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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社区活动资料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重要部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破除陈规陋习,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沉迷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现结合办工作实际,制定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文明乡镇为目标,以移风易俗各项行动为抓手,突出党员领导带头、率先垂范,突出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全面参与,突出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突出机制保障、常抓不懈,加强党员干部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为全面提高服务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组织领导
贺街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文化广电和体育旅游服务中心,由镇党委宣传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目标任务
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摒弃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讲排场、慕虚荣、比阔气的不良风气,倡树文明新风,推进移风易俗,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主要内容
以“倡树文明新风,破除旧俗陋习”为切入点,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破除、根治旧俗陋习,推进文明新风建设,逐步实现婚丧事宜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移风易俗常态化。
(一)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宣传教育。以“移风易俗倡文明新风”为主题,利用倡议书的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加深理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施勤俭节约宣讲活动,挖掘和宣传中华哲理格言、民间典故俗语中包含的节俭养德之道,使人们在传统美德的熏陶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开展讨论、征集意见,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形成社会共识,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活动,以身边典型引领新风文明。
(二)集中开展旧俗陋习专项整治。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优良传统,传承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中国年文化,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沉迷赌博等不良风气,倡导镇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过绿色环保春节,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破除婚丧喜事活动中各类旧俗陋习,杜绝讲奢华、互攀比、爱招摇的现象,自觉抵制婚丧车成串影响交通、鞭炮齐鸣污染环境、滥发请柬增加负担、大办宴席铺张浪费、酗酒猜拳滋事扰乱等不良现象,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新风,倡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办理形式,倡导乔迁、生日、升学等喜庆事宜不办的做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破除旧俗陋习,控制人情往来,抵制讲排场、摆阔气的歪风邪气。弘扬崇尚科学精神、破除封建迷信,严禁占卜、算命测字、看风水、看手相、佩戴器物信物等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厉打击邪教以及“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对办理婚丧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三)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关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带头移风易俗的有关纪律规定,用制度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戴上“紧箍咒”。党员干部特别是广大党员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范围和规模,以身作则引领社会风尚,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切实做到带头宣传和落实上级关于移风易俗的政策及各项要求;带头简化婚丧办理流程,缩减婚丧办理时间,办理婚丧事宜过程中,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严禁组织或参与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严禁借机敛财或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严禁利用职务影响为婚丧事宜进行服务。严格落实申报备案制度。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按规定事前(后)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或本单位党组织申报备案。对违反规定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要迅速行动,积极动员发动,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媒介,运用横幅、标语、展板、电子显示屏、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在全镇上下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对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围绕重点环节、突出重点问题,深入推进各项活动内容的有效落实。同时,要注重培育典型示范引领,通过抓先进示范,抓典型带动,以点带面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有序开展,在全镇党员干部群众中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三)巩固提升阶段。全面总结移风易俗活动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巩固成果,发扬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破除封建迷信、摒弃旧俗陋习,文明理事。达到移风易俗常态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最终实现移风易俗工作与创建和谐社会、文明单位协调发展,党员干部群众文明素质明显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工作,把其作为文明创建重点工作,纳入党员干部评先评优和绩效考核重要范畴,贯穿于文明家庭、“最美、最孝、好人、好事”等创评全过程,与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同步推进。
(二)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宣传标语、微信群、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的相关规定,树立移风易俗的先进典型,在全镇上下营造浓厚的移风易俗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通过开展专项督查,对在移风易俗工作中推动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甚至出现严重不良影响的个人进行通报追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村(社区)进行通报,责令整改,为移风易俗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移风易俗社区活动资料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破除陈规陋俗,倡树文明新风,积极引导全县乡村建立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喜事新办、厚养薄葬、节俭养德、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推动“儒风孝道之乡”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为目标,把移风易俗作为全县乡村文明行动新一轮五年规划重要一环予以分层梯次推进,促进移风易俗工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同频共振,涵养社会清风、文明乡风、和谐民风,为建设“生态泗水、活力泗水、幸福泗水”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群众基础。
二、目标任务
移风易俗工作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深化乡村文明行动为主题,加强“四德”工程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
要发挥镇村主体作用,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坚持重在正面引导、重在建设养成、重在群众自觉、重在干部带头,充分发挥“四会一约”作用,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破除封建迷信,反对盲目攀比。
到今年底,全县每个镇街建设3—6个道德评议会试点村;全县所有村(居)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群众满意度普遍提升。
到2017年底,全县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
到2020年,实现全县各村村规民约完善,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彻底根治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基本杜绝封建迷信、黄赌毒之风,移风易俗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行动自觉,群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发动群众开展讨论、征集意见,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形成社会共识。县内各媒体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开设专题专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陈规陋习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比排场讲面子的负面典型,不断提高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和群众参与率。在村(社区)文化广场、宣传栏、文化墙等阵地,大力宣传村规民约、文明理事、移风易俗及相关法规政策。把移风易俗教育与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利用乡村儒学讲堂等阵地,开展移风易俗教育。鼓励文艺志愿者通过民间文化剧种、地方戏曲、乡间小调等形式创作一批具有泗水地方特色的文艺作品,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以健康向上、情趣高尚的文化引领群众。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信用户、文明示范户创建,“好媳妇、好婆婆 ”“敬老孝亲之星”评选和优秀“家风家训”征集展示活动,将移风易俗作为“新农村新生活”培训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
(二)建立完善“四会一约”群众议事理事组织。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修订村规民约,发动群众开展乡风评议,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泗民字〔2016〕39号)和《关于印发〈泗水县农村道德评议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泗文明办〔2016〕1号),加强红白理事会和道德评议会建设,在符合当地风土人情、尊重社情民意、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活动章程、明确成员分工,确定办事流程、标准要求、服务规范等,纳入村规民约并公示上墙,确保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发挥作用。立足实际,建立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设立“道德点评台”,开展点评活动,建立评议档案。各镇街加强对群众议事组织的指导,提高其政策把握能力和为群众服务水平,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建立组织健全、服务规范的群众议事机制。
(三)倡导文明节俭婚俗。一是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节俭办婚宴,坚决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宴请范围,提倡宴请亲友范围为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提倡婚前商议婚礼事宜采取茶话会形式,不摆宴席;提倡并大力推广自助餐式宴席、“十大碗”等宴请形式,喜宴农村每桌不超过300元,城区每桌不超过400元,烟酒控制在喜宴标准的三分之一之内。二是倡导喜事新办,程序从简,不搞豪华婚礼。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喜事堂,由村集体为婚礼、婚宴免费提供服务场所。提倡互送价格不高、有意义的订婚礼物,不索要“万紫千红一片绿”“三斤三两”“一动不动”等高额彩礼,坚决抵制盲目攀比跟风;提倡婚事一天办结制,不下帖、不补场;提倡婚嫁前后晚上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影响街邻正常生活;提倡婚礼当天少燃放鞭炮烟花,多使用音响鞭炮,婚车行驶过程中不燃放鞭炮;提倡低碳环保的迎亲方式,少用或不用婚礼汽车,婚礼车队不超过6辆;提倡露天婚礼、集体婚礼和旅行婚礼,搭建婚庆场所不阻碍交通、不豪华布置;提倡使用音响代替乐队,并适当控制音量;坚决抵制不文明“闹婚”行为,不参与制作闹剧,不丑化新人、不做有安全隐患和破坏和谐的言行。三是其他喜庆事宜不办。乔迁新居、庆生祝寿、满月过岁、升学晋升、参军就业等喜庆事宜不通知近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提倡通过一杯茶、一声问候、一个电话祝福等方式表达心意、增进感情。
(四)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一是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建设公共灵堂、骨灰堂和公益性公墓。提倡在殡仪馆或公共灵堂办理丧事,不在城乡街道等搭建灵堂(棚)、摆设花圈、停放遗体或骨灰等从事丧事活动。二是简化丧事程序。压缩丧事时间,提倡一天办丧事;提倡除儿女、儿媳外,其他亲属佩戴白花或黑纱;提倡送鲜花或花圈,减少烧纸焚香等具有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提倡用葬礼哀乐代替乐队吹棚,并逐步取消丧事使用音响设备;提倡行鞠躬礼代替磕头跪棚;提倡办事人员不上烟、“丧事一碗菜”和自助餐式的酒席形式,禁止谢丧宴。丧事宴席农村每桌一般不超200元,城区每桌不超300元。压减办事人员数量,理丧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三是倡导绿色生态节地安葬,不私埋乱葬、不违规土葬、不二次装棺、不超标立碑建冢。提倡深埋、小坟头和集中安葬;提倡进公墓、进骨灰堂、树葬、花坛葬、草坪葬、骨灰撒散等现代安葬形式。四是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各镇街立足实际,落实《泗水县公益性殡葬设施发展规划(2013—2020年)》,明确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形成公益性殡葬设施为基础、经营性殡葬设施为补充、骨灰深埋等个性化骨灰处理方式相结合、群众自愿选择的殡葬服务体系。五是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殡葬管理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殡葬法治化建设,规范殡葬行为和殡葬行业秩序。六是加大对惠民殡葬服务、生态节地葬法和殡葬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落实好《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建立城乡困难群体殡葬救助制度的通知》精神,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进行减免。落实普惠性殡葬惠民政策,调整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补贴标准,逐步扩展免费服务范围。加快公益性生态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免费提供骨灰安葬服务,引导群众树立生态意识,改变丧葬理念。七是倡导文明祭扫。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抵制封建迷信陋俗,提倡鲜花祭扫、家庭追思和网络祭祀等现代祭扫方式。
(五)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婚庆典礼和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引导和监管婚庆公司,严厉查处婚丧活动中低俗表演等行为,坚决抵制婚礼低俗化、丧礼娱乐化。对办理婚丧嫁娶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联动,在婚事集中日等时间节点,到城镇街道、乡村道路等进行执法检查,对违规占道停车、妨碍公共交通秩序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整治殡葬用品市场,依法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网点,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深化扫黄打非进基层活动,开展农村“黄赌毒”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严肃查处祭路、祭车、祭桥等封建迷信活动。对在婚丧嫁娶中顶风而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要坚决制止,做好批评教育和引导转化工作;对屡教不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予以曝光并严肃查处。
(六)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移风易俗的意义好处,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事,带头厚养薄葬,带头落实移风易俗各项规定。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把党员带头移风易俗作为做合格党员的具体实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为广大群众树标杆、作表率。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联户干部作用,推进驻村移风易俗工作开展,切实改善村风、净化民风、涵养家风。
(七)严格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可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公益性公墓建设予以奖补,有条件的可对选择生态安葬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原有的散葬坟墓,引导迁入城乡公益性公墓,鼓励有条件的镇村由政府或村委免费迁移、提供骨灰安葬墓位或骨灰存放格位。县、乡公益性公墓要在墓区核心位置设立公益安葬区,免费为居民提供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服务。对红白理事会组织作用发挥好、群众满意度高、各项移风易俗规定落实到位的镇村,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泗水县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下派办、县综治办、县委新闻中心、县民宗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泗水广播电视台等部门组成的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县文明办、县民政局牵头,具体负责宣传、督导、协调、考核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发挥部门优势,科学制定本部门单位工作方案。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模板,指导村(居)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各村(居)广泛征集意见,完善村规民约,制定各项文明理事标准,落实固定办公场所,机构制度上墙,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一镇街一模板,一村居一标准。各镇街操作模板要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注重方式方法。要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推开,不乱刮风、不强迫命令,尊重地方习俗和少数民族风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注重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注重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注重配套服务,落实惠民政策,完善养老就医、社会保障、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建立完善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制度。
(四)强化责任追究。将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在年底全市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暗访检查中排名倒数50名内的镇街,年度精神文明考核不能确定为“好”等次,排名倒数20名内的镇街要书面说明情况;作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前置条件,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取消评选资格。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定期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修订和上墙情况、殡葬市场整治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公开排名通报。
移风易俗社区活动资料篇三
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深好形象、建设美好家园的氛围,充分展示住建系统职工开放自信、文明礼仪的良好形象,决定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素质,坚持以_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全系统各单位扎实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新观念,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全新形象,做实现建设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伟大实践推动者、建设者,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活动内容
(一)在单位干部中加强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认真履职的能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内容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积极开展面对面宣讲,倡导移风易俗、社会进步的思想,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共同推进冠县住建系统的大发展。
(二)在单位干部中广泛开展大讨论。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大讨论,重点围绕如何以实际行动在移风易俗方面发挥带头作用,谈体会、谈认识,表明态度,作出表率。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要积极组织参加文体活动、演讲比赛、图片展览、征文、歌咏比赛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继续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喜闻乐见的实践活动,不断丰富“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的内容。通过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青年自觉移风易俗,用道德准则规范自己言行,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
(四)在单位干部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从干部职工平时的着装、礼仪、言行以及生活细节等方面开展查摆,着装仪表是否符合。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提出具体措施,限期整改。
(五)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查摆出的问题,从加强学习教育、遵守政治纪律、仪表仪容着装等方面,制定出具体可行的仪容着装行为规范等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三、活动安排
根据县“新风”活动办公室要求,从2月11日至4月12日会将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全单位广大职工中开展“新风”活动。
(一)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宣传“新风”活动的重点意义。
(二)对照“新风”活动的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整顿提高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提高。
四、有关要求
城里住建局移风易俗树新风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工委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工会、团支部一把手为成员,广大职工参与本次活动。
明确工作任务,措施方法和责任分工,进行全面安排。各单位工会领导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组织。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的作用,动员组织各党团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主题教育。此次主题教育要求严格,按照既定实施方案稳步推进,由主要领导负责督查,保证活动正常进行。
移风易俗社区活动资料篇四
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推进各村(居)、相关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改进作风、认真履职、服务群众,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管理社会、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民调成绩再创佳绩,综治考核再创先进。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红白理事会管理制度
1、红白理事会组织设置与管理
(1)人员组成。红白理事会成员由现任村居(社区)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和本村居(社区)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威望、有影响力、热心服务工作的党员、群众组成。
红白理事会可根据本村居(社区)人数和实际情况设会长1名,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理事3至5名。原则上,会长由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秘书长由村级民政助理员担任。以上人选在村党支部及村委会的指导下,采取提名通过的方式确定。在红白理事会中,女性成员要占有一定比例。
(2)成立登记和备案。红白理事会实行全县集中公开组建和申请备案,各村居(社区)要在镇民政办的指导下,集中登记备案、集中公开公示。红白理事会申请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的,由发起人或举办者通过镇民政办向县民政局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和证明材料;章程草案及章程核准表;人员名册。
(3)组织管理。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群众性的基层社会服务组织,是本村红白两种事宜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不具备法人资格。
主要职责: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主做好服务。
办事程序: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给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汇报工作。红白理事会要进一步规范理事会成员行为,倡导村民破旧俗、树新风,厚养薄葬,减轻村民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家庭和睦。
办事原则:红白理事会对婚丧事宜要坚持一切从简、文明办事的原则,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反对铺张浪费和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业务范围:各红白理事会仅限在本村居(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跨区域、超范围开展业务;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项目。
(4)丧事简办具体办法
村、社区成立红白事理事会,下设治丧委员会,凡居民办丧事,一律以村(社区)治丧委员会名义举办追思会;去掉过去繁琐且时间拖沓的磕头、作揖、摆祭等祭奠仪式,改为三鞠躬;除至亲属外,其他旁氏亲属一律戴白花或者黑纱,不披麻戴孝;对来宾热情接待,取消花圈回礼,不大办宴席,尽可能缩小宴席规模和档次;不搞泼汤路祭,提倡放哀乐,取消吹鼓手;逝者火化后,埋葬时一律取消各类形式的棺材,只埋葬骨灰盒;节日提倡文明祭祀,取消扎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活动,提倡通过家庭追思会、网络祭祀、鲜花等替代焚纸烧香;党员干部带头简办丧事,引领节俭风尚;村、社区依据实际对丧事简办情况提出奖惩办法,鼓励引导村民自觉执行。
2、工作措施
(1)规范理事制度。要积极推行红白事理事制度,引导群众抵制婚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抓好红白事理事制度的落实,对不按制度办事、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行为,由理事会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2)加大监管力度。镇文化站要加大对红白喜事演出组织和活动的市场监管;工商所要加强对婚庆公司、婚丧用品市场的经营监管,做好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查处没收工作,食药监所要加大对红白喜事中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查处不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从业人员和团体;行政执法中队要坚决制止占用街道、巷道、广场、社区院落等公共场所乱搭宴棚、灵棚,办事扰民等行为;交警中队要加大对婚丧用车遮挡号牌、社会车辆、无证无牌报废车辆从事遗体运输行为的查处。
(3)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倡导节俭、文明的殡葬习俗,反对将骨灰装入大棺木进行二次安葬,提倡建立公祭祠堂。各村、社区要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积极发展城乡公益性墓地、公祭祠堂等骨灰存放设施,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同时,对毁林造坟、毁田造坟以及违规建造豪华墓地的坚决依法处理。
(二)整治祭车祭路等封建迷信活动
1、整治重点。禁止集体和个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占道停车、祭车祭路、摆案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的祭祀迷信活动,以各主要路口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经常性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专项整治。公安、交通、城管、环保、公路、交警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镇各路段进行巡查,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整治,对当事群众进行说服教育,及时制止祭车祭路行为,对不服从劝导和管理的,依法进行处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
3、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由仲村镇移风易俗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1)镇纪委:凡机关、单位、公职人员及党员操办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执法中队:对因祭车烧纸等影响城镇容貌环境卫生和损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罚。
(3)交警二中队:查处违法占道祭车行为,对故意遮挡号牌进行祭车的行为严管重罚;对因祭车祭路、摆案烧香等造成道路堵塞,影响交通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交管所:强化货运、客运等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加强路政管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交通安全。
(5)派出所:整治活动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环卫所:对因祭车祭路等造成烟尘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查处。
(7)各村、各单位、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全面开展整治所辖区域内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非法占道祭车祭路等封建迷信活动。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村层层召开会议,全面进行组织发动,通过设置宣传栏、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利用村级广播、宣传车等,对移风易俗进行广泛宣传,把移风易俗作为“四德”典型人物、“文明信用户”评选的重要条件,促进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在全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建章立制。完善《村居(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出台操办红白喜事指导标准。各镇街要指导村居(社区)立足实际,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事理事制度,有效监督和规范村民行为。
(三)督导考评。由镇考核办成立督导组,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移风易俗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导。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今年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重点部署,积极推进,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抓好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带头移风易俗,拒绝一切形式上的浪费和思想上的迷信活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宣传中心等部门要做好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工作;民政办要牵头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管理,发挥作用,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妇女、青年等各界群众向陈规陋习作斗争。
(三)建立长效机制。移风易俗具有复杂、艰巨而又长期的特性,不会一蹴而就。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各村居(社区)要把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规民约》,纳入日常村级事务管理,镇将把开展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级千分制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移风易俗社区活动资料篇五
根据省、市乡村文明行动安排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村操办婚丧喜庆相关事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建立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弘扬先进文化、传播科学知识为出发点,以深化乡村文明行动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加强“四德”工程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全面推进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逐步实现移风易俗经常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节俭、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提升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坚持“正面引导”、“建设养成”、“群众自觉”,反对盲目攀比,破除封建迷信,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2016年底,全镇所有村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满意度90%以上。到2017年底,全镇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到2020年,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根治,移风易俗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群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将移风易俗作为“三新四美”培训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通过庄户剧团、广场舞等形式,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组织群众开展移风易俗讨论,征集标准、意见,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形成社会共识,并将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好媳妇”、“好婆婆”等评先树优的标准条件。
(二)建设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村庄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等群众组织。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
(三)组织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全面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
(四)加快推进“厚养薄葬”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厚养薄葬”,支持集中连片新型社区和人口大村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幸福院。落实惠民政策,逐步推进村民基本殡葬免费服务。积极推进殡葬法治化建设,制定完善殡葬管理服务相关制度和规章,规范殡葬行为和殡葬行业秩序。
(五)党员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干部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建立移风易俗长效机制。移风易俗具有复杂、艰巨而又长期的特性,不会一蹴而就。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各村要把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规民约》,纳入日常村级事务管理,我镇将把开展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级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职责分工,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逐级报送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召开推进会议。8月下旬,召开全镇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印发《太平镇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方案》,对下步移风易俗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导村级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制定出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上墙公示。
(三)进行集中宣传。8月至9月,配合宣传部组织移风易俗工作集中宣传,推荐2-3个工作先进、特色鲜明的村,邀请媒体对我镇移风易俗的先进经验、特色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曝光,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村移风易俗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对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由镇督查效能室挂牌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修订和上墙情况、殡葬市场整治情况等进行暗访检查,公开排名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年底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