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工作方案时,应该充分调研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问题的本质和解决方案。小编整理了一些成功案例的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高工作效率。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88号)精神,深化落实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措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严把驾驶培训、考试关口,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坚持开放竞争。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完善公平竞争机制,激发培训市场活力,统筹规划、竞争择优,合理利用社会考试资源,实现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提高培训考试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便民利民。提供多样化培训服务,优化培训考试程序,尊重群众意愿,推行自主选择,简政放权,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考领驾驶证。
坚持公正廉洁。落实执法服务公开,实现培训、预约考试、考试、驾驶证发放全过程公开透明、严密规范,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违规问责,坚决查处违法腐败行为,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剖析驾驶培训、考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和可行性措施,提高驾驶培训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科技引领。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和信息技术应用,整合驾驶培训、考试管理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智能化水平。
(一)安排部署。20xx年部署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工作任务,梳理、分解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xx〕50号)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精神,研究制定我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二)推进实施。20xx年总结经验,深入推进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各项改革措施和相关工作,落实我省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三)落实完善。20xx年全面落实国办发〔20xx〕8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开廉洁的驾驶培训考试管理体制。
(一)改进培训方式。
1.开放驾驶培训市场。规范行政许可,重点核实训练场地科目、土地性质与教练车配比。规范驾驶培训机构开业标准,依法督查驾驶培训机构许可条件和程序,严格市场准入。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取消法律、法规以外的所有限制性规定,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入驾驶培训市场。(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2.合理配置资源。建立市场预警机制,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综合考虑驾驶培训市场供求等因素,通过举行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申请人和利害人意见,引导驾驶培训市场理性投资。积极探索资产重组、联合经营等新模式,鼓励引导驾驶培训机构走规模化和集约化道路,推动行业结构调整。(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3.实现自主经营。取消对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活动的限制,突出其经营主体地位。驾驶培训机构可按照国家标准,根据市场需求和培训能力,自主安排招生数量和开班计划,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自行制作、发放结业证书,自主决定增减、调整教练车,自行确定教练车的维护周期和项目,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激发市场活力。(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4.改进教学形式。落实驾驶培训机构教学主体责任,因人施教,严格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提高培训质量。鼓励采取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实践体验等多种方式培训,推广应用网络远程教学,提高教育水平。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各地可选择1-2所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开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培训专业,或采取驾驶培训机构与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联合办学方式,试点开展大型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鼓励驾驶培训机构建立布局合理、相对集中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实行系统规范的集中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试点开展驾驶人防御性驾驶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5.规范培训服务。研究制定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规范,提升驾驶培训机构的培训服务水平。研究制定分科目、跨机构培训办法,开展试点工作。增加按学时收费、先学车后付费等方式,提供现金、银行卡和网上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研究制定驾驶培训服务标准。
合同。
文本,明确培训车型、学时、模式和费用等内容,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河北省驾驶人培训收费行为规则,规范驾驶人培训收费行为。(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负责)。
(二)创新考试管理。
1.加强考场建设。公开社会考场的场地建设、设备配置和系统维护等相关标准。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考试供给能力进行评估测算,提出考场建设需求,按照满足考试需求、方便群众考试、不浪费社会资源的原则,合理布建考场。考场的布局、数量应满足本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县级考场建设,方便群众就近考试。(省公安厅负责)。
2.规范考场管理。实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考试线路等级管理,从制度建设、执法公开、便民措施、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数据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考试场管理,保障考试过程合法、成绩有效。核定考试能力,为制定考试计划提供支撑。社会考场名称不得含公安部门字样,办公场所、设备、车辆和人员服装不得使用公安或接近公安等部门的标识,不得与公安部门共用办公场所,过渡期内应物理隔离,不得共用出入口。(省公安厅负责)。
3.规范考试费用。
制定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96号)等规定,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将社会考场纳入本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落实财政预算资金保障。按照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法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承接社会考场服务主体。应与承接社会考场服务主体签订合同,不得无偿使用社会考场,不得参与社会考场经营活动。(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负责)。
制定考试场地训练收费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负责)。
允许考生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适应性训练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不得借考试之名收取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使用费。(省公安厅负责)。
落实分科目收费,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窗口收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方便考生及时缴费。(省公安厅、省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负责)。
4.严格履职履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授予的考试职权,全面履职尽责,不得将涉及驾驶人考试业务的考试组织、档案管理、考场管理及考试系统和考试监管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省公安厅负责)。
5.优化考试计划。综合考试需求、考试员数量、考试车数量、考场(考试线路)等级和考试能力、地域分布等多种因素,合理安排考试计划。建立健全听证制度,广泛听取驾校、考场、考生的意见,确保驾驶人考试计划安排合理、公平、公正。(省公安厅负责)。
6.实行自主报考。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实行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考生自主选择考试时间、考试场地、考试区域和驾驶技能考试次序。(省公安厅负责)。
7.落实直接考试。自20xx年4月1日起,符合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等七种情形之一的,允许当事人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省公安厅负责)。
8.谋划自学直考。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规范、有序、稳妥”的原则,提前谋划,细化措施,做好准备,待相关地区试点结束、全国统一部署后,按要求推进实施。(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河北保监局、省质监局负责)。
9.改进考试程序。严密考试组织形式,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和考试车辆,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驶培训机构信息相互屏蔽。实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省公安厅负责)。
10.严格考试评判。严格落实考试内容、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守评判标准,不得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理论考试应使用计算机评判系统,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应采用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的方式。20xx年底前逐步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省公安厅负责)。
11.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管理。开发网络版农机牌证管理系统,实现在线申请驾驶证、下载打印相关表单、理论考试学习模拟、预约办证日期等便民功能。加强考试装备建设,提高考试过程的信息化、电子化、自动化水平,减少人工评判环节。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信息管理,实现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省农业厅负责)
(三)提升服务水平。
1.提供多样化服务。允许学员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等方式,自主选择教练员、培训时段。鼓励驾驶培训机构采用“一人一车”方式进行培训,满足学员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允许学员根据自身学习情况,在完成基本学时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增加训练时间和科目。(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2.便利残疾人群。自20xx年4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研究制定残疾人体检具体办法、流程。鼓励驾驶培训机构配备加装辅助装置的教练车辆,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工作。加强对辅助装置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放宽准入,降低门槛,为驾驶培训机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局负责)。
3.调整体检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对未按期提交体检证明驾驶证被注销、且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超过有效期不满1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建立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完善机动车驾驶人体检需要的体检场地和基本医疗仪器设备,公示体检须知、体检流程、体检标准和收费标准。加强监管,对出具虚假体检证明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严肃查处。(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4.优化考点布局。简政放权,着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方便群众就近考试。积极推行市级公安机关向县级公安机关派驻考试员开展考试工作。在全国优秀县级车管所、具备小型车考试条件的县(市)试点下放小型车考试业务,成熟后逐步推广。对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省公安厅负责)。
5.完善便民措施。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科目三理论考试的,应予以安排。各科目考试合格并履行完必要的手续后,应在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允许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放开大中型客货车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认真落实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外办负责)。
(四)强化监管问责。
1.加强队伍建设。试点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开展教练员职业教育,设置教练员专业课程。健全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制定河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资格管理办法,实行考核淘汰制度;明确承担考生身份验证、考试引导、考场巡查、远程监控等考试组织监督工作和科目三考试安全岗位均为考试辅助工作岗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提出需求,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程序统一向社会公开招录,并纳入考试员资格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试行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负责)。
2.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为群众提供稳定、便捷、高效的互联网服务。督促驾驶培训机构使用全国统一的计时培训系统,20xx年底前实现培训信息电子化传输、管理。推进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提高考试工作效率。(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负责)。
3.落实公开公示。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在候考场所实时播放考试视频,接受社会监督。公布考试合格率、考试违规行为、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公布教练员培训质量、服务水平、诚信考核、学员评价、培训价格、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学习。(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4.全面排查清理。对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将存在违规问题的生产销售企业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河北考试设备采购目录。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全面清理考场和驾驶培训机构投资建设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场和驾驶培训机构,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确保彻底脱钩。(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5.加强业务监管。制定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实现对驾驶培训机构的综合考核。加强督导检查,重点整治乱设培训点、非法经营、乱收费、驾驶培训机构在许可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培训活动等突出问题,净化驾驶培训环境。加强计时培训动态管理,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生产销售企业及其技术人员参与篡改和伪造学时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其设备。充实业务监管力量,对驾驶人考试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对异常业务进行定期分析研判。推广应用视频监控、指纹认证、人像识别、卫星定位等监管手段,全面启用考试评判监管系统,实现考试数据实时上传、异常业务及时预警、考试过程事后倒查。建立考试监督评价机制,全面推行考试回访调查、音视频档案抽查、举报投诉核查反馈制度。(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负责)。
6.严格责任追究。驾驶培训机构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件。对计时培训系统服务商、驾驶培训机构人员等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培训机构及教练员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的,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过程,发现存在伪造成绩、降低标准等问题的,当事考试员终身不得参与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警违规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聘用人员违规违纪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考场和考试设备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发现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伪造或篡改考试系统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涉事考场或采购涉事企业考试设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省成立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金融办、河北保监局、省农业厅、省残联等部门共同参加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推进、落实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秩序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源头把关,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检查执法,严厉打击和整治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及深入驾驶培训机构、企业、厂矿、社区发放宣传手册等,多渠道宣传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扩大社会知晓率。准确解读改革措施,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引导群众理性选择培训方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深化公益广告宣传,传递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着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二
〕
88。
(
冀政办字〔。
2016。
〕
95。
号
)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严把驾驶培训、考试关口,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完善公平竞争机制,激发培训市场活力,统筹规划、竞争择优,合理利用社会考试资源,实现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提高培训考试服务管理水平。
提供多样化培训服务,优化培训考试程序,尊重群众意愿,推行自主选择,简政放权,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考领驾驶证。
落实执法服务公开,实现培训、预约考试、考试、驾驶证发放全过程公开透明、严密规范,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违规问责,坚决查处违法腐败行为,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认真剖析驾驶培训、考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和可行性措施,提高驾驶培训服务管理水平。
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和信息技术应用,整合驾驶培训、考试管理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智能化水平。
2016。
年
12。
2016。
〕
50。
号)、《公安部关于修改。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的决定》(公安部令第。
139。
(
冀政办字〔。
2016。
〕
95。
号
)
2017。
年总结经验,深入推进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各项改革措施和相关工作,落实我市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2018。
年全面落实国办发〔。
〕
88。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开廉洁的驾驶培训考试管理体制。
1
.开放驾驶培训市场。
规范行政许可,重点核实训练场地科目、土地性质与教练车配比。规范驾驶培训机构开业标准,依法督查驾驶培训机构许可条件和程序,严格市场准入。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取消法律、法规以外的所有限制性规定,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入驾驶培训市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2
.合理配置资源。
建立市场预警机制,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综合考虑驾驶培训市场供求等因素,通过举行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申请人和利害人意见,引导驾驶培训市场理性投资。积极探索资产重组、联合经营等新模式,鼓励引导驾驶培训机构走规模化和集约化道路,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3
.实现自主经营。
取消对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活动的限制,突出其经营主体地位。驾驶培训机构可按照国家标准,根据市场需求和培训能力,自主安排招生数量和开班计划,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自行制作、发放结业证书,自主决定增减、调整教练车,自行确定教练车的维护周期和项目,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激发市场活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4
.改进教学形式。
落实驾驶培训机构教学主体责任,因人施教,严格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提高培训质量。鼓励采取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实践体验等多种方式培训,推广应用网络远程教学,提高教育水平。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结合我市实际可选择
1
—
2
所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开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培训专业,或采取驾驶培训机构与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联合办学方式,试点开展大型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鼓励驾驶培训机构建立布局合理、相对集中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实行系统规范的集中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试点开展驾驶人防御性驾驶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5
.规范培训服务。
严格规范驾驶人培训收费行为,提升驾驶培训机构的培训服务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负责)
1
.加强考场建设。
公开社会考场的场地建设、设备配置和系统维护等相关标准。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考试供给能力进行评估侧算,提出考场建设需求,按照满足考试需求、方便群众考试、不浪费社会资源的原则,合理布建考场。考场的布局、数量应满足本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县级考场建设,方便群众就近考试。(市公安局负责)
2
.规范考场管理。
实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考试线路等级管理,从制度建设、执法公开、便民措施、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数据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考试场管理,保障考试过程合法、成绩有效。核定考试能力,为制定考试计划提供支撑。社会考场名称不得含公安部门字样,办公场所、设备、车辆和人员服装不得使用公安或接近公安等部门的标识,不得与公安部门共用办公场所,过渡期内应物理隔离,不得共用出入口。(市公安局负责)
3
.规范考试费用。
2013。
〕
96。
号)等规定,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将社会考场纳入本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列入部门综合预算予以保障。按照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法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承接社会考场服务主体。应与承接社会考场服务主体签订合同,不得无偿使用社会考场,不得参与社会考场经营活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负责)。
制定考试场地训练收费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负责)。
允许考生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适应性训练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不得借考试之名收取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使用费。(市公安局负责)。
落实分科目收费,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窗口收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方便考生及时缴费。(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负责)。
4
.严格履职履责。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授予的考试职权全面履职尽责,不得将涉及驾驶人考试业务的考试组织、档案管理、考场管理及考试系统和考试监管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市公安局负责)
5
.优化考试计划。
综合考试需求、考试员数量、考试车数量、考场(考试线路)等级和考试能力、地域分布等多种因素,合理安排考试计划。建立健全听证制度,广泛听取驾校、考场、考生的意见,确保驾驶人考试计划安排合理、公平、公正。(市公安局负责)
6
.实行自主报考。
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实行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考生自主选择考试时间、考试场地、考试区域和驾驶技能考试次序。(市公安局负责)
7
.落实直接考试。
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符合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等七种情形之一的,允许当事人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市公安局负责)。
8
.谋划自学直考。
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规范、有序、稳妥”的原则,提前谋划,细化措施,做好准备,待相关地区试点结束、全国统一部署后,按要求推进实施。(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保险协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9
.改进考试程序。
严密考试组织形式,随即选配考试员
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和考试车辆,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驶培训机构信息相互屏蔽。实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市公安局负责)。
10。
.严格考试评判。
严格落实考试内容、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守评判标准,不得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理论考试应使用计算机评判系统,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应采用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的方式。
2017。
年底前逐步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市公安局负责)。
11。
.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管理。
-->。
1
.提供多样化服务。
允许学员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等方式,自主选择教练员、培训时段。鼓励驾驶培训机构采用“一人一车”方式进行培训,满足学员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允许学员根据自身学习情况,在完成基本学时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增加训练时间和科目。(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2
.便利残疾人群。
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研究制定残疾人体检具体办法、流程。鼓励驾驶培训机构配备加装辅助装置的教练车辆,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工作。加强对辅助装置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放宽准入,降低门槛,为驾驶培训机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市残联、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负责)。
3
.调整体检制度。
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已开始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
60。
周岁调整为。
70。
周岁,对未按期提交体检证明驾驶证被注销、且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超过有效期不满。
1
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建立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完善机动车驾驶人体检需要的体检场地和基本医疗仪器设备,公示体检须知、体检流程、体检标准和收费标准。加强监管,对出具虚假体检证明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4
.优化考点布局。
简政放权,着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方便群众就近考试。积极推行市级公安机关向县级公安机关派驻考试员开展考试工作。在全国优秀县级车管所、具备小型车考试条件的县(市)试点下放小型车考试业务,成熟后逐步推广。对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市公安局负责)
5
.完善便民措施。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科目三理论考试的,应予以安排。各科目考试合格并履行完必要的手续后,应在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允许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放开大中型客货车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认真落实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外办负责)
1
.加强队伍建设。
根据《河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根据《河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资格管理规定(暂行)》实行考核淘汰制度;明确承担考生身份验证、考试引导、考场巡查、远程监控等考试组织监督工作和科目三考试安全岗位均为考试辅助工作岗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提出需求,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程序统一向社会公开招录,并纳入考试员资格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试行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
2
.强化科技支撑。
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为群众提供稳定、便捷、高效的互联网服务督促驾驶培训机构使用全国统一的计时培训系统,
2017。
年底前实现培训信息电子化传输、管理。推进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提高考试工作效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
3
.落实公开公示。
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在候考场所实时播放考试视频,接受社会监督。公布考试合格率、考试违规行为、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公布教练员培训质量、服务水平、诚信考核、学员评价、培训价格、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学习。(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4
.全面排查清理。
对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将存在违规问题的生产销售企业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邢台市考试设备采购目录。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全面清理驾驶培训机构投资建设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驾驶培训机构,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确保彻底脱钩。(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5
.加强业务监管。
根据《河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驾驶培训机构综合考核制度。加强督导检查,重点整治乱设培训点、非法经营、乱收费、驾驶培训机构在许可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培训活动等突出问题,净化驾驶培训环境。加强计时培训动态管理,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生产销售企业及其技术人员参与篡改和伪造学时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其设备。充实业务监管力量,对驾驶人考试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对异常业务进行定期分析研判。推广应用视频监控、指纹认证、人像识别、卫星定位等监管手段,全面启用考试评判监管系统,实现考试数据实时上传、异常业务及时预警、考试过程事后倒查。建立考试监督评价机制,全面推行考试回访调查、音视频档案抽查、举报投诉核查反馈制度。(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
6
.严格责任追究。
驾驶培训机构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件。对计时培训系统服务商、驾驶培训机构人员等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培训机构及教练员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的,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过程,发现存在伪造成绩、降低标准等问题的,当事考试员终身不得参与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警违规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聘用人员违规违纪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考场和考试设备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发现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伪造或篡改考试系统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涉事考场或采购涉事企业考试设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各级政府要将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市成立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金融办、市保险协会、市农业局、市残联等部门共同参加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推进、落实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源头把关,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检查执法,严厉打击和整治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及深入驾驶培训机构、企业、厂矿、社区发放宣传手册等,多渠道宣传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扩大社会知晓率。准确解读改革措施,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引导群众理性选择培训方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深化公益广告宣传,传递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着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三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湘政办函[2019]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到2019年底,与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大量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了“一件事一次”;到2020年底,实现政府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全市统筹、部门协调、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新型政府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改善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次办”是指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逐步实现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从企业群众眼前的“一件事”“一次办”向任何“一件事”“一次办”转变。
(一)编制“一张清单”,再造审批流程。
1.编制目录清单。从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角度出发,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对照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围绕公民、企业发展周期,编制衡阳市“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并及时公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
2.再造审批流程。以群众和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按照“一次办好”要求,推进相关办理事项和环节归并整合,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新的办理流程。按照“三级四同”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实行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3、推行并联审批。完善并联审批制度,由牵头部门组织配合部门在流程限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涉及事项办理,办理结果通过综合受理窗口统一送达。(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4、积极放权赋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事项,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将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下放至各县市区、乡镇和街道、各产业园区。探索建立将同一类别审批向一个层级集中、同一链条审批向一个关口集中的审批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二)设立“一个窗口”,实现集成服务。
5、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发挥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以及服务企业群众、监督协调审批的作用,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6、强化实体大厅功能。开展“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回头看,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绿色通道及免费帮代办服务,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7、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以市党政门户网站为依托,建设统一标准规范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将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使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纳入统一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建成“衡阳群众(政务服务)”app,促进“指尖办”。把市党政门户网站、衡阳群众app建成政策解读的窗口、政民互动的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的总入口。(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8、打造“12345”政府服务热线品牌。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推动政府服务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联通,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监管平台。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都可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电话或网上咨询,逐步实现办理进度查询、跟踪。(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三)建设“一个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9、建设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成与国、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并向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打造五级全联通、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用户全参与、资源全共享、跨区全支持、过程全监控、考评全实时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10、实现数据交互共享。完善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健全共享数据权责机制,明确界定数据管理和使用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实现使用共享政务数据全程留痕和可追溯,2019年实现市政府工作部门数据共享,2020年实现市域内数据共享;加快与国、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11、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推动各地、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努力打通信息孤岛,联通线上线下办事平台。严控各类业务审批平台建设,原则上应统一使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平台业务性、专业性要求高的部门要求确保平台对接到位。建立党政机关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同类型的信息化项目或未按要求改造对接的,一律不审批新项目。(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四)制定“一套标准”,规范审批运行。
12、制定完善工作规范。逐项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图,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操作办法,制定平台运行管理、应用服务接入等操作规范,分类探索推行“5+x”工作日模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13、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应用。完善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办理、审查工作细则、政务公开、服务行为、监督评议、线上线下支付等标准规范的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五)探索“三即承诺”,强化监管机制。
14、探索推行“三即”承诺制。推进商事登记、不动产、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探索推行领照即开业、交房即交证、交地即开工“三即”承诺制试点,提高“三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施工许可证)办理时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15、建立电子监察系统。重点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全程监督、评价并及时反馈;拓展效能监督深度广度,强化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电子政务统一云平台等使用效能的监督。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16、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立覆盖全市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尽快启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与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一)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5月,启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各级各部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牵头领域的“一件事一次办”具体工作方案,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成熟情况分批发布并在线上线下同步推行,纳入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衡阳群众app实施。
(二)督查评估阶段。2019年9月底前,梳理经验,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市政府督查室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对实施情况开展阶段性总结,从工作方案、推进步骤、文件制定、信息共享、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总结评价,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制度、解决问题、深入推进。
(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全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改革,研究解决改革的重大问题并制定相关制度办法。负责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确保与省级平台无缝对接。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对市、县(区)改革工作的指导督促。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整合工作,实现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
(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按照总体要求,牵头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改革工作。负责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制定办理指南及审批流程图。负责做好本部门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对接工作。负责按照新的办理流程和资料对内部审批职能、审批材料进行归并、精简。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和镇(乡、街道)、村(社区)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按照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完成相关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是我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之一,是今年“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任务。市政府成立以市长邓群策为组长,副市长杨洪峰为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戴新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要问题,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建立“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工作半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的实施动态,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保证各领域、各环节改革协同推进。市直有关部门要牵头做好本系统的改革推进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加强对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按时完成改革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对照改革目标,制定时间表、作战图,统筹协调,逐项推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兑现,让群众评判改革成效,享受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三)加强督查评价,促进落地落实。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列入政府重点督导内容及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督查检查制度,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查找并解决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问责,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巩固改革成果。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四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有利于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出发点,积极稳妥推进,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的考试招生制度,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2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价值取向,完善体制、机制,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促进科学选才。增加学生选择权,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提高人才选拔水平。
4积极稳妥推进。立足实际、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平稳过渡。
(三)总体目标。
及时启动有关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2019年启动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到2022年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组织省内一本批次招生高校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加大省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统筹力度,在保证落实国家专项计划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投放比例。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及时公示相关信息。
2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划片入学,100%的公办小学、90%以上的公办初中实现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整合公办学校资源,缓解热点学校择校问题。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利生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完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办法和招生入学制度,明确新生录取规则,规范招生程序。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统一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培育办学特色,实现与公办学校差异化发展。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定《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合格性考试的科目设定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14门课程。考试内容限定在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范围内。考试随教随考随清,一般安排在每年4月第二周的.后3天进行。合格性考试(含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各科成绩均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等级性考试科目设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课程。考试内容限定在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和选修课程内容范围内。考试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后进行,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参加2022年后(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性考试。该考试成绩用于高校招生,连续2年有效。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等级性考试成绩以各科考试的卷面总成绩为依据,按实际参加该次考试考生总数(缺考考生除外)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各等级划分比例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5%。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均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汇总成绩,信息技术科目采用上机操作考试方式,其他科目采用书面笔试形式进行,其中外语含听力考试。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合格性考试另设技能操作测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时间进行,市、县、区组织实施;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的合格性考试由省级专业考试机构对考试命题、组织方式、评分标准、监考标准提出统一要求,设区市级教育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省级教育部门进行抽查和监督。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定《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评价方法与程序采取写实记录,定期整理遴选,在公示审核后形成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全省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电子化管理平台和省、市、县三级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库,同时建立健全审核、信誉等级、公示与举报投诉、责任追究等制度。综合素质评价要客观记录、内容全面、体现特色、注重过程、公开公平、强化监督。
3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相对分开,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方式为,省教育厅制定指导意见,招生院校按照省教育厅的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继续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4改革高考考试内容。高考统考科目均采用国家试题。从2016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教育部命制的全国统一考试试卷,其中外语科目试卷包含听力考查部分,成绩计入总分。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为: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试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试点高校要制定自主招生章程,明确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公布录取结果。试点高校组织的测试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后进行,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单独设置填报志愿批次,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一批正式投档之前。
3改进录取方式。坚持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待条件成熟后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积极探索基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4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省属高校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章程,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在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建立招生委员会,聘请监督员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制度。建立高等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试行高校之间学分转换,积极推进不同学校、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积累与互认。参照高职分类考试制度改革办法,按照省级统筹、分类考试、多元录取、提高质量的原则,探索高等继续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国家规定,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考试招生阳光工程,完善考试招生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推进部门协作机制和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构建符合实际、科学规范、严密有效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继续完善诚信制度,加强对考生、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不断提高考试招生规范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公开公示、涉密工作严格保密、利益相关人员回避、全程监控录像等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及时公布结果。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2019年6月底前公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2022年起,高考成绩由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组成。保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计入总分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由考生根据招生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每科可报考1次。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普通本科院校要于2019年前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研究提出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体现在每年度的招生章程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各级各类考试招生机构和专业化队伍建设,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完善考试安全体系,确保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提高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社会公信力和科学化水平。
(二)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全省各级政府将考试招生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加强普通高中教学场地、设备设施、师资配备等方面条件保障,满足教学改革需要。
(三)加强宣传咨询服务指导。加大对考生、招生院校的服务力度,加强对改革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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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为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驾驶培训和考试需求,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促进驾驶培训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驾驶培训考试需求,不断提高驾驶培训考试质量,着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严格培训质量,严把考试关口,严守考试标准,强化新驾驶人安全意识养成,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增强安全文明素养,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坚持便民利民。提供多样化培训服务,优化培训考试程序,尊重群众意愿,推行自主选择,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广大群众考领驾驶证。
——坚持开放竞争。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完善公平竞争机制,激发培训市场活力,利用社会考试资源,实现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提高培训考试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公正廉洁。实现培训、预约考试、考试、驾驶证发放全过程公开透明、严密规范,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违规问责,坚决查处违法腐朽行为,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目标。2016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20,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培训方式,建立开放有序培训新格局。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驾驶技能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守法文明驾驶意识培养,提升大型客货车驾驶人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引导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式教育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交通运输部负责)。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保监会负责)。
(二)加强培训管理,促进驾驶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4.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条件。定期发布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推动市场良性发展。(交通运输部负责)。
5.强化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责任。驾驶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配备教练车、教练员和教学设施,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保证驾驶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交通运输部负责)。
6.着力提升驾驶培训专业化水平。完善驾驶培训考试内容和标准,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理念培训,编制统一的机动车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规范,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驾驶规则体系。改进理论知识培训内容,采取远程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交通事故案例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促进理论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训练交叉融合,提高驾驶培训专业化、系统化水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7.建立健全驾驶培训行业诚信体系。健全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学习。推动驾驶培训机构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六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政务服务效能,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市监发〔2019〕5号)和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市监发〔2019〕110号)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省局、湘潭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局各部门单位要主动作为,梳理职权范围内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坚定不移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不断提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效能,推动我市“一件事一次办”工作顺利开展。在8月底前,对经明确的简易事项,全部完成事项梳理及运行;在10月底前,跨层级跨部门综合性事项全部完成梳理及运行;在年底前,实现跨部门的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目标;在2020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部门涉企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方案所指的“一件事”是指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企业和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既可以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一个许可事项”,也可以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多个许可事项”等“一揽子事”,还可以是企业和群众申请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需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企业开办或企业注销“一揽子事”。“一次办”就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实行一厅办理、一站导办、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一单速达,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用最高的效率、最少的环节、最简的材料、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服务,办好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一揽子事”。
(一)编制事项目录。
根据《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表(第一批)》,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梳理本部门涉企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将59个涉及市场主体准入的事项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其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列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同时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涉及跨部门的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也纳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制定《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表(第一批)》(见附件)。
(二)优化办事流程。
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腿次数的要求优化办事流程。对照事项目录,对每件“事”,逐项编制办事指南。要围绕“一站导办、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确保指南清晰、流程简明、材料精简、表格集成,让企业群众看得懂、易操作。
1.减时限。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湘市监发〔2019〕4号)和《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潭市发〔2019〕17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等有关工作要求,在2019年底前,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的办理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
按照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原则和要求,压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类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的时间。在2019年底前,实现各类无需实地审查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间较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0%。压缩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已减少70%以上的,应着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2.减环节。优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做好企业和群众同时办理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中不必要的预受理、预审查环节,合并相近环节,通过信息共享优化办事流程。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环节,一律取消;杜绝将后续监管性要求、服务性环节前移到市场准入环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通过集体决策许可的事项,均应实行“一审一核”或“审核合一”。
3.减材料。进一步精简文书表格,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不需提交,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许可事项中包含相同材料的,只需申请人提交一次;尽可能通过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的方式获得证明材料。
4.减跑动。依托省局市场监管“一网通办”信息技术平台,鼓励申请人在线提交材料、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在线受理申请、告知补正、核发证照,实现申请人足不出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事项。积极推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向“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的拓展,实现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管理的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都在网上办理。从9月份起,依托省局开发建设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行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商务等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三)创新服务举措。
1.推行容缺受理。根据省局制定的《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办法》,对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申请材料次要条件或次要手续有欠缺的,在当事人承诺补正后采取容缺方式受理。
2.实行免费帮代办服务。深化“政银合作”,支持更多有条件的银行网点参与无偿代办服务,拓宽代办业务的深度和广度。政务服务大厅内配备帮办人员,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全程免费帮办。
3.一单速达。根据企业和群众需求,对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的营业执照、行政许可证书等,为其提供邮寄服务。建立邮寄台账,做好“单号可查、记录可溯”。
4.探索推行“领照即开业”。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后,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对申请从事需要其他部门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引导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办理,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落实企业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便利企业和申请人,实现市场主体“领照即开业”。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为依托,全面推进“全国一张网”应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创新监管手段,推进“互联网+监管”,推进信用监管,突出协同监管,探索融合监管,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抓手。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在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角度,以改革的思维转变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做细做实各项工作,让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让服务承诺掷地有声,让效能提升立竿见影。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邓小文任组长,副局长陶胜华任副组长,市局机关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登记注册股牵头,各有关股室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协同抓好落实,围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目标,形成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窗口建设。窗口是服务企业和群众的第一线,要结合落实“三定”方案的契机,充实窗口力量,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窗口人员配备,保障窗口工作顺利运行。要围绕改革的重点内容扎实做好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使工作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宣传本部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操作指南进行解读,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增强改革获得感。
(五)加强督促检查。市局将根据改革进度适时进行调度,并综合运用督查激励、通报问责、第三方评估等手段,对改革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七
3310。
(
肇府办函〔。
2015。
3
号
)
要求,为及时推进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坚持厉行节约、降低成本的改革目的,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保留车辆数量,科学制定总体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规定,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根据中央、省和肇庆市公车改革的部署要求,我市直各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于。
2015。
年
6
月底前完成,各镇。
(
街道。
)
于
2015。
年
10。
月底前完成。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省和肇庆市相关规定出台后,按照规定执行。
:市直、镇(街道)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包括纪委机关和党委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党委、政府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部门所属行政机构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随本部门机关一并改革。
按照属地化原则,中央、省和肇庆市驻我市单位或省、肇庆市垂直管理单位与所在地区同步改革(中央和省另有规定除外)。
:各镇(街道)、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县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各镇(街道)、各部门实际使用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含单位自购用于公务的非定编车辆)。经核定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政务接待用车暂不纳入改革范围,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研究草拟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1
人,共。
8
人,人员名单于。
2
月
26。
日前报送到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办公室。
(
电话:
8392973)。
3
月
2
日统一集中到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办公。
职责分工具体如下:
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开展公务用车信息摸底填报工作(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牵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配合)。
1.
制定《高要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高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牵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配合)。
2.
综合平衡我市各镇(街道)、各部门公务交通补贴水平,研究提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制定我市公务交通补贴管理办法,规范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将其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市财政局牵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配合)。
3.
制定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办法,规范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的定向化使用管理(市财政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4.
制定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办法,规范涉及车辆的登记、评估、拍卖、处置工作(市财政局牵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配合)。
5.
制定我市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规范执法执勤用车的核定、登记、使用管理(市财政局、市委政法委负责)。
6.
制定我市公务用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实施办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切实保障司勤人员的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7.
制定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和改革后的纪律规定,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和审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
2015。
年
2
2015。
年
3
2015。
年
3
月中下旬)。
2015。
年
3
2015。
年
4
2015。
年
5
2015。
年
6
(八)。
2015。
年
10。
2015。
2015。
年底前)。
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规定执行。
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联席会议统筹指导并组织实施各部门必须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对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政策、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公务人员和群众了解、支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努力为改革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镇(街道)、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确保我市改革整体节支率达到上级的要求。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八
2016。
〕
9
号)要求,结合奉节实际,制定我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
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坚持市场导向、坚持靶向施策、坚持立足实际、坚持积极稳妥、坚持重在落实
“五个坚持”原则,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政策和法治办法,在适当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着力推动工商实体经济发展,保护和发展好优质产能,以增加有效供给为根本目的,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与效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动力支撑。
-->。
“十三五”时期,努力实现有效供给水平明显提高,过剩产能有效化解,实体经济负担得到切实减轻,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短板得到有效弥补,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经济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不断增强。
县委、县政府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县领导按职责分工具体推进,日常协调性工作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牵头,建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联席会议处理充分利用行之有效的司法平台,依法处理各类涉企法律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提出具体措施,对每项工作予以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又要只争朝夕、全力以赴。条件比较成熟的改革要加快推进,对条件暂不成熟的,做好方案策划和项目储备,有条件的领域可开展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推广经验,通过点上突破带动面上发展。鼓励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创新思路、创新方法,探索建立新机制、新政策,不断完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体制机制。要做好社会稳定形势研判,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早制定应对方案,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和部门责任,强化过程监督和结果考核,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对未完成任务的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和县属国企负责人要予以问责。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引导和规范企业做好自律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做好改革方案和措施的正面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和管理好社会预期。
1.
加快三次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重点发展以生态旅游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白帝城瞿塘峡和天坑地缝两大景区配套项目建设,创建奉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着力将旅游打造成第一支柱产业。推进文旅、商旅、城旅、农旅等融合发展,完善全要素配套服务,实现过境游向目的地游转变。加快建成海成天街商业街、滨江旅游商品街。培育一批边贸特色集镇,促进商贸物流大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创建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营造良好金融业态,促进金融、保险、证券等加快发展。积极培育会展经济,着力引进一批大型会展、大型赛事、文化活动落户奉节。(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商务局、金融办、体育局等)。
“一条龙”服务体系,着力培育一批特色品牌,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基地,扶持做大做强一批现代化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延伸,不断提高生态特色农业效益。(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林业局、县脐橙中心、县烟草公司等)。
三是加快生态特色工业改造升级。按照。
“面上保护、点上开发”的要求,依托丰富的资源禀赋,优化工业布局,推动形成园区集群发展,清洁能源开发、生物制药、眼镜生产、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等多点支撑的“一区多点”发展格局。充分开发风能、水能、太阳能资源,完善云奉天然气长输管网,紧跟全市页岩气开发趋势和进程,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建成渝东北眼镜生产基地。依托丰富的中药材资源以及山羊、红薯、土豆等农牧产品,做大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县发改委、县农委等)。
四是积极培育新型业态。通过上中下游链接、一二三产联动的方式,大力发展市场前期好的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等新业态,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城乡建委、县农委、县教委、卫计委、文化委等)。
2.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
一是坚持。
“双放开”。凡是符合生态涵养发展区功能定位的领域和产业(涉密和有国家明文规定的除外),放开对象,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外来人员等创业创新。放开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外地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产业发展等,共同推动奉节经济社会发展。培育劳务品牌,壮大劳务经济。(责任单位:人社局、县发改委、县投促办等)。
10。
个方面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创业创新项目落地难、基础设施配套难、企业发展融资难、产品销售难等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工商局等)。
3.
提升开发水平,拓展市场空间。
“筑巢引凤”,引进一批重庆。
50。
强、中国。
500。
强企业,带动形成产业集群,助推奉节发展转型升级。积极争取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中的国际旅游等项目落户奉节。争取内陆开放口岸和平台项目落户奉节。深化对口支援,促进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合作。(责任单位:县投促办、县发改委等)。
“交通枢纽中心、物流边贸中心、游客集散中心”,形成渝东北片区经济新的增长极。(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等)。
4.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供给体系活力。
“微粒贷”“助保贷”等金融产品发挥更大作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金融办等)。
二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理顺县属国企监管体制,按照市场优化原则,清理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做大做强一批。完善国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国企混合所有制和股权多元化改革尝试。规范管理矿产资源、市政公共资源、国企资产等重要公共资源有偿出让和使用经营收益。以管资本为主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县属国企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着力将县宏安投资公司培育成城市开发集团公司,把县赤甲文化旅游创意发展公司培育成旅游开发集团公司。(责任单位:县国资委等)。
三是深化。
ppp。
模式改革。在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采购等领域探索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高供给效率和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等)。
四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
“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推进科技资源资本化、市场化,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经费配置、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的机制。优化财政性科技资源配置,突出生态涵养发展区,围绕文化旅游、生态工业、特色效益农业、商贸物流等重点产业和社会民生领域,建立创新、研推进机制,健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完善财政性科研经费监管模式,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支配权、决策权。(责任单位:县科委等)。
五是深化财税金融扶持机制改革。落实好上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财政金融政策,推动地方金融机构业务转型升级,加大对财政金融扶持资金的争取。(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等)。
5.
促进供需有效对接。
“互联网。
+
”等技术手段,畅通供给渠道,提高供给效率。(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投促办等)。
12315。
维权网络体系,扩大。
12315。
“五进”覆盖面,建立跨区域消费纠纷调解和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对优势产业和中小企业等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县工商局等)。
三是打破市场垄断。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垄断行业改革。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傍名牌、公用企业滥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等)。
1.
去过剩产能。
37。
个,核减产能。
185。
万吨。(责任单位:县安监局等)。
其他行业:在不新增产能前提下,推进水泥及非煤矿山行业兼并重组、产业升级,对不符合生态涵养发展定位的企业一律关停。严格控制全县粮食库存总量,对布局不合理、效益不佳的要压减规模,更多通过市场调节部分短缺品种供给。
年,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经信委等)。
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一是制定产业禁投负面清单,不得新增列入负面清单的产业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用地、能评、环评和项目核准、备案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新增授信。二是对过剩产能过剩行业有区别的阶梯性、惩罚性水电气等价格,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技术、安全生产等控制标准,用市场的办法淘汰落后产能。三是对存量企业中技术先进、生产安全、能耗环保达标的产能区别对待,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投放新产品,巩固市场份额。四是对产能压减和退出企业在土地转让、人员安置、债权债务处置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县经信委等)。
2.
去除房地产库存(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城乡建委等)。
一是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根据市场需求,统筹平衡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区域和时序。
50。
万平方米左右,两年内基本消除商品房库存。积极执行现行税收、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优惠等政策措施,激活二手房市场。
三是严厉查处违法建筑。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筑,对已有违法建筑依法分类处置。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具有建筑质量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依法拆除。对建筑质量合格,有安全保障的违法建筑,补交相关费用后,出台相关政策进行限制性销售。对农民自建的违法建筑,补交相关费用后,办理合法手续。强化宣传,引导市民不购买违法建筑。
四是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对征地农转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生态搬迁、地灾避让搬迁等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
五是推动房地产功能转型。利用我县丰富的生态和旅游资源,重点发展休闲、旅游地产。通过调整已供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推进房地产与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文化体育、众创空间融合发展。
3.
去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资产(责任单位:县国资委等)。
2018。
年底,僵尸和空壳公司企业均实现关停,内部处置、兼并重组、资产公司处置特困企业基本脱困。
二是处置、兼并重组和破产关闭一批。推动企业通过合并、股权收购、资产收购、资产置换、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进行整合处置,实现内部消化一批。鼓励龙头企业和社会资本开展兼并和并购,实现重组一批。发挥宏安投资公司的平台作用,通过收购、托管、转让、处置不良资产,处置一批。对不符合国家环保、能耗、质量技术、安全生产等控制标准和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采取清产核资、产权转让等多种措施,破产关闭一批。
三是建立利益引导机制。停止财政补贴、资源配置和各种形式的保护,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处置方案。大力支持兼并重组型资产处置,对转型升级和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债务重组等按照国家政策予以扶持,对关停企业用地性质可按城市规划进行调整,所获溢价收益用于人员安置等。
四是妥善做好职工安置。距法定退休年龄。
5
年内的职工,本人自愿、企业同意后可内部退养。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和拖欠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积极争取国家和市上专项资金支持,设立去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专项资金,对人员安置进行奖补。做好再就业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或自主创业。实行失业保险、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工基本生活。
1.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等)。
一是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贯彻落实国家。
“营改增”政策,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优化税制结构。
“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作用,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乱收费现象发生。
三是切实降低房地产企业税费。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售收入的计税毛利率由。
20%。
调整为。
15%。
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
3.5%。
下调为。
2%。
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执行。
1%。
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销售未完工产品的计税毛利率为。
15%。
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为。
3%。
2.
降低金融成本(责任单位:县金融办等)。
一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金融监管部门要规范金融机构在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收费行为,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收费。鼓励金融机构清理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列出收费目录清单并公示。鼓励金融机构控制贷款利率上浮空间。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机制作用,为部分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好但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进行冲贷。
二是置换企业高成本债务。对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销售有回款的企业在信托公司等非银行贷款渠道取得的高成本债务进行置换。由政府引导,行业商会协会组织,企业共同出资搭建平台,为本行业企业提供搭桥贷款服务。对以长换短、以低换高后银行等金融机构可能存在的贷款风险敞口,给予企业融资增信和贷款担保,建立良性借贷关系。
3.
降低企业经营性成本。
一是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鼓励企业进园区集群发展。加快建设边贸中心物流园区,引进大型物流企业,新建仓储设施及冷冻库房,配备冷藏车,大力发展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快电商物流发展,整合快递物流公司,加快建设末端快递公共取送点。支持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开展托盘循环共用试点,提高标准化托盘普及率,实现产业链上下游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等)。
12%。
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费率从。
1%。
调整到。
0.5%。
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加大培训力度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提高职工职业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等)。
三是积极推进售电侧改革。利用分时避峰、加装无功补偿、暂停和减容等措施,帮助企业制定《合理用电建议指导书》。免收新落户工业企业预存电费,对申请临时用电的,暂缓收取临时接电费。对工业专变用户采取月分次付费方式,降低一次性支出成本。优化国网公司典型设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降低工业企业设计标准和工程造价。(责任单位:县经信委等)。
4.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县发改委等)。
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和市上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决定,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大力落实工商登记、职业资格、投资体制等改革措施,让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二是全面提升审批效率。以。
“互联网。
+
行政审批”的新思维,推动除涉密事项外的全部审批事项上网运行,实现网上行政审批全覆盖,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以企业投资、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创业创新、工商登记等关键领域和环节为重点,推动跨部门并联审批,切实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报件资料,积极推行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全程代办等审批服务模式,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以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破除中介服务垄断、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等为重点,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进行规范,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目录管理并对外公布。
四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与应用。
1.
做好政府性债务管控。
严格按照国务院、市政府有关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要求,加强限额管理、风险管理和预算管理。推进政府债务转换,将利息高、周期短的政府贷款置换出来,化解存量债务风险,降低政府融资成本,实现政府性债务总量不增加,负债率和债务率有所下降,将政府性债务严格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年末债务限额内。(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等)。
2.
有效控制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杠杆率。
县银监会要对金融机构创新产品的杠杆率进行管控,重点管控银行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的金融衍生品潜在风险。严格防范高杠杆比金融产品、担保公司代偿等风险。(责任单位:县金融办等)。
3.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
p2p。
严格按照国务院、市政府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实施。
p2p。
“十不准”管理政策,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未注册而从事互联网金融的行为要坚决取缔。(责任单位:县工商局等)。
4.
切实降低工商企业资产负债率。
完善企业资本金补充机制,培育和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上市融资、增资扩股。鼓励企业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推动资产管理公司入股民营企业。鼓励金融机构探索投贷结合等新型经营模式。围绕实体经济优化融资方式,提高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责任单位:县国资中心等)。
5.
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行为。
坚持。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早打小、及时果断,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打非工作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非法金融活动的上升势头,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等)。
1.
深入实施脱贫脱困工程。
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要求,全面落实。
“
1
+
1
+
13。
2017。
年实现贫困县脱贫“摘帽”、贫困村整村脱贫销号、所有贫困对象全部越过脱贫标准线,推动农村变样、农业增收、农民致富。(责任单位:县扶贫办等)。
2.
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
2020。
年,基本建成渝东北门户交通枢纽,行政村通畅率达。
100%。
撤并村通畅率达。
80%。
实现“。
90。
分钟奉节”。策划实施。
10。
大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包,包括:机场建设工程、铁路建设工程、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长江航道建设工程、城市道路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三峡后续工程。(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交委、县农委、县市政局、县移民局、县建委等)。
3.
实施生态环境建设补短板工程。
2020。
年,森林覆盖率达。
60%。
4
大生态建设工程包,包括:资源节约和低碳发展工程、改善环境质量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等)。
4.
实施社会事业补短板工程。
每年坚持滚动实施好一批重点民生实事。策划实施社会事业补短板。
3
大工程包,包括:教育事业工程、医疗卫生事业工程、文化事业工程。
“改薄”工程和教育信息化工程,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合格县通过国家验收。到。
2020。
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
14。
年以上。(责任单位:县教委等)。
“结对子”“种文化”,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让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深入挖掘特色文化,大力培育文化产业。(责任单位:县文化委等)。
三是优化医疗机构布局,推进医联体建设,构建现代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深化医改,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坚持科学指导,促进人口可持续发展。
2017。
年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实现全覆盖。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责任单位:县卫计委等)。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九
媒体:公务员薪酬改革方案酝酿重在提高基层待遇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关键一步,众所关注的新一xxx务员薪酬改革正在筹备之中。接近人社部的人士6月18日向本报记者证实,根据今年2月份xxx批转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工作任务,人社部目前正在制定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方案,方案何时出台尚无明确时间表。
据上述接近人社部人士表示,此次制定的公务员薪酬改革方案,重心将在于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最主要的两个任务,一是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二是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
“副处的工资可能比处长高”
此次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是在2006年实施的上一轮改革的基础上作出重要调整。7年前的那一轮机关工资制度改革,颁布了现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级别从原来的15个增加到27个,加大了职务与对应级别的交叉,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水平适当挂钩。
通过工资标准设计,不同职务、不同级别的工资差距被拉开,基本工资最高与最低的比例由原来:1扩大到12:1。
这种旨在“打破制度内平均主义”的设计,建立起了工资收入的增长机制,强调级别在工资分配中的激励作用,但是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对基层公务员的士气造成影响。
“对于广大基层公务员来说,能够从普通科员最终晋升至正处、正厅级官员的毕竟是凤毛麟角,大多数人晋升机会有限,”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xxx胜告诉记者,而按照目前的薪酬制度,公务员若在某一职务上多年不动,虽然工资也会上涨,但上涨幅度不大,这就影响到原来设计的激励机制的实际成效。
鉴于这些问题,新一xxx务员薪酬改革,将把激励重心更多放在级别和专业技术职称上来,实行级别与工资待遇挂钩的政策。
长的工资就可能比处长还高。”
现在《公务员法》将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三大类。新一xxx务员薪酬改革方案,就是要着力于使技术等级的薪酬水平能够与行政序列保持平行,从而鼓励基层公务员的多元化发展,向更艰苦和更需要的地方合理流动,避免千军万马都去挤行政职务晋升的独木桥。
“现在公务员职务上不去,他的工资水平会受到影响,而将来加大专业人员工资水平,专业技术水平与相应的级别上去了,工资也会跟着上去,他可能当不了多大的官,但是工资不会低。”xxx胜解释说。
规范津贴缩小中西部差距。
此xxx务员薪酬体系改革,除了职级工资调整外,另一项主要任务是规范地区补贴津贴制度。
上一xxx务员工资改革明确提出,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并总结经验后,再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2006年改革方案中要求出台津贴补贴制度,但是对制度何时出台没有做出时间限制,现在公务员津贴补贴都是地方自己制定,富裕地区补贴水平较高,中西部地区津贴补贴相对较低,造成了不同区域之间公务员薪酬差距拉大,地方对此反映较多。”xxx胜表示。
由财政预算确定分配的公务员工资属于二次分配领域,基本工资标准全国统一,公务员地区间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主要是补贴津贴差距过大。
由于各地区、各部门资源、财政状况不同,津贴、补贴发放额度也不相同。根据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的薪酬调查报告,各地发放的津贴、补贴已经远高于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部分,部分地区甚至达到总工资收入的80%以上。
有些省份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多达32个,一个市内就有6个标准,最低和最高相差万元/年。如《珠海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中规定,正处级领导职务每月补贴3000元,而按照工资套该标准,正处级公务员基本工资仅为2000-3000元,基本工资外收入比重过大。
据介绍,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一直未能建立起来,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工资调查制度尚未建立,调整和决策没有依据。
为此,人社部去年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地方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情况展开专项检查,就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通过多地调研、测算地区附加津贴,相关部门已经基本摸清了津贴补贴发放情况,为制定政策规范津贴补贴提供了依据。
上述接近人社部人士认为,调控地方津贴补贴,可以缩小公务员地区间收入差距,解决公务员分配领域的内部公平。
据他介绍,新一轮改革对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思路是“限高、稳中、托低”,逐步使同一地区不同部门的津贴水平相接近。
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在薪酬报告中建议,可以设立津贴补贴调控线、征收调节基金和将一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这样可以一定程度缩小不同地区间的收入差距。
同时,还建议在基层干部中较为普遍的科长以下职务,增加对应的级别数量,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基层公务员待遇较低的问题。
据悉,围绕公务员薪酬体系会有一系列配套改革,目前最主要的任务是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十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选择性课程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实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课程改革推进活动,现将活动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学习考察: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外出考察学习与交流。
2.主题培训:选择性课程开发路径与实践成果;专业建设与发展前景。
3.分组研讨:研讨课改实施以来的主要做法、困惑及建议,分组研讨各专业(或学科)技能方向及各方向的限定选修课程和自由选修课程,落实课程开发具体实施方案。
4. 课程开发:根据专业建设或学科建设要求,落实课程资源开发工作。
二、活动时间:1月27日-29日(周三至周五)
三、活动对象:全体教师
四、考察学校: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五、参训教研组
(1)第一批培训教研组
(2)第二批培训教研组73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服装5人、药剂8人、计算机19人、机械10人
数控9人、汽修5人、体育17人
六、考察要求
1.各位教师抱着学习与吸收的态度进行交流探讨,重点学习课程改革成功经验和做法。做到一看,二听,三记,四思。
2.各位教师要注重交流专业建设及课程改革材料,要事先准备好相关的问题,做到在交流中有所侧重,提高交流活动的针对性。
3.各位教研组长要做好本专业(或学科)课程改革的准备工作, 在分组研讨时做好落实工作。
4.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非常难得,请老师们务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携带身份证、笔记本和笔及生活用品。
5.带上电脑及课程改革资料,梳理前期课程改革工作,按要求做好课程开发工作(原则上3人带一台电脑,教研组长统筹安排)。
6.本次课改培训作为校本培训,按时参加培训并开发校本课程可获取相应学分。
7.本次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行程,统一乘车,各位老师要守时守纪,不得擅自行动。
实门口上车时间:7:00
老体育馆门口上车时间:7:30(八一南街与双溪西路交叉口) 市公安局门口上车时间:7:40(八一北街1055号)
8.出门在外,各位老师一定要注意安全,以活跃身心、提升能力为主,不参与有损学校形象的任何活动。
9.老师们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以防丢失。
2
10. 组长提前一天告知本组成员考察纪律及要求,并确定本组成员的上车地点。
11. 团长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预防各项安全事故发生。
12.培训期间各教师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各教研组长做好点名签 到工作。
七、研讨要求
1. 本专业(或学科)技能方向有哪些?需开发哪些限定选修课程和自由选修课程?原则上每个专业方向(或学科)开发的限选课程和自选课程各不少于5门。
2.根据规定的文本格式开发选修课程,培训结束前交《教师选修课程开发登记表》于教研组长,教研组长汇总专业(或学科)选修课程介绍与《教师选修课程开发登记表》后交教科室,3月30前完成开发相应课程的教学内容(或教学设计),课时数为18的倍数,9月1日起开始授课。
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我校教育吸引力和竞争力,加快推进我校职业教育现代化进程,每位教师至少开发一门选择性课程(18课时)。
4.每个教研组结合选修课程开发至少申报一个课题。
5. 本专业(或学科) 开发选择性课程存在哪些困难?面对存在的 问题如何破解?
一、课改目的.
2015年上半年,学院组织各专业开展了深入的专业调研和分析工作,并召开了校企合作发展委员会会议,构建了突出人文素养和职业能力的课程体系,优化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实施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改革,完成名校工程“重点建设专业的所有核心课程全部实施项目导向、任务驱动和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整体带动其他专业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建设任务,需要进行项目化课程改革,进行课程的整体设计和单元设计。
二、课改的原则
课程改革的基本原则包括:课程内容应当是职业活动导向、工作过程导向;课程要突出能力目标;课程内容的主要载体是项目和任务;项目任务的实施过程要精心设计;课程的实施和评价要以学生为主体;知识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做一体化;外语、数学和计算机等内容渗透到所有课程中去,职业核心能力必须渗透到所有课程中去。
三、课改的实施步骤
(一)以教改项目方式推进。设立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教学改革项目,作为当前教学改革的一项中心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系部组织所有专任教师全员参与。
(二)在前期举办以转变观念为目标的战略培训和案例丰富、正反对比明显的特色讲座的基础上,各系组织全体教师进行研究讨论。
(三)通过学习借鉴,每个专任教师都要完成一门课程的整体设计和一次课的单元设计。课程教学设计必须按照现代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原则来做。
(四)各系组织教师在演示的基础上进行研究讨论,反复修改课程教学设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转变观念,提升能力。
(五)各系组织教师初步选拔,教务处负责监督。每位教师用5分钟进行介绍整体教学设计,用15分钟完成一次课讲授,用10分钟完成答辩,由评委当场打分,选出骨干教师候选人。
(六)由教务处组织联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专家组对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辅导培训和测评。首批职教能力培训与测评骨干通过测评时间一般不晚于2015年12月。
(七)成立测评委员会,开展后续培训测评工作。测评过关的骨干教师作为首批评委库成员,承担学院其他教师的培训与测评工作。
(八)“由点到面”分阶段推进课改。由测评委员会负责,每半年组织一期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测评班,争取两年内完成全部教师培训测评工作。
四、课改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与课改相适应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课程督导标准。
(二)加强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教学的结合。
附件:课改工作时间进度表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课改工作时间进度表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十一
新一轮课程改革已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这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教学改革,又是一场意义深远的学习革命。它将影响、触动传统思维方式,它将进一步关注学习主体的发展,学习方式的变革,它必将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推动基础教育向前发展。我校积极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情,积极探索课改的路子,摸着石头过河,为了扎实稳妥地推进新课程改革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依据,按照市、县主管部门要求,积极组织课改培训,更新教育观念、手段,改革单一评价模式,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积极稳妥地探索课程改革的新路子,争做全县课程改革的头雁。
二、课改组织机构。
课改组长:詹宇意。
副组长:胡建议、肖本初、王万利、舒克章。
成员:岳佰成、潘峰、孙教育、刘兵、杨李、王富林、余盛国、教研组长。
三、目标任务。
1、领会课程标准的精神内涵,能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
2、了解新教材的内容,体例结构、特点、使用策略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开展校本研究,开发乡土课程资源,为教育教学服务。
3、开展教学方式的研究。科任教师要改变传统教学观念,摒弃一支粉笔“满堂灌”的现象,积极探索教师的角色意识,当好课堂的“导读”,而不是“演员”,研究课堂教学结构、流程,教师要形成个性化的教学风格。
4、开展学习方式的研究。积极培养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发展个性潜能,转变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
5、开展形成科学的评价观,评价机制,建立一套适合长冲中学情的评价体系。
四、措施方法。
1、大力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任何改革,先要过思想关,即是思想观念要先行,这是改革的保障。我们组织的三级培训,第一级即上层培训,选派优秀教师到省、市参加骨干培训,第二级即组织全体教师的通识性培训和学科培训;第三级是由学校组织培训,定时间反复强化学习,特别是观摩实验区的示范课例。通过三级培训,要使全体教师彻底转为思想,杜绝“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
2、落实集体备课活动,各科、各年级成立备课组、年级组跟踪监督。各备课组要有指导性的教学计划,时度安排表、活动安排表。备课组要开展集体备课活动,每次备课要有中心发言人,备课组成员积极参与讨论,发挥集体智慧,探索课改的新路子,备课组还应定期开展看课、说话、评课活动,真正做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
3、健全课改相关制度。推进课改还应从制度方面进行约束,我们决定研究制订课改学习制度,课堂教学评价制度,课程评价制度等,让教师的全部身心和精力指向课程改革,让长冲中学师生能在最短的时限内融入课乞讨的洪流。
4、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经常进行课堂听课、研讨、研究教师的教学行为、学生的学习行为。加强实验过程的管理与监控,杜绝老套的教学方法行为,运用新教材采用老教法的作法。
5、探究教师教学方式的变革。
教学过程是教师的教与学业生的学双方互动的过程,它决不是教师教学生听,或者学生专注听教师讲的单向传输。课堂的互动性决定了教师在课堂上角色地位的改变,教师不再是课堂的主宰者、知识的垄断者、教材机构的传授者,而应该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平等的参与者,学生探究疑难的积极引导者与促进者。课堂的结构模式也将发生彻底的改变,不再是以教论学,而是以学论教。教师出色地教是为学生更好地学提供服务的,因此教师在课堂上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给自己的课堂角色进行重新定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教与学的和谐,学与教的统一。
变革教法还表现在教材的解读与处理上,很多教师总习惯于传统的教学的思维,因为过去的教材的处理有固定的模式,易操作、简单,不需动脑筋,如:语文的课堂教学重视课文的肢解、分析,总离不开“字、词、句、段,语、修、逻、文”,数学课堂教学从“概念——定理——公式——例题——浩如烟海的习题训练”的固定模式。而“课改”的课堂教学重视精神性的教育,让学生在生活中在实践中来感悟体验所学的知识,这种教学没有定式,非常灵活,不易把握,特别是备课要求高、难度大,尤其如“问题探究”,教师不能只凭自己过去的经验,更要深入为教师对学生在课堂上置凝提问的“估计”,过去备课有一本“教参”便可高枕无忧,现在备课要阅读大量书籍,查阅大量资料,广泛搜集有关信息,此外,还要通过自己的真切感受,进行删选、加工、处理,在课堂上教师要随时给学生释疑、答疑。“课改”课堂教学的这一系列变化对教师来说将意味着不轻松,难度大,这就要求教师要不断地锤练自己,加快自己对这种课堂教学的“磨合”、适应,要潜心研究,不断探索,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在自己的教学中真正为学生制作出丰盛、营养丰富的“课堂大餐”。
6、探究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新课程标准有一个重要的理念就是:把课堂还给学生,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但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也非易事,如果我们在引导学生进行课堂学习时操作不当,即使我们在课堂上留给了学生一定的学习时间,但学生却感到无所事事,无所适从。这样学生非但没有成为学习的主人,反而成为课堂学习的冷漠的旁观者,学生在课堂肯定是收效甚微。那么教师如何引导学生有效地课堂学习呢?其一:体验学习。在课堂上要设法引导学生置身于教材学业习的情境,让学生在这种特定的教材情境中来感悟、来体验,从而激发学生思考问题的动机,来唤起他们解决问题欲望,不断地升华学业生思想情感,点燃学生的智慧火花,如:数学课引导学生学习圆的知识,首先让学生置身于教材情境,生活中哪些圆的现象,圆对人类有何作用,让学生在这种特定的情境中萌生探求圆的奥秘的欲望。其二,“对话学习:就是让学生多与教材对话,多与作者对话,与生活对话。在课堂上多创设特定的话题情境,让学生通过讨论,在群体交流中,各个学习体体思维不断碰撞,从而迸发出智慧的火花。
7、积极推进课题研究。我校有市教科院立项的“创新教育”研究课题。我们要在各学科中大力研究、实验,不惜花费财力、精力、人力投入实验研究,用坚强组织领导,充足的科研经费,扎实的实验研究,优秀的实验成果向市教科院汇报结题,在全市占据市示范学校的地位。
8、注重资料的整合和成果的总结、转化。各学科教师在实施新课程中要收集一手资料,适用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在课改方面有在全县仍至全市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特别是要推出一批课改名师、论文、材料等优秀成果。
五、注意的问题。
1、防止个别教师不愿改,不敢的情况发生,从思想上武装教师的头脑。对学生应注重学习方法的指导、养成训练,切忌随遇而安,畏难情绪。
2、课程评价的缺位现象。课程评价本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学校要制订适应课改对教师的评价机制,教师也应当用科学、发展的观念评价学生,多元评价、发展评价、过程评价是应当贯彻的评价原则。
3、杜绝“懒人”“懒思想”的现象,课程改革需要“孺子牛”、“痴人说梦”,不要传统的时间+汗水式的“懒人”,这其实是不愿动脑,不愿干事。教师要站在时代的高度,与时俱进,同时代同步,与思想同步,超前发展,,在课改中有所作为。
总之,推进课程改革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们将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与时代同步,与课改同步,用先进的教学理念、管理手段、以及教学方法、学习方法推进基础教育的革命,为国家培养出适应时代发展的合格人才。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十二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吉林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通过办公群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按照高度重视、全员参与、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总体要求,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准备,严阵以待,认真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对师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精心组织,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按照__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落实到学校具体部门、落实到每个班级,认真开展学校防病防疫工作的筛查活动。
三、合理安排,采取有效的防控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精心准备。
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
2、加强宣传,及时预防。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疫情防控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学校定期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卫生进行消毒,注意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建立制度,完善措施。
开学后,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一旦发现异常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隔离。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发现异常现象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4、畅通渠道,上报及时。
一是建立“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零报告”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二是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与教育部门、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收集本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预警。
四、开学后,搞好消毒、卫生工作,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
1、各班除召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专题班会外,还经常利用晨会、午会等时间,发动学生从了解病状、预防措施到宣传。
2、学校教职工一旦有感冒发热立即报告学校,并由校长了解状况,根据病情决定是否上报上级部门。
3、家长一旦发现孩子发烧,第一时间通知学校,先送医院(不要任其返校或要求学校送医院而造成不必要的学生间互动)。
4、每日对学生个人卫生进行检查。
5、每周进行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用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
6、进行清扫或消毒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清洗结束后要立即洗手。
7、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勤洗澡。
8、告戒家长尽量少带孩子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平时要多注意观察孩子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表现,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9、每天进行零报告制度。学校有专人负责每天向教育局体卫办报告学校的情况,做到信息畅通。
10、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保证一天的一小时锻炼时间,从而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抗力。
11、全校班级分别举行了以“防止肺炎”的主题班会,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形式多样,收效显著。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将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做好防控工作,为全面防控疫情作出贡献!
五、存在问题。
口罩和消毒液等必备物资目前采购困难。
六、下阶段工作。
1、继续做好师生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引起全体学生及家长的高度重视。
2、上级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社会进行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控意识。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蔓延的严峻形势,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是学校应尽的义务,确保全校师生平安度过流行疾病蔓延的严峻时期,是学校的责任。我校认识到位,部署及时,措施得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条不紊。
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放控工作逐步引向深入,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十三
在改革工作推进讲话中,我收获颇丰,深刻认识到推进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首先,改革是中国前进的必由之路。只有始终坚持改革开放,才能实现中国梦。如今,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是复杂的,因此我们需要不断推进改革,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持续深化。
其次,改革需要集体智慧和勇气。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都需要积极投身到改革中来,共同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在改革过程中,我们需要敢于面对问题,积极探索解决之道,勇于承担风险和责任。
而对于我们学生而言,也应该意识到推进改革的重要性。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必须为之努力奋斗,为中国增添更多的活力和创造力。我们需要认真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同时注重实践操作,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为祖国的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之,改革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以积极的心态和实际行动助力改革进程,为推进中国梦不断做出贡献。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十四
各总支、村委会、镇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安综省殡葬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尸火化为实破口,以提高火化率、平坟还田、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为重点,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兴移风易俗之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1、迅速提高火化率。各村和各单位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以起尸火化和打击违规偷埋土葬为手段,坚决遏止遗体土葬,要认真排查近两年来偷埋土葬的死亡人员,适时进行起尸火化,力争全年火化率达到95%以上。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
2、清理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市场,镇民政、工商、公安将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县殡改领导小组的专项活动,集中力量对我镇范围内的木棺,纸扎等封建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3、开展平坟还田活动。平坟还田是节约资源,造福子孙的公益事业。各村要广泛宣传,认真抓好落实。镇决定适时对我镇范围内坟头彻底平除,基本实现耕地、林地无坟化。对特殊坟墓,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三、方法与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殡改工作氛围。从今年开始,镇将配合县殡改执法队对全镇每个自然村集中宣传两次,宣传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主要以宣传车进行宣传并张贴宣传标语。同时对违反殡改条例的丧葬户进行面对面教育。镇还决定逢会必讲,切实做到人人皆知殡改工作的意义。
2、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殡葬改革,偷埋土葬的户坚决依法进行起尸火化;对干部参与偷埋土葬及收取钱财的、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触及法律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加大奖惩力度。镇政府对各村殡改工作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办法对各村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月通报中表扬前六的村、批评后二名的村,对火化进度明显,无偷埋现象的村,每火化一具尸体补助30元;季度评比中达到规定指标,评出前三名,且无偷埋土葬现象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后两名的村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半年小结达到规定指标的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1000元、900元、800元,后两名的村除大会表态发言外,每偷埋一例罚该村1000元,罚包村干部500元,并扣除该村干部绩效工资30%(给民政办提供信息除外);年终总评,凡火化率达到分配任务95%以上的村,均奖励村2000元,并奖村书记、村主任各1000元,火化率在90%-95%之间的村均奖励1000元。村书记、主任各奖500元;火化90%-85%的不奖不罚;低于80%且倒数后三名的村,每村罚3000元,干部绩效工资全部扣除,并给予一票否决。凡是年终受奖的村,镇包村干部每组奖500元。凡连续两年被通报批评的村,书记就地免职、村主任依法罢免。
4、对拟起尸火化的,由镇协同县执法队坚决予以起尸,起尸时,村干部必须亲自点到坟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查处。
四、严明纪律。
全镇共产党员,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殡改政策,自党遵守殡改规定,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控制偷埋土葬和以罚代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对以罚代葬接受贿赂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抓好此项工作,镇成立殡改工作领导小组,陈涛镇长任组长。李廷山、宋其跃、胡维峰任副组长,民政、派出所、综治办、工商、司法、土管所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龚连明任主任,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十五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方案》提出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方案》强调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国际接轨、统筹推进的原则,明确了6个方面的改革措施:一是建立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统筹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二是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逐步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授权批准发布。
三是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
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
四是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五是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六是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大力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方案》明确改革将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从20xx到20xx年,主要是推进改革的试点工作,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同时对现行标准体系进行全面清理和复审;第二阶段从2017到2018年,主要是稳妥向新型标准体系过渡;第三阶段从2019到2020年,基本建成新型标准体系,我国标准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标准化事业蓬勃发展,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标准化在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外交外贸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不完善,政府与市场角色错位,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发挥,阻碍了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切实转变政府标准化管理职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2001年成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强化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管理。
在各部门、各地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标准化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截至目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总数达到10万项,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我国相继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常任理事国及国际电信联盟(itu)理事国,我国专家担任iso主席、iec副主席、itu秘书长等一系列重要职务,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数量逐年增加。
标准化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服务外交外贸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来看,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标准缺失老化滞后,难以满足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需求。
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标准仍然很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刚刚起步,即使在标准相对完备的工业领域,标准缺失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
特别是当前节能降耗、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领域对标准的需求十分旺盛,但标准供给仍有较大缺口。
我国国家标准制定周期平均为3年,远远落后于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标准更新速度缓慢,“标龄”高出德、美、英、日等发达国家1倍以上。
标准整体水平不高,难以支撑经济转型升级。
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仅占国际标准总数的0.5%,“中国标准”在国际上认可度不高。
二是标准交叉重复矛盾,不利于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
标准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是重要的市场规则,必须增强统一性和权威性。
目前,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仅名称相同的就有近2000项,有些标准技术指标不一致甚至冲突,既造成企业执行标准困难,也造成政府部门制定标准的资源浪费和执法尺度不一。
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涉及健康安全环保,但是制定主体多,28个部门和31个省(区、市)制定发布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数量庞大,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三级标准万余项,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交叉重复矛盾难以避免。
三是标准体系不够合理,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均由政府主导制定,且70%为一般性产品和服务标准,这些标准中许多应由市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制定。
而国际上通行的团体标准在我国没有法律地位,市场自主制定、快速反映需求的标准不能有效供给。
即使是企业自己制定、内部使用的企业标准,也要到政府部门履行备案甚至审查性备案,企业能动性受到抑制,缺乏创新和竞争力。
四是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不完善,制约了标准化管理效能提升。
标准反映各方共同利益,各类标准之间需要衔接配套。
很多标准技术面广、产业链长,特别是一些标准涉及部门多、相关方立场不一致,协调难度大,由于缺乏权威、高效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越重要的标准越“难产”。
有的标准实施效果不明显,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不到位,尚未形成多部门协同推动标准实施的工作格局。
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是20世纪80年代确立的,政府与市场的角色错位,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发挥,既阻碍了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又影响了标准化作用的发挥,必须切实转变政府标准化管理职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二、改革的总体要求
标准化工作改革,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标准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适应问题,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把该放的放开放到位,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强化强制性标准管理,保证公益类推荐性标准的基本供给。
二是坚持国际接轨、适合国情。
借鉴发达国家标准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发展实际,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
三是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
既发挥好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又充分发挥国务院各部门在相关领域内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的作用。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统筹推进。
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做好标准化重大改革与标准化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有机衔接;合理统筹改革优先领域、关键环节和实施步骤,通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增量带动现行标准的存量改革。
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三、改革措施
通过改革,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
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由6类整合精简为4类,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
同时建立完善与新型标准体系配套的标准化管理体制。
(一)建立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为召集人、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承担。
(二)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在标准体系上,逐步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在标准范围上,将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范围之内。
在标准管理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组织实施和监督;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统一立项和编号,并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开展对外通报;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授权批准发布。
强化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
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法律法规对标准制定另有规定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医药卫生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现有模式管理。
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标准暂按现有模式管理。
核、航天等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军工领域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三)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
在标准体系上,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
在标准范围上,合理界定各层级、各领域推荐性标准的制定范围,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重点制定本行业领域的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可制定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
在标准管理上,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统筹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强化制修订流程中的信息共享、社会监督和自查自纠,有效避免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立项、制定过程中的交叉重复矛盾。
简化制修订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制修订周期。
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公益类推荐性标准文本。
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有效解决标准缺失滞后老化问题。
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提高广泛性、代表性,保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公正性。
(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
在工作推进上,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五)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
(六)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承担更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增强话语权。
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加强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推进优势、特色领域标准国际化,创建中国标准品牌。
结合海外工程承包、重大装备设备出口和对外援建,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进一步放宽外资企业参与中国标准的制定。
四、组织实施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按照逐步调整、不断完善的方法,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标准化工作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20xx-20xx年),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提出法律修正案,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20xx年6月底前完成)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对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开展滞后老化标准的复审和修订,解决标准缺失、矛盾交叉等问题。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周期。
改进推荐性行业和地方标准备案制度,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后评估。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对不再适用的强制性标准予以废止,对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选择具备标准化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改革试点。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视同完成备案。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建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制定相关制度文件。
建立标准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数量达到年度国际标准制定总数的50%。
(20xx年完成)
——确有必要强制的现行强制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逐步整合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2017年完成)
——进一步明晰推荐性标准制定范围,厘清各类标准间的关系,逐步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
(2018年完成)
——培育若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
建立团体标准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2017年完成)
——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基本完善并全面实施。
(2017年完成)
——国际国内标准水平一致性程度显著提高,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
(2018年完成)
——理顺并建立协同、权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体制。
(2020年完成)
——政府主导制定的推荐性标准限定在公益类范围,形成协调配套、简化高效的推荐性标准管理体制。
(2020年完成)
——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发展较为成熟,更好满足市场竞争、创新发展的需求。
(2020年完成)
——参与国际标准化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数量显著增多,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家标准互认数量大幅增加,我国标准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迈入世界标准强国行列。
(2020年完成)
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
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法律法规对标准制定另有规定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医药卫生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现有模式管理。
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标准暂按现有模式管理。
核、航天等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军工领域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三)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
在标准体系上,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
在标准范围上,合理界定各层级、各领域推荐性标准的制定范围,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重点制定本行业领域的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可制定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
在标准管理上,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统筹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强化制修订流程中的信息共享、社会监督和自查自纠,有效避免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立项、制定过程中的交叉重复矛盾。
简化制修订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制修订周期。
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公益类推荐性标准文本。
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有效解决标准缺失滞后老化问题。
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提高广泛性、代表性,保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公正性。
(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
在工作推进上,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五)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
(六)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承担更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增强话语权。
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加强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推进优势、特色领域标准国际化,创建中国标准品牌。
结合海外工程承包、重大装备设备出口和对外援建,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进一步放宽外资企业参与中国标准的制定。
四、组织实施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按照逐步调整、不断完善的方法,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标准化工作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20xx-20xx年),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提出法律修正案,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20xx年6月底前完成)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对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开展滞后老化标准的复审和修订,解决标准缺失、矛盾交叉等问题。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周期。
改进推荐性行业和地方标准备案制度,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后评估。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对不再适用的强制性标准予以废止,对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选择具备标准化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改革试点。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视同完成备案。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十六
在一次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上,我认真聆听了主席的讲话,深感中国改革取得的成就,也感受到了我们应该做出的努力和付出。以下是我对这次讲话的心得体会:
首先,改革是中国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时代的创新动力。在新时代下,我们需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改革,尤其是以人为本的改革,在教育、医疗等领域进行深入改革,使百姓能够受益。
其次,改革的过程并不容易,需要我们不断地深化思考,积极探索,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果。同时,改革也需要不断地完善法律法规,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防止出现不良后果。
最后,改革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付出,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让改革得以成功。我们应该时刻牢记,改革是为了人民幸福,我们的行动和思想都应该为此服务。
总的来说,改革是我们国家发展的重要推进力量,需要我们不断地思考、探索和付出。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实现我们的梦想,使我们的国家更加繁荣发展。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十七
以《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为指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将兴建、改造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把建设殡葬设施,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殡葬改革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积极倡导和推行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一件大好事。现阶段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是处理骨灰切实可行的表达式,也是改革丧葬陋习的一项有效措施,应本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等方针,加快我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扎实抓好殡葬改革工作。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殡葬改革是一场直接触及几千年传统习俗的大变革,是党和政府倡导的一项重要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殡葬改革对保护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作用,宣传乱葬对于秀丽山川、生态环境乃至子孙后代生存环境的危害性,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实行火葬是一种有利于节约土地、净化环境、节约开支、减轻农民负担的好事。各村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殡葬管理政策,通过党员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实行干部包村宣传,提高群众认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改的有关规定,既要加大下面典型宣传,也要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人和事予以曝光,使我镇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人心,促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大力提高节俭办丧事的文明新风,宣传违反殡葬管理的处罚规定,对毁林占地建坟、乱建坟墓的典型事件要予以平毁并要处罚处理,在全镇形成有利于殡改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殡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镇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综治及民政的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民政办、派出所、国土所、村建站、林业站等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镇指定2名联络员,村由村主任兼任信息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殡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
基本原则和要求。
1、农村公益性公墓应利用脊地,严禁占用耕地和在公路、河流、主干道两侧及风景区、乡(镇)周边地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公益性公墓。同时,也要尊重当地群众的意见,在选定公益性公墓时,可邀请当地有影响的村民代表参与一道择地,便于大多数人接受。
2、农村公益性公墓要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每穴墓不得超过3平方米。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以利绿化;以碑为标志的应统一规格,宜小不宜大,尽量使用卧碑或横碑。禁止建造大型墓、家庭(宗族)墓。
3、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严禁对外经营,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处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4、每个村原则上兴建一处公益性公墓或一座骨灰堂(尽量利用旧墓地),偏远、人口较多的自然村根据需要,经统一规划,也可设置公益性公墓。各村可侧重于骨灰堂的存放设施建设,特别是多姓的村,要尽可能集中建一处骨灰堂,也可利用祖祠空余房间作为骨灰安放,便于村民就近祭祀。
5、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经镇政府审核同意,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准备阶段(2005年5月—2005年7月15日)。各村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并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做好各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的规划、选址工作,并做好申请报批材料。
2、实施阶段(2005年7月16日—2005年8月15日)。搞好整体规划,分步进行,先开路后整台面,一处公墓原则上要统一墓型,最少要一平台一墓型,专人制作。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为主,尽量避免使用硬化材料,统一绿化。公墓规模一般可按本村人口年死亡率6‰作规划,先期可造3年需要量的示范墓葬,示范墓待验收后即可安放骨灰。
3、管理要求:各村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和公墓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以成本计费原则规范收费额度,计费标准要向村民公布,接受县民政局和物价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方案和奖励措施。
1、公墓、骨灰堂(楼)要求在2005年8月底前完成,经县、镇主管部门验收认定后,县补助每个村3000元,镇政府补助每个村3000元;在2005年9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70%拨补;在10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50%拨补;超过上述时限,不予补助。
2、各村在8月底前完成公墓或骨灰堂(楼)建设,给予所在村工作人员奖励3000元,逾期不予奖励。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后,火化率达100%并按规定安放骨灰的,每个村奖励3000元。
苟堂政[2005]43号。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直属党委、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根据新密办(2005)41号文件《新密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镇殡葬改革事业进程,现就依法强力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城乡一体,整体推进,一步到位,全面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各项措施,在全镇行政辖区内强力推行火化,革除丧葬陋俗,全面完成市下达的殡葬改革责任目标,努力开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苟堂镇殡葬改革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和管理全镇的殡葬改革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殡葬改革的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等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组织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殡葬管理的组织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深入宣传有关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
(二)按照统一部署,实行“零点行动”即从2005年9月1日零时起,全镇所有亡故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国家政策规定的少数民族除外)。
(三)革除丧葬陋俗,禁止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放遗休,吹奏哀乐,抛撒、焚烧冥币及其它迷信物品。
(四)完善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规范骨灰处理方式,提倡骨灰进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存放,火化后深埋不留坟头,禁止将骨灰装棺土葬。(五)建立健全机构,落实工作职责。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2005年8月16日至2005年8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运用各种有效方式,深入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及新密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改革群众殡葬观念,倡树文明新风。(二)强力推行阶段(从2005年9月1日0时至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在市殡仪馆没有建成之前,按属地管理原则,亡故人员的遗体由所在村负责落实运往邻近县(市)殡仪馆火化,所需费用由丧事承办者承担。镇直各单位亡故人员的火化工作由本单位负责落实。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周边县(市)殡仪馆的协调工作。对偷埋土葬的遗体,一律依法强制起尸火化,起尸火化工作由村组织实施,费用由丧事承办人承担。(三)完善规范阶段(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后)。亡故人员的尸体原则上在本市殡仪馆火化。要认真规范殡葬管理制度,完善殡葬改革工作措施。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配合市民政局,大力做殡葬改革的完善提高工作,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迈入正常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五、保证措施。
(一)宣传舆论开路,党员干部带头。镇政府要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通告》350份,组织宣传车入村巡回宣传;各村委在辖区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书写固定标语(每村横幅不少于10幅,固定标语不少于10条)。把通告张贴到每个村民组,把宣传资料发送到户;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主阵地作用,开设专题栏目、强化宣传教育;镇直单位要在单位门口悬挂殡葬改革横幅。要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镇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做推行火葬的带头人,做殡葬改革的开拓者,引导、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二)层层签订目标,认真落实责任。火化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和支书、主任负责制,镇政府与镇直有关单位、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建立奖惩兑现的激励机制,确保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严格殡葬管理,整顿相关市场。各村要严格按照《新密市死亡人口登记报告制度》的规定,认真对本辖区死亡人口进行登记上报,准确掌握死亡人口数量,防止土葬现象发生;镇文教办要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对在医院亡故人员的登记管理,把紧关口,严禁遗体运走土葬;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殡葬法规的规定,规范本辖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对非法制造、经营封建迷信用品的商户要坚决取缔,对经营、制造者依法严惩。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举报制度。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督促分包联系村和分管联系单位的殡葬改革工作;各村也要明确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对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实行依法督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69251006),全天接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五)完善配套设施,确保骨灰存放。各村要科学规划完善殡葬改革配套基础设施,做好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工作,保证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实行火葬后骨灰处理的需要。(六)改革丧葬习俗,倡导文明新风。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改革丧葬习俗中的作用,把丧葬改革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守则,作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一项内容,使村民主动参与丧葬习俗改革。各村委会要建立“红白理事会”,教育和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坚持文明节俭办丧事,严禁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禁止在丧葬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重视殡葬改革工作,把它放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纪检、宣传、民政、公安、工商、卫生、土地、城建、劳保等殡葬改革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加强信息联络,强化管理监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要构建“反应快捷,运转协调,高效便民”的殡葬改革网络体系,确保火化目标圆满完成。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镇党委、政府对年度火化率达标的村予以通报表彰,村主要干部和分管干部予以奖励,对年度火化率不达标的,取消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评先资格,并给予单位黄牌警告,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对亡故土葬后起尸火化的原单位干部职工,要追究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取消所在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同时,不再发给亡故人员亲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遗属补助费。对于我市殡仪馆没有建成前,亡故人员交通费补助除市补助外,我镇再补助100元,实行半年对村结算一次。对各村每发现1例,对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支部、主任、主抓村干部及组长扣发1个月工资,完成任务者奖。
(四)常抓不懈,依法行政。殡葬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作,宣传教育工作要实现经常化,要充分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加强宣传,弘扬正气,警示教育。要加强对殡葬管理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各级殡葬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抚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及县殡葬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新风,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本镇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为动力,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改革土葬,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建立完备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目标任务。
1、改革土葬,推行火葬。各村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用地的原则,逐步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并加强管理,为本辖区村民提供丧葬服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指导与监督,使其规范化发展。
2、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全面推行火化政策,死亡人员实行强制火化。
3、禁止乱埋乱葬。禁止在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规划建城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内葬坟。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火化后,骨灰应当葬入县公墓山或寄存在县殡仪馆骨灰堂。各村要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坚决禁止乱埋乱葬。
三、工作步骤。
按照《抚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十五”发展计划》要求,本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分段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镇的殡葬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08年7月19日-9月6日)。
2、召开全镇殡葬改革动员大会,各村(居)委会都要召开相应的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布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采取城镇与乡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以“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推行全面火化政策”为专题的宣传月活动。各单位和所有村(居)委会要办好墙报,张贴标语和县政府《通告》、各村所在地悬挂横幅,散发传单,宣传中做到不留死角。
4、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殡葬改革专题学习和座谈,重点学习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目的意义等。
第二阶段准备实施阶段(2008年8月6日-9月6日):
1、组建殡葬执法队伍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2、清理全镇丧葬用品市场。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6日零时开始):
(一)全面火化,分步到位。以提高火化率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确保火化目标如期实现。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实行“零点行动”,对规定区域内死亡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关闭火化辖区内棺木市场。
(二)以整治“三沿六区”乱建坟墓为突破口,认真清理“三沿六区”乱建坟墓。通过整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组织领导。
1、成立赤水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党委员委员、镇纪委书记、派出所所和分管民政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民政、宣传、土管、林业、城管、公安、工商、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所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规划制定,协调指挥全镇的殡改工作,对殡葬执法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室职责为:负责殡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殡改文件上传下达工作,及时通报殡改情况;做好领导小组的参谋,负责牵头召集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有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
(1)民政部门: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改革的法规和政策,制定殡葬改革有关规划和措施,履行好殡葬管理职能,抓好殡葬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管理,负责解释政策、法规。
(2)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予以查处。
(3)宣传部门:加强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主动组织各新闻单位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正反典型,不断提高人们推行殡葬改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公安部门:负责全镇范围内因各种案件死亡的尸体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阻碍殡葬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毁坏财物、侮辱、殴打殡葬执法人员的人和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从重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工商部门:依法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民政部门审核后才能发给营业执照,对在火化区内生产、销售土葬用品的,坚决取缔,依法处理。
(6)土管部门:加强对丧葬用地的管理,对滥占土地、乱埋乱葬和非法出售墓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制止和取缔。
(7)林业部门:对占用林地毁林建墓及利用木材在火化区内搞土葬的,按照《森林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8)城管部门:对占用公共场地搭设灵栅停放遗体、摆设花圈和挽幛、吹奏丧事鼓乐的,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
(9)卫生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对医院同意或默许单位和个人(含丧主)将尸体外运造成棺殓土葬的,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处分。
(10)团委、妇联职责:在青年、妇女中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积极引导青年、妇女理解、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11)各村(居)委会:加强对本辖区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殡葬改革落实工作,严格管理和监督本辖区内的殡葬行为,及时主动上门做好丧户工作,明确各村小组的工作职责,并实行零报告制(向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2、组建赤水镇殡葬管理执法队。从民政、公安、城管、工商、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身体健康、能说肯干的人员到镇殡葬管理执法队集中办公,具体实施全镇殡葬管理的行政执法。各村要有一名殡葬改革信息员,由各村民连长担任。
五、处罚办法。
1、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进行土葬的,或者将骨灰殓棺土葬的,由殡葬管理执法队会同有关单位责令死者亲属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应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遗体火化,所需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要采取强制措施时,村(居)委会和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到场协助落实各项强制性措施。
2、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中的亡故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遗属可离受国家抚恤等待遇的,必须凭火证明,向有关单位申领丧葬费、抚恤金。对拒不按规定执行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不得为其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得发放安葬费、抚恤金。
3、火化区内的城镇居民(含菜农)、村民死亡后拒不实行火化的,乡(镇)可以停发其遗属所享受的有关社会福利待遇。
4、在火化区域内生产、销售棺木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关闭,非法进行交易的没收物品,并处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土地给丧家葬坟,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员提供服务;对非法出售土地葬坟的单位和个人,由土管部门会同镇政府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每穴处以相应的罚款。
6、在机关单位院内及街道旁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栅的,由民政、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处相应的罚款。
7、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应当火化而未火化的死亡人员遗属发放了丧葬费、抚恤金的单位和责任人,由监察部门进行查处,除责成有关单位追回违规发放的丧葬费等各种补助外,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9、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保障措施。
1、强化殡葬宣传。各村(居)委会要对本单位或本辖区的人员进行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注意把殡葬政策、移风易俗的思想观念与实践“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确保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殡葬改革的行为,都有责任劝阻、制止和检举。要通过全方位宣传,真正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使之自觉参与。
2、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镇两个文明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
3、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殡葬改革工作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村(居)委会要把殡葬管理纳入村(居)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居)委会必须对死亡人员实行零报告制(每日下午5:30时前向镇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未实行零报告的单位,将由镇政府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健全殡葬管理服务网络。镇成立殡葬服务站,村(居)委会成立殡葬管理理事会,村民小组要有一名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形成上下贯通的殡葬管理工作网络,从而整体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十八
近年来,中国的改革工作不断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也深刻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变化。最近,我有幸听到了一位领导人的讲话,对改革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感悟。
首先,我认为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需要持续不断地加以推进。我们不能停滞不前,更不能因为一时的困难而退缩。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决心、有勇气,敢于担当,敢于突破落后思想,推动改革工作不断前进。
其次,改革不能只停留在表面上,更要深入到制度层面。只有改变制度,才能够彻底解决许多问题。比如说,当前我国正在加强税收改革,这不仅能提高国家财政收入,也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要注重制度创新,完善各项制度,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再次,改革必须贴近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要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以人民为中心,尽快满足人民需要。比如说,现代医疗不仅要注重治病,也要注重疾病的预防和保健,让广大人民群众拥有更健康的生活方式。因此,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改革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
最后,我认为改革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需求也在不断地变化,改革工作也需要不断地创新和更新。一些新兴的行业,比如说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为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地学习、积累经验,为改革工作注入新的思想和活力。
总之,改革工作的推进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需要我们立足于国情,深入于人民需要,贴近于时代发展,不断推动改革事业向前发展。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中国人民的幸福和繁荣作出更大的贡献。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十九
近年来,我国面临着深刻的社会变革和时代发展的挑战,特别是宗教与社会的关系日渐复杂,宗教改革任务也日益繁重。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的三教改革,加强宗教与社会的融合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在宗教改革推进方案实施一段时间后,我对这一方案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于宗教问题的重视。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宗教政策相对保守,对于宗教的管理也相对传统。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宗教与社会的关系日益紧密,因此需要对宗教进行改革。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出台,表明国家对于宗教问题的重视,也体现了国家对于社会变革的积极回应。这一方案的实施,将为我国的宗教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为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其次,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实施,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宗教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与社会密切相关。而要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就需要宗教与社会的融合。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宗教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隔阂和矛盾。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实施,可以加强宗教与社会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共生。这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支持。
再次,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实施,积极推动了宗教的发展与进步。在宗教改革过程中,不仅要解决宗教与社会的矛盾,还要更好地满足社会对宗教的需求。过去,我国的宗教发展相对保守,对于社会的变革和需求的满足有待加强。但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实施,推动了宗教的发展与进步。通过更加开放的宗教政策,更加灵活的宗教活动,更加符合时代要求的宗教理论,可以使得宗教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
最后,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实施,也需要宗教界的积极参与和贡献。宗教改革不仅仅是国家的责任,也需要宗教界的积极参与和贡献。只有宗教界与国家共同努力,才能推进宗教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时,宗教界也需要摒弃过去的思维定式,积极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为宗教改革的推进贡献力量。只有宗教界与国家密切协作,才能实现宗教改革的长远目标。
总之,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实施,对于我国的宗教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一方案的推进,可以加强宗教与社会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共生;可以推动宗教的发展与进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可以提高宗教界与国家的合作与共识,实现宗教改革的长远目标。因此,在宗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各方积极参与和努力奋斗,为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优质20篇)篇二十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区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xxx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x〕3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x〕10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政办发〔x〕3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贯彻落实党的x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会议精神,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建立适应我区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适应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以及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改革相衔接,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秩序。
适应行业特点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把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生产要素与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紧密联系,完善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制度和分配机制,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突出医务人员主体地位,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实现一定幅度的增长。妥善处理医务人员与医院其他人员,以及不同专业人员之间的薪酬关系,妥善处理不同等级、不同类型公立医院之间的薪酬关系。
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基本医保支出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医院。四、工作任务。
在保证现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财政投入不变、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理顺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人事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护士提高10%及国家规定的岗位津贴、暂时保留的改革性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审批。取消原来公立医院人员扣发基本工资30%的工资结构。扣发公立医院人员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作为绩效工资,工作津贴为基础性绩效工资,生活补贴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区财政按月拨付到区卫计局,由区卫计局按月考核拨付。
公立医院根据岗位需求,向区卫计局提出相关岗位人才引进计划,由区卫计局综合考虑全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本着缺什么引什么、引领带动和培养队伍的原则,会同公立医院通过考核或考试方式,采取返聘退休老专家、聘用区域外医疗机构高层次人才定期或长期工作等灵活方式引进,合理确定年薪或协议工资,由公立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需解决编制、人事关系的,由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引进。杜绝在职人员“吃双饷”问题,公立医院不得返聘区域内离岗人员和二次聘用在职人员。区财政按照《xxxx县委、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发〔x〕52号)要求,每年预算150万元用于引进优秀人才,奖励有特殊贡献的专家、医技人员,每年根据区财政状况和公立医院发展需求适当提高预算金额,不足部分由公立医院自行承担,结余部分用于公立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
公立医院根据各业务部门(科室)工作量、服务质量、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等,按照“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人员绩效工资增量,原则上用于人员绩效工资的比例不得低于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30%。公立医院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控制在区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
公立医院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收支情况决定补助标准,报区卫计局核准后执行。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奖励性补贴、妇女补贴、独生子女奖励费等予以保留。
全面推行院长年薪制,区级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的薪酬标准为本院医务人员上年度平均薪酬的倍,医务人员上年度平均薪酬由区卫计局会同区财政局核算,特殊管理人才经报请区政府同意可适当提高比例。党组织书记、院长年薪由基本年薪(包括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年度绩效依据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年度绩效发放金额并在次年4月底前一次性兑付。院长在人大、政协及其他机构兼职的,在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内,选择一种工资形式,不能重复领取工资福利。
医院制定绩效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兼顾不同学科之间的平衡,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高风险高强度岗位医务人员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