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汇总(二十八篇)

时间:2024-11-22 作者:储xy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一

这本书主要写了汉末晋初之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章章妙语连珠,节节精彩无比。

书中猛将如云,谋臣似雨,大将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张飞。他武艺高强,手执丈八蛇矛,取敌方首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机智勇敢,长板桥上,曹操率几十万兵力,攻打刘备,他自告奋勇,替下赵子龙后,身边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于是让他们每匹马上绑上竹竿,跑来跑去,烟雾阵阵,谨慎小心的曹操误以为有埋伏,不敢前进,又三声吼,将曹操身边夏侯杰吓得肝胆破裂落马而死,赶跑曹操。

张飞武艺绝伦,蜀国丞相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赞不绝口。

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国,最著名的一战要数火烧葫芦谷了。他调兵谴将,派王平、张苞在主营两旁树木丛中埋伏,自己统率大军,在葫芦谷中埋放树木、炸药等各种易燃物品,又将葫芦谷围了个水泄不通,万事俱备,就派人去魏营挑战,等他们全部出来之后,引他们往葫芦谷去,司马懿自知有计,急令停止,王平、张苞从后面杀来,魏军没防备,只好往前逃进葫芦谷,诸葛亮马上行动,点起火来,霎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趁他们像无头苍蝇乱撞时,又设下绊马绳,一连将魏军打得溃不成军,炸死的、烧死的、砍死的无数,军士们又举着火把冲进去,遇着魏国士兵就杀,只有司马懿与几位高级将官左突右冲,可什么也看不清楚,又怕伤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浇灭了火种,被司马懿几人奋力冲杀,突出重围跑了。虽然没杀死主将,但这一仗也在三国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我更是对诸葛亮这位军事奇才敬佩的五体投地。

我希望没看过《三国演义》的同学多看看这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二

一柄叉子、一盘芒果,悠闲的周末我吃着下午茶,沉醉在《城南旧事》的欢笑与泪水中,这是我最喜欢的书。

小学时母亲让我读《城南旧事》,当时我不喜欢看讲旧社会生活的小说,觉得太沉重,只是为了完成家长布置的读书任务硬着头皮看,读得飞快,几天就草草读完了,对于书中的内容也只是一知半解。秀贞是怎么疯了的,秀贞和妞儿她们又是怎么死的,为什么妈妈不喜欢兰姨娘,兰姨娘又是什么人很多情节我都只是一知半解。

上了初中后,《城南旧事》是必读书目之一,我再次拾起了这本书。不料和小学初读时的感悟不同,翻过几页,书中的情节映入眼帘,我就被《城南旧事》深深的迷住了。我看着书中的英子,看她同妞儿正在用虫子喂黄澄澄的小油鸡,在英子和妞儿的欢声笑语中,在小黄鸡叽叽喳喳的映衬下,场面便似我手中盘子里成熟的芒果,是甜蜜,可口的。

抱着书,我进入了英子的世界里,我看见大盆大盆的石榴和夹竹桃在她家的院落里娇艳地绽放着,茉莉花飘出幽幽的香气,银白色的玉簪花成群结队的在花池中盛放,绿油油的叶子衬托着玉簪是多么的白,像是高贵的天鹅,是那么的纯洁、美丽,泼泼洒洒的菊花摆在院子里,廊檐下。夕阳西下,院子里吹着凉爽的风,我看着英子的爸爸在后院悠闲地浇花。但这一切都在英子的毕业典礼那天之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英子的爸爸病重去世了,我看到英子在得知父亲去世时很镇定,她知道自己的责任,一边安慰母亲,一边承担起家业。英子在十三岁结束了她的美好的童年生活,不再只是家庭责任的旁观者,她开始负起了一个孩子不该肩负的责任,而她也必须要承担起这一切。英子的人生和命运转变没有丝毫的过渡,显得是那样的仓促,她之后的生活变得像尚未成熟的芒果一般,是苦涩的、酸涩的。

我不禁在书外思考:英子生在旧社会,她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是这么短暂。而我生在现代社会,衣食无忧,家庭美满,和英子相比这样幸福的生活是那么可贵。《城南旧事》和英子的故事不仅让我记忆犹新、铭记终生,更让我懂得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要辜负每一天。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三

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书。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四

我最喜欢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只要一看这本书,就好像被这本勾住了脚,不想放下。

淘气包马小跳可真调皮,他和他的唐飞、毛超、张达捡到了别人的东西,还给了失主,失主给他们买了一个帐篷,他们给爸爸妈妈写了一封信,就去野营了。他们爸爸不放心,就跟踪他们,他们却把他们的爸爸给耍掉了,他们还在帐篷里讲鬼故事,吓得他们个个都叫了起来,他们不但不害怕,还比谁的叫声响,这就是调皮的马小跳。

淘气包马小跳还在他们班给大家开欢乐暑假训练营通知,大家以为对身体有用处,结果是给马小跳照顾病狗。

前几天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给马小跳买了一只狗,因为马小跳非常喜欢动物,所以刚买回来马小跳就去留狗,因为马天笑给马小跳买的是只狗仔,马小跳让小狗溜滑梯,小狗前两次都没有事,可是,第三次,小狗本来想到湖边喝点水,马小跳却一拥,把小狗拥下了滑梯,所以小狗才受伤的。

夏林果也比较喜欢小动物,所以,她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给小狗疗伤,过了三天,小狗的伤有所好转,马小跳连忙给夏林果买了汉堡包、薯条、可乐,夏林果一个也没吃,毛超却吃得一干二净,怪不得大家都说毛超是个贪吃鬼。

过了四年,夏林果来马小跳家看望那只狗,她还特地把爸爸从美国带来的狗粮准备好,给马小条的小狗吃。

夏林果一进家门,马小跳就给夏林果拿了一双非常漂亮的女式拖鞋,上面有两只小兔子,在吃胡萝卜,夏林果心里想:马小跳像在专门为她服务。马小跳又赶紧给夏林果泡果汁,给夏林果拿出他平时最喜爱的椅子给夏林果坐,自己却做自己最讨厌的椅子,夏林果问马小跳为什么那么热情,马小跳给夏林果一一讲了一遍。

原来马小跳的狗已经长得很壮了,有一天马小跳出去玩,多亏夏林果救了马小跳的狗,要不然马小跳就被坏人抓走了,当时马小跳的狗看到了坏人,三叫两叫就把坏人吓跑了,马小跳差点把夏林果喊成了妈妈,夏林果想:要是没有那只狗,她就失去了一个朋友。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五

我看过很多书,有《小公主与矮爸爸》、《穿越时空遇见你》、《谁的假发在飞》、《梦想家唐豆》……不过,我最喜欢看《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了。作者是郁雨君,她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拥有神奇名字的女孩祝如愿,祈祷上天给她一个漂亮妈妈和一个又帅又善良的哥哥。她和她的木偶剧演员爸爸真的如愿遇见了一对奇特漂亮母子,会吹长笛的允典阿姨和吉利哥哥。他们象两个半圆一样拼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完美的四口之家。可是奇妙的遇见和幸福的生活之后,是突然的分离和心碎。祝如愿的追寻换来一个悲伤的真相,更牵引出一段奇妙的左脚哥哥的渊源。

我觉得这本书真是我学习的好老师啊!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和帮助,这本书还让我变得更加活泼、开朗了。以前,我从没有像现在那么地快乐过,可是,自从我看了《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之后,就变得更加快乐了,更加活泼、更加开朗了。我想,如果我们人人都向祝如愿学习,那世界上就不会有人有自闭症了。

我看了这本书后,觉得这个故事从头到尾流淌着令人动容的善良的力量。而且,我觉得书中结尾的最后一句话是最好的:“我从来不曾这样乐观地相信自己,因为我是神奇女生祝如愿。不是吗?”因为我觉得这句话就像说我自己一样,要乐观的相信自己,就可以让自己把每一件事情做好。如果我们一直保持着一种坚强、乐观的心态,就可以把自己的一切一切的烦恼统统忘掉;如果我们真诚地去对待每一个人,别人快乐了,我们会更加快乐,难道不是吗?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带给了我幸福,还带给了我一种前所未有的自信。

我真佩服文中的女主角祝如愿啊!她是那么的坚强、那么乐观。我要像文中的祝如愿一样努力和尽力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成功的。书中所谓的神奇,就是一种无所畏惧的乐观吧,相信乌云只是暂时的路过,阴天都会变成晴天!

最后,还想对文中的女主角说:“你真是我的骄傲,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活得更加快乐的,你们一家子一定会活得更加完满幸福的。”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六

“过五关,斩六将,我怎么会不知道这个英雄人物呢?那是威风凛凛的关羽。”我看着老师的练习,脱口而出。哎!谈到关羽,便令人想起《三国演义》,那可是我最爱看的书了。

记得我刚买这本书是为了免受妈妈的训诫——不看书,只爱看电视。没意思地把它买了。好几个月了,一个字,一段文也没看过,可以说是糟蹋了它。我只把它当作显示我爱看书的工具。

不过那一天,我终于懂得珍惜它,爱护它。

当时的我,因好朋友的逝去而感到低落,也没意思去读书,总是分心于悲痛中。我躲在屋里哭,为了不哭,我从旁边的书中拿出了这一本《三国演义》,认真地看。晶莹的泪珠干涸了,只有安静,只有孤零零的我在看书,萌动着我枯干的心灵。

我忘却了任何事,一心看书,慢慢地,对里面的精彩的故事开始感兴趣,一天不看,总觉得浑身不舒服,沉迷书中的故事甚至超出晚睡时间。人物的生动描写,故事的内容我最为关注,威武的张飞,仁义的刘备,坚毅的关羽,我无不熟悉。特别是关羽那威风形象——身长九尺,胸飘胡须长有二尺,面如枣红,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更甚者,面对割肉,面不改色;面对死亡,视死如归,令我万分感慨。而每次打开《三国演义》,我总是先看篇章,特别留意我佩服的关羽。自然,我便对《三国演义》产生浓厚的兴趣。

每一天,我都要仔细地看三章故事,不然,吃不安,睡不着,自然也对《三国演义》有了感情,直到我把这本书看完,才放下心来回到过往快乐的生活。但,我依然对《三国演义》念念不舍,便给自己做了些关于《三国演义》的问题,自己作答,使我对这本书有了更深认识。随后,我还买了其它的名著,认真去看。渐渐地,我爱上了看书。

《三国演义》,是你把我从沉郁中救出来,是你让我感到了看书的快乐。我喜欢你,你让我从此走进广阔的书籍世界。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七

“爸妈对我说的每个字,关于我的每个词,我都吸收到身体里,牢牢记住,一个不落。“——她的聪明让人妒忌!

“我从来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而我快11岁了。”——她的寂寞让人心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听见颜色的女孩》。主人公美乐笛患有脑瘫,但她是整个校园里最聪明的学生——可惜没人知道这一点。她的老师、同学、医生都认为她全无学习能力。于是,美乐笛只能每天做同样的习题,抄同样的字词,一遍又一遍。

如果美乐笛真能表达:表达爱、表达愁、表达日思夜想,该有多好!可是,她不能说话、不能行走、甚至不能写字……她日复一日地做着遥不可及的梦,在现实中她只能当一个单纯的旁观者,默默享受着寂寞的滋味。

不少同学歧视她,她装作不在乎,但事实上她的心灵很受伤。她真的认为,自己可能不会有朋友。一次偶然,美乐笛发现了用语音电脑与他人沟通的方法,她欣喜不已。通过努力,她赢得了友谊以及别人赞赏的目光——她的坚强和努力让人钦佩!

可是,当她的生活不断改观时,她再次被队友们背叛,再次成为被遗弃的那个人。她从自己的世界里跌落,曾经十分幸福的美乐笛,再次形单影只,备受嘲笑。

她努力地想面对戏谑的人生,命运的考验再一次降临:她的妹妹遭遇车祸。她得虽然到了队友的道歉,生活也重回正轨。美乐笛也将打击释怀,坦然面对新的生活。

在《听见颜色的女孩》中,美乐笛积极向上,坚强勇敢的精神时时刻刻鼓舞着每一个人,她身残志坚的形象也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即使她的命运如此残酷,她还是决定勇敢地面对生活,笑对人生的残局,坚定地迈向对她来说虚无缥缈的未来。学校里总有一些同学瞧不起她,她毅然选择无视:她选择给那些同学留下一个坚强的背影。

作者的语言描写十分优秀,使美乐笛这一形象跃然纸上。即使是一个不幸的残疾女孩努力追求梦想这样令人心酸的故事,作者也让字里行间充满着幽默风趣。

只要我们拥有坚持不懈的可贵精神,愿意在人生的道路上挥洒汗水,在失落时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微笑,我们就能够听到独一无二的,只属于自己的,生命的颜色。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八

昨天,妈妈送给我一本绘本《阴天有时下肉丸》,一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我就忍不住流口水了!

今天正好是阴天,中午放学回家吃的是肉饺子,我一边吃,一边想着:里面的肉丸,是不是就是从天上来的呢?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我和妈妈一起读了这本幽默的绘本。书的封面非常有意思:天空飘来一朵云,突然,一个圆圆的肉丸从云朵里掉出来了,一位老爷爷撑了一把伞,手拿一个白盘,肉丸正好落在白盘子上,又轻轻地弹出来,老爷爷好像急得大喊:“快,快,快,到我的嘴里啊!”哈哈哈,是不是非常有趣呢?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老爷爷,早晨给家人煎薄饼的时候,讲了一个遥远的故事:有一个名叫“吧唧吧唧”的小镇,每天一到三餐的时候,天空就会飘下不同颜色和口味的食物,镇上的人们愉快地享受着美食。但不幸的是,随着天上飘来的食物越来越多,天气变得非常糟糕,原本的美食变成了小镇灾难的源头,大街小巷挂满了意大利面,巨大的面包盖住了学校清洁工无法打扫,人们也无法再正常生活了。于是,居民们用巨大的面包做成了帆船,不舍地远离了吧唧吧唧小镇,去了另外一个海边城市,开始了新的生活!

读完了故事,妈妈问我:“你愿意生活在吧唧吧唧小镇吗?”我摇摇头,说:“我不想生活在这个小镇!做什么事情都要适可而止,否则就会变得非常糟糕,比如我喜欢暖暖的太阳,但是如果每天都是火辣辣的太阳照射大地,那么庄稼和土壤就会干旱,我们就没有粮食吃!可是如果每天都下雨,我们这里就会发洪水,房屋被冲倒,人们会无家可归,甚至丢失生命!唉,我可不喜欢这样!”

可是我仍然喜欢这个绘本,因为我觉得,阅读可以让小朋友天马行空地去想象。例如我会把绘本故事改为《晴天有时下牙刷》,有电动牙刷,卡通牙刷,它们保护我们的牙齿,不长蛀牙。还可以改为《雨天有时下雨伞》,或者《雪天有时下棉鞋》多有意思呀!

也许,明天早晨我走在上学路上的时候,就会抬头看看天空,等待着天上飘下来什么有趣的东西呢!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九

“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十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幻想数学大战》,这部书通过精彩好看的漫画让读者了解数学的奥秘。

我和《幻想数学大战》的第一次邂逅是在一次“跳蚤市场”活动中。那天我兴高采烈地跑到操场去,走着走着,突然看到了一本《幻想数学大战》第19册,这本书的名字一下子吸引了我,于是我马上拿出5元钱将它买下。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幻想数学大战》,发现它与我平时看的书大有不同。我平常看的那些书都只有单一的文字,而这本书却是漫画与数学知识点相结合,里头的主人公“知修”也深深地吸引着我,他率领勇敢的精灵和聪明的人类拯救数学世界。我也跟随着“知修”,在神奇的数学海洋里,认识了自然数、分数、四则运算……

从那以后,我格外珍惜那本图文并茂的书,可是却都找不着这部书的其它续集。

一天下午,我刚走进教室,看见思贤也在看《幻想数学大战》,赶紧凑过去说:“哇!思贤,你也有《幻想数学大战》,借我看看可以吗?”思贤把书一盖说:“当然可以啦!我家里还有好多本呢,要看可以找我借哦!”

“太好了!”我激动得边跳边喊。脑子满是“知修”的影子,他不知道又有什么新发现了?那个讨厌的“数学大王魔王有没有被精灵们打败呢?终于,下课铃“叮铃铃”地响了,我和思贤挥手道别,捧着心爱的《幻想数学大战》走出校门。

晚上,我写完了作业,赶紧拿出《幻想数学大战》,津津有味地一口气“啃”完了。

你会喜欢《幻想数学大战》吗?你应该没看过,如果看过的话,相信你一定会像我一样喜欢上它,并把它珍藏起来的。或许你并不喜欢《幻想数学大战》?即便如此,我也依然喜欢这本书的。可我还是觉得你会喜欢的,是的,我深信!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幻想数学大战》!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十一

它,带给我力量、自信、希望;它,让我学会态度,可以改变人生。它,就是──“佐贺超级奶奶”,也是带给我最多启发、省思的一本读物。

乐观的态度,可以使一个贫穷家庭活得快乐;颓废的态度,也能使一个富裕家庭失去生命的意义。“态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有人说“自己的未来由自己掌握”,我则在《佐贺的超级奶奶》中的“奶奶”身上看到:“掌握自己的未来,从改变态度开始”。──再艰苦,也要让老天笑出声音来。

昭广生于一个不安定的时代,生于一个不完整的家庭。父亲因战去世,母亲奋力赚钱养家,在那个时代,养小孩成了最大的负担,迫于无奈下,昭广被送到住在佐贺的奶奶家。此后,学习生存,竟成为一个八岁小孩无法改变的事实。依靠磁铁吸取的金属制物和当清洁工的微薄收入过活,最珍贵的桌上佳肴──鱼,也只能靠屋后的小河所供应,从金亮皮鞋到破烂草鞋,从贫穷到更贫穷。但奶奶“再艰苦,也要让老天笑出声音来”的“态度”却让昭广由自卑转为豁达,并顺利在不确定的环境下,顺利的存活下来。

反观现代人,因股票下跌而悲愤自杀;因公司裁员而无力自拔。因为没有钱,所以不幸福,昭广曾说过一句话“就算没钱,心境乐观也能活得开朗”。对于生命的态度,现代人总认为,钱等于幸福,等于一切,等于生命。在佐贺奶奶那个年代,没有钱,没有股票,没有稳定的工作,却依然活得很快乐,是不是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我的成绩向来维持在校排前三十名的行列中,但是一次的挫折,差点使我放弃这一切。有次数学月考,自认为准备齐全的我,遭到了分数无情的击溃──六十六分。前从所未有的分数,使我信心崩塌,自我弃绝。那段期间,我彷佛成了不会思考的植物。一次无意的阅览,我看到了《佐贺的超级奶奶》,才发现书里面的奶奶与昭广,比一般家庭更贫苦穷困,比一般人更加难以生存,但是他们用笑容,乐观的态度,把逆境转为助力,丰富了自己。“再艰苦,也要让老天笑出声音来”这句话,我猛然觉悟,难道我不能“再沮丧,也要让自己笑出声音来。”吗?我比他们拥有更多,为什么不能比他们更能承受挫折?比他们更能乐观面对困局,走出困境?态度才能改变人生。这就是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后,我把放弃的态度,转为进取的态度,成绩才又慢慢好起来了。

我终于明白,一个人的态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佐贺的超级奶奶》,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带给我力量、自信、希望。也让我知道,要掌握自己的未来,从态度开始,我们的一切,环境,时代,都可以因为态度,而发光,而美好!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十二

今天我读了一本,我儿子喜欢的书,他叫《装在口袋里爸爸(瞬移少年)》大家肯定会问我:“爸爸怎么能装在口袋里呢?他的爸爸莫非像青菜虫一样小?”既然大家真么想知道,那我就大发慈悲告诉你们吧!

这里的小主人公是个男孩儿,叫杨歌,他的爸爸之所以小,是因为他的妈妈骂他的爸爸一百十八次,他就成了指拇小人了。有一天,他的爸爸发明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发明——瞬间转移机。杨歌他利用瞬移机做了很多好事。

有一次,杨歌在新闻上看到加勒比海盗劫持了一辆客轮。杨歌马上把自己转移到船上。他一到地儿,马上就把人质给解开。不一会儿,几个海盗冲进来发现只剩杨歌和陈静两人。(幸好他提前把所有人转到各自的家了。)突然,出现了几名特种兵,他们把加勒比海盗全部制服了。

还有一次杨歌的死对头“猴子”抓了全国总统,说要用所有的原子弹消灭人类。最后,杨哥把十万特种兵转移到“猴子”的基地,把他一网打尽,并关进了海上监狱。

输的最后杨歌在。城市上的大屏幕看到了,有一个巨大的陨石飞向地球,他见状,马上把所有的原子弹。飞向那个巨大陨石,那个陨石像炸弹一样,在宇宙中爆炸。杨歌解除了这场危机。

看完这本书后,我以事为线,觉得作者有让我们学习杨歌乐于助人的品质。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十三

今天我读了一本,我儿子喜欢的书,他叫《装在口袋里爸爸(瞬移少年)》大家肯定会问我:“爸爸怎么能装在口袋里呢?他的爸爸莫非像青菜虫一样小?”既然大家真么想知道,那我就大发慈悲告诉你们吧!

这里的小主人公是个男孩儿,叫杨歌,他的爸爸之所以小,是因为他的妈妈骂他的爸爸一百十八次,他就成了指拇小人了。有一天,他的爸爸发明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发明——瞬间转移机。杨歌他利用瞬移机做了很多好事。

有一次,杨歌在新闻上看到加勒比海盗劫持了一辆客轮。杨歌马上把自己转移到船上。他一到地儿,马上就把人质给解开。不一会儿,几个海盗冲进来发现只剩杨歌和陈静两人。(幸好他提前把所有人转到各自的家了。)突然,出现了几名特种兵,他们把加勒比海盗全部制服了。

还有一次杨歌的死对头“猴子”抓了全国总统,说要用所有的原子弹消灭人类。最后,杨哥把十万特种兵转移到“猴子”的基地,把他一网打尽,并关进了海上监狱。

输的最后杨歌在。城市上的大屏幕看到了,有一个巨大的陨石飞向地球,他见状,马上把所有的原子弹。飞向那个巨大陨石,那个陨石像炸弹一样,在宇宙中爆炸。杨歌解除了这场危机。

看完这本书后,我以事为线,觉得作者有让我们学习杨歌乐于助人的品质。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明朝作者施耐庵的那本关于“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

《水浒传》讲述的是梁山108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最后走向灭亡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肮脏的金钱社会。其中有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腹有韬略、眼光深远的及时雨——宋江,有勇有谋的小李广花荣,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钱收买工人来陷害好汉们,更加体现当时“官迫民反”用金钱来买良心的肮脏社会。最后许多好汉不得不上梁山落脚,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与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异,他们个个武艺超群,劫富济贫,让山寨名声大振。好汉们聚义之后“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张招安之后,就走向了灭亡。

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敢欺压百姓,人们安居乐业,但是在那时被官员们逼得无路才有了今天我们口中说的梁山好汉。就拿林冲来说吧,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被高俅欺骗误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帮助下减轻了罪,可是又差点被三个人陷害,林冲一口气杀了那三个人,因为杀了人,官府出三千贯钱捉拿林冲,因此林冲走投无路只好去梁山泊入伙。

这本“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讲了在黑暗社会中,被逼无奈才沦为草寇的这么有气概的好汉们的故事,我很敬佩他们,因此《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十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叫《阿甘正传》。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诗人、文学评论家,翻译家及剧作家。“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这是这本书的作者写的一句名言。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给我的学习,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名先天弱智,名叫佛洛斯特,他的一生只有嘲笑、自卑,但也有温暖和爱,虽然他生来是先天弱智,但他的生活可以说过得很有意思。他当过美式橄榄球球员,还当过太空人以及参加军事打杖等等,而且很幸运地完成了每一件事。在这么多的事中,让我记忆忧新的是沸洛斯特当橄榄球球员的事情。

沸洛斯特进入这所橄榄球学校,刚开始穿球衣都不会,所有人都嘲笑他,他想退出这所学校,但又想让嘲笑过他的人打脸,最终他选择留在这所学校。沸洛斯特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学会了穿球衣。第二天,他就和队友一起练习阻挡对手的战术,可因为沸洛斯特是名先天弱智,队友包括教练尽力解说清楚后,打算和沸洛斯特练习一下,可练习几次之后,大家都厌了,因为沸洛斯特总记不得要怎么做。但是,经过沸洛斯特地努力,学会了种种战术。

那一年,沸洛斯特入选“全州美式叔榄球明星队”,这个盛会在一个名叫福洛梅屯的城市举行。比赛开始后,沸洛斯特就用自己日夜学来的战术以及惊人的速度,取得了这场比赛的胜利。沸洛斯特在人们的注视下,光荣地接过奖杯!

沸洛斯特的这段美好却又让他感到辛苦的时光,就这么结束了。

通过本书中的这一小章,让我感受到了沸洛斯特的这段美好回忆是如此艰难而快乐。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在意别人的眼光,不要和别人比,就和昨天的自己比,沸洛斯特身为一名先天弱智的人,都那么努力,我又有什么资格去抱怨学习累呢?这本书影响了我的初中生活,让我变得学会努力,学会不去在意别人的眼光,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十五

在这几年里,我读了很多书,但有一本书让我回味无穷——《苦儿流浪记》。

我看这本书之前,是一个半途而废的人,可看完之后,我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持之以恒的人,这本书对我的影响真是不可思议。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作家埃克多·马洛最为杰出的作品,它不仅受到我国读者的青睐,也在日、俄、英、意等多个国家广受欢迎,由此可见各国人民对它的喜欢程度。

这本书要从小雷米八岁时那年讲起:那年的某一天,小雷米从养父口中意外地得知自己只是个养子的残酷事实,在被势利的养父租给流浪艺人维达理后,小雷米就开始了他那传奇般的流浪生涯。主人不幸入狱,他独自带着艺班的四只动物讨生活时,有幸邂逅了生母和胞弟,可惜他并不知情。他迎回主人离开生母后,艺班四个动物伙伴却陆续惨遭不幸。痛失伙伴的旧伤还未平复,慈爱的主人也被饥饿和寒冷夺去了生命,孤立无援的他又被一位好心的花匠收留,并邂逅了未来的妻子。

花匠一家惨遭天灾,他又再次陷入孤苦无依的境地,探友之时,偶遇矿难,九死一生后又误入到亲生父母之手……流浪生涯总是危机四伏,但他心中一直有个坚定的念头——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也是这个念头一直鼓励着小雷米,让他越过人生中一个个低谷。

像小雷米这样的人不多,但我相信小雷米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一定会感染到其他人的!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十六

世界上的书无穷不尽,应有尽有,而要说我最喜欢的书,

那就是是杨鹏写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请继续往下看。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里面的内容天马行空,想象丰富,里面的发明也非常吸引人,有时候内容还很感人。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因为题目吸引了我,当我看这题目时,无数的问题就冒出来,为何爸爸会装在口袋里?是爸爸很小还是口袋很大?他爸爸是怎么变小的?变小的过程是什么?我为什么变成了巨人?强烈的好奇心吸引着我,让我不由自主地翻开简介。我终于明白了。杨歌爸爸经常被他妈妈骂,骂一次就缩小一厘米,骂一次就缩小一厘米,被骂了n次以后,就变成了姆指小人,待在杨歌口袋里,监视杨歌学习。

我读得很快,图囵吞枣,走马观花,也看得津津有味。

杨歌爸爸发明了一个变大药丸,本来想自已吃,却被杨歌误食了,变成了巨人。他做了许多事,帮了许多忙,但大多是帮的倒忙。最后地球来了外星人。因为地球的一只巨无霸母鸡吞了它们的星球,它们要来报复,要用核弹炸毁地球,必须将缩小丸交给它们。看到这,又让我泪落如珠。杨歌爸爸夜以继日的研究缩小丸

我关上书,细细的品味刚才的片段。我仿佛就是杨歌,看着爸爸在外星人的飞船里研制缩小丸,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终于,杨歌爸爸将缩小丸交给了它们,外星人飞离了地球。

我看书太入迷了,等书店人都走光了,我才反应过来。我依依不舍地走出了书店。一步三回头,还想着《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你说我爱不爱它?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十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

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

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

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 身》:"董永家贫,卖 身葬亲,

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十八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

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十九

从出生到现在,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丁丁当当》、《父与子》、《天天爱学习》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只有一本——《语文书》。

在这里,你会觉得非常可笑。这个人怎么这么不正常,喜欢《语文书》?但是如果你读下文,你就会感觉《语文书》比其他书好很多。

《语文书》是每个上小学的学生都有的一本书。但是我相信,没有几个人喜欢看《语文书》。但是我告诉你:“《语文书》知识比课外书广,课文也更好理解。”所以《语文书》非常好。

还有,《语文书》是按级段分成六个等级,你年级越高,课文就越深奥,字也越多,这样就很少有读不懂的情况。所以《语文书》是专门针对你那个年级来设计的。

况且,如果你读《语文书》就会有老师专门为你解疑答惑,所以才那么好理解。要是你喜欢其他书,只能一个人在那里绞尽脑汁的思考,而很少找到别人帮忙,所以《语文书》才这么好。

值得一提的是,《语文书》里面有“金钥匙”,可以帮你理清思路,找到方法;还有“初显身手”等,让你在攻坚克难的过程中体验到成功的乐趣。

你说《语文书》是不是我最喜欢的书呢?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二十

这世界上好书千千万,侃侃而谈一整天也说不完。读纸质书大抵是我除了画画以外最爱做也坚持了最久的事。不敢说自己读过“万卷书”,但也从小钟情于满柜子的书。而在那满柜的书海中,我最喜爱,也阅览最多的,便是东野圭吾先生的《解忧杂货店》。

其实《解忧杂货店》并非我读的第一本东野圭吾先生的作品。在这之前,我拜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嫌疑人x的献身》,那是久仰的东野圭吾的悬疑风格。以至于后来,当我开始品读《解忧杂货店》时,被东野圭吾先生变得细腻柔缓的风格惊艳。

《解忧杂货店》看似由一个个不同人的不同人生不同故事串联起来,实际是围绕浪矢杂货店和丸光园孤儿院展开的。来信者之中,有的在梦想和爱情间徘徊,有的在爱好和责任间犹豫不决,有的在亲情和原则间迷茫……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老店主浪矢雄志给三个小偷翔太,敦也,幸平的那封信。浪矢店主在信中这样说道:

“以下这段话是给无名氏朋友:

你的地图是一张白纸,所以即使想决定目的地,也不知道路在哪里。

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可是很棒的事啊。

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

我和朋友提起过这段话,她笑着说:“心灵鸡汤。”可是我并没有这么觉得,这部书中的故事非常典型,我没法代入我自己来看待问题,可是最后这封老店主的回信让我吃惊。这封信像是东野圭吾先生给所有读者最好的礼物。信中提到的“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令当时压力很大,烦恼缠在一起的我得到了很好的安慰。也使我最后把所有事情都圆满完成,不悔长时间的努力。像是在绝壁逢生中的一朵鲜花,像是寒风凛冽里的一股暖流,它实实在在地触到了我内心的一根弦。它慰藉着我向前冲,不要畏惧周围的一切,哪怕流言蜚语,哪怕嘲笑讥讽,因为我的人生,是一张崭新的白纸,就应该顺从自己的心意去想,去做。就算失败,也使得这张白纸上,能够填上已有的经验。那才是真正无悔的,自己想要的人生。在之后几次翻阅这本书的时候,读到这段,我总是热泪盈眶。

这本书能够治愈人心,不单单因为这是东野圭吾的作品,还因为它的确触动人心,它能让人真正地明白人生。

《解忧杂货店》大抵就是我读过的,最偏爱的,最珍视的文章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二十一

我最喜欢的书是《秘密花园》,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喜欢它的理由有很多。

起初,我对它的兴趣并不大,开始时,吸引我的是他那粉嫩的外表,我翻开它,看一两章后,觉得它的情节精彩,让我对后文的期待越来越大。而让我一直往下看却不觉得厌烦的,是一个缠绕了我很久的问题:

那个封面上的穿着红色和白色裙子的小女孩是谁呢?不仅是这个问题,还有那新颖的题目,比如:《一个也没留下》让我想知道什么没有留下;《走廊里的哭声》让我迫切的想知道是谁的哭声……了这些,还有那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性格:玛丽的自私刁蛮、冷漠任性;迪肯的热爱大自然,能和小动物交流,他仿佛就是大自然的精灵;还有克林的脾气怪异、人格扭曲,这些都使我的好奇心得到满足。

再看这本书时,克林每每觉得自己活不长久时做出的一场举动往往会升起我的怜悯之心,直到玛丽对他说“你根本不会死!”时,这个故事像被施了魔法似的情节突然转变,最后,克林竟然可以站起来像正常人一样奔跑了,竟然还扑到了那久久都未去看望他的爸爸的怀抱里,看到那里,我顿时觉得心头一暖!

直到看到最后,我最初的疑惑还是未能解开,封面上的小女孩依旧没有出现,我不禁这样想:莫非这小女孩与这本书无关?可这不可能呀,我只好硬着头皮自己去猜想,最后我觉得封面上的小女孩一定就是那个开始长着黄皮肤,蓬乱的头发,骨瘦如柴的那个小女孩,她应该是受到了新鲜空气的影响,所以变得都让人认不出来了。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行万里路我做得到,可读万卷书对我却有一定的难度,不过我会努力向着目标出发的!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二十二

古今中外,文学史上的明珠有很多:有令人浮想联翩的《西游记》,有令人回味无穷的《红楼梦》,有令人受益匪浅的《论语》。而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我阅读的第一本名著——《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又名《三国志演义》、《三国志通俗演义》,是我国小说史上最著名、最杰出的长篇章回体小说。

《三国演义》的作者是元末明初人罗贯中,记叙了从汉灵帝中平元年黄巾起义到西晋太康元年三国统一九十余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活动,展示了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形象地再现了这一风云变幻而又动荡不安的历史时代,生动地揭示了统治阶级内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互相勾结而又互相争夺的关系。

在它描写的曹操、刘备、孙权三个统治集团中,曹、刘两个集团是主要的对立面,而刘备集团则处于中心地位。曹操与刘备是一对对立的艺术形象,曹操的奸诈、凶残与刘备的宽厚、仁慈形成鲜明的对比,正如刘备向庞统所言:“操以急,吾以宽;操以暴,吾以仁;操以谲,吾以忠。每与操相反。”

如果说曹操是“大奸大恶的权臣”典型,刘备是“仁君”的典型,那么诸葛亮则是“贤相”的典型,智慧的化身。而他的智慧在书中则被描写成神机妙算。所谓的神机妙算,剥去其神秘的外衣,无非是诸葛亮在斗争中,能认识并把握到事物的发展规律,从而取得预期的效果。

草船借箭的成功,是因为掌握了长江冬季气候的变化;火烧博望坡,这是充分利用了地理环境的自然特点;六出祁山使用的木牛流马,则是在战争中运用了科技发明的成果;空城计的成功,则是利用了司马懿多疑的心理特征。所以,诸葛亮的形象比起曹操、刘备来,更富有民间传说色彩。

《三国演义》与《三国志》的不同点在于《三国演义》有不少艺术虚构,富有想象色彩。但这也成就了《三国演义》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详有略,有虚有实,波澜起伏,摇曳生姿,也是古典小说中不可多得的精品。清代的史学家章学诚说《三国演义》是“七实三虚”,这个估算也大体不错。

如今,《三国演义》不仅是对过去产生过巨大的影响,还广泛流传于海内外。我们要做的是:学习经典,传承经典,发扬经典。

《三国演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二十三

“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这是别林斯基说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说的。可见书对我们的重要性,我就是个爱看书的人。

每晚,我写完作业,就会捧着书坐在沙发上看半个小时,才依依不舍地上床睡觉。

我看过的书有许多,有《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汤姆索亚历险记》……可在众多书籍之中,我还是喜欢吴承恩的《西游记》,因为他们师徒四人不怕危险、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来学习。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当读到唐僧被妖怪抓走时,我真想钻进书中,帮唐僧一把;当读到猪八戒有时贪生怕死,我真想去教训他;当读到唐僧冤枉孙悟空时,我真想去告诉师傅真相。

《西游记》这个大故事中,还有许多小故事,比如:《三打白骨精》、《大闹天宫》、《真假美猴王》……..无论在哪一个小故事中,都表现了孙悟空不怕危险、勇敢的品质,我非常敬佩孙悟空,无论敌人多强大,他都不畏强暴、机智勇敢,这一点让我很感动。

从《西游记》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无论困难有多大,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无论亲人怎样对你,那都是为你好的,不能怨恨,就像唐僧念咒语,让孙悟空头痛,可是孙悟空却从来不记恨师傅,只要师傅有危险,他都还会挺身而出,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救回师傅,俗话说得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最喜欢读《西游记》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我喜欢你啊,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二十四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高尔基

步入八年级的我对于新增的一门学科——物理,显得尤为陌生。在初中阶段,物理是一门比较重要的学科,它与我们的生活、生产息息相关。可我应该怎样学好物理呢?《中学教材全解》给我提供了几条好的建议。

重视观察与思考。书上说:“物理知识源于生活实践。”因此学习物理首先要关注生活,不论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日常生活现象,还是发生在广阔宇宙里的天文奇观,我们都应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多问“为什么”,敢于发表自己的看法,积极与同学交流。

重视实验探究过程。老师说:“物理是以观察和实验为基础的一门学科。”对于课本中实验过程和学生实验,老师让我们一定要自己去动手操作。可有时候我并没有这种条件,《中学教材全解》给我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器材的用途,组装,实验原理,试验方法,实验过程。

重视常规学习。书上还说:“物理从生活中来,必须要回归生活;要会运用物理知识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百米赛跑时,为何要求计时员看到枪冒烟开始计时,而不是听到枪声开始计时?这些问题《中学教材全解》给了我答案,让我豁然明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中学教材全解》,它使我养成了许多好的习惯:课前要预习,明确学习内容;课堂要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勾画出重点,课后要针对地复习,巩固所学知识。这些好习惯陪伴我度过了这段美好的时光。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二十五

一本书犹如一汪清泉,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放飞思绪。最近我读了吴承恩的《西游记》,这本书让我获益匪浅,深有感触,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介绍这本书吧。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在书中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一路上发生种种灾难,并一件件的克服,最终成功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里的主要人物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各有各的特点。唐僧内心坚定、一心向佛;孙悟空神通广大、勇敢无畏;沙僧吃苦耐劳、忠厚老实;而猪八戒却心地善良、好吃懒做。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孙悟空这个人物了,因为孙悟空有火眼金睛,他神通广大、本领高强,不管在取经道路上遇到多大的困难,他都能一一克服。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一段故事是“三打白骨精”,主要讲了白骨精想吃唐僧,三次变换人形来迷惑唐僧,但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孙悟空的火眼金睛都能看穿白骨精的阴谋。最终孙悟空把白骨精打死,战胜了妖怪,保护师傅继续前往西天取经。

我之所以喜欢孙悟空,还因为他勇敢无畏。他坚信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坚强勇敢,与困难作斗争,就一定能战胜困难,所以他十分让我敬佩。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我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不管遇到多少困难,都要振作起来,迎难而上,绝不能被困难打倒,决不能向困难低头示弱,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风雨过后看见彩虹。所以,希望大家遇到困难时一定要振作起来,做一个坚强不屈、勇敢向困难挑战的人!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二十六

爱上读书,让思考成为习惯,让阅读陪伴人生!

——题记

我的书房里有各种各样的书,在这些书籍中,我最喜欢的是《感动童心的88个人物》。

这本书向我们介绍了八十八个感动童心的人物,这些人物用自己的耀眼的光芒为后人导航,指引着历史前进的方向。他们坚强、勇敢、勤奋、执着,用生命之火温暖了我们的心灵。这本书共有三个板块,分别是:岁月留香,点滴感动和失意人生。

“岁月留香”这个板块记叙了历史的长河滚滚向前,冲刷了时间,淘尽了往事,留下了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像是夜光杯中醇厚绵长的酒香,飘荡在记忆深处,让人回味无穷。他们是历史雕刻的永垂不朽的丰碑。

“点滴感动”这个板块记叙了人生路漫漫,有崎岖,有平坦,有荆棘,有鲜花。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磨砺着我们的意志,锤炼着我们的心灵。只要怀着永不服输的信念,所有崎岖都会变通途,所有的荆棘都会开放出缤纷的花朵。

“诗意人生”这个板块记叙了“打雷要下雨,下雨要打伞……”。童年的歌谣唱出了最简单的智慧真谛。认真思考生活中的疑问,细心去体会生活赋予我们的真诚美好。让花朵绽放,让智慧的天空晴朗,你将拥有最充满诗意的人生。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是汲取知识的宝库,让我百看不厌,《感动童心的88个人物》真是一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二十七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推荐的书是《三毛流浪记》。

大地需要雨水的滋润,鲜花需要阳光的普照,我们的成长也需要温暖和爱的陪伴。然而,有这样一个小朋友,他孤苦伶仃,骨瘦如柴,吃不饱,穿不暖,无家可归,四处流浪,时常还要忍受别人的嘲笑,踢打。他,就是三毛,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三毛流浪记》中的主人公。

每当我读起这本书,时而捧腹大笑,时而热泪盈眶。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他孤单寂寞,总是受到别人的欺负;三毛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愿意把仅有的食物与人分享,尽可能的去帮助别人;三毛也是一个坚强的孩子,他从不轻易哭泣,始终在努力的寻找欢乐。我为三毛的悲惨遭遇而难过,我也为他的努力坚强而感动。

以前,我总是责怪妈妈做的饭不够好吃,嫌弃自己的衣服不够漂亮,抱怨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太过严厉。当我认识了三毛后才知道,自己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妈妈告诉我,懂得知足才能常乐,学会感恩才会幸福。《三毛流浪记》让我深深的理解了这句话。我要感谢父母,悉心照顾,让我温暖;我要感谢老师,教我知识,帮我成长。有了你们的陪伴,我就没有理由不努力。

我立志,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更不要做娇气的小公主。我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坚强勇敢,刻苦学习,去打造自己的精彩未来。

谢谢大家!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篇二十八

假期,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特别喜欢它,简直爱不释手。

一开始,我就对这本书里的许多奥秘产生了好奇心。《十万个为什么》是一种科普知识系列丛书,内容丰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小道理。它不仅能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增强学习的兴趣。

以前,我根本不知道面团里面放上酵母为什么会发酵?牛奶为什么会变酸?古代人们都吃些什么……看了这本书,心中的疑惑迎刃而解,它简直就是我的万能老师。

在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就是《打蛇为什么要打三寸和七寸》。书上说,打蛇打三寸是因为三寸是蛇的脊椎骨最容易打断的地方,所以,一旦被打断,后面的器官也被破坏。打七寸是因为七寸是蛇的心脏所在部位,心脏被打碎,蛇当然没命了。看了这本书,我了解了许多知识。

书里面还解答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问题。比如:为什么苹果既能通便又可以止泻?原因是苹果含有丰富的有机酸和特别多的果蔬胶;为什么晚上要刷牙?因为口腔里的细菌会使食物碎屑腐败发酵……

《十万个为什么》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还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所以,我特别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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