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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聚会作文篇一
放学后,我们在学校门口集合,由王一彤同学把人数点清完毕后,我们背着书包,蹬着自行车走在了去小益香阁饭店的路上。一阵秋风吹过,似乎要把一星期的疲劳都带走,我的发丝在风中飘动,吹到脸上真喜欢这样的感觉。
不知不觉到达了目的地,由于我们的到来,原本冷清的饭店一下子热闹起来,我们找个合适的位置坐了下来,由王一彤负责点菜,我们其他同学围着桌子高兴地议论着吃晚饭准备去干什么。这时,有位叔叔走过来对我们说:“小朋友,请不要大声喧哗,保持安静。”我们立刻把声音降到了最低。没过多久,菜都上齐了,我们排着队到卫生间洗手(卫生间太小,只能容纳一个人),叔叔还说免费送我们一大桶饮料呢,我们高兴极了,看到桌子上的菜,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于是我们拿起筷子变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这时,有人提议,吃完饭要去体育场玩儿,我们大家都表示赞同。
体育场上,灯火通明,把球场照的如同白昼,人还真不少,刚好有几个和我们年龄差不多的同学在踢足球,于是我们也参与了进来,分成两组玩起了对抗赛,我和顾培源等六位同学为一组,由他们先发球,“嗖”地一声,球被我们组的顾培源同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拦住了,她左右跑动,躲过了一道道防范,该进球了,我的心怦怦直跳,只见球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不偏不倚地落进了球门。“耶,球进了!”我们高兴地欢呼着,笑喊声回荡在体育场上空。
时间不早了,同学们都陆续地散了,我仍然沉浸在欢乐和喜悦之中。
第一次同学聚会,真是令人难忘。
一次聚会作文篇二
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中有许许多多的事情像天上的繁星,闪闪发光,今天我就想说说那颗最亮的星。
寒假里的一天,我在老师那里得知我班的两位哈萨克族同学要来家里做客。于是,我早早起床,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准备好干果、茶水,和马丽梅、李艳荣静静等待着他们的到来,我们三个筹划着怎么让他们玩得尽兴,心里总害怕怠慢了他们。正这样想着,他们就进门了,阿合卓力穿着一身哈萨克族服饰,可漂亮了。我们一边吃着干果喝着茶,一边谈论着我们的计划。
首先,我们去拜访了邻居,他是一位汉族老爷爷,已经有80岁高龄的他,因为腿脚不便,很少出门,我们准备帮他贴春联,我和马丽梅贴左边大门,李艳荣和阿合卓力贴右边大门,特乐克个子高,他来贴横联。
于是“福旺财旺运气旺”“家兴人兴事业兴”“喜气盈门”赫然出现在高爷爷的门上了。爷爷连连说“谢”,我们甭提多高兴了。阿合卓力还为高爷爷表演了他们哈萨克族的民族舞蹈“黑走马”。我们在一旁拍手叫好,看着爷爷笑呵呵地跟着拍手。我们心里甭提多甜了。
从高爷爷家出来,我们决定剪窗花来装扮我们的家,让家散发出浓浓的'年味,妈妈已为我们准备好了一切,我们先把一张大纸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正方形纸,我们开始学着教学视频里老师的动作和步骤,一步步地折,然后裁剪,我们互相指点,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有了自己的收获,看着阿合卓力和特乐克拿着剪刀,眼睛一眨不眨的剪着手里的窗纸,他们剪的是几个小女孩手拉手,我仿佛看到是我们五个穿着各民族的服装手拉手唱着歌走向明天。
这次的聚会让我深深懂得我们要珍惜彼此的友谊,那样的笑声才是响彻云霄的。
一次聚会作文篇三
星期五放学的时候,王猪肝(就是王书瀚)请了我们几个好朋友在楼梯口开会,参加会议的有我、潘宁、沈洋、张晨阳,还有张沈。他让我们几个第二天上午十一点钟准时到新华书店二楼卖悠悠球的地方集中,还要求每人带一个悠悠球。
星期六终于到了,我匆匆地做完作业,等待爸爸的归来。可是左等右等,不见他的踪影,这下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正在我焦急之时,爸爸终于回来了。我顿时两眼放光,连忙要求把我以最快的速度送往新华书店。一路上,我还忍不住催促爸爸,担心聚会迟到的话会被伙伴们取笑,心里恨不得插上双翅飞到新华书店!
到了停车地,我刚下车就飞快地奔向书店大门,一边跑一边和爸爸道别。
到了二楼,我看看时间,松了口气——差一点儿就迟到了,好险哪!我定睛一看,咦?怎么只有潘宁一个人站在书柜边呆呆地看书?其他小伙伴跑哪儿去了?带着满腹疑问,我来到潘宁身边,问:“聚会已经结束了吗?”谁知他也疑惑地说:“我也没见到他们人呀!再等等吧。”
我们两个等呀等呀,觉得实在没事干,就在整个二楼兜来兜去,找些有趣的书看。过了二十分钟以后,其他伙伴还是没有踪影,我心里隐隐觉得有些离奇。难道他们的家长都不许吗?还是忘记了呢?就连王猪肝自己也没有现身,那他组织这个聚会干什么?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听到爸爸的声音。原来他也来了。爸爸问我:“其他同学呢?”我一指潘宁。
“就一个来啦?”爸爸接着问。
“对呀。”
“那我们再等二十分钟,如果其他小朋友还没来,我们就回去吧。”
我点头同意。
二十分钟很快就过去了,我也渐渐失去了耐心,觉得他们太不讲信用了,估计是不会来了。于是我跟潘宁道别后,主动向爸爸提出回家。
路上,我还在想:这真是一次离奇的聚会啊,害我白等了四十分钟,空欢了喜一场!
一次聚会作文篇四
20xx年的我已在火星定居了。
20xx年8月12日,我以前的同学和我通了一次无线电波电话,是让我下午到小五(1)开一个同学聚会。
我立即把四大金刚(四大金刚是专门看家的机器人)叫来说:“我现在要到地球一趟,你看好家。”“是的,主人。”我又叫上搬运工(搬运工是专门搬物品的机器人)说:“你把飞碟搬来,我要去地球。”“是的,主人。”我马上坐上飞碟来到了地球。到了学校门前:“哇!以前第四层小楼变成了百层大厦,以前的大铁门变成了电波拉门,还有以前的打更老人变成了看门机器人,它可以看门,如果有违法的人经过它会不惜一切代价抓住他,并安全的送往公安局。他在返回学校。”就在这时我看见了胡老师和彭瑞。胡老师还是那么年轻。我问她怎么回事。胡老师说一会就明白了。
到了一班许多学生都到了。老师说:“每位学生现在都要说一说自己现在的职业。”说完就把话筒交给了学生。
董虎:“我是一名发明家,我的杰作有家庭机器人。它可以做家务。说白了就是发明机器人的发明家。”
郝一凡:“我是一位服装设计家。我在设计一件纸衣服,它撕不碎,它还可以根据天气变化和春夏秋冬季节来增厚减厚。它也可以改变形状哩!衣服上有两个键子。一个黑键,一个白键。黑键根据四季的顺序来变换,如果不满意在点一下白键就可以不变换季节的改变形状了。”
我自己:“我是一位作家,《哈里·克乐历险记》是我的作品。它已经根据英国美国俄罗斯新里泰等多个国家来改编各国的语言了。而且我正在火星编写第二三部呢!
彭瑞:“我是一名医学家。胡老师因此这么年轻是因为吃了我给她的一种叫做不老丸的年轻药,它是用太阳光和远红外线研制而成的。它可以使人年轻。但年轻到什么程度要看不老丸的大小。
噢!怪不得胡老师那么年轻呢!
就这样话筒经过了每个人的手上。最后胡老师宣布聚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