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

时间:2024-11-17 作者: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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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一

一是启动文家村、刘南堡村、炕底寨村、刘北堡村、辛家庙村5个村的有形改造,确保完成刘南堡村、炕底寨村整村拆除。完成旧村拆除面积29万平方米,开工建设面积15万平方米,完成资产投资额3.2亿元。

二是完成刘南堡村、刘北堡村、文家村、八家堡村、红光村、石家村、三家庄村7个村的农转居;完成刘南堡村、刘北堡村、红光村、文家村4个村的清产核资,完成刘南堡村、红光村2个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完成刘南堡村、炕底寨村2个村的撤村建社区工作。

三是加强对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治理整顿,坚决制止假借城中村改造之名进行违法房地产开发,协调相关部门严厉查处违法建楼和违法售房行为,确保我区城中村改造规范有序地推进。

四是积极主动地配合经开区管委会和曲江管委会做好经开区范围内的33个城中村和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项目规划范围内12个城中村的改造工作。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 有形改造工作

今年我区启动了13个城中村拆除工作,完成了11个村的拆除任务,占年度目标2个村的550%;完成宅基地拆除建筑面积为159.29万平方米,占年度目标29万平方米的549%;房屋开工建设面积为58.67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15万平方米的391%;完成投资额14.863亿元,占年度目标3.2亿元的464%。

2. 无形改造工作

今年我区启动了49个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完成了8个城中村农转居工作,占年度目标7个村的114﹪,完成了12个城中村的清产核资,占年度目标4个村300﹪,完成了6个城中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占年度目标2个村的300﹪,完成了2个城中村撤村建居工作,占年度目标2个村100﹪。

3. 综合整治工作

开展城中村改造综合整治活动,协调公安未央分局、工商未央分局,积极探索打击违法售房行为措施;通过宣传培训,统一全区村民住宅房屋拆迁标准,从源头制止乱搭乱建,为解决我区城中村存在的建设秩序混乱问题提供了保障。

4. 支持配合“两区一项目”建设工作

为支持配合两区一项目建设工作,区城改办组织开展经开区清产核资、经济体制改革和社区建设等无形改造工作,审核经开区内17个村无形改造工作方案;编制了《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范围内未央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推动了曲江大明宫遗址保护改造拆迁工作;协调开展浐灞生态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进一步推动了浐灞生态区征地拆迁工作。

(三)工作措施

1.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改造行为

今年以来,区城改办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认真谋划发展思路,制定下发了《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理顺了区城改办、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间的工作关系,明确了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程序和措施,为规范实施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制定下发了《未央区2015年城中村改造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了各街道及区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并列入各街道、各部门年度综合考评,保证了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

2. 大力推进无形改造工作,为有形改造创造条件

无形改造作为城中村改造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我区项目拆迁工作力度加大,区城改办及时安排部署了全区无形改造工作,为全区项目拆迁工作平稳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一是负责组织编制、分解城中村改造工作目标任务,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同时,通过实行无形改造工作例会制度,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及时解决了工作中存在问题。

二是加强学习交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到莲湖区、碑林区进行参观学习,就无形改造方面的做法进行调研,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同时,召开业务培训会,做好无形改造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做好无形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认真组织,加强协作,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区委综合考评办、区政府督查室及时介入,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保证了无形改造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今年全区完成了文家村、刘南堡村、刘北堡村、百花村、薛家寨村等8个村农转居工作,完成了刘南堡村、刘北堡村等12个城中村的清产核资,完成了西十里铺村、王前村、刘北堡村、南李村、刚家寨、孙家湾6个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完成了王前村、南李村2个村撤村建居工作。

3. 全力实施城中村整村拆除,规范城中村改造秩序

今年以来,区城改办紧紧围绕依托项目建设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思路,将项目拆迁范围内村庄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积极通过城中村改造政策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诸多民生问题,以推进我区城市化建设发展,努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一是区城改办主导科学编制改造计划。区城改办积极围绕项目建设编制改造计划,协调市城改办批复了西安铁路北客站项目规划用地范围草滩街道及汉城街道东一村、西一村等11个村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协调市城改办批复了行政中心周边土地储备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张千户村、薛家寨村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协调市城改办批复了团结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小白杨村、李下壕村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为全区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村庄建设拆迁、土地储备及村民安置楼建设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是区城改办主导规范编制改造方案。今年以来,在区编办支持下,区城改办及时调整科室设置,配置专职人员科学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方案,组织聘请专家论证,并征得改造村村民进行讨论通过后上报10家,市城改办批复了改造方案7家, 3家改造方案也已审查通过。目前,我区依据市城改办批复的改造方案完成了文家村、孙家湾村整村拆除。

三是区城改办加强对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区城改办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要求,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监管制度,保障拆迁资金及时到位,确保有实力的开发企业参与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并依此确定了大白杨东村、方家村、枣园村、马泘沱村、孙家湾村等村的城中村改造开发商,调整了炕底寨村、滹沱村开发主体,保证了城中村改造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今年,全区完成了孙家湾村、文家村、东一村、西一村、西二村、西三村、东营村、薛家寨、张千户村、魏家湾、新店村等11个村的拆除工作,完成宅基地拆除建筑面积为159.29万平方米;房屋开工建设面积为58.6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额14.863亿元。

一、“城中村”改造的近期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城中村”改造工作的保障机制。我们把“城中村”改造工作列入我区十五建设规划之中,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门成立了“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有办公室,区委书记和区长担任该项工作的总指挥,并安排有丰富城区工作经验的副区长张立同志具体负责。“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同时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办公经费落实到位。“城中村”改造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正在着手研究制定之中。

(二)宣传发动,动员群众参与和支持“城中村”改造建设。“城中村”改造工作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自书记到街道调研“城中村” 问题之后,我们就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尤其是深入到初步确定的两个试点村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先后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试点村的`村民大会,进行个别走访座谈20多人次,印发、张贴宣传标语50余条。街道干部还走村串户,向群众讲清楚市政府改造“城中村”的意义,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到目前为止,两个试点村都没有出现群众逆反心理和产生阻挠滋事的行为。

(三)调查摸底,做好试点村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在两个试点村成立了由街道领导干部、社区居委会干部以及试点村村民小组组长和群众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对企业村和虎田村的人口、土地、房屋、集体资产、生活就业等情况进行细致调查。据初步统计,有关试点村的物业数据 企业村:居民85户,人口463人。建筑面积:楼房占地面积有砖混结构5260平方米,砖混结构8721平方米,砖瓦结构3600平方米。空地面积6360平方米。有集体就业用地135亩。 虎田村:居民162户,人口605人。建筑面积:有楼房7192.08平方米,瓦房8968.94平方米,门楼66.18平方米,祖厅(瓦屋) 308.21平方米,猪栏62个,水井29个,水池3个,冲凉房20间,简易厕所21间。

(四)招商引资,吸引投资公司一起商榷改造试点村。从我区的财政状况、试点村的村集体经济和群众收入状况等实际出发,只有通过招商引资这个途径才能进行试点村的改造。目前,汪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有意向参与承办企业村项目的改造建设,立意投资有限公司有意向参与虎田村项目的改造建设。汪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经对企业村改造项目进行周密调查后,现已初步形成项目建议书,计划投资1.5亿元和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上沙村的改造任务;立意公司多次对我市“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了调研,与我区进行了多次友好协商。该公司的股东一致同意在我市成立股份制开发企业,计划首期投资2个亿,选择包括虎田村在内的1—2个项目,参与我市“城中村”改造。该公司还表示在我市打造样板工程及标志性工程,力争创造全国“城中村”改造的“我市模式”。

今年以来,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城改办的指导下,在有关街道办和部门的支持下,以“三纪”教育、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加快城改项目建设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创新,持续推进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安置楼建设、整村拆除和手续办理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35.8亿元。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安置社区建设

截止10月份,申店村、首帕张堡村、蒋家村、张家村、首帕张村等5个村安置房累计建成面积20.9万平方米,建成套数2463套。其中:

1、申店村、蒋家村、首帕张堡村等3个村9栋安置楼装修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水、气、暖等配套设施建设,编制回迁安置方案。申店村、首帕张堡村将在年底前组织村民回迁。开发楼建设方面,申店村2栋楼主体建至12层;首帕张堡村7栋楼、蒋家村3栋楼主体封顶,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工程。

2、首帕张村、张家村2个村安置房新开工面积达到23万平方米,首帕张村3栋安置楼主体建至14层;张家村1栋安置楼建至32层(预计10月底达到主体封顶),其余2栋楼建至14层、3栋楼建至3层。

(二)整村拆除

1、郭南村共572户,8月份完成整村拆除,拆除面积22万平方米;9月份完成垃圾清运和围墙圈建,正在进行安置楼建设准备工作。

2、徐家寨村共584户,目前已完成470户搬迁和360户房屋拆除。预计11月份全面完成整村拆除工作。

3、常宁新城核心区鲁家湾村、崔家营村、任家寨村、杜永村、温国堡村等5个村共3153户10464人。按照区政府安排,今年5月份启动拆迁,历时五个月共完成7158亩土地征用、3153户205万平方米房屋拆除。目前,街办正在进行地面附着物清理和垃圾清运等工作,预计11月份启动安置楼建设。

(三)手续办理

1、计划报批:完成大居安村、候家湾村2个村城改计划报批工作;完成韦曲街道西韦村、何家营村、东崔家庄村、郭杜街道西五桥村、杜回村等5个村调查摸底和综合改造费用测算。

2、控规编制:完成西寨村、下塔坡村控规编制。岔道口村、温国堡村、茅坡村3个村完成控规方案编制,正在进行审批;水磨村正在编制控规方案。

首帕张堡村城改配套主题公园、中环线公园2个公园项目完成前期规划设计;首帕张堡村城改配套主体公园项目正在进行高压线落地勘测,10月底动工建设。

3、工作方案审批:完成徐家寨村改造方案编制,取得市城改办批复;完成申店村、首帕张堡村、蒋家村、张家村、郭南村、郭北村等6个村改造方案批复结转;下塔坡村正在进行改造方案编制。

4、配套费缴纳:申店村、首帕张堡村等8个村按照政策规定完成配套费缴纳。

(四)无形改造

农转居完成韦曲街道首帕张村、三星项目7个拆迁村共3084户,12952人;撤村建社区完成韦曲街道徐家寨村和郭杜街道(高新区)东新村、西新村等6个村;三星项目7个拆迁村、常宁新城核心区5个拆迁村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审批工作。

土地审批

完成申店村、首帕张堡村、蒋家村项目土地审批,批回用地 411.77亩,现已进入供地阶段;完成张家村、首帕张村土地预审,启动郭南村、徐家寨村报地工作。

(六)其它工作

深入基层工作。4月份安排全体干部到郭杜街道岔道口村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调研活动,广泛走访、调查当前城中村存在的民生问题和拆迁改造工作建议;8月份以来,我办2名领导和15名干部深入帮扶户家中开展帮扶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2、牵头完成常宁新城核心区拆迁工作。拆迁启动前,协同街办开展了村情调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定拆迁安置方案,完成评估公司选定、进村宣传等前期准备工作;拆迁启动后,抽调18名工作人员驻村参与拆迁,完成拆迁安置协议审核、资金使用管理、安置社区设计等工作任务。

3、加强治污减霾和工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检查制度化。按照蓝天保卫行动要求,合理抽调工作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出入口24小时值守制度,加大渣土覆盖不严、高尖装载、带泥上路等违规操作的巡查治理工作。首帕张村、首帕张堡村、张家村积极开展了市级示范工地、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

4、认真开展城改企业注册地清理规范工作,实现新引进的城改项目开发企业全部在区内注册。同时,我们在全面调查开发企业、建筑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的基础上,要求开发企业积极引导建筑企业在我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将建筑企业在我区办理注册登记作为招标、承建的前置条件。

二、2015年工作特点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一直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上半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副区长先后多次现场调研郭南村、徐家寨村拆迁工作,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5月份常宁新城核心区拆迁工作启动,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拆迁总指挥,11名区级领导任副总指挥的工作机构,从全区各个部门及韦曲、郭杜街办抽调 186名经验丰富的区街党员领导干部,驻村参与拆迁工作;在资金调度以征地拆迁为先,举全区之力支持项目拆迁工作,集全区之财确保群众安置。拆迁过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拆迁一线,看望慰问工作人员,调研指导拆迁工作;分管副区长经常深入各村实地了解情况,分阶段安排工作,为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操作、和谐拆迁。按照区政府安排,由我办牵头负责常宁新城核心区拆迁工作。根据村庄改造基本规律,我们按照征地迁坟、附着物登记、拆迁改造“三步走”的章法,有条不紊推进整体工作。一是坚持集体决议制度。制定房屋拆迁赔偿标准、二层以上未加盖奖励、计划生育户奖励及回迁安置优惠政策,充分考虑已拆迁村的平衡和拆迁工作的现实情况,坚持会议讨论决定,在政策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做到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制定大面积宅基地、农居混住“一头沉”等特殊问题的处理办法,在与驻村工作组和街办充分协商后,并以会议形式形成决议。二是坚持逐步释放利益原则。根据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准确规定奖励时限,适时释放政策范围内的优惠政策,不到政策释放节点,坚决不予释放,有效地加快拆迁进程,确保拆迁工作平稳开展。三是规范协议签订和资金使用。为保证执行政策不走样,分批次对评估动迁人员、协议签订人员、协议审核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业务集中培训,确保不出现业务差错;严格对照政策和补偿标准,每一份协议经过评估、动迁、街办、城改办、指挥部人员签字的工作流程,杜绝“人情协议”,避免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每个拆迁村分别设立审核组,由专人对每一份协议的人口、宅基地面积情况,补偿金额、安置面积、车位奖励等进行严格审核,维护政策执行的严肃性;规范资金申请、划拨、使用等环节的审批,对拆迁户签订的协议审核无误后,次日内完成拆迁安置资金兑付工作。

(三)始终重视回迁安置。一是实行干部包项目制度。以服务群众、企业为宗旨,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干部的工作责任。二是落实项目检查制度。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倒排工期,每周检查进度、现场办公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程快速建设,做好质量、安全和扬尘治理等工作。三是创新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切实调动监理单位的工作积极性,联合群众监管员参与工程建设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过关、群众满意。四是优化企业服务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遇到的困难,不堵不避,不拖不压;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安排专人跟踪解决;提前主动协调水、气、暖等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安置社区配套设施建设问题。

(四)持之以恒推进手续办理。一是坚持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项目进度,研究解决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由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协调工作,对推进缓慢的项目及时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推进措施。二是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加强与市城改办联系,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土地有关问题。三是采取跟踪办理的方式,督促开发企业和相关单位加快手续办理速度。

(五)无形改造同步跟进。一是与区农业、公安、民政等部门紧密协作,积极协调服务,争取广大村民的理解和部门支持。二是进一步规范无形改造程序,对符合无形改造条件的拆迁村,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种会议、代表签字等基础工作。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土地手续办理,督促企业及时完成村民养老保险手续办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民能够按月领取养老保障金,解除被拆迁村民的后顾之忧。

三、2015年工作计划

(一)确保完成岔道口村、西崔家庄村整村拆除工作。全力配合韦曲、郭杜街办做好拆迁安置方案确认、政策宣传和各项协调工作,认真审核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确保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伤害。

(二)加快安置楼建设进度。确保徐家寨村、郭南村安置楼主体建设达到15层;蒋家村、张家村、首帕张村安置楼竣工交付使用;完成蒋家村、张家村、首帕张村村民回迁安置工作。

(三)加速项目手续办理。确保完成温国堡、下塔坡村、岔道口、西崔家庄村等4个村改造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批工作;完成岔道口村、西崔家庄村拆迁批复办理。争取年内完成水磨村控规编制和西寨村改造方案编制工作。

(四)积极推进无形改造工作。积极协调公安长安分局、区农业局、区民政局,组织相关街办、村组召开会议,确保完成下塔坡村、岔道口村、西崔家庄村农转居,首帕张村、常宁新城项目5个拆迁村、三星项目7个拆迁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撤村建设区工作。

为确保2015年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完成,我们采取以下加强措施:

一、优化安置补偿,做好群众工作。指导各村制定更加公平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合理诉求,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改的积极性,做好个别被拆迁户的说服工作;积极协调相关街办、村组做好农转居、经济体制改革等无形改造工作;配合完成项目土地报批工作,完成已拆迁村居民养老保险方案的审批。

二、坚持规范操作,维护社会稳定。在评估公司选定、宣传动迁、协议签订等各环节,严格执行政策,全程参与和跟踪,努力做到工作过程的精细化,邀请区监察局、区检-察-院参与协议签订审核;完善拆迁手续,做到依法文明拆迁、和谐拆迁。

三、认真筹划好回迁工作。整村拆除完成后1个月内启动安置楼建设,协助街办及时完成遗留问题处理,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完成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特别加快计划回迁村安置楼建设进度,在学习其它区县回迁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筹划、组织回迁工作。

四、主动沟通协调。领导和相关科室责任人,经常深入村组、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每周召开一次企业联席会,积极化解项目手续办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与街办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促进相互配合;努力争取市城改办支持,重大问题及时城中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五、加强管理,加快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项目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街办和办内各科室,把责任落实到每名工作人员;办公室内部各科室实行每日工作报告制度,对每天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门书面报告,随时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提高工作效率。

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二

我们##办事处高度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成立了“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分管副职及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社区书记、村居书记为成员。同时成立专门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对改造试点实行科级干部帮包制度,依据实际情况,一村一政策,一村一套帮包班子。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城中村”改造的重大意义,让群众了解政策,积极支持配合“城中村”改造工作。

一、##居委,位于##路以东,##路以西,##路以南,##路以北。现有土地##亩,其中住宅占地##亩,其他占地##亩,土地性质全部为国有土地。村居两委班子健全,班子成员团结,群众较为拥护。##年#月以后再建房屋基本没有,外来人口较多,但房屋大部分证件齐全,村两委对城中村改造早已进行宣传,群众都同意改造。要求对房产证上标有的房屋面积,不管正房还是偏房,都按一平方换一平方,如进行货币补偿每平方要在##元以上。

##村,位于##路以东,##街以西,##以南,##路以北。现有土地##亩,其中村庄住宅占地##亩,其他用地##亩,土地性质全部为集体土地。两委班子健全,班子成员团结,战斗力较强。居民支持城中村改造,要求回迁按照房产证标明面积一平方换一平方,其他房屋面积折价货币补偿。如全部货币补偿,则视具体情况再议。

众拥护等各方面条件较为成熟的村居,首先进行改造。

二、##村,总人口##人,约##户,总占地##亩。其中耕地##亩,村庄占地##亩,道路沟渠##亩。现有房屋##处,##间,房屋总面积##万平方米;大棚约##个,占地##亩,主要是钢架构,种植蔬菜;养殖场##座,占地约##亩,养殖奶牛、猪为主;仓库、厂房约##个,占地约##亩。

为全面做好####工程工作,办事处成立了####(##村)拆迁安置工作组;并按照市区统一安排,配合上级部门对####绿化带进行实地勘查并打点划线;办事处抽调精干近百名人员,组成三个工作队,对运河五期绿化带内的房屋宅基进行实地核实,掌握了较为详细的房屋、土地、人口等信息,全面启动运河五期工程。

三、

######工程涉及到##办事处##村和##村。

###村,总人口##余人,约##户,占地##亩,其中村庄占地##亩,耕地##亩,其他用地##亩,房屋##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工程涉及土地##亩。

##村,总人口###人,约##户,占地##亩,其中村庄占地##亩,耕地##亩,其他用地##亩,房屋##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工程涉及土地##亩,全部为企业用户地。

地征用听证会,土地手续正在审批过程中;对地上附着物进行勘察测量,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工程涉及到###办事处##村、##村和###村。

###村,总人口##余人,约##户,占地##亩,其中村庄占地##亩,耕地##亩,其他用地##亩,房屋##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工程涉及土地##亩。

##村,总人口###人,约##户,占地##亩,其中村庄占地##亩,耕地##亩,其他用地##亩,房屋##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工程涉及土地##亩。

董付村,总人口###余人,约##户,占地###亩,其中村庄占地###亩,耕地##亩,其他用地###亩,房屋###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工程涉及土地##亩。

办事处成立了####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保障各项工作开展;办事处抽调机关和社区精干人员,对工程涉及到的三个村的基本情况进行摸查,掌握了较为详细的资料;积极组织土地征用听证会,土地手续已经通过审批;针对部分群众认为征地程序有瑕疵的问题,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进村入户逐家做工作,打消了村民的顾虑,使广大群众由不理解抵制转变为支持配合,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存在问题:

1、不同程度存在人多房少,多人一宅的情况。

2、多年未规划宅基,有的村虽然自己规划了宅基,但由于上级监管严格,分配的宅基多数未建房屋。

3、####村等几个村,人少耕地多,是著名的蔬菜专业村、养殖专。

业村,土地收益较高,要求提高耕地和地上附属物赔偿价格。

4、要求提高征地后预留地的比例,并要求自主选择预留地位置。

5、要求政府帮助村民解决生活和养老保障问题。

6、要求政府规划落实骨灰堂。

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三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积中。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被纳入城市规划建设。至今仍然是落后的自然村落面貌,而现已被城市功能区所包围的土地。这些土地是仍然掌握在当地村集体的集体所有性质土地。现在我们以胜利村为例。城中村的出现是人类城市发展过程中所无法避免的,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现在全世界都没有一个解决城中村难题的通行办法。我国也没有相关系统的政策来指异城中村的改造,所以“城中村“改造是一个特殊性极强的问越。我们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必须坚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找出问匙的特殊规律所在。

梅州市兴宁县(市、区)胜利村位于大坪镇圩镇中部。我村辖29个村民小组,在册户数293户,人口1505人;全村总面积2。3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18亩。我村年平均气温为21.,年降雨量约为1227.毫米,气候特征亚热带季风气候。村特色经济收入有桑蚕,上一年我村农村经济总收入为754.万元。近年来,我村发展经济的措施以及成果:

1、筑水泥路约2.公里;

2、路灯3公里;

3、胜利小学球场。

1、过程中让村民自主开发。政府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2、改造过程中相关手续能更快办理。且相关税费能得到减免。

3、将改造后的村集体土地转为田有建设用地。

(一)是以村民自愿开展改造为主。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和规划指导的改造。

“城中村“改造不同于征地拆迁。它是村民自愿对所居住的地区进行改造和。居民居住地被城市功能源和沿江风光带所包贫贫困落后的村容村貌,简陋破烂的基础设施和周边的城市建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所以居民强烈的要求政府对其居住地进行城市化改造。所以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充分的给予村民参与权、知情权。

(二)是利益主体由政府到农民的转变。

“城中村“改造实际上是政府让利于民的一个方式。通过城中村改造,农民将剩余的土地通过商业运作、开发以后,不能改变村容村貌,更可以从中获利。进一步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生活来源问题。以深圳大冲村为例,在二十年里。政府先后征地16次,村集体土地96%被征,剩余的钱返还给农民的宅基地和集体经济发展月地。通过建设小产权房再出租,不们解决了农民的生活来源问题解决了在深圳务工的民工的住房问题。这也是后面提到的廉租屋。

(三)是对村集体土地自主开发的一个探索。

“城中村”改造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村集体土地的开发和使用问题,在现行的政策下,集体土地在“三个不得”的原则下,即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改变土地in途,不得损害农民的承包权益,允许通过转包、转讨、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的方式进行开发。如何在现行政策的框架内找到一条对村集体土地的开发路了。是我们进行“城中村”改造必须直接面对的问越,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四)是胜利村打造低成木生活区的重要方式。

工业园,所带来的低成本务工人的安置问题,必然要在胜利村得到解决。据调查,上灶坪41陈家湾旧尽出租的月租金不过30元,大最的务工人员和小商贩就仄住在这里。所以,鲤负江的“城中村”改造,必须为附近工业园的长期发展做好准备。将“城中村”改造为千净、漂亮、低廉的生活区,不但能为政府解决务工人员的安置问题,更能通过村集体对其加以管理和约束。

(五)是一项基础性改造工积,不是点利性质工积。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政府让利,群众受益的公益性荃础i程,所以无论是41民自主开发还是引进开发商都必须坚持政府赢在环境改造。农民赢在生活环境改善,生活来源得到解决。开发a赢在一定的利润的多a模式,大家多方共赢,们是ip部不能赢太多。找到一个平衡的契合点。

(一)城中村地处城市中心,被城市功能区所环绕,其地理位置a性唯一且尚定,要统一规划城镇,只能选择对城中村进行改造。

(二)城中村是和谐社会裕建的苹本前提。

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木出路就是减少农民。让农民进城。那么巨大的城乡差距如何得到弥补,城中村改造就是一个契机和示范,他们是否在城市受到公平正义的对待。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判据。

(三)庞大的边缘人群和外来人群的需要合理妥善的安置。

胜利村的特殊地理位置决定了胜利村有着庞大的流动人口。随着企业的发展,务工人员也会大量的涌入到江,如果胜利没有足够合适的房源来安置他们,因素激增,报告中说: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杜会生活中处于“失语状态”必将导致杜会的不稳定。一位北大学生在调查“他们唯一可以显示存在的方式就是犯罪”。所以“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

(四)对推进城乡一体化。整合上次源、集约、节约的利用土地。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在处于黄金地段的城中村中,大最土地资源被浪费使用,通过城中村改造将有限的土地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开发,使其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益。

(五)提高村民素质,改变胜利村精神面貌的根本途径。

发展的问题。归根结底就是人的问题,作为胜利村刀镇居民主休的村民。却一直处r-闭置落后的状态。在原村民的.新生代中。除部分年青人通过上学当兵走出传统社会外,仍然以强大的惯性复制杆上一代人的生活方式。只有通过城中村的改造,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

(一)采取政府主异,集中安置。整体规划。整体开发。

该种模式是指由政府牵头,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采取征地拆迁的方式将帷个集休土地征收为有建设用地。对农民采取补偿安置的方式。征收的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部门进行整体规划后。将土地通过招拍挂方式转让给开发商,由政府负责改造后的城中村草础设施建设,抓一将日常管理纳入到城,管理中来。

利:

1、符合现行政策法规,操作得当,后遗症少。按照征地拆迁的方式无疑是最稳当的方式。上有政策可依,有实践经验可用,无论如何都不会出现原则性错误。

2、政府主导改造工程。有利于整体规划和开发。

3、土地通过招面挂,政府从中获利。

弊:。

1、大规模的征地难度大,群众要求多。意见大,工作非常困难。胜利村多次征地,农民对政策法规熟悉,对征地工作作经验丰富。抵触情绪较为严重,若依征地拆迁方式征收土地。所需付出的行政成木较高,且容易激化矛后。

2、政府而要投入的资金多。若通过该模式进护村中村”改造,市政府总共需要投入万元,仅前其一次性投入就达万元。

3,改造工和成本高,造成“城中村“改造完成后生活成木增加。通过正规手段开发的“城中村’土地,仍然会受到市场的影响,较过高的开发成木。必然易致该地区较高的生活成本,所以只能容纳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落户,收入水平低的务工人员和小商贩连和赁都无法承受。这等于将“城中村”改造向他们关死了大门。

(二)采取村民自建、自主开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该种模式是指由村支两委牵头,村民参与。组建开发公司,对集体土地进行4体开发。村民在现有土地内。选择部分土地进行核体安置,不改变土地性质。剩余土地或者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或仍然为集体土地,进行整体开,政府加以规划和控制。

利:。

1、村民自主开发,积极性高,群众阻力小。

2、村民通过自主开发获利。且能通过开发过程解决日后的生活来源问跌,甚至,可以找到一条致富之路。

3、城中村改造后。可以委托村民自我管理,减少管理成木。

弊:。

1、村民缺少足够的知识和素质来进行公司组建以及后期的市场运作。现阶段,栗脚村和上灶坪的农民多为普通农民民工和小商贩,无论从基本素质还是相关经验来看。他们都很难具备从组建公司,到土地开发,再到后期的市场运作的能力。

2、村民缺少足够的资金。农民大都属于贫困人群。根木无法独立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即使通过贷款也不可能达到。

3、大多数村民对城中村改造持有以此溢利的心理,很容易造成改造方向偏失。

村民中普遍的存在两种认识。一是等i司于拆迁安置,要求政府承诺各种条件和补偿。二是认为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尤其以部分年青人为主,力主由村民自建,以图丰厚的回报。

4、政府对村民自建缺乏足够的控制力。出现问题后,容易产生半拉子工程。村民大部缺乏足够的责任心。逐利性使他们力求自建自改,们是可以预见自建过程决不是一帆风顺的。是一个涉及到各方利益博弈。政策与实际摩擦的复杂过程,甚至会出现反复和倒退的现象。一旦出现问题最先选择逃避的也许就是发现无利可图的村民。

5、背集体土地使用的政策。

相关政策:。

1、运作集体土地上进行开发的相关政策。

2、给村民凑集基本资金。

3、关税费的减免。

具体步骤:。

1、由村支两委牵头,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ae。

2、上部门将土地征收。

3、a公司负责村民的补偿安置。

4、过招拍挂让a公司以接近评估价仇的价格获得安置地外的土地。

5、a公司按规划进行土地开发,并按规划部门要求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三)引进开发商。村民入股,共同开发,多方共赢。

该模式是指,通过引入开发商与村集体共同组建开发公司。村集体占一定股份。不参与管理,对除了安置地以外的土地进行整体开发运作。这而要将除安置地以外的土地转换为国有建设用地。可以通过招拍挂的方式以接近评估的价格将土地转让给开发商,再由开发商开发运作,所得利润需用来对村民进行安置和按规划进行基础设置建设和整体环境美化。

利:。

1、引进开发商。解决了资金和开发及后期的商业运作的问题。

2、村民通过入股合作的方式获利,并解决了生活来源的问题。

3、民不花一分钱住上新房,整体环境得到改善。

弊:。

1、违背集体土地使用政策。

2、部分村民通过“城中村’改造获利过多,引起他们部分被征地村民心理失衡,造成不稳定因素。栗脚村有大星的被征地的失地农民。他们只按政策得到了一笔较低的补偿款,生活来源并无保障,所以城中村改造必然要而对来自他们的阻力。

3、土地转为田有建设用地。再以评估价位转让给开发商需要打政策的擦边球。

相关政策:。

1、征地拆迁政策。

2、关税费的减免。

具体步骤:。

1、引进一个实力雄厚的开发商,与村集体组成开发公司,村集体占一定股份。不参与管理。

2、开发商将村民的住房按征地拆迁的标准进行赎买。即按征地政策对41民的原住房进行评估后,进行补偿,消除村民因原住房的差异对安置产生的矛盾。

3、部门将除村民安置地外的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并通过招标、招拍挂等方式以接近评估价位的价格将土地转让给开发商。或以“农业地产”、“地质灾害避险”等名义将土地划拨给开发商,或就在集休土地上进行开发。以和凭的名义进行销件。政策采取“报建不批、违建不究”的态度。

4、开发商在安置地为村民修迎安置房,土地为集体土地性质,村民按人口,分配居住面积。多退少补。

5、开发商按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并完成基础设置建设。

6、村集体对改造后的安置区进行管理。

我们认为,胜利村的“城中村”改造工程应该是一项利民的公益性工程,在“先行先试”的政策范旧内,我们应该大胆的探索对集体土地开发的新方法、新途径。在以上三种模式中,第一种模式行政成本过高,且容易激化干群矛后,村民的利益没有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第二种模式对村民的要求过商。不符合胜利村实际。第三种模式在思维方式上都有创新,村民的利益也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实现的过程中还可以对各种方式进行更多的探索和创新。

总之,我们深刻的集训到,胜利村的“城中村“改造,不仅是对胜利村一个扩容提质的过程,更是资兴在实践省委省政府的“弯道超车”理念和郴州市“先行先试"4条政策的一次大胆偿试。在改造过程中,我们一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遵循客观规律,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四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邮政编码: 电话:

甲b:广州市越秀区**街**村经济联合社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社长

邮政编码: 电话:

甲c:广州市越秀区**街**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主任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广州市**企业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

甲方作为广州市越秀区**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西坑村全体成员(含股民、非股民、居民、物业权属人等,以下合称“村民”)的代表机构,为改善全体成员的居住环境,有积极改造建设**村“城中村”的愿望。乙方具有丰富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经验,愿意积极参与改造建设**村“城中村”项目(简称“本项目”)。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现就合作改造建设本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意向书,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村,改造建设范围为甲方所属的集体土地,用地面积共约 亩(简称“本项目用地”,范围见附件所示),包含:

(1)村民宅基地(简称“村民宅基地”),即村民所持有的“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房地产证”的自建住宅用地(以宅基地证或房产证记载的为准)。

(2)集体商业用地简称“集体商业用地”),为甲方所有的经营性物业用地(现为甲方商铺/办公/厂房/仓库等)以及甲方已取得用地规划红线但尚未建立的商业用地。

(3)公建配套用地,为现有祠堂、学校、幼儿园、厕所、电房及其他属甲方所有的非经营性物业用地。

本项目用地的范围及面积(包含建设用地、代征道路、绿化面积及其他用地等)届时以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最新核发并有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用地红线图为准。

2、至本意向书签订之日,甲方尚未完成本项目及其用地现状的摸查测量,未提供上述

第1款所述各类用地面积及本项目现状的建筑面积等数据。甲乙双方同意,本意向书自签

订后两个月内甲方负责完成上述摸查测量工作并向乙方出具《摸查测量报告》(简称“《摸查测量报告》”,具体摸查测量工作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涉及的摸查测量费用由乙方支付),且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数据:

(1)村民住宅建筑面积(简称“村民住宅面积”):现有村民全部自建住宅的建筑面积,包括:

a 已经国土部门登记发证的住宅面积(简称“登记住宅面积”)

b 未经国土部门登记发证的住宅面积(简称“无登记住宅面积”)

(2) 集体商业建筑面积(简称“集体商业面积”):甲方现有的商业/办公/厂房/仓库等经营性物业的建筑面积。

(3)公建配套建筑面积(简称“公建配套面积”):甲方现有需拆迁的祠堂、学校、幼儿园、厕所、电房及其他属甲方所有的非经营性物业的建筑面积。

(4) 本条第1款所述各类用地的面积,并须区分取得宅基地证但未建房屋的村民宅基地面积,以及甲方已取得用地规划红线但尚未建设的商业用地面积。

(5) 被拆迁人(含村民、住户、商户等)的人口、户数数据。

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及其村民、或其他方因新建/扩建/改建/而增加的建筑面积不予计算在上述各项建筑面积内,改变房屋用途的按本意向书签订前的用途为准。《摸查测量报告》由甲乙双方共同审核确定,由越秀区政府相关部门认可后为准。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甲方排他、独一的与乙方结成友好合作关系共同改造建设本项目,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本项目用地的实际状况及甲乙双方自身的情况,共同致力向政府申请本项目改造建设的方案,并申请对双方有利的规划方案和优惠政策,即符合本项目改造建设特点的“一村一策”旧城改造政策;同时,甲方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完成本项目及其用地现状的摸查测量,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其他所需的统计数据等。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取得本项目开发主体资格及土地使用权。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数据资料制定本项目的总体规划方案和改造建设的报批方案,并在取得本项目开发主体资格及土地使用权后对本项目进行改造建设,建设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保证所拆迁的房屋在甲方土地范围内按1:1的比例进行回迁(即

拆迁的建筑面积与回迁的建筑面积等同)。

4、甲乙双方具体的合作细节由双方再行协商并于签订正式合作合同时予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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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五

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中村”仍保留农村体制,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结果。城市化发展的同时,一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村庄逐步融入城区,成为“城中有村,村里有城,村外现代化,村里脏乱差”的地区。这些村庄在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中做出重大贡献甚至牺牲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问题。比如,“城中村”在从乡村向城市转变过程中,因土地、户籍、人口等多方面均属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其发展有很大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景观建设等各方面仍保留浓厚的农民特征,因而影响了城市基础设施布局,乃至城市整体规划的实施。由于“城中村”的土地及房屋的性质有别于国有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以及生活在“城中村”中居民的农民身份,“城中村”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很多城市发展面临的一个大难题。大量的“城中村”存在于都市之中,给城市建设和管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而改造“城中村”的难度极大,因此如何改造“城中村”,是全国各大城市都正在面临的重大课题。

村特征,我市面临改造的城中村包括:东长寿、西长寿、东名村、芦新村、东杨家庄等。

(1)、村落规划落后,问题明显,居民住宅设计标准低,多为平房或独院二层楼房,土地占用量大,管理混乱。

(2)、基础设施不完备,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首先,供暖及供水设施不完善,村民现在依然是依靠自己燃煤取暖,另外,排水设施不完备也是居民生活的一大隐患。其次,周围垃圾堆积,环境脏、乱、差,垃圾处理设施少。

(4)村民对项目建设无把握,担心项目在运作过程中搁浅,造成损失;

(5)村民在“城中村”改造后的养老、医疗、就业方面难以保障。

“城中村”改造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各村自筹资金,将各村集体所有制土地通过开发、招商引资的形式转化成可进入市场交易的商品房屋,以便在最少损害村民利益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发挥土地的价值进行城市建设。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转化利用是“城中村”改造的核心问题,也是解决“城中村”改造中土地转化首先关注的问题。

(一)集体土地转换作价出资的法律可行性及操作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具体包括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对于国有土地可以依法进行转让,而对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有一定限制。《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根据该法第2条和第8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空间地域范围是城市规划区,一般包括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我们现在进行的“城中村”改造就属于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的改造。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和其它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必须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价格评估后作价入股;

5、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该土地使用权应当无负担。也就是说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后仍然没有受到如抵押或其他形式的限制。

解决方案:村民不以集体土地使用权直接出资,而是以通过有关征地手续及费用作程序性处理,实现集体土地向国有土地的性质转变,其步骤是:第一步由政府将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国家按政策应支付补偿安置金;第二步将应补偿安置金全额投入成立发展有限公司(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由村民按比例享有持股股份;第三步发展有限公司再以该部分出资(应补偿安置金全额)办理该国有土地(原村集体土地)的征用手续;第四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征收补偿。

(二)资金投入与收益分配的可行性及操作

为了确保村民的长期利益,将村民利益和有限责任公司挂钩,可以采取补偿金入股的方法,将属于个人所有的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支付给个人,属于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金由村民大会决定,公司不实际支付而直接将其作为村集体组织的出资,村集体组织入股成为公司的股东。村组织从公司取得的利润按村人口平均分配给各村民。

如此,村民的利益分两步和公司挂钩,第一步是在公司成立时,村民直接货币出资成为股东。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多不得超过50人,建议公司成立时可以以村小组为单位推举股东代表,村民授权该名股东代表行使权利。股东代表形式上是唯一的正式股东,登记在股东名册,实质上扮演法律上“代理人”角色,其从公司获得的收益应均分给全小组村民、在公司承担的风险由全小组村民分担。第二步是征地时,村组织以征地补偿金投资入股,村组织作为股东,但获得的收益是村共同财产,按人口平分给村民。这样,当公司开始房地产建设、投资运营时,村民实际有双重保障:村民即通过股东代表享受利益(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后,自己是股东可直接享受权益),又通过村组织分享公司利润。第三步,村组织将作为村民的入股征地补偿金用于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城中村”改造美化了城市环境,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是利国利民的。同时因为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通过改造可以节约大量土地,也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城中村”地理位置优越,其市政基础配套设施比较完备,再加上省去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繁琐、周期漫长的过程,以及城市改造中政府提供的优惠扶植政策都为项目开发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城中村”改造为村集体组织和合作开发方带来的利益回报空间是极其广阔的。由此“城中村”项目建设中招商引资的模式从建设资金来源上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二是采取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以发包方式委托建筑商建设,自行承担所有风险、享受所有利益。

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六

建设现代化都市新区、巩固全省第一区、跨入全国一流省会城市一流城区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城市整体形象、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迫切要求。20xx年以来,小店区启动了“城中村”改造工程,按照全市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如何科学地开展“城中村”改造,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进程,真正使“城中村”改造成为民生工程、幸福工程,我通过走访市区多个“城中村”,发现城中村普遍存在以下七大问题。

一、私搭乱建现象严重。

在城中村,广大租房客的居住地,大部分属于违章建筑。我在走访多个“城中村”过程中,发现问题普遍存在。据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城市迅速扩张的过程中,村庄被高楼大厦快速包围,地价、房价、租价也水涨船高、大幅上涨,受房屋租金和拆迁补偿利益驱动,不少村民见缝插针,私搭乱建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二、基础设施薄弱。

城中村的道路、供水、供电、电讯、排水、垃圾处理一般没有纳入城市管理的范围,各种管道、电线杂乱无章,城市排污不畅,内涝时有发生,垃圾乱堆,卫生死角多,并且缺乏公共绿地与体育等基础设施。

三、环境卫生恶劣。

就在今年夏天,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后北屯小区终于建起了垃圾池,算是给当地居民解决了一大生活难题。不过和其他大部分城中村一样,环境卫生问题仍难以根治。碰上雨天,城中村内道路泥泞,污水横溢。碰上夏天,蚊蝇丛生,空气质量较差,环境容量超标。“晴天蚊蝇乱舞,雨天浊水横流”,“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成了城中村的现实写照。

四、安全隐患较多。

我走访中发现,到了中午晚上,不少租客习惯于自己在出租屋内做饭,炊烟袅袅。吸烟者,也会将烟头随手丢弃,这也带来了安全隐患。由于城中村内道路狭窄弯曲,导致消防通道严重受堵,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住宅缺乏科学设计,没有考虑抗震要求,建筑质量总体不高,卫生环境较差,极容易引发各类疾病,存在公共安全隐患。

五、治安形势严峻。

常年居住在城中村的居民,经常遭遇丢自行车、电动车或者手机、电脑等盗窃案。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调查发现,由于城中村人口结构复杂,比较低廉的租金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租住城中村房屋,村民、外来人员、居民混合居住,“黄赌毒”等治安问题突出,社会综合治理压力很大,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

六、就业和教育问题突出。

由于历史原因,城中村居民普遍文化程度不高。一方面由于房租收入颇丰,生活富裕,在就业观念上,普遍存在着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村民大多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租金食利阶层;另一方面,与城市居民相比,在城市就业中处于明显弱势,村民发展面临许多困难。

七、管理体制转型不够彻底。

由于城中村的居民仍然固化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基层组织调整难度较大,村居合一这种过渡性的基层组织形式在城中村中普遍存在,一方面,城中村依然保留着农村社区的格局;另一方面,居委会在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同时,还承担部分经济发展的职能,未能及时适应城市化的要求,彻底转型不如城市社区的管理模式。

我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此报告。

(一)、“城中村”基本情况。

根据20xx年太原市公布的“城中村”名录,我区建成区50平方公里范围内共有42个城中村,涉及7个街办1个乡,涉及城中村人口78963人,27222户,土地总面积101874.1亩,其中建设用地38097.73亩,农用地63991.32亩。

这些城中村普遍存在建筑安全、火险隐患和环境脏乱差、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治安混乱等问题,也从社会形态上将“城(中村”拒之于城市现代化的发展潮流之外,使“城中村”居民在社会保障、就业、上学等方面无法享受“同城同等”的权益,严重制约了小店区产业空间布局的进一步优化和城市功能、形象的提升,与中心城区的功能、人居环境和土地利用价值极不相符,与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差距较大。同时,部分“城中村”与周边老旧小区相交织,基本无可整合闲置用地,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较高,流动人口庞大,改造难度很大。

近年来,我区将“城中村”改造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中,提出“分步推进、以点带面、量力而行、和谐稳定”原则,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同时,积极完善城中村改造政策,研究制定出《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一些局部改造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实施,部分村正在编制整村改造计划。目前,亲贤、杨家堡、大马等24个村已完成村改居工作;亲贤、杨家堡、许东等9个村完成集体经济改制工作;31个村完成了集体土地测量;王村、许西、郑村等11个村完成133用地规划编制工作。

今年,我区将杨家堡、许东、郑村、西攒、横河5个“城中村”列为20xx年全市首批重点拆除村,王村、北张、巩家堡3个“城中村”确定为20xx年全区重点拆除备选村。杨家堡社区从20xx年1月6日开始实施“城中村”改造、周边旧城改造和亲贤北街西段打通三项工程的杨家堡片区改造。片区改造总投资约40亿元,建设总面积约110万平方米,总占地274亩,总拆迁面积60.5万平米,涉及宅基地350个373户村民,城市居民住宅225个、14个单位的公产房屋。目前,已与国有土地上14家单位和225户居民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了建筑物的拆除。与368户村民签订了协议,正在加紧做剩余5户未签订协议的动迁工作。西攒社区整村拆迁工作于20xx年7月20日全面展开,现已有165户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剩余15户中8户已有签订意向。集体经济改制已完成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郑村社区部分土地已转为国有,正在办理安置用地范围内剩余的土地转用手续。从20xx年3月起至今已拆除旧村宅基地112户,拆除房屋面积约2.3万余平方米,正按自行开发、滚动拆除的模式进行旧村的拆除工作。许东社区已完成集体经济改制工作,在20xx年11月下旬启动整村拆迁工作。横河社区集体经济改制已完成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

在重点推进5个重点改造村的同时,其它“城中村”改造也取得明显进展。协助北营、王村、许西完成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规划的编制、申报及批复工作;协助亲贤社区完善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手续;指导和规范龙城新区移交回我区11个村的手续办理工作。协助许西完成了南站铁路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指导王村、小马开展集体经济改制工作。

我区坚持“成熟一批、改造一批、带活一片”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重点突破、整村拆除”的思路,积极推进和探索“城中村”改造的新模式:第一,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由集体经济改制后的企业,通过招商引资与开发商合作,进行“城中村”改造。以杨家堡整村改造为代表,杨家堡社区与山西恒实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由开发商投资对城中村进行开发改造建设,享受城中村改造的优惠政策,实施“城中村”改造。

第二,自主开发,公司化运作模式。由集体经济改制后的企业自行运作资金,统筹规划、自主开发、改造建设。以亲贤社区城中村改造为代表,按照“滚动拆迁、逐步开发”的方式,开发建设亲贤苑、文化苑、百万庄园、长风画卷、亲贤世纪广场等大型项目,成为全省“城中村”改造的示范村。郑村社区“城中村”改造也正按照这种模式加快推进。

第三,项目带动,集中连片开发模式。通过重点工程带动,对重点工程、片区建设和涉及的“城中村”改造统一规划、统一征地、一体开发。由改造村按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进行开发改造建设。如太原南客站建设范围涉及的北营社区“城中村”改造。

二、小店区“城中村”改造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改造配套政策相对滞后。

随着“城中村”改造工作逐步深入,市、区相继出台了一些配套政策,但总体而言,“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还相对滞后,如村改居后的人员理应按城市居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由于社会保障属于省级统筹,虽经多次研究讨论,但至今还未明确相关政策。

(二)、改造资金严重不足。

“城中村”改造的土地转用、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现各“城中村”自身的改造资金严重不足。因此,必须采用招商引资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来筹集资金,但是,如何确保这部分社会资金能够享受到“城中村”改造的优惠政策,目前,还始终没有明确的政策和意见,特别是相关手续办理上存在极大制约,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改造宣传力度不强。

目前,太原市在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认同上还不一致,没有形成强烈浓厚的改造氛围,特别是在政策宣传上还有欠缺。村干部普遍存在着对“城中村”改造政策掌握的不够准确,精神领会的不够透彻,操作步骤不明确,无法做通、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以及确定切实可行既符合国家政策又能维护村民利益的改造方案。

(四)、拆迁难度大。

“城中村”改造中,旧村的拆迁是一项主要的工作,拆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敏感性高,按照现行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与被拆迁村民的心理预期差距较大,旧村的拆迁工作进展较慢。因拆迁产生的钉子户问题已成为拆除工作的瓶颈。

(五)、拆迁补偿标准问题。

各村在制定整村拆迁补偿标准时,不能结合自身实际,存在盲目攀比现象,严重影响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建议按片区分类制定补偿标准,一个片区执行一种补偿标准,其他开发收益按股份分红的形式补贴村民。要实现上述情况,必须在实施整村改造前完成集体经济改制工作,由改制后的公司作为城中村改造的主体。

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七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有其长期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在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过程当中,“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发展的焦点。“城中村”改造是市民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产业布局的一项综合性的民生工程,同时也是我区比较突出的重点难点工作。开发开放近30年,北仑从一小渔村发展成国际性大港,可谓突飞猛进,但北仑的“城中村”现象也十分严重,有“四不象”之说,虽然这些年进行了一些“城中村”的改造,总体上进度并不是很快。北仑区作为全市乃至全省对外开放的窗口,以新碶、大碶、霞浦、柴桥等街道组成的中心城区的建设步伐正在不断加快,新碶作为北仑中心城区的核心区,虽然亮点不少,但整体城市品位仍然不高。尤其是大量“城中村”的存在,不仅使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而且影响市民的人居环境和城市的景观风貌,现代化滨海新城区的建设亟需对新碶中心城区核心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改造。

(一)基本情况。“城中村”一般是指在城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北仑中心城区核心区一般指新碶城区,范围应为:北至骆霞公路(含横浦全村)、南至泰山路(含千丈全村)、东至珠江路、西至富春江路。这个范围内现有22个行政村(实际24个村庄,约7.8万常住人口,约2.6万户),其中“城中村”有15个,户籍人口26650人,13952户,外来人口81200人。“城中村”在形成过程中虽然带来各种问题和矛盾,但无疑也在发挥独特的作用:一是为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廉价的居住房,从而为本地企业提供了充足劳动力,这也是北仑快速发展的源泉之一;二是为村民和村集体带来了稳定收入。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带来“城中村”异常繁荣,有的村甚至已发育成内地小县城规模,如高塘村、沿海村,从而造成租赁市场火爆,村民和村集体相当一部分收入来自地租、房租。三是保留了传统的民俗。“城中村”的存在,客观上为北仑习俗提供了传承下去的土壤,北仑民俗是浙东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存在的问题。“城中村”在北仑开发开放进程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但同时存在相当多的问题,而且是问题多于作用。

1、违章建筑多。由于“城中村”租房炙手可热,受利益驱使,乱搭建、乱加盖等违章建筑十分普遍,多年来这些违章建筑一直存在,并没有得到有效查处,给“城中村”下步改造带来巨大压力。

2、环境状况差。由于“城中村”居住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环境不堪重负。“城中村”公厕不堪入目,基本上没有水冲洗,大多没有照明,甚至没有门窗。“城中村”垃圾箱、站数量不够、质量也不高。“城中村”乱张贴现象相当普遍。“城中村”道路狭窄,通行困难。“城中村”菜场卫生不佳,大多难以入脚。

3、管理难度大。“城中村”中外来务工大多超过本地村民,成分复杂。“城中村”警力不力,治安状况差,案件频发。计生、环卫、市场管理等也都由村委会承担,人手、经费都成问题,一个村一年的卫生费都要几十万元,村里负担相当重。

4、交通功能弱。历史上自发形成的“城中村”缺乏规划,使得村内交通混乱,应急车辆无法通行,已对村民的生活安全构成了威胁。与此同时,“城中村”的存在也影响了城市道路的建设,产生了较多的“断头路”(如辽河路、淮河路、太河路等),极大地影响了城市交通功能。“城中村”的改造将有力缓解城区的交通条件。

(一)“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区委六届八次全会提出全域城市化,这是加快我区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区第七次党代会又进一步提出打造品质之城、魅力之城、幸福之城,使城市化率达到75%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要突出“现代高端”。“城中村”就是城区中的农村,而全域城市化是要把农村城市化,所以全域城市化的第一步,也是当务之急就是要进行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否则全域城市化就无法谈起。

(二)“城中村”改造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

严重影响北仑的对外形象。疏港高速沿线向家村、大路村、备碶村形象极其不佳,严重影响北仑入口形象;横浦村附近是海上进入北仑的窗口,规划已限制20余年,土地闲置严重,且规划中滨海休闲公园、邮轮码头、杂货码头均在此地,如不加以改造也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

(三)“城中村”改造是建设宜居城区的需要。

中心城区的“城中村”毗邻宽广整洁的马路与现代化的街区,村内却杂乱地分布着缺乏规划甚至是乱搭乱建的平房和楼房,街巷狭窄、地势低洼,过量的外来低收入人口聚居,居住者犯罪率高,存在较大的安全和治安隐患,基础设施很不配套,人居环境相对较差,“城中村”的存在已经越来越影响到城区的卫生、治安等人居环境,与建设宜居城区不相适应,必须加以改造。

1、改造有成功先例。北仑中心城区典型的“城中村”整村改造有凤洋村、五星村、镇安村、下史村、千丈村等5个村,部分改造的有星阳村、横浦村、高潮村、向村家。正进行改造的有隆顺村。这其中困难丛丛,但也有许多经验,如千丈村改造就比较成功。值得一提的是北仑目前进行的农房“两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值得借鉴。

2、农村股份制完善。北仑区始于2019年的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全区20多万农民成了集体资产的股东,应当说北仑农村股份制改革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农村股份制全面建立,使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村民不会因“城中村”改造失去股份,这个优势在全国全省来说还是比较明显的,许多地方因股份制未建立或不完善,村民担心自己权益受到损害而不愿意进行“城中村”改造。

3、全区综合实力强大。

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实际利用外资;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排名居省市前列,总体发展水平跻身全省前列,现正迈向全国第一方阵。“城中村”改造需要不菲的人力、物力、财力,没有实力则谈不上“城中村”改造,北仑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有力支撑。

1、村民期望的问题。大多数村民希望进行“城中村”改造,但对改造的期望值都很高。共同的期望有:拆一赔一(合法非法都要算在内),原地安置,市价赔偿(区内高档小区市价),原建后拆。而目前上述要求都很难达到。

2、政策时效的问题。前后政策差异大,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现象。政策不调整不可能,调整幅度过大,又造成先前改造对象的心里不平衡,从而引发矛盾,这是二难的选择。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则直接造成不公平现象,使正在进行的改造很难进行。

3、安置落实的问题。我区目前安置有现金补偿或调产安置二类,绝大多数村民选择的是调产安置。问题是安置房都是先拆后建,过渡期长的达到5-6年之久,而每个村民每月过渡补偿费目前是300多元,每户不超过700元的过渡费无法租到象样的房子,何况村民还失去了原有的房租,收入减少。安置房地点大多与原有居住地有一定距离,村民也不满意。区内原有的安置房档次都不高,问题还很多,如高凤新村、滨海锦园,村民反映强烈。由于用地紧张,以后的安置房的都是高层电梯房,如隆顺村安置房,而村民最好选择楼梯房。

4、资金缺口的问题。据初步测算,按照现行拆迁安置政策,若对15个“城中村”全部改造,收支相抵,大约需亏损60亿元,这给区级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即使是部分村采取整治办法,每户需要2万元,镇安、五星、备碶、沿海、永丰5个村按10318户计算,约需整治经费2.1亿元。

5、社会舆论的问题。目前整个社会舆论对“城中村”改造十分不利,提到“城中村”和征地拆迁,都一味指责当地政府,如果发生事件,干部则要承担严重后果,基层街道乡镇已经很难开展工作,一些群众则漫天要价,各地最牛“钉子户”层出不穷,许多群众已经到了完全不讲理的地步。

6、老年房等的问题。老年房是北仑一大特色,以往的“城中村”改造都少不了老年安置房,而目前的隆顺村则取消了老年安置房,代之为房票、货币补贴、人头方式,但老年村民并不领情,多次到区、街道上访过。另农村祖堂(祖屋)也是一大问题,“城中村”散落着大量祖堂(祖屋),如隆顺村就有大大小小祖堂(祖屋)28座。以前的“城中村”改造都新建了祖堂(祖屋),就是现在正进行的隆顺村改造也兴建了规模不小的祖堂,可是将来的“城中村”改造却很难找到一块地方去兴建这样祖堂了。

其它问题:“城中村”拆迁后,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失去廉价居住房,难以维持生计,企业反映招工更难。如新碶环卫站现有员工500多名,按要求下步要达到1000名左右,但因没法安排宿舍,很难招到新员工。“城中村”改造后,村民失去了原来租金来源,收入减少,虽然拆迁能得到赔偿,但许多村民没有理财观念,一夜暴富后结局各异,村里也同样涉及到后继发展的问题。

(一)保障百姓权益。“城中村”改造其实是利润再分配,目前北仑“城中村”改造不可能做到资金平衡,必要的投入是肯定的,但如果过多投入对其它的百姓又不公平,所以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对于“城中村”村民关心的安置先行、安置房质量、货币安置价格、老年村民补贴等热点问题要全盘考虑,制定政策要反复酝酿,让绝大多数村民能够接受,然后才实施。“城中村”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要让“城中村”的村民体会到政府温暖。

(二)着手统一运作。“城中村”改造工作应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采用部门分工负责的方式进行,其中,征地、拆迁、配套建设按现有职能分工执行。村庄整治改造工作由新碶街道牵头,规划、国土、城管等部门配合,“城中村”整治改造中的与新农村建设有关体制创新等工作由新村办牵头实施。“城中村”改造中涉及城市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费用,按原有支出渠道列支。“城中村”改造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责统收统支。“城中村”改造资金需要作一个中长期预算,分期实施。

(三)进行分类改造。第一类:整体拆迁重建型,包括千丈、星阳、隆顺、凤洋(新凉亭)、横浦(骆亚线北)5个村,这类城中村总体人居环境较差,地势相对较低,交通瓶颈明显,严重影响城区总体形象,整体拆迁后可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城市核心区块的整体形象。第二类:周边整治完善型,包括大路、向家、贝碶、小山和高潮5个村,这类城中村总体人居环境尚可,局部存在交通节点,但有些区块主要道路周边建筑形态较差,影响市容市貌。开发之后,有利于消除交通瓶颈,改善市容市貌,整体提升区块形象。建议此类区块可通过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统一开发店铺的形式实施改造,既改善市容整合形象,又起到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实现农民创收的作用。第三类:保留完善整合型,包括镇安、五星、备碶、沿海、永丰5个村,以及凤洋安置新村。这一类镇安、五星、凤洋大部、沿海局部安置新村,都是在2019年以后新建的农民住宅,建筑质量较高,内部设施完善,适当整合即可。新大路两侧内大路、贝碶村大多数建筑系90年代以后拆迁安置房,也以内部设施整修,完善基础设施、方便居民出行、解决立面形象,按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模式予以整治为主。备碶地块近期不符合开发条件,永丰、沿海大部四面已被工厂包围,建筑密度很高,近期也不具备开发条件,逐步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另外,对老街区块设想同步考虑城市设计,尽可能按老街坊风格实施改造,努力实现老街区的改造更新与延续历史文脉的有机结合,尽可能把它建设成为具有宁波“城隍庙(老外滩)”或上海“新天地”风格的商业步行街区。

(四)做好持续发展。“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级部分二产、三产用房也面临拆迁,集体经济有所影响;少数已转制的民营企业厂房也面临拆迁,搬迁压力较大。为此,应充分考虑给予村级二产、三产用地和民营企业工业用地补偿,以巩固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五)处理关联问题。大规模拆迁以后,“城中村”外来人口居住问题也需配套解决,由无序出租农民住宅为主,转向集中建造外来人口居住地来有序解决外来人口居住问题。

“城中村”改造说起难,做起来更难,可谓是目前各级党委政府的天下第一难事,根本没有什么灵丹妙方,但如果不去推进,那些“城中村”就永远存在。实际证明,“城中村”改造越早越好,越晚就越被动,改造成本越高,改造难度和风险越大。越早改,政府所支付的成本越低;越早改,城市综合管理秩序也就越早统一。目前北仑“城中村”问题突出,但也有优势,相信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投入、科学运作下,通过艰苦努力,“城中村”改造必然有新的进展。

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八

市政府:

按照本次会议要求,我将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城中村”改造的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城中村”改造工作的保障机制。我区把“城中村”和“新农村”改造工作列入全区“十二五”建设规划。成立了“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办公经费落实到位。梅里斯村改造开发的申请报告已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待批,梅里斯村和鲜明村的改造建设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正在着手制定之中。

平方米,大棚121000平方米,果树5000棵,水井1400个。鲜明村全村农户360户,现有宅基地占地约600亩,建筑面积25786平方米,临时建筑7185平方米。

(三)招商引资,吸引投资公司共同改造开发“城中村”。从我区目前的财政状况和两村集体经济、群众收入状况等实际出发,只有通过招商引资才能解决我区的城中村改造资金问题。为此,我区广拓门路,积极寻求有实力、能做事的开发企业到我区投资城中村改造。经多方考察与多次沟通,我区与河南中亨集团初步达成城中村改造投资意向,并签定了框架协议。协议规定:梅里斯村整村改造开发分3年完成,首期改造开发占地1129亩,约拆迁592户,先期投入资金30万元/亩,共需投入资金约3.4亿元(不含开发建设资金和区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鲜明村整体改造开发2年内完成,改造开发占用旧宅基地600亩,新占村集体建设用地100—400亩,拟开发建设总用地1000亩。拆迁217户,先期投入资金27万元/亩,共需投入资金1.9亿元(不含开发建设资金和区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中亨集团现已在我市注册公司——齐齐哈尔合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先期启动资金已经到户。该公司还表示将在我市打造样板工程及标志性工程,力争创造全国“城中村”改造的“齐齐哈尔市模式”。

(四)加强衔接,与市直部门通力合作做好有关工作。我区按 2

照改造开发的`整体设想和投资商的要求,积极与市建设局、市规划设计院、市国土局等有关部门沟通建设、规划相关事宜。同时,市国土局、市规划院现场办公,推进两村的改造开发建设。现两村的总体规划和控详规划已经基本完成,正在申请办理土地预审、立项、规划等审批手续。

二、存在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城中村改造开发,土地整体出让(征收)招拍挂问题。根据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土地开发建设规划》的整体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城中村改造开发应走市土地(招拍挂)审批程序。由于我区财政紧张,无力投入“三通一平”等先期建设资金,一切费用都由开发单位投入。梅里斯村和鲜明村的改造开发前期招商工作进展顺利,现已和河南中亨集团签定了改造开发合同,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给予优惠政策,保证(招拍挂)招投标工作顺利通过。

成本、解决了低收入家庭上楼难的问题。若开发建设禁止使用红砖,使用其他主体材料,货源主要来源于中心城区,要经过嫩江公路大桥,运输成本过大。另外与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同一时间集中使用,也可能出现材料供应不足现象。为做好梅里斯村和鲜明村改造开发建设,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延续梅里斯建筑市场红砖的使用政策,降低改造开发成本,保证两村改造开发建设顺利进行。

(三)基础设施资金短缺问题。梅里斯村改造首期建设总需资金约10.5亿元,鲜明村改造建设总需资金约4.6亿元。按照市“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按土地出让金本宗地价、拆迁成本、还建安置房建设成本之和的1.15倍的溢价收入的20%提取,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梅里斯村改造开发拆迁住房、临时用房、大棚、树木数量较大,补偿费用现测算30万元/亩,如在加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500万元(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等),开发单位难以承受,我区现有的财政状况又无力支付。为使“城中村”改造工作稳步向前推进,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额返还土地出让金,支持梅里斯村的改造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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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九

我省已经确定了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加快城市化进程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必由之路,而“城中村”则是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当中出现的现象。

所谓“城中村”,是指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城市化快速推进而把周边地区部分村落及其农用地一起纳入城市用地的范围,使大部分农用地的性质由集体所有制转化为全民所有制,而在征地过程中返还给乡村的用地和以前的村民住宅用地、自留山等则维持征地前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在维持征地前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的土地上以居住功能为主、且深受城市影响的农村社区就被称为“城中村”。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发展,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原先城区周边的村庄,现在区域位置上已成为城区的组成部分,成为一道城市建设发展中的特殊景观——“城市里的村庄”。“城中村”在行政上已是城市的范畴,属于街道管理,但“城中村”仍然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管理体制。“城中村”农民的土地大部分已经被国家所征用,不再从事农业耕作,其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第二、三产业及土地收益,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

“城中村”是发展中出现的现象,也给城市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空间,但是,“城中村”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利用粗放,土地资产流失

由于“城中村”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造成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下,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建筑风格与城市规划不够衔接,且往往含有院落和小块菜地、猪圈等,房屋容积率低,土地利用十分粗放。同时,“城中村”的土地区位条件相对优越,土地的产权又属于村集体所有,这样,优越的区位条件和相对于城市低廉的土地价格,使“城中村”中不规范的房地产二级市场特别活跃,导致由于规划和基础设施改善而使土地升值的部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

2、管理体制不顺,管理难度较大

“城中村”周围已经被城市社区所包围,而“城中村”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社区,它既像城市又像农村,既不是城市又不是农村。从管理体制上考察,城市社区的管理体制与农村社区的管理体制有较大的区别,它们在“城中村”形成矛盾和冲突,有时又会出现管理上的“真空”,“城中村”的性质使城市管理部门管不到,街道、村、镇管理又不力。这样,村集体组织和村民受利益的驱动,乱搭乱建成风,违法违章用地十分普遍,住宅用地严重超标。

3、人口构成多元,社会治安堪忧

“城中村”的人口构成十分复杂,并不是以前所认为的城乡二元结构。据调查,“城中村”的`人口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首先是当地的原有“村民”(部分村民的户籍实际上已经成为市民),其次是租用“城中村”村民住宅的城区市民,第三是来自外地、职业构成十分复杂的外来人口。特别应当指出的是,由于租金低廉,“城中村”容易吸引外来人口,出租房中聚居了大量缺乏有效管理且职业构成和宗教信仰十分复杂的人员,因此可能成为滋生“黄赌毒”的温床和违法事件发生的策源地,这种状况的存在制约着城市的健康发展。

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十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继全县“拼搏赶超求跨越、争先进位建强县”动员誓师暨2009年度表彰大会后召开的又一次非常重要、非常紧迫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县城镇化建设成果,分析新形势,借鉴新经验,明确新目标,动员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创新实干,努力开创全县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新局面。上午,我们赴惠民县、滨城区就城中村改造进行了观摩学习,并到我县劳家小庄、西关等5个城中村进行了实地查看,两地谋划发展视野之宽、城中村改造变化之大,令人震撼、催人奋进,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发展课。阳信镇、河流镇、温店镇和劳家小庄、东南新村的主要负责同志就城镇化建设、城中村改造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大家的发言有思路、有措施,信心很足,决心很大,希望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农村经济转变为城镇经济的过程,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新时期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七大把城镇化作为国家发展的根本性战略与工业化并列提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城镇化的内容,不论从篇幅还是从政策力度上都是空前的,进一步明确将通过深化改革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城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财政制度等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去年11月份,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省委书记姜异康对城镇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长姜大明对城镇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年2月3日,市委、市政府利用一天的时间高规格召开全市城镇化工作会议,市委书记邓向阳做了重要讲话,为全市的城镇化工作确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对我县来说,城镇化工作基础比较差,欠帐也比较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破解这一发展瓶颈,历届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加快城镇化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速度推进,城镇功能日趋完善,特色日益彰显,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特别是近两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抓城市建设就是抓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干多大事筹多少钱”的工作理念,解放思想、只争朝夕、攻坚克难,城镇化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城乡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既把一个碧水绿荫、生态园林型的现代化城市框架展现在世人面前,更为全力打造“开放的梨乡水城”、构建和谐社会描绘出了灿烂画卷,有许多做法值得总结。一是解放思想、发奋图强、开拓创新是城镇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动力源泉。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着眼于改变阳信的面貌,始终致力于提升阳信的形象、搭建承载经济社会发展的高位平台,始终倾心于阳信发展、忠诚于阳信人民,提出了全力打造“开放的梨乡水城”的宏伟目标,相继完成了新城区环城水系、经济开发区休闲公园、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幸福广场、幸福河沿河绿化及县城相关重点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济开发区、新城区、老城区“三位一体”的空间布局已经拉开,城市规模迅速膨胀。二是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攻坚克难是城镇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坚强保障。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我们没有向困难低头、向压力屈服,而是开动脑筋、科学安排、市场运作、筹措资金、说服群众,战高温、斗酷暑、顶风雨、抗严寒,昼夜奋战、只争朝夕,确保了每项工程的顺利实施。经济开发区道路、绿化及配套设施日趋完善,达到“七通一平”;新城区投资1.3亿元的“两纵两横”道路及配套设施、总长4.2公里的鲁北大运河阳信城区段衬砌工程已全部竣工,商务中心、第一实验学校、客运中心站、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老城区升级改造顺利推进,高标准完成了幸福广场一期建设和阳城四路、幸福三路、四路、鸭梨碑公园、荷花湾公园、园亭商场等改造工程。滨德高速公路、德龙烟铁路全面开工建设。三是城镇化建设激活了阳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城乡面貌明显改善。从一定意义上说,城镇建设找准了撬动我县经济超常规发展的支点。随着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城市服务功能的不断完善,综合吸引力、承载力、影响力大幅提升,为吸纳人口、招引项目、聚集产业、膨胀优势提供了强力支撑。2009年,全县在建、签约、在谈项目81个,总投资63亿元。经济开发区不断做大做强,滨阳燃化公司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电子信息产业园加快推进。房地产持续升温,阳光嘉苑、恒泰家园、水邑龙居滨阳家园等一批项目顺利进展。现代服务业迅速发展,鲁北大街开发、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均取得了可喜成效。先后投资2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391公里,全县854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了村村通柏油路。小城镇建设、城市绿化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均取得可喜成绩。2003年以来我县城镇化水平年均递增1.7个百分点,2009年达到35.8%,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梯次明显的城镇建设体系。

回首过去,我们有理由自豪,但没有任何理由自满。要深刻认识到,我县城镇化建设仅仅是迈出了一小步,前进的道路上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历史欠帐较多,城市功能还不完善,产业结构还不配套,城市的吸引力、辐射力和带动力还比较弱;一些地方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状况,还是绿化美化亮化程度,仍存在很大差距;城镇化组织体系还不健全,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制约城镇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征地拆迁等瓶颈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突破,特别是我县城中村改造和农村社区建设至今仍未能破题,严重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与我县“拼搏赶超求跨越、争先进位建强县”的强劲发展态势极不相称。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加快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是新一轮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推动力,是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城乡结构的迫切需要,更是一项“组织要求我们干,老百姓期盼我们干,发展需要我们干”的全民工程、惠民工程,大家一定要认真算好经济帐、社会帐和民生帐,以只争朝夕的干劲、锲而不舍的韧劲、比强攀高的拼劲、大胆探索的闯劲,坚决打好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这场总体战、攻坚战,努力推动全县城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城镇化是一项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着眼于以城乡统筹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重点,科学规划、集约建设、精心管理,不断扩大城镇规模,完善城镇功能,增强城镇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一)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促进城镇化全面发展。古今中外城镇发展的历史证明,规划编制水平的高低和执行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城镇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城镇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必须舍得投入精力,舍得投入人力、财力,不断提高编制和实施水平。一要创新规划理念。要紧紧抓住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的重大机遇,树立“大规划”理念,对每一项工程,都要放在全县大规划中去考虑,着眼于超前,着眼于特色,着眼于协调,严格按照科学规划、生态规划、集约规划的要求,确保建成的每一项工程都能成为城市的亮点。要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城镇与农村、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对城乡建设定位、发展目标和总体框架进行系统谋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二要提高规划标准。没有高起点的规划,就没有高水平的建设,更不会有高品位的城市形象。要牢固树立“处处造精品、件件要精品”的意识,对每一个规划都要高标准设计,力争设计一个,成功一个,着力把每个规划都打造成富有特色、个性鲜明的精品工程。县城中心区要着眼于提升发展内涵和品质,按照“开放的梨乡水城”总体设计理念,进一步修订完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逐步做到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各乡镇要根据城镇体系发展规划,全部完成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农村要根据《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的要求,顺应人口、村落数量逐步减少的趋势,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布局、中心村、合村并点规划以及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不断加快新型社区建设。三要严格规划实施。规划贵在坚持,重在执行。要建立和完善规划审批程序,严格依法审批各类城乡规划,规划一经批准,就确保其法律效力和严肃性、权威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变动。要坚持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对城乡建设项目审批要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对容积率等重要指标的设置和调整,要严格集体审核把关,并形成档案记录。要加大“在建工程”批后跟踪管理力度,确保规划与建设不走样。

(二)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着力增强城镇聚集效应。城镇化不只是简单的城市人口增长,而是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全面向城镇集聚。产业发展水平决定生产要素聚集程度,决定城镇人口规模,没有产业发展就不会有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就必然失去造血功能,失去发展动力和后劲。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壮大产业实力,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城镇化发展的良性互动。要不断壮大县域工业经济规模,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完善城市功能分区,合理配置产业用地,以县经济开发区为载体,加快结构和布局调整。要大力繁荣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入挖掘梨乡文化旅游资源,提升鼎龙民俗文化产业园、梨园生态风景旅游区的文化品位和内涵,加快推进盘古文化、意象工贸等项目建设,实现文化旅游业的新突破。要积极推进城区“退二进三”,突出发展物流、信息、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文化、旅游、房地产、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使服务业成为城区发展的支柱产业,逐步形成城区以第三产业为主、经济开发区以第二产业为主、城市外围以城郊农业为主的“三二一”产业分布格局。

(三)以城中村改造为突破,着力加快社区建设步伐。城中村改造潜力巨大,综合效益十分可观,既是一项改善城市形象、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重大举措,也是一条发展和壮大村级经济、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水平的科学发展之路,对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县县城规划范围内城中村共有36个,其中隶属阳信镇30个,隶属河流镇6个,户数约4550户,人口约15400人,现状村庄总占地约4670亩。近两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对城中村进行了分片划区,并制定了详实的城区规划和实施方案,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随着经济的强劲发展和城市建设项目的加快推进,城中村已成为阻碍城市建设、提升形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拦路虎、绊脚石。如果城中村无法健康地城市化,更大范围的城市化就会难上加难。对我县来说今年城镇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城中村改造。各级各部门要坚决破除唯条件论、形象工程论、负债风险论等思想障碍,切实以一种“等不得”、“慢不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打不开局面不停步,抓不出成绩不罢休,细化责任,列出时间表、任务表,具体到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环环相扣,步步落实,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县级指导、乡镇组织、村级实施、市场运作”和“一村一策”的原则,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一要规划引领,扎实推进。要根据《阳信县城市总体规划》、《阳信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综合配套、有序推进”的原则,编制各城中村的整体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城中村科学改造奠定基础。要处理好规划编制和改造建设的关系,坚持用规划引领改造,用规划控制建设。要把先进的理念、外地的经验、当地的特点融入规划之中,高标准、高起点做好做实各项规划。要吃透情况,充分论证,认真扎实地做好前期工作,决不能大而化之,搪塞应付。要处理好建设规划与产业发展的关系,统筹考虑村民安置、城市景观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兼顾各方利益,合理安排村民居住、产业发展、社区服务和配套公共设施等项目,将城中村建设成现代化城市社区。要处理好住宅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关系,既要把房子建起来,又要规划好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如:强电、弱电、供水、排水等。要切实严格把关,提高效率,搞好服务,真正做到符合规划的快办快批,违背规划的不予批办。二要完善政策,富民优先。市场经济条件下,搞拆迁改造,如果群众得不到好处,再发动、再推动,也是一厢情愿,要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政策,在拆迁过程中应遵循“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确保拆迁稳定和谐。要坚持群众利益最大化,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村居的规划方案、户型设计和回迁补偿政策、选择的开发商,力求做到民主公开、大会票决,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切实让广大居民居住有改善,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确保失地居民“不失居、不失收、不失保”,成为城中村改造的最大受益者。要切实做好配套保障服务,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等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审批和收费项目要能快则快、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水务、供电、通讯、广电等部门要随时掌握拆迁进度,及时跟进,确保群众在最短时间内搬进新居,享受城市生活。三要因村制宜,善于创造。要按照政府策划,政策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根据不同村居实际,因村制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积极探索城中村改造多元化开发模式。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阳信镇、河流镇和各城中村要多动动脑筋,多想想办法,在资金筹措多元化、资金利用市场化、基础设施社会化上找出路,只要模式选准了,路子也就选准了。四要抓好典型,示范带动。要优先选择那些要求特别迫切、基层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群众接受程度高,并通过改造能尽快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及城市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村进行试点性改造建设。要注重把试点做成示范,按照《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启动恒泰片区、西关片区和纸坊片区等10个城中村的整体搬迁与改造,在试点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在操作程序、开发模式、规划、用地、群众安置等方面,积累经验,以点带面,积极推进,为全部城中村改造树立典型、做出示范。要切实抓好私搭乱建的专项治理,建设、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决不姑息纵容,切实维护城中村改造的正常秩序。

(四)以县城建设为引擎,着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县城中心区建设的好坏,事关我县城镇化的进程,事关阳信的城市形象。县城中心区要围绕打造“开放的梨乡水城”目标,按照做大做强经济开发区、做优做靓新城区、做活做美老城区的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足现有资源条件和发展基础,把精品、精细、精心的理念渗透到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做到不建则已,建则求精,建则成景,切实提高城市建设的档次和品位。新城区要加快推进商务中心及“一湖二桥四路”工程进度,积极推进第一实验学校、阳光嘉苑、水邑龙居滨阳家园、恒泰家园、荣域阳城等在建项目步伐。经济开发区要以引进落户项目为重点,着力打造油气化工产业园和电子信息产业园,发展上下游配套产业,加速培植产业集群。老城区要按照“循序渐进、成片开发、综合配套”的原则,切实抓好客运中心站、幸福河沿河绿化、安置小区等改造项目建设。要抢抓国家加大投资、拉动内需的大好机遇,加快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推动全县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要牢固树立城市发展“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坚决维护好城市建设的良好秩序。

(五)以小城镇建设为动力,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小城镇是农村区域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处在城乡过渡带,一头连着工业化,一头连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很强的吸引、辐射、带动能力,是经济发展和承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龙头和引擎。要按照“循序渐进、量力而行、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小城镇的综合实力。要统筹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科学确定小城镇的功能、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从规划上凸显小城镇特色和个性。各乡镇要对驻地村和试点村采取整村新建或迁村并点等形式规划建设农房。要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抓好道路、供排水、电力、通讯、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增强中心镇、重点镇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抢抓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机遇,按照“七个一批”的建设要求,以“路水电气医学”建设为重点,扎实推动新农村和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力争5年内农村社区全覆盖,促进土地节约、资源共享,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拓展发展空间。

城镇化建设与城中村改造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必须把推进这项工作作为重要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强化服务,营造良好环境。

(一)要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城镇化已成为拉动消费,增加税收的重要工作,事不宜迟。各级各部门要把城镇化建设作为一项战略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具体负责,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切实形成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县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等工作。要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每年干什么、每月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都要列出时间表、任务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倒排工期,强力推进。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镇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要科学务实,分类指导。各村镇基础不同、条件不同,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也不可能同步进行,必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决不能搞“一刀切”、“齐步走”。要在把握城镇化正确方向和原则的前提下,紧密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地理区位、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等特点,大胆探索有自己特色的发展模式,建设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要切实搞好宏观指导,帮助各村镇搞好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意见》的要求,积极探索把握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律,做到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决防止搞短期行为、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的实绩。

(三)要创新机制,破解瓶颈。围绕土地、融资、城市运行管理三个方面加强机制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增创发展优势。要在用足用好省里出台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住房建设用地等土地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指标,加大土地收储运营力度,切实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城镇建设涉及到土地征迁,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等众多敏感问题,既要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又要避免因怕出事而放不开手脚,既要大胆工作,又要严格执行政策,多用耐心细致的工作化解矛盾,做到保稳定促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投融资力度,有效整合政府资产,努力搭建投融资平台,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四)要加强督查,严格考核。要采取现场观摩、定期通报、实地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督促整改,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把城镇化工作完成情况与评先树优结合起来,与干部考核奖惩结合起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在全县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和谐城乡建设行动”,考评办、建设、规划等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并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成绩突出的,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整体效果和进度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及城中村改造工作,是我们现在及今后一个时期实施的一项重大战略工程,是一项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这次会议为新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积极作为、拼搏进取,为全力打造“开放的梨乡水城”、早日实现“拼搏赶超求跨越、争先进位建强县”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十一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有其长期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在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过程当中,“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发展的焦点。“城中村”改造是市民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产业布局的一项综合性的民生工程,同时也是我区比较突出的重点难点工作。开发开放近30年,北仑从一小渔村发展成国际性大港,可谓突飞猛进,但北仑的“城中村”现象也十分严重,有“四不象”之说,虽然这些年进行了一些“城中村”的改造,总体上进度并不是很快。北仑区作为全市乃至全省对外开放的窗口,以新碶、大碶、霞浦、柴桥等街道组成的中心城区的建设步伐正在不断加快,新碶作为北仑中心城区的核心区,虽然亮点不少,但整体城市品位仍然不高。尤其是大量“城中村”的存在,不仅使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而且影响市民的人居环境和城市的景观风貌,现代化滨海新城区的建设亟需对新碶中心城区核心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改造。

一、我区“城中村”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城中村”一般是指在城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北仑中心城区核心区一般指新碶城区,范围应为:北至骆霞公路(含横浦全村)、南至泰山路(含千丈全村)、东至珠江路、西至富春江路。这个范围内现有22个行政村(实际24个村庄,约7.8万常住人口,约2.6万户),其中“城中村”有15个,户籍人口26650人,13952户,外来人口81200人。“城中村”在形成过程中虽然带来各种问题和矛盾,但无疑也在发挥独特的作用:一是为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廉价的居住房,从而为本地企业提供了充足劳动力,这也是北仑快速发展的源泉之一;二是为村民和村集体带来了稳定收入。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带来“城中村”异常繁荣,有的村甚至已发育成内地小县城规模,如高塘村、沿海村,从而造成租赁市场火爆,村民和村集体相当一部分收入来自地租、房租。三是保留了传统的民俗。“城中村”的存在,客观上为北仑习俗提供了传承下去的土壤,北仑民俗是浙东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存在的问题。“城中村”在北仑开发开放进程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但同时存在相当多的问题,而且是问题多于作用。

1、违章建筑多。由于“城中村”租房炙手可热,受利益驱使,乱搭建、乱加盖等违章建筑十分普遍,多年来这些违章建筑一直存在,并没有得到有效查处,给“城中村”下步改造带来巨大压力。

2、环境状况差。由于“城中村”居住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环境不堪重负。“城中村”公厕不堪入目,基本上没有水冲洗,大多没有照明,甚至没有门窗。“城中村”垃圾箱、站数量不够、质量也不高。“城中村”乱张贴现象相当普遍。“城中村”道路狭窄,通行困难。“城中村”菜场卫生不佳,大多难以入脚。

3、管理难度大。“城中村”中外来务工大多超过本地村民,成分复杂。“城中村”警力不力,治安状况差,案件频发。计生、环卫、市场管理等也都由村委会承担,人手、经费都成问题,一个村一年的卫生费都要几十万元,村里负担相当重。

4、交通功能弱。历史上自发形成的“城中村”缺乏规划,使得村内交通混乱,应急车辆无法通行,已对村民的生活安全构成了威胁。与此同时,“城中村”的存在也影响了城市道路的建设,产生了较多的“断头路”(如辽河路、淮河路、太河路等),极大地影响了城市交通功能。“城中村”的改造将有力缓解城区的交通条件。

(一)“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区委六届八次全会提出全域城市化,这是加快我区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区第七次党代会又进一步提出打造品质之城、魅力之城、幸福之城,使城市化率达到75%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要突出“现代高端”。“城中村”就是城区中的农村,而全域城市化是要把农村城市化,所以全域城市化的第一步,也是当务之急就是要进行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否则全域城市化就无法谈起。

(二)“城中村”改造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

严重影响北仑的对外形象。疏港高速沿线向家村、大路村、备碶村形象极其不佳,严重影响北仑入口形象;横浦村附近是海上进入北仑的窗口,规划已限制20余年,土地闲置严重,且规划中滨海休闲公园、邮轮码头、杂货码头均在此地,如不加以改造也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

(三)“城中村”改造是建设宜居城区的需要。

中心城区的“城中村”毗邻宽广整洁的马路与现代化的街区,村内却杂乱地分布着缺乏规划甚至是乱搭乱建的平房和楼房,街巷狭窄、地势低洼,过量的外来低收入人口聚居,居住者犯罪率高,存在较大的安全和治安隐患,基础设施很不配套,人居环境相对较差,“城中村”的存在已经越来越影响到城区的卫生、治安等人居环境,与建设宜居城区不相适应,必须加以改造。

1、改造有成功先例。北仑中心城区典型的“城中村”整村改造有凤洋村、五星村、镇安村、下史村、千丈村等5个村,部分改造的有星阳村、横浦村、高潮村、向村家。正进行改造的有隆顺村。这其中困难丛丛,但也有许多经验,如千丈村改造就比较成功。值得一提的是北仑目前进行的农房“两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值得借鉴。

2、农村股份制完善。北仑区始于20xx年的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全区20多万农民成了集体资产的股东,应当说北仑农村股份制改革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农村股份制全面建立,使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村民不会因“城中村”改造失去股份,这个优势在全国全省来说还是比较明显的,许多地方因股份制未建立或不完善,村民担心自己权益受到损害而不愿意进行“城中村”改造。

3、全区综合实力强大。

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实际利用外资;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排名居省市前列,总体发展水平跻身全省前列,现正迈向全国第一方阵。“城中村”改造需要不菲的人力、物力、财力,没有实力则谈不上“城中村”改造,北仑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有力支撑。

1、村民期望的问题。大多数村民希望进行“城中村”改造,但对改造的期望值都很高。共同的期望有:拆一赔一(合法非法都要算在内),原地安置,市价赔偿(区内高档小区市价),原建后拆。而目前上述要求都很难达到。

2、政策时效的问题。前后政策差异大,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现象。政策不调整不可能,调整幅度过大,又造成先前改造对象的心里不平衡,从而引发矛盾,这是二难的选择。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则直接造成不公平现象,使正在进行的改造很难进行。

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十二

女: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男:亲爱的观众朋友们:

合:晚上好!

女:当又一个春天悄悄走过,美丽的大地又平添了几多绰约风姿。

男:当又一个火热的夏天大步来临,“城中村改造”工程更是热火朝天!

女:回眸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下,在镇街的密切配合下,在城改办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上下同心、攻坚克难,城中村改造工作已取得了丰硕成果。

男:回眸过去那令人难忘的日日夜夜,在广大村民的积极响应,热情支持下,这项关系城市发展,造福万家百姓的实事工程,正在顺利推进。

女:今晚,*****专门举行一台文艺晚会,我们将用我们的'真情,为大力支持城中村改造工程的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尽情舞蹈。

男:我们要用我们的真意,为倾力配合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所有的人们放声歌唱。

女:朋友们,就让我们一起在歌声和笑声中,共度美好夜晚,共建幸福家园。

男:下面我非常荣幸地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晚会的领导和来宾,他们是:

……。

女:此外,出席今天晚会的还有****,我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掌声)。

2、男: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的面貌正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下面让我们随着小品,一起去《逛越城》吧。

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十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继全县“拼搏赶超求跨越、争先进位建强县”动员誓师暨20xx年度表彰大会后召开的又一次非常重要、非常紧迫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县城镇化建设成果,分析新形势,借鉴新经验,明确新目标,动员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创新实干,努力开创全县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新局面。上午,我们赴惠民县、滨城区就城中村改造进行了观摩学习,并到我县劳家小庄、西关等5个城中村进行了实地查看,两地谋划发展视野之宽、城中村改造变化之大,令人震撼、催人奋进,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发展课。阳信镇、河流镇、温店镇和劳家小庄、东南新村的主要负责同志就城镇化建设、城中村改造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大家的发言有思路、有措施,信心很足,决心很大,希望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农村经济转变为城镇经济的过程,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新时期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党的xx大把城镇化作为国家发展的根本性战略与工业化并列提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城镇化的内容,不论从篇幅还是从政策力度上都是空前的,进一步明确将通过深化改革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城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财政制度等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去年11月份,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省委书记姜异康对城镇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长姜大明对城镇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年2月3日,市委、市政府利用一天的时间高规格召开全市城镇化工作会议,市委书记邓向阳做了重要讲话,为全市的城镇化工作确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对我县来说,城镇化工作基础比较差,欠帐也比较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破解这一发展瓶颈,历届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加快城镇化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速度推进,城镇功能日趋完善,特色日益彰显,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特别是近两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抓城市建设就是抓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干多大事筹多少钱”的工作理念,解放思想、只争朝夕、攻坚克难,城镇化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城乡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既把一个碧水绿荫、生态园林型的现代化城市框架展现在世人面前,更为全力打造“开放的梨乡水城”、构建和谐社会描绘出了灿烂画卷,有许多做法值得总结。一是解放思想、发奋图强、开拓创新是城镇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动力源泉。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着眼于改变阳信的面貌,始终致力于提升阳信的形象、搭建承载经济社会发展的高位平台,始终倾心于阳信发展、忠诚于阳信人民,提出了全力打造“开放的梨乡水城”的宏伟目标,相继完成了新城区环城水系、经济开发区休闲公园、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幸福广场、幸福河沿河绿化及县城相关重点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济开发区、新城区、老城区“三位一体”的空间布局已经拉开,城市规模迅速膨胀。二是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攻坚克难是城镇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坚强保障。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我们没有向困难低头、向压力屈服,而是开动脑筋、科学安排、市场运作、筹措资金、说服群众,战高温、斗酷暑、顶风雨、抗严寒,昼夜奋战、只争朝夕,确保了每项工程的顺利实施。经济开发区道路、绿化及配套设施日趋完善,达到“七通一平”;新城区投资1.3亿元的“两纵两横”道路及配套设施、总长4.2公里的鲁北大运河阳信城区段衬砌工程已全部竣工,商务中心、第一实验学校、客运中心站、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老城区升级改造顺利推进,高标准完成了幸福广场一期建设和阳城四路、幸福三路、四路、鸭梨碑公园、荷花湾公园、园亭商场等改造工程。滨德高速公路、德龙烟铁路全面开工建设。三是城镇化建设激活了阳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城乡面貌明显改善。从一定意义上说,城镇建设找准了撬动我县经济超常规发展的支点。随着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城市服务功能的不断完善,综合吸引力、承载力、影响力大幅提升,为吸纳人口、招引项目、聚集产业、膨胀优势提供了强力支撑。20xx年,全县在建、签约、在谈项目81个,总投资63亿元。经济开发区不断做大做强,滨阳燃化公司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电子信息产业园加快推进。房地产持续升温,阳光嘉苑、恒泰家园、水邑龙居滨阳家园等一批项目顺利进展。现代服务业迅速发展,鲁北大街开发、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均取得了可喜成效。先后投资2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391公里,全县854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了村村通柏油路。小城镇建设、城市绿化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均取得可喜成绩。20xx年以来我县城镇化水平年均递增1.7个百分点,20xx年达到35.8%,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梯次明显的城镇建设体系。

回首过去,我们有理由自豪,但没有任何理由自满。要深刻认识到,我县城镇化建设仅仅是迈出了一小步,前进的道路上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历史欠帐较多,城市功能还不完善,产业结构还不配套,城市的吸引力、辐射力和带动力还比较弱;一些地方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状况,还是绿化美化亮化程度,仍存在很大差距;城镇化组织体系还不健全,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制约城镇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征地拆迁等瓶颈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突破,特别是我县城中村改造和农村社区建设至今仍未能破题,严重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与我县“拼搏赶超求跨越、争先进位建强县”的强劲发展态势极不相称。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加快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是新一轮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推动力,是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城乡结构的迫切需要,更是一项“组织要求我们干,老百姓期盼我们干,发展需要我们干”的全民工程、惠民工程,大家一定要认真算好经济帐、社会帐和民生帐,以只争朝夕的干劲、锲而不舍的韧劲、比强攀高的拼劲、大胆探索的闯劲,坚决打好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这场总体战、攻坚战,努力推动全县城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城镇化是一项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着眼于以城乡统筹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重点,科学规划、集约建设、精心管理,不断扩大城镇规模,完善城镇功能,增强城镇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一)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促进城镇化全面发展。古今中外城镇发展的历史证明,规划编制水平的高低和执行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城镇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城镇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必须舍得投入精力,舍得投入人力、财力,不断提高编制和实施水平。一要创新规划理念。要紧紧抓住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的重大机遇,树立“大规划”理念,对每一项工程,都要放在全县大规划中去考虑,着眼于超前,着眼于特色,着眼于协调,严格按照科学规划、生态规划、集约规划的要求,确保建成的每一项工程都能成为城市的亮点。要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城镇与农村、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对城乡建设定位、发展目标和总体框架进行系统谋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二要提高规划标准。没有高起点的规划,就没有高水平的建设,更不会有高品位的城市形象。要牢固树立“处处造精品、件件要精品”的意识,对每一个规划都要高标准设计,力争设计一个,成功一个,着力把每个规划都打造成富有特色、个性鲜明的精品工程。县城中心区要着眼于提升发展内涵和品质,按照“开放的梨乡水城”总体设计理念,进一步修订完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逐步做到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各乡镇要根据城镇体系发展规划,全部完成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农村要根据《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的要求,顺应人口、村落数量逐步减少的趋势,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布局、中心村、合村并点规划以及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不断加快新型社区建设。三要严格规划实施。规划贵在坚持,重在执行。要建立和完善规划审批程序,严格依法审批各类城乡规划,规划一经批准,就确保其法律效力和严肃性、权威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变动。要坚持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对城乡建设项目审批要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对容积率等重要指标的设置和调整,要严格集体审核把关,并形成档案记录。要加大“在建工程”批后跟踪管理力度,确保规划与建设不走样。

(二)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着力增强城镇聚集效应。城镇化不只是简单的城市人口增长,而是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全面向城镇集聚。产业发展水平决定生产要素聚集程度,决定城镇人口规模,没有产业发展就不会有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就必然失去造血功能,失去发展动力和后劲。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壮大产业实力,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城镇化发展的良性互动。要不断壮大县域工业经济规模,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完善城市功能分区,合理配置产业用地,以县经济开发区为载体,加快结构和布局调整。要大力繁荣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入挖掘梨乡文化旅游资源,提升鼎龙民俗文化产业园、梨园生态风景旅游区的文化品位和内涵,加快推进盘古文化、意象工贸等项目建设,实现文化旅游业的新突破。要积极推进城区“退二进三”,突出发展物流、信息、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文化、旅游、房地产、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使服务业成为城区发展的支柱产业,逐步形成城区以第三产业为主、经济开发区以第二产业为主、城市外围以城郊农业为主的“三二一”产业分布格局。

(三)以城中村改造为突破,着力加快社区建设步伐。城中村改造潜力巨大,综合效益十分可观,既是一项改善城市形象、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重大举措,也是一条发展和壮大村级经济、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水平的科学发展之路,对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县县城规划范围内城中村共有36个,其中隶属阳信镇30个,隶属河流镇6个,户数约4550户,人口约15400人,现状村庄总占地约4670亩。近两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对城中村进行了分片划区,并制定了详实的城区规划和实施方案,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随着经济的强劲发展和城市建设项目的加快推进,城中村已成为阻碍城市建设、提升形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拦路虎、绊脚石。如果城中村无法健康地城市化,更大范围的城市化就会难上加难。对我县来说今年城镇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城中村改造。各级各部门要坚决破除唯条件论、形象工程论、负债风险论等思想障碍,切实以一种“等不得”、“慢不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打不开局面不停步,抓不出成绩不罢休,细化责任,列出时间表、任务表,具体到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环环相扣,步步落实,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县级指导、乡镇组织、村级实施、市场运作”和“一村一策”的原则,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一要规划引领,扎实推进。要根据《阳信县城市总体规划》、《阳信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综合配套、有序推进”的原则,编制各城中村的整体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城中村科学改造奠定基础。要处理好规划编制和改造建设的关系,坚持用规划引领改造,用规划控制建设。要把先进的理念、外地的经验、当地的特点融入规划之中,高标准、高起点做好做实各项规划。要吃透情况,充分论证,认真扎实地做好前期工作,决不能大而化之,搪塞应付。要处理好建设规划与产业发展的关系,统筹考虑村民安置、城市景观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兼顾各方利益,合理安排村民居住、产业发展、社区服务和配套公共设施等项目,将城中村建设成现代化城市社区。要处理好住宅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关系,既要把房子建起来,又要规划好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如:强电、弱电、供水、排水等。要切实严格把关,提高效率,搞好服务,真正做到符合规划的快办快批,违背规划的不予批办。二要完善政策,富民优先。市场经济条件下,搞拆迁改造,如果群众得不到好处,再发动、再推动,也是一厢情愿,要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政策,在拆迁过程中应遵循“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确保拆迁稳定和谐。要坚持群众利益最大化,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村居的规划方案、户型设计和回迁补偿政策、选择的开发商,力求做到民主公开、大会票决,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切实让广大居民居住有改善,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确保失地居民“不失居、不失收、不失保”,成为城中村改造的最大受益者。要切实做好配套保障服务,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等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审批和收费项目要能快则快、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水务、供电、通讯、广电等部门要随时掌握拆迁进度,及时跟进,确保群众在最短时间内搬进新居,享受城市生活。三要因村制宜,善于创造。要按照政府策划,政策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根据不同村居实际,因村制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积极探索城中村改造多元化开发模式。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阳信镇、河流镇和各城中村要多动动脑筋,多想想办法,在资金筹措多元化、资金利用市场化、基础设施社会化上找出路,只要模式选准了,路子也就选准了。四要抓好典型,示范带动。要优先选择那些要求特别迫切、基层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群众接受程度高,并通过改造能尽快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及城市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村进行试点性改造建设。要注重把试点做成示范,按照《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启动恒泰片区、西关片区和纸坊片区等10个城中村的整体搬迁与改造,在试点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在操作程序、开发模式、规划、用地、群众安置等方面,积累经验,以点带面,积极推进,为全部城中村改造树立典型、做出示范。要切实抓好私搭乱建的专项治理,建设、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决不姑息纵容,切实维护城中村改造的正常秩序。

(四)以县城建设为引擎,着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县城中心区建设的好坏,事关我县城镇化的进程,事关阳信的城市形象。县城中心区要围绕打造“开放的梨乡水城”目标,按照做大做强经济开发区、做优做靓新城区、做活做美老城区的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足现有资源条件和发展基础,把精品、精细、精心的理念渗透到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做到不建则已,建则求精,建则成景,切实提高城市建设的档次和品位。新城区要加快推进商务中心及“一湖二桥四路”工程进度,积极推进第一实验学校、阳光嘉苑、水邑龙居滨阳家园、恒泰家园、荣域阳城等在建项目步伐。经济开发区要以引进落户项目为重点,着力打造油气化工产业园和电子信息产业园,发展上下游配套产业,加速培植产业集群。老城区要按照“循序渐进、成片开发、综合配套”的原则,切实抓好客运中心站、幸福河沿河绿化、安置小区等改造项目建设。要抢抓国家加大投资、拉动内需的大好机遇,加快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推动全县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要牢固树立城市发展“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坚决维护好城市建设的良好秩序。

(五)以小城镇建设为动力,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小城镇是农村区域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处在城乡过渡带,一头连着工业化,一头连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很强的吸引、辐射、带动能力,是经济发展和承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龙头和引擎。要按照“循序渐进、量力而行、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小城镇的综合实力。要统筹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科学确定小城镇的功能、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从规划上凸显小城镇特色和个性。各乡镇要对驻地村和试点村采取整村新建或迁村并点等形式规划建设农房。要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抓好道路、供排水、电力、通讯、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增强中心镇、重点镇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抢抓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机遇,按照“七个一批”的建设要求,以“路水电气医学”建设为重点,扎实推动新农村和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力争5年内农村社区全覆盖,促进土地节约、资源共享,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拓展发展空间。

城镇化建设与城中村改造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必须把推进这项工作作为重要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强化服务,营造良好环境。

(一)要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城镇化已成为拉动消费,增加税收的重要工作,事不宜迟。各级各部门要把城镇化建设作为一项战略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具体负责,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切实形成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县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等工作。要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每年干什么、每月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都要列出时间表、任务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倒排工期,强力推进。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镇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要科学务实,分类指导。各村镇基础不同、条件不同,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也不可能同步进行,必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决不能搞“一刀切”、“齐步走”。要在把握城镇化正确方向和原则的前提下,紧密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地理区位、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等特点,大胆探索有自己特色的发展模式,建设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要切实搞好宏观指导,帮助各村镇搞好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意见》的要求,积极探索把握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律,做到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决防止搞短期行为、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的实绩。

(三)要创新机制,破解瓶颈。围绕土地、融资、城市运行管理三个方面加强机制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增创发展优势。要在用足用好省里出台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住房建设用地等土地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指标,加大土地收储运营力度,切实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城镇建设涉及到土地征迁,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等众多敏感问题,既要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又要避免因怕出事而放不开手脚,既要大胆工作,又要严格执行政策,多用耐心细致的工作化解矛盾,做到保稳定促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投融资力度,有效整合政府资产,努力搭建投融资平台,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四)要加强督查,严格考核。要采取现场观摩、定期通报、实地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督促整改,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把城镇化工作完成情况与评先树优结合起来,与干部考核奖惩结合起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在全县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和谐城乡建设行动”,考评办、建设、规划等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并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成绩突出的,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整体效果和进度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及城中村改造工作,是我们现在及今后一个时期实施的一项重大战略工程,是一项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这次会议为新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积极作为、拼搏进取,为全力打造“开放的梨乡水城”、早日实现“拼搏赶超求跨越、争先进位建强县”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云办发〔2016〕48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结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政策及全省棚改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及省委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适应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需要,立足省情,强化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快改造城中村和城市危房。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城中村;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通过多渠道筹资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可持续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采取不同方式实施改造;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实施,充分尊重群众意见,依法维护群众利益;坚持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将城中村安置住房建设和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配套规划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城中村改造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按照城镇棚户区改造政策统一组织实施,不再单独制定城中村改造的目标任务,因此本实施方案以2016-20云南省城镇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为依据,即2016-年,全省规划实施城镇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72.89万套,其中20实施17.67万套、实施20.39万套、实施20.6万套、实施8.32万套,2020年实施5.91万套;20实施现有城中村改造任务的80%,到2020年全面完成现有城中村改造。

(二)工作重点。实施城中村改造,要坚持改造与整治相结合,合理界定改造范围,科学规划布局;要因地制宜采用拆除重建、货币化安置、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形式实施改造,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及不可移动文物;要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切实加大前期工作、资金、信贷、土地、税费、补偿安置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要突出加大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打通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消化存量商品房的通道,力争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要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积极完善政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城中村改造中反映出的问题,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加强调研学习和省级层面的.政策制度设计,及时完善、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并督促指导各地充分借鉴省内外的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推进工作。

(二)科学规划布局。将城中村改造与当地城市有机更新和稳增长、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推进。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异地安置的,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注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城中村改造规划的衔接,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和节能减排各项措施。

(三)确保建设用地供应。科学编制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实行应保尽保。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用地可通过划拨、协议出让方式获得,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办理,配套建设项目用地根据用途分别采取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办理。城中村改造中新增建设用地免征征地管理费,并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四)加快项目建设。建立城中村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建立集中办公、联合办公、并联审批等机制,采取限时办结、“容缺受理”、“四函代四证”等办法加快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限期完成审批手续,促进项目早日开工。进一步规范、简化资金审批和使用流程,努力破解征拆难题,对前期工作、征地拆迁、货币化安置等贷款资金发放实行预拨制,加快推进成熟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各地提前启动次年项目,强化项目储备,形成良性滚动改造模式。

(五)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争取将我省“十三五”城中村改造计划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规划,积极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支持和提高省级补助标准。积极争取财政部专项债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对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支持。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实施跨区域的授信调整,认真研究解决贷款中遇到的问题,用好用活融资贷款。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努力推广ppp模式,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和融资模式。支持各地通过与现有省级平台公司合作、或积极引进央企和省企开展合作、或组建自有棚改融资平台等方式,努力拓宽融资渠道。

(六)努力提高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督促各地吃透中央、省级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政策措施和全国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在实施城中村改造中切实用好货币化安置政策,尽可能集约节约土地,提升腾空土地价值,增强融资能力。坚持实施“以奖代补”政策,重点奖励货币化安置比例较高的地区。协调相关委厅和银行对货币化安置比例较高地区在申报专项建设基金、专项债及申贷、放款方面实施优先倾斜措施。督促各地抓好货币化安置交易平台搭建和激励措施落实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创新货币化安置经验。

(七)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抓住国家和省实施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年滚动计划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督促州市县编制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与城中村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努力做到配套设施与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八)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确保工程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全面推行安置住房质量责任终身制,实施永久性标牌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强化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

(九)加强督查考核。认真做好棚改(包括城中村改造,下同)专项督查和精准巡查工作,深入开展内审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健全棚改督查问责和奖惩激励机制,对工作不力、目标任务不落实的,及时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同时计划从21三季度开始,将各地棚改开工率、货币化安置比例、基本建成率、分配入住率四项指标完成情况排名后在《云南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上公布,督促各地切实加快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十五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我区城乡一体化进程,政协xx区委员会对我区“城中村”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20**年5月下旬至7月,调研组深入到“城中村”以及居民家中,通过现场看点、听取汇报、情况介绍、座谈讨论和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城中村发展及管理工作产生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就如何解决“城中村”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现将我区“城中村”的基本概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综合报告如下:

1、基本概况。xx区位于xx市湘江西滨,以湘江主航道为界,划江而治,区属现有86个城中村(含四个镇),农业人口228493人,耕地面积144450.26亩。如不含四镇则我区共有城中村35个,农业人口66190人,耕地面积13796.65亩。xx区的城中村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已成型的城中村,处于城市建成区内部,村集体土地基本被城市建设征用,自身发展没有太多的空间和余地,如银盆岭村、望岳村、茶场村等;二是发育型的城中村,处于城市建成区与城郊的结合部,与城市建成区紧密相连,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嵌入,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正在实施或已完成,如五星村、茶子山村、黄鹤村、青山村等;三是潜在的城中村,处于城市建成区外围,还有较多农用地,基本保留乡村特点,是城乡一体化推进的重点区域,急需进行规划控制和建设引导,如联络村、中塘村和四镇的51个村等。本次调研选取了西湖渔场、茶子山村、银盆岭村、付家洲村、岳华村和望岳村六个较典型的城中村进行了调查。

2、存在的问题。xx区城中村目前所存在着的问题有如下几类:

违章搭建多。在城市迅速扩张的过程中,村庄被高楼大厦快速包围,地价、房价、租价也水涨船高、大幅上涨,受房屋租金和拆迁补偿利益驱动,村民见缝插针,私搭乱建,诸如“填平补齐”、“新建扩建”、“接高翻建”等形式多样的违法强建、乱建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环境卫生差。城中村基本上没有围墙,无法实施封闭式的物业管理。外来租户较多,人员杂乱,环境管理较差,并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此外,各类设施薄弱,公共绿地与体育等基础设施缺乏。成为城市卫生死角,城中村的农民期望改善居住环境,问卷调查中有57.6%建议安置小区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统一规划,配套设施的同步建设。同时在回答“有关改造方案,你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时,有24.2%的人选择了“新住房的户型及周围环境”。

管理难度大。“城中村”往往缺乏统一的科学管理和规范化指导。xx市在近几年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政府在取得城市发展需要的土地后,基本上将“城中村”事务原封不动留给村委会自己解决。一个城市两种管理制度,城市与“城中村”各执行一套管理制度,“城中村”并没有真正纳人城市统一的管理中。因此,即使现在村委会变居委会后,他们依然执行传统的管理模式,既要负担本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又要维护本村的计划生育、社会福利、社会治安等社会管理职能。在传统的村落组织结构和管理思维下,管理难度很大。

村民期望高。xx区城中村居民因为有房屋出租等优势,家庭收入比较城市一般家庭而言,并不低。调查发现村民在回答“您家庭每月的收入”时,12人选择1000元以下,占36.4%;13人选择1000元——2000元,占39.4%;6人选择2000元—5000元,占18.2%;1人选择5000元,占3%;同时据西湖渔场干部反映,该区多数家庭的年收入往往都高过10万。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对于改造的期望较高,并且期待在改造后能够获得比原来更高的收入。此外,对于改造中的各项费用,比如社保,城中村居民通常都希望由政府或开发商买单,而不愿意自己出钱。这也给城中村改造带来较大的难度。

遗留问题多。从调查情况看城中村普遍存在着原60号征地拆迁中遗留的规划安置地没有落实问题,安置房建设经费短缺问题,未安置农民数量仍较多的问题,另外村集体资产如何处置,村民改市民后工作出路,社保资金缺口巨大等问题如何解决都困扰和拖累着城中村改造前进的步伐。

3、改造的必要性。

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土地高效利用的要求。城中村的村民建筑常以单家独户为主,占地面积大.建筑密度高,造成了土地占有率高但利用率低的紧张局面。另外,很多城中村占据了城市的优越地带,但在综合开发上却远远落后于周边地带,这是对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在现代城市生活中,人们不但注重生活环境,也很重视人文环境,城中村不仅从外观上看是城市的败笔而且内部社会治安差,人口素质低,普通市民往往不愿与之为邻,导致城中村附近的土地房屋等资产的价值也倍受影响而有所贬值。我国是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城市正从粗放的外延式扩张走向内涵式集约发展。改造城中村,盘活效率低下的城中村土地已经成为历史的必然,合理改造城中村将会大大促进城市土地潜力的提高及城市经济的发展。

城中村改造是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我国正处在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期。城中村的改造不同于旧城改造。宅基地、自留地、祖屋、出租屋以及各种违法建筑,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土地房屋关系。村民、集体、开发商以及全社会的利益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所以城中村问题被称为是城市化进程中最大的难题。因而,加快城中村的改造将为城市化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城中村改造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城中村村民虽然居住在城市中,但大都没有正式工作,且文化水平不高,生存技能缺乏,多靠出租屋的收入作为经济来源,部分居民整天无所事事。有的变得贪图享乐、不思进取,待原有的拆迁补偿款用完后,将重返贫困,成为新的社会问题。另外,由于他们主要依赖于房屋出租,这样也就造成了城中村屡禁不止的违法建筑问题。同时城中村的出租屋由于散乱、容易成为藏污纳垢之地,与城市的形象格格不入,同时也影响城市精神文明建设。

城中村改造是减少集体资产消耗的需要。城中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还没有完全纳入城市体系,大部分城中村居民还没有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公共设施维护、村民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公共福利支出大部分由村集体经济支付,进而使得集体资产不断的被消耗。城中村改造后,集体资产会量化并且以股份制公司的形式经营、壮大,集体资产不断的增值。同时,政府再承担本身应当承担的公共福利支出,使得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压力进一步减少,客观上壮大了集体经济,增加了城中村股民的收入,提高了股民的生活水平。

城中村改造是构建和谐社会,提升人民幸福感的需要。城中村物质和社会形态存在的问题已经给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城中村与城市其他区域构成强烈反差的区域,成为社会问题的高发区。如果不及时进行改造,城中村有可能成为未来的贫民窟。因此,对城中村的改造有利于实现城市物质形态的现代化,有利于实现城市社会管理的现代化,有利于解决城市治安、卫生和环境等社会问题,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1.政策时效性问题。在城市扩张中,对农村土地的征用往往不是一次性到位,而是分阶段进行、历时数年甚至更长,于是,在同一个村由于不同时期多次征地,导致所实施的政策不一致。有的按5号,有的按60号,有的按103号。政策的变迁是顺应时代的发展和城中村改造的发展而做出的调整,是必要而合理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村在拆迁过程中使用了三种政策标准,使得按5号拆迁和按60号拆迁的村民,也期望在这次拆迁中获得103号政策待遇。

2.安置土地落实问题。总体上来看,目前的城中村改造对象往往是最具有开发价值的土地已经开发完毕,而留下的边角余地开发价值不大,不少村已经出现两安用地都难以落实的情况。如西湖街道根据60号已拆迁地应补偿的土地是320亩,已经划归街道167亩作为生产安置用地,还有153亩土地没有划归街道;茶子山村政府应划34亩生产用地没有落实;岳华村两安用地应批531亩,已批351亩,尚有179亩没有落实。

3.资金缺口问题。根据基层干部自身的初步核算,西湖街道社会保障资金需要3.2亿元,滨湖小区改为高层建筑建设资金缺口1.8亿元;茶子山村的拆迁补偿金,政府还拖欠1.2亿元;银盆岭村安置房建设缺口1亿元。其中最突出的是部分城中村因为面积较小,维持现状的开发强度,也难以达到改善城市环境的要求。而要维持这种起码的城市环境标准,不仅开发商无利可图,业主也不易接受。这也使得引进开发商建设的困难加大,而且村民自身的能力有限,如果要彻底改造就需要政府大量投入。

5.拆迁问题。调查显示,96.9%的村民表示支持城中村改造。但由于“城中村”是在城市总体规划内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村民在“城中村”改建中害怕失去已有的既得利益,69.7%和72.7%的村民表示分别对“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和“房屋拆迁后的生活来源”存在疑问,因此,对“城中村”改造抱消极态度。由于“城中村”居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长期生活在相对封闭的村落文化环境中,对社区管理、城市观念、城市生活方式产生一种抵触情绪,阻碍了“城中村”的改造进程。相当部分“城中村”居民只看到“城中村”改造给他们带来租金收入和股份分红减少等短期利益损失,而看不到“城中村”改造给他们带来的长远好处,从而对“城中村”的改造有抵触情绪。一些村民依恋故土、怕变求安的思想和对改革后生活出路问题的诸多忧虑,使村民害怕变化,安于现状,存在对改造的恐惧,抵制甚至对抗情绪,这种思想成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巨大障碍。最重要的是“城中村”的村民害怕政府承诺不兑现。有些村庄就算同意改造,也会担心政府承诺不兑现,经济损失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农民的后顾之忧不除,阻力自然大。因此,“城中村”改造面临着村民的意愿与改造最终目的相悖的困境。

鉴于前述提出的“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议结合“城中村”的改造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城中村改造的长效机制,稳步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

1、建立改造长效机制。随着城市建设范围的不断扩大与发展,应建立健全长效的“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机制,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建议进一步健全机构,成立“城中村”问题的长期性机构,简化办理全市“城中村”综合改造的规划、用地、拆迁及其建设手续;加强与区、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部门的交流;对区、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部门实施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完善“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长效投入机制,加强对“城中村”综合改造资金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村民转居民后的社会保障投入。

2、加强城乡统筹规划。城中村改造绝非一时一地之事,而是伴随着城市化过程中所出现的必然产物。因此,城中村改造应当树立长远的目标,在新的城市化过程中,就应当避免出现那种利用价值高的土地开发殆尽,而农民则局促于一小块土的“城中村”死角现象。这些死角现象,归根结底,终究需要政府加大投入才能改造。这次调研给我们的启示是,我区应当加大城乡统筹规划,尽可能实现整村开发,整村改造。这样做,表现上看,初始投入较高,但最终来看,要比留下最后的死角再让政府来买单的做法,其实节约了巨大的资金和人力、物力。这样做,对于各方来说,是一个双赢的结局。总之,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加强城乡统筹规划,用以指导我区未来的城市建设进程,这也是建设大河西先导区的重要方针。

3、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权利和义务意识。目前城中村部分村民的心态不是很健康,还不能适应规范化的城市社会管理要求。他们一方面期盼拆迁,一方面期待一夜暴富;得钱可以,出钱不行;小区封闭式管理可以,出物业管理费不行。这种心态对于城中村改造的顺利开展构成严重的障碍。对此,一方面要加强村民的教育,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权利和义务意识;另一方面,也要求政府不能手软,针对极个别态度恶劣,影响很坏的典型,应当严格依据法律程序处理,避免法外妥协,从而给其他人树立坏榜样。

(二)多方筹集资金,做好土地文章,力保城中村改造顺利稳步推进。

1、加强市场引导、完善投资机制,促进政府、村集体、开发商等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格局的形成。要本着“宣传引导、注重实效、推向市场”的原则,吸引有资质、有信誉的知名大企业介入“城中村”改造,推动xx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开展。优先鼓励采取市场出让土地的方式来推进城中村改造。这样做的好处在于,相比较村集体自我改造,其资金实力雄厚,规划设计更能够满足城市建设需求,同时也减少政府的负担。鼓励村集体自身筹措资金开发或者与开发商联合开发,最大程度实现城中村改造中的农民利益。公益性拆迁则由政府负担。

2、做好土地文章,充分发掘村级土地的储备。针对所有60号承诺的两安用地尚未落实或者虽然划拨但未建设的城中村(西湖街道等),应当按照103号执行,将两安用地收回,和其他村(岳华村、望岳村等)可开发的土地一起进入市场。通过盘活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变土地利用结构,让村集体经济壮大,让老百姓受益,城中村改造才能顺利进行。

一是要靠村集体主导。在二元体制下,城中村实际与城市管理相脱节,所以确定城中村改造的主体非常重要。如果由开发商主导城中村的改造,其矛盾会变得非常尖锐,改造工作会变得非常被动。若由村集体充当改造主体,村民的障碍问题可以迎刃而解,村集体代表村民利益,改造之后村民是最大收益者,村民就会有动机参与和出谋划策,有利于改造工作的推进和项目实施的合理化,所以“坐地主体”在城中村改造中有其社会必要。

二是要靠土地资产经营。在城中村改造中,拆迁安置补偿,改造工程实施都需要资金支撑。实践证明,当前最可行的办法是利用村集体土地发展村集体经济,由政府出台政策,置换土地或变换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用土地和房屋抵押贷款,以土地换资金的方式进行城中村改造,从土地运营中解决村民的社会保障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困惑,又以集体经济的收益解决村民的生存生活问题。

三是要靠完善政策保障。城中村改造完全依赖政府是不现实的,只能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如土地性质变换、产权确认、拆迁安置、社会保障、审批税费、土地出让等政策,只有政策出台了,改造的主体才会变得多元化,村民的参与热情和市场的投资热情才会与日俱增。

(三)立足具体情况,稳步开展改造工作。

首先,应尽快起草、制定《xx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办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法律定义。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法律规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鱼塘、牧场、水面等自然资源,农村的宅基地、自留地;(2)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交通工具、机械设备、农田水利设施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3)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积累资金和债权,以及通过公共积累、投资投劳所兴办的集体企业资产;(4)集体经济组织在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和中外合作、合资企业中按照协议及章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资产;(5)接受国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无偿资助的资产;(6)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购买的股票、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7)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无形资产及待界定资产;(8)依法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他资产。

2、明确集体资产产权量化到个人的基本原则。我们认为,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应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必须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二是不能赞成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或分光吃净;三是要照顾到社区绝大多数农民的切身利益;四是应尽量避免不负责任的搁置问题。应当将集体资产产权量化到个人作为一个基本的原则。同时要对股权设置的原则、贡献股的比例与集体股的比例、收益用途以及使用主体等重大问题予以明确。

3、健全资产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至今没有比较统一的明确的规范,因此立法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问题最主要的是解决其性质问题。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为建立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创造了条件。股东代表大会的主要作用是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批准董事会的年度预算、决算方案,以及重大投资决策。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长应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彻底改变村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的政企不分格局。这有利于强化集体资产营运的有效监督,减少集体资产的流失。

4、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方式。农村集体资产既不同于国有资产,也不同于城镇集体企业的资产。根据它所具有的社区性、广泛性、复杂性等特殊性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必须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社区全体农民参与监督管理与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代行管理相结合进行。因此,为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办法中应特别强调建立健全社区农民的四项监督管理制度:一是民主管理制度,即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凡涉及集体资产运营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必须按权属关系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二是民主决策制度。在社区内部建立主要由农民代表组成的集体资产管理机构,作为社区农民参与资产管理的日常决策机构,也是成员(代表)大会的日常机构;三是民主理财制度。在社区全体农民选出成员代表大会基础上,由成员代表选出若干名成员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四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开制度。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明确集体资产的用途,合理设置贡献股的标准,为集体资产寻找最佳的投资途径,形成集体经济发展的新优势,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其次,根据本区各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最佳的改造方案。目前,全国各地城中村改造大概有五种模式:政府统征储备模式。即由政府将“城中村”集体土地统一征收为国有土地,对城中村进行拆迁改造,对拆迁户进行妥善安置,腾出土地的收益用于弥补城中村改造支出,如我区西湖渔场可采取该种模式进行城中村改造;市场开发运作模式。即由开发商融资改造,政府主要负责编制控制性规划,对改造项目用地进行“招、拍、挂”;社区自主改造模式。即对经济条件较好,村民比较富裕的村庄(社区)由社区自行或与居民入股联营组建经济实体联营联建,政府进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依法监管;村(企)、村(园)共建模式。即由企业园区出资对村庄进行改造,村庄腾出土地用于企业园区发展,这一模式主要用于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科技园区和生态园区附近的村庄;“土地整理”“村庄治理”“腾村换地”模式。比较适宜于离城镇和交通干线较远的地方。xx区各个城中村应该根据怎样的模式改造,要“因村制宜,在资金筹措多元化、资金利用市场化、基础设施社会化”上找出路。

最后,抓住机遇,顺应发展,推动本区城中村改造步伐。城中村的改造不仅包括前期的拆迁,还应当包括后期的小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现在已经建成的安置小区在xx区数量较大,普遍缺乏物业管理,基础设施薄弱,致使已经“村转居”的村民仍然享受不到城市小区的好处。因此,在城中村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供给上,政府必须向城中村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公共物品,但政府供给不一定必须采取政府直接向居民供给的形式。由于物业管理企业有着与业主“全天侯”接触、沟通、交流的特点,政府可以将大量的事务性的工作通过有偿委托的方式由物业管理公司完成,这样即可以在“不增人增编”的情况下把政府的基层工作做好,减轻基层领导的工作量,还可以使企业取得一定的效益,有利于创造政府、业主和物业公司共赢的局面,实现政府对基层的高效管理。

四、总结。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有其长期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在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过程当中,“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发展的焦点,因此彻底解决“城中村”问题也将是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是项长期性的工作。在进一步的城市进化进程中,需要建立有效政府监管机制,加大对“城中村”改造项目招商引资活动的扶持力度,加强城市一体化管理,同时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去强调生态体,强调人与自然的融合,并尊重历史和文化的发展,以最快、最优的方式进行“城中村”的改造,实现xx区、xx市乃至全国城乡结合的繁荣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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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十六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优化城市布局,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或由履行原村民委员会职能的股份制公司为组织形式,由成片低水平住宅组成的配套不到位、功能不齐全的村庄或街区。

第三条******市区范围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有条件实施改造的村庄,经市政府批准,可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目标:通过城中村改造,使原村民聚居的村落或街区成为规划合理、居住舒适、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的现代城市社区。

第五条城中村改造的基本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方针,坚持以村民委员会为开发改造主体,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自下而上运作的原则;坚持整合土地、统一规划、连片开发、共同提高的原则;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依村定策、尊重民意、让利于民的原则。

第六条城中村改造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由各乡(办事处)、村(社区)自行组织改造,或者选择有实力的开发企业实施改造。

自行实施城中村改造,可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组建集体性质或村民入股性质的城中村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由该公司依法运作。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七条城中村改造必须符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八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实际需要,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可突破现有村庄限制,用地范围应尽量规整,支持相邻的乡(办事处)、村(社区)联合、成片开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迁。

第九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结合改造地块的现状情况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建设密度和容积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合理配置公共绿地、社区服务设施、中小学、幼托、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第三章土地管理。

第十条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原则上应利用原有村民居住的集体建设用地,原成片住宅用地相连的集体建设用地中的空闲地、废弃地等优先用于安置房建设,确保村民回迁。

第十一条在安置征迁村民过程中,确需实施周转安置或重新选址占用农用地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周转用地土地面积不得超过该城中村改造项目总规模的20%。

第十二条列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应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与国有土地处置手续,项目区域内用地(含周转用地)征收补偿后按规定办理净地出让手续。

第十三条城中村改造完成后,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按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具体要求,将腾出的剩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由市政府统一征收。

第四章征迁安置。

第十四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城中村征迁补偿工作。征迁安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和我市房屋征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保障被征迁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征迁补偿安置方案要明确拆迁补偿标准、拆迁面积、安置房面积、出让土地面积,并载明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的具体补偿标准,供被征迁人自由选择。

第十六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制订城中村改造项目征迁补偿安置方案时,可参照下列原则确定征迁补偿标准:

1.被征迁人合法宅基地上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面积为准,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同时具有土地、规划等能够证明房屋来源合法手续的,对审批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无误后,按照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给予补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历史原因造成手续不全的被征迁房屋,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统一标准,组织确认后给予合理补偿。

2.被征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折旧等具体情况,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价款。

3.被征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拆补平衡。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部分免交结构差价;房屋安置面积超出原有面积就近上靠产权调换安置户型的,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可按成本价交纳购房款;被征迁人要求超过标准户型建筑面积安置房屋的,超出标准户型之外的部分按照商品房屋销售价格交纳购房款。

4.城中村改造中被拆迁人的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有关标准执行。

5.进行改造建设的城中村涉及拆除的村民委员会(公司)办公用房、生产用房和其他用房,应等面积给予安置,或参照房地产市场评估机构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

第十七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在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扣除拆迁安置用房面积后,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由市政府按约定回购或收回后,优先用于安置城中村改造中生活确有困难、无法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进行安置的被拆迁人,剩余公共租赁住房交由市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分配。

第十八条非城中村村民购买本村房屋的,在城中村改造中不得享受城中村村民安置政策(已办理土地和房屋手续的除外),具体安置办法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确定。

第五章实施程序。

城中村根据其实际情况,本着条件成熟、有序开展的原则,经全体村民签字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公司)提出城中村改造书面申请。

申请资料应包括:(1)拟进行改造的城中村基本情况,包括现状地形图中标明的村址占地、农用地、未利用地、村民住宅占地、宅基地、村企业占地等;村民和非村民人口及户数结构、人员组成;住宅建筑面积、商业房及其他房屋的建筑面积。(2)申请改造准备工作情况。(3)实施改造的初步思路、步骤和方法,如分期、分批实施,要列出每一期的初步范围及拟拆迁面积、安置人口、拟建设面积等指标。(4)实施改造的保障措施。(5)村民同意实施改造的签字记录等。

2.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审查改造申请,审查同意后上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审批改造申请。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国土、规划等部门对提出的改造申请进行审核,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对条件成熟、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予以批准,由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下发批复文件,并抄送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为列入城中村改造的依据,同时进行公告。

城中村改造项目获批后,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充分考虑改造城中村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本着积极推进、可操作性强及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原则,提出城中村拟改造地块(含周转用地)的初步范围及安置人口、拆迁面积等数据,并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城中村改造用地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时向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手续。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依据城市规划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并将批准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如需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由辖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报件申报(报批期间可同时办理规划手续和制定改造方案)。

第二十一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编制与审批。

城中村村民委员会(公司)在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的组织指导下,根据批准的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起草项目改造方案。

项目改造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改造总体思路。如分期、分批实施,要列出每一期的范围及规划指标,排出时间进度表。(2)改造范围内占地面积(村址占地、农用地、未利用地、村民住宅及宅基地占地面积)。(3)改造涉及人口及户数,需拆除的建筑物数量及分类(村民住宅建筑面积、乡村企业建筑面积、商业房建筑面积等)。(4)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5)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包括安置房的建设方式、规模及资金筹措方式,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标准,过渡期限及过渡费标准,征收工作保障措施等。

改造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改造方案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记录一并上报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2.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审查改造项目方案。

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对项目改造方案的实际操作性、方案内容是否符合村实际情况、征收补偿政策能否落实等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前,应将方案在改造范围内公示,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查同意后,上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改造方案是否符合城中村改造的`有关规定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二条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批准的改造项目方案,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对城中村改造用地进行地价评估、制定土地出让方案。

土地出让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1)不使用周转用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原居住用地出让方式为招标,出让金按评估价与拆迁成本的差额确定,交地方式为拆迁后净地出让,开发企业中标后取得周转用地的限制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完成城中村改造征迁安置后,取得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交地时间依据城中村改造方案确定的拆迁进度确定,分期实施改造的,分期交付土地、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手续,分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价格以中标价为准。(2)使用周转用地的,周转用地单独出让,出让方式为招标,交地方式为净地出让,开发企业中标后取得周转用地的限制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完成城中村改造征迁安置,市政府收回借给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土地出让金后,取得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周转用地以外的其他城中村改造用地按本条款(1)执行。

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在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根据批准实施的城中村改造方案、土地出让方案制定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招标文件应明确以下内容:(1)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步骤、范围、时间,征迁安置的方法、标准,安置房的建设标准、户型要求和交付时间,以及城中村改造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2)根据城中村改造投资规模确定城中村改造保证金,保证金按60万/亩计算。在中标单位与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签订城中村改造协议书时,由中标单位向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缴纳,保证金的退还方式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使用周转用地的,其保证金按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3)明确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包括周转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限制性使用权,并将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多少作为竞标条件,缴纳出让金高的获得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改造权和限制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完成征迁后,中标单位取得正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未按招标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拆迁改造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重新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或由市政府按招标合同约定收回限制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处置土地。

第二十四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城中村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面向全国发布,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招标公告,引进资金雄厚、信誉良好的开发企业。

第二十五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竞标情况,按规定确定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标单位,并于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招标资料报市国土资源局。

第二十六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与中标单位签订城中村改造协议书,并将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中标单位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公示。

第二十七条中标单位持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城中村征迁工作完成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正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二十八条中标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并依法办理环保、立项、规划、土地、人防、建设等行政审批手续,实施工程建设。

第六章优惠政策。

第二十九条严格控制旧城区的零星开发及新城区住宅用地的审批,对联合、成片开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优先办理出让和报建手续。

第三十条社会资本出资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但不参与项目土地挂牌出让或未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根据资金的实际占用时间,按投资金额加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加投资金额10%的利润,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与投资人进行结算;参与土地挂牌出让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不计贷款利息和利润,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与投资人进行成本结算。

第三十一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按国家、省规定上缴、计提部分及征地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成本外,剩余部分全额返还项目所在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用于城中村改造被拆迁村民的补偿安置和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第三十二条使用周转用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将周转用地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按国家、省规定上缴、计提部分及征地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成本外,剩余部分全额作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保证金,借给项目所在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无息),办理借用手续后,专项用于该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市政府在返还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中以扣除方式予以全额收回。

第三十三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并按期竣工的,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局负责,将该项目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奖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用于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第三十四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含商服面积)免缴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临时占道费、道路挖掘修复费、土地登记费、征地管理费、场地使用费、新型墙体材料费专项基金。项目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免征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未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按最低限减半征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第三十五条城中村改造中村民安置房建设及用地所涉及的建筑安装营业税、土地流转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除用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外,全额用于支持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城中村改造建设。

第三十六条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腾出的土地统一征收后,进行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补偿;进行经营性开发的,其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按国家、省规定上缴、计提部分及征地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成本外,剩余部分全额返还项目所在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用于城中村改造被拆迁村民的补偿安置和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不适宜开发建设的,按城市总体规划安排使用。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七条城中村改造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编制本辖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组织制定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协调城中村改造建设的相关问题,并具体负责本辖区城中村改造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全市城中村改造计划,审核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并负责指导、协调、考核各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市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公安、民政、劳动社会保障、教育、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应的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十八条实行城中村改造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各级各部门审批城中村改造申请的时限为十个工作日。

第三十九条建立城中村改造激励约束机制。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进行考核,并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快、效果好的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一经审批,不得擅自更改,凡未按审批方案实施的,由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按审批的方案予以纠正。

第四十一条城中村改造完成后,如不能按时交付腾出的土地,则该城中村改造项目后续手续暂停办理,相关优惠政策暂不享受。

第四十二条城中村改造中村民安置房不得对外销售,在安置完成前,不予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要在安置房建设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标明为安置用房,不对外销售。

第四十三条已公告确定的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经鉴定属危房的,可以维修或原面积翻建,但不得扩大、加层。()凡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第四十四条城中村改造中标单位未取得合法手续不得在已公告确定的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和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制止,并依法查处。

第四十五条对超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期满1年未开发以及没有按规定完成拆迁安置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不得享受优惠政策,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第四十六条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应积极配合城中村改造工作,对于阻碍拆迁改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城中村改造开发建设企业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有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各辖区和拟改造村庄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相应服务措施和扶持政策。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开发改造的意见》(******政[]10号)同时停止执行。

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十七

各位代表,同志们:

根据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今天我们组织有关代表对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了视察。去年11月28日,我们组织部分代表对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了视察。时隔不到半年,我们再次视察。不同的是,去年的视察可能更多地带有总结和表功的色彩,但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各方面的意见,今年常委会把对多项重点工作的视察都时间提前,目的就是为了提前介入,及早谋划,有效支持和推动工作开展。相同的是,两次视察都是在全球金融危机肆虐之时进行的,而且视察城中村改造工作是今年常委会组织的第一次代表活动,这充分表明人大对这项关系全区赶超发展的重点工程的高度重视,也显示出对推进城中村改造的信心。上午我们实地察看了小杜庄城中村改造的情况,并听取了有关同志的汇报。刚才的座谈中各位代表也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总的来看,大家对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充分肯定,充满信心。这里,受人大常委会禹舜主任的委托,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我区赶超发展任务,我谈几点意见:

一、认清发展形势,吃透上级政策。

去年12月以来,中央和省市区委先后召开了经济工作。

会议和各级人大会议。中央和各级对形势的判断很明确,认为目前虽然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持续,特别是对我国房地产市场造成的低迷状态还未结束,但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有限可控,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总体态势没有变。中央和各级出台的各项救市措施也正在显现积极效应。具体到房地产市场,尽管当前房地产市场销售下降,但从需求方面看,影响房地产发展的长期因素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而且未来几十年不可能发生变化。这种长期因素最重要的方面就是中国正在加速的城市化,这是个硬性需求。3月15日召开的中国城中村改造峰会上,郑州市领导也表示,今年郑州城中村改造将加快“消化”现有批准项目,推进安臵房建设。这些都表明,经济形势回暖步伐正在加快。所以,我们对这项工作一定要有信心。“信心产生勇气和力量”“以暖心来暖经济”。

认清了形势,还需要吃透政策。这包括土地政策、城建政策、规划政策、文化政策、民政政策、电力政策等等所有涉及的政策,都要尽可能把它们吃透。不管是国家颁布的、省里颁布的、市里颁布的也好,都要做到心中有数。有时一个政策就让我们省下几万到几十万资金,这样能让村民多得很多钱。所以,这项工作我们要常抓不懈,越是现在工作推动相对困难的时期,越要研究政策,寻找突破口。

二、摸清村庄底数,算清各类帐目。

城中村改造牵涉面广,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汇报中也提到,村民方面对改造期望值过高,不切合实际。这就需要我们把前期工作作细作实,最基础性的工作就是要摸清本村的真实概况,越精确越好。这当中主要涉及本村的宅基地问题和人口问题,直接影响到居民的征地补偿和安臵房的分配。对于村民来说,征地补偿、安臵房的分配是敏感度很大的问题。可以说,城中村改造,对村民的补偿和安臵,是村上利益的最后一次再分配,都非常关注。在这其中,村民对分房比分钱要关心的多。因为安臵房都是按套给的,小杜庄村的安臵房最少的也是九十平方左右,村民少分一套房的话,损失相当的大,所以村民都非常关注。还有抢占宅基地问题,我区近几年宅基地管理混乱,有些村特别是即将进行城中村改造的村庄,村民突击占地建房成风。这就要求我们对村民具体抢占了多少要摸清。还有就是租赁问题,有的土地三年、五年甚至长期租赁.在租赁的土地上村民建房的投入也很大,该怎样安臵,这些情况都要摸清。另外是土地利用情况,有些村的存量土地比较多,有些村已基本上没有土地了。这些家底都要真实的估清。摸清了家底,并向村民交待明白,下一步算账就能顺利。

三、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艰巨工程,明确责任、形成合力至关重要。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指导职责,搞沟通联系。各有关镇办要建立“城中村”改造工作责任制,把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到人头,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开展改造工作。

同时,要加强与市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上级争取。首先的就是争取政策和资金的问题。这项工作从改造一开始做就要进行。比如土地出让金的问题,用于安臵村民的建筑税,市级留成部分返还到区里的问题等。当然这里有些是成文的政策,不用去下力气争取。但要想保证村利益的最大化,各个方面都可以也都需要去争取。至于如何去争取,方法很多,只要能见成效的,就是好方法。第二是争取市里职能部门的支持。这是我们项目建设速度必须要求的也是很关键的,意义非常重大。在工作中,我们常常能感觉到来自很多部门的管理和约束,有时候甚至觉得这些部门是靠行政职权来故意刁难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摆平心态,要知道,各个职能部门都有自己的职责,人家要严格按照其职责办事,履行有关程序,否则可能会被追究责任,这是无可厚非的。有时并不是在故意难为我们,而是现有的行政体制的问题。但最起码我们要想办法取得他们感情上的支持,这点也很重要。

四、做好群众工作,确保大局稳定。

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群众支持是关键。我了解到,因为在改造过程中,许多决定、决议都需要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大会通过,有时候一个数据、一张图纸不清楚,都可能被村民否决甚至产生误解,导致工作停滞,所以我们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同志,包括办事处和村里的同志的工作是很艰辛而细致的。要高度重视做好群众工作。首先要加强宣传,把改造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向群众深入解释,使村民认识到改造带来的利益和好处,从思想上消除抵制情绪和顾虑,争取村民对改造工作的理解配合、支持参与。当然,这中间要注意方法,对各项政策自己拿不准弄不透的,就不要给群众乱承诺瞎许愿。其次要把群众工作做细做深。算清了账目,就要大胆交给群众以集思广益,认真回答群众的疑问,照顾群众的不同需求,一定要最广泛地统一群众思想。在这个问题上宁可多费些时间也不能冒进。

五、加快改造步伐,争取早见成效。

今年,区委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加快赶超步伐,提出了“项目建设年”的发展方略。城中村改造工作是赶超发展的重点工作,也是重大项目的聚集区,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虽然当前遇到一些困难,但危机总会过去,困难只是暂时。这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一个检验。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不等不靠,积极应对。按照郑州市今年重点消化已批准的城中村的要求,对我区14个已批准村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个突破。如对已经开始改造的小杜庄、南阳等村,相对容易,就要加快进度,争取先改造完毕。对王砦、刘寨等或因资金问题或因规划问题稍显滞后的,加大工作力量,加强协调力度,争取尽快解决;对金洼、下坡杨等已经确权完毕的村,及早介入,早做工作,争取尽快启动;对因政策障碍尚不能启动的村,积极创造条件,力争早日突破。我们相信,只要大家齐心合力,多想办法,一定能够实现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大突破。

城中村改造与城市规划(专业18篇)篇十八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继全县“拼搏赶超求跨越、争先进位建强县”动员誓师暨表彰大会后召开的又一次非常重要、非常紧迫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县城镇化建设成果,分析新形势,借鉴新经验,明确新目标,动员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创新实干,努力开创全县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新局面。上午,我们赴惠民县、滨城区就城中村改造进行了观摩学习,并到我县劳家小庄、西关等5个城中村进行了实地查看,两地谋划发展视野之宽、城中村改造变化之大,令人震撼、催人奋进,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发展课。阳信镇、河流镇、温店镇和劳家小庄、东南新村的主要负责同志就城镇化建设、城中村改造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大家的发言有思路、有措施,信心很足,决心很大,希望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农村经济转变为城镇经济的过程,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新时期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七大把城镇化作为国家发展的根本性战略与工业化并列提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城镇化的内容,不论从篇幅还是从政策力度上都是空前的,进一步明确将通过深化改革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城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财政制度等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去年11月份,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省委书记姜异康对城镇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长姜大明对城镇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年2月3日,市委、市政府利用一天的时间高规格召开全市城镇化工作会议,市委书记邓向阳做了重要讲话,为全市的城镇化工作确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对我县来说,城镇化工作基础比较差,欠帐也比较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破解这一发展瓶颈,历届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加快城镇化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速度推进,城镇功能日趋完善,特色日益彰显,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特别是近两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抓城市建设就是抓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干多大事筹多少钱”的工作理念,解放思想、只争朝夕、攻坚克难,城镇化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城乡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既把一个碧水绿荫、生态园林型的现代化城市框架展现在世人面前,更为全力打造“开放的梨乡水城”、构建和谐社会描绘出了灿烂画卷,有许多做法值得总结。一是解放思想、发奋图强、开拓创新是城镇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动力源泉。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着眼于改变阳信的面貌,始终致力于提升阳信的形象、搭建承载经济社会发展的高位平台,始终倾心于阳信发展、忠诚于阳信人民,提出了全力打造“开放的梨乡水城”的宏伟目标,相继完成了新城区环城水系、经济开发区休闲公园、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幸福广场、幸福河沿河绿化及县城相关重点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济开发区、新城区、老城区“三位一体”的空间布局已经拉开,城市规模迅速膨胀。二是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攻坚克难是城镇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坚强保障。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我们没有向困难低头、向压力屈服,而是开动脑筋、科学安排、市场运作、筹措资金、说服群众,战高温、斗酷暑、顶风雨、抗严寒,昼夜奋战、只争朝夕,确保了每项工程的顺利实施。经济开发区道路、绿化及配套设施日趋完善,达到“七通一平”;新城区投资1.3亿元的“两纵两横”道路及配套设施、总长4.2公里的鲁北大运河阳信城区段衬砌工程已全部竣工,商务中心、第一实验学校、客运中心站、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老城区升级改造顺利推进,高标准完成了幸福广场一期建设和阳城四路、幸福三路、四路、鸭梨碑公园、荷花湾公园、园亭商场等改造工程。滨德高速公路、德龙烟铁路全面开工建设。三是城镇化建设激活了阳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城乡面貌明显改善。从一定意义上说,城镇建设找准了撬动我县经济超常规发展的支点。随着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城市服务功能的不断完善,综合吸引力、承载力、影响力大幅提升,为吸纳人口、招引项目、聚集产业、膨胀优势提供了强力支撑。,全县在建、签约、在谈项目81个,总投资63亿元。经济开发区不断做大做强,滨阳燃化公司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电子信息产业园加快推进。房地产持续升温,阳光嘉苑、恒泰家园、水邑龙居滨阳家园等一批项目顺利进展。现代服务业迅速发展,鲁北大街开发、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均取得了可喜成效。先后投资2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391公里,全县854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了村村通柏油路。小城镇建设、城市绿化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均取得可喜成绩。以来我县城镇化水平年均递增1.7个百分点,20达到35.8%,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梯次明显的城镇建设体系。

回首过去,我们有理由自豪,但没有任何理由自满。要深刻认识到,我县城镇化建设仅仅是迈出了一小步,前进的道路上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历史欠帐较多,城市功能还不完善,产业结构还不配套,城市的吸引力、辐射力和带动力还比较弱;一些地方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状况,还是绿化美化亮化程度,仍存在很大差距;城镇化组织体系还不健全,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制约城镇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征地拆迁等瓶颈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突破,特别是我县城中村改造和农村社区建设至今仍未能破题,严重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与我县“拼搏赶超求跨越、争先进位建强县”的强劲发展态势极不相称。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加快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是新一轮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推动力,是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城乡结构的迫切需要,更是一项“组织要求我们干,老百姓期盼我们干,发展需要我们干”的全民工程、惠民工程,大家一定要认真算好经济帐、社会帐和民生帐,以只争朝夕的干劲、锲而不舍的韧劲、比强攀高的拼劲、大胆探索的闯劲,坚决打好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这场总体战、攻坚战,努力推动全县城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城镇化是一项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着眼于以城乡统筹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重点,科学规划、集约建设、精心管理,不断扩大城镇规模,完善城镇功能,增强城镇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一)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促进城镇化全面发展。古今中外城镇发展的历史证明,规划编制水平的高低和执行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城镇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城镇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必须舍得投入精力,舍得投入人力、财力,不断提高编制和实施水平。一要创新规划理念。要紧紧抓住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的重大机遇,树立“大规划”理念,对每一项工程,都要放在全县大规划中去考虑,着眼于超前,着眼于特色,着眼于协调,严格按照科学规划、生态规划、集约规划的要求,确保建成的每一项工程都能成为城市的亮点。要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城镇与农村、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对城乡建设定位、发展目标和总体框架进行系统谋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二要提高规划标准。没有高起点的规划,就没有高水平的建设,更不会有高品位的城市形象。要牢固树立“处处造精品、件件要精品”的意识,对每一个规划都要高标准设计,力争设计一个,成功一个,着力把每个规划都打造成富有特色、个性鲜明的精品工程。县城中心区要着眼于提升发展内涵和品质,按照“开放的梨乡水城”总体设计理念,进一步修订完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逐步做到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各乡镇要根据城镇体系发展规划,全部完成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农村要根据《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的要求,顺应人口、村落数量逐步减少的趋势,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布局、中心村、合村并点规划以及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不断加快新型社区建设。三要严格规划实施。规划贵在坚持,重在执行。要建立和完善规划审批程序,严格依法审批各类城乡规划,规划一经批准,就确保其法律效力和严肃性、权威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变动。要坚持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对城乡建设项目审批要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对容积率等重要指标的设置和调整,要严格集体审核把关,并形成档案记录。要加大“在建工程”批后跟踪管理力度,确保规划与建设不走样。

(二)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着力增强城镇聚集效应。城镇化不只是简单的城市人口增长,而是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全面向城镇集聚。产业发展水平决定生产要素聚集程度,决定城镇人口规模,没有产业发展就不会有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就必然失去造血功能,失去发展动力和后劲。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壮大产业实力,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城镇化发展的良性互动。要不断壮大县域工业经济规模,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完善城市功能分区,合理配置产业用地,以县经济开发区为载体,加快结构和布局调整。要大力繁荣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入挖掘梨乡文化旅游资源,提升鼎龙民俗文化产业园、梨园生态风景旅游区的文化品位和内涵,加快推进盘古文化、意象工贸等项目建设,实现文化旅游业的新突破。要积极推进城区“退二进三”,突出发展物流、信息、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文化、旅游、房地产、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使服务业成为城区发展的支柱产业,逐步形成城区以第三产业为主、经济开发区以第二产业为主、城市外围以城郊农业为主的“三二一”产业分布格局。

(三)以城中村改造为突破,着力加快社区建设步伐。城中村改造潜力巨大,综合效益十分可观,既是一项改善城市形象、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重大举措,也是一条发展和壮大村级经济、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水平的科学发展之路,对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县县城规划范围内城中村共有36个,其中隶属阳信镇30个,隶属河流镇6个,户数约4550户,人口约15400人,现状村庄总占地约4670亩。近两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对城中村进行了分片划区,并制定了详实的城区规划和实施方案,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随着经济的强劲发展和城市建设项目的加快推进,城中村已成为阻碍城市建设、提升形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拦路虎、绊脚石。如果城中村无法健康地城市化,更大范围的城市化就会难上加难。对我县来说今年城镇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城中村改造。各级各部门要坚决破除唯条件论、形象工程论、负债风险论等思想障碍,切实以一种“等不得”、“慢不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打不开局面不停步,抓不出成绩不罢休,细化责任,列出时间表、任务表,具体到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环环相扣,步步落实,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县级指导、乡镇组织、村级实施、市场运作”和“一村一策”的原则,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一要规划引领,扎实推进。要根据《阳信县城市总体规划》、《阳信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综合配套、有序推进”的原则,编制各城中村的整体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城中村科学改造奠定基础。要处理好规划编制和改造建设的关系,坚持用规划引领改造,用规划控制建设。要把先进的理念、外地的经验、当地的特点融入规划之中,高标准、高起点做好做实各项规划。要吃透情况,充分论证,认真扎实地做好前期工作,决不能大而化之,搪塞应付。要处理好建设规划与产业发展的关系,统筹考虑村民安置、城市景观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兼顾各方利益,合理安排村民居住、产业发展、社区服务和配套公共设施等项目,将城中村建设成现代化城市社区。要处理好住宅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关系,既要把房子建起来,又要规划好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如:强电、弱电、供水、排水等。要切实严格把关,提高效率,搞好服务,真正做到符合规划的快办快批,违背规划的不予批办。二要完善政策,富民优先。市场经济条件下,搞拆迁改造,如果群众得不到好处,再发动、再推动,也是一厢情愿,要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政策,在拆迁过程中应遵循“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确保拆迁稳定和谐。要坚持群众利益最大化,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村居的规划方案、户型设计和回迁补偿政策、选择的开发商,力求做到民主公开、大会票决,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切实让广大居民居住有改善,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确保失地居民“不失居、不失收、不失保”,成为城中村改造的最大受益者。要切实做好配套保障服务,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等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审批和收费项目要能快则快、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水务、供电、通讯、广电等部门要随时掌握拆迁进度,及时跟进,确保群众在最短时间内搬进新居,享受城市生活。三要因村制宜,善于创造。要按照政府策划,政策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根据不同村居实际,因村制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积极探索城中村改造多元化开发模式。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阳信镇、河流镇和各城中村要多动动脑筋,多想想办法,在资金筹措多元化、资金利用市场化、基础设施社会化上找出路,只要模式选准了,路子也就选准了。四要抓好典型,示范带动。要优先选择那些要求特别迫切、基层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群众接受程度高,并通过改造能尽快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及城市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村进行试点性改造建设。要注重把试点做成示范,按照《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启动恒泰片区、西关片区和纸坊片区等10个城中村的整体搬迁与改造,在试点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在操作程序、开发模式、规划、用地、群众安置等方面,积累经验,以点带面,积极推进,为全部城中村改造树立典型、做出示范。要切实抓好私搭乱建的专项治理,建设、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决不姑息纵容,切实维护城中村改造的正常秩序。

(四)以县城建设为引擎,着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县城中心区建设的好坏,事关我县城镇化的进程,事关阳信的城市形象。县城中心区要围绕打造“开放的梨乡水城”目标,按照做大做强经济开发区、做优做靓新城区、做活做美老城区的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足现有资源条件和发展基础,把精品、精细、精心的理念渗透到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做到不建则已,建则求精,建则成景,切实提高城市建设的档次和品位。新城区要加快推进商务中心及“一湖二桥四路”工程进度,积极推进第一实验学校、阳光嘉苑、水邑龙居滨阳家园、恒泰家园、荣域阳城等在建项目步伐。经济开发区要以引进落户项目为重点,着力打造油气化工产业园和电子信息产业园,发展上下游配套产业,加速培植产业集群。老城区要按照“循序渐进、成片开发、综合配套”的原则,切实抓好客运中心站、幸福河沿河绿化、安置小区等改造项目建设。要抢抓国家加大投资、拉动内需的大好机遇,加快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推动全县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要牢固树立城市发展“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坚决维护好城市建设的良好秩序。

(五)以小城镇建设为动力,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小城镇是农村区域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处在城乡过渡带,一头连着工业化,一头连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很强的吸引、辐射、带动能力,是经济发展和承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龙头和引擎。要按照“循序渐进、量力而行、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小城镇的综合实力。要统筹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科学确定小城镇的功能、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从规划上凸显小城镇特色和个性。各乡镇要对驻地村和试点村采取整村新建或迁村并点等形式规划建设农房。要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抓好道路、供排水、电力、通讯、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增强中心镇、重点镇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抢抓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机遇,按照“七个一批”的建设要求,以“路水电气医学”建设为重点,扎实推动新农村和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力争5年内农村社区全覆盖,促进土地节约、资源共享,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拓展发展空间。

城镇化建设与城中村改造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必须把推进这项工作作为重要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强化服务,营造良好环境。

(一)要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城镇化已成为拉动消费,增加税收的重要工作,事不宜迟。各级各部门要把城镇化建设作为一项战略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具体负责,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切实形成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县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等工作。要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每年干什么、每月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都要列出时间表、任务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倒排工期,强力推进。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镇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要科学务实,分类指导。各村镇基础不同、条件不同,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也不可能同步进行,必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决不能搞“一刀切”、“齐步走”。要在把握城镇化正确方向和原则的前提下,紧密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地理区位、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等特点,大胆探索有自己特色的发展模式,建设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要切实搞好宏观指导,帮助各村镇搞好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意见》的要求,积极探索把握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律,做到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决防止搞短期行为、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的实绩。

(三)要创新机制,破解瓶颈。围绕土地、融资、城市运行管理三个方面加强机制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增创发展优势。要在用足用好省里出台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住房建设用地等土地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指标,加大土地收储运营力度,切实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城镇建设涉及到土地征迁,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等众多敏感问题,既要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又要避免因怕出事而放不开手脚,既要大胆工作,又要严格执行政策,多用耐心细致的工作化解矛盾,做到保稳定促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投融资力度,有效整合政府资产,努力搭建投融资平台,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四)要加强督查,严格考核。要采取现场观摩、定期通报、实地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督促整改,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把城镇化工作完成情况与评先树优结合起来,与干部考核奖惩结合起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在全县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和谐城乡建设行动”,考评办、建设、规划等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并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成绩突出的,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整体效果和进度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及城中村改造工作,是我们现在及今后一个时期实施的一项重大战略工程,是一项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这次会议为新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积极作为、拼搏进取,为全力打造“开放的梨乡水城”、早日实现“拼搏赶超求跨越、争先进位建强县”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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