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修订(14篇)

时间:2024-11-17 作者:储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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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修订篇一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减灾委员会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的主题,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推行“政府主导、村社运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快速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准备,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对我镇防灾减灾公共管理功能进行进一步强化。

凡在我镇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气象灾害(水灾、冰雹、暴雨、大雪)、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1.依法管理,及时反应。对灾害的预警、报告、处置实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对灾害处置不当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灾害和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2.应急优先,整合资源。全镇上下要服从和服务于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围绕应急工作展开抢险、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

3.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演练、演习,加强检查和监督,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防护等应急处置工作的手段,统筹协调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加强资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应对能力。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镇政府设立镇防灾减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镇应急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政领导、各站所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卫生院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具体职责是:统一决定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实施本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相关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法律规定的其他的职责。

镇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2.镇直各部门站所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做好灾区农业生产自救的指导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水库大坝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日常观测和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计生办: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卫生防疫、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工作。参与火灾、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畜牧站: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工作。

林业站:负责森林火灾、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民政:负责灾情统计上报,灾民安置,物资的准备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3.村委会应急责任

村委会负责做好本村突发灾害事件应急工作,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组织本村应急救援工作组进行救援、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应急联动机制

在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灾害应急处置的各村、各站所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行政监测。镇村两级及有关人员要对各种灾害信息进行认真监测、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告,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群众上报。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电话、微信等)向各村委会、镇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突发灾害信息。

3.信息处置。有关人员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专项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并进行分析评估。

4.逐级上报。有关人员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级,并在1小时内分别逐级向上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一)分级响应

1.级别确定

突发灾害的实际级别,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分级启动预案镇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当详细调查灾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决定是否启动预案,确定需要启动预案的,立即启动。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镇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①对本镇的应急工作负责。②对本镇的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③必要时,直接指挥抢险救援现场。④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工作。⑤负责本镇突发灾害信息的统一发布。

村级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①对本村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②对本村应急保障资源进行调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③指挥应急救援现场。④完成县、镇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4.情况通报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应当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并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具体规定的,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

(二)指挥与协调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

(三)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上级汇报相关信息,同时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一)善后处置

1.突发灾害结束后,镇村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求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镇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社会公布。

3.镇民政等部门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安抚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的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4.卫生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恢复重建。

6.做好突发灾害现场的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7.做好突发灾害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信、供电、供水、排水设施等公用设施被损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修复。道路、桥梁、水库大坝等被损及河流被堵的`要限期修复。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保障

各有关应急部门、人员要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数据等基础性资料。

2.通信保障

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应急救援队伍务必保证通讯畅通,24小时开机。

(二)物资保障

各专项应急小组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并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应当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并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强化以防汛救援、森林防火等专业化队伍为主、群众性队伍为辅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各村设立以村组干部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负责本村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听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全镇设立以镇直干部、各村组干部为主的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由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四)抢险车辆保障

征集全镇钩机、铲车、大马力等抢险救援车辆,建立数据库,为及时抢险提供保障。

(五)医疗卫生保障

镇计生办要联系各村、各社区卫生单位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后救治。明确医疗救治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人员不够时可向县级卫生部门申请援助。

(六)治安保障

灾害发生后,派出所民警、镇政府、村委会、居委会要立即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七)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自然灾害需安置灾民的,采取非受灾户对口接收、投亲靠友等办法,逐户发动搬迁。紧急避难安置工作实行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安置为主、镇政府支持为辅的原则。

(一)公众宣传教育

把宣传突发灾害预防、应对的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常见、多见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的知识技能,以及与群众个人生活、行为习惯有密切联系的突发灾害的宣传作为重点,加强公益宣传。广泛宣传报警电话和应急求助电话,做到家喻户晓。加强防灾自救、互救的宣传和辅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业务指导。

(二)培训

1.认真学习应急总体预案和与分管工作有关的专项应急预案。通过学习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指挥能力。

2.把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等内容纳入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平时也要请专业人员开相应知识的讲座。救援人员要多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救援队伍战斗力。

(三)演习

加强演习,提高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抢险救援能力和各应急职能部门的整体协作、配合能力。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做到有针对性,重点演习现场救援、人员疏散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安全警戒区设立等抢险救援要求,检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动员能力。通过综合演习,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修订篇二

为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我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防灾减灾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亲自抓。镇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和工作组,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总指挥:付斌

副总指挥:张钊

成员:

工作职责:指挥全镇防灾、减灾、避灾工作。

下设办公室:

主任:王海军

成员:陈步云李震丁力徐晓瑞谭燕青

工作职责:1.定期在村民中开展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宣传,增强村民的防灾意识和减灾能力。

2.贯彻执行上级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及时统计辖区内受灾地区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情况、山体滑坡隐患处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4.根据灾害预警和灾情,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汇总、通报灾情;申请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分配建议负责预防和配合事发地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调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畅通、各司其职。

(二)各工作组人员及职责

1.各村防灾减灾工作组:

组长:联系点领导

成员:包村点长,各村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各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宣传;负责各村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群众进行生产、生活自救保护;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灾情。

2.抢险应急工作组:

组长:王海军、李培华

成员:镇应急分队、武装部全体成员及民兵分队

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群众及物资,把损失降到最低。

3.救灾安置、生活保障组:

组长:王海军、陈步云

成员:党政办、安监办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宿及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4.治安保障组:

组长:贾献梅、张召伦

成员:综治办全体工作人员、派出所全体干警

工作职责:负责抗灾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畅通无阻。

5.卫生救护组:

组长:高建

成员: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供应所需药物器械,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一)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受淹村、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数量、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数量、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己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二)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对于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事发后1小时内向指挥部报告初步情况。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5点前向指挥部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镇在灾情稳定后2个工作日内核实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镇协调民政、农业、水利、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专家评估。民政、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评估、核实。

(四)建立灾情台帐。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在灾情核定后,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1.进入防灾紧急状态后,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经发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到岗到位,凡发现不到岗到位者追究责任。

2.在抗灾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一旦启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责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到达的应向应急领导小组说明原因,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4.一经发生突发事件,应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防灾减灾指挥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做好事件发展的续报工作。因瞒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汇报。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修订篇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落实责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指挥处置、协同联动、社会动员等机制,有效降低自然灾害风险,增强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科学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查全面。充分认清全县自然灾害风险现状,分部门、分行业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掌握风险隐患实际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抓重点。结合当前时节,分析研判现阶段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对当前高风险区域、行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紧盯不放,严防死守,坚决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降风险。以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为抓手,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予以防范化解,使自然灾害风险不断降低。

――快处置。提前做好各类防范应对准备,一旦发生灾害,快速响应、有序处置、科学应对,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行动自即日起至年底,持续开展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着力化解安全隐患,有效降低灾害风险,不断提升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具体任务包括:

(一)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内容

1.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情况。预案准备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情况;预案演练情况。队伍准备情况,专业应急队伍和社会应急队伍力量建设情况;按规定配备救援装备和装备状态情况;救援队伍力量配置情况。物资准备情况,防汛抗旱等应急抢险物资和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应急值守情况,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预警监测、灾情信息报送等情况。

2.当前自然灾害高风险化解情况。

(1)地质灾害。截至当前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复查情况;潜在的隐患排查情况;农村村民切坡建房排查情况;其他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排查情况,包括公路、铁路、水利、等重要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

(2)水旱灾害。抗旱供水情况,重点检查各地旱情,特别是因旱人畜饮水困难、水利工程蓄水保水情况,各乡镇抗旱动员部署和应急抗旱措施落实情况;中小河道行洪情况,重点检查流域面积200km以上中小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情况;水毁工程设施修复情况,重点检查今年汛期遭受洪涝灾害的地方,影响供水和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设施修复情况。

(3)雨雪冰冻灾害。桥梁、涵洞、隧道、挡墙等构建物以及边坡、陡坡、急弯等重点路段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情况。高速公路年均发生3次以上团雾的高速公路路段防撞设施、标志安装建设情况;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时远端流量控制、主线梯次分流等措施落实情况。

(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整治内容

1.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全时段关注天气形势,强化部门会商,畅通预警发布渠道,推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效率和覆盖率。

2.推进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落实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专项方案要求,持续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程、重点时段,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坚持立行立改,采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村民自治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落实应急措施,认定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期限,下达整改通知书,突出跟踪问效,确保得到有效整治。

3.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组织开展演练;加强救灾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应急准备,预置重点区域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值守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等规定,进一步健全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向上级报送自然灾害信息;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迅速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

4.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健全和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制度,压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对失职渎职行为依规依据依法追究责任,对违反政府发布禁令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各部门、行政村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深入开展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充分激发和不断注入工作原动力。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提升政治站位,把防灾减灾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和定位,真正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

(二)加强工作协同。镇政府安监办要牵好头,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做好与各相关部门间防灾减灾工作情况沟通,做好信息汇总和共享,积极调动优势力量,合理整合资源,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落实力和执行力。

(三)强化督导评估。镇安监办要定期开展督导,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巡查督导,实时掌握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随时研究解决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评估机制,科学管理,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将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积极动员参与。镇安监办和各行政村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社会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建立畅通社会参与渠道,完善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的政策措施。通过宣传、培训、演练等活动,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鼓励群众提高技能、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各类防灾减灾工作,使每个人都成为防灾减灾的主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防灾减灾救灾格局。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修订篇四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抗震救灾办公室:

主任:村支部书记

成员:村主任、村委委员

职责:

⑴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

⑵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⑶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⑷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⑸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抗震救灾治安保卫组:

组长:村治保主任

成员:各生产队队长

职责:

⑴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⑵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⑶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3、抗震救灾医疗救护防疫组:

组长:村卫生室主任

成员:卫生院防疫员

职责:

⑴在地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⑵地震发生后,利用各种医疗设施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⑶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⑷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4、抗震救灾物资供应组:

组长:村主任

成员:村委委员

职责:

(1)在地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群众,按照村上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5、抗震救灾抢险救灾组:

组长:村民兵连长

成员:民兵排长

职责: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群众,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⑶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6、抗震救灾人口疏散组:

组长:村妇女主任

成员:村妇女小组长

职责: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⑵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⑶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7、恢复建设组:

组长:村委副主任

成员:村委委员

职责:

⑴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⑵提出重建计划,并报村委会。

⑶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

向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委在半小时内向镇汇报灾情。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村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

迅速向镇政府及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㈠村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㈡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㈢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㈣保证供电、通信的畅通。

㈤加强全村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㈠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可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㈡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本预案由村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修订篇五

为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局有关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的要求,切实增强我校广大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学校的灾难事故,保护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特此制定本预案。

1、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工作小组职责: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急工作小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1)发生灾难事故后,学校应急工作小组立即起动本预案。

(2)闵校长担任学校灾难事故应急处置的`总指挥,全盘指挥学校灾难事故的防止与处理工作,对各块工作检查督导。

(3)刘校长学校灾难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和协调。

(4)李校长、杨校长负责班主任在学校应急工作小组的指挥下带领学生分别开展疏散、救护、通信联络工作。

(5)章校长具体督导灾难事故的物资保障工作。

(6)刘翼、陈南涛、曹林、黄先文、吴猛具体负责学校突发灾难事故的调度工作及督导工作和受伤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凡在我校发生的:

(1)重大洪水灾害,冰雹、雪及雷电等气象灾害:

(2)地震等地质灾害。

(3)林木、学校建筑、商店及教学楼发生火灾和疫情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应急预案。

1、根据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学校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制。

2、学校每学期举行防灾演练,切实加强师生员工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知识和技能。

3、学校的应急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信息报告

(1)学校发生灾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或“120”,向有关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学校发生灾难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3)灾难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灾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4)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2、事故处置程序

(1)应急处置程序

a、发生灾难时,立即拨打“110”和“120”报警和求援电话,关闭电源,迅速报告学校领导。

b、学校领导接警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同时指挥本校急工作小组开展疏散和救援工作,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c现场的教师,必须讯速打开通道,按照防灾减灾的应急逃生路线,迅速有序地疏散学生,设置临时安置场所,备齐物资保障。同时,要稳定学生情绪避免慌乱。

d、疏散引导人员立即到达重要部位和指定位置,做好学生疏散引导工作,安慰和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

e、若有师生受伤,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及时做好受伤师生的安抚及心理疏导工作。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修订篇六

为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我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7月5日至10日我县有连续降雨过程),制定本预案。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防灾减灾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亲自抓。镇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总指挥:孙明堂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季浩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成员:

工作职责:指挥全镇防灾、减灾、避灾工作。

下设办公室:

主任:杨保备

成员:韩风、孙圣峰、董超、李雪

如人员变动根据分工情况对照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工作职责:1.定期在村民中开展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宣传,增强村民的防灾意识和减灾能力。

2.贯彻执行上级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及时统计辖区内受灾地区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情况、山体滑坡隐患处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4.根据灾害预警和灾情,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汇总、通报灾情;申请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分配建议负责预防和配合事发地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调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畅通、各司其职。

(二)各工作组人员及职责

1.各村防灾减灾工作组:

组长:各村党组织书记

成员:全体村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各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宣传;负责各村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群众进行生产、生活自救保护;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灾情。

2.抢险应急工作组:

组长:胡承青

成员:武装部全体成员及民兵分队、派出所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群众及物资,把损失降到最低。

3.救灾安置、生活保障组:

组长:王少

成员:党政办、民政办、安监办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宿及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4.治安保障组:

组长:姜万胜

成员:综治办全体工作人员、派出所全体干警

工作职责:负责抗灾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畅通无阻。

5.卫生救护组:

组长:张辉

成员: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供应所需药物器械,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一)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受淹村、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数量、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数量、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己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二)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对于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事发后1小时内向镇指挥部报告初步情况,镇向上级部门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5点前向指挥部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镇在灾情稳定后2个工作日内核实核准灾情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镇协调安监、民政、农业、水利、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评估。民政、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评估、核实。

(四)建立灾情台帐。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在灾情核定后,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1.进入防灾紧急状态后,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经发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到岗到位,凡发现不到岗到位者追究责任。

2.在抗灾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一旦启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责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到达的应向应急领导小组说明原因,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4.一经发生突发事件,应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防灾减灾指挥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做好事件发展的续报工作。因瞒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汇报。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修订篇七

为增强社区防震减灾紧急救援能力,做好救灾工作,整合救灾资源,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地震自然灾害紧急救助的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防震减灾)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辖区居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辖区居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水中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辖区居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居民委员、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小区物管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力量和作用。

自然灾害(防震减灾)救助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救济和扶持”的方针。社区特制定本应急预案,加强社区及辖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发挥党员应急队伍力量的突击作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一旦出现应急情况,必须立刻集结到水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以应对灾害进行相关救助帮扶。

凡在我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地震、地质灾害、水旱、大风、冰雹、大雪、沙尘暴、森林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应急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社区成立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救灾工作有关细则和具体实施,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社区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由社区书记负责,社区副书记进行相关通知、统计、上报情况。

(一)传达、贯彻上级领导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召开对灾情形势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三)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与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

(四)承办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五)负责水中社区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水中社区做好通信、信息管理,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情况。所有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保障24小时通信畅通。做好灾害应急演练及灾情避险宣传,加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若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发生后,水中社区将按照此预案迅速组织应急队伍到灾害一线。在上级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组长陈珏文(社区党总支书记)和李红强(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统一指挥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居民撤离到安全地带(熊猫绿岛公园和女娲广场),组织应急小分队及时进行救灾,并向东城街道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范围、程度、灾害后果(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居民群众的需求等。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水中社区居委会均须执行24小时的报告制度。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和虚报。

受自然灾害影响,水中社区应在全面核实灾情的基础上,协助办事处和民政部门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确保受灾群众每人每天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恢复重建工作,应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资金按照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修订篇八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灾害等。

第二条各类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ⅳ级。分级标准是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第三条灾害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属范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3)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或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

(4)建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灾害预警措施

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警制度。

(1)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学校依托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预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及其级别;或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

(2)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可以预警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学校应当以适宜的方式发布或调整预警信息,并进行应急准备,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向可能波及的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通报。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通讯、手机短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学校和社会治安秩序;

⑥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或涉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学校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第五条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告

(1)获悉可能发生和已发生涉及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的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师生员工,应当立即向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必要时也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学校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学校要立即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立即上报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误报。必要时,同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教育厅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时将中央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或所属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二)先期处置

涉及学校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三)组织协调

(1)学校负责本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事发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相关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超出学校处置能力的,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特点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应及时依法报请相应的专业部门派出专门指挥人员、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措施

学校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报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协调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校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7)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相应服务;

(8)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9)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10)协助有关部门对本校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11)协助有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2)学校计财处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3)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内、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4)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5)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应急结束

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六)信息发布

(1)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布简要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时间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

(2)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间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的程度等情况,通过中央或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相关校园网等发布,具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六条事后恢复措施

(一)善后处置

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所属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和特点,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改进措施。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按隶属关系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对于涉及教育系统的特别重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三)恢复重建

(1)学校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向当地党委政府或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2)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受危害或波及地区教育系统或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或协助提供资金、物资支持、技术指导和人力支援。必要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可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或人员尽快恢复当地教育系统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3)需要国家援助的,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报国务院审批实施。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一)宣传培训

学校结合本地、本校特点、通过培训、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形式途径,开展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置的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水平。

(二)应急演练

学校结合当地可以预见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以及各自的特点和条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师生员工,对相应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演练中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时,应及时修订。

(三)队伍建设

有条件的学校应组建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急救援意外伤亡人员抚恤、治疗、康复、就业、安置等保障制度,为预备队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应急预备队要建立健全与当地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机制,适时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合成、协同应急的能力;要加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以及成年学生志愿者等做好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四)财力保障

学校应当把应急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教育系统相关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五)物资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六)公共设施

教育设施规划要适应学校预防、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需要,学校建筑物设防标准应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物。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下,指定或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该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难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等保障工作体系,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安全畅通。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时正确、及时使用。

第八条奖惩

(一)表彰奖励

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预防和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的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二)责任追究

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修订篇九

1、编制目的

为增强我办对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做到迅速准确、有序、有效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减轻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维护受灾地区的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2、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指挥机构由街道党工委、政府负责同志及人大主席团主席组成,指挥中心设在政府一楼。

总指挥:刘峰:党工委书记;

副指挥:孙延滨: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信息组、抢险组、巡逻组、转移组、保障组、监测组。

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救灾的各项工作。

信息组:负责灾害的预警预报、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抢险组:负责救灾抢险工作。

巡逻组:负责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灾害发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

转移组:负责需转移安置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

保障组:负责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和稳定等工作。

监测组:负责灾后环境、卫生等监测工作。

3、预警信息

河流水位分别涨至6米时发布撤离转移信号,区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地质灾害点预警发出后,区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当某工厂发生突发性事件,视情况发布撤离转移信号,指定区域内人员按方案转移。

灾害预警发出后,本街道需转移户人。特别是注意做好以下重点人员的.转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家庭、家中无劳动力的。

当预警信号发出后,涉险人员即按指定的路线转移。

1、需转移安置到乡镇(街道)避灾安置场所的,由有关村(社区)集中派车送达。

2、需转移安置到村(社区)避灾安置场所的,沿村内主要道路自行转移。

3、分散到村(居)民家中安置的,自行前往。

本街道有3个集中安置场所(敬老院、滨北中心小学、北城英才学校),集中避灾安置场所可安置300余户1000余人,156个村居、10个社区避灾安置场所可安置362户1086人。

原则上,避灾安置场所根据可容纳人员数量贮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教育灾民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后10小时内将保障物资(如:米、面、油、盐、水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送到避灾安置场所。

1、调查了解灾情。街道民政所长随时和村灾情信息员保持联系,及时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及时填报因灾农作物损失情况。

2、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在街道政务公开栏内,公布发放到各村(社区)的救灾款物数额。

3、如有需重建倒房,组织工作组,落实责任制,帮助开展重建工作。

1、工作手段。突发性灾害发生后,从灾害原发地向波及的涉险区域发布信息时.受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报警等。特别是山村,应落实专人

2、事前告知。需要转移安置人员,应事前告知,让这些人员知道到哪里避灾安置。乡镇(街道)落实责任制,1个乡镇干部分片包干1个村(社区)或几个村(社区)。村(社区)同时落实责任制,1个村(社区)干部负责。

3、预案演练。每年分村(社区)组织不少于1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改。

4、减灾宣传。街道、社区、村避灾安置场所制订规章制度,张挂上墙。采取多种形式,如放置减灾救灾图表、书籍等,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修订篇十

为做好我镇防灾减灾避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迅速建立起快速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设备,及时通报灾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三)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避灾能力。

(四)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凡在我镇辖区发生的.气象灾害(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是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望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常设值班工作电话为:xx。

指挥部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主要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分类管理防灾减灾、突发事件。协调各村排查、治理和监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落实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相关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村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总结评估应急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承担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接到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或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组织各村开展或分析灾害发展趋势、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时向县委、政府和永宁县防灾减灾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级别和处置措施等工作建议;根据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的决定,协调组织各村到指定地点集结或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落实事件处置工作中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和值守应急工作。

各村要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检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对有关极端天气、突发事件进行全天候检测。要经常调查和分析研究本村存在的影响稳定的重点问题,对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将信息反馈至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反馈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积极部署,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并及时向永宁县防灾减灾指挥部动态报送有关信息。

对在应对灾害、突发事件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时间情况的,一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修订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全校师生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职责: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副组长:

职责:协助组长实施本方案,对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要迅速了解判断,协助组长确定应急方案,并按预案进行疏散、救护、联络、保卫、宣传教育等工作。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疏散小组、通讯联络小组、预警小组、医疗救护小组、保卫组、宣传教育心理疏导小组、后勤保障组。

1.应急疏散小组:

组长:耿方晓

成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

(1)负责本年级、班级学生紧急疏散及撤离秩序、安全管理,负责教室门口秩序,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负责带领学生撤退;

(3)到达安全场地后清点学生人数。

(4)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学生人数。

(5)做好撤离后学生安全管理和情绪稳定工作。

2.预警小组:

组长:张克庆

成员:刘仕国、保安

职责:

(1)负责警报,一旦发现地震等灾情立即拉响警报预警,并立即向安全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灾情。

(2)迅速采取措施切断电源,关闭煤气等易燃易爆设施,做好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

3.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杨德伟

成员:付伟、陈洁琼

职责:负责在发生灾害过程中对伤员应急救护,及时与120取得联系救护车及时救护,并向组长报告伤员人数和情况。

4.通讯联络小组

组长:方芳

成员:何联、王梦姣

职责:负责每天向上汇报情况,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及时向全校教师发出领导小组的通知,按要求发布有关信息和警报,并将收集到的情况向组长汇报,确保政令畅通。

5.宣传教育心理疏导小组:

组长:杨雪

成员:各班主任

职责: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在灾害期间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消除学生心理上的'恐慌,稳定学生情绪等。

6.后勤保障组

组长:邢远林

成员:张作刚、徐燕

职责:

(1)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1.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命令、指示一经发出全校职工必须立即到岗到位,凡发现不到岗到位者追究责任。

2.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方案一旦启动,全校教职工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责任。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修订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好省、州、市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坚决避免群死群伤灾害事故的发生,结合三街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我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云南省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楚雄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本方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逐一对全镇地质灾害房屋用户,低洼地房屋用户,以土坯房为主的危旧房用户进行登记造册建档,完善防汛防灾档案,发放各类明白卡,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修订防灾预案,明确隐患点镇、村干部责任,做到防灾减灾工作“底摸清、有章循、责任明”,确保防灾减灾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镇属及市属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一)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

镇成立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任副指挥,分管副镇长任副总指挥,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治办、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派出所、供电所、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和组织防汛防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指挥部同时设立信息监测、转移、调度、保障4个工作组及一个应急抢险队伍。各村成立以村主任为责任人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同时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

(二)职责与分工

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防灾减灾救灾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镇防灾预案,指导推动各村制定和实施预案;督促指导境内河道、渠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清除;负责抗洪抢险技术指导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加强山洪地质灾害的防治等。执行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指挥部命令,加强值班,确保防灾避灾信息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镇人武部:具体负责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灾民生活救济工作,及时向市防汛办和民政局上报灾情统计资料。

国土资源所:负责监测预报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制订好方案。

镇水务服务中心:对沿河、临河村组及人口密集区、河流险工险段、水毁段等重点区域,指派专人24小时巡查,及时发现险情,有效组织抢险。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供电所:负责所辖电力工程的运行安全,保证抗洪救灾的电力供应。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对镇域内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加强与上级交通部门的衔接,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镇中(小)学:负责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各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灾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应急抢险队:由镇政府组织成立一支以基干民兵和镇政府机关干部等组成的30人的抢险队。每个村也建立一支20人的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各抢险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灾工作。

信息监测组:负责对区、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综合协调服务组:

1.协调组织全镇救灾物资、装备、人员,根据现场需求,开展紧急救援、抗震救灾物资、装备、人员的保障支援。

2.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做好信息汇总和有关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群众避灾组:

1.负责按照指挥长和市、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的命令,组织群众按预定路线转移,一人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

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场抢险救灾组:

1.负责抢险救灾力量资源配置,统筹安排资源,调配救援队伍及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

2.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的特别管制措施。

3.组织对抗震救灾物资的转运和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安置。

5.协助开展排危除险工作。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灾区社会维稳组:

1.组织维护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等行为。

2.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进行交通管制,优先保障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通行。

3.防控以宗教或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

4.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卫生救护防疫组:

1.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全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2.及时检测、监测灾区饮用水、食品、药品安全等。

3.开展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4.组织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救灾与灾情统计组:

1.负责转移人员的安置,逐户逐人落实,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水喝,有病能得到医治。

2.集中受理受灾群众诉求,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3.及时统计上报灾情信息,为受灾群众救助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设施损毁调查和恢复组:

1.组织指导抢修维护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防洪、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

2.组织调运抢险救援产品、生产物资和装备,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

3.开展灾区房屋建构筑物的安全鉴定;调运应急板房等物资和装备,搭建临时板房。

4.对受灾的基础设施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定科学恢复生产方案,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报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一)宣传和摸底建档。各村、镇属及市属各单位要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象进行一次深入地毯式摸排查,对全镇地质灾害房屋用户、沿河、低洼地房屋用户,以土坯房为主的危旧房用户进行认真排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摸清安全隐患,落实相关责任人。

(二)监测预警。

1.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查制度,各村党总支书记为防灾责任人,各村委会主任为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各责任人和监测人要时刻警惕,加强巡排查,一旦发现险情,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组织转移群众,同时报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

2.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挥长主持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灾救灾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受灾村及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根据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灾救灾工作,服从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灾救灾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抗灾救灾工作。

2.应急响应措施

当发生灾害后,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灾情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灾情变化趋势,通报灾情和抗灾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落实应急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

3.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抗灾救灾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市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

(一)值班制度。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科学安排好领导带班24小时抗灾救灾值守,负责雨量监测,水位统计、接听上级传真、电话指令等,同时做好记录。各村、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由书记或主任(负责人)带领一名干部进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相关值班记录。

(二)报告制度。为及时做好防灾工作,了解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在每天上午8:00之前如实向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上报情况,如遇重大灾情险情应立即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并及时处置。不得瞒报、漏报、错报、延报。

(三)巡查制度。实行动态巡查,对各类工作对象设立巡查负责人,在正常天气要安排两天一巡查,非正常天气要随时巡查。如遇非正常天气时,责任干部要对地质灾害房屋用户、沿河、低洼地房屋用户进行逐一上门通知。

(四)督查调度制度。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防灾责任人进行督查、抽查、调度,对单位和有功人员进行表扬,对敷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追责制度。对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上级防灾救灾指令,不坚持24小时值班的;不及时组织对防灾工作对象进行巡查的;不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的;对影响防灾救灾安全的问题不及时组织处理的;不坚守防灾救灾岗位,不服从调派,擅离职守的;不按规定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工作,不及时组织安全受威胁的人员转移,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汛情、险情、灾情的,将进行追责。

(一)高度重视。各村委会、各单位、镇村责任干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对待,亲力亲为,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严肃纪律,切忌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保障投入。各村、各单位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人力队伍、物资储备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能够及时抢险救灾。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修订篇十三

为及时高效有序开展村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镇各村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村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所

村级指挥所负责全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管理工作,成员由村两委成员、妇联、民兵、共青团人员组成,指挥部设在村办公楼。

指挥:村支部书记

副指挥:村委会主任

指挥所下设:指挥所办公室、灾情信息组、巡逻抢险组、转移安置组、生活保障组。

(二)工作职责

指挥所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所各项工作的联接。

灾情信息组:负责本村灾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工作。

巡逻抢险组:负责对本村内各处易灾点、灾害险情点的'监视,发出预警信号,检查人员转移情况。发生险情和人员伤亡时,负责抢险和救助工作。

转移安置组:负责本村内各处易灾点的人员、财产的转移安置工作。

生活保障组:负责保障转移人员基本生活,组织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一)通信、交通工具准备

村级指挥所成员在汛期间必须配备通信和交通工具,保证联络畅通。

(二)抢险工具准备

村级指挥所在汛期间配备基本各类抢险工具。

(三)救灾物资准备

1、利用本村安置户和富裕户储备的食物等各类物资。

2、上级调拨的救灾物资。

村级指挥所接到乡镇(街道)防汛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灾民转移安置转移坚持分期分批转移原则,坚持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则。

(一)灾民转移

根据灾害发展程度,由有关干部分批组织灾民转移:

第一批转移人员:地质灾害点、危房;

第二批转移人员:低洼易淹村庄。

(二)灾民安置

分散安置:由有关村干部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关安置户安置。

集中安置:由有关村干部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应的避灾中心(所)安置。

灾情发生后,村级指挥所迅速开展灾民救助工作。

(一)灾民临时生活保障

1、分散安置的灾民,临时生活保障由安置户负责。

2、集中安置的灾民,临时生活保障由有关村干部负责落实。

(二)救灾款物发放

1、救灾款物发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灾民救助花名册,发放灾民救助卡,确保救灾款物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灾情发生后,村级指挥所灾情信息组迅速深入受灾点收集各类灾情,及时开展查灾、核灾,并造册登记、分析汇总后,由村级民政助理员上报镇民政办公室。

灾害过后,村级指挥所在确保村民正常生活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各受灾户开展灾后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村级民政助理员掌握灾后重建工作动态情况,及时上报镇民政办公室。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修订篇十四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十一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确保在各种灾害情况(尤其是地震)发生时,我校各项应急工作能够高效、协调、有序地进行,全面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减少社会影响,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现结合我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省市区地震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济宁市第八中学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

(三)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区教体局和地震局的科学指导下,建立健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主动权。

(四)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的原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并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及时果断处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一)学校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济宁八中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开展抗震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震救灾意识和识别地震谣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

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组长:

成员:

职责:

1、承担草拟学校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的报告、总结及上情下达,下情(灾情)上报职责;

2、承担领导组在地震发生后提出的具体应急工作方案;

3、协调各专业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4、制定和定期修定学校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5、负责宣传,承担领导组的日常事务;

6、组织开展学校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模拟演练;

7、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负责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

8、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

应急疏散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刘晴

副组长:张延宁王玺

成员:各班班主任及安全管理员

职责:

1、地震发生时,具体负责师生就近避震,并组织有序、快速疏散;

2、制定学校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和各年级疏散路线图,包括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利用学校操场、绿地和空旷地带,以方便疏散为原则,当地震发生时,在教室的师生,谁上课谁负责组织学生就地避震并在震后有序疏散;

3、组织开展师生避震、疏散、简单救护等演练;

4、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工作,做好灾情调查、统计、上报(指挥部)工作;

5、疏散安置应急期的生活必需品等工作。

应急信号员:郑凤奇

替补信号员:黄明月

职责:管理、发布应急信号。

抢险救灾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徐兴敏

副组长:刘婕魏晶晶

成员:当班任课教师,除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要求的人员到规定地集合外,其他人员全部为抢险救灾组成员,包括:学校其他干部、医务人员、非当班教师、图书室管理员、阅览室管理员、学校保管员、后勤工作人员等。

职责:

1、负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

2、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

3、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4、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

5、负责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

安全保卫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徐兴敏

成员:王建军王景增

职责: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等扑救工作。

震前应急准备工作在本预案公布后,当地震预报发布时的紧急情况下完成。

1、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地点及通讯方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操场正中位置,总指挥电话:xxx或xxx(校长或安全校长电话)。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修定学校预案,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装备、工具等,并落实数量明确到人;政教处或班级利用宣传栏经常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

3、疏散组要制定人员疏散方案,疏散路线,疏散场地环境平面图并在校办公室备案。

4、抢险救灾组熟悉预案,明确职责,尤其对水、电设施及火险等经常进行检查;负责抢险工具、器材、设备的落实;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

5、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6、出现地震谣传,校办公室、德育处要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培训,提高师生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证学校安定。

政府地震预报发布后,或突发地震(一般3级以上)时,学校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1)、政府地震预报发布后,学校地震立即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应对可能面临的地震。

(2)、突发地震时,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①、“地震应急预案”一般应由指挥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启动。

②、如指挥长不在学校,无法启动预案的,指挥长可电话指定一名副指挥长(副组长)代为启动预案,或由副指挥长直接启动预案,副指挥长代理行使指挥长职责。

③、副指挥长启动预案,应同时向指挥长报告,如当时无法报告或无法与指挥长取得联系的,可事后向指挥长作专门汇报。

突发地震时,总指挥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应急信号员发布应急信号。

(1)应急避震信号员发出“地震警报”信号(停电时信号为:三响短促哨声,连续多次),进入应急避震状态。

①、任课教师:立即停止授课,转为避震疏散组成员,负责该班级的应急避震、紧急疏散工作。立即告知学生“地震来了,不要慌乱”,命令学生迅速就地避震。

②、学生:迅速躲避在各自的课桌下或课桌旁,尽量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蹲下,并用双手或书包保护头部。

③、上实验课、微机课的师生:迅速关闭电源、火源、气源等次生灾害源,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2)、紧急疏散信号管理员发出解除“地震警报”信号(停电时信号为:一声长哨,连续多次),进入紧急疏散状态。

①、避震疏散组其他成员:迅速到达指定的紧急疏散线路及场地,负责学生疏散过程中的安全。

②、教学楼每层设立一名疏散指挥员(避震疏散组组长指定当时不在课的教师担任),按“应急疏散秩序表”规定次序疏散。疏散次序:按照从低层向高层,以近楼梯到离远楼梯教室为序,安排各班级有序疏散。

③、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安全有序疏散,并提醒学生注意安全,不要相互拥挤。教室讲台、靠楼梯最近的任课教师应立即赶到楼梯口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④、其他在校教师应立即赶到学生疏散路线相关节点做好防护工作。

⑤、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按规定的次序、路线,迅速,有序地撤离至指定地点(操场、空旷地带)。 ⑥各班主任清点人数,检查学生受伤情况,稳定学生情绪,并向年级组长或学校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汇报统计结果。

(3)、自救互救根据师生受伤情况,自救互救组开展救助工作。

①、学校卫生室、后勤部门迅速在疏散地设立临时救护点,组织救治。

②、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开展救助,配合、协助校医对轻伤者给予必要的消毒、清洗、包扎等医疗处置。

③、如有伤势较重的伤员,学校无能力处置的,就近送医或在第一时间内联系“120”医疗急救中心,请求救治。

④、安全办公室以及后勤部门检查学校食堂、宿舍、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查看是否受损及损坏情况,检查是否发生火灾、水灾、毒气等次生灾害,并组织人员采取相应预防、处置措施。

⑤、发生火灾、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后,学校应在处置的同时,向“119”、“110”等部门提出救援请求。

(4)、教育安抚突发地震后,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情绪紧张、神情焦虑等心理问题,学校心理咨询室立即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及心理疏导工作,舒缓学生震后心理压力。

(5)、灾情报告突发地震后,应急疏散组应立即对地震中师生伤亡、校舍损坏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了解、收集学校地震应急中采取的基本措施,起草“学校地震应急情况报告”,经指挥长审阅、批准,震后半小时内将“学校地震应急情况报告”报教育、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生重大灾情的,随时报告;无新生重大灾情的,震后2小时、6小时内分别做好续报工作,以后每天报告1次。

(6)、震后教学保障

①、安全保卫组震后应立即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校舍受损,应对其进行封闭,并组织安全鉴定。

②、校舍受损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应搭建帐篷或活动板房,设立临时教学点。

(7)、应急结束政府或教育、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近期不再有破坏性地震发生,则宣告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①、由政教处综合考虑、统计学生人数、班级分布等情况。

②、办公室制定“学校应急通讯录”。内容包括: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及下设各组人员办公室、住宅电话及移动电话,教育、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上述部门相关负责人的移动电话等。各班班主任应当建立“学生家长通讯录”,并报年级组长及教务部门备案。

③、政教处在师生中建立“防震减灾志愿者”组织。并结合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等形式对志愿者进行地震科普、医疗救助等基本知识培训,提高志愿者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能力。

④、学校经常举行地震应急演练。学校每月应组织一次全校的地震应急演练,每学期应结合科普宣传等活动,开展一次单科目演练。政府地震预报发布后,学校应组织1―2次全校性、全科目的地震应急演练。

⑤、后勤部门对学校的通讯设施、车辆及其他应用于应急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学校医务室贮备部分急救用(药)品。

⑥、后勤部门根据学校建筑布局、空地情况,利用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应急避难场所”。

预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政教处制定,经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并报教育、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预案的学习培训、修订更新等日常管理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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