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县委三届五次全会会议精神,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根据《关于促进乡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若干保障措施》(x办文〔20xx〕xx号)、《xx县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实施方案(试行)》(xx县强县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等文件要求,结合xx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以村庄为基本单元,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和乡村合作公司平台载体作用,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切入点,广泛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健全以镇党委为核心,乡村合作公司、专业合作社等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和村“两委”各有其位、各司其职的基层社会组织体系,形成党组织领导的“一核多元”协商共谋机制。
2、坚持干群互动。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让群众满意的事做起,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真正变“要我建”为“我要建”,变“干部干,群众看”为“干部群众一起干”。
3、坚持均衡发展。完善乡村服务功能,着力建设完整的环境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体系,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到村湾,实现基层问题尽量在基层解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4、坚持融合共治。统筹用好政府、社会、群众多元力量,推动社会治理方式由政府单向管理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形成各类主体合作、多种手段统筹、多方资源融合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完成第一批唐王店村、联强村2个共同缔造试点村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到20xx年底,完成第二批共同缔造试点村建设,形成一批巩固基层基础的长效机制;到20xx年底,累计完成16个村共同缔造建设,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让群众成为自觉参与者,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固。
(一)决策共谋
发现群众需求、汇集群众智慧,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共寻发展问题,确定突破点,激发群众对村庄事务的关注。
1、群众提。成立户主和乡贤两个理事会,畅通政府与群众交流渠道。通过党员干部联户走访、板凳会、湾子夜话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关于共同缔造活动的意见建议,梳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xxx
责任人员:xxx
2、三方议。按照“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由村“两委”组织“土专家”及专业规划团队、户主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等,对村庄发展前景、人居环境、产业发展、文明创建等共同缔造全过程进行商议,汇总各方建议后,形成共同缔造实施预案。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xxx
责任人员:xxx
3、共同决。由村“两委”先后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对本村共同缔造实施方案进一步研究、审议、表决,报镇党委备案后在村内公示。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xxx
责任人员:xxx
(二)发展共建
广泛发动群众,将村级建设项目分为村民自发主动建、乡村合作公司带动建、各方力量助力建三类实施,鼓励群众通过出资、出力、出地、出点子等方式积极参与到共建活动中。
1、村民自发主动建。对群众房前屋后的厕所清洁、圈舍清理、垃圾清运、庭院靓化、道路硬化、池塘净化、环境美化“七小事”,发动村民自己动手,主动开展以清三边、治三乱、建三园为主要内容的“三三工程”,即清屋边、清路边、清水边,治乱搭、治乱牵、治乱建,建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实现屋前硬化、内外净化、适当绿化。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xxx
责任人员:xxx
2、乡村合作公司带动建。对于村内道路、广场、公厕建设等小微项目,由乡村合作公司牵头,按照合作公司和群众双方均有收益的原则,组织本村施工队伍实施,村民按劳计酬参与共建;对于村内重大工程项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乡村合作公司可部分参与建,最大限度实现“花小钱办实事”。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xxx
责任人员:xxx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篇二
按照***、省委、市委和区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统一部署,对照《雨城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望鱼镇围绕加强组织领导、摸清群众需求、采取方法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和取得成效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至党的******期间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下一阶段工作打算,形成办实事阶段性工作总结。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的最终体现。望鱼镇党委高度重视,收集各村群众所需。结合农村实际,将涉及的民生事项制定项目清单,清单任务总数15项。确定责任人,督促落实情况,动态关工作开展进度,目前项目已完成10项,有5项持续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民生项目。
望鱼镇党委为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群众办实事,制定4项民生项目,切实把群众的需求落到实处。为解决沙坪村8组群众到村委会办事难提升村民林业增收问题,镇村投资七万多万元,沙坪村8组到进行村委会的道路挖通,即解决了8组群众办事困难的问题也助推林木产业增收情,目前毛路已经修通,正准备硬化工程;望鱼村中峰寺产业路建设项目,于今年7月1日进场,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95%,目前正在进行安防措施和路面铺设收尾工作;三台村湾头道路提升建设项目,于今年9月30日进场施工,目前堡坎修筑与路面铺设正同步进行,预计11月底全面完工;四方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于今年7月1日进场,目前已完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群众办实事。为解决沙坪村贫困户贫困问题,提升贫困户的收益,村委拟投资两万余元,到外地购买五黑鸡小鸡分发给贫困户搞散户养殖,然后帮助贫困户卖七彩蛋,目前贫困户的鸡和蛋都帮助多个渠道销售大大提升了贫困户的增收效益。
(二)践行服务宗旨,呼应群众期盼。
望鱼镇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活动相结合,听取群众呼声,制定项目清单。通过组织政策宣讲、应急抢险、生态环保、居家便民等志愿服务活动,协调相关技术部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实践活动。目前,有5项项目是志愿服务者完成的。应急抢险志愿服务队于5月抢通因遭受泥石流灾害垮塌堵塞的望鱼村曹万处公路;于5月抢通因遭受暴雨冲击垮塌的顺河村公路4处塌方泥石流;于7-8月,为沙坪、顺河、望鱼村三个场镇疏通排污管道;于8-9月抢通三台村4处因暴雨垮塌堵塞的道路;7月,为解决沙坪幼儿园后面道路长期积水严重,影响学生通行的问题,村委会拟定一万元资金,组织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队对该路段两处地方安装了两根大涵洞,解决了学生上学放学困难的情况。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篇三
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合作,共同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的重大问题,主动提供服务,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市、区)政府: 制定实施细则,搞好前期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负责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制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发展和改革部门: 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负责安置住宅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住房和城乡^v^门: 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组织国土、规划、环境、卫生、住房保障等部门落实棚户区认定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组织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地块的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 协助业主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支持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建设资金和其他补贴资金。
^v^门: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手续。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协助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中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v^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全程监督、问责。
林业部门:负责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汇总上报、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工作。
西江农场:负责本垦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规划、汇总上报,以及项目的实施、督导、检查工作。
市建投办:负责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平台建设工作。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调查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v^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财综〔20xx〕46号《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全省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青政办〔20xx〕194号)文件精神,依据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结合我区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乐都城市建设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房地产重点工程,统筹组织安排,强化检查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三)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法规,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妥善补偿与安置。
三、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工作目标及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我区20xx年需完成58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今年全部开工建设。
改造范围:西门口旧城区改造100户、后花园旧城区改造xx0户、东关旧城区改造130户、农中路旧城区改造130户、乐都工业园区85户。如上述区域未按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棚户区改造户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三)建设实施单位。
西门口旧城区改造由乐都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后花园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东关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区凯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农中路旧城区改造由青海世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乐都工业园区85户由乐都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政策措施
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只限定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的面积部分。
(一)资金筹措政策。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二)土地政策。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
(三)优惠政策。依据青政办〔20xx〕48号文精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除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工程增容费和开口费;依据财税〔20xx〕42号文精神并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行就地、就近自愿选择,多元安置,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城市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拆迁政策上给予积极合理的倾斜和照顾。城市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乐都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面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区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审计、房产等有关部门和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棚户区改造统一进行规划,严格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设计既有地方特色又有现代气息。
(三)规范资金管理。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在房产局设立专户,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实行封闭运行。住户自筹资金在监管账户中监管使用。
(四)完善档案管理。改造工程建设档案和住户档案按规范要求建档。住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设档案从项目计划编制到竣工验收备案要全面完整,做到专人负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全部归档,数据准确无误。
(五)强化监督,提高效能。区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建设、货币补偿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督促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和蚌埠市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四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经验,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篇四
按照《雨城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八步镇党委坚持为民尽责,把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学党史、悟初心、担使命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担当意识,积极收集群众意见,踏踏实实为民办事,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现将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八步镇党委成立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职责,制订了结合镇村实际的活动方案明晰工作内容,召开了镇、村干部会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广泛动员镇、村干部结合干部“大家访”,到村入户收集民情民意,及时化解群众不良情绪,及时解决民生实际困难问题。
八步镇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把党史学习教育同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相结合、同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问题相结合,千方百计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一是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在前期开展的“大学习、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基础上,再次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基层存在的困难事和群众的烦心事,精准掌握实际情况,并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梳理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机关干部、村干部结合干部“大家访”,每月到联系村开展“基层问政”活动,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并帮助解决。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和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百姓听音”活动,征集对本镇、本村工作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收集困难问题23条,解决问题21条,剩余2条预计在今年内得到解决。
组织党员干部结合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群众办好实事好事。聚焦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育幼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纠纷矛盾,健全完善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重点推进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环境保护、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等。
大力开展“礼、实、走”主题活动。即做好礼遇工作,集中开展老战士、老党员、困难党员、烈属后代等走访慰问行动,积极开展助困帮扶工作,详细询问其家庭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心声,讲解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妥善处理诉求,解决实际困难,全力争取群众满意,传达党和政府的关怀与问候;为烈属家庭悬挂光荣牌,举行公祭烈士活动并组织烈属后代参加,营造军民团结、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即全面落实抚恤优待政策,严格落实烈士褒扬金、烈属一次性抚恤金、烈属定期抚恤金等政策以及《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等,优先为烈属开通“烈属绿色通道”,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让优抚对象生活上得到帮扶、精神上得到激励,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从而增进民生福祉。即党员走基层,持续深化“联系群众大走访大关爱”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常态化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更加准确地对接民心所需、所盼、所向。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将“学党史·感党恩”志愿宣讲活动和“送文化、送服务”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送到广大群众身边,同时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提升志愿服务工作的针对性,提升志愿服务的水平和影响力。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篇五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园区坚持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制度,建立问题台账,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办实事、开新局的强大力量,用工作实绩检验学习成效,现将今年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汇报如下。
现代农业园区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园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齐推进,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生产一线、深入工作服务对象,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解决群众问题。针对园区重大项目、重要企业,园区创新推行“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名干部,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定期实地走访调研,收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能解决的立马解决,不能解决的提交党工委会议分析研判,同时纳入纪工委监督台账,全程监督工作落实。截止目前,园区共组织干部职工走访5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7个,党员领导干部协调处理企业问题7个。
结合党员双报到工作要求,园区机关支部积极与社区进行对接,统筹资金3000元用于社区基层治理、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疫情防控等,同时按要求做好鸿业公寓疫情防控宣传。积极对接政宣消防知识宣传中心,在社区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安全意识,保障人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结合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到大英县卓筒井镇原石马村开展“助农增收”主题活动,帮助农户采摘甜桃,了解甜桃的市场行情和收益等。园区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做深做实,既增强了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又上了一堂生动的党史学习教育实践课。
学史力行办实事,学以致用开新局。园区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担当之力,发扬斗争精神,直面企业、群众的痛点难点问题,高质量服务引领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园区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用实际成绩检验工作实效。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v^、^v^决策部署,按照^v^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xx号)和住房和城乡^v^、xx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精神,全面推动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结合全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v^、^v^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路径,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近1万个,惠及约100万户居民。全省改造工作按照“三步走”:20xx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22个,惠及39。23万户居民;到20xx年,完成60%的改造任务,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美好幸福小区”。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不含住宅拆除新建)。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区改造对象范围,重点改造20xx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
(一)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二)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整治小区“脏、乱、差”,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设施,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智慧安防等配套设施。
(三)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各地应根据上述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据《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确定具体的改造内容清单、可操作的改造标准和支持政策。
(一)工作流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政府引导,遵循以下流程:开展摸底排查——居民意愿调查——设计方案审查——制定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公示(居民决策)——申报确定实施方案——制定改造标准及建立改造项目库——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实施步骤。
1、制定年度改造计划
(1)摸底调查。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本级住房和城乡^v^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实施,街道办事处、社区配合,梳理群众改造意愿及群众对改造项目的意见建议。通过摸底调查拟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梳理小区改造项目库。对片区内距离近,但分属不同产权或不同管理主体的老旧小区,鼓励打破小区分割,实施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
(2)编制年度改造计划。由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v^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本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不得盲目举债铺摊子,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上一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建立激励机制,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实施改造。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2、制定小区改造方案
列入改造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应由确定的项目主体单位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现状调研、改造内容、施工图文件、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物业管理模式、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改造方案应在小区进行公示。
3、开展项目审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公示通过后,应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联合审查批准,同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
4、实施改造施工
(1)质量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居民咨询及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全程介入,做好施工过程监督。住房和城乡^v^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杜绝施工扰民。
(2)技术服务指导。设计、施工、管线等单位和技术团队要全过程现场开展跟踪技术服务,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变更设计,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并就调整或者变更设计的技术合理性和经济性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涉及重大内容、投资改变的,履行报批手续后要在小区进行公示。
5、竣工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管线等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同时,要组织小区居民对改造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验收通过后,抓紧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资料)、归档和移交工作。
6、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县(区)可将有条件的若干个老旧小区捆绑打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引导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基金;对已完成改造的无上级产权单位、无物业管理、无人防物防的“三无”小区,可采取引入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等多种模式;改造好的小区可通过公共房屋出租、停车计时收费等形式,盘活小区资源,增加小区“造血功能”,为后期维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