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不少感悟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心得篇一
—其实呢,对死去的人来说,每个在世上活着的重要的人,都是他们灵魂最亮的灯笼。他,他们总会放心不下,永远都在寻找,一定能回来。
—这世上大部分抒情,都会被认作无病呻吟。能理解你得了什么病,基本就是知己。
—所有人的坚强,都是柔软生的茧。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最舒服的是可以一直不说话也可以随时说话。
—等待而已,也叫努力?是在等别人离开还是等自己放弃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这本书的前半部分平平淡淡,大概叙述主人公刘十三的身世,惨痛的情感经历还有坎坷求学及工作生涯。妈妈的离开,对于刘十三而言,是他一生内心的隐痛。而妈妈走之前对他留下的期望,是刘十三一直到高考前都在执着着的梦。所以,从小,十三就比同龄的孩子更懂事,更好学。目的就是要上妈妈说的清华北大,就想去妈妈说的大城市里看一看。其实一开始我以为它会像一般的小说,刘十三在发奋努力后考上清华北大的,可终究这不是一部励志小说,刘十三也没有这样的好运气,是啊有些事情不是努力就能成功的,可是尽管有些事情不是努力就会成功,但是不努力一定不会成功,努力过了尽力了不后悔就行。十三的人生就是在这么一直失败中度过的,让人觉得很没劲,他干什么都干不好,但这样的他不正像每一个平凡的我们吗?明明一直努力,一直向上,可生活就是生活,它不是小说,不可能每一次遇到不顺心的时候都会迎刃而解,不可能想要什么只要努力就足够了。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努力的人。
后半部分真的很令人感动,外婆王莺莺明明已经查出了癌症晚期,但她选择不告诉十三,她了解十三,他会承受不住的,自己是他唯一的亲人了。后来,明明已经病痛缠身的她开了一整夜的拖拉车,把醉醺醺的十三硬是背下楼,拖回了云边镇。这些,十三全都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醒来的时候就回到了家乡,自己的外婆还是那么的神气,总是怼他。
爱了十三差不多一辈子的女孩程霜,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她总是能在十三落魄时出现,不断尽力地用自己的光去照亮十三。可是这样好的女孩,在很小时候就查出了癌症,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最终的命运,却还是倔强地活出了自我,乐观的面对一切。当十三终于渐渐放下牡丹,喜欢上这个倔强的姑娘时,程霜也离开了这个世界,最后留下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这样的话。程霜正如她的名字一样,活着的时候傲气凌霜,唯独愿意对十三释放温暖,可霜就是霜,迟早会融化的,这是它不可抗的命运啊。
秦小贞原本和牛大田约好下班后赶去毛婷婷的婚礼现场,可谁能想到意外降临,被王勇用斧头砍到毁容,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先来,珍惜身边人和事,珍惜所相处的时间。生命是有光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像刘十三一样,在山的这一边,总想去那一边去看看,看看那一边到底是不是海,但真的到那一边,也会发现其实这一边也很好。人都是在成长,也一直在变化,所以,请珍惜眼前人。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心得篇二
初次看见《云边有个小卖部》,封面与封底照应的.几句话,勾起了我的兴趣。封面写的是“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周围是高耸入云的山峰与云朵缠绕,远处的太阳若隐若现,不知是夕阳还是朝霞的红光与云际混合,两个人儿一坐一立的在山峰望着远方,画面美好而令人向往。而封底写着“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在我的心中,它已然列入了治愈鸡汤类,而我缓慢地翻开了它。
读毕,我打破了之前对它的定义,它对于我而言,不是鸡汤,不能治愈,却是警醒。印象最深的,是程霜对刘十三的爱,本就体弱的她为了刘十三逃出医院,后来虽然回到了医院,最终却还是遗憾离世。她留下的《一缕光》及那动人的字条“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读到这段文字时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女孩子,她面带微笑,神情平静,笑容中带着淡然与豁达,似乎看到了生命的终点;她眼中闪烁着泪花,而眼底是耀眼的星空,浩瀚无垠,她镇静地说出了这段话,话语中饱含不舍与遗憾,却不卑微,美好又令人同情。
心中不断回响的,是女孩对刘十三说的那句"如果下次再相见,我们就结婚吧。”未曾见过程霜,心中的声音却是那般清澈温柔。我曾一度以为这将会是个美好的结局,可他们却,没有了下次,女孩去了另一个世界,不再回来,那段穷追不舍的单恋竟是这样落下了帷幕。现实总是残酷的,而这小说的结局却也真实得令人无奈,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程霜对刘十三的爱,在那句“你就是她生前一直提起的刘十三啊。”中体现得淋漓尽致。看到那句话时,我整个人定住了,心中流淌过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在为那个女孩惋惜,又似乎在可惜这终未成眷侣的人们。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文字的力量,我惊叹于作者笔下细腻的文字,佩服作者在这不经意见间却给人瞬间一击的文笔,也引起了心中阵阵感动。
也许,刘十三会后悔之前没能走向程霜;也许,程霜会后悔爱上刘十三这个不爱她的男孩;也许,球球会后悔没让刘十三出面保护;也许王莺莺会后悔绑回刘十三……但人生哪有那么多也许,珍惜眼前那缕光,走向周围每一个人,你终会庆幸,你留下了你心中的山和海。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心得篇三
其实很久没有完整地读完一本书,因为读书时光大多安排在上班路上的地铁上。地铁上虽不至人潮拥挤,但是手拿一本书,低头看觉得累手又累脖颈,所以在地铁上我更倾向于看电子书,微信读书app也因此被我青睐!
在家里,我的时间很琐碎,内心也有些疲乏,行为有些懒惰,如果不能在地铁上读书,那天的读书一般都是无果。有点浮躁,有点不安。
一日学生来学校看我,见学生手中有一本书《云边有个小卖部》,这题目也挺吸引我的。后来寻找书目时,再次看到这本书,我毫不犹豫选择阅读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张嘉佳,这大概是读的他的第一本书!吸引我读完,还赚走我的眼泪!
刘十三的成长经历都不足以吸引我,唯一他和外婆王莺莺的婆孙情谊令我动容,为之落泪!
外婆王莺莺在云边镇开了一个小卖部,而刘十三作为王莺莺的外孙,是小卖部的继承人。但是刘十三不屑于当这个继承人,努力升学,想在大城市打下一片天地,最后还是外婆骑三轮车拉回一事无成且醉醺醺的刘十三回到云边镇。
外婆的爱,始终不是妈妈的爱。活在世上,能有外婆爱,也不能算极糟,至少有人爱。
看到刘十三和他外婆,我也想到我和我奶奶。
在我六岁时,在天津工作的爸妈,送我回四川老家读学前班。在老家的我,学习从来不是我的强项。长大之后,小时候的学习绝不是我的回忆的强项。回忆总是围绕着我的奶奶,确切地说:我和奶奶。
那时,我们村很流行父母在外赚钱,老人和小孩留守村落,我们家就是这种的典型。我和奶奶在家两人在家,夏天她去赶集,会帮我买一支雪糕,到家雪糕都有些化了,但是吃到嘴里还是那么美。奶奶还会买些瓜子藏在枕头下,一会拿点出来吃,一会又拿一点出来吃,生怕我一下吃完了。
和奶奶在一起,最喜欢下雨天。下雨天,奶奶不会早起忙农活,能和奶奶在床上赖着。下雨天,奶奶就能在家多陪陪我。如果晚上睡觉时在下雨,我又会缠着奶奶给我讲故事。那些故事翻来覆去地听,也听不厌!因为奶奶是唯一一个给我讲故事的人!
奶奶也会像刘十三的外婆一样打我,拿着枝条到处追着我打,跑不过我,我总还是没怎么挨打。为了逃避错误,让奶奶心疼我,我还会哭得很夸张!小时候的我,又好像是个演员!
像我这一代人,和奶奶或者外婆生活在一起的人很多。
奶奶已经去世8年了,我仍然总是梦见她,梦里的她也生病了,总是让我在梦里也很难过,但是也很庆幸还能梦见她!不知道奶奶和爷爷是否相遇。无神论者的我说这样的话,着实荒谬!
云边有我的思念,偶尔,经常……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心得篇四
在《云边有个小卖部》中,张嘉佳带我们来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的小镇。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繁复杂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
刘十三,一个普通的.小镇青年,普通到与你擦肩而过都无法引起你的任何注意。这个生于小镇、长于小镇的青年,一心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拼命地做题,拼命地学习,却没有得到梦想中的回报。在大学期间,他遇到了一个想要照顾一生的女孩,可是在付出一切后,那朵牡丹依然因为金钱与权势离开了他。毕业后频繁失业,四处碰壁,他的人生一片灰暗。
再灰暗的人生也会有光的。王莺莺和程霜就是他灰暗生命里的光。
程霜是刘十三的依靠,在程霜的“拉扯”下,刘十三成长并成熟。刘十三也是程霜的依靠,因为他,她才努力抗癌,多活了那么多年。他们之间早已不是简单的男女之情,而是一种命运相连的息息相关。
外婆王莺莺是刘十三生命里的另一道光,她强势、霸气、犀利又柔软。王莺莺依靠经营小卖部把刘十三养大,她风趣幽默,生活的重担从来也压不垮她。若是命运想要击垮她,她定会抬起头啐老天一口。她用欢乐面对世道的不公,也用欢乐填平了刘十三虽父母之爱的缺失。
刘十三是何其幸运啊!即使处在“像条狗一样活着”的境遇中,也依然有光努力照亮着他。只要还有一缕光,刘十三就能生出更多对生活的热爱。也许多年后,他也会成为一缕光,照亮别人!
张嘉佳说,这部小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用一个故事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
当我们追求某样东西的时候,就必须放弃某样东西,这就是成长。成长的路上,注定会失去一些,但你会在失去时,得到弥足珍贵的感受。
感谢每一个出现的人,感谢每一个伤害你的人。愿你成为太阳,无需凭借他人的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心得篇五
在上一周,我偶然发现了一本名叫《云边的小卖部》的小说。当我看完开头和引子就瞬间被这本小说所吸引了。因此我想给大家推荐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名叫刘十三的少年与她唯一的奶奶王莺莺为核心所发生的一系列悲伤的故事。
他很淘气,淘气得让她奶奶追着他打。他很善良,身边的小野猫都喜欢他。他很坚强,瞒着亲人在城里死拼工作。他很聪明,寻找机会拿下一份又一份保险。
年少的刘十三在暑假补习班第一次见到了他这一生最爱的人——程霜可惜天不尽人意,在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程霜就已经消失不见了,而在刘十三心里却还藏着这个女孩的影子。时间过得飞快,刘十三已经大学毕业了。就在他承受着社会的毒打,迷失在茫茫人海中时,程霜又一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帮助他渡过了难关。而在最后一次见面她已经躺在了病床上永远离开了刘十三。
张嘉佳那细腻的文字把我一次又一次带入了故事,无论是刘十三的奶奶王莺莺的去世还是女朋友程霜的离开都让我们的主人公刘十三变得更加坚强。
而我们又何尝不希望变成这样呢?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把我们变得更加强壮让我们往前的脚步变得更加坚定。
再而,我发现这样看似平凡的刘十三的一生其实也并不是十分的无趣,他学会了怎么变对挫折,学会了如何正确的面对亲情和爱情。他在尊严与金钱中选择了前者。他这一生并没有白来。其实我发现我们没有必要一直去追求功名利禄的生活,金钱确实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好的生活,但是在尊严面前它还是不值一提。
这本书是在我的好朋友的“怂恿”下看完的,其实发现这本小说是真的还不错,所以也希望同学们可以看看。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心得篇六
和孩子一起看完《云边的小卖部》,我悟到了一个道理:有些人表达爱的方式就是对他好,又不想让他知道。
在一个彩虹做成的云边,小镇里,有一家经营多年的小卖部,小卖部的主人是一个70多岁,爱打麻将,爱抽烟卷,能单手扶拖拉机,能做一手好饭菜的老婆婆,名叫王莺莺。她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外孙,名叫刘十三。王莺莺也是一个饱经风霜的苦命女人,年轻时就没了丈夫,还被赶出了夫家,独自将唯一的女儿抚养长大,可到头来女儿离家出走,临死前还见不到女儿的最后一面,年少的刘十三从来不懂得王莺莺的苦。还在门板上刻,“王莺莺是小气鬼”,经常对王莺莺说:“我要去大城市生活,你必须尊重我的梦想。”而王莺莺只会佯装生气道:“你不想跟我在一起,就随便你。”但我想那时她的心里应该是很悲伤的吧。大学毕业后的刘十三在陌生的大城市里混的一塌糊涂,虽然他不说,但是外婆的王莺莺懂,于是她来了,她把心碎的他带回了家。
王莺莺从来都不是一个幸福的人。可她在用自己的方式坚强地捍卫着一切平常的事。总给别人一种大大咧咧聪明无比的感觉,可内心的她却十分细腻坚强善良。她不识字可她会把女儿寄来的两封信好好的藏在饼干盒里。她怕女儿是因为没钱才不回家,还想着给女儿寄钱。她没有文化,可能会把外孙的书籍的好好的保存,还会给年幼的外孙说,你看到云没有?那些是天空的翅膀啊。她会在打麻将正过瘾时突然撤离,只为了回家给外孙做好吃的莴苣炒肉,她还会在外孙失意潦倒时开一宿的拖拉机,拖着疲惫的身躯,只为把他从陌生的城市带回云镇。她对程霜对球球,对任何人都是好的。
王莺莺在农历的12月23日离开了世界。
刘十三爬到了整个山的最高处。为王莺莺点了一盏灯,我相信她一定会看到刘十三为他点的那盏灯,因为那是回家的路。
我也会想如果有一天我也像王莺莺一样离开我的女儿,她会是什么结局。生命里有些人不离开我们,我们就可以永远不长大,可年轮会向前走,长大也是必然的。可长大的代价实在是太沉重了,沉重的我们这一辈子都放不下,也舍不得放下。云边镇,其实是每个人的理想的家乡,无论什么时候回到家乡,都还是从前的模样。而我要做得就是陪伴她长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心得篇七
蝴蝶死在路上,云边藏着想念。
刘十三前半生的想念,真的全部藏在了云边。
云边是哪里?云边是故乡。
故乡是什么?那是祖祖辈辈埋葬的地方。
刘十三的外婆,名字叫王莺莺的外婆,完全不是那种莺莺燕燕的莺莺。小卖部里的外婆是吝啬的,云边的外婆是温柔有趣的,带着圣洁光芒的那种。刘十三在那里尝尽了世间所有的温柔。
“你真的不肯回来,但我也真的老了。”可能刘十三的那次醉酒,付出的代价便是他认识到了外婆的苍老。在那之前,外婆在刘十三的心里是手可摘星辰的伟岸英姿,麻将桌上大杀四方的将军,说不算话就不算话。
所以啊,在后来的某一天,刘十三偷偷把他从来不会改动的本子上的“王莺莺是小气鬼”改成了“外婆长命百岁”。
读的时候,我想到了我的外婆,那个极温柔又腼腆可亲的老太太,老妈完美的遗传了外婆所有的优点,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我家的外婆大概是被裹小脚摧残的最后一代人,我从小就很好奇一双那么大的脚是如何变成这样小巧的,但直到外婆去逝我都没敢看一眼。只是听外婆说过,那种煎熬和疼。
我家外婆去逝的时候,很庆幸见了她最后一面。很不幸是,我没敢仔细去看看那张当时已经无血色的脸。毫无知觉,气若游丝,面白如纸,所有不好的形容词全部体现在那张苍老的脸上。但我相信,她应该知道我是在她旁边的。就在我走出家门,还不到一个小时,她便真的走了。
我一直以为,当你带着遗憾,留一些期待的时候,上天会眷顾一些,让她能多留一点点时间。应该这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意愿。
刘十三的外婆去世之前,给他留了一支录音笔,里面记录了她想对刘十三说却不敢当面说的话。平日里有些凶巴巴的外婆,在里面却格外的认真。刘十三听着听着眼泪就掉下来了,“王莺莺骗人鬼”“王莺莺怎么不活一万年”。
对于王莺莺来说,她唯一愧疚的大概是没能留住刘十三的妈妈。虽然可能他的妈妈也完美的遗传了外婆的所有优点,刘十三对此也深信不疑。刘十三说,他妈妈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在他身边。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外婆说,她的故乡不在这里。
当刘十三冒着除夕的封山大雪,把指引亡魂的灯笼挂在山的最高点时,云边镇就成为了他真正的故乡。
除了王莺莺,对于刘十三来说,程霜就是另一个极为重要的人。
可能,从第一次见面的那声“打劫”开始,这个散发着萤火虫般光芒的女孩走进了刘十三的人生中,注定了他们以后所有的相遇。
程霜对刘十三说“因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因为对于程霜来说,活着就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最终,我们也期待的奇迹没有来。她的离开,对于刘十三何尝不是遗憾呢。
程霜说,“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相遇的。”
就像她留下的那幅画,就叫做《一缕光》,想来便是她所有的遗憾吧。里面有留给刘十三的话:“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就像小球球的作业里面写的,“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刘十三。他呀,又傻又穷,心软,腿短,嘴笨,就是长的有点帅。他总会来福利院看我,可嘴里老叨念山那边的海。我还有个喜欢的动物叫程霜。她去了一个叫新加坡的地方,却再也没有回来。我还有一个太婆,她有一个小卖部,坐落在云边那儿。里面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了往昔。”
就像书的后记中写的: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到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心得篇八
一个万籁俱寂的下午,我再一次翻开《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了起来。不知何时,泪水已大滴大滴地顺着脸颊滚落下来……打开窗子仿佛就能摸到云朵,这是云边镇。有炊烟熏红晚霞,有月光清洗小楼,有叶子翻起黄昏。小院里住着刘十三和外婆王莺莺,故事便从这里开始。
刘十三自幼与外婆王莺莺相依为命。王莺莺开着一家小卖部——莺莺小卖部,这是他们的经济来源。而刘十三的妈妈在他两岁时便离家出走,一直都没回来过。少年时的刘十三努力学习,为了去大城市。刘十三四年级时,一个名为程霜的小姑娘闯进了他的生活。小姑娘长得像赵雅芝,一来就让牛大田(刘十三同学)激动地哭了出来,让刘十三觉得恍如梦境一般。然而程霜的性格与长相截然不同,她竟然在石桥下打劫,这让大家对她的好印象烟消云散。可是,程霜其实得了癌症,不久后,她因发烧便被接走了。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相遇。高考后,刘十三离开了云边镇,到另一个城市上学。不幸似乎总能找上刘十三:在导师的帮助下千辛万苦才得以大学毕业,失恋,一年都没能转正,卖保险时被上司(前女友的男友)百般刁难。但刘十三也算幸运,在小卖部买东西时拿错了包,而那包竟然是程霜的,就这样,他们又一次相遇。之后的一个夜晚,王莺莺开着拖拉机,来来回回二百多公里,将近一天一夜,把刘十三拉回了家。在云边镇,他与程霜再相遇。同时,面对工作群里的冷嘲热讽,他一时心急立下一年卖1001份保险的赌约。在面馆,他稀里糊涂地有了一个“女儿”——球球。后来,在王莺莺、程霜、球球三人的帮助下,刘十三完成了这个赌约。
故事的结局,与我想象的不一样——王莺莺因为癌症去世,程霜也在与疾病的斗争中离开。这似乎是个悲剧,但程霜留下的那张纸条却又唤醒了希望:“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儿,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不懂得作者为什么说“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现在我懂了。书里,程霜虽然身患癌症,但她遇见了刘十三,所以她想拼命地活下去。对她来说,刘十三是她生命中的一缕光。同样,在刘十三跌跌撞撞的成长历程中,也有一缕缕的光——王莺莺、程霜、球球……悲喜交加才是生活本色。不是所有人都能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一路向着阳光高歌猛进,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痛苦,但在那些悲伤里总会藏着点点希望。没有人会一直住在阳光下,也没有人会一直躲在黑暗里。所以啊,当你觉得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想想希望就在前方,再咬咬牙,总能过去的。当你回头看的时候,你会猛然发现,原来我已经走了这么远了,熬过了这么多孤立无援的日子。
一滴泪滚落,落在书页上,晕开云边镇的景致轮廓,晕开刘十三的成长历程。我懂了,原来生命注定有裂缝,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啊。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心得篇九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大家想必有所耳闻,没看过书也听说过电影,邓超白百何杨洋和杜鹃主演,在重庆拍摄的。我贡献了一张电影票,电影拍得像mv,演员的表演比小说中作家笔下的人物更做作。
我看过张嘉佳的书,总体印象是这人夸张,矫情,煽情,但讲故事的能力很强悍。
我点开广告中这本新书,主要归功于书名——《云边有个小卖部》。这个书名的意象让我想到了我的老家,一个海拔很高的山村,天空很低,云雾缭绕,村头有个小卖部。常年在外的我,有过好几次把家乡诉诸笔端的念头,却无从写起,所以正好借此机会,看看张嘉佳是怎么书写他家乡的。
试读部分很快读完了,还是张嘉佳的风格——人物喜欢无厘头的互怼,互嘲,动作夸张,动不动掉眼泪啊摔倒啊等等,总之,笔下的人物都是刀子嘴豆腐心,从来不会正面地温柔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感,个个都很闹腾,八岁小孩和七十岁老太也不例外。
换成以前,我早就放弃这种书了,现实中人物不可能这么说话,行为也不会如此夸张。所幸人都是在成长的,我也不例外。随着成长,我对小说的看法也在改变,之前我反感这类书,是因为我觉得小说就是要写实,像十九世纪的现实主义作家那样写,要想托尔斯泰那样诚实,像福楼拜那样客观。但后来我开始意识到,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小说不能光靠写实了。你花了几页篇幅描述的场景,可能电影里一两个镜头几秒钟就呈现出来了。
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不管写不写实,只要读者愿意相信就好。不然牛顿看到金庸的小说肯定会气得掀棺材盖。既然是虚构的,不仅要反映人的差异,还要扩大差异,以此反映现代人身上的分裂和异化,从而达到统一的目的。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张嘉佳的小说确实是扩大了人身上的差异,所以在某些人看来会觉得矫情和夸张。
另外,这部小说和他以往的有点区别:就是少了很多抒情的句子,以往那种郭敬明式的华丽的辞藻和毫无逻辑的转折不见了,剩下的只是描述,呈现和简短的叙述。出于对作者写作动机和灵感的好奇,我翻开了张嘉佳的微博。他写到,写作本书是为了纪念外婆,所以省去了华丽的词汇和句子,更多的是白描,也尽力减轻语言的分量,目的是尽可能少地干扰读者的阅读。喏,这就是我觉得这书值得一读的原因,张嘉佳在此书中体现了一个作家重要的品质——节制。
舍不得花钱,从来都是看盗版书的我,果断买了剩下的部分,并三口气读完。时不时被某些有趣的细节逗得忍不住发笑,像个两百斤的胖子。这体现的是文学的另一个意义——减轻人的痛苦。
文学是沉重现实生活的反作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