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人们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书篇一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国家机关各有关委办厅局和考务管理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182号)精神,现将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2015]182号)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按计划顺利进行。未列入全国年度考试工作计划的相关考试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其他考试,待国家和我省考试管理部门安排后,另行通知。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做到科学考试、公平考试和安全考试,确保20度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书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未列入该年度考试工作计划的其他专业的考试日期,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公平考试、安全考试。
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书篇三
专业名称
考试日期
1
职称外语
3月26日
2
公安(刑侦、技侦)
4月10日
3
咨询工程师(投资)
4月16、17日
4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5月7、8日
5
会计(初级)
5月14日—18日
6
卫生(初级、中级)
5月14、15、21、22日
7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5月21、22日
8
监理工程师
9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10
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11
管理咨询师
5月22日
12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5月28、29日、6月4、5日
13
棉花质量检验师
5月29日-6月2日
14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6月18、19日
15
一级注册计量师
16
土地登记代理人
17
价格鉴证师
9月3、4日
18
注册设备监理师
19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20
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验师、试验检验师
21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注册
土木
工程师
岩土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道路工程
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
注册化工工程师
9月3、4日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
二级
9月4日
22
会计(中级、高级)
9月10日-12日
23
通信(初级、中级)
9月24日
24
注册测绘师
9月24、25日
25
一级建造师(10个专业)
26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3个专业,实际操作)
10月11日—11月27日
27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5、16日
28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29
拍卖师(纸笔作答)
30
执业药师(2个专业)
31
造价工程师(2个专业)
32
审计(初级、中级、高级)
10月16日
33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34
出版(初级、中级)
35
助理矿业权评估师
10月22、23日
36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10月29、30日、11月5、6日
37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3个专业,纸笔作答)
10月23日
38
经济(初级、中级)
11月5日
39
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11月5、6日
40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11月12、13日
41
税务师
42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43
招标师
44
拍卖师(实际操作)
11月19、20日
45
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
11月26、27日
46
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各地自行确定
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书篇四
计划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按照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中增设珠宝评估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xx]19号)规定,珠宝专业的'考试每2年举行一次。由于考务安排的原因,原定于举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专业的考试调整到举行。
三、未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其他专业考试的日期另行通知。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抓紧筹备,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排顺利进行。
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书篇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规划和管理工作,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就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
二、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加强科学精准防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到“应考尽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权益。确有困难的,按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告考试变更有关事宜,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按照“谁公告,谁负责”的原则,向考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稳定。
三、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打着“保过”“命题专家授课”等幌子的不法培训活动,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