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人们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实现我们的目标,提高工作效率,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有序和有意义。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村规民约工作计划篇一
在共同缔造活动的浸润下,改头换面的不仅是村容村貌,还有争先创优的氛围。
阳坪村把熟悉情况、受人尊重的群众代表、老党员等组织起来,成立环境卫生检查队。采取“周巡查、月抽查、季评比”的方式,每周对公共区域卫生巡查一次、每月对农户庭院卫生抽查一次、每季度对全村农户卫生评比一次,并建立“光荣榜”和“负面清单”,“户户参评,人人争创”的氛围浓厚。
好环境就是大卖点。依托境内的青峰大裂谷景区,阳坪村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成立旅游合作社,吸引100余户农户入社。农户通过入股分红、流转土地、景区务工、经营农家乐和民宿等途径搭上“顺风车”,吃上“旅游饭”。自今年“五一”景区正式运营以来,青峰大裂谷景区共接待游客万人,实现旅游收入120万元,让农户真实尝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甜头。
如今的阳坪村,田园变乐园,乡村变景区,在这片干群齐心奋发作为的土地上,还将描绘更多精彩。
村规民约工作计划篇二
(一)明德爱家
为人之道,首重明德。崇仁好礼,守法维则。见善必行,闻过自责。律己应严,待人勿苛。修身务本,谨行勤课。良业执守,节俭勿奢。德业俱美,亲睦家和。常安思报,爱及乡国。劝善化行,共谱弦歌。
(二)孝义传承
百善孝先,五义居仁。事亲对友,孝义当遵。善事父母,友爱兄弟。夫妻互敬,子女相礼。淳朴是尚,忠厚传家。新风力倡,陋俗休夸。男女平等,婚姻美满。祭祀至诚,丧事从简。代代传承,永为世范。
(三)谦信互助
谦虚克己,诚信待人。同处一地,礼让三分。莫传是非,莫起纠纷。力戒偷盗,禁止邪淫。勿养禽畜,敦睦乡邻。维护秩序,爱护公物。轻利重义,本分致富。一家有难,八方同助。自愿互惠,共致富庶。
(四)和美共融
天地人和,水乡大美。五义共融,上善若水。和美龙津,善义成风。文明乡里,整洁村容。民主管理,和谐日新。富而思源,常怀感恩。与人为善,手有余馨。从我做起,爱我龙津。垂训今世,传之子孙。
村规民约工作计划篇三
新村村自被列为新丰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村之一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迅速成立了以镇长胡海峰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许海洋、镇纪委书记谭志雄为副组长的**镇新村村修订《村规民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镇领导小组),为全县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起到带头促进作用。而做为试点村的新村村,也在镇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冯桂珍、村委会主任冯钦滔为组长,村委会副主任冯树浓为副组长的新村村修订《村规民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称村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计生局的指导下,组织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修订村规民约这一工作进行了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村规民约〉计论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对修订工作的时间、修订程序、修订要求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为整个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4月中旬—5月底,成立村领导小组,精心准备,深入村民中摸底,了解村民的想法、诉求。
2、6月初—7月中旬,积极发动宣传,让村民知道此项工作的意思和作用,使更多的村民积极主动的参与新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中。
3、7月x日,综合前期所做的工作,召开党支部会议,会议提议对《新村村村规民约》进行修订。
4、7月中旬至8月初,村两委干部分片走村入户,拜访村委老干部、老党员、特别是村中德高望重的老者,到计生家庭,尤其是纯二女户家庭征求大家的意见。
5、8月x日,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商议修订《新村村村规民约》,提出《新村村村规民约》初稿,村庄事务管理、集体资源管理、实行计划生育、倡树文明新风、村规民约的执行与修订五方面内容共38条。
6、8月初至10月中旬,把《新村村村规民约〈初稿〉》发放给村民,通过入户、开座谈会、部份党员、老村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7、10月x日,召开新村村党员大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大会,观看教材,参考学习先进经验,并对前期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通报汇总后,广大党员、村民代表认真审议新修订的《新村村村规民约》草案,形成《新村村村规民约》(修订版),条款共35条。
8、10月下旬—11月初,把《新村村村规民约〈修订版〉》再次下发放给村民,再一次征求村民意见。
9、11月x日,召开新村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并邀请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谭志雄、副镇长、党委委员许海洋、党委委员冯艳超、镇驻村小组成员参加会议,35条村规民约逐条审议并获举手表决一致通过。
10、11月x日—11月x日,《新村村村规民约》张贴在村委会大门口公示7天。公示后,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是通过分片包干入户发放《村规民约》(初稿),跟村民宣读新《村规民约》的草稿,征求村民的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完善本村的村规民约。
二是召开部分党员、村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对《村规民约》(初稿)进行讨论,征求大家的意见。
三是拜访村中的老党员、老干部,听取他们对修订新村规民约的看法和建议。
四是与女干部、女村民代表、独女户、纯女户代表开座谈会,听听她们的诉求、了解她们对修订村规民约的看法,收集她们的建议和意见。
新村村“两委”通过各种方法,集全村之力,不断完善新《村规民约》的内容,从而制定出最符合于本村实际、最适合用于本村自治的村规民约。真正做到自己的村规,自己定,切实做好本村的村民自治工作,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工作新格局。
**镇新村村作为新丰县人口计生综合改革试点,以体现男女平等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的修订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新机制,新修订的《新村村村规民约》体现5方面的突破:突破了男婚女嫁的传统模式,倡导男到女方家落户,促进了婚姻和居住模式的变革;强调关爱、尊重女孩,纠正“男孩偏好”;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参与村庄事务管理;提倡夫妻平等对待双方老人,以及赡养老人的义务和继承家产的权利对等;提倡夫妻共担家务和社会责任,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民代表纷纷表示:村民自己制定的规章条款更直接、更有针对性和可持续性,这些村规民约是由广大村民自己制定的,都是有利于村民的相互约束。
村规民约工作计划篇四
为进一步改善全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实现我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结合《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要求
以建设卫生乡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体目标,以“洁净、优美、清新、有序”为标准,以健全环卫队伍、完善环卫设施、落实环卫经费、建立巩固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为重点,以强化检查评比和实行奖优罚劣为手段,全面提高我乡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健全机制
(一)建立保洁队伍
大村保洁人员不少于8人;小村保洁人员不少于5人。清扫保洁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路段的办法,落实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任务。
(二)完善环卫设施
每个村要规划建设1个标准化垃圾填埋场,每村至少配备1台专业垃圾清运车;每户要发放1个垃圾桶,垃圾不得暴露,不得随意倾倒抛洒。
(三)健全管理制度
1、清扫保洁制度
各村辖区内县、乡、村道两旁及阳沟的杂草、垃圾,实行“日扫日清、全天保洁”的卫生清扫保洁制度,保洁人员必须按时上岗搞好卫生;经营性门店、摊点等由经营者负责;临街单位、家庭实行村容乡貌和环境卫生承包责任制度,与临街单位、家庭签订责任书,明确管理内容和范围,并监督实施。临街单位和家庭应当按照责任书的规定,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2、垃圾清运制度
各村要实行垃圾日产日清,每天上午8∶30之前清运完毕,道路两侧不得出现垃圾积存、砖头石块、建筑物料和各类废弃物破旧广告牌等。对于建房的群众在路旁堆积的砖、沙子等材料,要限定时间,房建好立即清理,确保道路畅通。
3、督查评比制度
乡上将加强对各村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每周一检查、每月一评比通报,年终奖惩。
4、各村辖区内
县道、乡道两侧杜绝出现垃圾、建筑材料、木材加工厂、厕所和各类违章建筑,出现苗头的,立即治理到位;村道也参照此项要求管理。
5、道路两侧
不得建设垃圾填埋场。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村容乡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负责、专人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建立长效机制,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2、严格标准,加大奖励
今年二、三季度及年终奖补资金的拨付按《乡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依据季度和年终考核等次按比例予以拨付。对无固定墙体标语、无保洁员打扫卫生或对整治工作敷衍了事、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村组,不予划拨补助资金。同时,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乡党委、政府在拨付农村环境补助资金之外,拿出一定的奖励资金,按照“大干大奖、小干小奖、不干不奖不补”的原则,对整治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村进行重奖。
3、专款专用,强化监管
奖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各村要保证环境卫生管理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环卫基础设施维护和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置、环卫设备的运行保养以及环卫工人的工资发放等。各村不得截留、挪用或坐支。乡财政所在拨付奖补资金后,要对各村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截留、挪用或坐支的,停拨奖补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干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要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4、加强督查,追究责任
乡上每周对各村道路卫生和村组卫生进行巡查,并且不定期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并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凡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努力,致使本村环境卫生问题较多、连续整改不到位的,被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通报一次的村,该村书记、主任、包村干部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该村主要干部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村规民约工作计划篇五
第一条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
第六条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当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条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条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
第十九条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第二十条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本村举行婚礼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妇,不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优先享受各项相关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双倍返还所得款项。
第二十四条违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项待遇。
村风村貌
第二十五条树立婚育新风,推进婚俗改革,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倡导集体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或集体婚礼,村两委提供适当的支持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实行殡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礼力求节俭,推进葬俗的男女平等。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第二十八条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条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条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4)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岁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口粮款等,由村组干部直接发放给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条本村举办公益事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义务。
第三十二条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不准乱贴乱画,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地点。
执行修订
第三十三条村两委负责执行《村规民约》具体条款,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首先由村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可提议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修订《村规民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时上报**镇政府备案。
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村两委。
村规民约工作计划篇六
“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是省委、市委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创新再发力、开放再提质、工作再抓实的一次生动实践。大讨论的各项安排,要求明、举措实,是抢抓机遇、补足短板、对照一流、再创佳绩的有力抓手。市委从全市实际出发,围绕“六个破除、六个着力、六个坚持”,确定的"10+2"规定动作,是对大讨论的深化和提升。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着眼城市管理面临的新任务、“创卫”攻坚赋予的新担当,以大讨论牵引全年工作开局,从起步阶段就把改革创新的目标定实,把奋发有为的状态调好,按照“对标一流找差距、攻坚克难抓作风、创新方法提效能、严格执法强素质、优化服务树形象”的工作思路,担当干事、激情干事、开拓干事,从大讨论中要动力、要措施、要作风、要成效,推动了全局上下思想观念大提升、工作作风大转变、发展合力大凝聚,促进了城市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学先进,拓思路,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学习北京市“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改革举措,聚焦办好群众家门口的事,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的要求,按照“市级统筹、属地管理、队伍下沉、上下联动”的思路,试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到街道(乡镇),充分发挥属地作用,通过街乡吹哨和部门报到的有效衔接,实现了“事不完,人不走”。这一举措旨在破解“看到的管不了、管了的看不到”的窘境,有效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老旧小区无人理、街巷小区停车难等群众家门口的难事和开墙打洞、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城市治理中的难点,以及城市道路、地下管网、公用设施等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在基层落细、落小、落实。
二、赶一流,强管理,实现城市管理网格化、智慧化
对标深圳、重庆、徐州等城市的管理先进经验,启动智慧城管,加快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的升级改造,整合各类资源,形成数据共享。优化市、区、街道、社区4级责任网络,完善网格化城市管理责任制。强化市级层面的规划、督查、指导、考核作用,对城市“十乱”现象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实行全方位、智能化监督管理,促进城市管理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发现、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像绣花一样管理好城市。
三、强素质,增效能,促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要加强与住建、环保、公安、交警、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执法,加强与县区政府的紧密配合,有效推进“三勤合一”或“多勤合一”联动,全力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到位。要合理划分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域,依法依规督促责任主体履行好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依法治理,努力实现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根本好转,为我市“聚力六大突破、实现转型崛起”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村规民约工作计划篇七
第一条 为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适应本村建设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本村规民约具有集体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村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入驻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第三条违反本村规民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对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必须收集证据,查明事实,集体讨论,除予以口头批评教育以外,处理决定须以书面形式,应公平公正、合乎情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要全部存档。
第五条本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和带头执行本村规民约。
第六条全体村民要见义勇为,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带头作为,一旦发现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要大胆制止。对单独难以处置的情况,要及时报告村“两委”负责人,以防事态扩大。村民委员会对见义勇为,大胆制止违反本村规民约行为者予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章村民行为规范
第七条 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乡村振兴建设事业。自党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积极参加新知识和新技能培训,争做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劳致富返乡创业的新型农民。
第八条 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工作,自党执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和规定。
第九条 自党保护耕地资源,支持全村土地有计划流转征用。村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必须服从村里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人口地及承包地开挖、取土乱建乱种乱养等。
第十条 村民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未经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未批先建。违反审批规定或损害四邻利益,村委会或上级有关部门可给予强制拆除。新建房必须尊重本村自然风貌,符合新建房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新婚对象要严格遵守优生检服务项目,确保优生优育。育龄妇女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方面有关检查要求参加检查。
第十二条 积极响应国家要求服兵役。凡是符合服兵役条件的青年,应积极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严禁不参加登记、体检、故意做假体检不合格和拒绝应征入伍的行为。
第十三条 尊敬长辈,积极参与关爱老人事业禁虐待、打骂、遗弃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
第十四条 爱护未成年人,重视未成年人教育村组织鼓励家长培养子女上大学深造,对有子女被录取为全日制本科学校的家庭,有条件的村(居)要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 处理好邻里和家庭关系。邻里之间应当团结友善,以礼相待,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不损害对方利益,不偷盗、不损毁他人财物。家庭成员之间、村民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委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越级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村民不得个人或煽动群众到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和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第十七条 树立新风尚、新观念,要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俭办”,不铺张浪费。婚事办理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植树婚礼、体育运动等各种个性主题鲜明新型婚礼仪式。丧事办理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坚持从简,举行“追思会”丧礼新模式,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或白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简化丧事程序。坟墓必须建在本村统一规划建设的公墓内,禁止散埋乱葬。
第十八条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家族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不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不沾染“黄毒赌”,不参与传销活动。不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财骗物。不得捏造虚假事实欺骗群众,引发恐慌。不得诽谤他人,污辱他人人格。
第十九条 要积极参与整治村容村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绿化花草,爱护树木,维护河道及住房周边的生态环境卫生,房前屋后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做到无垃圾、无污水;禁止焚烧农作物秸杆;道路两侧不得堆放柴、土石等杂物;严禁向河道、沟渠乱丢垃圾、乱排污水;圈养家奋家禽,禁止散养生猪以及未经批准搞规模化畜禽养殖;严禁乱扔乱丢病(死)畜禽。不在道路绿化带内及花坛内乱种蔬菜等。
第二十条 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不私设障碍影响交通。
第二十一条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对于各类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各种可疑人员以及破坏环境、乱搭乱建、影响生态的行为,及时劝解阻止,或告知村民小组长、村“两委”干部。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
第二十二条 村民对村干部及其他各级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有意见时,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向其上级反映,不得污辱、诽谤、围攻和殴打执行公务的村干部及各级公职人员。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有关法律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机关迫究刑事责任外,村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和本村规民约的规定,酌情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四条对损坏村集体财物、设施的行为人,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对拒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则在村公开栏上公示其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或通过村广播向全村通报),并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报请镇街有关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凡有家庭成员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该家庭当年不能参加市、镇(街道)、村(居)等各级各类先进推荐评比,同时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惠民待遇。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村规民约由本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