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篇一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龙带、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消灭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为及时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严格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将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保养,统一换装。
2、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车工作无关的方面。
3、消防器材由公司负责安全的部门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车间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4、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换新,不得空置。
5、各部门在安全部门通知采取防火措施后应及时执行。
1、义务消防队组织
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生产部负责人担任;
义务消防队副队长由各生产车间负责人担任;
组成人员由各车间、部室按实际情况,领导批准确定。
附: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员是开展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职责如下:
(1)在公司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督促和协助车间制订防火安全制度;经常宣传和监督防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3)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
(4)检查、监督消防器材、工具的维护、管理不准乱拉,以备急用。
(5)组织队员进行防火知识的'学习,学习火灾预防和扑救技术,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
防火责任区的划分
1、仓储部、综合部、设备部负责公司的场地、道路为第一防火区。
2、生产车间、仓储部负责公司车间,冷库为第二防火区。
3、各部门负责所在办公楼层为第三防火区。
4、仓库所属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四防火区。
5、食堂、办公区、宿舍区全部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五防火区。
以上防火区由各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员,负责和监督该地区的防火安全和防火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篇二
1.认真贯彻消防工作条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2.变电站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每月定期检查一次消防器具的'放置情况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站长每年应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本站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做到人人会用。
4.全站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5.站内消防器具放置要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挪动,要做到随用随补。
6.变电站电缆夹层应无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夹层内不许乱拉、乱接照明或其它电源明线。电缆竖井、室外电缆沟进入电缆夹层和通往主控室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7.电缆沟至高压配电室、端子箱和机构箱的孔洞应封堵严密。在电缆沟与电缆夹层、高压配电室入口处和重要交叉口各侧加防火隔墙,并有明显标志。
8.室内及室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检修需要时,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9.主变压器和储油设备区、主控室、配电室、库房附近均应设有消防设施,放置地点要有标志。
10.电容器室、蓄电池室应有消防设施。
11.蓄电池室、电缆夹层门上应有“禁止烟火”标志。
12.站内消防设施应定期进行试验检查,并有消防部门认可的合格证。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篇三
保障物业公司所管理区域内的的公共安全和预防火灾的发生,为业主和使用人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适用于物业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一)、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二)、组织制定、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三)、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四)、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五)、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六)、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八)、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一)、安全宣传
1、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案例,找出辖区安全防范弱点和存在的问题。
2、结合辖区安全防范实际,编拟宣传材料。
3、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4、如有具体针对性的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5、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6、关于辖区安全防范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二)、安全检查
1、消防设施设备每月检查一次。
2、每次检查形成文字记录。
3、实行统一登记、逐级负责、专人管理制度。
4、消防器材由保安统一编号、定位、使用、保养,每月检查一次。
5、每天必须检查指挥中心是否能正常运行,各报警探头是否损坏,报警模块板能否和监控中心联通。
6、紧急疏散通道、消防指示灯是否正常运行。
7、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
8、消防标识是否清晰完好。
(三)、消火栓的检查
1、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是否有水,压力是否正常。
2、栓体情况: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消火栓是否漏水,消火栓帽是否遗失。
3、开关情况:消火栓是否能快速打开,正常输水。
4、标识牌:是否遗失、干净。
5、消火栓水压能否达到要求,远距离控制能否在要求的时间达到所要求的压力。
(四)、灭火器的检查
1、摆放位置是否摆放在阴凉、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受到烈日的暴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震动。
2、灭火器器材周围2米内不得堆放杂物。
3、灭火器的瓶体、保险销是否完好无损,器材是否擦拭干净,灭火器药液是否减少、被动用过。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域(如在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6、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
7、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应送专业部门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8、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启,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重新铅封)。
9、按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检查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
(五)、消防装备检查
1、水带、水枪、分水器等设备是否完好,水带接口是否漏水、水带是否发霉,设备是否正常。
2、消防拉梯:拉梯牢固程度如何,拉绳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使用。
3、防火服、消防斧、消防绳是否完好。
(六)、消火箱的检查
1、每月逐个检查一次。
2、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3、随机抽取灭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监控中心应由正确的报警显示。
4、检查箱内元件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5、开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应立即修补或替换。
6、检查水带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
7、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
8、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然后擦净在栓内放好。
9、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门老化的皮垫。
10、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补刷。
11、将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贴上封条。
(七)、施工现场的检查
1、有没有配置足量、适用的灭火器材。
2、有没有违章动工的行为。
3、有没有乱拉电线和电源接头用裸丝代替插头的行为。
4、施工用的电器机具和临时照明灯具,有没有按照要求采用橡皮电缆线路。
5、有没有违反规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有没有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生火、焚烧、抽烟等。
7、有没有未经许可,动用氧、电焊以及其它明火作业行为,有没有足够的防火措施等。
(八)、安全通道的检查
1、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堆放、车辆堵塞,是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3、标志是否完好、处于明显处、便于确认处;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被遮挡、损坏、紧急情况下能否照明等。
4、通道照明是否完好能正常照明。
(一)、每月末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二)、节日前或有重大活动的前一天,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三)、检查工作由消防负责人组织。
(四)、检查项目为所有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配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五)、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楼梯是否畅通,烟感探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六)、检查设备层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七)、检查各机房、电房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八)、检查防火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灯及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九)、检查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
(十)、检查防火设备能否正常使用。
(十一)、检查中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一)、施工人员违反了安全管理规定。
(二)、辖区内有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隐患。
(三)、公司内部各部门出现的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隐患。
(一)、按年度制订出训练计划,拟出训练科目和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
(二)、训练内容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中的要求进行。
(三)、参与训练人员以全体保安员为主,适当组织公司员工和部分业主参加。
(四)、做好培训记录内容包括:
1、培训时间及参训人员。
2、培训科目及组织者。
3、培训小结及存在的问题。
4、培训者签名。
5、至少保证常规培训每月一次。
(五)、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1、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2、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水带连接。
3、了解火警报警程序和处理程序。
4、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一)目的
增强保安人员的`消防意识,提高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和处理能力,能使全体工作人员更好地了解本公司所辖区域的防火制度和紧急状态下的消防逃生路径,提高抢险和自救能力。
(二)、消防演练的频度
消防演练至少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增加演习次数。
(三)、参加消防演练的成员
1、区域主管应为防火总负责人,区域队长为防火总指挥。
2、其它保安人员为义务消防队员。
(四)、演练的组织
1、公司所辖区域的消防演练计划由区域主管负责组织制定,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2、请消防专员现场指导,使所有参加人员能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确定演练方案、演练日期和时间后,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4、演练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公司备案存档。
(五)、消防演习过程
1、后勤保障
安排公司保洁人员负责消防后勤保障,主要负责演练结束后的场地清扫工作
2、人员疏散
在消防演习过程中组织安排人员有序进行疏散,防止拥挤及不安全隐患的发生。
使人员在按规定时间内辙离火场。
3、组织灭火、安全警戒
由保安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并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4、物资抢救
对一些重要物资及危险品应及时进行抢救,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对火场范围内进行断电,供水保障。
(六)、总结消防演习的效果
每次消防演习结束后,区域主管应总结演习效果和经验教训;同时收集各方面对演习的反馈意见;将以上两份总结书报区域经理审阅后存档。
(一)、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调动应急分队赶赴火场扑救火灾,同时了解何处、何物起火等基本情况。
(二)、按突发事件的处理章节的要求,并结合当时实际情况,组织扑救。
(三)、及时向区域消防负责人汇报或及时报警。
(四)、待公安消防部门到达后,指派专人带路并引领取水。
(五)、及时组织保安人员和公司员工积极参与火灾扑救,抢救贵重物品,引导业主及工人迅速安全转移。
(一)、立即组织最近岗位进行查看,扑救。
(二)、情况严重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报告区域主管。
(三)、联络各岗位人员,组织进行扑救。
(四)、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随时报告。
(一)、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二)、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三)、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消防通道疏散。
(四)、坚守火场,控制火势,等待专业消防队的到达。
(五)、火情解除后,会同消防主管机关,认真勘查现场,收集情况,查明事故原因。
(六)、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教训。
(七)、记录火警(火险、火灾)全过程,存档。
(一)、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报警时:
(二)、迅速查明报警位置,用对讲机通知巡逻保安即时到现场核实。
(三)、核实保安即时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四)、巡逻警卫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警卫呼叫后,要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要仔细观察报警地点的每个角落,将现场情况准确明白地回报消防监控中心。
(五)、经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的,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警卫复位;若报警地点在办公室、业主室内等场所,进入检查时,需向业主解释清楚,致歉后方能离开。
(六)、报警地点若在房间内且已上锁,监控中心的保安在报告时应将此情况明确通知区域主管,若无钥匙,且观察到有明火或烟,有必要时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
(七)、经现场检查确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处理完毕后将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篇四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龙带、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消灭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为及时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严格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将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保养,统一换装。
2、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车工作无关的方面。
3、消防器材由公司负责安全的部门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车间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4、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换新,不得空置。
5、各部门在安全部门通知采取防火措施后应及时执行。
1、义务消防队组织
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生产部负责人担任;
义务消防队副队长由各生产车间负责人担任;
组成人员由各车间、部室按实际情况,领导批准确定。
附: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员是开展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职责如下:
(1)在公司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督促和协助车间制订防火安全制度;经常宣传和监督防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3)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
(4)检查、监督消防器材、工具的维护、管理不准乱拉,以备急用。
(5)组织队员进行防火知识的学习,学习火灾预防和扑救技术,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
防火责任区的划分
1、仓储部、综合部、设备部负责公司的场地、道路为第一防火区。
2、生产车间、仓储部负责公司车间,冷库为第二防火区。
3、各部门负责所在办公楼层为第三防火区。
4、仓库所属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四防火区。
5、食堂、办公区、宿舍区全部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五防火区。
以上防火区由各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员,负责和监督该地区的防火安全和防火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篇五
1、项目正职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工作。主管副职具体负责消防、治安保卫责任制的.组织落实与实施。同时应设有一名有责任心的同志负责项目的日常消防、治安保卫工作。
2、对本项目职工及外协队伍要经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加强防范意识。
3、配足保安力量,成立消防、治安保卫领导小,建立健全群众性的群防群治组织,做到人员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
4、定期或不定期的听取和研究本单位消防、治安保卫情况及时解决消防、治安隐患
5、对本项目发生的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为其提供情况,协助查破案件。
6、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施工现场严格控制火源,严禁随便动用明火。
8、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必须按规定配足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并保证各类消防器材的完好。
9、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如需支搭临时建筑时,要经工程部和保卫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10、乙炔发牛器、氧气瓶一律不准放在在施工程内使用。
11、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电工、油漆工、防水工等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12、项目经理、工长、班长,在下达任务时,要逐级下达书面的防火安全交底,否则造成火灾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
13、在施工程内,严禁住人及堆放易燃物资,也不得使用电炉子以及电暖气,违者除限期整改并处以重罚。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篇六
1.目的
2.适用于正式接管的小区防火工作
3.职责
3.1 总经理为公司第一防火责任人,对公司的防火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2 管理处经理为防火管理直接责任人,对防火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3.3 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对防火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
3.4 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消防员负责对防火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程序要点
4.1 防火管理委员会
4.1.1 组织架构图
4.1.2 管理职责:
a)防火管理委员会:
——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设施设备条件; ——督促整改本部门存在的消防隐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 ——遇有火灾必须亲临火场组织指挥扑救。
b)防火总指挥(总经理):
——对外个公安消防局鉴定《小区防火安全责任书》;
——领导消防管理中心工作;
——审批各种消防安装工程经费开支。
c)主管经理:
——督促落实消防管理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
——审议消防管理中心各类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及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审核消防管理中心年度经费预算,消防器材购置计划,维修计划和消防经费开支; ——代表消防管理中心同分公司各部门签定《小区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书》; ——遇有火灾亲临现场组织指挥、调度相关人员参加扑救。 d)消防管理中心主管:
——指导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对住宅小区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
——监督火险隐患的整改,制止违章作业;
——编制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方法;
——及时完成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火灾事故统计汇总上报; ——同公安消-防-队沟通与连络。
e)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
——对消防中心值班监控的管理和住宅小区防火巡检;
——监督消防员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不安全行为;
——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及保管;
——按本规程4.4.1的要点进行防火巡查。
f)消防中心消防员:按《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要点进行监控管理。
4.2 防火基本原则
4.2.1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受公司总经理的委托,对公司的防火管理负主要负责,起监督、检查、督导作用。
4.2.2 坚持“专门机关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消防管理中心是公司消防管理的专门机构,在行使防火管理工作中具有最高权利力,积极发挥消防督导作用,走“群防群治”的心肝路线。
4.2.3 “时效制”原则。对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时检查和维修保养;对重点防火部位及火险隐患的地方应经常检查,及时整改;对出现的火警、火灾应在第一时间没赶赴现场处置。
4.2.4 服从“统一指挥”的原则。消防管理中心对防火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各部门应遵守和服从,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4.2.5 法制原则。防火管理应坚持“依法治火,依法管火”的法制原则,建立完善各种防火管理规章制度。
4.3 防火业务建设
4.3.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各类防火技术规范。
4.3.2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防患于未然。
4.3.3 建立以秩序维护部全体安全员员为主的义务消-防-队,组织培训义务消-防-队伍,健全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4.3.4 制定各种防火管理制度和各种防火安全管理计划,完善消防培训制度,提高消-防-队员业务技能素质。
4.3.5 制定一日防火检查制度,不定期对消防系统设备进行维修,检查和保养,确保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落到实处。
4.3.6 制定重点防火部位灭火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重点检查和防范。
4.4 日常检查
4.4.1 巡检内容:
a)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的检查:
——打开消防主机门检查线路,接口有无松动、脱落,信号灯显示是否正常;
——火灾探测器探头应无灰尘,无污染,接收效果好,指示灯闪亮;
——紧急按扭和启动键完好无损。
b)安全疏散出口的检查:
——楼梯间、消防走火通道、电梯前室、疏散出口均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自动启闭的门应有手动开启装置;
——当门开启后,门扇不应影响疏散走道和平台的宽度;
——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疏散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
c)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检查:
——检查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
——针对检查中出现的缺陷取下来进行修复,再装回原位。
d)室内消防栓检查:
——检查箱上手动报警合,弹片是否松动、损坏,测试时消防中心有无报警信号显示。清洁箱内器材时应小心,不得碰动报警器,以免弹片松动报警,引起住客不安; ——检查报警按扭,指示灯及报警控制线路功能是否正常、无故障。
e)灭火器配置检查:
——检查发现重量减轻10%时,应及时更换充气。
f)机房检查:
——对配电箱柜、配电室、高压开关柜室、中央空调房、水泵房、电梯机房等应重点检查;
——检查机房内有无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严禁烟火;
——检查机房内推式灭火器的放置位置、重量以及保养情况。发现损坏,重量减轻漏气应及时更换充气。
h)楼层检查:
i)电气线路检查:
——检查电气线路,防止漏电、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电火花,电弧等引起火灾;
——检查电气线路应防老化、破损、断落、碰线等,发现及时通知电工维修;
——开关、插座之底盒应为铁盒或阻燃塑料盒,来线应套蛇皮管或阻燃塑料管,接线头外应套黄腊管。
j)防排烟系统检查:对于高层或超高层建筑的防排烟系统,应定期清洗送风管道、排风管道、排烟口、防火阀和正压送风口,避免烟气堵塞或管道不通。
4.4.2 巡检要求:
c)每周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组织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f)每两个月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组织对高层、超高层建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4.4.3 隐患与处置:
c)对违章施工人员违反操作安全规程的,应立即令其停止施工。不办理证而擅自动火的,发现后除责成其补办动火证外,并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理。
4.4.4 复查:
b)对重点防火部位(会所、高层、机房、电房、配电箱柜)应经常复查,将复查结果进行整理归档,建立防火档案。
4.5.1 队务工作:
a)消防管理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分早、中、晚三班,班组长跟班轮值巡查; b) 交接时由班组长整队结合,并对值班情况进行讲评。
c) 具体的交接-班管理按《秩序维护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内容执行。
4.5.2 排班
a) 每周星期五按时倒班(特殊情况除外);
b) 排班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根据每个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及监控情况合理配置消防员值班。
4.5.3 消防文书:
c)各类记录表归档管理的保存期为3年。
4.5.4 队务会议: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每周星期二定时召开队务会,总结每周消防员的值班防火检查、日常工作等情况,并对值班过程中出现的违纪和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整改及纠正。
4.5.5 奖惩制度:消防管理中心每月应进行评比,对工作表现突出,业务知识和技能熟练的消防员进行申报嘉奖,对违纪现象及工作较差的给予纠正,限期整改。不能改正的给予辞退处理。
4.5.6 内务管理:内务管理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按《安全员员、消防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内容执行。
4.6 动火安全管理
4.6.1 在重点部位动火,必须由消防主管经理会同消防管理中心主管会审,无异议才能动火,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而引燃着火。
4.6.2 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标准:
a)“八不”:
——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未配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b)“四要”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发生火灾、燃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
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1、总则: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公司任何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参与灭火救灾工作的义务。
2、消防组织:
a、各管理处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确定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制定、修定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制定灭火方案;负责组织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并定期训练演习。
b、消防紧急集合: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消防紧急集合;消防演习之前1周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并报总经理审批;每年10月份各管理处组织1次消防实战演习,演习后有相应的图片记录,并将演习情况记录在《演习计划及情况登记表》上。
c、电梯前室、走道、配电房、监控室、计算机房、发电机房、图书室、厨房、车库等重要部位应当配置相应的轻便灭火器;各小区须有地面楼层消防设施平面图,并悬挂于物业本体的显著位置,图中应注明灭火器、消防栓、水流结合器等消防设施图标与实际情况相符;高层楼宇每层必须设置消防疏散示意图,各部门需有灭火作战示意图,有消防设施清单并悬挂于监控中心;各消防安全通道必须要有安全疏散标志。
d、每位员工应熟悉自己的岗位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熟悉
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具体使用方法,监控中心责任人负责监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积极协助消防机关的工作,每年3月和10月组织对顾客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在防火分区域内,办公和商场装修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有管理处经理审批,超过50平方米的应报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施工,装修时应采用防火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过消防机关批准,进行防火处理。顾客装修时严禁乱挂、乱接临时电线,对危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销毁必须按《危险品管理程序》执行。
签发时间:
电话:(0756)-5208003 传真:
公司网址: 公司邮箱: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节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节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
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三节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四节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第五节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节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七节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八节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九条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第十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十一条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
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十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 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创建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社区消防建设要按照“基础工作社区化、消防建设 社会化”的总要求,大力加强社区消防组织、消防设施、消防教育、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实现社区消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第三条
第四条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 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居民 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 各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列入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 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 1 财政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工作。公安派出所具体履行所辖社区的消防安全监督行政职能。
第七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 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驻社区单位负责人和居民代表共同组成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八条
第九条
责:
(一) 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 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 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 负责社区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 检查。
(四) 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 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 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维护、 管理的监督指导,督促社区内物业管理单位按要求设置消防宣传板报,配备、维护和保养楼栋内的消防器材。
(六) 组织、督促和指导建立社区义务消-防-队。
(七)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 每个生活小区都应当建立由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安全 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 保卫人员等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并开展定期演练。
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八) 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 案。
(九) 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 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
职责:
(一) 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 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 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发现 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 负责住宅楼院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维护和保养, 确保完整好用。
(四) 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
(五) 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安全档案。
(六) 制订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 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七) 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疏散周围群众,组织人员扑救 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 下列职责:
3 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
(一) 确定专(兼)职消防民-警,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的监督和指导。
(二) 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 指导。
(三) 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 专业培训。
(四) 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 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 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 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 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 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 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 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 单位、部位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有关 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三)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 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 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情况。
(六) 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第十三条 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消防设施、 4
消防器材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单位整改。
第十五条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查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 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二) 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三) 消防火灾险情,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 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纠正。
第四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十六条 社区单位、居民家庭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十七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或单位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 使用明火的;
(二) 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
(三)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 散通道畅通的;
(四)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 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六)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 对于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要对整改期限予以明确。
第十九条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检查人员应当督促社区单位或居民家庭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对于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社区单位要立即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对于社区单位涉及规划布局等原因而不能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五章 基础设施、档案建设
第二十一条 社区消防要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加强社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二条 新建住宅楼除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设置固定消防设施外,还应配备以下消防器材:
每户配置自救滑绳1副。
第二十三条 各个社区要依托社区警务室、保卫室和值班
室等设置消防服务室,安装报警电话,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等工具,随时接受居民群众的求助。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工作不得向居民额外收取各种费用。
第二十五条 街道办事处应设消防工作业务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 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 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 火灾隐患档案。
(四) 火灾统计档案。
(五) 防火检查档案。
(六) 消防宣传培训档案。
(七) 消防会议记录。
(八) 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的《消防安 全责任书》档案。
(九) 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六条 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 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 防火检查档案。
(三) 消防巡查档案。
(四) 消防器材配备档案。
(五) 居委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六) 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七) 消防会议记录。
(八) 其他有关档案。
第六章 消防宣传培训
第二十七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设置固定宣传设施:
(一) 在社区内主要道路两侧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
(二) 在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
(三) 在每个居民楼旁设置消防宣传栏;
(四) 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
(五) 有条件的社区可建立有线广播网络,负责平时的消防 宣传和火灾时的报警及疏散指示。
第二十八条 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二十九条 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十条 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 的消防素质。
第三十一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七章 奖惩
第三十二条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依法设立社区居委会的乡、镇,其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篇七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绿化管理制度
一、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晃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泊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篇八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指定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
1.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1.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1.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1.4监护动火作业;
1.6定人、定时、定措施,同时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纲要;
1.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2、实行用户防火责任制,各业主为当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3、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4、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5、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6、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切勿明火试漏。
7、大厦内商铺必须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小于30平方米配备一只,大于30平方米配备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8、大厦范围内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烟头及火柴要随时弄熄。
9、用户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并按规定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市消防管理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并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3只灭火器。
10、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11、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告知物业公司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气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大厦;用户及其他人员应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12、各用户应服从消防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篇九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二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新进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2.适用范围 天源燃气有限公司
3.职责:
消防工作要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总经理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生产部经理为副组长,财务部经理、各车间主任、行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为消防安全小组委员。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生产经营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工作程序
据各车间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2 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4.3 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入厂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观念,锻炼员工的消防技能。
4.4 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4.5 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
4.6 车间内严禁吸烟,点火,吸烟可到吸烟室或其余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
4.7 安全使用各种易燃物品,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
4.8 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9 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4.10 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着火地点。
4.11 各车间分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组不定期抽查车间消防安全设施。
4.12 把消防工作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每月对班组、机台、车间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厂、车间、班组、机台要形成一张严密的安全防火网络,哪个部门和环节出现问题将严厉追究。
4.13 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
7、 本制度由保卫科负责监督执行。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研究制定本单位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单位消防工作。
(三)为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审查并批准消防安全制度、规程。
(五)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研究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切合实际的'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
(七)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八)本公司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归技术安全工程部管理,由公司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对本公司的消防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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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灭火和疏散人员,避免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本店特制定此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本店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度工作,每年应对本店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本店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得少于二次。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对管理和使用设备的人员,修理店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
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后,方准独立操作。
等安全措施加以保护。
三、焊割操作不准易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四、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五、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