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方案(通用5篇)

时间:2024-09-28 作者:文锋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方案篇一

为有序推进野广告清理工作,按照《县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县城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区)、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野广告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承担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二、工作内容

全面清理城乡周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墙体广告、影响市容的灯箱条幅、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以及喷涂、张贴、刻画、悬挂、私设擎天柱等形式存在的各类野广告。积极推进对主要街路沿线临街建筑外立面存在的难以清除的喷涂广告进行粉刷遮盖。

三、工作分工

(一)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全面清理县城口前镇、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内违规设置的灯箱、条幅等临时广告,清除采用胶粘、刻画、喷涂等难以清除方式设置的临时广告。对相关主要街路临街建筑物外立面进行粉刷遮盖。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二)县交通局。

全面清理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三)县公安局。

加大对喷涂、刻画等涉嫌毁坏公私财物广告设置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各乡镇(区)。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墙体广告、影响市容的灯箱条幅、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以及喷涂、张贴、刻画、悬挂、私设擎天柱等形式存在的各类野广告。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相关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野广告清理整治工作机构,落实好清理工作任务。

(二)压实责任。

县城口前镇、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内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口前镇、开发区协同清理。各乡镇作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各自辖区野广告清理。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落实好清理工作任务,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2021年2月-3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要围绕自身工作任务,对辖区、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为有序推进清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集中攻坚(2021年4月-6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聚焦前期调查掌握的数据,根据工作台账逐条逐项销号处理,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巩固提升(2021年7月-8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不断完善,及时总结清理工作成熟经验措施,逐步完善长效治理机制,确保达成既定工作目标。

(四)检查验收(2021年9月)。

县“七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区)、各部门清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密切配合。

各乡镇(区)要主动作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清理工作方案,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野广告清理的工作合力,不留死角、不打折扣的完成好清理任务。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各乡镇(区)、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野广告清理工作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意义,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营造全面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指导,注重实效。

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和日常执法经验,加强对各乡镇(区)野广告清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方案篇二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一)把握方向,守住底线。

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本校的课外读物。

(二)梳理源头,分类管理。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把控进校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对于各类进校课外读物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批准推荐书目,根据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三)加强研究,创新机制。

仔细研读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创新机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筛选平台和数据库,积极响应市区关于“组建专业力量探索有关文献资料的采集、加工制作、日常借阅和风险防范等管理模式”的要求。

(一)加强校图书馆建设,发挥主阵地作用

1、加大校图书馆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级

学校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积极参加图书馆评估活动,争创示范图书馆,提升图书馆品质。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确保和提升馆藏图书品质,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2、切实加强阅读需求调研,满足阅读需求

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渠道,学校图书馆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依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学科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3、开展形式多样阅读活动,丰富课外阅读

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学校阅读角,班级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开展家校共育的阅读计划,对于在阅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教师和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课外读物管理,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按照“谁受赠谁负责”原则,确保捐赠图书质量,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学校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建立自带读物报备制度。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相关环节可增加学生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充分做好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审查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方案篇三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排査,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师发展中心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査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师发展中心要做好学校读书计划的落实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工作方案、阅读内容、考核办法,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读书活动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师发展中心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级部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的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共商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方案篇四

为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良好城建秩序,确保“拆违”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此次“拆违”工作,成立“拆违”工作现场指挥部,由副县长赵淑忠任指挥,县府办公室主任牛世亮任副指挥,平阴县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现场指挥、调度“拆违”工作。

自x年3月4日《平阴县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意见》发布后,属于下列几种情况的,实施强制的拆除。

1、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未经规划许可拆除原有平房进行违法建设的,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新开工建筑工程。

2、无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正在建设施工尚未竣工的平房或者楼房。

3、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原有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主体正在建设施工中的建筑工程。

4、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规划许可正在违法建设施工中、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建筑工程。

这次“拆违”工作分为宣传教育、公示告知、主动拆除、强制的拆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5个阶段进行。

1、宣传教育阶段(x年3月25日至x年4月5日)

核实违法当事人有关情况,通过设置宣传专栏、发布通告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拆除违法建筑、打击非法房地产开发的目的和意义,揭示违法占地和非法房地产开发的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大力宣传“拆违”工作的法律、规划依据及政策要求,使绝大部分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拆违”工作。

2、公示告知阶段(x年4月6日至4月15日)

县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联合行动,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提出拆除或者整改意见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书面通知违法当事人。

3、自行拆除阶段(x年4月16日至4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县国土局、执法局等有关单位依照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4、强制的拆除阶段(x年4月26日至5月5日)

县政府依法责成县建设局、国土局、房管局、执法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平阴镇、工业园区办事处及相关村居,抽调专人组成专业队伍,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强制的拆除。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x年5月6日以后)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职责、加强执法”原则,建立和完善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严防死控,坚决防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死灰复燃。由县政府与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制,将整治或者控制违法建设工作,作为县全方位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没发生一处违法建设,扣责任单位1分。

“拆违”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拆除、安全保卫、宣传报道、现场救护、后勤保障和善后工作等6个工作组。

1、现场拆除组。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局、房管局、执法局、卫生局、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参加,在“拆违”工作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下,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2、安全保卫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参加,负责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强制的拆除违法建筑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安全。

3、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开展“拆违”宣传工作,对强制的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实行全程跟踪报道,并组装宣传车在县城区开展轮回宣传,搞好舆论监督。

4、现场救护组。由县卫生局牵头,组织医护人员,负责强制的拆除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县政府办牵头,负责做好强制的拆除的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工作组。由平阴镇政府、工业园区办事处牵头,信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做好群众工作。

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完成“拆违”工作任务目标。

1、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参与“拆违”工作的有关单位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防止工作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县监察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干部职工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对滥用职物权利、参与或者报批违法建设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于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健全机制,加强管理。“拆除违法建设专项活动”结束后,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平阴镇政府、园区办事处等责任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巡查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拆除,切实巩固“拆违”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我县城镇建设和管理秩序,促进城镇建设有序发展。

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x年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初步统计,全县共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187株,分布面积5424.2亩,主要分布在:筠门岭镇石久、学子、白埠、黄埔、州场、上增村枯死松树119株,分布面积3635.7亩;文武坝镇古坊、小坝村枯死松树56株,分布面积1356.5亩;周田镇半岗村、梅子村枯死松树12株,分布面积432亩。为切实加强我县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严防枯死松树的传播扩散蔓延,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推进生态会昌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坚持“全面监测、科学防控、围歼疑点、彻底根除”的防治策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行为,实行联防联治,加大资金投入,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决遏制枯死松树的发生和蔓延,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大县建设。

枯死松树分布区实现有计划清除枯死松树,防止扩散蔓延,逐步压缩除治区面积;预防区要重点预防,重点监测,确保不出现枯死松树,一旦出现枯死松树,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具体指标是:枯死松树清除率达100%,清除死树除害处理率和合格率达到100%,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坚持预防为主,严防死守,防止死树蔓延;坚持全面除治,突出重点,有效减轻灾情;坚持依法防控,加强管理,确保防控成效;坚持科学防控,分区施策,确保防控效果;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

根据全县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实际现状,松林资源分布情况和不同生态功能分布,将我县区划为除治区和重点预防区。

(一)除治区:已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

(二)重点预防区:除上述三个乡(镇)的其它乡(镇)、湘江源自然保护区、公益林林场、商品林林场。

(一)加大枯死松树的清理力度,严控死树扩散

1. 采取熏蒸处理枯死松树。由乡(镇)政府组织专业队伍(专业队伍必须每人进100元人身意外险一份)对枯死松树发生小班由外向内清除包括枯死木、疑似感病木、衰弱木、受压木、风折木、旱死木、雪压木、当年枯死或已经萎蔫的松树侧枝等。将松树砍倒后砍掉枝条,然后视树体大小先将树干、粗树枝就地锯成1-1.5米的木段,再将枝条截成1-1.5米左右,将木段、粗枝条、1厘米以上的枝桠集中用专用熏蒸塑料膜包裹,并往膜中投放磷化铝片剂。安全要求:使用覆膜磷化铝熏蒸法进行除害,需注意封紧塑料膜出气口,并在塑料膜外贴上标签(注明熏蒸地点编号、熏蒸时间、熏蒸负责人、检查人等内容),并附上剧毒请小心标志。实施强度择伐作业时,为防止遗漏处理,作业时要先伐病死树,后伐感病残余活树,必须在x年11月20日前彻底清除枯死松树,不留病源。

2. 伐桩处理。对所有枯死松树伐桩可选择以下除害标准和要求进行处理。采取每个伐桩用磷化铝1-2粒,再加套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农膜袋,并压实填土20厘米以上。所有松木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在每个伐桩的地面上插上小木板,并以村为单位用红漆编号。

3. 坚持常年清理机制。加强对清除枯死树发生区的巩固工作,充分发挥各乡(镇)、林场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作用,成立专业队伍,建立常态化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机构,常年监测,建立台帐,按除治标准及时干净彻底清除零星枯死松树。

(二)加大枯死松树监测预警力度,落实预防措施

枯死松树监测以人工监测为主,诱捕器监测为辅。一旦发现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处置。

1. 全面普查

(1)不明原因枯死松树以乡(镇)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8-9月按森林资源小班分布图,沿设计路线对辖区松林进行普查,查清发生分布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统计为准)和枯死松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计算枯死松树株率,掌握枯死松树分布情况。

(2)预防区以乡(镇)、林场为单位,每年分别于3-4月和8-9月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工业园区、城镇和电视发射台以及大型工程工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松林进行全面普查。发现松树枯死,查明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松褐天牛危害情况,绘制松树枯死情况分布图。同时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并及时上报和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枯死松树动态。

2. 常年监测

(1)定期巡查。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定期对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工业园区、码头、车站、城镇周围、木材加工厂、大型建筑工地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区附近的松林进行巡查,发现松树有感病症状,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固定监测。在发生区边缘地带、交通沿线、风景区、城镇周围和易感林分设置固定监测点,风景区和重要经济地区每村(或林场分场)至少设置1个、其它地区每乡(镇)、林场设置3-5个固定监测点,派专人定期调查,发现松树枯死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三)加大松褐天牛防治力度,降低媒虫密度

对枯死松树发生区和重点预防区实施松褐天牛防治,降低松褐天牛的虫口密度,严防向外扩散蔓延。

1. 设置诱捕器防治。在枯死松树分布区,选择在枯死松树旁悬挂apf-1型新型诱捕器防治松褐天牛,每年4-9月为诱捕时间,控制枯死松树周边的松褐天牛传播蔓延。

2. 设置诱木防治。在发生区松林小班内选择衰弱或较小的松树作为诱木,把引诱剂注入诱木里,引诱松褐天牛集中在诱木上产卵,并在诱木树干上喷洒松褐天牛专用触杀剂,直接触杀在诱木上产卵的松褐天牛,隔10天加喷药1次。每10亩设置一株,并用gps定位。同时加强诱木管理,做到即死即除,严防诱木流失。

3. 药剂防治。4月下旬至6月下旬松褐天牛羽化盛期,在发生和毗邻小班喷洒绿色威雷或噻虫啉防治松褐天牛,防治2-3次,每次需将林冠层打透。

4. 天敌防治。在林分内按每亩选择4-5株有松褐天牛危害的松树直接释放花绒寄甲成虫(10对/株)。释放花绒寄甲天敌的林分内避免喷洒化学防治药剂。

(四)加大防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检疫封锁

1. 扎实做好防控宣传。各乡(镇)政府要深入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大力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支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发动群众联防联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共同支持参与防控工作。

2. 强化枯死松树的检疫管理。禁止在有枯死松树的乡(镇)村内擅自采伐松木,坚决制止滥砍滥伐枯死松树,严禁松木擅自运出分布区。从山场、运输、加工、使用等环节加强枯死松树管理,严禁枯死松树分布区村民偷盗疫木,定期清理村民房前屋后的松材、枝桠,清除枯死松树传染源。

3. 加强检疫执法检查。森林植物临时检疫检查站和木材检查站严格检疫检查,严禁枯死松树分布区内的松木及其产品擅自运出。林业、市场监管、工信、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市场和有关涉木企业,落实防范责任,取缔非法经营。对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严格的查验和检疫,对无证调运的松木及其制品按违规调运严肃处理,引起重大疫情或有引起疫情危害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枯死松树的清理工作,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包片领导、干部为具体负责人。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在清理枯死松树期间,出现任何纠纷,由所在乡(镇)负责处理解决,确保清理任务全面完成。

(二)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安排好清理枯死松树的专项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各乡(镇)财政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清理枯死松树。

(三)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枯死松树分布区的社会治安、公共秩序、偷砍和擅自运出枯死松树分布区的案件查处等工作,对违反规定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侦查,确保除治进度的顺利进行。

(四)县监察局、审计局负责专项经费使用监督,对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不力,造成严重扩散或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县林业局负责疫情监测、清理技术指导和质量督查工作,并对各乡(镇)防控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除治工作中落实不到位、未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对该乡(镇)实行重点管理,限期整改到位,直至达标。

(一)检查验收

1. 检查验收人员:由县林业局林检站、财务股及筠门岭镇、文武坝镇、周田镇各派1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2. 检查验收时间:x年12月10日至20日。

3. 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报告、松树枯死木清理除治方案及具体操作细节,枯死松树表分布图,清理除治工作总结,松树枯死木清理除治验收表(见附件)。

4. 检查验收方法:各乡(镇)、林场全面清除区域内的枯死松树后,先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并填报附件,然后申请验收,检查验收组人员按各乡(镇)、林场上报的枯死松树清除树桩总数,抽检100%的树桩进行全检,按照核实情况从而确定枯死松树清除总数;检查验收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本方案中“防控措施”的要求填写附件。

(二)奖惩措施

完成责任目标的乡(镇),经县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对全面清理完枯死松树的乡(镇)给予每株100元的工资补助,以实际清理验收合格株数为准拨付资金。对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完成防控任务,不能实现防控目标,导致枯死松树扩散的乡(镇)应查明原因和责任,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造成枯死松树严重扩散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重点管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