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样本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用于明确各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合同起草过程中,参考其他合同样本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一
甲方(特许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加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赞成甲方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项条款,并申请加盟,?贵州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基本条款。
1、甲方______________连锁店主导本事业,并作为“______________连锁店”登记_____的所有人。
2、总部根据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第二条:加盟条款。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________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当做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
2、加盟者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4)要认识作为__________________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使用“__________________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享有品牌知名度以及信用度。
2、乙方享受,__________________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
3、在餐饮店的装修方面,按照总部规定的标准化进行装修,争取餐饮店外观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需按照总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存在特别情况时,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5、乙方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乙方应当参加总部策划、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甲方应当给予正确的指导和援助。
8、乙方可以适时地获得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9、加盟店财务上完全_____,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_____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本品牌的徽记和_____,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本品牌的徽记及_____。
2、有关本品牌_____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本品牌_____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4)登记的_____,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商品供应。
1、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3、总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方不得随意将有关贵州系列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九条:勤勉义务。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抗力。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的勤勉义务,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判断加盟店的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7、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本品牌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本品牌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本品牌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
2、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缔约内容。
1、加盟店的名称为:
2、所属加盟店自行运营管,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4、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术指导费__________元。
5、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1)银行名称:
(2)存款种类:
(3)户头帐号:
(4)户头名义人:
第十七条:其他。
1、本合同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2份,由加盟者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两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二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
合同。
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
作文。
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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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经营____饭店,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加盟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_____(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二条?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_____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_____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第四条?餐饮加盟合同的特许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餐饮加盟的条件与要求。
1、餐饮加盟者必须具备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盟店应注册为____,并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3、营业场所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向另一方支付____元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___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诚实、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授权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独家代理___________餐饮管理系统软件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授权代理商资格及内容。
1、甲方具有独立享有权利并独立承担义务的企业法人。
2、甲方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贰万元人民币作为独家代理押金。
3、乙方授予甲方为___________餐饮管理系统软件产品在地区的独家代理商资格,授权甲方在该区域内寻求销售合作伙伴及负责该软件产品的合法销售业务推广并承担售后服务。
4、独家代理授权期限为_____个月(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后协议无异议自动延续,有一方提出终止时,协议期满后终止。
二、代理级别。
1、一般代理。
1.1可以是个人和公司,具有软件销售维护能力。
1.2愿意做代理的个人和公司,只需向我公司提出代理申请,并提供详细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即可成为一般代理商。
1.3可以签代理协议,也可以不签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个人代理商可以获取我公司授权的法人委托书。
1.4享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优惠。
1.5我方提供软件试用光盘和宣传资料,代理商应缴纳相应的资料费和邮资费。
1.6如果能够实现月销售10套软件的业绩,本月的代理软件可以享受总代理的价格优惠。
1.7如果在该代理地区有公司申请总代理,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但如果乙方此时也申请总代理,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的申请。
1.8款到发货。
2、地市级总代理。
2.1必须是与电脑相关的公司,并具有相应的软件销售维护能力。代理商应提供详细的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
2.2必须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
2.3享有总代理商的价格优惠,独家享有在代理地区的经营权。
2.4必须先按售价购买代理软件至少1套,如果今后确实未能卖出去,可以按代理价格退货,退货的同时终止代理关系。
2.5刚开始代理的2个月内,应达到3套软件的销售业绩。从开始代理的第3个月起,应达到每月3套软件的销售业绩。
2.6如实现了超过3套软件的月销售业绩,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可以享有40%的优惠;如月销售业绩低于3套软件,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计算。
2.7如果在该代理地区有公司申请总代理,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但如果乙方此时也申请总代理,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的申请。
2.8款到发货。
3、省级总代理。
3.1必须是与电脑相关的公司,并具有相应的软件销售维护能力。代理商应提供详细的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
3.2必须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
3.3享有总代理商的价格优惠,独家享有在代理地区的经营权。
3.4必须先按售价购买代理软件至少各2套,如果今后确实未能卖出去,可以按代理价格退货,退货的同时终止代理关系。
3.5刚开始代理的2个月内,应达到6套软件的销售业绩。从开始代理的第3个月起,每月应达到10套软件的销售业绩。
3.6如实现了超过10套软件的月销售业绩,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可以享有40%的优惠;如月销售业绩低于10套软件,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计算。
3.7款到发货。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甲方应在其授权区域内开展乙方产品的销售与宣传推广工作,按进货要求进货并完成销售指标。负责所发展用户的技术服务并及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工作,对于软件本身的bug可以要求乙方第一时间予以解决。
3、甲方有责任维护市场稳定、严格遵守乙方的营销价格体系,确保向最终用户的销售价格不低于全国市场统一价格的80%,不得为短期利益进行低价倾销。因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引起的价格变动应提前得到乙方书面认可。
4、甲方应自觉维护乙方权益及品牌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乙方及产品形象的行为;积极配合乙方的整体市场推广宣传活动;甲方有权在许可范围内按规定使用乙方品牌进行市场推广与宣传,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产品的标志及文字。
发生的业务承担售后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自觉保护将乙方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将产品被侵权或用户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软件中显示的公司及其联系方式为甲方的公司及联系方式。
2、乙方负责产品技术更新、升级工作。为甲方提供完整产品。(光盘版包含:安装光盘、使用说明书电子版)。并为甲方提供部分宣传资料。
3、乙方负责用户的授权与管理工作,及时为甲方提供真实的有效的注册文件或者加密狗。乙方负责甲方本身的技术支持工作,对于客户所提出的新功能,应协商解决比如支付一定修改费用。
4、乙方负责产品的全国性宣传工作。确保产品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同时有积极宣传和维护甲方声誉的义务。在市场推广期间,乙方在市场价格、促销政策、升级政策等涉及到乙方产品市场推广的相关信息有所变更时,乙方确保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承诺如在甲方代理区域内另有申请成为独家代理商的,同等条件下,首家代理商享有优先权。但独家代理商未完成销售任务,被取消独家代理资格的除外。
6、有代理商区域的商家提出申请成为经销商并且符合条件者,代理商可以受理,如果代理商不受理该区经销商,本公司有权以经销商的价格受理。并将区域独家代理商与经销商之间的价格差额利润转给该区域独家代理商,以保护其在该区的独家代理权益。
7、乙方在公司网站上对甲方的联系方式做相应宣传。
8、销售的软件产品品牌使用乙方指定的品牌如技雄等,甲方不可更改软件品牌进行宣传或出售。
五、进货要求与销售指标。
1、二年的软件销售总额必须达到25万元,否则乙方不退还押金。
2、每季度软件费销售额至少达到3万元以上。
六、价格、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的银行账户中。
2、如甲方连续2个季度未完成销售指标,乙方可以就协议的继续履行事项与甲方进行磋商,有权将甲方降级为授权经销商。
附:系统功能。
___________餐饮管理系统(豪华版)。
含所有餐饮管理系统的功能(前台收银,后台统计管理,库存管理,无线点菜,后厨打印)。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约期间未能履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乙方有权取消授权代理商资格;
2、没有乙方的许可,甲方不可传播、非法销售此软件;甲方不能组织或指使任何人破解乙方任何软件,更不可销售盗版软件;否则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代理权和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并且甲方赔偿乙方20万元整。
3、如果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内容,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的一方需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并且承担适用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未尽事宜,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若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约到石家庄人民法院仲裁。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五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电话:
传真:
第二条:合同总则。
2-1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2-2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优化整合双方资源,提高特许经营效率,降低商业运营成本的基础上,以促进公平、公开、公正、有序及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
2-3保护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打击假冒,规范经营,统一品牌形象,提高“罗仙子特色铁锅炖”品牌的_____,使消费者得到真正满意的服务。
2-4确保甲方忠实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合同有效期规定。
3-1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除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期的书面合同。未续签下一期的书面合同者,本合同有效期满,受许资格自然终止。
第四条:费用及交付方式。
4-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加盟费和品牌使用保证金。
4-2加盟费主要包括:品牌使用费用、特许经营许可费用、经营管理技术出让费等。
4-2-1加盟费的金额:______万元、______万元、______万元。
附:加盟店每年须向总店交纳2千元协助管理费用,每月1次—2次回访,进行品牌使用相关指导。
4-2-2加盟费的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不含税金)。
第五条:特许经营范围规定。
5-1甲方根据_____________特许经营的市场规范和乙方的申请及乙方的经营能力,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区)县使用甲方品牌开设(区域/单店)经营。
5-2乙方只能在甲方颁发的特许经营证上所列地点使用品牌,不得在任何地区再开设直营店或授权加盟店,不得使用与甲方品牌、经营模式等相同或相近的方式开设内容相同或相近业务。
5-3甲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地区授权许可第二家加盟店或区域代理商。
第六条:知识产权规定。
6-1标识和图案,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标识和图案等知识产权用于产品、包装及名片、铜牌等进行商业往来或其他活动。
6-2乙方使用甲方品牌的经营场所的品牌vi形象设计由甲方统一提供,或甲方授权乙方按甲方vi形象设计制作门头招牌。乙方不得擅自制作及改变甲方品牌vi形象及店面门头招牌。
6-3乙方不得擅自拆换标识,造成标识与产品不符。
6-4在特许经营过程中,不得透漏本合同内容,乙方有义务保密,乙方并有义务要求其员工保密,该保密义务至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如乙方或其员工泄漏甲方商业机密,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扣除乙方品牌使用保证金。
6-5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规范市场。
第七条:管理规定。
7-1乙方售出的菜品和服务必须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7-2甲方有权对乙方菜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就不足之处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注:每季度回访乙方一次)。
7-3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一份经营状况报告书,就乙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甲方应给以指导性意见。
7-4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一份。
7-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外围事务由乙方自行解决。
7-6乙方菜品质量应与总部直营店菜品质量同等,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配合予以解决。
第八条:税费及债务规定。
8-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债务由其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的加盟费发生的税金由乙方代扣代缴。
第九条:品牌宣传的规定。
9-1甲方负责组织品牌的全国性(重点市场区域)的广告投入,做好品牌宣传,并协同负责区域经营的乙方开展区域性促销活动,以支持乙方的经营活动。
9-2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统一品牌形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机密。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按甲方提供特许经营手册或其他资料中的要求,完成其店面装修,并寄送相应效果_____至甲方,以供甲方审核及备案。
9-3乙方单独进行广告宣传的,其宣传内容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9-4乙方应有选择性地参与甲方所举办的宣传及推广活动。
9-5乙方需甲方宣传品、甲方按成本价供给,运费由乙方自理。
9-6乙方必须妥善保存其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十条:培训管理规定。
10-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开始经营之前,必须在甲方处接受甲方相关类型的培训。
10-3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接受甲方的各种培训指导。
10-4乙方不得在加盟店内调整厨房人员,如有需求应通知甲方,由甲方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规定。
11-1履约保证金是乙方为保证其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而交付给甲方的费用,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在其履约保证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有违约行为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的,则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个月内由甲方返还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11-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在规定期限内乙方未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本合同不能生效。
11-4乙方若违反本合同9-2、9-4、9-6、10-3,应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在每次乙方违约时扣除其在甲方处的履约保证金的1/4,作为其违约对甲方的补偿。
11-5乙方若违反本合同6-1、6-2、6-3、6-4、6-5,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其在甲方处的履约保证金的全部,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11-6乙方违反本合同5-2、7-1、7-4、9-2、9-4、9-6、10-2、10-3条款,而被甲方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甲方处理违约事件之日起一个月内补足其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万元,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7乙方违反本合同6-1、6-2、6-3、6-4、6-5、7-4条款,或违反本合同5-2、7-1、7-4、9-2、9-4条款二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全部保证金。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及善后处理的规定。
12-1违约终止。
12-1-1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_____的情况,合同终止。
12-1-2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合同向甲方交纳合同约定费用,损害甲方商业利益,合同终止。
12-1-3如乙方在协议规定的工资发放日以外延迟七日仍未发放厨部工资(向甲方账户打款),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撤销品牌使用权,合同终止。
12-2合同终止。
12-2-1因甲方无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终止本合同,乙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12-2-2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在地另行设立相同品牌的加盟店,否则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2-2-3乙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按本条12-1-1-1、12-1-1-3、12-1-2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12-3合同有效期满终止。
乙方未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签合同申请的或者经甲方审核不予续签的,本合同自然终止,按本条12-1-1-1、12-1-1-3、12-1-2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12-4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一个月内,经甲方核查乙方未实施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行为的,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规定。
13-1如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_____等)情况妨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双方当事人应做到:
13-1-1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
13-1-2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13-1-3在合理时间内,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
13-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30日以上,合同延期履行。
13-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10天,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规定。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不能解决的,任何方均应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通知及规定。
16-1本合同所规定的“罗仙子特色铁锅炖”特许经营,乙方如有需要,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甲方应提供备案所需的有关文件。
16-2本合同所书双方的注册地或经营地、传真号即为当事人的收件地址。
第十七条:
17-1乙方在合同期内如遇特殊原因,须转让该加盟店,在涉及甲方品牌部分的转让时,须根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由三方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附则。
18-1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18-2合同签署地为_______,履行地为_________。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18-3甲乙双方承认签署本合同前,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的含义,并由双方协商同意受其约束。
18-4本合同各条款在履行中和发生争执时,甲方有权按现行国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账号: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六
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阿坤品牌开设火锅店。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 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 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 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 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 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 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 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 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锅底调味品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 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 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 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 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 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 授权地点:
2. 授权面积: 平方米
3. 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 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他须经营权,起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
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 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 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品牌、商标维护
1. 甲方授权予乙方在授权弟弟昂享有“**”商标、“**鲜鹅肠火锅”商号、特有产品标识物的独家使用权,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和使用。
2. 乙方认可甲方同意的ci系统并按其规范要求执行。
3. 无论是在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众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4. 乙方负有在本地区打击假冒甲方品牌、商标的义务。
5.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纠纷时,乙方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6. 甲方提供的特有产品如:乙方自行制作或采购,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级或技术要求制作或采购。
(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7. 乙方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媒体进行品牌宣传。
如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广告宣传活动,乙方应分担一定的广告费用,但事先甲方应将广告内容及费用分摊金额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后5日内将广告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8.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火锅的经营和代理销售其产品。
9. 应乙方请求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计划,供乙方广告宣传时参考、
10. 如**其他分店因经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曝光产生负面影响。
甲方(**总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总部尽量协调和建议,减少**品牌负面影响。
11. 凡被甲方开除的员工,乙方不得录用。
第八条:支持、保障
1. 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
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实习费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 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
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收费标准遵照双方签订的《装修设计、施工合同》执行。
4. 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5. 开业前,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前厅、后堂管理人员及配料师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间3天。
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开业后,受乙方请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后续支持,每次时间不超过3天,其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进行超时服务,则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务费。
6. 开业前20天。
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
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现场策划和指导,其所派人员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 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营运报表,并接受甲方督导。
8. 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锅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9. 甲方在火锅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条:物料配送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七
加盟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被授权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被授权方地址(店址):
被授权方店名及编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在内经营甲方齐先生风味砂锅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起止日期及费用
1、甲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乙方,合同期限为一年,加盟费为_______元整。此款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交付完毕。
2、管理费为每年,此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并履行一年后(年月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完毕。
二、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齐先生风味砂锅居的加盟业主,对外统称《齐先生风味砂锅居》,店名后加乙方自定店址名。
2、乙方自选营业地址独立办理经营手续,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签订本加盟合同并授权后,甲乙双方不得在其授权的一公里范围内进行该项目的经营和授权经营。
4、在正式营业、试营业之前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向乙方传授实质性的本风味砂锅居的制作技术和方法,负责对乙方进行全方面的技术培训,达到甲方标准为止,否则乙方不得营业。
5、甲方提供加盟店内的装修设计图纸、牌匾、餐具、应季服装以及调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为保证乙方加工、制作和销售的风味砂锅居口味以及服务风格一致,甲方向乙方收取保证金贰仟元整。
7、如乙方转让或出租加盟店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合同变更事宜,否则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退。
8、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本授权的技术和方法进行监督和指导。
9、如合同期限已经届满,甲方与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10、甲方有权按物价指数统一变更管理费和所有调料价格。
三、甲方与乙方其他约定。
1、为使乙方加工制作、销售的风味砂锅居口味统一和所使用的调料与甲方所提供的调料一致,甲方按照乙方使用量提供(味素、辣椒、麻椒、鸡精、麻酱和内部调料),提供调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禁止乙方自行采购和向他方销售以上调味材料。甲方有权调整调料配方,乙方不得自行调整。
2、应在调料储备量不足提前向甲方申请配送调料,如果甲方没有按时配送调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除外)。
3、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加盟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乙方如按照约定使用调料的,待本加盟合同终止时甲方100%返还保证金。
五、乙方应在甲方共同协商的地点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更改地点或扩大地点。
六、如乙方未按加盟合同约定使用甲方的技术和方法,造成口味和服务不统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加盟合同,保证金不返还。
七、本加盟合同所使用的调料和餐具款项当次结清,不得赊欠。
八、本加盟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现金结算,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追诉期为两年。
九、本加盟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双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的人名法院提起诉讼。
十、由于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自然灾害,火灾、拆迁、交通事故、政府命令等不可抗力和其他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发生,双方均免责。
十一、关于加盟费的优惠待遇:
乙方有意再一次在超过一公里的范围得到授权技术和方法,另行开店的,加盟费按1/3收取,其他条款按照本合同履行。乙方被授权一公里范围内另行开店的,甲方只收取管理费和保证金,不再收取加盟费,其他条款按本合同履行。
十二、本合同甲方与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未严格按本合同执行的)后果自负。
十三、本风味砂锅居餐饮加盟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
十四、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八
甲方:
乙方:
1、为了拓展昆士熊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昆士熊特许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昆士熊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昆士熊连锁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人、合资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联营企业,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
第三条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昆士熊注册商标,乙方以昆士熊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仅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2、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和首期进货款(元)共计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_区域内开设昆士熊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昆士熊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昆士熊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昆士熊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追加建店。
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昆士熊加盟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或专柜为对象的昆士熊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5000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万元一并汇入甲方帐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2、首期进货超过万元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折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5、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货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30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3、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
4、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第十条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达到规定进货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批进货额)。
累计进货额达到元获得年终%的返利奖励;
累计进货额达到元获得年终%的返利奖励。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视察乙方的设施与经营情况的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加盟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开店设计、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进、推广促销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以昆士熊品牌标识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门头的标准样式进行店面装修和陈设。
2、乙方必须完全销售甲方供货商品,如需销售其他补充商品,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3、乙方欲作有关昆士熊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并使用获甲方同意的资料。
4、乙方有权享受优先供货的权利。
第十三条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昆士熊或与昆士熊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或与甲方有关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除应按规定承担违反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3、所有带有昆士熊商标、徽记的商品及物品均需从甲方进货,在加盟店使用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承认。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昆士熊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昆士熊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仿冒,滥用昆士熊商标。
2)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
3)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昆士熊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昆士熊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5、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经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后,按本条第4项的要求已经停止使用和拆除所有带有标识的物品后,乙方可要求将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全额转为货款或在本合同原定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6、如因乙方有本条第3项所列行为而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产品,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含甲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同,并适用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3、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给予乙方之所有优惠即时取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连锁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饰、宣传品等、否则视同违约及侵权。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附则。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身份证号:
时间:时间: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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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九
授权方: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____路____大厦a座12a邮编: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__经营甲方的“______”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三、加盟经营。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______”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2、甲方进行“______”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十
甲方:四川麻辣空间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1.1甲方将自己享有的“麻辣空间”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的方式授权许可乙方在一定范围内有偿使用,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特许并按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规定范围的经营活动,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1.2甲方已明确告知受许人,项目投资有风险,选择项目须谨慎,乙方完全同意接受上述内容,并同意全额投资加盟店,愿意独立承担加盟店的投资风险,维护并提升四川麻辣空间餐饮有限公司品牌的形象。
2.1乙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关系、无不良嗜好(嫖、赌、毒、酗酒等),并能全职、专注经营甲方的特许项目。
2.2乙方应为独立经济实体(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3具有直接或间接的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有长期经营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事业并将其发展壮大的意愿。
2.4乙方应具备交通便利,停车方便,面积500m2以上,可用于餐厅经营的场所(具有自有场地或在五年或以上租期的租赁场地)。
2.5乙方拥有经营本项目足够的资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经营风险。
2.6乙方能严格执行甲方的经营模式,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对经营项目的统一规范、统一定价、统一品质要求,乙方须向甲方统一采购专用配方底料及主要调辅料;乙方能理解和接受甲方的经营理念,支持和尊重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经营督导管理,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
2.7乙方必须保证其在加盟经营过程中,一直符合加盟条件,遵守加盟规则,如有不符事项,愿接受甲方指导直至无条件取消其加盟资格收回本合同中1.1所述的使用权。
3.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区(县)开办特许经营店壹家。
3.2经营项目:麻辣空间火锅。
3.3乙方需要扩建或增建新店,必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查、调研后经书面审批,甲方同意乙方扩建或增建新店时,乙方须按甲方审批要求执行。
3.4特许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4.1乙方在签订加盟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元特许加盟费用。
(大写:万仟佰拾元)。
4.2乙方应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权益金元/年。
(大写:万仟佰拾元/年)。
4.3乙方应交保证金元(大写:万仟佰拾元)待合同期满乙方退还全部物品、资料且无拖欠甲方任何款项后,甲方一次性退还。
4.3.1保证金不计息。
4.4甲方按以下价格标准及配送方法向乙方供应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辅料;
4.4.1火锅底料价格元/公斤。(大写:拾元角分/公斤)。
火锅清油价格元/公斤。(大写:拾元角分/公斤)。
4.4.2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原辅材料供应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乙方根据需求向甲方物流配送中心提前15天申报品种及数量,一次性支付所需货款及运费,甲方查收货款后应在72小时内(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除外)发送到火车站货运部或长途车站或零担货运处或航空货运处发运。
4.3根据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辅料价格可在原材料价格浮动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4.4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费用收取方式另议。
4.5乙方员工在甲方培训期间:
4.5.1.1经理以下人员培训费元/天/人;食宿费元/天/人。
4.5.1.2经理级以上人员(含经理)培训费元/天/人;食宿费元/天/人。
4.5.1.3总经理(含店经理)人员培训费元/天/人;食宿由甲方安排费用自理。
4.6本合同中所涉及之费用、金额均为人民币。
5.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用、承包关系,也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5.1.1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具有代行甲方行为的权利,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乙方的行为和劳动关系不承担任何责任。
5.1.2乙方独立申请办理工商登记,采取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5.1.3若乙方或乙方员工的故意或过失,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者,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而损害了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必须对甲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5.2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接受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6.1乙方不得将甲方特许提供使用的商标、标识、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特许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污损甲方的商号、商标、标识、招牌、徽匾等。
6.2乙方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方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3甲方如因乙方的擅自行为而被牵涉承担民事责任的,除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力外,乙方还须承担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解决纠纷所花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名誉损失费等)。
7.1甲方的权利。
7.1.1甲方在特许乙方加盟后,仍拥有该商标和图案的全部权利,可允许本区域之外、本区域特许期外的其它人使用。
7.1.2甲方拥有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火锅底料、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及锅底配方的全部权利。
7.1.3乙方在合同期内擅自停业经营特许项目(擅自停业7天以上即视为停止经营),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乙方的特许加盟权,不退还其所交费用。乙方欲转让其店铺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7.1.4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操作、财务审计、成本控制、广告宣传操作、营销策划相关指导。
7.1.5对乙方不执行标识规范,不执行统一经营策略、质量标准、项目专一者,甲方有权批评、责令整改、处以罚金、中止支持,直至终止合同和收回特许权。
7.1.6若乙方的经营给甲方品牌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乙方加盟资格,并追究乙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7.1.7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条款,监督乙方经营行为。
7.2甲方的义务。
7.2.1维护品牌、保护品牌。
7.2.2负责本特许项目技术的成熟性、稳定性和创新开发,提供督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7.2.3确保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时供应,提供相应售后服务。
7.2.4提供本特许项目有期限的商标、服务标记及其它商业符号的合法使用权。
7.2.5提供麻辣空间专用火锅底料、麻辣空间专用火锅清油、袋装清油火锅调料、鱼调料和菌汤调味料、企业文化、企业荣誉铜牌、专用锅具、餐用具、服装、专用调味品及相关辅料物品的配送。
7.2.6提供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评估。
7.2.7提供统一的店面装修平面规划示意参考图。
7.2.8保守乙方经营、人事、经济等商业秘密。
8.1乙方的权利。
8.1.1有权在特许期内、特许范围内经营甲方授权的项目,使用相应的特许商标、图案、专用配方底料及原辅料、广告宣传及营运手册、员工手册、培训手册、人事管理手册、成本控制手册等保密资料。
最新餐饮加盟合同范本合同范本8.1.2有权向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和请求技术支持,若乙方邀请甲方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甲方免收服务费;但乙方应现金支付甲方人员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并负责免费安排甲方人员食宿。并对甲方人员进行工资补助(元/天/人)。(公司老总、技术总监、行政总厨、调味师傅及经理级人员按硬卧报销,特殊情况例外)。
8.1.3甲方派往乙方工作人员工资:前期筹备经理元/天/人、前期筹备总厨元/天/人。
8.1.4甲方代乙方招聘人员工资:外派经理元/月、前厅主管元/月、前厅领班元/月、服务员元/月、调味师傅元/月、墩子组长(兼特色菜师傅)元/月、墩子师傅元/月、小吃师傅元/月、凉菜师傅元/月。乙方应和上述人员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8.2乙方的义务。
8.2.1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的经营模式,质量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督导支持,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整改。
8.2.2乙方应在正式营业之前办妥所有营业所必需的证照。
8.2.3乙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前一月经营报表上报公司财务部审计。
8.2.4乙方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准备好场地,并开始营业。
8.2.5不在特许期外、特许范围外使用特许模式、商标、图案和专用配方底料和专有技术。
8.2.6有关劳动报酬、工商、治安、税收、卫生、行政性收费、税务及行政处罚等事项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8.2.7有关劳动保护、工伤、事故、疾病、意外伤残、安全等问题,由乙方独自承担。
8.2.8严格执行甲方规范的质量标准,不得改变锅底配制标准,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应配制标准,确保锅底及菜品品质。
8.2.9维护甲方商品、商标形象,不得非法利用甲方商标及相关技术,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特许加盟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3合同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乙方应交清欠甲方的一切费用,归还所有手册、机密文件及相关资料,且须保守甲方产品、策略、经营等商业秘密。
9.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停业7天以上(含7天)即视为乙方不再经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2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止经营,乙方交纳清甲方一切费用后,合同自然终止。
9.3合同期满乙方需续签本合同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批准后,双方需重新签订加盟合同。
9.4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仿冒、滥用“麻辣空间火锅”商标;
9.4.2乙方在加盟店内自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9.4.3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营运体系;
9.4.4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或传真)通知送达乙方之时,即为本合同解除之日。
9.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麻辣空间火锅”商标,必须拆除乙方带有“麻辣空间火锅”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10.1甲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0.1.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商标、标识等如侵害他人权力的,视甲方违约。
10.1.2甲方在全额收到乙方底料款(以乙方以前不欠甲方任何费用为前提)72小时内,将底料发运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10.1.3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相应的售后服务的,视为违约。
10.2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0.2.1乙方加盟条件不具备而隐瞒过关的,视为违约且后果自负。
10.2.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经营模式、质量标准、制度并接受督导与支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3乙方应按8.2.4条在年月日以前准备好场地,并开始营业,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特许权或视为乙方违约。
10.2.4乙方在经营场地内经营项目应为“麻辣空间火锅”唯一,在特许区域内不得经营其他竞争性项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5乙方需连续停业7天以上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停业,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6乙方需在本区域内开设第二、第三个相同项目的店,应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签订特许合同、交纳加盟费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所开设的第二、第三家店为侵权店,甲方有权追究其侵权行为,并视为乙方违约。
10.2.7乙方不向甲方申购底料或用其它渠道底料代替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8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使用、未全部使用甲方底料或使用过期底料的,均视为乙方违约。
10.2.9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各项费用在5日内未付清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10乙方不执行甲方统一的vi规范,不接受甲方督导支持,不服从甲方整体安排,不配合甲方活动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11未经其它加盟店总经理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聘用该加盟店员工;未经甲方总裁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聘用公司员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3违约责任。
10.3.1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可根据过错及损害程度提出拾万元违约金,并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交由重庆仲裁委员会裁决。
12.1甲方享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12.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四川麻辣空间餐饮有限公司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乙方现居住地址:
电话:
乙方住宅电话:
乙方办公电话:
乙方手机: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十一
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阿坤品牌开设火锅店。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锅底调味品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授权地点:。
2、授权面积:平方米。
3、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他须经营权,起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
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品牌、商标维护。
1、甲方授权予乙方在授权弟弟昂享有“**”商标、“**鲜鹅肠火锅”商号、特有产品标识物的独家使用权,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和使用。
2、乙方认可甲方同意的ci系统并按其规范要求执行。
3、无论是在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众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打击假冒甲方品牌、商标的义务。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纠纷时,乙方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6、甲方提供的特有产品如:乙方自行制作或采购,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级或技术要求制作或采购。
(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媒体进行品牌宣传。
如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广告宣传活动,乙方应分担一定的广告费用,但事先甲方应将广告内容及费用分摊金额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后5日内将广告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8、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火锅的经营和代理销售其产品。
9、应乙方请求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计划,供乙方广告宣传时参考、
10、如**其他分店因经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曝光产生负面影响。
甲方(**总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总部尽量协调和建议,减少**品牌负面影响。
11、凡被甲方开除的员工,乙方不得录用。
第八条:支持、保障。
1、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
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实习费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
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收费标准遵照双方签订的《装修设计、施工合同》执行。
4、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5、开业前,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前厅、后堂管理人员及配料师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间3天。
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开业后,受乙方请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后续支持,每次时间不超过3天,其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进行超时服务,则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务费。
6、开业前20天。
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
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现场策划和指导,其所派人员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营运报表,并接受甲方督导。
8、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锅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9、甲方在火锅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条:物料配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锅成品底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甲方对乙方的物配应与其他加盟店一视同仁,不得因此对该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场行情暴涨以外,则按市场行价而定)现为了保证乙方与其它分店的统一味道,总部统一物配:**专用火锅底料-----元/斤;**专用味精-----元/件;**专用鸡精-----元/件;秘制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负责人擅自改动和独自在外乱采购,给予乙方造成味道改变或损失则与总部无关,总部有权追究一切经济责任并终止合同。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十二
甲方:四川xx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1、1甲方将自己享有的“xx”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的方式授权许可乙方在一定范围内有偿使用,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特许并按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规定范围的经营活动,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1、2甲方已明确告知受许人,项目投资有风险,选择项目须谨慎,乙方完全同意接受上述内容,并同意全额投资加盟店,愿意独立承担加盟店的投资风险,维护并提升四川xx餐饮有限公司品牌的.形象。
2、1乙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关系、无不良嗜好(嫖、赌、毒、酗酒等),并能全职、专注经营甲方的特许项目。
2、2乙方应为独立经济实体(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3具有直接或间接的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有长期经营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事业并将其发展壮大的意愿。
2、4乙方应具备交通便利,停车方便,面积500m2以上,可用于餐厅经营的场所(具有自有场地或在五年或以上租期的租赁场地)。
2、5乙方拥有经营本项目足够的资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经营风险。
2、6乙方能严格执行甲方的经营模式,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对经营项目的统一规范、统一定价、统一品质要求,乙方须向甲方统一采购专用配方底料及主要调辅料;乙方能理解和接受甲方的经营理念,支持和尊重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经营督导管理,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
2、7乙方必须保证其在加盟经营过程中,一直符合加盟条件,遵守加盟规则,如有不符事项,愿接受甲方指导直至无条件取消其加盟资格收回本合同中1、1所述的使用权。
3、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区(县)开办特许经营店壹家。
3、2经营项目:xx火锅。
3、3乙方需要扩建或增建新店,必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查、调研后经书面审批,甲方同意乙方扩建或增建新店时,乙方须按甲方审批要求执行。
3、4特许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4、1乙方在签订加盟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元特许加盟费用。
(大写:万仟佰拾元)。
4、2乙方应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权益金元/年。
(大写:万仟佰拾元/年)。
4、3乙方应交保证金元(大写:万仟佰拾元)待合同期满乙方退还全部物品、资料且无拖欠甲方任何款项后,甲方一次性退还。
4、3、1保证金不计息。
4、4甲方按以下价格标准及配送方法向乙方供应xx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辅料;
4、4、1火锅底料价格元/公斤。(大写:拾元角分/公斤)火锅清油价格元/公斤。(大写:拾元角分/公斤)。
4、4、2xx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原辅材料供应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乙方根据需求向甲方物流配送中心提前15天申报品种及数量,一次性支付所需货款及运费,甲方查收货款后应在72小时内(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除外)发送到火车站货运部或长途车站或零担货运处或航空货运处发运。
4、3根据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xx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辅料价格可在原材料价格浮动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4、4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费用收取方式另议。
4、5乙方员工在甲方培训期间:
4、5、1、1经理以下人员培训费元/天/人;食宿费元/天/人。
4、5、1、2经理级以上人员(含经理)培训费元/天/人;食宿费元/天/人。
4、5、1、3总经理(含店经理)人员培训费元/天/人;食宿由甲方安排费用自理。
4、6本合同中所涉及之费用、金额均为人民币。
5、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用、承包关系,也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5、1、1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具有代行甲方行为的权利,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乙方的行为和劳动关系不承担任何责任。
5、1、2乙方独立申请办理工商登记,采取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5、1、3若乙方或乙方员工的故意或过失,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者,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而损害了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必须对甲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5、2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接受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6、1乙方不得将甲方特许提供使用的商标、标识、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特许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污损甲方的商号、商标、标识、招牌、徽匾等。
6、2乙方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方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3甲方如因乙方的擅自行为而被牵涉承担民事责任的,除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力外,乙方还须承担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解决纠纷所花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名誉损失费等)。
7、1甲方的权利。
7、1、1甲方在特许乙方加盟后,仍拥有该商标和图案的全部权利,可允许本区域之外、本区域特许期外的其它人使用。
7、1、2甲方拥有xx品牌专用配方火锅底料、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及锅底配方的全部权利。
7、1、3乙方在合同期内擅自停业经营特许项目(擅自停业7天以上即视为停止经营),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乙方的特许加盟权,不退还其所交费用。乙方欲转让其店铺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7、1、4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操作、财务审计、成本控制、广告宣传操作、营销策划相关指导。
7、1、5对乙方不执行标识规范,不执行统一经营策略、质量标准、项目专一者,甲方有权批评、责令整改、处以罚金、中止支持,直至终止合同和收回特许权。
7、1、6若乙方的经营给甲方品牌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乙方加盟资格,并追究乙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7、1、7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条款,监督乙方经营行为。
7、2甲方的义务。
7、2、1维护品牌、保护品牌。
7、2、2负责本特许项目技术的成熟性、稳定性和创新开发,提供督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7、2、3确保xx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时供应,提供相应售后服务。
7、2、4提供本特许项目有期限的商标、服务标记及其它商业符号的合法使用权。
7、2、5提供xx专用火锅底料、xx专用火锅清油、袋装清油火锅调料、鱼调料和菌汤调味料、企业文化、企业荣誉铜牌、专用锅具、餐用具、服装、专用调味品及相关辅料物品的配送。
7、2、6提供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评估。
7、2、7提供统一的店面装修平面规划示意参考图。
7、2、8保守乙方经营、人事、经济等商业秘密。
8、1乙方的权利。
8、1、1有权在特许期内、特许范围内经营甲方授权的项目,使用相应的特许商标、图案、专用配方底料及原辅料、广告宣传及营运手册、员工手册、培训手册、人事管理手册、成本控制手册等保密资料。
8、1、2有权向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和请求技术支持,若乙方邀请甲方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甲方免收服务费;但乙方应现金支付甲方人员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并负责免费安排甲方人员食宿。并对甲方人员进行工资补助(元/天/人)。(公司老总、技术总监、行政总厨、调味师傅及经理级人员按硬卧报销,特殊情况例外)。
8、1、3甲方派往乙方工作人员工资:前期筹备经理元/天/人、前期筹备总厨元/天/人。
8、1、4甲方代乙方招聘人员工资:外派经理元/月、前厅主管元/月、前厅领班元/月、服务员元/月、调味师傅元/月、墩子组长(兼特色菜师傅)元/月、墩子师傅元/月、小吃师傅元/月、凉菜师傅元/月。乙方应和上述人员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8、2乙方的义务。
8、2、1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的经营模式,质量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督导支持,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整改。
8、2、2乙方应在正式营业之前办妥所有营业所必需的证照。
8、2、3乙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前一月经营报表上报公司财务部审计。
8、2、4乙方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准备好场地,并开始营业。
8、2、5不在特许期外、特许范围外使用特许模式、商标、图案和专用配方底料和专有技术。
8、2、6有关劳动报酬、工商、治安、税收、卫生、行政性收费、税务及行政处罚等事项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8、2、7有关劳动保护、工伤、事故、疾病、意外伤残、安全等问题,由乙方独自承担。
8、2、8严格执行甲方规范的质量标准,不得改变锅底配制标准,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应配制标准,确保锅底及菜品品质。
8、2、9维护甲方商品、商标形象,不得非法利用甲方商标及相关技术,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特许加盟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3合同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乙方应交清欠甲方的一切费用,归还所有手册、机密文件及相关资料,且须保守甲方产品、策略、经营等商业秘密。
9、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停业7天以上(含7天)即视为乙方不再经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2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止经营,乙方交纳清甲方一切费用后,合同自然终止。
9、3合同期满乙方需续签本合同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批准后,双方需重新签订加盟合同。
9、4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仿冒、滥用“xx火锅”商标;
9、4、2乙方在加盟店内自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9、4、3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营运体系;
9、4、4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或传真)通知送达乙方之时,即为本合同解除之日。
9、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xx火锅”商标,必须拆除乙方带有“xx火锅”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10、1甲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0、1、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商标、标识等如侵害他人权力的,视甲方违约。
10、1、2甲方在全额收到乙方底料款(以乙方以前不欠甲方任何费用为前提)72小时内,将底料发运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10、1、3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相应的售后服务的,视为违约。
10、2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0、2、1乙方加盟条件不具备而隐瞒过关的,视为违约且后果自负。
10、2、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经营模式、质量标准、制度并接受督导与支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3乙方应按8、2、4条在年月日以前准备好场地,并开始营业,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特许权或视为乙方违约。
10、2、4乙方在经营场地内经营项目应为“xx火锅”唯一,在特许区域内不得经营其他竞争性项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5乙方需连续停业7天以上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停业,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6乙方需在本区域内开设第二、第三个相同项目的店,应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签订特许合同、交纳加盟费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所开设的第二、第三家店为侵权店,甲方有权追究其侵权行为,并视为乙方违约。
10、2、7乙方不向甲方申购底料或用其它渠道底料代替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8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使用、未全部使用甲方底料或使用过期底料的,均视为乙方违约。
10、2、9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各项费用在5日内未付清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10乙方不执行甲方统一的vi规范,不接受甲方督导支持,不服从甲方整体安排,不配合甲方活动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11未经其它加盟店总经理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聘用该加盟店员工;未经甲方总裁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聘用公司员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3违约责任。
10、3、1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可根据过错及损害程度提出拾万元违约金,并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交由重庆仲裁委员会裁决。
12、1甲方享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12、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四川xx餐饮有限公司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乙方现居住地址:
电话:
乙方住宅电话:
乙方办公电话:
乙方手机: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十三
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阿坤品牌开设火锅店。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锅底调味品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授权地点:
2.授权面积:平方米
3.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他须经营权,起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为充分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珍惜和维护品牌形象,乙方须向甲方戛纳品牌保证金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品牌、商标维护
1.甲方授权予乙方在授权弟弟昂享有商标、商号、特有产品标识物的独家使用权,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和使用。
2.乙方认可甲方同意的ci系统并按其规范要求执行。
3.无论是在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众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打击假冒甲方品牌、商标的义务。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纠纷时,乙方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6.甲方提供的特有产品如:乙方自行制作或采购,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级或技术要求制作或采购。(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媒体进行品牌宣传。如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广告宣传活动,乙方应分担一定的广告费用,但事先甲方应将广告内容及费用分摊金额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后5日内将广告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8.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火锅的经营和代理销售其产品。
9.应乙方请求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计划,供乙方广告宣传时参考、
10.如其他分店因经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曝光产生负面影响。甲方(总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总部尽量协调和建议,减少品牌负面影响。
11.凡被甲方开除的员工,乙方不得录用。
第八条:支持、保障
1.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实习费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遵照双方签订的《装修设计、施工合同》执行。
4.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5.开业前,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前厅、后堂管理人员及配料师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间3天。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开业后,受乙方请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后续支持,每次时间不超过3天,其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进行超时服务,则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务费。
6.开业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现场策划和指导,其所派人员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营运报表,并接受甲方督导。
8.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锅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9.甲方在火锅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条:物料配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锅成品底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甲方对乙方的物配应与其他加盟店一视同仁,不得因此对该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场行情暴涨以外,则按市场行价而定)现为了保证乙方与其它分店的统一味道,总部统一物配:专用火锅底料-----元/斤;专用味精-----元/件;专用鸡精-----元/件;秘制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负责人擅自改动和独自在外乱采购,给予乙方造成味道改变或损失则与总部无关,总部有权追究一切经济责任并终止合同。撤销乙方店招,乙方无条件接受。其他物资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2.乙方从甲方所购材料及各种辅料必须用于乙方在授权地点的经营之中。
3.甲方承诺在火锅底料及各种辅料中绝不添加任何违禁物品。乙方也不得在所购进的底料及辅料中添加任何违禁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原料供应,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4.乙方乙方向甲方所购底料及辅助材料费及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次从甲方购原料实行先款后货,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应提前6天向甲方提出要货清单,并将货款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5.乙方那个开业前20天向甲方提出首批要货清单,甲方那个根据乙方清单及时安排物配。
第十条:保密
1.乙方在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无论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视为秘密。
2.乙方无权直接或间接的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传送给第三方。
3.只要秘密尚未公开,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该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行制作和使用与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降低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放生被社会舆论工具吧膀胱或消费者严重投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从而使品牌形象严重受损。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或货款。
不接受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督导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立即生效。
3.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4.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5.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三条:终止程序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再是被授权的加盟方,但应完成下列事项办理:
1.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并清偿与其它供货商的债务。
2.在不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包括所有类似的名称及商标,以及含有的任何其它名称或标识、标记或类似的图案、文字。
3.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与相关的物品及辅助资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业秘密、加密资料及专有资料。
4.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尽快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执照事宜,并消除在公共名录中医名称刊登的资料。
5.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甲方所有物品、文件资料及副本。包括甲方授予的授权证书、特许加盟牌、标识、管理手册等专属物品。
6.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本合同终止手续时应携带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及上诉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备材料。
7.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众作出诋毁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8.乙方完全履行手续后,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因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事宜,双方一致约定以下列几种途径解决:
甲乙双方书面通知对方争议的存在及性质,并通过双方代表友好协商。
甲乙双方意见产生分歧,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可向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认为其中条款不适用于实践。可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双方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十四
1.为开发________餐饮品牌事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2. 甲方授予_________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的特许经营。
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
1.特许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建立独立的相应经济组织(个体户、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必需的登记注册。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店(专柜)使用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独立经营独立管理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特许经营分配
1、特许经营费加利润提成方式:
特许经营费___ 万元。付款方式:______ 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
利润提成比例___% 。付款方式:______ 每______时间支付上一阶段
2、利润提成方式:
利润提成比例___% 。付款方式:______ 每______时间支付上一阶段
四、特许经营期限:___ 年____ 月 ____日至____ 年 ___月_____ 日(以缴款时间为准)期限为____年到期,期满后另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店(专柜)。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
第七条 原料的进货、换货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原料、配料按厂价统一配货价结算,乙方提出用料计划后,甲方予以发货。
2.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3.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配货运输工作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货物后发现原料、配料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换货(除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以外)。
5.乙方连续一周内未进货,需向甲方提出报告说明。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5. 甲方培训或提供厨房主要技术人员。
6. 甲方定期组织业务技能培训、轮训,一年不少于_____次。视培训内容,乙方选派服务、技术或管理人员参加,乙方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
7. 甲方如退出西安市场或转其他领域投资前 ,需知会乙方并为之联系上游渠道继续合作事宜。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食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按统一设计)。
4.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5. 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特许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特许店时,尚需另行签订特许合同、支付相关费用。
6.每月__号前向甲方汇报上月经营情况,提交经营报表及利润表。
第十一条 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特许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三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商标。
b.乙方在店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经营体系。
d. 乙方将原料、配料泄露给第三方。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如因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意外事件,并导致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遇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2.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尽可能清算清理货物及帐款,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专营店标牌箱广告等。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七条 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约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 附则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
1、配料单及价格
2、员工手册
3、_______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4、________有限公司概况介绍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十五
特许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被特许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
它的核心内容是_________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_________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保证金。
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
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_________日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_________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
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_________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
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_个),并按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
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_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_________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_________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_________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_________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
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会仲裁。
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
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
每个店铺为150万日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
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
此加盟金不返还。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十六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开发连锁餐饮事业,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餐饮加盟合同_______:
一、合同内容:乙方加盟甲方所建立的连锁餐饮企业。
二、加盟地点:
三、加盟费:_______万元。付款方式:_______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
四、加盟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缴款时间为准)期限为叁年到期,期满后另行签订加盟合同。
五、乙方应建立独立的,相应经济组织(个体户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
1、提供“_______”商标(第43类第4367087号)。
2、提供磁化三味锅50个(230元/个)。
3、提供各式锅底配料。
4、负责培训厨房主要技术人员。
5、提供酒楼整体规划设计及装修建议。
6、提供整套经营管理资料。
7、甲方派出两名技术人员和一名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培训期1—2个月),工资、路费、生活费由乙方负责。
8、定期向总店汇报经营情况。
9、按总店的统一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七、乙方应遵守的加盟规则:
1、必须使用“_______”商标(第43类第4367087号),从事餐饮业。
2、为保证质量,乙方必须使用内蒙古锡盟羔羊肉。
3、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锅底配料,乙方外购的部分锅底配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经营所需的所有火锅汤料配制必须由甲方培训出的人员进行配制。
5、乙方应执行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标准。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加盟地点,规模、数量、期限开展经营活动。
7、不得向他人出售磁化三味锅、汤料及菜谱。
8、积极支持甲方统一开展的营销活动。
9、严格履行付款承诺,遵守信誉。
10、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加盟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加盟店时,尚需另行签订加盟合同、支付加盟费用。
11、乙方将所需各种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锅底配料、磁化三味锅的数量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将相应货款打入甲方帐户后并告知甲方以便及时核对。
12、接受甲方的监督。
九、符合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加盟店的名义进行经营,也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磁化三味锅、原料经营,否则,向甲方承担给付三倍加盟费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同类的餐饮经营业务或项目,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应将全部磁化锅退回甲方,如有流失,甲方发现有经营者使用该磁化锅,乙方承担侵犯甲方专利权的责任。
十二、本餐饮加盟合同书的争议解决地为呼和浩特市。
十三、本餐饮加盟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甲方盖章双方代表签字,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纳加盟费后,加盟合同生效。
1、配料单及价格。
2、员工手册。
3、企业文化十二条标准。
4、领导艺术资料。
5、餐饮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6、磁化保健三味锅小常识。
7、餐饮有限公司概况介绍。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十七
特许者:(以下简称甲方)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加盟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加盟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以下事项,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许授权:
1.1 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 区 街号开设xx加盟店,专门经营由xx统一开发和配送的xx产品。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区域(该区域主要指狭义的商业圈, 在这个范围内,步行消费者愿意到该店消费的最长距离,这段距离所形成的一个区域范围。而不以国家行政地理区域为划分)。享有独家加盟的权益,甲方不擅自授权第三方在该区域加盟xx。乙方无权设立分支机构或授与他人加盟,若需发展扩大增设分店,必须向甲方申请。
1.2 甲方所注册的商标、文字,相关的网络等知识产权,以及产品申请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所属权永久性归xx餐厅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1.3 甲方将其所有的“xx”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根据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加盟餐饮的经营活动,甲方所倡导的经营理念,独创的装修风格及产品制作技术,乙方不得透露或复制给他人使用。
1.4 甲方特许乙方必须经营xx产品,乙方不得借xx商标来销售或变相经营其他商家商品(有利于推动xx餐饮发展的辅助商品,需事先征得xx总部同意,同时严禁乙方擅自变相加工或出售乙方的配送产品)。
二、特许经营加盟费及保证金
2.1 甲方特许加盟费为人民币8万元。本合同订立后,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款项。
2.2 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此款项。三年后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合同及追讨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不退乙方已缴纳的特许加盟费用。
2.3 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2.4 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根据xx的视觉识别系统,为乙方免费提供店面规划、设计。但装修期间所有发生的工时费、材料费以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2甲方前往乙方考察加盟店面地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3.3甲方负责乙方两名以上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培训期间员工的食宿由甲方负责(培训地点在四川绵阳总部)。
3.4 甲方协助乙方对员工进行xx企业文化的培训,并不定期的检查乙方服务质量和产品质 量,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3.5 甲方协助乙方该加盟店的人事管理,协助该店的主要员工招聘和委任工作。
3.6 甲方全权负责签定店铺租赁合同,乙方不得私自与店铺租赁方签约该合同。
3.7甲方有权过问或审核乙方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3.7 甲方总部,开发、推出的新产品、试验成功后,应向乙方免费推荐。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装修风格对经营场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xx一贯的视觉装修风格,方可开业。
4.2乙方开业甲方可派出两名技术人员配合协助乙方经营一个月,甲方人员工资由乙方支付,以档案工资为准(工程部人员适用该条),乙方负责甲方员工的食宿及安全问题。
4.3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照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合法经营,必须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弘扬企业文化。
4.5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员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营中所遇到的困难及客人建议及时反馈给甲方。
4.6为了保证甲方的品牌技术标准化,乙方必须从甲方处购买指定产品及原材料半成品,甲方加工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区域来界定(在四川省内甲方不收取配送产品的运输费用,在四川省外,甲方以现行的物流价格为标准收取运输费用)。
五、视觉权威资料及广告宣传费用约定:
5.1乙方加盟甲方xx,甲方将免费颁发《特许加盟书》,以及提供相关企业认证标准。
5.2乙方在加盟区域进行xx广告宣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免费协助乙方做好宣传资料的设计事务。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3 根据xx视觉识别系统,乙方需要制作相关的视觉效果,xx总部可免费提供设计样稿,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4甲方如参加展销性质的相关推广会,所产生的展销费用,甲方将统一依据直营店和加盟店的总和店数,一视同仁,平均分摊该费用。
六、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6.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6.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6.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餐饮业加盟合同书 ·连锁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6.5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七、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200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 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八、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各种变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种授权。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双方事宜未尽之处,如有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法院或四川省涪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十八
甲方:
乙方:世纪海马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世纪海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诚实、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授权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独家代理金海马餐饮管理系统软件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授权代理商资格及内容。
1.甲方具有独立享有权利并独立承担义务的企业法人。
2.甲方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贰万元人民币作为独家代理押金。
3.乙方授予甲方为金海马餐饮管理系统软件产品在地区的独家代理商资格,授权甲方在该区域内寻求销售合作伙伴及负责该软件产品的合法销售业务推广并承担售后服务。
4.独家代理授权期限为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协议无异议自动延续,有一方提出终止时,协议期满后终止。
二、代理级别。
1、一般代理。
1.1可以是个人和公司,具有软件销售维护能力。
1.2愿意做代理的个人和公司,只需向我公司提出代理申请,并提供详细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即可成为一般代理商。
1.3可以签代理协议,也可以不签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个人代理商可以获取我公司授权的法人委托书。
1.4享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优惠。
1.5我方提供软件试用光盘和宣传资料,代理商应缴纳相应的资料费和邮资费。
1.6如果能够实现月销售10套软件的业绩,本月的代理软件可以享受总代理的价格优惠。
1.7如果在该代理地区有公司申请总代理,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但如果乙方此时也申请总代理,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的申请。
1.8款到发货。
2、地市级总代理。
2.1必须是与电脑相关的公司,并具有相应的软件销售维护能力。代理商应提供详细的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
2.2必须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
2.3享有总代理商的价格优惠,独家享有在代理地区的经营权。
2.4必须先按售价购买代理软件至少1套,如果今后确实未能卖出去,可以按代理价格退货,退货的同时终止代理关系。
2.5刚开始代理的2个月内,应达到3套软件的销售业绩。从开始代理的第3个月起,应达到每月3套软件的销售业绩。
2.6如实现了超过3套软件的月销售业绩,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可以享有40%的优惠;如月销售业绩低于3套软件,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计算。
2.7如果在该代理地区有公司申请总代理,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但如果乙方此时也申请总代理,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的申请。
2.8款到发货。
3、省级总代理。
3.1必须是与电脑相关的公司,并具有相应的软件销售维护能力。代理商应提供详细的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
3.2必须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
3.3享有总代理商的价格优惠,独家享有在代理地区的经营权。
3.4必须先按售价购买代理软件至少各2套,如果今后确实未能卖出去,可以按代理价格退货,退货的同时终止代理关系。
3.5刚开始代理的2个月内,应达到6套软件的销售业绩。从开始代理的第3个月起,每月应达到10套软件的销售业绩。
3.6如实现了超过10套软件的月销售业绩,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可以享有40%的优惠;如月销售业绩低于10套软件,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计算。
3.7款到发货。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甲方应在其授权区域内开展乙方产品的销售与宣传推广工作,按进货要求进货并完成销售指标。负责所发展用户的技术服务并及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工作,对于软件本身的bug可以要求乙方第一时间予以解决。
3.甲方有责任维护市场稳定、严格遵守乙方的营销价格体系,确保向最终用户的销售价格不低于全国市场统一价格的80%,不得为短期利益进行低价倾销。因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引起的价格变动应提前得到乙方书面认可。
4.甲方应自觉维护乙方权益及品牌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乙方及产品形象的行为;积极配合乙方的整体市场推广宣传活动;甲方有权在许可范围内按规定使用乙方品牌进行市场推广与宣传,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产品的标志及文字。
5.甲方在代理的周边地区进行的销售业务时,应先向乙方咨询该地区是否有代理商,如该地区已产生代理商,甲方应退出该区域的一切销售活动,不得出现串货现象。如未经咨询就向该区域进行销售业务,视为违约,要立即退出该区域销售活动。同时要对已经发生的业务承担售后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自觉保护将乙方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将产品被侵权或用户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软件中显示的公司及其联系方式为甲方的公司及联系方式。
2.乙方负责产品技术更新、升级工作。为甲方提供完整产品。(光盘版包含:安装光盘、使用说明书电子版)。并为甲方提供部分宣传资料。
3.乙方负责用户的授权与管理工作,及时为甲方提供真实的有效的注册文件或者加密狗。乙方负责甲方本身的技术支持工作,对于客户所提出的新功能,应协商解决比如支付一定修改费用。
4.乙方负责产品的全国性宣传工作。确保产品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同时有积极宣传和维护甲方声誉的义务。在市场推广期间,乙方在市场价格、促销政策、升级政策等涉及到乙方产品市场推广的相关信息有所变更时,乙方确保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承诺如在甲方代理区域内另有申请成为独家代理商的,同等条件下,首家代理商享有优先权。但独家代理商未完成销售任务,被取消独家代理资格的除外。
6.有代理商区域的商家提出申请成为经销商并且符合条件者,代理商可以受理,如果代理商不受理该区经销商,本公司有权以经销商的价格受理。并将区域独家代理商与经销商之间的价格差额利润转给该区域独家代理商,以保护其在该区的独家代理权益。
7.乙方在公司网站上对甲方的联系方式做相应宣传。
8.销售的软件产品品牌使用乙方指定的品牌如技雄等,甲方不可更改软件品牌进行宣传或出售。
五、进货要求与销售指标。
1.二年的软件销售总额必须达到25万元,否则乙方不退还押金。
2.每季度软件费销售额至少达到3万元以上。
六、价格、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的银行账户中。
2.如甲方连续2个季度未完成销售指标,乙方可以就协议的继续履行事项与甲方进行磋商,有权将甲方降级为授权经销商。
附:系统功能。
金海马餐饮管理系统(豪华版)。
含所有餐饮管理系统的功能(前台收银,后台统计管理,库存管理,无线点菜,后厨打印)。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约期间未能履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乙方有权取消授权代理商资格;
2.没有乙方的许可,甲方不可传播、非法销售此软件;甲方不能组织或指使任何人破解乙方任何软件,更不可销售盗版软件;否则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代理权和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并且甲方赔偿乙方20万元整。
3.如果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内容,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的一方需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并且承担适用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未尽事宜,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若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约到石家庄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乙方:世纪海马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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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阿坤品牌开设火锅店。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 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 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 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 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 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 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 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 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锅底调味品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 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 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 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 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 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 授权地点:
2. 授权面积: 平方米
3. 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 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他须经营权,起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
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 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 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品牌、商标维护
1. 甲方授权予乙方在授权弟弟昂享有“**”商标、“**鲜鹅肠火锅”商号、特有产品标识物的独家使用权,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和使用。
2. 乙方认可甲方同意的ci系统并按其规范要求执行。
3. 无论是在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众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4. 乙方负有在本地区打击假冒甲方品牌、商标的义务。
5.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纠纷时,乙方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6. 甲方提供的特有产品如:乙方自行制作或采购,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级或技术要求制作或采购。
(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7. 乙方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媒体进行品牌宣传。
如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广告宣传活动,乙方应分担一定的广告费用,但事先甲方应将广告内容及费用分摊金额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后5日内将广告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8.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火锅的经营和代理销售其产品。
9. 应乙方请求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计划,供乙方广告宣传时参考、
10. 如**其他分店因经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曝光产生负面影响。
甲方(**总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总部尽量协调和建议,减少**品牌负面影响。
11. 凡被甲方开除的员工,乙方不得录用。
第八条:支持、保障
1. 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
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实习费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 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
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收费标准遵照双方签订的《装修设计、施工合同》执行。
4. 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5. 开业前,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前厅、后堂管理人员及配料师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间3天。
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开业后,受乙方请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后续支持,每次时间不超过3天,其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进行超时服务,则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务费。
6. 开业前20天。
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
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现场策划和指导,其所派人员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 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营运报表,并接受甲方督导。
8. 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锅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9. 甲方在火锅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条:物料配送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锅成品底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甲方对乙方的物配应与其他加盟店一视同仁,不得因此对该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场行情暴涨以外,则按市场行价而定)现为了保证乙方与其它分店的统一味道,总部统一物配:**专用火锅底料-----元/斤;**专用味精-----元/件;**专用鸡精-----元/件;秘制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负责人擅自改动和独自在外乱采购,给予乙方造成味道改变或损失则与总部无关,总部有权追究一切经济责任并终止合同。
撤销乙方“**”店招,乙方无条件接受。
其他物资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2. 乙方从甲方所购材料及各种辅料必须用于乙方在授权地点的经营之中。
3. 甲方承诺在火锅底料及各种辅料中绝不添加任何违禁物品。
乙方也不得在所购进的底料及辅料中添加任何违禁物品。
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原料供应,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4. 乙方乙方向甲方所购底料及辅助材料费及运费由乙方承担。
乙方每次从甲方购原料实行先款后货,款到发货原则。
乙方应提前6天向甲方提出要货清单,并将货款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5. 乙方那个开业前20天向甲方提出首批要货清单,甲方那个根据乙方清单及时安排物配。
第十条:保密
1. 乙方在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无论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视为秘密。
2. 乙方无权直接或间接的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传送给第三方。
3. 只要秘密尚未公开,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该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
2.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行制作和使用与“**”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降低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放生被社会舆论工具吧膀胱或消费者严重投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从而使“**”品牌形象严重受损。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或货款。
不接受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督导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但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2. 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终止决定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立即生效。
3. 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4. 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5. 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 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三条:终止程序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再是被授权的“**”加盟方,但应完成下列事项办理:
1. 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并清偿与其它供货商的债务。
2. 在不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包括所有类似“**”的名称及商标,以及含有“**”的任何其它名称或标识、标记或类似的图案、文字。
3. 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与“**”相关的物品及辅助资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业秘密、加密资料及专有资料。
4. 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尽快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执照事宜,并消除在公共名录中医“**”名称刊登的资料。
5. 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甲方所有物品、文件资料及副本。
包括甲方授予的授权证书、特许加盟牌、“**”标识、**管理手册等专属物品。
6. 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本合同终止手续时应携带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及上诉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备材料。
7.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众作出诋毁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8. 乙方完全履行手续后,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因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事宜,双方一致约定以下列几种途径解决:
甲乙双方书面通知对方争议的存在及性质,并通过双方代表友好协商。
甲乙双方意见产生分歧,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可向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认为其中条款不适用于实践。
可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双方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许者:(以下简称甲方)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加盟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加盟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以下事项,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许授权:
1.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区 街 号开设xx加盟店,专门经营由xx统一开发和配送的xx产品。
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区域(该区域主要指狭义的商业圈, 在这个范围内,步行消费者愿意到该店消费的最长距离,这段距离所形成的一个区域范围。
而不以国家行政地理区域为划分)。
享有独家加盟的权益,甲方不擅自授权第三方在该区域加盟xx。
乙方无权设立分支机构或授与他人加盟,若需发展扩大增设分店,必须向甲方申请。
1.2 甲方所注册的商标、文字,相关的网络等知识产权,以及产品申请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所属权永久性归xx餐厅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1.3 甲方将其所有的“xx”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根据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加盟餐饮的经营活动,甲方所倡导的经营理念,独创的装修风格及产品制作技术,乙方不得透露或复制给他人使用。
1.4 甲方特许乙方必须经营xx产品,乙方不得借xx商标来销售或变相经营其他商家商品(有利于推动xx餐饮发展的辅助商品,需事先征得xx总部同意,同时严禁乙方擅自变相加工或出售乙方的配送产品)。
二、特许经营加盟费及保证金
2.1 甲方特许加盟费为人民币8万元。
本合同订立后,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款项。
2.2 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此款项。
三年后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合同及追讨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不退乙方已缴纳的特许加盟费用。
2.3 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2.4 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根据xx的视觉识别系统,为乙方免费提供店面规划、设计。
但装修期间所有发生的工时费、材料费以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2 甲方前往乙方考察加盟店面地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3.3 甲方负责乙方两名以上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培训期间员工的食宿由甲方负责(培训地点在四川绵阳总部)。
3.4 甲方协助乙方对员工进行xx企业文化的培训,并不定期的检查乙方服务质量和产品质 量,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3.5 甲方协助乙方该加盟店的人事管理,协助该店的主要员工招聘和委任工作。
3.6 甲方全权负责签定店铺租赁合同,乙方不得私自与店铺租赁方签约该合同。
3.7 甲方有权过问或审核乙方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3.7 甲方总部,开发、推出的新产品、试验成功后,应向乙方免费推荐。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装修风格对经营场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xx一贯的视觉装修风格,方可开业。
4.2 乙方开业甲方可派出两名技术人员配合协助乙方经营一个月,甲方人员工资由乙方支付,以档案工资为准(工程部人员适用该条),乙方负责甲方员工的食宿及安全问题。
4.3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照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合法经营,必须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弘扬企业文化。
4.5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员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营中所遇到的困难及客人建议及时反馈给甲方。
4.6为了保证甲方的品牌技术标准化,乙方必须从甲方处购买指定产品及原材料半成品,甲方加工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区域来界定(在四川省内甲方不收取配送产品的运输费用,在四川省外,甲方以现行的物流价格为标准收取运输费用)。
五、视觉权威资料及广告宣传费用约定:
5.1 乙方加盟甲方xx,甲方将免费颁发《特许加盟书》,以及提供相关企业认证标准。
5.2 乙方在加盟区域进行xx广告宣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将免费协助乙方做好宣传资料的设计事务。
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3 根据xx视觉识别系统,乙方需要制作相关的视觉效果,xx总部可免费提供设计样稿,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4甲方如参加展销性质的相关推广会,所产生的展销费用,甲方将统一依据直营店和加盟店的总和店数,一视同仁,平均分摊该费用。
六、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6.1 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
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6.2 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6.3 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6.5 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七、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200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 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八、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各种变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种授权。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双方事宜未尽之处,如有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法院或四川省涪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二十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风险提示:
特许方必须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号,且代表签约的对象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总部必然要先拥有这个品牌的商标权才能授权给加盟者。
因此,应注意审查特许方是否具有特定的主体资格、经营能力,如:
1、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2、特许企业需具有自己的注册商标,且该商标已经注册成功;3、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的成熟的经营模式,即是否具备为加盟者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等等。
乙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电话:
传真:
第二条:合同总则
2-1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2-2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优化整合双方资源,提高特许经营效率,降低商业运营成本的基础上,以促进公平、公开、公正、有序及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
2-3保护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打击假冒,规范经营,统一品牌形象,提高“罗仙子特色铁锅炖”品牌的商标,使消费者得到真正满意的服务。
2-4确保甲方忠实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合同有效期规定
3-1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除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期的书面合同。未续签下一期的书面合同者,本合同有效期满,受许资格自然终止。
第四条:费用及交付方式
风险提示:
合同到期后,保证金需要退还给加盟者。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确认保证金的退还是否有附加条件。另外,还必须写明在提前解除合同时的保证金退还情况。
加盟费是指加盟商为获得经营权而向企业支付的一次性费用。正规的企业收取加盟费是正常的行为,但有些企业用设备购置费代替。对于这种情况,加盟商签约前一定要查清楚设备的价款是否远高于市面同类设备的价格,防止受骗。
4-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加盟费和品牌使用保证金。
4-2加盟费主要包括:品牌使用费用、特许经营许可费用、经营管理技术出让费等。
4-2-1加盟费的金额:______万元、______万元、______万元。
附:加盟店每年须向总店交纳2千元协助管理费用,每月1次—2次回访,进行品牌使用相关指导。
4-2-2加盟费的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不含税金)。
第五条:特许经营范围规定
5-1甲方根据_____________特许经营的市场规范和乙方的申请及乙方的经营能力,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区)县使用甲方品牌开设(区域/单店)经营。
5-2乙方只能在甲方颁发的特许经营证上所列地点使用品牌,不得在任何地区再开设直营店或授权加盟店,不得使用与甲方品牌、经营模式等相同或相近的方式开设内容相同或相近业务。
5-3甲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地区授权许可第二家加盟店或区域代理商。
第六条:知识产权规定
风险提示:
虽然在合同上只有总部和加盟者作为立约人,但总部为建立一套完善的业务制度,都会加入一些条款去确保其它加盟店及公众的利益,因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维持应有的水准,或多或少都对特许经营体系的声誉有所损害,继而影响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为了让加盟者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也为了约束加盟者履行职责,在合同中应列明双方在合作中的义务来维持各方面的利益。
6-1标识和图案,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标识和图案等知识产权用于产品、包装及名片、铜牌等进行商业往来或其他活动。
6-2乙方使用甲方品牌的经营场所的品牌vi形象设计由甲方统一提供,或甲方授权乙方按甲方vi形象设计制作门头招牌。乙方不得擅自制作及改变甲方品牌vi形象及店面门头招牌。
6-3乙方不得擅自拆换标识,造成标识与产品不符。
6-4在特许经营过程中,不得透漏本合同内容,乙方有义务保密,乙方并有义务要求其员工保密,该保密义务至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如乙方或其员工泄漏甲方商业机密,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扣除乙方品牌使用保证金。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条款,特许方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协议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期内,不得泄露前述商业秘密。
另外,还可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合约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和原加盟店相同行业之工作,即竞业禁止条款。该条款旨在保护总部的智能财产权,公平交易委员会也会支持。
6-5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规范市场。
第七条:管理规定
7-1乙方售出的菜品和服务必须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7-2甲方有权对乙方菜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就不足之处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注:每季度回访乙方一次)。
7-3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一份经营状况报告书,就乙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甲方应给以指导性意见。
7-4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一份。
7-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外围事务由乙方自行解决。
7-6乙方菜品质量应与总部直营店菜品质量同等,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配合予以解决。
风险提示:
应对货物供应条款进行详细约定,特别是质量条款。若由于特许企业提供的货物或者设备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伤害,则特许企业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还应对加盟者的损害予以赔偿。若由于加盟者自己在经营过程中的失误造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权,其所引起的赔偿责任由加盟者自己承担。
第八条:税费及债务规定
8-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债务由其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的加盟费发生的税金由乙方代扣代缴。
第九条:品牌宣传的规定
9-1甲方负责组织品牌的全国性(重点市场区域)的广告投入,做好品牌宣传,并协同负责区域经营的乙方开展区域性促销活动,以支持乙方的经营活动。
9-2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统一品牌形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机密。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按甲方提供特许经营手册或其他资料中的要求,完成其店面装修,并寄送相应效果图片至甲方,以供甲方审核及备案。
9-3乙方单独进行广告宣传的,其宣传内容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9-4乙方应有选择性地参与甲方所举办的宣传及推广活动。
9-5乙方需甲方宣传品、甲方按成本价供给,运费由乙方自理。
9-6乙方必须妥善保存其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十条:培训管理规定
10-1合同生效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位厨房人员,乙方负责上述人员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财产不受损害,每月必须按时将工资打到公司指定账户。
10-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开始经营之前,必须在甲方处接受甲方相关类型的培训。
10-3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接受甲方的各种培训指导。
10-4乙方不得在加盟店内调整厨房人员,如有需求应通知甲方,由甲方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规定
11-1履约保证金是乙方为保证其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而交付给甲方的费用,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在其履约保证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有违约行为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的,则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个月内由甲方返还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11-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在规定期限内乙方未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本合同不能生效。
11-3乙方若违反本合同5-2、7-1、7-4、10-1、10-2,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其在甲方处的履约保证金的1/2,作为对甲方的损害赔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二次,甲方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的全部,作为对甲方的损害赔偿,甲方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11-4乙方若违反本合同9-2、9-4、9-6、10-3,应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在每次乙方违约时扣除其在甲方处的履约保证金的1/4,作为其违约对甲方的补偿。
11-5乙方若违反本合同6-1、6-2、6-3、6-4、6-5,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其在甲方处的履约保证金的全部,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11-6乙方违反本合同5-2、7-1、7-4、9-2、9-4、9-6、10-2、10-3条款,而被甲方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甲方处理违约事件之日起一个月内补足其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万元,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7乙方违反本合同6-1、6-2、6-3、6-4、6-5、7-4条款,或违反本合同5-2、7-1、7-4、9-2、9-4条款二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全部保证金。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及善后处理的规定
12-1违约终止
12-1-1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乱纪的情况,合同终止。
12-1-2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合同向甲方交纳合同约定费用,损害甲方商业利益,合同终止。
12-1-3如乙方在协议规定的工资发放日以外延迟七日仍未发放厨部工资(向甲方账户打款),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撤销品牌使用权,合同终止。
12-2合同终止
风险提示:
合同一旦确立,就不能随意撕毁或中途终止。但是,也有加盟双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发生。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当然,也应写明违反协议的一方是否有机会弥补其过失,以避免合同终止的后果。
12-2-1因甲方无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终止本合同,乙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12-2-2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在地另行设立相同品牌的加盟店,否则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2-2-3乙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按本条12-1-1-1、12-1-1-3、12-1-2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12-3合同有效期满终止。
乙方未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签合同申请的或者经甲方审核不予续签的,本合同自然终止,按本条12-1-1-1、12-1-1-3、12-1-2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12-4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一个月内,经甲方核查乙方未实施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行为的,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规定
13-1如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妨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双方当事人应做到:
13-1-1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
13-1-2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13-1-3在合理时间内,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
13-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30日以上,合同延期履行。
13-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10天,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规定
风险提示:
加盟双方难免会发生一些冲突,解决冲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较合适。仲裁实际是由双方选择的仲裁人进行的私下诉讼,它的优点在于整个程序是在私下进行的。为了节省时间和费用,双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设定仲裁的规则,至于仲裁的时间可以根据当时发生冲突的情况而定。
在这里,选择什么样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选择不当,做出的决定不公平或不客观,会使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满意,最后反而会扩大矛盾,以致双方走向法院。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不能解决的,任何方均应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通知及规定
16-1本合同所规定的“罗仙子特色铁锅炖”特许经营,乙方如有需要,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甲方应提供备案所需的有关文件。
16-2本合同所书双方的注册地或经营地、传真号即为当事人的收件地址。
第十七条:
17-1乙方在合同期内如遇特殊原因,须转让该加盟店,在涉及甲方品牌部分的转让时,须根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由三方协商解决。
风险提示:加盟店的转让
加盟者可能会由于种种客观原因而无法继续经营加盟店,这就涉及加盟店转让或出售的问题,加盟店是否能转让、如何转让、转让给何种人等都必须列入合同中,以免将来发生纠纷。
也有些合同明确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转让出售自己的企业,总部将有购买的优先权,或者有权选择转让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注意说明加盟店的转让价应以市场价为准。
第十八条:附则
18-1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18-2合同签署地为_______,履行地为_________。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18-3甲乙双方承认签署本合同前,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的含义,并由双方协商同意受其约束。
18-4本合同各条款在履行中和发生争执时,甲方有权按现行国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账号:
餐饮加盟合同样本(汇总21篇)篇二十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日期:日期: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客户商店”)赞成_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壹_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经营者,本店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公司连锁的加盟客户商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2)进货“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贵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客户商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2、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客户商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欲做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或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客户商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客户商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客户商店自行采购。
2、加盟客户商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客户商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客户商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客户商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九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7)加盟客户商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月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客户商店”)依据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加盟客户商店的名称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
2、所属。
加盟客户商店的运营管理归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币壹万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术指导费_两千_元。
5、指定银行。
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加盟合同以及依据,由加盟者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两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