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计划招生人数多少(通用5篇)

时间:2024-10-22 作者:XY字客

计划是人们在面对各种挑战和任务时,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自己的时间、资源和能力而制定的一种指导性工具。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连理工大学计划招生人数多少篇一

第十一条 大连理工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自身情况,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编制方案。2016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第十二条 大连理工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05%,对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可适当提高调档比例,最高不超过120%。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对于未足额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志愿,报考征集志愿的考生分数要求在我校第一次投档分数线以上且不低于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如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并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四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及内蒙古自治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普通类本科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均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制订的有关全国性加(降)分政策。

第十六条 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七条 我校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毕业后鼓励回生源地就业、创业,同时允许在内地就业。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上述学生。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考生的要求: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文史类选测科目一为历史,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

第十九条 国防生相关专业有性别要求,其他各专业(类)的录取无性别限制。国防生具体录取要求按照《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国防生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大连理工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关于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侨等特殊类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布的2016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盘锦校区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对考生高考应试语种的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大连校区的英语(含翻译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国防生相关专业和盘锦校区的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英语(含翻译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日语强化相关专业因实行英日双语教学,英语强化相关专业、金融学类、软件工程(含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和盘锦校区其他各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和工业设计专业的学习需要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无美术基础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按照美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国语中学推荐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非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

大连理工大学计划招生人数多少篇二

我校2021年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20个省份招生。其中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份仅限理科考生报考。

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满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的75%,且不低于该省份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同时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同时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二、招生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工程力学、应用化学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8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大连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jcxkzs/sch/10141),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报考我校强基计划时,不能兼报其他高校;报考时可填选不超过4个专业志愿,并可填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考生须于6月7日-8日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须于6月12日-20日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报考志愿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不报考或逾期未确认均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我校强基计划校考入围名单将从已确认志愿考生中产生。

(四)校考入围办法

6月25日后,已确认报考志愿的考生可通过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查询本人校考入围结果,入围规则如下:

1、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文化课成绩符合报名条件,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强基计划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4倍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及入围专业(末位同分同时入围)。考生入围专业一经确定,在学校考核及录取期间不得更改。

2、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入围专业为考生第一志愿填报专业。

(五)高校考核

6月27日中午12时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7月1日入围考生请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和我校通知为准。同时,学校考核工作安排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并将通过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另行通知。

1.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专家、考生、试题“三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像。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关键能力,主要涵盖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专业兴趣、人文素质、知识结构、逻辑能力、创新思维、心理状况等方面内容。将针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学习热情、创新能力、社会公益等方面客观记录进行深度了解,并在评分时予以综合考量。

2.体质测试:重点考察学生身体素质情况,为达标性测试,如未达标则面试成绩作废,不予录取。每人须完成两个项目测试,其中立定跳远为男女生必测项目,此外男生实心球或引体向上选测一项,女生实心球或一分钟仰卧起坐选测一项,测试标准见附件1。

3.考核成绩:考生体质测试的必考和选考项目均达标,以面试成绩作为高校考核成绩。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满分_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_50

2.确定预录取名单

(1)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考生校考入围专业即为预录取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

(2)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考生校考入围专业即为预录取专业。

(3)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4)我校将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标准,考生可在报名平台查询本人预录取情况。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份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5)原则上各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一经公布不做调整。

四、培养特色

大连理工大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和一流大学研究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引领,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统筹设计本-硕-博紧密衔接的培养方案为举措,以培养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应用化学等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先进装备设计与cae软件开发等国家战略创新人才为目标,为国家培养引领未来、科技创新、符合战略新兴产业需求、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等需要的高精尖人才。

1、实施个性化人才培养。对强基计划专业实施“一班一策略、一人一方案、一生一导师”举措,全面实行“小班化、个性化、导师制”培养模式。按专业设置小班化管理,按学生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按每生配备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担任导师。为每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全程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本科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可在学校优势基础学科以及理工融合、学科交叉的优势应用学科领域攻读研究生,可向电子、信息、机械、建工、光学、测控、生命、环境、化工、材料和人工智能等领域发展。

2、强化基础学科能力培养。统筹设计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外语和通识教育等课程体系,为强基计划专业的学生夯实基础学科知识并提高综合素质。

3、保障科研和创新不断线。强基计划的学生本科一年级即可进入导师的实验室,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由导师指导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科研训练计划。实现科研创新训练项目、本科毕业论文和硕士、博士研究内容的有效衔接。学校所有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向强基计划的学生免费开放。

4、提升科教协同育人水平。与科研院所进行深度合作和协同育人,提升与科研院所协同育人的科研平台、学校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重大科研项目平台等科研资源与教学资源协同育人的成效。

5、拓宽学生国际化视野。依托学校中外一流大学“同窗友情”育成计划和“公共外语教学改革”计划,优先安排强基计划的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和交流学习,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国际化人才。

6、推行本硕博衔接化培养。分别制定“3+1”本科、“3+1+2”本硕衔接、“3+1+4”本博衔接的培养方案,强基计划的学生在第4年实施本-硕或本-硕-博课程和毕业论文等环节的衔接化培养。

7、建立鼓励奖励激励机制。对强基计划的优秀学生,设定专门的奖学金和学术交流基金,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和学科竞赛;符合条件的学生均享有本校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等激励政策。

8、形成分流退出考核制度。强基计划学生在本科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结束后,分两个阶段进行考核。对不适合在强基计划班继续学习的学生分流到普通专业学习,对普通专业的优秀学生可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班学习。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25日前将入围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统一上传至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四)强基计划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考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将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大连理工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大连理工大学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编:116024

电子邮箱:bzb@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https://zs.

大连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邮箱:jjwbgs@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

大连理工大学计划招生人数多少篇三

强基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和校测成绩按一定比例测算后的综合成绩录取,其中高考成绩占比达85%以上,高考成绩是强基计划的入场券,这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公平性,阻断了传统自主招生中常见的灰色交易。

强基计划招生中,破格入围的考生(获五大学科竞赛银牌及以上奖项的考生)不占用非竞赛生入围考生的名额,非竞赛生在初审阶段不与高水平的竞赛生同台竞争,在竞争上也提升了公平性。

二:为考生增加一次上名校的机会

从录取分数来看,强基计划需要高考和校考的成绩相结合,而高考成绩为实际分数/750_00_5%进行计算,说实话,考680分最后的成绩是77.1分,考600分的同学最后成绩是68分,对于分数不高的同学,能与分数高的同学享有同样的机遇。

从招生院校层次来看,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院校为36所a类双一流院校,对于考生来说,这不但增加了一次选择机会,也增加了一条上名校的机会。即使考生参加强基机会最终没有被录取,也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三:报名限制条件少,给普通考生更多机会。

与其他特殊招生方式相比,强基计划报名基本没有限制,只要是高考成绩超过一本线的考生都可以报名强基计划,这就给了普通考生更多机会参与竞争。

四:培养模式更完善

高校会为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制定单独培养方案,单独编班,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

除此之外,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方面予以优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在学生的就业问题上也会进行指导。

五、重视人才,竞赛生可以破格入围

尽管强基计划以高考成绩为入围依据,但在高中阶段获得五大学科竞赛银牌及以上奖项的考生可以破格入围(高考成绩需达一本线),这给在某些领域有突出特长的考生提供了一个更好的机会。

大连理工大学计划招生人数多少篇四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 2016年4月25日。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gxzx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或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a.报名申请表。考生填写完申请表后,须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系统。

b.户口簿。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c.学籍证明。由考生在读中学出具的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d.个人自述材料:要求须本人手写并签名。

e.报名表中所列各次高中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高一上学期期末、高一下学期期末、高二上学期期末、高二下学期期末、高三上学期期末共5次考试缺一不可,如有特殊情况须所在中学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f.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

g.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中a报名申请表、b户口簿、c学籍证明、d个人自述材料、e高中成绩单、f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六项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并且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如考生有发明专利或省级以上获奖等须在系统《申请表》中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图片,《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未上传证明材料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

注: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印章清晰、文字清楚;所有签字信息均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因考生没有按时确认志愿、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大连理工大学计划招生人数多少篇五

1、我校将在《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参考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考生人数比例确定最终“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2016年6月3日后通过我校招生网公布。

2、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方可参与高考录取,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考生只可填报公示合格范围内的专业,如考生因错报、漏报专业志愿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高考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20分)且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我校将依据“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当生源不足时将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同时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注: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1a1b,必测4c。

5、本次“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只适用于2016年高考录取使用。我校盘锦校区2016年暂不开展“筑梦计划”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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