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模板5篇)

时间:2023-09-28 作者:琴心月就业协议书(模板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就业协议书篇一

根据《省监察厅、省政府^v^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监察发〔〕3号)、市政府办转发市监察局《关于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枝府办发〔2013〕13号)要求,市商务局及所属执法大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业务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围绕商务经济中心工作,结合开展“治庸问责优化环境考核”和“创全省商务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和“接受人大工作评议”等活动,认真查找问题,及时自我纠偏,层层抓落实。现就我局以来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认真开展思想教育

以“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反风险预警防控十个全覆盖”工作、“党务政务公开”、“争先创优”等活动为抓手,以教育和预防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强化约束机制,聘请专家上党课一次,举办机关党员春训班。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各级各部门会议精神,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讲体会、谈思路、表态度;并围绕全省开展的“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进行大讨论,在集中学习过程中,同时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召开一次讨论会,观看一次电教片。局党组还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紧紧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争当新时期实干家,为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提供坚强保证”主题,认真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针对执法过程中领导成员的问题,真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分管领导对科室人员均一一作出客观、公正而全面的评议,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观看全省优秀^v^员肖明和我市优秀党员李文英等先进事迹资料电教片,观看革命历史题材电影《背叛与忠诚》,观看影碟《党旗魂》。重点从如何做到表里统一、言行一致、执法公正等方面来体现对党的忠诚。结合党日主题教育,发动机关全体党员唱红歌,以表红心。通过大张旗鼓地歌唱党、歌唱祖国来营造节日氛围,纯洁心灵,鼓舞斗志,在全局上下形成奋发向上、执法为民的精神状态。

(二)大力加强执法宣传

(三)全面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一是严格执法制度。每个执法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执法事项,转变工作作风,杜绝行政不作为。二是健全执法制度。建立健全了本局40多项执法制度,包括执法过错追究制、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处罚听证制等,做到按制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健全督促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总结好做法,推广好经验。四是健全行为约束制度。做好局内民主监督,重点围绕执法廉政等进行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五是不断完善考评制度。完善定期评比、总结表彰、教育惩诫、督促整改等评价制度,让优秀和先进执法人员受到表彰奖励,让职责不履行、任务不落实、群众满意度低的执法人员及时得到教育惩诫,限期整改到位。

(四)完善执法体制机制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我局基层执法机构1个,即“枝江市商务执法大队”,同时加挂“枝江市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局”牌子,合署办公。属商务局下辖全民所有制独立二级单位,也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目前在编人员4名,无临时非在编人员,空缺编制1人名。全年核定经费预算合计万元,其中,执法费万元,人员工资9万元,公用经费2万元。市委编办核定领导职数为一正一副,执法大队长为吴明丽,副大队长为郭亚清,其他两名为成员;其中,女性3人,持有执法证1人。局内设机构市场秩序科也开展执法工作,配有两名公务员,均有执法证。

(六)扎实开展执法活动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本市实际,就商务执法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二是对全市畜禽定点屠宰活动进行日常执法稽查和专项整治;三是依法查处了违反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规定的经营行为;四是对相关商务流通市场进行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参与有关专项治理工作和打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依法查处商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五是承担本市“12312”举报投诉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大力开展商务综合执法。主要是查处生猪私屠滥宰窝点,查处经营病死猪窝点,收缴病死猪肉。在打击私屠滥宰违规经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1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7个场(点)。对符合定点屠宰设置规划,达到定点条件和标准的定点屠宰厂(场),推动其在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链设施、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检验等制度;督促其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在屠宰环节上把好“三关”,建好“四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补贴损失到位。“三关”即生猪进场关、肉品质量检验关、生猪产品出厂关,病死猪坚持无害化处理;四帐即生猪进场台账、生猪出场台账、肉品品质检验台账、无害化处理登记台账。近两年来,全市共屠宰生猪万头,其中,无害化处理404头,财政对无害化处理进行补贴的资金共达到万元。

二是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罚。对顾家店镇强盛冷冻食品厂私屠乱宰行为进行了查处,处罚金一万元、仓库冷冻肉品暂时封存;协助动检部门查处了百里洲镇非法经营病死猪案,处罚金500元;在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中,我局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10余次,对全市50余个加油站点进行隐患排查,责令百里洲镇三洲村胡茂华关闭非法经营加油点 1个,设备查封拆除。有效的打击了无证经营行为。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酒类流通经营者全面实行备案登记,逐步推广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截止20底,全市已备案登记酒类流通企业1200家,为实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奠定了基础,确保全市人民喝上“放心酒”。同时积极配合农业^v^门对菜市场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督促菜市场配备专门检测人员,完善农产品残留检测设施和规范操作程序。

四是加强专项整治。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各级人大、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精神,宣传贯彻《^v^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v^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把该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站在解决农产品卖难、提高农民收入和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来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学习了服务业规范化及其商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本知识,组织全流通领域限上商贸企业开展了“百家商店无假货”等系列提高服务质量活动,在全系统牢固树立“顾客即上帝”、“民以食为天”的质量安全意识;积极开展“质量万里行”等活动,切实增强全系统“重质量、讲诚信”的意识,帮助经营者认识到质量安全关系自身形象,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加强对酒类流通的专项整治,强化登记备案和随附单检查;加强对瘦肉精的专项整治,选择与信誉好,不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的.养殖户订购生猪;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的整治,建立完善了投诉、举报管理制度,收集畜禽屠宰存在的问题和案件线索,针对突出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五是实行执法工作治庸问责。根据枝江市委今年关于治庸问责工作的有关会议及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宣传发动,制定了新的优化环境奖考评制度,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一月一评分计奖,并公示,重点是及时保质完成执法督办和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每项执法工作;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没有出现一起被通报扣分事件,月均考核成绩在分左右。

六是执法突出政风行风转变。去年以来,在规范执法过程中,我局同时开展了“创全省商务厅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和“枝江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活动。根据宜昌市商务局通知精神,按照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创建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方案,枝江市商务局自5月成立并运转以来,积极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在20枝江市行风民主评议活动38个经济管理类考核单位中名列第七名,在68个考核单位中名列第11名,为创建全省商务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我局虽然不是行评对象,但我局围绕省厅创建方案和指标内容评价标准,扎实认真地开展了行评回头看工作和参加全省的创建活动,推动枝江商务系统的行风建设再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由于基础工作牢靠,成绩突出,枝江市商务局以优异成绩在全省72个县市和10几个地市州商务局中脱颖而出,终于获取“全省商务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全省72个县市和10几个地市州商务局中总共仅评出7个示范单位,其中,地市州商务局5个,县市区仅2个。

三、存在的问题

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较多,政府部门之间往往出现执法“都不管”或“都来管”的盲区和误区。商务执法范围广,执法对象多,而现有商务执法队伍人员不够,经费不足,设备不齐,需要配套。商务法律法规大多可操作性不强,执法中有行政处罚权,但无配套的行政强制措施,难以保障处罚到位,起不到震慑违法违规作用。现有执法大队要么合并到商务局机关,取消独立法人资格;要么改商务局授权执法为独立执法,配齐执法大队人员编制和相应的经费、制服、通讯、交通等设备;要么商务执法大队全面“推公”,融入全市集中执法队伍,以实现职权、责任和保障三统一与协调配套。

四、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一是政府加快部门之间的执法职能整合,划行归市统一管理;

二是各类媒体要及时主动配合宣传,造舆论声势,为商务执法摇旗呐喊;

三是政府要给予一定的硬手段,确保执法到位;四是组织经常性的商务执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就业协议书篇二

根据表1可知,在统计年度内,污染环境罪年度发案数依次为494起、656起、898起、992起、391起,发案数在总体上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但案件数的增长是否就是预防性立法理念的科学彰显也值得思考。在2016年《解释》之外,2017年最高检、^v^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中还对污染环境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了明确。上述司法解释通过明确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情节等方面来指导司法机关办理环境污染罪案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划分入罪边界的效用,然而从上述统计数据来看,此举也并未有效限制各地司法机关在处理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时随意适用《刑法》第338条的实践做法,可能会导致入罪标准弱化、入罪边界不当降低等问题的产生。

2.污染环境罪发案数地区差异明显

根据表2可知,笔者此次收集的污染环境罪案件共遍及29个省市,其中发案数在100起以上的有8个省市,分别是河北省514起、江苏省714起、浙江省572起、安徽省100起、福建省158起、山东省191起、广东省446起以及重庆市119起,发案数最少的省份为海南省,仅1件。这一方面说明环境污染是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一个负面产物,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出现污染环境犯罪的机率也相对较高,如江苏省、浙江省等。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案发数较多的地区较为注重环境检测,并出台了相对严格的治理机制,用以加强对污染环境行为的惩处力度。

3.污染环境犯罪的行为类型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影响较大

根据表3可知,污染环境犯罪的行为类型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种为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在统计年度内,共计1286起),第二种是处置特种污染物(如稀有金属、工业原料等)的行为(在统计年度内,共计647起)。第一类行为多发于经济较落后地区,第二类行为多发于经济较发达地区。由此可见,污染环境犯罪的行为类型主要受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4.污染环境罪判决中司法解释适用率普遍较高

根据表4可知,2016年《解释》在污染环境罪案件中的年度适用案件数依次为247起、377起、560起、582起、167起,总体上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且适用案件数均超过该年污染环境罪案件总数的50%。这一数据一方面表明了我国司法解释具有内容详实充分、实践操作性强、能够在刑事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优点,另一方面也从侧面反映了司法解释所存在的立法化倾向,具体表现为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经常援引司法解释作为判案依据,最高司法机关也渐渐从分门别类地解释某一特定法律条文演变为常态性地针对法律进行系统化、全面化的解释,此举导致某些司法解释已经不限于对法律条文进行技术性说明,而是逐渐成为独立于法律而存在的“准立法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备、立法空白较少出现,但不论是从数量、涉及范围、地位等方面来看,司法解释俨然成为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外最为核心的法律渊源。就此而言,我国污染环境罪司法判决中大量引用司法解释作为判案依据,可能会引发公众对于我国污染环境罪立法体系是否科学、合理以及司法裁判是否过于倚仗司法解释从而导致法律地位降低的思考。因此有必要对司法解释在污染环境犯罪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整理。

就业协议书篇三

第一段:介绍普通话纠偏的背景和意义(200字)

普通话是中国的国家通用语言,习得标准的普通话是每个中国人的义务。然而,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的普通话都存在一些偏差,比如语音模糊、发音错误等。这些偏差不仅会影响沟通的效果,更会给人留下不良语言习惯的印象。因此,进行普通话纠偏显得尤为重要。在学习和实践中,我有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提出普通话纠偏的方法和技巧(200字)

首先,在普通话纠偏中,我们必须重视正确的发音。要做到这一点,可以利用一些技巧。比如,可以通过多听多说,模仿标准的普通话发音,纠正自己发音不准确的问题。另外,我们还可以借助一些辅助工具,如普通话纠音软件或智能手机上的普通话发音工具,及时查找发音错误并加以纠正。

第三段:探讨纠偏中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方法(300字)

在进行普通话纠偏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挑战。一方面,由于乌鸦嘴的影响,我们可能会遇到身边人的不理解和调侃,对我们的纠偏行动产生负面情绪。另一方面,习惯是一个巨大的阻力,我们很难改变已经形成的说话习惯。为了克服这些困难,首先要明确自己纠偏的目标和动力,坚持对自己要求,坚持每天进行口语练习。此外,我们还可以向身边的友人或老师寻求帮助,共同进步,相互监督。

第四段:普通话纠偏的积极影响和改变(300字)

进行普通话纠偏不仅可以影响我们的沟通效果,还可以给我们的人际关系和职业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首先,正确的普通话发音可以改善我们与他人的沟通,避免因发音不准确而产生误解。其次,纠正普通话的语言表达和习惯不良,可以增加我们在工作和社交场合的信任度和形象。最后,习得标准的普通话还可以提高自己的口才和自信,使我们在与他人交流时更加自如和得体。

第五段:总结普通话纠偏的重要性和对个人发展的影响(200字)

总之,普通话纠偏是每个中国人的责任,也是我们提升自我的必由之路。通过纠偏,我们不仅能够提高说话的准确性,还能够改变我们的人际关系和事业发展。尽管在纠偏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但只要坚持下去,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明显的进展。相信通过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未来中国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贡献力量。

就业协议书篇四

可能因为前段时间的一些原因,我的语文成绩有些滑坡,于是我的家长决定让我去纠偏补课。这个决定也是出于他们对我未来所做的关切。在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我渐渐感觉到自己进步了许多,也体会到了纠偏补课的重要性。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的体验和感触。

第一段:纠偏补课初体验

刚开始进入纠偏补课这个过程,我感觉有点困难,因为语文考试确实是我最不擅长的科目。补课的时候,老师把我们的基础语文知识进行了全面的挖掘和强化。这些知识点恰恰是我们平时忽视的,也可能是我们在考试中失分的关键。在这样的一种补充知识点和强化基础的情况下,我的语文水平得到了一个全面的提高。带来的积极变化让我有信心持续进行纠偏补课。

第二段:自我反思的重要性

纠偏补课并不只是让我们跟着老师的进程进行,而是要求我们积极参与其中。自我反思是这个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补课老师不仅简单地教我们语文知识点,而是希望我们能够在意识上重新认识语言,看待问题和文章的方法。这样,我们才能有更多的收获,正确的应对复杂的考试题目。并且,在反思的时候,我也学会了如何寻求帮助和交流看法,这让我们的教学过程更加顺利。

第三段:正确的学习方法

除了听课之外,还需要做到认真的记录课堂笔记并参与一些讨论。做好笔记让我很好地记录下老师所讲解的重点内容,让我可以在日后随时翻阅。同时,在与同学们讨论问题时,我也学习到了不同的观点和想法。这使每个小时都能最大化地利用,让学习变得更加高效。

第四段:态度和毅力

学习永远不是短暂的过程,它需要付出时间和努力。而在纠偏补课这个过程中,除了教师的指导,自身态度和毅力也是非常重要的。每次上课睡意无法克服的人都不怎么能够从纠偏补课中获得进步,这需要运用到我们的毅力。而态度决定了我们面对纠偏补课的心态,只有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它,才能实现所想要的结果。

第五段:纠偏补课的实际效果

纠偏补课确实让我充分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和努力追求进步的意愿。我所学到的这些知识点是我未来在语文学科中拼搏的基础。此次经验更是让我明确了,取得真正的学问不是在取得英语、数学等科目高分,而是在于培养对不同学科的关注和理解,并能做出合适的应对和讨论。

总之,纠偏补课是一个帮助我们发现自身短处的重要途径。只要我们认真对待这个过程,好好利用老师的指导,能够将这个过程变得更加有意义。我相信,只要付出努力、用心体会,纠正自身缺陷,就能够取得更好的结果。

就业协议书篇五

所谓刑法的适度性准则,是以现实主义法律观为出发点,认为刑法干预社会经济活动既不能太严格也不能太宽松,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尽量不干涉社会的自由发展。污染环境罪的保护法益是厘清本罪入罪标准的关键之一,因此,有必要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阐明本罪的法益内涵,从而使污染环境罪更具有理论研究意义与司法实践价值。

就结论而言,本文认为污染环境罪保护法益应该将生态法益包括在内,理由是:一方面,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主张污染环境罪保护的法益是“国家环境管理秩序或制度”的观点长期占据主流地位,这种观点立足于国家、社会、公民的利益需求,突出的是对人身、财产利益的刑事保护,认为只具有环境污染危害后果、但并未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行为不构成本罪。但是,随着自然生态与人类社会活动之间的冲突加剧,以人类中心主义为思想内核的传统法益观已经不能满足犯罪治理的现实需求。也正是因为如此,《刑法修正案(八)》才将“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不以造成人身、财产利益损害为必要结果,突出了国家对自然生态价值的重视。《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对此进行保留的基础上,还在污染环境罪的罪状中增设江河、湖泊等环境要素。从上述立法修改历程来看,污染环境罪的关注重点已经从人本主义转变为生态主义,立法理念也在生态法律机制的指引下实现从保护个人利益到生态利益的演变。在法律文明逐渐融入生态保护的进程里,自然生态的独立价值逐渐显现,国家尝试从系统化思维的角度来看待人与生态的联系,从而促进社会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另一方面,生态法益所具有的司法解释机能可以证明2016年《解释》的存在具有正当性。刑事司法解释通过对立法原意、目的的理性推导,以立法者的立法原意、目的为依据来处理相关犯罪。从法益解释论的角度来看,生态法益司法解释机能是指在司法实践中产生的对立法原意、目的进行准确分析的积极效用。鉴于立法表述的简明性要求,刑法中不可能将所有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方式都列举其中,而是需要通过将构成要件理论与法益保护理论的有机融合,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司法解释来推理出所要保护的具体生态法益。在处理污染环境罪案件中,应当坚持先从形式侧面出发,依据罪刑法定原则进行事实判断,再从实质侧面出发,依据法益保护原则来进行价值判断,当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中不存在生态法益及法定侵害情形时,该行为便不构成污染环境罪。由此来看,生态法益的司法解释机能对于证明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的正当性具有积极作用。

2.刑法的必要性:犯罪类型的认定

污染环境行为入罪标准的确定除了要坚持刑法适度性准则以外,也要坚持刑法必要性准则。在上文确定了刑法应当在入罪层面上对生态法益进行独立保护后,应当坚持刑法必要性准则,并结合2016年《解释》关于“严重污染环境”的规定,根据犯罪行为侵害的法益不同,确定相应的犯罪类型。

法益侵害是指犯罪行为所附随而来的结果,基于结果无价值的立场,结果是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法益侵害程度的写照。危险犯是指对法益具有侵害威胁即告成立的犯罪,而实害犯是指需要对法益造成现实侵害才成立的犯罪。由上文可知,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对本罪的司法适用具有积极作用,尤其是通过对行为要素、结果要素进行判断,能够明确本罪的犯罪类型。对于前者,本罪的犯罪构成中明确了三种行为方式,且行为方式所对应的污染物范围也不同。当行为人实施倾倒、处置、排放行为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时,或会一并对生态、人身以及财产法益造成损害。对于后者,在刑法关于污染环境罪的条款中并未明确表示其结果要素“严重污染环境”是否要求造成污染环境后果,而2016年《解释》第1条罗列了18种关于“严重污染环境”的具体情形,限定了本罪结果要素的范围,其中包括的保护法益有人身、财产、生态法益。具体而言,前8种情形所指向的是生态法益,后10项情形指向的是人身、财产法益,体现了以生态法益为核心的多重法益观。基于侵害法益的类别不同,并结合2016年《解释》第1条可以看出,假设污染环境行为仅仅造成生态法益损害,该犯罪行为便属于实害犯;但该行为在造成生态法益损害的同时,还对人身、财产法益造成威胁,此种情况下该行为可能是“危险犯+实害犯”。若行为同时侵犯生态、人身、财产法益,则该行为就属于实害犯。以第7种关于“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为例,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行为首先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若后续的排放污染物行为仅造成环境污染的实害结果,则该行为属于实害犯;若该行为在造成环境污染的危害后果时,也可能会导致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该行为就属于“危险犯+实害犯”。

在确认污染环境罪的危险犯类型后,是否需要考虑将危险犯细分为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的问题?对此,本文认为没有必要认定具体危险犯。从生态法益解释角度看,对人身、财产法益等传统法益的侵害行为属于危险犯,此类行为是以不特定多数人为对象,不仅包括对现存人法益的侵害,还包括对未来人法益的侵害,将此类行为设置为具体危险犯显得过于苛刻。并且,我国刑法并未在罪状中规定具体危险情形,而是借助司法解释来阐明,因此并不需要增设具体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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