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

时间:2024-10-09 作者:书香墨

撰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和反思,从而更好地改进和提高自己的表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写作和表达。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一

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你们好!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向今天到会的各位领导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全体老师和学生们问好!

刚才各位领导的的报告结合中学生的特点,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

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6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有的直接模仿影视资料中的犯罪行为,他们往往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进入二十世纪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2岁。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0%。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所有这些,究其原因,有社会方面的,有家庭方面的,也有学校教育不力的因素。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我们今后要立足社会,谋求发展,法律知识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法制教育,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借此机会,我再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守法必须先学做人。古人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说干大事者必须从“修身”开始,其实“修身”是人的根本,是做人的前提。所谓“修身”就是要学做人,做个好人,做个思想品德高尚的人。教育领域正在抓素质教育,过去讲德智体全面发展。全面发展也好,素质教育也罢,都把学生的思想品德放在了重要位置,要求学生品行要好。品行不端的人,你就别指望他会守法。

2、守法必须从小事做起。同学们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的保护伞,法律又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有句古话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平时的生活举止,待人接物等都是小事,但这体现了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

3、守法要从小做起。有这样一句话: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我们这个年龄阶段很容易被犯罪分子侵害;还有交通事故、溺水等意外伤害也多发生在中小学生身上。作为家长和老师还有一个担心就是孩子在外惹是生非或跟着别人学坏。你们探索未知世界的欲望是强烈的,但是非观念却十分淡薄。当欲望和约束力发生冲突时不少青少年便控制不住自己。比如说打游戏机和写作业发生冲突时,自制力不强的学生往往不做作业,更为甚者,有的学生迷上网吧,甚至旷课、逃学。作为学生,要学会学习,学会做人,我觉得目前你们重要的任务是学习,学会学习,学会思维,取得好成绩,这是我们最大的目标。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中学生,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参加报告会的领导的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二

长期以来,我们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全镇的核心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综治办等部门的自身优势,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成立了**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帮护工程”领导小组。今年以来,领导小组实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帮护工程”工作季度通报制度,不仅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还群策群力积极探讨社会闲散未成年人教育管理工作等重点课题,为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帮护工程”工作明确了思路。

二、深入调查研究,全方位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帮护工程”工作。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首要前提就是加强对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状况的了解,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因素和新规律,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本地实际的工作思路,实事求是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制定并实施了科学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做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从而较好地保持了社会环境的持续稳定和全镇经济的健康迅速发展。今年来,我们通过定期深入基层单位,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我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今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明显增多;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比例有所上升;城区发案比例较大;侵财犯罪案件居高不下;暴力犯罪情况突出等五大特点。

**年,针对**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趋势,我们积极寻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帮护工程”工作的有效途径,经过深入调查和研究,制定了以管理和教育社区闲散未成年人为目的'的“**镇未成年人社区关爱计划”。首批向社会公开招募了离退休党务(政法、教育)工作者、大学生等有志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员**名,在社区对无业闲散未成年人、外来务工未成年人等社区弱势、边缘未成年人群体进行帮扶和教育,使他们能够树立积极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实现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帮护工程”工作氛围。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仅仅只是某一个单位、某一个地区的事情,这项工作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的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只有社会各界都投入到这一事业中,才能营造出推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此,我们积极促进育人环境的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托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上街宣传法律法规、举办图片资料展等形式,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年,我们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教育未成年人做守法小公民,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回收答卷xx多份。

在学校,我们长期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扎实推选中小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制度。广泛开展“法制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广大未成年人逐步养成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还采取法律人士授课、录像观摩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未成年人普及自我保护知识,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我们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的同时,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今年,我们不仅深入开展好18岁成人教育、读书计划等活动,还尝试在各中小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及时对学生出现的心理障碍进行疏导。认真做好“学困生”的教育转化工作,不让他们成为学校、家长和社会“三不管”的闲散人员,防患于未然,将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同时,我们还坚持把提高家长素质作为未成年人教育的基础来抓,深入各村、社区和学生家庭,开展家长学校、培训班,帮助家长明确教育子女的责任和方法,建立“科学育人、文明教子”的新观念;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清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倡树新风正气。

四、齐抓共管,整合各方资源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实发挥归正人员帮扶领导小组的作用,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对于劳教释放后的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重塑人生目标,预防和防止重犯行为的发生。在维护未成年人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校园安全方面,我们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了“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组织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对毒害未成年人身心的非法出版物、黄色音像制品进行了有力的打击;对网吧、游戏机室、录像室、台球室、卡拉ok厅进行了规范性整治,督促他们实施“严禁未成年人进入”制度;检查文化经营单位14家,有效地净化了文化市场,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在处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我们利用在各中小学校健全法制副校长的契机,在全镇部分中小学生中发放了“红领巾110联系卡”,该联系卡不仅包括学生照片、姓名、班级、住址、联系电话、血型等学生基本情况,还包括“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义务监督员”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内容,便于学生遇到危险情况下自我救护及他人帮护,要求每名小学生必须配带“红领巾110联系卡”上学、放学。通过“红领巾110联系卡”这种形式,很好地起到了警示、救护、联系、标识、宣传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小学生的安全,被广大学生家长亲切地称为“解危卡、平安卡、放心卡”。中国大学网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三

少年强,则中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在当今的社会中,仍存在不少有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一些不健康的书刊,非法出版物和不良网站,宣扬色情、暴力、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同时,由于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也存在很多的薄弱环节,使不法分子有空可钻,有机可乘,而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能力差,自控能力弱,容易误入歧途。“法律进学校”将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使学生学会排除社会不良因素的干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促进平安、文明、和谐的琼中建设。依据我县“法律进学校”的实施方案,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本项工作。一、整合资源,借助社会力量开展活动。充分利用学校教育的特点和优势,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保证学校法制建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大力挖掘社会法律教育资源,定期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安干警对学生进行宣传和教育活动,用身边鲜活的法治案例帮助学生认清真、善、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开展“我与爸妈同学法”举办“家长学校”等系列活动,提高家长法律素质,使家长成为孩子的表率,经常关注子女的法制教育,主动与学校互通信息,为子女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二、拓展普法平台,充分发挥舆论宣传阵地的作用。建立起法制宣传橱窗,定期以案例的形式向师生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每月刊出一期法制宣传黑板报,每季度在宣传橱窗展出一期法制宣传画,并在校区显耀地段悬挂法制宣传横幅,营造校园普法、依法治校的氛围。同时广泛开展读一本法律书、开一次法律主题班会、讲一个法律故事、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办一份法制手抄报的“五个一”活动,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法律进校园”活动。定期组织学校老师、学生普法骨干进行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制化管理水平,提高法制宣传的效率。组织教职工以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决策、依法规范办学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及依法执教水平。组织学生以学习《宪法》《国旗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教育内容为重点。

广泛开展以课堂教育、法制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节目、模拟法庭、板报、校报、主题班会、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守法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三、创新宣传形式,使“法律进学校”活动更具针对性。在新形势下,“法律进学校”活动必须面向学校,贴近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模式。我们将精心设计、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主题活动,提高我校学生学法用法的能力。加强法制舆论阵地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电化教育功能,学校通过红领巾广播站、远程教育、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定专栏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逐步增强学生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意识。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以课堂教育、法制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节目、模拟法庭、板报、校报、主题班会、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举办和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小警察有约”“我是法律小博士”“小手牵大手”等校园普法活动。

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活动的健康开展,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法律进学校”伴着三月的春风走进了学校。这项工作要得于顺利开展还有赖于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有待于学校内部不断改革创新,拓宽工作思路,逐步建立适合校情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我校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进程,全面提高师生法律素质,紧密结合“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制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方法,把本项活动同我省的教育质量年、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抓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继续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建设“平安和谐琼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四

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五

未成年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预防未成年犯罪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参与社区活动、教育和家庭支持等方式,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可能。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个人在预防未成年犯罪方面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重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家庭教育是孩子未来发展的基石,也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首要任务。父母应承担起引导孩子正确认识和适应社会的责任,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和价值观。在我的家庭中,我父母注重与我沟通交流,并给予我适当的自由和责任。他们不仅注重我的学业成绩,在道德和品德上也进行引导和教育。这使我明白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和他人有着重要的影响,从而降低了参与犯罪的可能性。

第二段:积极参与社区活动。

在社区活动中与不同背景的人交往,有助于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通过志愿活动、社区服务等方式,我了解到许多其他人的生活状况和困难,并通过帮助他们来改善社区的整体环境。这种经历让我更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并明白到自己可以通过积极的方式对社会作出贡献,而不是走上犯罪的道路。

第三段:培养自我控制能力。

自我控制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年轻人常常冲动、缺乏决策与行动的自制力。通过锻炼自我控制能力,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控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减少冲动行为的发生。我个人通过参加体育运动锻炼,如游泳和篮球,以及进行冥想来增强自我控制能力。这样我就能更好地管理自己的情绪,避免做出冲动的决定。

第四段: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提高年轻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途径。学校和社会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让他们了解国家法律和法规,并知道犯罪行为的后果。在我的学校,我们经常举办法治宣传活动,邀请警察和法律专家给我们讲解法律知识,并组织模拟法庭和法律辩论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我逐渐明白违法犯罪所带来的后果,进一步巩固了我的预防犯罪意识。

第五段:营造社会支持体系。

最后,社会应该为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帮助,以避免他们走向犯罪道路。社会支持体系包括提供就业机会、教育和娱乐资源等,以满足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的各种需求。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当联合起来推动这些举措的实施。我个人认为,对于那些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应该注重教育和改造,而不是单纯的惩罚,为他们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

总结:

预防未成年犯罪不仅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还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意识。通过加强家庭教育、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培养自我控制能力、加强法治教育和建立社会支持体系,可以降低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风险。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力量合作,才能在根源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的发生,为社会创造一个更加和谐、安全和稳定的环境。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六

20__年,我们根据县综治委总体要求,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加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启动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继续巩固完善“社区、学校、家庭、学生”四位一体的法制教育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责,围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有力地推动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得到进一步巩固。

今年,我们请示县委领导重视,以云办文[20__]34号文件下发了成立云梦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同时,按照市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此外,为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我们将预防工作纳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了预防工作例会制度,总结协调工作,强化过程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县预防办组织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目前,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两级领导机构、三级工作网络、综治主抓、共青团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优化。

二、深化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1、大力开展校内青少年法制教育。今年,县教育局高度重视预防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授课制度,做到“课时、教材、教师、教案”四落实,召开了“法制副校长工作推动会”,充分发挥了法制副校长在法制教育、维护学校安全和秩序方面的作用。在正面教育的同时,为使教育工作更加适应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开展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法律知识竞赛、辩论会、案例分析征集、自护自救小品剧、法制夏令营、法庭进校园、模拟法庭、中学生形象展示等活动。同时,结合社区预防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合作,开展了“云梦县中小学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家长学校、社区宣传等途径,将中小学法制教育在进入学校的基础上,进入社区,进入家庭。目前,全县各中小学利用板报、橱窗、宣传栏、大屏幕和广播等设施,建设法制宣传园地400余个。

2、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模式、新途径、新办法。我们在全县12个街全面启动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的实施工作,分管综治工作的主任担任街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区资源,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学校、家庭教育的联动机制。在工作中,制定了可操作性强、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方案,积极推进预防计划的实施。公检法司等部门积极参与社区预防计划的实施工作,组织单位骨干深入社区开展宣讲工作,云台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的“法庭进社区”、“效军人风采,强自身素质”军营教育等活动,受到了广大青少年及其家长的欢迎和好评。

3、提高预防工作针对性,将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局在社区、学校、家庭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进一步健全完善“挽救工程”运行机制,全面加强和完善“挽救工程”措施。针对进城务工青年的情况,对流动人员集中居住地进行综合治理的同时,各街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广大进城务工青年中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维护等方面。全年共培训489人。

三、加大服务力度,最大限度的缓解社会矛盾。

1、深化维权活动,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维权服务力度,公、检、法、司、文化、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积极参与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在创建过程中,各单位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立足本职,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多次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今年共接待法律咨询130余人次,妥善解决了4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

2、关爱特困家庭,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困难家庭因经济条件的原因,极易造成家庭内部成员关系紧张和与外部社会的不协调,导致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县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动员社会方方面面为困难家庭办实事、办好事,仅团县委今年就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助学款、扶贫款(物)2万余元。县卫生局为200余户困难家庭子女免费查体;县直机关各部门认领帮扶对子。

四、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为了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减少外部环境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侵害,教育局对中小学校破墙建网点房屋进行拆除,净化环境;公安、工商、文化、宣传等部门继续加大学校周边地区乱摆乱卖、非法占道的经营摊点的清理工作,严厉查处学校门前设点赌博、非法贩卖、出租淫秽音像制品和书刊等扰乱学校周边秩序的行为。截止目前共检查出版物市场(摊点)7家,取缔非法摊点9个,处罚违规店(档)17家,查缴非法图书141册,查缴非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2400盘,处罚违法单位19家。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七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后感触颇深:

(一)分层教育,上好法制课。要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一是注意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识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比如高中阶段主要学习法律基本理论和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意识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同时,要按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要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要指导各学科教师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

(二)形式多样,提高法制教育效果。比如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

(三)突出重点,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除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外,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一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发动教师对全体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同时,学校领导、老师结对帮扶,防患于未然。二是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

总之,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青少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八

如何面对未成年人身上发生的问题呢?对此我认真的学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后感触颇深:

(一)分层教育,上好法制课。

要利用班会课给学生上好法制教育课,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一是注意根据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识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权威的意识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同时,要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要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要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法制教育效果。

比如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

(三)突出重点,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

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除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外,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一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己要对全体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同时,学校领导、老师结对帮扶,防患于未然。二是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

法制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总之,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青少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九

目前,全国及我省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均呈上升趋势,而且出现了违法犯罪主体低龄化、团伙化,违法犯罪手段成人化、高智商化等新特点,已成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和社会民主法治进程的逐步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涉及多重社会利益主体,违法犯罪结果波及辐射范围广泛,无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被害人、被侵权人,还是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本人及家庭都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矫治工作同样涉及教育、司法、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多个政府及社会职能部门,同时,客观上也需要建立共同配合、群策群力的工作模式。近年来,xx省xx区借鉴外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了一套以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为核心、其他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矫治工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消弭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了进一步学习借鉴xx市xx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全省妇联系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矫治工作的开展和完善,我们就上述问题到xx市xx区妇联和法院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案卷材料等方式深入了解了相关情况,现整理相关经验如下:

xx区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审判工作起步较早,一直是全省法院系统的先进单位,也是全省法院系统单独设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开展跨辖区集中管辖的试点法院之一。xx区法院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前身是刑事审判庭内设的少年犯罪合议庭,为了进一步适应工作需要,更好的发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职能作用,20xx年,经同级人事编制部门批准,单独设立了机构,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xx区法院根据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选配了政治素质优秀、审判业务精通、工作耐心细致的5名法官到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队伍保障。而且,这5名审判人员都具有师范院校学习经历或教师工作经历,胜任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工作;同时,该院还从xx区妇联等单位聘请了6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有效保障了未成年犯罪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的主要做法可以归纳为庭前调查、庭审帮教、庭后回访“三结合”。开庭前走访被告人的学校、家长、亲友或住所地派出所民警、居委会主任,了解情况,做到了“三查明”,既查明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征、平时表现、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家庭及周围生活环境;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的认识和态度。并把这些内容均固定到《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表》中,作为第一手资料,从中把握少年犯思想脉络,摸清其犯罪的症结,确保在庭审中有的放矢地对少年犯进行教育和挽救。庭审过程中,为更好地发挥帮教作用,该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创了“圆桌审判”模式,即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就座于椭圆形审判桌周围而形成的一种专用于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审理的座谈式庭审模式,用以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心理和抵触情绪,更好地发挥教育、感化、挽救的庭审功能。案件审理工作结束后,该院积极延伸职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庭后回访工作,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罪人指定专人跟踪帮教,防范重新犯罪;对适用监禁刑的犯罪人,积极与羁押监所衔接,协助监所部门开展教育改造工作;同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并帮助大量适用非监禁刑的犯罪人解决了就业、就学问题。

20xx年以来,该庭共审结未成年犯罪案件134件,判处少年犯171人,跟踪考察少年犯210人次,召开大型帮教座谈会50余次,联系安置就业19人,安置继续就学100余人,2名缓刑少年犯考上了大学,4人升入中专的骄人成绩,20xx年,xx区人民法院少审工作凭介其精锐的审判力量、先进的司法理念和突出的审判实力取得了全省首批地区未成年犯罪案件的指定管辖权。(说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集中管辖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打破案件地域管辖范围,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集中到一个或几个人民法院审理,以统一刑罚适用标准、整合优势审判资源,更充分地发挥审判工作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职能作用。)。

近年来,该区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整合资源,合理转型社会办学机构,本着“政府引导、社会主办、社区配合”的原则,采取了司法机构、执法部门、街道社区、家庭联合创建社区青少年矫正“成长驿站”的特殊模式,挽救失足青少年,使他们重新步入了社会,鼓起了生活的勇气,燃起了生命的希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社区“成长驿站”突出了特色化教育,有的驿站以留守儿童为主,有的以问题学生为主,还有的以违法犯罪少年为主。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一个新的、有效的载体,主要是通过五项教育与实践活动,承载起了社会德育教育的功能,发挥了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积极作用。一是开展心理教育,帮助孩子克服逆反心理。二是开展体验教育,让孩子感受不同生活。他们领着孩子们徒步行走去丰满水电站、到贫困学生家中比童年、让孩子到饭店打一天工、组织孩子到监狱参观,请在北京就读的大学生讲北京风情和大学生活,激发孩子们对美好未来的憧憬,还带领孩子们到农村体验生活。驿站通过利用现实生活中的不同场景和孩子们在体验中的真心感悟,引导他们正确认识人生、了解自我,充分认识课堂与实践和联系与差别,磨练了意志,增强了他们抗挫折的能力。三是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孩子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在街道和社区的协助下,“成长驿站”请社区民警和消防大队教官走进孩子中间,为他们讲解青少年有哪些合法权益,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通过生动的案例教育孩子们怎样识别假币,如何用智慧与坏人坏事斗争,讲防火常识,以及遇到火灾等危险时如何进行自我保护,通过实地演练,提高了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黄旗街家园社区“成长驿站”是个特殊的驿站,在这个驿站接受教育的都是未满18岁的违法犯罪青少年。社区建立了成长驿站后,把这些青少年组织在一起,由区法院定期为他们进行政治、法律教育,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道德常识,在思想上对其进行改造。社区则组织他们参加社区的公益活动,如社会劳动、治安巡逻、访贫问苦等等,让他们通过自身的体验,改造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特殊“成长驿站”成立以来,已经接收41名犯罪青少年学员,目前大部分学员已经刑满,重新回到学校或社区,未出现重新犯罪案例,还有两名学员考入xx市的中专学校。四是开展情感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各“成长驿站”把情感教育作为教育的工作重点,力图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让孩子从小就懂得关心别人、关爱社会,学会理解和合作。南京街五中社区开展“爱心慰问”活动,组织学生用积攒的零花钱买来生活用品,定期到本社区的孤寡老人、军烈属和低保户家中慰问,为他们收拾房间,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五是开展家庭教育,提高家长的教育能力。他们在驿站开设“亲子讲坛”,聘请国内知名教育专家为学生家长讲课,“知心姐姐”卢勤、xx大学青少年教育专家董进宇博士、北华大学社会问题教授沈健、“全国十大杰出母亲”李一凡都曾经来到xx区为孩子家长讲授“如何让孩子快乐成长”、“怎样做一名合格家长”、“做孩子的知心朋友”等专题。让更多的家长重新审视自己的家教方式,越来越多的家长能够和孩子一起学习,进行良好的沟通。

三年来,xx区共有5批40名失足青少年走出驿站,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他们有的考上了大学,有的参加了工作,在驿站参加教育的学员没有一名不“毕业”的。走出了一条社会力量、司法机构、执法部门、家庭共同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预防青少年重新犯罪的新途径。

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矫治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社会各方面力量协调一致,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才能保证这一工程的顺利进行。所以各级妇联组织应当进一步发挥特色优势,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从源头上抓起,加大预防和矫治工作力度。

一是积极组织协调,形成各职能部门的良性互动,建立预防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妇联有着占人口半数的工作对象,有着与各级政权组织相顺应的工作网络,有着工作延伸到家庭的特点,妇联工作不仅仅与广大妇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更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妇联组织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应该发挥桥梁纽带的独特作用和优势,与各部门协调合作,共同建立起预防和矫治未成年违法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工作中,要注重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工作上的衔接配合,遇到共同性、关联性及本部门无法妥善解决的问题,积极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研究解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二是积极与社区矫治相结合,进一步推进“三零社区”建设。首先,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完善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创办未成年人教育指导中心和活动场所,构建社区、家庭、学校三结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网络。在现有的基础上,结合普法活动,定期邀请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专业人员给中小学生上法制课,以生动的案例来打动他们,配以相关法律的讲解,改变过去死板的课本教育方式。使他们容易接受,真正入心,入脑,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其次,加强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爱。这包括社会、学校、家庭等各行业协调联动。真正从心理上,在日常生活中关心、爱护他们,了解他们的想法与需求,帮他们认清是非,了解社会,而不是在事后为其遮掩、平息。办好各级家长学校,将科学的家教观念传授给家长,从源头抓起;学校与家长改变观念,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掌握他们的想法与需求,并加以正确引导。

三是积极参与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妇联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作用。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衰退的直接影响,经济领域、社会领域的各种矛盾将很可能互相叠加、集中爆发,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应对社会环境变化的能力较弱,面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矛盾纠纷,其违法犯罪行为也将随之高发,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当前,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与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和重要做法和发展趋势之一,(说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指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相互协调地共同存在所结成的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既包括人民法院的诉讼解决方式,也包括行政调解、经济仲裁、人民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妇联组织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一元”,应当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延伸服务职能,协助人民调解、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等组织和机构,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化解矛盾纠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激化之前、化解于司法诉讼之前、化解于造成严重后果之前。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十

按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要求,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和补充小组成人员,保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序正常开展,对热衷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要继续鼓励他们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履行教育、关爱、服务青少年的职责,同时通过多渠道吸纳的“五老”人员投身到关心下一步工作中来,发挥他们的余热,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街道秦宓社区的图书阅览室已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同时我们还积极指导社会团体、社会力量举办美术、书法、舞蹈、乒乓球等活动,以文体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内涵。不仅丰富了未成年人校外文体生活,而且以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等特点,使未成年人在自觉参与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远离不良文化的侵蚀。

街道关工委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5月19日,街道关工委组织开展街道志愿者服务启动仪式,联系志愿者结对帮扶9名青少年,现场为他们送上了学习用品。通过志愿者帮扶,让关爱青少延伸到学习中去。

对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等重点关爱对象进行关爱。2月,街道关工委为辖区6名贫困青少年送上了慰问金2400元;“六一“期间,街道关工委组织工会、团委、妇联对辖区的福利院、幼儿园的小朋友进行了慰问;7-8月,街道关工委与街道团工委、工会一道对辖区考上大学的贫困学生进行了摸底,并通过多种渠道联系资助,确保辖区无因贫困上不起学的现象,最终共23名贫困大学生获得了资助。

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深刻的人生感悟,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他们与青少年有着天然紧密的情感联系,在深入细致地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在青少年德育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这一主题,充分发挥“五老”作用,突出爱国主义主线、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经常邀请“五老”为社区行为出现偏差的青少年进行矫正,通过法律的宣讲和谈心,使这些青少年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努力改正。根据“五老”各自的.特长,组织其深入学校专题讲座、参加社区书画比赛、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应。

一是开展读好书活动。社区图书室节假日向青少年开放,由社区工作人员或一村一大带领青少年多读书、读好书。

按照街道关工委要求,我办所有社区的图书室均向青少年免费开放。特别是我办秦宓社区的青年阅览室有专人管理,极大的方便了社区青少年借阅图书。

二是开展校外文体活动。利用社区乒乓球室、排练室、棋牌室等文体设施,组织青少年开展体育比赛,文艺表演等文体活动。

6月,街道关工委组织辖区少年在秦宓社区开展作文比赛;6月5日,街道关工委组织青少年在淮河街社区开展以“低碳减排绿色生活”为主题的演讲比赛;8月关工委与街道科协一同组织青少年夏令营活动,思想道德教育。

文档为doc格式。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十一

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中央、省市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中发【2022】8号),5年来,按照“立足实际、发挥优势、与时俱进、创造特色”的思路,注重开拓创新,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狠抓任务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开展,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形成了党政群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取得了显著成效。现结合我区贯彻中央8号文件的情况,将我区近5年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全区各中小学大力开展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把文化建设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以“四大建设”为主线,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始终常抓不懈。

以“师德师能建设”为主线,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将师德教育融入到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中,开展德育工作教师论坛如“班主任工作论坛”、“德育工作漫谈”等,促进和提高了老师们的德育交流和工作水平。

以“养成教育建设”为主线,不断强化学生的行为习惯及养成教育。以“五小”、“四进”活动为契机,引导学生从小、从实、从真入手,积淀良好行为。建立“少先队”大队活动制度、“值周制度”和“班级管理制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良好氛围;各中小学按照“事事是德育资源,处处是德育阵地”的思路,布置校园教育设施。培养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区做个好少年,在学校做个好学生的教育目标。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各中小学坚持开展“大课间”活动,实行每天检查、每周评比,每学期竞赛制度。

以“艺术教育建设”为主线,创建以艺术为特色的现代化校园。充分发挥艺术教育资源,培养良好艺术教育师资,以“快乐艺术,艺术精彩”等为主题,举办校园艺术节,开展学生个人才艺比赛、音乐、舞蹈、书画、表演等文艺汇演,丰富了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以“安全法制建设”为主线,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各中小学本着“安全首位”的原则,广泛开展安全知识、法律知识普及课,建立“一校一警”的制度,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举办交通安全图片展,长期开展“安全绿色通道”活动,护送学生过马路,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注重校本课的开发,以校本课程“我与法”、“模拟法庭”、“举案说法”为途径,分年级段开展系统的法制教育,增强了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法制意识。

此外,各校普遍建立了“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解决青少年在成长中遇到的一些障碍和阻挠。

我区多次召开全区全区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兰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实施了“建设工程”、“净化工程”和“监察工程”,集中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开展了“扫黄打非”、“网吧暨非法出版物”等整治工作。

成立了城关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协调小组,针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网吧等经营场所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任务分工的通知》。对各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娱乐场所、网吧、影吧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整治,共检查网吧122多家,查扣cd光盘2700张(盘),hdvd4500张(盘),口袋本300册,盗版教材500余册。在学校周边及主要地段设置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公示牌,发动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参与市场监督。开展了“陇剑除患行动”,对城关辖区的146家娱乐场所进行了检查,对部分存在消防隐患的娱乐场所由消防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我区各工商所定期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经营户456家(其中娱乐场所13家,文化用品113家,食杂店86家,音响制品5家,其他239家),查扣游戏机6台,游戏币4盒,没收“三无”产品84袋,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下发询问通知书1份,取缔无照经营6户,罚没款2000元。印制了《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通告》600余份,向校园周边各经营户,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动员一批“五老”参与到净化工作中来,有网吧的社区均配备若干名“五老”义务监督员,成立了“五老”志愿者网吧监督小组,起到了宣传员、信息员、巡查员、监督员的作用。为青少年营造了一个健康优良、奋发向上的上网环境和社会氛围。

注重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充分发挥邓园、八路军办事处、雁滩公园、少年军校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基地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宣传和教育作用。利用“清明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8.26”兰州纪念日等节日组织广大青少年祭扫烈士墓、凭吊解放兰州战场遗址、参观“八路军办事处”抗日英雄图片展,教育青少年了解党的历史,激发少年志气,使民族精神代代相传。

落实公益性文化设施开放政策。广泛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加大辖区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优惠开放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广阔的活动空间,保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创新活动载体,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在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先后有近万名中小学生参加了兰州市规范行为大汇战启动仪式、公民道德实践月活动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城关市民祝福2022奥运活动。开展“书香社区”、“书香校园”、“书香家庭”读书创建活动,在全社会掀起爱读书、读好书、比读书的热潮。确立了兰州市第七中学等9所学校为我区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联系点,从而探索总结和推广活动组织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实践活动深入发展。积极开展“四点半”工程活动,各社区专门开辟场地,建立图书室、活动室、购置一批用于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的器材和设施,聘请校外教育辅导员及“五老”队伍,对社区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课程辅导,组织开展美术、书法、手工制作等活动。解决了家长在孩子四点半放学后无人看管的问题,也培养了未成年人的道德情操和兴趣爱好。5.12特大地震后,积极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向陇南武都区地震重灾区“给灾区同学写一封信”及对口帮扶捐衣物活动,共向陇南市武都区539所学校的中小学生发去了他们的“一封信”。有的学生还用画画等形式安慰并鼓励陇南灾区的小朋友要振作精神,不畏困难,努力学习,重振家园。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组织开展了“道德百分百-城关区未成年人‘四个一百’主题活动”(传讲百个道德故事、举办百题知识竞赛、举办“画说文明”百幅绘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组织评选百名道德实践小明星)。

把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纳入新农村建设任务,对全区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家庭实际困难,开展了形式多样、贴近留守儿童的宣传教育活动。

进一步做好孤残、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认真贯彻15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完善孤残、流浪儿童救助制度,规范救助程序,做好弃婴救助的登记工作,向福利院转送弃婴51名,残疾“三无”对象2名,向区医院转送接受治疗的弃儿5名,拨付弃婴救助费用13万元。

进一步做好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启动了社区“道德协会”机制,为流浪儿童提供生活困难援助保障,据统计,得到救助的未成年人达150多人,救助物资折合人民币达2.5万元。开展“关爱女童,奉献真情,救助万名贫困失学女童”活动,救助贫困儿童5名。组织了送文化下乡活动,为伏龙坪和青白石街道的孩子们赠送了学习用品和2000余册书籍。在助残日活动中向城关区辅读学校110名学生送去了书包,并给学校送去了5万元钱,为残疾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加强学校龙头作用。区教育部门健全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德育全程管理工作体系,实行德育课程体制改革。开发了城关区教育局文化资源包-校本课《生命、生活、社会》及《经典启蒙诵读》,在各中小学校德育教材和课堂中广泛增加德育容量和内涵,增设法制课、心理健康课以及环保、科学等实践活动。各中小学校利用各种法定节日、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纪念日,抓住“四入两式一渗透”(入学、入队、入团、入党以及升旗仪式、18岁成人仪式,在学科教学中有机渗透)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教育活动,使德育工作渗透到教学过程的方方面面。在我区“万众一心创建文明城,全民动员绿化家园”主题活动中,开展了以“保护好母亲河,创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清理河边垃圾活动。开展了“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拒吸烟草签名活动。举办了四届城关区“我身边的科学”(“水”、“环保”、“鸟”、“文明家园”)主题青少年科普征文大赛和摄影展,培养了学生们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

注重家庭教育,奠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一是在全区152个社区,18个村全部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成立了城关区家庭教育协调领导小组、区家庭教育讲师团,建立家长学校86所,家长示范学校11所,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区的3级家庭教育网络。二是推进家长学校建设与发展,开展了评选“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优秀家长活动,宣传他们“为国教子”的先进事迹。加强“无毒家庭”创建工作,被全国妇联、国家禁毒办确定为“无毒家庭”创建示范点。开展了“家教培训”、“青少年维权岗”等宣教和创建活动,使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基础工程”和以家庭教育为主体的“细胞工程”的建设得到深入和落实,开展了“十个十”实践活动,即成立10名专家家教讲师团,在10所家教示范学校建立10个父母亲课堂,对10万名父母进行家教知识传播与培训,在10个社区设立家教宣传栏,向未成年人推出10个文明习惯,组织10所学校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清明祭扫活动,在区属中小学开展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10项主题活动,救助10名春蕾女童,每年向母亲和孩子推荐10本爱国主义图书。

发挥社区职能,努力拓展未成年人社会实践的空间。

注重以重要节假日、重要纪念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各类相关主题活动。3月9日保护母亲河日,组织开展以“保护母亲河――绿色和谐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宣传实践活动,倡导绿色环保理念。6月1日儿童节,组织开展以“庆六一”为主题的各类文体表演活动。举办了《阳光和谐亲子健康环保》进校园庆“六一”亲子科教益智活动。6月9日“世界文化遗产日”,各街道社区广泛组织未成年人参观了八路军办事处兰州纪念馆举办的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主题展览。在“6.26”国际禁毒日、综合宣传日等,积极开展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黄、赌、毒”的危害性,开展了“我是小小禁毒员”、“不让毒品进我家”、“校园拒绝毒品”等宣传教育活动。重视寒暑假未成年人活动的开展,填补青少年在假期的“知识空白期”,开展了寒暑假托管班”、“兴趣活动班”、“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实践活动”、“青少年志愿者”活动、“读好文章、写好心得、说一口普通话”为主题的“三个一”系列活动等。

注重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行为养成教育,开展各类道德实践宣传活动。举办了“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宣传周启动仪式;组织“文明小使者队伍”,开展校外文明礼仪宣传活动,打扫楼院卫生,清除绿地杂物活动,同时号召青少年们行动起来认领一片楼院绿地,建一片自己的“爱心”绿地,并对“爱心”绿地长期进行环境保护;开展了争当“十佳文明少年”活动,落实建设“五小”行动目标。以“我为团旗添光彩”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团组织先进性教育活动。

注重培养未成年人文体艺术兴趣,形成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开展了“春风伴我飞起来”少年儿童风筝比赛、“我爱我家”家庭亲子迎奥运手工艺美术书法竞赛;举办了“未来之星”儿童才艺大赛、“和谐健康迎奥运”为主题的书画摄影展览和“保护环境爱我家园”为主题的青少年书画大赛,为孩子们搭建了一个展现自我的大舞台。

我区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社会管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范畴。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兰州市城关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和《重点专项工作方案》等。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18万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每年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总结通报、促进工作,保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科学管理考核到位,建立了科学的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全年精神文明工作主要内容,纳入文明委成员单位年底述职报告,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体系,纳入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平时考核内容,纳入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楼院创建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指标之一。

虽然我区近几年来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央、省、市的要求相比,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着差距,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高新科技的广泛运用,给未成年人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途径,但同时,腐朽落后的文化和有害信息借机传播,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青少年犯罪、吸毒、辍学逐年增多,网络淫秽、暴力、黑恶势力也正在向未成年人渗透,所以我们必须处理好社会大环境与未成年人成长的小环境之间的关系,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是软件硬件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硬件方面阵地资源缺乏,一些影剧院、俱乐部、图书馆、会馆等场所开放力度还不够,仅靠区一级政府协调整合公共文体设施还力不从心,需要通过中央、省市下文,将这些资源有效利用起来,加大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和使用的力度。

三是学校德育教育改革还需深化,有流于形式的现象;科任教师只管教学,缺乏通过课堂主渠道对学生渗透思想道德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师资队伍力量还有待加强,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和提高。

四是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影响,一些暂住人口、农民工子女,流浪儿童及农村留守儿童缺乏必要的文体教育活动。此外,贫困家庭儿童因辍学影响了这些未成年人身心道德的健康成长。希望这些问题能够引起中央省市的高度重视。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针对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我们将继续扩大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建立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这项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使这项工作长期开展下去。二是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事业。确保未成年人活动有阵地、有措施、有落实。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切实为未成年人实行免费开放。促进进一步建立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切实将德育工作贯穿到教学的全过程。四是建立完善关爱农村留守、流浪儿童机制,利用社区及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局面。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十二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历来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同时也为社会各界所密切关注。这部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品行,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新出台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主要规定了八章内容,即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附则。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1、关于总则。

规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的基本指导思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有关部门、组织及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并具体规定了各级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责。

主要规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在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的教育。教育的目的,是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则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之中,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规定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以及一些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此外,规定学校应当将教育计划及时与未成年人的父母沟通,以利于针对具体情况施教;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录用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时,应当将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教育纳入职业培训的内容等。

3、关于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分别从横向和纵向进行了规定。在纵向上,首先具体列举规定了什么是不良行为,如何预防产生不良行为,以及如果产生了不良行为应当如何帮教等内容,如在规定了九种不良行为的基础上,规定了如何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家长有效地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又规定了对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应当及时查找,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未成年人组织、参加实施不良行为团伙的,以及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等内容。在对已经产生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如何进行帮教方面,规定了对于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等内容。在横向上分别从学校、家庭、社会分层次地进行了规定,如在规定学校的职责方面,除不得歧视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以外,对不符合从事教育教学的教职员工,应当予以解聘或者辞退;在家庭方面,规定对于父母离异的,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继父母、养父母对受其抚养教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养子女,也应当履行预防犯罪方面的教育职责;在社会管理方面规定了一系列措施,如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容;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以及出版物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安管理等,此外,还对流动人口中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管理问题进行了规定。

首先列举规定了什么是严重不良行为。其次规定了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采取的矫治措施。在矫治措施中,主要规定了工读教育、治安处罚和收容教养等。关于工读学校,规定了报送程序,即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课程设置及内容,即除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上与普通学校相同外,应当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以及应当关心爱护在工读学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虐待和歧视等。对于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规定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规定了可以予以训诫。另外,规定了对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养期间,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或者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对解除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不得歧视等。

除了对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的规定外,主要规定了被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有关部门、组织请求保护,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其他未成年人实施法律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及犯罪行为时,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等内容。另外,还规定了对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等内容。

首先规定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并规定了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充分保障其应有的诉讼权利,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犯罪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当遵守的一些规定,如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一律不公开审理,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不得披露犯罪的未成年人的资料等。拘留、逮捕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和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对未成年犯应当保证对其继续进行义务教育;对刑满释放或者未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犯要落实帮教措施,不得歧视等。

为了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规定了法律责任及实施的日期,即自11月1日起施行。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十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三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

各级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具体负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

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居民(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应当适应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遵循教育、保护相结合,及时预防和个别矫治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

居民(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社会志愿者受政府委托从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资助和支持。

对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政府、学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使未成年人完成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学业。

政府应当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学生减免有关费用,提供适当的学习资助。学校应当做好减免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学生有关费用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流动人口流入地的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招生计划安排、费用收取、学籍管理、教育资源配置等方面创造条件,保障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及时接受义务教育。流动人口流出地的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流动人口流入地的人民政府做好有关教育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的未成年子女仍留在原籍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其接受义务教育作出安排。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帮助其接受义务教育。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接收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就学的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其纳入当地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管理体系,向其提供教师资格认定、学籍管理、教学评估等公共服务。

第八条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未成年学生法制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进行的法制讲座不得少于6个课时。中小学校应当根据需要聘请校外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应当具备与其承担的教育管理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

学校应当对未成年学生进行自我保护知识教育。

学校应当逐步配备具备资质条件的专职或者兼职心理教育教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将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效果纳入教学评估内容。

第九条学校应当指导、帮助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和法律常识,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相互通报未成年学生的学习和品行情况。

第十条未成年学生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不得歧视,不得擅自停止其上课,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其退学、转学;未成年学生需要进行生理或者心理治疗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为其治疗,学校应当提供休学等便利。

学校应当将中途辍学的未成年学生的情况告知其居住地的居民(社区)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指导本辖区内的居民(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教育功能的单位在寒暑假期间开展有益于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二条鼓励创作、出版、发行、展出、演出、播放适合未成年人特点,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影视节目、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文艺节目和其他精神文化产品。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和建设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图书馆等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建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文化体育场所和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文化体育设施。已建成的文化体育设施,必须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在寒暑假期间,应当延长开放时间,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的文化体育活动。

鼓励机关、学校等单位内部的文化体育设施向未成年人开放。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的未成年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指导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给予其正确的生理、心理知识指导;。

(四)预防和制止其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五)主动配合学校、居民(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其进行教育;。

(六)预防和制止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监护能力但不履行监护责任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其批评教育,责令其履行监护责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虐待、遗弃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制止并向公安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被监护未成年人放任不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均吸毒成瘾或者均在监狱服刑,以及其他情形不宜行使监护权或者无法行使监护权的,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暂未确定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收养。

第十七条受民政部门委托或者受民政部门批准的家庭寄养服务机构委托的寄养未成年人的家庭,应当根据寄养协议,履行保障被寄养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义务。

寄养家庭所在的居民(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寄养家庭不再符合寄养条件的,应当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告。民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十八条居民(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逐步建立本辖区内未成年人基本信息资料;确定居民(社区)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社会志愿者或者其他热心未成年人教育的人员,对家庭教育失当或者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指导和个别教育;为贫困、单亲或者失亲等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九条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辖区内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进行救助。救助机构应当将救助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开管理,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指导和矫治。

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抚养。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载体制作、传播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

(四)胁迫、诱骗未成年人乞讨、盗窃、卖淫或者从事色情表演;。

(五)引诱、教唆、容留未成年人赌博或者为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提供便利条件;。

(六)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发现未成年人吸烟、酗酒的,应当予以劝阻和制止。

经营烟、酒的场所应当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烟、酒的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或者出售烟、酒。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的教室、阅览室、寝室、活动室和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其他场所吸烟。

第二十二条宾馆服务业经营者接纳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住宿的,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近亲属或者所在的学校联系。无法联系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禁止洗浴场所留宿无监护人陪同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向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出租房屋。

确因学习需要,经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书面同意,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租房住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履行监护职责,并不得让未成年人单独居住。房屋出租人发现租房的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受到他人侵害,或者发现租房的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制止,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学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使用互联网资源,发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到场调查处理,并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人要求反馈处理结果的,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学校、图书馆、书店等场所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服务,其计算机终端应当安装和使用封堵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的过滤软件。

第五章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第二十四条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列入教育规划。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或者指定一所学校承担工读教育任务。

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工读教育所需经费和教育设施投入;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招生、学籍管理、教职工的待遇和职称评定等方面实行特殊政策。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做好工读教育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所在学校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学习和接受矫治。

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缺乏管教能力、在学校无法继续学习的,经其监护人申请,可以送其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学习和接受矫治。

第二十六条对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未成年学生,原就读的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对学习期满要求转回的学生,不得拒绝接收。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确有必要的,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第二十八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教育矫治档案,对其遵纪守法、学习和劳动情况进行记录,以利教育、监督、考核:

(一)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批准保外就医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的;。

(二)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确认有严重不良行为的。

对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其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当地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未成年人所在的学校(单位)、居民(社区)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有关社会团体成员和社会志愿者,对其进行教育、心理指导和行为矫治,安排其参加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和从事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劳动。

第二十九条被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免予刑事处罚和刑罚执行完毕、解除收容教养或者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第三十条对正在监管场所服刑或者接受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主动探视,配合执行机关对其进行教育、矫治。拒不探视、不配合的,其所在的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居民(社区)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改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或者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洗浴场所留宿无监护人陪同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公安机关按每接纳1名未成年人处以500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房屋出租人未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向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出租房屋的,由公安机关处以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按每接纳1名未成年人并处20xx元罚款,但一次接纳多名未成年人的,罚款总额不超过15000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或者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机服务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25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500元的,并处2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学校、图书馆、书店等场所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终端未安装和使用封堵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的过滤软件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由教育行政部门对负有责任的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所称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20xx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本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十四

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中央、省市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中发【2022】8号),5年来,按照“立足实际、发挥优势、与时俱进、创造特色”的思路,注重开拓创新,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狠抓任务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开展,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形成了党政群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取得了显著成效。现结合我区贯彻中央8号文件的情况,将我区近5年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全区各中小学大力开展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把文化建设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以“四大建设”为主线,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始终常抓不懈。

以“师德师能建设”为主线,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将师德教育融入到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中,开展德育工作教师论坛如“班主任工作论坛”、“德育工作漫谈”等,促进和提高了老师们的德育交流和工作水平。

以“养成教育建设”为主线,不断强化学生的行为习惯及养成教育。以“五小”、“四进”活动为契机,引导学生从小、从实、从真入手,积淀良好行为。建立“少先队”大队活动制度、“值周制度”和“班级管理制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良好氛围;各中小学按照“事事是德育资源,处处是德育阵地”的思路,布置校园教育设施。培养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区做个好少年,在学校做个好学生的教育目标。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各中小学坚持开展“大课间”活动,实行每天检查、每周评比,每学期竞赛制度。

以“艺术教育建设”为主线,创建以艺术为特色的现代化校园。充分发挥艺术教育资源,培养良好艺术教育师资,以“快乐艺术,艺术精彩”等为主题,举办校园艺术节,开展学生个人才艺比赛、音乐、舞蹈、书画、表演等文艺汇演,丰富了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以“安全法制建设”为主线,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各中小学本着“安全首位”的原则,广泛开展安全知识、法律知识普及课,建立“一校一警”的制度,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举办交通安全图片展,长期开展“安全绿色通道”活动,护送学生过马路,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注重校本课的开发,以校本课程“我与法”、“模拟法庭”、“举案说法”为途径,分年级段开展系统的法制教育,增强了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法制意识。

此外,各校普遍建立了“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解决青少年在成长中遇到的一些障碍和阻挠。

我区多次召开全区全区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兰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实施了“建设工程”、“净化工程”和“监察工程”,集中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开展了“扫黄打非”、“网吧暨非法出版物”等整治工作。

成立了城关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协调小组,针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网吧等经营场所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任务分工的通知》。对各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娱乐场所、网吧、影吧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整治,共检查网吧122多家,查扣cd光盘2700张(盘),hdvd4500张(盘),口袋本300册,盗版教材500余册。在学校周边及主要地段设置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公示牌,发动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参与市场监督。开展了“陇剑除患行动”,对城关辖区的146家娱乐场所进行了检查,对部分存在消防隐患的娱乐场所由消防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我区各工商所定期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经营户456家(其中娱乐场所13家,文化用品113家,食杂店86家,音响制品5家,其他239家),查扣游戏机6台,游戏币4盒,没收“三无”产品84袋,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下发询问通知书1份,取缔无照经营6户,罚没款元。印制了《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通告》600余份,向校园周边各经营户,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动员一批“五老”参与到净化工作中来,有网吧的社区均配备若干名“五老”义务监督员,成立了“五老”志愿者网吧监督小组,起到了宣传员、信息员、巡查员、监督员的作用。为青少年营造了一个健康优良、奋发向上的上网环境和社会氛围。

注重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充分发挥邓园、八路军办事处、雁滩公园、少年军校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基地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宣传和教育作用。利用“清明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8.26”兰州纪念日等节日组织广大青少年祭扫烈士墓、凭吊解放兰州战场遗址、参观“八路军办事处”抗日英雄图片展,教育青少年了解党的历史,激发少年志气,使民族精神代代相传。

落实公益性文化设施开放政策。广泛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加大辖区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优惠开放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广阔的活动空间,保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创新活动载体,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在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先后有近万名中小学生参加了兰州市规范行为大汇战启动仪式、公民道德实践月活动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城关市民祝福2022奥运活动。开展“书香社区”、“书香校园”、“书香家庭”读书创建活动,在全社会掀起爱读书、读好书、比读书的热潮。确立了兰州市第七中学等9所学校为我区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联系点,从而探索总结和推广活动组织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实践活动深入发展。积极开展“四点半”工程活动,各社区专门开辟场地,建立图书室、活动室、购置一批用于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的器材和设施,聘请校外教育辅导员及“五老”队伍,对社区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课程辅导,组织开展美术、书法、手工制作等活动。解决了家长在孩子四点半放学后无人看管的问题,也培养了未成年人的道德情操和兴趣爱好。5.12特大地震后,积极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向陇南武都区地震重灾区“给灾区同学写一封信”及对口帮扶捐衣物活动,共向陇南市武都区539所学校的中小学生发去了他们的“一封信”。有的学生还用画画等形式安慰并鼓励陇南灾区的小朋友要振作精神,不畏困难,努力学习,重振家园。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组织开展了“道德百分百-城关区未成年人‘四个一百’主题活动”(传讲百个道德故事、举办百题知识竞赛、举办“画说文明”百幅绘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组织评选百名道德实践小明星)。

把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纳入新农村建设任务,对全区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家庭实际困难,开展了形式多样、贴近留守儿童的宣传教育活动。

进一步做好孤残、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认真贯彻15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完善孤残、流浪儿童救助制度,规范救助程序,做好弃婴救助的登记工作,向福利院转送弃婴51名,残疾“三无”对象2名,向区医院转送接受治疗的弃儿5名,拨付弃婴救助费用13万元。

进一步做好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启动了社区“道德协会”机制,为流浪儿童提供生活困难援助保障,据统计,得到救助的未成年人达150多人,救助物资折合人民币达2.5万元。开展“关爱女童,奉献真情,救助万名贫困失学女童”活动,救助贫困儿童5名。组织了送文化下乡活动,为伏龙坪和青白石街道的孩子们赠送了学习用品和2000余册书籍。在助残日活动中向城关区辅读学校110名学生送去了书包,并给学校送去了5万元钱,为残疾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加强学校龙头作用。区教育部门健全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德育全程管理工作体系,实行德育课程体制改革。开发了城关区教育局文化资源包-校本课《生命、生活、社会》及《经典启蒙诵读》,在各中小学校德育教材和课堂中广泛增加德育容量和内涵,增设法制课、心理健康课以及环保、科学等实践活动。各中小学校利用各种法定节日、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纪念日,抓住“四入两式一渗透”(入学、入队、入团、入党以及升旗仪式、18岁成人仪式,在学科教学中有机渗透)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教育活动,使德育工作渗透到教学过程的方方面面。在我区“万众一心创建文明城,全民动员绿化家园”主题活动中,开展了以“保护好母亲河,创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清理河边垃圾活动。开展了“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拒吸烟草签名活动。举办了四届城关区“我身边的科学”(“水”、“环保”、“鸟”、“文明家园”)主题青少年科普征文大赛和摄影展,培养了学生们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

注重家庭教育,奠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一是在全区152个社区,18个村全部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成立了城关区家庭教育协调领导小组、区家庭教育讲师团,建立家长学校86所,家长示范学校11所,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区的3级家庭教育网络。二是推进家长学校建设与发展,开展了评选“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优秀家长活动,宣传他们“为国教子”的先进事迹。加强“无毒家庭”创建工作,被全国妇联、国家禁毒办确定为“无毒家庭”创建示范点。开展了“家教培训”、“青少年维权岗”等宣教和创建活动,使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基础工程”和以家庭教育为主体的“细胞工程”的建设得到深入和落实,开展了“十个十”实践活动,即成立10名专家家教讲师团,在10所家教示范学校建立10个父母亲课堂,对10万名父母进行家教知识传播与培训,在10个社区设立家教宣传栏,向未成年人推出10个文明习惯,组织10所学校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清明祭扫活动,在区属中小学开展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10项主题活动,救助10名春蕾女童,每年向母亲和孩子推荐10本爱国主义图书。

发挥社区职能,努力拓展未成年人社会实践的空间。

注重以重要节假日、重要纪念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各类相关主题活动。3月9日保护母亲河日,组织开展以“保护母亲河――绿色和谐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宣传实践活动,倡导绿色环保理念。6月1日儿童节,组织开展以“庆六一”为主题的各类文体表演活动。举办了《阳光和谐亲子健康环保》进校园庆“六一”亲子科教益智活动。6月9日“世界文化遗产日”,各街道社区广泛组织未成年人参观了八路军办事处兰州纪念馆举办的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主题展览。在“6.26”国际禁毒日、综合宣传日等,积极开展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黄、赌、毒”的危害性,开展了“我是小小禁毒员”、“不让毒品进我家”、“校园拒绝毒品”等宣传教育活动。重视寒暑假未成年人活动的开展,填补青少年在假期的“知识空白期”,开展了寒暑假托管班”、“兴趣活动班”、“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实践活动”、“青少年志愿者”活动、“读好文章、写好心得、说一口普通话”为主题的“三个一”系列活动等。

注重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行为养成教育,开展各类道德实践宣传活动。举办了“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宣传周启动仪式;组织“文明小使者队伍”,开展校外文明礼仪宣传活动,打扫楼院卫生,清除绿地杂物活动,同时号召青少年们行动起来认领一片楼院绿地,建一片自己的“爱心”绿地,并对“爱心”绿地长期进行环境保护;开展了争当“十佳文明少年”活动,落实建设“五小”行动目标。以“我为团旗添光彩”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团组织先进性教育活动。

注重培养未成年人文体艺术兴趣,形成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开展了“春风伴我飞起来”少年儿童风筝比赛、“我爱我家”家庭亲子迎奥运手工艺美术书法竞赛;举办了“未来之星”儿童才艺大赛、“和谐健康迎奥运”为主题的书画摄影展览和“保护环境爱我家园”为主题的青少年书画大赛,为孩子们搭建了一个展现自我的大舞台。

我区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社会管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范畴。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兰州市城关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和《重点专项工作方案》等。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18万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每年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总结通报、促进工作,保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科学管理考核到位,建立了科学的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全年精神文明工作主要内容,纳入文明委成员单位年底述职报告,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体系,纳入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平时考核内容,纳入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楼院创建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指标之一。

虽然我区近几年来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央、省、市的要求相比,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着差距,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高新科技的广泛运用,给未成年人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途径,但同时,腐朽落后的文化和有害信息借机传播,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青少年犯罪、吸毒、辍学逐年增多,网络淫秽、暴力、黑恶势力也正在向未成年人渗透,所以我们必须处理好社会大环境与未成年人成长的小环境之间的关系,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是软件硬件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硬件方面阵地资源缺乏,一些影剧院、俱乐部、图书馆、会馆等场所开放力度还不够,仅靠区一级政府协调整合公共文体设施还力不从心,需要通过中央、省市下文,将这些资源有效利用起来,加大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和使用的力度。

三是学校德育教育改革还需深化,有流于形式的现象;科任教师只管教学,缺乏通过课堂主渠道对学生渗透思想道德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师资队伍力量还有待加强,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和提高。

四是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影响,一些暂住人口、农民工子女,流浪儿童及农村留守儿童缺乏必要的文体教育活动。此外,贫困家庭儿童因辍学影响了这些未成年人身心道德的健康成长。希望这些问题能够引起中央省市的高度重视。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针对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我们将继续扩大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建立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这项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使这项工作长期开展下去。二是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事业。确保未成年人活动有阵地、有措施、有落实。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切实为未成年人实行免费开放。促进进一步建立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切实将德育工作贯穿到教学的全过程。四是建立完善关爱农村留守、流浪儿童机制,利用社区及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局面。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十五

xx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的高度重视下,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日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及社会氛围。现将20xx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我们社区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把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列入社区工作的重要日程。成立了以社区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及社区志愿者为组员的社区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为了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我们坚持做到:

一是社区工作打算有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

二是社区大的活动必定有关心未成年人的工作内容;

三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关心青少年成长的专题教育或专题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提高了青少年的思想和政治素质,维护了社区的治安稳定。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除了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关心教育外,社区也是一块重要的阵地,然而,未成年人的思想建设工作是全方位的,要做的工作很多很多,作为社区,我们把工作的定位首先放在他们的思想教育上,更以法制教育为重点,结合心理健康课程,积极配合学校和家庭,帮助青少年牢固树立自觉遵纪守法的思想品德。

今年以来,xx社区继续围绕培训教育、亲子活动、寓教于乐三大主题,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家庭教育活动。

一是围绕街道中心工作,营造社区文明氛围。抓住街道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大契机,引导家长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家长文明素质,营造社区和谐氛围。

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伸出一双援手,便可温暖一颗心灵!”——衣加衣温暖行动,让家长通过示范教育孩子要有“日行一善”意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讲座”,通过通俗易懂的法制案例讲解,让辖区未成年人提高法制意识,抓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科普新干线主题教育活动,来培养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学习科学知识,提高了科学思维方法和创新能力,让他们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暑期趣味运动会,让孩子们在炎热的暑假走出空调房,与辖区青少年互相交流,增强他们的团队意识,增强体质,增进友谊,提高青少年的对外沟通能力。

总之,xx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重点是切实为未成年人多办实事。针对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点和热点,我们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力为未成年人多办实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将与时俱进,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把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十六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6月10日,武陵区府坪街道青阳阁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党员志愿者、居民志愿者在步行街新时代文明实践点爱心驿站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粘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公共宣传栏、网格微信群、led屏滚动播放等宣传方式,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居民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活动现场,志愿者通过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鼓励孩子们从小懂法守法,以点带面提升辖区居民知晓保护未成年相关的法律知识。

此次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有助于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助力给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十七

通过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优秀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心得大全(18篇)篇十八

犯罪是社会治安的大敌,为了预防与遏制犯罪行为的发生,个人和社会应该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在我多年的生活经验中,我逐渐积累了一些犯罪预防的心得体会。这些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提高对犯罪行为的识别能力。本文将从增强安全意识、关注周边环境、培养社会责任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五个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增强安全意识是犯罪预防的第一步。我们应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意识到犯罪活动可能随时发生。我们应该学会观察周围环境,警惕可疑行为和人员。定期参加有关犯罪预防与个人安全的培训课程也是很有必要的。通过这些培训,我们可以了解常见的犯罪手段和技巧,增强对潜在危险的识别能力,提高自我保护的机会。

其次,关注周边环境是犯罪预防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该密切关注社区中的变化和潜在的危险。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交媒体成为了我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我们可以通过社交媒体了解到附近地区发生的犯罪事件,注意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法和目标区域。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加入社区安全巡逻队,与邻居们共同巡逻,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行为。

第三,培养社会责任感也是犯罪预防的重要因素。我们应该珍视自己的社会角色,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推动社区环境的改善。同时,我们要关注那些有潜力犯罪的人群,提供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通过积极贡献社会、关心他人的方式,我们能够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是防范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我们应该掌握一些自我防卫技巧,学会使用喷雾剂、按响报警器等物品来抵御潜在的危险。在外出时,我们要随时关注个人财物的安全,确保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要将重要身份证件和现金放在外袋中。另外,加强家庭的安全防范也是很重要的,我们可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固门窗,提高家庭的安全系数。

最后,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可以提高对犯罪行为的了解和防范能力。社区活动不仅能够加强社区居民之间的联系,还可以促进警民合作,建立一种安全的环境和社区文化。同时,参与社区活动也是了解社区安全状态的途径,通过与志愿者、公务员和社区领导的交流,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区域内的安全问题,并积极参与防范和应对犯罪行为。

总之,犯罪预防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和参与的事项。通过增强安全意识、关注周边环境、培养社会责任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我们能够有效地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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