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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心得体会篇一
幼儿园英语/德语:幼儿园原名kaner幼儿园,是数百年前从普鲁士引进的一种体系。原名蒙古族托儿所和幼儿园。根据《幼儿园工作条例》,幼儿园是为3岁以上学龄前儿童提供照顾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适龄儿童一般为3至6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篇:幼儿园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方案
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本
自我探索、自我体验、自我感受、自我成长
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1、通过班级心理辅导活动课,对学生进行人格辅导、学习辅导、休闲辅导等,实现心理健康的预防性、发展性目标。
2、设立“馨香一瓣”聊天室,让学生倾听心理的烦恼,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开启心扉,调适心理。
3、通过“心理驿站”广播节目,对学生来信来电进行解答。
4、通过“悄悄话”信箱,了解学生要解决的困难,让学生在无助时能及时得到老师帮助。
5、专家讲座,邀请心理专家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6、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向学生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7、通过《英育现代教育》、《蒲公英》、“心理之窗”栏目,引领学生解读心理健康教育知识。
1、学习辅导
它着重对学生的学习技能、学习情绪与动机进行训练与辅导。学习技能辅导主要是指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和学习策略的训练,增强学生的这些学习技能有助于他们学业成绩的提高。学习情绪与动机是学生学习中的动力因素。
2、人格辅导
青少年成长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学会认识自我,学会认识他人,学会与他人沟通交往。人格辅导活动侧重于自我意识与自我控制,以及人际沟通两个方面。自我意识辅导活动旨在让学生对自我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要善于发现自已的长处,正确对待自己的长处,同时也要善于发现自己的不足,正确对待自己的不足。自我控制辅导活动着眼于情绪的调控。青少年学生的情绪很不稳定,在个人调节与外界的关系时,情绪是最为敏感,最为活跃的心理成分。学会情绪的自我调节,便于学生驾驭自我,也有利于他们更好地适应环境。人际沟通辅导活动则侧重于与老师、父母、同伴的沟通。同时,与异性同伴的沟通也是青少年期同伴沟通的一个重要部分。
3、生活辅导
生活辅导主要侧重于消费、休闲与应付危机等,这些都是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不可缺少的素质。教师一方面引导学生如何合理消费、合理安排自己的闲暇生活;另一方面还要帮助他们学会自主地选择消费与休闲的方式。
第二篇:幼儿园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统筹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号)《中共**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教工委函〔2020〕*号)及***省教育厅、**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应急处置组)、信息监测组、防疫宣传组、开学工作组(心理危机干预组)、教学指导组、后勤保障组、督查督导组等7个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础教育处,基础教育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法规安全处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按照分批错峰开学的原则,*月*日高三年级学生开学,*月*日初三年级学生开学。初高中其他年级、中职学校及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时间,将根据我市疫情形势及学校基本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等保障情况另行通知。严禁任何学校提前开学,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各学段学生(高校除外)未全部返校前组织线下培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开学时间由学校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定后确定。市教育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开课时间,并协助在肥高校做好开学工作。
第三篇:幼儿园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方案
结合目前国家冠状病毒疫情的实际情况,依据区教委下发的《xx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方案》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有效预防工作,我园干部教师遵守纪律、坚守岗位、忠实履职;特制订《xx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市、区、区教委的统一部署,坚持统一领导,全体人员相互配合;科学防控,快速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加强宣教,全员参与,坚决执行各项要求,切实维护本园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在园所传播和蔓延,保障幼儿、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组织
(一)疫情防控园所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xx幼儿园园长
职责:全面指挥、领导、统筹疫情防控过程中幼儿园各项体工作的安排,传达上级要求,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副组长:xx幼儿园副园长
职责:负责疫情工作中相关数据的调查、统计、核实、准确上报等工作。物资的配给工作。
副组长:xx幼儿园副园长
职责:(1)负责疫情的防控工作等各类预案的撰写及梳理。(如有疫情发生:做好跟踪式了解疫情情况、补充性报告。)
(2)日常管理: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要求,做好出入登记及消毒工作。
组员:
保教主任:xx
职责:幼儿延迟开园的教育教学推进工作。
保教主任:xx
职责:建立防控期间的教职工信息台账,进行教职工情况追访、登记工作。
科研负责:xx
职责:(1)建立防控期间的幼儿信息台账,进行出京幼儿情况追访、登记工作。
(2)做好全园幼儿身体状况统计追访、登记工作。
保健医:xx
职责:做好疫情防控消毒工作。
会计:xx
职责:负责消毒工具、物品的资金配给工作。
库管:xx
职责:必要消毒设备、工具、物品的及时购买及配备。
班组长:xxxx(各班级班长)
职责:(1)负责本组教师、幼儿外出人员的追访、登记及后期体温检测工作。
(2)各项信息的准确报送工作。
后勤组长:xx
职责:负责本小组人员的追访、登记及各项信息报送及接收、传达、带领执行。
(一)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和救治工作。
1.加强日常管理
层级管理
园所:
1.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延迟开学”、“防风险”、“特需儿童管理”等多项工作预案,做好事先筹划、过程清晰。
2.全面启动“零报告”和“双报告”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全面落实防控措施。保障各项数据准确统计、及时上报。
3.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明确责任人,将各层级教职工分成小组,形成组内监管下信息的统计、追查,确保上报信息、教职工台账信息的`真实有效。
4.及时传达各项要求,督促教职工关注身体健康、科学防控。
5.依据区教委防控办的防护办法指导教师、家长做好日常防控工作。
6.发生特殊情况立即汇报、
7.做好门卫管理,对于安保人员进行疫情接待培训。将上级防止疫情文件下发并解读,监督保安认真执行。形成空港一幼疫情防控阶段的来人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出入、园门管理登记、检验流程工作。不轻易接待来访人员等。对来园人员进行测量体温、登记,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园领导。指导保安每天用比例适宜的消毒液擦拭自己的住处及门把手等。
8.疫情期间保证幼儿园信息公开透明。
9.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防护物资的使用。
保安:
1.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园所。
2.本园教职工入园需按程序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工作,并在测试前确保自身已做好安全防护。
3.自身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时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做好每日相关负责区域的卫生及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伙房人员:
1.做好食堂的卫生消毒工作。
2.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
3.做好食品的卫生保障工作。
4.严格按带量进行制作,确保伙食营养均衡。
值班人员:
1.做好每日工作的梳理工作。
2.根据上级要求随时完善疫情防控的上报追访资料。
3.关注幼儿、教职工的实际情况。
4.发现问题及时有针对性进行处理及解决。
5.发现疫情及时隔离及做好善后工作。
严格执行相关精神及要求
1.按要求参加各种视频会议,接收各项文件信息,并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2.通过视频、微信等多种方式,使会议精神与要求及时传达,各项情况上报、排查准确、及时。
(二)疫情发生管理
1.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病例(幼儿)
(1)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职责: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启动传染病应急防控预案,做好总指挥工作。
副组长:xx
职责:实时纪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副组长:xx
职责:确保病儿隔离后,班级工作的后续开展。其他幼儿的隔离组织。
组员:xxxx
(2)建立保障机制
安全保卫小组
负责人:xx
职责:在突发疫情的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人:xx
职责:第一时间上报幼儿园园长及疾控中心相关部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按要求指导做好隔离消毒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做好转诊工作。
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xx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配送、供给,日常应急物资储备。
现场清理小组:保育员
做好自身防护,协助医护工作者对患者活动过的场所进行消毒,并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2.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病例(教职工)
(1)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职责: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启动传染病应急防控预案,做好总指挥工作。
副组长:xx
职责:实时纪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副组长:xx
职责:确保感染教师隔离后,班级工作的后续开展。幼儿及其他教师的隔离组织。(需隔离人员为班级教师下)监督班级幼儿及教师避开隔离场所(隔离人员为非班级教师情况下)
组员:xxxx
(2)建立保障机制
安全保卫小组
负责人:xx
职责:在突发疫情的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人:xx
职责:第一时间上报幼儿园园长及疾控中心相关部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按要求指导做好隔离消毒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做好转诊工作。
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xx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配送、供给,日常应急物资储备。
现场清理小组:医护人员
对患者活动过的场所进行消毒。
第四篇:幼儿园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方案
为舒缓情绪、减少心理压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应对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做到有效预防、及早发现、专业辅导,降低学生因突发事件而出现的心理应激危害程度,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为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疫情相关决策部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要求,将学校师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建立心理支持服务热线,确保疫情防控心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成立应对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在疫情期间进行疫情应对的部署与规划,开展心理干预指导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学校师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重大危机事件作出决策处理;
2.参加上级相关工作会议并做好落实;
3.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4.监督执行工作纪律,督导检查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通过疫情相关信息以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师生关于病毒知识的了解与认识,改善消极情绪,提高挫折应对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做好疫情工作的相关预防。
通过心理辅导和干预,对持有不良情绪的来访者进行心理疏导,采用合理方式宣泄压力,增进现实适应度,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服务对象为全体师生。
将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师生列入心理危机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一)预防教育
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平台以及班级工作群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介绍缓解压力、宣泄情绪的方法,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疫情,做好心理调适,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班主任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评估、早治疗。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并向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反映。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汇报给上级部门。
(二)健康测评
采用网络平台问卷收集的形式,对师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对心理测试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定期提交心理测试报告。同时筛选出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个体并进行回访,在线进行心理疏导。
(三)心理辅导
开展网络疫情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服务方式为:
1.为师生提供网络心理咨询服务,并做好相关记录记录。
2.开通心理支持服务热线开通心理热线电话,为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师生提供服务。
第五篇:幼儿园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方案
全县工商系统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市场人感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监管到位,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防控市场人感染疫情。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市场防控应急指挥部。
县局成立以张步勇局长为指挥长,其他局领导为副指挥长,市场合同股、经检大队、消保股、办公室为成员单位的市场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县工商系统的人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研究人感染疫情有关情况,制定全县市场防控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各分局及时、稳妥地开展市场防控人感染疫情工作,在疫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
2.市场防控应急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市场防控人感染疫情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股。其职责: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人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应急情况处置、情况通报、工作督办、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等工作;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的具体工作。
(二)部门职责分工。
1.市场合同股。
调查掌握人感染疫情情况,研究人感染疫情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各分局人感染疫情市场防控工作,检查市场防控工作情况;负责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市场防控工作情况;在疫情发生后,指导疫区工商分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关闭交易场所,并做好停止畜禽制品交易活动的善后工作。
2.办公室。
在县人感染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归口负责全县人感染市场防控疫情情况、工商部门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新闻宣传工作,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工作,按有关要求和途径上报县局系统防控工作情况;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车辆等。
3.经检大队。
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的不法行为。
4.消保股。
做好行政执法网络有关举报违法经营畜禽类制品信息的分流、督查工作。
5.基层分局。
监督市场主体执行休市、消毒、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加大对无证照经营和违法经营畜禽类制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预警信息的发布
1.县内发生疫情后,县局应急指挥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人感染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通报,及时将情况通报疫区周边有关各分局应急指挥部。
2.疫区周边有关分局应急指挥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疫区所在地政府和防控人感染指挥部划定的疫情预警范围,向相关工商部门和相关市场发出预警通知。一旦发现新的疫情或其他异常情况,应迅速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县局应急反应的措施
1.县内发生疫情后,县局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人疫情防控应急办公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应急指挥部迅速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措施下发各分局,指导全县工商系统作好应对工作。
3.对疫情严重、可能引起较大市场波动的地区以及对疫情跨乡级行政区范围的,县局要及时派出督查组,指导当地工商部门做好市场内的疫情防控和监管工作。
(三)疫区所在地工商部门应急反应的措施
1.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关键防控措施,迅速开展市场防控应急监管。
2.对发生疫情的市场,要维护好现场秩序。迅速调查了解疫情发生的现状、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3.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关闭疫点市场畜禽制品销售区或整个市场,并按当地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4.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加强对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巡查,及时上报市场巡查监管情况。严防疫区畜禽类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5.严厉打击非法交易病死畜禽类和未检疫畜禽类产品的行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
6.落实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畜禽传播的责任。
(四)疫区市场主办单位应急反应的措施
1.迅速控制疫情发生的现场,防止疫情传播、扩散,责令经营户立即停止销售畜禽类制品。
2.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通报。
3.疏散围观人员,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疫点、疫区。
4.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处置工作。
(五)疫区周边工商部门的应急措施
1.疫区周边工商部门要抓好市场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严密监视畜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动向,及时做出预警。
2.全面清理检查市场,尤其要加强对疫区周边区域、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和重点产区交易市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每个市场每日巡查密度不得少于两次,防止疫区畜禽类及其产品流入本地市场。
(一)突发疫情报告
市场内一旦发生疫情或重大案件,要采取零报告制,事发地工商部门必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上级工商局。
(二)应急处理情况报告
疫情发生地工商部门对市场人感染疫情处理情况须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应急状态解除后5日内要形成完整报告报县局市场防控应急办公室。
(一)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县局、各分局要加强值班。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县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所有人员、各分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人员、疫区所在地工商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二)值班备勤工作
县局防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人员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50%以上的干部备勤,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2小时内完成集结。
各分局工作日需全员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70%以上的干部备勤,出现紧急情况,须在2小时内能够集结5人以上,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三)物资保障
对进入疫区参与指挥与防控疫情的工商干部必须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帽子或头套、胶靴、防护镜、人用消毒药等。
县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防控物资。防控设施、装备、应急物资要确保正常,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在内的相关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局、分局两级工商部门要通过市场渠道积极做好人感染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使经营者、消费者了解人感染疫情传播的特点和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市场防控工作。
局、分局两级工商机关要严格遵守人感染疫情疫情信息发布的工作纪律。未经县局和当地防控人感染疫情指挥部同意,不得对外发布有关人感染疫情疫情信息。
(一)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清理现场,确保疫病不传播、扩散。
(二)指导市场主办单位积极组织货源,严把进货质量关,保障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三)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趁机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四)总结上报处理的情况,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一)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各分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市场发生疫情信息瞒报、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二)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县局及其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严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疫情通过市场渠道传播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篇:幼儿园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方案
以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xx年9月)及《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xx年9月)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学校将组成由张家庆校长为组长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并逐渐形成以政教处、团总支、少先大队、各班班主任以及思想政治课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直接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依据教育部及省、市教育部门对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精神,运用心理学理论,结合学生实际,确立我校的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1、了解自我,接纳自我
目前普遍存在仅以学业成绩作为评价学生优劣标准的情况,导致不少学生自我形象偏低,自信心不足,严重阻碍着学生的素质成长。针对这一现象,心育工作应注重帮助学生了解自我,接纳自我,对自我的形象进行整体认识,让学生从学业自我形象、社会自我形象、情绪自我形象、体能自我形象等方面进行整体认识,找出自己的优势与劣态;帮助学生自尊、自爱、自强、自立,树立自信心。发挥出自己的潜能,实现人生价值。
2、培养良好的学习适应能力
当前由于学习适应性不强,而沦为学业不良的学生日渐增多,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适应能力就显得日趋重要。心育工作应致力于开展协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寻求适合的学习方法,养成独立思考,刻苦钻研,集中精力,心无旁骛的学习品质以及保持浓厚的学习兴趣等方面的工作,以达到促进其有效学习的目的。
3、养成理想的人际交往习惯
理想的人际交往习惯是个体适应社会环境不可或缺的条件,人际交往的适应与否,直接影响着学生人格的发展,也影响着其在社会中的生存和发展,当前学生由于缺乏良好的人际交往习惯,可导致亲子、师生和同伴间的冲突不断增加。所以协助学生掌握人际交往的艺术是重要的。在当今这个多元化、多样化的社会,做到这一点,是尤为重要的事情。
4、促进人格的健全发展
目前的教育比较强调学生智力因素的培养,往往忽视非智力因素的养成;忽视对学生心理素质的全面培养,会严重影响着学生素质的提高。心育工作应注重对学生心理素质的全面培养,促进学生心理素质各方面的谐调发展,使个体在认识、情意和行为三方面达到一个有机的整体。使每个学生的各种潜能得以发挥,日后成为:具备一定的知识技能;具有很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对社会能作出积极贡献的人。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5、面对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6、预防和矫治相结合;
7、教师的科学辅导和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
8、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9、心理辅导过程对学生所作的“自我暴露”,辅导员应严守秘密,不宜对外公开当事人的姓名和事件。
根据我校的实际,主要通过两个途径来进行:
(一)心理健康教育
这项教育工作应全面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在学科教学、各项教育活动、班主任工作中,都应注重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这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
1、全校协同形式。这种心育工作是在学校各部门的能力合作下进行的。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教育工作。因这项工作在我校素质教育是处于起始阶段,我校要利用合适的时间组织全校教师学习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提高对这项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系统学习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广大教师和各职能处室通过学科渗透、德育处、团委、班主任等方式进行经常地教育工作,达到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全方位教育的目的。
2、课程辅导形式。偏重于对学生心理品质的全面培养。具体内容包括智能训练、学习心理指导、情感教育、人际关系指导、自我心理修养指导等内容。
3、专题讲座形式。目的在于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例如,以班为单位,定期让学生把自己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心理问题,以匿名信方式告诉辅导员。通过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后,针对咨询内容举办专题讲座,给学生答疑。
4、学科渗透形式。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自觉地,有意识地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技术,创设积极的课堂心理气氛,激发学习动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另外,教师还可以通过充分挖掘教材中所包含的心理素质教育内容,并充分利用这些内容,有机渗透心理教育。例如语文教材中爱国志士和伟大人物的百折不挠,坚强不屈的事迹是对学生进行意志训练,耐挫折教育的极好材料。教学中的非智力因素培养;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情感的陶冶,美术教学中丰富的想象力;体育教学中克服一个个困难、接受耐力,毅力考验等等,这些既有对学生心理知识渗透,又有意志磨炼,既有方法的引导,更有榜样的示范。所以,这样的有机渗透起到水乳交融并为学生所喜闻乐见的好效果。
(二)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是针对少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而进行的心理咨询、心理训练活动,它面向少数学生,立足于矫治。主要方式:
1、个别咨询。它着眼于少数问题学生、侧重运用行为矫治和心理治疗方法达到辅导疏通心结的作用。个别咨询的程序包括学生自诉、诊断分析、调适矫治和效果反馈四个环节。方式有面谈、电话、通信等途径进行。在我校要成立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咨询热线、设立心理咨询信箱,配备心理咨询教师。
2、团体咨询。是指对有同类心理困扰或行为问题的学生进行辅导的一种形式。具体地说,就是在心理辅导老师的主持或参与下,小组成员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自由议论,利用团体的相互影响、启发、诱导和帮助,形成团体的共识和目标,产生良好的心理暗示效果,使学生对自己的问题有所领悟和理解,进而改进自己的态度与行为。团体咨询的人数一般在6至12人。团体咨询的具体过程一般有成立团体、团体活动,实施矫治和巩固效果四个环节。
3、电话咨询。是指利用通话方式给予学生忠告,劝慰和指导。由于通话具有隐秘性,咨询的学生基本上都能敞开自己的内心世界,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答案。
4、书信咨询。其优点在于不受时间限制,学生可随时通过信件诉说自己的苦恼或愿望。那些不善言辞,或较为拘谨的学生常常选择这种形式。
初步设想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评价工作通过建立学生自我评价体系、学校评价体系、社会家长评价体系来进行。力争把心理教育工作作为我校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成为我校教育工作的一个特色、一个亮点,为创办市级示范学校奠定基础。
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心得体会篇二
为了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育才中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
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学工部、年级组、校医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1.培训制度。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对心理咨询的老师、班主任、任课老师、年级组长等实行定期培训。
2.鉴定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鉴定或到指定的专业医院进行鉴定。
3.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具体的心理危机干预流程图
学生
班主任
任课老师
学生心理联络员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
甄别问题
属于学校心理咨询范畴的
超出学校心理咨询范畴
咨询、跟踪、回访
转介
专业心理咨询、治疗机构
(一)预防教育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同学们的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通过广播、海报、讲座、课程等多种途径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校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通过主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二)早期预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1.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每届高一新生入校后,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统一安排进行心理测试,建立
心理档案,并对重点学生进行特别跟踪。
学生进入高二、高三年级后,对在高一测试中筛查出来的部分重点学生进行重新测评,掌握其心理动向。
2.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
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在学生层面,培养社团成员为心理辅导员,负责本班同学心理健康健康方面的联络,对班级内出现的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初步判断,并报告心理老师。
在班主任层面,学生工作部根据工作需要对班主任进行基本的心理健康水平甄别和基本的心理辅导技能的培训,增强班主任对学生心理健康的了解。
3.建立心理咨询老师学生心理危机报告制度
心理咨询老师在心理咨询期间发现学生存在较严重心理危机、超出学校心理咨询范围的,应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报告给学生工作部相关领导,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做好转介工作。
(三)干预措施
对于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1.建立支持系统
学校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心理辅导员、学生干部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学生工作部朱柳贞老师负责与个别学生的谈话和跟踪访问。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可以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2.建立治疗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辅导为主。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建议到相关医院的心理门诊接受咨询、治疗(必要时接受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建立阻控系统
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
4.建立监护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所在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学生复学后,学校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对其要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心理咨询老师每月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校要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安排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干部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组织心理咨询老师和专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心得体会篇三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4〕25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渡过难关,尽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特别界定为“因学生个体或群体的心理因素导致的,对个体或群体的生命安全构成危险与威胁的事件,或引发学生个体或群体的阳性精神症状的事件”。
第三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危机者从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机,使其症状得到立刻缓解,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预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处、团委、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总务处、附属医院、各系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作出决策。
第五条各系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各系党总支书记负责,全体教职工均有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学校设立心理委员联合会,组建、扶持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各系全体学生干部尤其是心理委员应积极协助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抓好各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第三章预防教育
第七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要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珍爱生命、善待人生,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悦纳自我,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要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哪些言行是自杀的预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人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第八条各系要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要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恋爱与性的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展开教育;要通过特色鲜明的主题班会、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试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第四章预警对象
第九条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是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以及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将其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3、学习、环境等方面严重适应不良或因就业压力特别大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4、因严重网络成瘾而影响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
5、性格内向、家庭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第十条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第五章预警机制
第十一条建立“班级—系—学校”三级预警体系。
1、班级
设立班级心理委员,充分发挥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团员骨干的作用,主动关心同学,广泛联系同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与沟通,了解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发生异常,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2、系
设立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系领导、教师要关爱学生,密切关注学生异常心理、行为。学生工作人员、辅导员要有针对性地与学生谈话,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对重要情况,要立即向系领导、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并在专家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序的干预。
3、学校
(1)学校应认真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筛查出需要主动干预的对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心理咨询人员要强化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意识,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如发现有危机状态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第十二条学生心理健康的危机程度,根据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可能的后果,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
1、黄色预警:
事件当事人有严重的心理适应问题,伴随一些精神症状,但尚有自知能力,一定程度上愿意寻求帮助,或已在相关医院接受治疗和辅导,并能坚持服药。
2、橙色预警:
事件当事人表现出明显的精神病性症状,或言语中流露出有自伤或攻击他人的倾向,且有一定的诱发事件和动机,但尚未有伤害行为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未出现伤害行为。
3、红色预警:
事件当事人出现严重精神病性症状(严重妄想、幻觉、躁狂等情绪失控、严重缺乏自知能力、严重抑郁等),危及他人或自身的生命安全,出现伤害行为,且伤害行为尚未结束;或者出现群体性严重恐慌,以致威胁公共安全等。
第六章干预措施
第十三条根据危机等级的不同启动相应的处理程序。
1、黄色预警的危机处理程序:
(1)知情单位、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学生工作处和相关系;
(3)辅导员定期了解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并做好相应记录;
2、橙色预警的危机处理程序:
(1)知情单位、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学生工作处和相关系;
(6)由当事人家长陪同尽快送当事人去相关医院检查、确诊(特殊情况下由家长全权委托,所在系依法视情安排老师送医),根据医院诊断情况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手续。
3、红色预警的危机处理程序:
(1)知情单位、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学生工作处和相关系;学生工作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立即启动危机干预程序。
(4)根据事件的发展,由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相关信息沟通会,了解进展情况和调整处理措施,并上报学校党委。
(5)由相关系负责专人全程记录、收集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十四条对疑似有精神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
1、疑似有精神障碍的学生,需经由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或专家对其精神状态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2、如评估某有精神障碍的学生可在校边学习边治疗,建议家长陪读,所在系要密切关注学生情况,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建议家长送医进行专家会诊、复诊。
3、如评估某有精神障碍的学生需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心理康复,通知学生家长将学生带回家休养治疗,在家长未到校前学校应安排专人监护、注意安全。
4、如评估有精神障碍的某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校应告知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第十五条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
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倾向,应密切关注,视其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该生家长到校。监护小组由辅导员和主要学生干部、学生骨干组成,保证不少于2人同时看护该生,每1小时轮班一次。
2、由有关部门或专家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复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3、如评估该生住院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校应告知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如评估该生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第十六条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正在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一旦发现应立即启动“红色预警”危机干预程序,各有关部门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协调配合处理危机。
2、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3、及时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4、对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心理康复,通知家长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5、正确应对新闻媒体,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第十七条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有伤害或攻击他人意念的学生,立即启动“橙色预警”危机干预程序,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
2、对有伤害他人计划或行为的学生,立即启动“红色预警”危机干预程序,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
3、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对该生精神状态进行心理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学校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第十八条对危机知情人员的干预:
危机发生后,应根据需要对知情人员进行干预。通过使用支持性干预及团体辅导策略,协助经历危机的大学生、同学、辅导员及危机干预人员正确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尽量减少负面影响。
第七章后期跟踪
第十九条学生复学后,各系应对其学习生活情况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辅导员、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老师每月应与其谈话不少于一次,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并及时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
第二十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根据各系提供的情况,邀请专家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等形式,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系。
第二十一条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各系还应给予特别的关心,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学生骨干等对其密切监护,防止该生心理状况发生恶化。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第八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应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1、培训制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对心理咨询的老师、全体学生管理人员、学生骨干、班级心理委员实行定期培训。
2、备案制度。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系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各系应将其详细材料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案。
3、鉴定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相关鉴定工作,依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4、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类信息严格保密。
第九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职责。对因失职造成学生重大伤亡的,要对单位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单位协助而单位负责人不服从协调指挥的;
3、各系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不及时上报,或落实学校危机干预举措不力的。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各系应针对本系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制定好本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具体措施,完善学生心理危机的早期预警机制,经常性地对本系有心理问题学生进行逐一分析,特别是要对失恋、学习困难、家庭经济困难、适应困难、就业困难、突然遭受重大打击的学生给予特别关注,随时掌握心理危机高危学生的心理变化。
第二十六条各系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妥善保留证据,包括与相关方面联系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与干预实施方案的通知》(学〔2008〕18号)同时废止。
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心得体会篇四
摘要:目前,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突发事件频出,如何分辨并预防中小学生的心理问题,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但在实际实践中,识别中小学生心理问题的理论方式和现实中存在巨大的不同。所以,现在试着从对中小学生伤害自己事件的调研与分析结果中得出中小学生伤害自己的行为的三大核心要素,包括重大事件、支持系统以及个人特质,并根据这个结论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的实践模式,来促进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改进。
如今,互联网、手机、电脑的普及,使得未成年人的世界被成人世界的文化娱乐、行为规则及物欲诱惑所侵蚀,再加上教育倾向于功利化,攀比心理的生成,使得中小学生被迫早熟,过早的承担了各种压力,与未成年人心理发展规律严重不符,造成了心理亚健康,进行伤害自己与伤害他人行为的低龄化越来越明显,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突发事件呈高发态势,引起了社会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大多数学者普遍关注的是因重大突发事件引发的心理危机干预,而很少对心理危机为风险源的突发事件预防的研究。现在建立起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的实践模式,使得最大限度地预方校园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社会对中小学生伤害自己的事件一直都很关注,理论研究者主要关注的是中小学生伤害自己行为的原因,想要去了解背后隐藏的隐情,找出中小学生的伤害自己的线索。但在现实中,中小学生伤害自己的原因很多,所以从理论中找原因和线索十分困难。在目前来看,理论研究界认为中小学生的伤害自己的行为与以下两个因素有直接联系。一是抑郁症。据研究调查发现,与精神分裂症、焦虑症等精神疾病相比,抑郁症与个体的伤害自己的行为最为相关,抑郁症患者具有的伤害自己的意向最为强烈;二是伤害自己未遂经历,相关研究表明,伤害自己未遂者再次发生的可能性很大,有25%的可能性重复伤害自己的行为。这些个体的伤害自己的意向十分强烈,应把他们作为重点监控的对象。
某地区在中小学心理高危学生的排查中,使用了“伤害自己意念表”来筛选心理高危学生,筛选出了两百多名有明显伤害自己的倾向或患有重度抑郁症的学生,并为这些学生制定了干预治疗方案。但值得震惊的是,之后的那一年该地发生的中小学生伤害自己事件中没有一名学生在这个名单上。
理论和实际之间的巨大差别显示出学校现有的心理危机干预措施是有一定的效果的,有效阻止了一批心理高危学生的伤害自己事件的发生;我们在分辨心理高危学生的过程中很可能遗漏了一部分需要重点关注的群体。所以,理论需要与实际相结合,这正是我们想要试着从实践入手,来构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模式的原因。
2015年,某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对多起中小学生伤害自己的行为展开调研,从结果来看,只有少数是由精神疾病或严重心理问题引起的伤害自己的行为,大多数中小学生伤害自己的行为是由于经历了重大突发案件所采取的冲动行为。所以,若只凭借伤害自己意念来筛选检查中小学生伤害自己的行为,往往会出现与实际中的严重不符。
经过调查发现,在多起中小学生伤害自己事件中,只有少数是由于精神疾病或严重心理问题引起的伤害自己行为表现出明确的伤害自己意念并实施了伤害自己的行为,在其他伤害自己事件中,中小学生伤害自己的意念只是在发生伤害自己行为前的一瞬间,无法对此进行测量和估计。所以,我们从实践中可以得出,要预测中小学生伤害自己行为必须扩大视野,了解伤害自己的行为背后的机制,而不仅仅盯着意念。
对多起中小学生的伤害自己的事件调研分析后发现,基本上每一起伤害自己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遭遇了重大突发事件、缺失支持系统和自身特质三大要素的相互影响。一是遭遇了重大案件。在每一起伤害自己事件的背后都会有一个重大事件。二是心理支持系统缺失。个体在遭遇了重大突发事件后,采取伤害自己等极端行为与个体具有的心理支持系统相关。而对于中小学生而言,这个支持系统建立的核心在于个体与家庭、同伴、社会的连接程度。若个体在遭遇了重大事件后没有得到足够的心理支持,那么这个事件就极有可能会成为个体伤害自己的原因。三是个体的自身特质。经调研发现,有些个体虽然有可以利用的支持系统,但因为其自身特质原因却无法使用这些支持系统。
在对实践中的中小学伤害自己事件相关因素的分析中,我们跳出了只从伤害自己意念来对中小学生伤害自己行为的预测,才能将目光放到更广阔的范畴中,来识别与预防中小学生的伤害自己的行为。在对实践的案例研究中,我们得出,要把注意力放在直接造成中小学生伤害自己行为的三大要素:遭遇重大事件、缺失心理支持系统和心理与性格异常,并要根据这三要素构建一个更有效的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的实践模式。
3.1健全心理档案建设和心理委员制度,关注中小学生的重大事件
要识别个体的重大事件就需要进一步了解其背后的支持系统和个体特质,建立起动静态相结合的识别(下转第81页)(上接第54页)体系。在静态识别体系方面,各中小学校应全面建立学生的心理档案,将心理档案加到学生的入学档案中,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及家庭关系,以及是否有心理疾病或病史。要完善心理委员制度就要求各中小学在全面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及其基础上,再确定专人与高危学生要保持密切的接触,动态观察心理高危学生,随时注意他们的心理动向,了解他们行为和情绪变化的原因。
3.2搭建学校与家庭支持系统,为中小学生提供强有力的心理支持
根据大量研究表明,心理支持系统的缺失是中小学生伤害自己的主要原因,构建强有力的心理支持系统的构建方面仍需继续努力。要依靠班主任队伍来搭建有效的学校支持系统。但如今,我国仍有许多中小学班主任并未重视心理危機的识别与预防工作,仍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看作是学校专兼职心理教师的工作,但对于学校这个特殊地点来说,班主任实际上是学校的心理危机的识别与预防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有力的防线。
进一步提升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比例,加大对专兼心理教师心理危机识别与评估的培训。加大与医疗卫生系统的合作,搭建医教结合的心理危机识别与评估模式。
综上,为提高各中小学对心理高危学生的评估与干预能力,学校应引入校外医疗机构和社会专业机构,探索中小学与医疗机构、社会共同合作的模式,更高效的识别与干预中小学生的心理危机问题。
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心得体会篇五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以及《江西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方案》(赣教社政字〔2009〕3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为基础,及早预防,及时疏导,科学干预,快速有效做好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降低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大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恶性事件和负面影响,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维护校园稳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井冈山大学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保卫处、宣传部、团委、研究生处、后勤保障处、医务所、各学院(部)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学校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第三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对大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提出危机事件处理意见和方案,对处于危机状态的大学生给予专业性的辅导和支持,对需要治疗的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大学生及可疑精神分裂症患者及时转介、转诊。
第四条各学院(部)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各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全体教职工均有责任和义务。辅导员负责所管理班级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具体工作;班主任、其他教师应积极协助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部)应充分发挥班级心理保健员、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的骨干作用,主动关心、联系同学,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保证“学校—学院(部)—班级”三级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系统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对象主要是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大学生。他们一般表现为情绪激烈波动或认知、躯体、行为等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无法应对。
第七条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大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心理健康测试筛查出来的处于心理健康边缘状态的学生;
2.环境适应困难的学生;
3.遭遇重大生活挫折的学生,如失恋或亲人的突然丧失;
4.有明显人格缺陷的学生;
5.学习压力大,且自身难于排解的学生;
6.认为前途渺茫及对就业压力无法积极应对的学生;
7.家庭经济困难且性格内向,不主动寻求社会支持系统帮助的学生;
9.重大危机知情人员。
第八条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大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2.在心理普查或心理排查中筛查出来的有自杀倾向的学生;
3.有伤害他人意念、行为的学生。
第九条及时、科学地确定预警的对象和范围。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在每年新生入学时组织新生开展心理测试和建档工作,把疑似神经症、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倾向、自杀倾向及有强烈敌对倾向的学生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第十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要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学校要在大学生中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要在大学生中加强热爱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大学生中普遍存在的环境适应、情绪管理、人际交往、恋爱与性、学习动机与方法、就业能力训练等问题开展专题活动,帮助大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完善自我认识,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正确处理自我与他人、自我与社会的关系。
第十一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适时开展专题活动;要在大学生中开展危机应对教育,让大学生了解什么是心理危机,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对可能出现的暴力行为如何应对等;要坚持开展心理咨询,开通心理咨询预约电话,热情接待每位到访大学生,努力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困惑。
第十二条各学院(部)应在大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观念;应针对大学生中广泛存在的心理问题开展专题活动,通过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讲座、心理游戏和心理素质拓展等活动,在大学生中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第十三条做好大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大学生的心理异常状态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十四条建立预警机制,建立班级、学院(部)、学校三级预警系统。
1.一级预警:班级。充分发挥班级学生干部、班级心理保健员、学生党员的骨干作用,关心同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思想和情感上的联系与沟通,了解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状况,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
2.二级预警:学院(部)。学院(部)党政领导、教师要关爱学生,密切关注大学生异常心理、行为,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与学生谈心谈话,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发现异常情况的学生,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报告,并在心理咨询教师的指导下辅助开展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
3.三级预警:学校。应认真开展心理普查和心理排查工作,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筛查出需要主动干预的对象并采取相应措施;学校心理咨询专兼职教师要牢牢树立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意识,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处于危机状态需要立即干预的大学生,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应给学院(部)开展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提供专业性指导和培训。
第十五条建立心理危机评估制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各学院(部)、心理咨询专兼职教师等报告上来的存在心理危机的大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风险评估,不确定或评估困难的,可转介、转诊到专业心理医院、精神专科医院诊断。
第十六条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将全校已经发现的有心理危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大学生信息纳入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七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信息报告制度。
1.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测试和评估信息反馈制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应及时将全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测评和排查结果、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名单、学院(部)上报的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大学生的心理评估结果和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大学生名单及其心理评估结果等相关信息反馈给学院(部),必要时要向学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建立学生班级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每个学生班级设立一名班级心理保健员,班级心理保健员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每月填写一次《班级心理动态报告表》上交学院(部)学生科。学院(部)委派专人负责梳理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发现大学生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报告。
3.建立重点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在心理咨询或其它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心理危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大学生时要及时果断地给予必要的处理,并向学院(部)、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及时报告,必要时要向学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保健员、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通过各种途径发现有心理危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大学生时,要及时向学院(部)报告,各学院(部)要迅速了解具体情况和采取相应措施,学院(部)应将重点学生心理问题情况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报告,并征询相关处理意见,必要时应立即向学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严格区分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对象,对需要治疗的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大学生及可疑精神分裂症患者,建议其在家长或辅导员的陪同下到专业心理医院、精神专科医院诊断和治疗。
第十八条建立阻控系统。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学校应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保卫处应备有必要的危机阻断设施,如危机现场的隔断等。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及时的保护或回避措施。心理咨询教师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大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应尽力不让学生离开,并立即向学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十九条建立监护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大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坚持正常学习者,辅导员和所在班级班主任应成立以学生干部为负责人及班级心理保健员、同寝室同学为主的不少于3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监护。监护小组应及时向学院(部)汇报该生的情况。
2.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不会危及自己与他人生命和公共安全,并自愿接受治疗者,学院(部)可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家长如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签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3.经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评估或专业心理医院、精神专科医院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院(部)应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或退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送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在学校向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院(部)应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学校应安排保卫人员参与,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大学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学院(部)亦应指派有关人员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按医嘱处理。
第二十条建立转介、转诊系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要建立与专业心理医院、精神专科医院联络机制,对需要治疗的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大学生及可疑精神分裂症患者及时转诊、转介。
第二十一条建立救助系统。当突发学生自伤、自毁事故,其所在班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给学院(部)领导。学院(部)领导接到通知后应派人并告知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医务所、教务处、宣传部、团委、研究生处、后勤保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相关部门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现场援救。特殊情况下,学院(部)亦可先将学生紧急送医院治疗,然后向学校领导汇报。对于伤及他人及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辅导员及有关人员要及时向保卫处和有关领导汇报,有必要的需及时拨打“110”。
第二十二条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大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提供学校认可的具有对心理和精神疾病诊断资质的医院出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第二十三条因心理康复复学的大学生,学院(部)要对其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辅导员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班级心理保健员要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如有异常,要及时向辅导员反应。
第二十四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要将心理康复复学的大学生作为重点关注对象,根据各学院(部)提供的情况,对其提供康复期的辅助心理咨询服务。
第二十五条学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应以人为本,以学生的人身安全、校园与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为本,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以下情况者实行责任追究。
1.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含辅导员对大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
2.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到大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没有及时赶到现场,延误时机的;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的。
第二十六条各学院(部)在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交涉的重要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大学生自杀或伤人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院(部)应在事故处理后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qq和微信聊天记录、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等)进行整理,并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qq和微信聊天记录、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等)和事件报告提供给学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卫处备案。大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各学院(部)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二十七条培训制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应对从事心理咨询的专兼职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保健员实行定期培训。
第二十八条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