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规范了交易双方的行为准则。以下是一些实际应用的合同协议样本,希望对大家在编写合同协议时有所帮助。
最优管辖协议书的格式(汇总12篇)篇一
协议: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就某一事情、问题,经过协商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协议书与合同同属一大类的经济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联系也很密切。协议可以成为当事人订立某项合同愿望的草签意见,合同则是落实这意见的具体表现。但是协议和合同还是有区别的。
1、角度范围不同。协议书往往较多地涉及宏观角度、总的原则。协商的是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有关问题,大至国家关系,小至个人往来、合作办事、解决纠纷,适应范围大;合同则较多从微观角度,就某一具体事项签约。
2、内容要求不同。协议书的内容不及合同具体细微,如两个企业签订联营或者联合的合作关系要用协议书,可在协议书下另外签订有关内容的单项活动。
3、失效长短不同。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般较短,“标的”一旦实现,合同就失效了;协议书的有效期限一般较长,有的则是永久的,比如换房之类的协协议书,不到房主再次易人,其作用便长期存在。
协议书格式写法
协议书的格式和写法 一般由标题、立约单位、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
1、标题 协议书的标题和合同的标题写法相同,即内容+文种。
2、立约单位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地址(写法和合同相似)
3、正文 正文由缘由和主体组成。缘由写明签订协议书的目的、依据等内容。主体分条列项写出协议的事项。具体有:
1)协议要实现的共同任务和标的。
2)当事人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3)违约责任。
4)有效期限。
5) 协议分数和保存。
6) 仲裁办法。
4、落款 落款写在正文右下方,协议人单位全称和代表姓名,并签名盖章。再在下方写明签订日期等。
协议书写作注意事项
1、注意平等互利
2、注意合法
3、注意用语明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合作投资创办出租汽车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营企业定名为北方出租汽车公司。经营大、小车100辆。其中:西德奔驰280-s轿车7辆(为二手车,行车里程不超过17000公里,外表呈新)、日产丰田轿车83辆(其中:50辆含里程、金额记数表、空调、步话机等)、面包车10辆。
二、合营企业为有限公司。双方投资比例为3:7,即甲方占70%,乙方占30%。总投资140万美元,其中:甲方98万美元(含库房等公用设施),乙方42万美元。合作期限定为5年。
三、公司设董事会,人数为5人,甲方3人,乙方2人。董事长1人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1人由乙方担任。正、副总经理由甲、乙双方分别担任。
四、合营企业所得毛利润,按国家税法照章纳税,并扣除各项基金和职工福利等,净利润根据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五、乙方所得纯利润可以人民币计收。合作期内,乙方纯利润所得达到乙方投资额(合括本意)后,企业资产即归甲方所有。
六、双方共同遵守我国政府制定的外汇、税收、合资经营以及劳动等法规。
七、双方商定,在适当的时间,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洽商,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xxx xxx
x年x月x日
最优管辖协议书的格式(汇总12篇)篇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市_____区_____街_____号奶茶店转让事宜达成协议签订本转让合同。
第一条、转让店铺位置。
乙方转让经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经营范围。
第二条、店面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2.该店面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
3.本合同签订后当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交接。
4.甲方负责教会乙方人员奶茶店所有产品的调配方法,教会为止。
5.乙方如需更改甲方和奶茶品牌所有人签订的合同上的被特许人名称,甲方愿意协助办理,但是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转让金用支付方式。
1.该店转让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整)。
2.转让金支付方式:自本同生效后当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金________元。交付甲方。
第四条、店面交付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门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协商解决。
3.甲方交还乙方的店面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理。
第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六条、生效之后。
本合同生效之后乙方将拥有自主经营权利,甲方将不得与无故干预正常的经营。未尽事宜时,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补充。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优管辖协议书的格式(汇总12篇)篇三
纠纷简要情况:卞留才与卞留兵两人合伙做生意,当时两人商议好各出资100000元,开一间小的休闲茶餐厅,在筹资的过程中,卞留才因实力不够,自己只能拿出50000元,另50000元向徐荣汉暂借,由卞留兵做担保,借款时限为一年。今年初到了要还钱的时候了,徐荣汉拿着借条找到卞留才,但对方托说没钱还,徐荣汉于是找到担保人卞留兵,卞留兵认为这钱是卞留才欠的,与他无关,因此拒绝还款。两人发生矛盾。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20xx0元欠款分五期偿还,最后一期结清利息;。
2、王军与赌博恶习彻底划清界限。
履行方式、时限。
本协议一式叁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记录人(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20xx年2月22日。
最优管辖协议书的格式(汇总12篇)篇四
乙方:__________(绍兴县___________进出口公司杭州分公司承包人)。
地点:杭州。
甲乙双方就绍兴县________进出口公司杭州分公司的继续承包运营及双方的责任和利益分配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甲方继续支持已在杭州组建的绍兴县________进出口公司杭州分公司,由乙方承包。在甲方的支持,指导和监督下,乙方从事甲方法定登记范围内的各项经营活动,独立操作进出口业务,并承担全额业务风险。如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的业务风险,应由甲方承担相应损失。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外贸政策经营,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出货及制单情况,如发现乙方有违法行为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解除本协议,如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经营上享有自主权。甲方有义务在乙方的对外经济交往中所发生各种法律诉讼时,_______出面并帮助和协助乙方。
第二条。
1.乙方的营业场所暂设在甲方在杭州凯旋门商业中心的分公司办公室内。乙方在甲方杭州分公司办公期间需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场地费等合计人民币________万/年,乙方承诺争取在每年的六月底前付清。
2.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应及时提供相应的出口配套服务;甲方及时提供给和办理乙方所需的出口用核销单、发票、商检证、产地证等各种进出口单据及相应证章使用。
3.乙方的出口创汇额计入甲方的出口统计。
4.乙方可自主按需招收单据操作、财务及各类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其报酬由乙方支付。
5.甲方设出口收汇奖。按乙方出口收汇每美圆________分人民币按结算单计提给乙方。
第三条结算方式。
乙方在吸引代理出口时,如遇有代理委托方提出的代理结汇率高于上述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如同意可单独确定规定的委托代理方的结汇率,甲方可与乙方单独就此核算,乙方与此类代理委托方的代理合同备份给甲方,以备遵照。
3.甲方凭乙方出口结汇水单和相应的出口产品完税发票,在3个工作日内给付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款单位对应的人民币款项;由于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拖迟付款而造成乙方或乙方吸纳的.委托代理方的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4.乙方须负责在________天内退回给甲方报关单,核销单。逾期未回收核销单,甲方按每笔每天人民币________元向乙方计费,超过________天按每笔每天人民币________元计扣;但该核销单所对应的出口发票项下未发生垫付退税款的,则不计该项费用扣款。
5.甲方按本协议应结汇人民币金额在扣除支付货款、运保费、直接费用、委托代理方的利润等后的余额,为乙方可结取的利润。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单后在一周内审核确定,如无问题,在二周内支付该利润给乙方指定帐户。甲方将按乙方每出口________万美圆计提________万人民币现金(凭现金收据)的比例给乙方提现利润。其余部分的利润,乙方应尽量向甲方提供足够的各类税务发票,以便甲方减少税赋损失。
7.乙方认为有必要凭信用证打包贷款付预货款的业务,贷款额度限于该笔信用证金额的________%,并由甲方视具体业务确定同意后,由乙方办理借款手续并承担还款责任。
甲方以每月________%按实际借款数向乙方计收利息,该利息以乙方在甲方帐户内的收汇总额减扣人民币支出总额的负额为计息基础。
第四条。
具体业务及单证操作基本按照_______年做法不变。双方将尽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流程时间,并根据国家退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调整退税上报备案时间的程序。
第五条。
1.甲方积极向乙方介绍甲方已有的收费优惠的运输、保险公司。如有乙方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参加甲方确定的保险公司的出口收汇险,并享受甲方同等的费率和回扣及赔偿。
2.甲方将尽力为乙方安排广交会交易馆摊位一个;甲方将尽力积极介绍组织和安排出国推销团组。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甲方确认若________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功,乙方可从甲方购得该上市公司壹拾万股或以上的股权。
本协议双方签章生效,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除协议。
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如因该类抵触的调整涉及本协议的根本原则,双方将以积极的姿态另行商议解决办法,不能解决的,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_集团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优管辖协议书的格式(汇总12篇)篇五
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最优管辖协议书的格式(汇总12篇)篇六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还款内容1.于年月日从处借款元。
经双方协商一致,自二零xx年年x月前保证偿还借款元,余下款项自二零xx年年x月起每半年还至少xxxx元整(如果,还款期间由于工资上调等原因,有权向提出增加还款额度),直至全部还清。如未按照本协议内容如约偿还,可凭此协议书就未还款部分向人民法院起诉。
2.利率:按时还款无利率产生。不按时还款,除余款外,还。
要收取余款按银行贷款利率结算的利息。
第二条双方义务。
(一)债权人的义务:
在债权人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当面撕毁本协。
议。
(二)债务人的义务: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债权人的欠款及利率。
第三条违约责任。
债务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债权人欠款的,债。
务人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四条本合同自20xx年x月x日起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债权人:(签章)。
债务人:(签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见证人:(签章):
最优管辖协议书的格式(汇总12篇)篇七
基本信息:
甲方:
乙方:
性别:
性别:
民族:
民族。
年龄:
年龄:
出生年月: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颍上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婚后生育一子现因夫妻婚后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经调解无效,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自愿离婚。
四、乙方每月有看望女儿权利。但要与甲协商确定时间。
五、甲乙双方所居住的房屋为甲方享有所有权,不作为双方共同财产。
六、甲乙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七、以上未尽明事项,甲乙双方事后可以协商补充。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最优管辖协议书的格式(汇总12篇)篇八
根据法理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文简称《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文简称《民诉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可以按照以下顺序来确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一、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
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2.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作者单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最优管辖协议书的格式(汇总12篇)篇九
二、平等者之间不存在司法管辖权。引申义:一个主权国家不得对另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司法管辖权。
三、如此多的政府机构负责管辖那么多的生产者,一些不法经营者难免就会成为漏网之鱼。
四、这些岛屿一向属中国管辖,这是众所周知的。
五、人们相信他神力无边,智慧无限,对所管辖的人世公正无私,充满无限仁慈和爱心。
六、据1880年关于孟买辖区现由马哈拉施特和古杰拉特管辖的一份报告显示,一个帕迪次部落的成员“总是破衣烂衫、肮脏不堪,走起路来鬼鬼祟祟”。
七、为了早日脱离你的管辖,自毕业以后,就踏上西征的列车奔赴新疆,挂着名义是西部志愿者的头衔,就这样匆匆往西。
八、土耳其把塞浦路斯割让给英国管辖.
九、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属冀南行署四专区管辖.
十、本公司确认本协议及其诠释均受香港法律管辖,协议各方在此承认香港法庭之非独有审判权。
十一、督军是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管辖一省的军事首脑.
十二、原则上,仲裁庭应该对其管辖权的异议作为先决问题作出裁定。
十三、由伯爵或郡主管辖之下的土地.
十四、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十五、许多城市已经开始设立专门机构对互联网的使用进行管辖。
十六、与此同时,侦探将小佳带离42警局管辖区,而被指控试图谋杀,用枪支作为犯罪工具。
十七、管辖权是解决网络消费纠纷案件的先决问题,因此在网络环境下传统管辖权体制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十八、愚昧人宴乐度日,是不合宜的,何况仆人管辖王子呢.
十九、该消息在尼泊尔引发了轩然大波,负责管辖蓝毗尼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说他们从未协商或听过该项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官员说,他们不对此项目枉加评论,他们想知道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是如何牵涉进此事的。
二十、对于海外领地,司法委员会同时享有民事和刑事管辖权,审理针对海峡群岛、马恩岛以及某些英联邦国家法院裁判提出的上诉。
二十一、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属登记机关管辖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二十二、芳村区合并到荔湾区,行政上归荔湾区管辖.
二十三、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西塞罗。
二十四、取而代之的是,他们对严格的主要目标制度低眉顺眼,这有意无意的鼓励警察们突击逮捕一些无名无姓的犯人来充数而不是努力让他管辖的地段更加的安全。
二十五、因博友如此之多,又如此贫困而无法对他们进行控告,而且大多数将他们带有诽谤文字的、沉思性质的文章聚集起来的博友并不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管辖范围之内,因此英国法庭也是鞭长莫及。
二十六、案例地概况与研究设计阳朔西街阳朔县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管辖,是闻名中外的桂林山水的重要组成。
二十七、在最近一例偷渡案中,大约有73名寻求庇护的人被带到了在印度洋中心由澳大利亚管辖的圣诞岛等待。
二十八、周二,易文龙来到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迎泽派出所报案。但是警方拒绝立案,并称这不在他们管辖的权限范围内。
二十九、审计机关对上述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的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最优管辖协议书的格式(汇总12篇)篇十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运用其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为甲方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1、干股:指经公司股东同意记载在股东名册但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份,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授予乙方总股份%的干股。
三、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2、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的同时,须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担任甲方职位,负责甲方的工作,劳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年。
2、乙方在任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等福利待遇。
五、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月年月日届满;。
2、合作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在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干股份额,除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干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终止乙方享有干股的权益,造成甲方损失的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九、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甲方:
乙方(签名):
时间:
最优管辖协议书的格式(汇总12篇)篇十一
一、如果当事人事先没有约定管辖,采取"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仍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
注意: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a、一般情况合同的履行地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b、合同法中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主要见于《合同法》第61、62、141条。其中,第61、62条是总则中的规定,第141条是分则中的规定。
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c、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
(一)合同法总则规定: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法分则“买卖合同”一章中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可以协议管辖:必须在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择一选择(即五选一)。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了合同案件的协议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院《民诉意见》第24条规定,这一选择需是明确的,若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了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则选择无效,依照民诉法第24条确定管辖。 如何理解这一规定,是确定案件管辖的关键所在。笔者收集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和判决,对实践个案中合同里各种各样的选择是否符合民诉法第25条作出了相关意见。
1、法经〔1993〕72号通知认为,“管辖地为货物到达地”结合案件即为合同标的物所在地,又为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可以视为当事人对管辖的特殊约定。
2、法经〔1994〕158号处理意见认为,“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的约定不违反民诉法第25条的规定。
3、法经〔1994〕256号通知认为,“如有纠纷在供方所在地解决”的约定符合民诉法第25条的规定。
4、法经〔1994〕278号通知认为“原告当地法院受理”的约定符合民诉法第25条关于选择管辖规定的。
5、法经〔1994〕307号复函认为,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可认为是选择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法函〔1995〕86号通知认为,“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
7、法函〔1995〕89号复函认为,“由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约定不符合民诉法第25条的规定,应认定无效。
第25条规定,应当确认有效。
9、法函〔1995〕157号复函认为,如果约定选择的法院是民诉法第25条所列举的5类人民法院以外的,因该约定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应认定无效,不能以此作为确定管辖的依据。
10、(2005)民二终字第94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按照本案合同中有关“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向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的约定,虽然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亦分别享有管辖权,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的规定,任何一方提起诉讼且为其住所地法院立案受理后,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便不得再重复立案,从而排斥了另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的管辖。故该项约定的实质是选择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项约定不但不属于“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况,而且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有关协议管辖的规定,应当认定有效并据以确定本案的管辖。
11、(2006)民二终字第186号民事裁定上认为,“发生争议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约定是有效的。
从上述材料看,最高法院在对协议管辖效力判断的标准是基本上是看该约定能否认定为民诉法第25条规定的5类法院,但其中也存在着有违这一判断标准的地方,如法经〔1994〕256号通知和(2006)民二终字第186号民事裁定书。笔者认为,“如有纠纷在供方所在地解决”和“发生争议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实际上是违反民诉法第25条规定的。理由如下:
损害赔偿纠纷之诉,管辖法院仍在供方所在地,这时则成了“被告住所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的结果也是如此。显然这样的约定有违于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在结果上只要有纠纷发生最后均由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在地方保护主义还实际存在的今天,也使合同各方间权力天平发生倾斜,这样的协议有违公平原则。
2、法律规定5类可选择法院的表述实质等同于涉外案件连接点的确定。因为在诉讼法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变动,如自然人迁移户籍、法人变更营业地跨越法院辖区时,起诉时和合同订立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来确定的法院显然是不一致的,如果按照合同订立时的状态来确定管辖,显然即不符合密切联系原则,也不符合便利诉讼原则。故所谓协议管辖必须固定为某人民法院的观点也是不对的。
综上,笔者认为,在协议管辖时必须严格按照民诉法第25条规定的5类法院进行选择,违反《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协议管辖应属无效。
最优管辖协议书的格式(汇总12篇)篇十二
1、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互相信任的基础上。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
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
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
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
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
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
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
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受托人承受。
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在有些情况下,受托人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
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5、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
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
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均为双务合同。
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无偿的`委托合同也是双务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解除、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1、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
合同法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
合同法411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2、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
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三、委托合同履行地、委托合同纠纷管辖。
1、委托合同履行地。
2、委托合同纠纷案例。
3、合同纠纷的管辖。
四、委托合同的种类。
1、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
合同法第397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
合同法第409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3、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合同法第400条规定: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