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刀具定做加工合同 加工定做合同(模板6篇)

时间:2024-12-22 作者:QJ墨客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刀具定做加工合同篇一

合同编号:

定作方: 签订地点:

承揽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品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 计量单 数量 价款或酬金 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单价 总金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定作方带料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单价 总定额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验收标准、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方式、地点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定作方 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鉴(公)证意见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签(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刀具定做加工合同篇二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加工定作承揽合同

定作方(下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作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原材料由方提供。原材料品牌及质量要求:

第四条技术资料、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供办法:由乙方设计,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制作的依据。

第五条合同价款:

第六条付款方式:乙方将定作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支付该批次全部价款的%,剩余%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甲方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2.乙方负责将定作的产品运到甲方办公地点或施工现场;如果定作的产品需要现场制作或安装的,乙方应当派专人进行现场作业。运输、装卸及安装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第八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1.定作产品运至现场后,甲方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应当在2日内向乙方提出;对使用后才能够检测产品是否合格的,质保期为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修复或更换。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相关产品的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检查乙方提供的定作产品原材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对不合格的原材料;

2.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或图纸;

3.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付合格的定作产品;

4.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价款。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价款;

2.保证提供符合约定的定作产品,原材料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3.应当按时交付定作产品;

4.负责产品的运输和安装,并承担相应费用;

6.由于乙方产品缺陷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承担针对变更部分给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定作物的,仍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价款。

3、甲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款0.3‰的违约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偿付迟延货物总价0.3‰的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4.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2.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中所确认通讯地址全部可以送达,任何一项通知送达下面地址的视为送达,尽到通知义务。如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项通知及书面材料在送达时接收方应当配合送达方签字确认,否则送达方有权申请公证送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甲方地址:电子邮箱:

邮编:传真:联系电话:联系人:

乙方地址:电子邮箱:

邮编:传真:联系电话:联系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刀具定做加工合同篇三

定作人(甲方):

承揽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电瓶产品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的相关事宜,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内容

加工定作内容:就乙方目前生产的20多个品种的电瓶,甲方暂定在合同期限内向乙方定做30万支。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加工定作方式

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所约定的加工定作方式为:由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进行加工制作,生产出成品后,向甲方交付产品,乙方收取加工劳务费。

2、在本合同期限内,生产原材料和成品的所有权均系甲方所有,乙方只具有收取劳务费的权利和义务。

3、关于其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税、费等问题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加工劳务费

乙方完成甲方定作的工作量后甲方按成本价的15%向乙方支付加工劳务费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期限内,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生产电瓶产品所

需的一切原材料,乙方提供仓库供甲方用于原材料和产品堆放,甲方对原材料享有所有权,甲方派专人就原材料签收登记、保管,并按生产进度的需要发放原材料。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进行加工制作,如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的,甲方可拒绝接收成品,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成本损失。

3、乙方应对生产的成品,分批次向甲方移交。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置甲方的原材料或成品(包括不得变卖、转移、出售、赠与、担保等)。

5、合同期间,非因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情形乙方不得停工、停产。

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的原材料或成品。

7、如甲方认为有需要对生产的产品办理质押等手续的,乙方应全面配合。

第六条验收标准

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乙方

下线的成品每天向甲方办理移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的保管好甲方供应的原材料和生产线上的半成品及未交付的成品,在此期间,如存在损毁灭失等情形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如擅自处置甲方的原材料或产品的,则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

刀具定做加工合同篇四

定作方:

承揽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 价款或酬金 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

名或项目 单价总金额合计

二、定作方带料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质 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单 价总金额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定作方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适用作为纺织品代加、食品代加工、奶粉代加工、带料加工、电镀加工、塑料加工等合同用。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 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 %(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 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 名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十一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刀具定做加工合同篇五

承揽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期限

总金额合计

二、定作方带料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单价

总金额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定作方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刀具定做加工合同篇六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做物

第二条:定做物质量要求: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乙方提供封存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定做物加工所需的所有原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具体原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以双方确认的附件内容为准。

2.甲方可按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要求对乙方在加工过程中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乙方调换或补充,乙方应当在15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换或补充完毕,否则甲方拒绝付款。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甲方要求的原材料更换,。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2 天内向乙方提供定做物相关的洞口尺寸、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相关技术资料。

2.乙方应当在收到定作物等相关资料后遵照甲方要求两天内向甲方提供定作物的风格设计图纸及加工尺寸表、门窗加工用料优化单、生产下料单等,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材料后需在 两天内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经甲方审核无误(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加工。

3.甲方在定作物加工期间,发现乙方的门窗风格设计图纸、加工尺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2日内回复,出具修改意见。如甲方在2日内未得到答复,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工作,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图纸设计、下料,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图纸、下料单、优化单。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乙方必须对于承揽的工作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一经查实,乙方留存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复制品,无论是否投入使作或是否创造经济价值,乙方均承担违约金。

6.乙方必须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加工、定作、修缮等任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擅自转包给第三方完成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价款和付款方式:

1.合同暂定总价款为 元,总价款包括由乙方包工、包原材料、包税金(17%增值税)、包制作、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售后服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双方均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结算。乙方如在价格增长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按合同暂定总价的20%给付甲方违约金。

2.合同预付款为 元。进度付款按批次进行。甲方每次提货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每批次对应价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可先行提货并顺延付款时间。

3.付款均以银行方式进行结算,所有结算款必须按双方约定的地址及账号汇出,甲方不得对工程现场现金结算。

4.甲方每次付款给乙方时,乙方应当提供金额相同的正式商业发票给予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甲方指派专人驻乙方厂内,协助乙方进行定做产品的加工、检验、提货相关工作。如乙方在定作产品过程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或其它质量问题,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必须重新更换或重新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造成合同延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10 天内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双方协商,质量保证期为 90 天。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鉴定,并以其检验结果为确定货物质量的最终依据。

第七条: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提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所需要的订货批次、订货量及交货时间向乙方发出书面订货制作通知,乙方应根据该通知的要求进行制作并按时向甲方供货。

2.交货地点为乙方加工工厂,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为甲方。每次提货甲方应以书面盖章或签字为准。

3.原材料到加工厂内卸货和定作物在加工厂内装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包装要求

1.包装要求:型材贴膜不破坏,整体缠绕保护。由于包装不合格导致定作物损坏或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汽运。

2.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向甲方赔偿被拒部分定作物总价值的两倍。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拒收,拒收部分的原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丢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逾期交付定作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定作物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逾期5天不能交付,视为乙方不能完成交货,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数额为不能交货部分定作物总价值的30%,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在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乙方需将甲方未加工制作部分的原材料全部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在办理解除合同的过程中,乙方不得有任何阻挠。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要求,以使乙方设计的更符合甲方的生产要求。如乙方所交定作物不符合甲方规定的,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承担补正之责任,乙方拒绝补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部分所涉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甲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执行,甲方补偿乙方已发生损失并支付乙方解除部分10%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每按逾期一天 ,按逾期部分的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其他有关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_ _年 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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