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

时间:2023-11-14 作者:字海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

计划生育可以有效控制人口数量,避免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恶化,保护生态平衡。接下来是几篇计划生育总结范文的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和启示。

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篇一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但是,下列人员除外:

(二)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不含东川区)异地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履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职责,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和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和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依照《条例》第四条规定的分工共同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履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职责和下列职责:

(五)监督、检查办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工作;。

计划生育协会应当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建立协会组织,发展会员。

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应当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员,实行聘任制,报酬由州(市)、县(市、区)解决。

第五条县级以上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价格、工商、教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工商等部门应当结合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相关管理制度;在办理居住、婚姻、务工、食品安全、经商等有关登记和证照手续时,应当了解流动人口中成年育龄妇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等计划生育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教育部门应当督促学校在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时,了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等计划生育信息,并报告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向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通报。

第六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流入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四)为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七)与流动人口的用人单位(含雇主,下同)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议;。

第七条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流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四)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已婚流动人口免费办理《生育服务证》;。

(八)为实行晚婚晚育和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已婚流动人口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和优待政策,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第八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下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发放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并做好相关指导和登记;。

(六)向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相关信息。

第九条流动人口应当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接受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第十条流动人口中18至49周岁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按照《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办理有关登记和证照手续时,应当按照办理机关了解计划生育信息的要求,向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工商等部门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有关计划生育信息。

第十一条流动人口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证》。

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其户籍所在地的办理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办理。

流动人口育龄夫妻申请再生育的,应当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依法办理。

第十二条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流动人口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现居住地财政分级予以安排。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向已婚流动人口提供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依法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在人民政府、人口计生等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医疗、保健机构在为流动人口孕产妇进行产前检查时,应当要求其出示并登记《生育服务证》;对没有《生育服务证》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人口计生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对查证可能造成违法生育的怀孕妇女,能够采取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应当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及时采取计划生育补救措施。

流动人口非意愿怀孕或者可能造成违法生育怀孕的,应当主动配合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时采取计划生育补救措施。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人口计生等部门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给予表彰奖励。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举报流动人口可能造成违法生育的怀孕或者违法生育行为属实的举报人,应当依法给予奖励和保护。

第十六条人口计生部门及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条例》和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条例》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未按照《条例》和本规定办理和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依照《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或者个人违反《条例》和本规定的,依照《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医疗、保健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其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条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由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月1日起施行。2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公布的《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篇二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9月22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号令发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人员(以下简称已婚育龄流动人口)。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管理。

第七条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第八条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婚育证明后,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接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婚育证明不完备的,应当要求补办。

第九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其中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并组织有关单位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措施服务。

第十条有关部门审批成年流动人口的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并将审批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没有婚育证明的,不得批准。

第十一条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应当配合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申请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的,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生育证明材料。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可以凭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证明材料,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

第十四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与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并将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也可以自行将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寄回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了解已婚育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后,不得再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十五条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中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奖励,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节育手术费,有用工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担;无用工单位的,先由本人支付,凭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证明医`学教育网整理,由本人在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销。

第十八条在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不负责任,未达到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和有关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在一地受到处理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受到处理。

第二十条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拒绝为成年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者为其出具假证明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审批成年流动人口有关证件时,不查验婚育证明或者明知无婚育证明而予以批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医`学教育网整理,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规定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格式,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1991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篇三

1.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深入联系村开展走村入户,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同时按照计生工作相关要求,积极将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户纳入扶贫对象,帮助发展种养殖业、提供就业信息等,带动其发展经济,改善生活条件。2020年落实帮扶资金1.8万元,并用职工扶贫日捐款为贫困户购买了蓄水桶、电烤炉、大米等生活用品。

2.加强计生政策宣传,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工作安排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重点问题解决,认真做好建设系统涉及的,特别是在建工地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切实为群众服好务,落实好计生工作政策。

3.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及时传达落实;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计生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上报相关数据、指标和材料。

今年,我局圆满完成了计生各项工作任务。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一如既往做好计生工作,为群众服好务。

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篇四

**年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计生委的指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诚信计生”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计生指标执行情况。

因划归开发区的几个村统计数据没有分开,仍在一起统计,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1、全镇人口60188人,已婚育龄妇女11857人,出生人口为439人,政策符合率为88.61%,(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86%以上),死亡58人,自然增长率6.33‰。

2、出生人口比控制在115.20:100(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全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不得高于125:100),二多孩性别比174.19:100。

3、统计准确率达99%,(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统计准确率98%以上)。

4、完成避孕节育手术433例,其中结扎46例(二女户结扎3例),上环358例。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0.06%(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0%以上)。

5、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为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13个行政村全部达标,圆满完成。

6、农村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申报,年审达100%,今年新增奖扶人员19例,其中14例扩面,5例奖扶,退出2例。目前共有特扶7例,奖扶扩面人员46例,奖扶人员103例,共计156例。

7、行政执法、生殖服务、信访维稳做到安全无事故、无上访。

去除划归开发区的几个村,我镇12个行政村,总人口46652,育龄妇女12749。总出生人口为331人,计划外上报41人,政策符合率为87.61%,二孩计划外出生20人,二多孩政策符合率84.8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94,一孩性别比89.52,二多孩性别比169.39;综合节育率92.13%。

二、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1)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把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近年来,多次召开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认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2)建立和完善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镇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对计生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给予了大力支持,根据需要调整和加强了计生办分管领导、主任和副主任人选,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计生工作整体运转正常。

(3)镇、村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专人)抓落实,各负其责,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目标明确。

(4)坚持每月定期召开计生例会,通过例会汇报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结合形势发展和工作现状,明确下步措施和工作方向。

2、面向基层,打好坚实基础。

(1)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计生宣传活动。年前(2月5日,农历腊月25)我们在土楼街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年画、挂历、春联、避孕药具等宣传物品万余份,为群众送上一台“红红火火过大年”的大戏。年后,积极开展培训,于2月21日,组织人员、地点,请来专家开展信息化管理培训,随后又根据培训结果对村专干进行一对一考核,极大的提高了计生干部熟练应用各种平台工作的能力。

我们在5.29协会活动日走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免费避孕药具20xx余份,宣传文明健康的婚育观念和保健常识。深入推行“诚信计生”,积极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舆论环境,提高了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树立新型生育的观念的良好风气,为提高合法生育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建立各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奖惩。做到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计生网格化管理,谁负责的地方出现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哪一块出现问题追究哪一块的责任,哪个单位或个人因为计划生育出现问题,取消哪个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针对村级计生工作存在的惰性,严格要求镇包村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帮扶,对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及不适应计生工作的人员予以相应处罚直至解聘,目前已有两位计生专干被停发当月工资,一位计生专干被解聘。

3、深化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1)完善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各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做到了整洁卫生、温馨迎人。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树立为育龄群众服好务的思想。

(3)紧紧围绕计划生育“三项制度”、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免费优生健康检查、优质服务、村务公开和有奖举报、依法行政等内容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对群众满意度高的,该村计生专干将相应提高绩效工资额度;反之,因工作不力,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且有群众投诉经查实专干负有责任的,减少直至取消当年相应补助资金。

(4)严格程序,文明执法。

在开展各项计生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计划生育规定程序,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按程序办事;坚持计划生育“七不准和十禁止”;设立“阳光计生、文明执法”便民维权公示栏;及时上缴社会抚养费,做到专款专用,无计划生育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4、突出重点、寻求突破。

突出重点。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方法,强化计生行政执法,公开计生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努力遏制政策外生育反弹势头;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强化源头管理,全面落实镇负责、村为主、户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深化优质服务;紧紧围绕今年新增服务项目“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我镇积极组织,强化宣传,力争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孕情监测体系,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孕情跟踪服务责任制,制订有效的奖惩措施,对孕前、孕期、产后三个阶段分别实施“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明确责任,将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杜绝计划内孕情消失;加强早婚、早孕的监测力度,对早婚早孕对象要及时采取避孕节育和补救措施。对生育对象包组干部要做到每月一访,将生育对象的孕产期情况及时、准确上报镇计生办。

切实加强“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工作力度,要求各村务必摸实应该参加“健康检查”人员底数,认真工作,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目前,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我镇共圆满完成“健康检查”64对,已完成全年任务的21.33%。

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确保流动人口家底清,基础信息准,建档率达到98%以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计生办强化平时工作监管,适时调整每月工作侧重点和提升既定目标,确保计生工作有序推进。

通过全体镇村干部近年来的努力,我们阶段性的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通过自我检查,暴露出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基础工作较为薄弱,数据不清,孕前随访工作流于形式,造成怀孕、生育情况掌握滞后。

2.执法力度不够,遏制违法生育难度大,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计生质量指标呈下滑趋势。

3.流动人口数量大,办证少,很难掌握育龄妇女流动真实情况,给计生工作管理带来较大困难。

4.组织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病、查孕难,参加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难。

距离计划生育统计年度结束还有3个多月的时间,我们的目标任务还很艰巨,为圆满的完成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总体目标,现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基础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实现。

(一)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针对目标管理责任内容,仔细研究分解、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明确分工,狠抓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的落实,确保“村为主”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村级计生工作水平。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计生干部工作水平。计划于7月中下旬组织镇村计生干部,租用多媒体教室,对镇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从政策法规知识、日常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省统计口径等各个方面进行培训,将迎检方案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各村计生工作的督导。着重抓好各村每月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计生办工作人员将按照任务分工,每人负责1-2个村,加强对各村的督查和指导,规范各项基础工作,促使其提高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基础信息核查,抓好统计工作。继续做好全员信息和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的采集、核查、整合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采集和录入各项信息。

二、坚持依法行政,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解决工作难题。

(一)规范执法,严格计划生育工作办事程序。

二是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动态检查和静态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档案管理是否规范,认定事实、处罚依据、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建立、健全、完善外部监督机制,通过政务公开,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增强计生行政执法透明度,同时充分发挥和拓宽村委会和计生协会的民主监督职能。真正建立了一套属于群众的监督机制,使执法人员不敢不依法,不敢随意执法。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实行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对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及时与户籍地联手,共同做好补救措施。进一步清理四术库存,减少库存基数,对有当年出生的育龄妇女做好政策和避孕方法等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其选择适合的避孕节育措施。

二是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清理。争取在统计年度即将结束的近4个月时间内,开展一到两次对流动人口地毯式地清理清查,在清理清查过程中,要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存遗留,真正做到对流动人口管理底子清、情况熟。

三是充分运用流动人口系统平台。加强信息采集,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做好每月信息的采集核实工作,不断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信息互动的及时性。

三、推行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程度。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营造新型生育文化氛围。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知识,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优质服务理念、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开展“服务式”宣传。

根据群众需要提供法律、法规、管理等信息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性病艾滋病预防等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的依法生育意识、避孕保护意识、优生优育意识和生殖保健意识,倡导男女平等和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普及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

二是在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全面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实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落实国家、市、区三级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

三是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新模式。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工作及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突出重点、难点,以点带面,分类指导。积极探索适宜我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新路子。

四是按照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和队伍的建设。

做好我镇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以更加崭新的精神风貌,更加饱满的工作激情,扎实开展工作,确保201x年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努力推进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篇五

区卫生系统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个过程。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设有固定的宣传栏,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计划生育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区妇幼保健院扎实推进“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工作,多次组织医务人员进社区举办各类义诊咨询活动,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免费诊疗服务1500多人次,发放各类妇幼保健知识宣传资料5000多份;深入社区、企业等单位,开展以生殖健康、妇女疾病、艾滋病防治及妇女五期的保健知识为内容的健康知识讲座。区卫生监督所以打击“两非”和无证行医为宣传重点,加强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执业道德教育,规范执业行医行为,防止医疗机构出现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区疾控中心结合预防艾滋病义诊宣传活动,利用大型户外预防艾滋病宣传广告、公交站候车亭滚动灯箱广告,对以务工女性为主的外来人员开展预防艾滋病、保护妇女健康等知识的宣传。

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篇六

2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极为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雨碌乡计生办在县计生局的关心、指导下,在雨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实现了人口出生率稳中有降,出生人口素质显著提高,整个计生工作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一年来,雨碌乡计生办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黄、红牌”警告、通报批评和“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思想上动员到位、工作上提前安排、措施上狠抓落实,经过全乡各有关部门的协同努力,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计生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本年度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各项计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人口出生得到有效控制:截止到12月底,雨碌乡共出生425人,其中计划内出生412人,计划生育率为97%,无计划外多孩出生,生育证发放合格率达100%。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全乡出生人口中男孩212人,女孩200,性别比为106:100。

(三)“三术”任务圆满完成:截止12月底,全乡已完成结扎120例,占指标120例的100%;完成放环200例,占指标200例的100%;避孕及时率达87%。

(四)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今年共办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四户,并为其独生子女办理了升学加20分的相关手续。通过全面落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用“政策倾向、利益导向、少生奖励”的方法,促进农村广大群众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群众在经济上得到了实惠,生活上有了保障,“少生快富”的观念正逐步形成。

(五)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加强。

为贯彻落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政策律法规,全乡各村委会基本按要求建立健全了以流动人口台账、“两卡两书”和“两证一书”为主要管理手段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机制,村委会、租房户及用人单位与流入人口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一是摸清底数,办理查验证明。全乡共有流出人口15699人,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8214人。二是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全乡十三个村委会均建立了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台账。三是落实各站所部门综合管理责任制,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六)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等工作: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婚育新风正逐步深入人心,进入千家万户。基层统计台帐、版面运转正常,合格率达92%;全年共完成计生生殖健康检查四次,检查率达95%;对全乡425户的孕产妇实行跟踪管理和优质服务,严格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对溺婴、弃婴现象予以及时打击。通过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狠抓政策措施落实,整个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取得了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的好成绩。

(七)出生缺陷干预有序开展:,全乡共发放叶酸片70人次,并对服用对象进行了登记,跟踪管理,及时将相关情况进行了统计上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由于组织、投入措施到位,有效降低了人口出生缺陷的发生。

(八)扩大内需建设项目:20,雨碌计生服务所业务用房建设属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实际建盖314.46平方米,投资计划为40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2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5万元,实际工程完成投资401024.59元,其中主体工程投资251253.54元,附属工程133471.05元,地勘设计资料费11600.00元,图纸设计费4700.00元。在项目建设管理中,雨碌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计生办,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在财务管理方面,把工程资金设在财政所专户储存,专用于工程建设,杜绝挪用和挤占,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和严格使用资金的“三专一严”体系。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派驻业主方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现工程已全面完工。

本项目的建成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增强了技术服务功能,将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服务。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计划生育专题会议,针对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及时解决,坚持每月例会制度,狠抓各村经常性工作,抓好薄弱村计生工作。继续坚持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乡属单位挂钩联系基层制度,挂钩单位带人带车带钱支援、帮促村委会开展工作,通过抓示范、抓典型、抓后进,推动全乡计划生育工作的平衡发展。

(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

上半年,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做了修改和完善,明确党政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责、权、利。乡党委、政府与全乡十三个村层层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切实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并且出台了新的“黄、红牌”警告制度。经常督促检查,严格实行计划生育“黄、红牌”警告制度,把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内容。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转变婚育观念,营造计划生育良好氛围。

一是以转变群众观念为出发点,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每逢雨碌乡街天和铁厂街天上街巡回宣传,采取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磁带等方式广泛宣传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农业人口奖、优、免、补政策,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预防艾滋病等内容。二是阵地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在开展协会宣传周活动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宣传月活动中,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宣传计划生育,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落到了实处。三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婚育观念。

(四)树立为民服务新理念,切实提高计生服务质量。

一是树立提高服务意识,以点带面。乡党委政府把完善、加强计生服务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改善乡服务所、村服务室设施条件。服务所建设现已初步完工,于年底可投入使用,通过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将使软硬件建设方面有很大改善。从而为各村育龄群众提供便捷的计生优质服务,以此带动和促进雨碌计生服务所优质服务工作逐步迈上新台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条例》,努力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每季度挨村逐队为育龄群众免费开展生殖健康普查普治。三是围绕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开展优质服务,切实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五)不断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

一是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给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工作中,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在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负责的基础上,坚持以现居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协调下,派出所等部门参与,做到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做到与常住人口一样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二是要充分认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必要性、重要性。三是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献言献策。形成了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多方面服务,促进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托计划生育服务所,经常下村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免费普查,同时提供避孕药具,并切实保障他们享有的合法权益。

(六)普及药具知识,做好药具发放管理工作。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将药具管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年初,制定了药具分配计划,建立药具总账、分账,对药具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同时,加大对育龄群众的避孕药具知识宣传,大力宣传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提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七)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严格一、二胎申请、审批制度,公开办事程序,依法行政,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一年来,虽然我乡的计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按照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突出以人为本,强化优质服务,既要稳定低生育水平,又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的要求,工作难度更大,工作任务更重。

二是个别干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抓计划生育工作不力,存有畏难情绪,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计生工作,仍存在留情、留步、留路的现象;个别地方工作气氛不浓,声势不大,存在应付过关、弄虚作假的思想和行为,没有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只满足于完成“三术”任务。

三是由于外流人口众多,流动人口管理还没有真正形成有效的计生监管工作机制,医学监护和节育措施难以落实到位,计划外生育的现象时有发生,出生人口统计上报困难,漏报出生人口较多。致使重点工作未能真正突破,查环查孕率偏低,结扎对象库存量较大,完成“三术”任务十分困难。

四是少数群众的生育观念还没有从根本上转变,“多子多福”、“养儿防老”、“儿女双全”等意识仍根深蒂固,在思想认识上对子女数量的要求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还有一定差距,致使低生育水平不稳定,还存在着反弹的现象。

五是政策推动计划生育的功能不够健全,服务网络不够完善,技术力量不够强大,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保健需求,服务机制与群众的需求还不相适应。

四、20**年个人工作计划。

年,按照建设和谐乡镇的指导思想,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按时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6%以上,长效避孕及时率达85%以上,农业人口独生子女证巩固率达99.5%,关爱女孩行动、奖优免补政策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统计台帐准确率达95%以上,在家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率达95%,计划生育“5331”工程达标率为100%,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率达80%以上,无计划外多孩生育。

要完成上述指标任务,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为重点,以大力推进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和关爱女孩行动工作为核心,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

我们相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克服困难和不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狠抓落实,雨碌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将再上新台阶。

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篇七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以工作、生活为目的来本市居住三十天以上的成年育龄人员。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在本市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地的人员除外。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和监督。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与户籍人口同等标准安排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奖励补助等方法,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六条市、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教育部门依法将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子女纳入九年制义务教育。

第八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人口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实现部门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定期将办理相关登记、证照和提供服务时了解掌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告知所在地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需要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流动人口相关信息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一)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集、核查、登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告知流动人口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配备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场所;。

(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计划生育相关义务和责任;。

第十二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环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定点的服务机构,按照规定为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出具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时,应当如实提供其知悉的相关信息。发现承租人或者实际使用人违反法定条件怀孕、生育、非法从事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当及时向房屋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或者卫生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应当协助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社区、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和开发园区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宣传、便民维权、救助帮扶等活动,引导流动人口实现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第十五条流动人口凭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和婚育证明,享受下列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奖励、优待:

(四)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按照现居住地的有关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第十六条流动人口应当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接受现居住地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一)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

(四)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十七条育龄夫妻在本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服务登记。办理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居住证明;。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男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在办理服务登记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流动人口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办理结果。

第十八条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发现流动人口违反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现居住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应当及时通知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户籍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组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以及参与登记、核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其他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知悉的流动人口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

第二十条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相关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三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由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所在地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并由有关部门记入信用档案。

第二十五条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所称成年育龄人员,是指18至49周岁的成年人。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人民政府11月1日起施行的《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中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篇八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在新形势下为进一步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市、县关于开展人口和计生生育示范乡镇创建活动要求,自今年5月份以来,我乡全面开展了“创建计划生育示范乡镇”活动,从宣传教育、严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节育措施等方面入手着力提升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活动创建和依法行政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创建工作组织保障。

一是成立了专门工作班子和创建队伍。5月上旬,我乡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计生办、党政办、国土所等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大了宣传动员力度。先后组织召开了乡党政联席会、全体乡村干部二级会、计生专题研究会,集中学习了创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统一了全乡领导干部、村组干部的思想认识。三是全方位提供强力保障。乡党委、政府明确要求“不折不扣推进计划生育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以推进计生依法行政辐射全面工作”。

二、协调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

健全完善生育的。登记服务制度,推进“办事诚信化、服务高效化”建设,实现了“让群众只跑一趟路、只进一次门、只找一个人、满意办好一件事”的服务目标。

三、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一是充分发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建设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三是制定工作意见,按照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推动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

四、做好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的规范化工作。

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篇九

严格按照薛家湾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责任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促进相关部门从根本上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增强统筹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一)完善和落实好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做到宣传到位,确定到位,发放到位,管理到位,切实解决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要按政策和程序足额落实兑现当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养老保险金"补贴,计划生育手术奖励费,放弃生育指标奖励费,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费。

(二)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三)按照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努力推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与各项惠民政策相互兼容、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进一步深化服务计生家庭的民生意识,不断转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施"三大工程",搞好"五个服务"。

(一)对婚育人群进行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和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做好优生优育指导和监控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

(二)通过计卫联手,在免费婚检、免费孕检的基础上,免费进行孕前优质健康检查、孕中监测;为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妇免费发放叶酸、福斯福;继续推进"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建立出生缺陷档案,实现跟踪服务。

(三)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落实好住院分娩补贴制度,深化和完善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做好青春期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要搞好政策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药具宣传服务,随访亲情服务,一条热线释疑解惑服务,推广"三大工程"(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一)各村、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所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协调会,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加强行政指导与监督,更好的服务群众。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协管工作制度,每300-500名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配备一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窗口,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巩固和完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以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和人口文化活动为工作载体,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主线,利用人口学校和人口文化活动阵地进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优生优育及健康知识宣传,对流动人口开展人性化真情服务。

五、加强人口统计工作,全面完成全员人口信息建设工作。

做好全员人口信息的收集、更新,补录、复查、逻辑审核及纠正录入错误(如居住性质、结婚日期)等相关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同时,上报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数据要与20xx年底上报的报表数据进行对比,重点分析总人口数和出生人口情况,对有出入的数据要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全员人口数据采集规范》附件一的《清理复查人员情况表》和《清理户籍情况表》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六、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深入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从源头防范选择性别生育。

(二)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继续实施关爱女孩行动,提高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

(三)与监察、卫生、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溺弃女婴行为,组织开展实名登记工作。

七、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严格控制非政策生育,维护好计生合法权益。

(一)深入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加强对再生育审批的监督和管理。我们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计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我旗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标准和要求,及时足额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到管理制度健全,征收程序规范。重点要查处往年非政策生育情况,规范依法行政卷宗.档案和各类制度,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村委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及*监督,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让育龄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

(三)加强信访工作,强化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八、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构建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新格局。

抓好群众宣传、社会宣传和阵地宣传,完成上级下达的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强化人口文化建设,形成"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宣传教育格局。

九、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认真落实市、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继续组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流动人口评计生"的"双评活动"和"下评上"活动。

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篇十

今年下半年,市人口计生委将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计划生育工作“三个不变”的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干部思想队伍、作风建设,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目标考核工作力度。突出抓好党政领导离任交接、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重点和经常性工作的落实,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人口责任指标“两个底线”不突破。

二是积极做好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生育间隔的应对工作。正确宣传政策,引导群众合理选择生育时间,确保平稳过渡。

三是重点抓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形成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长效机制,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四是深化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全面开展婴幼儿生长发育测评及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推进流动人口享受均等化服务。

五是扎实做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扎实做好免费孕前优生“两保两防”,确保市内三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他区市达到95%以上。

六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品入户发放力度,弘扬新型婚育观念。积极构建大宣传格局,确保新闻宣传实现“顶天立地”。

201x年我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实行区直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的通知》(惠区委办发电〔2020〕94号)要求,认真开展对挂钩联系村——永湖镇大坑村计生帮扶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顺利实现了预期的帮扶目标。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篇十一

1.畅通渠道,全面收集非法行医的相关信息。通过开通24时投诉电话、建立网络信息平台等方式,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关于非法行医行为的举报投诉。

2.规范医疗市场,从源头上防范“两非”行为。一是严格标准,认真把好准入关。严格医疗机构许可,认真做好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延续等许可工作,2020年至今,共受理年度校验、延续、变更等申请572件,对25家因不良执业记分超过15分或校验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以暂缓校验处理,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二是健全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开展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做好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结果的应用,对评价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暂缓校验,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暂缓校验期满仍未整改到位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是规范b超的购买、使用管理。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b超统一进行登记备案,发现未经批准设置b超机、人流吸引器或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处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用b超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对有开展b超诊断业务的医疗机构妇产科健全b超使用管理制度,配置第二代身份证验证阅读器,在b超室外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行电子摄影录像监控。四是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计生部门的规定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的出入库和使用台帐,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终止妊娠药品,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禁止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

3.重拳打击非法行医及“两非”现象。我局先后10次联合区效能办、计生局、各街道及派出所,采取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对打击非法行医保持高压态势。全年查处两非案件27件,罚没金额55.2万元,没收b超机23台。其中查处个人开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22件,罚没金额38.4万元,没收b超机23台。查处医疗机构违法终止妊娠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使用b超等案件5件,罚没金额16.8万元,没收b超机1台。取缔无证行医57户次,没收药品、器械101箱。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了我区非法行医和“两非”的嚣张气焰,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市场,不断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一年来,我们虽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生育证明材料难于登记完整,由于流动人口孕产妇孕期检查等医疗服务时,要求其出示生育证明材料,会遇到种种理由的托词,给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改进措施,深入扎实地抓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今年以来,市人口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创新促和谐,以服务惠民生,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巩固转型发展年活动。2020年上半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1.26‰,合法生育率97.02%,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篇十二

今年四月份我有幸来到了--社区这个和谐的大家庭,我知道这里即将成为我的另一个家。如今的我已经是这里的一员了,我感觉我已经深深爱上了这个夕阳红映衬下的社区。

从事社区工作我一直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一直将理论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勤学多想,努力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我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今年我也积极的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现在是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同时我也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加强素质理论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好。

在从事了一段文教工作后由于领导的安排,我成为了一名计划生育专干,从事计生工作让我感觉到细节的重要性,计生工作繁琐、复杂。我社区属于典型的部队大院社区共有-户居民、-人,育龄妇女-人。一年来,--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按照香山街道计生办的工作要求,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宗旨,在宣传工作、流动工作、统计工作、药具工作、政策法规工作、协会工作六大方面协助街道计生办开展了20余项工作。

在--年我们--社区创建了六型社区,即干净、文化、规范、服务、安全、健康。根据六型社区的创建我们还做了以下工作: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会的作用,利用协会人员王阿姨—香山医院退休医生这个资源,为社区育龄妇女和有需要的居民讲授母乳喂养的好处以及母乳喂养的正确姿势、0—6岁儿童健康服务与健康教育、妇女保健小常识,还为孕妈妈开展如何正确的增补叶酸以及孕妇课堂教学等一系列活动,深受居民以及准妈妈们的喜爱。组织各类学习培训-次,号召人员-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达-份。

除了计划生育工作,我还担负着社区的再就业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也是社会和谐之计。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同样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不仅是经济来源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家庭和谐的根本。在今年我们香山街道创建了充分就业区,这就要求我们要为没有工作且符合要求的居民们安排就业。我们始终本着“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指导思想。街道还专门设置了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开发就业岗位、困难群体援助机构。目的就是帮助有需要的居民找到工作,完成充分就业区的创建工作。可以说再就业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值得我们欣慰的是今年我们--社区的就业指标已经全部完成了。

经过一年的磨练和考验,我对社区这项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也学到了很多的知识和经验。我懂得了要有耐心的去面对不同性格的居民;明白了要用真心为每一位居民服务;学会了要充满爱心的去关爱每一个人;也养成了在压力和困难面前永远保持坚强和乐观的心态。当然我也取得了成绩,今年我社区成功创建了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在海淀区举办的健康生活方式演讲比赛中我获得了海淀区三等奖的好成绩。

在我们社区这个和谐的大家庭里,大家都是分工不分家,除了计生和再就业工作,我还负责部分的妇联工作,在今年录入了妇女之家信息系统也完成了百家五好文明家庭的信息录入工作。

社区里的叔叔阿姨们对我的评价也很高,都亲切的称呼我为闺女。黄--阿姨是我们社区里的一名居民,有一次她因为不会使取款机导致工资卡被机器吞了,阿姨急的找到了我们,我按照取款机上的电话打过去咨询,帮阿姨把吞掉的卡注销,并告知阿姨激活后卡就可以继续使用了,里面的钱不会少一分。阿姨非常高兴,握着我的手一直说谢谢。看到帮助阿姨解决了困难,我打心底里高兴!

--年对于我来说是忙碌充实的一年,在我们即将送走--迎来--年之际,我决心改进工作上的不足,让我的--年更加的精彩。

新的一年,我要对社区的居民们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在得到居民们的允许后,经常去居民家里走一走、坐一坐,多给叔叔阿姨们送去温暖,给新婚夫妇、新生儿、孕妈妈送去关心和爱心。把工作做到居民家里去不要总局限于在办公室在电脑前。我要决心成为像我们李书记那样的“活电脑”把每一个居民的信息都深深的录入到我的脑子里。做一名合格的大家都喜爱的社区工作者。

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篇十三

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1966年1月28日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计划生育一味的只控制人口数量,忽略世代更替,造成国家严重的老龄化,未富先老的格局。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为您整理了计划生育上半年总结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半年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县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围绕“提高质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国优创建成果”的工作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较好地控制人口增长,保持了低生育水平。现将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口执行情况。

截止5月30日止,全镇总人口20405人,已婚育龄妇女4926人,其中:一孩妇女2886人,二孩妇女1391人,多孩妇女68人,上报出生人口164人,符合政策生育率85.37%,出生率达8‰,人口自然增长率3‰,综合节育率90.9%。死亡率5‰,男女性别比为100:107,人流比100:4.

二、今年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镇党委、镇政府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与经济建设同安排、同部署。进一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继续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了对各村、各部门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施“一票否决”。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联系后进村制度,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后进村的指导。根据情况召开计划生育专题会,及时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增添措施,促进平衡发展。

(二)加大政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板墙标语,宣传车、“四下乡”活动和各种会议有效渠道和形式,以生育文化为载体,继续巩固完善各村的生育文化中心和生育文化大院并长期坚持。广泛开展“一法三规一例”和现行生育政策,奖励政策、处罚政策的宣传,认真宣传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继续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发放《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1500多份、发放优生健康检查宣传资料120xx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手册20xx余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宣传》1500份,《致广大育龄妇女的一封信》20xx份,《内江市“六”加“一”民生工程宣传资料》4330份,《单独二孩政策宣传》500份,《计生奖扶、特扶的公告》500份,刷写板墙标语30余幅撤换过期、废旧宣传标语(画)18幅,新建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政务公示栏三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做到每社一块,开展“5.29”计生活动日,计生三结合培训大会,“10.28”男性生殖健康日等活动,出动宣传车15天次,营造了较好的计生工作氛围。

(三)做实优质服务工作。

按照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要求,深入扎实的开展优质服务工作。一是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做好生殖健康服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6人次,生殖健康知识普及200人次,孕期检查和产褥期保健知识宣传124人次,优生优育咨询200人次,播放优生优育专题片2次;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搞好优质服务,服务站与村服务室开展计划生育九上门服务。运用b超免费为育龄群众查病300人次,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服务”11206人次,修改录入生殖健康检查信息4200人次。规范实施免费技术服务,完善信息核查9500条,独生子女摸底调查2200人次,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达0.875万元的计生免费服务经费;三是全镇上下均按标准化管理完成了药具工作。四是以优质服务为手段,认真严格执行生育政策,为15对夫妇申请审批生育二孩指标,全年共免费办理生育服务证62人,生育证34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82对,单独二孩生育服务证7对,网上办证12例。

(四)全面落实免费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

(五)继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继续坚持以优质服务手段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水平,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主要抓了四点:一是完善镇对村包计生工作年度目标、包任期内计生工作质量、包计生工作经费、计生工作效果与经费挂奖惩的“三包一挂”责任制,落实了人均不低于2.0元的村计生工作经费,保证村计生工作有钱办事;二是抓“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和广泛宣传;三是按“三不签”原则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服务协议175份,签订率达100%以上;四是健全村民代表计划生育议事会、评议会、中心户、村务公开及计生监督员制度,促进村级人口计生工作民主管理。

(六)抓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强化利益导向作用。

一是认真搞好了20xx年家庭奖励扶和特扶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申报、调查、公示、上报工作。

确认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条件的207名(国奖187名,省奖21名),其中新增对象44名(国奖30名,省奖14名),继续享受163名(国奖156名,省奖7名),特别扶助4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1157户,总计各项奖励金35.436万元。

三是对计划生育“三结合”户和计划生育户继续实行优惠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措施,协助县级各部门共帮扶“三结合”户96户。落实帮扶资金1.7万元。

(七)依法行政、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在行政执法中严格执行国家、省计生委“七不准”、“十禁止”和省政府的“十条禁令”规定,全镇未出现违法执法和“以罚代生”现象,也没有出现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充分发挥行政手段和依法强制征收相结合的作用。今年,党政主要领导召开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题会,要求计生办、各村三职干部、联系村人员全力配合,想尽办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计生办制作和发放征收社会抚养费通知书,进一步加大了征收力度,今年1—10月处理违法生育对象44例,处罚44人,其中20xx年6人,已征收近54.14万元(含历年),已全额上解县上。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分别村出生人口还存在漏报和错报现象,还没达到“月月清”和及时准确;二是有些群众生育观仍未改变,违法生育势头有所抬头;三是育龄群众对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积极性不强,参检率较低;四是对社抚费征办法还不多,征收较为困难。

上半年,计划生育工作在街道党委、办事处的领导、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完成了各项责任目标,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实现年度责任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20xx年1-6月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1、顺利召开了20xx年计划生育奖惩兑现大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街道60个居、56个属地管理单位进行奖惩,基本实现了奖勤罚懒的目的。

2、组织开展了20xx年第一次集中服务活动。根据集中服务活动妇检档案查体结果,逐居、逐单位、逐人拉出清单,全面核实节育措施,建立未妇检人员档案,未落实节育措施人员台账,第一次查体服务活动未妇检人员46人,居级未放环300多例、未结扎96例,属地单位200多例。分解到各社区、各居、各属地管理单位,对居级以书面形式分发到各社区、工作队、分包社区计生办副主任,对属地单位以短信形式,把名单通知到计生办主任,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通知到分管领导,逐人核查,追踪落实结果。

3、督导双月查工作,加强孕情跟踪管理。目前6月份双月查未查还有一胎68例,其中闹离婚等特殊原因16例,因事未查42例,基本上排除选择性别的可能;二胎办证未查体62例,其中往年孕情中断14例,闹离婚原因外出6例,其他原因42例。目前一胎孕期基本正常,共中断9例,其中病理性原因7例,意外流产2例。20xx年二胎大月份孕情中断14例,其中市局鉴定医学需要12例,已调查上报6例,其中已批复6例,无一例吊销,还有4例报市局待审批,3例正在调查。

4、做好免费孕检工作。每周二集中到市服务站督促带领孕检、疏通环节、每周汇总上报、录入国家网站、定期随访等。市局下达任务357例,已完成142例,完成比例39%。

5、顺利完成华棉公司育龄妇女破产移交。经过逐人登记填表、计生信息审核、按地址分类、联系局城管科移交、镇街入户核实等程序,对华棉公司1138名在管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初步移交。

6、积极征收社会抚养费。1-6月份违法生育处罚建卷84例,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70万元,处罚具结35例。

7、抓好“五奖同发”年度审核工作。认真组织了20xx年2500多户计划生育家庭“五奖同发”的证明、证件审核、上报工作,确保下一步足额发放到户。

二、存在问题。

一是出生漏报大量存在。报表显示与上个考核年度对比出生减少51例,新婚减少56例,除去统计数据统筹平衡原因,这两项指标实际降幅均在20%以上,这说明有大量非婚生育、漏档漏管存在。20xx年医院反馈开具出生医学证明未上报178例(其中一胎漏报104例),其中在档在管(或一方在管)出生漏报59例,漏档漏管、空挂户119例,。公安落户信息是个未知数,预计在1000例以上,虽与派出所多次对接,始终没有拿到相关信息,问题严重。

二是节育措施落实有难度。一是缺少有效的强制措施,随着公安落户政策放开,合法生育不再需要生育证、违法生育不再需要结案,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不再需要计生办出具。

介绍信。

计生办没有强制性措施二是结扎需要的时间长,费用高现在每一个结扎,到市服务站要一整天时间,上午查血、下午扎,80%以上一天扎不成市服务站顾虑多,不承担风险,手术前查体环节多,集中活动时排队要两天,有些小毛病还不给扎到妇保院费用高(1500多元),户不掏、居不拿,只能在服务站硬靠,一部分就扎不成户家、居、社区中心、工作队都有意见三是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女扎、流引产本无法律依据,计生办顾虑大,没有强压措施以上三方面的原因是制约女扎落实的主要障碍目前落实女扎措施较好的居,如后屯、沈庄、西七、俞寨主要是靠居干部的威慑力、居级分配、居民自治的有效制约。

三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非常被动。群众的普遍意识,交罚款就是入户。公安户籍政策的放开,对社抚征收冲击较大,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居级干部重视程度不够,社区不愿介入,计生办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多入几遍户,多去动员几趟,不能够引起户家的重视,能采取强制有效的措施就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积极为法院强制执行做准备,存在的问题就是调查取证难、申请难、执行难。

四是孕情管理难。生育政策调整给孕情跟踪带来问题。不论是集中服务活动,还是常规性工作,像引产、结扎、怀孕后办证等情况,市里没有比较明确地意见,只能是自行掌握,容易出矛盾。特别一女孩家庭虽是取消生育间隔,但是完成二胎办证任务难,市计生局负责审核办理二胎生育证,但是很多空挂户、倒挂户、长期临时工、有保险记录等情况一律不给办理,造成外逃增多,孕情监测更复杂。

五是指纹查体率低。根据市计生局反馈信息,街道在第一次查体服务活动中的指纹查体率仅为89.7%,依次推算未查体人数为1429人。主要是二胎以上结扎人员。这个数据并不代表一个镇街查体尾数的多少、意义虽然不大,但涉及进度排名,引起低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大龄人员及二胎以上普遍不查;二是破产单位(华棉公司1138人、手帕厂532人、面粉厂107人、生资公司113人、滕文学校)、虚报单位(华孚商贸422人、善北商贸284人、杏花村商贸266人、街道经委、机关)等下岗移交、虚报人员无法组织查体;三是人民医院926人、妇保院、第四医院、疾控中心等几家自查医院(约1500人)未使用指纹仪查体造成的。四是计生办技术服务人员少,(目前6人)。

六是免费孕检问题。(1)任务重,半数人员都有特殊原因,每年上报新婚约600多例,其中到街道上报新婚、查体办证时约200例以上怀孕办证,占总数的35%以上,不能参加孕检,整体测算,年底前很难达到预期目标。(2)市里对四个街道限定日期,且每天只查20人以内,周五、周六、周日不查,北辛为每周二,对街道来说,免费孕检每一个都要做工作,都要作动员,且办证人员多数都有工作,来办证就要请假,再到局里查体查血,还要请假,部分居民不配合。虽多次给局里提建议,但不能解决时间安排问题。

三、下一步。

工作计划。

1、强化服务效率,稳定计生队伍。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纪律松弛、责任不强的问题,特别是简化居民新婚上报、生育证办理程序,公平公正对待群众提出的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强化计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2、加大信息核查力度。围绕公安系统不限制计生证明、放开新生儿入户问题,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信息,积极核查入户信息,落实上报,征收社会抚养费。

3、加大双月查和集中服务活动扫尾力度。对遗留的尾巴,常年抓、抓常年,采取集中突击、重点督导的方式,逐人逐户扫尾,把查体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对集中活动的“六项任务”,坚持经常抓、常年抓。抓指纹查体率,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次活动早计划、早对接,确保指纹应用率得到有效提升。

4、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印制发放《关于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对欠交社会抚养费人员,采取逐门入户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手段,保证足额征收。

5、加大信访稽查力度,彻底澄清底数。重点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公开群众信访问题,澄清底数,化解计划生育信访矛盾。尤其是对部分底数不清、班子不稳、信访较多的居,要进行逐户清理,全面解剖。

6、加强宣传力度。围绕调整后的计生政策法规、新型生育文化、关爱女孩、生育关怀和打击“两非”等内容,通过设立宣传点、宣传车、宣传单、宣传墙、入户走访等,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倡导和培育新型生育观念,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

7、加强经常性工作落实。突出对节育措施落实、孕情管理、服务手册办理、免费孕检、档薄资料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服务阵地建设等重点经常性工作,全面实施日调度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经常性工作的落实。免费孕检任务的分解:对村居实行拉出清单,逐人调度落实孕检;对属地单位分解下达任务,像人民医院等大单位,要集中进行调度,确保完成全年指标;抓节育措施落实情况。集中清理,完成一个居、单位,清理一个节育措施底数,随时通报结果,核减任务。对服务阵地建设情况进行督导,为年终迎检做好准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一目标,加强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机制,深化优质服务,完善措施,细化目标,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20xx年上。

(一)多措并举,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开展春季“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中做到“四个到位”。一是责任到位。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县计生委班子分片包乡、乡镇领导包管区、乡计生办人员包村、村宣传管理员包户的五包责任制,把优质服务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人。二是宣传到位。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政策法规进基层”宣传活动,进村入户向群众发放宣传小折页2万余份,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浓厚的服务氛围。三是服务到位。县乡计生站开通了便民维权电话,坚持开展“温馨随访”和“上门服务”活动,并免费为结扎对象提供安全的住站服务。四是奖惩到位。对在活动中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单位要及时予以表扬,对措施不力,影响活动进度的单位要予以严惩。截止5月30日,全县共落实四术3753例,其中上环3348例,结扎36例,人工流产369例。

(二)深化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步有序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一是领导重视。我县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工程。把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进展情况列入县督查局平时工作的督查范围,在计划生育综合目标考核中加大考核力度,增加考核比重。二是定期召开例会。把每月10号定为各乡镇孕前优生工作专职人员例会,会上通报上月各乡镇项目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安排下步工作,例会制度的建立,对项目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三是计生卫生联合。与妇幼保健院协作,选派了四名技术人员在妇幼保健院工作,把婚前健康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月份,我委组织为全县20xx余名县直单位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了健康检查。主要服务内容有三项:一是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二是避孕节育服务。三是科普宣传咨询服务。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参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积极性,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截止5月30日,全县培训待孕夫妇5936人次,为2468对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通过检查被评估为高风险人数达515人,早孕随访3985人,妊娠结局随访439人,建立家庭档案1234份。

(三)关怀关爱,落实利益导向。1、严格核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对象资格确认。今年对全县独生子女领证对象进行了严格审核确认,经过个人申请、村级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复核,申批,公开公示等程序,全县共确认农村居民和城镇无业居民中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9938人,正予以发放20xx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家庭进行资格确认。2月对正享受奖扶对象和特扶对象进行一年一度的年审。应参加年审的奖励扶对象2631人,经年审退出115人,应参加年审的特扶对象155人,经年审退出6人;对20xx年度新增奖扶对象和特扶对象进行预测、摸底、调查、上报。按照“三级公示三级审核”的工作程序,目前已确认20xx年度新增奖扶对象311人,特扶对象21人。3、继续开展了计划生育新农保工作。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各项政策制度,统一思想,重点抓管,落实到位,新农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今年45至59岁的计生家庭有4167人纳入计划生育新农保,60岁以上的计生家庭有2931人。

(四)文明执法,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为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难、康检质量提升难等问题,县法院与县人口计生委密切配合,完善联合办公机制,县法院配备三名工作人员专门受理执行计生案件。定期对不按期参加康检、违法生育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等行为依法开展强制执行。今年以来,全县共下达征收决定书312例,其中在职职工34例;申请法院执行22件,已结案18件,执行到位率达85%。二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我县通过强化政策宣传、造法治氛围,加强法制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转变执法理念,实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多项措施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严格依法管理,使全县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部门协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计生、卫生、药监、公安联合办公制度,4月20日,副县长王淑娟召开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对相关部门的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与成员单位及17个乡镇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目标。

责任书。

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分解任务、量化目标;二是加强区域协作。完善跨区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与大名、莘县等冀、鲁、豫三省十县签署性别比综合。

协议书。

实行信息通报和协作行为;三是依法清查治理。开展“三整治一打击”活动4月份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办公室主任苏鸿胜同志的带领下按照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对韩村、纸房等17个乡(镇)进行了突击集中整治未发现“两非”行为案件。

(六)齐抓共管,规范流动人口管理。一是完善流动人口双向管理机制。积极与我县流出人口集聚地的县(区)计生部门进行沟通联系,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协议书》,双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件管理、流信息交流、优质服务、行政执法、落实便民维权措施”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合作,按照“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人性化执法”的要求,对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进行“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二是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以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保证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原则,推动我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开展流动人口关爱服务。充分利用“双节”、“三夏”流动人口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采取上门慰问、帮扶等形式,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送去慰问金、食用油、化肥、农药等帮扶现金及物资。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共慰问流动人口家庭1128户、发放慰问金172800元,救助流动人口贫困家庭112户、发放救助资金22400元,帮扶流动人口贫困家庭286户、发放帮扶资金86200元,向315户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金110400元。

二、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压力较大。受1985—1992年出生高峰的周期影响,第四次出生人口高峰的峰值年份正在“xx期间”。今年是我县出生人口回升比较明显的一年,随着即将实施的单独二孩政策,人口出生形势非常严峻,稍有失误和懈怠,就有可能完不成人口计划,稳定低生育水平面临巨大压力。(二)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乡镇工作思路片面,只注重人口数量的控制,忽视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分布的统筹考虑;在执行政策上,个别部门出台的奖励优惠政策,兑现不够;在统计数字上,存在已婚育龄妇女漏统漏管、出生错报漏报、流动人口虚报假报等问题。(三)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一直都是我们计生工作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清丰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但是,我县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逐年呈现滑坡现象,个别乡镇,以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为理由,人为降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所以我希望在座的乡镇领导,要从源头上找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四)是部分领导干部受机构改革的影响,思想认识出现滑坡。一些领导干部出现了观望、等待、工作懈怠的现象。对安排的工作疲于应付,流于形式。有个别乡镇主要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很少过问,个别分管副职对工作安排不具体,分工不明确,导致本乡镇计生工作人员职责不明,一盘散沙。还有个别乡镇执行生育政策随意性大,甚至以罚代管,放水养鱼。故意造成政策外生育,以至于部分群众产生了“现在计划生育松了”的错误看法。

三、下半年工作规划。

(一)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深入开展9月份“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县人口计生委全员分包各乡镇,抓好清查清理,加强孕前型管理,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控制违法生育,确保完成全年人口计划各项目标任务。

(二)启动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充分利用县电台、电视台和县人口计生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省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让广大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新政策和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重大意义。通过在县、乡两级办证窗口设立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咨询台,随时接受群众的政策咨询。组织县、乡两级工作人员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并对其生育意愿及生育时间进行询问了解,确保准确掌握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采取措施简化单独两孩办证流程,强化公开公示办证程序,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保证单独二孩生育政策顺利实施。

(三)大力开展培育人口计生工作亮点。要紧紧围绕人口计生重点工作,乡、村层层举亮点,齐心协力培育,真抓实干打造,努力实现单项工作有样板,重点工作有亮点,难点工作有破法,日常工作有规范,建立起有条不紊的工作新机制,形成辐射带动能力强、示范作用潜力大、展示工作水平高的亮点工作群,推动我县人口计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再上新台阶。

(四)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显著提高,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今年争取创建一个省级、四个市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

(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加快建立信息化服务管理体系,完善服务网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清查清理。抓好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工作,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六)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继续推进“三整治一打击”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整治b超市场、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机构和医药市场,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等违法犯罪活动,努力改善出生人口结构。

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篇十四

20xx年是争创全省xx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的考核之年,是收官之年,也是隆重纪念《公开信》发表三十周年和计生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的双庆之年,更是启动xx人口计生工作的规划之年。一年来,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区镇、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体人口计生干部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总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先争优,务实奋进,扎实推进十大工程建设,不断加大统筹发展,努力促进转型升级,年度人口计生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市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99.8%,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93.06%。顺利通过了xx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考核验收,先后获得了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省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创新奖,并成为苏州获此殊荣的县级市;同时,作为苏州一家单位被推荐申报为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回顾20xx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出一二三四全面推进的良好格局,即:一大创建,全力推进;二项重点,稳步推进;三大创新,有效推进;四项基础,扎实推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在高起点上继续攀新高峰。

一、一大创建,全力推进。

(一)抢抓机遇,营造创建氛围。先后召开了全市创建迎检动员大会和市属责任单位及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迎检工作会议。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自查,推进了各级党委、政府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形成了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上下努力,确保富有成效。市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切实按照省、苏州市终期评估。

工作方案。

的要求,围绕创建指标,严格按照自查阶段的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委各职能科室切实加大了对各区镇自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区镇结合实际,切实加强了对村、社区的检查,尤其是重点对以来发生信息的育龄群众进行信息梳理,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市属各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综合治理。市镇衔接,环环相扣,确保了xx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创建工作取有成效。

二、两项重点,稳步推进。

(一)注重民本计生,利益导向建设稳步推进。

1.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工作顺利推进。截止目前,20xx年全市持证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有序推进,全年累计发放13235人,发放金额4764万余元。

2.公益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20xx年,在以人为本和提标扩面原则的指导下,对《公益金管理办法》的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全年共有206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被纳入救助范围,公益金救助金额达75.5万元。

(二)注重基础管理,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1.抓好信息系统数据建设。全员人口信息建设。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上半年重点抓好了全员人口信息的清理、核对和补充。昆山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措施查验信息系统建设。促使新开发的查验系统与省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无缝对接,采用单点登录、数据共享的原则,确保现有三级人口计生用户实现流动人口服务信息实时查询。

2.抓好信息标准化建设。开展镇级人口计生信息标准化建设,重点对硬件建设、软件建设、网络建设、人员配备以及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的标准进行了规范。

3.抓好信息技能培训。加强了省人口计生信息综合平台操作运用业务培训,加强了信息员技能技巧操作练兵活动。重点加强了村(社区)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操作能力培训,坚持对各区镇进行实地指导,分层次培训。

4.抓好基础信息管理。做好育龄人群分类指导工作。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动态跟踪管理服务。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了现居住地管理体制。

三、三大创新,有效推进。

(一)注重内涵创新,人口文化建设有效推进。

1.人口文化基地建设推陈出新。作为省新农村新家庭计划项目县,11个区镇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思路,先后建成了以健康、和谐、生命、自然等为主题的新农村新家庭人口文化宣教载体,积极开展五星家庭评比活动。

2.婚育新风福万家活动精彩纷呈。成功举办第七届人口文化节,开展了八春系列活动,婚育新风创演队巡回11个区镇演出,深受欢迎。

3.培训工作成效显著。联合市妇联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人口计生、妇联系统基层干部培训班,全市各区镇、街道、村(社区)人口计生专干400多人参加了培训。

(二)注重方法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推进。

1.创新开展行政指导工作。20xx年,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确定了重要事项行政提醒、轻微违规行政提示、违法行为行政纠错、纠错无效行政警示、重要案件行政回访共5大类14项行政指导工作项目,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行政指导工作体系。

2.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镇级行政执法队建设。在全市镇级人口计生行政执法队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对行政执法队执法程序和相关工作机制进行了完善。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照顾二胎审批制度,坚持每月集中审批制。进一步提高网上审批的规范性,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准确、及时。依法做好违法生育处置工作,切实做好人口普查中违法生育的处置工作。

(三)注重服务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有效推进。

1.创新流动人口集聚示范基地建设。在流动人口集聚地、大型外企以及打工楼建设流动人口集聚示范基地。开展人口文化建设、阳光计生行动、世代服务、计生协会进集聚地等四进式服务管理活动。

2.加大均等化服务力度。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对持卡对象提供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在昆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凭卡享受奖励。

3.深化主题宣教活动。联合人社部门多渠道开展春风行动;联合市外管办、教育局开展了新昆山人计生小手牵大手主题教育活动人口计生征文演讲比赛和六个一活动。全市新老昆山人计生工作心连心结对交友活动共结对2.4万余对,村(居)覆盖率超过90%。

4.强化信息化管理。全面运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平台。

5.拓展双向服务管理。20xx年分别与江西新干、福建惠安等近十家单位签订了双向管理协议,实现了管理服务共嬴。

四、四项基础,扎实推进。

(一)注重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建设扎实推进。

1.优质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全面高标准高质量建成市、镇、村/社区三级世代服务机构203个。

2.优质服务内容呈现多元化。优生促进工程内涵延伸。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孕前干预网络,把干预重心再次前移至拟孕人群和高风险人群。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转型升级。普查频度从三年一周期完成80%提速至二年一周期完成90%以上;目标疾病普查拓展至宫颈癌、乳腺癌早期筛查。科学育儿工程全面推进。建设了科学育儿指导中心11所,全年免费举办精彩纷呈的宝宝大赛、亲子活动、父母课堂及富有阶段特色的育儿课程200多场,惠及了全市80%以上的婴幼儿家庭。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成效显著。

3.优质服务方法彰显新特色。完善八单式预约服务。创新ic卡服务。推出了世代服务卡,分为户籍人口并蒂莲卡和流动人口琼花卡两种。服务刷卡即可完成识别育龄妇女、录入检查结果等各项工作。

(二)注重科学决策,人口研究工作扎实推进。

1.市镇联动推进人口研究工作。与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联合建立人口教育研究中心;11个区镇人口教育研究基地开展各具特色镇级人口理论研究。

2.与高校合作推进人口研究工作。完成了与南大、苏大合作研究的《昆山市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昆山市外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题的破解机制研究》,与华师大合作的《昆山人口发展之路》丛书已正式出版。其中《昆山市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获省级优秀奖。

(三)注重标准规范,协会基础建设扎实推进。

1.扎实推进基层示范协会建设。积极开展苏州市计划生育基层示范协会创建;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企业员工自治。

2.扎实推进基层协会标准化建设。各区镇分别建设了各具特色的会员之家。目前,全市标准化会员之家建设率达80%。。

3.扎实推进生育关怀载体建设。全市共建有计划生育爱心超市38家。

(四)注重能力提升,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推进。

1.全面细化效能考核。制定并印发了《市人口计生委20xx年度机关效能集中考核项目责任分解》,实行科室工作季度督查、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半年度督查制度。

2.全面推广电子监察。开展了委效能建设电子监察平台运作,办结,以制度管人,不断规范行为,有效提升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3.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不断配优配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坚持在全系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促使全系统政风行风切实转变;市计划生育指导站被授予了昆山市青年文明号称号;成功举办了人口计生系统第二届趣味运动会,努力打造健康、团结、快乐的人口计生系统良好形象。

4.全面加强廉政建设。制定了具有人口计生特色的惩防框架体系;开展六月清风党风廉政六个一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勤廉优政理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随着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人口计生工作进入转型发展时期,工作目标由强调国家利益向兼顾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转变;工作方式由单纯的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综合施治转变。一直以来,我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以计划生育改革发展为指针,顺应新时期工作特点和要求,在工作职能上由管制型向为民着想、为民服务、为民解难转变,着力实现和谐温馨、稳定向上的计生工作目标。

一、责任指标完成情况。

1、人口出生上报规模保持平稳。通过全面摸排,20xx年度全镇共上报出生419人,与近三年相比基本持平。

2、政策外多孩率有所下降。全镇20xx考核年度上报政策外多孩出生1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人,政策外多孩率为3.16%,与去年相比下降0.03个百分点。

3、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下降。全镇共上报男孩出生225人,女孩出生194人,出生人口性别为115.71%,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14个百分点。

4、出生政策符合率稳步提升。全镇共上报政策内出生405人,出生政策符合率为96.8%。

5、当年生育二孩及以上孕情上报及时率稳步提升。20xx考核年度我镇生育二孩及以上对象孕情上报及时率76.44%,与去年相比提高24.25个百分点。

6、计划生育“四术”落实情况。当年共落实长效节育措施64例,其中上环56例,人流119例,引产12例,结扎8例,节育率为78.36%。

二、工作过程和措施。

1、落实三个强化,进一步明确村级服务功能。

强化村级主体。按照“村为主”要求,把计生工作责任细化到村、到组、到人,由村居负责落实宣传教育、信息上报、孕情管理、长效措施及随访服务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村级计划生育主体责任。

强化干部责任。明确书记是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到“书记抓、抓书记”,把支部书记落实计生工作情况与各项工作经费和个人待遇挂钩。同时,制定了国家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实行同奖同惩。

强化过程管理。把计生信息采集、信息核查、节育措施、政策外补救、孕情及时上报、优生监测等重点工作纳入村居考评,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2、致力四大建设,进一步夯实计生服务根基。

宣传阵地建设。坚持宣传广覆盖,进一步建立健全基础计划生育阵地,推进宣传教育及服务阵地标准化。20xx年,我镇在107国道、咸潘公路沿线刷新高规格宣传标语100余条;在甘棠街、宝塔街制作宣传标语牌、宣传橱窗4个;在向阳湖文体公园两侧做了2幅计生文化墙;每个村委会所在地至少2条、每个自然湾至少1条固定宣传标语,围绕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基本生育免费服务政策、奖励扶助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印发《致广大育龄妇女一封信》8000份、计生宣传资料袋8000个,送发每家每户,做到宣传标语铺天盖地,宣传资料进村入户。

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镇、村专干学习培训,每月召开一次专干及微机操作员例会,以会代训,提高专干队伍素质。全镇8个村1个社区分别落实了一名女专干和一名微机操作员,高中以上学历14人,平均年龄35岁,53岁,最小29岁,90%以上的村居专干能熟练操作计生业务多个信息系统平台。

基础信息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工作“精、准、细、严”管理。计划生育账表卡册栏等资料做到及时更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在户外公示好,村居在线平台运用好,前三年的档案资料归档好,特别是认真核对三查过录表,依次逐村、逐次、逐人核查,严防发生逻辑错误。

便民服务建设。在我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计生窗口,专人专机负责提供便民服务。独生子女证、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证明、生育证明、再生育证明等多项服务在行政服务大厅可直接办理,真正实现了群众不出村镇就能办成事的管理服务目标。

3、着力五项服务,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程度。

提供政策服务。全面落实计生免费服务项目,严格兑现国家和地方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启动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全覆盖,发放《致全区广大育龄妇女一封信》5000余份。

实施优质服务。大力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每月对重点服务对象上门访视,让计划生育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温暖群众、赢得民心。

开展药具服务。在我镇卫生院,各村医务室全部安装免费药具发放箱,并设置相关知识宣传栏,印刷宣传单页。

落实惠民服务。全面落实国家计生惠民政策,为计划生育家庭户购买家庭意外险160份,为符合生育条件的妇女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247人。

创新特色服务。结合当前计生“双关爱”及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开展“双关爱”活动,经过多方联动,镇村两级计生干部多次对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提供入学、购物等日常生活服务,得到周围群众广泛好评。

4、抓住特色亮点,进一步落实重点难点工作。

(1)、长效节育。

各村(社区)坚持“对象就是任务,任务必须完成”的原则,全面清理欠帐,全面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组织精干队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人逐户对所有对象进行一次大排查,进村入户认真核查,做到发现一例,动员一例,落实一例,并准确无误地记录该育龄妇女的基本信息,切实提高长效节育率。

今年3-4月份期间,我镇紧紧抓住计划生育工作的“黄金”季节,开展以“三查四术”为主要内容的计生优质服务月活动。各村(社区)对照应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名单,把计划生育“四术”作为经常性工作抓在手中,分村、分组、到人逐一实行名单倒销号制,做到该上环的上环、该结扎的结扎、该人流的人流、该引产的引产,一刻也不放松,对外出经商、务工的计划外怀孕、生育等重点对象,镇、村联合组建专班,外出跟踪销号,有力落实计生工作任务。

(2)、孕情摸排。

落实“三帮一”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传递工作压力,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每一名符合政策的待孕妇女明确一名镇包村蹲组干部、一名村干部、一名小组信息员,同时为包保责任人,实行三个人帮助包保一个人的孕情全程跟踪服务,特别是对连续两次未参加“三查”的重点服务对象,实行重点督办、个案备案销号制,落实跟踪服务管理措施;每月逐户核实一次流动人口、出生人口信息,与孕情包保对象互留联系电话,每月上门联系一次,切实提升孕情上报及时率。例如广东畈村、祝垴村与组长签订目标。

责任书。

压实组长责任严格兑现责任奖惩取得良好效果;甘棠村、祝垴村创新方法措施通过向群众宣传孕情3个月内上报购买生育险可以报销生产医药费的优惠政策开展孕情摸排动员群众积极上报孕情。

(3)“两打一征”工作。

一是加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违纪超生查处力度。对20xx年3月1日以来的违法生育对象,特别是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理。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绝不姑息迁就。截止目前,我镇查处农村党员违法生育3例。二是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今年我镇在“两非”案件线索查处上,书记任组长,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建立了“两非”案件月报告制、重大案件随时报告制和跟踪问责制,在落实上使真劲,明确部门责任,找准突破方向,拓展线索来源,加大查处力度,重奖提供线索人。截止目前,已成功破获一起“两非”案件。三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坚持依法征收,严格按法定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所有违法生育对象,全部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钉子户,有各村上报名单,实行“一村两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截止目前,已向上级部门递交6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以“四继续、四加强”为工作重点,再添措施,再加力度,打造幸福计生,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继续做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各村(社区)坚持“对象就是任务,任务必须完成”的原则,全面清理欠帐,全面落实二孩(特别是二女户)及以上人员的长效节育措施,切实提高长效节育率。

2、继续做好孕情跟踪包保工作,严控政策外多孩生育。切实将计划生育孕情包保责任制落到实处,层层分解工作任务,传递工作压力,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包保责任人与孕情包保对象互留联系电话,每月上门联系一次,对发现的政策外多孩怀孕及时进行补救,杜绝有男户政策外多孩出生,进一步提高孕情上报及时率。

3、继续做好平台清理工作。把平台清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平台红灯清理常态化,对各类平台反馈的新婚、b超孕检、出生分娩、公安新生儿入户比对、计划生育“四术”等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清理,做到不错报、不漏报、不重报。

4、继续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各村(社区)计生专干要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做到平台信息及时反馈,相关计生台账、表栏及时更新,三查信息及时录入,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对新婚、怀孕、出生、节育措施以及流动人口信息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确保台账资料,一览表,计生系统数据“三对口”。

5、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大对纯女户育龄妇女的管控,发现孕情无故消失案例,查明原因、挖掘“两非”线索,严厉查处“两非”行为,要用严肃查处和源头治理等强硬措施,确保完成今年“两非”案件查处和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任务。

6、加强违法生育案件查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生育对象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不漏一人。二是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实行“一村两案”,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7、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加强宣传阵地标准化建设,坚持宣传广覆盖,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宣传阵地,推进宣传教育及服务阵地标准化,利用标语、广播、入户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宣传“全面二孩”政策、奖励扶助政策、基本生育免费服务政策;加强计生新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和谐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8、加强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生服务管理。依托信息共享平台、有效联系电话等途径落实跟踪管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优质服务,稳步推进均等化服务。

20xx年度计生考核年度已经结束,我镇的计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区卫计部门的指导下,计生工作局面有明显改观,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xx年,我们将以更踏实的作风,以问题为导向,取长补短,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创新管理、干在实处、争创一流。

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篇十五

20xx年是争创全省xx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的考核之年,是收官之年,也是隆重纪念《公开信》发表三十周年和计生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的双庆之年,更是启动xx人口计生工作的规划之年。一年来,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区镇、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体人口计生干部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总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先争优,务实奋进,扎实推进十大工程建设,不断加大统筹发展,努力促进转型升级,年度人口计生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市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99.8%,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93.06%。顺利通过了xx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考核验收,先后获得了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省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创新奖,并成为苏州获此殊荣的县级市;同时,作为苏州一家单位被推荐申报为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回顾20xx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出一二三四全面推进的良好格局,即:一大创建,全力推进;二项重点,稳步推进;三大创新,有效推进;四项基础,扎实推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在高起点上继续攀新高峰。

一、一大创建,全力推进。

(一)抢抓机遇,营造创建氛围。先后召开了全市创建迎检动员大会和市属责任单位及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迎检工作会议。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自查,推进了各级党委、政府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形成了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上下努力,确保富有成效。市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切实按照省、苏州市终期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围绕创建指标,严格按照自查阶段的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委各职能科室切实加大了对各区镇自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区镇结合实际,切实加强了对村、社区的检查,尤其是重点对以来发生信息的育龄群众进行信息梳理,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市属各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综合治理。市镇衔接,环环相扣,确保了xx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创建工作取有成效。

二、两项重点,稳步推进。

(一)注重民本计生,利益导向建设稳步推进。

1.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工作顺利推进。截止目前,20xx年全市持证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有序推进,全年累计发放13235人,发放金额4764万余元。

2.公益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20xx年,在以人为本和提标扩面原则的指导下,对《公益金管理办法》的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全年共有206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被纳入救助范围,公益金救助金额达75.5万元。

(二)注重基础管理,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1.抓好信息系统数据建设。全员人口信息建设。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上半年重点抓好了全员人口信息的清理、核对和补充。昆山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措施查验信息系统建设。促使新开发的查验系统与省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无缝对接,采用单点登录、数据共享的原则,确保现有三级人口计生用户实现流动人口服务信息实时查询。

2.抓好信息标准化建设。开展镇级人口计生信息标准化建设,重点对硬件建设、软件建设、网络建设、人员配备以及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的标准进行了规范。

3.抓好信息技能培训。加强了省人口计生信息综合平台操作运用业务培训,加强了信息员技能技巧操作练兵活动。重点加强了村(社区)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操作能力培训,坚持对各区镇进行实地指导,分层次培训。

4.抓好基础信息管理。做好育龄人群分类指导工作。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动态跟踪管理服务。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了现居住地管理体制。

三、三大创新,有效推进。

(一)注重内涵创新,人口文化建设有效推进。

1.人口文化基地建设推陈出新。作为省新农村新家庭计划项目县,11个区镇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思路,先后建成了以健康、和谐、生命、自然等为主题的新农村新家庭人口文化宣教载体,积极开展五星家庭评比活动。

2.婚育新风福万家活动精彩纷呈。成功举办第七届人口文化节,开展了八春系列活动,婚育新风创演队巡回11个区镇演出,深受欢迎。

3.培训工作成效显著。联合市妇联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人口计生、妇联系统基层干部培训班,全市各区镇、街道、村(社区)人口计生专干400多人参加了培训。

(二)注重方法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推进。

1.创新开展行政指导工作。20xx年,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确定了重要事项行政提醒、轻微违规行政提示、违法行为行政纠错、纠错无效行政警示、重要案件行政回访共5大类14项行政指导工作项目,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行政指导工作体系。

2.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镇级行政执法队建设。在全市镇级人口计生行政执法队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对行政执法队执法程序和相关工作机制进行了完善。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照顾二胎审批制度,坚持每月集中审批制。进一步提高网上审批的规范性,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准确、及时。依法做好违法生育处置工作,切实做好人口普查中违法生育的处置工作。

(三)注重服务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有效推进。

1.创新流动人口集聚示范基地建设。在流动人口集聚地、大型外企以及打工楼建设流动人口集聚示范基地。开展人口文化建设、阳光计生行动、世代服务、计生协会进集聚地等四进式服务管理活动。

2.加大均等化服务力度。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对持卡对象提供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在昆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凭卡享受奖励。

3.深化主题宣教活动。联合人社部门多渠道开展春风行动;联合市外管办、教育局开展了新昆山人计生小手牵大手主题教育活动人口计生征文演讲比赛和六个一活动。全市新老昆山人计生工作心连心结对交友活动共结对2.4万余对,村(居)覆盖率超过90%。

4.强化信息化管理。全面运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平台。

5.拓展双向服务管理。20xx年分别与江西新干、福建惠安等近十家单位签订了双向管理协议,实现了管理服务共嬴。

四、四项基础,扎实推进。

(一)注重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建设扎实推进。

1.优质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全面高标准高质量建成市、镇、村/社区三级世代服务机构203个。

2.优质服务内容呈现多元化。优生促进工程内涵延伸。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孕前干预网络,把干预重心再次前移至拟孕人群和高风险人群。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转型升级。普查频度从三年一周期完成80%提速至二年一周期完成90%以上;目标疾病普查拓展至宫颈癌、乳腺癌早期筛查。科学育儿工程全面推进。建设了科学育儿指导中心11所,全年免费举办精彩纷呈的宝宝大赛、亲子活动、父母课堂及富有阶段特色的育儿课程200多场,惠及了全市80%以上的婴幼儿家庭。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成效显著。

3.优质服务方法彰显新特色。完善八单式预约服务。创新ic卡服务。推出了世代服务卡,分为户籍人口并蒂莲卡和流动人口琼花卡两种。服务刷卡即可完成识别育龄妇女、录入检查结果等各项工作。

(二)注重科学决策,人口研究工作扎实推进。

1.市镇联动推进人口研究工作。与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联合建立人口教育研究中心;11个区镇人口教育研究基地开展各具特色镇级人口理论研究。

2.与高校合作推进人口研究工作。完成了与南大、苏大合作研究的《昆山市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昆山市外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题的破解机制研究》,与华师大合作的《昆山人口发展之路》丛书已正式出版。其中《昆山市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获省级优秀奖。

(三)注重标准规范,协会基础建设扎实推进。

1.扎实推进基层示范协会建设。积极开展苏州市计划生育基层示范协会创建;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企业员工自治。

2.扎实推进基层协会标准化建设。各区镇分别建设了各具特色的会员之家。目前,全市标准化会员之家建设率达80%。。

3.扎实推进生育关怀载体建设。全市共建有计划生育爱心超市38家。

(四)注重能力提升,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推进。

1.全面细化效能考核。制定并印发了《市人口计生委20xx年度机关效能集中考核项目责任分解》,实行科室工作季度督查、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半年度督查制度。

2.全面推广电子监察。开展了委效能建设电子监察平台运作,办结,以制度管人,不断规范行为,有效提升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3.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不断配优配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坚持在全系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促使全系统政风行风切实转变;市计划生育指导站被授予了昆山市青年文明号称号;成功举办了人口计生系统第二届趣味运动会,努力打造健康、团结、快乐的人口计生系统良好形象。

4.全面加强廉政建设。制定了具有人口计生特色的惩防框架体系;开展六月清风党风廉政六个一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勤廉优政理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023年计划生育总结报告(模板16篇)篇十六

今年以来,我乡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要任务,牢固确立以人为本和改革创新观念,深化依法治育和优质服务,创新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经全乡广大计生干部的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为实现我乡富民强乡提供了良好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的人口环境。现将我乡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内部管理,树立外在形象。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从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分工入手,抓好内部管理,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力求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服务方法新。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们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制订了“人员分工及岗位责任制”、“请销假制度”值班值勤制度”等,将各项工作分解到具体的人,真正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同时,我们与各村计生专干签订了考核计分办法。将村级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到每个分值上,可操作性较强,使她们既能明白自己的责任又能明白自己的待遇。

二是强化技能培养。精心组织全体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进一步提高了对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

三是强化服务观念。计生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到方方面面,这就对我们提出了更高要求。大家充分发扬吃苦精神,团结协作,全力拓展计生工作。

第一,针对育龄妇女不同的需求,实行了”三送三上门”,三送:送避孕药具入户、送宣传资料入户、送优惠政策入户;三上门:计生政策法规宣传上门、术后跟踪随访上门、扶贫帮困上门。

第二,开展随访服务工作,每月按照随访表的名单,定期上门对各类育龄妇女进行随访。

第三,定期定点到村对广大育龄妇女进行查环查孕。

第四,充分利用服务站的现有设备对广大育龄妇女进行免费放、取环及生殖道感染防治。

通过一家一户、一人一事,面对面的服务、交流和沟通,融洽了计生工作者与广大育龄群众的关系,树立了新时期计生工作者的新形象,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可。目前全乡已婚育龄妇女基本上都能主动到计生服务站来放环、取环、查环、查孕、查病、治病,把我们的技人员当着贴心人。四是强化信息管理。首先,坚持科学性、及时性、真实性,做好规划统计工作。我们坚持每月一次的例会制度,交流汇报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填写好村级计生工作记载薄,确保人口规划的科学制定及各类统计信息的及时上报。我们每月还主动与公安、卫生所、医院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对,实现了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工作,使人口出生的上报准确率能达到100%。其次,以人为本,实行服务承诺制。在制度建设上,我们把计生管理服务的承诺内容和目标公示于众,告知于民。实行阳光作业、一站式服务,广泛地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计生工作的关键步骤,宣传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计生工作的成败,为此我们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比较重要的位置。一是多层次、全方位宣传计生知识。几年以来坚持举办人口学校培训班,共计3期,针对每期的对象,我们都仔细编定教学计划,认真授课,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制作和维护计生固定宣传牌5块,永久性计生标语12条,各村委会所在地的计生标语达到2条或2条以上;以上工作均达到或超过与上级签订的”考核计生办法”的要求。二是开展特色活动。我们积极响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并以此为契机,通过多种渠道在全乡上下广泛深入地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新观念,努力形成大家都来关爱女孩、关心妇女的舆论氛围,有效促进农村群众观念的逐步转变。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集中力量稳妥解决计生工作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社会抚养费征收难、流动人口漏管等问题。

三、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生育政策。

计生工作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小视不得,几年以来我们坚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政府与各村签订了计生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各村也相应制定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在生育管理上做到政策公开,操作透明,我们除将相关的办事程序和生育政策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外,还印发相关的资料进行宣传,让群众知道办理一、二胎生育证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程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又便于群众进行监督。在服务的过程中,从末出现乱收费现象,此举得到群众的好评。对于计外生育对象,。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当中,我们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只要符合政策,我们都以满腔的热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四、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人口问题是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我们计生工作者的责任。我们能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我乡的人口规划。

五、搞好服务站的环境建设。

今年在计生委争取资金三万元,把楼顶重新维修了一下,彻底改变了多年来楼顶渗漏的现象。前后阴沟彻底清理,周边环境加以整治,让站内有一个张新的面貌,让病人有一个舒适的环境。

经过一年的努力,计划生育率和期内综合避孕率分别达到或高于上级部门的标准,这与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分不开。面对取得的成绩,我们感到还有许多的不足,比如流动人口的管理、生殖道感染防治工作和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之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把取得的成绩不断地进行巩固,把欠缺的地方想方设法地做好,将我乡的计划生育工作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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