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个人畜牧工作计划 畜牧业个人工作计划(汇总5篇)

时间:2023-10-03 作者:纸韵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加有条理地进行工作和生活,提高效率和质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个人畜牧工作计划篇一

1、完善和落实生猪等扶持政策。落实中央稳定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继续实施好《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总结生猪调出大县发展经验,宣传各地典型。推动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以奖代补扶持政策落实,稳定蛋鸡生产。

2、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畜牧业监测预警体系部省共建工作,生猪主产省份全面启动本省监测预警系统。加强蛋鸡生产特别是种鸡生产信息监测,试运行生鲜乳收购站的奶业生产月度监测,调整完善470个农贸市场价格监测体系。

3、搞好形势分析和信息服务。坚持“月会商、季沙龙”的形势分析机制,认真做好牧情快报报送和监测信息发布,6月份和11月份分别召开全国畜牧业生产形势分析会。加强与国家统计局的合作,每季度末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对吉林、河南等重点省份的联合调研。根据主要畜产品的价格变化,及时研判生产形势。

4、强化监测数据采集。严格考评制度,定期汇集监测县数据报送情况,集中安排2次监测点数据核查,通报考核结果。表彰畜牧业监测预警工作先进省份和优秀人员。

6、加强畜牧业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制定畜牧业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预案,明确工作程序、省级联络员和责任分工,协调做好受灾地区的灾害救助工作。

二、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

7、大力开展畜牧业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组织制定和推广标准化规模养殖相关标准和规范,启动实施生猪、奶牛、蛋鸡、肉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增强示范带动能力。

8、总结推广畜禽标准化生产模式。召开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现场会,推介标准化生产模式,进一步提升畜禽标准化生产水平。

个人畜牧工作计划篇二

每周一晚上全站职工集中学习,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些新的科学技术和各种文件,逐步转变职工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工作水平,以便能更好地深入工作,服务于农业。

(二)突出重点,发挥业务部门作用

半年来,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沿着龙庆“十四五”畜牧发展方向,抓住肉羊市场价走好的态势,积极发挥我业务部门技术作用,加强防疫、强化良种,使我乡畜牧业的发展再上一新台阶。

(三)加大各种科技扶持力度,促进龙庆畜牧业前进步伐

为推进黑山羊之乡前进步伐,从“种、料、防、免、驱、治”等技术方面加大科技投入,重点放在示范养殖、规模养殖,形成以点带面,以线连面的发展方向。

(四)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为把各项科技推广落实到位,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年初将我站工作分为服务与执法两块,采取分管、定人、定岗、定任务、定奖惩办法;与村防疫员于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兽医卫生室管理、各项指标的完成等方面层层签订责任书,根据考核办法,用30%补贴作年终考核。

(五)加大畜牧执法力度的宣传与学习

全。理顺市场两检工作,规范兽药饲料经营秩序。使全乡产地检疫开展面为100%,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面为100%。

个人畜牧工作计划篇三

每周一晚上全站职工集中学习,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些新的科学技术和各种文件,逐步转变职工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工作水平,以便能更好地深入工作,服务于农业。

(二)突出重点,发挥业务部门作用

半年来,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沿着龙庆“十一·五”畜牧发展方向,抓住肉羊市场价走好的态势,积极发挥我业务部门技术作用,加强防疫、强化良种,使我乡畜牧业的发展再上一新台阶。

(三)加大各种科技扶持力度,促进龙庆畜牧业前进步伐

为推进黑山羊之乡前进步伐,从“种、料、防、免、驱、治”等技术方面加大科技投入,重点放在示范养殖、规模养殖,形成以点带面,以线连面的发展方向。

(四)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为把各项科技推广落实到位,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年初将我站工作分为服务与执法两块,采取分管、定人、定岗、定任务、定奖惩办法;与村防疫员于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兽医卫生室管理、各项指标的完成等方面层层签订责任书,根据考核办法,用30%补贴作年终考核。

(五)加大畜牧执法力度的宣传与学习

“依法治牧,以法兴牧”是发展畜牧业的根本保障,加强各项畜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依法实施“放心肉”、“安全药”、“安全料”工程,确保我乡人畜安全。理顺市场两检工作,规范兽药饲料经营秩序。使全乡产地检疫开展面为100%,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面为100%。

2022年畜牧业个人工作计划

个人畜牧工作计划篇四

下面是大学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乡镇站包括行政区划调整后的11个乡镇站和区动物防疫检疫站(即市场检疫站)。

第三条乡镇站是国家设置在基层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站长负责制,经济上自收自支,独立核算。

第四条乡镇站的工作职能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区畜牧主管部门搞好牧政管理;在区主管部门和当地党政的领导下搞好动物的疫病防治工作;开展辖区内的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推广畜牧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扶持、帮助、指导龙头企业和专合经济组织、畜牧科技示范户和畜禽养殖大户发展畜牧生产;引导组织广大农户大力发展畜禽商品生产。

第五条乡镇站应积极开展有偿技术服务,不断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增强基层畜牧兽医站的经济实力。

第六条乡镇站的主要业务工作:

一、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发展畜牧业的规划、计划,搞好畜牧业生产调查、统计,制定和实施畜牧科技推广方案。

二、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畜牧“二法”、“三条例”,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委托在辖区内的动物防疫、检疫、消毒和动物卫生管理工作,管理好兽药、饲料市场,加强对种畜禽的鉴定、发证管理和种畜禽更新换代的引种工作,使畜牧生产发展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积极引进和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加速畜禽品种改良步伐,积极引进优质饲料和推广优质牧草新品种,推广、普及新兽药和牧医新技术。

四、夯实乡镇站的经济基础,为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供有利保障。

五、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做好技术咨询和信息沟通工作。积极开展畜牧科技示范和畜牧生产发展的指导工作。

六、承担,完成区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种畜牧科技项目和事业推广任务。

七、乡镇站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疫(菌)苗保管、免疫注射、检疫登记、疫情报告和种畜禽等各类档案的保存,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第七条乡镇站按乡镇行政区划设置。

第八条乡镇站直属区畜牧局领导和管理。乡镇站应主动争取当地党政的领导和支持。

第九条乡镇站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根据当地畜牧生产发展的需要来配备,人员编制基数以2003年人事部门所核定的基数为准,不得超编。

第十条乡镇站可设站长、副站长、会计各一名,实行双向选择、竟争上岗、择优聘用,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征求当地党政意见后,由区畜牧局任免。

第十一条乡镇站动物诊疗岗、动物检疫岗实行分离管理:动物诊疗岗接受乡镇站管理,实行自收自支;动物检疫岗工资待遇(包括动物诊疗岗人员的“三保”费)在乡镇站的防检收入中支付。

第十二条乡镇站编制人员的缺额配备和自然减员补充按有关规定,按程序聘用。乡镇站在编人员的借调、辞退、自动辞职均应经区畜牧主管部门同意,报区人事部门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乡镇站必须努力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可采取不脱产的岗位培训,函授、自考和脱产送入大、中专业院校深造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继续教育,使在职职工的专业技术水平达到中专以上。

第十四条乡镇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技术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由区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

第三章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乡镇站资产管理

一、乡镇站的站长、会计岗位必须分离设置,建立健全财务制约、监控机制。

二、新建、扩建、改建办公、生产、经营和生活用房,乡镇站应将草图和投资预算计划表以及专题请示报区畜牧局审查批准后,并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购买或以其他形式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也必须经过区畜牧局批准。变卖或贬值处理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也须报区畜牧局批准。

三、乡镇站资金实行统收统支,坚持收支二条线,不得以收抵支或坐支。乡镇站帐务实行一月一结,一年一决算,经济核算以乡镇为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十六条乡镇站财务管理

一、收支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收支预算要按照“稳妥可靠、量入为出、自求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乡镇畜牧兽医站编制的预算经区主管局初审,由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批复后执行。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乡镇畜牧兽医站全额人员的人员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部门预算。区财政按畜牧站收入情况拨付到区畜牧局系统帐户,再由畜牧局提出拨款意见,经财政局职能股室审核同意后拨付到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支出帐户。

(三)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技术服务性收入,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由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按区畜牧局的财务管理办法统收统支,统一核算。

(四)乡镇畜牧兽医站取得的各类收入按以下顺序安排支出:

1、按月发放职工的工资、津补贴。

2、缴纳社会保险费,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畜牧局在下拨款项中代扣代缴。

3、日常公用支出。

二、专户管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防、检疫费)必须使用财政专用收据,并严格按市政府(2005)54号文件收费标准按实征收,一律统一缴入财政专户。

(二)技术服务性收入(诊疗费、骟割费等)直接列入乡镇畜牧兽医站帐户进行核算。

(三)省、市平衡调剂费,财政国库拨回后,由区畜牧局统一上缴省市畜牧局。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专项资金是指由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帐的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必须按规定的项目或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核算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核算和管理,区局将对各基层站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追踪审计,加强监督,并接受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的监督。

四、票据的使用管理

财政专用票据的领取由区畜牧局统一到区财政局领购,乡镇畜牧兽医站到畜牧局领购,区局将对各站领取使用的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

五、会计核算

乡镇畜牧兽医站不纳入会计支付中心进行核算,由主管局成立专门机构,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自求收支平衡。

(一)推行财务收支原始凭证集中审核和备用金制度

推行财务收支原始凭证集中审核和备用金制度是加强财务监督的有效手段。此项制度的建立是规范财务收支原始凭证、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杜绝坐收坐支现象、监督理财的重要保证。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应将当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原始凭证于当月的25日送到区局进行集中审核,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入帐,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的财务收支原始凭证不得入帐,否则将追究会计人员的责任。

(二)各项津补贴由区畜牧局统一制定标准,并报区财政、人事部门审定。

(三)区局汇同财政局对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收入、支出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乡镇站严禁以单位的名义为外单位或个人作任何形式的贷款担保,乡镇站的资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将单位的资金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也不得擅自向外单位或个人借款。如发现有将单位资金擅自借给外单位和个人的,按挪用公款论处。

不准违规滥发奖金、补贴、补助和物品,杜绝不符合规定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一切开支。

职工每月的工资和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经济待遇(包括超任务奖和年终奖),必须经乡镇站站长审批后方可发放。乡镇站每月的职工经济任务完成情况和工资表,要一式二份,一份留乡镇站财务入帐用,一份交区畜牧局审查备案。

第四章岗位职责

第十八条乡镇站岗位职责。

一、乡镇站站长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畜牧生产的方针、政策,协助乡镇党委、政府搞好辖区内的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为当地党政献计献策,当好参谋。

(二)搞好辖区内的畜牧生产发展和畜禽疫病防治工作,大力推广畜禽品种改良,强化兽药、饲料市场管理,抓好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管理工作。重点扶持养殖大户和特种养殖户的生产发展。大力发展牧业生产、扩大单位费源,确保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确保区畜牧主管部门上缴款的完成,确保单位积累的增加,确保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逐步提高。

(三)抓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加强职工业务知识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热情服务,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五)按时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事业任务,搞好科普宣传和科技推广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种科研课题和项目建设任务。

(六)改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积极争取当地党政对畜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搞好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民主办站,群策群力,克服官僚主义,有事同职工商量,多为职工谋利益,多为单位积累资金,多为畜牧事业作贡献。

(七)在当地党政的领导下,配合区畜牧主管部门搞好职工及其家属的计划生育工作和计生“三结合”工作。

(八)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政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九)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要经常性的检查和消除生产、生活中的安全隐患,正确处理、协调本站职工之间和职工同单位外人员之间的矛盾,把不安全和不稳定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十)每月组织一次以上全站人员学习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管理规定,研究布置一些阶段性工作。

(十一)必须完善所在站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

二、乡镇站会计职责

(一)协助乡镇站站长工作,搞好乡镇站的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

(二)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搞好票证管理工作,每月按时结清帐务,按时处理帐务,按时收集汇总报送各类报表,保证各类报表的及时性和真实性,整理、装订、保管好乡镇站财务档案。

(三)按月审核职工的经济任务完成情况,按月如实填造职工的工资表,做好本乡镇站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

(四)每季度末或半年向全站职工公布本站的经济收支情况,年度决算后向全站职工公布财务预、决算情况。增加单位财务状况的透明度,给全站职工的财务知情权。

(五)发现财务违纪行为时,要坚决抵制,拒绝入帐,如遇到外来干预和本单位领导施加压力时,应及时向区畜牧主管部门反映,汇报情况。

(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工作技能,为本系统内实行财务电算化做好思想准备和技能准备。

三、动物检疫员职责

(一)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并对检疫结果出具的证明负责。

(二)在规定权限内开展检疫检查工作。

(三)检疫中发现患病动物或者染病动物产品,有权制止其上市、运输、出售,责令并监督当事人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依法查处违反动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按有关规定收取好畜牧规费。

四、兽医防疫员职责

(一)负责责任片区内各村组的畜禽发展、品种改良和畜禽防疫工作,推广普及畜牧兽医新技术,新成果,掌握责任片区内畜禽生产、疫病死亡等情况,按月向会计填报各类生产报表。

(二)积极带药、带疫(菌)苗下乡,上门服务方便群众,畜主请医随喊随到,请医后若24小时内包片兽医未上门诊治而造成畜主的畜禽死亡带来经济损失要求赔偿的,由该包片兽医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三)积极争取与村社或与农户签订技术服务承包合同,特别要以小家禽疫病统防为重点服务项目,积极主动向广大农户宣传畜牧科普知识和推广畜牧科学技术。

(四)发现重大疫情要及时上报,同时要按规定做好疫区(疫点)的前期处理。

五、畜禽员职责

(一)严格执行种畜禽选留、淘汰标准和动物防疫等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种母畜禽的鉴定登记工作。

(二)严格操作规程,若发生责任性事故而造成畜禽死亡畜主要求经济赔偿的,其直接责任人要承担全额的经济责任。

(三)人员只能在本乡镇站划定的责任片区内从事畜禽、诊治和防疫工作,不准跨片区和跨乡镇工作,不准私自收徒弟。

(四)人员接到畜主邀请约定时间的三天内不上门服务的,如单位接到举报(反映),经查实后,每次可惩扣责任人工资50元。

(五)严禁利用行业技术优势,强行向畜主搭卖兽药、饲料和其他商品,不准向畜主索要服务费以外的钱物,如单位接到类似举报(反映),经查实后,除如数退还畜主等值钱物外每次可惩扣责任人工资50元。

六、畜禽改良(配种)员职责

(一)做好辖区的的种畜禽鉴定、发证和登记建卡工作,向乡、区畜牧主管部门提供准确的种畜禽品种、数量及分布状况情报,向种畜禽饲养户提供畜禽商品的市场价格信息,鼓励农户大力发展种畜禽生产。

(二)因地制宜地指导、协助农户搞好畜禽品种的更新换代工作,特别是种畜禽品种的更新换代工作。

(三)畜禽改良(配种)员接到畜主邀请后,必须如约按时上门为畜主服务,不能贻务误种畜最佳配种时间。如无故错过了种畜一个发情配种期造成畜主上访的,发生一次,追究该职工经济责任50元。

(四)做好日常配种登记工作,收取好配种服务费,按时按实上交单位。

(五)大力推广人工授精技术,提高种畜禽的配种能力,为单位和农户降低配种成本。

(六)对未经鉴定合格的种畜,坚决不能提供配种服务,并积极配合人员强行淘汰不合格种畜禽。

七、疫(菌)苗保管员职责

(一)必须使用“四川省预防兽用生物药品发放登记表”做好疫(菌)苗发放登记工作,并妥善保存疫(菌)苗发放登记记录。

(二)必须按疫(菌)苗储存要求的温度保存各类疫(菌)苗,冰箱的冷藏和冷冻室要严格区分使用。不得发放过期或失效的疫(菌)苗。

(三)各种疫(菌)苗和免疫标识必须按规定配套发放。

(四)经常保持贮存疫(菌)苗的冰箱清洁卫生、保持通电和温度正常,不得在冰箱内放置疫(菌)苗以外的任何其它物品。

(五)及时向站领导汇报疫(菌)苗的贮存情况,绝对不许出现短、缺各类疫(菌)苗种的情况发生。

第五章奖惩

第十九条区主管部门对执行、遵守本办法好的单位和个人,每年度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赔偿单位经济损失。

(一)未经区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动用单位资金修建房屋造成经济损失的,其损失金额由直接责任人全部赔偿。

(二)未经区主管部门批准动用单位资金购买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不准报销入帐,由直接责任人自己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三)人为责任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其损失金额根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大小,由相关责任人分摊经济责任,全额赔偿单位。

(四)凡属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超出区主管部门规定额度的开支由站长承担70,会计承担30的经济责任,全额赔偿单位。

(五)对乡镇站站长、副站长、会计超出规定标准领取职务津贴的,除对违规人员追究违规领取金额二倍的经济责任外,对情节严重者给予就地降职或免职处理。

(六)其它需要赔偿单位经济损失的,其性质和赔偿比例由区畜牧主管部门酌情决定。

二、单位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的处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

(一)贪污公款,处1—5倍的经济赔偿,赔偿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回,赔偿金额在1000—3000元的限期当事人在半个月内全额赔偿单位。赔偿金额在3000—6000元的,限期当事人在一个月内全额赔偿单位,赔偿金额在6000—10000元的停止其当事人工作,限期在2个月以内全额赔偿单位。贪污金额巨大,赔偿金额10000元以上的由区畜牧主管部门另作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执法人员有挪用公款和贪污行为按以下办法处理:

1、贪污公款500元以上者,除按1—5倍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停止其6个月的行政执法资格。

2、贪污公款1000元以上者,除按1—5倍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停止其12个月的行政执法资格。

3、贪污公款2000元以上者,除按1—5倍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停止其18个月的行政执法资格。

4、贪污公款3000元以上者,除按1—5倍追究经济责任外,将撤消其行政执法资格,永久不准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挪用公款(含有审批手续,逾期不归还的)从挪用之日起,每月按挪用金额的5追究经济责任。

(三)职工私自收徒的可停止工作停发工资,直到本人做出深刻检查,停止带徒为止。属退休职工私自带徒弟的可扣发其退休工资,直到停止带徒写出书面保证为止。对违背“二法”、“三条例”规定的要依法处理。

(四)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一天扣两天工资,职工无理取闹影响单位工作的一次扣工资50元。

(五)未按时报送生产、业务、财务报表的,每迟报或少报一张报表扣站长和会计工资各10元。逾期不报或报表严重失真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可给予行政处分。对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疫情和报送疫情报表的,每次惩扣责任人工资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乃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遗失有效票据按管理人员在管理环节遗失一份扣工资10元,使用人员在使用环节遗失一份,扣工资20元处理,所扣工资交区畜牧主管部门,除此处理外,还将按有关部门的票证管理办法条款追加其它处理。

(七)其它需要进行经济处罚的,由区畜牧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清退、除名、开除留用、开除的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贪污、挪用公款数额大,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

(二)玩忽职守,给生产工作和单位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擅自离岗15天以上和请假逾期15天以上未回单位上班且单位发出通知10日内拒不返回单位的。

(四)违犯计划生育政策和治安管理条例的。

(五)触犯国家刑律已被依法惩处的;

(六)有其他违纪行为,有关部门要求给予追究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调整、退休、退职、丧葬抚恤、防护品、医疗岗位卫生津贴等,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按区畜牧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执行。

第二十二条退(病)休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应按国家有关政策兑现。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___区畜牧局负责解释。

个人畜牧工作计划篇五

通过学习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我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更好的为养殖户解决养殖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二、动物防疫工作

1、在执法过程中杜绝人情执法。确保我团群众吃上“放心肉”全团牲畜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在我团辖区内不出现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3月份团与连队、连队与养殖户签订责任书。

3、认真做好动物免疫工作,做到“连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免疫密度达100%。及时做好新生仔畜、外购牲畜的补打工作和免疫标示佩戴工作。

4、配合师、团兽医站做好动物免疫监测工作,完成师兽医站安排的动物血样采集工作。

三、畜牧业工作

1、抓好现有养殖合作社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扩大畜禽养殖业合作社。

个)、畜牧示范点(养羊:8-10个,养牛:1个,藏香猪:1个)

3、改变拖拉工作作风,按时上报畜牧业信息及业务报表工作。

4、每周对全团各养殖点巡诊一次,为养殖场户做好畜禽养殖、饲草调制、疫病防治、消毒等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5、5月底养殖场完工后计划购进6000只种羊。

畜牧站

2017年3月

一、推进一项工程。为适应畜牧业新形势下发展的需要,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协调发展,衡阳市委、市政府根据衡阳实际,提出了新的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目标,明确要求各县市大力实施“万户出栏万头猪,万户出笼万羽禽”的畜牧业“双万”工程。2011年,我们将积极响应号召,按照耒阳市委、市政府要求,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发动、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快品种改良步伐、大力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扶持壮大龙头企业、积极发展行业协会等措施,打造生猪和家禽生产优势产业带,推动我市生猪和家禽养殖快速发展,力争2011年全市出栏生猪达到150万元,出笼家禽达到3000万羽,努力把“双万”工程建设成民心工程、致富工程和先进性建设工程。

二、抓好两个项目。广东温氏养殖集团和湖南新五丰股份公司都是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是运用“公司+农户”发展模式最为成功的企业。这两个项目已于xx成功引进,打破了我市多年来没有省级以上畜牧业龙头企业的历史,每年可为农民增收1亿元以上。2011年,我局将加大支持力度,配备专门班子,安排得力人员,对项目实行“一站式”全方位服务,积极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通过依托养殖龙头企业,积极推行以“公司+基地+农户”为主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发展畜牧养殖业新格局。同时,我局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力争在年内新引进1—2个国家级的养殖产品加工企业来耒阳投资兴业,培养壮大一批名牌效应大、产业链条长、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带动我市畜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团化发展。

三、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我市养殖业产业结构不优化,比较优势不明显;特色养殖不突出。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养殖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以温氏和新五丰两个项目落户耒阳为契机,加快发展优质瘦肉型猪和家禽生产;把握我市被列为省级草食动物基地县的机遇,大力发展草食畜禽养殖;借助耒阳大和圩乡鳜花鱼品牌优势,积极推广特种水产养殖,不断提高牧渔业产值在农业产值中的比重,提高牧渔业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份额,把我市建成牧渔业强市。

动物检疫、动物免疫等系统。坚持不懈地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链球菌、锗瘟、鸡新城疫等重大疫病的防治工作,确保常年免疫密度达到100%,确保我市继续保持为清静区。

三是要做好动物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将严格依据《动物防疫法》、《饲料兽药管理条例》、《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饲料兽药市场、渔业生产领域和动物类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重点抓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做到出栏必检、有宰必检,使屠宰检疫和产地检疫率都达到100%。通过依法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现象,确保渔业生产安全。通过大力推行防疫、检疫等标识管理,建立畜产口质量安全追溯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实现畜产品“从生产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确保上市畜产品无公害,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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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好四件实事。第一件实事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改制。本系统下属单位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经营困难,下岗职工比较多,生活普遍比较困难,维稳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我局将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原则,积极做好种畜场、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和水科所的破产改制工作,维护好下岗职工的切身利益,关心好困难户的生活,确保一方稳定。

第二件实事要进一步做好乡镇动物防疫站组建工作。当前全市基层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发[xx]15号文件精神,在保证基层畜牧兽医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乱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乡镇畜牧兽医体制改革,使基层畜牧兽医体制改革与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相配套,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真正建立一支能分别承担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的畜牧业科技队伍。我局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真正把那些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同志纳入动物防疫队伍,确保大局稳定,确保整个改革顺利进行。

第三件实事要加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我局将加大技术装备投入,完善检验手段,继续建设并完善市动物类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为各乡站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配套设施,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疫设施建设及动物检疫监督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全市动物防疫、检疫和监测能力。

特别要在种草养牛、人工品改、特种水产等方面加大技术服务力度。做好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和绿色畜产品,切实提高我市养殖业的科技含量和竞争能力。

2011年畜牧水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面临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凝聚人心,形成合力,与时俱进,锐竟创新,力争用更优异的'成绩来报答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支持。

一、工作思路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中心,实施“退川进山”,规模发展;扶持龙头,创建品牌;加强防控,保障安全,加快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进程,推进现代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xx年,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8.4万吨、3.6万吨、2.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5%、10%、20%;新增畜牧业产值2.4亿元,总产值达到1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左右;农民人均牧业现金收入新增450元,达到3400元,同比增长15%,占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的比重达到45%;农民人均牧业纯收入达到18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30%。力争全年生猪出栏达到100万头,奶牛存栏达到6500头,蛋鸡存栏350万只。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张,龙头带动能力明显增强,疫情形势保持稳定,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扶持政策,引导畜牧业快速发展。全面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能繁母猪直补、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奶牛直补、奶牛良种补贴、生态养殖集聚区和高标准养殖场区建设奖补、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奖补、重大动物疫病免费强制免疫等一系列扶持政策,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科学规划,退川进山,规模发展。实施“退川进岭上山”战略,避开我市的工业带、工业区、旅游区,重点围绕等7个乡镇的山区、岭区,建设一批生态养殖集聚区。实行严格的村、镇、市逐级上报备案制度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制度,集聚区内建设一批生猪年出栏10003000头,蛋鸡存栏20xx5000只,奶牛存栏20xx00头的适度规模、高标准养殖场,确保各养殖场、集聚区布局科学、设计合理、畜种统一、防疫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20xx年,建成生态养殖集聚区5个,新建高标准养殖场25个,改造提升20个。

(三)突出龙头带动,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一是突出抓集团10万吨绿色蛋鸡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利用我市发展薄皮核桃等林果产业,以及山岭区荒山荒坡面积广的优势,大力发展林下或荒山荒坡土杂鸡生态养殖,带动蛋鸡产业突破性发展。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引进集团发展生猪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条。三是通过政策扶持,引导支持,促进现有龙头企业提档升级,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四是抓好“牌”无公害生猪制品集体商标注册工作,实施品牌带动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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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行健康养殖方式,促进标准化生产。按照畜牧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生产相关标准的要求,着力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养殖场、区、户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完善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实施标准化生产。20xx年,所有新建项目实现高标准、无污染、零排放,改造项目全面配套粪污处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基础设施。

(五)狠抓品种改良,优化畜禽品质。围绕生猪良种补贴工程项目实施,新建1个标准化生猪精-液供应站和10个人工授精技术服务部(点),积极开展种猪(!)性能测定,全面加强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强化项目监督检查,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围绕奶牛产业,引进高产奶牛冻精4000支,其中性控冻精100支,繁育良种奶牛1500头。

(六)开发饲草饲料资源,促进生态养殖。以饲用玉米青贮技术研究与推广项目为载体,大力推广玉米秸秆青贮、微贮技术,同时搞好可饲用农作物秸秆资源的开发利用。20xx年全市可饲用秸秆利用率达到40%以上。通过草畜配套技术推广,新建、续建种草养畜、秸秆养畜示范点10个,搞好草地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快草食畜发展步伐。

(七)狠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不断提高保护发展的水平

以建立“政府部门负总责、畜牧部门具体负责、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抓手,以完善“组织保障、政策支持、技术支撑、预警预报、应急管理、疫病追溯、执法监督、信息网络、工作责任”九大体系核心,以“落实防疫新秩序,建立疫病追溯体系”为重点,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畜牧部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员单位、技术支撑部门、监督执法部门,以及养殖、加工企业等“六位一体”的防控工作目标责任,提高全社会的防控意识。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体系。稳定基层防疫队伍,全面推行实施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逐步建立起与履行法定职责相适应的官方兽医队伍,以及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队伍。

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组建市兽医院,充实现代化的诊疗设备,提高服务水平;各镇要加大投入,按照“十有标准”全面加强防疫阵地建设,解决好工作场所、基本设施和队伍问题,提升本辖区动物防疫工作水平;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装备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四是强力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以加强动物标识管理和免疫档案管理为重点,确保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有效运行。所有牲畜必须加施二维码标识,否则不得进入流通和屠宰环节。加强养殖档案管理,指导养殖场、区全面准确地记录养殖、防疫相关信息。切实做好试点规模养猪场的生产防疫信息上报工作。

六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全面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以突出抓好养殖、加工、经营、市场等环节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以及检疫监管和动物标识及可追溯体系管理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装备投入、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尽快建立起职责明确、装备精良、技术先进、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执法体系。

(八)狠抓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大力宣传贯彻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以探索建立新机制为保障,以执法监管为手段,以检测技术为支撑,以加大产销联建和实现优质优价为动力,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抓好兽药饲料企业监管、市场执法检查等常规工作的同时,强化法律法规培训,积极开展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着力抓好已通过认定和认证的养殖场区监管,以及市质检中心关于投入品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抽样检测和委托检测工作。

(九)狠抓依法治牧,不断提高畜牧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积极宣传“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现代依法行政理念。认真做好执法依据梳理,完善畜牧部门权力清单,防止越权行事。深化推进执法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执法程序、案卷评查、错案追究等制度分页分页。依法加大对畜牧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养殖行为,规范畜产品流通行为,规范生产资料经营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办案能力,提高执法水平。

(十)深入开展畜牧业政策、法律、科技入户行动。加强产学研结合,推动科技创新,加大对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力度。组建畜牧专家服务团,积极开展政策、法律、科技巡回宣讲培训和进场进区现场服务活动,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现代畜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20xx年,培训人数达到20xx人次以上,规模养殖场区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70%以上。

20xx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谋划和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要按照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和“两个努力确保”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现代畜牧业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努力完成三项基本任务: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严防畜产品市场大起大落;保障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严防重大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故;促进草原生态逐步改善,严防重大草原火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稳定生猪等主要畜禽产品生产

1、完善和落实生猪等扶持政策。落实中央稳定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继续实施好,总结生猪调出大县发展经验,宣传各地典型。推动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以奖代补扶持政策落实,稳定蛋鸡生产。

2、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畜牧业监测预警体系部省共建工作,生猪主产省份全面启动本省监测预警系统。加强蛋鸡生产特别是种鸡生产信息监测,试运行生鲜乳收购站的奶业生产月度监测,调整完善470个农贸市场价格监测体系。

3、搞好形势分析和信息服务。坚持“月会商、季沙龙”的形势分析机制,认真做好牧情快报报送和监测信息发布,6月份和11月份分别召开全国畜牧业生产形势分析会。加强与国家统计局的合作,每季度末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对xx、xx等重点省份的联合调研。根据主要畜产品的价格变化,及时研判生产形势。

4、强化监测数据采集。严格考评制度,定期汇集监测县数据报送情况,集中安排2次监测点数据核查,通报考核结果。表彰畜牧业监测预警工作先进省份和优秀人员。

5、指导和规范养蜂业发展。制定发布,出台关于加强蜜蜂授粉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技术规范。

6、加强畜牧业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制定畜牧业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预案,明确工作程序、省级联络员和责任分工,协调做好受灾地区的灾害救助工作。

二、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

7、大力开展畜牧业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组织制定和推广标准化规模养殖相关标准和规范,启动实施生猪、奶牛、蛋鸡、肉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增强示范带动能力。

8、总结推广畜禽标准化生产模式。召开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现场会,推介标准化生产模式,进一步提升畜禽标准化生产水平。

9、加大畜牧业技术推广力度。依托畜牧技术推广部门和国家生猪、蛋鸡、肉鸡等产业技术体系的力量,推广适用先进技术,加快标准化生产发展,推进乡镇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10、加强奶牛养殖技术指导与培训。继续实施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和生鲜乳收购站挤奶机械设备购置补贴项目,开展奶牛场良好生产规范培训。

11、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会同环保部做好的制定出台工作,并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准备。

三、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12、加快推进畜禽品种改良。组织召开畜牧良种补贴工作会议,落实生猪、奶牛、肉牛和绵羊良种补贴政策。

13、组织实施全国生猪和奶牛遗传改良计划。确定联合育种核心种猪场,大力开展生猪、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工作,推进生猪和奶牛年度改良工作。

14、建立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编制畜禽良种工程“十二五”建设规划,实施畜禽良种工程项目,增强制种供种能力。

15、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制定“十二五”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写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指导各地有序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16、强化畜牧业执法能力建设。出台加强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意见和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实施种畜禽质量监测计划,强化种畜禽市场监管。

四、继续强化奶业的扶持引导和规范整顿

17、继续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工作。督促指导未完成清理整顿的省加快对个体收购站主体合法化改造,坚决取缔流动收奶点。组织召开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工作总结会议,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18、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开展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对举报和抽检中发现问题的重点地区开展飞行抽检,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生鲜乳质量安全信息。开展国家标准的宣贯和执行工作。

19、加强奶业发展的行业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发布并组织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中澳自贸区谈判对奶业发展的影响和应对策略的研究。

20、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协调并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开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五、加强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1、加强饲料行业法制建设。推动尽快颁布实施。制定的配套规章、规范、标准,及时开展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

22、规范饲料生产企业行为。修改完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条件,继续组织开展100家蛋白质原料获证生产企业、100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获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对基层饲料管理部门监督执法的培训和指导。

社会科20xx年工作思路

人口社会科统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xx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工作计划

23、加大饲料监测和执法力度。组织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以饲料原料、商品饲料和养殖场户为重点,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例行监测和拉网式监测。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和潜在非法添加行为打击力度。组织召开全国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分页工作计划。

24、开展饲料基础性研究工作。组织饲料中潜在安全风险因素和重要饲料添加剂的检测方法研究、安全评价试验和风险预警。

六、切实做好草原保护建设这篇大文章

25、扩大草原承包经营规范化试点范围。依托退牧还草工程,在30个重点牧区县开展草原承包经营规范化示范,建立健全草原承包与流转管理体制机制,推进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改革。

26、总结和推进草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指导西藏深入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保证顺利推进,及时总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扩大试点范围。

27、开展草原保护建设和科学利用试点示范。修改细化,研究完善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工程政策措施。依托工程项目和牧草产业技术体系,推进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制度的实施,建立种草养畜、鼠虫害防治等草原保护建设和科学利用典型示范点。

28、做好草原防灾减灾工作。制定草原防火条例配套制度和技术规程,加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火物资储备。表彰xx年-20xx年全国草原防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召开全国草原防火工作暨应急队伍建设现场会。制定雪灾应急预案,加强人工种草,建设防灾救灾基地做好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争取增加投入,扩大生物防治比例。

30、营造支持草原保护建设良好氛围。参与全国人大开展草原生态建设情况调研和政协委员视察活动,促进出台支持草原保护建设和草原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草原承包经营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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