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经济纠纷代签合同篇一
委托单位(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因与的纠纷一案,根据《_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委托事项包括: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具体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介绍相关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主动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
2甲方清楚委托代理事项的诉讼风险,并做出独立的判断或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除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事前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按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个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乙方均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符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正规发票。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相关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由承担。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2无正当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机构通知参加庭审的;
4不胜任委托代理事项的;
5违反第四条第5项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
6违反第四条第6项规定丢失甲方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通过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执业保险赔偿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但不超过乙方收取的律师代理费总额。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未报销应报销的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律师费以及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时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对于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签订日期:
经济纠纷代签合同篇二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样本(二)
甲方:
一、甲方因 与 市 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 合作建房合同纠纷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向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发律师函。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一百五十 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律师函发出时 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
经济纠纷代签合同篇三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乙方在上班期间遭甲方无理由辞退,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发放工资及养老保险金直至退休,工资、养老金按照上海市标准发放
二、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三、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且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表示完全满意。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生效,双方代表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经济纠纷代签合同篇四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许斌龙律师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具体事项见授权委托书。
三、根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规定以及甲、乙双方的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律师出差的费用及其他行政收费由甲方据实报销。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经济纠纷代签合同篇五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和(以下简称“委托人”),根据《_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年月日订立。
一、专项条款
.法律服务范围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定承办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以下简称“案件”)为:
[诉讼案件]
代理委托人就案件的进行诉讼。
[非诉讼案件]
就事宜或项目向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协助委托人处理与该事宜或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务。
.代理权限
委托人授权律师事务所的权限为:
.律师
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律师作为本协议法律服务事项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律师费
律师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定额律师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计件方式收取定额律师费,律师费总额为元。
(2)按标的额计算律师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律师费,收费的标准为: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
总额为元。
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3)按时计算律师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计时收费的标准为:合伙人/合作人每小时元;其他律师每小时元;律师助理每小时元;秘书每小时元。计时收费的最小单位为小时。
(4)其他计费方式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与办理委托事项密切关联的各项支出,该等其他费用应由委托人另行承担。双方就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约定如下:
(1)长途电信费用:
(2)文件快递费用:
(3)复印费用:
(4)外地或境外差旅费:
(5)其他:
.费用支付
.律师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根据以上第条所确定的律师费,由委托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先支付元。其余律师费将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其他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时预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据实结算。
(2)本合同生效时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不再据实结算。
.联系信息
有关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委托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约定
除有上述特别条款约定和以下一般条款约定外,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
二、一般条款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义务
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承担以下义务:
(1)承办律师应当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承办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委托人的最大利益;
(3)承办律师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4)承办律师不得超越委托人授权行事;
(5)承办律师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6)律师事务所或承办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7)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应当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或个人隐私。
.法律服务人员的安排
(1)在聘请律师合同履行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送达文件、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
(2)在聘请律师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律师辞离律师事务所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代理委托人办理案件,律师事务所经委托人同意,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委托人要求解除聘请律师合同的,在合理认定律师费的情况下,应当办理解除律师合同的手续。
.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人承担以下义务:
(1)向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律师事务所或律师;
(3)如委托人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计时收费的费用清单和支付
(1)律师事务所于委托人应当支付律师费之前,应当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的计时收费费用清单,告知其在该期间内应当支付律师费、其他费用的金额。
(2)按月结算计时费用: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月10日向委托人提供上月律师费清单,委托人应当于收到清单后10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委托人未在10日内提出异议的,应当按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清单支付律师费。
(3)若委托人对律师工作时间提出异议的,可要求查询律师承办案件工作时间纪录单。
(4)委托人应当在收到费用清单后日内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如果委托人未能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或者费用清单的提示及时足额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5)律师事务所在收到委托人的付款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律师事务所专用发票或相应的费用的收据、发票。
.滞纳金
若委托人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委托人财物的保管
(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由委托人提供的正本资料、文件、其他物品以及代收的执行款物(以下简称“委托人财物”)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完成法律服务后,将委托人财物移交给委托人。
(2)如果委托人未及时接受或拒绝接受律师事务所移交的委托人财物,律师事务所可代为保管或移送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如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委托人财物的,则保管期限不超过两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律师事务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保密责任
(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于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下简称“委托人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内容不属于委托人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授权权限的内容。
(3)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另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当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利益冲突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就已经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方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委托人有权撤销对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的授权;律师事务所亦有权解除本协议。
.其他法律事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均无义务代理委托人处理本协议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委托人如确有需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律师事务所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合同的解除
(1)如果委托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律师事务所有权解除本协议。
(2)如果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提出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要求,则律师事务所有权随时终止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3)如果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人捏造事实或者弄虚作假,则律师事务所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解除的,委托人仍应按照约定或根据律师事务所已提供的法律服务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不保证
律师向委托人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完整的协议
本协议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之间的最终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之前双方作出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协议的可分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通知
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书面方式可以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均应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争议的解决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委托人可以直接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委托人可直接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提出申诉意见,由上海市律师协会进行争议调解。
1.向________提起仲裁;
2.向________提起诉讼。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条约定的(诉讼/非诉讼/见证/咨询)工作完成时止。
.生效
本协议自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签署:
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人[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