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不续签合同的规定篇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叫__________,现在就职于_______________客户服务部门。年月本人与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特此向领导申请续签劳动合同。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公司规定,兢兢业业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此基础上,我更是严格要求自己,尽心尽力做好这份工作,认真完成工作各项任务。当然在工作中也存在改进的地方,希望领导和同事们给我纠正。我热爱这份工作,希望能够继续为公司服务。恳请各位领导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我必将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本公司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以上申请,望领导批准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法不续签合同的规定篇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叫任可,现在就职于合肥电视广告有限公司4a客户服务部门。20xx年9月本人与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特此向领导申请续签劳动合同。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公司规定,兢兢业业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我更是严格要求自己,尽心尽力做好这份工作,认真完成工作各项任务。当然在工作中也存在改进的地方,希望领导和同事们给我纠正。
我热爱这份工作,希望能够继续为公司服务。恳请各位领导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我必将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本公司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以上申请,望领导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劳动合同法不续签合同的规定篇三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
公司发出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未得到您的回馈,再次向您确认是否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书,如同意续签请您将签好的劳动合同书递交于人力资源部,如不同意续签请您在年月日前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以便顺利计发您的最后薪资。
*******中国房地产部
****置业(沈阳)有限公司员工签字: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法不续签合同的规定篇四
乙方:
我们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期限届满,单位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通知你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请你于接到本通知后至终止劳动合同前,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并按工作交接终结单领取经济补偿金。
特此通知。
甲方签发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法不续签合同的规定篇五
劳动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另外:
如果用人单位违返《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