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策略(实用14篇)

时间:2024-11-24 作者: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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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策略(实用14篇)篇一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实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巩固就业扶贫工作成效,现制定以下计划:

以实现精准对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的,通过加大力度,强化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开发优质劳务输出基地,突出特设公岗兜底作用,努力使全县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达到稳就业状态,实现就业扶贫的目标。

(一)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招聘、送岗下乡活动,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实现转移就业或家门口务工就业。二是面向贫困户适当开发农村保洁、乡村道路养护等社会服务类就业扶贫专岗,并对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三是着力打造扶贫车间,对吸纳贫困户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二)帮助贫困户提供创业支持。一是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服务,免费开展创业培训(实训)。二是对符合条件规定的创业贫困劳动力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三)开展贫困户实用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参加技术、职业技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安排培训,确保贫困劳动力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实现培训一人带动一家的目标。同时,鼓励企业对新招贫困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对于组织开展培训的企业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在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力一定的补贴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扶贫是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所,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自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政策支持保障措施等。

(二)分解落实任务。为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实效,制定了《关于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行动计划》,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所要严格按照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抓好工作政策落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最新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策略(实用14篇)篇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隆重召开大会,通报表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激励和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再接再厉、接续奋斗,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开创新时代紫阳“三农”工作新局面。

在这里,我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奋战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的广大干部群众,表示崇高的敬意!向长期关心支持紫阳脱贫攻坚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xx特困地区,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深度贫困县,摆脱贫困是千百年来紫阳人民的美好愿望。长期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干部群众为之不懈努力、不懈奋斗,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2015年脱贫攻坚战打响后,全县上下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最大发展机遇、最大民生工程,勠力同心、苦拼实干,举全县之力攻坚深度贫困堡垒,夺取了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如期兑现了“军令状”,向全县人民交上了一份优异答卷。

一是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创造了减贫摘帽好成绩。始终坚持脱贫标准,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1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3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2020年2月27日,省政府发布公告紫阳退出贫困县序列,全面消除绝对贫困,打赢了这场艰苦卓绝的脱贫攻坚战,必将载入紫阳发展史册。

二是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6.4万搬迁群众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圆了“安居梦”,住上了干净宽敞明亮的新楼房。建成通村通组道路2145公里,山区群众从此告别肩挑背驮的历史。建成农村安全饮水项目1390处,农村饮水全部达到安全评价标准。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228个、改造户表9.6万户,农村常住人口电力入户率、“一户一表”率均达到100%。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贫困群众用上了安全电、喝上了清洁水、踏上了致富路。

三是人民群众生活更加幸福,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累计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子女9.6万人次,发放资助金9206.8万元,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不再失学辍学。176个行政村都有了标准化村卫生室,“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全部落实,1.03万名慢病患者享受签约医生上门服务。兜底保障全面加强,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为特困群众吃下“定心丸”。累计开展免费技能培训3.5万人次,广大贫困劳动力有了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就业。133个贫困村全部成立村集体经济,313个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吸纳务工、流转土地、入股分红等形式,带动1.04万户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累计建成新社区工厂77家,推动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实现挣钱顾家两不误。紫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8051元增长到2020年的10861元。贫困群众的日子越过越有盼头,发自内心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四是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紧密,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断增强。始终把党的力量挺在脱贫攻坚最前沿,实施基层党建“六大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等活动,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优选133名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组建176个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整合“四支队伍”力量,扎实推动“支部+x+贫困户”强基工程,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农村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广大扶贫干部舍小家为大家,常年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同贫困群众结对子、认亲戚,走进群众家中、走入群众心里,“一对一”帮扶,帮助贫困户解决了一大批具体困难和问题,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紧密,厚植了党在农村的执政之基。

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这份脱贫攻坚“紫阳答卷”是全县干部群众用智慧、汗水和牺牲实实在在干出来的。我们不会忘记,xx、xx、xx、xx四名同志将生命定格在了脱贫攻坚征程上,以生命赴使命、用热血铸忠魂,他们的精神风范永远矗立在茶乡大地!我们不会忘记,中省市各级领导的关心关注,中国建行、省科技厅、市政府办等各级帮扶单位、西安市未央区、航空基地和常州市新北区对紫阳不遗余力地大力支持,倾注真情实意,投入真金白银,让我们真挚地感受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我们不会忘记,全县广大“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干部倾力奉献、苦干实干,同贫困群众想在一起、过在一起、干在一起,将最美的年华无私奉献给了脱贫事业,书写了感人至深的脱贫故事。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就是他们当中的优秀代表。特别是蒿坪镇党委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县脱贫办常务副主任哈红黎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我们由衷的为他们感到骄傲和自豪。

看得见学得来的榜样最有说服力、最富感染力!全县上下要自觉向身边先进典型学习,学习和弘扬他们对党忠诚、牢记使命的政治品格,学习和弘扬他们心系百姓、一心为民的崇高情怀,学习和弘扬他们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过硬作风,学习和弘扬他们守望相助、扶危济困的大爱精神,从他们身上感悟思想、精神、行动的力量,将其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伟大征程中继续奋斗、再立新功。

同志们!回顾这几年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艰苦历程,全县上下付出了智慧和汗水,收获了成功与喜悦,更留下了经验与启示。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层层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要求,实行县镇村三级党政同责,推行脱贫攻坚片区督战、县级领导包抓“三个一”工作机制和驻村总队长制,形成了“领导小组管总、指挥部统筹、片区督战、工作团主责、工作队主抓”的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层层压实脱贫责任。选派精兵强将尽锐出战,把最能打硬仗的精锐力量派到一线,广大党组织和党员不负使命、担当实干,在脱贫攻坚战场挥洒汗水、奉献热血,鲜红的党旗始终在脱贫攻坚战场高高飘扬!

二是强化思想引领,从紫阳实际出发完善脱贫攻坚思路举措。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脱贫攻坚部署要求,紧密结合紫阳实际,研究制定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举全县之力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探索出一批精准管用的务实举措,形成了整体联动、协调并进的“系统工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书写了紫阳脱贫攻坚的精彩篇章!

三是突出精准要求,用发展的办法破题攻坚。严格落实“六个精准”,因人因户因村施策实现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做到每一个贫困户都有符合自身实际的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把抓整体稳定脱贫与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从制约脱贫攻坚成效最突出的问题改起,形成了一批独具紫阳特色、经受实践检验的好做法好经验。比如,我们优先发展对群众脱贫致富带动性强的富硒茶产业,强化建园、生产、销售等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提升茶叶企业加工能力,推动茶产业转型提质增效,茶叶已成为紫阳兴县富民第一产业和群众脱贫致富的首位产业。比如,我们对贫困群众实行“三包两免一补”全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促进稳定就业,实现群众增收。紫阳技能扶贫经验入选全国优秀扶贫案例和全球减贫最佳案例。

四是凝聚攻坚合力,着力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16年以来,全县共筹集财政扶贫资金93亿元,累计发放小额扶贫贷款6.2亿元,发放互助资金借款2.3亿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加强与常州市新北区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积极对接中省市定点帮扶单位开展产业就业、教育卫生等扶贫交流合作,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社会扶贫行动,形成了各界倾力支援、干群携手攻坚的生动局面!坚持把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持续推进“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引导贫困群众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用勤劳双手改变贫穷面貌、创造幸福生活。

五是坚持赏罚分明,形成了动真碰硬、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出台关爱激励脱贫一线干部具体措施,在脱贫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在脱贫攻坚战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干部“论功行赏”、提拔重用,树立了“以脱贫攻坚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坚持把严的规矩、实的作风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环节,大力开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集中整治,全县各级干部苦干实干、狠抓落实更加有力有效!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考核和一票否决,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下硬茬、彻底真实整改脱贫攻坚问题,持续完善“贫困户获得清单”和县镇村脱贫攻坚“一口清”材料,推动各项工作精准再精准,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这些经验弥足珍贵,是紫阳脱贫攻坚实践探索的结晶,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

同志们!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认真总结脱贫攻坚领导体制、工作体系、政策举措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打造乡村振兴的紫阳实践。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行了重点部署,一会儿,xx同志还将作出具体安排,这里我围绕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再强调几点要求。

一是保持好工作的连续性。要准确把握中央设立5年过渡期的深刻用意,对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的任务还很重,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保持清醒,务必要戒骄戒躁,务必要强化纪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克服骄傲自满和松劲懈怠情绪,扎实做好各项衔接贯通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坚决防止脱贫人口出现规模性返贫。关于大家普遍关心的驻村帮扶工作,中央已经明确“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目前省上正在研究具体办法,新政策出台前在岗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要保持稳定,确保事情有人干、工作不断线,坚决不能“一撤了之”。

二是巩固好“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今年国家将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组织开展后评估,工作要求比脱贫攻坚考核评估不仅不会降低,甚至会更高。一定要狠抓责任和工作落实,相关行业部门扎实履行责任,推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保障政策落实落细,守住守好脱贫攻坚成果。要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农村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要做好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继续对农村特困人员全额资助,低保对象定额资助,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要持续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要加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采取生态搬迁、危房改造、租赁补贴等方式,保障基本住房安全。要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三是抓好拓展提升的重点工作。在产业发展上,要推动产业扶贫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转变,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特别是要坚持不懈把富硒茶作为首位产业来抓,在稳定产业发展规模的基础上,着力在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提升上下功夫,延长产业链、价值链,不断做优做强富硒茶产业。在主体带动上,要加大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受益,加大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推进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现代农业发展。在促进就业上,要持续完善用工信息平台,加大劳务服务供给力度,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中,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进一步规范和用好乡村公益专岗,确保乡村就业门路更多更广。在消费帮扶上,要继续推进消费帮扶,抓好专柜专区专馆建设,创新性组织消费帮扶活动,拓宽销售渠道,解决产品卖难问题。

四是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要不断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重点围绕搬迁安置区发展配套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社区工厂,做好企业扩容提质增加就业工作,力争有意愿的搬迁户都有一个产业扶持项目、有劳动力家庭有一人稳定就业。要依法保障搬迁群众原有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等权益,支持搬迁户依托乡村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健康养生等特色新产业。要持续提升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要加快推进易地搬迁安置住房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大力推广居住簿制度,积极做好迁出地和迁入地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衔接,稳妥有序从迁出地向迁入地调整划转人员编制。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好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切实提升便民服务、宣传教育、民风塑造、保障维权、帮扶救助、矛盾调处等管理服务水平。要加强安置社区社会治理,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引导搬迁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促进社会融入。

五是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夯实县级统筹、部门协同、镇村落实责任,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审定、早帮扶。既要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也要监测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等。加强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和民政、教育、人社、住建、卫建、医保等行业部门信息平台,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运用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出现问题的户,要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实行动态监测、动态管理、动态清零。

六是维护管理好扶贫项目资产。脱贫攻坚战以来,各级投入的大量扶贫资金形成了规模庞大的扶贫资产,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关键。对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确保长期发挥作用。对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要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公告公示扶贫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既保障群众知情权,也防止腐败、保护干部。对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要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经营,对遇到经营困难的要及时给予帮助指导,防止出现不规范处置扶贫资产的问题。发改、农业农村、经贸、财政、扶贫公司等部门,加快对全县经营主体使用村级集体资金形成的资产及其运营状况进行评价,建立完整的台账,在此基础上,强化监管,完善机制,防范风险,确保经营主体使用村级集体资金规范、安全、有效。

七是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持续推动乡村人居环境改善,突出抓好农民反映强烈的垃圾、污水和村容村貌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村庄、道路、荒坡等绿化建设,让农村更宜居、更宜人。要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综合治理,开展农村存量垃圾治理,提高乡村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要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处理能力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要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和旱厕改造,在人口规模较大的聚居点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解决好当前农村入厕难、排污难、处理难等问题。

八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我们都身处工作一线,要深钻细研,全面准确理解把握中央和省上的各项政策措施,务必把政策弄懂吃透。关于机构设置问题,国家乡村振兴局已经于2月25号下午正式挂牌运行,省上正在加快实施有关机构调整工作。根据中央有关精神,总的原则是,将原来的扶贫办整建制的调整为乡村振兴机构,级别、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均保持不变。由县委编办负责,抓紧对上衔接,及时明确乡村振兴机构和工作职能,平稳有序做好扶贫办机构职能的调整优化,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关于政策衔接问题,整个过渡期内,政策衔接是重中之重,要统筹考虑当前任务和长远目标,把握规律、科学谋划,对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要及时研究中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新政策,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哪些政策需要继续执行、哪些政策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哪些方面还需要出台新的支持政策,研究怎样实现中省安排部署与我县具体实践的无缝衔接。特别是要组织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的编制工作,深化细化具体举措,确保能够落地落实。发改、农业农村、扶贫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密切跟进国家政策,抓紧谋划包装项目,积极争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支持。

同志们,我们已经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把乡村振兴的蓝图变成现实,是我们肩负的新使命。全县上下要拿出“而今迈步从头越”的豪情,振奋“不待扬鞭自奋蹄”的精神,同心协力、开拓进取,奋力书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紫阳答卷!努力开创新时代紫阳人民的美好生活!

最新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策略(实用14篇)篇三

首先介绍一下,我们负责帮困扶贫村子的基本情况,然后再说明我们的工作计划:

**村位于**镇政府驻地南2.5公里,共有居民389户,人口1139人(实际现有驻村户325户,1047人),60岁以上老年人196人,70岁以上老年人79人;村中有贫困户17户26人。主要以单身老年、残疾、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者为主,现已加入低保。全村共有党员37名,支部成员3人。全村耕地面积1500亩,人均1.2亩,以粮棉、蔬菜种植为主,有蔬菜大棚240栋。20**年人均收入6600元左右。村内街道硬化率98%,自来水入户率100%。武家大沟自东向西穿过本村。20**年,按照镇政府统一规划,引进蓝海集团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园,村内流转土地800余亩,已部分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村里无集体经济收入,属集体经济空壳村。村民自办麒麟食用菌合作社(宋氏菌业有限公司)一处。肉食鸡养殖户7户,每年出栏肉食鸡20万余只。养猪户5户,年出栏生猪600余头。85%的村民以种植业为主,青壮年劳动力在外地打工居多,一百余人从事建筑业作季节工,物流运输五十余户。种植大棚蔬菜的大部分是50岁以上老年人,思想观念比较保守,创新意识较差。**村社区服务中心占地1625平米,主体三层,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目前正在建设中。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平房5间,306平米。目前村内已修建5米宽柏油路2900米,村庄绿化7800余平方米,路灯70余盏。村民饮用水来自油田供水公司,已经入户,有线电视已经入户。**村于今年被确定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单位。村党支部威信较高,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较好。党支部书记张新利,支部委员张兰刚、张兰祥。村民委员会选举已完成。

本着以强化基础建设,改善生活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原则,积极引导村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以选准帮扶项目,办实事为突破口,多方筹集资金,调动全体村民积极性,全面推动**村经济、精神文明双发展。根据**村的发展实际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重点实施“三大工程”。

(一)村民致富工程。

1.富脑工程:

(1)打造一个团结务实、战斗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两委”班子;在理论学习方面,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倡导班子成员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客观地审视不足,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坚持责任到人;在用人方面,坚持发挥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特长,根据其特点调到最适合的工作岗位上,做到人尽其才;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活力,对条件成熟村民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增添后备力量。

(2)拟邀请市区农业局及畜牧局专家,适时举办大棚蔬菜、食用菌种植、畜禽养殖技术培训班;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组织村民代表、致富带头人外出考察学习,考察学习重点在开拓致富思路,学习大棚种植、畜禽养殖等技术。

2.富农工程:

(1)引导村民调整产业结构,按照镇统一规划,引进蓝海集团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园。依托蔬菜大棚优势适时发展蔬菜及食用菌深加工企业,以增进村集体收入,为**村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2)大户带动:拟帮助协调相关优惠政策,扶持部分启动资金引进生态猪、鹧鸪养殖,金银花种植,广泛宣传、引导原有种植、养殖大户积极参加,并扩大规模,适时成立种植、养殖业专业合作社,以大户带动全村居民致富。

(3)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善田间沟渠的配套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健全引、蓄、节、排体系,加大改造中低产田的力度,不断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3.充分发挥区科技局帮扶本村的优势,利用村科技信息中心,培训村民微机知识,解决农业科技信息传递不畅,寻求网上致富路。

(二)村容村居美化工程。

1.修建680米健康路一条,铺设花砖人行道760米,粉刷路两侧村居墙面3600平米,悬挂线杆宣传牌36个,张贴墙面宣传栏39面,提高广大村民的健康和科技文化素质。

2.加强村居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村内原有6900米柏油路及77个路灯,搞好街道绿化、亮化、美化,建设生态家园。做好卫生宣传工作,争创省级卫生村。

3.大力开展村居环境综合整治,高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河道、坑塘、沟渠综合整治,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利用市有关政策实施农村改厕工程,净化农村环境,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三)。

精神文明建设。

提升工程。

1.定期为村民健康查体,送医送药送健康,提高村民健康水平。每年为全村村民义务体检一次,建立健全村民健康档案。

2.遵照市委对“区域帮扶”的要求,发挥市卫生局优势,协调有关卫生机构实施“健康直通车”工程,解决市直机关第十六批下派帮扶第三工作队所帮扶村(居)居民“就医难,看病贵”问题。

3.搞好节日送温暖活动。每年儿童节、中秋节、春节等节日对相应人群进行慰问,把党和政府温暖送到群众中去。

4.在社区服务中心修建健康广场,添置健身器材,建设电子书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

5.开展“十星文明户”评选;“敬老育幼”明星;好媳妇、好公公、好婆婆、好家庭“四好”评选活动。

6.协助编纂**村志。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帮扶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帮扶项目的落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成立市卫生局下派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帮扶资金的筹集,组织帮扶项目的实施,定期召开帮扶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帮扶项目的监督实施和推进工作,负责市卫生局与帮扶村的联系以及日常工作等。

(二)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局各科室、局直单位联系包村工作机制。局机关、每个局直单位联系**村一个季度,由局人事教育科列出计划。在联系月中适时到**村进行调研,尽全力解决包村工作困难和问题。

(三)纳入目标考核。局科室、局直事业单位将包村工作列入年度工作任务。市局将包村帮扶工作纳入年终对各科室、单位考核内容。

(四)加大帮扶力度。全市卫生系统和局直事业单位要主动参加帮扶工作,从资金、物质、政策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市要向东营区倾斜,东营区卫生局要优先**镇,共同完成帮扶任务,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五)驻村工作组要认真做好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局帮扶工作做好参谋。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所定计划实施。要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合理分工,注重宣传,认真执行包村工作人员守则、制度,模范遵守村规民约。要加强学习,在帮扶中增长才干,确保不出事,多干事,干好事,不辜负局领导的殷切希望和全村居民的热切盼望。

最新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策略(实用14篇)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坚持“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减少贫困存量的基础上,着力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新增致贫,确保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严格落实“县抓落实、乡村实施”的工作机制,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巩固脱贫成果、精准防贫的责任主体,要统筹人力、资金、政策向脱贫攻坚倾斜,补齐短板,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是保障各项政策举措落实的责任主体,要形成细化的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行业督促和指导职责,做好上下沟通的“桥梁”作用,确保脱贫攻坚各项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见效,定期向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我区截止到2020年2月底止,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上共有:

(一)已脱贫户x户x人(含201x、201x年退出户)。此类人员为巩固脱贫成果对象。

(二)脱贫监测户x户x人(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x元以下,并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户)。此类人员为防贫对象。

(三)边缘户x户x人(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x元以下并且存在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此类人员为防贫对象。

对已脱贫户,已认定出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不同的返贫、致贫风险,分门别类“开单”给有关部门。区级各有关部门拟定防贫举措,确定帮扶方式和金额,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一)帮扶责任人原则上维持不变,入户走访次数按xx文件要求执行。每年年初,帮扶联系人、村“两委”干部入户与脱贫户协商制定增收计划,落实到具体的产业和就业上,安排人员给予专门技术和就业指导,并由帮扶联系人跟踪落实。(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和水库移民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落实市级财政每年向我区支持激励维持扶贫信息员稳定工作经费,保持我区扶贫信息员稳定,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和水库移民局)。

(三)在确保每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劳动力的极度贫困户安排x个扶贫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开发x个扶贫公益性岗位,促进更多的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开发保洁环卫、防疫消杀、测温员、社区巡查、卡点值守等x个村级临时性扶贫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今年2-6月期间赴x区外务工或在本地就业扶贫车间、企业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疫情期间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x元稳岗补贴。对前往广东等外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每人一次性发放交通补贴x元。(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采取多种措施保障贫困户低保兜底,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民政兜底大排查行动,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依申请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众,低保金可以适当提高一个档次。享受a档低保金的低保对象低保金提高到每人每月x元左右。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脱贫监测户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疫情防控期间,各镇(街道)审批临时救助金额由x元提高到x元,在2个工作日内将急难型临时救助金发放到位。(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五)落实市级对极度贫困户x元/户的生产生活扶持经费,同时继续加大区本级财政投入,对全区x户极度贫困户按市级扶持经费的x倍给予配套,充分保障极度贫困户生产生活。(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六)大力提升消费扶贫水平,把消费扶贫作为推动产业扶贫、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重要来源,开发本地特色产业消费扶贫产品,拓展消费扶贫渠道,工会牵头的消费扶贫要体现减贫益贫作用。(责任单位:区扶贫和水库移民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农业农村局)。

(七)按照省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我区安置点搬迁群众(x户x人)的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社区服务、产业扶持、培训就业、文化服务、拆旧复垦、基层党建、平安建设等“十个强化”措施。投入x多万元对易地搬迁后续持续产业沃柑基地的扶持,确保产业基地稳定发展。设置x个楼长,x个保安,x个保洁公益性岗位,确保安置点稳定运转。(责任单位:区扶贫和水库移民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

(八)脱贫户(含201x、201x年退出户)有住危房或住房安全无保障的,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建房补助资金,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置换、统建等方法方式解决住房安全无保障问题。(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支持脱贫户发展产业。产业奖补方面,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决胜脱贫攻坚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对2020年未脱贫户每户产业项目奖补资金原则上累计不超过x元(未脱贫户在2020年x月x日前完成申报并验收的,单户奖补资金不超过x元;在2020年x月1日-x月30日完成申报并验收的,单户奖补资金不超过x元);对其他享受扶持政策的已脱贫户和退出户每户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x元(已脱贫户和退出户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申报并验收的,单户奖补资金不超过x元;在2020年x月1日-x月30日完成申报并验收的,单户奖补资金不超过x元)。继续加大投入,深化“x”利益分配机制,拓宽增收途径,创新增收模式,提高脱贫质量。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免抵押、免担保、x万元(含)以下、x年期(含)以内、按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同时落实产业指导员报酬,提高产业指导员进村入户指导脱贫户发展产业增收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贵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x分社)。

(十)脱贫户有就业技能培训需求的,按技能培训补助有关规定予以扶持;有产业技能培训需求的,安排免费技术培训;有就业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帮助推荐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脱贫户就业。(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脱贫监测户在教育保障、医疗方面存在风险的,充分运用现有的“两免一补”、“雨露计划”、助学贷款、医疗救助等政策给予解决,可享受与未脱贫户同等的扶贫政策,不受超过x年扶持期后差异化政策限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医保局)。

(十二)对边缘户的措施。一是边缘户在教育、医疗、住房保障方面存在风险的,充分运用助学贷款、医疗保险、危房改造等现有普惠政策最大化解决。普惠政策解决不了的,给予发放特殊救助,具体救助标准由各行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但所获救助资金不得超过脱贫户相应扶贫政策资金。二是边缘户在发展产业和就业上存在风险的,可参照本方案脱贫户第九、十条,享受不高于脱贫户的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十三)对“三非。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户的扶持措施按《x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对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和生活比较困难的非贫困户扶持的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

(一)防贫对象认定和程序。将2019年脱贫攻坚“回头看”专项行动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中认定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纳为防贫对象。此后,每季度季末开展排查一次,符合条件的纳为防贫对象。

认定标准。纳入防贫对象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有因贫失学辍学的;或因家庭困难,家庭成员难以继续完成公立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

因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或慢性病不能及时或有效治疗的;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或慢性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以及相关责任赔付后,合规自付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较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因自然灾害、房屋处于危险场地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住房变成危房,无能力重建、修缮或加固的,或支付重建、修缮或加固费用较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因水源受污染、供水设施受损、季节性缺水等因素导致饮水无保障,因家庭生活困难,无力筹资解决的。

因自然灾害、市场重大变化、突发疫情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产业受损或失收,未能实现持续增收或因劳动力无法实现稳定就业,影响家庭收入,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因自然灾害、意外变故等原因导致大额刚性支出,造成生活困难的;或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缺失或者变成弱劳动力,影响家庭收入,导致或可能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认定程序。纳入防贫对象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认定,原则上经以下程序:

“线上”,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民政、残联等部门,依托部门数据信息,找出因病、因学、因残、因灾等原因,导致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监测户疑似名单和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疑似名单。“线下”,由驻村工作队员或村“两委”干部组织屯(组)长,对照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认定的标准进行排查,将拟纳入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管理的人员名单,通过广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上报,在系统中“亮灯”预警。

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线上线下”同步排查出的名单及返贫致贫情况进行对比,如“线上”“线下”情况一致,则列为脱贫监测户或边缘户建议名单;如不一致,再反馈给乡村干部组织核实相关情况,确定是否列入脱贫监测户或边缘户建议名单。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对经部门数据比对后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名单进行审定,并组织扶贫信息员,将审定后的脱贫监测户有关信息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将审定后的边缘户有关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二)跟踪管理。

1年跟踪管理期结束后,如脱贫监测户或边缘户返贫致贫风险已经消除的,按照村评定、乡镇审核、县审定的程序,取消重点关注;如脱贫监测户或边缘户返贫致贫风险仍未消除的,则继续重点关注和跟踪管理,直至返贫致贫风险消除为止。

2.各镇(街道)每季度末(6、9、11月)25日前,向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辖区内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3.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镇(街道),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各区直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帮扶好监测户和边缘户。

五、组织保障。

(一)本方案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项措施由相关行业部门具体落实。

(二)脱贫户巩固脱贫成果、脱贫监测户精准防贫的资金,主要通过扶贫资金解决,按照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边缘户防贫资金通过省、市、县财政投入,向社会募集资金,购买保险等方式筹措。边缘户防贫资金使用经区直有关部门根据防贫举措提出申请、区扶贫和水库移民局和区财政部门审定、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等程序。

(四)对巩固脱贫成果、精准防贫工作做得好的镇(街道),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工作。

(五)对巩固脱贫成果、精准防贫工作较差的镇(街道),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视情况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六)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每季度末(3、6、9、11月)x日前,报送巩固脱贫成果精准防贫工作推进情况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xxx。

最新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策略(实用14篇)篇五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按照“科学规范、因地制宜、抓住重点,不断提高精准性、有效性和持续性”的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美好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袁湖村活力和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农民收入高于大顺镇农民平均水平。

(一)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

继续开展“干部包户”活动,帮扶责任人定期走访脱贫户,了解脱贫户近期状况,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确保不发生返贫。帮扶人到户走访每年不少于6次,原则上每两个月联系走访一次。对调动或退休的干部职工,及时为其脱贫户调整新的帮扶责任人,确保帮扶力量不断档。广泛动员单位干部职工联系帮扶脱贫户,积极开展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三)逐户制定年度帮扶措施。

帮扶责任人与包村干部、村“两委”逐户摸清脱贫致贫风险、实际困难及发展意愿,根据脱贫户实际情况,细化帮扶方案措施,完善一户一档等管理资料。

(四)深入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

继续深入贫困村调研,了解袁湖村基本情况、发展优势、产业布局和存在的问题,和村干部、群众共商振兴之策,共谋致富之路,并根据落后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完善乡村振兴开发规划。

(五)宣传和推动各项帮扶政策实施。

通过三会一课、村民议事会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帮助贫困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确保各项帮扶政策措施有力推动、有序实施、有效落地。加强群众吃饭、穿衣、住房、饮水、医疗、教育等各方面的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如期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六)指导和加强农村基层党建。

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袁湖村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党组织生活,整理归档党建资料。充分调动发挥村支部、村民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堡垒与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组织和群众基础。指导和帮助袁湖村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七)积极协调项目支持。

充分发挥单位优势,积极联络相关部门,争取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生活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袁湖村公共基础服务水平和村容村貌。

(八)开展消费扶贫。

积极发动单位职工和社会力量对袁湖村开展消费扶贫,帮扶责任人在走访脱贫户过程中,对农户家中多余农副产品,以及袁湖村的扶贫产品(酥瓜、香瓜、土鸡、鸡蛋等)进行市场价收购,拓展袁湖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同时倡导单位工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在在组织春节、中秋等节日送温暖走访慰问时,优先考虑购买袁湖村特色农产品。

(九)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种养。

利用袁湖村蔬菜大棚和瓜蒌基地等资源,支持“一村一品”品牌形象创建,引导农牧业相关人才返乡创业,发挥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作用。鼓励袁湖村农户学习和发展种植草莓、瓜蒌、香瓜等经济作物。帮助袁湖村推进袁湖村3000平方米牛舍项目落地,改善产业结构,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最新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策略(实用14篇)篇六

各县区林业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扶贫作为“五个一批”脱贫攻坚重要举措之一,带动全市7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为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动力,全力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革命老区绿色振兴、赶超发展,为新阶段现代化幸福xx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生态支撑。

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继续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态产业提质增效,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到2025年,生态脱贫成果巩固拓展,脱贫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和发展生态产业,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满足能力不断提升。到2035年,脱贫地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美、百姓富“双赢”局面基本实现。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理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上下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适度向乡村振兴持续攻坚区倾斜。在生态补偿、国土绿化、生态产业等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梳理现有帮扶政策并进行优化调整,逐步推进生态扶贫政策向稳定政策转变,增强生态脱贫稳定性。

(二)坚持帮扶不变、巩固提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定点帮扶,保持原有帮扶责任人、帮扶联系人不脱钩,重点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加大科技帮扶,提升基层一线工作能力,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因地制宜发展脱贫地区生态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拓展脱贫群众增收空间。

(三)坚持落地落实、常态长效。坚持抓落实、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将各项帮扶举措及时落到实处。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脱贫人口的积极性,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各项举措见实效、可持续、利长远,推动脱贫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主要任务。

(一)保持脱贫人ロ稳定就业。

1.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对全市现有xxx名生态护林员,过渡期内保持政策稳定,按季度精准更新生态护林员基本信息,完善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制度,明确管护责任、管护边界,不断健全生态护林员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做好生态护林员队伍服务培训等工作,为生态护林员配备巡护装备、购买保险,加大对生态护林员服务保障水平。

2.建立多元化管护机制。支持森林资源管护任务重、原非贫困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参与等方式开展生态管护,设立护林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地参与生态管护和管理服务。

3.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营造林、森林保护与修复及油茶、薄壳山核桃、储备林基地建设等领域中生产作用道路、贮存设施、灌溉基础设施和管护用房等配套和附属工程建设与维护,因灾损毁营造林附属配套工程复建等,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因地制宜实施一批项目,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

(责任科室:局林长制改革科、市林业工作总站;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二)支持农村特色林业发展壮大。

全面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深入实施四大平台上的“138+n”工程和农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支持一批带动能力强生态富民产业。

1.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支持油茶丰产示范基地、加工和品牌建设,将油茶产业打造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两山”转换通道示范产业。

2.加大竹资源开发和培育力度。按照“主攻二产、促进一产、拓展三产”的总体思路,努力打造毛竹板材加工产业,实现上下游企业的合理分工,延伸竹产业链条。争取农发、林业科技推广和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等项目资金,支持现代林业示范区、笋用林和笋材两用林、竹山集材林道、竹加工制造业、竹文化旅游业产业发展。

3.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及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发展。打造林下经济精品产业,提高林下经济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发展林下石斛、天麻、黄精、西洋参等林下生态平衡种植。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森林景区和大别山风景道、xx茶谷、九十里山水画廊等森林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康养产业。

4.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组织+农户”的林业产业发展模式,引导林农以土地、劳动力、技术等入股林业经营主体,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维护林农利益,带动林农增收致富。(责任科室:局规划财务科、局林长制改革科、局生态保护修复科;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三)加快脱贫地区生态优势转化。

1.做好用地保障服务。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引导集约节约使用林地,优先保障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

2.推进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开展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试点,争取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试点开展公益林补偿抵押贷款。科学实施森林经营,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

3.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林业碳汇工作,以保护为前提,在自然保护地控制区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责任科室: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局生态保护修复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四)促进脱贫地区生态宜居。

1.继续开展送苗下乡活动。支持脱贫地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鼓励脱贫人口房前屋后零星造林,因地制宜开展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公园建设,推进城乡绿化美化融合发展。

2.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实施淮河、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将低产低效林改造、林相改造、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等重要项目资金继续向脱贫地区倾斜。

3.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继续开展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拓宽群众的生存空间,打造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带。(责任科室:局生态保护修复科、局规划财务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局森林防火科、市林检中心、市林业工作总站;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五)加强脱贫地区科技和人才帮扶。

1.完善帮扶机制。加强与北京林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亚林所等科研院校交流合作,开展协同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着重培养油茶、薄壳山核桃等基层紧缺型林业产业人才。延续脱贫攻坚期间科技特派员、122科技服务、一周一技等科技活动,建立健全引导林业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

2.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林业科技型企业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林业企业增加科技投入,通过科技下乡、新闻报道、成果展示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对林业科技重点工作和实用技术进行广泛宣传。

3.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加大对乡土专家等基层人才的政策扶持和培训力度,健全全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专家库,着力构建以本土人才培育和外部人才引入双轮驱动的乡村人力资本积累体系。(责任科室:市林业工作总站、局林长制改革科、局人事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林业局要把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重点任务,建立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领导机制,强化工作举措,并做好驻村帮扶、定点帮扶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加强衔接保障。各县区林业局要聚焦支持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统筹安排林业项目资金,在脱贫地区大力发展林业生态产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生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逐步提高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投入比例。要持续做好金融服务保障,加大对优势特色林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继续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和“五绿兴林贷”,积极开发特色经济林险种,增强脱贫人口发展能力,确保生态脱贫成果。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县区林业局要及时总结提炼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先进模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模式做法,并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生态脱贫成果。要大力传承和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推动实现我市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走在前、当表率、做示范。

最新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策略(实用14篇)篇七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2〕1号)精神,根据《中共毕节市委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毕党发〔2021〕23号)和《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党发〔2022〕1号),为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高质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开新局,特制定本要点。

(一)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

1.扎实做好防贫监测和帮扶。一是抓牢关键环节。优化动态监测,开展重点人群监测帮扶专项行动,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体系,按照6700元的年度监测标准(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综合物价指数增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低保标准增幅等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简化识别程序,缩短认定时间,不设规模限制,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纳入监测,做到应纳尽纳。开展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通过产业、就业和政策衔接等综合手段促进脱贫人口增收。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落实精准帮扶,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应帮尽帮。严把退出关口,规范退出标准和程序,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监测对象、预警对象、新增农村低保对象、易地搬迁户”等重点人群,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区域全面排查清理。三是强化数据分析。健全完善跨部门工作会商和数据交换比对机制,管好用好国家和省防贫监测信息平台,围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外出务工、“3+1”保障等情况,定期开展数据监测分析。加大“贵州防贫申报”微信小程序的宣传力度,提升农户对防贫监测的政策知晓度。围绕最新政策及工作要求,分级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及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强化定期督导。定期对县乡两级预警线索核查、易返贫致贫户识别纳入、帮扶措施落实、风险消除等情况开展核查。核查发现的漏认定、风险消除不实、快进快出、“体外循环”等情况,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标计分。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纳入年度评估负面清单。

2.持续巩固拓展“3+1”保障成果。聚集“3+1”保障情况及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一是巩固拓展教育保障成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和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巩固控辍保学成果,确保脱贫家庭子女不失学辍学,其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加大特殊群体学生教育关爱力度。提高搬迁点学校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学校建设,2022年新(改、扩)建普通高中阶段学校10所、幼儿园20所、义务教育学校30所。全面落实教育帮扶学生精准资助政策,开展困难学生识别工作,确定学生拟资助名单,按时拨付学生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资金在当学期内全部拨付发放完毕,落实应助尽助。持续推进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让受益学生和儿童吃得安全、营养和健康。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围绕“四新”“四化”发展和乡村振兴需要,促进各职业院校特色、错位发展。二是巩固拓展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力度,实现脱贫人口应保尽保。严格落实各级按比例匹配的资助资金,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低保人口等特殊人群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视同特困救助对象管理)参保个人缴费全额资助,确保参保资助应资尽资。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特殊人群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保综合保障。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对动态新增脱贫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边缘人口等特殊人群监测。持续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三是巩固拓展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强化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适时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农村人畜混居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落实住房安全保障,将鉴定为c级、d级的农村危房按程序纳入农村住房保障范围,将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危房改造,全程参与危房改造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按时按标准落实补助资金。四是巩固拓展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压紧压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切实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八项机制”,重点针对工程建后不通水、水源水量不足或枯竭、水源水质污染、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对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实行动态监测,发挥好96669供水保障平台作用,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问题及时响应处置,保持动态清零,着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3.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持续推进搬迁群众就业增收工作。开展搬迁劳动力就业专项帮扶等行动,加大创业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搬迁劳动力自主创业。采取定岗式培训、订单式培训、以岗委培、以岗促培等方式,提升劳动力就业技能;加大就近就业、劳务输出、就业跟踪监测、开发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等措施,实现有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二是持续推进“十个一”工程提质工作。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创建“十个一”工程(完善一套工作机制、设立一个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配套一批公共服务设施、建成一个“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一个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一个老年人活动场所、设立一个派出所或同等规模警务室、设置一个公共安全服务中心、引进一个规模以上扶贫车间、实现一个社区领办一个以上合作社企业)为抓手,以现有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基础进行查缺补漏,完善和提升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三是持续推进社区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安置区成立集体经济组织,促进集体经济组织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高效化运营。利用安置区现有资源资产,创办党建引领下的社区集体经济,做好与搬迁群众的利益联结,实施一批有潜力、有特色、可持续、有收益的后续扶持项目。实行安置区门面、商铺、地下车库等商业性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分置。将安置区社区集体经济打造成为先行探索区、样板区、示范区。对搬迁群众迁出地的耕地(永久性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实施流转、转租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发展特色产业。四是持续推进搬迁群众融入工作。积极拓展文化、体育、科普服务功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道德讲堂、移民夜校等平台;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搬迁群众移风易俗;做好搬迁群众户籍迁移。保障搬迁群众与安置地居民在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享有同等权益。按照“群众自愿选择”原则,持续做好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的转移接续,对基本生活困难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搬迁困难群众,按安置地标准纳入相应最低生活保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和急难问题的搬迁困难家庭,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全面落实搬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4.抓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是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及时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照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二是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以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充分利用民政、乡村振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现有数据平台,依托贵州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及时预警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低收入人口,动态开展全排全查,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帮扶机制。三是加大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社会救助向梯度化、多层次延伸,不断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对符合基本生活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等救助范围;符合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对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专项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健全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等“救急难”工作机制,综合评估急难救助需求,实施综合救助措施,及时化解人民群众遭遇的各类重大急难问题,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

(二)抓住产业和就业“两个关键”

5.持续抓好乡村产业发展。一是推动特色种植业提质增效。巩固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发展蔬菜350万亩、辣椒90万亩、食用菌13万亩(亿棒)、中药材100万亩、水果175万亩,巩固茶园100.5万亩。二是推动生态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加强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养殖场建设,加快建设集成式圈舍,实施专业化生产、标准化养殖、规模化经营。持续稳定生猪产能,推动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调优生态家禽产业结构。实现生猪存栏360万头、出栏400万头,肉牛存栏120万头、出栏45万头,肉羊存栏90万只、出栏65万只,家禽存栏2750万羽、出栏3850万羽。三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进和培育一批优质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和扶持力度,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引导合作社生产规模化、质量标准化、产品品牌化、营销网络化发展。创建省级示范合作社450家、省级示范农场100家,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引进和培优电商企业20家以上,示范企业10家以上。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四是提高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占比。力争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达55%以上。推动脱贫县编制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用、共管。积极推动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资金、金融资金等投向茶叶、刺梨、皂角等农业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6.持续做好稳岗就业。一是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体系。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等重点群体外出务工情况或就业状态分类实施动态监测,加强大数据比对和部门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易返贫致贫劳动力预警和响应机制。对有就业意愿的脱贫户家庭成员及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针对性服务,保障有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二是全面提升劳务输出规模和质量。推动落实广州—毕节东西部协作《促进稳岗就业协议》,发挥好省外劳务对接机制和省内就业帮扶基地等作用,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劳务输出力度。以县为单位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高到70%以上。三是积极拓展就地就业渠道。深入实施“雨露计划”,持续办好就业帮扶车间,统筹用好公益岗位,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继续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向当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四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扎实开展“技能毕节”和“头雁领飞”行动,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2022年全市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0万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次,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7000人。五是鼓励能人返乡入乡创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效应,鼓励外出就业创业成功人士、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创业,支持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就业。认真落实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劳动力等群体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等政策扶持。六是强化欠薪治理。严格按照“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要求,着力抓好乡村振兴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确保不因欠薪引发群体性和极端事件。

(三)切实抓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三类帮扶”

7.切实抓好东西部协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推进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东西部协作工作有专班专人负责。制定出台新阶段产业合作、人才交流、劳务协作、消费协作等支持政策。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要赴广州结对市、区、学校、医院等进行调研对接。二是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劳务协作,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转移到广东省和其他地区就业。统筹协调好广州市帮扶资源在资金支持、人才支援、引进企业落地等方面重点向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等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做好消费协作,统筹加大对消费帮扶支持力度,继续做好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申报等工作。三是加强区域协作。加大企业引进力度,通过“广东企业+贵州资源”“广东研发+贵州制造”“广东总部+贵州基地”“广东市场+贵州产品”等模式,积极引进更多企业落地毕节。加快毕节·广州产业园建设进度,引联优强龙头企业入驻,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产业园区发展。扎实做好7个脱贫县农业园区打造共建工作。四是促进乡村振兴。开展人才互挂,构建人才互通桥梁,继续选派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到广州交流学习。加强对援黔干部后勤保障和慰问表彰等相关工作。强化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3月31日前,完成切块到县资金项目审批;5月3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全面启动项目建设;11月30日前全部完工报账,并按要求收集完善资料。东西部协作县(自治县、市、区)结对资金应在资金到账后30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建设。五是注重工作创新。充分学习广州市乡村振兴先进经验做法,并复制借鉴推广。争取东部地区社会力量参与东西部协作工作有新突破。努力建设贵州东西部协作典型毕节示范区。

8.切实抓好定点帮扶。加强与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的对接联络,配合中央统战部、台盟中央、全国工商联、民革中央、农工党中央、招商局集团等单位选派干部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每月汇总定点帮扶工作情况,做好相关档案资料收集管理。持续做好32个省直单位定点帮扶的协调服务。及时调整市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和市直单位定点帮扶点,强化对市直单位定点帮扶乡镇的工作成效考核。

9.切实抓好社会力量帮扶。持续推进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对已实施的烟草扶贫新村项目开展审计并落实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烟草美丽乡村项目落地落实。实施好毕节市“同心活水工程”等社会捐赠项目,不断凝聚社会帮扶的强大合力。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世行贷款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实施及提款报账。强化世行贷款项目的后续管理。开展世行贷款项目成效总结。

(四)着力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乡风文明、示范试点“四项举措”

10.着力推进乡村建设。一是编制村庄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在村庄现有格局肌理风貌基础上,突出实用性,保留个性特色,通过微改造、精提升,逐步改善村庄环境,强化内在功能,提高生活品质。二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深化拓展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塘沟、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五净四美”(屋净、路净、厕净、沟净、水净;庭院美、村庄美、环境美、田园美)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垃圾处理能力区域不平衡问题,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农村垃圾收运覆盖率达100%,30户以上自然村寨收运设施覆盖率达65%以上,省、市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覆盖率达100%。三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统筹抓好农村水电路气讯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以群众需要为导向,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在县域内优化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有序推进厕所革命,按照“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经济实用、群众易于接受”原则,2022年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4万户以上、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16%以上、实施80个村农村环境整治。新建电信普遍服务4g基站129个、5g基站3500个。

11.着力推进乡村治理。一是筑牢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健全“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农村的有效覆盖。加强党支部领办集体合作社建设,充分发挥县级统筹、部门联动、乡村主抓的“三级联动”机制作用,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增强村民自治能力。健全村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发挥好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作用,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建议渠道,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参与村委事务,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坚持党建带群建,健全共青团、妇联、民兵、残联等各类组织,充分发挥各类组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快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经验做法,推广“群众会+”“寨管家”等治理模式。三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毕节示范创建、提升乡村治理法治水平、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四是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持续开展“党的声音进万家·总书记话儿记心上”等活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传统美德,践行新时代贵州精神和毕节试验区精神,大力选树典型示范。五是加强乡村人才保障。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驻村干部选派和管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定各种引才措施激励人才扎根一线,完善乡村人才培养体系,培育用好乡土人才。

12.着力推进乡风文明。一是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统筹整合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阵地资源,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三级文明实践阵地。组建县、乡、村三级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在指挥中心、系统平台、人才队伍、信息共享等方面融合发展。二是扎实推进移风易俗。持续开展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早婚早育、低俗婚闹等突出问题整治,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培育文明乡风。三是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实施“送文化下乡百场演艺工程”,市级组织开展120场“送文化下乡百场演艺工程”,县级至少开展40场送文化下乡演艺活动,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文化活动。2022年全市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75%。

13.着力推进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学精准制定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突出农民主体地位,调动群众内生动力,保障群众应有权益,充分调动农民参与试点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财政资金投入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建设刚性规定,明确负面清单,搞好利益联结,禁止使用财政资金“垒典型”“造盆景”,通过盘活试点村存量资产及资源,撬动社会资本参与试点村建设,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参与的多方投入机制。推进省、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产业项目和村庄建设项目有序实施,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基础设施项目。强化资源聚合,推动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人才等资源向试点村倾斜。充分发挥驻村规划师和产业指导员作用,规范建筑风格,提炼村规民约,发挥乡贤作用,强化治理创新,探索形成乡村治理系列导则。推动惠农政策、党建引领等在试点村优先聚焦集成,探索户厕改造、污水处理、垃圾治理等实用技术路径,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乡村振兴经验做法。

(五)抓实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扶贫“三资”监督管理、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问题整改排查和过程管理、风险防范等“五个重点”

14.抓实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开展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监管专项行动。一是规范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储备,规范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三年(2022—2024年)滚动项目库建设,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项目入库论证,规范项目入库程序,调整优化入库项目,提高项目入库质量,确保项目库数据录入及时、信息准确。二是序时推进项目。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省级下达中央和省财政衔接资金之日起,60日内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及时录入系统备案,确保3月底中央提前下达资金安排率达100%;6月底中央和省下达资金安排率、开工率达100%,资金支出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达50%以上;9月底资金支出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达75%以上;12月底资金支出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达95%以上。三是强化资金项目监管。常态化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认真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每季度开展1次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督查指导,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报账资料,提高资金报账率。四是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建立线下线上项目台账,实行月调度、月排名、季通报、不定期提示,对工作滞后且连续排名靠后的县(自治县、市、区)进行约谈。

15.抓实扶贫“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盘活乡村振兴领域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开展“三资”化解债务专项行动。一是规范资产管理台账。按经营性、公益性和到户资产三种类型,对2013-2021年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社会捐赠、世行贷款、恒大集团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摸底清查,分类建立台账。二是严格扶贫资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纳入管理体系。对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三是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做好扶贫项目后续管护运营、收益分配使用,确保扶贫项目持续发挥效益。高质量完成2022年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改革。四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用好用活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补贴、奖励、贴息等杠杆作用,创新资金监管方式和投入方式。五是有效利用乡村资源。着力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林地、房屋、生态、人才、文化等资源,充分发挥其最大效益,帮助债务化解注入“源头活水”。

16.抓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统筹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支持,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一是编制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市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二是推动资源倾斜。推动东西部协作、中央定点帮扶、社会力量等帮扶资源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落实产业技术顾问制度,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三是用好用活政策。推动用好乡村振兴产业贷、富民贷、小额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农险经办机构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持续推广农业保险和农产品价格险。统筹处置存量土地核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17.抓实问题排查整改和过程管理。一是狠抓问题整改。聚焦国家、省和市级督查检查、信访线索、舆情反馈等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确保各类问题全部整改销号。二是实行“开单”督导。做好省对市县两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绩评价指数高质量考核工作。建立乡村振兴督查检查调研闭环管理机制,到县到乡开展工作。实行开单式反馈问题,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三是强化过程管理。围绕国家和省后评估具体内容,省、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5”工作方案和“六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县(自治县、市、区)和成员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情况实行专项评估,采取专项检查或交叉检查等方式,根据阶段工作重点实行差别化跟踪,年终根据后评估情况及平时掌握工作情况综合评分,过程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作为年度工作成效参考。

18.抓实风险防范。加强涉贫涉乡村振兴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切实有效把各类风险降至最低。一是防范大规模返贫风险。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排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及时分类纳入帮扶。二是防范财政衔接资金使用风险。加大财政衔接资金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提升资金效益,坚决防止跑冒滴漏和腐败问题发生。三是防范扶贫项目欠款欠薪风险。全面开展网络舆情、12317反馈问题线索排查,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销号。四是防范小额信贷逾期风险。通过系统调度平台,定期分析研判,提前提示逾期预警,确保如期还款。五是防范民生资金未兑现风险。采取入户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督促惠民惠农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应发尽发。六是防范网络舆情风险。加大上级部门转办涉贫网络舆情信访件办理力度,实地查实查细且妥善处置。

(一)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体制,县乡两级党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行业责任、帮扶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强化行业指导。各级教育、住建、水务、卫健、医保、人社、民政、生态移民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主动加强数据分析对比,提供业务指导和问题线索,帮助基层干部熟练掌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内容,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总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验做法,主动对接国家、省、市级媒体,挖掘先进典型,策划专题报道,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广度、有影响力的宣传精品。

(四)强化作风建设。各县(自治县、市、区)要认真汲取国务院大督查和新闻媒体暗访曝光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舆情事件的经验教训,不断增强忧患意识。要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干部作风教育大整顿,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努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强化要素保障。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金融产品上优先支持,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确保脱贫成效巩固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做到管理关系不变、投入力度不减、监管力度不松。用足用好国家、省支持政策,实施科技、资金、企业进乡和学生、能人、乡贤回乡“三进三回”助推乡村振兴行动。

(六)强化督查考核。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全面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细落实,对贯彻落实较差的部门和县(自治县、市、区)进行通报,并视情况及时进行追责问责。

最新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策略(实用14篇)篇八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自治区、市委、县委《2020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市与县委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实效导向,落实“四个不摘”“八个不变”工作要求,以“冬季攻势”为统领,确保减贫工作平稳转型,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

组长:杨立(村第一书记)。

刘义翁(村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杨立(扶贫站张)。

李华(村委会主任)。

成员:牛旭兵(工作队员、扶贫专干)。

程芳芳(工作队员、扶贫专干)。

李龙飞(村党支部副书记)。

张怡青(村委会副主任)。

刘佳涵(村妇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村扶贫扶贫工作站,承担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一)抓宣传培训。

1.深化感恩教育。扎实落实《关于在贫困群众中开展感恩教育的通知》,组织村“两委”成员和帮扶干部,通过“入户走访调研”等方式,加强扶贫政策宣传,进一步算清扶贫“四笔账”,培养脱贫攻坚“明白人”,做到“笔笔清”“项项准”,确保贫困群众记得住、讲得清、说的明。同时,通过宣传栏、展板等方式,对比展现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前后的巨大变化,充分反映新时期我村的崭新面貌和干部群众的良好精神面貌,教育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2.强化典型引领。积极选树“扶贫典型事”,由村“两委”人员组织梳理脱贫攻坚以来,本村具有标志性和历史意义的扶贫典型事项,记录奋斗历程,展现辉煌成就。选树“脱贫示范户”,通过制作宣传栏、入户宣讲、抖音平台发布等方式,让脱贫示范户讲述自己的脱贫经历和奋斗过程,讲述脱贫前后的巨大变化,用身边的鲜活事例感染群众、激励群众,让选树、宣传的过程成为群众知党恩、感党恩的过程。选树“最美扶贫人”,从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和帮扶干部中,选树责任心强、实绩突出、帮扶实绩感人的“最美扶贫人”,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动力。

3.加强全员培训。开展分级各类干部群众约150人,其中:参与扶贫工作的干部(含帮扶干部、村干部)65人、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一户一“明白人”76人,做到干部群众培训全覆盖。采取集中培训和一对一培训相结合,对我村各级干部可采取以会代训、视频培训等方式进行,对帮扶干部可采取视频培训、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重点培训: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产业扶贫、转移就业、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宣传总结、扶志扶智等方面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项目建设管理、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资产后期管护等政策。对群众采取一对一宣讲、一对一算账等方式进行个性化培训,开展贫困户“明白人”培训,重点培训:党的方针政策、扶贫惠民政策,享受的政策与项目,贫困家庭“明白人”清单;实用技术(特色种植业、林果业提质增效、庭院经济、电子商务等)和就业技能培训以及法律知识普及等。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对村两委与驻村干部有关“2020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培训、项目资产、巩固拓展、问题整改专题培训;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对帮扶干部有关宣传培训;2021年2月5日前,完成对贫困群众的全覆盖培训。

(二)抓项目资产。

1.完善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一是把握总体要求。严密关注村里脱贫不稳定户、因重大事故或突发状况引起致贫返贫风险人员,制定“一户一策”,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确保实现已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不返贫。二是明确工作重点。根据自治区、市委以及县委要求,2021年项目项目申报以产业发展、就业为重点,严格遵循项目申报程序进行编报。

2.规范扶贫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范围、类型、内容和工作程序,确定管护主体,规范经营性资产收益的分配使用,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同时,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风险防控机制,提前预判资产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评估研判,查找分析原因,分类分级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日常监控台账,确保扶贫资产运营合理合规、管护到位、收益稳定。

(三)抓巩固拓展。

1.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以及乡党委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五个不变”,做到村级扶贫领导小组不变、扶贫工作站不变、第一书记与支部书记一起抓不变、“双组长”责任制不变、各级帮扶关系不变,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

2.做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紧盯因病、因学、因残、因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疫病疫情等容易引起易返贫致贫因素,完善“实时监测、即时预警、未返即防”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一是明确对象精准预警,对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标注或录入的66户238个已脱贫人口(含4户19个脱贫不稳定户)和2户8个边缘易致贫人口及时纳入监测预警范围。二是即时预警迅速响应,对监测预警的结果分析研判并及时处理,研判后不需要实施动态帮扶的则直接消除风险,需要帮扶的立即启动帮扶机制,实施帮扶措施。动态更新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动态帮扶和风险消除台账。三是坚持学习常态化,村干部与驻村工作队通过针对性的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正确理解掌握监测预警机制。

3.抓好边缘易致贫户提升。加强边缘易致贫户实名制台账管理,全面开展边缘易致贫户致贫风险排查,以解决边缘易致贫户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为重点,从产业就业、医疗保障、教育资助、综合保障、防贫保险、扶志扶智等方面精准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方案,全力抓好边缘易致贫户提升。

4.抓好脱贫不稳定户巩固。建立干部走访排查、行业单位数据筛查、农户自行申报预警机制,紧盯脱贫不稳定户中的重点人群,关注因病、因灾返贫等重点领域,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时监测、即时预警、未返即防,把返贫致贫风险降到最低;全面开展脱贫不稳定户返贫风险排查,制定针对性“一户一策”帮扶方案,确保持续增收不返贫。重点做好产业、就业和消费扶贫工作,帮助有劳动力的脱贫人口提升能力素质,激发内生动力,通过劳动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落实综合保障措施,确保不落一户一人。

5.抓好产业就业。认真做好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总结,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向乡村振兴有序衔接提供理论和实践基础;认真整理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档案;对已建立的产业、就业等进行梳理完善,提高质量;落实好以产业促增收、以产业带就业各等项措施,拓宽带贫益贫巩固提升的能力。

6.抓好乡村振兴衔接。着力提升脱贫质量。将产业、就业、教育、生态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证脱贫的质量与可持续性发展。坚持发展产业强基础,调整优化扶贫产业结构,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推动农业与农副产品加工等二产深度融合,与文化、电商、等交叉融合,健全联农带农强农有效激励机制,多方式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增值收益。促进就业稳增收,通过产业就业、疆内外转移就业、龙头企业及乡村车间拉动就业、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等多种途径,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就业、人人有活干、月月有收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做好院内院外“六件事”,因村制宜建设美丽乡村,推动村容村貌整洁向生态宜居转变。强化新风尚与新面貌,建强意识形态阵地,推动村级文化艺术发展,让农民群众既“富口袋”又“富脑袋”。全面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

7.抓好精准扶贫档案。一是抓好脱贫攻坚总结。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以及乡党委工作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我村脱贫攻坚总结工作,讲好库木墩村脱贫故事,为叶城县脱贫攻坚工作总结提供丰富的影像资料,为建党100周年献礼。二是抓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档案管理要求,对照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进行分门别类整理,确保分类准确、整理规范。要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协调经费投入,严格档案安全保管制度,配齐相应设施设备,改善档案管理的基础条件,确保安全保管。

最新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策略(实用14篇)篇九

20**年龙沱乡通过全体成员的努力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下一年20**年是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决胜阶段的关键一年,我们即要巩固脱贫成果,又要完成新的减贫任务,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为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扎实有效推进我乡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龙沱乡是山区乡镇,原有贫困人口142户402人,通过20**年、20**年、20**年3年的努力脱贫83户285人,剩余贫困户59户117人;原有贫困户5个,20**年修文村退出贫困户,现在剩余贫困村4个;龙沱乡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的目标任务是29户106年,20**年按照上级要求完成3户14人,剩余26户92人。

1、20**年龙沱乡贫困村退出任务:完成市级贫困村分水村的脱贫退出。要对照贫困村四通四有一无一低于退出标准查漏补缺,确保水、电、路、通信四通;确保每个村有集体经济、有多功能活动场所、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有一个好支部;确保村内无三房户和危房户;确保贫困发生率低于3﹪。

2、20**年龙沱乡贫困户脱贫任务:完成21户43人脱贫。其中:分水村2户5人,张山村2户2人,联乡村2户7人,龙沱村7户12人,赵沟村4户9人,三合村2户2人,修文村2户6人。要对照贫困户七有一无一达标退出标准,确保20**年退出贫困户有安全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用电、有稳定增收项目、有信息网络、有劳务输出、有社会保障。人均纯收入超过3500元,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真实做到脱贫致富。

3、20**年龙沱乡易地搬迁任务:完成15户58人易地搬迁任务,确保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易地搬迁原则,做到20**年易地搬迁人员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不存在原址重建、就地新建问题,不存在搬迁对象因建房而举债的情况。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龙沱乡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及龙沱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任务,落实专题会议制,做到每月一次专题会,每周一次讨论会。注重日常监督,我乡将以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及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基础,成立了日常业务巡查小组,年内累计开展各类检查督导工作。

2、提前谋划统筹部署。20**年初我乡党委、政府将安排驻村工作组下到基层实地调研、访贫问苦,对20**年退出贫困村、贫困户收集第一手资料将面临的各种问题形成报告报党委会研究,统筹规划全乡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保障20**年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

3、积极对接争取上级各部门支持。针对我乡脱贫工作中的薄弱的情况,乡扶贫工作组积极对接发改局、扶贫移民局、农办等相关部门,将我乡的具体情况形成书面请示上报,争取我乡20**年度脱贫工作各项工作顺利完。

4、严控程序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5、社会帮扶齐发力。20**年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同百企帮百村的对接企业的联系,进行针对贫困户具体情况进行帮扶,如:产业支持、提供就业岗位、提供部分物资捐赠等帮扶措施。争取通过社会各界和我们的共同努力让龙沱乡贫困人员早日脱贫致富。

6、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培训力度。20**年继续在全乡开展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政策学习,加强学习教育力度,扩大学习教育范围,建设一支能打好脱贫攻击硬仗的干部队伍。

最新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策略(实用14篇)篇十

八、农业惠农政策。

(一)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二)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四)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

(五)政策性农业保险。

1.

财政补贴品种。

2.

保险缴费标准。

(六)畜牧科技推广。

九、就业创业政策。

全县所有在职人员及。

省州挂包干部与脱贫户和。

易返贫致贫户。

购买农副产品,每人落实。

消费帮扶金额不少于。

1000元。

单位。

工会通过大姚国资工惠购商城平台购买脱贫乡。

镇(。

农副产品不少于。

2次用于发放工会会员法定节日慰问品。

每人消费金额不少于。

600元;

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购买大姚产品不少于。

2500万元;中央定点帮扶单位中智集团采购和。

帮助销售。

姚农副产品不少于。

250万元。

重点关注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孩以上困难家庭、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困难家庭或个人,将基本生活有困难且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政策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脱贫人口,因家庭收入骤减、支出骤增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对符合低保保障政策的监测对象,开通。

“绿色通道”、优化办理流程,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严格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相关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惠民惠农补贴。

2022年1月以后患有36种大病其中一种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到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年内给予一次^v^通食宿补助。

1000元。

确保。

2022年9月底前应兑尽兑。

最新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策略(实用14篇)篇十一

一、总体要求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重点,以“三落实一巩固”及10项重点工作(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落实“四个不摘”、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就业稳岗、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产业发展、收入支出变化、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为主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个环节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深入查摆薄弱环节与不足,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工作成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范围和对象在全县xx个乡镇所有农村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转为城镇户籍的搬迁群众全面开展排查。

三、主要内容。

(一)责任落实方面。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持续压紧压实,重点排查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乡村振兴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驻村干部和帮扶联系人帮扶责任落实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等等看的松懈思想。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二)政策落实方面。聚焦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完善情况;脱贫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保持总体稳定情况;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脱贫人口就业等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有效衔接情况。核查各项衔接政策是否精准落实,是否存在稳定脱贫户已经富起来、仍在享受相关到户补贴政策问题。

地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安置点配套设施、公共服务、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情况;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和务工人数变化情况;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情况;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情况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情况;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核查2021年各项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发改委、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四)成效巩固方面。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主要排查脱贫地区农村收入增速情况;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支出变化情况;防范化解因灾致贫返贫情况;巩固脱贫成果群众认可度;对政策措施调整带来的影响和风险有效应对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的返贫致贫问题。

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6-15周岁)失学辍学;在校生各类教育资助是否落实到位;所有农村人口是否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脱贫人口(2014年、2015年脱贫人口除外)是否落实个人缴费资助政策;脱贫人口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应签尽签;是否存在因医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或异地就医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导致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不及时问题;是否存在部分大病重病监测户医疗费用负担较重问题;是否有农户现有住房为危房;是否存在子女经济条件和住房较好、但老人独居且现有住房不安全现象;是否有供水不足或水质不达标情况。

最新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策略(实用14篇)篇十二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及全省、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和底线性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三个总体稳定”,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成果有效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一二三四”总体发展思路,统筹谋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守住一个底线: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首要位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手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从重点突破向全面推进转变;二是处理好“攻坚战”与“持久战”的关系,从阶段性攻坚向可持续发展转变;三是处理好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从“被动扶”向“主动兴”转变。

做好四个方面的衔接:一是做好体制机制衔接。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责任,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二是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强化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三是做好政策制度衔接。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就业、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安全饮水、残疾人救助、养老等各项救助政策和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项目相关帮扶政策由特惠性、临时性向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四是做好项目建设衔接。继续实施好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乡一体化。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不削弱、行业部门“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责任不削弱、主要精力不削弱,各乡镇要夯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实、拓展好;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新政策出台前,原有帮扶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坚持摘帽不摘帮扶,帮扶工作力量只加强、不削弱;坚持摘帽不摘监管,对考核评估、督导调研、明察暗访、绩效评价、专项审计、督查巡查等继续保持不变。

3.不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帮扶措施,努力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长效机制;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完善乡村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卫生健康部门要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基本稳定,落实落细脱贫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政策,做到应治尽治、应签尽签。从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着手,建立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合格医生看病、合格医生有能力看病。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危房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重点突出已脱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销档一户。水利部门要持续做好农村群众饮水现状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解决供水隐患问题,确保农村人饮工程正常使用。

4.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各乡镇、县财政局、扶贫办以及相关行业部门要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全县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发挥效益。经营性资产要明确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5.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开展全县就业脱贫政策培训班,为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带贫效果良好、效益突出的中小型企业入驻就业扶贫车间,为贫困劳动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落实各项就业脱贫补贴政策,鼓励更多贫困劳动主动参与就业。加大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力度,力争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口就业。

6.加大产业扶贫力度。重点发展好短平快种养业,持续抓好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做好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发放,实施好产业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推进特色加工产业扶贫。

7.稳妥推进金融扶贫。持续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投放,应贷尽贷。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贷后管理,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用款主体生产经营状况,建立预警和风险提醒机制,确保到期按时偿还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平稳健康发展。

8.深入实施消费扶贫。加大对消费扶贫的支持力度,对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与带贫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标准化生产的原料基地,发展订单农业。

9.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推动农村道路向进村入户倾斜,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村村通动力电、户户通生活用电成果,拓展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广场、村级公厕、卫生室、文化活动中心管护,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0.加大扶志扶智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政策宣讲教育,增加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决心,不断激发脱贫的内在动力。大力宣传在全县脱贫攻坚一线涌现出的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脱贫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11.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宣传。系统总结各行业各领域有代表性的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开展“话脱贫、感党恩、奋进新时代”征文、演讲、展览等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讲好柘城故事,树立柘城形象。

12.全面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重点关注扶贫领域信访、涉贫舆情和产业扶贫、金融扶贫风险化解,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干部作风专项整治。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13.加强乡村振兴干部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整合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等干部培训资源,开设《乡村振兴大讲堂》,全面提升全县乡村振兴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

14.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谋划建设一批公路、水利、电力、信息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显著提高农村路域环境和通行水平。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渡期内保持健康帮扶主要政策总体稳定,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继续加强脱贫地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

15.推动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持续提升村容村貌,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展“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建设,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服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标准化建设,整合现有阵地资源,确保2021年底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实现新时代实践所(站)全覆盖,大力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以乡风文明引领乡村善治,建成一批文明生态美丽宜居乡村。

16.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村加快发展。选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较重的乡(镇)、村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重点帮扶村原则上按照脱贫村的10%比例进行确定,每年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17.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积极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重点打造山羊、养牛、养鸡、蛋鸭等养殖产业,培育知名特色品牌。拓展农民多渠道增收,大力发展返乡经济,引导乡贤回归乡村,带动农民创业致富。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让更多农民参与服务增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闲置农房等资源资产入股发展合作经济,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18.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整合利用为纽带,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全面消除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

19.加强基层党组织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扎实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加快组建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孝善理事会和新乡贤理事会,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各路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三农”工作队伍。

(三)巩固扩大帮扶成果。

20.坚持和完善联系帮扶机制。保持帮扶队伍总体稳定,实行动态调整。将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五级书记一起抓省市县镇村齐上阵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效承接到乡村振兴上来,强化乡村振兴的领导力量和制度保障。继续坚持县级领导包镇包抓机制和机关单位单位联系村帮扶机制,扩大帮扶成果。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21.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工作队帮扶工作。坚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过渡期内的主要帮扶政策要总体稳定并继续执行。制定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强化乡村振兴工作队日常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接续发挥好乡村振兴工作队作用。

2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认真落实百企帮百村活动,动员企业帮扶重点村。强化服务保障,研究制定鼓励引导民企参与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扶持和奖励政策,引导民企支持所帮扶村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助销特产、公益帮扶。

(四)扎实做好政策有效衔接。

23.加大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要把乡村振兴作为优先保障重点,持续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投入保持基本稳定。严格落实省上关于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强化资金日常监管,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和动态监控责任,认真执行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4.强化金融服务支持。总结金融扶贫工作经验,健全管理机制,巩固拓展推广。加大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支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的小额信贷政策过渡期内继续实行,风险分担保持不变,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人口做到应贷尽贷,并根据国家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普惠金融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加大精准支持企业贷款力度,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创新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和致富带头人新型经营主体的普惠金融产品。

25.加大人才智力支撑。持续开展“千名科技人员包千村”活动,不断提升人才、科技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支撑作用。依托各类项目和科技计划,大力培养农民技术员和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继续强化“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返乡创业政策体系,加快乡土优秀人才的选聘和培训。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26.加快2021年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等《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合理确定2021年度资金投入规模及实施项目,保证投资规模高于去年,建立健全项目推进的各项工作机制,对全县各类项目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加快推进2021年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

四、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

(一)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后评估。对标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后评估相关要求,配套制定工作推进方案,依据全省后评估指标体系,压实责任,配合做好后评估工作。

(二)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制定《柘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细化量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的比重。健全完善县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五、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落实好县乡村各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健全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运作、一体化推进。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机制。

(二)健全推进机制。持续用好脱贫攻坚工作中建立的专班推进、专题调度、暗访督导、巡回观摩点评等各项常态化工作推进制度、机制,保持人员和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持续推动工作落实,保持工作推进力度。党委、政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部署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定期沟通新老政策持续、转换事宜,加强工作指导,有序推动政策衔接。实行会商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加大跟踪问效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三)抓实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主动认领中央巡视、国家和全省成效考核等各类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实现,按期销号管理,举一反三、点面结合,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对后续自查发现的问题,分清轻重缓急,明确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细化实化措施,做到一体推进、统筹整改,以问题整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持续整治作风。落实全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监督工作意见,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常态化约谈事项,对工作不力、造成大量返贫致贫的,进行约谈问责,对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最新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策略(实用14篇)篇十三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龙山北站和龙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xx%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

(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和挂联村“四个好”脱贫目标,坚持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坚持沉下去贴着帮、引领发展、服务群众、转变作风、改善贫困村条件,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推进贫困村加快发展,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打好脱贫攻坚决胜战。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一超六有”问题,夯实基础、巩固脱贫成果和谋求持续发展。帮扶责任人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切实做到对帮扶対象“三清一全”,积极宣讲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助力脱贫,助力增收,并提升巩固脱贫成效,使帮扶户不返贫。

(一)细化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局机关党员干部以“一对x”结对帮扶形式,每周1次到结对帮扶贫困户家中看望和帮扶,主要工作是走访了解情况,分析帮扶对象致贫原因,制定和落实帮扶计划,坚持扶贫与励志结合,日常帮助和临时救济结合,物质帮助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着力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贫困家庭存在的生活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要加大扶智力度,提高致富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要按照“五个一批”帮扶措施,细化帮扶措施,做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产业就业扶持帮扶,对有因病、因残的贫困户给予医疗救助帮扶,对无房户、易地搬迁和灾后移民实行危旧房改造、重建工程,对精准识别无收入来源的贫困户进行低保兜底,保障贫困户基本生存需要。

(二)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思想教育。各帮扶联系村要成立政策宣讲志愿服务队,利用群众大会、院坝会及到贫困户家中走访,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国家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各级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典型、悟得透的事理,能接受的方式,对贫困户进行思想上的教育引导,不断提高贫困户的思想意识,帮助贫困户树立新观念,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坚定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从而思奋进,发挥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主体作用,防止脱贫后返贫。

(三)狠抓基层党建,发挥党员示范。一是帮扶xx村、xx村、青松村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三重一大”“三不三议三自主”“三双向一质询”等村级党建管理制度,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清正廉洁。二是开展党员结对帮扶相关活动,通过老党员带动年轻党员、局机关党支部结对帮扶村支部,搭建党员帮扶平台,提升党员政治素质和致富能力,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帮扶优秀农村青年、返乡回引人才并在其中培养1—2名基层党建的后备力量,不断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的文化年龄和知识结。四是督促指导村两委切实整改专项巡查反馈,季度检查发现,日常工作存在的各项问题,做到有台帐、有措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充分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抓好基础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一是村办公阵地扩建。帮助xx村完成村两委办公阵地扩建100平方米,xx村完成村两委办公阵地扩建90平方米和青松村阵地标准化建设,争取在6月底前完工;二是抓好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加大对现有饮水工程管护,确保群众有安全饮用水,同时完成村集中供水全覆盖;三是加快实施危改工程。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xx村13户农户,xx村15户农户,青松村12户农户在聚居点房屋建设工作和所有房屋拆旧复垦工作。实施非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按照县上要求,依程序按规定,清单管理,实施好xx村28户,xx村49户,青松村20户危旧房改造工作,确保群众住上安全住房;四是抓好道路交通工程。帮助xx村完成1社2公里社道路硬化及“六大公路”(六门乡大风垭至六门乡)、黑响公路、六九公路日常管护保洁保畅工作。

(五)助推产业发展,激发内生动力。尊重群众主体意愿,按照“一步成园”和产业覆盖到村、能力提升覆盖到户”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帮扶,加快形成具有特色的大产业和以“五小经济”为载体的贫困户小产业。一是帮助xx村在2、3社扩面种植花椒100亩,帮助青松村落实300亩茶叶股权量化激励机制。二是按照“村委会+农户(贫困户)”发展模式,按照xx村、xx村、青松村整体规划发展产业,在群众房前屋后、荒山荒坡栽植花椒,发挥产业连片效应,形成各具特色的贫困户“五小经济”园小产业。三是加大对已有花椒、核桃、茶叶产业的管护工作,确保增收。四是发展种养殖大户,带领农户发展生猪、鸡(鸭)、鱼、蔬菜等养殖业。五是指导xx村经营好桔杆碳化加工合作社,xx村东西部协作计划有关工作,以确保集体有收入,群众有分红,并于年底前兑现20xx年分红。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行政审批局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党组书记xx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xx任副组长,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为成员。全局脱贫攻坚帮扶具体工作由副局长xx负责统一安排,各第一队长按要求负责做好联系村工作,统筹指挥联系村帮扶力量,第一书记xx、xx分别负责xx村、xx村具体帮扶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第一队长汇报工作情况和有关问题。

(二)加大项目监管。切实加强危改易迁、道路饮水、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村办公阵地、东西部协作扶贫项目等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监管力度,从规划、招投标、材料、施工等源头抓起,严把项目建设的质量关、技术关、清廉关,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基础建设顺利竣工验收。切实加强对到户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产生倍增效果,为贫困户庭院经济建设注入活力。

(三)严肃工作纪律。局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要定期到帮扶村督促指导驻村帮扶工作,加强对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日常管理,确保驻村帮扶时间到位,工作提质升位。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要严守安全红线、廉政高压线、维稳底线、群众路线,杜绝慵懒散浮拖、出工不出力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滋生腐败现象等问题发生。对因政治站位不高,履职不到位、帮扶责任不落实等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等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问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实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巩固就业扶贫工作成效,现制定以下计划:

以实现精准对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的,通过加大力度,强化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开发优质劳务输出基地,突出特设公岗兜底作用,努力使全县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达到稳就业状态,实现就业扶贫的目标。

(一)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招聘、送岗下乡活动,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实现转移就业或家门口务工就业。二是面向贫困户适当开发农村保洁、乡村道路养护等社会服务类就业扶贫专岗,并对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三是着力打造扶贫车间,对吸纳贫困户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二)帮助贫困户提供创业支持。一是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服务,免费开展创业培训(实训)。二是对符合条件规定的创业贫困劳动力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三)开展贫困户实用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参加技术、职业技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安排培训,确保贫困劳动力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实现培训一人带动一家的目标。同时,鼓励企业对新招贫困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对于组织开展培训的企业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在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力一定的补贴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扶贫是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所,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自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政策支持保障措施等。

(二)分解落实任务。为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实效,制定了《关于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行动计划》,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所要严格按照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抓好工作政策落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为扎实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依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21〕10号)、《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不出现返贫问题,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推进铁岭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2021年,全市要把脱贫攻坚成果做为首要任务。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好“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要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进一步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稳定主要帮扶政策。坚持精准务实原则,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在产业扶持方面。已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进行扶持,同时,认真谋划实施一批收益好、见效快、带富能力强的产业扶贫项目,重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进行扶持。继续利用资金奖补等方式鼓励发展“五小产业”“庭院经济”等到户项目。在健康扶持方面。继续将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在安全住房方面。各县(市)区对脱贫户改造后房屋进行动态监测,对因天气、地质等原因导致房屋再次破损,经鉴定符合c级、d级危房改造标准的,及时组织改造或翻建,对已脱贫户老旧房屋进行重点监控,并予以优先改造。在教育扶持方面。继续落实各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探索开展对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学生予以定额补助。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在园儿童)继续执行免除校服费、伙食费政策。在就业扶持方面。继续通过扶贫载体吸纳一批、招聘活动推荐一批、服务落地促进一批、技能培训提升一批、见习岗位留用一批、村级公岗稳定一批六项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在兜底保障方面。在攻坚期内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脱贫人口符合低保标准的继续享受低保救助政策,对已脱贫户继续落实贫困户低保对象收入认定办法。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实施差别救助。在饮水安全方面。对享受集中供水的脱贫户,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做好供水设施、管网的管理与维护;对使用分散式供水的脱贫户,对其饮用水水量、水质、取水距离进行监测,确保脱贫户饮水安全达标。

2.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实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农户主动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相结合的动态发现与核查机制,以人均年纯收入不低于6600元为基数、逐年增长10%为监测标准,按照村组每月摸排、乡镇每季度审核、县级及时确定的监测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充分利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监测功能,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进行重点监测。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组建市、县两级大数据平台管理队伍。建立快速响应和帮扶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做到及早发现和精准帮扶协调推进。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弱劳动力的,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带动、发展庭院经济等方式增加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3.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实现“保本保值增值增效”。明确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厘清相关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保障扶贫项目资产物权,避免资产流失、被侵占,有效防止权属异化、转移及变更。科学细化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资产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监测人口防止返贫致贫、低收入群众帮扶和项目运行管护等。统筹做好扶贫资产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指导乡镇将各类扶贫资产纳入“三资”平台统一管理,资产收益资金依照农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确保扶贫资产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4.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对参与扶贫的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项目实施主体生产规模、销售渠道、帮扶措施等进行评估,科学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审核、批复,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抽查,实现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全流程监管。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资金、项目审计,强化监督管理。市审计局对各县(市)区的审计工作进行督导调度,实现扶贫资产管理全过程、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5.继续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对因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导致返贫人口实施医疗补充保险,切实减轻脱贫人口医疗负担。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实施“防贫保”等针对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的保险产品,解决因病、因学、因灾等大额刚性支出导致返贫致贫问题。研究利用市、县两级财政资金为扶贫产业资产购买商业保险,防范自然灾害对已建成的扶贫资产造成损失,确保扶贫产业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有效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按照省有关政策,在落实“四个不摘”前提下,推动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丰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向省里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西丰县积极把握机遇,做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全力推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工作,切实增强区域发展能力。

2.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各县(市)区结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特别是调兵山市、银州区一并纳入其中。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积极做好数据共享,实行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实施“发现对象、风险预警、动态帮扶、消除风险”闭环管理,确保风险动态为零。

3.完善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农村低保标准逐年提高。落实困难家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单人保”政策和救助家庭收入核算中刚性支出核减政策,重点强化对脱贫户、低收入人口低保纳入政策。加强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4.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覆盖到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结合“大病不出县”行动,逐步实现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小病不出乡村、大病不出县。继续对患高血压、糖尿病及特慢性病的脱贫人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对符合标准的随时鉴定,落实门诊用药保障,使患病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应享尽享。

5.关爱特殊群体。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增强县级设施的失能照护功能和供养服务能力,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实施兜底保障。持续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照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继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一事一议”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适度补助,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6.做好社会帮扶工作。继续实施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联系制度,原有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行政村任务保持不变。持续实施市、县两级单位定点帮扶行政村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果,定期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持续从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健全完善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效机制,对任期已满的驻村干部有序轮换。组织部门要加强管理考核,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充分发挥选派干部作用。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积极动员鼓励企业通过支援建设、投资兴业等方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做好与鞍山市及其相关县(市)区的交流与合作。

7.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优化完善各类扶持政策,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持续加强脱贫地区村党组织建设,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大力培育致富带头人,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三)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衔接。

1.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制定实施符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优势的产业发展规划,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特色种养殖业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创建特色品牌,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产业设施建设。积极与省内农业科技院校沟通对接,争取科技帮扶,大力开展合作共建、全产业链开发等可持续帮扶。支持脱贫地区尤其是脱贫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建立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乡村振兴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通过参与项目劳动获得收入。

2.推动消费扶贫。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做好业务人员培训,推动农特产品依托电商平台网上销售。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开发电商中心模块,与互联网对接,打造农特产品品牌,扩大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搭建农畜产品供需平台,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等单位食堂、餐厅选用脱贫地区农畜产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倡导各类协会、各级工会组织支持消费帮扶。

3.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继续开展扶贫载体认定工作,择优建立一批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支持脱贫地区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上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劳动力。积极支持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创业。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立动态跟踪服务机制,对失业脱贫劳动力提供精准帮扶,对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劳动力推荐有针对性的免费技能培训。加大对就业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组织脱贫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

4.进一步加大脱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在过渡期内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脱贫小额信贷政策,深入挖掘脱贫小额信贷贷款需求,确保应贷尽贷,支持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通过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市、县两级成立以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金融发展、乡村振兴、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及相关银行为成员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监测、分析、调度,全面提升脱贫小额信贷的信贷规模和获贷率,共同破解脱贫小额信贷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县(市)区充分用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小额信贷模块,将系统数据作为监测、预警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乡村振兴部门定期与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进行脱贫小额信贷数据比对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把握工作主动权。

5.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承载国家、省乡村振兴优惠政策和优先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巩固好饮水工程,加强乡村中小型河流防洪工程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继续建好用好村卫生室,提高诊疗能力;继续推进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提升农网供电可靠率;进一步提升乡村网络宽带、电话和4g网络覆盖水平;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继续实施“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推进村屯硬化路、乡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大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6.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同步改善乡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合做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工作,推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继续对脱贫患者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对高血压等慢性病落实季度随访或提供健康教育处方,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提高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加大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联合开展年度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摸排工作,制定危房改造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四)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1.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支持西丰县继续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调整优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落实国家关于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现有扶贫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同时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农”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围绕设施农业和经济作物发展保险。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纳入政银企服务平台,提高政策的直达性和有效性。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面全覆盖。扎实做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工作,各金融机构继续将金融基础服务重心下沉,探索实施村级网络及包片制度,继续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

3.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保护耕地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转用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过渡期相关政策,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要求,单列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落实增减挂钩收益使用分配机制,确保增减挂钩收益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

4.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加强乡村教师、医疗队伍建设,利用市、县人才优势,通过开通县域农村教师、医护人员“直通车”等方式,实施市、县两级教师、医护人员定期轮转“下乡”。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优先保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以“三支一扶”政策为载体,继续吸纳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村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鼓励政策,积极吸引在外人才返乡,把在城市里积累的经验、技术、资金带回本土,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动力引擎。大力培育“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实用人才和乡村本土人才,切实提高乡土人才发展能力和技术水平,必要时吸纳到村“两委”班子。在西丰县探索实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在待遇职称等方面实施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西丰县基层流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强化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县(市)区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上,当好“一线总指挥”,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县、乡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问题,制定政策举措,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为做好衔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基层做好衔接工作提供指引。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市、县“十四五”相关规划。同时,结合总体规划,按照需求程度和实际,规划每年的实施项目,于每年3月底前出台年度建设要点,明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项目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把任务分解到部门、乡镇,督促推进工作落实。集中主要资源逐个解决问题,对既有利于改善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加快推进,把工作的质量、农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

(三)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内容,结合《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铁岭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9号),用脱贫攻坚的考评体制机制来验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日常督导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坚持严督实查、较真碰硬,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及全省、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和底线性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三个总体稳定”,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成果有效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一二三四”总体发展思路,统筹谋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守住一个底线: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首要位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手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从重点突破向全面推进转变;二是处理好“攻坚战”与“持久战”的关系,从阶段性攻坚向可持续发展转变;三是处理好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从“被动扶”向“主动兴”转变。

做好四个方面的衔接:一是做好体制机制衔接。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责任,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二是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强化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三是做好政策制度衔接。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就业、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安全饮水、残疾人救助、养老等各项救助政策和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项目相关帮扶政策由特惠性、临时性向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四是做好项目建设衔接。继续实施好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乡一体化。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不削弱、行业部门“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责任不削弱、主要精力不削弱,各乡镇要夯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实、拓展好;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新政策出台前,原有帮扶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坚持摘帽不摘帮扶,帮扶工作力量只加强、不削弱;坚持摘帽不摘监管,对考核评估、督导调研、明察暗访、绩效评价、专项审计、督查巡查等继续保持不变。

2.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认真落实《柘城县返贫监测帮扶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完善县级多部门参与的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加强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对确定的预警对象,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针对返贫致贫原因,实行“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切实落实好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

3.不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帮扶措施,努力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长效机制;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完善乡村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卫生健康部门要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基本稳定,落实落细脱贫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政策,做到应治尽治、应签尽签。从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着手,建立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合格医生看病、合格医生有能力看病。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危房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重点突出已脱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销档一户。水利部门要持续做好农村群众饮水现状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解决供水隐患问题,确保农村人饮工程正常使用。

4.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各乡镇、县财政局、扶贫办以及相关行业部门要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全县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发挥效益。经营性资产要明确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5.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开展全县就业脱贫政策培训班,为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带贫效果良好、效益突出的中小型企业入驻就业扶贫车间,为贫困劳动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落实各项就业脱贫补贴政策,鼓励更多贫困劳动主动参与就业。加大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力度,力争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口就业。

6.加大产业扶贫力度。重点发展好短平快种养业,持续抓好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做好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发放,实施好产业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推进特色加工产业扶贫。

7.稳妥推进金融扶贫。持续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投放,应贷尽贷。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贷后管理,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用款主体生产经营状况,建立预警和风险提醒机制,确保到期按时偿还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平稳健康发展。

8.深入实施消费扶贫。加大对消费扶贫的支持力度,对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与带贫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标准化生产的原料基地,发展订单农业。

9.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推动农村道路向进村入户倾斜,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村村通动力电、户户通生活用电成果,拓展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广场、村级公厕、卫生室、文化活动中心管护,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0.加大扶志扶智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政策宣讲教育,增加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决心,不断激发脱贫的内在动力。大力宣传在全县脱贫攻坚一线涌现出的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脱贫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11.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宣传。系统总结各行业各领域有代表性的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开展“话脱贫、感党恩、奋进新时代”征文、演讲、展览等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讲好柘城故事,树立柘城形象。

12.全面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重点关注扶贫领域信访、涉贫舆情和产业扶贫、金融扶贫风险化解,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干部作风专项整治。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13.加强乡村振兴干部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整合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等干部培训资源,开设《乡村振兴大讲堂》,全面提升全县乡村振兴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

14.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谋划建设一批公路、水利、电力、信息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显著提高农村路域环境和通行水平。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渡期内保持健康帮扶主要政策总体稳定,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继续加强脱贫地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

15.推动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持续提升村容村貌,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展“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建设,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服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标准化建设,整合现有阵地资源,确保2021年底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实现新时代实践所(站)全覆盖,大力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以乡风文明引领乡村善治,建成一批文明生态美丽宜居乡村。

16.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村加快发展。选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较重的乡(镇)、村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重点帮扶村原则上按照脱贫村的10%比例进行确定,每年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17.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积极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重点打造山羊、养牛、养鸡、蛋鸭等养殖产业,培育知名特色品牌。拓展农民多渠道增收,大力发展返乡经济,引导乡贤回归乡村,带动农民创业致富。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让更多农民参与服务增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闲置农房等资源资产入股发展合作经济,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18.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整合利用为纽带,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全面消除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

19.加强基层党组织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扎实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加快组建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孝善理事会和新乡贤理事会,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各路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三农”工作队伍。

(三)巩固扩大帮扶成果。

20.坚持和完善联系帮扶机制。保持帮扶队伍总体稳定,实行动态调整。将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五级书记一起抓省市县镇村齐上阵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效承接到乡村振兴上来,强化乡村振兴的领导力量和制度保障。继续坚持县级领导包镇包抓机制和机关单位单位联系村帮扶机制,扩大帮扶成果。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21.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工作队帮扶工作。坚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过渡期内的主要帮扶政策要总体稳定并继续执行。制定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强化乡村振兴工作队日常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接续发挥好乡村振兴工作队作用。

2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认真落实百企帮百村活动,动员企业帮扶重点村。强化服务保障,研究制定鼓励引导民企参与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扶持和奖励政策,引导民企支持所帮扶村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助销特产、公益帮扶。

(四)扎实做好政策有效衔接。

23.加大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要把乡村振兴作为优先保障重点,持续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投入保持基本稳定。严格落实省上关于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强化资金日常监管,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和动态监控责任,认真执行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最新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策略(实用14篇)篇十四

2、人居环境整治:整治、绿化农家庭院240户;改造旱厕120个;全村设置分类收集垃圾箱80处;购买垃圾清运车辆1台,新建公厕2座。

3、停车场及配套公厕:3组3000平方米硬化及配套设施建设。新建村委会旁游客观光停车场(500平方米)。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条件。

1、地心谷景区入口至吴大山民宿旅游公路建设:新建地心谷景区至吴大山民宿旅游公路。其中大横坡村至石门村吴大山村级公路连接线5公里。石门村委会至吴大山升级改造工程,公里(米宽及黑色化)。

2、旅游公路提档升级:公里旅游公路拓宽米至8米宽及黑色化、亮化。村内旅游循环路的拓宽升级及旅游标识标牌的设置。

3、村级文化广场:村委会旁1400平方米硬化及配套设施。

(三)加强特色产业发展,打造旅游接待新村。

1、打造特色村寨:打造一个精品民宿基地,实施特色村寨民居改造100户,开展民宿培训。

2、壮大特色产业:对原有连片种植的580亩茵红李、青皮脆李李子产业园进行提档升级,进行避雨栽培,打造一个水果基地,全面提升李子品质及抗风险能力。

3.修缮石门古道:修缮公里石门古道,充分发掘本地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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