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一
8月31日是我的破壳日,如今已过了十一个春秋。我整个人好像和别人没什么不一样,唯有那独特的性格给我的人生增添了色彩。
听妈妈说,我小时候的想法、行为都和其他小朋友不同,不信?我举两个事例来说吧!
妈妈说我三岁时,带我上街,她一到店里买衣服,我就挣脱她的手,找到隐蔽处坐下,用挂在架子上的衣服或裤子遮住脸发呆,妈妈常常找不到我。对此,我也表示很无奈,我当时的想法太奇怪了。
我读了九年书,就不喜欢一年级。具体原因,我也不知道。
一转眼,我就幼儿园毕业了,在家玩了几个月,又到了新一届一年及报名的时候了。报名那天我不哭也不闹,老师来了还表扬我乖,不像其他小朋友又哭又闹。可是上学没几天,我就装病,让家长带我回去。到最后,我就成了放羊的小孩,他们看见是我打的电话,要么不接,要么挂了。我干脆就整天哭,班主任不得不给我家长打电话,我心想:终于可以不在学校里了。爸爸来了后,给我讲道理,可我哪里听得进去。到了二年级,我便不闹了。后来真的生病了,给家长打电话,他们都还要再向班主任求证。四年级的时候,还有很多老师把这件事和我开玩笑呢!现在想想,我以前真是太不懂事了。
时间老人带走了那调皮的低年级小孩,现在,我已是即将毕业的大姐姐了,面对十一岁的人生,前方的路,有鲜花,也有荆棘,我相信,只要我坚持走下去,一定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二
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有着无伤大雅的外表和黑色的头发。属马的有着马一般的性格,活泼豪放。
一两岁幼儿时期的我。我白白的,胖胖的,很可爱。刚学会走路。走起路来总是会摔跤,一次次的摔跤使我走路越来越稳。
上了六年级,我改变了小时候的贪玩。学会了挤海绵似的挤时间。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人民教师,用我所学到的知识,带领孩子们一起探索科学的奥秘,带领他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这就是我。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三
张瀚文,现年14岁,身材偏中,身高偏中,常常萎靡不振,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初学六年,习三科目,成绩级佳,尤为数学,常居班首;但语文不佳,常居前十;英则居前五。至今,成绩大退,总居中上。数学亦佳,但不及前。语文亦退,英语则不动。新之五科目,因少习,不大佳。
初中以来,体质猛增。晨之练,极益体,千米之路,虽不大远,却积少成多;体课时,更多练。如今虽增,却不及友。
上课时,常发言,多思考,喜得答。昨日之试,发挥不良,未达标,甚是后悔,立志居前五。
一家四口,吾母最勤。每日洗衣做饭,筋疲力尽,更为吾操心。吾有一妹,名为张琬妮,学习更佳,居其班之首,常请教于吾。吾父极慧,得世间之理,但其有一点,吾甚厌,名曰懒,常任吾买物。
吾大母甚慈祥。每日之午,吾来大母家,香气四溢,已为吾做饭,吾极感动,立志努力学习。
初中之后,遇良师,名为梁超,授吾识与理,因而得一好,乃读书。更得多友,因而得一乐,乃踢蹴鞠。下课之时,与友相竞,甚是有趣,乐在其中。
如是而已,若再努力些,可会更好罢。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四
当妈妈带我出去碰到熟人,他们总是夸我长得漂亮。我有一双又大又明亮的眼睛,眉毛又黑又密,脸上总是挂着灿烂的笑容。这就是我——鲁佳余,一名三年级的学生。
我平时爱吃甜食,比如点心啦,蛋糕啦,只要一看到甜食,我就管不住自己这张嘴,像是有馋虫在咬似的,非吃个过瘾才肯罢口。
我的性格很开朗,平时爱交朋友,也爱和同学说说笑笑。但也有文静的一面,有时我心里想着一件事,可以半天不说一句话。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玩电脑游戏,很多种游戏都玩过了,但我觉得最好玩的还是《梦幻西游》,我现在已经是游戏小高手了。
我也爱学习,一回到家,先做作业,接着就是复习、预习,从来不需要妈妈监督。在考试期间,谁都休想在电脑前找到我的影子,连我最爱玩的游戏和最爱看的动画片也诱惑不了我。
好了,我就介绍到这儿。怎么样,给我个评价吧!如果你们觉得我还算可爱,就请伸出你们的双手,让我们交个朋友吧!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五
我是一个有时安静、有时吵闹,有时听话,有时倔强的女孩。
我的长相可以说不是最好的,但我觉得我的长相是独一无二的,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我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奇怪眼睛,一个单眼皮,一个双眼皮但这却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我还有一个不塌不挺的鼻梁,虽然是这样但我觉得放它放在我的五官上可以说是完美无缺。我还有一对小之又小的耳朵,我觉着双耳朵虽然小,但它的用处我是离不开的。
我的性格时好时坏,就像看不见也摸不着的空气一样,就连它的主人我也猜想不透。心情好时我就主动帮妈妈打扫卫生,整理房间。心情不好时把自己锁在房间谁见也不出来。有的时候妈妈都说我的性格古怪。
我的爱好是打羽毛球。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是: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体育课老师让自由活动,我就跟一个女孩去操场东面打羽毛球,结果,到下课的时候班里的队都回班了,我们俩并不知道,老师喊我俩,我俩也没有听见,就一直一直的打,我们俩累得大汗淋漓,这是才说走吧,结果回去一看,人不见了,老师正在给别的班上课,我俩以一分巴士米的速度飞奔回教室。
我特别自恋,特别爱笑,比如说有人讲了一个超级好笑的笑话,我就会哈哈大笑。而且我做事要时间讲效率,在我自己给自己规定的时间该干什么干什么,速度提上还要保证效率。我想这也许可能就是我觉得最好的地方。
中国有一句俗话说得好:人无完人,我认为说的特别好,每个人都有缺点,而我也有缺点。自己最大的缺点就是特别马虎,我觉得都找不到比我还要马虎的人语文、数学、英语每门都马虎,可它伴随着我走到了现在有时候我都想让它睡一觉,最好永远都不要醒来。这个马虎相当厉害,一次有一道10分的题,因为我看错了,写的是写上了,就是一分没得,可悲啊!
从小我的心底藏了无数的梦,但有一个梦也算是理想,我一直想当一名律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这欲望越来越强无法抵挡,因为我觉得我特别能说,所以我才想干这个律师行业,因为我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只要有一个目标,不管路程有多困难,我都会朝着我的目标向前看!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六
本人姓陈,名诗敏,乳名不详(大概没有)。今年十二。自五岁以前,在外婆家度过。六岁上学,约莫在家学了一年。
约莫我六岁的时候,我们和红霞姐姐一起到下面去玩,直至正午,我们这才回家。结果在路上偶遇妈妈,被捉回家中。
妈妈让我们跪下,约跪了一小时,妈妈教育我们时,我们鬼哭狼嚎,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哪!最后,妈妈受不住我们杀猪般的尖叫,直叫我们别叫了,再叫就打。迫于妈妈的威胁,我们只好妥协了。
我们俩起来的时候,腿都麻了,哎呀,这滋味真是不好受呀!
逐渐的,我们长大了,顽皮的性格也收敛了许多。
我上学后,学习自认为不差,一般也有九十分左右,乃至老师对我的态度不差。在下当学习委员有四。五年了吧,反正我不止当过学习委员就对了!
我也偶尔写一些作文,也受到过老师的表扬,和同学们的关系也比较融洽吧!
今后的事情今后说,现在就bye bye喽!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七
我非常怕鬼,怕到六亲不认的地步。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跟老爸、老妈坐在电视前看电影。突然,我看到了一个女鬼,长长的头发、满脸的血,静悄悄地出现在电视上,吓得我哇哇大哭。老爸连忙关掉电视,老妈就哄我睡觉。但是,这些并没有什么用,我还是在那哭,老妈就一直在那哄我,渐渐地哭累了便睡着了。
脾气:火爆
我对你来个警告:珍爱生命,请勿惹我!
那次,我们班早读过于“热闹”,作为早读监督员的我脾气便上来了,便用了“吓死人”的,江湖上失传多年的“狮吼功”。“狮子”一开口,全班抖三抖,把全班吓得鸦雀无声。有一个同学不知死活,站起来“高歌一首”,却被我一下拉到门口,吹凉风。
特点:贪玩
暑假老妈带我回老家,我在门口与婉婷疯玩了一天。傍晚,回家时,发现门打不开,才想起,老妈说过,7点没回家就不用进家门了。我怕得缩成一团,蹲在门口等我的救兵——奶奶,快快回来救我。
我就是这样一个奇特的女生“产品”。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八
我叫王建皓,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自此开始了漫长的人生旅途,平时无论上学还是放假时就喜欢宅在家里看书和电视,对历史知识略知一二。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对家人态度都很冷漠,做事不积极,动不动就哭。当我三岁时,按照法律规定上了幼儿园,但是因为我的性格,我变成了同学们欺负的对象。
一天中午睡觉前,大家排队去饮水机前喝水,一个小孩不知怎的突然把水泼了过来,水全部落到了我的身上,把我淋成了“落汤鸡”。顿时饮用水和泪水化作一团,模糊了我的双眼。
还好四年后,我成功的“幼升小”,进入了小学。但进了小学之后我才发现,小学和幼儿园可不一样,在小学你没文化可不行。幸好小时候妈妈教我读了很多书,所以说我好歹也是肚子里有墨水的人。可老师却偏偏不给我一展才华的机会,因此我认为自己是怀才不遇了。就这样,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我苦读诗书,誓必要成为老师的宠儿。
当我成功步入三年级的时候,为了让老师注意到我,我开始上课积极发言,下课问我的同学不会的问题。晚上回家认真完成作业,最终老师提拔我当上了小组长。竟然才让我当小组长!我在心里不满道。好歹我也是个人才呀!就这样,一直到五年级之前,我还是认为自己是怀才不遇。
终于,机会来了。五年级下学期我们更换了班主任,我又一次积极发言,努力表现。终于从一介布衣升到了组长再由组长升到了排长,最后成为了货真价实的班长。我尽心尽力的辅佐我们的“君王”,到处宣扬我六年级十七班的威风!
这就是我,一个靠努力拼搏出一片新天地的男孩!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九
我有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有点内双的眼皮,常常被我拨拉着看,真恨不得是大大的双眼皮,唉!不过内双也不错。 妈妈说我的眉毛是标准的美人眉型——柳叶眉哦!我的鼻子塌塌的,嘴巴大小刚刚好,颜色嫩红,总有人以为涂了口红。我的小脸蛋是典型的瓜子脸,一听到表扬就红扑扑的像红富士(嘻嘻,看上去很好吃的哟)。我的头发天生卷卷的,有的人曾责问妈妈:“为什么这么小就给孩子烫头发?”还真骗过了不少眼睛呢!
我的脾气呢,被人惹急了的时候用同学的话说就是“母老虎”,平常就像只温顺的小猫咪。想要东西的时候,要么装可怜,要么嘴巴好像抹了蜜蜂,反正妈妈只有掏钱的份儿。
我还是牛通社的小记者,而且在报上也发表几次文章和一篇摄影。当然啦,我还要继续努力,争取发表更多的文章!
当然啦,我也是有缺点的,比如马虎。我正努力的改正,争取做个更优秀的好孩子。
这就是我!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十
看,镜里有个人,知道她是谁吗?告诉你们吧,她就是——我。我长得貌不惊人,粗略的看勉强看得过去,仔细一瞧就破绽百出了。皮肤黝黑黝黑的,眼睛虽大却扣着两块“玻璃”,只有那张因“饱读群书”的嘴还蛮讨人喜欢的。
我的爱好很广泛。我喜欢在树林里轻幽的漫步,也喜欢在田野里热情豪放的奔跑;喜欢小口小口的品着茶叶的清香,也喜欢大口大口的喝着果汁解渴;喜欢像男孩一样打球,也喜欢在房间里静静的读书。
古人云:布衣暖,菜根香,唯有读书滋味长。我从小深明其义,十分喜爱读书。
那是在我五岁的时候,妈妈带着我去商店买鞋,我刚走进商店,就被商店里的书吸引住了,竟不管妈妈到哪里去,直奔书柜而去。过了一会,妈妈发现我不见了,便到处找我,呼唤我的名字,可我还沉浸在书的海洋里,过了二十分钟妈妈才在书店里找到我。小时候的我爱书,现在我的痴书,将来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我至少现在还是对书情有独钟。
如果说文静是我的主旋律,那永不言败就是我的伴奏。奏响我狂热拼搏的一面。
七八岁的时候,我和哥哥踢足球。因为我是首次玩足球,根本不会踢。哥哥嘲笑我笨,还说第二天再不会踢,他就不带我玩了。我骨子里那种永不言败的精神爆发了出来,整个晚上都在想哥哥给我讲的踢球方法。第二天我的球技增长了许多,可哥哥还是认为我踢的不够好,说我不行,没天分。我气的满脸通红,整整一个下午我都在球场练球,带球,射门……一个星期后,我把成果展示给哥哥看,哥哥看后惊呆了,还封了我一个“足球小公主”的名号,我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