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六篇)

时间:2024-11-26 作者:储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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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绿化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篇一

植树造林绿化工程。

造林(包括采伐迹地造林、重度雪灾林地造林、退耕还林造林、补植造林)、封山育林、四旁造林、农田林风培植和道路绿化等四项具体内容。

1.造林

1.1造林建设规模和布局

建设规模3万亩,其中退耕还林荒山造林xxx亩,珠防林xxx亩,采伐迹地重度雪灾地及补植补造xxx亩。项目区安排表1-1。

表1-1

1.2树种设计

造林树种遵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立地条件和设计原则,造林树种确定为桉树、杉树、南酸枣、枫香、松树、火力楠等六个树种。在山窝及立地条件较好的中下部栽植桉树、杉树、南酸枣、枫香。在山场中上部及山脊栽植火力楠、马尾松。各造林树种面积祥见表1-2。

1.3造林苗木必须选择发育健全、组织充实、顶芽饱满、根茎粗壮、须根多、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的一、二级苗,一级苗应大于80%,二级苗不得超过20%。

1.4整地

为确保整地质量,整地时要求沿山坡自上而下,垂直于等高线拉线定点,“品字型”穴状整地。杉树、马尾松、桉树、火力楠、木荷穴规格40×40×40厘米。南酸枣穴规格50×50×50厘米。做到表土返穴。整地时间要求在20xx年2月底前完成。

1.5栽植

1.5.1栽植密度

杉树、马尾松、火力楠、木荷、桉树栽植密度167株/亩,南酸枣111株/亩。

15.2栽植方法

做到随起随栽,黄泥浆钙镁磷肥沾根,实生苗严格按“三填两踩一提苗”的技术要求操作,并做到栽正、舒根、踏实、适当深栽。容器苗栽植时,必须除去塑料袋。适当深栽于穴中,即杯面略低于穴面1-2cm,扶直苗木,把四周松土向中间挤紧后踩实,不得用脚垂直下踩,以防踩散营养土团,随后覆一层松土。

1.6幼林抚育

幼林抚育安排在5-6月和8-9月进行。抚育方式为扩穴抚育,抚育主要内容为除草松土、扩穴培蔸,以消除杂草对水肥的竞争,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能,促进幼树生长。抚育时注意不能损坏幼树及其它树木,注意保持水土。抚育中发现死株,空穴株应及时补栽,以确保造林或活率达到85%以上。

1.7管护

栽植后落实专职人员管护,同时在项目区必须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

2.封山育林

2.1封育类型

封育类型是根据封育小班立地条件的差异,林地乔、灌、草生长情况,植被盖度及其分布,视目的树种的天然更新能力设计封育类型。据调查,封育区林地均为疏林及重度雪灾宜人工更新的林地,有一定数量的天然母树,幼苗幼树分布较为均匀,长势较好,土层较厚,天然更新能力强,封育后乔木密度有望增加到有林地标准,故本项目设计封育类型均为乔木型。

2.2封育方式:全封。

2.3封育措施

2.3.1封禁措施:主要有人工巡护和设置标志牌。

(1)人工巡护:对封山育林区设专职护林员进行巡护,每个护林员管护面积1000亩左右。项目办与护林员应签定合同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合格,不上岗。制定相应的管护制度和奖惩办法,明确护林员的护林范围、职责、权益。封禁范围内实行“九不准十严禁”。即:不准砍树、修枝、剥皮;不准割芒萁、茅草;不准捡枯枝、扒耙松毛;不准铲草皮、挖树蔸;不准放牧、狩猎;不准采种、采脂;不准取土、挖石、采矿;不准侵占林地建房;不准毁林造田;严禁烧田坎草、稻草;严禁上坟烧纸、点蜡烛、放爆竹;严禁烧木炭、木灰;严禁林内吸烟、野炊;严禁烧荒开垦;严禁烧火土积肥;严禁烧火取暖;严禁烧山驱兽;严禁炼山造林;严禁林区内各种林副业生产用火。

封育区镇、村要通过电视、会议、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封山育林的认识,使群众自觉维护封育区的林区秩序由政府主持召开村民大会并制定出较完善的封山育林乡规民约,以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封禁规定,同时有关的执法部门则应加大打击破坏项目建设行为的力度。

根据护林员管护面积,以1000-1100亩/人护林任务为基准,确定护林员数量,规划封育区护林员数量为???人。各单位封育面积及护林员数量见表6-1。

(2)设置禁牌:在封育小班周明显处,村庄附近、人为活动频繁地段、主要交通路口等处设置固定的禁牌,牌上明确封禁范围、周边界址和封育措施。设置临时禁牌作为固定牌的补充,每个小班周围要设置临时禁牌。永久性禁牌为长方形,高3.0米,宽2.0米,用红砖水泥砂浆砌成,并用水泥浆抹面,牌内下面宣传内容为标题(xxx县绿色生态建设项目封山育林禁牌)、宣传内容(包括乡、村、组、小班号、面积、主要树种、地类、郁闭度、四周界址: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封育方式、封育时间、护林员、技术员、项目负责人。)、落款(绿色生态建设项目办公室)、时间(年月日立),反面书写×××项目封山育林护林公约;临时性禁牌尺寸与宣传内容:底座宽60cm,高100cm,牌宽100cm,牌高60cm,宣传内容与永久性禁牌内容相同。临时性禁牌用水泥板、木板或铁皮制作。禁牌设置数量与建设地点见下表:

表2-1

2.3.2育林措施

育林措施是封山育林的重要环节,在马尾松种子成熟时,可人工促进其天然下种更新。如因植被覆盖度较大而影响种子触土的地段,应进行带状或块状刈草、破土整地,实施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措施;对于天然下种不到的地方,应人工撒播种子,促其更新。同时应保护好地表植被,保留地表枯枝落叶以增加腐殖质含量,促进植被生长。森林保护也是育林的重要举措,在森林保护方面,针对封育区马尾松林分占优势的现状,宜采用白僵菌防止松毛虫害,同时招引或培育病虫天敌以防止病虫害。应积极预防森林火灾,防止封育区内出现火灾或封育区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封育区内每平方公里设置一个观测点,护林员应经常观测(察)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及火险等级,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3.“四旁”造林、农田林风培植和道路绿化

“四旁”植树以林旁、路旁、水旁、宅旁为地盘,以用材林、防护林、风景林为主,道路绿化以原有绿化补植补造及村村通水泥硬化

公路旁为主,农田林风培植应结合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等特点合理布局。

3.1建设规格和布局

20xx年度“四旁”造林2万株,农田林风和道路绿化???万株。项目范围见表3-1

3.2树种设计

树种设计做到适地适树,符合城乡绿化总体规划,因地制宜,以本县特色常绿乡土树种为主,如桉树、木荷、天竺桂、榕树及灌木树种,注意乔、灌、花、草的合理搭配。力求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造型丰富。

3.3主要措施

由县林业局负责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到劳务与义务相结合,严把工程质量关,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项目总投资870万元,其中直接费用829.5万元,占总投资95.4%,间接费用40.5万元,占总投资的4.6%。造林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直接费用540万元,占总投资的90%,间接费用60万元,占总投资的10%。封山育林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直接费用212.5万元,占总投资的85%,间接费用37.5万元,占总投资的15%。“四旁”造林总投资10万元,其中直接费用9万元,占总投资的90%,间接费用1万元,占总投资的10%。农田林风培植和道路绿化总投资10万元,其中直接费用8万元,占总投资的80%,间接费用2万元,占投资的20%。

绿化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篇二

按照《中共嘉祥县委、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三重”项目实行绩效考核的意见》和《嘉祥县20xx年大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努力实现跨越赶超。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化的绿化理念,着力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努力把我镇建设成为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示范乡镇”。

二、任务目标

20xx年全镇计划植树32.2万株,造林1360亩,其中荒山造林260亩,成片造林500亩,用材林100亩,经济林200亩,完善农田林网化面积6000亩,新发展苗木花卉基地300亩,绿化示范村3个,四旁植树6万株,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1个,实现林权抵押贷款200万元,努力实现全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荒山绿化

丹凤山总面积600亩,在前些年绿化补植的基础上,重点治理山体南部,面积200亩,涉及到西石人、雷山、东石人、刘山口四个行政村,计划栽植侧柏7600株,金太阳杏、核桃1800株。

(二)洙水河绿色屏障建设工程

主要涉及黄庄、张庄、南马、苏营、兑店、路庄、宋楼、宋庄、前牛、马庄、酒庄11个行政村,总长度9.8公里,绿化面积780亩,需栽培各类苗木4.6万株,河口线需栽植2行垂柳。

(三)经济林建设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根据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市场前景好、效益高、见效快的优质果树品种,主要在长集村北新建核桃、黄金梨果园300亩。

(四)绿色通道

着力抓好327国道两侧的绿化工程,以市、县公路局为主体,镇政府和村全力配合。每侧按照乔灌结合,常绿和落叶相搭配的原则,建成高标准绿色通道工程。

(五)苗木花卉基地建设300亩。长集新发展苗木基地120亩,窦坊100亩,酒庄80亩。

(六)以姚庄薛姚大洼为重点,今春完善林网化面积6000亩,需补植优质速生杨4700株。

(七)绿化示范村建设

按照“村边林化带、街道林荫化、庭院花果化、隙地全绿化”的要求,坚持宜林则林,宜果则果,村边、街道、庭院、公共场所、四旁隙地等全部绿化,辖区农田高标准林网化。每个村内街巷两旁栽植1—2行乔木,株距4米,重点以法桐、国槐等绿化树及柿子等经济树木为主。农村学校和公共场所绿化,重点栽植以杨、柳、槐、大叶女贞等为主的乔木树种,适当点缀花草、灌木,做到树内有景,树外有带,庭院有花。年底验收合格后,奖励现金一万元。重点做好贾海、谷庄、姚坊3个行政村的绿色村庄建设。

四、保障机制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林业既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又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双重任务,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二)加强领导,明确奖惩

1、为切实加强对大绿化重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林业、水利、农委、党政办、财政所、服务区书记为成员的大绿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重点做好绿化工程的实施、督导和奖惩等工作。

2、全镇评出“绿化示范村”,年底奖励现金一万元,对新发展的特色林果生态园给予扶持,集中连片新发展经济林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连补3年。

3、对于集中连片发展绿化苗木基地或经济林300亩以上的村,奖励村干部5000元,服务区20xx元。

4、对于集中连片发展丰产林200亩以上的村,奖励村干部20xx元,服务区1000元。

绿化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省政府《关于继续实施山江湖工程、推进绿色生态xxx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x府发[20xx]17号)的要求,按照市里分解的任务,到20xx年,全县林地面积达到15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80%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518万立方米。为顺利完成项目的实施,制定我县植树造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植树造林绿化工程。

造林(包括采伐迹地造林、重度雪灾林地造林、退耕还林造林、补植造林)、封山育林、四旁造林、农田林风培植和道路绿化等四项具体内容。

1.造林

1.1造林建设规模和布局

建设规模3万亩,其中退耕还林荒山造林xxx亩,珠防林xxx亩,采伐迹地重度雪灾地及补植补造xxx亩。项目区安排表1-1。

表1-1

1.2树种设计

造林树种遵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立地条件和设计原则,造林树种确定为桉树、杉树、南酸枣、枫香、松树、火力楠等六个树种。在山窝及立地条件较好的中下部栽植桉树、杉树、南酸枣、枫香。在山场中上部及山脊栽植火力楠、马尾松。各造林树种面积祥见表1-2。

1.3造林苗木必须选择发育健全、组织充实、顶芽饱满、根茎粗壮、须根多、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的一、二级苗,一级苗应大于80%,二级苗不得超过20%。

1.4整地

为确保整地质量,整地时要求沿山坡自上而下,垂直于等高线拉线定点,“品字型”穴状整地。杉树、马尾松、桉树、火力楠、木荷穴规格40×40×40厘米。南酸枣穴规格50×50×50厘米。做到表土返穴。整地时间要求在20xx年2月底前完成。

1.5栽植

1.5.1栽植密度

杉树、马尾松、火力楠、木荷、桉树栽植密度167株/亩,南酸枣111株/亩。

15.2栽植方法

做到随起随栽,黄泥浆钙镁磷肥沾根,实生苗严格按“三填两踩一提苗”的技术要求操作,并做到栽正、舒根、踏实、适当深栽。容器苗栽植时,必须除去塑料袋。适当深栽于穴中,即杯面略低于穴面1-2cm,扶直苗木,把四周松土向中间挤紧后踩实,不得用脚垂直下踩,以防踩散营养土团,随后覆一层松土。

1.6幼林抚育

幼林抚育安排在5-6月和8-9月进行。抚育方式为扩穴抚育,抚育主要内容为除草松土、扩穴培蔸,以消除杂草对水肥的竞争,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能,促进幼树生长。抚育时注意不能损坏幼树及其它树木,注意保持水土。抚育中发现死株,空穴株应及时补栽,以确保造林或活率达到85%以上。

1.7管护

栽植后落实专职人员管护,同时在项目区必须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

2.封山育林

2.1封育类型

封育类型是根据封育小班立地条件的差异,林地乔、灌、草生长情况,植被盖度及其分布,视目的树种的天然更新能力设计封育类型。据调查,封育区林地均为疏林及重度雪灾宜人工更新的林地,有一定数量的天然母树,幼苗幼树分布较为均匀,长势较好,土层较厚,天然更新能力强,封育后乔木密度有望增加到有林地标准,故本项目设计封育类型均为乔木型。

2.2封育方式:全封。

2.3封育措施

2.3.1封禁措施:主要有人工巡护和设置标志牌。

(1)人工巡护:对封山育林区设专职护林员进行巡护,每个护林员管护面积1000亩左右。项目办与护林员应签定合同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合格,不上岗。制定相应的管护制度和奖惩办法,明确护林员的护林范围、职责、权益。封禁范围内实行“九不准十严禁”。即:不准砍树、修枝、剥皮;不准割芒萁、茅草;不准捡枯枝、扒耙松毛;不准铲草皮、挖树蔸;不准放牧、狩猎;不准采种、采脂;不准取土、挖石、采矿;不准侵占林地建房;不准毁林造田;严禁烧田坎草、稻草;严禁上坟烧纸、点蜡烛、放爆竹;严禁烧木炭、木灰;严禁林内吸烟、野炊;严禁烧荒开垦;严禁烧火土积肥;严禁烧火取暖;严禁烧山驱兽;严禁炼山造林;严禁林区内各种林副业生产用火。

封育区镇、村要通过电视、会议、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封山育林的认识,使群众自觉维护封育区的林区秩序由政府主持召开村民大会并制定出较完善的封山育林乡规民约,以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封禁规定,同时有关的执法部门则应加大打击破坏项目建设行为的力度。

根据护林员管护面积,以1000-1100亩/人护林任务为基准,确定护林员数量,规划封育区护林员数量为???人。各单位封育面积及护林员数量见表6-1。

(2)设置禁牌:在封育小班周明显处,村庄附近、人为活动频繁地段、主要交通路口等处设置固定的禁牌,牌上明确封禁范围、周边界址和封育措施。设置临时禁牌作为固定牌的补充,每个小班周围要设置临时禁牌。永久性禁牌为长方形,高3.0米,宽2.0米,用红砖水泥砂浆砌成,并用水泥浆抹面,牌内下面宣传内容为标题(xxx县绿色生态建设项目封山育林禁牌)、宣传内容(包括乡、村、组、小班号、面积、主要树种、地类、郁闭度、四周界址: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封育方式、封育时间、护林员、技术员、项目负责人。)、落款(绿色生态建设项目办公室)、时间(年月日立),反面书写×××项目封山育林护林公约;临时性禁牌尺寸与宣传内容:底座宽60cm,高100cm,牌宽100cm,牌高60cm,宣传内容与永久性禁牌内容相同。临时性禁牌用水泥板、木板或铁皮制作。禁牌设置数量与建设地点见下表:

表2-1

2.3.2育林措施

育林措施是封山育林的重要环节,在马尾松种子成熟时,可人工促进其天然下种更新。如因植被覆盖度较大而影响种子触土的地段,应进行带状或块状刈草、破土整地,实施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措施;对于天然下种不到的地方,应人工撒播种子,促其更新。同时应保护好地表植被,保留地表枯枝落叶以增加腐殖质含量,促进植被生长。森林保护也是育林的重要举措,在森林保护方面,针对封育区马尾松林分占优势的现状,宜采用白僵菌防止松毛虫害,同时招引或培育病虫天敌以防止病虫害。应积极预防森林火灾,防止封育区内出现火灾或封育区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封育区内每平方公里设置一个观测点,护林员应经常观测(察)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及火险等级,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3.“四旁”造林、农田林风培植和道路绿化

“四旁”植树以林旁、路旁、水旁、宅旁为地盘,以用材林、防护林、风景林为主,道路绿化以原有绿化补植补造及村村通水泥硬化

公路旁为主,农田林风培植应结合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等特点合理布局。

3.1建设规格和布局

20xx年度“四旁”造林2万株,农田林风和道路绿化???万株。项目范围见表3-1

3.2树种设计

树种设计做到适地适树,符合城乡绿化总体规划,因地制宜,以本县特色常绿乡土树种为主,如桉树、木荷、天竺桂、榕树及灌木树种,注意乔、灌、花、草的合理搭配。力求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造型丰富。

3.3主要措施

由县林业局负责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到劳务与义务相结合,严把工程质量关,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项目总投资870万元,其中直接费用829.5万元,占总投资95.4%,间接费用40.5万元,占总投资的4.6%。造林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直接费用540万元,占总投资的90%,间接费用60万元,占总投资的10%。封山育林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直接费用212.5万元,占总投资的85%,间接费用37.5万元,占总投资的15%。“四旁”造林总投资10万元,其中直接费用9万元,占总投资的90%,间接费用1万元,占总投资的10%。农田林风培植和道路绿化总投资10万元,其中直接费用8万元,占总投资的80%,间接费用2万元,占投资的20%。

绿化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篇四

按照《中共嘉祥县委、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三重”项目实行绩效考核的意见》和《嘉祥县20xx年大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努力实现跨越赶超。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化的绿化理念,着力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努力把我镇建设成为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示范乡镇”。

二、任务目标

20xx年全镇计划植树32.2万株,造林1360亩,其中荒山造林260亩,成片造林500亩,用材林100亩,经济林200亩,完善农田林网化面积6000亩,新发展苗木花卉基地300亩,绿化示范村3个,四旁植树6万株,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1个,实现林权抵押贷款200万元,努力实现全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荒山绿化

丹凤山总面积600亩,在前些年绿化补植的基础上,重点治理山体南部,面积200亩,涉及到西石人、雷山、东石人、刘山口四个行政村,计划栽植侧柏7600株,金太阳杏、核桃1800株。

(二)洙水河绿色屏障建设工程

主要涉及黄庄、张庄、南马、苏营、兑店、路庄、宋楼、宋庄、前牛、马庄、酒庄11个行政村,总长度9.8公里,绿化面积780亩,需栽培各类苗木4.6万株,河口线需栽植2行垂柳。

(三)经济林建设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根据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市场前景好、效益高、见效快的优质果树品种,主要在长集村北新建核桃、黄金梨果园300亩。

(四)绿色通道

着力抓好327国道两侧的绿化工程,以市、县公路局为主体,镇政府和村全力配合。每侧按照乔灌结合,常绿和落叶相搭配的原则,建成高标准绿色通道工程。

(五)苗木花卉基地建设300亩。长集新发展苗木基地120亩,窦坊100亩,酒庄80亩。

(六)以姚庄薛姚大洼为重点,今春完善林网化面积6000亩,需补植优质速生杨4700株。

(七)绿化示范村建设

按照“村边林化带、街道林荫化、庭院花果化、隙地全绿化”的要求,坚持宜林则林,宜果则果,村边、街道、庭院、公共场所、四旁隙地等全部绿化,辖区农田高标准林网化。每个村内街巷两旁栽植1—2行乔木,株距4米,重点以法桐、国槐等绿化树及柿子等经济树木为主。农村学校和公共场所绿化,重点栽植以杨、柳、槐、大叶女贞等为主的乔木树种,适当点缀花草、灌木,做到树内有景,树外有带,庭院有花。年底验收合格后,奖励现金一万元。重点做好贾海、谷庄、姚坊3个行政村的绿色村庄建设。

四、保障机制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林业既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又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双重任务,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二)加强领导,明确奖惩

1、为切实加强对大绿化重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林业、水利、农委、党政办、财政所、服务区书记为成员的大绿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重点做好绿化工程的实施、督导和奖惩等工作。

2、全镇评出“绿化示范村”,年底奖励现金一万元,对新发展的特色林果生态园给予扶持,集中连片新发展经济林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连补3年。

3、对于集中连片发展绿化苗木基地或经济林300亩以上的村,奖励村干部5000元,服务区20xx元。

4、对于集中连片发展丰产林200亩以上的村,奖励村干部20xx元,服务区1000元。

绿化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篇五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意见》(赣发[20xx]12号)、赣州市委、市政府《赣州市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会议要求,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市“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的指导工作。为更好地指导全市实施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现制定本方案。

我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素有“世界钨都”和“稀土王国”之称。全市已发现矿种106种,探明达到工业储量级别的有75种,现有各类矿产地1400多处。目前有勘查项目517个,矿山企业1395个,矿区面积342平方公里。金属、非金属矿产加工经营企业236家。矿产业已成为赣州的主要经济支柱。

我市矿山点多面广,开采造成矿山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水质污染、植被破坏严重。多年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高度关注矿山环境问题,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治理资金投入;适时督促矿山企业,改进开采工艺,增加资金投入,改善矿山环境,收到了一定的成效,虽经治理,但矿山环境和水土流失、污染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矿山相关设施侵占土地,矿产开采造成河道淤塞,废渣(包括废石、尾砂)不规范堆积和排放,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地下开采形成大面积的采空区,造成矿坑冒顶和地面变形塌陷,矿山排放引起水均衡破坏及水土污染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矿山废渣(含尾砂和废石)累计积存量稀土矿山6229万吨、钨锡等矿山5119万吨。给环境带来严重的影响。矿山开采废水年处理率达50%以上。据68个矿山统计,矿山开采引起的次生地质灾害65处,其中崩塌、滑坡26处,地面塌陷(沉陷)36处,破坏土地面积490公顷,灾害体积54万立方米,经济损失4405万元。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全省“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和建设绿色生态赣州的总体要求,以《江西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xx-20xx年)》和《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xx-20xx年)》为指导,围绕20xx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6.2%的目标,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完成市里规定的20xx年造林绿化任务及20xx年巩固完善阶段任务,促进矿业经济的科学和谐发展。

已停产、关闭矿山及现在生产的矿山,因采矿场(采空区)、排土场、尾砂库破坏土地,因采矿造成水土流失土地,及其他因采矿活动破坏的土地,尤其是老百姓反映强烈、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质污染严重的矿山纳入矿山恢复绿化规划范围。

到20xx年,完成矿区植被恢复面积15.29万亩,达到综合治理及造林复绿目标。到20xx年,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土地复垦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30%以上。20xx~20xx年矿山恢复绿化任务见附表。

建设期限为5年,即20xx年~20xx年。

造林绿化阶段:20xx年~20xx年,今冬明春造林属20xx年任务,以此类推。各年度造林绿化任务见附表。

巩固完善阶段:20xx年~20xx年。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

大力实施矿山恢复绿化工程,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也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意义重大。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向采矿权人宣传,增强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保护和复垦复绿义务的意识,增强干部群众参与矿山环境保护意识和监督采矿权人履行义务的意识,推进我市矿山恢复绿化工程顺利开展。

(二)编制规划阶段(20xx年11~12月)

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的全面调查工作,查清生产矿山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的基本情况。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造林树种、数量、面积等,编制矿山恢复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规划必须请有资质的单位、专家评审,确定科学的投资概算。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20xx年)

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行动,主动负责,认真指导、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制定的矿山恢复绿化规划实施。同时,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督促项目承担单位精心设计、规范施工。

(四)检查验收

1、验收时间:20xx年至20xx年每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

2、主体: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会同有资质单位和专家;

3、方式方法:查看恢复绿化规划等档案、实地勘查等。

(一)投资估算

矿区植被恢复(含客土回填):3000元/亩

(二)资金筹措

要拓宽渠道,积极筹集矿山环境治理复绿资金。

1、各县(市、区)要加大对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废弃矿山、因政策原因关闭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山体复绿的力度,加大财政投入;

2、生产矿山企业,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对于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乡村道)两边的矿山,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污染严重的矿山,应在今冬明春优先安排,资金由矿山企业负责解决;

3、建立“谁受益,谁投资”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划分山场林地范围,签订有关协议,鼓励企业、个人投资恢复治理矿山环境;

4、积极争取国家治理项目资金,加快恢复绿化进程。已经列入国家矿山环境治理的项目,凡属恢复植被、造林绿化的资金和恢复面积,都可列入“十大工程”之内。

5、有关部门收取矿山企业的水土保持费、林地占用费等,返还部分用于该矿山恢复绿化工程。

(一)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矿山恢复绿化工程”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此项工作。要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和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市、县两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指导,矿山企业是矿山恢复绿化的主体责任单位,应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安排,协同相关部门,下大力气抓好矿山恢复绿化工作,构建绿色、生态、和谐矿山企业。

(二)政策保障

各县(市、区)要以《江西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xx~20xx年)》和《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xx~20xx年)》为指导,做好矿山恢复绿化规划,科学推动矿山恢复绿化工作。要认真执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发[20xx]86号),《赣州市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造林主体、管理主体、受益主体,不造无主林,不栽无主树。

(三)种苗和技术保障

各县(市、区)林业和矿管部门要加强对“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的业务指导,因地制宜,引导矿山企业选购适宜的树种,聘请有资质单位、专家提供植被恢复、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服务,做好矿山恢复绿化的具体指导工作。

绿化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意见》(赣发[20xx]12号)、赣州市委、市政府《赣州市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会议要求,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市“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的指导工作。为更好地指导全市实施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现制定本方案。

我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素有“世界钨都”和“稀土王国”之称。全市已发现矿种106种,探明达到工业储量级别的有75种,现有各类矿产地1400多处。目前有勘查项目517个,矿山企业1395个,矿区面积342平方公里。金属、非金属矿产加工经营企业236家。矿产业已成为赣州的主要经济支柱。

我市矿山点多面广,开采造成矿山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水质污染、植被破坏严重。多年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高度关注矿山环境问题,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治理资金投入;适时督促矿山企业,改进开采工艺,增加资金投入,改善矿山环境,收到了一定的成效,虽经治理,但矿山环境和水土流失、污染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矿山相关设施侵占土地,矿产开采造成河道淤塞,废渣(包括废石、尾砂)不规范堆积和排放,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地下开采形成大面积的采空区,造成矿坑冒顶和地面变形塌陷,矿山排放引起水均衡破坏及水土污染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矿山废渣(含尾砂和废石)累计积存量稀土矿山6229万吨、钨锡等矿山5119万吨。给环境带来严重的影响。矿山开采废水年处理率达50%以上。据68个矿山统计,矿山开采引起的次生地质灾害65处,其中崩塌、滑坡26处,地面塌陷(沉陷)36处,破坏土地面积490公顷,灾害体积54万立方米,经济损失4405万元。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全省“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和建设绿色生态赣州的总体要求,以《江西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xx-20xx年)》和《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xx-20xx年)》为指导,围绕20xx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6.2%的目标,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完成市里规定的20xx年造林绿化任务及20xx年巩固完善阶段任务,促进矿业经济的科学和谐发展。

已停产、关闭矿山及现在生产的矿山,因采矿场(采空区)、排土场、尾砂库破坏土地,因采矿造成水土流失土地,及其他因采矿活动破坏的土地,尤其是老百姓反映强烈、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质污染严重的矿山纳入矿山恢复绿化规划范围。

到20xx年,完成矿区植被恢复面积15.29万亩,达到综合治理及造林复绿目标。到20xx年,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土地复垦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30%以上。20xx~20xx年矿山恢复绿化任务见附表。

建设期限为5年,即20xx年~20xx年。

造林绿化阶段:20xx年~20xx年,今冬明春造林属20xx年任务,以此类推。各年度造林绿化任务见附表。

巩固完善阶段:20xx年~20xx年。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

大力实施矿山恢复绿化工程,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也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意义重大。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向采矿权人宣传,增强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保护和复垦复绿义务的意识,增强干部群众参与矿山环境保护意识和监督采矿权人履行义务的意识,推进我市矿山恢复绿化工程顺利开展。

(二)编制规划阶段(20xx年11~12月)

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的全面调查工作,查清生产矿山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的基本情况。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造林树种、数量、面积等,编制矿山恢复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规划必须请有资质的单位、专家评审,确定科学的投资概算。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20xx年)

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行动,主动负责,认真指导、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制定的矿山恢复绿化规划实施。同时,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督促项目承担单位精心设计、规范施工。

(四)检查验收

1、验收时间:20xx年至20xx年每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

2、主体: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会同有资质单位和专家;

3、方式方法:查看恢复绿化规划等档案、实地勘查等。

(一)投资估算

矿区植被恢复(含客土回填):3000元/亩

(二)资金筹措

要拓宽渠道,积极筹集矿山环境治理复绿资金。

1、各县(市、区)要加大对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废弃矿山、因政策原因关闭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山体复绿的力度,加大财政投入;

2、生产矿山企业,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对于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乡村道)两边的矿山,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污染严重的矿山,应在今冬明春优先安排,资金由矿山企业负责解决;

3、建立“谁受益,谁投资”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划分山场林地范围,签订有关协议,鼓励企业、个人投资恢复治理矿山环境;

4、积极争取国家治理项目资金,加快恢复绿化进程。已经列入国家矿山环境治理的项目,凡属恢复植被、造林绿化的资金和恢复面积,都可列入“十大工程”之内。

5、有关部门收取矿山企业的水土保持费、林地占用费等,返还部分用于该矿山恢复绿化工程。

(一)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矿山恢复绿化工程”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此项工作。要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和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市、县两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指导,矿山企业是矿山恢复绿化的主体责任单位,应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安排,协同相关部门,下大力气抓好矿山恢复绿化工作,构建绿色、生态、和谐矿山企业。

(二)政策保障

各县(市、区)要以《江西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xx~20xx年)》和《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xx~20xx年)》为指导,做好矿山恢复绿化规划,科学推动矿山恢复绿化工作。要认真执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发[20xx]86号),《赣州市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造林主体、管理主体、受益主体,不造无主林,不栽无主树。

(三)种苗和技术保障

各县(市、区)林业和矿管部门要加强对“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的业务指导,因地制宜,引导矿山企业选购适宜的树种,聘请有资质单位、专家提供植被恢复、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服务,做好矿山恢复绿化的具体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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