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银行票据业务自查报告篇一
1、进一步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
2、进一步加大基层机构的内控执行力;
3、制定、完善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
二、公司治理概况
本行在股份制公司设立时,就着重考虑如何依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公司治理结构并规范其运作。为此,本行设立、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织架构,制定了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的银行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以实现权、责、利的有机结合,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从而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
(一)构建现代公司治理的组织架构。
本行根据《公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了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聘请了具有丰富的商业银行工作经验和卓越过往业绩的人士担任本行的董事长、行长,选聘了副行长、风险负责人、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为主要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高管层为执行机构的有效治理机制,建立了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引入了5名独立董事、2名外部监事和3名职工代表监事。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均由董事担任,其中,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任主席。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合法行使权利,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干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本行的股东大会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等内容。该议事规则作为本行章程的附件,经本行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和中国银监会核准后,已得以贯彻执行。
此外,本行建立了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以确保所有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股东大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从而使投资者获得较高回报。
2、董事会
是均具有丰富的金融业从业经验和卓越的过往业绩,而且,还有战投bbva派出的董事。本行每位董事都知悉其职责,并付出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本行的事务。多元化的董事结构,高素质的董事队伍,有利于董事会对重大经营事项的正确决策,有利于本行的业务发展和业绩提升。目前,本行已初步建立了董事会组织架构和决策程序,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于xx年3月份开始进入正式运作阶段。四个专门委员会中,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成员大部分是独立董事,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
3、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本行监事会成员现有8名,其中外部监事2 名、股东监事3名、职工监事3 名。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有效监督。本行章程规定监事会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建议权和报告权,为保障监事合法权益的实施,本行及时向监事会提供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本行财务状况、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4、内部控制制度
较好的内部控制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为促进本行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本行的核心竞争力,确保银行资本保值增值,本行一直本着"内控优先"原则持续不断地完善与改进内部控制。本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指导,遵循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内部控制原则,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改进内部控制措施:加大内控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我行各项业务的健康、平稳、安全运行。
5、风险管理制度
审慎的风险管理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本行致力于建立独立、全面、垂直、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培育"追求滤掉风险的效益"的风险管理文化,实施"优质行业、优质企业"、"主流市场、主流客户"的风险管理战略,主动管理各层面、各业务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
6、关联交易
不规范的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陷阱是
妨碍公司治理的痼疾。因此,应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本行实行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该事项的关联股东不得参与投票表决,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得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同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关联贷款进行严格管理,并确保其满足关联贷款不得超过监管资本15%的规定。本行在上市之时,就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置了正常类关联贷款,目前,未向原有关联方客户新增授信,亦未发展新的关联方客户。我行针对关联贷款的相关防范措施包括:严格授信要求,关联贷款的发放条件不优于其他一般贷款;加强授信审核,关联贷款的发放必须逐笔上报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等。7、激励约束机制
本行制定了保证总分支机构的独立运作和有效制衡的一系列制度,通过完善等级行管理制度、总行部门考核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在总行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同层面均建立起绩效考核机制。特别是,我行逐步开始建立资本约束下的激励考核机制,在分支行开始推进以"经济利润"、"风险调整后的收益回报"为基础的考核机制,促进分支行在业务经营中树立资本、效益和风险综合平衡的经营理念,自觉地优化和调整资产结构。
8、信息披露管理
本行a+h同步上市后,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本行、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内地和香港两地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的要求,本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有效的内部信息报告、审核及披露流程。
本行明确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本行董事长,本行总行各部门以及各分行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及本分行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本行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本行信息披露的指定负责人,负责准备和递交有关监管部门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信息披露任务,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本行信息披露工作。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本行建立了行内重大信息汇集机制,从体制上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流程,为更好地履行好信息披露职责奠定了基础。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9、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行上市之初,就非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开通了投资者电话专线,在公司网站设置了"投资者关系"栏目,认真接受各种咨询,并开始着手建立相关规章制度,起草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市以来短短的两个月内,本行领导、董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已组织、接待了大大小小几十次境内外投资机构、分析师和投资者的来访调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解答问题,建立了和境内外投资机构的良性互动,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得到了资本市场的好评。
(二)规范运作的保证
1、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级管理人员规范运做的行为准则和依据。本行的公司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制定的,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的审核。
(2)三会议事规则
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3)董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4)制定并完善了《行长工作细则》,完善高级管理层的工作细则和规程,明确组织机构之间的职责边界,建立明晰的汇报路线和信息沟通机制。
(5)起草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配套文件。
在实际运作中,上述文件及其他相关指导性文件,共同为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12月31日,在短短的时间里,本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基本已确立,公司治理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但在实际运作中,正如《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所深刻指出,要真正解决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至"的问题,就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积极学习那些较我行更早步入资本市场的同业的先进经验,取人所长,补己之短,积极探索、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
(一)进一步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由于本行董、监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立时间不长,其议事规则虽已经各专门委员会审议、修订,但尚待董事会审议通过。此外,董、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都是金融、财政方面的专家学者,应进一步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特长,不断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
别基层机构在认识上仍不到位,在处理具体业务时容易忽视合规经营的问题,一些发生在基层机构的低层次操作风险问题还不时地困扰着我们。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全员合规、高层合规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机构的检查力度,加强其内控执行力。(三)制定、完善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我行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已草拟《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以使董事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该制度已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拟于年内实行。
四、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序号 整改措施 整改时间 责任人
刘崇明女士
2 进一步加大基层机构的内控执行力 xx年内 合规审计部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本行始终致力于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公司治理经验,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治理的实际运作中,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结构。
(一)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特色
1、本行树立了正确的经营理念,优化了内控环境。我行在对近年实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追求效益、质量、规模的协调发展,追求过滤掉风险的利润,追求稳定增长的市值,努力走在中外银行竞争的前列"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和银监会的监管要求,以《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指导,遵循商业银行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内部控制原则,改进内部控制措施,完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有效发挥内部控制的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行各项业务的健康、平稳、安全运行。
计划财务内部控制、中间业务内部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和反洗钱内部控制等。3、完善内控管理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本行积极探索扁平化管理,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通过建立并执行总、分行行长定期办公会议制度,履行集体决策职能,提高经营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健全了行长办公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发展及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和财务审查委员会制度,提高了决策的专业性。
4、强化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一方面进一步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成立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个专业委员会,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并开始履行职责。另一方面加强信贷政策管理,强化放款中心建设和贷后管理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手段,完善贷款管理信息系统、资产负债系统、财务管理系统。
(一)日常信息沟通手段。目前,本行通过《中信银行董监事通讯》、《中信银行资本市场动态》等方式及时向董、监事会报告相关日常工作。
(二)股权激励计划情况的说明
本行已制定对高管的股票增值权激励方案,可否实施,目前尚未得到监管机构的明确答复。
银行票据业务自查报告篇二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指的票据包括(b)。
4.下列各项中,无需提示承兑的汇票是(c)。
a.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b.定日付款的汇票c.见票即付的汇票d.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5.下列可导致票据无效的签章是(a)。
7.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d)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a.一个月b.十日c.六个月d.三日
8.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向的结算方式是(b)。a.汇兑 b.委托收款c.银行汇票d.支票结算 9.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d)。
a.签名b.盖章c.签名加盖章d.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11.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c)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a.1 b.2 c.3 d.4 12.票据挂失,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之日起(b)内没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a.出票人b.收款人c.失票人d.被书人
17.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的(b)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的2%的赔偿金。
a.5‰ b.5% c.1‰ d.1%
a、圆珠笔 b、蓝色钢笔
c、碳素墨水或支票打印机 d、经上均可以
c、票据复核员 d、上述人员以外的会计人员
24、汇票专用章由(d)保管、使用。a、汇票保管人员 b、签发人员
c、编押人员、压数机保管人员 d、上述人员以外的人员
25、(a)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a、银行汇票 b、商业汇票 c、托收承付 d、支票
c、用途更改经出票人签章证明 d、大小写金额不符
28、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其利息部分计算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c)利率计算的。
a、单位定期存款 b、定期储蓄存款 c、流动资金贷款 d、贴现
29、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b)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a、保证 b、不得转让 c、贴现 d、质押
39、(b)不是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
a、收款人名称 b、代理付款行 c、付款人名称 d、出票日期 40、票据的管理部门是(c)。
a、国务院 b、财政部 c、中国人民银行 d、银监部门
41、见票即付的票据,付款行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拖延支付期间内每日票据金额(c)的罚款。
a、0.2‰ b、0.5‰ c、0.7‰ d、1‰
42、因更改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引起纠纷而提起诉讼,当事人请求认定汇票效力的,人民法院认定为(a)。
a、票据无效 b、原收款人更改的票据有效
c、持票人更改的票据有效 d、出票银行更改有效
c、背书日期 d、持票人以票据质押的在背书人栏记载“质押”字样
49、(b)是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
a、付款日期 b、出票日期 c、收款人账号 d、代理付款行名称
50、办理支付结算,银行因工作发生差错,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按(a)计付赔偿金。
c、承兑申请人 d、申请再贴现银行
57.关于“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下说法正确的是:(d)
a、只能是签名 b、只能是盖章
c、只能是签名并盖 d、可以是签名或盖章
二、多项选择题
1.商业汇票包括 (ac)
a.银行承兑汇票b.商业汇票c.商业承兑汇票d.银行汇票
2.《票据法》规定了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
(abcd)
3.以下对票据权利描述正确的是(abd )。
a.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b.在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c.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d.在承兑银行开户半年以上。5.《票据法》对背书作了如下规定(acd)。
a.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b.背书的记载为票据的任一面c.后手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d.背书不得附有条件 6.背书绝对记载事项包括(bc)。
a.背书日期b.背书人签章c.被背书人名称d.背书人账号
7.票据的(abc)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a.票据金额b.日期c.收款人名称d.账号
8.《票据法》规定了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abcd )。
a.表明“汇票”的字样b.无条件支付的委托c.确定的金额和出票日期d.收、付款人的名称 9.下列行为属于票据欺诈的是(abcd)。a.伪造、变造票据的 b.签发空头支票或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c.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d.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10.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abc )
a、背书人签章 b、被背书人名称 c、背书日期 d、票据金额
a、出票 b、背书 c、承兑 d、保证 e、转让
b 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有真实性的商品交易关系
c 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送单据复印件 d 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15.下列事项中,汇票必须记载的有(ac)。
三、判断题
1.单位签发商业汇票后,必须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对)2.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对)3.查询查复是正确办理支付系统业务、确保支付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的有力保障。处理查询查复要求规范、严谨、及时、准确,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对)4.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对)5.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对)6.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对)7.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对)8.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对)9.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对)10.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对)11.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对)
15.承兑银行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起12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挂失解除。(对)
16.对于查询2次(含2次)以上的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查复行应在查复中注明他行已查并注明查询次数。(对)
17.票据金额应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票据无效。(对)
银行票据业务自查报告篇三
总体情况: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6月15日,累计办理承兑业务笔,金额为万元,收取保证金万元,承兑保证金为100%,不存在敞口部分。
联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票据业务管理的的有关规章制度,为加强对票据业务的管理,规范票据行为,有效控制票据风险,维护我区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和《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会计核算手续》以及《联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会计核算手续》,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社。管理办法对票据的保管、托收、风险控制处臵和违法违规责任追究等都进行了列示,明确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业务操作流程和职责,对审批岗的权限进行了界定,将承兑纳入了统一授信,实施了授权管理。区联社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实行“总量控制、比例管理”的原则核定。目前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基本覆盖了承兑业务的各个环节和岗位。
(一)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设调查岗、审查岗、审批岗、会计岗、验票岗和兑付岗,并将业务操作流程细化到岗,各岗明确职责,做到前中后台岗位分离,相互监督,规范操作,以有效防范风险。票据中心审查岗对信用社调查岗和基层社主任审查的资料进行复审,重点审查提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授信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审批权限报审批岗审批。根据审查审批表、承兑协议、担保合同和保证金缴存凭证进行实施签发出票通知单,会计岗实行“印、证”分管和岗位分离。会计岗根据承兑协议和审查审批表进行签发、入账和空白凭证管理。银行承兑汇票的领取、使用、保管、销毁、登记均符合空白凭证管理要求,做到了账实相符。审查岗将资料收集整理后形成规范的承兑汇票档案。
证金子账户之间的相互挪用、混用等情况。我区联社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发生过承兑垫款事件。申请人均为中小民营企业,之间未相互参股、控股,所以不存在关联交易方相互承兑贴现套取资金情况。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其领取、使用、销号均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使用,所以不存在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账外经营。
(三)票据甄别情况。对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为有效防范假票、“克隆”票的诈骗活动,票据中心设有专职验票人员,专门对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鉴别,签字确认后才予以解付。
(四)结算资金的安全问题。出票企业在缴纳保证金时均在结算凭证上注明所划款项属于出票企业缴纳的承兑保证金。同时,联社专设保证金管理人员,并对保证金进行逐笔冻结,有效堵截了诈骗和挪用客户资金案件的发生。
(五)贴现业务合规性情况。由于票据业务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高收益的特性,一些非金融机构涉足金融性经营,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恶性竞争,分流票据市场上部分票源,造成市场利率的不稳定,竞争程度日趋激烈;故我们在利率市场中考虑到成本问题,这就是今年没有开展贴现业务的原因所在,今年的贴现余额为零。在以后的贴现业务办理中,严格按照贴现申请的条件认真审查客户在农信社开户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对票据业务审查按操作流程审批;认真审查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严格执行票据查询制度和票据空白凭证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票据贴现业务会计核算程序进行核算。
1.个别印章不太清晰。
2.部分承兑档案中购销合同填写不规范,未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印鉴,购销合同没有约定期限。
3.有个别社同一企业同一份交易合同“化整为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4.有一家企业在多家信用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现象。
5.存在个别社信贷资金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针对以上自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一是加强银行承兑汇票档案管理,要求经办人员尽快对已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档案资料进行完善、补充,并明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操作。二是在以后承兑业务办理中,要求客户填写资料时书写规范。
银行票据业务自查报告篇四
截止6月末,我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3.16亿元,较年初增加2.26万元,增幅为20.73%。截止6月末我行贴现余额为零。
本次我行对银行承兑汇票采取100%检查的方式,主要检查截止6月末有余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余额为13.16亿元 。
1、授信业务的合规性。
经检查,所有客户业务资料完整,授信均在我行授信额度内,符合我行要求。放款操作环节中均能够落实放款条件,落实保证金或其他担保条件,敞口部分均落实足额担保,并对所有质押的票据的真实性按规定进行审查审核,经业务部门及有权人员审批签章后进行放款,未出现越权放款的情况。
2、贸易背景真实性
所有业务合同标的物与申请人营业执照和章程表述的经营范围匹配,税票与交易合同有关要素一致,交易金额符合申请人的经营规模。担保人具备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担保方式为质押的已办妥质押手续。
3、 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及帐务处理
银票的签发均是在签订承兑协议并经业务部门及有权人员签批的情况下开立。保证金管理方面能够按要求填制好进账通知单并经有权人签字,并及时办理了保证金的存入和冻结手续,未出现贷款资金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情况。
未出现发放贷款备付银票(或偿还银票垫款)和开新票(通过贴现套取资金)还旧票的情况。
5、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资料的完备性情况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资料均能按照监管部门及我行总行的要求签订相关法律文本并提供相关业务资料。我行要求客户经理及时追踪企业税票到位情况,定期收集税票归档,确保票据业务的合规性,但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税票未能及时补充,部分贸易合同上未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少数客户提供了重复税票。
2、针对以银票作为预付款的客户限其结算完成后补充税票;
4、少数不能提供税票的客户,要求其提供货运单据等足以证明贸易真实性的材料,并不再受理此类业务。
5、对不能提供足额税票的敞口银票,要求其补足敞口保证金,并停止其续办银承业务。
下一步工作打算,我行将在今后的票据业务发展中严格执行总行《关于加强银行承兑业务风险管理的若干意见》,做到严控规模,将票据规模控制在7月末余额内;严审合同,确保票据开立具有真实贸易背景;严查发票,对客户提供的发票做到原件查验,由客户经理在客户提供的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字样,防止多次使用重复票据,并要求对发票进行税网核实后注明“已核实”字样,核实比例为100%;严明责任,明确各操作各环节的责任人及对责任人处罚措施。
xx分行
二〇一xx八月六日
银行票据业务自查报告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票据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单位客户票据一体化管理及融资服务需求,丰富票据托管产品服务内容,促进票据托管业务正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民生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实施细则(2007年版)》、《民生银行商业汇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民生银行境内公司授信抵、质押率管理办法(2007年版)》、《民生银行公司类客户低风险授信实施细则(2009年版)》、《民生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2008年版)》等民生银行相关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票据池”是指依据客户的要求,为客户提供票据真伪辨别、票据保管、票据信息查询、贴现、委托收款、代理票据账务核算并反馈托收资金到账等信息、以及以托管票据部分或整体为质押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票等其他资产业务。客户按照与银行的协议约定,通过申请办理票据池业务。银行在票据托管业务基础上开展的增值业务以及后续票据质押授信、贴现等票据相关业务时,还应独立进行票据真实性的验证。
第三条
-1- 票据权利的未到期票据。
第四条 客户申请开办票据池业务应与我行签订《民生银行票据池业务协议》(附件1,以下简称《票据池业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托管范围。
客户申请开办票据池业务须在我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且信用良好。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票据池业务按照不同业务种类分为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其中基础业务指为客户提供票据真伪辨别、票据保管、票据信息查询、贴现、委托收款、代理票据账务核算并反馈托收资金到账信息等业务;增值业务指以客户托管票据部分或整体为质押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票等其他资产业务。
第六条 基础业务
(一)票据托管
单位客户将收到的各类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由银行代为保管,由银行将其存放票据保管箱。同时银行在接受客户票据时,向客户提供票据真伪辨别等服务,并按照单位分设票据托管台帐。
(二)票据管理
-2- 单,并协助企业进行账务核算、及时反馈托收资金到账等信息。同时到期票据根据与客户约定时间提前通知单位客户。
(三)票据贴现
票据托管期间,对于单位客户有贴现业务需求,并符合《民生银行商业汇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相关业务。
(四)委托收款
在票据托管期间内,根据约定为客户自动办理委托收款业务,包括在背书栏补记“委托收款”字样,在被背书人栏内补记银行名称,发出委托收款,收到的票款存入客户结算账户等手续,托收手续办理完毕,款项到账后通知客户。
第七条 增值业务
按照企业托管期间的票据建立票据池,以票据池整体为质押,建立固定票据池或流动票据池,在约定票据池中票据总额度或额度下限,以及锁定还款来源的前提下,为持票人提供授信支持,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证以及其他资产业务。其中固定票据池指约定票据池中票据总额度;流动票据池指约定票据池中票据额度下限。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国内结算部牵头负责开办票据池业务准入机构的审批,同时授权各分行国内结算条线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对辖内开办票据池业务准入机构的审批(以下简称机构准入审批部门)。
省行负责对客户申请办理票据池业务的审批(以下简称客户
-3- 准入审批部门)。
关于票据池中涉及票据贴现、票据质押等环节,其机构、客户准入按照相关业务授权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 省行公司业务部、授信执行部、资金业务部、国际结算部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范围分别负责票据贴现、质押以及相关资产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第十条 各级国内结算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辖内票据池业务的管理、指导及检查。
第四章 申请与审批
第十一条 机构准入
需要申请办理票据池业务的机构按照第八条规定的授权审批权限向机构准入审批部门提交一式二联的《民生银行票据池业务机构准入申请表》(附件2),由机构准入审批部门在进行实地调查后,于三个工作日内批复后方可办理。
授权办理票据池业务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管辖支行及以上层级;
(二)内控管理完善;
(三)具备办理对公国内结算业务的资质;
(四)具备安全、防潮防蛀的保管场所;
(五)业务人员素质较高,具备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上岗资格,熟练掌握票据业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4-
(六)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七)办理票据池增值业务机构应同时具备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质押、授信、开证等资质。
第十二条 客户准入
(一)客户申请开办票据池业务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交一式三联的《民生银行票据池业务客户准入(退出)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客户准入(退出)申请表》)。
(二)开户银行对《客户准入(退出)申请表》所列内容审核无误后,按照第八条规定的授权审批权限,将《客户准入(退出)申请表》(包括账户资信情况等内容)提交客户准入审批部门审批。
(三)经客户准入审批部门批准后,开户银行与客户签订《票据池业务协议》,一式两份,银企双方各持一份。协议中应对票据池业务开办账户、授权业务办理人、申请票据池及解除票据池手续、相关费用、银企对账方式等予以明确规定。
(四)客户授权业务办理人发生变更时,应向开户银行提交书面说明(见附件4)。开户银行将变更说明作为协议附件留存。
(五)办理票据池增值业务客户应开立专用保证金账户。
(六)办理票据池增值业务客户应同时满足我行有关低风险业务客户授权范围,并具备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质押、授信、开证等相关条件。
-5- 第五章 业务管理及操作规程 第一节 票据托管箱的管理
第十三条 托管行首次办理票据池业务时,应先建立票据托管箱或采用保管箱等其他形式。票据托管箱(含保管箱,以下同)按托管行设立。托管行可根据需要,以客户为单位单独或合并开立票据托管箱。合并开立票据托管箱的,应按不同客户设置专用信封分户保管。
第十四条 托管行须指定专人负责票据托管箱的日间管理,设立票据托管周转箱,箱内放置当日收存托管的票据和前日申请解除托管的票据。票据托管周转箱应在监控摄像范围内开启、保管、封装或及时入网点保险柜保管。次日营业开始前,由保管人、复核人员取出票据托管箱,将前日预约票据从托管箱移入周转箱,再将托管箱存入保险柜或保管箱库保管。正常营业中,对于客户未提前预约而申请解除托管的票据,须经托管行负责人授权后,在监控摄像范围内,由保管人、复核人员同时开启票据托管箱取出申请解除托管的票据。
第十五条 票据托管箱原则上只能在有票据托管业务发生的营业终了及业务检查时,在监控摄像范围内,由保管人、复核人员同时开启、保管、封装入专门的保险柜或保管箱库,保管场所保持独立、安全。当日周转箱内票据需当日及时转移至票据托管箱,托管箱内保管票据发生变动时,保管人、复核人员须对托管票据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核对无误后,票据托管箱按代保管物的封装要求由保管人、复核人员双人加锁。
第十六条 营业终了,票据托管箱入专门的保险柜或保管
-6- 箱库保管。
第十七条 票据保管人发生变动时,应在派驻业务经理的监交下办理相应交接手续,核对托管票据账实相符,明确相关责任。
第二节 申请票据池
第十八条 客户办理票据池业务时,填制《民生银行票据池业务申请表》(附件5,以下简称《票据池业务申请表》)一式三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连同托管票据交票据经办人。
第十九条 票据经办人收到客户的申请资料,应审核以下事项:
(一)客户与我行签订票据池协议,协议编号正确,客户在票据池协议中选择基础业务或增值业务,增值业务项下选择固定票据池、流动票据池。基本业务用途的票据只能办理基本业务,增值业务用途的票据只能办理增值业务。需要变更用途的,客户需要提出申请,由经办行做票据用途转换。
(三)《票据池业务申请表》中预留银行签章无误;
-7- 户。办理增值业务的票据应向承兑行查证,独立进行票据真实性的验证,确保票据是未到期、合法取得,并享有票据权利的票据。
上述任意一项申请资料不符合的,托管行拒绝受理,并将申请资料退还客户。待客户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后,托管行方可受理。
第二十条
经审核客户提交资料正确后,票据经办人填制《票据池业务申请表》编号并在二、三联加盖个人名章。编号为15位,编号规则为 pzaabbbbccddddd。其中pz为固定字母,aa为2位省别号“10”,bbbb为4位会计系统机构号,cc为2位会计系统部门号,ddddd为5位顺序号,顺序号按客户托管申请前后顺序编制。
第二十一条 票据经办人复印票据正反面,作为申请表的附件留存,缮制会计记账凭证,摘要栏注明票据号码,连同一式三联《票据池业务申请表》及待托管票据一同交票据保管人。
第二十二条 票据保管人核对票据实物与《票据池业务申请表》及会计记账凭证内容无误后,在一式三联申请表上加盖业务专用章,二、三联加盖个人名章,会计传票加盖复核章。其中第三联申请表做会计传票附件,进行会计核算,在会计系统登记票据池表外账。
票据保管人留存票据实物,一、二联《票据池业务申请表》返回票据经办人。
第二十三条 票据经办人收到盖有业务专用章及票据保管人名章的二联《票据池业务申请表》后,第一联交还客户,第二联留存,并据以登记《民生银行票据池业务台账》(附件6,以下简称《票据池业务台账》),留存联专夹保管。
-8- 第二十四条 按客户设立票据池业务台账,通过在“票据用途”栏中填写基础业务或增值业务区分各类票据使用范围,如遇票据状态发生变更,则在“状态栏”中注明。办理基础业务的票据,记录每个客户每日发生的保管、解除和发出托收的票据金额和笔数。办理增值业务中固定票据池的票据,应每日审核票据到期日,并在票据到期日前十日通知客户及时补充新的未到期票据并登记票据池业务台帐,确保票据池内票据总额不低于固定票据池额度。如不能保证新的票据补充进来,则现有票据到期托收回来的款项直接划入专用保证金账户,客户暂不能使用,直至固定票据池补足额度;如遇固定票据池额度不足,未补充新的有效票据,且到期票据未及时划回,则银行有权从客户结算账户中转入相应金额至保证金账户,如结算账户余额不足,则银行有权单方终止票据池业务。办理增值业务中流动票据池的票据,双方约定流动票据池金额下限,客户可根据自身持有票据情况,选择变更流动票据池金额并登记票据池台帐,但不得低于银行与其约定的流动票据池金额下限。
第二十五条 票据保管人完成上述工作后应将票据实物在监控条件下存入票据托管周转箱,营业终了入票据托管箱保管。
-9- 流动票据池,相关部门应在客户申请变更票据池金额时进行重新授信审批。
第三节 票据池授信额度管理
银行对票据池中增值业务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加总,汇总金额为票据管理额度。
票据池授信额度=票据管理额度×90%
可用额度=票面管理额度×90%-∑已发生尚未结清业务下的授信本金余额。
第二十八条 客户使用授信额度办理表内外授信业务的申请应在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提交给银行,否则银行有权拒绝受理;有效期届满时未被使用的授信额度自动取消。
第二十九条 授信额度为可循环额度。客户占用的授信额度累计余额(即使用中尚未清偿的额度余额)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何时间均不得超过票据池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客户对已完全清偿的授信额度(指已完全清偿与该额度有关的银行全部债权)可再次申请使用。
-10- 额计算,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信用支持类业务按担保金额/开证金额等名义本金金额计算等。上述计算方式不作为确定银行债权数额的准确依据,银行在各具体业务下的债权仍依照具体业务合同及本协议其他条款的规定确定。
第三十一条 客户发生首笔占用授信额度的具体业务之后直至客户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前,应始终保持票据管理额度×90%≥已发生但尚未结清业务下的授信本金余额。若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票据管理额度不符合上述要求时,银行应补充质押符合约定条件的票据以提高票据管理额度,使得票据管理额度满足上述要求。
第三十二条 客户以其保证金账户全部款项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除银行行使质押权或/及抵销权扣划保证金账户款项、客户补齐票据池授信额度票据可解除质押并转出约定金额之外,客户不得支取使用保证金账户内的任何款项也不得在其上设定再质押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第四节 解除票据池中票据管理
第三十三条 出现以下情况时,票据池中该笔票据约定解除:
(一)客户办理基础业务时提回票据并签收;
(二)客户办理固定票据池业务时提回溢出票据池余额的票据并签收。
(三)客户办理流动票据池业务时调整票据池额度,并提回溢出票据池余额的票据并签收。
-11-
(四)客户办理贴现、质押而造成票据权利转移;
(五)受理客户的申请为其托管票据办理委托收款;
(六)其他票据转移或票据权利转移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因第三十三条第(一)、(二)、(三)、(四)、(六)点导致客户申请解除票据池申请的,客户应填制《民生银行票据池业务解除申请表》(附件7,以下简称《票据解除申请表》)一式三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连同客户授权业务办理人身份证件提交票据经办人审核。
第三十五条 经审核客户提交资料正确后,票据经办人填制《票据解除申请表》编号并在二、三联加盖个人名章。编号为15位,编号规则为 pzaabbbbccddddd。其中pz为固定字母,aa为2位省别号“10”,bbbb为4位会计系统机构号,cc为2位会计系统部门号,ddddd为5位顺序号,顺序号按客户票据托管解除前后顺序编制。
第三十六条 票据经办人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批回执缮制会计记账凭证,摘要栏注明票据号码,连同一式三联《票据解除申请表》交票据保管人。
第三十七条 票据保管人核对《票据解除申请表》及会计记账凭证内容无误后,在一式三联申请表上加盖业务专用章,二、三联加盖个人名章,会计传票上加盖复核章。其中第三联申请表做会计传票附件,进行会计核算,在会计系统核销代保管表外账。
票据保管人在监控条件下开启票据周转箱,取出保管的票据实物,连同二联票据解除申请表返回票据经办人。
第三十八条 票据经办人收到盖有业务专用章及票据保管
-12- 人名章的二联《票据解除申请表》和票据实物后,第一联连同票据实物交还客户,并由其在《票据池业务台账》上签收;第二联留存,并据以核销票据池业务台账。解除申请表和托管申请表配对专夹保管,在《票据池业务申请表》 “备注”栏中标注“已解除”字样,并由经办盖名章,注明解除日期。待托管申请表中票据均解除托管后,票据经办人从专夹取出装订成册。
第三十九条 因第三十三条第(五)点导致某笔票据池申请中的对应票据托管约定解除的,客户申请对托管票据办理委托收款时,应在托管行柜面当票据经办人和票据保管人面填写委托收款凭证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提交托管行,托管票据做成“委托收款背书”。
第四十条 票据经办人在《票据池业务申请表》 “备注”栏中标注“已委托收款”字样,缮制会计传票,摘要栏注明票据号码,并复印《票据池业务申请表》做附件,连同委托收款凭证送票据保管人。
票据保管人核对凭证无误后,会计传票加盖复核章,在会计系统核销代保管表外账。票据保管人在监控条件下开启票据周转箱,取出保管的票据实物,办理委托收款。
第四十一条 办理票据池基础业务时,委托收款票据款项划回后,入客户指定账户。如票据被付款人退回,托管行应交由客户办理签收退回。办理票据池增值业务时,票据池内票据总额低于约定额度,且未补充新票据,则现有票据到期托收回来的款项直接划入专用保证金账户,客户暂不能使用,直至票据池补足额度。
-13-
第五节 业务终止
(一)客户申请撤销票据池业务,托管行同意客户的撤销请求。
(二)客户账户撤销。
(三)客户办理票据池增值业务时,固定票据池有效票据金额不足或流动票据池有效票据低于其金额下限。
(四)客户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行为。 如遇上述情况,票据池业务开办行应书面通知客户,解除票据池业务管理,终止与客户签订的协议。
第四十三条 客户要求终止票据池业务时,应填写一式三联的《客户准入(退出)申请表》,托管行审核确认该客户在行内无托管票据后,按客户要求的时间停止办理该业务,并向客户准入审批部门报备。
第六章 风险内控及检查监督
第四十四条 开户行办理票据池业务必须获得机构准入资格,同时办理票据池业务客户必须获得客户准入资格。
-14- 第四十五条 有权开办机构应在了解客户、了解客户业务的基础上开办票据池业务,并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防范业务风险。
第四十六条 有权开办机构应审核票据相关要素。其中办理基础业务的票据要求表面合规,形式要件符合要求,记载要素齐全,背书完整、连续,且最后一手背书为申请客户。办理增值业务的票据应向承兑行查证,独立进行票据真实性的验证,确保票据是未到期、合法取得,并享有票据权利的票据。
第四十七条 票据池增值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管理范畴,低风险授信业务申请人应依法核准登记,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具备贷款资格,资信状况较好。对首次与我行发生业务往来的客户和异地授信客户,业务部门要调查并核实其资信状况。
第四十八条 办理票据池增值业务客户需在我行开立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以其保证金账户全部款项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
第四十九条 客户申请票据池增值业务应以办理增值业务票据整体为质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质押手续。同时客户使用授信额度办理表内外授信业务的申请应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提交给银行,否则银行有权拒绝受理;有效期届满时未被使用的授信额度自动取消。
第五十条
票据池增值业务中涉及票据质押期限应覆盖授信业务的期限,质押金额应覆盖债务人在基础交易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支付义务,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保证金的支付,如担保人只承担偿付本金的义务,则应将利息和其他未付款项作为无担保金额,纳入授信总量管理。同时抵质押率应符合我行抵质押率管理办法。
(六)客户办理票据池增值业务时,票据池中票据到期日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已到期且未收回款项票据仍纳入票据池额度等;票据池额度与票据池台账、票据实物是否相符。
第五十二条 凡违反本细则或我行相关规章制度,违规办理票据池业务造成经济损失或引发案件的,按照《民生银行员工违规处理办法》[中银发(2005)68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16-
第七章 业务收费
第五十三条 托管行在受理票据池申请时收取票据池业务服务费。每笔按票据面值的0.2%,最低500元标准收取票据池业务服务费,收入列入“5393票据托管手续费”核算码核算。
第五十四条 应托管客户要求,对其交于我行代保管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查询的,按现行规定的查询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收入列入“5313承兑汇票手续费”核算码核算。
应托管客户要求,对其交于我行代保管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委托收款的,按现行规定的委托收款费用标准收取费用。
第八章 账务处理及核对
第五十五条 账务处理
(一)接受托管票据时:
(二)托管合约解除时:
dr:部门号(代保管证券)—0822 〔按票据金额登记〕 cr:客户号(代保管证券)—0722 〔按票据金额登记〕 第五十六条 收取票据池业务费用 dr:客户号—809(客户账号)
cr:手续费收入—5393(票据托管手续费)第五十七条 账实核对
-17-
(一)票据经办人和票据保管人应在托管票据实物变动时,在监控条件下,核对托管票据实物金额及份数,与《票据池业务申请表》中未终止合约的记录是否一致,票据实物与票据池业务台账记录是否一致,票据池实物金额与0722/0822账户余额是否一致。
票据池实物未变动时票据经办人和票据保管人应每周末核对上述内容。
(二)营业机构派驻业务经理应每月末对托管票据账实进行检查,核对票据实物与台账记录,以及0722/0822账户余额是否一致。
上述核对,核对人应签章证实或对核对结果进行记录。第五十八条 客户办理票据池业务被批准后,托管行隶属的对账中心应按照《民生银行银企集中对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托管行“0722“核算码项下的账户按照重点客户实施对账。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涉及的《票据池业务协议》、《票据池业务申请表》、《解除业务申请表》及《票据池业务台账》等纸质文书均视同会计档案保管。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结算部负责统一制定、解释和修改。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所附的协议及相关申请表格由国内结算部统一制定,总务部负责印制。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
-18- 的规定及我行的相关业务规章制度办理。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月*日起实行。
-19-
银行票据业务自查报告篇六
为贯彻落实市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对银行行风纪律等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下面是搜集的银行柜员内控自查报告,欢迎阅读查看。
一、牢固思想防线。本人能够自觉主动地学习国家的各项金融政策法规与联社下发的文件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思想防线 1、提高政治意识。能够深入学习“ * ”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脚跟,经受得起大风大浪的考验。二是能够顾全大局,不为眼前利益所动,站在单位的角度去想问题、做工作,坚决不说不利于全局的话,不做不利于全局的事,坚决完成社里安排的工作任务。三是不计较个人得失,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以集体为重,个人利益要无条件地服从。四是能够加强自身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自觉接受广大客户监督,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一名合格的信合人。2、恪守规章制度。一是能够按照国家金融法令,有关法规制度和现金管理条例,具体办理现金、有价单证的收付和调拨工作,正确办理残破币的兑换,严格库存限额,及时调拨和上解现金。二是能够自觉加强柜面监督,严格审查凭证要素,做好反假工作,准确及时编制各种现金报表、调拨计划。三是能够坚持轧帐制度,正确使用有关登记簿,做到帐、簿、款相符;严格按规定处理长、短款,发现差错能及时汇报。四是能够加强库房管理,坚持钥匙分管,明确分工,同进同出,做到“六无”标准;遵守钱帐分管和“四双”制度,按要求做好库房的管理工作。五是能够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柜员权限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柜员卡和密码,做到保管严密,操作合规。六是能够不断增强防范意识,落实“三防一保”;认真熟记防盗防抢防暴预案,熟练掌握、使用好各种防范器械,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护信用社的财产安全。
二、严谨工作、生活作风
在工作作风上,主要做到了以下四点:一是突出一个“实”字。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上报数字以实为本,不搞凭空捏造,无中生有;汇报工作敢说真话实话,不夸夸其谈,弄虚作假,做到说话让人相信,办事让人放心。二是牢记一个“细”字。细心做好大小票币、损伤币的兑换工作,做到点准、墩齐、挑净、捆紧,及时上解;严格按照金库保管制度,细心做好库房的保管工作,确保工作无疏漏。三是做到一个“快”。完成任务不拖泥带水,办理业务快而不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做到一个“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纪律的事情敢于纠正,自觉维护单位利益。
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牢固树立“平凡”意识,忠于“平凡”岗位,保持“平静”心态,甘于“平淡”生活,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三、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如政治理论学习只侧重单位里组织的学习,对许多政策、法律、法规只知其表,不知内含;业务上只注重钻研出纳工作,对其它的经济知识学习不够主动,不愿意去学。二是工作还不够积极主动,有时候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除出纳工作较为重视,对其它工作不愿主动插手。三是工作缺乏创新,按部就班;许多工作只是照着别人学,不去钻研,不去研究,不去归纳,办事凭经验,凭主观。四是内控制度的落实存在薄弱环节,同事间相互信任,“四双”制度落实不够全面等。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1、通过对柜员尾箱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的检查,未发现有不按规定对账而出现账账、账实、账表不符的情况;通过对会计凭证的审查,未有未经会计主管审核或授权,擅自办理入账、提出交换的行为;2、未有伪造、涂改变造凭证转移资金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现象;3、检查开户申请书、预留银行印鉴卡片上应由客户填写或签字的部分,没有银行内部员工的签名;通过调阅监控录像资料检查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密码变更时,客户都在场,相关业务由客户发起。
4、柜员和主管安全意识有所加强,无违反规定办理印鉴卡、重要凭证等业务的情况;每天营业终了都执行双人清点尾箱且清点后进行登记、签名,明确责任;5、未有擅自动用库存款垫付其他款项、白条抵库的行为。无收、付款时偷张换张,隐瞒不报长短款的现象;未有擅自保管客户存折(单)、银行卡及密码的行为,并替代储户取款现象;6、风险防范意识得到加强,操作规范度也有大幅提高,单位和个人超额提现或对大额提现都能按规定报告、报批;大额取款柜员都能够严格做到双人卡把复核,规范操作,主管把关审查。未有开户审查不严、违反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办理个人储蓄开户手续办理公款私存的行为;7、未有未按规定私自为客户办理挂失手续,盗取客户资金的现象,无不按规定办理业务授权的情况;不存在混岗操作现象;8、通过对对公业务结算账户开户资料中人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的检查,和对网点《开销户登记簿》和人行账户管理系统相核对的结果,发现对公开户存在2 个久悬户且有11户无法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登记(由于农商行更名),现已着手处理。
9、。在审查对公业务过程中,相关柜员都能做到办理转账业务执行先记借后记贷,先记账后签发回单;受理他行票据时都能遵守收妥入账原则。
10、通过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单位开户资料证明文件的检查,上面都有审核人签章;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上有业务主管和部门业务公章,在检查网点留存的变更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上都有业务主管审批签章和部门的业务公章。11、检查现场有开户业务时,印押证三分离情况良好;《开户申请书》都有柜面受理人员、网点审批人员签章。
12、检查贷款借据与相应科目分户账、定期存款证实书(及单位定期存单)与相应科目分户账余额都能相符。
15、早晚现金进出现金区都已做到双人锁箱双人押运,并能每日认真审核押运钞票者是指定人选。
16、早晚尾箱出入金库都能做到三人同开库门(卡、钥匙、密码分管),柜员出箱入箱都需要登记,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17、业务公章、本票专用章、三省一市汇票章、全国汇票章由主管保管,只在结算业务、挂失业务及单位对账及证明中使用;大额取现由主管或行长授权并加盖授权章,以明责任。本票章及汇票章都由主管保管,审核无误后才能在相应业务中使用,在平时的保管中做到章在人在,人离开章入箱保管并锁好。
由于大家的共同努力以及积极配合,内控检查得以顺利完成。我部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员工在学习中缺乏全面性;二是员工的内控管理学习不够务实,要从其思想入手,狠抓落实,树立并加强员工的内控管理能力。
针对问题,制定对策。我部门组织员工对照检查,反思自身,恪守规章制度,严谨作风,在规范服务标准的具体学习措施上下功夫。为确保达标,我部门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相应的学习、规范业务核算,力求锻造一支高水平的员工队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全面构建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