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论自然讲了 自然史读后感(实用7篇)

时间:2024-09-08 作者:ZS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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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然讲了篇一

今天,我读了布封的《自然史》以后,我认为自然界是神奇的,是奇妙的。

《自然史》里面讲述了人类史,地球史,动物史和矿物史等结合了丰富的事实材料,例如:

人类史里面说了人类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的智力和模样会怎么样,还有人的触觉,神经,大脑各个地方的联系,还有人的品种,黑人,白人他们的皮肤可能是某种基因或者天气的气候变成的。

动物史,里面中说了种属变种,例如:驴,它体内的脑子,心,肠道,肝脏等气官都类似于是马的气官,好像从马退化的一样,还有很多像这样的类型的.:山羊,如果一只公的山羊和一只符合的母羊就可以,和不符合的母羊就不可以。

自然界是神秘的,是奇妙的。

论自然讲了篇二

有趣、好看、好玩,自然界丰富多彩。这是《自然放大镜》这本书给我的感受,这本书不仅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提高我学习的兴趣,真是让我收获良多。

《自然放大镜》这本书分为动物和植物两大部分,以精美的图画和30个简单有趣的小实验,带我们轻轻松松地探索科学的世界。这本书让我知道动物是怎样用颜色来隐藏自己的,还了解到植物的光合作用,知道向日葵虽然没有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但它能知道太阳在哪里,并能向着太阳生长,去寻找光合作用,就连茎也随着生长方向移动,它还能感觉到重力,分出“上”和“下”……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让我大开眼界,让我感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自然界中的千变万化。而我心中的那些“动物可以分多少类?科学家怎么辨别粪便是属于哪种动物?”等等的谜团慢慢地解开了。原来天地万物蕴藏着有这么多神奇的秘密,怪不得老师总是说,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知道大自然有多奇妙,就会更加热爱大自然。的确,看了书后我就爱上神奇的大自然,我决心要做个机智的自然小侦探,时常发现身边奇异的现象。

这书不但让我知道大自然的知识,感受到大自然的神秘,而且了解到大自然的一些动物和植物对我们人类是很有好处的,我想,我们无论每一个人,都要珍惜、爱惜大自然,千万不要去污染它,而要保护它。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我们的地球。

论自然讲了篇三

暑假我读了一部文学巨作《自然史》。它包括动物史、植物史、人类史三大部分。

《自然史》的作者布封(1707~1788),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是最早对“神学论”提出质疑的科学家之一。他毕生从事博物学的研究,每天埋头著作,四十年如一日,终于写出三十六册的巨著《自然史》。

植物虽不像动物那样有神经、有感觉,但它们也能通过自身的遗传变异,去适应逐渐恶劣的环境。正是被子植物的花开花落,把四季分明的地球装点得如此美丽。

人类创造出了肥沃的土地;曾经光秃秃的山顶已被葱郁的树木所遮盖;荒凉的沙漠变成了繁华的城市,车水马龙,人流穿梭;道路被开辟了,延伸到地球的每个角落。这些都是人类社会力量与团结的象征。

《自然史》不但百读不厌,而且是一本文学价值和艺术性较高的书。读过《自然史》,我被它独一无二的魅力所折服。《自然史》真好看!

论自然讲了篇四

读《我与大自然的奇妙相遇》这本书,我为狼的故事深深感动着,我认识到,做什么事、都应该有家庭观念。

我们开着车跟随着狼群慢慢前进,目的.是要观察狼群。他们是一家子,两只大狼带着小狼出来散步,大狼走在两边,保护着三只小狼。我们的靠近让大狼有点不安,一只大狼停住脚步,蹲在山上,漫不经心地四处张望着,那样子像是在警惕我们似的。另一只大狼带着三只小狼越过山脊,消失在山后面,我猜,大狼一定是带着三只小狼回窝里去了。大约十分钟后,四只狼出现在几百米外的另一个山坡上,驻足等待。停住脚步的这只狼才站起身来,小跑离开了。我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只狼是停下来故意吸引我们的注意力,让其他狼安全离开。

读到这里,我感动了,人们都说狼是凶残的动物,然而那是针对敌人,对自己一家子,狼是多么有爱,它愿意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勇敢地保护家人。狼尚且如此,何况我们人类是万物的灵长。

星期天,我和妈妈去外婆家。外婆家长时间没人居住,地面上有很多脏东西和灰尘,楼梯上也很脏,看似年久失修。我看不下去了,叫爸爸妈妈和外婆外公一起来一个大扫除。我给每个人都分了工,一声令下,就开始行动。大扫除热火朝天地开动了:外婆负责拖楼梯,拖把轻轻地挪动着,不放过每一个角落;爸爸负责擦窗户,他的手臂来回摆动,不遗漏每一个死角。我就负责整理所有台面东西,把一些零碎东西整理起来,一一归位。短短三十分钟后,整个房子焕然一新:窗户和地板干净而有光泽,茶几上的物品整整齐齐,就连空气都变得清新芳香。看到外婆家里大变样,我的心情美丽得就像雨后的彩虹。

爱家庭,爱生活。因为爱让我们的家庭充满温暖与力量。

论自然讲了篇五

记得有这样一道智力题:世界上最大的村子是哪一个?有一位聪明人答出:地球村。的确,“地球村”这一新名词已逐渐被人们所接受,我们都是地球村的“村民”。

这只是一个例子罢了,还有一次次的海上石油泄漏、一次次的毁林造田……如果地球母亲有心脏的话,那么她的心一定在流血。黄土高原上烈日下的千沟万壑仿佛死神在开怀大笑;仅存的“良禽”飞遍山野却不见“可择而栖之木”;警钟轰鸣:长江可能会成为第二条“黄河”。一个又一个的惊叹号在我们眼前跳跃,一个又一个问号等待我们去解决。背后的答案是什么?灭亡?生存?天知道。

看到沙淇中的断壁残垣了吗?那可能是百年后现在的繁华都市的写照。著名的“天漠”离京城已不过几十公里,在本应春暖花开的日子里,北风却卷着砂石撞击着故都的砖砖瓦瓦。天灾吗?不,是人祸!

黑暗中还留有一丝希望:三北防护林建设之中,松花江北岸“虎园”中数十只东北虎啸声不断,自然保护区呈雨后春笋之势……然而“革命”尚未成功,“村民”仍需努力。少砍一棵树,少捕一只鸟,少扔一点垃圾,这样也许会留给后代一个绿色的地球。

结局如何,仍难预料,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让每个“村民”都在这条路上留下一个脚印吧!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吧!

论自然讲了篇六

猫,想必大家都听过。它是我们的好伙伴,也是消灭老鼠的好帮手。可是,你可曾想,猫并不能算是人类的宠物。这是为什么?因为猫从不主动探索与人的相处之道。即使它们遇到了它们喜欢的人,也不肯主动接近。因为猫很享受人类摸它们皮毛时的感觉,所以才勉强接近人类。猩猩与人们多么相像,但是他们并不是人类。大自然赐给了人类灵性,让猩猩与人类从根本上区分开。这些猩猩虽然也有五官,也会模仿人类的动作,可那都是无意识的行为。人们拥有强大的思维和语言。尽管猴子确实和人很像,但是他们始终不会成为人们的另一个种类。这就是猴子与人的差距。

《自然史》让我知道了大自然谱写关于动物的“史记”,通过文字让我们了解了许多动物。更在提醒我们:动物只有在自由的空间里才是最美的。

关于自然史读后感(二)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类史、动物史、鸟类

史和矿物史等几大部分,综合了无数的事实材料,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创见。破除各种宗教迷信和无知妄说,把上帝从宇宙的解释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指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相似之处,地球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如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才干。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根源,开了现代地质学的先河。尤其在物种起源方面,他倡导生物转变论,指出物种因环境、气候、营养的影响而变异,对后来的进化论有直接的影响。达尔文称他“是现代以科学 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的第一人”(《物种起源》导言)。《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尤富于艺术性。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封建的民主思想倾向。

神学家的耳目,经常抬出上帝的名字。但又悄悄地对人说:“只要把这名字换掉,摆上自然力就成了”。实际上仍旧坚持他的唯物主义立场。

关于自然史读后感(三)

最近,朱老师让我们读了《自然史》这本书,我越看越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布封了。

这里面,作者描写的动物大多用了拟人的手法,我认为他这样写很好,另外,他也大量用了对比的手法,比如:作者在写熊的时候,写了它不像鸡、鸭、猪一样喜欢与亲朋好友一样在一起,而是逃离束搏,独自生活,熊是一个我们不经常看到的动物,但作者为了让我们在脑子里浮现出熊的样子特地把熊比作鸡、鸭、猪一样的动物,鸡、鸭、猪是我们常看到的牲畜看到鸡、鸭、猪就会想到熊,应该是和老虎一样,是独居动物。

还有,作者写某一个动物时,层次很清楚,比如写狼的时候,作者专门写狼是怎样捕食的,后来又举例子与狗比较,在写马的时候,作者写了很多,还是专门写吗是怎样被人驯化的,和人怎样爱护马……总之,作者每写一个动物,都是围绕着一个中心句来写的。

我还知道了一些鸟的习性,如猫头鹰总是在夜间飞行总是不知疲倦的四处奔波,巢穴总是被食物占得满满的,翠鸟主要吃鱼,有时为了捕鱼它能一连一两个小时不动……这让我收获很大。

现在,我越来越佩服那些作家了。他们是多么用功呀,我以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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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然讲了篇七

自然史读后感(刘瀚文)

[]这本书主要分为五大部分,分别是:动物.植物,矿石.人类和自然的世代。这五大部分里面又有许多小的章节。我最喜欢的是马和蓝宝石。先说马吧。在导语中,布封写道:马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为人的动物,它甚至会迎合主人的意愿,用敏捷而准确的动作来表达和执行人的旨意;它能满足我们期望它做到的一切;它毫无保留地奉献自己,不拒绝任何使命;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效力。这让我感受到马为了人而无私奉献和对主人的`忠诚,如:马懂得顺从,他知道如何去节制自己的动作,而不会肆意表现自己的烈性。当主人骑乘时,马不仅能服从主人的操纵,而且似乎还会揣摩主人的意愿――依据主人的面部表情来决定是奔跑还是缓行。这就是古时候人们代步和战斗时最常见的动物――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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