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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党政机关光盘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如何写一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党政机关个人年终总结,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
党政机关个人年终总结篇一
自20xx年9月至今,我进入司法行政队伍已一年有余。期间曾在局机关短停一月,后派出至八甲口司法所。经过这一年时间的锻炼,我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一个毛头小伙初步成长为一名乡镇司法行政工作者,现将我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汇报如下,请各位领导、同仁指正。
一、加强学习熟悉环境
学习是适应新环境的有效手段。初始接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最紧要的是全面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 在局一月,通过仔细查阅相关文件、深入学习相关文字资料、实地参观学习、亲身参与调解、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等方式是我对司法行政工作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清楚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定位,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
在司法所期间,我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司法所日常业务和相关法律条文等方面的学习。并亲身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积极进行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工作。通过系统的业务学习与实际的业务工作使自己对司法所工作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司法所作为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服务于乡镇党委、政府,是乡镇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司法所一员,同其他派出站所一样,除业务工作外,仍须做好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到包括包村工作、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任务的其他工作。通过进行这些工作我熟悉了乡镇工作环境、了解了村情镇情,为更好的融入环境、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工作融入环境
(一)认真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1、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在基层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年里我共参与了十余起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其中口头调解6起,达成书面协议3起。
2、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工作
20xx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打好开局之年的基础对未来几年的普法工作至关重要。这一年,我共参与了普法宣传3次,布置大型法律标语两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300余份。
3、努力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当中的两项重点。在20xx年7月里,我开始全面接受这两项工作,我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和指示,积极做好这两项工作,做到了“一人一档”、档案齐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重不脱不漏,所有监管对象没有没有重新犯罪。
4、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是其中的主要内容。这一年,我积极完成法律服务咨询工作,使群众能切实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真正使司法所成为法律服务的宣传站与工作站。
(二)积极做好其他乡镇工作
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我在包村、信访、综治、铁路护路工作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1、包村工作
八甲口下辖7村,村少但村情复杂。我所包村先后有孔西村、下孔村。在包村工作中我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和包村领导的要求积积极进行相关工作,起到了上传下达、督查落实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的村民换届中我全程参与了我所包村的两委换届工作,顺利完成了工作任务。
通过这一年的包村工作,不仅使我更深入的了解了镇情,更增长了自己的才干。
2、参与信访案件化解
今年是召开之年,也是信访工作压力骤增的一年。在重点疑难信访案件的化解中,我积极建言献策、发挥自己的知识优势,为案件的化解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3、参与综治工作
乡镇综治工作千头万绪、难度不小。在本乡镇我从司法所的职能出发,积极协助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今年我县综治工作重点是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我承担了本乡镇这一工作的具体实施。
4、铁路护路工作
阳城火车站位于八甲口,八甲口铁路护路工作历来是我县铁路护路工作的重点。我所在办公室是本乡镇履行此项职责的主体,这一年我同其他同事一道开展了日常巡线、工作督查、迎接市县督查检查等多项工作,促进了本镇铁路护路工作的顺利开展。
5、参与乡镇多项重大活动
这一年,在乡镇组织的大型文艺活动、重大庆典活动、上级领导视察观摩活动中,我多次参与前期筹备与安全保卫工作。
6、知识竞赛
这一年。我参与了三次县级知识竞赛,两次获得二等奖,一次获得优胜奖。通过参赛,赢得了荣誉、增长了知识。
这一年,我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成熟,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我清楚自身还有很多不足,比如政治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工作能力不足,工作方法有待改进,从事业务工作时间短,实践经验还不多等。我将正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在今后加以改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继续努力,加强学习,克服缺点,弥补不足,力争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在自己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
以上就是我这一年来的工作总结。
党政机关个人年终总结篇二
我的工作职责是配合局领导班子和其它业务科室及机关工作人员共同来完成全年各项民族宗教工作目标,当好局领导班子的助手,做好各业务科室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外事协调和宣传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将上级及局领导指示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及时整理和上报,完成局党务、政务所需的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书到用时方恨少,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知识的欠缺,只有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努力学习,才能适应日趋激烈的竞争,胜任本职工作,否则,不进则退,终究要被环境所淘汰。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领会上级部门重大会议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在行动上不偏离正确的轨道。同时,结合本职工作,我认真学习有关的民族宗教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努力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自己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希望,将来回首自己所做的工作时不因碌碌无为而后悔,不因虚度时光而羞愧。
二、脚踏实地,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我深深地感触到办公室综合性协调部门的重要性,办公室的工作担负着参谋,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半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体会到,干好办公室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干好工作就要首先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清楚自己所应具备的职责和应尽的责任。按照分工,摆正位,做到不越位,不离任、不超位,严格遵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只有把位置任准,把职责搞清,团结同志、诚恳待人,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从小事做起,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才能完成好本职工作,进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在党务政务工作方面,我负责起草局机关党政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调研文章、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对外宣传材料和局本身的通知、信息等文件近百份。安质按时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保证了全局工作的正常进行。做好了我局机关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坚持二、五中心组学习和政治学习,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认真准备好学习资料,按时组织学习。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搜集、汇总、反馈及时上报各方面的意见和材料,为局领导班子更好地决策,服务与业务科室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半年实践,使我不仅在政治上得到进一步锤炼,文字上得到提高,而且在个人整体素质上和工作能力上得到了强化训练。
2、对外接待工作是一项重要而又繁杂的事情,要加班加点,有时节假日、双休日也不能休息,要安排客人的吃、住和行程,同时也要回答客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总体工作、具体情况的了解和掌握。
3、在信息管理工作中,我注意从工作实际、从基层等各个渠道了解情况,捕捉重要信息,及时上报,搞好宣传。做好内部局域信息网络实现了我局内部的资源共享。接通启用了市委、市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使无纸办公和有纸办公相结合,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费用,加强了我局办公自动化建设。
4、做好局机关印章管理工作,捉到了各类签章,记录详实,严格把关。对打印、复印文件和张数按要求审批,减少浪费现象。对社会市民和外单位等来电询问和来人咨询做到态度热情,耐心解释。
三、严格要求自己,时刻警醒
在工作中,我努力从每一件事情上进行总结,不断摸索,掌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因为自己是新同志,在民族宗教工作和其他方面经验不足,平时我能够做到虚心向老同志学习,汲取他们的人长处,反
思自己不足。我认为无论是在工作中和生活中只要多想他人长处,多想自己不足,就能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只有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不论上级、领导交待的任务,还是同事、基层人员以及外来人员办事,我时刻提醒自己,要诚恳待人,态度端正,积极想办法,无论大事小事,都要尽最大能力帮助。平时要求自己,从遵守劳动纪律、团结同志、打扫卫生等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办公室工作主题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积极热情、坦诚相待。
四、存在问题
半年来,我自己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还存在着不少不足之处,有些是急待解决、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自己主观思想上希望多深入多了解和全面掌握情况,在工作中也努力争取去做,但由于同事之间缺乏沟通交流,在某种程度上给自己和工作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在今后需要也必须注意和克服;在工作方法上还需
要更加扎实,更加细致,把原则性和灵活性很好地结合起来,提高工作质量;学无止境,一个人的能力和水平是有限的,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完善提高。在工作中,我时常感到能力和知识的欠缺,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文字水平和综合素质,使自己圆满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有时工作方法欠妥当,考虑欠周到,在这里我向领导和同志们道个歉,希望有不到之处给予原谅。
半年来,我认为自己从思想认识上、业务及理论知识上有了明显提高,这些进步是全局新老同志们对我极大的支持和帮助的结果,从老同志身上我学到了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从充满活力的新同志身上也增添了我积极努力、奋发向上、勤奋工作的信心和力量。在此,我从内心深处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致敬,也真诚地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局领导、局老同志、新同志对我一如既往给予关怀和支持,在工作、生活及其他方面做得不妥之处请同志们给予原谅。最后,再次请同志们对我个人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给予批评和指正。
党政机关个人年终总结篇三
一年来,本人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与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跟随党中央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工作中,本人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廉洁从教,教书育人,正确处理好与同事之间的团结关系。积极配合领导和教师做好各项工作。
在教育教学工作上,不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教育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切实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确立“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学生主动发展”为中心的教育思想,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努力为社会培养出优秀的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此外,除了切实加强政治学习外,本人还认真参加网络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学习课程改革相关理论,以及教育教学先进经验和方法,尽力找出自身与他人间的差距,深刻剖析自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不足。通过网络学习,本人不仅明确了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努力方向,而且大大地提高了自身的理论修养水平。
一年来,本人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任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克服缺点,进一步地提高各项工作成绩。
最新党政机关光盘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如何写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市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宁机爱卫字〔2018〕2号)和关于印发《玄武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玄事管办〔2018〕5号),进一步发挥街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据《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孝陵卫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在我街道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根据《玄武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以“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为原则,全面组织实施街道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为全面推进孝陵卫街道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孝陵卫街道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城管中心主任吴天红,联络员为城管中心周川。
孝陵卫街道党建中心、民生中心、经济中心、城管中心、综治中心。
2019年实现街道垃圾强制分类。
(一)建立党政机关垃圾分类示范点
计划建设孝陵卫街道示范点。
(二)确定垃圾容器投放位置以及垃圾容器数量型号
计划各办公室统一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共计83个(小桶);各楼层配置(含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街道4层楼共配置4组共12个;民生中心和城管中心各1层楼,2组共6个,并在办事处大楼、城管中心、民生中心外配置(有害垃圾、纸类可回收物、塑料玻璃金属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垃圾容器)共7个3组;同时在大厅、楼口等区域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示意图5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
为营造开展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氛围,街道计划制作宣传横幅5幅、宣传展板8块、宣传册300余张,进一步动员街道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一)1月底前完善组织管理网络,制定任务实施计划,完成示范点建设。
(二)2月份完善制度标准,设施设备配套到位,分类收转处单位及渠道落实,任务达到启动实施条件。
(三)3月底前任务工作全面实施运行。
根据区垃分办《玄武区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要求,街道计划拿出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长期、扎实深入地开展下去。
(一)思想重视真抓实干。紧扣垃圾分类各项任务,制定时间节点,把垃圾分类工作当作美化环境服务民生的长期性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
(二)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本的合力作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市场化、社会化运作试点,建立规范的合作机制,及时公开垃圾分类市场化项目的工作标准、项目信息、实施情况、咨询服务等相关信息,保障信息发布准确及时、管理运营全程监管。
(三)做好示范点典型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点推广,总结典型案例,组织交流推广,发挥好政府示范带动作用。
(四)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制定完善垃圾分类考核奖励机制,切实发挥考核奖励的导向作用,重点突出对分类较好的部门或社区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将奖励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居民和专业第三方的监督。
最新党政机关光盘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如何写三
ok3w_ads("s005");市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
一、标题 用 2 号小标宋体字,副标题用 3 号楷体字。
二、正文 一般用 3 号仿宋体字。其中,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表示。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四层用仿宋体字,字号均为 3 号。
三、附件说明 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用 3 号仿宋体字。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四、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 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
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五、附件 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 3 号黑体字,在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
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 2 — 青岛市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样本 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文机关不能省)
2013年农机科技下乡活动实施意见 (2号小标宋体字)
(正文除标题外,均使用 3 号仿宋体字)
各区、市农机主管部门,各处(室)、站:(区在前,市在后)
为认真贯彻中发〔2013〕1 号文件……,现制定《2013 年……实施意见》。(发文字号用六角括号,不用中括号)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任务(3 号黑体字)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供农机科技支撑。
二、工作原则(3 号黑体字)
(一)统一部署,层层落实。(3 号楷体字)市局统筹全市农机科技下乡……,抓好工作落实。
(二)深入基层,进村入户。(3 号楷体字)组织农机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助力增产增收。
附件:1.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 年青岛市农机化主推技术和机具
2、青岛市新型农民农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发文机关不能省,右空二字)
2013 年 4 月 7 日(比上一行右移二字)
附件 1(3 号黑体)
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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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党政机关光盘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如何写四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根据安排,我先后认真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及驾驶方面的知识,特别是结合今年的整顿机关作风活动,进一步学习了马列主义、xxx思想、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而使自身素质有所提高,达到了“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的目的。
二、钻研业务,安全行驶
我积极参加了安全培训12期,并认真学习和钻研驾驶专业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在工作中,我牢固树立“行车万里,安全第一”的目标,对车辆及时检查、维修,确保安全出车,文明驾车。
三、严格自律,努力搞好服务
我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误事,不无故缺勤,做到随叫随到,服务调度,听从指挥,自觉维护单位和个人形象。
四、爱护车辆,勤俭节约
我经常保持车辆的完好与整洁,认真坚持“三检”、“一保”制度,努力做到了“三清”、“四不漏”。努力达到励行节约的目的。
总之,一年来,通过认真学习,我安全驾驶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领导与同志们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我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扬长避短,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书到用时方恨少,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知识的欠缺,只有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努力学习,才能适应日趋激烈的竞争,胜任本职工作,否则,不进则退,终究要被环境所淘汰。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领会上级部门重大会议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同xxx保持一致,保证在行动上不偏离正确的轨道。同时,结合本职工作,我认真学习有关的民族宗教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努力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自己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希望,将来回首自己所做的工作时不因碌碌无为而后悔,不因虚度时光而羞愧。
二、脚踏实地,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我深深地感触到办公室综合性协调部门的重要性,办公室的工作担负着参谋,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半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体会到,干好办公室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干好工作就要首先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清楚自己所应具备的职责和应尽的责任。按照分工,摆正位置,做到不越位,不离任、不超位,严格遵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只有把位置任准,把职责搞清,团结同志、诚恳待人,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从小事做起,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才能完成好本职工作,进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在党务政务工作方面,我负责起草局机关党政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调研文章、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对外宣传材料和局本身的通知、信息等文件近百份。安质按时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保证了全局工作的正常进行。做好了我局机关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坚持二、五中心组学习和政治学习,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认真准备好学习资料,按时组织学习。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搜集、汇总、反馈及时上报各方面的意见和材料,为局领导班子更好地决策,服务与业务科室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半年实践,使我不仅在政治上得到进一步锤炼,文字上得到提高,而且在个人整体素质上和工作能力上得到了强化训练。
最新党政机关光盘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如何写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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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党政机关和干部作风整顿会议,主要就集中开展机关和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为什么要集中开展这次机关和干部作风整顿呢?主要基于几个方面的考虑:第一,从中央到省、市,各级对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前段时间,中央和省、市先后召开了纪委全体会议,明确要求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点,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得力措施,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因此,2007年理应成为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年。第二,县委换届刚刚结束,新一届县委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要完成新的任务,实现新的发展目标,必须靠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靠全县上下的整体合力,更要靠党政领导机关、各职能部门、全体机关干部的率先垂范和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从这一点出发,进行这次机关和干部作风的整顿是非常必要的。希望能够通过整顿,把党政机关建设成为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的机关,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高素质的、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的干部队伍。当然仅靠一次整顿是实现不了这一目标的,还要靠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体制建设来保证,尤其还要通过这次作风整顿为下一步的部门职能转换、科室设置调整打好基础。第三,春节刚过,新年伊始,一切都应该有个新气象。作为承担协调、指导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职能的党政机关及全体干部,也应该集中学习一段时间,总结回顾以往的工作,找出差距,认真整改,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崭新的精神风貌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中去。第四,从目前机关作风和干部队伍的现状看,也很有必要进行这次作风整顿。应该充分肯定,商河绝大部分部门和单位形象是好的,风气是正的,工作是富有成效的,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广大机关干部整体素质也是高的,是具有上进心和共同致力于商河发展的强烈愿望的。大家都想干事,都热切期盼商河能够发展得更好更快,都热切期盼着县委、县政府及党政机关各个部门能够给大家创造一个充分施展才华的环境和舞台。这种盼望发展的强烈愿望,是我们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也是加快商河发展最基本的动力。但通过前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特别是从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中感觉到,我们的机关工作、干部作风还存在许多问题,有的甚至比较严重。归纳起来,突出的是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自律意识、精神状态、办事效率等方面存在着不适应的问题。如果不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就不可能优化商河的发展环境,就不可能全面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就不可能推进商河经济社会事业向高水平发展。因此,我们应该下决心把机关和干部作风整顿好、建设好。下面,就搞好这次机关和干部作风整顿重点讲三个问题。
一、抓住重点,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一)要集中解决好思想作风、精神状态不适应的问题
一个地方的工作能不能搞好,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精神状态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没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如果没有思想的解放,就不可能把工作干好,也不可能有经济的发展。在这方面,目前在少数单位和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遇事畏难发愁,工作避大就小、避难就易、避重就轻,遇到困难绕着走,缺少工作干不上去不罢休的拼劲和自我加压、勇于奋进、争创一流的冲劲,缺少敢想敢干、敢为人先的闯劲。特别是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三个满足,一个回避,一个攀比”,即:满足于已有的成绩而沾沾自喜,满足于目前现状而抱守残缺,满足于目前的工作生活环境而不思进取;回避困难和矛盾,不想作为,不能作为,不敢作为;并习惯于盲目攀比,时常与发达地区比条件、比收入、比待遇,爱发点牢骚,这种心态和行为是有害的,也是不应该有的。列宁同志说过:人的民族、出身是不能够选择的。我们生在商河,工作生活在商河,应该热爱这片生养我们的热土,并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家乡的面貌。大家想一想,发达地区为什么发达?他们是干出来的还是攀出来的?我们与人家比比思想、比比观念、比比工作、比比服务、比比付出、比比干劲、比比创新如何呢?因此,通过这次学习整顿,我们确实应该把这个问题解决好。首先,要从各种自我满足中走出来,用开放的心态和正确的视角去看外界,用冷静、清醒的头脑认识自我,认清自己的位置,确定新的目标,攀登新的台阶。应该说,商河在历届县委、县政府打下的良好基础上,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们应当充分肯定,这都是大家用汗水创造的,是在比较困难的条件下拼搏奋斗出来的。但是我们不能安于现状,不能满足于过去取得的成绩,更不应该怨天尤人、牢骚满腹,而应当正视自我,把自己放到更大范围中去,静下心来,认真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危机感。特别是不要一味自己跟自己比、一味地跟过去比,盲目自满,固守一隅,而要横向比,要看到外面的精彩世界,更要看清楚人家是怎么干事创业的。我们要正视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更要看到商河发展的比较优势。我认为商河有五大优势条件:一是商河是省会济南的县,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都非常重视,上级的关心、支持是商河第一位的优势所在。二是历届县领导班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干部群众发展的愿望很迫切,热情很高涨。四是具有石油、天然气、温泉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农产品也很丰富。五是在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玻璃制品等方面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有力诺、宏业等龙头企业,有一个省级开发区,还有大蒜、丝网等大量的加工企业等等,这些构成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条件,也使我们这些工作于此的干部深感欣慰。但反过来讲,如果不以此为动力,任由那种萎靡不振、不思进取的不良风气在机关中乃至社会上蔓延开来,将是十分有害的,也是十分危险的。主观世界出了问题,客观的比较优势再好、再强、再大,也不可能有快速的发展。因此,我们应该警醒,应该振作,应该从迷惘中摆脱出来,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重如泰山的责任感和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真挚感情投入到工作中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抢抓机遇,加快发展。
(二)要集中解决好工作作风不适应的问题
目前,工作作风不适应是在机关和干部中存在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根据各方面的反映,应主要克服和防止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作飘浮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工作不主动、不深入、不扎实,对一些重要工作不动脑筋、不研究规律、不研究方法、不研究如何落实,而是习惯于做表面文章,习惯于对上应付,对下糊弄。大家想一想,如果对上应付、对下糊弄,到头来糊弄的是不是我们商河人,受害的是不是我们商河人。二是坐而论道的问题。主要表现是说起来头头是道,做起来无章无法无果,善于评头品足,不会实干、真干、苦干。但商河的发展不是空谈出来的,而是一步一个脚印干出来的,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们的事业、商河的百姓不需要夸夸其谈的评论家,需要的是勤奋工作、开拓进取的实干家。三是工作失范、标准低下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或有制度也不执行,个别同志干工作稀里糊涂,勉强凑合,把工作岗位当作是度日养老的港湾;做事起点低、要求低,掌握的标准低。其实,干什么事都有一个标准问题,城市建设有标准,工农业生产有标准,连扫马路、铺地砖、种树等都有标准。实践表明,低标准是最大的浪费。四是推诿扯皮、办事拖沓、弄权渎职、效率低下的问题。据反映,个别机关干部对大局不热心,对发展不尽心,对基层漠不关心,对群众缺乏感情,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差。具体表现为五个字:一是“拖”。对企业和基层、公民上报的审批事项,交到工作人员手中,经常是拖着不办,甚至找到领导或者熟人催办,仍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把创业者的热情拖没了,把项目拖走了,把群众的感情拖伤了。二是“压”。对层层报批的审批事项,经常是科员、科长压一段时间,分管的同志等再压上一段时间。三是“丢”。基层上报的请示、报告,工作人员可以不经意弄丢,丢了让人家再报,人家报了你再丢。四是“推”。有些需要两个以上部门或科室共同承办的工作,好事抢着干,难事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五是“顶”。对上级统一部署、县里统一要求或领导批示的工作,有些部门领导或科长、所长可以顶着不办,敷衍塞责。长此以往,致使一些本来可以做好的事情没有做好,一些本来应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一些本来可以缓解的矛盾得不到缓解。导致上述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但重要的原因,要么是“上行下效”,要么是主要领导干部疏于管理、懒于管理、不会管理,抓不好班子,带不好队伍。
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在少数部门、少数干部身上存在,但却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腐蚀了机关风气,这次整顿确实应该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整改。对于改过者可既往不咎,对于屡教不改者,必须辅之于组织的、纪律的、法律的手段,予以惩处。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在学习整顿中,对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标准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三)要集中解决好学习不适应的问题
目前,学风不适应是在机关和干部中存在的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习意识不强,学习积极性、自觉性不高,整天忙于事务和应酬,不读书、不看报,或把学习当作装点门面,满足于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缺乏起码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的同志终身学习意识差,再学习能力不强,新知识、新理论、上级政策掌握不及时、不全面;有的同志认为不学习照样能够干工作,习惯于按经验办事、循规蹈矩,不讲规矩、没有章法,创新不够,特别是有的同志井底观天,不知道外边的发展、经验,不屑于外出学习,等等。
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处在关键时期的商河,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克服的困难很多。面对这样的新形势新任务,大家应该把这个问题解决好,否则就难以履行职责,完成肩负的使命,甚至难以在这个时代立足。全县广大干部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以谦逊的态度、顽强的毅力抓好学习,努力在建设学习型机关中走在前列。要深入学习政治理论,特别要注重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提高理论素养,不断加强工作中的理论自觉和理论指导。要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学习,特别要自觉学习专业知识和国家、省市现在的政策。要着眼于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问题,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特别是要转化为促进商河发展的能力。
(四)要集中解决好廉政风气、自律意识不适应的问题
在这方面,要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两个问题。一是公款吃喝问题。这个问题在我们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比较严重,今天你请我,明天我请你,今天在这里搓麻将,明天到那里打扑克,今天在这个地方吃,明天换个地方喝,但大部分用的都是公款。更有个别领导干部工作时间打牌、搓麻将,一打就是半天,一搓就是一天,完全把工作、事业置于脑后。我想知道,如此沉溺于灯红酒绿,留恋于饭店酒楼,这些同志在做这些事的时候感觉如何?有没有反省过?老百姓怎么看?负面影响怎样?当然,我们并不是一概地反对吃喝,如果你为招商引资,为“跑部、跑省、跑市”争取上级资金项目,为推介商河、宣传商河请客吃饭是应该的、必需的,也是应该鼓励的,这有利于商河的发展。我们反对的是有损干部、党员形象、有损商河事业、老百姓不满意的自己请自己、自己吃自己。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政准则》,恪守本分,洁身自爱,树立勤政、廉正形象,特别要严于自律,管住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吃的不能吃,不该去的地方不能去,无论是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都要洁身自好,一身正气。“干自己该干的事,不要干自己想干的事。”请大家好好琢磨琢磨这句话,对于我们每个同志都应该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二是工作纪律松弛问题。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纪律观念不强,纪律松弛,自由散漫,能躲就躲,能溜就溜,上班迟到早退,无所事事,随心所欲,有的甚至在上班时间上网打游戏、串岗聊天,上班来时无精打采,下班去时精神饱满。特别是个别干部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一些最起码的工作制度置之脑后,群众意见很大。出现这些问题和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是部门单位没有相关制度,或虽有制度,但执行不坚决,执行不长久,要求不高,管理不严。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制度规范、运作机制、选人用人、领导率先垂范上狠下功夫,对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扶正压邪,坚决治懒(懒惰)、治散(自由主义)、治滑(油滑)。每个同志都要切记自己是一名机关干部,时刻想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经常按照党纪国法和部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对照检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以律己,规范行为,高效工作。
(五)要集中解决好领导作风不适应的问题
在党政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所有问题,无一不是与我们的领导干部有关,与我们的领导作风有关,要么是领导自身不正,要么是管理工作不适应。因此,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借这次机关和干部作风整顿,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率先垂范,自觉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带头倡树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以良好的作风影响和带动全县人民,为推进商河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在此,重点对领导干部提出几点要求:
第一,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素质。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党、这样一个大国,要维护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办成一些大事,保持社会团结和谐,必须有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对我们商河而言,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持有令则行,有禁必止,保证县委、县政府的政令畅通,自觉维护县委、县政府的权威。商河的领导干部素质整体上是高的,在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方面,政令是畅通的。但我们也不能否认有些部门和单位,有些领导同志,对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并没有千方百计地去贯彻落实,而往往从维护本部门、本单位利益的角度出发,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束之高阁,甚至各自为政,各行其是,明拖暗顶。这是不能允许的。各级应该明确,党政机关各个部门、各个单位都代表县委、县政府来执行某个方面的职能,都是县委、县政府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单位的领导都代表县委、县政府来行使职权,这种意识一定要强化。每个领导干部都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保证政令畅通。这是政治纪律,谁违背了,谁给工作、事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要追究领导责任。其次,要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修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目前在我们个别领导干部中,确实存在一些不良风气。有的做人做事不讲原则,明哲保身;有的精力不是用在工作上,而是用在不该发的议论上;有的搞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等。这些现象都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是与我们领导干部的身份不相称的,不利于塑造我们的领导人格,也有悖于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有损于领导干部的形象。领导干部作风坏了,从小处说可能会断送个人的前程,从大处讲会危害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要时刻想到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身份,担当的是什么样的角色,任何场合、任何时候都不能丧失理智,不能做违背角色要求的事。在此,送几句易记、易懂的话给各位领导同志,建议同志们经常想一想、问一问: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应该做什么?我做得怎么样?要始终用党的纪律和党性原则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局部服从全局,不去说那些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大局、不利于事业发展的话。当然,我们不反对提意见。在工作上,大家提出不同意见是正常的,这是非常好的现象,应该给予鼓励,这有利于完善决策,把事情办得更好,也说明大家在动脑筋想问题、齐心协力干事业的氛围好。如果你感到县委、县政府哪项工作有失误,想给领导提个醒,一个电话,一封信,见个面谈一谈都非常好。有什么问题,当面讲,这在品行上是优秀的同志。再是要严肃组织纪律。当前要特别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任何领导干部对重大问题都必须及时请示报告,单位领导外出要按规定向上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示,严禁私自外出。二是要严格会议制度。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必须按开会时间、出席范围参加会议,不能出席的,必须按规定请假。今后,在参加会议问题上,该谁到会就谁到会,该什么时间开会就什么时间开会,有事可以请假。当然,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必须严格把关,该开的会要开,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提高会议质量,讲究会议效果。
第二,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不断丰富知识,提高领导工作水平。学习是领导干部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领导干部如果不学习,就不会有智慧,就不会提高领导水平。正如托尔斯泰所说:“没有蜡烛的灯笼,是不会发出光亮的”。学习和实践是领导干部成长的必由之路。在这条必由之路上,权力与责任、责任与素质、素质与学习,都应该成正比。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责任越重,对领导干部素质的要求越高;对领导干部素质要求越高,越要加强学习。学习与责任就是如此一个密不可分的辩证统一体。尤其是在当今时代,各种新事物、新经验层出不穷,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应领导工作,就必须加强学习。尤其对于一些年轻干部来说,不仅要学习理论业务知识,更重要的是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加强磨练,增长才干,努力成为领导科学发展的行家里手、构建和谐社会的明白人。
第三,领导干部要讲团结,既能干事,也能共事。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团结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许多人都有这样的感受:工作、生活在一个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相互信任的环境里,就会心情舒畅、精神愉悦,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就可以集中精力做事情、一心一意干事业。反之,工作、生活在一个矛盾重重、关系紧张、彼此猜忌的环境里,就会心情压抑、精神沮丧,难以凝神聚力投入工作,自然也就无法成就一番事业。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团结问题,始终坚持把加强和维护团结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条纪律要求。
既然团结问题如此重要,那么,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主动加强团结、自觉维护团结就是一种责任。履行好这种责任,需要大力弘扬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的良好风气。许多事实表明,一个部门或单位能否形成团结和谐的局面,往往与领导干部能否做到发扬民主、团结共事密切相关。如果领导干部注重团结共事、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领导班子具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部门或单位就能形成干事创业的合力,工作和事业发展就会蒸蒸日上;如果领导干部在团结共事方面出了问题,必然导致人心涣散、内耗严重、工作受阻、事业延误。因此,能否团结共事,既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和领导素质的重要标准,也是衡量其精神境界和作风状况的重要指标。领导干部既应当不断提高“能干事”的本领,又应当努力培育“能共事”的作风。
培育团结共事的良好风气,关键在于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凝聚各方面智慧、进行正确决策的必然要求,是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齐心协力完成党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团结共事应当建立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之上,没有民主就没有团结。领导干部要有效地实施领导、开展工作,就应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搞独断专行;就应当增强民主意识,遇事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善于和同志们团结共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当然,真正的团结绝不是不讲原则的一团和气,讲团结共事并非排斥批评与自我批评。正如恩格斯所说:“团结并不排斥相互间的批评,没有这种批评就不可能达到团结。没有批评就不能互相了解,因而也就谈不到团结。”
懂团结是大智慧,会团结是大本事。在一个部门和单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个性特点和处事风格,要真正把大家团结起来共同干事创业,并不容易。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利益关系复杂,矛盾问题增多,搞好团结的难度增大。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更加注重发扬民主、团结共事,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氛围,在团结中干事,在干事中团结,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推动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领导干部要带头真抓实干,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不真抓实干,再好的决策也是一纸空文。因此,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不能一等二靠三观望,也不能靠拍胸脯、表决心过日子,不能习惯于在会议上干,在文件上干,在报表上干,缺少一心一意抓落实、艰苦奋斗干事业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同样的政策,同样的机遇,发展快慢,成就大小,与其付出的劳动是直接相关的。我们要倡导执行文化,坚持真抓实干,真正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变为具体的行动、实际的效果。抓落实不能靠刮风,风狂雨骤,来的快,去的疾,一阵风过去又旧态复发。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阵风”是糊弄、应付,是劳而无功、劳民伤财,我们应该从不应有的务虚中解脱出来,彻底摒弃这种“一阵风”式的工作作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正气高扬,经常性的工作天天做,常抓不懈不放松,既看重结果,更重视每一个过程、环节、细节,做到日清月结,规范有序,富有成效。抓落实要注意突出重点,无论遇到什么情况,确定的重点不能冲淡、不能放弃,务必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第五,领导干部要树立“公正、廉洁、爱民、敬业”的良好形象。公正,就是要正确地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公生明,廉生威”,公正是我们办任何事情的准则,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必须把“公正”二字作为座右铭,贯彻到我们各项工作当中。执法要公正,不徇私枉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要公正,对各项政策都要全面落实,不截流,不走样;评价干部要公正,不以个人好恶、个人成见看干部、使用干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公正,不偏袒,坚持大公无私辨是非、论曲直;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要公正,不能重私利损全局;执行干部惩戒纪律要公正,不夸大事实,不无限上纲,不乱施惩戒。廉洁,就是要求我们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时处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干部首先要率先垂范,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爱民,就是要把安民、富民、恤民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至高无上的准则,作为每个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把民心向背作为检验事业成败的重要标准。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以浓厚的感情贴紧群众,以满腔的热情关心群众,以真诚的态度依靠群众,以突出的政绩造福群众,特别要从部门单位实际出发,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敬业,就是要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去干好每项工作。要树立争先创优意识,不断瞄准新的目标,励精图治,奋发进取,争创一流成绩,不遗余力地干好商河的事业;要增强开拓创新的意识,发扬开拓创新的精神,敢想敢干敢为人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鼓实劲,求实效,出新招,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抢抓机遇,用好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第六,领导干部要在八个方面做表率。领导干部要做勤学践行的表率;为人民服务的表率;爱岗敬业的表率;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表率;开拓创新的表率;团结和谐的表率;清正廉洁的表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表率。领导干部要率先接受新观念、倡导新理念,用以指导实践。当前,要倡导项目就是生命线的理念,不管是工业立县、商业活县、科教兴县,还是一二三产,最终都要落到项目上,每一个领导同志都要像对待生命那样对待项目。要倡导规划就是生产力的理念,坚持规划引领发展、引导项目。要倡导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基础设施建设是硬环境,在硬件上要打造平台,让外地企业能落得下,本地企业能进得去;依法依规办事、公平公正、讲诚信、优质服务、办事高效率等是软环境,在软件上要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让投资者放心、安心、舒心。要倡导没有投入就没有发展,至少没有大的发展的理念。要倡导“发展保吃饭,争取搞建设”和自我加压、艰苦创业的理念,今后,凡是通过自己发展创造的财力(税收)全部用于发工资,用于保证公用经费;用预算外的钱搞建设,即靠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搞建设,靠融资搞建设,包括贷款搞基础设施建设,靠盘活存量资产搞建设,靠土地出让金收入搞建设、促发展,等等。
二、把机关和干部作风整顿与开展“建五型机关、做五型干部”活动结合起来,全面打造机关和优秀干部队伍品牌
改进作风,要坚持阶段性整改和长期建设相统一。要以这次机关和干部作风集中整顿为契机,在全县长期广泛地开展“建五型机关、做五型干部”活动,努力打造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商河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先进政治文明的标准相一致的机关和优秀干部队伍品牌。
一要建设“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建设学习型机关,就是要强化学习意识,增强学习实效,指导工作实践,形成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和环境,开创出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争做“学习型干部”,就是要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来认识对待,解决好“学什么”和“怎样学”的问题。目前,我们不熟悉的东西很多,许多工作需要从新的起点上开始,这就需要我们自觉地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尤其要提高再学习能力,使自己的思想观念和知识水平始终与时代前进步伐相合拍,与我县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
二要建设“创新型机关”,争做“创新型干部”。建设创新型机关,就是大力推进思维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营造团结和谐、奋发有为、创新创优的良好氛围,形成精干高效、科学严谨、充满活力的机制。争做创新型干部,就是要打破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思维定势,培养创新的品质,坚持创新的精神,提高创新的能力,敢于打破常规、打破框框,围绕全县工作重心和部门重点工作,积极探索促进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新点子,以思维的创新推动工作的创新。
三要建设“竞争型机关”,争做“竞争型干部”。建设竞争型机关,就是不断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各项工作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照先进找差距、定措施,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争做竞争型干部,就是每一名机关干部都要树立强烈的危机意识、竞争意识、机遇意识、争先意识,敢于竞争,善于竞争,增强破难题、挑重担的勇气和干劲,在竞争中奋发图强,在竞争中增长才干,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在竞争中实现个人的价值。
四要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建设服务型机关,就是要以依法行政、勤政为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突出抓好机关作风的转变,使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争做服务型干部,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服务是一种投资环境的意识,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对外开放”的观念,放下架子、诚心待人,千方百计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确保工作快节奏,办事高效率,服务高水平。
五要建设“实干型机关”,争做“实干型干部”。建设实干型机关,就是增强实干意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抓落实的机制,把部门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研究商河县情、服务商河建设、促进商河发展。争做实干型干部,就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干作为一种品质,一项要求,一把尺度,注重培养自己的吃苦精神,吃气意志、吃亏情操,注重苦干巧干、真抓实干,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建设“五型机关”、争做“五型干部”,要结合当前的机关和干部作风整顿进行,重点突出“五个一”。即:一诺千金、一路绿灯、一种规则、一视同仁、一个整体。“一诺千金”,就是要讲诚信。承诺必须践诺,不能言而无信。对基层、群众、投资者等各类服务对象,凡是依法承诺了的,就要依法及时兑现,真正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核心与关键,它引导、影响着公众的诚信精神,推动、决定着社会的诚信程度。因此,党政机关最应该讲诚信,如果我们的部门单位不依法履行承诺、不及时兑现政策;如果我们的机关干部言而无信、欺上瞒下、以权谋私等等,我们的部门,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党,在老百姓心中还有什么信用,还有什么地位。长此以往,我们就会失去公众的支持,经济的发展将成为无源之水。如果你是一个诚信的部门、一个诚信的单位,就要增强诚信理念,做到令出必行,行必有果,言行一致,说到做到,不说假话,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从而取信于民。“一路绿灯”,就是该办的事情必须畅通无阻,不能人为的设置障碍。基层和客商要办的事,只要是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就不要轻易说“不”,只能说“怎样办”、“什么时候办”、“马上见、马上谈、马上办”,为投资者提供最大的便利。“一路绿灯”就是办事高效率,我们也有行政服务中心,也搞“一条龙”服务,各部门单位的便民服务措施也不少,其作用怎样、效率如何?国家规定不让收的费用一律不能收,有些部门单位的某些办事程序完全可以精简,并不是像有些部门强调的那么“必不可少”。这其中挤掉多少水分,去掉多少繁琐,恐怕不是难算的账。关键是机关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是否增强了,便民措施是否落实了,工作责任是否尽到了。如果我们的政府机关都能“一路绿灯”为民办事,那么政府威信自然提高,老百姓还有啥不满意的?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群众利益无小事,老百姓呼唤党政机关为老百姓办事有更多“一路绿灯”的效率,得来的是民心、是发展、是事业的繁荣兴旺。“一种规则”,就是行政执法必须同一尺度,不能随意变通,更不能不讲套数,任意乱来。我们强调一个规则,就是要树立规则的权威性,做到规则面前一律平等,让守法的人办事处处方便,感觉不到谁在管他;让违法的人办事处处受阻,每个环节都在限制他。如果我们的行政执法尺度因人而异,这个社会就没有公平、公正可言,商河就不会有诚实守信的经营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人文环境。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一种规则”意识,公正执法,依法依规办事,营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努力使商河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一视同仁”,就是对所有服务对象必须同样看待,不能厚此薄彼。大家知道,非歧视性原则是 wto的基本原则之一,这就要求我们在服务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平等”这两个字。对所有经济成分,不管公有民营、内商外商,在政策适用、税费征缴、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都要给与同等待遇。嫌贫爱富,看人下菜碟,我看主要是私心、私利在作怪。机关干部人人代表商河形象,你的一句话、一个举动,可能引来一个项目、赢得一片赞誉,也可能吓跑一个客商、给商河人脸上抹黑。今后,不管是谁,只要是促进商河发展、造福商河百姓的,我们就要当作自家人,就要平等对待,热情服务,优质服务。“一个整体”,就是不论是什么性质的部门,不管是什么层次的区域或机构,不管是哪一级的干部,只要在商河这片区域上工作,都必须一切为了商河人民的利益,一切服从于商河发展的大局,决不能只从商河人民身上赚取利益,而不为商河人民造福,要强化整体意识和大局观念,真正形成团结和谐的发展合力。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机关和干部作风整顿取得明显成效
这次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从现在开始,到3月底结束,时间一个月左右,具体分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和巩固提高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大约一周时间。县委、县政府已经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和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意见》要求,按步骤逐项进行,切忌走过场。在这里,再提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这次机关和干部作风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研究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县里专门成立了机关和干部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机关和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必须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实效。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转变作风。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督察组要及时跟进,按照县里的实施意见,做好每个阶段的督促检查,确保机关作风整顿人员、时间、精力、效果“四落实”。特别是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严肃执纪,对于那些破坏机关作风和机关形象、顶风违纪者,要依法严肃处理。在集中教育整顿告一段落后,要搞一次较大规模的党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广泛接受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和各行各业、社会各界的评议与监督,检验一下这次机关作风整顿的实际效果,并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三要抓好典型带动。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批典型就是一种风气。要及时发现、培养和推出一批先进典型,进行正面宣传。同时还要下决心、下狠心抓出一批顶风而上的反面典型,公开曝光,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和影响力,在全县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努力打造一批机关服务品牌和优秀干部队伍品牌。
四要尽快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创新机制,盘活机关,盘活干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展开有关政策制度的修改、制定工作,形成更加有利于发展的政策机制和政策环境。要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大力推进体制创新、突破体制性障碍,尽快理顺各方面的关系,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特别要按照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大体系”建设要求,建立完善科学、公正、规范的符合商河实际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干部政绩德才评价体系,强化目标导向和竞争激励机制,以目标引领发展、以考核推进落实,形成人心思上、合力奋进的浓厚发展氛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主要考核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同时也考核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考核内容要体现上级决策与商河实际的紧密结合,突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全县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突出解决民生问题;考核指标要量化细化,使抽象的考核项目具体化、直观化,确保可度量性和可操作性,使整个考核指标体系客观、真实反映部门乡镇、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方法要科学规范严格,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闭合式、全过程督查考核机制,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机制和考事与考人相结合的绩效评估机制,用这“四个考核机制”抓好落实。干部政绩德才评价体系主要考核评价各级干部,考核内容要全面合理、重点突出,使考核指标准确反映干部的德才素质。在干部“德”的方面,除考核干部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外,要重点考核各级干部是否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是否能够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是否顾全大局;在干部“才”的方面,主要考核各级干部完成目标任务的能力和效果,看发展、重贡献、论实绩。考核办法及措施要围绕工作抓考核,增强干部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组织部门要全程参与目标责任考核督查过程,跟踪考察干部在其中的具体表现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要建立干部信息调度制度,建立干部考绩信息库,突出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运用,全面掌握干部的工作实绩,及时发现干部的能力特长,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做到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形成工作推进和干部素质提高的“双动力”。
同志们,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是一项关系全局的长期性工作。今天这个会,既是全县党政机关和干部作风整顿动员会,也是全县党政机关和干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加快发展的誓师会。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和广大机关干部务必尽快从春节的节日气氛中走出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深入整顿作风,认真研究工作,以崭新的精神风貌、一流的能力素质投入工作,为全年工作和商河的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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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2013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国管局负责人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近些年来,一些公务接待活动出现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和奢侈浪费现象,公款大吃大喝问题比较突出,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201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进行规范,并明确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新华社记者就此对国管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问:修订《规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国管局负责人:党的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公务接待活动出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等厉行节约制度体系,坚决刹住铺张浪费之风,切实遏制公务接待等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规范和简化公务接待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央领导同志带头垂范,以身作则,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吃工作餐、住普通套间、不清场封路、不组织迎送活动、不层层多人陪同,展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亲民为民、节俭务实的优良作风,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了表率。
为了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果,切实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2006年印发的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旨在解决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和标准,创新管理机制,推进社会化改革,强化监督问责,为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提供有力支撑。
问:您能否用几个关键词描述修订《规定》的总体思路?
国管局负责人:《规定》以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为主线,紧紧抓住创新管理和深化改革这两个“治本”之策,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突破,力求根治公务接待顽疾,遏制“舌尖上的浪费”,总体可以概括为四个关键词:
一是减量,建立接待双向约束机制,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项目,坚持接待分类管理,严格区分公务接待与商务接待等其他接待,切实压减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
二是限支,管住接待经费预算,分类别、分地区制定接待费开支标准,强化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把接待经费支出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问责,对公务接待实行全过程监管,推进接待信息公开,严格接待工作问责,强化对接待活动的刚性约束,增强内外监督合力,形成不愿、不敢、不能违规违纪接待的正确导向和正面预期。
四是改革,着力深化公务接待管理体制改革、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转制改革、机关所属接待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改革等四项改革,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公务接待违规浪费行为的土壤。
问:与以往针对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相比,此次出台的《规定》呈现出哪些新特点?
国管局负责人:《规定》体现了四个新特点。一是严字当头。严格和细化各项要求和标准,共提出了38项禁令,包括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
二是着眼创新。对2006年印发的规定内容进行了大范围、大幅度修改和增加,修订后共26条,其中,15条为全新内容,7条进行了大幅修改。
三是全方位覆盖。覆盖了适用范围、接待单位、接待对象、接待项目、配套改革等接待管理的各个要素,规范了事前审批控制、事中规范、事后监督问责等接待管理的全流程。对接待活动食、宿、行、迎送及警卫、预算和报销等关键环节作出了严格细致的规定。
四是注重操作性。与差旅、会议、培训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相互呼应,标准衔接,统筹联动;根据公务活动实际,规定接待标准、范围和项目,对规范开展接待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可操作性强,便于抓好制度落实。
问:针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定》提出了哪些新举措?
国管局负责人:《规定》提出了三个方面13项新举措。
一是源头管控,双向约束,从起点和源头压减公务接待活动数量。为此,《规定》提出:
——严格公务外出管控。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和人员数量。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和行程、人员。
——严控接待范围。明确要求接待单位严格审批控制,无公函不接待,探亲、旅游、休假等因私活动不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活动统筹接待;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建立接待清单制度,实现接待“留痕”。接待单位应当填写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的接待清单,作为报销凭证之一,留存备查。
二是明确标准,综合治理,简化和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为此,《规定》提出:
——简化接待礼仪。明确规定地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不得参加迎送,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限制接待住宿房型,接待对象自负住宿费用。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从严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严格限制用餐地点和消费内容。
——规范警卫安排。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管控交通,不得清场闭馆。
——接待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单独列示。
——接待费开支标准参照会议等标准分地区制定并进行动态调整。
——严格接待费报销管理。明确报销凭证种类,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三是全面公开,强化问责,坚决杜绝公务接待中的“破窗效应”。为此,《规定》提出:
——县以上各级党政机关全面建立接待信息公开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立体式的接待工作监督检查体系,明确监督检查内容。
——将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强化责任追究和惩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规定》如何落实深化改革要求,从根源上破解公务接待管理难题?
国管局负责人:《规定》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深化四项改革来破解公务接待管理方面遇到的矛盾和难题:
一是深化公务接待管理体制改革。首次明确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从而统一接待管理,防止攀比浪费。
二是积极推进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提供接待用餐、住宿、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三是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转制改革。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四是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改革。推进各级党政机关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
问:《规定》对根治国内公务接待中公款大吃大喝顽疾,作出了哪些制度安排?
国管局负责人:《规定》要求接待对象按照规定标准(即差旅、会议、培训等伙食标准)自行用餐,不得向接待单位转嫁。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只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陪餐人数严格控制,接待对象在十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十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同时,《规定》对接待工作餐的用餐地点和消费内容作出严格限制: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问:《规定》如何对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制定问题作出规定,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国管局负责人:为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同时确保接待开支标准符合实际,避免在接待工作中留下突破标准的借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规定》坚持分地区、分类别制定接待开支标准,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问:《规定》如何从经费预算源头规范公务接待费支出?
国管局负责人:经费预算是公务接待费支出的源头,规范接待费支出,首先要严格预算管理。《规定》要求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总额控制,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避免多头来源和支出规模失控。为防止负担转嫁,《规定》明确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问:《规定》如何增强公务接待活动的透明度,强化监督问责?
国管局负责人:为了增强公务接待活动的透明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问责是破解公务接待管理难题的关键一环。没有问责,不设高压线,再好的制度和标准也难奏效。《规定》从加强业务检查、加强财政审计监督、加大惩处力度这三个角度强化了对接待活动的监督问责。要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接待经费开支和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问: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落实《规定》方面有哪些具体任务?
国管局负责人:对于各地区、各部门来说,一要健全制度标准体系,制定实施办法,明确接待工作餐等接待开支标准,完善招商引资接待等其他接待管理规定,统筹调整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相关开支标准。二要强化管理监督,建立接待清单制度和接待信息备案机制;加强对本级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工作。三要进行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试点,推进建立接待用车定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务外出控制机制和接待监督问责机制;开展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转换服务经营机制和集中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四要开展宣传培训,举办接待管理专题培训,推进制度落实;在公务接待系统开展简化礼仪、节俭用餐主题宣传活动,多措并举,推动《规定》贯彻落实。
亮点三:管控“行”——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
“警车开道、超规用车、交通管控……这些看似‘有面子’的接待方式,实际上非常劳民伤财,根源是基层‘拍马’与被接待的上级部门形式主义的‘一拍即合’。”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学部副主任马庆钰说。
《规定》指出,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
北京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林双林表示,公务接待讲排场、比规格,表面是风气,根源在制度。《规定》正是从制度着手,对公务接待出行的方式、规模、边界(是否与公务有关)、标准等都做出了明确的界定,一定会起到积极的效果。
亮点四:管制“游”——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
“无论是公款旅游,还是公款娱乐、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品等超标准接待现象,公务人员都是打着公务的幌子多吃、多用、多占,这是一种特权思想在作祟。”马庆钰说。
《规定》指出,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及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用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规定》的出台针对的都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说明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扎扎实实地推进。”马庆钰建议,遏制公款旅游、娱乐等顽疾,还要加强监督问责机制建设,同时将巡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为《规定》的落实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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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出差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党政机关出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对出差、会议实行定点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中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中央国家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定点办会。
第三条 定点管理的内容包括: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确定、监督检查以及变动调整等。
第四条 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由财政部负责,部分工作委托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和省、地(市、州,下同)级财政部门进行。
第五条 定点饭店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确定。县级是否确定定点饭店,由各地自行决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财政部的职责是:
(一)制定、修订定点管理办法;
(二)指导、协调全国的定点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制定、下发定点管理协议书的主要条款;
2.委托国管局和省、地级财政部门确定定点饭店;
3.对国管局和省、地级财政部门确定的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等予以审核确认;
4.委托国管局和省、地级财政部门与确认的定点饭店签订协议书;
5.委托国管局和省、地级财政部门对定点饭店进行监督检查;
6.对国管局和省、地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变动、调整定点饭店和收费标准的意见予以审定;
7.公布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国管局受财政部委托,负责北京地区定点饭店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负责北京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工作;
(二)将确定的北京地区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上报财政部审核确认;
(三)负责与财政部确认的北京地区定点饭店签订协议书;
(四)负责北京地区定点饭店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对北京地区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的变动、调整提出意见;
(六)财政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省、地级财政部门受财政部委托,负责当地定点饭店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负责当地定点饭店的确定工作;
(二)将确定的当地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上报财政部审核确认;
(三)负责与财政部确认的当地定点饭店签订协议书;
(四)负责当地定点饭店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对当地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的变动、调整提出意见;
(六)财政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省、地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政府采购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开展部分工作。
第三章 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的确定
第九条 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的确定工作,由财政部委托省、地级财政部门负责,省、地两级的具体分工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北京地区委托国管局负责。
第十条 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的确定,采取公开招标或协商方式进行,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国管局和各地财政部门自行决定。
第十一条 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的星级饭店以及具备相当条件的内部招待所等,均可以参加投标,或申请定点饭店资格。四星级、五星级饭店,如果其优惠价格不高于住宿费最高上限,也可以参加投标,或申请定点饭店资格。
第十二条 确定定点饭店的原则:
(一)数量适当。定点饭店的数量以能满足中央、地方党政机关出差、会议需要为宜。
(二)布局合理。定点饭店的分布要合理,交通便利。
(三)档次适中。兼顾不同地区和不同级别人员出差、会议的需要,确定不同档次的定点饭店。
(四)价格优惠。定点饭店对出差、会议的收费给予优惠。
(五)公开公平。对各类宾馆、饭店要一视同仁,对内部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不能有特殊政策。
(六)上下结合。在确定定点饭店时,要优先考虑当地已经通过招标确定的会议、接待定点饭店,数量不足的,可以适当增加;正在准备通过招标确定会议、接待定点饭店的,要与中央确定定点饭店工作一并进行。在收费标准上要一视同仁。
第十三条 确定收费标准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当地物价水平,淡旺季价格差异;
(二)国家财力可能,尽可能节约财政开支;
(三)当地的会议费标准或会议费定点价格,定点饭店收费标准应比对外提供的其他优惠价格更加优惠。
第十四条 各地确定定点饭店以后,由国管局和省级财政部门将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格式附后)汇总报送财政部审核确认。
经财政部确认后,由财政部委托国管局和各地财政部门与定点饭店签订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财政部、国管局或各地财政部门、定点饭店各一份。
第四章 对定点饭店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对定点饭店的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部委托省、地级财政部门负责,北京地区委托国管局负责。
第十六条 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是督促定点饭店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 国管局和省、地级财政部门设立投诉电话,接受对定点饭店的投诉,对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并定期将有关情况汇总报财政部。
第十八条 对定点饭店有以下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取消定点饭店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招标。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协议承诺的出差人员和会议的;
(二)超过协议规定标准收费的;
(三)提供虚假发票的。
第五章 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的变动调整
第十九条 定点饭店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定。
第二十条 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本轮次的定点饭店可以续签下一轮次的协议,继续保留定点饭店资格;也可以自愿退出,定点饭店资格自动取消。
第二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国管局和各地财政部门可以对定点饭店进行调整。凡具备条件的饭店、招待所均可申请定点饭店资格。
第二十二条 定点饭店收费标准在协议期内原则上不得变动,遇有饭店条件改善、星级档次提高等情况,可以申请调整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定点饭店要求提高收费标准,应向国管局或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国管局或当地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财政部审定。
第二十四条 对定点饭店提出的收费标准超过规定的住宿费上限,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定点饭店可以退出。
第二十五条 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变动、调整经财政部审定后,委托国管局或各地财政部门与定点饭店重新签订协议。
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每两年重新公布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地方党政机关出差人员可以到财政部确定的定点饭店住宿,会议也可以到财政部确定的定点饭店举办,并享受同等优惠。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s("download_bot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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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的公文,是党委和政府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公文处理工作是与公文同时产生的,是领导工作的助手,各级党委、政府及各个部门的各项工作几乎都离不开公文处理工作。下文是湖南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细则,欢迎阅读!
湖南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各级机关和湖南省各级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省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党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带头遵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本细则。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二维条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用6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在首页左上角。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标注保密期限。未标注保密期限的公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密级和保密期限标注在首页左上角份号下方。电报的密级标注在密级栏内。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紧急程度标注在首页左上角,涉密公文标注在密级下方。电报的紧急程度标注在等级栏内。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
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署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并用联署机关名称时,一般主办机关排列在前,其他机关按党政机关排名惯例排列。发文机关标志的字号不得大于上级发文机关标志的字号。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机关代字应当准确、规范、精炼、无歧义、固定使用,不得与上级机关、同级机关代字雷同。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年份全称标注在六角括号内,发文顺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联合上行文应当标注所有联署机关签发人姓名,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标注,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签发人”三字与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与居左的发文字号处在同一行。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联合行文联署机关过多时,标题中发文机关名称可以省略。标题中应当尽量避免使用标点符号,确需使用的,可以使用书名号、引号、顿号、连接号和括号。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结构层次较多时,序数应当依次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小标题用黑体字,第二层小标题用楷体字,第三、四层小标题用仿宋体字。公文的首页必须显示正文。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有多个附件的,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依序标注附件名称。附件名称回行时,与上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附件名称后不使用标点符号。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
称。公文一般署机关名称,议案、命令(令)等署机关主要负责人姓名。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公文签发后,因故不能及时发文时,成文日期可以请示签发人重新确定或者由发文机关文秘部门提出意见报领导确定。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上行文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联合行文的,联署机关应当加盖印章。纪要不需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标注在成文日期下一行。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标注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十五)附件。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在版记之前,与正文一起装订。不能与正文一起装订时,应当在附件左上角标注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抄送机关按上级机关、平级机关、下级机关顺
序排列。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印发机关为行文机关或者其办公厅(室)。印发日期为公文的送印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
(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标注。公文的正文与附件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标注。
(十九)二维条码。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标注在公文末页版记右下方。
第十条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2012)执行。
第十一条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第十二条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应当由部门行文。能以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名义行文的,不以党委、政府名义行文。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再行文:
(一)国家法律法规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
(二)现行公文规定仍然适用的;
(三)贯彻上级公文精神,照抄照搬,没有新的具体政策措施的;
(四)当面协商或者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能够解决的。
第十四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遇有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第十五条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
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七)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可以向党委、政府行文;党委、政府部门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向其主管部门行文,不直接向党委、政府行文。
第十六条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党委、政府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确须下级党委、政府执行的,报本级党委、政府批转或者由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转发。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三)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没有对口下级机构的部门和单位,就其职权范围内的具体事项,可以用“函”向下级党委、政府及其办公厅(室)行文。
(四)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
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五)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十七条同级党委、政府,党委、政府与其他同级机关,同级党委、政府的部门,党委、政府的部门与其他同级部门、群众团体机关、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党政机关一般不与企业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党委、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可以向其组成单位,向下级机关和上级机关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向批准其成立的党委、政府行文,但不得向上、下级党委、政府行文。
第五章公文拟制
第十八条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第十九条公文起草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三)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
准确,文字精练。
(四)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六)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经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倾向性意见报请上级机关裁定。
(七)起草涉密公文,应当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八)起草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拟定紧急程度。
(九)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第二十条起草单位报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当同时报送起草说明。起草说明包括行文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征求意见情况、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对发文的必要性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可行性等进行初核。
第二十二条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一)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
(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
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三)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未协商一致的事项是否提出处理意见及依据。
(四)结构是否合理,观点是否鲜明,材料是否充实;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密级和保密期限是否准确,紧急程度是否恰当。
(五)文字、数字、计量单位、人名、地名、时间、引文、标点符号等是否准确规范。
(六)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
第二十四条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
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机关负责人一般不直接签发未经机关办公厅(室)审核的公文。
第六章公文办理
第二十五条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第二十六条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紧急公文的签收时间应当明确到时、分。签收时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来文单位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登记。对收到的公文准确登记收文日期、来文单位、发文字号、公文标题、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收文份数、公文份号等信息和办理情况。
(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
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分送范围。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阅知性公文一般按机关负责人职务排序从前往后传阅,批办性公文一般按机关负责人职务排序从后往前传阅。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
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答复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直接答复来文单位;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办理;需报请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五)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六)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第二十七条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安全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印刷厂或者符合保密要求的机关内部文印室印制。绝密级公文应当指定专人印
制。
(四)核发。对已印制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检查无误后分发。
第二十八条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禁止通过普通邮政、快递、普通传真、互联网或者其他非涉密网络等渠道传递传输涉密公文。
涉密公文在传递过程中,各相关组织和个人应当确保其畅通。
第二十九条在公文办理过程中,应当使用符合存档要求的书写、印刷材料。
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
第七章公文管理
第三十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
第三十一条党政机关公文应当发给组织,一般不发给个人。
党政机关公文由党政机关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防盗门窗、密码文件柜、消防器材、监控报警设备等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机要文件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党政机关机要文件管理人员应当为机关正式工作人员,其中,党的机关机要文件管理人员应当为中共党员。机要文件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凭资格证上岗。
第三十二条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对处理涉密公文的计算机及存储介质,应当按照同等密级公文要求管理。制作、识读公文二维条码的软件、硬件产品,应当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涉密公文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公文外出的,必须经发文机关同意或者经发文机关授权的公文管理机关同意。
发现涉密公文遗失或者泄密的,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处理措施。
第三十三条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
要求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扩大或者缩小印发传达范围;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
公开发布党政机关的公文,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
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
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
第三十五条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公文进行定期清理。对修订的公文,应当及时重新发布;对撤销和废止的公文,应当及时公布公文目录。
第三十六条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第三十七条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文件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送交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销毁工作机构或者指定的承销单位销毁,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不错销、不泄密。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
第三十八条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机关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三十九条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机关合并或者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党政机关公文含电子公文。电子公文与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一条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湖南省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可以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细则由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7月9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发布的《湖南省党的机关公文处理细则》和2001年7月1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湖南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公文处理的种类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
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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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是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一道程序,是维护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现就针对我县20xx年至20xx年8月期间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题调研中存在的问题作一些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
(一)处分决定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宣布。处分决定一般应在发文之日起1个月内宣布并执行,而有的单位或部门为了缩小影响甚至不宣布,有的处分决定没有送达给本人。如我县某镇卫生院院长黎某某因犯受贿错误,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主管部门没有将处分决定送达给本人,直到调资时需出具处分决定,本人才到县纪委提及此事;某单位一受处分人员,来纪委申诉,其申诉的理由之一就是从未收到对其的处分决定。
(三)在年度考核、党员评议中未执行处分决定。对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党员评议均有相应的具体规定,但有的单位或部门由于把关不严,违规确定受处分人员的考核、评议等次。
(四)处分决定归档材料不完备。有的单位或部门由于组织关系和行政关系分别隶属,党政纪处分决定没有装入其本人人事档案,有时由于传递延误或者承办人员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导致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未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纪律处分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有很大的危害性。一是不能起到教育本人及其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效果;二是影响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处分决定执行不及时到位,将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不能给干部的调职、调级、调资提供准确信息,给组织和人事部门对干部的考察使用带来负面影响。
上述存在的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有些领导或承办人员忽视党政纪条规的学习,忽视党政纪纪律的严肃性,党性原则不强,凭个人主观好恶办事;因关系网,凭人情左右原则,出现人情关系代替组织纪律,个人感情重于政策法规等不正常现象。
二、解决的对策
针对存在问题,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拓展思路,积极创新,使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从四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对存在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程序的规定》、《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和分工,执行工作责任制的各职能部门或单位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从制度上保证了处分决定的执行到位。
2、建立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制度。在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向受处分者的单位或主管部门送达《纪律处分执行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单位,一份单位盖章后带回存档。告知书内容包括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的期限和方式、归档手续以及对职务、工资、年度考核、党员评议等事项的处理要求和政策依据。明确告知不按《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的要求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程序上保证了处分决定的贯彻落实。
(二)建立台账跟踪监督。为了保证所下发制度规定的事项落到实处,将处分期内人员建立台账,平时根据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的事项对受处分人员跟踪监督,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协作和联系,把好受处分者职务、工资调整关。
(三)联合检查督促整改。年终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人事部门参加,就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考核,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