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

时间:2023-11-14 作者:GZ才子

读后感是对所读书籍内容的评价和感悟,通过写出来可以和他人分享自己的体验与感受。下面是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心得,他们通过文字表达了对书中主题和人物的深入思考。

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篇一

“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是围城中很有名的一句话。《围城》不是一座紧闭的城池,他为我们开了一扇窗,一扇可以让我们窥见城里人生活一角的窗。

《围城》文字的经典是向来被人们传诵的,那些有趣的,拥有讽刺意义的话语使《围城》更添了一种沧桑与无奈,而那些惹人深思的经典语句,有时人有再读一遍的兴趣。所以就其文字而言,钱钟书先生无疑是一个巨匠,当然,他本身就是一个绝代才子。而在《围城》中我们读出了他的无奈,他的无所适从,他的茫然。

在方鸿渐的生活中出现过许多有代表意义的人物,不能不说的一个便是苏文纨,这个在别人眼中能干、温柔的博士生。她的精明能干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她的才智是以其自身利益为前提的。人性本自私,她要自私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是,当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并且是在祖国急需人才的情况下,这种过分追求自身利益的做法无疑会让我们觉得很失望。还有她对于爱情的功利性的理解也似乎让我们汗颜。

李梅亭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第二个,“伪君子”这个称号放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他的自私是小说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看点,他优秀的经济头脑恐怕和美国的某位领导有的一拼,这样的一个人却成为了一个优秀的教授无疑是教育界的悲哀。

小说中能让我们稍稍感到欣慰的恐怕就只有赵辛楣了。他是一个很会交际的少爷,走到哪里都能吃得开,并且对于时局的预测有其自己的高见,而且往往能为自己找到一条最合适的道路。相对于李梅亭、高松年的虚伪,陆子潇的故作深沉,韩学愈的“用心良苦”,苏文纨的极富城府,赵辛楣可以算的上是个正义之士,一个热血青年了。他不像方鸿渐,只是一个刚回国的新手,他在国内泡了好几年,也磨了好几年,对于国内各界的内幕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也摸透了那些人的脾气,知道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实现自己。从他自愿去当一个偏远地区的老师这一行为,我们便可以感受到他身上的正气,至于说他是由于爱情失利,一时冲动,我想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的,但是他选择去任教,而不是一些更轻松的、更体面的事情来看他仍是一个有良好品格的人。他对方鸿渐的义气深重是显而易见的,虽然柔嘉对他的评价似乎也有道理,但在我看来他对方鸿渐的情谊是真的。否则也无需对方鸿渐这样一个没有靠山,没有实力,不懂在上流社会奔走的人多次帮助。如果仅仅是为了看鸿渐的笑话,早该看够了;如果是为了多条后路,那鸿渐没权没势更没财,根本没什么好依靠的。

《围城》里钩心斗角,我们城外的看客倒是看的清清楚楚,给那些滑稽可笑的情节弄得很不是滋味。但谁又能说我们不在一座城内呢?方鸿渐用他的眼光看走过他生命中的每一个人,而我们则借方鸿渐的眼睛去瞧那百味人生,去审视那人生大戏中每一个人的是非得失,而这些角色包括方鸿渐在内。而当我们在解读这部作品时,我们又在揣测钱钟书先生的心理种种,这很像卞之琳《断章》中写的: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钱钟书先生的这部作品中也有类似的.一句话:“拍马屁跟谈恋爱一样,不容许有第三者冷眼旁观。”

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篇二

读罢《围城》,心中意犹未尽,细细品味,有很多感悟。这部被人称赞的“奇书”确实有它的独到精妙之处。无论是从作者的写作手法上,还是从这本书的立意上,都有很多是值得思考的东西。

从印度洋上驶来的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号在上海靠了岸,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一踏上阔别四年的故土,就接二连三地陷入了“围城”。方鸿渐旅欧回国,正是一九三七年夏天。小说以他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主要是部分欧美留学生、大学教授等等)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沉浮。他们不属于那个时代先进的知识分子行列。当抗战烽烟燃烧起来的时候,他们大都置身于这场伟大斗争的风暴之外,先在十里洋场的上海,继在湖南一个僻远的乡镇,围绕着生活、职业和婚姻恋爱等问题,进行着一场场勾心斗角的倾轧和角逐。这也是场战争,虽然不见硝烟,却处处闪现着旧社会你抢我夺的刀光剑影,腾跃着情场、名利场上的厮杀和火并;虽然没有肉体的伤亡,却时时看得到灰色的生活是怎样蚕食着人们的年华和生命,那恶浊的空气又是怎样腐化着人们的操守和灵魂。自然,这里也有真诚的友谊,善良的愿望;但这些在那个强大的旧社会壁垒面前,是显得多么软弱和无力。在那随处都可以陷入“鸟笼”或“围城”的人生道路上,哪里是这些还没有消磨尽人生锐气的知识分子的出路呢?这是这部深刻的现实主义小说留给人们深思的一个严肃问题。

性格决定命运,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有独立人格的人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争愈加激烈的今天,更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虚荣所困。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这本书,更是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欲望和利益的可怕。鸿渐一生中遭遇了很多“围城”,这是他的性格决定的,这些看似偶然的困扰,事实上却是必然的。

本书表现出进步的思想倾向和高超的艺术技巧,不仅奠定了它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的重要地位,也同时奠定了钱钟书在中国现代小说作家群中不可忽视的地位。止如钱夫人—杨绛女士所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

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篇三

头一回读《围城》是初二,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那时候我喜欢的是金庸。

第二回读《围城》是高一,看着看着睡着了,因为觉得节奏太慢,不过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还倒也读下来了。

这是第三回读。好像还真发现他的高处了:恕我直言,自《围城》以后的中国大陆的小说没有能超过他的。

先讲一个故事:说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老师说:这就是“爱情”。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这是一个公式、定律,《围城》里的方鸿渐自然也可由此观之。

方鸿渐就是唐晓芙那棵最大最金黄的麦穗,就是孙柔嘉那棵普普通通的树。不过其实在方鸿渐眼中孙柔嘉也是那棵树,但唐晓芙绝对是大麦穗。当然,也许唐晓芙并没有觉得前面有棵好的麦穗,但总之是没有摘成。最荒缪的是苏文纨,她并不是真的爱方鸿渐,方鸿渐本也不爱她。可方鸿渐因为她而失去了唐晓芙,因为他认识了赵辛楣,因为赵而去的三闾大学,因为去三闾大学认识的孙柔嘉,——方鸿渐的婚姻还是拜她所赐呢。

在方鸿渐身边的女人中,苏文纨代表了女性的虚荣——她的所有活动都为了这两个字。苏文纨是因为虚荣所以亲近、引逗、诋毁、嘲笑方鸿渐。她所作的一切都是基于“在人群中我理所当然是焦点”这种大小姐思想。她之所以选择方鸿渐也是认为他软弱,自己能控制住他。所以方鸿渐说“苏小姐是理想的女朋友”——一个官府大小姐做自己的女朋友当然有面子,可也没有谁会心甘情愿接受这个大小姐脾气的。

唐晓芙正是方鸿渐的心上人,方鸿渐对她的感情最纯洁,两个人本来是最理想的爱侣。可是,方鸿渐不幸被她表姐选中了——“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于是这一对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完了。

孙柔嘉在方鸿渐心目中只不过是“不讨厌”。若依赵辛楣那句“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来看倒是不错,两人充其量只是朋友。可没想到这胖子接着发的那番先旅行后结婚的“高论”竟成了谶语,这对先经过旅行的男女果然结婚了(虽然感情不是很好)。方鸿渐结婚的决定在我们看来好像没必要,可是设身处地想:其实方鸿渐走的每一步都是当时唯一的途径,等于是生活的必然造成方鸿渐荒谬的结果,这就是钱钟书的手段高明之处了。

我以为小说有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颂”(如《抉择》),第二等曰“批判”(如《伤痕》),更高曰“幽默”(如《钟摆》),而独以“荒谬”为最高——《围城》正是这种“荒谬”作品。

为何?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谬的,万万不能较真,能看出这一层不易,化入小说中更难。因为不仅要你看出生活的荒谬,还要熟知这荒谬的生活是怎么样运作的,方能在虚构的生活中表现出荒谬来,且荒谬而不做作,虚构却显真实。一个在平淡中娓娓道来的故事,圆滑自然的进行,最终化作无奈——“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甚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篇四

《围城》这部作品是钱钟书的一部长篇小说,我高中的时候将这本小说看完了,只是当时对那种感情没有办法深刻理解。“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贯穿着《围城》这部小说。围城也是钱先生的代表作。

主人公方鸿渐海外留学回到家乡,受到很多人的恭维,但他在留学期间游手好闲,无心学习,并未学到真本事,只混到一个假的文凭,所以回乡后并未得到高就,只在一个规模较小的银行工作。

在工作期间与苏文纨、唐晓芙发生爱情纠葛,无果。后跟着赵辛楣同孙柔嘉等人来到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后因种种原因回到上海,在途中与孙柔嘉订婚。本以为结婚后生活会很幸福美满,但终究因双方家庭的关系与压力和两人性格的差异太多经常吵架,最后不欢而散。方鸿渐神经麻木,在睡梦中感到人生的讽刺与伤感......

同时方家的一些封建礼节折射出当时社会还存在很多封建落后的现象。当方鸿渐回到家中不久,方父母便提出反对结婚自由,要早早的为儿子找一个媳妇。可见那种包办婚姻的思想依然存在,真是令人恐惧,而且方鸿渐的两兄弟的两个儿子,一个叫阿丑,一个叫阿凶,说是为了避邪而取这种难听的名字,真是笑死人!

方鸿渐命运里的几个女人。首先要提的是苏文纨,一个出洋留过学,可谓是才貌双全的人,可是她只是一厢情愿而已,鸿渐没有为了一个上流人者而失去理智。其次是苏文纨表妹唐晓芙,或许方与唐结合后方的命运结局不会那样惨,但因种种原因两人各奔东西了。最后是他的妻子孙柔嘉。她是一个很平凡的女人,但两人情投意合,相处得很好。只是双方家庭的流言蜚语太多,两人终被这种精神压力搅得不得安宁。

《围城》创作背景是民国时期,也是中国人抗战时期,当时很多人在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而有一群人,他们没有上战场,而是跟着部队一起去西南联大,钱钟书的作品非常让人感到一种紧张。我们今天没有经过战争,但是我们依然要时刻保持警惕,做正确的事情,走出围城。

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篇五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

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

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己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

我们现在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己,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

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间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面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悲剧,起初,我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起。

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己的脾气,一旦在一起,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

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现在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己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这里说到感情,毕竟自己少不更事,但是自己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一定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围城这一部写在解放前的著作,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写出了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的种种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同时也写出了人们在对待爱情、婚姻、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进进出出、无奈与矛盾。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张假的文凭,一段对鲍小姐欲望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

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

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

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

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

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

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

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

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假的文凭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

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

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

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篇六

唐晓芙是钱钟书疼爱的一个女子,也是《围城》中唯一一个没有被讽刺利刃所砍杀的人物。唐小姐一出场,作者就有大把大把的好话送她:

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谗,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袜,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钱钟书在一开始就营造了一个没有被上海这个物质社会污染、没有经历过男女情感风云的美丽、飘逸的少女。那么可想而知当方鸿渐看到她的一刻,自然而然的也就爱上了她。所以方鸿渐才会“立刻想在她心上造个好印象”。而从整个故事来看,唐晓芙无疑是方鸿渐生命中最美好的记忆。但是先于方鸿渐接触到唐晓芙的赵辛楣却对这一女子倒无如此这般感觉,如是用赵辛楣的口吻叙述,那唐晓芙不过是个“黄毛丫头”。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唐晓芙不造作、不化妆,但不化妆不等于不打扮,也许唐晓芙最懂得不打扮恰是她最好的打扮,或者说她懂得如何打扮得了无痕迹,她可能非常了解她的.容貌的“非人工”色彩恰是她最好最美的颜色。

唐晓芙聪明漂亮、活泼可爱又率性。就是这样的一个女性形象,也逃不掉命运的哀叹。她在没有打算和方鸿渐恋爱的时候爱上了方鸿渐,而这次爱情远离她心中的理想,“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当她对有丰富过去的方先生说这句话时,粉碎的不仅仅是方鸿渐的梦,连自己纯洁的少女情怀也留下了伤痕。唐晓芙所占据的笔墨固然不多,但是她的淡出代表着完美神话难以存在于现实的悲剧。

换句话说一个像唐晓芙一样清新、自然、纯真的女孩,在现实中只是一个梦境,可以远远的观望、想象,只是一旦你去触碰,这个梦会毫不留情的破碎。

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篇七

很多读者都会认为《围城》是作者钱钟书的自传,他们都试图从《围城》中探寻钱老的人生之路。

杨绛先生对此作出了回应。

虽然《围城》刻画的并非完全真人真事,但在读者心《围城》早已经成为钱老所生活时代的缩影。

《围城》到底是何深意,不同的人对此有不同的见解,而我也有些浅薄的理解,我片面的认为,钱老的一部《围城》就是他所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级的风土人情,这份意境钱老只愿将其围于自己的内心,对于这份感情,他又是看得异常珍贵,所以钱老将这份感情围于“城市”在这座城市中,钱老并不希望只有美存在,或许他所希望的是能真正的保留这份“美”。

这样的理解,我本来是根据钱老写《围城》时的北京和几首叫《古意》的诗体会出来的,所以我谓之片面见解。

《围城》中的人物颇多,虽然大都都是作者捏造出来的,但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仍另我们折服。

方鸿渐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志大才疏,总是吹牛不打草稿,钱老总是从他的心中看事品人,让读者在正确认识方鸿渐的同时,也能看到那个社会的龌龊,当我们对方鸿渐产生怜悯之心时,也为那样的社会找出了一点善意。

方鸿渐的父亲或许是作者最难描绘的一个人物吧,据杨绛先生说,此人与钱老父亲确实有几分相象,更有几分象钱老的叔父。

对于这样一个封建家长形象,钱老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他的严厉,又从侧面刻画了一个慈父的形象。

而方鸿渐却也真的糟蹋了父亲这份真切的爱。

孙柔嘉是个在性格上与方鸿渐极其对立的人,她虽不是美女,也毫无兴趣爱好,但她受过高等教育,民主心理很是严重,她与方鸿渐的喜结良缘成了她最大的成功,也成了她最大的失败。

就是这样一个无所事事的女子便成了《围城》中最为失败的女子。

而她恰好嫁予方鸿渐,俗话说的好:“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定有一个伟大的女性”,所以说方鸿渐的失败好象是命中注定的,方鸿渐对她的忌惮,即使我们产生怜悯之心,又更加的瞧不起方鸿渐。

在方鸿渐心里,除了妻子孙柔嘉,鲍小姐与苏小姐也占了一席之地,据杨绛先生说,方鸿渐受了鲍小姐的引诱,而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鲍,正因为这样,鲍小姐在读者心理并非是个完美的女子,苏小姐的才华横溢更是为自己的不完美压了轴。

我以为《围城》真的不是个完美“伊甸园”。

《围城》中的人物很多,从他(她)们的人生历程和结局来看,没有一个人能称得上是成功人士。

我在品读《围城》的同时,也“看”到了现实生活,寻找着理想未来。

我猛地屏住呼吸,因为我感到周围的空气中弥漫着缕缕惆怅。

“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明知钱老只是为了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惘情绪,而偏偏想到的是十多年的学习生活,这十多年的学习生活不正符合这句诗的意境吗?忐忑不安十几年,即将迎来的就是美好的明天。

钱老与十七岁的我比起来有着更丰富的人生阅历,而我,只能把钱老的话引入我的生活,去诠释那只属于我自己的见解,不符之处,当然多如繁星了。

钱老所描绘的社会是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的。

毕竟世道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如今的中国社会已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20xx年的中国迎来了世界瞩目的奥林匹克运动会,这场国际盛会正预示着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富强。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奏响时,当那首《我和你》在我们耳边响起时,当那20xx张笑脸伴着动人的音乐呈现在我们眼前时,当李宁点燃主火炬时,我真想唱起那句“我和你,心连心,相聚在北京”。

是的,当今世界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需要理解,包容和合作,让我们一同宏扬奥林匹克精神,共创世界美好未来。

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篇八

“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要冲进去。”《围城》中似乎一直描写着两种人的心境,然而在读这些文字的时候却一直觉得还有第三种人的存在。

这“第三种”,就是身在围墙之内却毫无察觉,或是即使知晓也无丝毫动容,单纯得想要在围墙中平平淡淡了此一生的人。

细细想来,这种人大抵是最可怜的一类人吧,他们明知陷入围城却依旧是毫无反应的麻木,似乎围城是自己生命中一种无法逃离的宿命。当被厚重的墙圈禁的习惯了,也便忘记一开始在围城中的局促不安,反而开始享受这座城中的“乐趣”,将自己变成“乌托邦”的居民,在围城中开辟着自己的“小城”,虽说荒诞,却也现实。

作者钱钟书也在后记中说道“《围城》里写的全是捏造,我所记的却全是事实。”

围城,围城,城中人恨城外人,城里人惜城中城。

城里人一直保持着无思而无脑,他们或许忘记了,或着并不只是“活着”就一切顺利了,忘记了如何活着,才是第三种人骨子里的悲哀。

其实不仅仅是思想,婚姻、工作、人际,甚至整个世界都是一个大围城。在整本书中,钱钟书所刻画的人的局限性与复杂性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每个人穷尽此生都在不同的围墙边努力的攀爬着,直到再也爬不动为止,然而可笑的是人们往往想的懂却看不透,依旧无法克制自己去追随城内或是城外的事物,这便是人的局限与复杂。

现在的自己还是当局者迷,我无法去左右别人,但可以去选一种方式或是一座不那么局促的城,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或许应当说“很荣幸,我还有足够的精力选择一些城墙去攀爬。”

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篇九

年轻的时候骄傲自诩不凡,在最好的时段被大家包容吹捧。

但迟早社会会揭开你的面具,发现下面的你软弱无能,假的文凭,一般的家世,不中用的傲气。

你看不上爱耍小聪明的苏小姐,你放弃了你的红玫瑰唐小姐,生活开始磨平你的棱角,它给了你一段世俗的婚姻,你的存在对于她而言是自保,是可以掌控,然后开始了一段充满对生活妥协的婚姻,处处都是琐碎的吵闹。

然后慢慢发现你的每次谋生都需要仰仗你当初的朋友,曾经爱慕你的女生在你面前轻视你与你的妻子。

你的人生一路下滑,这时你觉得婚姻是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其实你是可以有不同的生活轨迹的,你可以挣脱这桎梏,你在留学时本可以努力拼搏获得博士学位,在上海时本可以不与周家翻脸,你在拒绝了苏小姐本可以放手追求你的红玫瑰,你甚至在三闾大学可以试着谦虚去争取留下来的机会,可你没有,你终究是不中用的无能。

可被困在围城里的何止你一个,世俗之人都囿于这围城中,我也在进围城的路上。

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

话是妙论,当下抚掌。我说不错不错,看不出来你小子也竟有毒舌的资质了。他窃喜,当着我只是呵呵呵呵。其实所谓毒舌,一言概之,一针见血罢了。能用一个字就能把对方气得流鼻血,且听着温文尔雅与肉体恋爱毫无关联的人,远比啰里啰嗦长篇大论却抓不住半个重点的强得多。杀人不见血,剑下一点红,这才是境界了。故而说,写这般繁复的读后感,倒不比直接在书的扉页大笔一挥“某某在此留名”来得扼要。当然,话虽如此,作业还是要写的,下面就来说各个具体人物。

方鸿渐。窃以为杨绛女士在后记里透露的资料很对,他的原型约莫就是钱钟书大人。自然杨女士很狡猾地用“如果这个男孩肯说他就是赵辛楣,那么钱钟书也会说‘我就是方鸿渐’”这一语遮蔽过了。总感觉像对唐晓芙一般,作者对他,是隐含着某些偏爱和包容的。就像他本人的目光正透过这虚拟的人物含嘲带讽地窥看世界而已。连方自身诸如懦弱之类的缺点,也几乎可以看作是文人必不可少的自嘲。然而说句真话,我并不讨厌他,甚至是带着某种意义上的同情的。这倒跟批评家们的态度有所相悖。要知道这帮人一贯是根据什么中心思想啦、积极意义啦,来取决自身好恶的。在我看来,他只是个凡人,和《雷雨》里的周萍、或大名鼎鼎的张无忌一样的凡人,甚或还可算是个聪明知趣的人物。即使是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或失业后被孙柔嘉女士骂作“***”(懦夫),也是可以理解的嘛。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但渐渐地,渐渐地,请你回味,这理解就让人陡地心惊:方鸿渐,何尝不是自己的写照?我们都是在这般的对他人锱铢必究、对自己选择原宥之间,浑浑噩噩地混到了现在。蓦然讥笑中就掺了某种悲凉。

再说方大主角的三位女朋友(不必说,孙小姐已经成他的妻子了)。同学都说最喜欢的莫过于唐晓芙,我也是。她灵俏,聪明,适度的表面的天真,和伶俐的口齿,最关键的是:她是方始终都没有得到的那个女人(他一度得到过苏小姐的心灵,而孙柔嘉得到了他)。而我却觉得一个细节是唐小姐尤为真实的:她明明不曾爱过方鸿渐,可当他和她分手的时候犹是恋恋不舍的。很难想象如果方鸿渐在当时回过头跟她痴缠呢?说不定就成事。呵,再聪明的女人,还是贪婪的啊。明知不是自己的茶,碰到面前也难免半推半就地小啜一口。

苏文纨也很有趣。注意,我说的是有趣,而不是可爱。大约看过了书的女人都怕像她,可实际上却又不知不觉做成了她。我有一同学,就说她和初中时语文女老师神似,听了就笑,细想那细框眼镜、那苍白肤色,那清秀但似硬头钢笔勾勒出来的轮廓,尤其是那种新潮洋派林黛玉而矫情处犹有胜之的风格,何处不是相似的。想想就差忍住了没对那位同学(她是女生)补上一句:你还是少说别人,提放着自己哪天也变成那样吧。这不是刻薄,真的。她那恨不得方鸿渐、赵辛楣,都扑在她石榴裙下(当然,苏小姐是不穿这样俗艳的裙子的)的心理,和全天下女人,何尝不是一样的呢?然而苏文纨不也是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方鸿渐被一个女人暗恋时内心既是暗爽、又故作流水无情的真实自我。大抵在恋爱一事上,不论男女内心的贪婪和表面的做作程度都是一样的。想想,可笑,可叹,可悲。

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一

《围城》故事叙述的是清醒的,是具有现代意识的知识分子在特定环境下不断遭受命运与精神挫折的过程。

读《围城》,它没有宣扬什么“大道理”,仅仅依靠读者的思想见仁见智。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们也可以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方鸿渐”,“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种对《围城》的理解”。

忠爱《围城》,不只是感于故事本身所设计的爱情,更多方面的还是一些比喻手法和一些经典的具有讽刺意味的语句。同时,还有对本书人物本身特点的鲜明程度的描写。

首先,贯穿全文看,讲的是“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都是一些个不满现状的人与事。”

再从人物出发,最吸引人们眼球的是方鸿渐,以此人作为点全面扩张,慢慢形成线转而成面。反面来看,他又是一个多余的人,真正精神迷失者。为何如此说呢?这是由他个人的形象、气质、文化、生活导致的——有着子虚乌有的文凭,是善良、聪明却毫无勇气的懦夫,缺乏挑战环境的勇气以及极差的适应环境的能力。有这样经典的描述——赵辛眉评价说:“你不讨厌,可是却全无用处。”

喜欢此书,同样也因为作者钱钟书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的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

可见钱钟书创造首先追求的是立足于自己的体验,他要写的是他的眼前的中国。《围城》不拘泥于对具体人事或社会现象、社会文明的批判。他将文中的每个人物、情节从侧面表现的淋漓尽致。从婚姻、文凭、职业、生活等各个方面刻画人心的变化多端与勾心斗角。

重要的,也是本人最喜欢的一点是:故事中运用的比喻相当经典,这也是《围城》让人爱不释手的重要原因。司马长风先生在他的《中国新文学史》中把《围城》说成一部“地地道道是一部爱情小说”,这也是《围城》中确实揭示了的独特的爱情哲理;但也不仅仅如此,谈《围城》特有的比喻让《围城》显示出学者小说特有的渊博、机智和幽默。

比喻性吸引我,便是作者常常能在别人看不到联系地方将两个看似无关的相似之处点出,却又在点出之后让读者醍醐灌顶,大呼贴切。比如,他说“方鸿渐感受到两方面夹攻,才知道留学文凭的重要。这一张文凭仿佛有着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自己没有文凭,好像精神上赤条条的,没有包裹!”一张文凭不易让人们联想到亚当、夏娃用来遮羞的树叶,但作者联想到了而且用的极为贴切。点出两个毫无关系的事物之间极为相似的地方——这便是《围城》的高明之处。

再如,方鸿渐失恋的感觉的描述,其喻体创造出了诗的意境。写方鸿渐思念唐晓芙是这样比喻的“譬如黑暗里两条船相应擦过,一个在船上瞥见对面船舱的灯光里正是自己梦寐不忘的脸,没来得及叫唤,彼此间距远了,这一刹那的接近,反见得窥隔的渺茫。”这种清晰而又模糊,确切而又不可琢磨的,属于人心里的感觉中的“模糊地带”,极为容易被忽略掉,或是只是感觉到却难以用词语接近,处于“潜意识”的感觉。

通过这种“诗代散文”的叙述放大,得到清晰而又独特表达——这当属于《围城》中正真具有“审美”意味比喻,与那些“审丑”式比喻一起分布于《围城》比喻序列的两极。

与此同时,全文不失讽刺的点缀,脍炙人口。在此与大家分享两句:

1、不受教育的人,因为不识字,上人的当;受教育的人,因为识字,上印刷品的当。

2、不幸的是,科学家跟科学大不相同,科学家像酒,愈老愈可贵,而科学像女人,老了便不值钱了。其实还有很多的犀利语言,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读《围城》很有感觉,一遍遍的读感触更是愈发的不同。从文章中读出自己的感受,有了与作者有一点点相戚戚的感觉。当然,更令人欣喜的也只是自己内心仅有的与他人不同的见解罢了。

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二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三

《围城》有两大看点,一个是风趣的说话讥讽,一个是深邃深挚的生涯经历。林语堂老师在他的《生涯的艺术》一书中给各个民族,各个国度的人评了评分。

当评到风趣感的时刻,他觉得中国人具有很强的风趣感,固然在中国文学汗青里并无风趣这个词,这照样林语堂老师从humor一词翻译过去的。然则他觉得中国人本性风趣,只是中国正统文明与文学不允许风趣而已。

在《围城》里,你就相对能领会到那种中国人天生的风趣感,中国说话文字里的风趣绝不减色于东方。一个特色便是,钱钟书老师用了许多的比方,援用,表示等等。好比说在说到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传授升到正传授的时刻他写道,讲师,副传授,和传授的干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干系同样,从老爷身旁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轻易,然则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堪称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传授易如反掌,可要想从副传授晋升为正传授,就不那末轻易了。

再好比,说到方鸿渐离家一年,回家的时刻,远别虽非即是暂死,至多变得生疏。回家只像半生的器械回锅,要煮一回才会熟。看到这儿感到特别的认识,离家万里,每次的归程,未尝不是煮一次回锅饭呢?深邃深挚的思想在风趣的说话的包抄下更显得妙不可言,使人耐人寻味。那句被人用滥的婚姻像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进去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围城》里不只说了婚姻和恋爱,更说的是人生。

在小说里,无论是不苟言笑的小丑,照样自命不凡的留洋蜜斯,亦或是爱好争风吃醋的妯娌,哪一个不是生涯在本身的围城里呢?小说的视角乍看挺小,是以方鸿渐这个欠亨事件又能干脆弱的大人物的目光看世界,然则却涉及了政治,经济,教导,银行,消息,等社会的各个方面。林林总总的讥讽伎俩也用得极尽描摹,让人在笑过以后又能思考到许多。

小说的开头最是令我观赏。男主角方鸿渐和他妻子孙柔嘉大吵一架,孙去了姑父家,方独自一人在深夜躺在床上昏昏欲睡。谁人不停走时禁绝的钟敲响了六下六点钟,那是五个钟头曩昔。

其时刻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伉俪不欢;其时刻,柔嘉在家里等鸿渐返来吃晚餐,盼望他会跟姑母亲睦,到她厂里办事。这个光阴掉队的计机会无意中对人生包括的讥讽和惘然,深于统统说话,统统啼笑。

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四

用了两个星期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钱钟书先生的文学水平太高了,我难以理解到大家所说的层面,不得不从网络上借鉴一些经验才能较好的理解这篇小说。

其实小说通过了方鸿渐的故事,写出了中国社会的市井百态,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

方鸿渐的爱情在我看来是个悲剧,一个本来玩世不恭的人在苏文纨和唐晓芙中选错了人,更改变了自己的一生,最终无奈的'和孙柔嘉结为夫妻,而求生路上也异常艰难。

美好的爱情是人人向往的,然而当你得到了爱情后却发现与自己想象的大不相同,但你却已经步入了围城之中,尽管你再怎么努力的挣脱束缚,却还是困在围城中。当你慢慢的在围城中居住下来后,爱情也渐渐的散去,取而代之的是温暖的亲情,但你却依旧没有离开围城,你依旧羡慕着墙外面的人,外面的人也想进入城墙里。

也许题目的选取不仅仅是把婚姻比作了围城,它更是指着生活中的形形色色的事物,我们一直在一个空间里绕圈,突然发现了更令人向往的空间,就费尽心思的进入了新的空间中,却依旧是不停的绕圈,又想去其他的空间,从一个笼子跳到另一个笼子,不停的重复,却乐此不疲。

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事业、家庭……它们都想一座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

《围城》不得不说是一篇极好的小说,我感觉一遍是不足以理解的,必须再读,多读,才能更好的理解小说的意义。

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五

初读《围城》最大的感受就是它的用语,是以往我读过的`书不曾见过的词藻。用我女朋友的话说,就是有时代的烙印吧。

我不记得是谁说过:“你一定要读围城,而且要在你觉得差不多的时候读,如果在太年轻的时候懵懂的读了,你以为你看过了,实际上是永远的错过了,会很可惜”。

里面对人物的内心的洞察,是令人窒息的。很难说是老成还是年轻。实在太过犀利。

那种谦和不偏不倚的写作态度,会让我觉得这不像是一本小说。更像是一本人性启示录。

我现在只看了一半,我也不愿意透露更多的情节,因为这会让看这篇文章的人以为,这本书就是这样而已的错觉。

我会在看完的时候再接着写这篇文章。

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六

“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而城里的人想冲出去。”这据信是《围城》书名的来由。

不清楚自己是在城里还是城外,因为这个“城”无非是比喻人的处境。

除了几个高僧不会再有人对自己的处境从头至尾地满足,既便是“就地坐下来”也期望着“音乐从空隙中涌出”。何去何从,看各人对其处境的理解,更看各人的欲望。欲望在时间中延伸,就构成了目的。可以说目的是我们对时间的承诺,也是我们对时间的功利地度量。

没有明确的目的,行动就失去了在时间中的价值,尽管这可能反而更凸现了这个行动纯形式的美,用与美在我们心中往往是对立的;而没有共同的目的,一切行动,包括这些行动合成的事件,自然也是断裂的。《围城》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不幸正是一个没有明确目的的人,他的眼中,或从它的经验中,倒更可以看出世界的破碎来——包括他自己内心的破碎。

书中有一个比喻:“这好像开无线电,你把针在面上转一圈,听见东一个电台半句京剧,西一个电台半句报告,忽然又是半句外国歌曲啦,半句昆曲啦,鸡零狗碎,凑在一起,莫明其妙。可是每一破碎的片断,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认定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这是方鸿渐在议论它和孙柔嘉的关系,也可以说是在议论自己的人生。他倒没有想到孙柔嘉不是自己所认定的,他认定的——倒还真不敢说是认定呢——是唐小姐,不过,这认定只证明了断裂,因为他和唐小姐并没有因为目的的明确而相知,进而相爱,他们俩的.目的并不一至。唐小姐望着雨中的方鸿渐是否有一点点爱情呢?这已经不重要,方鸿渐抖一抖身上的水走掉了。唐小姐窗边的柔情和此后“宁可忍痛至于生病”,方鸿渐的失神落魄,恐怕难用误会两字来嗟叹,只是结果扮成了误会而己。误会也是一种断裂,被认为可以接补的断裂——但其实我们总以为只是误会而己。

这时候,勿宁说“臂如黑夜里两条船相迎擦过,一个在这条船上,瞥见对面船舱的灯光里正是自己梦寐不忘的脸,没来得及叫唤,彼此早距离远了。这一刹那的接近,反见得睽隔的渺茫。”这已经几乎是宿命了。

我不知道说此书描写了人世宿命般的断裂感是否是作者的本意,也难拟定本书的主题——用一个概念来浓缩一件复杂的艺术作品总是一件牵强的事,艺术多少有着游离在概念之外的东西,要用无数的字词、色彩、线条、声音搅到一块,桶和搅拌这个场景才是艺术最迷人——也可能是更本质的地方呢。

在《围城》的最后:“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一一搬出来细数……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杨绛女士认为这一段令人荡气回肠,而我左思右想,也只有时间能嘲讽和超脱破碎的生活——嘲讽和超脱给我们带来理性和安慰。这里实际上是用时间和空间的错位反写了那个兜圈子的比喻(原形?)——比喻方鸿渐在境况上又被抛到了城外,又回到了自己的破片上。

这也是钱钟书先生在《围城》全书里唯一处抛开叙述者冷静的观察和议论,直接流露出隐含作者“忧世伤生”(杨绛谈《围城》写作所言)的一段文字。

围城的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七

今天看了《十月围城》我颇受感动。它体现了中华儿女的爱国的精神。

这部影片讲述了孙中山先生要来香港捐款,为了保护孙中山先生,来自四面八方的革命义士:有商人,有车夫,有小贩,有赌徒,还有乞丐……他们在香港,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就是为了保护孙中山先生,暗杀了一场行动。负责接待他的义士商人知道有一批满清政府派来的刺客暗杀,所以请了一批身怀绝技的保镖护送,最后顺利将孙中山安全送去日本。

真的,很久没有一部电影能让我流泪了,而《十月围城》,却会让我眼眶湿润,心为之跳,气为之促。每一个人都能让我感受到他的那份爱国之心。陈少白,他是一个有知识分子的人,人们都觉得他很懦弱,很胆小,但是,就是这些看似胆小的书生,才是民族的精英,他们是不可缺少的。李重光,他只是一名学生,又是李玉堂唯一的儿子,。他不顾生命危险,坚决参加暗杀活动。那些市井人物,也是必不可少的。他们都为国家做出了贡献,他们抗起了中华民族的大灾大难,他们才是民族的脊梁!

爱国,意义很深。我们要从点点滴滴做起。作为学生,我们首先要好好学习,努力读书,长大用自己的知识来报效祖国。其次我们要在升旗仪式的时候庄重,眼睛要注视国旗,想想那些革命战士英雄。我们还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在危难时刻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平时要主动帮助同学;反对反动派;接受的任务要努力完成,不能见到困难就退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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