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展垃圾清理活动 专项资产清理行动方案共(大全5篇)

时间:2024-11-16 作者:ZS文王

当面临一个复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开展垃圾清理活动 专项资产清理行动方案共篇一

(一)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向管理要生源,向管理要效益,不搞形象工程,切实提高学校的综合竞争力。

(二)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体系。要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建立顺畅的管理体制,做到管理规范化。

(三)保证资产登记工作很好的延续,数据可靠,固定资产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摸清我校固定资产状况,推进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将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存放地点、具体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五)严格规范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加大经营性资产的监管力度,切实搞好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出现财务风险。

第一类:土地。(初等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其他教育用地) 第二类:房屋与建筑物。(初等教育用房、学生宿舍、职工宿舍、厕所、校门、围墙、杂物房、体育器材室、旗杆)

第三类:通用设备。(厨房用具,用水设备)

第四类:专用设备。(黑板、复印机等、保险柜、其他教学设备) 第五类:交通运输设备。

第六类:电器设备。(风扇、排气扇、空调、饮水机等)

第七类: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电脑、电话、电视、传真、投影、多媒体系统等)

第八类:仪器、仪表、法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第九类:文艺体育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娱乐设备) 第十类:图书文物及陈列品设备。(图书、文物、标本等) 第十一类:家具、用具类。(床、台桌、椅凳、架类、被褥、窗帘、树木、花卉等)

一)、学校成立工作小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明确具体分工,做好工作计划,制定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二)、全面清查,以2006年清查数据为基础,分别做好三类记录:

1)、卡片与实物相符;

2)、实物已减少的记录;

3)、2006年至今新增的数据。

三)、本部门自查: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卡、物、地点库、使用人,对照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实物清点,清理清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信息项全面完整、记录(填表)详细、不留死角,没有标签的固定资产一定要补齐。

四)、验收复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根据学校总帐册和自查登记表对各部门资产情况逐一进行复查、审核,如发现漏登或帐物不符情况,当场予以纠正,进行补登。保持清查工作的严肃性。

五)、做好数据的保存及报盘。

(一)各部门要在提高对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积极、认真的清查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数量。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质量,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不走过场。

不漏、不虚、不重。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丢失的要求补齐。条形码整齐美观的贴在醒目的位置。

2、 在自查的过程中对资产的状况进行如实反映,对增减的资产分别填写登记表,并说明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写出书面说明,经学校认定后履行相关手续。

3、此次清查要求固定资产能落实到使用者本人的一定要落实到使用者本人,对于共用的资产要求单位负责人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4、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准确、全面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开展垃圾清理活动 专项资产清理行动方案共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切实加强我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管理,依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一2019)》《市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政办发明电〔2021〕15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为突破口,以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为抓手,全面规范施工工地、拆除工地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深入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属地负责、综合治理”原则,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过程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资源利用充分、执法查处严格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全区建筑垃圾管理水平。细化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各功能区,到2021年底,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基本实现分类处置,初步建立起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运行机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一)加强机制体系建设

1.严格审批核准。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拆除工程、市政园林工程、河道水利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运输建筑垃圾的企业应到区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建筑垃圾,不得交给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未经核准的处置单位处置。(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时录入建筑垃圾产生企业、运输企业(车辆)、消纳企业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置能力及场所位置等基本信息,公开建筑垃圾产生量、各类资源化利用需求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装备定位系统实行动态监控。加强信用管理,同步建设建筑垃圾运输与处置违法信息(黑名单)模块,及时公开违法企业名单以及处理处罚情况。(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建立遗撒垃圾清理机制。对建筑垃圾施工、运输过程中道路遗漏、带泥上路造成的污染,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工地出入口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清理,运输车辆产生的由运输企业负责清理,责任单位不及时清理的,由相关执法机关依法代履行;对无法查证责任人、责任车辆的,由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建筑垃圾源头治理

1.狠抓工程渣土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要将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方案等文件应包含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减排处置方案。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垃圾减量化有关规定,优化建筑设计,科学组织施工,在地形整理、工程填垫等环节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实行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和利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住建、水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弄清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产生量、就地利用量、外运量、处置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狠抓拆除垃圾管控。完善房屋拆除工程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拆除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拆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拆除施工企业要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拆除工程管理机制,弄清每个拆除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资源化利用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规范装修垃圾处置。各相关单位要制定装修垃圾分类治理实施方案。物业公司负责确保装修垃圾集中定点存放和及时清运,与业主签订《装修垃圾分类收集协议》,并监督业主分类投放。小区物业公司(或社区居委会)要与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订装修垃圾运输处置协议,或与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签订运输处置协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业主、物业公司、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处置企业清运联单制度,弄清每个装修工地装修垃圾产生量、处置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大类分类处理。其中,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按有害垃圾(油漆桶等)、可回收物、其他废弃物标准实行分类堆放、分类处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应优先就地利用,砖块及混凝土弃料类为可资源化利用类建筑垃圾,进入特许经营企业加工为再生产品;碎木料等可燃物类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置;油漆桶等有害垃圾类进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规范处置;金属等可回收物类进入废旧物资资源系统回收利用;石膏板等其他无法综合利用的废弃物类进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1.严格运输企业准入退出管理。全面落实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管理制度,定期公开纳入名录的运输企业名单,完善考核办法和标准,严格考核并落实违规企业退出制度。(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严格运输管理。落实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建筑垃圾消纳单位回执联单制度。施工单位选择跨县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必须到当地建筑垃圾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并将运输企业、车辆信息录入当地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筑垃圾跨县区运输的,要落实转运电子联单制度;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过程扬尘防治和交通安全检查管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工地现场管理。检查房屋建筑工地洗车台是否使用,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是否办理并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检查超量装载的车辆,遮挡污损号牌、车身不洁、车轮带泥车辆是否驶出工地;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无牌无证、无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大力推广新型环保车辆。大力推行智能环保车和帆布平滑式全密闭箱盖车,鼓励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购置适合城区通行的装修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实现规范运输管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四)加快消纳处理设施建设

1.推进消纳场所建设。加快推进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建筑垃圾消纳场要落实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喷淋、作业现场覆盖、周边道路保洁等措施,并按照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有序分类存放。(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辛店街道办事处)

2.规范建筑垃圾临时存放。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工程渣土的,要做好覆盖,临时堆放超过3个月以上的,要进行绿化。需要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往施工工地外自行临时存放的,必须到政府指定消纳场存放,并告知城市管理部门。特殊情况下,确需要在其他地方通过填坑等方式存放,改变土地现状的,须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同意,并出示书面意见。(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治理存量建筑垃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排查整治,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属地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在建工地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国有储备地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区水利局对区管河道确权管理范围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其余区域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对占用农田、河渠、绿地、铁路及公路保护用地的存量建筑垃圾,限期清理;对规定期限内未清理的,依法处罚;对符合规划,土地产权人同意进行绿化的,应在安全加固、地形整理的基础上进行绿化。(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鼓励直接应用。在符合环保要求和有关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将建筑垃圾用于废弃坑塘、填海造地。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的路基施工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要优先使用建筑垃圾作为路基和填垫材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利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时发布供求信息。(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探索再生利用。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等生产企业,要使用一定比例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政府投资的工程在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前提下,率先使用再生产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工程在技术指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再生产品目录,定期发布再生产品市场指导价。划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部位和产品种类。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督促特许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大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市场抽检力度。资源化利用项目优先供地,属于《划拨用地目录》的应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落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产品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纳入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范围、绿色建材推广目录、《省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利用各级支持政策,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8月1日—8月31日)。成立以区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广泛宣传动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1日—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治要求,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机制体系,加强源头减量,强化运输管控,推进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

(三)验收提升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各镇街、商贸园建筑垃圾治理行动成效验收评估,并结合每季度工作情况,形成考核成绩,列入对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住建、公安、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组成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会商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全方位抓好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检查考核和城市品质提升考核。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并适当增加考核权重。

(三)强化督导调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治理行动全过程。要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建筑垃圾治理及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增强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建筑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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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垃圾清理活动 专项资产清理行动方案共篇三

按照省、市领导关于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杭州市交通运输系统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根据《余杭区交通运输系统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工作部署,成立除险保安专班工作小组,姚国华任组长;徐科、谢巨波、孙志良、严德章、王孟杰、孙其军任副组长;区交通运输局张鸿、张洁娟、黄岸国,执法队孙雄星、王巍威、胡来平、马春强、xxx、王国建、姚纲、朱超、蔡灼权,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沈爱亮、刘国兴,建设管理中心顾国强任副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办公室主任由徐科兼任,专班办公室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协调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有关事项,全面掌握各领域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推进情况,研究提出措施建议,统筹组织开展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督查检查,负责和外部单位的沟通联络,负责综合会商研判相关工作,按要求报送相关工作信息,落实专班领导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

办公室下设8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负责人:张鸿 成员:张骜、田燕芳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衔接、配合,负责对上对外工作对接,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公路专项整治组

负责人:王巍威 成员:董剑、许海英、朱水芬、陈媚、寿芳丽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专项整治工作。

(三)道路运输行业专项整治组

负责人:孙雄星 成员:薄亚敏、卢 筱、顾俊华、楼婷、王贤芳、沈佳晨

主要职责:负责道路运输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四)公共交通专项整治组

负责人:黄岸国 成员:周妲媚、徐剑锋

主要职责:负责公共交通专项整治工作。

(五)危货运输专项整治组

负责人:孙雄星 成员:薄亚敏、卢 筱、顾俊华、楼婷、王贤芳、沈佳晨

主要职责:负责危货运输专项整治工作。

(六)交通在建工程领域专项整治组

负责人:胡来平 成员:鲍翔宇、李泽杰、黄敬同、洪焕欢

主要职责:负责交通在建工程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七)信访及其他工作专项整治组

开展垃圾清理活动 专项资产清理行动方案共篇四

紧紧围绕xxx、xxx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有关精神,在认真做好简政放权、激发企业活力的前提下,坚持放管结合,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切实加强全市保安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保安服务市场,充分发挥保安服务业在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平安南京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通过深入细致地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我市保安服务行业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保安监管信息系统数据。二是清理一批不符合条件的从业主体,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保安服务市场。三是明确基层监管力量,落实基层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全市保安工作监管绩效。

(一)保安从业单位存在的问题

二是保安从业单位未依法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行为;

五是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保安员队伍存在的问题

三是保安从业单位的保安员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行为;

四是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保安培训单位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经许可,擅自设立保安培训性质的组织和擅自从事保安培训的行为;

二是保安培训单位未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的行为;

三是保安培训单位以培训为名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四是保安培训单位以实习为名派出学员变相开展保安服务活动的行为;

五是保安培训单位乱收费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开展垃圾清理活动 专项资产清理行动方案共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落实自治区、市、县党代会和“两会”奋斗目标的第一年。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2022年春耕时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春季大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xxx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x“x·x”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第x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x”和“x”发展总要求,按照县委“x”工作思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x战略”,建设“x”,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行动目标

充分利用春耕季节,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外出人员返乡有利时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大走访、疫情防控再宣传再排查、植树造林、闹春耕修水利、为农民工送温暖、十九届六中全会大宣讲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以及疫情防控成果,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建设“x”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绿化,全面掀起践行绿色发展、倡导低碳生活和保护粮食安全新高潮,引导和帮助外出务工人员正确安全出行和享受优惠政策,不断提高收入水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三、行动时间

2022年x月x日—x月x日。

四、行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大走访活动

1.做到返贫动态全监测。各乡镇、各后援单位组织帮扶干部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实施常态化监测,每月开展1次定期检查、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纳入监测对象并安排结对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人员,按照“村评定、乡审核、县审定”程序,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风险消除”,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2.做到结对帮扶全覆盖。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要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立即制定全县各后援单位、各乡镇结对帮扶安排计划,做到结对帮扶分派科学、安排合理、落实见效。各级帮扶干部要立即进村入户了解帮扶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生产生活条件及存在的困难,与帮扶对象共同制定2022年帮扶计划,按照“宜商则商、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原则,因户因人施策,积极为帮扶对象争取各种政策扶持。

3.做到政策宣传全到位。各后援单位、各乡镇和全体帮扶干部加强与帮扶对象沟通交流,加强医疗保障、“雨露计划”培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方面的政策宣传。动员帮扶对象及时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2022年x月底前稳定脱贫户、监测户参保率达到x%;
跟踪、协助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家庭学生申请2022年度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确保x月底前完成补助资金发放;
动员、帮助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及时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有效解决帮扶对象发展产业的资金短缺问题,提前做好贷款偿还动员工作,确保贷款按期收回。

(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再宣传再排查

1.做到重点人员再排查。各乡镇、各网格责任单位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动摇,组织本乡镇、本单位按照网格管理区域划分,做好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来x返x人员排查登记。各后援单位要安排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干部深入联系村和责任网格,做好重点人员排查和组织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工作,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做到底数明、数据清,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做到体制机制再完善。各乡镇、各部门、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责小组,对本乡镇、本部门、本专责小组应急工作预案再完善,明确具体措施、工作流程、具体人员、具体任务,加强应急演练,做到环环相扣,不断提升快速反应能力、核酸筛查能力、流调溯源能力、物资保障能力、转运隔离能力和医疗救助能力,确保发生疫情能够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3.做到联防措施再强化。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卡点值班值守,牢牢守住疫情防控线第一道关口。要研究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对商超、酒店、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操办酒席、宴会、人员聚集和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及人员进行严厉打击。县公安局、大数据发展局要做好重点人员信息推送、健康码转码等工作,全力做好风险人群区域协查,落实管控措施,做到“人数查清、人头查清、位置查清、管控情况查清”。

4.做到网格责任再压实。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充实网格员力量,加强网格员培训力度,每季度至少更新1次辖区网格内住户和人员信息,组建责任网格管理群,畅通网格信息传递渠道,及时开展宣传排查和上报工作,积极配合组织网格管理对象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工作,维持采样点现场秩序。

5.做到流调质量再提升。充分发挥由“公卫、公安、大数据局、政法委”组成的“两公一局一委”联合流调队伍力量,明确流调组牵头负责人,打破部门壁垒,健全部门协同合作机制,简化信息流通环节,保障数据开放权限,做到线上与线下一体,数据供给与流调需求同步。强化流调能力,进一步提升流调质量,全面落实“1+2+12”快速反应机制(流调队伍1小时内达到现场,2小时内完成核心信息调查,12小时内完成感染者全面信息调查),迅速阻断疫情的扩散蔓延。

(三)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1.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各乡镇、各林场务必于x月底前组织人员到村屯生产一线开展至少1次造林技术和林业政策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冬春造林工作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干群对林业政策的知晓度、参与率。

2.做到植树造林全动员。县四家班子领导和县直各单位在县级主现场,各林场、各乡镇在本区域、本乡镇分现场分别组织开展一次植树造林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植树绿化,全面掀起冬春植树绿化新高潮。

3.管护技术培训全到位。各乡镇、各林场对照年度造林目标任务,在2022年x月底前实施完成春季植树造林任务,同时开展植树造林管护技术培训,对本乡镇、本辖区杉木、油茶、板栗、竹子、核桃等树种的管护,组织技术人员(专家)开展管护技术培训、指导,做到群众熟练掌握管护知识和技术,确保全县冬春造林和绿化成效。

(四)开展闹春耕修水利活动

1.做到干群携手闹春耕全参与。各乡镇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因地制宜优选特色品种(蔬菜、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食用菌、茶叶等),组织后援单位干部职工、乡村干部与行政村(社区)群众一起“闹春耕”。各乡镇、各后援单位务必精心组织,多方筹措资金解决群众在春耕生产中遇到的技术欠缺、化肥紧缺等困难和问题;
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群众科学种植、精准管护。

2.做到耕地地力保护全上阵。各乡镇、各后援单位要利用携手干群“闹春耕”有利时机,共同做好“三项排查”工作。一是排查撂荒土地。精准填报撂荒地地点、撂荒面积和承包责任户姓名、撂荒原因等。二是排查永久性基本农田“非粮化”。将永久性基本农田“非粮化”地点、面积、种植品种、种植时间和基本农田承包责任人摸排清楚。三是排查耕地“非农化”。将耕地“非农化”地点、面积、种植品种、种植时间、耕地承包人姓名摸排清楚。各乡镇要将“三项排查”情况于2022年x月x日前书面函告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各乡镇做好撂荒土地、永久性基本农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整治工作,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3.做到春修农田水利全行动。各乡镇、各后援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各行政村(社区)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排查,发现一般性损毁、堵塞的,要集中组织干部群众维修、清理,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正常使用。对排查发现农田水利损毁严重或集中连片农田灌溉困难,农田水利设施落后的,要及时函告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要整合历年结余高标准农田资金、冬修水利资金、一般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集中新建、改扩建一批农田水利设施,确保农田灌溉有保障,提升农田高质量利用水平。

(五)开展为农民工送温暖活动

1.做到“点对点”输送劳动力全返岗。通过“点对点”免费乘车运输服务,确保农民工顺利到达务工地点,实现转移就业,增加收入。一是各乡镇、各单位要做好“点对点”运输服务政策宣传工作,让有意愿外出务工的x籍劳动力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二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汽车总站做好“点对点”运输服务工作。三是县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点对点”运输服务疫情防控指导工作。

2.做到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政策宣讲全知晓。一是各乡镇、各单位、全体帮扶干部全力做好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我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在2022年x月x日—x月x日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客运汽车、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不含出租车)前往区外务工获得跨省就业交通补助。二是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全体帮扶干部帮助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申请交通补助,做到应享尽享。

3.做到就业春风行动全参加。以“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为主题,为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等群体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对接等相关服务,实现求职用工有保障。各乡镇、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招聘会,将企业用工岗位推送告知有意愿外出务工的农户,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助力乡村振兴。

(六)开展十九届六中全会大宣讲活动

1.做到领导干部带头讲。县委领导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x次党代会、市第x次党代会和县第x次党代会精神融入到调研走访和日常工作中。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深入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本单位宣讲工作,分赴村屯一线开展宣讲。积极组织本乡镇、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用大走访开展入户宣讲。

2.做到文明实践阵地讲。各乡镇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平台,发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宣讲活动,以大众参与、群众参加的志愿服务形式,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x次党代会、市第x次党代会和县第x次党代会精神。

3.做到党支部书记示范讲。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组织好各党支部书记带头广泛开展宣讲,力求干部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组织开展面向企业职工、青少年、妇女的宣讲,扩大宣讲覆盖面。

4.做到多种形式系统讲。一是通过“送理论下乡”系统讲。宣传部门要把“三下乡”活动与学习宣传中央、自治区、市和县的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解读会议精神,阐述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二是通过“送文明下乡”系统讲。县文明办要把“三下乡”活动与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推进乡风文明和实施乡村振兴,积极传播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三是通过“送服务下乡”系统讲。各成员单位要把“三下乡”活动与推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结合起来,根据群众需求开展送服务、送科技、送健康、送关爱等一系列惠民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

五、行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四家班子领导要主动带头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春季大行动措施,亲自过问、督导、跟进工作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切实帮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春季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人员、技术、物资到位。各乡镇要主动谋划,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共同推进春季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服务质量,用心用情助农。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深入基层一线察民情、访民意、送温暖,用心用情用力帮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指导群众保春耕、兴产业、防疫情,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

(四)强化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报纸报刊等载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惠农政策,宣传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宣传大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全社会支持保民生保春耕抗疫情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春季大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形成督查报告。各乡镇、各单位要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定期上报活动进度表和相关工作情况,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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