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内部工程承包协议书篇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的兴起,建筑工程合同种类日益增加。基于目前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重要地位,其应与工程转包、劳务分包以及挂靠相区别,明确该合同生效要件。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书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书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建筑施工规范》及相关条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实行有效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和项目承包负责制,实行企业目标管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确定把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造价:暂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四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五条 承包内容及施工范围:按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相关的补充协议执行。
第六条 材料供应及工程款支付等: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工期: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工程质量要求:
1、质量目标: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2、本工程施工必须接受公司的统一管理,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会审后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相关的标准、技术规程等施工。
3、如果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另在原有上缴公司管理费的基础上再上浮0.5个百分点。
4、本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上交公司备案。
第九条 施工管理
1、乙方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须配备齐全,项目部需将人事信息表留予公司总部予以备份。
2、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如果不能满足施工现场工作的需要,从而导致建设单位要求公司增派管理人员的,公司应予以必要的支持。在原有管理费收取基础上向乙方增加收取0.5%-1%的管理费,增派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其它各种规章制度,按时向公司报送月报等资料,及时参加公司召开的有关会议。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的有关文件进行施工,遵纪守法,认真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5、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公司利益,如乙方有需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管理与施工技术服务指导等。
6、项目部在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无权对社会保险费等属于甲方权益的费用向建设单位作出放弃或让步决定。
第十条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要积极配合各有关单位及公司的日常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应妥善进行处理。接到的书面整改通知,应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公司安全科。对主管部门的整改通知,经公司安全科复查后再回复。
2、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按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和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
3、另签安全生产责任书(附后)。
第十一条 劳务管理
1、工程所涉及到劳务分包的必须和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在公司备案。禁止和无主体资格的个人签订协议。
2、项目部组织自有人员实施劳务作业的,必须提供为其所招用的工人办理劳务用工合同和社会保险手续。
3、乙方必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二条 财务管理:
1、为加强公司对资金的统一管理,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应当转入公司指定的账户,乙方原则上不得与建设单位发生任何形式的工程款的收付。工程款到账后,公司在扣除税金及管理费后将及时将剩余工程款拨付乙方。
2、乙方应当负责催收工程款并办理工程结算,并应根据合同造价或结算金额,实行包干,自负盈亏,并承担由该项目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设立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并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并提供相应票据。
4、为搞好公司成本核算,加强公司企业所得税管理,乙方应自项目开工之日起,在购买主材、地材等材料时,积极主动收集材料发票,并将收集到的材料发票在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时交到公司财务部。
5、乙方应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供不少于应拨付工程款20%的劳务发票,具体开据时间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另行通知。
6、凡在市区内施工的项目,均由公司开具建筑业发票(为避免经济纠纷,原则上不再开具收据),营业税、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统一管理。
7、在外地施工的项目,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营业税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回公司注册地缴纳,并在纳税后及时将完税凭证和发票记账联交回公司。外出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有效期限180天)的,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请提前15日交回公司财务部,以便重新办理。逾期未交回的,由此造成公司被税务机关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印章管理
1、公司发放到项目部的印章,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印章管理办法进行使用,不得用于印章授权内容以外的事务。否则,将按照公司的规定给予处理。
2、由公司盖章担保的材料采购、租赁合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种款项,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到公司投诉事宜,公司有权将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对公司的诉讼,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应向公司支付诉讼标的额20%的信誉损失赔偿。
第十四条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1、管理费:公司计取工程总造价 %的管理费。
2、乙方负责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办理手续的各种费用,包括施工中的各种检测、验收费用。
第十五条 工程回访、保修
1、工程保修的内容、时间、保修金额均按照公司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作好质量回访,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保修期间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或建设单位告知乙方,乙方不及时维修的,甲方有权先垫资维修,扣除乙方相应的保修金,并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 乙方负责处理施工中的重大事务,如:农民工工资纠纷、工程款的办理、公司约定其必须参加的会议等,均不得委托他人,否则,公司一律不予认可,并给予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一切财务手续结清后本协议自行废止。
第十八条 其它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备注:承包人和我公司之间完全是一种独立的承包关系。即在施工期间双方各自承担“内部承包协议书”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外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内部工程承包协议书篇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 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微信号: 乙方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以及工程项目施工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全面履行公司与 签订的 工程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强化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甲方就本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书中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实行企业内部施工经济责任承包制。甲方经公司内部人员招标,同意乙方承包经营施工合同中的所有项目,任命 为项目负责人。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承包项目工程内容
合同开竣工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有效工作日内。合同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2、工程项目价款支付:甲乙双方内部承包项目的工程款均统一由业主单位向甲方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或项目施工完成至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乙方申请给付工程款需向甲方提交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工程款支付计划表》、《工程款付款申请表》、《授权委托书》、支付单位的领款单据与合同复印件(劳务工资必须有明表)及证明工程达至相应付款条件的相关材料,经由甲方审核合格后,甲方按约定将相应工程款汇至乙方指定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拨付全部应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完整、真实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结算资料、业主审核确认报告等所有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资料。在本项目中如业主单位未及时拨付工程款到甲方账户的,则甲方亦无义务向乙方支付相应工程款。
甲方财务部门配合下足额上缴税务机关,并将发票、完税凭证交回甲方财务部门。乙方在项目承包经营活动中不得提供任何虚假的、违法取得的发票和完税凭证,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在工程款拨付前,乙方须提供该项目成本发票。如果乙方没有按规定足额缴纳各类税费,不能提供全部完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发票的,甲方将代收乙方应缴纳所有税费差额部分,再拨付工程款。
4、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乙方需在使用工程款的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款项的申请均需由乙方签字。乙方需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管理和制度,甲方可委派财务人员负责管理乙方的财务,该财务人员有权监督、审查乙方对工程款的使用计划、使用情况,以及该项目的资产负债情况。
5、在甲乙双方就项目工程最终结算完毕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工程款挪用该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从下一笔工程款中直接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挪用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6、为确保本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顺利竣工,乙方需按《施工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交付风险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若无任何问题,则甲方将收取的风险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三、甲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协同乙方负责搞好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起草、洽谈、签订、保管和存档。
2、甲方协同乙方组建项目经理部,对项目部进行监督。
3、甲方负责审查、督促、辅导、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备案、竣工验收手续。
4、甲方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事项,并督促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工程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督促乙方搞好工程质量保修。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与业主单位搞好工程结算,定期辅导、检查乙方财务,督促业主方将所有工程款如期全额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办理好甲、乙双方的承包结算。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结算资料,甲方将暂停支付工程款,一切责任由项目部及项目负责人承担。
6、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对外关系处理和有关合同、经济纠纷需付诸法律手段解决时,甲方应予以支持配合,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负责督促乙方及时发放民工工资,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8、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有必要的监督管理,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的流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款的支付情况、项目部的资产与负债情况、工程的文明与安全施工等。
9、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对乙方进行专项管理。
四、乙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10、乙方承担施工期间以及施工完成之后的各项工作,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的结算、工程的维修、工程的质保、工程所有债权债务、工程的安全事故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11、承担《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
12、本项目施工中不因甲方审批、检查、安排、配合工作而解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的一切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双倍全部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不仅包括守约方的损失,而且还包括守约方为维权所支出的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2、如乙方未按约定按期按量上缴甲方的承包费、税费等其他费用,甲方按当期未付金额的10%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3、如乙方未能及时对项目工程进行保修、或因乙方未及时对项目工程进行维修而造成工程损坏,甲方有权另请他人进行保修或维修,由此引发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进行赔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或就损失部分向乙方追偿。
4、乙方与甲方结清财务账目后,甲方如欠乙方款项,应在结清财务帐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全部欠款付清给乙方。否则,甲方应该向乙方支付欠款和欠款额年利率5% 的违约金。
5、乙方项目部对外的经济往来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除应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外,并按损失数额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在工程管理施工过程中有如下行为时,乙方除每次承担实际项目造价(或合同价、中标价)15%的违约金或10-50万的违约金外,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f、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退出当地市场,不能连续备案经营的。
六、合同的解除
1、工程实施期间,如业主方提出变更施工合同内容或者终止施工合同的,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施情况能够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可由乙方代表甲方同业主方接洽处理后续事宜;如甲乙双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则以甲方意见为准,处理后续事宜,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3、项目部主要管理和施工人员的档案信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4、甲方所有通知、文件、等往来文件请发送至乙方邮箱:。
5、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人:
账 号: 开户行:
本人承诺不以公司及项目部名义对外签署任何合同及经济往来文件(由乙方手写后按手印)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内部工程承包协议书篇三
甲方:重庆凯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蔡军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本公司工程项目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确定由乙方组建项目部对该工程承包施工,由蔡军兵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经济责任、管理权限和经济利益,保证该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工程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千山.半岛国际e区9#、11#、12#-f及地下车库工程
2、工程地点:綦江通惠大道
3、工程规模:约7万平方米
4、工程内容及范围:按建设方 重庆千山万水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重庆凯明建筑工程公司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第二条 承包形式:
1、本工程采用在甲方监督下,由乙方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自主生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承包经营机制。乙方负责组建项目部,工程所需人、财、物及工程质量、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但必须符合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
2、甲方对本工程项目不制作项目印章,因本工程项目需加盖印章由乙方到甲方办公地点报经甲方同意后加盖。
3、为保证承包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甲方有权按本公司规定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用工、进度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
第三条 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发放和公司派往各类人员工资标准及违规处
理:
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由公司统一制表,社保由公司统一缴纳,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出。
若该工程项目需甲方派持二级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乙方每月应支付证件使用费 2000.00元/个证,工资另行约定。
若需该建造师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参与验收等事宜,乙方应按 500.00元/次计算费用,并支付给建造师本人。
若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或违反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的,该建造师被主管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扣分:由乙方支付2000.00元/6分。
2、暂扣和更换:暂扣的由乙方继续按月支付证书使用费用,直至恢复执业。更换证书的,更换费用一并由乙方承担。
3、注销:由乙方一次性赔偿10万元。
若该工程项目需甲方派持一级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支付证件使用费。工资另行约定。
若需该建造师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参与验收等事宜,乙方应按 1000.00元/次计算费用,并支付给建造师本人。
若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或违反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的,该建造师被主管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扣分:由乙方支付2000.00元/6分。
2、暂扣和更换:暂扣的由乙方继续按月支付证书使用费用,直至恢复执业。更换证书的,更换费用一并由乙方承担。
3、注销:由乙方一次性赔偿20万元。
若该工程项目需甲方派持其他上岗证书的管理人员,乙方每月应支付证件使用费 250.00元/个证,工资另行约定。
若需该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参与检查验收的,乙方应按
300.00元/次计算费用,并支付给本人。
若该上岗证书在使用过程中,被主管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由乙方一次性赔偿5000.00元/个证。
以上费用计算时间从领取原件之日起,待乙方退还甲方证件后其费用截止,不足1个月按月计算。
若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或违反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公司被主管部门处罚,使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被主管部门处罚和吊销,乙方应承担2~10万元/个.本的证件费用,同时承担处理相关事宜的一切费用,并积极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第四条 公司管理费的收取:乙方应按工程结算总造价8%向甲方上缴管理费(含税)。如实行营改增后,再按管理费1%收取,其他税费按国家规定缴纳。
1、甲方收到工程进度款时扣除公司管理费、证书使用费和公司为乙方支付的费用后,将余下款数全部支付给乙方。
2、乙方应按现行有关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收集好施工过程中的有效发票和票据、工资表等上交公司财务部,并接受税务部门的检查,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招标范围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有关规范,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建设方及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100%。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工期
满足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履约率100%。第七条 安全
1、乙方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在当地劳动局工伤保险部门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方能开工。
2、乙方应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若本工程发生安全、设备、火灾、伤亡等安全事故及治安刑事案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施工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工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2、质量管理:负责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乙方专职质检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指导工程质检工作,配合乙方人员参加项目的竣工质量验收并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部位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至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
3、安全、治安管理:日常工作由乙方实施完成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工程定期的安全、消防检查,督促乙方完善建章建制、完成有关部门规定的各类书面资料和报表。
4、甲方不承担或垫付本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及解决。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违纪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限期整改等。
1、对项目工程的生产经营全面负责,具有项目工程施工生产的经营管理权,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回访保修等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计划管理:编制施工总进度、季、月作业计划,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人、材、机、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确保工程形象进度,认真编制“月进度报告”和“验收记录”,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3、技术管理:建立项目的技术管理体系,编制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技术规程、规范标准,搞好施工现场的计量、标准化工作。收集整理文件资料,增加技术储备。
4、质量资料管理:建立各级质量管理责任制,强化质量管理。项目必须设置专业的质检员。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部位的验收签字记录,认真填写质检资料,保管好各种原始资料,确保竣工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准确性。
5、材料管理:严格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贮存和使用,杜绝采用不合格材料。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7、文明施工管理: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搞好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争创文明施工工地。自觉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形象。
8、预结算管理:搞好工程的预结算工作,工程竣工后,及时办理本工程相关资料的交接工作,确保公司、承包人的经济效益。
9、劳动用工管理: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用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其项目全体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人事用工管理,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检查。
10、本工程诚信评价达不到80分,甲方每次处罚乙方人民币贰万元。乙方工程项目被评为最差工地的甲方每次处罚乙方人民币肆万元。
第十条 财务管理
1、甲方按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收取工程款,所有工程款由甲方支付乙方,乙方不能直接向发包单位收取工程款。
2、本工程项目成本由乙方按甲方的财务管理要求规范做账,乙方需自行聘用会计做账,按甲方规定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和完成产值。
3、乙方项目成本账应自觉接受甲方财务部门或地方税务部门的检查。如有不合规行为被税务部门查处,其处罚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税务部门开具工程款发票时,乙方应配合提供与工程内部造价相对应的资料。
5、工程拨款由甲方付给乙方书面指定的账户或收款人。
6、下列成本由乙方承担:
6.1、项目现场施工成本;
6.2、本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由甲方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3、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检测、试验、试压、验收费用、民工办证费用、保险费用等按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6.4、工程内部造价对应的施工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以税务发票为依据)。
7、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8、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成本账,交甲方验收注账。符
合甲方要求后,向甲方提出税务结算请求。甲方在收到请求后,协调税务部门为乙方办理项目税务结算。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办理项目税务结算,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余款。
9、对于营改增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材料采购等各个环节相关成本开具的发票应符合规范要求,以便于增值税的抵扣,未按要求开具发票而多出的税款一律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保持三流一致原则:工程进度款计划、工程进度款支付、发票等保持一致的原则。
11、乙方的合同管理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合理规范,施工总合同、项目预算表、竣工结算表提供一份原件给甲方财务留存。
第十一条 亏损赔偿
1、工程发生亏损,由乙方负责全额承担。
2、乙方若因本工程项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给甲方,并承担甲方因向乙方追偿损失所产生的律师、诉讼、交通等费用。
第十二条 处罚
工程项目发生以下情况,项目承包人不得再承包甲方任何工程项目。
1、工程发生亏损;
2、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3、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乙方在此承诺:若发生下列任一情形之一时,乙方无条件同意由甲方继续该项目的建设,且已完成的部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甲方按评估价支付给乙方,甲方在项目竣工结算后且建设方支付完毕该工程款项时方能向乙方进行支付;但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支付给第三方,若工程款不足以支付债务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因乙方原因停工超过1个月的;
2、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违法情形,导致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或更换的;
3、有证据证明乙方对外欠付材料款、工资等款项超过合同暂定总金额20%的;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以甲方或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等其它严重损失甲
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四条 其他
1、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签定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前乙方向甲方交纳质量安全保证金伍万元。甲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甲
方:重庆凯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内部工程承包协议书篇四
甲方:昌吉州荣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许高林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下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明确乙方是第一责任人,经自愿协商,并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总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水利水电勘测院勘测总队22#23#24#楼
2.工程地点:延安南路49号
3.开工日期:2011年7月31日
竣工日期:2012年6月18日
第二条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与结算办法:
1.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项目(包括变更与增加)。
2.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方式。
3.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决算至终审报告。
第三条 项目承包经营原则:
1.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将工程转包或再行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工程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依据法规必须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并为参加该项目工程建
设的所有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及附加保险,同时参加社保局职工保险。
4.乙方因此项目工程对外发生的用工合同﹑材料购进合同和其他合同必须报公司财务部审定备案。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项目部名义刻制印章,若违反此规定,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50000.00元的经济处罚,因该印章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及本公司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规定。
2.施工中乙方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采取强效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若发生安全事故,其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3.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即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对公司的罚金。由于发生事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劳务工人工伤事故,公司对该项目负责人(即乙方)按工伤赔偿金的20%给予经济处罚,若发生重伤或死亡的,按伤亡赔偿金的30-50%给予经济处罚,并进行质量安全警示教育。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没有建设单位或设计部门的书面变更通知,不得自行变更图纸进行施工。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职能部门要对工程项目及时监督﹑检查,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规定着进行经济处罚和签发停工指令,严重者接触合同关系,终止施工,有违反行为要追究法律及经济责任。
2.监督乙方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二﹑乙方: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与现场佣工签订劳务合同并接受甲方各职能部门对施工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现场监督和管理,工资发放及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等方面的检查与监督,并按时向甲方报送各种报表,积极配合各项检查工作。
2.工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必须自行组织施工机械进行施工。为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在生产钱必须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报验及备案,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甲方在此明确表示:甲方没有给乙方授权,严禁以甲方名义从租赁公司(站)租用机械设备:严禁以甲方名义向任何金融机构﹑单位或个人借款;严禁以甲方名义在外赊欠材料及其他物品。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均属其个人行为,由此发生的债权﹑债务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安全地按期完工,不得无故拖延工期,若未按时交工或提前交工,奖罚按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标准执行。
第六条 税费收取比例
1.该工程项目负责人 许高林应上缴公司管理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支持乙方发展,公司决定将此工程交于乙方,乙方必须做好本职工作,执行协议中任何一项条款。
2.该工程项目负责人许高林应承担此项工程投标中产生的所有正常费用,待预付款到账时,甲方将一次性扣回招标垫付款。
3.该工程项目负责人许高林是实际受益人也是第一责任人。招标时公司指派网上备案二级建造师姚立新,此人权力与义务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引发的所有问题必须由乙方全不承担,妥善解决。同时乙方应承担 6000元项目经理费用。如因乙方工程现场管理等原因,造成甲方指派网上备案二级建造师姚立新注册证被建设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的,所需协调事宜及产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注册证被吊销无法取回建造师注册证,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经济损失150000元。
4.乙方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上缴该工程的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性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等各项税款以及公司的管理费用,合计上缴费率为9%(在施工期间若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按政策文件执行)。
3.该工程建设单位支付的每笔工程款由甲方出具工程款发票,待此款入甲方账户后,甲方做到专款专用,扣留每笔工程款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余款将在财务手续办理齐全三日内支付与乙方,用于该工程施工使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垫付乙方材料、现金仅供乙方暂时周转,待工程款到账后分批扣回,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公司垫付部分数额较大的,乙方必须支付占用资金2%利息。
5.乙方承建此项工程项目,按最终审计决算价款给甲方上缴2.86%劳
保统筹费(此项费用甲方不收取,如因建设劳保统筹等相关部门检查出漏交等,该款项有项目负责人补交)。
6.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按照税务上缴要求出具70% 及以上的材料发票(发票必须真实、有效,严格按照税收政策及税务部门查账要求执行)、30%的劳务费发票。待此笔工程款到账后,将所结算工程款相应比例材料发票及劳务费发票提供齐全后,再领取本次工程款。
第七条其他条款
1.如乙方承包的工程为跨年工程,乙方必须按公司规定派人保管、保护,并清扫路面积雪或跨年度工程屋面的积雪。甲方有权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乙方必须立即纠正,否则造成损失乙方须按价赔偿。
2.预留工程保修款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标准执行,乙方参与工程款的结算,并入甲方账户。
3.该项目运行必须按jgj59-99标准执行,该项目力争自治州文明工地,确保市级文明工地。在州市检查中受到表彰、提前完工、无安全事故、质量达优、甲方、监理、设计、质检满意的,公司将给予奖励。若不按规范标准。执行,工期、质量严重滞后,上级检查通报批评、甲方、监理、设计、质检不满意的,公司将给予1-3万元 的处罚。
4、此合同约定内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和完工后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及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必须全面落实民工工资,不得克扣、拖欠。若造成民工上访,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甲方给予乙方每次欠款额5% 的经济处罚,此款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其他相关事宜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此项工程备案,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后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科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69号乙方地址:
乙方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状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遵守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控制一般事故的频率,减少事故经济损失,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均由本立状人承担。
1.加强对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遵纪守法、严格管理,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不违章指挥,严格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2.在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结合工程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组织制定具体可行 的、便于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6.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实施现场救助,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情况。
特此立状!
立状人(项目负责人):日期:年月日
监理人(副总经理):日期:年月日
昌吉州荣达建筑安装责任公司
二0一一年月日
内部工程承包协议书篇五
承包方(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1工程名称:西城时代b座901
1.2工程地点:西城时代b座901
1.3建筑面积:50平米
1.4承包范围:图纸及预算范围内的内容
:由丙方全承包(承包项目主要为: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售后服务等)
本工程自 年月 日开工,于 年月 日竣工,共个日历天。
:合格并通过房屋业主验收认可。
: (人民币大写):
6.1乙方负责向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一份,并进行技术交底。丙方根据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乙方审定。乙方指派工作室项目经理沈建东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并承担工程全承包责任。
6.2安全生产: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规范。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人生安全或生产事故,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6.3文明施工:不得在施工现场高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得打赤膊、随地大小便、说粗话、擅自离岗。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穿拖鞋,和甲方争执漫骂。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工完场清。并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保护,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立即离岗退场并以处罚。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原有设施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6.4质量要求: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施工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丙方应及时做好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记录。如丙方质量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或发生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和延误工期造成损失由丙方负责承担。
6.5材料要求: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配料、选料,避免浪费。由业主或乙方提供的成品或半成品,丙方在安装前必须仔细检查和签收,避免发生纠纷。丙方必须按照乙方规定的品牌在业主代表陪同下购买材料,且须由其签字认可。如有未明确规定的,购买前须报之乙方审定。
6.6实际工程项目以预算及图纸为准。如业主要求增减工程
项目,需由业主签字认可后进行施工。如业主要求变动设计须经过乙方工程设计人员认可。
7.1合同生效后,丙方即进场施工。
7.2工程款项按照丙方提供的工程验收单及工程量付款(验收部分产值的80%)。
7. 3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同支付完尾款,丙方方可领取本工程核算总价的98%,剩余的2%作为工程质保金,丙方提供该工程两年的质保。两年后方可领取2%的质保金(丙方提供了完善的质保情况下方可领取)。
8.1丙方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8.2乙方对工程实行财务管理,购买材料及发放工人工资由乙方派人现场支付。
8.3乙方对工程质量、进度实施监督,丙方应服从乙方的监管。
8.4丙方应向业主提供完善的工程售后服务。
9.1本合同签定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
9.2由于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9.3由于乙方或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10.1本工程需要保险时另订协议。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0.3本合同结清工程尾款后自行失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