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服务管理计划(汇总5篇)

时间:2024-11-12 作者:灵魂曲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加有条理地进行工作和生活,提高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服务管理计划篇一

20__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主要工作计划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盛市、县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化保障体系,按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布署要求,我中心特制定__年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关于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费用征收。

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费用征收,将按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核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筹集标准的通知》(阜劳社[__]84号)要求进行。凡__年5月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在移交档案时由移交单位统一按每人每年____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的退休人员按每人每年____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单位在缴清有关费用的同时,并将退休人员档案移交保险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由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暂无能力缴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的,其退休人员的档案先移交保险经办机构代为保管,待管理服务费用缴纳后,再转入劳动事务所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凡__年5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年150元标准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缴纳5年;下岗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办理退休手续时,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按每人每年____元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在征收企业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过程中,主要做好有关宣传解释工作和具体结算工作。

二、关于退休人员档案库的建设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我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并提请局领导同意,在劳动力交流大厅争取一处平方的房屋,专门用作退休人员档案库。同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和参照外地有关好的做法,邀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装修、设施配备等进行预算,并形成关于解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开办费的书面报告,报送县财政局审批,预计费用需要万元(包括办公场所装修、密集架、电脑、空调、档案盒及各种帐、表、卡、资料等费用)。计划于4月22日前落实密集架的购买和档案盒的印制工作,5月10日前,完成房屋装修,密集架、电脑、空调等设备购置和档案盒上架等项工作。

三、关于对退休人员信息资料的建立

四、关于退休人员档案接收工作20__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主要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资料的接收工作,我中心计划于4月20日之前将全县退休人员花名册按系统、单位打印好,主要内容为退休人员信息资料的前八项,一式两份,企业一份,社保中心留存一份。同时,制定好档案接收时间安排表,明确各部门、单位移交退休人员档案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档案接收工作规划在8月底基本结束,9月份进行一些扫尾工作(具体档案接收安排时间见附表)。并于4月19日之前将档案盒封面、目录、信息卡、交接清单印好并分发成功。4月23日前,提请局领导召开各经济主管部门和退休人员____人以上的企业办公室主任或劳资科长会议,对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主要内容:一是传达县有关文件和主要领导有关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对档案移交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规范业务操作,以确保全县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五、关于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工作

__年,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在做好以上各项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将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开展一系列具体活动。

一是扎实有序地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待遇的资格认证工作,建立、健全领取养老金资格待遇认证台帐,充分发挥各镇劳动事务所和社区工作站服务平台的作用,发动有关专职人员积极配合和协助我中心开展此项工作。对居住在县内的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金待遇的资格认证工作,进行任务分解、业务指导、检查督促、考核总结。全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进行认证分别不少于1次和2次,其中,全年对退休人员认证工作于10月底前结束,全年对遗属人员两次认证工作分别于6月底前和10月底前结束。期间,采取按季统计认证工作进度的办法,保证此项工作按时序进行。

二是根据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的筹集情况,及时将已缴纳管理服务经费的企业退休人员划分到有关劳动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指导和配合有关劳动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开展正常的党组织活动,提供社会保险查询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对重病和死亡的退休人员进行慰问和吊唁,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协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同时,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经费的审批和划拨工作。协调社会多方力量,共同推进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争取得实际成效。

服务管理计划篇二

第六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第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

(一)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咨询;

(二)提供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三)对已经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提供相关的咨询、随访。

第八条县级以上城市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

(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

(三)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

(四)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项目。具体项目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规定。

第九条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

(二)取出宫内节育器;

(三)输卵(精)管结扎术;

(四)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上述全部或者部分项目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其申请的项目,进行逐项审查。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并在其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项目。

第十条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开展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具有与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诊疗设备;

(三)具有与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抢救设施、设备、药品和能力,并具有转诊条件;

(四)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

(五)符合与申请开展的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条件。

具体的技术标准和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互相通报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审批情况。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登记和执业。

第十二条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医学鉴定,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当事人对医学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医学鉴定为终局鉴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向公民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应当安全、有效,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定期编制并发布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目录,指导列入目录的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的推广和应用。

第十五条开展计划生育科技项目和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应当经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接受项目实施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其内容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第十七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受术者本人同意,并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十八条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服务管理计划篇三

为认真实施“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程”,切实加强对辖区居民健康体检项目的管理,确保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保障辖区广大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真正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现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计划。

开展居民健康体检的目的,一是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将危害群众健康的主要疾病作为筛查重点,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二是通过了解群众疾病谱的分布特点和变化趋势,进一步指导群众合理医疗,有效利用卫生资源;三是发现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使全街道居民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不断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一)体检对象

辖区内所有20xx年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体检项目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习惯、吸烟、饮酒等危险因素,以及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处理能力等情况。

2、体格检查。包括脉搏、血压、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

3、辅助检查。包括空腹血糖、肝功能、心电图、腹部b超。

4、健康指导。反馈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干预。

(三)体检方式

体检方式以各村(社区)巡回、预约集中体检为主。原则上农村片由村委安排老年活动室或其他合适场所进行体检,城区片到相应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集中体检。对未按预约时间参加体检的,由责任团队负责发放补检通知单,集中安排时间进行补检。

(四)工作目标

(一)组织管理

1、建立分级负责的项目管理体制

为保证健康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健康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x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xxxxxx

2、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中心制定便捷的健康检查流程,营造人性化的健康检查环境,严格按照健康检查方法、标准和要求,高效率、高质量地开展健康检查工作。外管办负责与各村(社区)的沟通协调,安排合理科学的体检时间。各科室、各卫生服务站应积极配合体检工作,按要求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完成体检任务。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审核,责任医生应及时将体检结果反馈到村委(居委),各村(社区)应组织力量及时地将结果反馈给被检查者。

对在健康检查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要纳入相应病种的规范化管理;对可疑的慢性疾病、传染病等疾病患者,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诊,并及时随访掌握诊断结果;对已出现转诊症状的,须及时转上级医院。

(1)宣传动员及检前准备(3月10日—30日):各村(社区)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检查对象了解此次健康检查的目的、意义、各村检查时间及范围,动员其主动积极参与。同时,中心安排落实主要检查科室与成员,做好参检人员的培训工作,备足、备好健康检查所需的车辆、仪器、设备及试剂,检查现场要有横幅、健康检查内容等宣传标志,保证健康检查顺利进行。

(2)健康检查(4月1日—6月30日、10月1日—12月30日):根据已建立的健康档案,检查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场所集中进行健康检查。检查人员根据居民健康档案核对检查对象身份后,按服务要求进行危险因素调查、并实施健康检查。对需要进一步检查及治疗的老年人,应当场告知,建议其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已经参加企退休人员体检、社保健康体检的可视为已完成本次健康体检,也可根据个人要求再次检查。

(3)体检结果总结与反馈:所有检查项目进行完毕后,主检医生要把此次健康检查的项目做一结果,并进行健康评估,制定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体检报告单打印后及时反馈到各村委和社区。

1、居民健康体检工作量大、任务重,全体医务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对居民健康体检的认识,强化体检责任,把好体检质量,保证体检的严肃认真,切忌走过场。

2、各科室要做好相应人员落实,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按时参加体检,保质保量做好体检工作,让农民切实得到实惠。

3、体检服务人员应做到礼貌待人,态度和蔼,对体检老年人要细心、耐心、精心、虚心。

4、积极营造良好的体检环境,设计好合理的体检流程,方便老年人体检。

xxxxxxxxxxxxxxxx

20xx年2月18日

服务管理计划篇四

第四十三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项目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行使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受理、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和赔偿调解的职能;对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的该机构及其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对本行政区域内已经获得批准开展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项目的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条件重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开展相应的项目,并收回原批准文件。

第四十五条在乡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乡村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可以经认定取得执业资格;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服务管理计划篇五

计生服务站(医院、卫生院)no________:

服务对象的.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对象生育状况:一孩、二孩

接受避孕节育服务原因:生育后、脱环、带环怀孕、结扎失败、其他避孕措施失败

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计生办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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