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总结是对军事训练的一种总结,它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进步和不足。接下来是一些经过精心挑选和整理的知识点总结,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启发。
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总结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依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3号),近日,省财政厅对全省11个地市、近三万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要求各市、各部门提高对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及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二是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时,要求各单位必须在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财会〔〕24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1号)的基础上,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和报送内部控制报告。
三是要求各单位在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内部控制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及评价结果的应用,并通过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问题整改,逐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根据总体安排,各市级财政部门将于4月20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省级各部门将于204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
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总结篇二
10月20日上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张宁东校长主持召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会议,协调推进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及有关材料上报工作。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领导李振秋、周旺、杨清源、王鑫、黄春波出席会议,校内各职能部门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杨清源总会计师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方案》的起草过程、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和重点做了解读,要求各部门认真研读工作方案内容和要求,以高度责任感落实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各项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的通知》精神,结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实际,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将于11月20日前分三阶段完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各项工作,并将自评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为统筹做好该项重大工作,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了《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方案》,就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原则、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说明和规定,并细化成《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及任务清单》,明确评价标准、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等细节,确保工作得以协调顺利落实和高质量完成。
参会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方案》做了充分讨论,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宁东校长在工作会议上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会议精神,从政治、经济、全局的角度和高度重视做好内部控制建设各项工作。张校长指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多年来呼吁更多获得高校办学自主权,而依法治校、规范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内部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是获得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为此,各部门要正确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科学发展担当起应有的责任。
工作会议后,为让各职能部门更好更深入了解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杨清源总会计师为参会人员做了专题业务培训。他主要围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及任务清单》,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任务类别、评价指标、任务清单、评价材料、工作总结、注意事项、责任分工、配合部门、完成期限等细目进行辅导,并要求各部门认真领会工作要求,确保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完成内部控制建设各项工作。
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总结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各类权力运行的制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9月1日下午,黄山学院召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动员部署和专题培训会。党委书记汪枫,党委副书记、校长汪建利,副校长胡家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军,副校长胡善风出席会议。各院部、部门处级干部和行政秘书,办公室、监审处、财务处、国资处、总务处等部门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胡家俊主持。
汪建利作动员讲话并部署工作。他指出,为推进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各院部、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的重要意义,明确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的重点方向和重点内容;各牵头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排查、客观评价工作,全面完成文件规定的主要任务;各院部、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各院部、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工作,通过“评建结合,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学校如期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胡家俊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各院部、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通过评价和自查,明确各业务流程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查找不足,堵塞漏洞,完善各业务流程内部控制;要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和当前制度的“废、改、立”、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及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务求实效。
经管学院副教授王璐就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发展过程及框架、内部控制建设流程和方法、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监督机制等进行了专题培训。
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总结篇四
日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税总发〔〕130号)的精神,结合省局、市局有关会议工作部署,武进区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并召开全局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会议,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对照总局“两覆盖、两优化、两提升”的工作目标,认真查找梳理内控管理的文件、制度,督察内审部门对评价项目严格把关,强化上下沟通和部门协作,客观真实地总结上报内控机制运行的评估报告,高标准完成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的填报工作。
通过本次内控基础性评价自查,我局上下统一了内控机制建设思想,将在既有工作的基础上,由督察内审部门牵头,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巩固完善内控机制建设。
一是进一步梳理风险点,查找制度建设漏洞,拾遗补缺,逐步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整、有效管用的内控制度体系。
二是根据区局、基层分局职责权限,明确层级管理架构和责任分工,建立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三是明确在今后出台各项管理制度,制订操作程序及运用业务软件等方面,应嵌入内控监督评价机制。不断提升我局内控监管能力和内控整体效能。
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总结篇五
根据财政部和江苏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盱眙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地(部门)单位充分认识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各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和完善工作。
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地(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要结合本地情况,加强对推进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落实,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单位下一步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20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此次评价工作共分为组织动员、开展评价、评价报告及使用、总结经验等四个阶段。为确保评价工作的有序推进,县财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评价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明确内控的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并将通过监督检查和定期通报等方式,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总结篇六
为切实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11号)要求,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组织领导
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实施工作,督促检查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内控评价工作成果验收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内控实施日常工作。
各市(州)、县(市)、省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及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参照省里模式,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宣传培训、督促落实、进度跟踪、检查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整体提升。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落实。208月31日前为部署任务阶段。各市(州)、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将国家和省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要求,部署到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评价要求,通过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把评价表和评价要求发给基层填报单位。同时,要加强培训指导,让基层单位熟悉掌握评价要求和填报要求,以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单位自我评价。201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单位自我评价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吉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吉财会〔2016〕189号)通知要求,按照内控建设新的目标、任务、要求,尽快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并以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和《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同时对照填表说明(附件4)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2)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表》(附件3),并形成部门或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5)。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要对各单位建立的内控手册情况一并进行评价。我们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12〕21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4号)、《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整理了《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主要工作内容》,附带列举了《单位内控手册》中应包含的主要内容,供各单位在内控建设时参考使用。《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主要工作内容》已经上挂《吉林省会计网》,可登录下载参考使用。
各市(州)、县(市)、各部门及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补充指标说明项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附件5)中单独说明。
(三)财政指导完善。各级财政部门在本地各单位开展自我评价过程中,要全程加强指导工作,收到基层单位填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后,要进行认真审核,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评价报表填写不认真不准确的,应指导单位进行重新填写,重新上报。
(四)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各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市(州)、县(市)级单位要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填报完成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表》(附件3)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5),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两种方式上报本地财政部门,各单位在上报时,要连同重新修订完善的《单位内控手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便于财政部门考核评价工作使用。
各地财政部门在收到基层单位上报材料后,要对本地评价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本地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汇总表(市县汇总并报省)》(见附件6),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部门或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附件5),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两种方式向省财政厅报送评价报告及填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附件2)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评价表》(附件3),在上报时,要连同重新修订完善的《单位内控手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便于财政部门考核评价工作使用。
(六)总结经验。各地财政部门要注意发现内控制度建设典型案例,按照行业类别或者业务模块建设案例库,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推荐至少三个典型案例。对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省财政厅将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将其纳入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库,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学习交流,并选至优秀案例推荐给财政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落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明确实施内部控制的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发现内控建设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各地财政、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这项工作做为下半年一项中心工作任务,认真组织,抓好抓实。省财政厅已经把这项工作纳入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内容,考核分值10分。
(二)检查指导,及时改进完善。各地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和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各地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检查指导,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应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协调解决。
(三)强化宣传,推广经验成果。各市县、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同时,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以推动全省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深入开展。
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1626室谷秀云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总结篇七
日前,资中县及时召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专题会,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制发方案,落实责任。资中县制发《资中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使内控评价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成立资中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评价工作。
开展评价,突出重点。要求各单位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依据,在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从单位和业务2个层面对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等12个具体指标进行如实评价,确保在2016年底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建立联合监督工作机制,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派出人员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组织不到位、进度迟缓、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作为安排财政预算、实施预算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
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总结篇八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xx〕1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指导和推进我局机关事业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切实落实好《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我局决定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要求,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方面,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使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xx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工作安排
(一)启动实施。各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充分调动有关责任人积极性,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如期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单位应按照《指导意见》和《通知》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体系外,各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特别说明项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中单独说明。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xx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和效果。
(四)完成时间。请各单位于20xx年8月30前,将本单位制定的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以及本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有关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报送国家林业局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林业局计财司资产与会计处)。有关情况将作为以后年度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四、有关要求
20xx年,我局制定下发《国家林业局关于部署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林规发〔20xx〕35号),全面部署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要求20xx年6月底以前报送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20xx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从目前进展情况来,仍然存在部分单位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未如期完成任务,将会直接影响我局内部控制建设整体工作进度。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本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格式和要求,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部门应加强对本单位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评价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靠。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基础性评价工作全程负责,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协调解决。
(三)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内部培训、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提高风险防范和抵制权力滥用意识,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国家林业局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通过召开试点单位总结会、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