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策划要注重细节和前瞻性,以预防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个调研方案的范式,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够在实际工作中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一
陈集镇陈集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
(201*年12月20日经村民会议通过。201*年1月26日修订经村民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村《村民自治章程》制订本公约。
一、本村实行计划生育村名自治,通过实行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达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共同遵循。
二、建立健全村计划生育工作村民自治网络。村成立村民自治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监督组成员从村民代表中产生。以村民组为单位成立村民自治小组(组长由计划生育宣传员担任)。每十五户组成一个中心学习小组,组长由会员小组长担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三、村民要认真学习和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计划生育培训和管理,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四、婚育新风进万家,每年开展一次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好婆婆、好媳妇评先活动,并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
五、计划生育家庭,子女考入市重点高中的奖现金200元;考入重点大学的,村两委奖励现金500元。
六、对实行晚婚晚育或男到女家落户的家庭,村两委成员到婚礼现场表示祝贺,并协助安排婚礼的一切事宜。
七、对独女户、计生双女结扎户、计生贫困户及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计划生育家庭,村两委春节期间到家慰问,上级下发的各类救灾、扶贫资金优先发给,农忙季节组织党员干部帮助收种。
八、对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签订好流动人口合同书,一次不按期寄回康检证明的,缴纳违约金50元,并限期寄回证明。
九、对计划生育小康家庭,提供小额贷款及防疫和养殖技术指导。
十、村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凡教育无效者移交上级计划生育部门依法处理。
十一、中心户学习小组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其所在小组所有家庭在奖励、帮扶、救助、扶贫项目、安排红白事等方面予以限制,取消一切评先评奖资格。(1)无故不参加康检者;(2)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不按期寄回合格康检证明者;(3)拒绝落实相应避孕措施者;(4)政策外怀孕做工作仍不能终止妊娠者;(5)不到法定婚龄结婚者;(6)非法做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流产者;(7)收留、包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8)政策外生育者。
十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生育二胎者,除计生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应全部退回历年所享受的一切奖励、优待和慰问品等。
十三、村委会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十四、村每半年召开一次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议事会,由村主任通报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情况和本《公约》实施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十五、本《公约》原则上每年修改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行修改。
十六、本《公约》由村民代表大会负责解释。
十七、本《公约》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自村民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二
为贯彻人口计生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推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实现“三为主”,不断满足育龄群众需求,使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计生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实行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
第二条社区居委会是抓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主体机构,在华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接受计生主管部门指导和群众监督。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应积极创造条件,加强计生宣传阵地建设,办好计划生育人口学校,开展优质服务,为育龄夫妇的婚、孕、产、育提供全程服务,搞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四条计生协会要完善好会员联系户制度,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小组长的作用,对育龄群众思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向社区“两委”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并协助解决具体困难。
第五条社区居委会每年组织一次生殖健康服务,并逐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并对不孕妇女和计生术后并发症对象开展服务,解决具体问题。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应每季度将计划生育经费开支、生育证发放、奖励和违约处理结果等有关情况实行公开,加大民主监督力度。
第七条加强信息反馈,搞好网络管理,抓好社区计生协会小组长月例会,汇报各计生信息,上下联动及时掌握好计生工作的动态,采取相应工作对策。
第八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公民应尽职责和义务,每个育龄群众必须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员做起,模范实行计划生育。
第九条新婚青年应参加婚前身体检查和相关知识培训,积极做好优生检测。
第十条符合生育一孩条件的已婚夫妇要求生育一孩的,出具相关证明到街道计生部门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方能怀孕生育;符合再生育子女政策要求生育的,需经本人申请,街道审核,区计划生育局批准。
第十一条已生育孩子的育妇,要根据自身情况在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选择适合自身生理特点的避孕方法。
第十二条外出流动人口必须到街道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妇签订有关计划生育协议书,每季度反馈本人计划生育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违法怀孕的应主动到计生服务站进行检查,及时落实补救措施人流或引产,终止妊娠,落实避孕措施。
第十四条房屋出租户要与社区计划生育机构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并负责做好计划生育联系工作。要督促外地流入本社区居住1个月以上的流入人口,到社区登记。
第十五条计生工作成绩优秀人员,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的,奖励100元,获市先进个人的奖200元,获省级以上先进个人奖500元。
第十六条对依法生育一孩的夫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按《xx省计划生育条例》精神,兑现奖励。
第十七条因逃避计划生育而造成政策外生育的,要进行征收社会抚养费。
依法实行计划生育,遵守本社区《计划居民自治章程》,配合社区计生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规范生育行为。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政府召开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建立起县指导、镇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村级规范化管理、乡镇监督服务、县调控指导的工作格局,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整体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鸭田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
政委:邹黎亮。
组长:彭军。
副组长:王柏林。
成员:罗孝良郑雪珍夏卫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由王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全镇出动两辆宣传车,上村入户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大意义。在主要公路悬挂不少于二十条宣传横幅,各村(居)也要张贴五十条以上标语。通过开展声势洁大的宣传活动,在全镇形成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执潮。
各村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制定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村民自治的内容、要求、方法、步骤与标准条件,切实在推行村民自治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操作程序。
1、确定类型。各村按村民自治的创建村、合格村、先进村、模范村四个类型自定一个类型,并于5月18日前报镇计生办。
4、组织实施。在全村范围内认真组织实施《村(居)民自治章程》。
(四)规范各项制度。
4、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要重点推行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出生人口名单,申请再生育村(居)居名单,违法生育处理及执行情况,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奖励优待政策人员名单及落实情况,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计划生育收费项目标准,基本生育政策,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奖励优待政策和计划生育办事程序等。民主评议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由镇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可采取村(居)民委员会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听取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评议意见、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和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可以根据需要每年组织1―2次,其结果作为镇人民政府对村人口计生工作评估的依据。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委会主要成员和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之一,评估结果要与村有关干部的使用和工资挂钩。
(五)分类指导带动。
全镇要培植出3个以上样板村(居)。按照创建、合格、先进、模范村(居)四种类型在全镇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强计生协会建设。
推行村民自治前,各行政村要针对本村计生协会的状况,通过直选的方式,优化协会机构,强化协会组织建设。主要抓三点:
1、突出抓好会长、常务副会长和会员小组长选配。
2、健全宣传教育和生育、生产、生活四个服务组,切实发挥其直接为群众服务和指导会员小组开展活动职能。
3、按照地缘接近、关系亲近、专业相近的原则,建立好会员联系户,督导会员和联系户签定并落实联系协议,真正发挥好会员联系户的作用。
在强化协会组织建设的同时,要充分挥协会作用。计生协会在村民自治的作用,主要有五个方面:
1、村级协会要发挥组织网络优势,成为起草、制定、落实《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骨干。特别是在《章程》、《计划生育合同》起草和修改中,应十分注重发挥计生协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的作用。
2、发挥会员的带头作用,并带动群众遵章守约。
3、积极搞好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科技文化、法律法规和《章程》、《计划生育合同》,帮助村民提高自治能力。
4、努力搞好多种形式的的“三生”服务,增强村民的`自治内在动力。
5、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真正落实会长列席村委会议、计划生育民主会、会员小组民主讲评会等项制度;监督村委会搞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通过设立意见箱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及时收集群众意见。
(二)加强村支两委建设。
为实施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在村民自治建设中的作用,村支两委突出办好五件事情:
1、在决策和管理计划生育村务时,应注重听取村计生协会的意见,并应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协会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活动的落实。
2、保障协会活动经费,并落实好会长的补助。
3、建好会员之家和会员小组活动场所。
4、在时间、场地等方面给予协会有力支持,保障协会活动开展。
5、在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及时做好各种记录和资料的留存归档,以备检查。活动记录和资料主要包括:推行起草小组的有关记录;《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草稿和征求意见稿;召开各种会议的记录;协会活动记录等。
五、监督和指导。
(一)镇协助村级抓好《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制定。
(二)实施过程中,认真抓好四项制度的落实。村级召开会议时,镇计生办(协)要派人员列席参加,对出现的问题搞好协调工作。
(三)实施过程中,县人口计生局、计生协对其《章程》、《计划生育合同》的制定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走过场的村要推到重来。
六、标准及要求。
(一)、明确工作要求。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六好、四有、三落实”,即:队伍建设好、政策落实好、宣传教育好、管理服务好、制度执行好、干群关系好;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支素质优良的计生工作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有一个设施齐备的的服务阵地;做到人员、报酬、经费三落实。
(二)统一实施标准。
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要严格标准,分不同水平划定不同类型组织实施。具体分本(居)民自治模范村、村(居)自治先进村、村(居)民自治合格村和村(居)民自治创建村四种类型。其具体评估标准如下: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四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xx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城管〔20xx〕x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31日至6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xx年7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1、提高认识。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根据西人口计生局21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区村民自治(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主线,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逐步建立起区指导、街道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村级规范管理、街道监督服务、区级调控指导的工作格局,推行“'村两委'负总责,计生协会为骨干,服务小组担重任,育龄群众做主人”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增强村级计划生育自治能力,提高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迈上新台阶,成立陈坪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建亮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瞿顺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罗敏珍街道计生办主任。
谈春珍街道计生办副主任。
范荣街道服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村民自治工作的协调、督导和考评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敏珍担任。
三、任务要求。
(一)健全村民自治机构。试点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和村计生专干任副组长,育龄妇女、党员及群众代表为成员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健全村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调整配齐村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
(二)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公约。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以下简称《章程》和《公约》),《章程》要对村民生育与节育、奖励与惩罚以及流动人口生育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明确村民计划生育权利、义务和违反政策生育处罚条款,《公约》要体现注重村民参与、注重进家入户、注重运用落实。《章程》和《公约》草案要向全村公布,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并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形成正式文本,报街道办事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正式文本印发张贴到户,使其真正成为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行为准则。试点村要自主地开展各种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村民自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
(三)建立民主决策计划生育制度。建立民主决策计划生育制度。利用村集体经济收入,建设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制定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措施、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活动、落实计划生育专干报酬待遇等设计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重要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事项可“一事一议”。计划生育“一事一议”由村计划生育专干或委托村计划生育协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真正体现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四)完善计划生育民主评议制度。开展计划生育民主评议是加强计划生育民主监督的体现。各试点村要围绕“六评六看”,即:一评思想组织落实,看目标管理是否达标,二评计生依法行政,看民主特色是否体现,三评优质服务水平,看群众权益是否得到维护,四评活动服务情况,看协会组织“三自”作用是否真正发挥,五评流动人口工作,看属地管理服务效果,六评干部德、能、勤、绩,看育龄群众是否满意,要设立村务公开栏和监督电话,印发评议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民主评议制度。
(五)建立民主监督机制。依靠群众,对违法怀孕早发现、早做思想教育工作、早采取补救措施;依靠群众监督街道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和依法行政在本村落实情况;依靠群众突出对计划生育工作、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监督。
(六)建立自我服务机制。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宣传、咨询、随访等服务,对本村育龄妇女的新婚、怀孕、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生育、生产、生活落实、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进行走访;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健全计划生育协会之家。
(七)建立村级计划生育责任体系和管理服务规范。要明确村两委会、计划生育协会、村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通过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报酬落实,保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和健全计生协会活动室(会员之家),做到有人员、有场地、有设施、有活动,经常性地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等科普知识教育、咨询服务。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从5月初开始实施,至8月底结束。具体抓好以下环节:
第一阶段(5月4日-5月31日)广泛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宣传品等形式,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大意义。通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在全街道营造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浓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6月1日-6月10日)制定方案。结合村情拟定试点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简称《章程》)、《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公约》(简称《公约》)意见稿,由村两委及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把关初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入户讨论修改,让群众明白、了解章程内容实质。在起草村级《章程》时要本着求实原则,要因村制宜,不能流于形式,内容要实用,形式要多样。
第三阶段(6月11日-6月20日)讨论表决。讨论通过《章程》、《公约》和《流入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按程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章程》、《公约》。在修订讨论《章程》时要树立民主观念,从村情民意出发进行讨论修改,内容要合法,要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阶段(6月21日-7月15日)签订合同书。依据《章程》、《公约》组织已婚育龄夫妻签订《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和《流入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陈坪街道《陈坪街道深化合同管理切实加强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陈街办发〔2009〕45号)分别对城市无孩、一孩夫妇,城市符合再生育条件夫妇,农村无孩、一孩夫妇,农村未绝育二孩及多孩、符合再生育条件夫妇制定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指出若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按照诉讼程序申请人民法院调解或裁定执行。各试点村要入门到户逐项宣传讲解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让群众明白熟悉,经司法公正后,逐户与适合对象进行签订。
第五阶段(7月16日-7月30日)总结验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整理档案,总结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管理的经验,上报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阶段(8月1日-8月10日)经验推广。在三个试点单位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促进工作的平衡发展。
六、相关要求。
(一)试点单位。小坪社区、东湾社区、新滩社区为村民自治试点社区。
(二)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各村要结合实际,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并向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送材料。材料包括:1、村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2、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公约》;3、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总结。
(三)考核通报。7月中旬,区上将组织人员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村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其验收结果将记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分值。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六
居民健康档案是居民健康管理过程的规范记录,是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中不可缺少的工具。为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是在农村地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切入点,对于转变农村卫生服务模式和改善卫生服务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我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乡基本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并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不但创新服务模式,深化服务内容,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实施范围、方式、原则。
(一)实施范围:全乡14个村
(二)建档方式:
分期、分批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实现、连续、动态、系统化、电子化服务。
(三)建档原则
1、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要由易到难,遵循先从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人患者等重点人群起步建立健康档案,扩展到一般人群。
2、坚持农民知情同意并自愿参与积极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服务中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建档和利用健康档案。
3、坚持客观性和准确性的原则。健康档案不仅具有医学效力,还具有法律效力。建立健康档案必须确保资料的客观性,做到资料准确无误。
4、坚持保密原则性。居民健康档案涉及到个人隐私,在建立、使用、保管等各个环节坚持保密,不得随意流转。
5、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居民健康档案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要建立“以人为中心”的健康管理模式,完整、规范记录居民健康问题及其处理过程,逐步体现从生到死亡的整个生命过程及卫生服务活动,保证健康信动态更新且连续,使医疗服务有证可循。
三、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建立健康档案。在卫生局、乡政府领导下,由卫生院、村卫生室通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入户调查等方式,获胜居民健康信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建设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包括个人健康档和家庭健康档案。
三是健康以人为单位建立,以户为单位存放管理;四是档案完成装袋后,,按序号和颜色对建档家庭的重点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孕产妇、儿童等)作对应的识别标记。五是核查无误后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二)、管理和使用居民健康档案
定专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的管理。在建档居民复诊或接受随访过程中,要及时记录、补充、更新和完善相关居民健康档案资料,并定期进行整理、核查,以掌握辖区居民健康动态变化情况,有效使用健康档案,提高档案的利用率,防止成为死档。乡、村卫生人员要根据健康档案提供的信息,采取相应适宜技术和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医疗、防预、保健、康复等服务。
(三)促进医疗服务模式转变。乡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充分发挥居民健康档案的作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上门治疗、定期访视等医疗便民服务,鼓励充分利用电子健康档案等有关信息资源,为村民提供更方便、快捷、高效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看病。
(四)、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卫生院要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做好居民健康档案有关数据和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和分析等统计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报市卫生局。
四、组织与管理
(一)组织领导:卫生院成立“木梓乡居民健康档案”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全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专班负责辖区健康档案组织实施工作。
(二)职责:居民健康档案涉及人群的终生健康管理,与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密切相关,建立分级负责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有机结合,共同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维护和人员培训等相关费用纳入财政安排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范围。充分利用参合农民患者的住院病历资料信息,建立健康档案。同时动员社会参与,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和保证所需经费。
1、卫生院职责:卫生院是居民健康档案的主体和实施单位,承担全乡居民健康档案的具体实施工作。要精心组织、严格要求、规范建档,并将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和重点人群的规范化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
(1)为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时,要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相关健康资料;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居民的健康信息并及时记录在案。
便使用、长期保存和防止丢失。要认真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的私密保护。
(三)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
卫生院要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标准,对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加强对建档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作步骤和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卫生院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争取支持,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居民自觉自愿参与建档工作。同时要制定祥细的工作方案,办好人员培训。
(二)全面建档阶段在全乡全面开展建档工作,既要注重面上整体推进,更要注重质量控制的重点指导,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完成每个季度的建档任务。同时要积极为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推进奠定基础。
(三)年度评估(每年底)卫生院搞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迎接卫生局年终检查。
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健康档案合格率=合格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健康档案更新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指一年内健康档案记录有符合各类服务规范要求的有相关医疗服务记录的健康档案)
六、资金安排
1、档案完成后,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从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中调拔付一定的补助资金。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功能,保障社区民主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xx社区由社区党支部委员会、社区委员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以及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构成。
第三条xx社区委员会,是在社区党支部委员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四条xx社区委员会的工作受丰乐街道办事的指导。
第二章社区委员会的任务、权利。
第五条社区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社区成员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提倡科学、反对迷信,提倡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开展多咱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组织开展面向社区成员的各种社区服务和文化娱乐活动、体育活动。发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事业。
完善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弱势群体的服务网络,开燕尾服群众性的互助、互济活动,帮助失业人员就业。
(三)协助政府做好社区成员最低生活保障和企业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本地区的社会治安和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活动。解决民间纠纷,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征兵、计划生育、妇女和侨务等与社区成员有关的.各项工作。
(四)搞好社区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发展社区卫生事业,开展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服务。
(五)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利益,对社区内的煤气、环卫、供水、供电、供暖等公共服务和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负责联系社区内的人大代表和社区委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社区委员会是社区工作的执行机构,履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原则。行始民主自治权、民主协管权和民主监督权。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八
居民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是以居民健康为中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记录文件和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体现形式,20**年国家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列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全省基本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年度目标
20**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城市和农村地区分别达到30%、5%,20**年分别达到40%、20%,20**年分别达到50%、30%。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20**年项目在全省所有市、县(区)开始实施,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必要时制定补充规定。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建档方式、服务流程、档案保管和使用等。20**年9月1日起,新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必须符合卫生部制定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和省卫生厅颁布的规定。20**年9月1日前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应在1年内逐步更新,使其达到新的要求和规定。
(二)健康档案管理适宜技术培训
1、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相关人员。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率分别达到50%、70%、90%以上,以提高技术水平,向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建立健康档案服务。
2、培训内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使用规范、要求、技术,建立健康档案必须的医学知识和技能,档案管理信息化技术等。主要教学资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卫生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病历管理规范》,国家和省、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办法的各种规定、计算机基础知识等。
3、培训计划:20**-20**年分别完成20%、40%、40%的培训任务,其中计算机技术要求达到晋升医师职称的水平。
(三)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居民健康档案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家族史、既往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行为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3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各类重点人群的随访和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住院记录、转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2、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方式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负责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服务。
(1)辖区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时,由首诊医生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医护人员分期、分批在居民家中或工作现场为辖区内重点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0-3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则由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
(3)在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过程中建立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有条件的地区录入电脑,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3、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1)已建档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复诊时,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填写、更新和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3)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生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4、健康档案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参照《医疗病历管理办法》管理,重点要求如下:
(1)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服务的机构必须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接受过本项目组织的培训,并成绩合格。应制定本单位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库房,配备档案装具,按照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使用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4)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5)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和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
(6)遵照国家有关专项技术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7)健康档案管理和服务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8)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应长期保存,医疗保健机构撤销、合并等,必须将所保存的健康档案交辖区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1、主要任务:建设覆盖全省的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网络,网络用户包括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成熟时向社会开放。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开发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软件,全省统一使用,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水平,为医学研究、科学决策等提供服务。
2、基本规划:20**年,利用现有资源搭建省级居民健康档案计算机网络平台,开展使用人员的培训。20**年利用现有资源完成市级居民健康档案计算机网络平台建设,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居民就诊信息整合的研究。 20**年,建成覆盖全省的计算机网络平台,全省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基本实现信息化。
三、项目组织与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与管理,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与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考核计划等,县卫生局须负责健康档案的印刷。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项目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公立医院提供技术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为其直接服务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分别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档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四、项目实施时间
20**年9月1日至20**年6月30日。
五、项目实施监督与考核
(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实施纳入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内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别负责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健康教育的经常性督导检查、效果评价。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督导检查、效果评价每年不少于2次。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经费到位和使用、建档数量和质量、档案更新与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程度等。
(三)主要评价指标
1、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2、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3、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一年内健康档案记录有符合各类服务规范要求的有关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4、健康档案真实率=抽查档案中内容真实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真实可以通过电话询问、逻辑判断等)
5、健康档案管理情况。
附件:居民健康档案表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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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九
(一)比服务查是否庸政。重点整治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标准不高,不思进取、不愿争创一流、得过且过、平庸无为等不想为问题,切实把干部队伍的思想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更加突出服务的主动性、超前性、创造性,把服务质量体现在难事、急事、大事的顺利办成上,体现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快速推进上,体现在实际问题的有效解决上。
(二)比担当查是否懒政。重点整治缺乏激情、精神不振、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责任不落实等慢作为问题,切实激发干部队伍“实干为先、效率至上”的.昂扬锐气和创业激情,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效能。
(三)比业绩查是否勤政。重点整治为官不为、工作消极敷衍、等待观望、畏首畏尾等不作为问题,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正确执行政策、抢抓发展机遇、勇于创先争优、善做群众工作、破解实际问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
(四)比正气查是否廉政。重点整治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执行制度规章打折扣、搞变通、工作时间干私活等乱作为问题,切实要求干部队伍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扬正气、作表率,秉公用权、为民用权,谨慎交友,抵制诱惑,廉政勤政,干净干事,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五、主要内容。
“四比四查”专项行动在园区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办公室、监察室、组宣科联合组织实施。
(一)组织学习教育。
精心组织好“四比四查”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做到园区上下人人知晓、个个参与。主要抓好“六个一”:即制定一套工作方案,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组织一次全员专题学习,主要领导上一堂主题党课,开展一次学习交流,做好一系列专题宣传。
(二)开展自查自纠。
各社区、各基层站所、各科室对照本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整治重点,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干部队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和集中整改相结合,通过自查自纠、开门评议、整改落实等工作环节,认真查找并整改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办公室、监察室、组宣科联合对各社区、各基层站所、各科室作风效能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通报。
(三)注重典型引导。
要通过“四比四查”专项行动,树立一批能力强、作风实、业绩好、干部群众认可的正面典型,集中进行宣传展示,着力营造学赶先进、争当先进、提升效能、干事成事的浓厚氛围。园区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推荐社区、基层站所、科室作风效能建设中涌现出来的部门或个人正面典型,进一步放大效能建设中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的工作成果。
(1)报送事迹材料。各社区、各基层站所、各科室务必于208月15日前,将先进科室或先进个人报送至园区绩效办。
(2)组织主题演讲。以“弘扬‘马上就办’精神,展示效能建设成果”为主题,组织入围科室和个人根据事迹材料撰写演讲稿(限8分钟以内)并明确演讲人。
(四)抓好建章立制。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违诺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和规定,着力构建问题发现机制、矛盾协调机制和督促推进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基层站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科室负责人要确保工作责任、监督检查、整改落实“三个到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二)坚持统筹推进。各社区、各基层站所、各科室要把开展“四比四查”专项行动与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四比四查”专项行动在促进作风转变、效能提升、民生改善、服务发展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办公室、监察室、组宣科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精神,展示效能建设成果,宣传身边先进典型。园区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要将开展”四比四查”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十
为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努力锤炼“三严三实”作风,着力整治“不想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庸懒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各社区、各基层站所、各科室开展“比服务查是否庸政、比担当查是否懒政、比业绩查是否勤政、比正气查是否廉政”效能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四比四查”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为原则,以实施绩效管理考核为抓手,以敢抓落实、抢抓落实、真抓落实、快抓落实为导向,通报一批“不想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着力培植一批“想为、敢为、会为”的先进典型,为“打造现代化物流城,三年再造一个新园区”奋斗目标提供思想支撑。
二、时间安排。
“四比四查”专项行动自7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三、实施范围。
各社区、各基层站所、各科室。
四、整治重点。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十一
(5月8日第七届村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订通过)。
为了扎实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建立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各项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和谐健康发展。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群众自治的宗旨原则,结合我村实际,运用“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审议通过了我村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公约,望全体村民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已婚育龄妇女领取结婚证后登记生育一胎,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应申请办理二胎生育证生育。
第二条:倡导男女平等,鼓励男到女家落后,对男到女家落户的独女户享受村民待遇。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反者按照相关规定接受行政处罚外,取消夫妻两人一年村级福利待遇。
第三条:没有生育计划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已婚育龄妇女应当按期参加孕情检查活动。
第四条:村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为外出务工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协助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村民外出前有先告知义务;村民对外出租房屋应及时报告村委会,并协助村委会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对有生育行为的租房户要主动报告村委会。
第五条:提倡优生优育,村民应积极参加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主动接受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开展的优生优育宣传培训和免费服务,减少出生缺陷发生。
第六条:村两委对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老人的养老提供帮助和服务,优先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老人入住乡镇敬老院问题。
第七条: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可享受以下待遇: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满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奖励费不低于20元。
2、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子女,()在报考本市高中时享受加10分的优先优惠政策。
4、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每人每月可享受奖励扶助金80元。
5、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家庭,其父母年满49周岁且不再生育或不再收养子女的,每人每月可享受特别扶助金270元;独生子女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其父母年满49周岁且不再生育或不再收养子女的,每人每月可享受特别扶助金220元。
6、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农业经济发展、贷款、扶贫、救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7、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一次性奖励元。
8、计划生育双女户夫妻自愿实施绝育手术的,村委会免费接送,并安排营养品进行慰问。
10、对计划生育家庭在种植、养殖、加工、经商、自主创业等方面优先解决场地需要贷款的优先协调贷款。
11、计划生育家庭的成员优先推荐安置到村辖区厂企就业。
12、计划生育家庭确有困难的优先享受低保或救济照顾。
13、计划生育家庭有婚丧嫁娶事宜的,村委村干部到场致贺和服务。
14、计划生育家庭成员要求获得致富就业技能的,村委会负责联系本市内的相关培训机构,并提供费用支持。
第八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给予以下制约措施:
1、对政策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家庭,七年内,少分一人(份)的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责任田等;对政策外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家庭,十四年内,少分二人(份)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经济福利和责任田等。
2、享受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若申请二胎生育指标或政策外生育的,终止一切奖励优惠项目,退回已享受的全部奖励费用,折价退回已享受的优先优惠待遇。
3、凡村民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不能评为“守法户”、“文明户”、“诚信户”等荣誉称号。
4、对持证怀孕人员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一胎给予警告,二胎不再安排生育指标。
5、对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房主和雇主,经教育无效者,取消当年的集体利益分配。
6、对年度内违法生育的,两年内取消村级一切优先和福利待遇。
7、发现村民有溺弃女婴行为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8、已婚育龄妇女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1)康检对象无故不按期参加康检,经告知仍不参加的收取20元;
(2)政策外妊娠,经警告仍不终止妊娠的收取100元;
(3)新婚、出生或收养小孩3个月逾期不上报的收取50元;
(4)流出康检对象不按期寄回合格康检证明或不提供其孕情信息的收取20元;
(5)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而不落实的收取50元。
第九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诚信计生小组,组员向组长写出诚信计生保证书,小组再向村两委及乡镇计生办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认真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第十条: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监督小组负责村计划生育自治公约的执行和监督,每年评议执行情况并向群众公布。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十二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总结。
我镇有9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委会。年末总人口数为16549人,已婚育龄妇女4322人,11个村(居)20全年出生为148人,其中,计划内出生为144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7.3%。
开始,我镇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初步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使全镇计划生育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队伍,健全网络。
实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组织网络作保证,很难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因此,我们把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健全自治网络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工作加以落实。
1、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合力抓的工作机制。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建立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将任务细分到每个干部身上,形成了上下一条心,同吹一个号,齐抓共管的新格局,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我镇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成立了由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居)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村(居)委会委员、计生专干、计生协会成员组成的村(居)委会基层群众自治领导小组。
二、民主监督、落实政策。
(一)建立了计划生育民主评议工作制度,对村(居)干部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落实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二)为有效监督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公约)和计划生育服务协议的落实,村(居)成立了代表议事会,监督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公约)和计划生育服务协议的落实,并在村(居)务公开栏上对违约金收、管、用等情况进行公开,社区计生干部与育龄群众严格按照约定,兑现协议条款履约率85%以上。
(三)建立了计划生育民主讨论、民主评议和计划生育事务公开制度,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进行了计划生育民主讨论和民主评议。并对各村(居)的育情况、违法生育处理情况、协议落实情况和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等情况在村(居)务公开栏定期进行了公开,对生育政策、计生奖励优待政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及有关办证程序进行了长期公开。
三、依法处理、维护权益。
(一)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再生育政策,村(居)干部在育工作中无侵权行为和违反计划生育工作“七不准”、“十禁止”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正义的依法生育环境,治理生育秩序,我们对历年违法生育人员进行了清理,并积极加强对违法生育人员的处理力度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近3年来,我镇共征收社会抚养费总达16万多元。
(三)认真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全面兑现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并对计生贫困家庭实施救助,同时把计生贫困家庭纳入计生“三结合”被帮扶户,在资金、就业等方面进行帮扶。
(五)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规范,各种计生政策、优生优育知识等计划生育宣传品入户发放率达95%以上。
四、采取综合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积极性。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关键在于千方百计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近几年来,我们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鼓励和稳定计划生育户的守法行为,从而让群众思想上要求计划生育,行动上支持村民自治。今年,我镇结合争创国家优质服务区这一契机,切实加强服务站和乡镇村服务室建设,改善乡(村)级服务室硬件设施,不断拓宽服务领域,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得到提高。
通过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推行,村级子成员、计生专干、计生协会抓计生工作的自觉性普遍提高,村民计划生育的法律意识显着增强,群众参与计生管理的积极性得以有效调动,村级民主决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镇计生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一个以“两委负总责,协会为骨干,村民搞自治,群众做主人”的新的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我镇推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尚有差距。下阶段,我们将不断改革创新,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的主动性,增强基层群众自治的生命力,把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扎实地推向新的水平。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十三
居民自治是指居民通过自己组织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方式,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的一种形式。在居民自治的过程中,居民不仅能够锻炼自己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同时也有机会参与到社区事务的决策和落实中,促进社区的共同发展。在我所居住的小区,居民自治得以有效开展,有着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和体会。
居民自治是一个以居民为中心的发展方式,旨在实现社区的共同繁荣和进步。在实践中,居民自治的开展,有着一系列的明显优势和优点,是社区发展的基础性工作。首先,居民自治有助于建立起协作互助的社区关系,让居民之间更加和睦相处。其次,居民自治有利于提高社区治理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让社区管理更加公正和公开。最后,居民自治还能够促进社区的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从而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在我们小区自发开展的居民自治过程中,我们学到了许多的经验和教训。首先,我们认识到居民自治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和维护的工作,需要大家齐心协力,不断推动。其次,我们意识到自治的开展需要不断完善自己的组织方式和管理体制,这样才能保证社区内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最后,我们认为,自治的开展离不开居民的积极参与和投入,大家齐心协力方能推动社区的长远发展。
居民自治的开展,需要得到有关政府和机构的充分支持和保障。首先,政府应该在政策安排和资源保障上给予充分的关注和支持,构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支撑体系。其次,政府应该协调社区内部的各种力量,如文化、教育、体育等,共同促进社区的健康发展。最后,政府应该推进居民自治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社区,进一步提高社区治理的效率和公正性。
居民自治的未来发展,依然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进一步弘扬自治的理念和宣传,加强社区居民的自我认识和素质提升,进一步探索自治与联合治理、代管等工作的有效融合,实现社区治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总之,我们深刻认识到居民自治的重要性和价值,也明白居民自治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和落实。希望社区的居民们共同努力,以更好的方式管理和服务社区,推动社区的健康发展,实现长远发展的目标和愿景。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十四
在一定区域的某一社会组织内,其成员或管理机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拥有自己内部事务的决定权。
2.基层群众自治的基本要素。
自治区域;自治组织;自治事权。
3.基层群众自治的特点。
自治组织本身不是不是政权机关,也不是政权机关的派出机构或辅助机构,不向国家承担财务责任,主要行使自治智能。
自治组织的负责人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而是由自治组织全体成员选举产生的,并对全体居民负责。
自治的对象是全体居民,而不是局限于某一阶层或某一行业的成员。
自治的范围限于基层的社会生活,以人民群众生活社区为自治单位,如村庄、街巷、里弄等。
自治的目的是使该居住区的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办理好本居住区的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
财产自治、财务自治、人事自治、管理自治、教育自治、服务自治。
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居民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有利于改善社区管理;有利于社区共同体的真正形成;有利于政府与社区履行各自的智能与任务。
群众自治原则、直接民主原则、由民做主原则。
权威性、直接性、广泛性。
是居民自治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它在整个自治组织机构中处于最高地位。
9.居民会议制度的作用(意义)。
有利于实现居民自治;有利于防止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独断专行;有利于充分发挥集。
10.民主选举制度:是实施居民自治的前提。
11.居民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的意义:有利于增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有利于调动居民参加城市基层自制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居民委员会成员在居民群众中的威信;有利于居民委员会工作的开展。
12.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产生:选举程序、选民资格的确认、候选人的条件、提名和确定方式、选举方式和形式的选择。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十五
三、积极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四、配合社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做好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督促社区按《禁毒居民自治公约》兑现禁毒工作有关奖惩措施的落实。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十六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可持续发展观的总体思路,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
第二条:“xx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指在街道办事处。
计生办的指导下,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在社区居民会议和协商议事会的监督下,在社区居委会组织下,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与本社区实际相结合,促进社区居民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逐步形成“依法自治、有序管理、优质服务”的社区计生管理新格局,推进xx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大力弘扬科学、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婚育观,在社区居民中形成“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婚育新风。
第四条:全体社区居民围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五条:在本社区内积极倡导无早婚早育;无计划外生育;无非法收养;无溺婴、弃婴。
第六条:积极宣传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正确教育和引导育龄群众。
第七条:建立xx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机构,聘请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主任为顾问,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社区管片民警、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站负责人,社区医疗卫生站负责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等为成员,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实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
第八条:在社区医疗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全体会员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计划生育宣传氛围;利用人口学校等宣传窗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教育,联系和组织育龄群众参加街道和社区举办的各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培训。
第九条:在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的监督下,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考核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依法维护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权利。
第十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议事、民主监督、居务公开、技术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项制度,确保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与社区医疗卫生站共同建立“xx社区生殖保健咨询服务站”,扩大自我服务范围。在技术服务上,向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生殖保健咨询,配合卫生部门搞好计划生育专项干预。
第十二条:根据《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冶安管理规定》,社区管片民警、流动人口管理站、小区物业公司与计生工作人员相互配合,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按照《社区房屋租赁公约》规定,社区内房屋租赁实行备案登记制。承租人为流动人口的出租人要与承租人共同到社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保证书》,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有合法生育的权利,有享受优质服务的权利,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十五条:流动人口有享受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权利,应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第十六条:房屋出租人与流动人口签定房屋租赁协议时,应及时检查婚育证明,发现计划外怀孕要及时向社区居委会报告。
第十七条:社区居民有参与、监督、关心、支持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权利。发现有不符合计划生育的行为,积极举报,并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xx社区第六届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实施。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xx社区第六届居民会议负责解释。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十七
为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维护居民共同利益,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社区居民应诚实守信、互助友爱、团结邻里、互相帮助、不打骂争吵,争创五好文明楼院,营造美好社区生活环境。
五好文明楼院标准:
1、环境整洁优美。
2、文化生活丰富。
3、治安秩序稳定。
4、计划生育到位。
5、抑制各种不良嗜好,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禁止黄、赌、毒,不参加任何反动组织及邪教组织。
第二条。
居民要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占用路面、楼道,堆放垃圾及杂物;不准乱涂乱画,损坏公物,争做文明市民。
第三条。
直管党员和育龄妇女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后要主动告知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居民、商户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计生、公安、安监、工商等单位的信息采集、隐患检查、流动人口清查等行动,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争做文明居民。
第四条。
为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成立社区女子秧歌队、健身队等积极开展社区各项公共活动和各类公益性活动。
第五条。
家庭和睦。提倡夫妻共同分担家务,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争创“五好文明家庭”。
五好文明家庭标准:。
1、遵纪守法。
2、孝敬父母。
3、男女平等。
4、邻里和睦。
5、勤劳致富。
第六条积极宣传健康、环保、科普、优生优育等科学文化知识。
第七条。
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和义诊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第八条。
民事调解小组和居民小组长应积极协助社区协调处理各种邻里纠纷及民事矛盾。
第九条。
努力提高辖区内居民生活水平,为居民提供优惠措施:
1、社区内持《育龄妇女免费查体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可免费到社区计生服务站进行健康检查。
2、社区为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第十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已婚育龄妇女向居委会迁入计生关系时,需自行确定一名担保人。
定期在居委会公开栏中公布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的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关爱计划生育户。
第十一条。
社区定期组织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的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已婚育龄妇女主动向居民小组长汇报孕情;凡符合生育条件的已婚育龄夫妇,都要做到登记或申请持证生育,并及时落实节育措施。
第十二条。
不接受计生管理和服务的:社区居委会不再为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户籍、养老医疗、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廉租住房、就业困难人员等业务,不再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待信誉恢复后再办理。
第十三条。
建设信用计生体系,居民登记结婚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签订信用计生协议书;育龄妇女要按时查体(孕查每月一次,透查每季度一次),生育子女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规定时间内(顺产90天内、剖宫产18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流入社区30天内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社区居委会备案登记,并按时查体、验证,守信履约的和失信违约的均记入信用计生数据库。
第十四条。
圣城街道籍以外的暂住人口进入社区居住3至30天的,持有效证件到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登记备案,居住30天以上的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属于49岁以内的寿光市以外的育龄妇女需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基本信息。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员进入社区30天内,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基本信息。
第十五条。
在城区新购住房的居民,主动到社区居委会备案户口、计生等关系;房屋过户时,原户主迁往现居住地落户,买卖双方居民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居民出租房屋时,出租方和求租方应持身份证、房权证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
居民家庭成员到社区居委会办理户口落户迁移、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廉租住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贫困学生证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业务时,先查看信用计生数据库和居民自治公约履行情况,信用良好、守信履约的优先办理;失信违约、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待主动履约、信用修复后再办理。
第十七条。
本《居民自治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十八
居民自治是近年来社会管理的一种新形式,它是指居民自发组织,自我管理和自治的一种方式,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推广和应用。在这个过程中,个人需要培养出自治能力,这才能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处理他们的情况,并出现积极而非消极的反应。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居民自治体验中我们学到的东西,以及如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培养更好的自治能力。
第二段:快乐养老需要居民自治。
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和老龄化的逐渐加剧,老年人口的规模和质量也在迅速提高。而快乐的养老需要社区的居民自治,这种自治需要在家庭和社会层面上进行。自从我们社区实行居民自治以来,我们意识到这种自治可以让我们自由地追求我们自己生活中真正想要的东西。当我们参与自治并融入这种做事的文化时,我们都会意识到自治的好处,它在促进社区居民的发展方面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第三段:提高居民自治的重要性。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更加重视自我管理和自治能力,这是因为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自我管理和自治能力更容易让人们更好地适应环境,更好地应对各种情况。在社区居民自治体验中,我们发现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治能力可以使我们拥有更负责任和自立的个性,这可以给社区带来更多的权威,并加强社区居民之间的相互信任。
在实现自治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对我们自己的生活进行控制,从而更好地适应社区的发展。我们需要掌握私人和公共事务的细节,以便在需要的时候可以派上用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可以通过培养自治的能力来逐步提高我们在社会和家庭事务中的能力。这也可以让我们与邻居和同事建立更好的关系,并更有效地工作。
第五段:结论。
自治不仅仅是一个概念,它更是我们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一种技能。在居民自治的过程中,我们学到的不仅仅是对自己和社区的责任感,还有对生活的控制和理解。通过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在开展自我和社区发展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功。这样,我们就能充分利用居民自治的优势,创造出更加美好、和谐的社区生活。
专业居民自治实施方案(汇总19篇)篇十九
为加强城区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xx]24号)、《省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鄂政发[xx]42号)和盛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进一步加大旧城改造和政府投入力度,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力争到“xxx”末我县城区贫困家庭和其他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工作目标。
(一)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目标:今年年底以前,基本建立城区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xxx”期间,从旧城改造项目中安排6000平方米左右的廉租住房建设指标,使我县廉租住房面积达到15000平方米以上。
(二)“两困”家庭住房建设目标:按照每户1万元的标准,力争20以前解决300户城区“两困”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目标:力争到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达到100%,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有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的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达到70%。
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1、建立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保障系统。认真落实国家廉租住房资金投入政策。廉租住房资金主要来源: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5%、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以及社会捐赠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以及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和物业管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2、认真开展城区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城关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财政、物价、房管等单位要组织专班,认真开展城区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城区住房总量、结构状况及不同类型的城区居民收入情况、居住状况和住房需求情况,摸清住房保障对象,登记造册,进行公示,建立并完善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的城区居民住房保障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县物价局要配合县房管局制定《竹山县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力争从2012年1月起按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同时,对孤、老、并残及急需救助的“两困”家庭,按照鄂政发[xx]42号文件要求,采取实物配租的方式解决其基本居住问题。租赁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接受县审计、财政部门监督及社会监督。
3、加强城区现有廉租住房管理。对城区现有直管公房继续按原租金标准租赁给城区无房户和低收入家庭;对旧城拆迁改造中涉及的直管公房,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在同一区域的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补偿给县房管局,由县房管局妥善安置租赁户,确保廉租住房房源不减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加强廉租住房申请人的动态管理。规范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年度复核制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按年度向县房管局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数及住房状况,县房管局要会同县民政等部门对申报情况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及时调整享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方式、额度等条件和标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家庭收入超过享受廉租住房保障规定收入标准的,取消其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在规定期限内退回承租的廉租住房。
(二)加快建立具有竹山特色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体系。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连片开发,业主负责,配套政策,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推进旧城改造,加快解决城区“两困”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1、“两困”家庭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由符合条件的购房户直接领取政府货币补贴款,实行先购后补、不购不补。补贴资金来源于土地出让金、财政预算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住房补贴优先解决旧城改造和市政拆迁中特困户的住房问题。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原则上置换的新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原产权面积按1:1的比例补偿后,超面积部分的房价款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和住房补贴证由县旧城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减补贴款,不足部分由购房户自行解决。
2、“两困”家庭住房补贴办法。对自有产权30平方米以下且符合城区“两困”家庭认定标准的,享受“两困”家庭住房补贴。对城区“两困”家庭享受住房补贴购买的住房,12年内不准上市交易。对确需上市交易的,必须退还城区“两困”家庭购房补贴款,并足额缴纳住房转让环节的各种税费。
3、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办法。对自有产权30平方米以上的城区低收入家庭,可以实行政府与个人共有房屋产权。凡由政府提供补贴的住房,均由政府和购房人按出资比例共同拥有住房产权,在《房屋所有权证》上增加政府(或其授权的住房保障机构)作为产权人之一,并标明两者的产权比例。由购房人支付政府部分产权的房屋租金,12年后个人可以购买政府部分的产权。
(三)加快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
1、确保财政补助到位。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要依法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逐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到2012年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比例达到5%。
2、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力度,逐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有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使更多中低收入家庭通过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强其住房保障能力。
3、按政策发放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应优先向全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首套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发放。
(四)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竹山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沈学强同志任组长,沈明云、夏树应、刘宇飞、朱名元同志任副组长,县建设、发改、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办公,沈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城区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和城区“两困”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日常事务。
(五)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鄂政发[xx]42号文件和国家、盛市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城区居民支持住房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