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园林设计开题报告ppt篇一
1)承担导师现有课题或子课题;
2)根据导师研究方向进行先期研究并设计实现;
3)根据单位、地区具体情况选择论文题目。
2.1意义
概要简述课题的理论研究价值或者应用领域
2.2依据
2)如果无理论研究,但有较大的工程工作量。
2)概括陈述课题的现状;
3)如果为一般的应用系统开发,必须调研现有系统,并说明这些系统的特点及优缺点,指出本课题与这些系统的联系与区别。
以精炼语言,明确和具体的列表说明课题主要研究内容,例如:
2)如果为硬件开发,则可能包括原理图、加工工艺、板卡测试与调试等;
3)如果为理论研究,则可以包括理论关键点、算法、算法复杂度分析、算法仿真分析,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等。
描述完成课题所涉及的关键技术
1)在100字以内简要描述课题的最终目标;
2)成果形式:如论文、研究报告、设计报告、原型系统、软件系统等。
说明以一种什么样的方案来完成研究内容,并说明完成的可行性。
2)说明这些条件是否具备,例如是否熟悉编程语言、数据库等。
1)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文献阅读和调研、方案论证、系统实现、实验、撰写论文;
2)说明在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内完成上述内容的时间段。
园林设计开题报告ppt篇二
(一) 研究动态
erp是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企业资源计划)简称,是上个世纪90年代美国一家it公司根据当时计算机信息、it技术发展及企业对供应链管理的需求,预测在今后信息时代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趋势和即将发生变革,而提出了这个概念。erp是由美国gartner group咨询公司首先提出的,作为当今国际上一个 最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它在体现当今世界最先进的企业管理理论的同时,也提供了企业信息化集成的最佳解决方案.它把企业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统一起来进行管理,以求最大限度地利用企业现有资源,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企业再造(re-engineering)也译为“公司再造”、“再造工程”( reengineering)。它是1993年开始在美国出现的关于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一种新的理论和方法。
1、 国外研究动态
(1) 信息化的概念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日本社会学家梅悼忠大(tadaoumesao)发表一篇《论信息产业》,从此信息社会在企业中的应用就重要起来,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著名的咨询公司gartner group inc.在总结mrpⅱ的基础上用一系列功能指标来界定erp,核心思想是帮助企业体制创新。这样由于对信息的控制和应用,erp在中小企业中被广泛开发和使用。
(2) 20xx年,美国生产与库存管理协会(american production and inwentory conrol society)对erp开始定义。
①mrp (物料需求计划)50年代提出了mrp,是应用于订货管理和库存控制的阶段。
②闭环mrp 这个阶段mrp成为了一个实时的集物流和信息流的计划系统和工具,而不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订货系统,这是企业运营管理的重大发展。
③mrpⅱ(制造资源计划)从制造资源考虑到企业整体经营状况和效益,能够在周密的计划下有效且合理的利用各种制造资源、控制资源占用、缩短生产周期、降低成本,但是它局限于企业的内部物流、资金和信息流的管理,没有考虑企业的外围环节。
④(现阶段)erp在制造,分销,财务在需求上增加了对企业管理的功能。支持企业投资和资本运作管理,电子商务和各种网络办公的应用。管理思想上实现了从过去传统的职能管理模式下的局部优化到了过程管理下的整体优化的转变,提高了公司决策能力和决策质量。
2、国内研究动态
(1) 目前,随着经济全球化,erp已成为成为众多企业的选择。《财富》杂志前1000多位强企业中的80%以上的企业也已经开始使用erp,我国企业最早的erp应用可追溯到1981年,当时沈阳第一机床厂从德国工程师协会引进了第一套mrp第二代软件(erp的前身),当前真正大量的扩展应用始于1997年以后,并且应用范围也从制造业扩展到第二、第三产业。
(2) 计世咨询(ccw research)研究表明:20xx年上半年,erp已占据中国管理软件市场的52.4%,超过一般的份额,这表明,经过20多年的发展,erp已取代财务软件,成为中国管理软件市场的主力军。
(二) 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一)研究的基本内容
1.1 本文研究的意义
1.2 本文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2、erp相关理论
2.1 erp的概念、发展
2.2 erp的管理思想
3、企业实施erp所取得成果分析
3.1 中国企业运用erp的状况分析
3.2 海尔公司应用erp案例分析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1、erp在企业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2、企业应如何在现行市场下使用erp
本课题先阅读大量的文献、通过网上浏览、图书查询等方法来收集相关资料然后进行撰写。
研究进度:
[1] 柯平.信息管理概论.北京:科学出版社.20xx.
[2] 黄梯云.管理信息系统.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2
[4] 杨锡怀等.企业战略管理.高等教育出版设.20xx.
[5] 余世维.企业变革与文化.北大出版色.20xx.
[7] 朱江.企业资源计划.广东经济出版社.20xx-.
[9] 高鸿业.西方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
园林设计开题报告ppt篇三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多。随着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本文在研究了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流动人口及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得出完善受教育权益保障迫在眉睫。其次,分析了我国在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建设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再次,根据问题结合原因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议。
2、研究意义
我国的流动人口是 20 世纪 80 年代中叶出现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特有现象。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民工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现状分析出发,探究目前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缺损的原因,有利于明确我国当前面临的保障困境,探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对策,促进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实现教育和社会的公平,并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内研究动态
1.入学条件遭受不公正对待。许多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很多证明才能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虽然国家已经取消借读费,但是还有很多公办学校巧立名目征收类似于借读费的歧视性费用。
2.难以平等享有教育资源。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及教育资源地区分布不均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与优质教育无缘。
3.民工子女学校成为歧视源头,并且遭遇义务教育根本价值强烈冲突。
4.由于流动人口的工作、居住的流动性使得子女学习过程不稳定从而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指出:
1.辍学和超龄上学现象严重。
2.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就读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学习条件特别简陋。
3.流动人口子女易产生不健康心理状态,影响对社会的认知,很难产生对社会的认同。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认为受教育权有缺损体现在受教育待遇上的多个不平等。
1.教育经费不足,根据国务院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的供给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流入地政府的财政直接影响到受教育权的实现。
2.教育及教学设施匮乏,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缺乏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3.参加教育及教学活动的不平等,流动人口子女容易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而无法正常参加某些教学活动。
1.县市等基层行政单位所承担的教育财政压力和行政责任与其政治经济和法律地位不成比例,负担沉重。
2.缺乏有限的行政监督行为和系统性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教育行政责任人往往是基层县市级的教育管理者,责任追究中裁量空间过宽。
邬雪红,姜国平在《论我国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的司法保护》中详细分析了司法保护的诸多缺陷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
2.尚未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有时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替代方式对受教育权予以保障。我国民事法律中没有对受教育权予以明确规定,民法理论上也没有关于受教育权的概念。
3.受教育权也很难通过行政诉讼救济。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且只有当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特定相对人的受教育权时,行政相对人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1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程序性规定较少。
2. 法律体系存在内在矛盾并且与现实制度的不配套使受教育权利得不到实现。
3. 在教育法体系中,有关保障受教育权的部分比较单薄,对侵犯受教育权所负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法律救济途径的规定还比较模糊。
顾倩在《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中认为需要扩展法律保障范围以及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1修改部分法规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并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法》。
2.增加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并确立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当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受到除行政机关和公立学校以外的平等民事主体侵犯时,应当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认为应该建立宪法诉讼保障制度。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认为应该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定《义务教育经费法》,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足额的投入与使用。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法》并完善《义务教育法》。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提出可以可以采用公益诉讼的救济方式,公民、社会团体及国家机关都可以作为原告,以“行政不作为”为诉因,以侵犯受教育权的主体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流动人口子女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属于弱势群体,当个人诉求利益遇到困难时,国家应当提供一种公益诉讼以实现他们的诉求,维护他们的权利。
陈思琦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探析》中提出应该加强教育法规的可操作性并且制定《教育经费法》规范教育财政投入。增加中央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总体投入及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各种教育经费监督机制,明确违反教育经费法的法律责任。逐步扩大对行政诉讼法中作为保护范围的“合法权益”的解释",放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国外研究动态
1944年英国政府颁布了《1944 年教育法案》,明令废除学校教育中的双轨制,确立人人享有最低限度的平等受教育福利权。20 世纪 60 年代以来,教育平等的立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的重视。1967 年的《儿童和他们的小学》强调政府更加关注教育机会和社会协调,减少社会阶层之间的屏障,通过国家干预,突破因社会经济障碍而陷入贫困的儿童无法摆脱困境的恶性循环,对于那些处于“教育优先区”的贫困与处境不利儿童给予额外的教育资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教育政策,推进教育民主化,确保不会有人因贫穷等问题而丧失接受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受教育权,20xx 年颁布的《儿童法案》,采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儿童权利,包括卫生权利和平等受教育权等。
美国的“教育券”计划。美国一些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条件比较优越、历史比较悠久、牌子比较响亮且又有政府保障的学校,反而不如一些私立学校和条件不利学校更具创新精神。为了实现公平竞争,在更深层次上实现学校均衡发展,在部分地区采取了诸如“自由择校”和“教育券”等制度,把国家的人均教育经费以“教育券”的形式发给学生家长,由他们自由选择自己信任的学校,达到学校在竞争中的均衡。
美国的特许学校运行办法。学校要和教育管理部门签订一个合同,学校要对学生承担责任,公共管理部分就把本地的学生经费给该学校。根据特许学校法,民间也可以兴办,民间兴办的学校可以从国家获得公共经费。特许学校被认为是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学费,也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绝一个在该学区的申请者。
二、主要研究内容、创新之处
(一)主要研究内容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主要研究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问题。首先通过分析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的基础上,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的重大意义。其次,阐述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的历史进步及其如今面临的困境,概括了我国近年来在法律在政策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做出的努力,并通过调查得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从法律保障、政策、学校、家庭和自身因素分别分析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难实现的原因,进而就完善其宪法、民事、行政法律保障提出对策和设想。
(二)创新之处
研究内容的创新:当前,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制度从社会学、教育学等角度研究相对较多,从法律角度研究的比较少。而我国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研究内容上就从这一角度进行研究。
园林设计开题报告ppt篇四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多。随着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本文在研究了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流动人口及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得出完善受教育权益保障迫在眉睫。其次,分析了我国在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建设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再次,根据问题结合原因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议。
2、研究意义
我国的'流动人口是 20 世纪 80 年代中叶出现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特有现象。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民工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现状分析出发,探究目前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缺损的原因,有利于明确我国当前面临的保障困境,探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对策,促进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实现教育和社会的公平,并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内研究动态
1.入学条件遭受不公正对待。许多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很多证明才能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虽然国家已经取消借读费,但是还有很多公办学校巧立名目征收类似于借读费的歧视性费用。
2.难以平等享有教育资源。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及教育资源地区分布不均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与优质教育无缘。
3.民工子女学校成为歧视源头,并且遭遇义务教育根本价值强烈冲突。
4.由于流动人口的工作、居住的流动性使得子女学习过程不稳定从而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指出:
1.辍学和超龄上学现象严重。
2.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就读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学习条件特别简陋。
3.流动人口子女易产生不健康心理状态,影响对社会的认知,很难产生对社会的认同。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认为受教育权有缺损体现在受教育待遇上的多个不平等。
1.教育经费不足,根据国务院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的供给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流入地政府的财政直接影响到受教育权的实现。
2.教育及教学设施匮乏,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缺乏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3.参加教育及教学活动的不平等,流动人口子女容易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而无法正常参加某些教学活动。
1.县市等基层行政单位所承担的教育财政压力和行政责任与其政治经济和法律地位不成比例,负担沉重。
2.缺乏有限的行政监督行为和系统性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教育行政责任人往往是基层县市级的教育管理者,责任追究中裁量空间过宽。
邬雪红,姜国平在《论我国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的司法保护》中详细分析了司法保护的诸多缺陷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
2.尚未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有时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替代方式对受教育权予以保障。我国民事法律中没有对受教育权予以明确规定,民法理论上也没有关于受教育权的概念。
3.受教育权也很难通过行政诉讼救济。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且只有当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特定相对人的受教育权时,行政相对人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1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程序性规定较少。
2. 法律体系存在内在矛盾并且与现实制度的不配套使受教育权利得不到实现。
3. 在教育法体系中,有关保障受教育权的部分比较单薄,对侵犯受教育权所负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法律救济途径的规定还比较模糊。
顾倩在《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中认为需要扩展法律保障范围以及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1修改部分法规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并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法》。
2.增加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并确立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当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受到除行政机关和公立学校以外的平等民事主体侵犯时,应当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认为应该建立宪法诉讼保障制度。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认为应该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定《义务教育经费法》,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足额的投入与使用。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法》并完善《义务教育法》。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提出可以可以采用公益诉讼的救济方式,公民、社会团体及国家机关都可以作为原告,以“行政不作为”为诉因,以侵犯受教育权的主体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流动人口子女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属于弱势群体,当个人诉求利益遇到困难时,国家应当提供一种公益诉讼以实现他们的诉求,维护他们的权利。
陈思琦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探析》中提出应该加强教育法规的可操作性并且制定《教育经费法》规范教育财政投入。增加中央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总体投入及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各种教育经费监督机制,明确违反教育经费法的法律责任。逐步扩大对行政诉讼法中作为保护范围的“合法权益”的解释",放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国外研究动态
1944年英国政府颁布了《1944 年教育法案》,明令废除学校教育中的双轨制,确立人人享有最低限度的平等受教育福利权。20 世纪 60 年代以来,教育平等的立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的重视。1967 年的《儿童和他们的小学》强调政府更加关注教育机会和社会协调,减少社会阶层之间的屏障,通过国家干预,突破因社会经济障碍而陷入贫困的儿童无法摆脱困境的恶性循环,对于那些处于“教育优先区”的贫困与处境不利儿童给予额外的教育资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教育政策,推进教育民主化,确保不会有人因贫穷等问题而丧失接受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受教育权,20xx 年颁布的《儿童法案》,采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儿童权利,包括卫生权利和平等受教育权等。
美国的“教育券”计划。美国一些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条件比较优越、历史比较悠久、牌子比较响亮且又有政府保障的学校,反而不如一些私立学校和条件不利学校更具创新精神。为了实现公平竞争,在更深层次上实现学校均衡发展,在部分地区采取了诸如“自由择校”和“教育券”等制度,把国家的人均教育经费以“教育券”的形式发给学生家长,由他们自由选择自己信任的学校,达到学校在竞争中的均衡。
美国的特许学校运行办法。学校要和教育管理部门签订一个合同,学校要对学生承担责任,公共管理部分就把本地的学生经费给该学校。根据特许学校法,民间也可以兴办,民间兴办的学校可以从国家获得公共经费。特许学校被认为是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学费,也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绝一个在该学区的申请者。
二、主要研究内容、创新之处
(一)主要研究内容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主要研究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问题。首先通过分析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的基础上,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的重大意义。其次,阐述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的历史进步及其如今面临的困境,概括了我国近年来在法律在政策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做出的努力,并通过调查得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从法律保障、政策、学校、家庭和自身因素分别分析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难实现的原因,进而就完善其宪法、民事、行政法律保障提出对策和设想。
(二)创新之处
研究内容的创新:当前,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制度从社会学、教育学等角度研究相对较多,从法律角度研究的比较少。而我国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研究内容上就从这一角度进行研究。
园林设计开题报告ppt篇五
姓 名:
论文题目:
指导教师:
学科专业: 公共管理硕士(mpa)
所在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制表
年 月 日 填
填 表 说 明
1.研究生须认真填写本表相关内容。 2.凡所列栏目填写不下的,可以另加附页。
3.本表采取双面复制(复印),且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 a4(页边距为上、下:2.5cm, 左为2 .6cm,右为2.1cm;字体为宋体小四,行间距为18磅。),装订要整齐。
4.开题报告完成,此表经相关人员签字后,须交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保存。
三、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及预期目标
注:1.文献综述独立成文,附在本表后,一起左侧装订。
2.纸张限用a4型,字体为宋体小四,行间距为1.5倍行距,单面打印。
3.文献综述内容须与学位论文选题一致,就论文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状况进行概述,一般不少于3000字。
园林设计开题报告ppt篇六
钱塘河地块位于钱塘河与大洋江的交汇口,周围多以小区为主。滨水景观设计集中于沿河两岸,靠前河路的这一块多用于公共人群,比如说:市民休闲锻炼、沿河观景、散步等等,还要考虑其对于交通路段的一个景观美化作用;而在水韵江南这一块,经过实地的考察我比较倾向于小区内部及和它比较靠近的人群使用,因此,它的设计针对性很强。
我选择鄞州的钱塘河地块的滨水区景观设计作为我的毕业设计课题。开始考虑到的因素是离宁波比较近,而我自己来去考察比较方便;再次也是因为平时对于接触这方面作业的比较多,相对的好掌控,也更有自信心。该地块沿河而建,视野也很开阔,是滨水景观设计的典型代表。对于一侧已经市政建设规划完成的情况下,再次的进行设计规划,能够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我在后期的设计上提供其不足和需改进的地方,有更好的现实教材作用,也为我重新设计提供的更大的创作思维空间。
3.1明确该景观规划范围
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地理特征和生态建设重点,在自然生态格局的基础上确立滨水区层面生态系统范围,并与行政和经济方面的区划进行协调。
3.2研究滨水区生态建设规划
3.3建构城市滨水区景观生态格局
滨水区景观生态格局的建构可以为城市提供符合生态机制的景观框架。包括滨水区生态廊道系统的建构,如河流、山脉等自然廊道与道路、水渠人工廊道,保持其各自完整性,确保生态流的合理运转;进行廊道结点建设,保护生态种源及联结,保护不同生态系统组成的板块与基质的自然联系;对景观生态格局进行分析,寻找其中的问题与城市的关系,并进行格局重构。
3.4亲水性和人性化
人的生活与尺度是一切景观设计的最高准则。在城市滨水区景观的营造上,要考虑人的多层面、多方位的不同需要,达到空间环境与人的行为的有机统一。特别要强调的是,滨水区景观的营造,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居民强烈的亲水愿望,而这一点也是滨水区规划建设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
3.5景观结合文化,突出地方性特色
自然景观整治与文化景观(人文景观)保护相结合,是城市滨水绿地体现城市历史文化底蕴、突出滨水绿地文化内涵和地方景观特色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对一些具有深厚历史文化的名城,充分挖掘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利用园林景观表现手法加以表达,保持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性,是滨水绿地生态规划设计的重要原则,它对恢复和提高滨水景观的活力,增强滨水绿地的地方特色、文化性、趣味性等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具体的滨水景观设计的设计中还应该具备以下的条件:
3.6 城市滨水景观功能设计
从以人为本自然优先的原则出发,为避免功能的单一,可以把滨水景观区分为:文化娱乐区、观赏游览区、安静休息区、儿童活动区、体育活动区、管理区等。
3.7 依水景观设计
利用水体丰富的变化形式,可以形成各具特色的依水景观。如:亭、桥、榭、舫等都是其表现形式。
3.8 滨水区水体设计
水在滨水空间中是最重要的组成要素,是滨水空间中最大的景点。表现形式可分为集中和分散两种,滨水的类型可分为人工开凿滨水空间和自然式滨水空间。
3.9 滨水游憩绿地的设计
在滨水空间休憩绿地的设计上,要充分的利用水体的特点。以植物造景为主,配置上当地独有的拥有文化内涵的小品设施。绿带的设计手法要因地适宜,采用自然的方式,尽量避免大量人工开凿。在植物配置上,因功能的需要需配置可供观赏的树木花卉。还有就是滨水驳岸设计和植物配置设计,同样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为滨水的设计锦上添花,提升整体可看性。
(1)水质问题:地势平坦,水体流动性差,水质较差。
(2)污染问题:水体污染严重,明显可见生活垃圾乱排放。
(3)亲水性问题:滨湖地段景观利用率低,功能形式单一。沿湖亲水性差,湖岸处理至关重要。作为人们休闲、娱乐、观光、旅游绝佳去处的滨水绿地,亲水设计成为必不可少的点睛之笔。
(4)水体面积减少问题:由于开发和城市规划,水体面积和湖网密度急剧缩减,给城市防洪、排涝和地下水的平衡带来不利影响。
5.1 对周围环境的实地考察
不同地域有自己的适栽物种,有自己喜好的颜色,有自己的空间形式特点,反应在景观设计上,就会形成不同的风格。[7]因此,在进行场地的实际勘探和了解是十分必要的,比如对于在场地内活动的不同人群要做出的不同需求设计,使自己的设计在最大的程度上达到人和自然的和谐,又能使设计的作品独具一格,具有较大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5.2 了解当地居民的需求
了解周边居民的需求,征求多方面意见,从而对设计方案进行适当修改,尽可能的满足市民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5.3 确立景观类型
在对进行实地考察后,以“动”为设计的理念,“律”为设计之本,将钱塘河这个临水的地理优势体现到景观设计之中,好让更多的人能参与进来。
5.4 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也称比较分析法,对于国内外这种滨水的现状和发展加以比较,以达到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之后做出正确的评价的方法,确定更好的设计方案。
5.5 案例分析法
在设计之前,通过电子图书馆、网站、书籍等渠道,收集相关文献、资料,分析相关滨水景观类的设计方案,从而因地制宜的制定出与当地环境相融合的可行方案,设计有特色的滨水景观设计,在设计的具体操作阶段,实行多想、多动的原则,开放思维,运用不同的设计软件来完成该地块的设计。
第一,20xx年1月20日前收集有关项目基地以及该地区的图纸和文字资料,进行现场进行踏勘,了解实际场地情况及周边环境,并对相关居民及游客进行民意调查,对现状图纸上尺寸不清楚的地方进行实际测量和补充。并完成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
第二,20xx年3月1日前,完成项目的初步构思。
第三,20xx年3月30日前,对多个方案的筛选和比较,确定最终选定方案。
第四,20xx年4月20日前,用a3的图纸格式排版设计文稿,包括设计说明,(手绘或电脑)效果图,现状分析图,平面布置图,竖向设计图, 道路系统图 ,景色分区图,节点大样图, 绿化配置图,环境小品设计图,绿化植物说明表。
第五,20xx年4月30日,学生需要上交设计文本并制作图文并茂的展板,来展示自己的毕业设计想法、创意、设计成果。并做出答辩要用的ppt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