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位不辞辛劳的人民教师,常常要根据教学需要编写教案,教案有利于教学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教研活动的开展。优秀的教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教案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禁毒法制班会教案及反思篇一
通过这次主题班会,使同学们明白如何预防手机诈骗的重要性,通过本次活动,让学生了解诈骗的各种形式,避免上当受骗。
二、背景分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事业的发达,生活水平的提高,饮食渠道的广阔,信息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安全问题也逐渐暴露,由其带来的交通、饮食、消防、网络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也浮出了水面,为了加强学生在生活中各方面的预防能力,为了提高学生在各种灾难来临时的应对能力,为了灌输学生更多的自我预防、自我保护、自我应对、自我逃生的能力。召开本次主题班会。
三、引入提问:什么是“盗窃和诈骗”?
所谓“盗窃和诈骗”就是犯罪分子利用学生经验少,心肠软等特点,蓄意编造故事,博得大学生的同情,伺机借走其银行卡,然后想尽办法盗走密码,最终骗走卡内资金的事项。
四、幻灯片播放
(1)校园中常见的诈骗盗窃案例,
(2)社会上常见的诈骗盗窃案例四、学生讨论分组讨论身边发生的案例 以及如何预防此例事件的发生。
五、班主任总结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可无根据的同情陌生人,或者是昔日的好友,不可泛滥其同情心。详细的阐述如何合理利用和保管银行卡等。
六、情景剧 搞笑版“老同学”(一个学生被昔日的同学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入传销的情景剧)
七、班会课总结
短短的40分钟我希望能够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播下了一颗安全意识的种子,希望通过这次班会,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生活中各种安全问题的重视意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让自己心中那颗安全教育理念的种子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一)课前(备课):
在这个环节中主要是老师为主,老师在我根据课标对课文理解的基础之上提出她的建议,指出我的偏差所在,第二次带领我重新理解课文及教学的目标,以达到我深入理解本课教学目标为主。再次,教学设计,重难点如何突破,老师也会在我的方法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地教我优化教学的过程和方法。以致于每次师徒集体备课后让我顿感那沉甸甸的收获我在手中。
二)课堂(听课):
在这个环节中基本上是徒听师和师听徒两种方式,其中徒听师为主体。我在听课中做比较,反思自己的教法,及时记录指导老师的优点或某个教学环节的感想,包括教学进度、教学重难点突破、精读内容的设计、课堂容量以及节奏的轻重缓急等等,同时也能帮助我了解学生对知识的实际掌握情况,及时调整授课难度。总之,听课为我的备课与教学起到了导航的作用。
三)课后(评课):
在这个过程中涵盖的范围比较广,比如教学和生活、校外和校外的关心等。每次老师听过我的课后及时给我反馈信息,指出课堂中的优缺点及提出调整思路等。
即使最终的效果不太理想但老师还是很鼓励我的。在这一年里我能感到我在教学上的进步,其实是得益于魏老师手把手地指导和学校的师徒结对活动,一句话结束:感谢学校和师傅,我会更加地努力!
禁毒法制班会教案及反思篇二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的树立和维护学校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知识学习、观看事例、 参予讨论
20xx年6月3日
教室
全班同学及班主任
班主任
法律与我们同行
一、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二、强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踩挤、跳窗、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教育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远离邪教,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
一、主持人开场白,宣布主题班会开始。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知识(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竞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评选优胜小组)。
三、讨论怎样处理以下行为。
1、包间内,乌烟瘴气,一群中学生饮酒庆祝同学生日。
2、 有人跳窗入室盗窃,一人看见后悄悄走开。
3、 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4、 有的同学向同学强行借钱,不借就找人打。
5、 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群架。
四、班主任老师总结。
五、主持人宣布班会结束。主持人: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禁毒法制班会教案及反思篇三
1、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学生了解有关毒品的知识。
2、教育和引导学生认识毒品的危害,提高抵御毒品的自制能力。
3、使学生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信念。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你们的生活多姿多彩,你们的生命灿烂,前途广阔,但是你们知道吗,在这个世界上却有一种东西令许多人痛不欲生,它令许多人丢掉了宝贵的生命,使无数家庭支离破碎,令人谈之色变,现如今,它也成为人类最严重的公害,它就是毒品,它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且严重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也许在座的有些同学会不以为然,认为此事与我无关,殊不知,近几年来,毒品已进入到了中小学生中间,并且每年都有大幅度上升的趋势。为了增强你们抵御毒品的自制能力,今天,老师特意开展“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主题班会。
(一)什么是毒品
常见的毒品有: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摇头丸、止咳水,这些毒品长期吸食都会成瘾,对人体产生危害,而且容易感染疾病,服用过量,还会导致夭折。
(二)认清毒品的危害
1、毒品会毁人健康,
一些中小学生,对毒品的危害一无所知,通过一些“有经验”的人的介绍对毒品产生好奇心理,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去吸食毒品,从而走上不归路。有一名初三年级的学生,身体很健康,学习也很好,为了能够考上一所好的高中,每天学习、复习到很晚,身体感觉很疲倦,就在这时,有人给他拿来了一点“白粉”,告诉他说,这是一种灵丹妙药,只要稍稍吸一点,就会精神百倍,让他试试,过后他的愿望会实现的。这个学生信以为真就吸了,结果,染上了毒瘾,学习一落千丈,身体也垮了,最终他没有走进理想的高中,而是进了戒毒所。
有一名年轻的医生,接触了很多的吸毒者,他对吸毒的人又憎恨又不解,在他看来,凡事都能戒掉,关键是有没有毅力。他决定以身试毒,为吸毒人作出“榜样”。没想到,他吸食毒品后,和他见到的那些吸毒人一样对毒品戒断不了,成了毒品的俘虏。最后,他自杀了,留下一句话:“别学我!的确,好奇心往往为了“试一试”,这样的念头就是走吸毒不归路的开端。
2、毒品会让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一个人一旦吸毒成瘾,就会人格丧失,道德沦落,为购买毒品耗尽正当收入后,就会变卖家产,四处举债,倾家荡产,六亲不认,“烟瘾一来人似狼,卖儿买女不认娘”。家中只要有了一个吸毒者,从此全家就会永无宁日,就意味着这个家庭贫穷和充满矛盾的开始。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往往就是吸毒者家庭的结局。
一年轻男子,有一份好的工作,收入可观,他第一个在村里建起了别墅,够买了豪华轿车,在村里可谓是一名“亿元户”,他也是村里人奋斗的榜样。几年后,娶了妻子,生下可爱的女儿,他为有这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而骄傲,在一次出差的途中,他结识了一个“哥们儿”,在“哥们儿“的诱导下,他开始吸食毒品,起初,他只是用兜里的钱,慢慢的,兜里没钱了,他就拿存折里的钱,存折里没钱了,就卖车子、卖房子,妻子看到他已无药可医,就带着孩子离开了他,这个人最后沦落街头,成了一名乞丐。
3、毒品会导致堕落、犯罪。
既然毒品这么害人,那作为学生的你们怎样才能远离毒品呢?
我认为:1认识必须到位。2正确面对挫折。3学会拒绝诱惑。4对毒品的好奇心要不得。
同学们,曾有人告诫吸毒者: “吸进去的是白色粉末,吐出来的却是自己的生命。”面对毒品,江指出:禁毒斗争是全民族的一件大事,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亡。“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让你我共同努力,为打造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禁毒法制班会教案及反思篇四
据有关报道,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低龄化趋势,暴力犯罪突出,团体犯罪严重,各种社会团体因素对当前中小学生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如:吸烟、逃学、寻衅滋事、群伙殴斗,甚至抢劫、盗窃等一系列行为。
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阐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 犯罪呈低龄化趋势
(2) 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
(3) 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
(4) 犯罪的类型复杂
3. 学生讨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4. 总结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1) 社会的因素
(2) 家庭的因素
(3) 学生的心理因素
6相互交流 学生与主持人对某一案例,一起讨论,各抒己见 7 布置作业 本周大家就本节班会课写一篇周记,谈谈自己应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青少年。
(1) 男女同学的相互交往有助于班级团结,有助于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纯洁的友谊,对于男女双方来说更具有激励和补偿两方面的作用;因此,应该学会坦诚大方地与异性进行交往,但不应当专注于个别异性的交往。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绝不能捕风捉影,无中生有,乱造谣言。
(2) 男女交往时应做到热情而不轻浮,大方而有分寸,讲究文明礼貌,讲究仪表谈吐。交往方式以群体活动为主,个别交往应注意时间、地点、场合的选择,应避免过多的个别交往。
(3) 男女中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对感情的理解还都不成熟,如果处理不当,这样于人于己都不利,所以当发现自己的情感因某人发生波动时,必须用毅力控制自己,行为上更要做到端正稳重,自尊自爱,如果实在无法控制自己,应及时找自己信任的家长或老师请求帮助。
早恋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引导好了可以化情感为动力,引导不好或听之任之,很可能毁了他们。作为老师,要明白“哪个少男不善钟情,哪个少女不善怀春”,首先要尊重他们的情感,认可他们的情感,说真的没有这种情感的人才是不正常的。
针对本班中的情感苗头,以及部分人的情感迷惑,用学生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事例加以说明,就是要让他们认清自己,要让他们的感情有落脚点,不是去追求爱情,而是把情感化解于无形。当我们把“情感问题”摆到桌面上来时,学生可能就失去了本有的追求刺激的冲动,而是敢于去正视,学会去控制。强制性的围追堵截,往往会物极必反的。教师在小结时应指出早恋的危害性,谈及早恋问题时态度一定要保持亲切自然,表明观念应注意强调不要歧视早恋同学,应用诚恳热情的态度帮助他们,这样,早恋的学生才敢倾吐心声,否则达不到预期效果;在对早恋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时,应持“三心”教育,即“耐心+关心+爱心”,多倾听,多换位思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为学生排除困惑,使其健康地成长。
禁毒法制班会教案及反思篇五
style="color:#125b86">2022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篇2二、活动目的:
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三、活动过程: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我们的考试刚刚结束,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同学取得好的成绩。希望大家在新的学习任务开始之前调整好的状态,迎接下一次的挑战。我们大家都知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以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为大家准备了这次“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的主题班会,希望通过这次班会使同学们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一:(盗窃罪)
20_年10月14日18时许15号公寓楼238宿舍李某向派出所报案称本宿舍俩台笔记本电脑被盗。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被撬痕迹。民警经过细致询问后,得知该宿舍张某作案嫌疑,随即对张某的行踪进行了调查。经过多方努力,民警在该学校东门城中村一招待所抓获。据张某交代,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已经销售,另外一台藏在另一招待所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张某犯有盗窃罪,且两台笔记本电脑折合人民币八千余元,属数额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点评:据了解张某系该学校新闻专业学生,该生家庭条件很好,其爷爷是一个高级干部,父亲自己开一个公司,产业也很大。应该说经济条件很好的,但是张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后据张某交代,该生来校以后交了女朋友,经济花销比较大,家里给的生活费不够自己在女朋友面前“显摆”。国庆节回家后父母给他买了一个价值8000元的电脑,该生由于没有生活费在火车上以3400元将其处理。收假后没有几天就把这些钱挥霍完了,为了在女朋友面前能有“面子”,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事后张某后悔莫及,但是法律神是圣不可侵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待张某的只能牢狱之苦。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盗窃罪的量刑:
3、盗窃金额3万-10万以上的为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罚金
案例二:(抢劫罪)
刘某、崔某、郑某、程某、陈某5人,是某高校02级法律专业的二年级学生。20_年12月11日,5人在一起喝酒、吃饭后,于当晚12时许携带菜刀、木棍等凶器,窜至西安市友谊西路,拦路抢劫西安仪表厂职工张某和其妹。其中一人勒住张某之妹的脖子,另3人则围住张某,并用木棍将张左肋骨打骨折,抢走现金1780元。期间,程某在一旁望风。作案次日,程某和陈某到校保卫处投案。另3人依次被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点评:据了解几个学生家庭条件都可以,就是因为一种好奇心最后酿成大祸。我们现在很多大学生进去大学以后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加之离开家庭,自认为走上了社会,便逐渐滋生了好逸恶劳、学习松弛、自私自利、害怕艰苦、贪图享乐、爱慕虚荣等不良习性。而一旦面对犯罪的诱因,在不能正确辩别是非的情况下,就以身试法。最终酿成苦果。
案例三:(故意伤害罪)
20_年圣诞节晚上9时某高校某班级圣诞节晚会结束,班上同学张某与王某到商业街归还所租用音响设备,因器材有所损坏牵扯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后双方情绪激动大打出手,张某给其辅导员打电话告知此事,辅导员随带领班上10余名学生赶到现场,现场秩序一度混乱,无法控制,其中一同学孙某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刺向租音响的老板,店老板心脏左下方被刺伤,当即倒地不起,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此案件中,孙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店老板刺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家属也赔偿受害者医疗各项费用数十万元。
案例四:(故意伤害罪)
某天夜里公寓楼内,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灯后还在大声交谈,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也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舒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舒某只有14周岁,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点评:友谊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期,一定要谨慎择友,择良友。和好的朋友在一起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不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所以我在这里劝诫大家交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周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或者朋友的要求,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以道德和法律的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就会酿成大祸。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案例五:(聚众斗殴罪)
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评: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与他人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案例六:(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
20_年9月21日,安康市汉滨区某校大二学生一时无聊竟然拿“针扎”事件开玩笑,在互联网上一个“安康论坛”发布“安康发生针扎事件”等信息,引来大量人员跟帖,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于9月23日在安康巴山路泓星网吧内将发布虚假信息人周某抓获。据周某交待,出于对新疆发生的“针扎”事件好奇,便在网上发布了听说安康发现针扎事件的虚假信息。
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当周某知道因为自己一时的好奇和无聊换来了10天拘留时后悔莫及。
20_年3月15日上午10点多,在自家电脑上敲下一段不到50个字的消息,发在了几个群上。超乎他想象的是,在此后的短短几个小时之内,这条消息夹杂着人们对辐射的恐慌不胫而走。一天以后,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发生食盐抢购现象。据官方分析,造成食盐抢购的原因一方面是日本地震海啸造成,民间盛传含碘物品可以预防核辐射,造成部分民众盲目抢购囤积碘盐;另一方面,民众担心海水受到污染,以后买不到没有污染的食盐了,所以疯狂抢购囤积,一些不法商家甚至趁机提价牟取暴利。
20_年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发布消息称,已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近日网上出现一条“陕西兴平将于6月13日发生强烈地震,震级为7-8级左右,此后还会有六百多次余震,震级均不等”的传言,引发部分网友恐慌。经经过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该谣言出自陕西咸阳两名学生之手,目前这两名学生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点评: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规定利用国际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总结
通过以上的案例的教训,我们同学们应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因此,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最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非法集会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都是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守法意识的淡薄和一时的年轻冲动所造成的。
同学们,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我们是否想过我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相信我们的辅导员老师对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纪安全教育已经讲过很多次。今天我和同学们分享以上这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现实存在的案例,希望同学们能从这些案例里或多或少的受到一点点启示。
禁毒法制班会教案及反思篇六
1、培养幼儿一些简单的安全常识,遇到危险时,会拨打求救电话(110,119,112)帮助自己和他人。
2、培养幼儿应急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活动准:
1、道具(两部电话等),一些相关的安全标示
2、安全宣传的图片,视频
让小朋友萌生对他们的崇敬。
2、讨论:让小朋友讨论遇到什么困难,应该打什么电话,怎样报警?(先打电话,再说清楚遇到了什么情况)
什么情况下打求救电话?(家里着火了,家人肚子疼)
能不能随便打求救电话?(只有真正遇到危险才能拨打急救电话)
一个小朋友随便打电话,然后另一个小朋友打急救电话才发现电话打不通(让小朋友明白急救电话不是能随便乱打着玩的。)
4、播放视频,让小朋友巩固求救电话的使用
了解在班小朋友家长是否有上述工作的,请家长到学校来给小朋友讲这些安全常识(最好是穿职业装)让小朋友近距离的接触。
只是让小朋友了解了拨打急救电话,和记住电话号码,却没有教小朋友认识数字(部分小朋友可能还不认识123等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