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案例 劳动教育心得体会案例分享(精选6篇)

时间:2024-08-31 作者:温柔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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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案例篇一

劳动教育是一种有效的教育形式,通过学生的实际劳动活动来培养学生勤劳、坚韧、自信、自立的品质,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在我的大学生活中,我也参加了一些劳动教育活动,并从中获得了一些体验和感受。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劳动教育心得和体会。

二、实践活动

在大学的时候,我曾参加过一次志愿者清理垃圾的活动。活动地点在一条河道旁边,这个地方从前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公园,但由于缺乏管理,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垃圾场。我们的任务是组织志愿者清理这个河道,使其重新变成一个美丽的公园。在活动之前,我们接受了一些培训,学习了如何分类垃圾以及如何使用工具。活动当天,我们穿上手套和厚实的衣服,开始了垃圾清理的工作。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河道重新恢复了干净的模样,我们的队伍也收获了一个美妙的经历。

三、心得体会

通过这次志愿者活动,我深刻地认识到劳动教育的重要性。通过劳动,我们不仅可以改善生活环境,还能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实践能力。同时,这也让我明白了团队协作的重要性。在这个活动中,每个人都在尽自己最大的力量,通过合作完成了这项困难的任务。这个过程中,我也感受到了大家之间的互帮互助和相互理解。

四、反思与启示

在活动中,我也意识到了自己不足之处。由于没有过多参与这类活动,我的垃圾分类和工具使用技能还很不成熟。但是这也给了我新的启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时间,参加更多的劳动教育活动,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不仅对个人的成长有益,也有助于社会公共环境的改善。

五、总结

在劳动教育中,我们获得了生活的真谛,学习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了适应社会的能力。如果我们更加注重劳动教育,提高人们的实践能力和自理自强能力,我们的社会会变得更加美好。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我们应该致力于为社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劳动力案例篇二

第一段:引言(100字)

劳动教育是学校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通过学生参与劳动,增强了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在我参与劳动教育的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劳动教育的重要性,也有了一些体会与感悟。

第二段:体验(200字)

在冬季的一次植树节活动中,我参与了学校团委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我们在山林里挖坑、搬土、扶苗、浇水,用自己的汗水让一片荒山变为绿洲。让我深受震撼的是在劳动的过程中,我们的几十个人形成了一个团队,紧密合作,互相照顾,配合默契,共同做好了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第三段:启示(300字)

通过这次劳动教育的体验,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首先,劳动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知识和实践相辅相成,只有学会了实践,才算是真正掌握了知识。其次,团队的力量是不可小视的,人人平等,只有相互协作,才能创造繁荣昌盛的未来。最后,劳动也培养了我们的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遇到困难要拿出勇气和智慧来面对。

第四段:感悟(300字)

此次劳动教育的体验让我更加明确了从事劳动,它代表着坚持不懈、努力拼搏、自我超越,也让我领悟到了一份乐趣、一份自在与快乐。虽然劳动有些时候会让我们感到疲劳甚至挫败,但是在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时,心中便会涌起一股满足感和自豪感,更能够鼓舞我们继续前行,并再次投身到劳动的大海中去。

第五段:结语(200字)

总之在今天,劳动教育依旧占有重要的位置,但是来源于听书学派的“儒家为之虚,道家为之实,法家为之制”,更不失为一道重要的人生课程。希望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们能继续关爱这份活动与传统,认真体验、认真感悟和超越,使之发扬光大,为共建和谐社会、营造美好生活奠定根基。

劳动力案例篇三

答辩人:重庆xxx清洗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xx支路xx号28—4#。

法定代表人:xx,职务:经理。

因于杨x诉答辩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1、原告所称双倍工资补偿的主张不能成立。

答辩人从用工之日起就一直主动要求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但原告总是借口工资低,要求涨价,所以一拖再拖,但是这个过程中原告又不提出辞职申请书,答辩人就认为她还是正在考虑的过程中,因此,就一直等待她的答复,由此可知是原告自身的原因导致了劳动合同无法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答辩人无须给其双倍工资的补偿。

2、原告没有履行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尽的义务,无权要求给予月2月份的工资。

原告20月2月28日不辞而别,在公司主管通知其应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事后,仍然不来上班或来办理离职手续,由此给答辩人的经营活动造成了恶劣影响。

公司在其旷工多日后,决定将其开除。

其工资折低因其不辞而别行为给公司造成的财产损失。

3、原告主张加班费没有任何凭据。

4、原告本可以主动来答辩人处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双方协商处理所产生的矛盾,很多问题是可以理清的,可是其却无视答辩人的利益,对答辩人的'劝告置之不理。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求无凭无据,刻意而为,当属恶意诉讼,请求法官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致

重庆市xxx区人民法院

重庆xxx清洗服务有限公司

年xx月9日

劳动力案例篇四

劳动合同争议咨询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为深度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尤其是在实施“兴企业促发展”、“兴三农保增收”两大工程中,省工商局在合同监管执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

建立帮扶网络引导社会风气

在合同帮农的工作中,省工商局在全省338个涉农工商分局(所)建立了“合同咨询服务指导站”,在村屯或较大的涉农企业设立联系点多个,形成了工商部门指导协调下的合同帮农组织,使农业生产经营者的需求及时得到反馈,诉求及时得到处理。

这时候,工商执法者的指导师的角色得到了充分地发挥。镇赉县工商局通过发放合同维权宣传册、上门现场指导、免费印发合同示范文本等多种方式,积极做好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长岭县工商局实行帮扶组织、行政指导、参照文本推广、合同调解监管等机制,依托28个合同帮农咨询服务指导站,发挥合同宣传、培育、审查、调解、查处等职能作用,大力促进订单农业发展,为农民带来直接经济效益3000多万元。

目前,合同咨询服务指导站已成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涉农企业发展致富的智囊站、依法经营的培训站、为“三农”保驾护航的维权站。

省工商局大力推进“企业+合同+农户”生产模式,引导农民改口头约定的习惯为签订规范合同,增强合同意识,掌握合同法律法规和签约基本知识,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把签约行为贯穿于经营活动的`始终。以来,指导签订涉农合同68.58万份,履约合同68.16万份,合同履约率达到98.1%。

帮助企业掌握动产抵押融资知识

在合同帮农行动中,省工商局执法人员既是指导师,又是宣传员,还是培训师。长岭县工商局除了自身举办培训外,还拨出专项培训经费,从劳动、司法、农业、商务、扶贫等部门请来授课教员,组织全县各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协会负责人及种植、养殖大户和农村经纪人举办“涉农合同专题培训班”,重点讲解《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市场营销管理等政策法规知识,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参加培训的农户详细讲解常见的合同违约案例、如何规避合同风险,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帮助企业包括农村经济组织掌握动产抵押融资知识,,省工商局组织到各市州进行巡讲,组织了13期3100多家企业参加融资培训班,编辑并免费发放《商标权质押动产抵押股权质押融资知识问答》手册2万册。各市州局还将授课实况刻制成光碟登在网上,实施远程宣传、培训。

泛宣传工商能助企融资的服务措施、公示咨询服务责任人及电话,产生一种规模效应。年底统计,办理中小企业动产抵押融资150亿元,同比增加了39%,助企融资工作受到吉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充分肯定。

指导农民签订订单合同书

为了规范基层工商分局所合同帮农工作的内容,省局在基层工商分局所全面推行“一所五书”工作法,指导签订农业订单合同书、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书、出具解决合同争议调解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考核推荐书、查处合同违法案件处罚决定书。珲春市工商局专门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研究制定涉农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制度、涉农合同签约履约备案制度、调解涉农合同争议制度、建立涉农合同案件协查和上报制度等9项工作制度,加强对涉农合同条款的检查,规范统一订单合同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企业和农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力案例篇五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

特点

(2)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正式的工作之外还为其他用人单位服务,则只能算作兼职,而不能视为正式劳动关系,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不是标准的劳动关系,因而不受这一规定的约束。但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5)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6)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7)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相关法规

根据最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俗称“临时工”临时工与正式工应当享有同等的权利,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到七十二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案情简介:原告周xx自2005年10月在我公司从事炊事员工作,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保险。2008年9月公司办公地址搬迁,同时由于食堂饭菜质量过差,就餐人数越来越少,公司决定停办食堂。随后,安排周周xx从事保洁工作,主要负责早上和下午的卫生清扫工作,1天2个小时左右的工作量。鉴于工作量减少,公司决定将其工资从原来的1200元降低到900元。周xx不肯,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随后经多次协商未果,周xx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社保金等。

案件争议:原告的用工方式是否为“非全日制用工”

周xx案件答辩词

尊敬的审判员、陪审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受xxxx公司的委托代理周xx诉我公司劳务纠纷一案,依法参与本案诉讼活动,现依照原告的起诉状答辩如下:

1、原告请求法院解除原被告的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不成立。原告同被告之间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原告在起诉状第二页第二段倒数第二行中明确指出“原告于2008年10月6日向被告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原告已通知我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原被告双方的劳动关系也已经解除了。

2、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首先,是原告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告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合同,但我们可以看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被告方并未违反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所以,原告方要求被告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无法律依据。因为大家都知道,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3、原告诉请被告支付原告双倍工资没有法律依据。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而被告没有和原告签订书面合同的强制义务,也就不适用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

4、原告要求支付国庆节期间的加班工资、2008年度的满勤奖、年终奖、电厂点火贡献奖没有事实依据,没有提供相应的充分证据证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而,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仅限于法律所明确规定的几种,其他的应该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原告并没有提出证据证明其有加班的事实,所以主张不成立,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5、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问题,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做规定,因而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的缴纳义务。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明确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第十一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以原告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无任何法律依据或事实依据,答辩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方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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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案例篇六

劳动教育作为一种独特的教育形式,对学生的身心发展和品德培养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参与劳动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学生们在实际劳动实践中获得了宝贵的经验和启发。本文将通过对一次劳动教育活动的案例分析,总结归纳出个人的心得体会,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重视劳动教育的重要性。

第一段:案例背景介绍

在某高中劳动教育课程中,学生们组织了一次志愿者劳动服务活动,前往当地的养老院给老人们打扫卫生。学生们通过调查了解到,部分老人因为身体原因自理能力较差,卫生状况不佳。因此,他们决定利用周末的时间,帮助老人们打扫卫生,改善生活环境。

第二段:参与者的收获

在这次劳动教育活动中,参与的学生们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收获。首先,他们意识到劳动的重要性和意义。通过亲身参与卫生打扫工作,他们深刻体会到劳动的不易,更加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其次,他们培养了团队合作的意识和能力。在养老院的卫生打扫过程中,学生们互相协作,克服了困难和困惑,体验到了合作的力量。最后,他们还增强了社会责任感。通过这次活动,学生们看到了社会的一些问题并主动采取行动改善现状,感受到了自己可以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力量。

第三段:教师的指导和引导

在这次劳动教育活动中,教师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引导作用。首先,教师在活动前提供了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包括清洁卫生的正确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其次,教师辅助学生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分工安排,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最后,教师鼓励学生们积极思考和反思,帮助他们从活动中获得更多的启发和体会。

第四段:提高劳动教育的重要性

通过这次劳动教育活动的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劳动教育对学生的重要性。首先,劳动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通过亲身参与劳动实践,学生们能够掌握一定的技术和技能,提高他们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其次,劳动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在劳动实践中,学生们需要承担对工作的负责,同时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培养了他们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最后,劳动教育能够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家国情怀。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学生们能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培养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家国情怀。

第五段:个人心得体会

个人在这次劳动教育活动中的心得体会是:劳动是一项伟大而又充实的活动。通过参与卫生打扫工作,我不仅获得了实际动手的锻炼,还深刻体会到了劳动的重要性。在与同学们的合作中,我学会了倾听和尊重他人的想法,共同制定计划,并在工作中相互帮助,展示了团队合作的力量。同时,通过亲身体验老人们生活环境的不佳,我更加明白了作为年轻一代的责任,要关心并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条件。这次劳动教育活动不仅让我获得了重要的经验和启发,也让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劳动教育的重要性。

总结:通过对这次劳动教育活动的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劳动教育对学生的意义和作用。它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还可以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同时激发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家国情怀。因此,我们应当更加重视劳动教育,为学生提供更多参与劳动实践的机会,让他们通过实际行动来感受劳动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宝贵的经验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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