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法院院长讲话心得(案例13篇)

时间:2024-12-21 作者:字海

读书心得是对自己思考和理解的一种呈现,也是与他人分享自己阅读体验的方式之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心得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法院院长讲话心得(案例13篇)篇一

同志们: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依法惩罚犯罪、定纷止争、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职责,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20xx年是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加速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一年,全面做好法院工作十分重要。最近,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招商引资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暨金融生态环境动员大会等一系列会议,都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法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提高司法水平,努力营造宽松、有序、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实现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进一步提高法院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随着法制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法院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明显,越来越重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全面提高法院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一)进一步完善诉讼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法院的司法活动要把“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贯彻始终,把维护好群众利益做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就要进一步完善诉讼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并要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责,做到司法护民;切实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负担,并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范围,确保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做到司法利民;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及时调处纷争,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做到司法安民;改进工作作风,贴近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做到司法亲民;认真解决审判和执行中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审判机关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做到取信于民。

(二)进一步提高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作为司法部门,就是要实现司法公正,依法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维护社会公平,匡扶社会正义,这既是党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法院要把公正与效率当作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凡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都要公开审理,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让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要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减少涉诉信访,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要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审判监督机制,建立案件质量与效率的评估、评查体系,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

(三)进一步发挥司法工作服务发展的作用。法院工作要为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这是法院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需要,是法院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法院在法制建设过程中发挥应有作用的需要。法院要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审判工作,坚持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特别是要加大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力度,营造有利于各种经济主体公平竞争、平等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现代执法理念,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司法活动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导向,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加强法院基层工作。

基层法院工作是面向群众的一个窗口,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群众对法官、法院和法律的评判,影响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法院系统中,80的干警工作在基层,80的案件来自基层,加强基层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对基层法院在审判管理、法院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建设等方面的指导作用,督促基层法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强调研,摸清实际情况,完善工作指导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基层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同时,还要加强对基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对疑难问题及时给予指导。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目标考核管理机制,把对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司法管理、装备建设等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规范考核内容,促进全市法院工作的整体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万事以人为本,法院工作的成败关键在人。几年来,法院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法院还存在一些问题,群众还有意见,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丝毫不能放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党三大法宝之一。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审判工作中,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努力探索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要把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司法观念,培育干警崇尚法律、忠于法律、公正司法的精神和品格。以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事关全局。要从议大事、用干部、抓作风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积极营造既有批评又有团结,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民主生活,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班子整体执政能力,把法院领导班子建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三)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树立人才是第一审判资源的观念,大力培养和使用司法专业人才。一是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重视高层次、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的培养,不断拓宽人才培养的渠道;积极开展各类专项培训、岗位培训,采取措施,鼓励干警学历升级,支持和引导干警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二是要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使肯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前途。三是要坚持“从优待警”方针,切实为干警办实事、好事,解决干警后顾之忧,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四是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干警党性修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落实,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纯洁法官队伍。逐步建立起“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五、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

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是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党委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审判和执行工作,指导法院队伍建设,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支持和帮助法院排除干预,积极帮助法院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法院营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法院也要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接受、主动争取党委及其政法委员会的领导,坚决克服把依法办案同加强党的领导、接受监督对立起来的错误思想。

最后,我还要强调,要切实加强司法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完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注意研究新闻宣传动态,加强舆情跟踪,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尽最大可能地避免负面报道,让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知道、了解、理解、支持,从而全面提升、巩固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和地位。

同志们,20xx年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精神,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再立新功,为构建平安和谐、实现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再过几天,中国的传统佳节春节就要到了,借此机会,向全市法院干警和干警家属亲人拜年,祝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

热门法院院长讲话心得(案例13篇)篇二

党的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法治建设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阐述。党的以来,多次就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入新的阶段。人民法院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

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确人民法院工作的方向和道路。

(一)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明确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基本思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法治建设既是重要内容,也是有力保障。的重要论述,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对推进法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关于建设目标,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关于执政方式,将法治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关于根本宗旨,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关于工作方针,强调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思想深刻,内容丰富,进一步明确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基本思路。人民法院必须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当好法治建设的生力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权益,促进国家各项工作实现法治化。

(二)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明确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强调树立法治信仰,提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要以法治凝聚共识,让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要求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要求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公民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提出坚持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等等。这些关于法治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刻阐明了推进法治建设的基本遵循和价值追求。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必须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坚定法治信仰,忠于宪法和法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推进法治建设为己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和道路,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重要论述,既有宏观层面的大政方针和理论指引,又有对司法工作的具体要求,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关于司法工作目标,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关于司法工作宗旨,要求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作风,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关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加强公正司法,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制度,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等等。这既体现了党中央对司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关切期待,是对我们的巨大鞭策和鼓舞。各级法院要按照的要求,扎扎实实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去,努力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历史重任。

二、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人民法院工作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站在了新的起点,既面临新的机遇,又面临新的挑战。

从机遇来看:一是党和国家更加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部署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彰显了我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与决心,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关切和期待,为人民法院做好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二是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进步,为人民法院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和有利的社会环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我们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律依据。同时,人民法院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越来越突出,在社会资源配置、利益格局调整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地需要运用司法手段来解决,人民法院工作正处于重要发展机遇期。三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寄予更高期待。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加快发展,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期待更加强烈。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诉诸法院,越来越多的基层群众对法院工作提出各种意见建议,这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

从挑战来看:一是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复杂。从国际上看,随着我国快速崛起,西方反华势力进一步对我西化分化、防范遏制,人民法院维护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安全的责任更加重大;从国内看,随着改革进程加快,来自各方面风险挑战逐渐增多,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信息网络等领域的问题更加突出,各种矛盾易发多发,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更加重大。二是人民法院工作任务仍然艰巨。案件持续增长的态势短期内难以改变,许多案件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加大。有些矛盾纠纷是由于一些地方经济发展失衡、社会建设滞后、社会管理失误造成的,仅靠司法手段难以实现案结事了。同时,在一些地方,法院工作受到的干预还比较多,司法地方化、行政化倾向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人民法院工作还不适应新媒体形成的舆论环境。当前社会已进入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环境和公众参与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任何司法个案的审判执行情况,任何法院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任何司法信息的发布披露,都可能引起群众的高度关注,都可能成为舆论焦点和公众话题,甚至可能被误读、被炒作。尤其是自媒体的发展,人人皆可为记者,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很多法院既没有做好准备,也很不适应。

从法院内部来看:多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历届党组的带领下,在各级法院的不懈努力下,人民法院的工作思路、司法理念、工作措施、基层基础等各方面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为我们在新起点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以来,全国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各项工作有了新发展。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凝聚起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关于审理危害食品安全、劳动争议、环境污染案件等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解释,各级法院依法审理相关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狠抓公正司法,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就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审判、尊重和保障律师权利、健全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机制、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等进行研究部署,各级法院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在做好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收尾工作的同时,深入研究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的思路,各级法院推出一批卓有成效的改革举措,在完善司法工作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五是完成全国四级法院领导班子换届,顺利实现新老交替,为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司法廉洁和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广大干警公正廉洁司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1-5月份,全国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43万余件,审结、执结422万余件,同比分别增长5.22%和6.42%。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办案数量不断增加,保持审判工作良性循环的压力更加突出,一些案件质效不高、裁判不公等问题仍然存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二是一些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破除,许多领域的改革还需要继续探索,一些群众反映的诉讼难、执行难等老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部分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些法院的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四是少数干警作风不正,有的法院和法官发生腐败问题,造成恶劣影响;五是司法保障政策在有些地方尚未完全落实,一些西部边远、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等等。

总的看,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是机遇和挑战并存,并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滞后的主要矛盾没有变,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和期待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荣誉感、使命感、紧迫感,既要看到司法工作的光明前景,又要敢于正视困难和问题,坚定做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发扬优良传统,勇于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实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最根本的就是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责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司法保障。

(一)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我们党成立90多年来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的历史。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就是在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就是通过履行职能为人民服务。从陕甘宁边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推行,到“两便”原则的确立,到提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再到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和便民诉讼网络等等,人民法院一系列司法理念、司法政策和司法实践都充分表明,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史,就是一部司法为民的历史;人民司法事业的优良传统,集中体现在司法为民上。不管形势怎么变、条件怎么变、环境怎么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群众感情不能丢。各级法院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

一是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必须在维护人民权益上下更大功夫。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要依法严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审理,依法妥善处理涉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与公民民主政治权利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要审慎处理涉及城镇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依法妥善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群众依法得到救济。

二是要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针对一些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问题,各级法院要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认真查找打官司到底难在何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要充分尊重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选择权,鼓励当事人选择速裁程序或采取调解、和解、仲裁方式解决问题。要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在立案工作中存在的该立不立等问题,依法保障群众诉权;对确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做好说明工作。要严格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条件,加强对诉讼、执行中止的监管,防止在审判环节出现久拖不决等问题,防止增加群众讼累。

三是要继续探索创新司法便民措施。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出发点。要切实抓好现有司法便民措施的落实,不搞花架子,不作表面文章,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尽可能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同时,要积极探索符合本地特点的便民措施,让人民群众真正从司法便民措施中得到实惠。要强化司法救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落实救助资金,加大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积极参与司法援助工作,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是适用法律的活动,是履行国家职能、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方式,是党和国家大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才能真正实现司法的价值和功能。人民法院必须找准为大局服务的方向,找到实现自身价值的着力点。要深刻把握“实现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基本内涵,深刻把握“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这一平安中国建设的目标,深刻把握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贯彻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孟建柱书记的重要讲话,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大局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是要发挥好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职能,努力营造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平安系于稳定,稳定才能平安。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严惩杀人、抢劫、爆炸、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刑事犯罪,严惩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要依法惩治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环境。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都要落实、宽严都要依法、宽严都要适度。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认真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促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入开展。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开展诉讼调解,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和优势。要做好各个环节的辨法析理、服判息诉工作,对实体处理和程序决定都要充分说理,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二是要发挥好审判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推动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问题的反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风向标。人民法院要高度关注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及时对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调研,提出应对举措,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依法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要着眼于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金融改革、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等案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依法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收入分配权,促进“三农”工作健康发展。要依法妥善审理文化领域的各类案件,加强对优秀文化资源、文化创新成果的保护,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要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从法治层面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要加强司法解释工作,遵循法律精神和原则,注重不同地区、不同社会阶层司法需求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科学合理的司法解释,指导各级法院更好地提升司法水平。

三是要发挥好司法的评价和指引功能,保障和促进道德诚信建设。良好的道德诚信秩序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是社会平安的基础。各级法院要通过依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厘清责任、明辨是非,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等功能,引导全体公民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规则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权利,主动履行义务,使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井然有序。要通过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促进完善社会征信体系,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要通过各项诉讼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仅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到救济、矛盾纠纷得到化解、社会关系得到修复,还要努力引导社会公众知荣辱、明善恶、重品行,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四是要发挥好法制宣传职能,推动形成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社会能否平安稳定,很重要的一条在于群众能否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把法律作为工作、生活的基本准则。人民法院要用自己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要通过公开审判、巡回审判、判后答疑、以案释法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要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学校、进课堂、进科研院所、进各个行业和领域,成为政法机关、法学教育理论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信念和基本准则。

(三)坚定不移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公正司法,就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无法实现中国梦。司法公信力体现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制度、司法机关、司法权运行过程及结果的信任程度,反映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状况。司法具有较高的公信力,是司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到,司法裁判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涉案当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公正是公信的基础,而公信力则是司法权威的前提。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靠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一是要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各级法院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守法治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敢于排除各种干扰,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机制,完善指定管辖、提级管辖和集中管辖等制度,继续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各级法院领导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依法办事,上级法院要理直气壮地支持下级法院,确保依法独立公正审判。

二是要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审判质量是司法公正的基础,提高审判质量是从法院内部确保公正司法的着力点。各级法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护一切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使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制裁和惩罚。要规范法律适用,严格裁判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庭审质量,对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要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处理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确保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进一步严密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标准,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杜绝程序瑕疵、文书差错等低级错误。要重视发挥二审、再审和信访工作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并通过案例分析、个案指导、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三是要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各级法院要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不仅要敞开法庭大门,还要创造和利用好多元的司法公开载体;不仅要公开庭审过程和结果,还要公开裁判依据和理由;不仅要公开案件审理,还要公开人民法院的其他审务工作。要加快“中国裁判文书网”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年内要实现上网公开,地方各级法院也要进一步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要完善旁听庭审制度,努力满足群众旁听需求;对社会关注案件,要通过庭审直播、录播等方式及时让公众知晓案件进展情况,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

四是要扩大司法民主。司法民主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各级法院要积极探索扩大司法民主的有效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司法决策征求群众意见机制,使我们的每一项司法政策都更加符合群众要求,符合司法规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倾听民意机制,落实联系点制度,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建立健全工作整改情况向群众反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心。要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增加选任人数,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目标,同时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方式和流程,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有序参与审判活动。

五是要强化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是让社会了解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渠道,是传播法治精神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环节。各级法院要准确把握司法工作规律、新闻传播规律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特点,加大正面宣传力度,顺应我国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工作形式,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唱响主旋律,提升人民法院工作影响力。要不断完善新闻发布会、主题公众开放日等工作制度。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自有媒体、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的作用,增强宣传效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建立健全新闻联络人、媒体策划会、新闻通气会、舆情会商等工作机制。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为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既不能对舆情无动于衷,也不能为舆情所左右。对可能形成热点、引起炒作的问题,要通过庭审、执行及其他工作环节,通过发布准确完整的司法信息,澄清事实真相,消除公众误解,避免以讹传讹,努力形成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判与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为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六是要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官和律师都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权利,就是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和公民的权利,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要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把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公正、捍卫公平正义作为共同的价值追求,在工作中相互独立、彼此尊重、积极合作、互相监督,杜绝不当交往,共同担当起推动法治进步的重任。要坚持居中裁判,不偏不倚,正确掌握和运用法庭规则,发挥好法官对庭审的主导作用,维护法庭尊严和庭审秩序。要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切实保障律师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权利。要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和代理意见,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七是要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要认真学习、正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正确理解和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都要坚决防止冤假错案。要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吸取错案教训,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案件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把好关口,都要负起责任,绝不能走过场,尽最大努力保证公正裁判。要坚持依法纠正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这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体现,是司法自信的表现,也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工作做细,通过依法纠错,使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受害者得到赔偿、责任者受到追究,使纠正错案成为推进公正司法、保障人权的正能量。要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与公安、检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共同防止冤假错案。

八是要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公正司法需要理论支撑。要紧紧围绕公正司法,认真确定重大选题,加强对审判规律、司法方法等问题的研究,把当前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把情况摸透,深入研究公正司法的内涵和要求,为加强公正司法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要拓展国际视野,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一些成功的经验做法,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社情、民情的决策建议。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避免轻视理论和轻视实践两种倾向,使理论研究从实践中来,并指导和服务实践。要切实加强对理论建设的领导,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理论研究队伍,健全理论研究机制,使人民法院的理论建设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而不断进步。

(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司法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推进公正司法的不竭动力。人民法院要紧紧抓住中央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有所作为,努力在完善司法体制机制上取得新进展。

一是要把握好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注重改革的整体设计,做到通盘考虑,兼顾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统筹内部改革与外部改革,加强改革措施之间的协调配合。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坚持重点突破、先易后难,确保司法改革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扎实推进。要尊重司法规律,坚持循序渐进,特别是对于一些关系重大的改革举措,必须充分论证、先行试点后再全面推行。要对前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搞清楚哪些改革已经完成、哪些正在推进、哪些需要调整、哪些还没有到位,把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固定下来,使其长期发挥作用,在此基础上推进改革不断深化。要坚持自上而下推进改革,尤其是对涉及法院工作全局的重大改革,必须在中央领导下稳步推进,不能自行其是、各行其政;对于仍处于设计、探索阶段的改革思路,不能擅自对外发布,防止造成工作被动。

二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配合中央司改办研究确定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总体规划,着力研究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三是要不断完善司法工作机制。规范司法权运行机制,明确四级法院功能定位,推进审判组织改革,科学界定合议庭、审委会的职责,进一步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建立健全案件审理责任制、错案追责机制。要继续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审级法院的具体情况,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坚决避免唯数字论、唯指标论的不良导向,防止因指标设计不科学导致一些法院片面追求较高的结案率、调解率,影响审判质量和效果。要会同公安、检察机关抓紧做好超期羁押案件清理工作,分别不同情况依法妥善处理;要继续做好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督办工作,防止久拖不决;要扎实做好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比等工作,切实提高审判管理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一)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各级法院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司法作风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解决法院系统存在的“四风”问题,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以整风精神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始终保持和发展好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通过开展活动,大力加强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要坚持带头学习、带头查摆、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水平和驾驭法院工作的能力,切实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干好工作。要通过开展活动,引导广大干警深刻认识人民法院权力的来源和根本性质,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思想观点的渗透,确保法院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要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强化群众立场和群众观点,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要通过开展活动,认真研究与群众沟通、与群众交心的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六项措施,深入开展对违规配置使用公车和经商营利的专项治理以及会员卡清退活动,坚决查纠“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司法作风建设上要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要把握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三个环节,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要大力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各级法院要切实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建设,认真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完善法官职务序列制度,推进聘任制书记员、司法警察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管理措施,建立科学的法官遴选机制,形成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合理布局。要切实加强法院队伍专业化建设,实现教育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探索开展网络教学、网络培训,增加广大法官受训机会,支持法官多岗位、跨部门学习锻炼,提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等各方面的能力。要切实加强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法官身份保障制度,落实好关于法官职级待遇、薪酬福利待遇等政策规定,提升广大法官的职业尊荣感。要推广深圳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经验,鼓励地方出台有关政策。要认真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的重要讲话,切实改进干部选任工作,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法院干部培养好、选拔好、使用好,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对于凝聚法院干警、形成共同价值追求、树立法治信仰、推动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司法工作的特点,深入挖掘、不断充实法院文化内涵,引导广大干警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养成浩然正气、昂扬锐气。要坚持正确的法院文化导向,突出团结鼓劲、积极进取的主基调,把培育法院文化与弘扬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把促进审判工作与活跃业余活动结合起来,使法院文化建设始终坚持正确方向。要继续加强法院文化示范建设,推出具有各地特色的法院文化建设项目,建设法院文化阵地。要大力培养、树立、宣传法院系统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公平正义的理念。

四是要坚持不懈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各级法院要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确保为党和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干部抓廉政建设的职责、权限,形成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的责任体系。要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保持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不被各种诱惑所动,不为各种干扰所惑。要认真开展新一轮司法巡查,严格执行廉政监察员、审务督察、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规定,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要深入探索源头治腐的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要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现象,进一步拓宽和畅通违纪违法线索的发现渠道,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绝不姑息,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基层工作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根基。各级法院要继续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为人民法院工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完善宏观指导、业务指导机制,增强监督指导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帮助基层提高司法水平。要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出台后的跟踪,确保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并根据实施效果和形势变化,适时加以调整完善。要加强审级监督,规范审判标准,严格审判程序,提高一、二审案件审判质量。要规范上下级法院关系,在确保审级独立的前提下,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的管理,注重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要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支持、鼓励地方法院在宪法和法律规定框架内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促进提升基层法院的整体司法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强化对法庭工作的指导,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化解纠纷、便民利民的作用。

二是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与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编制增补机制,用足用好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养,探索建立优秀法官返聘机制,缓解人员短缺问题。要推进基础建设和装备配备工作,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经费保障改革措施,推动建立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对办案专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妥善解决遗留基建欠账,支持边远、民族地区法院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司法条件。要关心关爱基层干警,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定期体检、心理疏导等从优待警措施,帮助干警解决实际问题,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要强化基层法院人才培养工作,通过创造学习机会、拓展发展空间、加大表彰力度等方式,支持鼓励优秀人才安心、热爱基层工作,让扎根基层的法官有舞台、有干劲、有奔头,激发基层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是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坚持“科技强院”方针,搞好顶层设计,加强规划论证,通过“天平工程”建设,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审判和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建立完善案件信息数据库,加强司法统计工作,实现科学分类、多元检索,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分析对比,形成有价值、高质量的决策依据。要加快推进远程视频提讯网络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信息集控中心建设等工作。要加强信息技术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杜绝资源浪费。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从人员、技术、制度等各方面采取措施,建立人民法院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坚决防止发生失密泄密事件,防范黑客对法院信息网络的攻击,确保人民法院信息安全。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其他方面监督。

党的领导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巨大政治优势,是公正司法的根本保证。各级法院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人民法院的每一项重大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领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地法院要及时向党委和政法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便于党委和政法委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加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解决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要加强法院系统党建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各级法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会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确保依法正确履行职责。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积极采纳各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真正使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成为我们充分听取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要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方式,在传统的信函、电话联络基础上,更多地采用电子邮件等新型联络方式,保持经常性联络,及时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依法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听取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健全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同。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进入关键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已进入重要阶段,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寄予厚望。各级法院要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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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法院院长讲话心得(案例13篇)篇三

20xx已近尾声,20xx悄然而至。现将20xx年度**人民法庭工作总结如下。

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高效完成审判任务。

20xx年度,法庭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共计473件,较20xx年度增加140件。面对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案多人少的现状,法庭全体干警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将当事人按照地域分类,多渠道协调,打破送达瓶颈,为案件审理提供基础保障;将案件按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其它合同纠纷等分类集中办理,既统一了裁判尺度,又缩短了办案流程;全庭干警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在仅有一名审判员、两名法官助理的情况下全年结案467件,结案率高达98.5%,高效完成了案件审执工作。

二、利剑出鞘、强化执行,切实保障百姓权益。

法律是保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法院是实现权益的最后一关。全年法庭共受理执行案件78件,法庭执行人员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查询存款上百余人次;查封车辆,冻结、扣划存款十余次;将近20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库。通过多种管道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最大限度的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的实现,彰显了法律权威。

三、多管齐下、对症下药,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法院往往是矛盾最尖锐的聚集地,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往往源于一时之气。法庭充分联动人民陪审员、村社干部、亲朋好友,积极邀请他们参与到案件协调中来,以其在百姓中的威望和认同感,同法官一道与当事人真诚沟通,挖掘矛盾产生的原点,分析矛盾激化的后果,寻求矛盾解决的思路,达到求同存异的效果。通过联动调解,“好人”某、某解除收养关系案、某等返还房屋定金案、某等房屋权属纠纷案、某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等一大批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最大限度的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护航社会稳定发展。

作为**镇的驻镇部门之一,法庭除做好案件审判执行的本职工作之外,积极配合支持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参与迎接农村清洁卫生国家检查、滨河路植树绿化等活动。针对涉及安全稳定大局的涉诉信访案件、人数众多的集团案件,做到专人专办、特事特办,并及时与党委政府沟通衔接。为本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五、防微杜渐,廉洁自律,打造优良法官队伍。

20xx年,法庭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和最高法院的各项规定和禁令,继续落实三条“禁酒令”。做到了“不碰高压线、不越红线、坚守底线”。不断加强人生观、价值观的学习,定期开展党风廉政以及廉洁司法自评互评,以高标准出发,从细节处做起,不留死角,不留情面。全年全庭干警拒绝吃请十余次,拒收红包五人次,塑造了法官“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形象。

诚然,20xx年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表现在普法宣传不够广泛、巡回审判次数不多、执行力度有待加强,这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故,20xx年**人民法庭的工作思路没有变化,标准要求只能更高。狠抓落实,积跬步以致千里。路,就在脚下。

热门法院院长讲话心得(案例13篇)篇四

同志们: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市法院在这里召开20xx年度总结表彰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回顾总结去年的工作情况,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表彰先进,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这对于进一步开创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20xx年是“”的最后一年,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服务大局成效显著。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重点行业司法保护,保障重点项目加速推进,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发展环境,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二是争先创优硕果累累。去年,市法院再次荣立省高院集体一等功,10多个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表彰,市委市政府专门发文为市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市法院的争先创优工作不仅为某某赢得了荣誉,增添了光彩,更为我市的“三争一创”活动树立了典型。三是为民司法关注民生。市法院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巡回审判不拘泥时间、地点,有效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参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的构建,开展和谐共建、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指导基层调解工作,切实承担起司法机关的社会责任。四是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坚持业务与队伍两手抓、两手硬,做到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工作作风一起抓。狠抓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官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通过学历提升、专业培训、司法调研、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法院已经成为一个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的一块高地。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法院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警团结拼搏,开拓进取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辛勤工作的法院全体干警以及长期在法院工作,并退下来的老同志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进入“”时期,我市的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审判机关,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市法院一定要充分认清肩负的历史使命,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努力使法院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下面,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不断开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新局面,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落实“”发展的战略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要深入研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引导和支持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步伐的加速。在案件审理中,既要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传统主导产业、新兴技术产业做大做强,又要依法平等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中小企业经营秩序,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既要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推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淘汰落后产业、抑制过剩产能,又要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鼓励和引导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促进产业升级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切实履行职能,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要正确处理预防与打击、教育与疏导的关系,切实把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有效分流、共同化解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着力把调解优先的原则更好地体现在执法办案之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调解工作。要积极参与大调解机制建设,继续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作用,建立健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对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扎实抓好涉诉信访工作,着力在“事要解决、息诉罢访”上花大气力,在加强源头治理上下硬功夫,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责任意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加大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推进力度,努力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治安环境。全面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要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又要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态度较好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处理。要抓好重点领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管理创新,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安定、不和谐因素,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四、坚持执法为民,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履行好新阶段人民法院担负的重大责任和使命,迫切需要大力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建设。全体法院干警要深刻认识法院自身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个目标,坚持公正廉洁文明规范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来赢得司法尊严和司法权威。要着力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把服务群众贯穿于司法工作全过程,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大力畅通涉诉民意表达渠道,积极组织法官到基层群众中间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征询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善于运用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审理案件、处理纠纷,把案件处理的过程变成思想疏导的过程,变成理顺情绪的过程,变成感情交流的过程,努力促进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要正确认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规律,依靠群众有效解决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不断加大运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力度,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要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充分利用庆祝建党90周年的契机,结合即将在政法系统中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积极营造廉洁司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管理权的监督制约,积极探索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管理权的科学配置,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违反“五个严禁”规定,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违纪违法案件,一经发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同志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希望全体法院干警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我党成立90周年,为把某某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热门法院院长讲话心得(案例13篇)篇五

同志们,朋友们: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一年又过去了,岁月的刀痕在我们的身上、心上又刻划上了深深的一道印迹。

20xx年,我们中院全体干警在党组的领导下,全院干警共同努力,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区和全市的考核结果,虽现在还未公布,但是我和党组的其他同志实事求是的评价和预测,应该是全区全市名列前茅。在这里我代表党组向全院所有干警及11个基层院的所有干警表示由衷的祝贺和诚挚的感谢!

同志们,朋友们,现在我国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各类矛盾的高发凸显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各种利益互相叠加碰撞,所以说我们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是严峻的,干警工作压力也是巨大的。同时我们干警在工作中也面临各种考验,有金钱的,有利益的,有人情的、有关系的等等。在如此的情形下,我们能取得这样好的成绩实属来之不易。

我们的立案法官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熟练的告知要诉讼所进行的每一个程序,对弱势群体打开了一扇扇方便之门,对困难家庭免、减、缓诉讼费,对老年人和第一次进法院门的当事人真情的引导,对来访的上诉人无论态度如何,始终热情接待,不厌其烦的进行法律讲解。我们中院的立案大厅,不愧为是全市12个法院的标准化、规范服务、热情接待的示范大厅。

我们的民商事法官释法明理、明察秋毫,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严格按照证据规则来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使我们的一审调解息诉率,与去年同期比下降了3个百分点,二审调解结案率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

我们的刑事法官,严把证据关,恪守诉讼时限,不辞辛苦,长期在基层一线开庭办案,尤其在多起重大刑事案件中,当事人以“不处理被害人尸体”为条件,长期滞留在本院立案大厅,来要挟办案法官和院领导,我们的分管院长和庭领导多次耐心细致的多方面循循善诱,并帮助解决能做到的当事人也确需解决之事,化解了一起又一起隐形的重大事件。尤其是今年成功的审理了原海拉尔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郝志国重大职务犯罪案,锤炼了我们的法官,更丰富了刑事的审判经验。

我们执行局的全体干警,不畏艰难,不怕困难,用耐心细致的工作,去执行每起案件,使我们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今年全部执行完毕,而且花费了大量心血执行完毕了十四年前二百多万元的原集宁市委统战部旧存积案,化解了当事人因此案多年长期在京上访这一重大的涉法涉访积案。

我院各个岗位的其他干警都是在用良心办案,依法尽职尽责,全部完成了党组交给你们的各项任务,20xx年我院的各项工作都全部圆满完成,党组是满意的,我是高兴的。咱们乌兰察布老百姓和市委、高院会对咱们的工作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的。

同志们,朋友们,今年工作干的再好,再有成绩,人民再满意,市委各大班子和高院再赞同,也都成为过去。新的工作正在等待着我们。20xx年改革任务之艰巨,审判任务之繁重,人民群众对我们公平、公正审判期望值之高都是前所未有的。习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我们今后长期坚守的信念和工作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要告诫大家几句话,一句是做事要认真,另一句是办案要用良心,再一句是做人要老实,最后一句就是心态要平和。

做事要认真,就是指无论大事小事,都要用心去做,按照规矩去做,按照规律去做。用心就是认真,不用心就是对付,毛主席说“世界上就怕认真贰字”,世上无难事,就怕不用心,用心去做就能持之以恒,就能坚持到底。俗话讲的好,成功往往取决于再坚持一下的最后努力之中。办事对付是能应付一时,但最后往往是害人害己害事业。所以说做事要认真就是首要条件,不会可以学,不懂可以问,只要认真,什么事都能做好。

第二句话是办案要用良心。这句话我给大家讲过多次,在锡盟中院也讲过多次,为什么在岁末年初再讲,就是因为我院在一年之中新进干警近40人。什么是良心,简单说良心就是善良无垢之诚心,它是人类至真至性的流露。良心就是善悲之心、仁义之心、怜悯之心。良心会改善人性,使人变得仁慈、厚道,使人富有同情心、怜悯心。“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句话正是良心的体现。只有以良心为标尺,才能对善与恶进行公正的裁判。良心就是要使人爱其所爱,恨其所恨,具有是非感与正义感,具有恻隐之心、羞耻之心。莎士比亚曾说“无愧于心的人什么也不怕”,良心是人的根本,良心包含着良知,一个有良心的人在说话做事与人相处方面,都能本着良知去做,人活一世,凡事都得凭自己的良心,如果你所做所为问心无愧,那你就不会觉得有恐惧感,相反你会有一种心安理得的坦然,有一种海阔天空的胸襟,有一种对人生执着的磊落。一个对自己良心并不看重的人,就不会有正直的时候,良心与你的尊贵、卑贱都无关,有良心的人是高尚的人,最终将是好心获好报。所以说用良心办案,一定是忠于事实,又忠于法律;一定是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的铁案;一定是案结事了,社会和谐,老百姓满意的好案。

第三句话就是做人要老实。老实是做人之本。老实就是诚实,老实就是厚道,老实就是认真,老实就体现了良心。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就一定能成为老实人。法官说话不可不说,但不能乱说。首先对人要平等,不能高人一等;说话要和蔼,不能盛气凌人,讲道理和法理人情要循循善诱,不可急于求成,漫不经心;对当事人态度要诚恳,不能敷衍了事应付对付等等。法官就是做人的工作,方法甚多,就不一一列举,但关键一点就是实事求是,用良心去说该说的话,有啥说啥。说话要讲艺术,因人而异,但是绝不能胡说乱说,欺骗当事人或他人。这就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就是份内的工作一定做好,份外的工作尽力为之。第一,要想事,无论大事小事,只要是你的职责所在,就必须用心去想;第二就是自觉自愿去做,让别人赶着你、催着你去做,那你虽然也做了,但效果不会太好;第三是用良心去做事,这事一定是好事。大家切记,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一件一件地去做,凡事都必须从小事做起,有的人往往不愿做小事,只想做大事,殊不知,小事乃大事的基础,没有若干小事哪有世间大事。常言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就是这个道理。做事要做一件成一件,再去做别的事,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最容易的事做起,人们才能积累经验,将军是从士兵中成长起来的,万里长城也是一石一砖砌成的,只有一件一件从点滴小事做起,才有可能将来干成世间大事。同志们,干事不能贪多,要完成一件再做下一件。千万不要事事都想做,那样只能事事无成。为什么愚公能移山,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所以说,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就是做老实人的最基本的条件。

最后一句话就是心态要平和。当今的社会利益叠加、物欲横流,各种诱惑无时无刻在影响着我们,如果心态不平和,为不当利益触动,那我们手中的审判权就会出现偏差。人生还是淡泊一点好,少一点烦恼,就会多一点快乐。不要追求过分的权力,不要盯着别人的位置心有不甘,不要为了发财而绞尽脑汁,因为人性太软弱了,经不起功名利禄的折磨。如果你贪恋富贵,就会被富贵搅得寝食不安;如果你迷恋酒色,就会跌进酒色的陷阱;如果你追求金钱,就会被金钱牵着鼻子走;如果你热衷名利,那就会被套上名缰利锁,那样定会依附权贵,看脸色行事。适当的淡泊就是认同生活,认同环境,认同自己的位置,不再因为功名利禄而斤斤计较。这里要同大家说的不是不奋斗,不拼搏,不努力,得过且过,而是让大家放下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让大家放下不必要的烦恼,让大家放下那些不应有的私心杂念。从而让大家轻装上阵,用心工作,老实做人,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充分的过好充实的每一天,那你明天的梦想不就可以实现了吗。我希望大家想开一点,豁达一些,不去攀比物质的奢华,不去攀比官位的高低,不去为了身外之物尔虞我诈、拼个你死我活,而是学会放松自己,学会欣赏生活、欣赏艺术、欣赏身边平常事物的美丽可爱,这对我们的身心健康是绝对有益的。我们所希望目标,只要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就一定会实现。

这四句话,就是我们做法官的和法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牢记于心的,只要做到了心态平和,为人老实,做事认真,用良心办案,那我们还会有冤假错案吗?还会有瑕疵的案件吗?乌兰察布市近300万人民一定会对我们各项审判工作表示满意的,市委也一定会对我院工作放心的。

同志们,朋友们,新的一年就要来了,新的希望,新的梦想又在召唤着我们。我们又迎来了一大批年轻干警,就在本月又有15名80后年轻人被任命为审判员。他们是乌兰察布市中院的希望。希望老同志搞好传、帮、带,让他们尽快成长,担当大任。中年同志忘我工作,不要辜负这个伟大时代,年轻人奋发拼搏,努力工作,乌兰察布法院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让我们记住今天,去拥抱充满了希望和挑战美好的明天吧!谢谢大家!

热门法院院长讲话心得(案例13篇)篇六

同志们:

昨天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今天上午,各中院院长全面汇报了本市法院系统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一会儿,少平同志还要代表省法院党组对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进行小结,并就后几个月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面,我先讲两个方面意见。

一、关于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精神。

8月10日,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就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发表了重要讲话。胜俊院长要求,要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切实增强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同时指出,要真正从指导思想到司法实践完全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实现服从宪法法律与体现人民意志相统一、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相统一、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专门机关与坚持群众路线的统一、人民司法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广泛受益相统一。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对于统一和加深广大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认识、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及人民司法事业的改革和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三个认同”,筑牢司法人民性的根基。在审判实践中,要紧紧围绕人民法院的人民性,以正确处理“五个关系”为抓手,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事事处处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将实现人民性转化为每一名法院干警的自觉行动。一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要把人民性作为人民法院的核心价值和精神支撑,牢固树立“一心为民”的价值观,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既要遵循司法规律,又要坚持群众路线,从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支持司法的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智慧和答案,真正从指导思想到司法实践完全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推动审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二要切实增强司法为民的真挚感情。要大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尊重群众、贴近群众,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把关爱、理解、体恤的美德融入司法过程,怀着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要甘当“平民法官”,与群众进行换位思考,以真诚的态度尊重当事人,本着良知和正义适用法律,尽力为当事人服务,切实对当事人负责,拉近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三要积极创新司法为民的工作机制。要认真研究和建立确保严格司法的制度、机制,为方便群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提供制度支持。要继续完善速裁程序和小额诉讼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要探索建立审判绩效管理机制和案件质量效率的监督评查机制,完善依法纠错机制和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遏制裁判不公现象。要完善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衔接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建立完善涉诉信访处理机制,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要继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构建民意沟通表达机制,为人民群众及时反映司法需求提供有利条件。四要不断丰富司法为民的服务举措。要按照“符合国情、群众欢迎、简便易行、公正高效”的要求,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精神贯穿于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司法服务方式方法创新,认真落实省法院司法为民20条措施,最大限度地做到为民、利民、便民。在办案中,要善于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群众语言,既要争取最好的法律社会效果,又要让群众感到亲切。要努力提高信息化水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司法效率。五要努力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水平。要坚持严格、高效、文明、能动、廉洁司法,注重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既要提高法律素养,又要提高掌握社情民意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学会在法律的框架内综合运用调解与判决等各种手段、动员借助各种社会力量依法化解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深入开展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探索“法官教法官”的培训模式,提高法院队伍的为民意识、理论修养和司法水平。要鼓励新进入法院队伍的年轻法官到基层、到一线去锻炼,到环境艰苦、矛盾集中、困难突出的地方去工作,体察民情,磨炼意志,改进作风,增长才干。六要不懈追求司法为民的良好效果。要追求案结事了、社会和谐的司法目标,继续深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司法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把适用法律条文与实现司法目的结合起来,统筹多种调解结案方式,综合考虑多重涉案因素,既要查明事实、明辨是非,又要促进当事人互相理解、和谐共赢,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平息纠纷。要把人民满意作为评判标准,大力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多从自身找差距、找原因,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全面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

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司法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性实践认同的客观要求,对于促进审判和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具有重要意义。自“审判质量年”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机构设立上,各中院认真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先后有7个中院获准成立独立的审判管理机构,其余4个中院也正在报批中,多数基层法院也已经或正在参照落实,并积极推进审监庭职能由个案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管理的转变。在软、硬件建设上,整体来看,各中院网络等硬件建设动手早、抓得紧、进展快,多数中院的硬件建设基本能适应工作需要。175个基层法院中,有97个法院已购买了管理软件。石家庄两级法院网络信息化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全市有23个法院安装了流程管理软件。沧州两级法院均使用了流程管理软件,部分法院已实现网上办公。在工作推进上,流程管理工作渐次铺开,案件质量评估和评查工作开局良好,司法档案工作进一步推行,绩效考核工作运行态势平稳,中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力度不断加大,有力推动了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在活动成效上,全省法院正逐步实现审判管理机构从无到有、工作力量从弱到强的快速发展,实现从传统机械操作到现代智能化操作、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精细型管理的巨大转变,审判管理在法院工作中的作用日益凸显。1-7月份,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87610件,审结183401件,同比分别上升5.12%和5.38%;法官人均结案数为24.98件,同比上升5.36件;结案率为63.77%,同比上升3.74个百分点;改判发还率为24.55%,同比下降1.65个百分点;申诉率为0.44%,同比下降0.97个百分点。实践充分证明,加强审判管理是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手段,抓好审判管理就是抓住了审判工作的主动权。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各地发展还很不不平衡,有的法院领导对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缺乏正确认识,重视程度不够,成效不明显;二是有的法院工作停留在表面上,仅满足于在形式上符合上级要求,日常管理工作推进不够,抓落实不够;三是有的法院对法官绩效考核及案件质量评查的标准不科学,不能客观反映法官的实际司法水平及案件质量,亟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有的法院对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还存在着重排序、轻运用的现象;五是有的法院责任追究及兑现奖惩的力度还不够有力,审判管理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六是有的法院还存在着管理职能定位不清晰、管理不规范、管理软件不统一等问题。对此,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审判管理工作。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实现人民法院人民性,体现在公正高效办案上,体现在良好的办案效果上,体现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上,体现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上,体现在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上,而其中最重要、最根本、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我们能否做到公正高效办案。只要我们做到了公正高效办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就会对我们的工作投满意票。今年,我们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就是要通过狠抓审判管理,大幅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以公正高效办案,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站实现人民法院人民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作为对人民法院人民性实践认同的具体举措,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一把手”工作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人员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工作开展到位,努力构建新型公正、廉洁、高效、有序的审判管理体制,从根本上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

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审判管理机构。各级法院要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审判管理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审判管理机构建设,积极推动建立职能统一归口的单设审判管理机构。尚未成立的,要认真研究,与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协调,尽快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有条件的基层法院也要争取成立独立的审判管理部门,条件暂不具备的,要尽快实现审判监督庭的职能转换,并切实担负起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理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等审判管理职责。

三要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统一的审判管理制度,对于构建现代审判管理体制至关重要。各级法院要将制度建设纳入科学的审判管理体系,根据审判工作实际和变化趋势,紧紧把握影响审判质效的关键环节,科学界定管理职责,建立有效配套体系,规范审判程序运行,为实现审判流程的顺畅、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要遵循审判工作规律,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评估、案件评查以及瑕疵案件和错案追究等制度,制定明确的公开化指标和效率目标,实行严格的分段管理,确保各个环节合理分工、紧密衔接和有效制约。

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推进。各级法院要强化程序观念,严格审判流程管理,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规定项目内容,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活动的预期效果。审判管理机构要认真开展绩效考核、流程管理、案件评查等各项工作,强化经常性的动态跟踪监管,有效发挥审判管理的指导推动效能。要统一对审判动态进行分析,统一数据录入时间标准,确保数据录入及时、客观、准确。上级法院要继续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及时督促调度,定期通报情况,努力实现审判管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要坚持软件、硬件建设并重,为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五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兑现奖惩。责任追究和兑现奖惩是审判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责任追究是否及时到位,奖惩措施能否严格兑现,是审判管理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档案,充分发挥司法档案的功效。要根据审判绩效考核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对成绩优秀的要表彰奖励,成绩落后乃至造成瑕疵案件、错案以及其它严重后果的要采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调离审判岗位乃至追究党政纪责任等方式进行督促和惩处。同时,要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真正把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的干警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有效激发法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活动成果转化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心、勇气和动力,真正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一流审判业绩。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各级法院要把那些既熟悉审判业务又敢于坚持原则、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充实到审判管理岗位上来,各级法院党组要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审判管理人员,理解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加强对他们的培养和锻炼,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不断增强这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同志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不断增强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不断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引向深入。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效果,推动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以一流的审判业绩向建国六十周年献礼,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

热门法院院长讲话心得(案例13篇)篇七

在座谈会上,法院院长通常会说什么呢?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院院长座谈会。

讲话稿。

仅供参考。

同志们:

最近省高级法院下发了《关于认真搞好全省法院“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检查验收的通知》(即湘高法办[20xx]5号)对这次检查验收的有关事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为了把这次检查验收工作做好,我们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高度统一认识,明确这次检查验收的目的。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国法院“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的意见》。肖扬院长在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省高院结合最高法院的部署和省委政法委开展的“公正执法树形象”教育活动,再次进行了动员部署。我市法院系统根据上级指示,也先后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全市两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成立了领导班子,制定了方案;二是结合各项任务,特别是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了教育活动。如,结合机关作风整顿、接受优化经济环境社会测评、人大评议、争创“五好法院、三优庭室、优秀法官”活动一并部署,开展教育。今年1-6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482件,执结各类案件1624件;三是司法为民措施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市中院制定了司法为民五项工程,不少基层法院制定了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等法院还派出巡回法庭,深入湖区、圩场、山区等地进行就地开庭,方便群众诉讼;全市法院半年来共减、缓、免诉讼费180(请登陆政法秘书网)万元。四是司法廉洁取得了成效。全市法院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许多法院和法官自觉抵制各种侵蚀,如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黄孝光同志在办理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的亲属暗地送给他两万八千元,他当即严辞批评,并将两万八千元交给法院,转为对被告人的罚金。××法庭两名办案人员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当事人用香烟盒装了满满的一盒百元的钞票。当他们发现后,立即退还,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体现了人民法官的本色。目前,全市法院拒绝当事人请客送礼的人和事不断增多,群众对法院的印象也越来越好。五是法院和法官的自身建设得到了加强。××*等法院正在做新建审判大楼的工作,××等法院的计算机局域网建设不断完善,不少法院的汽车、电脑等办公办案设施不断改善。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已举办各类型的培训班四期,培训法官148名,从而使法官素质不断提高。

但是,教育活动开展以来,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法院教育活动开展得冷冷清清;有的法院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高,停留在制定方案、应付检查上,抓落实不够,解决实际问题很少;有的法院将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不多,不但案件结案数量下降,而且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数量居高不下,质量下降;个别法院的个别法官还有违法乱纪行为而被查处,或被上级明查暗访出来。等等这些问题都说明,对教育活动认识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的工作必须进一步检查;对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必须进一步落实。正因为如此,省高级法院决定今年9月份对全省法院“公正司法树形象”教育活动进行检查验收,以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和成果的巩固。

关于检查验收的目的,省高级法院明确指出:通过检查验收,促使全省法院进一步巩固“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和“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深入、有效地开展好“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在教育活动的重点环节上进行“回头看”,特别要在查处问题、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树立形象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进一步树立法院和法官的公正形象、廉洁形象、亲民形象、敬业形象和文明形象。

(二)认真进行“回头看”,切实解决当前法院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教育活动从总体上看发展是好的,但存在的问题也确实不少。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要对照最高法院、省高院和中院的要求,认真地进行回头看,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纠什么。具体来讲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召开一次专门的分析会,找出本院和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好落实。

二是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干警对各自的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检查,特别是在案件程序、实体审理上有无瑕疵,能够纠正的要及时纠正,有些问题还作好必要的文字说明。

三是研究制定和完善、执行有关的。

规章制度。

并记录在案以备上级检查。(三)对照检查验收标准严格进行自查自评。

这次省高院组织的检查验收要求很严,采用的是百分制,共有5个大项,若干个小项。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各单位要对照通知中规定的内容、标准和要求,逐项地抓落实,没有做到的,及时补齐,并给自己评分。在这里我着重强调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学习的任务必须完成。主要有《法官法》规定的:“13种不得有”,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关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的“三个办法”;省法院规定的“六个严禁”。学习内容以查阅笔记和闭卷考试形式检查。共15分。

二是突出的问题必须解决。特别是法官与当事人的关系问题、涉诉信访、申诉、申请再审、超审限和超期羁押、乱收费以及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如工作日中午饮酒、赌博、酒后开车等问题。此项工作共45分。

三是司法为民的措施必须落实。措施不但要制定出来,而且要公布和在实际工作中落实。此项工作共15分。

四是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健全并执行到位,共15分。

五是好人好事必须宣传和表彰。特别是要在媒体上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并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检查验收组会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他们的意见,满意率达80的为合格,少一个百分点扣一分。此项工作共10分。

(四)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迎接省高院抽查验收的各项准备。

一是要成立领导班子。中院成立检查验收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共芝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巫九根、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志辉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由政治部副主任李红兵同志任主任,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抓此项工作。

二是要制定。

工作方案。

要把工作日程排列出来。省高院是9月份抽查验查对我市法院抽中院的2个业务庭室、2个基层法院中院是8月下旬对每一个基层法院、中院每一个庭室检查验收所以各单位务必在8月中旬以前将各项准备工作做好迎接检查。

三是通过检查验收,促进当前工作。中院党组提出,整个教育活动包括这次检查验收,要做好五个结合的工作,即结合整顿机关作风、接受优化经济环境测评、人大评议、争创五好三优、优秀法官活动、审判工作,做到检查验收和促进工作两不误。

二、关于组织实施司法质量考核评议自查工作。

最近,省高级法院下发了《关于迅速组织实施司法质量考核评议自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对本单位办理的全部案件和可能影响司法质量的其他工作进行自查,中级法院负责对所辖基层法院进行抽查。省高院将于7月下旬进行抽查和复核。凡没有自查的单位,在抽查、复核中,一律以零分计算。为了迎接省高级法院的抽查和复核,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思想上要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

首先要认识到,这次司法质量半年抽查和自查,是对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司法工作,特别是办案质量的一次严格的检验,它不但是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事关全市法院工作成败的关键一环。其次要看到,这次司法质量抽查,必然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评估排队,对评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评为不合格或者后几名的,要给予一定的处罚,而且这次抽查,必然影响全年的司法质量考评。再次,现在距离省里来抽查、复核的时间只有10天左右的时间了,而全市法院要自查和抽查的案件达4751件,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因此,各级法院和各个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积极、迅速地投入自查工作。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因自己的工作不主动而影响全市法院自查、抽查工作。

(二)行动上要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

这次司法质量自查和抽查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产生畏难情绪和采取杂乱无章的工作方法。必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和妥善安排。

第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法院、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自查、抽查班子。明确领导专门负责。要研究制定自查的工作方案,打有准备之战,各基层法院院长和确定的主管院领导要集中这几天时间专抓此项工作。中级法院各庭室主要负责人也要集中这几天时间具体抓好本部门的自查工作。

第二,要澄清底数。这次自查和抽查复核的案件范围是今年1月1日后收案和5月31日前结案的全部案件,包括审理和执行的案件。也包括已经结案归档和正在办理的案件。特别是对省高院在《司法质量考核评议试行规则》中规定的必查案件作为重点,认真进行自查。中院要求中院各庭室承办人首先要对自己所办案件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然后各庭室组织人员进行交叉检查,发现漏洞和问题,及时补充和纠正。

第三,对照省高院的考核评议试行规则进行自查自评。做到每案一查一评,每庭室案件质量综合评分,全院案件质量和其他工作质量综合评分。每案必须认真填写《司法质量考核评议表》,自查不得流于形式,不得走过场,对超审、执期限和对刑事被告人超期羁押的案件,还要逐案作出书面说明。

(三)措施上要讲究实效和严格要求。

各单位在开展自查工作中,措施要得力,要求要严格,力戒形式主义和花架子,也不要搞离开考评试行规则以外的自查事项,不要画蛇添足。中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对此次自查和抽查提出如下要求:

第一,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和研究,甚至参与自查工作,确定的主管院领导和部门主管内勤工作的副职是主要责任人,主审法官是直接责任人。抽查出来的问题,这三个方面的责任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凡被评为不合格或在全省排名后三名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到中院接受诫勉谈话,并以单位名义向中院和省高院写出书面检讨,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主管院领导也要组织该部门分析原因。主审法官的办案质量还要与岗位责任制和评先评优、提拔晋级挂勾。

第二,严格自查和抽查纪律。在自查和抽查中,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客送礼,严禁凭主观想象评分。中院抽调的评查人员一律不得搞特殊招待、接待,不准喝酒和到娱乐场所进行消费,一旦发现要严肃查处。请各基层法院要自觉遵守,不要使评查人员做违反纪律的事情。中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抽调的评查人员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到位。中院党组决定从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庭室抽调思想作风强、业务素质高、身体条件好的审判人员组织评查小组,分赴中院及各基层法院进行抽查。原则上各基层法院每院抽2名,中院各庭室10人以上的抽2名,9人以下的抽一名,于本月22日以前向中院政治部报名单。过期不报的,由中院政治部指定抽查人员,被抽调的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服从。

第三,严格时间要求和工作要求。由于省高院决定抽查和复核的时间紧,所以我们的工作必须往前赶。各法院、各部门的自查时间务必在7月25日以前完成,并写好。

自查报告。

报中院政治部,中院组织的抽查必须在7月30日以前完成,并向省高院写出自查和抽查的报告,接受省高院的检查。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自查任务的按实际得分减半计分,凡在省高院抽查、复核时仍未完成自查任务的,一律计0分。所以,请各单位务必抓紧时间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千万不要在这个问题上失误,而影响全庭、全院的评分。

三、关于当前其他几项主要工作。

(一)关于法院改革。

今年7月下旬或8月初,省高院将召开一次中院院长座谈会,其中有一个内容就是广泛征求基层法院对法院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为我省法院系统改革和全国法院第二次五年改革纲要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依据。我市两级法院要积极主动地提供第一手资料和合理化建议。具体来说,主要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材料:一是审判方式方面的改革,特别是调解、简便审、案件繁简分离等;二是审判组织形式方面的改革,特别是合议庭的设置、人民陪审员制度等;三是队伍建设方面的改革,特别是对书记员、法警的选入、任用、管理等,法官的提升、晋级、培训、待遇等;四是廉政建设方面的改革。如建立保廉基金的措施等;五是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改革,如诉讼费收取的标准、项目,两庭建设的资金筹措等。希望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向省高院提出建议。建议材料请于本月25日以前送中院研究室。

(二)关于机关作风整顿。

今年上半年,市委开展了在市直机关进行干部作风的整顿教育活动。我院是被整顿的单位之一。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了全面整改阶段。我们已经召开了整改动员大会,希望各单位按照整改实施方案和整改动员报告的要求,狠抓落实。当前要重点抓好如下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二是狠抓对小车、经费的管理,以及对与当事人、代理人、律师关系的处理;三是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方法是明查暗访。各基层法院也要引起高度重视,中院组织的查访活动,涉及到那个法院,不管是谁,都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关于宣传先进典型。

最近,市委召开了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以弘扬正气,树立形象。市委强调每个单位七、八、九月至少要1-2篇正面宣传报道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并决定定期在全市通报宣传情况,我们要积极响应。我市法院系统好人好事是很多的,闪光点也是很多的,关键是我们能不能发现和宣传报道。中院党组已经研究决定:中级法院干警凡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等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的,每篇奖500元,在其他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奖400元;在湖南日报、湖南审判研究上发表文章的,奖300元,在其他省级报刊上发表的奖200元。在郴州日报上发表文章的奖100元。发表文章的内容主要是宣传我市法院系统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介绍等。各基层法院也要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拿出一定的奖金,把这项工作抓起来。

同志们,我们这次会议虽然时间短,但内容重要,要求很高,希望大家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只要我们认识统一,团结拼搏,这几项工作就一定能够抓出成效。

同志们:

昨天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今天上午,各中院院长全面汇报了本市法院系统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一会儿,少平同志还要代表省法院党组对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进行小结,并就后几个月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面,我先讲两个方面意见。

一、关于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精神。

8月10日,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就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发表了重要讲话。胜俊院长要求,要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切实增强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同时指出,要真正从指导思想到司法实践完全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实现服从宪法法律与体现人民意志相统一、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相统一、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专门机关与坚持群众路线的统一、人民司法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广泛受益相统一。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对于统一和加深广大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认识、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及人民司法事业的改革和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三个认同”,筑牢司法人民性的根基。在审判实践中,要紧紧围绕人民法院的人民性,以正确处理“五个关系”为抓手,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事事处处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将实现人民性转化为每一名法院干警的自觉行动。一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要把人民性作为人民法院的核心价值和精神支撑,牢固树立“一心为民”的价值观,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既要遵循司法规律,又要坚持群众路线,从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支持司法的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智慧和答案,真正从指导思想到司法实践完全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推动审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二要切实增强司法为民的真挚感情。要大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尊重群众、贴近群众,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把关爱、理解、体恤的美德融入司法过程,怀着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要甘当“平民法官”,与群众进行换位思考,以真诚的态度尊重当事人,本着良知和正义适用法律,尽力为当事人服务,切实对当事人负责,拉近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三要积极创新司法为民的工作机制。要认真研究和建立确保严格司法的制度、机制,为方便群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提供制度支持。要继续完善速裁程序和小额诉讼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要探索建立审判绩效管理机制和案件质量效率的监督评查机制,完善依法纠错机制和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遏制裁判不公现象。要完善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衔接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建立完善涉诉信访处理机制,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要继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构建民意沟通表达机制,为人民群众及时反映司法需求提供有利条件。四要不断丰富司法为民的服务举措。要按照“符合国情、群众欢迎、简便易行、公正高效”的要求,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精神贯穿于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司法服务方式方法创新,认真落实省法院司法为民20条措施,最大限度地做到为民、利民、便民。在办案中,要善于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群众语言,既要争取最好的法律社会效果,又要让群众感到亲切。要努力提高信息化水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司法效率。五要努力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水平。要坚持严格、高效、文明、能动、廉洁司法,注重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既要提高法律素养,又要提高掌握社情民意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学会在法律的框架内综合运用调解与判决等各种手段、动员借助各种社会力量依法化解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深入开展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探索“法官教法官”的培训模式,提高法院队伍的为民意识、理论修养和司法水平。要鼓励新进入法院队伍的年轻法官到基层、到一线去锻炼,到环境艰苦、矛盾集中、困难突出的地方去工作,体察民情,磨炼意志,改进作风,增长才干。六要不懈追求司法为民的良好效果。要追求案结事了、社会和谐的司法目标,继续深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司法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把适用法律条文与实现司法目的结合起来,统筹多种调解结案方式,综合考虑多重涉案因素,既要查明事实、明辨是非,又要促进当事人互相理解、和谐共赢,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平息纠纷。要把人民满意作为评判标准,大力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多从自身找差距、找原因,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全面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

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司法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性实践认同的客观要求,对于促进审判和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具有重要意义。自“审判质量年”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机构设立上,各中院认真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先后有7个中院获准成立独立的审判管理机构,其余4个中院也正在报批中,多数基层法院也已经或正在参照落实,并积极推进审监庭职能由个案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管理的转变。在软、硬件建设上,整体来看,各中院网络等硬件建设动手早、抓得紧、进展快,多数中院的硬件建设基本能适应工作需要。175个基层法院中,有97个法院已购买了管理软件。石家庄两级法院网络信息化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全市有23个法院安装了流程管理软件。沧州两级法院均使用了流程管理软件,部分法院已实现网上办公。在工作推进上,流程管理工作渐次铺开,案件质量评估和评查工作开局良好,司法档案工作进一步推行,绩效考核工作运行态势平稳,中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力度不断加大,有力推动了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在活动成效上,全省法院正逐步实现审判管理机构从无到有、工作力量从弱到强的快速发展,实现从传统机械操作到现代智能化操作、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精细型管理的巨大转变,审判管理在法院工作中的作用日益凸显。1-7月份,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87610件,审结183401件,同比分别上升5.12%和5.38%;法官人均结案数为24.98件,同比上升5.36件;结案率为63.77%,同比上升3.74个百分点;改判发还率为24.55%,同比下降1.65个百分点;申诉率为0.44%,同比下降0.97个百分点。实践充分证明,加强审判管理是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手段,抓好审判管理就是抓住了审判工作的主动权。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各地发展还很不不平衡,有的法院领导对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缺乏正确认识,重视程度不够,成效不明显;二是有的法院工作停留在表面上,仅满足于在形式上符合上级要求,日常管理工作推进不够,抓落实不够;三是有的法院对法官绩效考核及案件质量评查的标准不科学,不能客观反映法官的实际司法水平及案件质量,亟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有的法院对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还存在着重排序、轻运用的现象;五是有的法院责任追究及兑现奖惩的力度还不够有力,审判管理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六是有的法院还存在着管理职能定位不清晰、管理不规范、管理软件不统一等问题。对此,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审判管理工作。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实现人民法院人民性,体现在公正高效办案上,体现在良好的办案效果上,体现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上,体现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上,体现在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上,而其中最重要、最根本、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我们能否做到公正高效办案。只要我们做到了公正高效办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就会对我们的工作投满意票。今年,我们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就是要通过狠抓审判管理,大幅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以公正高效办案,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站实现人民法院人民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作为对人民法院人民性实践认同的具体举措,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一把手”工作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人员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工作开展到位,努力构建新型公正、廉洁、高效、有序的审判管理体制,从根本上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

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审判管理机构。各级法院要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审判管理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审判管理机构建设,积极推动建立职能统一归口的单设审判管理机构。尚未成立的,要认真研究,与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协调,尽快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有条件的基层法院也要争取成立独立的审判管理部门,条件暂不具备的,要尽快实现审判监督庭的职能转换,并切实担负起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理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等审判管理职责。

三要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统一的审判管理制度,对于构建现代审判管理体制至关重要。各级法院要将制度建设纳入科学的审判管理体系,根据审判工作实际和变化趋势,紧紧把握影响审判质效的关键环节,科学界定管理职责,建立有效配套体系,规范审判程序运行,为实现审判流程的顺畅、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要遵循审判工作规律,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评估、案件评查以及瑕疵案件和错案追究等制度,制定明确的公开化指标和效率目标,实行严格的分段管理,确保各个环节合理分工、紧密衔接和有效制约。

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推进。各级法院要强化程序观念,严格审判流程管理,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规定项目内容,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活动的预期效果。审判管理机构要认真开展绩效考核、流程管理、案件评查等各项工作,强化经常性的动态跟踪监管,有效发挥审判管理的指导推动效能。要统一对审判动态进行分析,统一数据录入时间标准,确保数据录入及时、客观、准确。上级法院要继续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及时督促调度,定期通报情况,努力实现审判管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要坚持软件、硬件建设并重,为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五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兑现奖惩。责任追究和兑现奖惩是审判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责任追究是否及时到位,奖惩措施能否严格兑现,是审判管理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档案,充分发挥司法档案的功效。要根据审判绩效考核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对成绩优秀的要表彰奖励,成绩落后乃至造成瑕疵案件、错案以及其它严重后果的要采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调离审判岗位乃至追究党政纪责任等方式进行督促和惩处。同时,要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真正把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的干警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有效激发法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活动成果转化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心、勇气和动力,真正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一流审判业绩。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各级法院要把那些既熟悉审判业务又敢于坚持原则、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充实到审判管理岗位上来,各级法院党组要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审判管理人员,理解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加强对他们的培养和锻炼,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不断增强这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同志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不断增强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不断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引向深入。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效果,推动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以一流的审判业绩向建国六十周年献礼,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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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法院院长讲话心得(案例13篇)篇八

在法院工作多年的经历中,我有幸参与了一次以“法院长征”为主题的体验活动。这个活动是为了让法院干警们亲身体验红军长征的艰辛与磨砺,增强团队合作和坚韧精神。通过这次活动,我深深体会到了长征对我们的启示与教育。

第二段:长征的磨练与坚持。

长征是一次漫长而艰辛的行军过程,法院长征也不例外。从一开始的疲劳与不适,到中途的遭遇困难和挑战,再到最后艰难地突破了一道又一道难关,我们经历了一系列的磨练和坚持。这也正是法院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的情况,有些案件可能耗时耗力,但只有坚持下去,才能真正达到我们的目标。

第三段: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在长征过程中,团队合作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每个人都各司其职,互相支持和鼓励,相互之间形成了紧密的团结。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法院工作中,只有各个岗位的干警密切配合,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段:挑战与压力的应对。

长征是一次抗击自然灾害和敌人的伟大战斗,法院长征中也存在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压力。我们需要不断地面对和应对这些挑战,勇敢地面对困难和挫折。只有敢于迎难而上,才能战胜困难,取得更大的成绩。

第五段:从长征中汲取力量与启示。

长征是一次伟大的历程,它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宝贵的历史经验和启示。在法院长征中,我们也应该从中汲取力量与启示。不仅要通过磨练和坚持培养出坚强的意志和毅力,更要重视团队合作,勇敢面对挑战,以及始终坚守信念和原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职责,为公平正义而努力奋斗。

总结:

通过法院长征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了长征带给我们的磨砺和坚持的重要性,以及团队合作的力量和挑战与压力的应对。长征是一次伟大的历程,我们应该从中汲取力量与启示,为了公平正义而不断努力奋斗。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职责,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热门法院院长讲话心得(案例13篇)篇九

同志们: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市法院在这里召开20xx年度表彰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回顾总结去年的工作情况,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表彰先进,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这对于进一步开创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20xx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服务大局成效显著。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重点行业司法保护,保障重点项目加速推进,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发展环境,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二是争先创优硕果累累。去年,市法院再次荣立省高院集体一等功,10多个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表彰,市委市政府专门发文为市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市法院的争先创优工作不仅为某某赢得了荣誉,增添了光彩,更为我市的“三争一创”活动树立了典型。三是为民司法关注民生。市法院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巡回审判不拘泥时间、地点,有效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参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的构建,开展和谐共建、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指导基层调解工作,切实承担起司法机关的社会责任。四是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坚持业务与队伍两手抓、两手硬,做到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工作作风一起抓。狠抓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官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通过学历提升、专业培训、司法调研、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法院已经成为一个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的一块高地。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法院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警团结拼搏,开拓进取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辛勤工作的法院全体干警以及长期在法院工作,并退下来的老同志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进入“十二五”时期,我市的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审判机关,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市法院一定要充分认清肩负的历史使命,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努力使法院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下面,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不断开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新局面,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落实“十二五”发展的战略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要深入研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引导和支持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步伐的加速。在案件审理中,既要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传统主导产业、新兴技术产业做大做强,又要依法平等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中小企业经营秩序,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既要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推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淘汰落后产业、抑制过剩产能,又要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鼓励和引导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促进产业升级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切实履行职能,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要正确处理预防与打击、教育与疏导的关系,切实把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有效分流、共同化解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着力把调解优先的原则更好地体现在执法办案之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调解工作。要积极参与大调解机制建设,继续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作用,建立健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对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扎实抓好涉诉信访工作,着力在“事要解决、息诉罢访”上花大气力,在加强源头治理上下硬功夫,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强化责任意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加大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推进力度,努力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治安环境。全面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要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又要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态度较好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处理。要抓好重点领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管理创新,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安定、不和谐因素,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四、坚持执法为民,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履行好新阶段人民法院担负的重大责任和使命,迫切需要大力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建设。全体法院干警要深刻认识法院自身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个目标,坚持公正廉洁文明规范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来赢得司法尊严和司法权威。要着力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把服务群众贯穿于司法工作全过程,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大力畅通涉诉民意表达渠道,积极组织法官到基层群众中间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征询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善于运用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审理案件、处理纠纷,把案件处理的过程变成思想疏导的过程,变成理顺情绪的过程,变成感情交流的过程,努力促进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要正确认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规律,依靠群众有效解决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不断加大运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力度,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要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充分利用庆祝建党90周年的契机,结合即将在政法系统中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积极营造廉洁司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管理权的监督制约,积极探索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管理权的科学配置,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违反“五个严禁”规定,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违纪违法案件,一经发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同志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希望全体法院干警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我党成立90周年,为把某某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热门法院院长讲话心得(案例13篇)篇十

20xx已近尾声,20xx悄然而至。现将20xx年度**人民法庭工作总结如下。

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高效完成审判任务。

20xx年度,**法庭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共计473件,较增加140件。面对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案多人少的现状,**法庭全体干警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将当事人按照地域分类,多渠道协调,打破送达瓶颈,为案件审理提供基础保障;将案件按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其它合同纠纷等分类集中办理,既统一了裁判尺度,又缩短了办案流程;全庭干警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在仅有一名审判员、两名法官助理的情况下全年结案467件,结案率高达98.5%,高效完成了案件审执工作。

二、利剑出鞘、强化执行,切实保障百姓权益。

法律是保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法院是实现权益的最后一关。全年法庭共受理执行案件78件,法庭执行人员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查询存款上百余人次;查封车辆,冻结、扣划存款十余次;将近20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库。通过多种管道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最大限度的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的实现,彰显了法律权威。

三、多管齐下、对症下药,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法院往往是矛盾最尖锐的聚集地,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往往源于一时之气。**法庭充分联动人民陪审员、村社干部、亲朋好友,积极邀请他们参与到案件协调中来,以其在百姓中的威望和认同感,同法官一道与当事人真诚沟通,挖掘矛盾产生的原点,分析矛盾激化的后果,寻求矛盾解决的思路,达到求同存异的效果。通过联动调解,“**好人”**某、**某解除收养关系案、**某等返还房屋定金案、**某等房屋权属纠纷案、**某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等一大批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最大限度的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护航社会稳定发展。

作为**镇的驻镇部门之一,**法庭除做好案件审判执行的本职工作之外,积极配合支持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参与迎接农村清洁卫生国家检查、滨河路植树绿化等活动。针对涉及安全稳定大局的涉诉信访案件、人数众多的集团案件,做到专人专办、特事特办,并及时与党委政府沟通衔接。为本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五、防微杜渐,廉洁自律,打造优良法官队伍。

20xx年,**法庭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和最高法院的各项规定和禁令,继续落实三条“禁酒令”。做到了“不碰高压线、不越红线、坚守底线”。不断加强人生观、价值观的学习,定期开展党风廉政以及廉洁司法自评互评,以高标准出发,从细节处做起,不留死角,不留情面。全年全庭干警拒绝吃请十余次,拒收红包五人次,塑造了法官“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形象。

诚然,20xx年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表现在普法宣传不够广泛、巡回审判次数不多、执行力度有待加强,这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故,20xx年**人民法庭的工作思路没有变化,标准要求只能更高。狠抓落实,积跬步以致千里。路,就在脚下。

热门法院院长讲话心得(案例13篇)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200字)。

近年来,我国法院系统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在深化改革、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作为法院干部,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名为“法院长征”的学习培训活动,深入了解了法院改革的重要性和法官的使命。在这个长征的过程中,我获得了很多宝贵的心得体会,今天我将就此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法律传承与司法公正(200字)。

长征过程中,我深刻领悟到法律的传承和司法公正之间的紧密联系。合理的法律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而完善的法律制度离不开司法公正的保障。在长征中,我接触到了很多案例,深感司法公正对人民群众的重要意义。无论当事人的地位如何,法官都必须站在中立、公正的立场,依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公正的司法为社会稳定和百姓幸福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段:司法改革与法治信任(200字)。

长征中,我还深刻体会到司法改革对法治信任的重要性。当人们对司法系统充满信任,才能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然而,在长征中我也发现,有些法院仍然存在着司法不独立、不公正的问题,这对法治信任构成了巨大的破坏。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司法改革,推动司法公正,以增强社会对法治的信任。只有建立起人民对法院的深厚信任,才能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第四段:法官职业素养与责任(200字)。

在长征中,我深感作为一名法官,职业素养的培养和责任的担当至关重要。一个合格的法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高尚的行为操守和坚守原则的勇气。法官要忠诚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办案,无私无畏地为当事人提供公正、公平的司法服务。同时,法官还要不断自我提升,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为深化司法改革贡献力量。

第五段:展望未来(200字)。

通过这次长征,我对我国法院工作的未来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未来,我们要在司法改革的道路上继续前行,加强司法公正和法治信任的建设,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官,推动法律和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我们要努力实现法院的公正廉洁,确保司法公正不被干预和损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征程中,法院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健康有序运行。

总结(100字)。

通过这次法院长征,我进一步认识到司法改革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明确了作为法官应有的责任和使命。只有进一步加强司法公正和法治信任,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官,才能为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社会稳定的实现提供坚实支撑。我将不遗余力地投入到司法改革的事业中,为我国法治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热门法院院长讲话心得(案例13篇)篇十二

同志们: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依法惩罚犯罪、定纷止争、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职责,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20xx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加速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一年,全面做好法院工作十分重要。最近,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招商引资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暨金融生态环境动员大会等一系列会议,都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法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提高司法水平,努力营造宽松、有序、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实现**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进一步提高法院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随着法制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法院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明显,越来越重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全面提高法院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一)进一步完善诉讼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法院的司法活动要把“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贯彻始终,把维护好群众利益做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就要进一步完善诉讼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并要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责,做到司法护民;切实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负担,并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范围,确保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做到司法利民;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及时调处纷争,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做到司法安民;改进工作作风,贴近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做到司法亲民;认真解决审判和执行中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审判机关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做到取信于民。

(二)进一步提高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作为司法部门,就是要实现司法公正,依法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维护社会公平,匡扶社会正义,这既是党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法院要把公正与效率当作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凡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都要公开审理,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让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要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减少涉诉信访,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要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审判监督机制,建立案件质量与效率的评估、评查体系,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

(三)进一步发挥司法工作服务发展的作用。法院工作要为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这是法院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需要,是法院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法院在法制建设过程中发挥应有作用的需要。法院要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审判工作,坚持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特别是要加大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力度,营造有利于各种经济主体公平竞争、平等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现代执法理念,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司法活动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导向,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加强法院基层工作。

基层法院工作是面向群众的一个窗口,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群众对法官、法院和法律的评判,影响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法院系统中,80的干警工作在基层,80的案件来自基层,加强基层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对基层法院在审判管理、法院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建设等方面的指导作用,督促基层法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强调研,摸清实际情况,完善工作指导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基层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同时,还要加强对基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对疑难问题及时给予指导。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目标考核管理机制,把对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司法管理、装备建设等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规范考核内容,促进全市法院工作的整体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万事以人为本,法院工作的成败关键在人。几年来,法院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法院还存在一些问题,群众还有意见,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丝毫不能放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党三大法宝之一。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审判工作中,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努力探索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要把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司法观念,培育干警崇尚法律、忠于法律、公正司法的精神和品格。以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事关全局。要从议大事、用干部、抓作风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积极营造既有批评又有团结,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民主生活,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班子整体执政能力,把法院领导班子建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三)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树立人才是第一审判资源的观念,大力培养和使用司法专业人才。一是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重视高层次、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的培养,不断拓宽人才培养的渠道;积极开展各类专项培训、岗位培训,采取措施,鼓励干警学历升级,支持和引导干警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二是要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使肯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前途。三是要坚持“从优待警”方针,切实为干警办实事、好事,解决干警后顾之忧,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四是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干警党性修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落实,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纯洁法官队伍。逐步建立起“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五、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

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是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党委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审判和执行工作,指导法院队伍建设,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支持和帮助法院排除干预,积极帮助法院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法院营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法院也要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接受、主动争取党委及其政法委员会的领导,坚决克服把依法办案同加强党的领导、接受监督对立起来的错误思想。

最后,我还要强调,要切实加强司法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完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注意研究新闻宣传动态,加强舆情跟踪,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尽最大可能地避免负面报道,让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知道、了解、理解、支持,从而全面提升、巩固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和地位。

同志们,20xx年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精神,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再立新功,为构建平安和谐**、实现**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的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再过几天,中国的传统佳节春节就要到了,借此机会,向全市法院干警和干警家属亲人拜年,祝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

热门法院院长讲话心得(案例13篇)篇十三

同志们:

基层建设,事关全局。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建设历来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19,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20xx年和20xx年分别在长春和济南召开了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现在又在广东佛山再次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不到八年时间里召开四次法院基层建设和人民法庭工作会议,足见我们对基层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也非常重视基层建设,特别是去年济南会议以后,各地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对法院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工作出现了喜人的局面。这次会议选择在广东召开,是因为广东法院的基层建设和人民法庭工作做得很好,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等各方面成绩显著。这是与广东省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广东,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和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高人民法院重视基层建设的举措得到了党中央的充分肯定。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先后四次出席我们的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罗干同志昨天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开创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

昨天上午,黄松有同志就年以来全国人民法庭工作的情况作了总结,并对今后如何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了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在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意义。

重视基层基础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司法工作不断取得进步的宝贵经验。在不久前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一年来人民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是对人民法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这充分说明,我们坚持重心下移、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思路是完全正确的。

多年来,人民法庭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通过公正高效地审理大量案件,确保了国家法律的贯彻实施,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生产与生活的基本秩序;通过诉讼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等多种方式,积累了中国特色的处理和解决民间纠纷的丰富经验,使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通过不断改革,探索出一系列司法利民、便民和护民的新举措,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人民司法为人民”的优良传统;通过审判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在具体生动的案例中了解法律、认识法律,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通过多年的培养和锻炼,造就了一支甘于奉献、顾全大局、不计得失、淡泊名利的优秀法官队伍。昨天受到表彰的就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在这里,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长期以来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在司法工作第一线的人民法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

当前,人民法院的基层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尤其自去年罗干同志在济南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以来,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基层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审判作风进一步改善,一些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基层工作的问题和困难正在逐步得以解决。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加强人民法院的基层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稳步推进,重点突破,并向纵深发展。基于这样的认识,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今后将继续把加强基层建设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将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为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重中之重。

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是践行“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的有效途径。“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我们讲公正,是讲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相结合的公正,是依照法律程序的公正,是符合广大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公正;我们讲效率,是法定时限内的效率,是公正前提下的效率,是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效率。通过多年的实践,我们已经逐步实现从简单追求案件结果的公正到追求“有效率的公正”的转变,这说明我们对司法活动规律的认识正在不断深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通过诉讼寻求司法救济,实现公正,已成为人们解决各种纠纷的重要选择。但是公正的实现是需要付出代价的,甚至是高昂的代价,公正与效率往往成为一对矛盾。综观世界各国,面对案件数量的激增,也都努力在公正和效率、诉讼效益和诉讼成本之间寻求最佳结合点,寻找一种既能实现公正,又简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在这方面,我国的人民法庭制度具有巨大的优越性。

人民法庭是革命战争时期人民司法制度的一大创造,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继续显示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尤其在实现“有效率的公正”方面具有特殊的优势。人民法庭是按照“便于群众参与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原则和“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要求设立的。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既有一般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也有轻微的刑事案件,对于这些案件大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简便快捷;人民法庭审理案件的地点,或法庭驻地,或田间地头,可以减少群众来回奔波;人民法庭审理案件的方式,主要是独任审判和调解,当事人易于接受,可以节约司法资源。据统计,人民法庭办理的案件占全国法院受理一审案件总数的40%左右,99%以上的案件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绝大部分当事人服判息诉,上诉率仅为9.86%,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仅占上诉案件的16.13%;很多人民法庭近年来的案件上诉率为零,不少法庭几年来没有被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可见,人民法庭工作做好了,不仅可以从源头上实现司法公正,而且可以实现“有效率的公正”。

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是坚持走群众路线,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渠道。我们强调基层工作的重要性,不仅因为基层工作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心和基础,更重要的是,基层工作很大程度上是群众工作。群众工作做好了,我们的各项工作就有了取之不尽的动力和源泉。在幅员辽阔、人口分散、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和部分城乡结合地区设立派出人民法庭,就地审理案件,及时调处纠纷,正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大创造,也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环节。

我们讲“司法为民”,不仅仅是方便群众诉讼的问题,更为重要的,它是人民司法的根本宗旨,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党的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人民司法的各项工作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实现公正与效率,还是方便人民群众诉讼,都体现了司法为民的要求。我们所讲的“民”,是指人民群众的整体,当然也包括诉讼当事人,但绝不是一方当事人。如果片面地把司法为民的宗旨理解为“司法为一方当事人”,就误解了司法为民的真谛,就把司法为民的要求庸俗化了,就会产生难以克服的矛盾,走人误区。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植根于人民群众中间,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广,联系最紧,是落实司法为民“关键的关键”。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需要人民法庭去落实,司法为民的新途径,也需要人民法庭去探索。多年来,人民法庭创造了许多司法为民的新鲜经验和有效措施。如就地审理,巡回审理,在广大的牧区设立帐篷法庭,在旅游区设立流动法庭,等等,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受到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意义重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只有法治,才能实现民主,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只有法治,才能使社会充满诚信,充满活力;只有法治,才能使社会安定有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当然,和谐社会并不意味着没有矛盾,而是意味着有了矛盾可以依法有效地加以解决。在社会主义社会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各种矛盾、冲突、纠纷都将大量存在,作为专门解决社会纠纷的机构,人民法院的任务将会更加繁重,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责任将会更加重大。

人民法庭植根于基层,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和谐社会首先要求是一个稳定的社会,没有稳定,谈不上和谐,而目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很多。正如罗干同志在讲话中所指出的,“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基层、暴露在基层,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的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的问题解决不好,局部性矛盾可能演化为全局性矛盾,非对抗性矛盾可能发展为对抗性矛盾。人民法庭的法官,既是定纷止争的裁判员,又是辨法析理的宣传员,还是社情民意的调研员。人民法庭的工作做得好,就可以构筑起维护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社会稳定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就为构建和谐社会特别是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创造了重要条件。

二、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

几年来,人民法庭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日益增长的需要相比仍有很大距离,人民法庭自身工作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当前,我们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人手,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官司难”问题。对人民群众来说,“打官司难”难在哪里?难就难在费时、费力、费钱。先说“费时”。案件的审判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特别是一些案情复杂的案件,尤其如此。作为人民法庭来讲,要尽量缩短审理的时间,避免“马拉松”式的诉讼。应该说,人民法庭由于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间相对较短,但是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倾向。如实行立审分开,规范审判流程管理,是完全必要的,但是有的法院没有正确理解和适用,简单、机械地进行流程管理,即使那些完全可以由人民法庭即收即结的简易案件,也要排期走完所有流程,造成时间和司法资源的浪费。再说“费力”。当事人诉讼在人民法庭,但立案、交纳诉讼费用和退费却要到基层法院机关,尤其是在欠发达的地区、山区,交通条件落后,群众去一趟县城不容易,参与诉讼有许多不便。另外,一些群众缺乏法律常识,不知道如何取证、举证,打起官司就更加费力了。再说“费钱”。打官司要交案件受理费、要花交通食宿费,这是必要的,但问题是一些生活困难的群众拿不起这种费、那种费。如此等等。

解决“打官司难”问题,首先,要改进基层人民法院的立案管理,推广远程立案系统,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其次,在规范人民法庭的设置、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的同时,可以采取设立办案点等形式,加大巡回审理的力度。过去,针对林区、牧区和水上作业的特殊情况,各地基层人民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探索出许多切合实际的巡回审判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要继续探索,积累经验。第三,要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完善司法救助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公布《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对涉诉的农村“五保户”等14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一律给予司法救助。同时,对涉诉群众进行诉讼风险提示和诉讼引导,努力减少不必要的诉讼。

二是要进一步解决极少数案件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公正是司法活动的灵魂和生命,也是人民司法的本质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是人民群众,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也是人民群众”的观念。客观地说,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总体上是公正的,这可以从我们抽查的结果中看出来;也可以从上诉的数字和改判的数字中得出结论。但是,少数案件司法不公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地方,人民群众的反映还很强烈。

导致极少数案件司法不公的原因十分复杂,具体到人民法庭来说,除了法官适用法律水平不高等原因外,主要是“三案”。一是关系案,要坚决防止“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不良现象;二是“人情案”,要彻底破除“人情大于王法”的封建观念;三是“金钱案”,要绝对摒弃“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庸俗哲学。上述“三案”为数虽少,但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人民法庭的每一位法官都要意识到,案件标的有大小之分,适用法律有难易之别,但司法公正的实现不能有主次之分,公平正义的获得不应有先后之别。案件久拖不决,裁判不公,执行不力,不仅会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更重要的是,会加剧基层人民群众千百年来形成的厌讼、惧讼心理,进而动摇对国家法律和司法的信心。人民法庭的每一位法官,都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到不为人情所惑、不为金钱所动、不为权势所迫,不违法办案,不违纪办案,不违心办案,胸怀公正之心,奉行公正之举,以公正之能取得公正之效。

三是要进一步解决少数法官存在的作风不好、形象不佳等问题。作风问题至关重要。小到一个人、一个单位,大到一个党、一个国家,都有一个形象问题。人民法院的形象,是通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和作风反映出来的。而人民法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多,在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农村群众眼中,人民法庭的形象,就代表了人民法院的形象;人民法庭法官的形象,就代表了广大人民法官的形象。我们的法官是热情周到还是冷若冰霜,是忠于职守还是敷衍推诿,是高效快捷还是疲塌拖拉,是清正廉洁还是贪污腐化,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心中有杆秤。审判作风不好,审判形象不佳,人民法庭的工作就得不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就会降低整个司法工作的公信度。

人民法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意识,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具体措施,继续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服务、为谁司法、怎样司法”这一根本问题,以审判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果,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满意。要及时、热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防止和克服冷漠、生硬、粗暴、简单、推诿以及其他不良作风,始终保持一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甘于奉献、勇于进取,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要学习以宋鱼水、蒋庆、李增亮等为代表的新时期法官淡泊名利、甘于清贫、无私奉献的精神,将这些优秀法官信仰的“法不可偏、钱不可贪、官不可讨”的人生准则和“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工作追求,作为人民法庭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座右铭,做一名无愧于时代和法律的公正司法、倾心为民的好法官。

四是要进一步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人民法庭处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人民法庭的法官要及时有效地化解这些纠纷,除了要精通法律,还必须熟悉民情。如果不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虑,不了解人民群众所欲所求,不了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原因,不了解当地风俗民情,要依法妥善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要处理和协调好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是不可能的。法官既要善于运用法律,又要考虑社会效果,否则案子虽然判了,但是矛盾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仍然申诉不止,案结事未了。因此,人民法庭的法官必须学会做群众工作,引导群众采用正确的态度理解法律、对待纠纷。每个案子不仅要公正审理,而且要把道理说清楚;不仅要让人民群众得到司法公正的结果,而且要让人民群众通过看得见、信得过的公开、透明的程序和方式感受到司法公正。

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诉讼调解。注重调解,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法庭工作的优势。调解集法、理、情于一体,能较好地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有效节省司法资源,是解决基层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最佳方式,对维护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意义。要善于分析当事人的个性特点,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地进行调解,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要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尽可能“化干戈为玉帛”,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促进民事关系的和谐稳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增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推动社会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完善。

三、正确处理人民法庭工作中的几个关系。

人民法庭在解决上述问题的过程中,应当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与便于人民法院审判的关系。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与便于人民法院审判,是我国建立人民法庭制度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也是我国司法制度的创造和贡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如何将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优化整合审判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将人民法庭设置的合理性和人民法庭工作的规范化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司法改革的力度、人民法庭的发展速度和广大人民群众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如何将减少人民群众讼累与保障当事人诉权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既便于当事人诉讼又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审判案件,是新时期人民法庭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便于人民群众诉讼和便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是辩证统一的有机体。在人民法庭的设置和调整问题上,要考虑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各地交通状况也相差很大等实际情况,防止一刀切。在司法权力的行使上,应当重视当事人司法救济请求权的依法实现,凡是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由人民法庭管辖的民事纠纷,人民法庭不得推诿;对于法无明文规定的纠纷类型,人民法庭应当认真研究,不能简单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理由拒绝受理;对于不应受理的,应当向当事人具体说明不能受理的理由。

二是要处理好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通过审判活动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辖区内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是人民法庭的应尽职责。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在追求法律价值的同时,也不应忽视或不顾其他社会价值。人民法庭要通过审判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遵守社会秩序,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但是,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不是当地政府的下属部门,不能离开审判活动搞其他工作,不得超越审判职权介入行政执法活动和从事地方经济事务,不得参加行风评议等活动。

三是要处理好坐堂问案与巡回审判的关系。审判工作是一种专门化、职业化程度较高的工作,具有自身特有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审判程序应该规范,审判场所应该庄重,司法活动应具有中立性和被动性。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法庭不应脱离国情,超越政治、经济和自然条件,盲目追求“坐堂问案”。人民法庭要从实际出发,继承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把纠纷消灭在田间地头,将矛盾化解在纠纷现场,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当然,绝不能够搞什么“主动挖案源”、“上门揽案件”等违反司法规律的做法;要尊重当事人对审判方式的合理选择,对有关程序进行必要的简化,但必须保证当事人诉权的充分行使。

四是要处理好司法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司法调解与判决,都是人民法庭依法调整社会关系、处理社会纠纷的重要方式。一段时期以来,由于强调依法判决,司法调解有所弱化,调解率有所下降。而判决的增加在增强群众法制观念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效果,如有些案件判决后上访增多,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造成一定影响。近几年,人民法庭开始重新认识调解的功能,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调解率不断上升,上诉率、申诉率、申请再审率下降,息诉率提高,逐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当然,我们强调调解,也不应走向另一个极端,要注意把握好调解与裁判的辩证关系,不能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强制调解,不能久调不决、拖延诉讼,更不能以调解为名,片面维护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要注意把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提高调解水平,真正做到定纷止争。

五是处理好法官审判与人民陪审的关系。今年5月1日开始,全国人大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下称《决定》)正式施行,为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的工作增添了新的活力。基层人民法院及其人民法庭要认真贯彻《决定》,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应当说,人民法庭制度与人民陪审制度,一个是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制度,一个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制度,二者相得益彰。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对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最为了解,也更善于做群众工作。因此,人民陪审员既可以与法官一起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也可以帮助法官对当事人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人民法官精通法律,而人民陪审员则了解民情,二者有机结合,可以使人民法庭的力量更加充实,审判和调解工作更有成效,实现情、理、法有机结合,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庭工作的几点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庭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司法为民的宗旨要求,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独立、公正和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原则,遵循审判规律,规范审判管理,完善审判制度,稳定法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优化法庭布局,加强基础建设,落实经费保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当前,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要在人民法庭队伍建设方面加大力度。近年来,一些地方的人民法庭,现有的人才留不住,新的人才不愿进或进不来,出现人才断层。人民法庭人员数量锐减,1998年人民法庭工作人员达75553人,现在只有41109人,下降幅度超过40%。这种情况必须引起各级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胡锦涛提出的对基层干部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的要求,想方设法替人民法庭的法官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多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依法保障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让广大法官意识到,“将帅起于行伍”,越是条件艰苦的地方,越能锻炼和培养干部。当前,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还不够高,特别是地区差别还比较大。作为人民法院的领导,一方面,要努力提高人民法庭法官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另一方面,要坚持用思想感人、事业留人、理想育人。要将政治强、业务精、会管理的优秀法官选拔为人民法庭庭长;人民法庭的优秀法官要优先提拔,在进修培训方面要优先考虑,真正将人民法庭变为人民法院审判骨干的成长基地、领导干部的选拔基地、新进人员的培训基地。对于中编办为人民法院第一批增补的编制,要严格按规定分配和使用,主要补充基层法院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优先用于解决少数地区存在的“一人庭”、“两人庭”甚至有庭无人的问题。

二是要在人民法庭管理方面加大力度。我们经常说,管理出公正。管理出效率,管理出廉洁。人民法庭远离法院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外界干扰较多,因此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健全和完善人民法庭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制度。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近下发的《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人民法庭法官的司法素质;要强化审限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要严格按照《法官法》有关法官“十三种不得有行为”的规定和《人民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建章立制,规范人民法庭法官的业内业外活动,真正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保护人;要加强对人民法庭的经费管理,严格杜绝乱收费、乱摊派等不良现象,严禁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

三是要在加强对人民法庭的指导监督方面加大力度。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加强对人民法庭的指导监督,是基层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的共同职责。进一步健全对人民法庭的指导联系制度,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解决适用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促进人民法庭审判质量和司法水平的提高;要及时对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进一步贯彻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的监督体系,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建设好人民法庭队伍。

四是要在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方面加大力度。“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建设,是人民法庭工作的基础。大力加强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建设,不仅是为人民法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提供基本的司法条件,而且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充分体现执政为民宗旨的重要战略性措施。最近,中央决定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中西部地区“办公无房、审判无庭”的人民法庭建设起来,建设经费由中央财政在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解决,建设用地等其他配套投资由地方承担。这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对基层人民法庭建设问题的重视和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担有人民法庭建设任务的基层法院,必须认真做好前期准备。东部地区的人民法庭建设虽然没有中央财政的专项补助,也应当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人民法庭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把人民法庭基本建设纳入财政预算,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审判和办公用房建设起来。在人民法庭的建设中,无论是东部,还是中西部地区,无论是使用中央财政的建设资金,还是地方财政的投资,都必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既要满足人民法庭的工作需要,又要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切忌贪大求洋,盲目攀比。对于人民法庭的专项建设资金,一定要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在人民法庭的建设中,基层法院要加强领导和管理,高、中级法院要加强检查监督,同时也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这里我强调,对于人民法院的基建工程欠款,一定要依靠当地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尽快清还;今后各地人民法庭的基本建设一定要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支出,不能形成新的债务负担。

经费保障问题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一大难题。目前,中央已经把制定司法机关的经费保障标准,切实解决司法机关的经费保障问题列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抓紧制定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标准,努力争取将人民法庭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基层法院的经费预算之中,由财政预算统一给予保障。在确定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人民法庭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优先给予保证。

同志们,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是一项事关人民法院整体发展的大事,需要各级法院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各高级人民法院要认真研究本辖区人民法庭工作的重大事项,统一部署各个阶段人民法庭工作的任务,定期检查辖区内人民法庭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人民法庭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努力开创人民法庭工作的新局面。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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