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环境法相关论文(案例15篇)

时间:2024-09-12 作者:雁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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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环境法相关论文(案例15篇)篇一

“食品标准与法规”的课程特点是具有综合性和动态发展性,涉及学科门类较多,需要学生有相应学科的基础知识;另外由于标准在不断修订,法规也在不断完善,整门课程内容更新速度相对其他学科较快,书本内容会相对滞后;再者课程涉及冗长法律条文和诸多标准规定,学生学习起来未免感到枯燥无趣,只会死记硬背,不会灵活应用;此类课程缺乏实践,多停留在书本层面,使得培养出来的学生在生产生活中缺乏随时运用法律法规的意识。

2采取的对策。

2.1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由于“食品标准与法规”涉及学科门类较多,包括食品相关专业课的基础知识和“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理念,贯穿在与食品相关的其他所有专业课中。因此,要求各个学科的教师在教授与食品相关的专业课时,能积极地将课程内容与“食品标准与法规”相联系,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出“食品标准与法规”的专业素质,让“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相关理念深入学生脑海,这将对以后学生走上工作岗位自觉应用“食品标准与法规”约束自身行为、保障食品行业安全有序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因此,要求各专业课教师要加强自身的“食品标准与法规”素养,并及时关注食品标准与法规相关动态,将其随时渗入到日常教学活动中。

2.2优化教学内容,因材施教。

结合食品企业生产实际和高职高专学生特点,有机整合相关内容,授课时弱化法律基础知识、标准基础知识、标准化知识等内容,以基础知识的形式让学生了解性学习。授课时强化我国主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的教学和中国主要标准体系(食品基础标准、食品产品标准、食品分析方法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控制标准)的教学。将国外法律法规、国际化组织、国外标准体系、辐照食品标准等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较少的知识,以课后拓展知识的`形式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在课后拓展学习。

2.3案例教学法。

为了提升该门课程的趣味性和应用性,配合学生自主学习,在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多以典型案例为引导。案例教学的核心理念是构建以学生为主角、教师为配角的师生共同参与课堂互动活动的新模式。教学过程中使用特定的案例并指导学生提前阅读,然后组织学生开展讨论或争论,形成反复的互动与交流,在用于课堂讨论和分析之后会使学生有所收获,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者选择近年来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出现的严重违法事件,如“三聚氰胺”“过期食品改头换面再销售”“海南毒豇豆”“海南西瓜农残超标”等事件,在课堂上进行专题讨论,并鼓励大家上台发言,说出自己对具体事件的看法。

2.4pbl教学法。

传统的以授课为主的教学方法lbl(lecturebasedlearning),以教师为主导,在教学过程中强调传授系统完整的知识;而pbl(problembasedlearning)教学法是以问题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认真思考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食品安全法》是食品标准与法规的重要教学内容之一,这节课的教学任务是能利用《食品安全法》指导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能利用《食品安全法》的法律条文分析出现的食品案例,并提出解决措施,这节课讲解起来看似不难,但法律条文较多,又比较抽象,如果一味采用lbl教学法,未免显得枯燥无味,不能很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此,从实际出发,运用学生所熟知的若干案例,要求学生课前以组为单位,每组一个案例,先通过网络技术、查阅图书资料、影像资料等多种手段,对案例进行认真阅读、合理分析,并结合《食品安全法》,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总结完成与所选案例相对应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案例介绍、案情分析、违反的具体法律条文、《食品安全法》对此的规定、处罚条款以及解决措施等。

2.5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优势。

利用多媒体课件教学,可以丰富教学手段,由于多媒体集文字、声音、图画和视频为一体,相对于板书教学有其独特的优势,故可以让学生全方位地接触教学内容,比如每年的315晚会都会披露一些与食品相关的违法行为,央视的“每周质量报告”栏目也常常揭露食品相关不法行为,教师通过搜集相关资料,将教学当年315晚会上以及“每周质量报告”栏目上食品安全相关视频在课堂上播放给大家看,并结合课本内容,引导大家讨论和思考,从而加深对书本内容的理解和记忆,也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在这些教学环节中,学生一步步深入理解食品标准与法规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再比如,讲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相关知识时,可以通过多媒体课件将这些标志的图片鲜明的展现出来,以加深学生理解和记忆,以上教学环节都充分体现出多媒体教学的优势。

2.6强化技能教学。

食品类专业的培养目标是面向食品生产开发、检验和质量管理工作的高技能型人才和食品质量监管人才。故课程内容的设计应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导向,立足学生职业岗位,强调趣味性和应用性,重点突出核心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比如,在讲解食品标准相关知识时,应注重培养学生检索食品标准与法规文献的能力,以及编制企业食品产品标准的能力。“学习金字塔”是美国缅因州国家训练实验室研究成果,它用数字形式形象显示了采用不同的学习方式,学习者在2周以后还能记住内容(平均学习保持率)的多少,爱德加戴尔提出,学习效果在30%以下的几种传统方式,都是个人学习或被动学习;而学习效果在50%以上的,都是团队学习、主动学习和参与式学习。由此看出,主动的、团队的、参与式学习效果优于被动的、个体的学习。根据“学习金字塔”理论,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安排了上网检索食品标准文献、食品标准文献的阅读、撰写食品企业产品标准等实践性项目,这些项目以小组为单位,大家通过组内探讨研究,共同完成项目,老师制定评分标准,对项目作业进行小组比赛,通过这种方式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3教学改革效果。

教学改革前多数学生存在上课听讲积极性不高、应付书面作业的现象,通过教学改革,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学改革后的课堂活泼生动,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达到了较好效果。

作者:王清刘涛单位:信阳农林学院。

最新环境法相关论文(案例15篇)篇二

维护城市居民的权利是城市政府公权力配置和运作的目的和界限,即城市政府公权力的配置和运作,只有为了保障城市居民权利的实现、协调权利之间的冲突、制止权利之间的相互侵犯、维护和促进权利平衡才是合法的和正当的。

时代特色;法治文化;价值观

城市文化是体现城市社会特点、城市居民生活方式、生活文明程度的区域性特征极为突出的文化形态。城市文化的形成、积淀和演进与乡村文化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其法治化程度更高。这一点,可以从古希腊、古罗马,乃至中世纪的威尼斯、伦敦,以及近代城市文化的出现和变迁中相伴而生的法律文化的产生中得到印证。因此,可从说法治文化是城市文化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体现着城市及其居民对法治的认知、实践和发展。同时,文化对于法治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在一定意义上,城市法治文化体现和表征着城市自身的经济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高度。城市法治文化,在概念上是指存在于城市这一特定载体之上,由过去和现在的全体城市居民共同参与构建而形成的,表现一个城市所特有的法治精神、法冶理念及法治实践的文化形态。在城市法治文化中,起核心作用,将城市法治文化凝聚成一个有机整体的是城市法治的价值指向或价值观。城市法治文化对培育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依法规范城市居民的行为模式,进而维系城市的基本生活秩序,乃至推动城市的发展进步与文明程度,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这一切,都依赖于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法治文化的价值观。为此,我们必须重视构建和弘扬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法治文化价值观。

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法治文化,在法治价值观上应当着重强调和正确处理城市法治中的几个重要关系,也就是引导全体城市居民正确树立文化价值观中与法治文化紧密关联的权利义务观、正义观、效率公平观和人文观。

在当代社会主义社会中,城市居民作为人的权利优位及与此一致的人人都应恪尽义务是法律价值观首要因素,即在整个城市法治文化建设中,都应当重视权利优位与恪尽义务为关键词,同样,城市法治文化也不例外。为此,城市法治文化建设就比须要正确处理好两种关系。一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二是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中,权利优位的法律价值观在本质上意味着:保护人的权利,即城市居民权利是目的;而督促城市居民履行法定义务正是实现权利保护的手段。因为,基本的立法理论告诉我们,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在于保障权利的实现、权利是第一位的因素,义务是第二位的因素。人的权利是人的义务存在的依据和意义。这就是人们为什么常说“无权利即无义务”的原因所在。城市法治文化的价值观同样如此。很难设想在只有法定义务而无法定权利的条件下,能够确立具有鲜活生命力的城市法治文化的价值观。

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中,权利优位的法律价值观意味着:城市居民的权利是城市政府公权力的源泉,城市政府公权力的取得是基于人民群众的信任。维护城市居民的权利是城市政府公权力配置和运作的目的和界限,即城市政府公权力的配置和运作,只有为了保障城市居民权利的实现、协调权利之间的冲突、制止权利之间的相互侵犯、维护和促进权利平衡才是合法的和正当的。具体到城市的法律化治理而言,就是要求城市政府坚持奉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维护广大城市居民最大利益作为治理城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管理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实现高效、廉洁的治理目标。

正义从来就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正义被人所感知一定是通过一个个具体的实例而不是通过几句空洞的口号。我们之所以将法治视为实现正义的最佳途径,是因为法治能够有效地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实现人们所要求的正义。首先,法治能促进和实现形式上的正义,即法律诉讼、审判程序上的正义。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也是大量的。这些冲突和纠纷得到公正的解决的基本前提是冲突和纠纷解决机制与规则的统一性和合理性。事实上,只有通过统一的法治,才能为人们公正地解决冲突和纠纷提供规则和程序。法治公正地解决冲突和纠纷,其核心要义就在于必须做到无偏见地、严格地适用公开的规则,同样情况同样对待,这也就是法律面前人人一律平等。其次,法治能促进和实现实质上的正义即分配正义。我们必须承认,在人类社会中,就利益关系而言,既有利益的一致性,也存在着利益的冲突。因此,每个社会都需要一套正义原则来指导社会适当地分配利益。法治在实现分配正义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为把指导分配的正义原则法律化、制度化,并具体化为人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对资源的公正分配。

我们应当特别重视城市中弱势群体的利益,以提升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利益为出发点,构建城市法治文化中的正义观。学者们早就指出:真正正义的利益分配制度,恰恰是对弱势群体的利益最关注,给予了最充分保护的利益分配制度。按照美国法哲学家罗尔斯的观点,只有当城市具体的社会利益分配制度指向努力扩大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时,这一制度才能称得上是真正正义的。对此,我们在构建城市法治文化中的正义观时,理应给予高度关注并在制度建设中使其彰显和产生实效。

对效率的追求与公平的实现是一对天然的矛盾。我们应当注意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这一两难选择的标准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反映到法律的价值观上,也是以效率优先为特征的。为此,应当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构建城市法治文化中的效率公平观。“效率”是经济学中最常用的概念,在人们对它的种种解释和定义中,“价值极大化”或“以价值极大化的方式配置和使用资源”,是其最基本的表述方法。

在当代城市法治文化的价值观中,效率优先的实质与实现途径在于:权利和权力是最重要的法律资源。这是因为权利和权力可以给人们带来实际利益,是实现利益所必不可少的手段。合理的权利和权力安排会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效率优先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之一是自由竞争、优胜劣汰。这一不可抗拒的铁的规律迫使每一个市场经济的参与主体,包括个人不仅必须有效率的观念,而且一定要把效率置于优先的位置。更进一步说,目前我们所进行的深化改革,实质上就是要对法律资源的重新配置,是权利和权力的系统化重组与安排,其目标正是调动市场经济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力求获得更高的效率,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加。只有先做大蛋糕才能让每一个人分得更大的那一块蛋糕,正是这一观念的形象表述。法律资源配置上的效率优先意味着:在整个法律价值体系中,效率价值居于优先位置,是配置社会资源的首要价值标准。效率优先的法律价值观应当通过制度安排表现出来。为此,总体法律体系的框架必须以效率为优先价值观来决定权利、权力等法律资源的社会配置。同时,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设定和落实,必须以效率为优先价值观来引导、配置。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如前所述,法律的终极价值在于实现公平的正义。在效率与公平发生冲突时,为了效率的价值目标,公平可以暂退居第二位,但这种暂时的退让恰恰是为了在更高的程度上实现公平。让全体城市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应当成为我们始终不渝的最高选择。

维护人的价值、尊严和基本权利,无疑是法律最重要的功能之一。法律要发挥这样的功能,势必涉及在立法、司法和执法过程中,人们如何认识人的价值。在关涉人的问题,如人的生命、人格、尊严、权利时,一定的法律体系总自觉不自觉地基于某种关于人的价值的价值观而做出规范。同时,这种价值观支配着法律体系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地在工作中注重去维护人的价值、尊严和基本权利;对侵害人的价值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为此,当代法的价值观必然包含着人文主义并且是其精神核心。我们共产党人所讲的“以人为本”的基本含义应当是:一切从人民群众出发,一切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把人民群众作为观念、行为和制度的主体。“以人为本”之所以成为现代法律价值观的精神核心,首先是因为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的在于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最终应当体现为人的物质利益的满足和精神生活的充实,表现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其次是因为健康、文明、高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依托于现代人文主义的精神环境,并需要由包含人文主义精神的法律制度去引导和规范。

具体到城市法治文化,把“以人为本”放在其核心位置,是基于这是城市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健康、文明的现代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的经济体系。因此,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必须蕴含着丰富的人文关怀与对人的尊重。把以人为本作为构建城市法治文化中的题中应有之义,其目的正是在于通过法律指引城市居民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重视发展人的精神世界,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实现城市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同步发展。

以上是构建和弘扬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法治文化价值观的相关论文,希望你能喜欢。

最新环境法相关论文(案例15篇)篇三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茶文化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了丰富的人生哲理与价值观念。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中,结合茶文化一同宣传、倡导,能够更好的激发人们对传统体育文化的热爱,还能够帮助人们更好的理解茶文化,传承茶文化。总之在当代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茶文化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倡导与发展作用十分巨大的,充分利用茶文化的群众基础,传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构建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和谐发展的新模式,推动中国传统文化的创新与发展,是当代每一位中国人共同的承担责任,也是当代文化建设者们共同承担的使命。

茶文化;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传承。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就是包含民族特色,以及传统文化内涵的文化形式,对人类自身的发展与社会功能的发挥,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彰显着民族文化的伟大,是文化与文化的交融。民族传统体育并不是一种文化,而是多种文化的综合体,在长期的发展中,受到周围的环境与文化影响,而形成的文化系统。在传承民族体育文化的过程中,与茶文化相结合,不仅能够丰富体育文化的内涵,还能够进一步促进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两者同属于中国文化的一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研究茶文化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倡导与发展模式,对于当代文化建设来说,有着非常巨大的推动作用。

茶文化具有原生态性,而在茶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相互作用,两者具有一定的问题共生特征,因在当代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过程中,建立其与茶文化协同发展的模式,十分必要的,也是极具可行性的,下面对此进行几点分析:

1.1原生态特征。

具有原生态特征的茶文化,有许多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可以借鉴与继承的宝贵知识和经验。而最具原生态特征的少数民族,当属土家族和苗族。因为生活的地区比较偏远,且无法依靠现代化工具进行生活,因此,在这里生活的少数民族,多数都是自给自足进行生活。经过与大自然长时间的磨合,他们学习了利用各种原始的方法进行食物种植和收集,同时学会了各种在自然条件下生存的技能,这也在某种程度上锻炼了他们的体制,从而形成了一种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文化。种茶、采茶也是他们主要的生活内容之一,由于身处自然环境当中,没有工业的干扰与污染,所以,在这里生活的人们形成了独有的地方茶文化,而这里的茶叶更具有独特的韵味。随着科技的发展与进步,这里的茶文化被现代人们所发现,这种与自然高度协调、完美融合的茶文化被人们所惊讶,浑然天成且意义久远的原生态茶文化成了人们争相学习的典范,更值得传统体育文化模仿与学习。

1.2文体共生特征。

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一直保持着互利共生的关系。自古就有“文体不分家”的道理。文,是指对传统优秀文化的继承,以及对不同民俗的发扬过程。体,是将文化良好进行展示的一种表现形式。每个民族在关注茶文化的同时,更要重视体育文化的发展。中国是由众多少数民族组合而成,因此在不同的民族就有不同的风俗习惯和文化追求。体育活动的出现,增强了各种文化节日的气氛,还让热爱运动的人们懂得用身体去展示文化的美。体育运动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茶文化节日的需要,强身健体的同时更具有观赏性。

1.3群体特征。

随着人们对中国茶文化的继承和发扬,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以及偏远地区的茶文化被人们所发现。随着科技水平与技术的不断发展,在蛮荒之地所形成的璀璨茶文化逐步走进了人们的生活。传统的娱乐方式容易被人们所膜拜和效仿,例如:采茶时用唱歌来缓解工作时的疲劳,高兴或者遇到佳节时,会举办采茶舞或采茶表演,以供娱乐消遣。而采茶舞也在某种程度上展现了体育锻炼精神,具有群体性的活动和娱乐形式,继承我国优秀传统茶文化的同时,也是发扬民间传统体育文化的最好途径。

1.4地域特征。

茶文化的发展具有浓郁的地域色彩,同样,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也离不开多样的地域特点。因所处地理位置与海拔高度的不同,许多地区都有其独有的交通运输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当地人的生活提供了便利。我国的高山峻岭比较多,很多山区生活的人们,无法及时与外界进行信息沟通,因此,文化传播的速度也就相对较慢。但是,也正是这种原因,让他们可以更好的与大自然接触,进而更具有创造力和想象力。为了丰富业余生活,偏远地区的人们开始自行组织民间锻炼健身活动,只有保证拥有良好的体魄,才能更好的生活。例如:土家族通过摔跤进行身体韧性与柔性的练习,通过荡秋千、踢毽子来增进彼此的的友谊;苗族人更是将舞狮子作为健身娱乐活动,二人同步协调表演,既展现了高超的表演技艺,又在一定程度对二人的配合能力进行考验。还有赛龙舟比赛,不同龙舟队员统一配合来完成比赛。这里的生活更具有色彩与活力,同时,身体也进行了良好的锻炼。由此可见,锻炼不一定需要固定的器械和设备,只要具有最原始的锻炼欲望和锻炼精神,就能够完成对身体的锻炼活动,从而形成一种独有的民间体育锻炼文化。

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文化中不可缺少的礼仪规范,茶文化将中国传统的精髓集中体现了出来,在当代各个领域,茶文化都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中,融入茶文化观念,可以丰富人们对传统体育文化的认知,能够提升人们对传统体育文化的认识,并丰富传统体育文化的内容与形式,使其更好的在当代发展并传承下去:

2.1构建民族传统体育和茶文化的生态圈。

中国的许多少数民族,分布地域广泛,因此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人文文化。因为生活的需要,当地人需要进行一定的体育锻炼,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当地形成具有地方特点的体育文化。而少数民族在进行种茶采茶等活动时,也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茶文化。茶文化与体育文化经过长时间的碰撞、交融,进而促进了两种文化的发展与进步。环境的局限性并不能束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因为人们生活必将产生一种符合人们需求的文化,而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有着高度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因此为了促进我国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茶文化,并保证其在民间体育文化中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就需要我国对民间体育和茶文化充分的认识和了解,从而将众多茶文化形成统一整体,进而与体育文化融合,形成一个可以促进时代发展保证构建和谐民族的文化交融的生态圈。

2.2民族传统体育和茶文化的品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工业化的迅猛发展,人们对于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的品位也逐步提升。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在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茶文化的同时,也需要不断的进行“加工、打磨”,从而形成独具特色具有民间创意的民族传统茶文化。将优秀的茶文化用于商业,势必会对其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要对茶文化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不应该过度改变,使其失去原有的教育价值和指导意义。生活水平的提高注定人们会追求更高品质的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保持二者良好融合的同时还要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生态系统平衡。民族茶文化的发展,要坚持可持续性发展目标,在保证遵从悠久的茶文化发展历史的同时,让茶文化摆脱商业化模式的束缚,也就是适度开发。对于盛产茶叶的地区,需要政府加强对当地茶产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例如:在一次举办茶产业发展论坛会上,众多地区的政府部门联合发动了促茶产业发展战略联盟,保证向全世界推广名茶的同时,继承和发扬中国的优秀茶文化。同时帮助当地人建立小型茶厂,进而让更多的好茶为世界人们所用。

2.3实现民族传统体育和茶文化跨越式发展。

如何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茶文化良好融合,是让二者有跨越式发展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不同地区继承和发扬的茶文化历史不同,因此,少数民族按照实际生活经验积累而形成的优秀茶文化是与地域有直接关联的。为了保证中国茶文化能够长期稳定发展,并促进民族体育文化共同进步,此时需要不同省份、地区的政府联合起来,以发展和继承优秀茶文化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为根本,从而建立一个茶文明与民间体育健康可以共同生存的环境。利用跨越式发展模式,让茶文化带动部分企业快速发展,从而促进地方经济迅猛增长,在一定程度上维持当地发展需要的同时,保证让一部分人短时间变得富有。为了更好的应对以后的机遇与挑战,需要茶文化与民族体育文化良好融合,共同解决在未来即将遇到的问题。茶文化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的民族价值,因此,利用体育运动精神,在一定程度上积极促进茶文化的发展和宣传工作,这是对中国优秀历史的一种尊重,更是具有跨时代意义的重大一项伟大尝试。

本文首先对民族传统体育与茶文化特征进行了分析,通过两者特征的分析,我们很容易发现,在中国传统民族体育中,包括民族文化、体育与娱乐等很多内容,它是一种综合性的存在,其实质意义是对民族进步、社会发展繁荣的见证。而与此同时,在我国很多少数民族地区,茶文化亦是影响其文化走向的关键,并且这些地区多以茶叶贸易为主要的经济形式,那么这时传统民族体育文化与当地茶文化之间必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茶文化与体育文化本身同属于民族文化体系之中,在当代,建立两者协同发展的模式,借助当代茶文化的群众基础,以及茶文化复兴的浪潮,倡导我国传统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为我国传统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有所助力。

参考文献。

[4]周家金,黄向平,孙庆彬.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植入式”教学模式探析———以桂东南采茶舞引入高校体育课堂为例[j].梧州学院学报,2014(6):57-61.

最新环境法相关论文(案例15篇)篇四

伊始,全国多地遭遇雾霾天气,北京pm2.5浓度指数多次“爆表”。空气环境的恶化促使汽车排放标准的进一步升级,自202月1日起,北京市开始执行最新的“京v”标准,预计在,北京市将率先实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即“国v”)将在2月18日二次征求意见。目前,世界排放标准共有三大体系:欧洲体系、美国体系和日本体系,全球70%左右的国家都选用欧洲体系,还有20%多采用美国体系,我国采用欧洲标准体系,见下表1。

据中国环境保护部数据显示,,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4607.9万吨,比增加3.5%,其中氮氧化物(nox)637.5万吨,颗粒物(pm)62.1万吨,碳氢化合物(hc)441.2万吨,一氧化碳(co)3467.1万吨。

2燃油经济性。

随着环境恶化与能源危机的压力与日俱增,各国纷纷将提升燃效、降低能耗作为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的必要手段。美国政府在8月底正式出台cafe(corporateaveragefueleconomy)标准体系,要求20企业新车平均燃效达到35.5mpg,2025年达到54.5mpg(见表2)。为此,各汽车厂商针对年的要求,打算通过发动机的'小型化来提高燃效并扩大混合动力车的生产。但对于2025年的指标,仅凭这些方法难以达到要求,phev、ev和燃料电池车(fcev)等新一代技术的导入不可或缺。

降低油耗将涉及发动机、变速器、新能源、轻量化等多方面的技术,未来越来越多的先进技术将逐步扩大应用,当然也不可避免会带来成本的增加。在这方面,美国epa针对cafe做了详细分析,估计了每项技术的co2降低、成本增加。在发动机技术和新能源技术方面的分析如下(表3):

作为中国各个自主品牌车企,未来将不得不加入这场应对燃效法规的技术战争,因此在研发及应用节能技术的过程中,必须要进行合理规划、统筹开发、并兼顾性能与成本,而epa的分析可以作为自主品牌车企节能技术研发及应用的参考。

3汽车禁用物质管理。

随着国内外市场环保法规日趋完善和消费者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汽车产品的环保要求越来越高,各国均陆续出台了汽车产品危险物质禁用的相关法规,,欧盟通过了限制使用4种重金属(铅、镉、铬、水银)的法规。,欧盟通过了新的化学品管理法规‘reach’,要求对年使用量超过1吨的化学品进行注册、评估和授权。我国《汽车禁用物质要求》标准正在报批,预计初发布,标准规定了汽车整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质:铅或其化合物、汞或其化合物、镉或其化合物、六价铬、多溴联苯(pbbs)、多溴联苯醚(pbdes)。汽车材料法规的意义:一是减少汽车对人类和环境影响;二是提升报废汽车利用率,促进资源可持续化发展。

4总结。

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全球汽车的技术格局将呈现出多元化发展、多种技术相互融合、阶段性不均衡发展、强强联合、政府扶持的态势。汽车的环保节能作为当代社会的发展趋势,这就促使汽车技术不断升级以适应社会需求,实际上国内的自主品牌车企在节能、环保技术方面,双燃料汽车、bsg技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方面的技术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由于发展时间短,缺乏一定的技术积累,在技术发展的道路上在借鉴成熟技术的同时还需要不断地摸索前进。

参考文献:

[1]黄晖,马翠英.车用汽油机排放控制技术[j].公路与汽运,,05:4-7.

[3]宗芳.我国汽车尾气污染防治政策研究[d].天津师范大学,.

[5]美国首度提高燃油经济效率标准[j].节能与环保,,03:6.

[6]车义.现代汽车发动机技术的发展趋势[d].哈尔滨工程大学,.

[8]汽车禁用物质检测及零部件再制造标准送审[j].交通标准化,,24:53.

最新环境法相关论文(案例15篇)篇五

《燕子》。

1.自学本课生字、生词,注意积累,赏析好词好句。

2.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背诵课文。

3.通过朗读和想像,理解课文内容,感受燕子的可爱和春天的美丽,激发学生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教学准备。

实物投影仪、录音机。

教学过程。

一、导人新课。

2.我们再来看看我国著名作家郑振铎眼中的燕子是什么样的?

二、初读课文。

1.(教师配乐朗读课文)听了课文之后,你的眼前仿佛看到什么?

你想不想看到更多的东西?请读课文。

2.自读课文。

3.小组合作学习。

出示自读要求:

(1)读课文中的生字,想办法记住每个生字;

(3)组员轮读课文(每人一节),边读边思考:课文写了燕子的哪些方面?

(4)选出自己最喜欢的一节,读给小组成员听。读后其他组员评议,指出优点和不足之处。

4.检查小组合作学习情况。

三、小组研读。

1.这是一篇经典散文,之所以能经久不衰,就是因为它非常美,美在以下四个方面。

(1)出示:外形美春之美飞行美歇息美。

(2)你们小组最想研读那一方面的美?(小组成员商量研读专题)。

2.出示研读方法:

(1)自读课文,找出哪些词句最能反映这方面的美;

(2)细细品读这些词句,把自己的想法写在旁边;

(3)小组交流补充;

(4)讨论怎样读好这一节?练读。

3.学生研读,教师巡视并参与研读。

四,汇报交流。

(一)汇报交流“外形关”

1.研究外形美的.小组汇报。

(1)燕子的外形美在哪儿?

(2)你们从哪些词句读出了这种美?01。

(3)其他组成员补充或质疑。

(4)推荐一名成员朗读这一节,其他成员评价。

2.练习。

出示:一身()的羽毛,一对()翅膀,加上()的尾巴,凑成了()的小燕子。

(二)汇报交流“春之关”

1.研究“春之美”的小组汇报。

(1)这一节通过哪些景物来展示春之美?这些景物各有什么特点?

(2)你们认为哪些词句写得比较好?为什么?

(3)最后一句写小燕子对表现“春之美”有什么作用?

(4)这一节的四句话顺序能不能颠倒?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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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组成员补充或质疑。

(6)推荐一名成员朗读这一节,其他组成员评价。

2.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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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环境法相关论文(案例15篇)篇六

施工企业应成立专门的机械管理机构,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工程机械用表,监督指导项目部的机械管理工作。

根据工期负责对机械设备进行采购、租赁,并优化配置以保证机械以最高效率来完成生产。

项目部也应增设机械管理组,负责对本项目部的机械管理工作,同时抓好生产一线的机械管理,例如依据工程量合理安排机械,负责操作人员业绩考核,统计工作量等。

并注意机械各项常用数据的收集,为将来的机械配置和维修工作做好基础工作。

2.2实行规范作业,加强安全教育。

加强机械设备管理首先要提高人的思想素质,现代化和机械设备专业化技术程度,只有不断加强对广大员工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不断补充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才能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对于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要求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应规范自身操作行为,并在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对设备展开使用;第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最终将其应用于实际管理中,提高公路机械设备管理质量。

另外,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实现技术与纪律性并存,即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应有效掌控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内容,并对其进行严格遵守;第三,为了加强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施工单位应定期安排管理人员参加相应的培训,进而通过培训的形式提高其安全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程安全问题的发生将严重影响到公路工程施工的整体质量和效益,因而在开展公路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企业要加强安全教育。

同时也应在施工现场布置多种形式的安全防护措施,从根本避免事故的发生对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

2.3加强预防检查,科学维护保养。

实践证明,加强预防检查是提高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

因为若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能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那么将及时发现问题的源头所在,并对其进行有效的解决,从而由此减小问题的产生对设备正常运行所造成的影响。

因而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给予其高度的重视。

并要求工程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也应将其落到实处,做好预防检查。

预防检查分为日常维护和巡检两个部分。

在日常维护中,要求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展开维护工作,并将其维修情况记录下来,便于日后维护工作的展开。

而巡检环节的实施,要求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的零件、完好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另外,在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管理中,科学维护保养也是至关重要的,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切不可盲目展开维修工作。

比如公路施工现场出现的润滑油更换时不讲牌号、更换的周期不按时等不科学的作法,虽然其后果不会立即显现出来,但却严重影响设备的有效使用寿命。

总之,为在工程施工中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作用,必须重视施工机械管理。

切实执行机械设备使用和维修管理规定,同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优化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才能为工程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

对于此,要求公路施工管理部门必须构建相应的考核制度,以此来规范公路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行为的规范性,为当今公路施工工作的展开打下良好基础,并由此为人们的出行带去较大的便利。

参考文献:

[1]王辉坡。

[2]秦英。

[3]高润松。

[4]田少民。

最新环境法相关论文(案例15篇)篇七

基层图书馆是我国基层人员获取知识信息的主要途径和场所,加强基层图书馆文化的研究,构建基层图书馆文化研究体系,对于提高基层图书馆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来讲都具有重大意义。现本文就通过分析当前基层图书馆文化研究的现状,来探讨存在于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中的问题,并分析了其应对策略,以供参考。

目前在我国城市中的图书馆文化建设发展水平较快,但是基层图书馆的文化建设发展却相对较为落后,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与关注。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主要是因为基层图书馆所处的位置、所服务的对象、所建立的制度以及所做出的服务都与城市图书馆有着很大不同,基层图书馆在实现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还面临很多问题。以下笔者就通过分析当前基层图书馆文化研究现状,来分析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基层图书馆文化是从组织文化的视角出发来对基层图书馆的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对于基层图书馆文化的研究是从上世纪90年代末才刚刚开始的。其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基层图书馆文化的界定、范畴、内容体系、功能和构建等几大方面。但是由于文化具有很大的多样性,也是一个复合体,因此不同的学者对图书馆文化所持有的态度也存在差异,因此直到现在,关于图书馆文化的界定依然没有统一的定论。而对图书馆文化的范畴,很多学者普遍认为有四种,即认为图书馆文化分别属于社会文化、组织文化、哲学文化以及图书馆管理学与文化学交叉等四种文化的一部分,也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对于图书馆文化的内容体系,一般认为其主要包括图书馆的价值观、精神、哲学、目标、道德规范、形象、心理、传统习惯、、环境以及管理方式等多个方面,每个方面都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图书馆文化研究课题。

在对图书馆文化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发现图书馆文化是具有很大功能作用的,因为加强图书馆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图书馆文化研究能够起到凝聚、导向、振兴、激励、规范、效益、辐射、竞争以及发展等多个功能,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应该重视起图书馆文化研究的重要原因。但是就目前来讲,我国在基层图书馆文化研究方面还相对较为薄弱,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尽快采取措施来改进完善。

(一)信息资源不足。由于基层图书馆一般都设置在农村地区以及一些偏远地区,信息资源获取的途径较少,因而当前基层图书馆普遍存在资源储存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的实施。这里所指的资源包括图书馆馆藏、设备、信息化建设资源等。

(二)领导对图书馆文化建设不够重视。一些基层图书馆的领导不能正确处理传统和创新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图书馆文化建设的发展。基层图书馆文化事业历史悠久,值得我们发扬和传承的传统文化有很多很多,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们必须舍弃的东西也不少。因此,我们的工作任务就必须随之转变,有取、有舍、有创新,光凭老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势必制约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的发展。

(三)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的相关机制不够健全。机制虚置化也是制约图书馆文化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基层图书馆根本没有建立开展图书馆文化建设的实际操作机制,即使建立了,也形同虚设,并没有开展具体工作,导致了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缺乏相应的组织保障。

(一)丰富基层图书馆的馆藏资源。馆藏资源在图书馆文化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图书馆物质文化包括:馆舍、阅览室、书库、服务器、终端、电子阅览室、图书传输设备等,这些是图书馆文化建设的基石,是构建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和图书馆制度文化建设的前提条件。因此,文献资源直接影响着图书馆文化建设的有效展开,影响着图书馆文化建设的整体发展态势和水平。图书馆要以读者需求和自身的任务为依据,有重点、有层次地组织开发文献资源,并让新开发的资源信息尽快传到网上,尽力创造条件,以高质量的资源信息为读者提供服务,更好地满足读者需求。

(二)加强基层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在图书馆文化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是图书馆文化建设的核心,也可以说是图书馆文化建设的最高级现象。而这一高级现象是由图书馆的主体――人(馆员和读者)来实现的,这就要求我们图书馆员必须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饱满的精神状态、忘我的进取精神和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来引导读者汲取知识、净化心灵。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是图书馆物质文化建设和图书馆制度文化建设的领导者。

(三)建立并完善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机制。图书馆制度文化建设在图书馆文化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图书馆制度文化建设主导着图书馆物质文化建设,影响着图书馆精神文化建设,是图书馆文化建设的保障。图书馆要根据各自图书馆馆藏文献、馆藏规模、技术条件、设施设备以及岗位的服务目标、性质和服务环境的不同特点等,制订相应的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从而保障图书馆文献的收集、保存和使用,以满足读者对文献信息资源的需求,更好地为所有的读者提供优质服务,以完成承担传播知识的社会责任。

总之,加大基层图书馆的文化研究不但能够进一步的完善图书馆文化研究体系,还能够为提高图书馆文化建设水平,促使基层图书馆最大程度的发挥自身职能提供重要理论基础。目前我国的基层图书馆文化建设水平还相对较低,还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其中存在的不足,积极利用成熟的图书馆文化研究成果来完善图书馆文化建设体系,促进基层图书馆文化服务职能的快速提升。

最新环境法相关论文(案例15篇)篇八

表象理论结构特征。

学作为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产物,是西方文论的重要延续,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自身的理论体系,对其研究中承载着人类的物质与精神文化,尤其是表象理论的发展,其特征、结构对、、文化等有了新的阐释,尤其是结构中的定型对文学造型与艺术事实对现实生活的模仿等在文学文化领域有了新的解释,是对当下文学文化现状研究的必然需求。

语言文化学自产生来时,在人文思想上坚持以为文本的理念,对各文化的特殊性加以尊重,对文化的内在性、民族性与本然性作出阐释。表象与知识更具有名族地域特色,因此对表象理论的研究可以反映出一个民族的情感倾向、自我文学、艺术等的发展与独特的思维特征。

本文所写的是表象问题,它与知识更具有民族特性,其独特的表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在表现其独特的民族族心智特征上有重要意义。

表象一词并不是语言文化学先发明的,在古老的东西方早有其渊源。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就曾提出“概念来自表象”和“灵魂不能无表象而思维”的观点;中国中的表象思想主要表现在《周易》中,其中所表述的'“象”更多的是意象,《周易》从“天人合一”的整体观角度出发,通过不同的意象来阐述世界本原以及事物的本质。

认为表象是对客观事物的印象留存于大脑记忆中,其产生是由外在的刺激物所引起的。学认为在头脑中形成的对感知事物的形象,无论是否受到刺激引发都存在于人们的意识里,也就是说,表象在生活中的作用很大,已经潜入到我们的思维之中,不自觉的影响我们的活动,同时表象还具有强烈的民族倾向性与思维特性。因此,对于语言文化学的民族来讲,表象更具重要性。因此语言文化学的表象理论研究对国际间文化的交流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语言文化学中的表象不同于一般意义的表象,包括形象与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意义属性。可见,语言文化学范畴的表象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可以是集体也可以是个体的。表象结构在当代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候更为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尤其是多媒体网络技术所提供的独有形象,其结构所带给我们的直观刺激性、可感性更是让大众感到快意。也就是说,表象在更广范围的国家文化交流中,通过研究民族语言文化的特点,进而探询民族思维和精神世界,达到为国际文化交流服务。

表象可以分为集体表象和个体表象,因为表象具有双重性,它可以是个体的,也可以是集体的,这是表象特有的个体性和超个体性。具体到个体来说,每个个体都具有各不相同的个体表象,而从个体所属的民族文化角度来看,必然要接受从这一文化共同体中继承下来的民族的共同的表象,这就是集体表象。两者之前的区别研究在语言文化学之前便有:有的把集体意识看做成员世代继承的公同的信仰和感觉系统,在这个基础上群体可以产生共鸣;有的认为是一种特殊的认知形式,是“一般思想”中的知识,其内容、功能和再现都受社会制约;有的认为社会表象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不是认知现象,它们是关于行为、思想和价值的多层次系统等。

由上文可知,集体表象是语言文化研究的重点,因此,在表象理论中一般指集体表象。在集体表象的结构体系中主要有先例现象、定型、艺术事实与鬼神。

“先例”或“前例”,指“已有的事例”或者“可供后人援用或参考的事例”。语言学术语“先例性”,基本是这个含义,表示“己有的可以供后人援用和参考的事例”。

先例现象作为一种表象,自然具有表象的特征,但是又有着自己的独特性。作为先例现象需要具备几个条件:具有超个体性,在这个个体共同体或者民族文化体中他们对本民族的语言文化很熟悉,如同常识知识一样熟知,至少知道这些现象存在;在认知层面上这个现象是现实存在的;此种现象在某个民族文化群体的言语中经常出现,带有民族标识。

先例现象具有自己的原型性与单一性,也就是说同一个民族中的先例现象有着相同的原型形象、评价取向及伴随意义。先例现象非常广泛,可以是言语思维活动的各种文本,也可以是非言语类的绘画等。但是语言文化学理论研究的主要是语言化先例现象,并按照语言单位本身特点将其划分为先例名、先例语句、先例情景与先例文本。中国的四大文学名著,他们的书名、故事情节、重要人物等被后人时时提起。这些文本已经成为了中国文化的象征,具有先例地位。

定型作为一种复杂的现象,可以从、心、认知学、语言学、民族心理学与民族语言学等方面加以论述,其中研究最多的就是社会学,社会学家们主张定型是在一定的民族精神需求与文化动机基础上产生的,是同种族行为方式相关的模式,它反映了一定的民族、或社会团体对某个需求的语言化符号,是社会需求的反映,在社会化进程中对个体意识有着典型的促进作用。

定型作为表象主要有情景和表象两种形式,前者是一种行为定型,后者是表象定型。因此定型又可分为情景定型与形象定型,情景定型如排队、、考试等情景,形象定型按照事物所属的不同领域有动植物定型、人类定型、职业定型、社会定型与人定型等。语言文化学主要是对反映民族文化的行为定型和形象定型有所关注,如民族行为定型中的传统风俗习惯等。在现实中有的行为定型仍在地区多以种植农作物为为主的形式保存着,还有在婚礼中的行为等也有不少不存。形象定型则侧重于更多的动物形象,如在西方文学中,绵羊多指性格上愚钝、倔强或者顺从命运等群体,狗熊是指笨拙、没教养、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代表。从上可知,定型与先例现象基本相似,都带有民族性标识,是民族文化的表现,是主观对客体现实的反映。

艺术事实是现实的模仿,可以算是第二种现实,通常是文学等艺术作品中的人或物,它具有一定的民族标识性,对文化也有着重要的意义。艺术事实主要分为两类:现实生活中的对应物与潜在世界、第二艺术世界,它们都可以在文学作品中出现。前者以镜子为例,一方面它具有客观属性,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另一方面在自我的传说、神话或文学作品中,镜子被赋予了神奇的魔力,能够知道古代、展望未来,这是在前一种现实镜子对照中的艺术事实。后者是仅仅存在于第二重现实中的艺术事实,如《西游记》哪吒三太子烽火轮、乾坤圈等,这些在现实中没有的东西,也只存在于潜在的艺术世界。

鬼神不具有原型性,同时在唯一性上比较缺少,他们存在于各种形象之中,如西方古希腊文化与古罗马文化中的鬼神由于地域民族的不同有着区别。鬼神和先例现象处于原型性和唯一性标尺的两端,具有完全截然相反的两极性质。

最新环境法相关论文(案例15篇)篇九

自本世纪以来,我国法学研究的方法论意识逐渐由法理学领域跨入了环境法学领域。除了不断吸收和改造法理学方法论外,很多学者尝试由环境法不断调整对象的特性等视角,针对法理学的方法论作出更正甚至是重建。因而环境法学者在本学科内掀起了一场方论论变革,但这当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文章通过对环境法学方法论的研究现状、趋向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试图有所超越。

自20世纪90年代起,蔡守秋教授等一大批环境法学者对该学科的方法论体系进行了长期探索。进入本世纪以来,李明华、李可等人在借鉴法理学方法论的基础上,抓住环境法学的学科特性,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对环境法学方法论进行了集中探索。近年来,更多的人投入到环境法学方法论的研究中,其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围绕环境法学的学科性质以及由生态社会的来临提出的方法论生态化。

环境法学是一门法学与环境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是一门既协调人与人的关系,也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特殊学科,特殊的学科性质使其而临特殊的任务,即要处理异常繁杂的环境问题,这迫使其必须吸纳环境科学等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处理问题;同时,自二战以来,现代世界开始由工业社会转变为生态社会,这种转变与后现代思潮相呼应,给人们带来了全新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当然也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掀起了一场方法论革命。正是看到上述现象,一些学者提出了环境法学方法论的生态化命题。其认为,生态学的观点和方法是环境法学不同于其它部门法学的观点和方法。

(2)生态社会中借助生态哲学对环境法学对人的基本预设进行修改。

如果说传统工业社会是以经济和消费为取向的“经济社会”的话,那么后工业社会就是以生态与和谐为取向的.“生态社会”。相应地,后工业社会的“人”也由传统工业社会的“经济人”转变为今天的“生态人”。社会与人的模式的转变必然对作为制度文明的法律和法学产生影响。尤其是环境法学,它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其主要关注点,着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而这刚好与生态社会和生态人理念暗中契合。一些学者洞见到这一现象,提出了以有机论世界观和主客一体化为哲学基础,修改传统环境法学方法论对“人”的基本预设:将其由“经济人”修改为“生态人”,以应对社会观念变迁之需。

(3)人与社会科学的方法论转为构建环境法学上的后现代主义方法。

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人文社会科学在方法论上的重大事件之一,是后现代主义在该学科中的兴起,因此带来了该学科在方法论上的转向,即山传统的现代卞义方法论转向后现代卞义方法论。一些学者抓住这一方法论转变,将其应用到我国环境法学方法论的建构中,使其由一种颠覆性力量变成一种建设性力量,即在反思科学主义、理性主义和机械主义的弊害,消解现代主义的基础主义、中心主义、单边主义等命题和克服其还原主义、主客二分范式的基础上,建构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这两类关系之间的关系等命题,树立有机主义、整体主义等世界观,形成多元主义、多边主义尤其是主客一体化等方法论。

(1)不断跟踪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

根据我国的现状,因为环境法学是一门后起的部门法学,其方法论体系尚不够成熟,并且它的研究主体多为新生代法学研究者,所以其在方法论建构中要借鉴其它学科的优势方法不断发展本学科。

(2)不断超越法理学方法论以此来建立本学科独立的方法论体系。

在当前的方法论研究中,环境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研究范式的特殊性等对法理学方法论构成了挑战与补充。环境法学利用其新兴学科的后发优势,在思维方式、研究方法和理论创新等三个维度上构成了对法理学方法论研究的超越,并有建立其独立的方法论的趋向。

(3)将传统人类中心主义转换成新人本主义。

长期以来在环境法学研究中,传统人类中心主义只以“人”为中心和视点,只从人的向度来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并对“自然”采取了牢制的态度,从而形成了狭隘的旧人本主义研究立场。将传统人类中心主义视角转换成新人本主义视角,就成为今后环境法学在方法论上的一个重要趋向。

在当前我国环境法学方法论研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研究的深入。主要表现为:首先,在当前我国环境法学界,多数学者局限于将法理学、生态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移植到环境法学方法论研究中,从而形成了环境法学上的“二次创新”成果,这些成果对于当前我国环境法学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但仅仅局限于二次创新,对深化我国环境法学方法论的研究还不够,需要一次创新;其次,一些环境法学者在追求理论创新时,往往存在自说自话的现象,其所创造的范畴、命题和理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无法上升到法理学的高度,从而人为地制造了环境法学与法理学在方法论上的鸿沟,因而需要多加沟通;再次,传统环境法学以人类中心主义为其价值立场,这种立场是现代主义和主客二分思维的产物,由于其存在视野狭隘、方法单一,且在解决环境问题上缺乏现实的功利效果,所以我国许多环境法学者逐渐从这种立场上撤退,转换到与之相异的生态中心主义立场上,但在当前环境法学界仍有许多学者坚持,这就需要合理调节价值立场上的冲突,共谋发展;最后,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坚守法理学上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认为其仍能作为解决环境法上诸多难题的思维方式,还有一些人虽然在原有的主客二分立场上作出了退却,但认为对这一思维方式作出适度修正其仍能应对生态社会的诸多难题,而主客一体化的思维只是对前者的补充。

参考文献:

[1]汪劲.中国环境法学研究的现状和问题[j].法律科学,(4).

[2]蔡守秋.论法学研究范式的更新―以环境资源法学为视角[j].法商研究一,(3).

最新环境法相关论文(案例15篇)篇十

摘要:关于我国环境资源法的体系,目前学术界尚无定论,实际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环境资源法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如何构建我国环境资源法体系是一个热点问题,本文试图从我国目前的环境与资源法现状、环境资源法学术理论发展的角度,并借鉴国外的环境法的体系,构建我国环境资源法的体系,我国环境法的体系主要由环境资源基本法、环境污染及公害防治法、自然资源法、生态环境保护法、涉外环境资源法五大部分构成。

关键词:环境与资源、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体系。

按马克思法哲学的观点,法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其总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经济基础(更确切、通俗地说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变化必然要导致法的变化。“‘法发展’的进程大部分只在于首先设法消除那些由于将经济关系直接翻译为法律原则而产生的矛盾,建立和谐法体系,然后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影响和强制力又经常摧毁这个体系,并使它陷入新的矛盾”这说明和谐法体系建立后,一旦出现新的法律关系,必然要求建立新的法律部门。环境资源法是从经济法分离出来的一个新的部门法。

环境资源法作为一门新兴法律部门,其涵盖内容之变化亦源自社会环境与资源问题的不断增现和变化。一如日本环境法的发展历史,由最初于1967年制定《公害对策基本法》基于二战后严重的公害事件在日本各地的发生和1972年《自然环境保全法》来保护自然环境,到1977年考虑由于发展经济而继续大规模地开发土地,环境破坏加剧之事实而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再到九十年代不仅是防止工厂公害和保护珍贵的自然问题,而且扩大到从汽车公害、城市乱排水问题、废弃物处理,到地球温暖化、沙漠化、热带雨林破坏等影响到地球环境问题,并且公害的质也发生了变化,故制定了《环境基本法》以完善其环境法律体系;而迄因焚烧废弃物设备释放毒气引起强烈的社会不安,遂于短期内制定了如《有机氯化合物剧毒气类对策特别措施法》等相关环境标准,并于1月施行.可见环境法内容、体系的变化跟经济发展、社会环境问题及人们的认识是休戚相关的,本文正是从这个角度,吸收、借鉴国内外环境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和认识,确立我国环境资源法的体系主要应由环境资源基本法、污染及公害防治法、自然资源法、生态环境保护法和涉外环境资源法五大部分构成。

一、环境资源基本法。

我国尚未建立环境资源基本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日趋增多和复杂的环境生态问题,其处理方式和解决手段也需要是多方位、多层次的对策措施,在需要建立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时,“实践中各国认识到必须先确定一个统一的综合性政策目标,这种综合性的政策目标在整体上转变为国家意志时就是现在的所谓基本法。”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苏联、日本、美国、瑞士、罗马尼亚、凶牙利等国都制订了综合性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我国还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环境资源基本法,法学界多将与此类似的内容称为“综合性环境基本法”,相关表述有:“我国1979年试行并于1989年修订重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目前环境保护的一部综合性的基本法,该法对环境保护的所有新问题作出全面的规定。”“综合性环境保护基本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环境保护法律系中这一层次的法律规范,是适应环境要素的相关性、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环境保护对策的综合性而出现的,是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原则、制度和措施所作的基本规定,其特点是原则性和综合性的法律规范。”故在我国一般将《环境保护法》视为基本法范畴,但实际上作为基本法其一般只对该部门法的基本和重大问题作些原则性的规定,不是也不应该是具体的实施法,综观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不难发现,由于历史的原因《环境保护法》在规定综合性目标的同时,还规定了相当多的具体法律措施,远远超出了作为基本法的内容界限,实际上基于此法制定的背景而更突显了污染防治法之浓厚色彩。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及国际上有关国家的环境基本法的内容,我国《环境资源基本法》的体系应包括:1、立法宗旨: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2、环境与资源法的保护范围。包括环境要素、资源要素、生态要素、地区要素中的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自然和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农村的环境和自然生态的保护;3、环境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资源开发和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原则;开发者保护、污染者治理、获利者付费原则;群众参与原则等;4、环境资源保护的基本制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保护许可制度、环境标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举报、监督制度、环境保护奖励与处罚制度等5、自然资源开发者开发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权利和义务。环境污染者治理污染的义务;6、环境资源保护的管理体制。包括中央和地方环境资源管理机构的设置,环境资源管理的权限划分,环境资源管理机构的权责,环境资源管理的监督;6、生态保护的特别规定;7、环境资源主体对环境资源保护的权利和义务。8、涉外环境资源保护的特别规定。包括参加国际环境资源保护的公约、条约和协定、与国际上环境资源保护国家和组织的合作,组织和参与国际环境资源保护活动和交流;9、违反环境资源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二、环境污染及公害防治法。

环境污染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向环境排放了超过环境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使得环境化学、物理、生物等性质发生变异,从而导致环境质量下降,破坏了生态平衡或者危害了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公害主要指由于环境污染,而造成的对人类生活环境的一种社会性危害。可以说环境法的产生主要归因于污染现象的出现,早在本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工厂与城市的公害事件就不断涌现,而突出的“八大公害事件”更是震惊了世界。1962年,美国科学家卡逊女士发表的《寂静的春天》则深深地提醒世人警惕过度使用农药的恶果。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而环境法的研究也正于此而愈发繁荣。

1亿吨,比上年增加6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97亿吨,比上年减少4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204亿吨,比上年增加10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首次超过工业废水排放量;1999年我国近岸海域海水污染严重,近海环境状况总体较差,海洋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而大气环境污染仍然以煤烟型为主,主要污染物为总悬浮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少数特大城市属煤烟与汽车尾气污染并重类型;酸雨污染范围大体未变,污染程度居高不下,工业固体废物的堆存占用大量土地,并对空气、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二次污染。故污染及其他公害防治法将是我国环境治理的首要任务,而与此相关的污染及其他公害防治法将是环境法的重要内容。

环境污染及公害防治法是指调整在预防、治理环境污染及其他公害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传统环境法的基本内容。当前,根据我国污染物存在的形态,我国污染可分为如下三个类型:(1)以液态形式存在的污染,包括湖泊、河流等淡水污染和海洋污染;(2)以固体形式存在的污染,包括固体废物污染、放射性物质污染、农药污染及有毒化学物品污染;(3)以气态形式或依气体为媒介的污染,包括大气污染、环境噪声污染和光污染。(4)其它公害污染。相应地,调整这些污染及公害防治法的体系可以分为:液态污染防治法、固体污染防治法、气态污染防治法及公害防治法四个部分。

1、液态污染防治法。

液态污染防治法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包括基本的水污染防治法、江、河流域、湖泊的水污染防治法、生产过程的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有水污染及防治的标准规定等。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有:《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海洋倾废管理条例》、《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暂行条例》;《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制订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等。

2、固体污染防治法。

固体污染防治法涉及固体污染物防治法,包括固体污染物防治管理体制,固体污染物监督管理,固体污染综合利用制度;工业固体污染物的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的防治法;危险污染物防治法;固体污染物的污染控制标准法;禁止境外固体废物入境管理法等例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的报告的`通知》、《生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工业固体废物十一种污染成分污染控制标准》、《有色金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含氰污染物控制标准》、《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

3、气态污染防治法。

气态污染防治法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涉及对大气污染法的管理体制和监督管理,生产过程大气污染的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的防治法、废气排放标准法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包括:噪声防治的管理体制,防止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环境噪声的标准、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以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等,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噪声污染防治法》、《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试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

4、公害防治法。

公害污染是指对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环境污染。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有三大类:化学物质、农药、放射性物质等。许多国家都对这三类物质的控制和防治进行立法。我国公害防治法包括: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管理法、农药管理法、放射性物质管理法、电磁辐射管理法等。例如:《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防止含多录联苯电力装置加强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登记规定》、《农药登记审批办法》、《农药安全使用标准(试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放射环境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事故管理规定》、《核电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电磁辐射环境办法管理办法》、《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等。

三、自然资源法。

自然资源是指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自然要素。为土壤、水、矿物、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阳光、空气等等。也有学者认为“自然资源,从法律上来说,是指能够供人们生产或生活中利用并作为所有权、使用权客体的自然物质,目前一般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和其他生物资源(野生动植物)、海洋资源、草原资源、风景名胜资源等。”不管如何,都突出了自然资源的价值所在,但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窥探出人们更多地是从经济利益角度来认识自然资源。我国是一个自然资源大国,资源总量居世界前列,但我国又是一个人口泱泱大国,自然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远远低于世界人均水平。我国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也正基于前期人们从经济利益考虑而造成自然资源状况恶化,主要表现为土地资源水土流失,沙漠化威胁严重,耕地锐减,农业分摊水量降低,城市严重缺水,森林覆盖率萎缩,草地退化,物种濒危面扩大,矿产、能源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明显,如何保护、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已成了刻不容缓的大事。目前,已有学者就自然资源(基本)法立法的可行性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从自然资源角度、法律角度提出了自然资源(基本)法立法的必要性,认为制定自然资源(基本)法势在必行,并提出了自然资源(基本)法立法的现实条件、立法方案及框架方案等,自然资源(基本)法的制定迫切性也正反映了自然资源法在环境法中的重要位置。

自然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的开用、利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由各种资源法组成,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渔业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构成。自然资源法保护对象即自然资源,其调整的是公民、法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改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针对的是现有的资源环境,贯穿于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改善的全过程之中。这些社会关系,则包括资源权属关系、资源流转关系、资源管理关系和其他经济关系。

要求,必须要求一部自然资源母法来规范,协调相关的子法,使立法、执行、守法和司法各个环节达成一致,实现整体自然资源系统的高效运作,该母法正是目前学界探讨的轰轰列列的自然资源基本法。自然资源法的体系包括自然资源基本法和自然资源部门法两部分组成。

自然资源基本法应将宪法的基本原则贯穿其中,将自然资源法中共性的规定进行规范。其中包括:自然资源法的立法宗旨: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及珍贵的动物和植物,加强对自然资源的管理,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法的原则:对自然资合理、适度开发的原则,源综合勘探、开发和利用原则,自然资源利用与营造相结合原则,自然资源保护原则;自然资源的保护范围;自然资源利用和开发主体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中的权利和义务;自然资源的管理体制;自然资源管理机构的职责;自然资源的公众保护;自然资源的国际保护和合作开发;违反自然资源法的法律责任等。

我国自然资源部门法的体系主要有:《土地管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生物资源法》(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旅游资源法》及相应的实施细则、实施条例和规章等。

四、生态环境保护法。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我国目前生态环境状况恶化的趋势远没遏制住,主要表现为:水土流失严重,荒漠化土地面积不断扩大,大面积的森林被砍伐,天然植被遭到破坏,大大降低其防风固沙、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毁林开垦、陡坡种植、围湖造田等加重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草地退化、沙化和碱化面积逐年增加,而生物多样性也受到了严重破坏。这些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带来了极大危害,严重影响了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保护更是迫在眉睫,而生态环境保护法的体系完善已成为时代的任务。

生态环境法是环境资源法体系的重要内容,目的在于强调对整个生态环境的全局保护,保持生态(包括物种)的多样性,达到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和兴起源自人们对生态学的认识之发展,生态学“为研究生物生存条件、生物及其群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其目的是指导人与生物圈(即自然、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随着二战后国际生态科学蓬勃发展,至60年代,生态系统生态学成为生态学研究的前沿,(生态系统生态学是研究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动态与演替,以及人为影响与调控机理的生态学科),它的出现使生态学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发生了改观,生态系统生态学所强调的“整体性”是人类认识自然生态的系统的具有革命性的进步,对该学科的深入了解和学习,满足了社会在资源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客观要求下,保持生态系统平衡,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该学科与法学的结合,在时代的蕴育下,使得生态环境保护法应运而生。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出现充实了现代环境法的内容,“现代环境法是在环境科学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大量吸收了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注重对生态系统全过程的整体保护,强调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建设并重。这些都是传统的生态学和环境科学所不能企及的。”

生态环境保护法之所以必须得以提出和构建,盖系本世纪以来,人类生活的地球上,生态破坏达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尽管科学和技术在过去的1里获得了突发猛进的发展,却正是20世纪新技术的发展成为导致生态衰败的祸首,实际上,科学技术的进步与生态的衰败形成了强烈的对照,人类生活的两个世界-他所继承的生物圈和他所创造的技术圈-业已失去平衡。究其原因,唯“技术只重视处理分离部分的方法,即分解论方法,生态系统恰恰与技术不同,生态系统是不能也不应该被划分成可随意处置的几个部分的,生态系统的特性就在于它是一个整体,在于其各个部分之间都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处理方式之不同使得人们忽略了生态环境的正确处理方法,使生态环境保破坏愈演愈烈,而生态环境保护法更加受到人们的关注。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法的概念及内容,有的学者认为“我国生态环境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调整有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称谓上,生态环境法与环境法并不对立,所谓生态环境法就是现代意义上的环境法,因而生态环境法亦可简称为环境法。”这是对生态环境保护法最大化的解释,也即实际上为环境法,这个概念实际上跟俄罗斯法学界对“生态法”的界定相类似.

本文此处所指生态环境保护法系指调整在维持生态平衡,保护整体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以及特殊自然环过程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因为生态环境保护法注重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生态学密切相关,因此,生态环境保护法里必然要体现和遵守相关的生态规律,如物物相关规律、环境承载能力有限规律、多样稳定规律、物质能量输入、输出动态平衡规律等等。它通常是在各个自然资源法规范和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一个综合性法律部门,有时往往要通过土地法、水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等自然资源法部门来实现,这些法律部门相互联系、有机配合成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为生态环境法的重要内容,但生态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仍各不失其独立性,二者有质的区别。

生态环境建设要求防止土地资源的被破坏(因为生态环境的恶化多基于此)、水土得以保持,防治沙化、水资源污染的防治以及发展生态农业,在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要考虑资源的承受能力,遵循自然生态规律,确保有限资源能够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更要坚决杜绝掠夺性、破坏性经济营,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必须防止资源开发正在造成的生态破坏;建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有效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和生态环境,以遏制生态环境破坏趋势。我国环境法学者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研究,已经引起国家的重视。我国开始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国务院在年12月21日发出通知,印发了国家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结合前述我国学者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研究,我国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国务院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法的体系主要由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法组成。

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宗旨。为全面实施可持续合作战略,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保护生态环境,遏制生态环境破坏,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原则,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原则等。

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具体内容: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制度,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负责。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体制,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做好综合协调与监管工作;计划、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和建设等部门,要加强自然资源考核和规划和管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审计制度。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包括:重要生态功能区(包括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的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监督区、江河洪水调蓄区、防风固沙区、重要渔业水域等)的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省级及地(市)级的生态功能区,跨省域和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重要生态功能区、跨地(市)和县(市)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对生态功能保护区采取的保护措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和监督。

对生态良好地区特别是物种丰富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建立一批新的自然保护区。重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公共绿地和生态用地,开展公共绿化和家庭绿化,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县的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持能力,鼓励科技创新,加强生态科技经费的投入,推动生态科研成果的转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生态破坏的举报和听证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处罚制度。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经济赔偿和刑事处罚。

生态环境保护法的部门法包括:国土防治法、土地荒漠化防治法、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自然遗迹保护法、人文遗迹保护法和国家公园保护法、风景名胜区保护法、防洪减灾法,与自然资源相关的有森林生态环境保护法、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法、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另外还有全局性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法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等。

五、涉外环境资源法。

环境资源法的体系还应包括涉外环境资源法。因为目前环境问题已经超越国界,发展成为区域性的、全球的环境污染和生态问题,即国际环境问题。所谓国际环境问题,又称全球环境问题、地球环境问题或人类环境问题,是指超越一国国界的区域性的和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是生态环境问题国际化的产物。

当前国际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气候变化、臭氧层破坏(耗损)、酸雨污染、生物多样性锐减、淡水短缺、森林破坏、荒漠化、海洋污染和破坏、有毒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等。国际环境问题的日趋严重,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1972年6月5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并导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设立,大大推动了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在1992年6月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了《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21世纪议程》、《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等重要文件,发出了建立起一种“新的全球伙伴关系”的口号,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原则,成为国际环境保护的新开端。

我国作为国际社会中重要的一员,必然是参与解决国际环境资源问题的主要力量,我国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环境保护活动和有关公约的制订。1972年我国派代表团出席了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我国发起并召开了“发展中国家发展与环境部长会议”,通过了《北京宣言》等。我国在与他国共同处理国际环境资源问题、遵守国际条约、履行国际环境义务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属我国涉外环境法调整的内容。因此,涉外环境资源法是指调整我国与他国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遵守国际环境条约、履行国际环境义务的国际合作与交往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涉外环境资源法的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我国制定的有关涉外环境资源的法律、法规;二是我国与其它国家签订的保护环境的双边协定。三是我国参与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及有关国际性会议的协定等。

关于我国制定的有关涉外环境资源的法律、法规。这方面我国目前较薄弱,我国法律对这方面的规定仅在《宪法》中涉及涉外环境保护的内容,《环境保护法》中涉及的有关条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涉及的涉外环境保护条款,还没有系统的法律规定涉外环境资源法,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在制订涉外环境资源法中,须贯彻我国对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原则立场,包括经济全球化必须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尊重国家对自然资源拥有永久主权的原则;保护环境和经济发展离不开世界和平与稳定的原则,处理环境问题应兼顾各国现实的实际利益和世界的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国际间合作保护全球环境资源的原则等。

涉外环境法要充实的内容还需制定和实施与iso14000环境体系相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应我国国情的绿色关税制度、绿色技术标准制度、生态标志认证制度、绿色包装制度、绿色检疫制度等环保市场准入制度。此外还需对我国一些陈旧环保制度和措施进行改革,取而代之国际先进的环境保护措施,如污染权交易制度、总量排污收费制度。这些都为涉外环境法制建设的“重头戏”。再者,入世后,随着我国经济、贸易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会导致更多的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另一方面又会面临发达国家要求我们多承担保护全球环境之责的更大压力,从而使我国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的难度不断增加,加大了我国涉外环境法的执行难度。这些都需要涉外环境资源法加以研究解决。

二是我国与其它国家签订的保护环境的双边协定。据有关资料,至1999年5月,我国与美国、日本、朝鲜及各周边国家签订了保护环境的双边协定25项,包括环境保护的合作议定书、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环境保护合作协定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美利坚合众国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合作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环保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环境保护合作协定》等。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生物多样性变化公约例如《生物多样性公约》等;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公约例如《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等;海洋环境保护公约例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公约例如《国际捕鲸管制公约》等;核污染防治公约例如《核安全公约》等;南极保护条约例如《南极条约》等;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例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危险废物控制公约例如《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等;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环境管理公约例如《化学品在工作中的使用安全公约》等;环境权的国际法规定公约例如《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等;其它国际条约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关于例如《外空物体所造成损害之国际责任公约》等。这些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公约,构成了我国涉外环境资源法体系的主要内容。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日趋接近,入世后给我国涉外环境资源法带来许多新的内容,我国涉外环境资源法将有新的发展。由于许多国际环境条约,公约都把贸易措施作为保护环境的一个重要手段,规定了相关贸易条款,控制跨国界的污染转移。例如乌拉圭回合《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定:“任何国家在其认为适当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环境,只要这些措施不致成为在具有同等条件的国家之间造成不合理的歧视,或成为对国际贸易产生隐蔽限制的一种手段。”但实际上这种规定往往为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提供了依据,这样,由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标准已相当严格,促使在这些国家和地区被限制或淘汰的重污染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这种转嫁污染又将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状况更趋恶化。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如何在涉外环境法中处理、解决好防止重污染工业向我国迁移的“生态殖民”现象将是一个需妥善解决的问题。

结语:诚然,作为系统详实而全面的环境法体系还应包括《宪法》中有关环境法的规定、环境管理法规、环境标准法、环境纠纷处理法及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法规范。但笔者认为我国环境资源法的体系应主要由上述五大主要部分即:环境资源基本法、污染及公害防治法、自然资源法、生态环境保护法、涉外环境资源法构成。任何一部分都为我国环境资源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缺一不可。实际上,《宪法》中有关环境法的规定和《环境保护法》应该进行修补与整合,融为完整的一部环境资源基本法,有关环境管理法规、环境标准法、环境纠纷处理法可以在以上五大法中得以融入和体现而不会失去其存在的可能,而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法规范却基于法的交叉性不防碍五大法的有机统一于环境资源法内容之中,彼此独立,既具现实性又具操作性,无任何的冲突和矛盾,反而说明了环境资源法由五部分构成的周密性和完整性。

厦门大学法学院・卢炯星罗雪光。

最新环境法相关论文(案例15篇)篇十一

历史长河滚滚向前,最突出的特征莫过于人类一代一代地更替。社会发展也是某一代人口在继承上一代人口创造的全部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当代人的改造之后,再接着传给下一代人的过程,以下是外部性问题环境法。

社会发展具有代际相延性,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毫无疑问,后代人拥有与当代人相同的生存和发展权。所以,当代人目前所面临的严峻的环境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更加涉及到后代人的生存与切身利益。当代人不是大自然最后一代子孙,不仅是从前代人的手里继承了地球,更是从后代人那里借用了地球。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比如说,祖辈留给父辈们一群羊,假设父辈将这群羊过渡到子辈,存在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将这群羊养大,通过剪羊毛和挤羊奶来赚钱,最终父辈们学到了一套养羊技术和经营技巧,他们把这些知识传给了子辈,并给子辈留下了一间羊房和一些设备;而祖辈留下来的羊到了子辈这里已经无奶可挤且无毛可剪了,即原始资源已经消耗殆尽,但子辈可以再买一群羊,并使用父辈留下来的技术和经营技巧来发展他们自己的事业。父辈们的另一种选择是将羊宰了,通过卖羊肉来赚钱,满足他们当下的需要;等到了子辈时,通过卖羊肉换来的钱已经所剩无几,并且原始资源也早已一无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子辈已经没有实现所谓可持续发展的可能了。通过以上例子不难发现,当代人的经济增长,必然会消耗掉子孙后代的资源。可持续增长理论认为:后代人有不同于我们当代人的独立利益,经济发展不但要关注当代人利益,更要兼顾后代人的利益。代际间利益的协调是保证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

代际外部性与可持续发展。

代际外部性及其表现形式外部性一直是经济学领域广为关注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把外部性定义为:在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当中,一个人使他人遭受额外成本或收益,而且这些强加在他人身上的成本或收益没有通过当事人以货币的形式得到补偿时,就会产生外部性。更精确的说,外部性就是一个经济当事人的行为影响他人的'福利,而这种影响没有通过货币形式或市场机制反映出来。福利经济学的创始人庇古,将外部性分为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外部经济是指因一厂商的内部经济活动,对产业部门或社会带来的额外利益,如基础教育和国防;而产生不利影响的外部效应则被称为外部不经济或负外部效应,如环境污染和交通拥挤。外部性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对外部性活动的产权做出清楚的界定,从而使私人成本或私人收益溢出,不须付出成本或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

从外部性的表现形式来看,可以把外部性分为空间外部性和时间外部性。所谓空间外部性是指外部效应的产生是即时的,是在空间扩散的。所谓时间外部性是指外部效应的产生不是即时的,存在一定的时间滞后性,即在相对固定的空间范围内,外部效应需要在一定的时间之后才能表现出来。时间外部性产生的“时滞”有长有短,短的可能有几个月或几年,而较长的则可能延至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当时间外部性产生的时间滞后较长时,它的效应就会表现为不同代际之间享受资源的机会的不平等,在此意义上,我们也可称时间外部性为代际外部性。

可持续发展的题中之义———关注后代利益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在20世纪80年代被提出,它的经典定义由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提出,即:“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论文发表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该定义表达的核心思想是如何处理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它的提出源于人类对工业革命以来自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日益恶化进行的深刻反思,是为应对环境危机而总结出来的一个充满智慧的伟大战略。

最新环境法相关论文(案例15篇)篇十二

[内容提要]环境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问题,这一问题在我国尤为突出,由于特殊的国情,我国的环境问题呈现出与众不同的原因,并且随着西部大开发的逐步深入开展,环境法治也显得尤为迫切,但现行的环境法制建设存在诸多的弊端。本文探讨了我国环境问题的成因的特殊性,并对当今的环境法制建设,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关键词]环境环境法治环境问题。

环境是相对于某一中心事物而言的。与其一中心事物相关的周围事物称为这一中心事物的环境。中心事物不同,环境的概念也就有差异,相对于人类而言,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1)它既包括生活环境,也包括生态环境。环境问题可分为两类,地震、火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问题是第一类环境问题,而“由于人类活动作用于人们周围的环境所引起的环境质量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反过来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和健康所产生的有害影响的现象”(2)是第二类问题,笔者在本文中所要阐述的环境问题也即第二类环境问题。

近几年来,我们国家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不仅仅是社会发展某一环节问题,而是关系全局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而在市场经济日益成熟,法制建设逐步推进的今天,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进程的轨道,以法治为主的综合治理,应该说是当前环境问题解决的最优方案。本文试就我国的环境问题及环境法治作一下探讨。

一、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环境问题的产生。

环境问题自古有之,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发展的,不同的历史时期其环境问题也不相同,依据历史时期的.不同,我们可以把环境问题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意义的环境问题,这主要是指在工业革命以前人们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所导致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即由于过分开垦荒地,滥伐林木、过度放牧,掠夺捕捞等而引起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原退化、水生生物资源日益减少,旱涝灾害频繁等等。例如,“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把森林通通给破坏了,但是他们梦想不到是,今天也竟因此成为荒芜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另一种就是现代意义上的环境问题,它是指在工业革命之后,随着工农业变速发展和城市化,除了上述自然资源的破坏加剧外,正引起了“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和农药污染等更加严重的环境问题,其污染的广度深度已大大超过了从前所引发的大量的“环境公害”事件(也称环境公众受害,指人们对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社会性危害,包括环境破坏),如大家都知道的1984年12月3日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渗漏事件和1986年4月26日苏联切尔诺贝核电站放射性泄漏事件,这两起事件到现在让人想起来都还有某种恐惧的感觉。

(二)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

当前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已发展到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世界性的重大社会问题,人类所面临的新的全球性和广域性环境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全球性广域性的环境污染;二是大面积的生态破坏;三是突发性的严重污染事件。

[1][2][3][4][5]。

最新环境法相关论文(案例15篇)篇十三

住宅是人们日常生活起居的主要空间。人的一生中有大约一半的时间是在住宅中度过的,舒适的居住环境对生活质量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性,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挪威住宅声环境法规。

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人们对居住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住宅声环境是人居环境中与人们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内容之一,安静、舒适的声环境是实现优质生活的是必要条件。

创建优质的住宅声环境,需要在区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住宅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以最终的质量要求为目标,严格按照一定的要求执行。

住宅声环境指住宅内外各种噪声源在住户室内形成的对居住者在生理上和心理上产生影响的声音环境,它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工作和休息。住宅声环境质量能否满足日常居住的需求,是评价居住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声环境包括两方面,即室内音质问题和噪声控制问题。与重点关注室内音质的剧场、音乐厅等演艺建筑不同,住宅声环境质量更侧重于如何加强噪声控制,降低室内噪声水平。根据噪声污染的产生及传播特点,要将住宅室内噪声控制在令居住者满意的水平,主要应从控制噪声源和加强建筑隔声两个方面着手。

影响住宅声环境的噪声源包括室外环境噪声和住宅内部噪声。室外环境噪声包括交通噪声、工业噪声、施工噪声和社会活动噪声等;住宅内部噪声源主要是多住户住宅楼内相邻住户生活噪声的干扰及设备噪声,如给水、排水和卫生设备噪声,高层住宅中电梯噪声、水泵房噪声等。

对住宅声环境的评价通常包括环境噪声和建筑及建筑构件隔声两个方面,前者关注住宅所处环境的噪声水平,后者考量住宅本身的建筑声学性能。尽管住宅声环境质量以居住者的主观满意度为准绳,但在实践过程中仍需借助相对客观、可操作性更强的技术性参数来实现。

目前各国常用的住宅环境噪声的评价量包括等效连续a声级leq、最大声级lmax、昼夜等效声级ldn、噪声污染级lnp、噪声评价nr曲线、统计噪声级l10、l50、l90、阈值等效声级lteq等。

等效连续a声级主要用于起伏噪声的测量,将起伏波动的噪声等效于一个连续稳定的a声级。laeq,t考虑了噪声持续时间产生的.影响,适用于测量持续时间不同的起伏波动噪声,但对于持续时间极短、脉冲噪声峰值较高的声压级未能很好地反映。

最大声级指在规定的测量时间段内或对某一独立噪声事件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lmax表示,单位db(a)。最大声级反映持续时间极短、脉冲噪声峰值较高的声压级,可以弥补单纯使用等效连续a声级进行噪声评价时的不足,更好反映噪声的实际危害性。

住宅声环境法规的作用就是将这些相关要求以文本的形式加以明确,借助国家或地方各级政府的强制力来保证相关要求被遵守和执行。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挪威住宅声环境法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环境法相关论文(案例15篇)篇十四

外部治理在审计定价中发挥了一定作用,各位,我们看看下面的外部审计论文,欢迎各位阅读哦!

摘要:什么是大数据?国外不同的研究机构和专业人士给出的定义也不尽相同,我国政府部门对“大数据”高度重视,8月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指出:大数据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正快速发展为对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从中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在《行动纲要》的指引下,大数据技术正逐渐为各行各业所认知和应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即外部审计的大量工作就是对财务等相关数据的采集、分析和运用,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挖掘审计数据,将大大提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能力、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大数据理念正在对外部审计的理论和实践产生深刻的影响。

关键词:大数据外部审计应用。

一、在风险评估阶段,利用大数据识别错报风险。

(一)外审领域信息技术的发展催生“大数据”

现代审计范围不断扩大,随着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财务软件、erp管理系统、sap管理系统、审计软件等的应用,注册会计师可以从众多渠道、更容易地获取大量的数据和信息,不断积累的数据已在体量上形成“大数据”。

注册会计师所收集的数据,可能包含企业自成立到审计时几年、几十年的相关信息,也可能包含行业的、类似企业的比较数据,这些数据既可能与财务相关,也可能与财务无关,但都是必要的,没有多余的信息。唐代的韩愈在《进学解》中说:“玉札丹砂,赤箭青芝,牛溲马勃,败鼓之皮,俱收并蓄,待用无遗者,医师之良也。”注册会计师作为外部审计的“良医”、“良工”,需要的是对这些“数据”俱收并蓄、善加利用。

(二)风险在哪里?“大数据”来告诉你。

对于注册会计师来说,大数据就像是一座金矿,有用的信息就蕴含在其中,需要审计人员采用大数据技术去分析和提炼。大数据技术告诉我们只有掌握足够大的数据样本,运用大数据理念进行分析和挖掘,才能发现用其他方法很难或无法发现的规律、趋势和异常;且大数据只会告诉我们分析的结果,而不会告诉我们原因,即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对我们的审计工作来说,知道风险所在、异常记录,揭示了错报风险领域就已经达到了风险评估的目的,完成了这一阶段的任务。

(三)运用“大数据”,构建数据库是前提。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推进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与审计机关实现信息共享,加大数据集中力度,构建国家审计数据系统。”[2]随着国家审计数据系统、“国家政府信息开放统一平台和基础数据资源库”的构建和完善,以及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程的推进,将对注册会计师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审计提供极大的便利。同时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内的信息化建设与共享,对于外部审计领域成功应用大数据具有重要作用。广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也期望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行业的管理者和引领者,能够整合注册会计师掌握的海量原始数据、政府部门及其他来源的数据,在已经运行的法律法规库和经济数据库的基础上,构建行业内的更大规模的审计数据系统。

当然,大量的数据还是依靠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长期搜集、整理和积累,事实上国内外许多知名会计事务所早已建有自己的数据系统,在提供审计、管理咨询等服务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在实质性程序阶段,运用大数据改进审计方法。

(一)以详细审计、整体审计,取代抽样审计。

从世界审计史的发展来看,在审计发展的.早期阶段――19世纪末以前,审计师大都运用详细审计技术对财务资料或其他记录进行逐笔审查。当时,企业规模较小,经济业务不很复杂,审计师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企业规模越来越大,经营活动日趋复杂,会计记录成倍增长,致使审计师无论从专业能力,还是花费的时间、费用来看,都无法继续运用详细审计。[3]在这种情况下,抽样审计就应运而生了,并逐渐取代了详细审计。但抽样审计无论抽样方法设计的多么科学,始终都是对部分样本的审查,是以部分推测整体,它提供的只能是合理保证;甚至是以偏概全、审计失败,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可以说,抽样审计是在经济、科技发展水平限制下的无奈之举。

在社会经济、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纷纷出现,深刻地改变了人们做事的思维和方法。大数据技术的出现、审计科学的发展,使审计师能够快速获取、分析并审查一个跨国的、拥有众多分支的庞大商业帝国海量的财务和非财务数据,采用详细审计的技术条件、物质条件已经具备。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详细审计,检查所有的样本,显然能够避免抽样审计以偏概全的弊端,使所有异常记录都无处遁形,对于保证审计质量、避免审计风险,具有重要乃至革命性的作用。

(二)仰之弥高的“大数据”,如何“入吾彀中”、为我所用。

唯有创新电子审计技术,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处理技术,开发和完善审计软件、数据分析软件等辅助工具,才能促使大数据审计技术落地。大数据是经济、科技发展的产物,其运用也必须以电子技术、信息处理技术等作为支撑和基础。财务核算软件、erp管理系统、sap管理系统等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企业信息生成越来越电子化、自动化、数据化。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审计也必须适应这种变化,充分运用电子、信息等技术手段,实现审计数据采集、分析、处理的自动化、智能化,提高审计手段的科技含量。

在手工记帐时代,财务数据的采集、各种审计明细表的填列,耗费了注册会计师大量宝贵时间,往往填列一个较复杂表格就需耗费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而企业采用财务软件实行电算化后,注册会计师借助各种审计软件的“取数工具”,可在数分钟内完成一年甚至多年财务数据的采集,大大简化了审计工作流程、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

现在,随着“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财务云”、“审计云”的出现,审计数据在技术上已经可以实现实时传输,审计模式也正在由集中审计向分散审计、实时审计发展,这必将推动审计由事后审计向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发展,大大提高审计成果的时效性。数据采集的便利化、实时化,为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创造了前提条件。但如果依靠人工去分析、核查这些海量数据,无疑是“无法完成的任务”。这就要求创新电子审计技术,开发适应大数据审计所需的审计软件、“尖端数据分析工具”,以配合注册会计师的人工分析、职业判断。大数据审计技术的运用,可以将审计人员从繁杂、重复的“低级”工作中解放出来,使之能够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放到更有价值的审计分析和职业判断上。这必将大大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能力和效率,解放和提升审计“生产力”,促进外部审计领域的供给侧改革。

三、在审计报告阶段,利用大数据形成综合性审计成果。

注册会计师在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审计的过程中,通过采集、分析、挖掘、判断大量数据信息,不但可以获取有关审计结论的证据,还可以发现企业在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揭示企业的发展趋势、面临的风险等。

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期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更具有相关性和决策有用性,以降低资本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企业及其管理层希望审计报告的内容能更为详实,外部审计师能为其提供审计报告之外的管理建议等增值服务。1月7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审计报告相关准则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增强其相关性和决策有用性。[4]这不仅是中国审计准则动态国际趋同的需要,也响应了政府、企业、投资人等审计报告使用人的要求。大数据技术的运用,提高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能力,形成了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发展趋势、面临风险等方面更为广阔的审计成果。将这些综合性的审计成果提供给政府部门、企业和投资人,将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堵塞风险漏洞以及为国家的经济决策服务,其创造的价值将远远超过审计报告本身。

大数据技术作为新生事物,其在各行各业的应用方兴未艾。大数据技术在外部审计领域的应用,将促进审计理论和方法的创新。只有积极探索大数据技术在外部审计领域的应用,勇于创新外部审计的理论和方法,才有可能使我们赶上甚至引领世界审计技术发展的潮流,而不是始终做跟跑者。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发〔〕50号《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2015。

[2]国务院国发〔〕48号《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2014。

[3]文硕.世界审计史[m].企业管理出版社,: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报告相关准则修订(起草)说明.

最新环境法相关论文(案例15篇)篇十五

在一个社会急需大规模的建设与生产时,代表力量,速度与主观力量的男性主张就会成为主流意识,而当一个社会进入过剩与动荡时,关切品质,更具有包容性与韧性的女性主张又会抬头。从新装饰运动到战后包豪斯的诞生,从高科技到环保主义,从流线型到简约主义,从极简风格到新古典,新浪漫主义,这一系列的变化都暗含了中国古老哲学的相生相克的规律,也印证了社会变革与大众审美之间紧密的互动关系。分析与归类时下流行的主张,科宝博洛尼将部落文化、fusion文化、新装饰主义、新浪漫主义、怀旧主义在女性主张风潮下完美演绎,重新看待并不莫测的`“流行世界”,重新审视“厨房”――这个需要用感觉体味的空间。

新装饰主义有别于传统的装饰主义的华丽感,新装饰时代讲求红花绿叶的搭配,着重于实用,典雅与品味。在呈现精简线条同时,又蕴含奢华感,通过异材质的搭配,并朝向“人性化”的表现方式进展。

新材质主张质感与层次,是未来几年家居材质运用的新焦点。在科宝博洛尼的新品厨柜中出现了斑马纹材质,在榉木质地上烤亮光漆的斑马纹,动感、野性、张扬、传递出更加个性的审美主张;而用厨房餐具剪影装饰的护墙,则极富情趣,运用光与影的变化,营造出空灵流动的室内氛围。

科宝博洛尼卫浴。

虽不能强求家具与时尚同步,然而新装饰微风却已温和的扬起。新装饰主义使家具在呈现精简线条同时,又蕴含奢华感,通过异材质的搭配,如大理石配上木桌脚、玻璃配上塑钢,简单又带点奢华味道,并朝向“人性化”的表现方式。

传统的装饰风格,家具主要受到埃及文化与现代主义的影响,用简单几何的造型,丰富的色彩,吸引消费者的目光。

新装饰主义保留了传统家具造型呈现的俐落线条美,以复合材质的表现方式,加入更多对“人”的尊重,而不再张牙舞爪的表现。

这波新装饰风的兴起,也与自然的木料与皮革资源有限相关,所以虽然装饰,却也包含人文关怀,其中金属的铝与铬的运用广,搭配木质成为桌椅,而造型上则以简单的阳光放射型、金字塔型等几何图形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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