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担保人的规定 施工合同法心得体会总结(优秀10篇)

时间:2024-10-01 作者:MJ笔神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同法担保人的规定篇一

第一段:引言(150字)

施工合同法是我国为规范建筑施工行业而制定的一项法律,经过长时间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我实习期间,我对施工合同法进行了深入学习和实践探索。通过这段时间的经历,我对施工合同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同时也体会到了它在实践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些我对施工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施工合同法的核心理念(250字)

施工合同法的核心理念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体现在对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规定中。通过明确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合同法在实践中起到了维护相对平衡的作用。同时,施工合同法还加强了对合同风险的管理,规定了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途径,提升了施工合同的可执行性和稳定性。

第三段:施工合同法的适用和规定(300字)

施工合同法明确了适用范围和特殊规定,使得施工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更加系统和规范。根据法律规定,施工合同的订立应当明确工程的质量、工期、报酬等主要条款,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合同一旦签署,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当施工合同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这些规定为施工合同的有效履行提供了合法依据,并且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救济途径。

第四段:实践中的挑战和应对(300字)

尽管施工合同法在理论上是完善的,然而在实践中还面临着一些挑战。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和适用、质量把控和违约责任的认定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争议。在实习期间,我曾遇到一起劳动力纠纷案件,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具体金额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我不仅需要熟悉施工合同法的规定,还需要综合考虑相关的劳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通过学习和实践,我逐渐形成了解决纠纷的思路和方法,并取得了较好的结果。

第五段:施工合同法的意义和展望(200字)

施工合同法不仅为建筑施工行业提供了法律保障,而且对于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快,建筑施工行业仍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强化施工合同法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当事人对合同法的认识和遵守程度。同时,还应当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管,加强执法力度,保障其有效执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建筑施工行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总结: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对施工合同法有了更全面的认识。施工合同法的出台和实施,为建筑施工行业提供了规范和保障,增强了合同的可执行性和稳定性。然而,施工合同法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挑战,对此我们应积极应对,并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法律规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建筑施工行业的利益和合法权益。

合同法担保人的规定篇二

首先,景区合同法是一项关于景区合同的法规,对于景区游客的维权非常重要。在我看来,景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合理和便捷。景区和游客应该建立起平等的合作关系,景区应该遵守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游客也要遵守景区规定,保护好景区资源。同时,景区合同法应该有明确的规定,便于游客和景区方面约定和执行。

其次,景区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很广,包括旅游者、旅游社、旅游经纪人和景区经营者等。旅游者和景区经营者是场地内的主要合同对象。因此,旅游者应当详细了解景区内的游览路线、景点提供的服务设施、游览时间、门票等相关信息。同时景区经营者也应当详细列出它在合同时的权利和义务,履行责任,防止欺诈行为的出现,使游客权益得到保障。

第三,景区合同法要求景区方和游客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旅游者告知景区的重要事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也需要对重要事项进行提示和说明。事先告知给游客的重要事项包括游览计划、食宿安排、保险购买、退改条款等规定,务必在订购服务前做好充分了解。这些规定使游客在游览过程中避免精神和经济的损失,并且在景区遇到问题时能及时解决。

第四,景区合同法同时也规定了如何解决合同纠纷。如果合同出现纠纷,应当选择和解或者向当地旅游管理机构申请调解,如果调解未果,可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景区合同法的这一规定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合同的执行力,同时,也让景区方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质量摆在了更高的标准下评判。在我的印象中,消费者维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合理运用合同法,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自己的维权成功率。

最后,景区合同法体现了国家对旅游消费市场的管理和监管。景区合同法规定坚持公开透明、依法治理、绿色发展的原则,将完善市场机制、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发展旅游业的重要基础条件。这源于社会公众对旅游消费的信任,也有赖于法规的严格执行。对于游客而言,合理选择景区,遵守规定,学习景区合同法,合理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助力社会品德的提升。

综上所述,景区合同法对于旅游市场的发展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游客有义务了解景区合同法的规定,合理选择游览山水灵秀的景点,遵守规定,保护好景区资源。同时,景区方面也应该加强执法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揽客服务的质量,共同建立起公平、合理和便捷的合作关系。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景区合同法必将在旅游市场的发展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合同法担保人的规定篇三

景区合同法是中国旅游业相关合同的规范性法律。该法律的颁布和实施,旨在规范旅游市场行为和保护游客的权益,进一步完善景区管理体系,加强景区管理水平,提升旅游服务品质,进一步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二、景区合同法的核心内容

1. 针对旅游者权益的保障:景区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诸如清晰表述消费项目、消费合理、建议余款支付方式、提示开发商或经营单位什么案件需要律师出庭等旅游者权利保护方面的相关规定。

2. 明确旅游企业的责任:景区合同法不仅强化了旅游企业的责任意识,而且规定了旅游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特定义务,以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 景区管理改革:景区合同法要求景区管理企业为景区管理提高一个新的水平,积极解决景区管理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促进景区的健康发展。

三、景区合同法的实际意义

1. 更好地保护游客权益,提高旅游服务品质,吸引更多游客。

2. 强化景区管理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合法意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3. 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拉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强对市场的信心和更好地向市场提供优质服务。

四、景区合同法在实践中的应用

1. 强化旅游服务意识

景区合同法的实施让景区管理企业更加注重旅游服务的质量和主动解决旅游者遇到的问题。

2. 提高风险意识

景区合同法在规范旅游商业合同的过程中,增加了一定的风险控制措施,促进了旅游者对旅游企业的信任程度。

3. 调整供求关系

随着景区合同法的实施,旅游企业必须通过不断提高企业管理的水平和服务质量来适应市场的需求,并把旅游者的需求和旅游企业的供应能力进行有效的匹配。

五、结论

景区合同法对于保护旅游者权益,规范旅游商业合同,提高景区服务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景区管理企业必须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合同管理,完善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合同法担保人的规定篇四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___】,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

-2 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3 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 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币,下同)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3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个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中应由【 】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 】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

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

第六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6- 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乙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6-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七条 抵押和出售

7-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房屋前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7-2 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 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转让前需实地看房的,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未经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绝。

第八条 续租

8-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8-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 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

9-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 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0-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3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擅自增加居住使用人,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本市规定标准的;

(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的;

(七)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 元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登记备案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____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已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2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

-3 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配合办理的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2- 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和附件内容。

2-2 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2-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4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并】【赔偿损失】。

2-5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2-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3- 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3-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3 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4-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或名字):乙方(名称或名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范本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 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

(一)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 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 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 5日内,向原登记 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租房合同规定索赔。

(五)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六)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合同法担保人的规定篇五

第十一条新药技术转让,系指新药证书(正本)的拥有者,将新药生产技术转与生产企业。接受新药技术转让的企业不得对该新药进行再次技术转让。

第十二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需求,宏观控制新药技术转让的品种和数量。对已有多家生产,能满足医疗需要的品种,可停止受理转让申请。

第十三条对于简单改变剂型的新药,原则上不再受理新药技术转让的申请;对其他类别的新药,若申报生产该新药的单位超过3家时,亦不再受理转让的申请。

第十四条新药技术转让应在新药试行质量标准转正后方可申请。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科研单位,在新药标准试行期内可申请转让。

第十五条新药证书(正本)拥有者转让新药时,必须将全部技术及资料无保留地转给受让单位,并保证受让单位独自试制出质量合格的连续3批产品。

第十六条若干单位联合研究的新药,申请新药技术转让时,其各项转让活动须经新药证书共同署名单位一同提出申请与签订转让合同。

第十七条接受新药技术转让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

第十八条新药技术转让应由新药证书(正本)拥有单位申请办理。转让申请最迟应在新药保护期满前6个月提出。

合同法担保人的规定篇六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释义】本条规定了赔偿损失。

1.赔偿损失的构成赔偿损失在民法土包括违约的赔偿损失、侵权的赔偿损失及其它的赔偿损失。

本条的赔偿损失指违约的赔偿损失,它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财产等损失的赔偿。

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一是有违约行为,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

二是有损失后果,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财产等损失。

三是违约行为与财产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是财产等损失的原因,财产等损失是违约后果。

四是违约人有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赔偿。

赔偿损失的属性是补偿,弥补非违约人所遭受的损失。

这种属性决定赔偿损失的适用前提是违约行为造成财产等损失的后果,如果违约行为未给非违约人造成损失,则不能用赔偿损失的方式追究违约人的民事责任。

2.赔偿损失的范围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约定。

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

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

可以获得的预期的利益,简称可得利益。

可得的利益指利润,而不是营业额。

例如,汽车修理厂与出租车司机约定10日修理好损坏的夏利车,汽车修理厂迟延3日交付,司机开出租车每日可获利润200元。

3日的可得利益为600元,汽车修理厂违约,应赔偿600元的间接损失。

可得利益的求偿需坚持客观确定性,即预期取得的利益不仅主观上是可能的,客观上还需要确定的。

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此利益丧失,若无违约行为,这种利益按通常情形是必得的。

例如,建筑公司承建一商厦迟延10日交付,商厦10日的营业利润额即为可得利益。

可得利益的求偿不能任意扩大。

对此,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4条规定,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我国原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原技术合同法也有相同规定。

原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原技术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损失。”法律采取预见性限制赔偿范围的随意扩大。

预见性有三个要件:一是预见的主体为违约人,而不是非违约人。

二是预见的时间为订立合同之时,而不是违约之时。

三是预见的内容为立约时应当预见的违约的损失,预见不到的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列。

例如,旅客言飞机误点使其耽误了一笔买卖,要求赔偿。

该买卖是否耽搁,航空公司在售票时是无法预见的,故此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3.赔偿损失的方式赔偿损失的方式有三:一是恢复原状,二是金钱赔偿,三是代物赔偿。

恢复原状,指回复到损害发生前的原状。

例如借用人损坏了借用的收录机,经修好后返还出借人,这里的修理即是恢复原状。

又如,购买的羊绒因质量不合格而退货,退货就是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如果是给付金钱,需加付利息。

例如,买方付款后卖方不交货,卖方除退款,还应加付货款的利息。

违约后的恢复原状,实践中多显有困难,故举出金钱赔偿,其简便易行,是赔偿损失的主要方式。

金钱赔偿时遇违约人资金困难,没钱,若违约人有其它财产,可以折抵相应金额,代物赔偿,即以其它财产替代赔偿。

4.赔偿损失的计算金钱赔偿、折抵赔偿都涉及损失赔偿额的算定。

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关键是确定标的物价格的计算标准,计算标准涉及标的物种类和计算的时间及地点。

合同标的物的价格,可分为市场价格和特别价格。

一般标的物按市场价格确定其价格。

特别标的物按特别价格确定。

确定特别价格往往考虑精神因素,带有感情色彩。

例如,著名医学教授、原南京军区总医院普外科中心副主任邹忠寿于1996年病逝。

其妻将十张具有特殊意义的照片的底片,如邹忠寿获国家特别津贴后的全家照,送交南京某冲印社放大,冲印社将底片全部遗失。

冲印社虽承认过错,却坚持按每张底片2元进行赔偿。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公开审理。

认为:被告系摄影冲印单位,理应妥善保管好顾客交付的底片,由于被告管理不善,遗失原告十张无法再现的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底片,给原告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理应赔偿。

判决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人民币5000元。

计算标的物的价格,还要确定计算的时间及地点。

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价格往往不同。

通常以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作为确定标的物价格的计算时间,以违约行为发生的地点作为确定标的物价格的计算地点。

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了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则按该方法算定损失赔偿额。

例如,海商法规定了赔偿责任限额的计算单位,可按此理赔。

5.过错相抵过错相抵,英美法称共同过失,日本称过失相杀,其在违约责任中,指对违约损害的发生和扩大,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违约人的赔偿责任。

我国法律对过错相抵有所规定。

例如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中规定,在旅客、行李运输过程中,经承运人证明,损失是由索赔人的过错造成或者促成的,应当根据造成或者促成此种损失的过错程度,相应免除或者减轻承运人的责任。

在货物运输中,经承运人证明,损失是由索赔人的过错造成或者促成的,应当根据造成或者促成此种损失的过错程度,相应免除或者减轻承运人的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失,另一方当事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倘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即构成过错,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按照过错相抵,免除违约人对扩大损失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此条款在违约责任的完全赔偿原则基础上确立可预见性赔偿限额标准。

可预见性理论最早由法国学者pothier在1761年发表的《论债法》一书中提出,并为1804年《法国民法典》所采纳,英国普通法于1854年的hadly v. baxendale 一案正式接受这一理论,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715条、《合同法重述》第2版第351条明确规定相关内容,因此可预见性规则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普遍适用的违约赔偿标准。

我国旧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0条、《技术合同法》第17条也确立了可预见性规则,并被1999年颁布的统一合同法所承认。

法律学者对该规则的学理解释:因为合同当事人只能就其能够预见的结果享有行为的选择自由,所以违约方仅对可预见的损害发生具有过错,在过错责任原则下,他理应在可预见的损害结果范围内承担责任。

“经济学是一门关于我们世界的理性选择的科学(the science of rational choice)”。

笔者在此对可预见性规则的经济学分析就是试图探求这一古老契约的法则中隐含的理性因素:

一、可预见性规则是对合同当事人的预防措施和信赖的有效激励。

违约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定影响合同当事人a与b的理性选择,进而控制交易风险损失的大小:违约赔偿责任过大,则a将积极采取措施减少违约的“意外事件”的发生,尽管预防措施的实施也意味a的履约成本的增加。

同时由于预期更多的损害赔偿费用,b的大部分甚至全部风险转移给a,于是b对a会形成过度信赖,夸大了b的预期,一旦a发生违约,则交易风险损失被放大;相反,违约责任过小,则b对a产生有效信赖,并将根据a的履约情况做出对应决策。

但是由于预防违约风险的利益在双方间分配,a采取必要预防措施的激励削弱,他总是采取最小的预防手段,违约风险发生机率增加,则交易风险仍被放大。

避免上述有效预防和有效信赖不相容的方法,令违约赔偿额为一个合理的不变量,即等于违约人在订约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在此平衡点,双方当事人的预防和信赖趋于合理,从而充分实现合同价值。

二、可预见性规则提供有效违约运作的空间。

有效违约是指某种意外事件的发生致使履约成本超过各方所获得的利益时,违约比履约更有效。

对待有效违约存在截然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差异的根源是对合同法目标的不同认识,认为合同法是对承诺的法律约束的学者大都持否定观点,而法律经济学者认为合同法的目标是通过自愿交换而促使资源转移到最有价值的用途中。

有效违约实际上是实现帕累托最优态的理性选择,即合同双方在1、幸运的意外事件或意外收获可能使不履行比履行更有利可图;2、不幸的意外事件或意外事故可能使履约比不履约损失更大的情况下,选择不履约是资源优化配置的明智之举。

可预见性规则的价值是为违约方确立衡量违约成本的标准,违约方通过违约的预期收益与该项成本的比较,选择有效违约而追求更大收益或避免更大损失,同时另一方的利益也可获得必要的保障,否则规定违约成本过低,会引致机会主义泛滥;规定违约成本过高,会抑制有效违约,合同在负价值态强制维持,社会财富受损。

三、可预见性规则对交易费用的节约。

交易费用范畴的产生是经济学的革命,借助该理论工具进行合同法研究,便可发现可预见性规则实际为一个设计精巧节约交易费用的机制。

合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寻找和信息成本、讨价还价和决定成本、履约和实施成本等。

一方面违约事件发生后,相对方可以获得确定合理的财产赔偿的保证,减少其在选择更安全的交易对象、监督合同实施以及采用诸如保险等规避风险方式的交易费用支出;另一方面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交易活动频繁,形成有机联系的网络,其中任意环节中断,可能影响一系列合同的履行。

在某些情况下,对于从事具体交易的当事人,因为合同本身不具有“社会公开性”,使之不可能了解违约行为给第三人造成地各种损害,施之过重责任会限制当事人从事广泛的交易活动,相应地交易成本增加。

可预见性规则的确立使合同风险在交易双方当事人间合理分配,有助于合同双方对交易费用的理性决策。

以上是笔者对违约责任中可预见性规则经济学分析的尝试性探讨,在法律领域中诸如财产、合同、侵权等问题上无不打有经济理性的烙印,对其经济分析的研究即有利于我们更深入的理解法律制度背后的理性因子,也将有助于我们在新经济时代的制度改革与完善。

合同法担保人的规定篇七

一问:

我们的食品标准足够严吗?

年底完成国标整合工作,构建国家标准体系

记者:我们目前有多少项食品标准,新的食品安全国标体系何时建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目前,我国已清理近5000项食品标准,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92项,并将于今年底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基本构建由1100余项食品安全标准组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公布,这有利于加强标准制定与标准执行的衔接,增强标准制定的适用性、配套性和针对性。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卫生计生委的统一组织下,发挥执法一线和检验检测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共同努力,构建最严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记者:我国目前的药品标准情况如何?

负责人:药品标准是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根据药物自身的理化性质与生物学特征,对药品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和生产工艺等所作的强制性的技术规定,一般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处方、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或效价)测定、规格、贮藏等项目,中药标准还规定了制法、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等项目。

按照《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实施了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全面提高国家药品标准。

目前,我国已全面建立起以《中国药典》为核心的,由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药用辅料等组成的门类齐全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

二问

最严监管如何避免花架子?

下力气解决瘦肉精等问题,研究在许可证上晒出责任人

记者:最严监管如何保证能落实好?

负责人:实现最严监管,首先是源头严防。抓好源头严防,必须首先在防范农药兽药残留、非法添加上下功夫。

在完善标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农药使用,下力气解决高剧毒农药违规使用、抗生素滥用、非法使用“瘦肉精”和孔雀石绿等突出问题。

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的现场检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其次是过程严管。在食品药品监管中要加强日常监管,推进责任“上墙”,公布许可责任人和日常监管责任人,研究在许可证上“晒”出许可责任人、日常监管责任人的姓名,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日常监管的食品检查员每周要到生产经营企业去现场检查一次。接到消费者举报或看到媒体曝光后,要及时赴现场调查取证,同时要及时公布检查信息。

最后是风险严控。用好抽检监测这个手段。市县两级着重对食用农产品的农药兽药残留、加工和餐饮企业的非法添加问题进行定期抽检;国家和省级主要对大型食品企业、消费量大的重点产品进行定期抽检。此外,食药监部门将督促企业建立产品追溯体系,让食品药品全程可控可追溯。

此外,在问责方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对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加大督查考评力度,推动地方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问

能罚得违法者倾家荡产吗?

新《食品安全法》处罚愈加严厉,设行业终身禁入制

负责人:不同国家的国情不同,不能简单对比。有些发达国家食品药品产业发达,监管起步较早,法制体系较为完备,而我国食品药品监管起步较晚,安全基础薄弱,特别是食品行业小散乱问题突出,大部分是小企业,还有不计其数的小作坊、小摊贩。国情不同决定了法律体系不同,不可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法律。

近年来新制定修订的法律法规在处罚上愈加严厉。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加大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比如,提高罚款额度。《食品安全法》第123条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经营病死、毒死动物肉类的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10倍罚款修改为最高可处货值金额30倍罚款。

比如,引入了行政拘留。《食品安全法》第123条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拘留。从原先的行为罚、财产罚到现在人身自由罚,对严重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升格了一个档次。

再比如,规定行业终身禁入。《食品安全法》第135条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记者:处罚从严,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是什么?

负责人:作为责任主体,企业必须对其所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触犯了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未能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罚。对食药监部门来说,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拓宽案件线索。主动从日常监管、监督抽验、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发现违法信息。

二是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打击行动。例如在食品方面,就要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白酒等大宗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目前,我们已联合公安部等相关部门,起草了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证据转换、涉案物品处置、涉案产品检验与鉴定、案件信息发布等工作。

四是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积极重点推动《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制度的出台,鼓励守信经营,惩戒失信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在企业登记变更、税务、政府招标采购、土地使用和环评等方面采取惩戒措施,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合同法担保人的规定篇八

第一段:介绍合同法实训报告的背景和目的(200字)

合同法实训报告是合同法课程的一项重要实践教学活动,旨在通过学生对合同法相关法律案例的研究分析,提高学生对合同法理论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并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本次报告要求我们分析一个实际商务案例中的合同纠纷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解决方案。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综合运用所学的合同法理论知识,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学习和研究能力,培养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提高问题分析和解决的能力。

第二段:总结合同法实践中的困难与挑战(200字)

在进行合同法实践过程中,我们面临了一些困难与挑战。首先,案例背景比较复杂,其中的事实和证据需要我们耐心挖掘和分析,确保理解的准确性。其次,合同法理论知识庞杂,我们需要全面理解各个环节和要素,确保在解决问题时不出错。此外,由于商业背景的复杂性和变化性,我们需要灵活运用法律原则和判断力,确保定位准确。同时,合同纠纷多发性和多样性,我们需要对多种可能性进行全面考虑,确保找到合理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第三段:合同法实践中的收获和体会(300字)

通过合同法实践,我深刻体会到实践是理论的检验和实践是学习的动力。在实践中,我不仅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技巧,还通过实践不断修正和丰富我的理论知识。同时,合同法实践也让我加深了对合同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在研究案例和分析问题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和技能,分析具体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此外,合同法实践也帮助我培养了条理清晰和逻辑严谨的思维习惯。通过实践,我学会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步骤,提高了我的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段:对合同法实践的建议和期望(300字)

在合同法实践中,我认为我们应该注重案例的选择和分析。在选择案例时,我们应该注重案例的复杂性和实际性,确保能真实地模拟商务纠纷的实际情况。在分析案例时,我们应该注重对案例事实和相关法律条文的准确理解,确保分析的基础准确。同时,我也希望能加强对合同法实践的引导和辅导。指导老师可以组织一些案例研讨和解析活动,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合同法理论知识。最后,我也希望合同法实践能更贴近实际工作,增加与实践部门的联系,让我们能更好地学以致用。

第五段:合同法实践对未来发展的影响和意义(200字)

合同法实践不仅仅是理论学习和知识运用的检验,更是对未来法律工作发展的有益指导。通过实践,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合同法的实际应用和改革需求,为未来的实践工作作出更准确的判断和决策。同时,合同法实践也是培养我们发展法律职业素养的重要机会。通过实践,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逻辑思维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为未来的法律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结:通过合同法实践的报告,我们不仅在理论与实践中建立了有效的连接,更锻炼了自己的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并对将来法律工作的发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合同法实践的报告是我们学习成长中的重要一环,通过这次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了实践的重要性。同时,我们也对合同法实践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期望,希望能将实践活动更好地贴近实际工作,并更好地帮助我们进行法律学习和职业发展。

合同法担保人的规定篇九

景区合同法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有关旅游景区的合同规定,目的在于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规范景区的经营行为。最近,我在一次旅游中签订了景区合同,并深刻领悟到景区合同法的重要性和意义。本文就此谈谈我的心得体会及总结。

第二段: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景区合同是游客和景区之间双方按协商一致的条件签订的协议,相当于一份保护游客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件。我在签合同时,特别关注了其中的以下几个条款:门票规则、参观时间、安全保障等。这些条款都有助于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权益,并规范景区的经营行为。

第三段:景区合同法的实施效果

根据公开数据统计,在景区合同法的影响下,国内各大景区的游客投诉率有所下降,游客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也得到有效提升。而景区方面也能在规范经营的同时提升服务质量和口碑,提高竞争力。这说明景区合同法的实施对双方都有很大的好处。

第四段:景区合同法的不足之处

不可避免地,景区合同法中仍存在某些无法完全预见的情况和未覆盖到的问题。比如,极端天气下的安全措施,游客个人因素引起的安全问题等等,这些都需要更具体、更详细的规定。因此,景区合同法的完善和不断更新是必要的。

第五段:结语

总的来说,景区合同法的实施对于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与景区的经营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普通游客,遵守景区规定,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是非常必要的。今后,我们应该更加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更新和完善,为建设更加规范、公正、和谐的旅游环境作出努力。

合同法担保人的规定篇十

合同法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领域,对于保障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本次合同法实训报告使我更加深入了解了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并提供了实践操作的机会,让我对合同法的应用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在整个实训过程中,我积累了许多经验和体会,下面我将分五个方面进行总结和归纳。

首先,合同法实践使我深刻认识到合同是市场经济交易活动的基石。在实践过程中,我发现合同规范了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不仅是市场经济中权利和义务的约定,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工具。在实践中,我遇到了一些涉及到合同违约的情况,通过实际操作,我明白了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更加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以及积极履行合同的必要性。

其次,合同法实践让我认识到合同的具体要素及其适用。在实训中,我了解了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目的、合同内容和形式等。同时,我也了解到合同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不仅仅限于购买合同、租赁合同等,还包括劳动合同、借款合同等各种形式的合同。通过实践,我了解到不同类型的合同有不同的要素和适用规则,这为我今后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合同事务提供了指导。

第三,合同法实践增加了我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认识。在合同实践中,我发现有些商家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如虚假宣传、质量不合格等。通过学习合同法,我了解到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任务,合同法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系列的权益保护措施,如退货、退款等。在实习期间,我应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让我体会到了合同法对于消费者保护的重要作用。

第四,合同法实践使我了解到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和途径。在实践过程中,我发现合同争议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解决合同争议有多种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通过实际操作,我了解到合同争议解决的过程是相对繁琐和复杂的,需要在诉讼时效、证据确凿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同时,我也认识到在处理合同纠纷时需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适用和解决方案的可行性,以达到维护公平公正的目的。

最后,合同法实践增强了我对法律意识的培养。通过合同法实践的过程,我深刻认识到合同是市场经济中交易活动的基本形式,其规范性和合法性对于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在实践中,我也更加明白了合同的要素和适用规则,增加了我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合同事务的能力。同时,实践过程中的合同争议解决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历,加深了我对法律的理解和法律意识的培养。

总之,本次合同法实训报告使我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的方式更加全面地了解了合同法相关知识和实施细节,实践过程中的体验和经验让我受益匪浅。今后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继续运用和发展这些知识和经验,为更好地处理合同事务和维护市场秩序做出自己的贡献。

相关范文推荐

    2023年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优秀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

    最新承包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大全10篇)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

    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价(模板5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

    加工合同书样本(汇总6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

    最新贸易与合作协议(精选5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

    2023年合同法第五条(精选6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

    2023年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下载(优秀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

    最新财务聘用合同书 财务人员聘用合同(大全6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

    最新基站合同到期业主让拆站(汇总5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相信很多

    最新一年级思想品德总结与反思 一年级思想品德评语(优质5篇)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