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打算范文(13篇)

时间:2024-09-15 作者:BW笔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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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打算范文(13篇)篇一

牢记派驻使命,坚守责任担当。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以来,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派驻机构建设成“不走的巡视组”,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为驻在单位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推进了清廉法院建设工作。

一、层次传导压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局面。

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驻在单位进行反馈和提醒,并配合驻在单位党组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二、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该纪检监察组针对xx中院司法巡查组、市委巡察组向巩义法院分别反馈的巡查整改意见,督促各牵头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巡查反馈意见得到全面落实。

三、开展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该纪检监察组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制定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利用电子屏幕、标语条幅、宣传车等方式,营造廉政氛围;积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传达省、市纪委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例30余次,组织全市各单位2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留置案件庭审,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职务犯罪的危害,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开展“争当廉内助、弘廉洁家风”系列活动,引导干警家属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来,共同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四、加强监督问责,切实改进司法作风。

督力度。针对群众信访举报较多、长期未结案件数量较多、案款发放不及时、消极执行、滥用职权等问题进行重点督导检查。下大力气整治少数法官与律师、中介机构形成利益共同体的顽疾,净化法官“朋友圈、生活圈、交往圈”,严查法院干警充当诉讼掮客、法官亲属从事诉讼中介搞“暗代理”等行为,全面推动全市法院廉洁、公正、高效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日常检查、审务督察等形式,切实解决驻在单位干警队伍中不愿担当、落实不力、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等突出问题。

五、加强案件查办,保持惩治高压态势。

该纪检监察组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信件、网站、邮箱等违法违纪线索收集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同时加强与驻在单位信访、审监、审管办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及时在信访案件,发回、改判、再审案件以及案件评查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切实让法纪成为规范法官行为的高压线,维护司法公正的防护堤。今年以来,该组已受理信访举报32件,经初核结案13件,截至目前已对40余名被反映人进行谈话,对1起违反廉政纪律案进行立案调查。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纪监督能力。

效、争一流”培训班和其他业务培训学习活动。想当好医生,必须先了解病人身体状况,该组组员分别到驻在单位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进行学习,熟悉了解案件办理程序,提高执纪监督能力,真正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最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打算范文(13篇)篇二

(一)开展“五查五看”,助推党委主体责任压实。

展情况进行评估,对每个驻在部门逐一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报备。四查廉政风险排查防范,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是否到位。重点查看“三重一大”事项全程跟踪监督制度、重点岗位人员日常廉政谈话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正反典型教育情况,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五查接信处访和问题查处情况,看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是否到位。通过驻在部门信访月报台账,及时了解驻在部门接访情况,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从而有力的促进了驻在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围绕“四个紧盯”,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预警、纠错整改、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监督防控体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运用部门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强化对财务“收支管”三项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做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四是紧盯问题线索,执纪问责不放松。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狠抓整改落实,针对违纪问题严肃问责。一方面紧盯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加强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六大纪律,紧盯问题线索和责任人,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开展问责工作。今年以来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人。

(三)抓住“三个环节”,。

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时间安排,派员参加“三重一大”会议。参与决策监督时,敢较真、敢担当,结合事前分析研判形成的初步监督意见,既对决策程序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又对决策政治性和社会性开展监督。发现违反决策程序的果断叫“停”,发现决策有违规违纪倾向的坚决说“不”。参加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会议共计**次,监督决策事项**项,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和决策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条,否定决策事项**项。

三是跟踪检查,强化事后监督。

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做出决策后,经常调度过问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决策执行效果,防止出现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情况。采取常规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事项执行关键环节、推进时间进度、执行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未按决定执行的“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叫停,有效防止决策执行变形走样问题发生。今年以来共对**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跟踪问效,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执行到位。

(四)开展“四个谈话”,注重抓早抓少。

约谈的警示教育作用,瞄准“重要关口”消除问题萌芽,对驻在部门干部坚持“四必谈”:重要岗位变动时必谈、发现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有意见反映时必谈、发生婚嫁丧娶事宜时必谈、考核测评满意率较低时必谈。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廉政约谈**人次。三是开展重要岗位开展谈话提醒。紧盯驻在部门职责特点,抓住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中层干部等“关键少数”,采取“一对一”“面对面”双向互动模式,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小节管起,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提醒。四是分类型开展谈话提醒。灵活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主体责任谈话、问题约谈等形式,没有问题常提醒、发现问题早纠正,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五)开展“四个抽查“,变“坐门等客”为“主动出击”。

最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打算范文(13篇)篇三

20xx年,在县纪委常委会和监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派驻第**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全面做好对本组**个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常委会监委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xx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开展“五查五看”,助推党委主体责任压实。一查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看部署、协调、过问、督办是否到位。今年以来,在召开驻在部门联席会听取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先后**次与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督办,指出存在的问题**项,提出意见建议**条,有力强化了“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查“一岗双责”,看领导班子成员“两手抓、两手硬”是否到位。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由组长带队到驻在部门与领导班子成员就所分管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情况和如何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对每位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和压力传导。三查工作落实台帐,看领导班子研究部署、检查总结是否到位。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台账,实行季调度研判,半年检查的方式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每个驻在部门逐一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报备。四查廉政风险排查防范,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是否到位。重点查看“三重一大”事项全程跟踪监督制度、重点岗位人员日常廉政谈话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正反典型教育情况,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五查接信处访和问题查处情况,看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是否到位。通过驻在部门信访月报台账,及时了解驻在部门接访情况,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从而有力的促进了驻在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

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六大纪律,紧盯问题线索和责任人,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开展问责工作。今年以来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人。

(三)抓住“三个环节”,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一是关口前移,强化事前监督。督导驻在部门严格落实县纪委“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细化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要求驻在部门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时一并提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相关方案、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资料,根据提报材料,及时了解研究事项有关情况,通过查阅资料、会议分析研判等方式了解掌握涉及行业知识及相关政策规定,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预判可能发生的问题,形成初步监督建议、风险防范措施,提前分析研究监督意见,做到决策监督胸有成竹。二是紧盯程序,强化事中监督。根据驻在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时间安排,派员参加“三重一大”会议。参与决策监督时,敢较真、敢担当,结合事前分析研判形成的初步监督意见,既对决策程序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又对决策政治性和社会性开展监督。发现违反决策程序的果断叫“停”,发现决策有违规违纪倾向的坚决说“不”。参加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会议共计**次,监督决策事项**项,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和决策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条,否定决策事项**项。

三是跟踪检查,强化事后监督。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做出决策后,经常调度过问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决策执行效果,防止出现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情况。采取常规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事项执行关键环节、推进时间进度、执行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未按决定执行的“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叫停,有效防止决策执行变形走样问题发生。今年以来共对**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跟踪问效,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执行到位。

(四)开展“四个谈话”,注重抓早抓少。一是定期开展谈话提醒。每半年对驻在部门开展一次集中谈话,谈话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参考,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提醒谈话**人次。二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谈话提醒。充分发挥廉政约谈的警示教育作用,瞄准“重要关口”消除问题萌芽,对驻在部门干部坚持“四必谈”:重要岗位变动时必谈、发现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有意见反映时必谈、发生婚嫁丧娶事宜时必谈、考核测评满意率较低时必谈。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廉政约谈**人次。三是开展重要岗位开展谈话提醒。紧盯驻在部门职责特点,抓住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中层干部等“关键少数”,采取“一对一”“面对面”双向互动模式,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小节管起,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提醒。四是分类型开展谈话提醒。灵活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主体责任谈话、问题约谈等形式,没有问题常提醒、发现问题早纠正,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思路需进一步跟进。日常监督仍然停留在“三重一大”权力运行上,没有真正理解把握派驻监督是政治监督的深刻内涵,对新的党纪法规学习掌握不够,没有从党的六项纪律入手,确立工作思路和监督重点,政治站位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日常监督浅表化。主要表现在监督的主动性不强,精准性不够,有效性不突出。三是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座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不能正确运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进行约谈提醒,追责问责,导致执纪审查宽松软。四是自身建设还需加强。

二、20xx年工作计划。

建立工作抽查、文件调阅制度,通过核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实施跟踪问效;。

要有选择地列席驻在部门会议或参加重大活动,由以往“等通知式”被动监督转变为选择性主动监督,腾出更多时间精力搞好实质性的监督检查。在精准监督上,要紧密结合驻在部门特点,聚焦突出问题确立切入点,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小切口大纵深,精准发力,提高监督成效。在有效监督上,要防止浅表化、做无用功,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实现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上处理,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置,动辄则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通过跟踪追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二)抓牢“三个重点“,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化”。一是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服务、保障、促进作用,通过现场检查、巡察监督、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执好纪,问好责,狠抓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监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确保了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思路,突出“三重一大”事项,实施重要工作、重点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与驻在部门一起,抓牢“关键点”,防控“风险点”,提升“效益点”,实施全方位监督。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的履职监督。按照“在融入中监督、在监督中促进”工作定位,着重强化对驻在部门的履职监督,20xx年,我们将探索在每个驻在部门工作中选取一项重点工作,派员全程与驻在部门一起研究谋划工作方案,一起研究推进措施,一起督导抓好落实,在全程参与驻在部门中心工作的同时,跟进发现廉政风险点,及早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

最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打算范文(13篇)篇四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为客观总结2020年税务工作,税务局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谋划。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坚强领导下,各项税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减税降费落实落细。全市税务部门努力克服政策类型多、实施时间紧等困难,全面、细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系列减税降费政策,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供了有力支持。2020年,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xxx亿元。今年以来,为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税务部门通过编制政策指引、扩大宣传渠道、快速落实政策、跟踪督导问效等工作措施,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xx亿元,切实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二)组织收入稳步增长。针对复杂严峻的收入形势,我们牢牢把握收入原则,严格依法征税。加大稽查查处力度,开展打击骗税虚开违法犯罪活动、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税收检举案件查处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以查促收职能有效发挥。加强税收风险防控,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开展税收风险识别、应对工作,全面加强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落实增值税调减留抵,助力堵漏增收。2020年,全市国内税收完成xxx亿元,其中市县级收入xxx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三)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市税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五年方案,共推出x大类xx项xx小项工作措施。“简政放权”更加到位,落实减审批、减事项、减资料、减证明的“四减”要求,审批事项已由xx项减少至目前的xx项,取消了x个税务证明事项。“监管执法”更加规范,深化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开”税务监管积极推进税收执法“三项制度”,统一全市税收征管方式,依法治税水平持续提升。“涉税服务”更加优化,连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x类x项xx条便民办税措施。今年以来,全面推广“非接触式”办税,认真落实xxx项“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对x个事项实行容缺受理,让“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为常态。

(四)干部队伍活力激发。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固税之基、强税之本。不断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和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健全党委议事规则,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全面落实职务职级并行政策,有效激发各层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竞赛等活动,全市税务部门人才结构、学历层次、专业资质、综合素质得到优化提升。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控机制建设,扎实开展巡察、内部审计、执法督察,着力推进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有效促进了廉洁从税。

(五)党的建设逐步夯实。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市局党委先后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xx余次,严格落实基层党支部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确保全体税务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明确工作思路。明确xxx党建工作思路,建立xx大类、xx项党建责任清单,以刚性制度保证各项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强化组织建设。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深入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和“过硬党支部”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四是确保活动落地。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解决问题xx个,形成调研报告xx篇,建立健全制度办法x项。

从各项税收工作的落实过程中看,税收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党建融合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税收监管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税收营商环境还需要持续优化。

初步将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工作思路拟定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建引领为主导,突出“抓落实、强绩效、防风险”三个导向,全面推进减税降费政策、依法组织税费收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征管质效、切实激发队伍活力等五项重点工作,为服务全市“六稳”“六保”大局、确保“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记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积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提升机关建设水平,积极创建模范机关。突出建党100周年主题,持续推进“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税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排查政策落实中的薄弱环节,有重点地加强政策培训,提高政策落实的执行力。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政策业务的知晓度。强化宣传辅导,扩大宣传辅导面,结合xx产业特点,提高政策宣传精准度,帮助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切实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持续做好减税降费政策的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兑现到位。

(三)依法抓好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不动摇,牢固树立收入任务观,严守依法治税底线,严格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税,坚决防止收“过头税”和虚收空转,确保收入质量经得起检验。加强数据利用,强化数据分析,全面掌握重点税源运行情况,提升预测分析的前瞻性和准确性,强化税源管理和增收措施,用好免抵调库、清理欠税、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挖潜手段,努力以管促收、以查促收、堵漏增收,将经济发展成果真实反映到税收收入上。稳妥落实企业社保费划转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强化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加快智慧税务平台建设,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效率。深度落实税收顾问制度,针对企业的个性化涉税需求,落实“一户一策”税收解决方案,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认真做好税收大数据服务大局工作,认真做好经济运行分析、收入预测分析,让党政领导听到“税务声音”,发挥税收参谋“智囊”作用。

(五)健全完善税务监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税务监管体系,完善全过程动态风险监管,夯实征管基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深入落实“三项制度”,防范执法风险。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统一规范工作流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控体系,实现数据控税、数据管税、数据强税的风险管控一体化闭环管理。深化分税种管理,不断提高税种协同管理水平,加强国际税收管理,进一步提升征管质效。发挥税务稽查作用,积极开展打虚打骗专项行动,加大对“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六)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和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优化调整资源配置,做到人岗相宜,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组织实施好各项教育培训任务,用足用好各类学习平台,继续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提升干部职工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数字人事导向和激励作用,做好基础工作,打造工作亮点,推动整体工作实现新突破。深入推进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思想认识和工作执行力。

202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也是新税务的关键之年。**市税务局紧紧依靠省、市局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引领,牢牢把握工作“主题、主业、主线”,实现了减税降费落地生根、“六大工程”勇于创新、“三个年”建设扎实有效,展现出了新机构的新形象、新作为和新担当。

形成长效机制,党委带头开展问题整改,并坚持边实践、边整改、边总结。主题教育期间上级领导来**开展调研指导并对相关工作予以肯定。

强化监督制约,在重点工作和重要环节加强纪检组介入监督;

打造清廉文化,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月“九个一”活动,打造廉政文化基地,各分局、所因地制宜建立廉政文化展区,组织实施“清廉站所”工作,较好营造崇清尚廉文化氛围。

组织专项走访,为纳税人面对面辅导;

组织各类专题宣传,实现“铺天盖地”;

聚焦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的政策追溯性退税,全体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相关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指导检查的充分肯定。在减税降费落地见效的同时依法组织税收收入,2020年我局组织全部收入212.7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53.6亿元,社保和非税收入59.15亿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财力支持。

实施外贸业务员管理制度,加强出口退税风险管理。

发挥双重领导体制优势,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2020年全市新认定114户总部经济企业,入库税款10.3亿元。与市经信局和乡镇街道做好亩均税收整治工作,实现低效高能企业市场出清和提质增效,配合市经信局做好“小升规”“防下规”工作,大力支持企业技改研发。

(四)依法治税持续深化,税收征管基础夯实持续深化税收法治建设,为税收公平公正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落实法治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审查,制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严规范执法,强化内控平台运用,实现内控辅助平台平稳上线。深化司法合作,维护合法税收债权。

着力夯实征管基础、规范风险管理、加强税费种管理、优化大企业管理。分类引导纳税人错峰办税、错峰申报,全面铺开实名办税。加强数据协作,完善涉税数据共享和安全保密机制。做好国际税收风险管理,辅导3户次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做好增值税税制改革,平稳落实“开好票”“报好税”“算好账”三个阶段工作。稳妥推进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从最低计税价格转为发票开具金额。全面实施亩均论英雄房土两税差别化减免政策。全面落实医疗保险单位部分费率下调,困难企业及其职工社会保险费返还,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社保费阶段性降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征等政策。辅导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同省局成功续签税收遵从协议。

持续加强“一支部一品牌”工作,内涵更加丰富,特色更加鲜明,基础更加扎实,努力形成品牌。要积极探索工作创新,进一步探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体化”的运行模式,做到同部署、同考核,用工作实效来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完善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格局,探索更加深入有效的联动共建模式。要持续加强清廉税务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对关键人员、关键领域、关键岗位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效能检查,深化清廉机关建设示范点建设。

(二)依法组织税费收入,有效发挥税收职能。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立足经济金融形势和上级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协调财政、人社等部门,实现税费收入平稳增长。加强经济税收联动分析,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税源收入变化情况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纵深推进“两区”建设持续抓好减税降费,坚决执行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密切关注优惠政策新动向,确保政策红利全面释放。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优化,让企业更有获得感。开展好减税降费效应分析,算好“改革效应账”和“受益明细账”。要推进办税提效工程,深化征纳沟通平台应用,着力丰富平台视频培训等高效方式。深化办税服务厅“减法”工作,全力推进电子税务局、浙江税务app、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小程序“五位一体”信息化办税渠道,实现纳税人办税“零上门”常态化。持续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一件事联办。持续挖掘出口退税办理速度潜力,防范出口退税风险。进一步打造专业化、团队化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要严格规范税收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加强税务司法良性互动,深化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与税务部门税费征缴协作机制。推进三级防控体系落地,初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的风险防控网络。要持续做好医保现金改卡工作,深入抓好落实。

(四)有效化解税收风险,提升税收治理能力要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促进“两个健康”企业涉税风险大数据预警服务机制建设,在规范化、制度化和工作成效上下功夫。要优化专业化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防范管理风险。提高部门间涉税数据共享和应用质量,建立本地特色行业模型和指标,提升风险识别命中率和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区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六稳”“六保”,持续聚焦“四力”,统筹推进抗疫战汛和税收工作,一仗接着一仗打,一级带着一级干,为打好疫后重振的经济发展战、民生保卫战、社会稳定战作出了税务贡献。

(一)尽锐出击,彰显税务担当,经受住了抗疫防汛双重大考。在抓好内防内控、关爱呵护干部的同时,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投入到联防联控的战役之中,迅速成立8支党员先锋队,采取“一队包一社区”模式,对接百步亭8个社区,全面吹响抗疫号角。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全部编入百步亭党员先锋队,全部下沉防控一线,与8个支部书记一道,及时协调各方、处置问题,配合社区开展小区管控、环境消杀、物资配送等工作。连续出击迎战汛情,迅速成立防汛突击队,200人次上堤值守,一批参加过98年抗洪的干部再次主动上堤,一些90后年轻干部第一次承担急难险重工作,坚决守住大江大河xx安全度汛这条底线,圆满完成了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防汛任务。

(二)精准落实,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落实优惠政策方面,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线连线”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出台的7批28项税费优惠政策,抓细抓实优惠政策的直达快享,并开展了多轮次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在应用税收大数据服务大局方面,跨地搭建服务复工复产的联动机制,全力支持xx企业“活下来、留下来、强起来”。运用增值税发票等税收数据,对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复市情况开展分析,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分析报告,显著提升了税务部门高质量服务决策的工作水平。

(三)创优举措,服务市场主体,全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第2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九大行动”。为企业复工复产开出精准“药方”,向4万余户纳税人推送了疫情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确保企业能够及时知晓、应享尽享,有效减轻了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

(四)扛牢责任,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学习《xxx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开展全系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调研,组织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回头看”,按照“四看六是否”的要求,进行再梳理、再对照、再落实。按时向市局报送第一批回头看情况报告,积极推进第二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全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迎检、全国文明单位申报复核、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十大行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邀请专家作《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专项整治,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

(五)统筹兼顾,坚持稳扎稳打,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不断强化税收管理基础工作,为摸清和掌握税源基数,编写了《xx区税务局户籍信息核查工作操作指引》,目前已完成税务未办理户的核查工作。完善内控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内控系统疑点扫描工作,内控执法考核系统共产生预警过错数已全部整改完成,有效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高质量完成权力与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政务管理、督察内审、财务管理、老干服务、后勤保障、税收科研等工作高效运转、稳步推进、成绩斐然。

2020年区局获得“武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武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一名干部获市“五一劳动奖章”。十三五期间,区税务局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通过档案管理省特级验收,局属办税服务厅获“全国青年文明号”。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着力抓牢党建工作。一是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税收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全市税务系统各级党委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必须按照“三定”的要求,切实把党委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职责扛牢抓实履行好,每个班子成员都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迎接党的__召开,要做好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__精神的工作方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继续落实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开展全系统党务工作知识培训。二是推进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砥砺奋进动力,将伟大抗疫精神与党建工作充分结合,将伟大抗疫精神融入到武汉税务的血液里,凝聚起强大的拼搏动力,提升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三是持续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注重推进督导检查常态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重点对“两权”领域和扫黑除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等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严肃处理。用好“四种形态”,落实容错机制,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做好今年第二轮巡察工作和前期巡察问题整改的回头看工作。

(二)进一步聚焦目标任务,着力抓优营商环境。一是圆满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完成预定目标,为全年工作划上一个圆满句号。同时,要做好我们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的总结提炼推广工作。二是持续抓好纳税服务提档升级。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税收大数据优势,在办税缴费“不见面”、线上办理“全天候”、服务效率“再提速”、服务体验“不打折”等方面继续发力。要全力推进多税种综合申报、智慧化办税服务厅建设、全市通办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的纳税缴费便利度和服务满意度。

(三)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一是坚决落实组织收入纪律。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要认真抓好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要积极认真、主动地运用税收大数据,精准地做好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该收的收到位。二是强化税源控管分析。进一步密切关注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管理,切实加大税收分析的力度和深度,实时掌握经济税源变动情况,同时还要加强对一次性税源和突发性税源的摸排和管控,提高对税收增减变化趋势的驾驭能力,为组织收入工作决策提供准确的现实依据,并为明年的组织收入工作做好准备。

(四)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着力抓细安全稳定。坚持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办公区、办税服务区、食堂、家属区的卫生清洁和病毒消杀工作,特别是办税厅防控工作要抓实抓细,高峰期要严格控制人员流量,未雨绸缪做好相关服务保障。组织落实好党员干部下沉社区的各项要求,同时引导干部职工在疫情重要窗口期和秋冬流感高峰期,切实做好自身防范,减少各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进一步开展信访维稳隐患常态化排查工作,分析研判信访维稳形势,加强对重点人员关注和疏导,提前制定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针对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精准施策,力求案结事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做好系统网络、发票保管、交通出行、食堂供应等重要部位的日常巡查,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围绕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紧盯“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精准打击,确保国家税收安全。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对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的人和事要一抓到底,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认真搞好“双评议”工作,对上年“双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按月通报工作进展,持续开展明察暗访,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一流的作风保证。对于通报曝光问题和外部督导反馈情况,及时总结梳理,找出差距和短板,认真分析,分类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为客观总结2020年税务工作,税务局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谋划。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坚强领导下,各项税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减税降费落实落细。全市税务部门努力克服政策类型多、实施时间紧等困难,全面、细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系列减税降费政策,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供了有力支持。2020年,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xxx亿元。今年以来,为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税务部门通过编制政策指引、扩大宣传渠道、快速落实政策、跟踪督导问效等工作措施,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xx亿元,切实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二)组织收入稳步增长。针对复杂严峻的收入形势,我们牢牢把握收入原则,严格依法征税。加大稽查查处力度,开展打击骗税虚开违法犯罪活动、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税收检举案件查处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以查促收职能有效发挥。加强税收风险防控,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开展税收风险识别、应对工作,全面加强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落实增值税调减留抵,助力堵漏增收。2020年,全市国内税收完成xxx亿元,其中市县级收入xxx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三)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市税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五年方案,共推出x大类xx项xx小项工作措施。“简政放权”更加到位,落实减审批、减事项、减资料、减证明的“四减”要求,审批事项已由xx项减少至目前的xx项,取消了x个税务证明事项。“监管执法”更加规范,深化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开”税务监管积极推进税收执法“三项制度”,统一全市税收征管方式,依法治税水平持续提升。“涉税服务”更加优化,连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x类x项xx条便民办税措施。今年以来,全面推广“非接触式”办税,认真落实xxx项“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对x个事项实行容缺受理,让“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为常态。

(四)干部队伍活力激发。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固税之基、强税之本。不断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和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健全党委议事规则,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全面落实职务职级并行政策,有效激发各层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竞赛等活动,全市税务部门人才结构、学历层次、专业资质、综合素质得到优化提升。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控机制建设,扎实开展巡察、内部审计、执法督察,着力推进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有效促进了廉洁从税。

(五)党的建设逐步夯实。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市局党委先后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xx余次,严格落实基层党支部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确保全体税务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明确工作思路。明确xxx党建工作思路,建立xx大类、xx项党建责任清单,以刚性制度保证各项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强化组织建设。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深入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和“过硬党支部”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四是确保活动落地。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解决问题xx个,形成调研报告xx篇,建立健全制度办法x项。

从各项税收工作的落实过程中看,税收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党建融合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税收监管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税收营商环境还需要持续优化。

初步将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工作思路拟定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建引领为主导,突出“抓落实、强绩效、防风险”三个导向,全面推进减税降费政策、依法组织税费收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征管质效、切实激发队伍活力等五项重点工作,为服务全市“六稳”“六保”大局、确保“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记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积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提升机关建设水平,积极创建模范机关。突出建党100周年主题,持续推进“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税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排查政策落实中的薄弱环节,有重点地加强政策培训,提高政策落实的执行力。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政策业务的知晓度。强化宣传辅导,扩大宣传辅导面,结合xx产业特点,提高政策宣传精准度,帮助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切实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持续做好减税降费政策的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兑现到位。

(三)依法抓好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不动摇,牢固树立收入任务观,严守依法治税底线,严格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税,坚决防止收“过头税”和虚收空转,确保收入质量经得起检验。加强数据利用,强化数据分析,全面掌握重点税源运行情况,提升预测分析的前瞻性和准确性,强化税源管理和增收措施,用好免抵调库、清理欠税、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挖潜手段,努力以管促收、以查促收、堵漏增收,将经济发展成果真实反映到税收收入上。稳妥落实企业社保费划转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强化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加快智慧税务平台建设,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效率。深度落实税收顾问制度,针对企业的个性化涉税需求,落实“一户一策”税收解决方案,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认真做好税收大数据服务大局工作,认真做好经济运行分析、收入预测分析,让党政领导听到“税务声音”,发挥税收参谋“智囊”作用。

(五)健全完善税务监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税务监管体系,完善全过程动态风险监管,夯实征管基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深入落实“三项制度”,防范执法风险。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统一规范工作流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控体系,实现数据控税、数据管税、数据强税的风险管控一体化闭环管理。深化分税种管理,不断提高税种协同管理水平,加强国际税收管理,进一步提升征管质效。发挥税务稽查作用,积极开展打虚打骗专项行动,加大对“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六)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和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优化调整资源配置,做到人岗相宜,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组织实施好各项教育培训任务,用足用好各类学习平台,继续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提升干部职工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数字人事导向和激励作用,做好基础工作,打造工作亮点,推动整体工作实现新突破。深入推进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思想认识和工作执行力。

2020年,全县税务系统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稳中求进、负重攀登,强化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减税降费,深入推进改革,大力组织收入,加强基层建设,优化纳税服务,助推扫黑除恶,促进文明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现将我局2020年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强化党建引领,铸造税务铁军一是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制定加强党委政治建设措施,公布党委学习计划,落实党委议事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等制度,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措施。借助“道德讲堂”“学习强国”平台等,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截止11月底,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17次,专题研讨17次,围绕重点工作集中讨论学习,强化政治引领。

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制定《全县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在9个派出机构均确定了兼职纪检干部,切实提升监督质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严格执行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共开展廉政谈话143人次。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等部门的联系,主动汇报减税降费工作进展和监督执纪工作开展情况。

访维稳工作,坚决落实包保责任,积极组织开展“税务志愿江淮行、减税降费促发展”等志愿服务活动。坚持有效疏导,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断增添和谐因素。

四是扎实开展文明创建。牢牢把握“围绕税收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四合”的思路,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新中国成立71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精心举办了“税收与共和国同行”文艺汇演。鼓励干部职工参加系统内“新机构新青年新作为”主题演讲比赛、“迎五四”男子足球比赛和“聚四合·促文明”职工运动会。积极参与“我为文明城市添风采”活动,有序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

(二)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依法治税一是抓好组织收入。2020年度,全县税务部门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35935万元,增长32.5%,增收5789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22558万元,增长7.9%,增收9003万元;各项基金费收入113377万元,增长75.8%,增收48887万元,税费收入量稳质优。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操作规范(2.0)版,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税收征管操作规范业务培训,推进税收征管操作规范(2.0)版在我局平稳落地。全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完成金三并库。按照总局和省局金税三期系统并库统一工作部署,县局于2020年1月初开始双轨试运行,累计完成数据录入25000余笔,涉及登记、认定、申报等9个业务域,向管理平台提交问题申请64笔,做到“日清日结”,业务复录进入全省各县区前十。

理,集成服务”的工作模式,持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办税服务厅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四是做好税收分析。以大分析平台为支撑,加强税收形势、税收风险、政策效应和经济运行等四个方面的分析工作,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定期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密切跟踪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源变化,更好地为组织收入和宏观决策服务。

(三)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工作成效一是开展减税降费工作。把落实减税降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力推行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降低社保费、小微企业普惠性优惠政策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落地。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减税降费工作实施。加强内部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策把控能力;大力开展外部培训,利用纳税人学堂、企业大走访、税收知识专题宣讲会等形式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培训辅导。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和减税降费明白账,对我县企业41户税负上升纳税人采取逐户上门辅导。周密部署集中退税(费)事项,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打实、硬碰硬落地生根。全年累计减税1.84亿元,占全县税收收入的16.3%。

包保企业2200余户,深入检视查摆问题76个,其中72个现已整改到位,4个已建立台账,正在积极整改落实。

三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深做实“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行动。印制6000余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向县局干部和广大纳税人发放。加大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完善线索摸排,拓展举报渠道,严肃查处税务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关系网”问题。截至目前,向县扫黑办、县公安局移交涉黑问题线索1件,涉及税务人员1名。

四是开展人事教育和绩效管理。扎实开展了数字人事前期工作,保障了5月1日数字人事成功上线。制定并严格执行《2020年教育培训计划》,2020年县局已组织5期共228人参加省内综合业务培训。落实新《公务员法》实施要求,认真做好职务和职级并行套转工作。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提高青年理论水平和综合素养,全局共9人入围优秀青年干部人才培养班。及时印发绩效考评规则和指标体系,完善绩效信息系统,细化指标分解和工作责任,促进了工作质效提升。

六是开展“夯基础、建制度、促规范”专项活动。着力建章立制,印发了食堂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了机构有序运转。加强基层建设,按照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分局进行维修改造提升。开展办公用房自查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到位。抓好工作统筹,部署工作为基层多预留时间,着力减轻基层负担。

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开展社保费业务知识培训。建立每周两次通报进度制度,有效推进我县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2020年1-11月,累计组织征收各项社保费9.76亿元,同比增长86.58%,非税收入3537万元,同比下降12.17%。

七是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继续推进邮政委托代开,增加近10个邮政代开发票点已经正常运行;推进办税便利化,建立办税堵点难点解决机制,大力宣传推广电子税务局,提速网上受理和办理效率;推进“一次”办税,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推广“互联网+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管理系统”应用,提升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水平;优化退税减免税费操作,加快退税办理进度;探索电子签章、电子资料在税收领域的应用和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与签收;扩大“税融通”贷款规模,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制度,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本领和政治能力,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把握国家最新税费政策,严格政策落实,开展集中培训和入户宣传,提升基层人员办税、办费能力,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政策识别能力,强化疑点数据核实清理,释放改革红利,为企业减负,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三)积极稳妥组织收入,认真做好宏观与微观、横向与纵向的经济税收趋势研判,分析税费增减变动原因,提升重点税源监控能力,全力做好税收调查工作,进一步深化税收共治数据利用,科学分解收入计划,精准施策,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确保完成收入目标。

(四)扎实推进依法治税,完善重大涉税事项管理制度,开展依法治税监督考核,提高依法行政质效;围绕普法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税收法律、制度、知识普及活动;加强风险管理应对,注重协税护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配合县政府落实好社会诚信体制建设工作。

(五)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优化自助办税服务厅建设,严格落实“十项制度”,加强对前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精简业务流程、强化税企沟通、保障办税便捷,积极应对纳税咨询和纳税投诉,强化税容税貌和作风纪律,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认真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的重大决策,强化扫黑队伍建设。加强与地方扫黑办联系,主动沟通、汇报,结合工作实际,再检视、再梳理,补缺补差,堵塞行业管理漏洞,为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2020年,全县税务系统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稳中求进、负重攀登,强化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减税降费,深入推进改革,大力组织收入,加强基层建设,优化纳税服务,助推扫黑除恶,促进文明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现将我局2020年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铸造税务铁军一是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制定加强党委政治建设措施,公布党委学习计划,落实党委议事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等制度,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措施。借助“道德讲堂”“学习强国”平台等,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截止11月底,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17次,专题研讨17次,围绕重点工作集中讨论学习,强化政治引领。

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制定《全县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在9个派出机构均确定了兼职纪检干部,切实提升监督质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严格执行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共开展廉政谈话143人次。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等部门的联系,主动汇报减税降费工作进展和监督执纪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注重促进和谐稳定。县局党委成立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精准帮扶,持续开展结对共建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将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坚决落实包保责任,积极组织开展“税务志愿江淮行、减税降费促发展”等志愿服务活动。坚持有效疏导,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断增添和谐因素。

四是扎实开展文明创建。牢牢把握“围绕税收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四合”的思路,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新中国成立71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精心举办了“税收与共和国同行”文艺汇演。鼓励干部职工参加系统内“新机构新青年新作为”主题演讲比赛、“迎五四”男子足球比赛和“聚四合·促文明”职工运动会。积极参与“我为文明城市添风采”活动,有序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

各项基金费收入113377万元,增长75.8%,增收48887万元,税费收入量稳质优。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操作规范(2.0)版,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税收征管操作规范业务培训,推进税收征管操作规范(2.0)版在我局平稳落地。全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完成金三并库。按照总局和省局金税三期系统并库统一工作部署,县局于2020年1月初开始双轨试运行,累计完成数据录入25000余笔,涉及登记、认定、申报等9个业务域,向管理平台提交问题申请64笔,做到“日清日结”,业务复录进入全省各县区前十。

三是优化纳税服务。全面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等各项服务制度,确保对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问题及时解答、事项及时办理。开展诚信纳税企业评定工作,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打造“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工作模式,持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办税服务厅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四是做好税收分析。以大分析平台为支撑,加强税收形势、税收风险、政策效应和经济运行等四个方面的分析工作,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定期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密切跟踪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源变化,更好地为组织收入和宏观决策服务。

大力开展外部培训,利用纳税人学堂、企业大走访、税收知识专题宣讲会等形式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培训辅导。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和减税降费明白账,对我县企业41户税负上升纳税人采取逐户上门辅导。周密部署集中退税(费)事项,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打实、硬碰硬落地生根。全年累计减税1.84亿元,占全县税收收入的16.3%。

三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深做实“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行动。印制6000余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向县局干部和广大纳税人发放。加大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完善线索摸排,拓展举报渠道,严肃查处税务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关系网”问题。截至目前,向县扫黑办、县公安局移交涉黑问题线索1件,涉及税务人员1名。

四是开展人事教育和绩效管理。扎实开展了数字人事前期工作,保障了5月1日数字人事成功上线。制定并严格执行《2020年教育培训计划》,2020年县局已组织5期共228人参加省内综合业务培训。落实新《公务员法》实施要求,认真做好职务和职级并行套转工作。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提高青年理论水平和综合素养,全局共9人入围优秀青年干部人才培养班。及时印发绩效考评规则和指标体系,完善绩效信息系统,细化指标分解和工作责任,促进了工作质效提升。

六是开展“夯基础、建制度、促规范”专项活动。着力建章立制,印发了食堂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了机构有序运转。加强基层建设,按照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分局进行维修改造提升。开展办公用房自查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到位。抓好工作统筹,部署工作为基层多预留时间,着力减轻基层负担。

五是开展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缴。坚持以组织收入和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为中心,以规范化管理为载体,积极与县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开展社保费业务知识培训。建立每周两次通报进度制度,有效推进我县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2020年1-11月,累计组织征收各项社保费9.76亿元,同比增长86.58%,非税收入3537万元,同比下降12.17%。

推进“一次”办税,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优化退税减免税费操作,加快退税办理进度;

探索电子签章、电子资料在税收领域的应用和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与签收;

扩大“税融通”贷款规模,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一是人员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干部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有待进一步融合;

三是税收专业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纳税服务还应进一步规范便捷;

四是制度建设存在短板,制度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是从严治党还需筑牢基础,监督问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前进道路上的问题必须通过继续前进加以解决,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党建引领,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县税务系统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以党章为根本,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健全完善党员干部“三会一课”、集体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本领和政治能力,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把握国家最新税费政策,严格政策落实,开展集中培训和入户宣传,提升基层人员办税、办费能力,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政策识别能力,强化疑点数据核实清理,释放改革红利,为企业减负,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三)积极稳妥组织收入,认真做好宏观与微观、横向与纵向的经济税收趋势研判,分析税费增减变动原因,提升重点税源监控能力,全力做好税收调查工作,进一步深化税收共治数据利用,科学分解收入计划,精准施策,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确保完成收入目标。

围绕普法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税收法律、制度、知识普及活动;

加强风险管理应对,注重协税护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配合县政府落实好社会诚信体制建设工作。

(五)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优化自助办税服务厅建设,严格落实“十项制度”,加强对前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精简业务流程、强化税企沟通、保障办税便捷,积极应对纳税咨询和纳税投诉,强化税容税貌和作风纪律,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认真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的重大决策,强化扫黑队伍建设。加强与地方扫黑办联系,主动沟通、汇报,结合工作实际,再检视、再梳理,补缺补差,堵塞行业管理漏洞,为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七)持续推进从严治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并严格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班子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守住底线,不闯“黄灯”、不打“擦边球”,做到规矩严在经常、监督就在身边、作风转在实处。

最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打算范文(13篇)篇五

今年以来,在总厂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会议精神,按照公司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紧紧围绕“降本增效,控亏增盈”、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这一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使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根据中铝纪办《关于报送****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及有关统计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现将****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

根据总厂党委书记***同志在*****xx届三次党代会上所作的题为《坚定不移地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打赢控亏增盈攻坚战注入强大动力》的工作报告,以及厂纪委副书记***同志所作的题为《融入中心报务大局,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打赢控亏增盈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的纪委工作报告精神,按照两个《报告》中****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拟定了本公司《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工作“四个结合”,即:一是安排生产经营计划与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二是分解经济指标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三是平时检查生产经营责任制情况与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相结合;四是总结生产经营情况与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一岗双责”执行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年初在与xx铝厂机关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后,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相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书》。党支部与部门、车间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书,从制度上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在工作中认真贯彻“一岗双责”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紧密挂钩,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2、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先后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30个相关制度与规定。同时,公司坚持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和实物采购公开制度,抓好收支两条线,无“小金库”和“帐外帐”,经费支出安排合理,在节约开支的基础上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招待开支范围在规定标准范围内。

3、民主管理,厂务公开情况:

在民主管理方面,充分发挥民主意见,制定激励措施,为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员工消除顾虑,大胆地参与管理与监督,实行民主理财。

坚持厂务公开,实行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今年以来,采用召开公司懂事会议、总经理扩大办公会议、生产联席会议、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公司员工大会、公开示栏等多种形式,对****年生产经营情况,各项费用开支情况,财务审计情况等进行了讨论审议及公开展示。提高了公开力度,增强了工作透明度,缩短了干群之间的距离。上半年来没有出现虚报冒领,克扣截留工资、奖金的现象发生。

4、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情况。

根据《中铝xx企业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干部员工进行系统的政策法规及理论知识的学习。一是大力倡导党员干部坚持自学,通过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二是坚持每月学习一次,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了解党的有关大政方针及相关规定,学习党xx大报告;三是组织全公司干部员工学习《明鉴·警钟——xx市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并组织进行了讨论。通过“前车之鉴篇”的学习与讨论,使干部员工从中悟出“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之理,“常修这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的道理,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员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对党员领导干部做到警钟长鸣。

5、信访工作。

今年,本公司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设置了总经理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对公司工作的意见,对员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公司领导及时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维护员工利益。

6、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公司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以实践“三个代表”,强化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共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为载体,树旗帜,保安全,通过开展“五好”党支部活动,创建“六先”党员队伍教育等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政自律意识,为打赢亏增盈攻坚战提高了自身防腐抗变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

7、专项检查。

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按照“四个珍惜,四个防范”、“八条十四不准”、“五条规定”以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要求做了专项检查。领导班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变相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领导干部拒礼拒贿情况以及重大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了识大体、顾大局,令行禁止。上半年来,未发生一起因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及违纪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本公司人员少,业务工作繁重,员工政治理论学习不能定期坚持一月学习两次;

2、纪检工作薄弱,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检查力度不够;

3、效能监察工作没有开展,此项工作还待加强;

4、无一名专职党务、纪检、监察、工会管理人员,所有党群工作均为一名兼职管理人员承担,工作难度相当大。

最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打算范文(13篇)篇六

5、对联系单位制定和执行预算、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政府采购等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资金使用上违规违纪。

10、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有限公司。

2016年2月。

派驻纪检工作汇报如何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这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派驻机构第一位也是最重要的职责,为确保监督到位、取得实效。以下是......

公务用车治理、公务接待、公务卡使用、财务基础工作、乱发钱物、专项资金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代农业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检查和粮食直补、家电下乡等惠民政策检查......

在综合监督单位联席会议上的讲话要点今天召开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综合监督单位联席会议,一方面是为了了解有关情况,落实省纪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综合监督各项工作;另一方面,也是......

最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打算范文(13篇)篇七

今年来,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围绕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和县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在县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全面落实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突出主责主业,廉洁自律,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反腐廉政工作水平。

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证。

(二)强化监督管理,保持常态长效。

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职能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所监督的9个单位作风巡察,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对领导干部多提醒、多帮助,突出监督重点,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使纪检监察工作保持常态长效。

(三)强化案件查办,保持严惩腐败势头。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

最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打算范文(13篇)篇八

201x年,派驻第xx纪检组在县纪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继续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当好“防护林”,努力当好“哨兵”和“探头”,为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在县纪委、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纪检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为准绳,立足从源头上防范、从制度上规范、从督察上警示,积极向院党组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支部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过好组织生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参与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牵头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出台《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参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细化责任,严格责任落实;督促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各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再明确,确定了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年终进行总体评价的“季述年考”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严格执纪问责。对信访举报中反映法官存在的审判作风问题,及时与院、庭领导沟通情况,找当事法官进行谈话,当面提出批评和纠正错误。对不实信访举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为干警正名,维护干警的声誉。通过每季度发布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通报,发挥办案工作的功能,督促相关部门注意易引发投诉的,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34件,同比增长142%。在受理各类信访34件次中,检举控告类14件次,占信访投诉总量的41%;诉讼类20件次,占信访投诉总量的59%。从信访投诉的来源看,市中院转来28件(含省高院转至中院6件),占82%;县纪委转来5件,占15%;自收1件,占3%。今年受理的34件信访件,已结33件,未结1件。已结33件信访件中,均为不实或部分属实投诉,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信访人反馈。

今年以来,纪检组有序开展县纪委下达的全年查办案件任务,通过与其他纪检机构协同合作,目前两件案件已经办理完成。

三是强化重点监督。首先是加强对法院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法院党组研究员额法官增补、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科技法庭升级、办公电脑更换等重大事项,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纪检组主动关注、积极跟进,确保决策依法依规。其次是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向每一案件的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反馈卡,廉政监督卡发放率达到100%,就司法作风等情况回访案件当事人32件78人次,通过回访了解办案法官的履职满意度、廉政情况和司法作风情况并逐件反馈到人。另外,认真开展了对法院工作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清理情况进行再次“回头看”及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排查,在职干警无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情形,也无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活动。

一是由纪检组牵头,拟定了纪律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初稿,提交法院党组讨论,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是对干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每逢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纪检组都带领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督查活动一并扩展到八小时工作以外的业务活动。发布《关于做好201x年元旦春节作风建设等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x年清明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五一”劳动节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中秋及国庆作风建设的通知》。通过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全院无违反八项规定的事件发生。

三是组织开展审务督察,重点督查内部管理、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根据年初制定的《2017年审务督察工作分解表》,对督查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性的或普遍性的问题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今年已经编发审务督察通报xx期,对诉讼服务、庭审制度执行、纪律作风等不规范的行为点名通报。

四是根据《xx县“中层梗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全国法院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及省高院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五查五看”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干警个人及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列出整改措施和清单,并进行详细认真总结,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9月份,省高院审务督察小组在我院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检查活动,经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对法院的纪律作风整治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五是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在全院集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督查月”活动及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针对整顿重点,明确学习重点,并要求干警采取以部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领导上党课、开展谈心活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实效;既要用好反面教材深入剖析原因教训,又要用好正面典型激发正能量。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纪检组始终坚持以督促促学习,以检查促学深,使驻在单位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政治学习。今年以来开展了12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参会,夯实领导干部理论基础;深化“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党总支提前发布学习内容,并报送本支部学习的典型成果,特别是十九大召开以后,党支部多次学习十九大报告、学习xxx章,认真学习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召开以“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学习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选取中层干部作典型发言,实现政治学习和业务工作两手抓。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月组织干警前往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5月组织干警参观、学习“廉”字书法作品;11月组织干警前往徐州参观徐州xxx、淮海战役纪念馆,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建设。相继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挺纪在前》、《打铁还需自身硬》、《不忘初心警钟长鸣》、《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贪路无归》等专题片,对于报送的观后感择优上报市中院参与专题评选活动。参加全县司法和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集中警示教育会议,发放《违纪违法案例选编》,要求全员学习。经过一系列的具体举措,强化了干警“遵章守纪、廉洁司法”的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干警问题意识还不强,未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没有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二是工作创新能能力和积极主动性都有待加强。三是廉政宣传教育干警参与度和积极性不是很高,警示效果有待提高。四是司法作风建设的常态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9年,派驻第xx纪检组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各项要求,继续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围绕执纪、监督、问责,进一步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警示教育的开展要有针对性。突出教育的多样性和常态化。二是审务督察工作要更加细致,要深入到司法活动的各个具体环节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强化案件查办、问责力度。认真筛选案件线索,及时查清问题,通过查处问责,落实“一案双查”和“倒查倒逼”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形成震慑。运用好“四种形态”,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强对法院廉洁风险点的排查。针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特别是行业性、系统性的问题进行排查,及时向法院党组提出书面意见,认真贯彻落实《xx县纪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其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

最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打算范文(13篇)篇九

第一条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工作,保证派驻机构正常履行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共河南省纪委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委直接领导,对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工作。派驻机构协助、配合县纪委监察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实行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全面领导,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分管,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委员分口联系,县纪委监察委机关部室业务指导的领导体制。

第三条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二)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三)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也可以直接审查一般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四)经县监察委授权,对驻在部门(含归口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监察。

(五)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六)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委并提出问责建议。

(七)办理县纪委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巡察工作。

第四条派驻机构的主要监督权限包括:

(一)派驻机构负责人列席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二)派驻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者复制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

(三)根据县监察委授权,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监察措施。

(四)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五)派驻机构应当就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六)派驻机构负责人可以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派驻机构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政务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经县纪委监察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予以通报。

(八)派驻机构可以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向驻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九)派驻机构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第五条派驻机构负责人应当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下列会议:

(一)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

(二)驻在部门研究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的会议。

(三)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五)驻在部门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其他重要会议。

驻在部门组织召开以上会议时,除有特殊要求和情况外,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和有关材料送派驻机构。派驻机构负责人不能参加或列席的,指定派驻机构其他人员列席。

派驻机构干部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主要对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否符合党规党纪规定、是否有利于防控廉政风险等提出意见建议,对驻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表态、不干预。

第六条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应当建立情报通报机制。驻在部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派驻机构通报。

(一)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或上级明令禁止的严重不正之风的。

(二)收到反映驻在部门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或其他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的。

(三)上级领导机关、本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批示和指示的。

(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调整、内设机构负责人调整,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的。

(五)驻在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务案件情况。

(六)需要向派驻机构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派驻机构应当及时查阅、存档驻在部门的下列文件材料:

(一)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文件。

(二)领导班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纪录。

(四)受理的信访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的文件材料。

(五)县管干部的任免职决定,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任免职决定。

(六)需要向派驻机构抄送和传阅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

对驻在部门抄送和传阅的重要文件材料,派驻机构发现存在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规党纪及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应当及时向驻在部门提出改进或纠正的意见建议。

第八条派驻机构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一)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

(二)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三)其他应当报告的以及县纪委监察委要求报告的情况。

第九条派驻机构请销假按照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县纪委监察委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派驻机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对因监管不力导致派驻机构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因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驻在部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塌方式”腐败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违纪违法者责任,又追究派驻机构负责人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最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打算范文(13篇)篇十

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朱克鹏介绍:“今年以来,以改革为推手,着力破解监督执纪难题,紧盯易发多发环节和领域,大力查处金融乱象和腐败交织问题,派驻改革成效明显。”

截至10月底,建行纪检监察机构共受理信访举报1282件次,同比增长2.97%;处置问题线索1691件,同比增长47.17%;立案179件,给予党纪处分183人;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823人次,同比增长41.65%;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与地方纪委监委密切协作,查处重点案件,共留置10人。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透露一个重要信息:中管金融企业内设纪委改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在建行2019年第一次党委会上,朱克鹏首次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身份参加建行党委的重大会议,并向党委提出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工作建议和相关职责调整、移交的具体方案。会后,一系列改革措施紧锣密鼓地推出。

建设银行党委和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共同制定印发《中国建设银行派驻改革实施方案》,建行原纪委监察部门承担的、与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履职不相适应的职责全部划转到建行相关内设部门。目前已形成办公室、案件管理监督室、监督检查一二三室、审查调查四五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管理室等9个内设职能部门。

随之而来的是人员调整。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严把选人用人关,在保持原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从建行和各地纪委监委选调一批年轻干部,充实人员力量,优化人员结构。

“派驻机构改革前,作为企业内设纪委,权威性的缺乏是长期困扰我们的难题。”朱克鹏坦言,“监督不被理解,诸如‘自己企业的纪委不保护自己的职工’‘对自己的员工没感情’等责难不绝于耳。基层分支机构对总行纪委隐瞒不报问题线索,‘一开了之’式的处理也很多。”

朱克鹏介绍,派驻改革后,纪检监察组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解决了原先企业内设纪委权威性不足、独立性不强的难题。纪检监察组由向建行党委汇报工作,转变为与党委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得到了党委的充分重视。

基层内设纪检机构派驻改革也同步推进。地市级分支行纪委改设为省级分行纪委向地市级分支行派驻纪检组,由省级分行纪委直接领导,实现了派驻纪检组人员在省级分行范围内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考核,破解基层监督难题,充分发挥上对下的监督作用。

目前,已经搭建起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子公司、省级分行和直属单位纪委、地市级分支行派驻纪检组、基层机构兼职纪检员四个层级的监督架构。“这样的监督架构不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而且能保障中央经济金融政策有效落地,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朱克鹏说。

“个别分行单位对问题整改不重视、不落实,连续两年精准扶贫贷款仍未破零;一些普惠型金融产品与精准脱贫对象衔接不够紧密……”今年4月至8月,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对建设银行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督查,10月,对督查发现的7个方面问题向建行党委发出《专项监督建议书》,提出5点整改建议,并要求12月20日前回复驻建行纪检监察组。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以前,我们主要抓执纪问责,对监督着力不多。”朱克鹏说。改革后,驻建行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这个第一职责,紧盯“重点人”和“重点领域”发力。

根据监督对象的不同特点,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将“重点人”划分为“五大群组”,即总行党委班子成员和高管、总行部门和直属机构负责人、一级分行和驻地审计机构负责人、境内子公司负责人、海外机构负责人。针对不同群组,制定不同的日常监督方案。

如《关于加强建设银行党委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工作方案》明确,“综合运用及时提示提醒、强化报备检查、开展谈心谈话、对党委选人用人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加强巡视整改监督、推动以案促改、提出监督建议”等7种形式的监督方式,做实对总行党委班子成员和高管的日常监督。

派驻机构改革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了过去对“重点人”不敢碰的尴尬处境。今年以来,驻建行纪检监察组报请或会同党委(党支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166次,参加被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375次,约谈驻在单位班子成员156人次,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责41人,给予纪律处分8人。

选人用人是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部分地区分支行在员工录用和提拔任用时存在“近亲繁殖”“吃空饷”等不正之风。针对此类问题,在近期的校园招聘中,驻建行纪检监察组提出报名人员完全披露亲属关系、调整笔试面试比重等监督建议,减少人为干预,促进公平招录。此外,督促“近亲繁殖”情况严重的某省分行党委进行整改,共计调整104人次应回避人员。

针对资金密集、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多发频发的信贷领域,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严把不良资产核销业务、打包业务、财务列损业务“三关”,就项目是否隐藏道德风险和问题线索,从违规、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等方面进行“四看”。

“通过监督不良资产处置和财务列损这一关键环节,以点带面,加大对整个信贷领域的监督力度。”驻建行纪检监察组第三监督检查室有关同志介绍,截至今年10月,浙江、湖北、福建、广东、湖南、广西、河南、黑龙江等8家省级分行,通过“三关四看”发现信贷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共16起。

“通过监督‘重点人’,督促建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监督‘重点领域’,以点带面,增强监督的穿透力和震慑力,充分发挥了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朱克鹏表示。

今年2月,在办理某省分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林某涉嫌违规担保,导致银行产生巨额垫款案件时,朱克鹏认为林某案表面上看是滥用职权,但是初步核查发现,林某消费金额巨大,与其职务收入不符,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仅以滥用职权罪移送审理,那银行的巨额损失将无法追讨。

由于案件涉及银行新兴业务领域,查办难度大,林某又拒不交代问题,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主动与地方纪委监委联系,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调查此案。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打出“组合拳”。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以银行大数据为基础,利用分析模型对涉案人在任职期间办理的全部银行业务逐笔进行梳理比对,绘制了32张精确到每个时间节点、每个经办人员的业务流程图,运用数据模型对70余万条账户交易数据进行筛查,摸清该总经理的权钱交易模式和资金流转网络。地方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谈话、证据固定等方面的优势,运用梳理的情况一举突破林某的心理防线,最终查清林某伙同他人涉嫌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目前,林某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联合办案不仅优势互补,还能互相制约,使案件查实查透。”朱克鹏介绍,林某案为联合办案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驻建行纪检监察组及时总结,进行推广。今年以来,在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主动发现、查处的7件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中,有4件采取联合办案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金融反腐力度,充分发挥派驻改革后纪法贯通的优势,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朱克鹏表示。

最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打算范文(13篇)篇十一

今年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第一年,我组人员既有检察院转隶干部,也有原纪委转岗干部。监督对象和工作程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全组人员既要适应新岗位,又要熟悉新政策,为此,我们调整思维角度,全面提高融入效率。

组内哪位同志身体不适,我们及时家访慰问;

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通报上周工作情况,研判问题线索,确定下周工作重点;

坚持民主集中制,遇到问题一起理思路、谋方法、找对策,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又充分发挥了组内同志的工作能力。通过生活和工作上的互相关心关怀,促进了感情深度融合,增强了组内同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夯实了团队合力,实现了思想、情感、工作全方位融合。

二是注重学习促业务融合。为更好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创新学习方式,利用每周组务会,指定一人领读方式,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掌握《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和规程,努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组内制度建设,根据相关工作规程,建立了《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制度》、《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初步核实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办法》、《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谈话函询制度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制度》等组内制度,努力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

三是摸清底数促单位融合。年初,为力求快速打开工作局面,我们拟定走访工作方案,对重新调整的家驻在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初步了解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向各单位介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能权限,阐明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并对今后如何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搭建了派驻工作沟通联络平台,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每个驻在单位指定两名工作人员(互为ab角)加人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让他们成为派驻监督执纪的眼睛、耳朵和嘴巴。强化与驻在单位的日常沟通。设计下发了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摸查登记表,要求驻在单位认真统计上报本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基本情况,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担起来,拓宽监督广度。

二是重点监督。按照委领导提出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我组通过调研,拟定局的“五权”监管平台建设作为我组年度重点工作。会同选定区作为试点,督促、指导和推进“五权”综合监管平台的开发建设。目前该系统已经在试运行,构建了职责清晰责任体系,避免了权力行使随意性及违纪违规的行为,实现了“用权留痕”。

三是节点监督。一方面,紧紧抓住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话、微信推送等方式,及时提醒驻在单位做好廉洁节日工作。另一方面,对涉及“四风”问题的举报和舆情第一时间现场督查、第一时间跟踪督办,确保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静默期、纠正“四风”一刻不停歇。对市纪委联合暗访组跟踪暗访长途大巴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违规停靠等问题,我组要求龙岗交通分局当天晚上作出书面说明,对反映的问题马上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春运工作有条不紊、紧锣密鼓地进行。

(三)严起来,加大处置力度。

一是严格依法依纪核实查办各类信访件和案件线索。我们始终把信访核查和案件问题线索作为重要的任务来抓,依纪依规,从速从严,第一时间分析梳理,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明确责任人,认真核查,确保按照办理时限进度落实。截至目前,我们共承接办理信访及问题线索*件,已办结*件,办结率*%。其中,运用“四种形态”初步核实*件、谈话函询*人,转立案*件*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

二是严格从严从实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我们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尊重科学的原则,积极参与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截至目前,我们共参加了*宗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已完成调查*宗。其中,我组参加了市安委办牵头成立的******事故调查组,配合市监察委共同开展调查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情况,形成的调查报告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表扬,并根据市监察委和区纪委的要求,对四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人员短缺,亟待充实。我组目前共*人(其中一人长期请休病假),共有**个驻在单位,除了对驻在单位的日常监督、执纪办案外,我们还要抽调巡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专案调查等工作,监督战线“点多面宽”,工作任务大,在日常监督和执纪办案工作中往往会顾此失彼,导至监督深度和广度不足。二是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会议不能统筹安排。每个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比较多,有时驻在单位临时召开紧急会议,会前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我们不了解具体情况,会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另外,驻在单位的会议有时扎堆召开,同一天安排几个会议,我们往往是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三是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后,从人员到政策法律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除了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较丰富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我们平时事情一多就手忙脚乱,蔬于业务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执纪办案程序容易错漏。

三、工作思路。

(一)加强自身建设,严于律己不放松。

深入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积极掌握其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组员的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在推进各类信访案件线索核查的工作中,不断归纳总结办案经验,组员之间对照条例、法规学习讨论,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和信访案件线索初核基本业务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形成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作风建设,带头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干部群众的监督,以严谨的学风、务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做好党的忠诚卫士。

(二)落实监察权限,突出日常监督。

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根据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既要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积极当好委领导参谋助手,及时向驻在单位传达委工作信息,向委领导报告驻在单位工作动态及意见、建议,做到上传下达不走样,起到委机关和派驻单位之间桥梁、纽带作用。

(三)坚持问题导向,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挺在前面,调亮监督“探头”,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要坚持抓早抓小,在重要节点及驻在部门履行行政权力前,通过开展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方式,常提要求,严明纪律,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对发现或反映的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及还不构成违纪的问题,要敢于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通过批评教育、责令纠正、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达到常敲警钟、防微杜渐的目的。对初核确实存在严重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的,绝不含糊手软,绝不姑息迁就,要稳、准、狠,猛击一棒,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形成强大震慑力,同时做到审查一宗警示一片,树立监督执纪权威。

最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打算范文(13篇)篇十二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中共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市纪委关于融合式改革后派驻纪检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派驻纪检组在区纪委(监察局)领导下开展工作。派驻纪检组的干部管理、后勤保障等由区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执行区纪委(监察局)规章制度。

第三条派驻纪检组与所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监督对象主要是所监督单位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重点是其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关键岗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监督检查所监督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的情况。

第五条监督检查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监督条例情况,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情况。

第六条监督检查所监督单位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第七条督促所监督单位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党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改革、机关作风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

第八条根据信访举报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区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对所监督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有关的问题线索进行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

第九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回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

第十条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对所监督单位党政班子及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其他重要情况、主要问题,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

第十一条承办区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所监督单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监督、保持党的纯洁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党的纯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

第十三条对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了解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落实党内民主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等情况;督促所监督单位完善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四条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对所监督单位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决定而采取的重大措施及集体决策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所监督单位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所监督单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大宗政府采购等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所监督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管理职责,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四)对所监督单位执行财经纪律、重大活动资金支出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所监督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监督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与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情况交换意见。

第十六条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监督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立健全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责述廉、个人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第十七条对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所监督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及时收集掌握干部群众对所监督单位的服务评价以及意见建议,督促所监督单位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第十八条对行政审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监督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建立健全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提高审批效率。

第十九条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的自由裁量权。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所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或有关业务会议。

(二)参加或列席所监督单位党组(党工委)会议、行政领导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

(三)参加所监督单位与纪检组直接相关的重要工作、重大决策和重大活动,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参加所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督促其按要求定期报告。

(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调研。

(六)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巡察、实地查看、查阅文件资料等方法,了解所监督单位相关工作。

(七)利用电子监察、信息管理系统等各种有效现代科技手段,对所监督单位依法行政等相关工作实施动态监督。

(八)其他必要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线索处置。依据区纪委(监察局)有关规定进行线索处置。

(一)检举控告类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负责受理,派驻纪检组一般不直接受理(其他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分管常委、副书记批示后,移送区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二)派驻纪检组直接收到的信访举报材料,按照“统一处置、归口办理”的原则,经分管区纪委常委、副书记批示后,移送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二条初步核实。依据区纪委(监察局)有关规定核查问题线索。

(一)按照领导批示,初步核查所监督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有关问题线索。

(二)问题线索初步核查情况应报分管本组的区纪委常委审阅后呈报副书记、书记进行逐级审批;经领导审批办结后,按规定将相关材料装卷,并移交相关科室归档。

(三)对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转办反映所监督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应根据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并形成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对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

(四)对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转办的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帐,落实专人管理,每个环节均须由经手人员签字,全程登记备案。

第二十三条立案审查。依据区纪委(监察局)有关规定进行立案审查。

(一)对经初步核实的线索,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写出立案呈批报告,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呈批手续。

(二)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派驻纪检组应根据案情组成调查组,调查组至少二人组成。必要时经区纪委(监察局)分管副书记同意,可增加办案人员。

(三)调查组应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被调查人进行核对,并写出调查报告。对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应配合相关单位及时召开党支部会议和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讨论对违纪党员干部处分的档次,并形成有效决议,及时移送案件审理室对案件进行审理。调查中,若发现违纪党员干部涉嫌犯罪,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及时将案件材料移送区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按规定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在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

(一)收到反映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或者其他区管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二)发现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有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纠正意见,所监督单位无正当理由不纠正的。

(四)对所监督单位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涉嫌违纪违法或作风建设问题,派驻纪检组应迅速核实,并在24小时内向区纪委(监察局)分管常委、副书记报告有关情况。

(五)区纪委(监察局)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在监督检查中,按规定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或成员的情况和问题时,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由区纪委(监察局)发函请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说明有关情况。

(二)建议由区纪委(监察局)领导同志或者由区纪委(监察局)委托所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谈话。

(三)建议对反映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违纪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第二十六条参加或列席所监督单位重要会议的程序和责任:

(一)派驻纪检组接到所监督单位书面参加或列席会议的通知后,应提前1个工作日答复是否派员参加。

(二)参加或列席会议的派驻纪检组人员,行使监督权、询问权和建议权,但不行使表决权。主要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实施全程监督,确保会议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程序的合法性。对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组织原则、党纪政纪法规及不恰当的决议,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对无故不接受监督的,派驻纪检组列席人员要及时向组长和区纪委(监察局)分管常委报告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要做好记录。

(三)派驻纪检组对所监督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一般应每季度报告一次。遇到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以确保信息畅通,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四)各派驻纪检组对所监督单位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决定项,必须及时纠正。凡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按照规定进行批评教育、行政问责。

第二十七条派驻纪检组要严格纪律、明确职责,既要从严监督,又要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不越位、不越权,不干扰所监督单位的正常议事和工作秩序;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在有亲友及厉害关系的情况下,自觉申请回避;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及规定。

第二十八条派驻纪检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依照本制度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对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依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一)对所监督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二)对压信不报,拒收、丢失或擅自处理信访举报件的。

(三)对在信访举报事项核查、纪律审查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案谋私、泄露秘密等违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的。

(四)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发现后不制止、不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对应报告事项未按规定如实及时报告,甚至隐瞒不报,没有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

(六)对区纪委(监察局)部署的工作贯彻落实不力,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七)对本派驻纪检组的干部管理不严,出现脱岗、违反区纪委(监察局)工作制度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八)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派驻纪检组所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接受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为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一)凡召开第二十条第二项所列重要会议或其他必要会议,须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口派驻纪检组有关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等事项。

(二)凡印发的涉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的文件,须及时抄送对口派驻纪检组,保障派驻纪检组了解或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工作。

(三)保障派驻纪检组能够行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组织人员谈话、开展专项调查等权利。

(四)保障派驻纪检组独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五)为派驻纪检组到单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六)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提出的纠正意见、工作建议抓好整改落实。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区纪委(监察局)写出书面材料报告情况。

第三十条本制度适用于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和派驻纪检组所监督单位。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最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打算范文(13篇)篇十三

本报讯2021年,云岩区纪检监察组织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聚焦政治监督、拒腐防变、“四风”整治、人民立场、政治巡察、监督专责、改革创新、自身建设“八个聚焦”为重点,为云岩区当好“强省会”五年行动主力军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这是记者日前从中国共产党云岩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的。

聚焦政治监督,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根本遵循,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重要精神,及时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切实维护云岩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聚焦拒腐防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贪必肃、有腐必反,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关键岗位、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领域和环节,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一体推进“三不原则”,坚持正风肃纪反腐倡廉毫不动摇。

聚焦“四风”整治,持续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防范和查处收受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持续巩固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专项整治成果,转作风树新风,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

聚焦人民立场,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将把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扶贫民生政策、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纠正教育、医疗、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救助、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反映集中的问题,厚植执政之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聚焦政治巡察,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当好“强省会”五年行动主力军、建设现代化新云岩等决策部署开展政治巡察,对省、市、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精心组织巡察全覆盖“回头看”,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信息互通共享,加大巡察信息化建设,发挥巡察联系群众纽带作用,促进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聚焦监督专责,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积极探索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贯通融合的实现路径,常态化开展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高监督质效,推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

聚焦改革创新,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将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统筹推进省市纪委监委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完善的派驻机构运行机制,持续推进街道(镇)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全覆盖。

聚焦自身建设,强化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落实纪检监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同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干部的关心和关爱,建设模范机关;带头廉洁从政,健全内控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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