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财政局财政信息(案例16篇)

时间:2023-10-24 作者:笔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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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财政局财政信息(案例16篇)篇一

按照全县电子政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办[20*]37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县网络办的统一部署,最大可能地发挥现有设备、技术力量,立足于花小钱、搞好信息化,努力把好组织实施、资金保障和人才支撑等重点环节,着力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和网站建设,先后投资完成了内、外网的设计、安装,并按时投入使用。重视财政发展“*”信息化建设规划的编制,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有效推进了财政信息化各方面工作。现就近期内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今年下半年来,我们努力克服时间紧、压力大、资金缺等困难,严格按照县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在县网络办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做好网站的重建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化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领导重视,财政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全县电子政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我局及时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使信息化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大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在经费紧张情况下,仍挤出资金作为信息化建设的专项经费,用于设备更新、办公自动化和内、外网建设或改造。积极组织局机关人员参加自动化办公系统等应用信息技术的培训班,为全面推进交通信息化办公系统的应用奠定了基础。

(二)行业信息化工作得到加强

今年来,我局在县网络办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加大信息化工作的落实力度,以点带面、有效推进信息化工作。为下一步局系统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建设规划、网络建设创造积极的条件。

(三)电子政务建设成效明显

力支持下,通过前期准备,中期协同分析,后期不断修改,在2个月时间里完成了设计、测试,我局顺利建立了自己的网站财政信息网,网站整体功能和栏目设置符合财政信息提出的要求。目前,使用效果良好,此网站的建设运行充分利用了我局现有资源:包括现有网络带宽、现有服务器等等。同时我们认真做好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和维护工作。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信息化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从解决问题入手,从基础建设抓起,注意处理好先进与实用、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一)以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为龙头,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

(二)以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为先导,充分发挥信息化功能

(三)以进一步建立制度、标准为契机,改善信息化软环境

(四)以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为动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最新财政局财政信息(案例16篇)篇二

上半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52386万元,占年初计划257610万元的59.15%,同比增长33.26%,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6711万元,占计划192740万元的60.55%,同比增长52.64%。剔除耕地占用税56493万元及耕地开垦费13839万元后,财政总收入完成82054万元,占计划140960万元的58.21%,同比增长3.2%,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6379万元,占计同比增长11.43%。财政总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划72700万元的63.79%,实现双过半。

1、以服务项目建设为核心,全面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一是服务重点工程建设。筹集资金5.71亿元,支持东环路、丹土一级公路、xx区、一江两岸景观带等重点项目建设;筹集0.9亿元土地收储资金,收储土地1000多亩;筹集资金4.3亿元,重点支持全市移民内安土地治理和均县镇迁复建等。

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向上争取中央省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39266万元、秦巴片区产业资金2.2亿元、省农产品调度资金5000万元、县域经济发展1000万元、旅游品牌化建设资金600万元。

三是加强投资评审服务。半年来,共完成丹郧路路面大修工程、危桥改造、右岸开发区道路建设、沿江路改造、东环路、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经费等各类评审项目17个,送审金额2.9亿元,直接审减金额1600万元,审减率达15%。

2、以服务“三农”为抓手,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一是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开发。整合各类涉农资金1.28亿元,支持改良土地5500亩、加固小型水库2座、整治塘堰9座、新建拦河堰12座、衬砌渠道1.2万米、94个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基地开发项目、农发项目建设、城郊旅游观光农业园建设、有机蔬菜基地建设等。

二是狠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上半年,严格按照“五统一”标准发放惠农补贴资金6900多万元。

三是规范农村公益性服务。认真落实“以钱养事”项目资金。上半年,拨付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五险”资金413万元;验收170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拨付资金1276万元,硬化道路34处,维修塘堰库445座(个),受益村民23.15万人。

3、以完善财政服务为重点,努力健全财政保障体系。

一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时发放60周岁以上农村老人和城乡居民养老金、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由传统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二是支持教育文化体育事业。支持5所农村中心幼儿园建设、72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6万名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及时足额兑现教职工绩效工资;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图书室建设;认真落实计生奖励政策和“关爱女孩行动”。

三是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提高村主职干部待遇,村级主要干部养老保险纳入预算。

供销社财会审计处工作总结打算。

20,财会审计处按照市社的总体部署,在分管领导的带领和指导下,逐条落实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把握工作重点,强化具体措施,努力完成市社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一)在财会工作指导方面:年初拟订《全系统财会工作意见》,明确工作思路,强化重点工作,把财会工作融入到市社的工作大局之中。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财会培训,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二是健全规章制度,把控财务管理脉博;三是完善内部机制,发挥社有资产效能;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申报程序;五是加强财会调研,强化系统指导作用。及时召开全系统财务工作会议,安排布置年内各项工作。在学习中掌握政策,在调研中了解情况,在实践中服务基层,充分发挥系统财会工作的指导作用。

(二)在会计基础工作方面:一是在系统内有针对性地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检查,对于县区社采取调研抽查的办法,对于市社全资及控股企业采取重点检查的办法,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财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账簿设置情况、会计电算化开展情况、货币资金盘存及管理情况、企业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固定资产的盘点及清查情况以及成本核算和费用开支情况等几个方面,并针对存在问题提了改进意见。二是开展财会工作同工种竞赛活动,激发财会人员比学赶超的`工作热情。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报表网络直报、财务分析、财会调研专题分析、财会信息报送等。由于这项活动的扎实开展,使全系统财会工作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在省社开展的财会工作同工种竞赛公布排名中,市社目前位居前列。三是按月做好财务数据和会计报表的收集、编制、审定、汇总上报等工作,按季、按年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三)在财会人员培训方面:年内组织三次培训,一是组织各县区社财会负责人参加省社举办的财务管理培训班;二是组织本处室人员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新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规范培训班;三是组织各县区社及市直单位财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市社举办的新网工程申报工作培训班。通过培训,改善了财会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了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在财会专题调研方面。今年调研的重点侧重于会计基础工作及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各县区社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新网工程项目规划与建设情况、农村合作金融的开展情况等内容。本处室年内撰写了三篇有价值的专题调研报告(论文),其中《浅谈新网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与绩效考核》、《供销合作社参与新型农村金融服务的实践与思考》两篇调研论文已收到有关杂志社的约稿通知,另一篇专题调研报告《财会工作现状、问题及建议》在省社财会同工种竞赛中获得较高得分。本处室本年编写各类财会信息33篇,完成目标任务的275%,其中被市级媒体录用22篇,省级以上媒体录用11篇,完成目标任务的367%。同时,各县区社财会部门也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截止目前已收到各类财会专题调研报告及论文6篇,为市社提供有价值财会信息10余条。

通过调研,对于发现和揭露问题,开拓工作思路,促进工作创新很有帮助,同时也为全系统提高财会管理水平提供了建议性和参考性意见。

(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市直全资及控股企业采取日常审计与年终审计相结合的办法,上半年组织本处室人员对新苏豫公司效益完成情况进行了预审,对日杂花炮公司新网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于市社机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采取对照自查与内部审计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财政局、审计局的有关要求,年内开展了对部门决算数据质量的自查工作、小金库清理及“三公经费”的自查工作,在市社网站上及时公开市社机关30财政决算及年财政预算。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新网工程引导资金申报被市社列入本年度重点工作项目,为此我们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中狠抓落实。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布置,举办培训班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加强调研指导,有力地促进了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一)新网工程项目申报数有所突破,本年计划申报4个,实际申报5个,同比增加2个,完成年度计划125%。争取省级新网工程引导资金300万元,申报国家级新网工程项目1个,目前已在省社网站上公示,其奖补资金尚在核定之中。其争取资金总额有可能创造历年之最。

(二)新网工程项目储备数明显增加,据统计,20全系统新网工程项目储备数达12个,其储备数量也达历史最高峰值。

(三)新网工程项目绩效考核有序开展,本年12月份将对全系统20-20所申报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其考核数量达8个,也是自新网工程实行考核以来其考核数量最多的一年。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由于受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全系统利润总额增长乏力,直接影响与利润有关的各项财务指标,给市社完成省社的目标任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新网工程项目发展不平衡。从今年申报的5个项目来看,主要集中在3个单位,大部分单位无项目申报,甚至有的单位至今未申报一个项目,发展极不平衡。

(三)财会队伍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全系统财会队伍现状不容乐观,特别是人员老化现象比较严重,财会人员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令人担扰。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在系统化、规范化方面予以加强。

一、工作总结。

(一)财政预算执行概况。

由于20省、市对财政管理体制均进行了调整,从年7月起执行新的财政管理体制,经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同意2017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按新体制实际执行数报告。

201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563.8亿元,同比增长18.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77.2亿元,同比增长20.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93.49亿元,同比增长14.39%。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100亿元大关,完成100.03亿元,同比增长19.11%。市本级实际可支配财力116.85亿元,市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2.7%。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16.16亿元,实际支出113亿元,为预算的99.97%,同比增长10.85%。年终滚存结余3.85亿元(其中:剔除结转下年上级专款后净结余为1.21亿元),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2017年市本级教育投入同比增长15.28%、农业投入同比增长13.85%、科技投入同比增长14.02%,均高于市级经常性财政收入12.7%的增幅。市级民生投入69.03亿元,占实际支出的61.1%,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二)2017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培植财源、狠抓收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一是着力支持产业发展,夯实财源基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支持我市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技术升级改造。投入技改资金5.5亿元,主要用于企业创模攻坚、公益性企业贴息补助0.37亿元,扶持工业结构升级、技术改造等补助2.33亿元,对“5个100工程”产业园区标准产房等投入0.47亿元,拨付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0.97亿元、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专项资金0.33亿元。

二是协控联管,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力度。通过加快涉税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和税收稽查力度,大力清缴欠款,规范税收秩序。已通过验收的xx市综合治税信息服务平台二期完善了平台功能,并将xx区、xx区、xx市作为试点。对我市申报免税资格认证的54户非营利组织进行审核认证,通过认证28户,补充认证上年度免税资格10户。同时做好省支持贵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政策兑现工作,对13户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月进行核实,并按月向省申请办理税收返库。

三是严密监控财政收支进度,特别是在省对下财政体制调整后,为适应新的“属地征管”的需要,在企业划转、收入调库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新旧体制的顺利衔接。同时,加强财政收入监管,分析财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合理调配财政资金,确保财政收支的稳定、可控。

四是强化并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实行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市级国库的“一个池子进出”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净地”出让,有效提高土地增值收益,增强政府调控土地资源的能力。制定《xx市土地出让成本和收益资金拨付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对资金的管理责任。并为保障“疏老城、建新城”计划实施起草《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市区两级分配体制的意见》。

五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质量。建全非税收入征管网络系统,创新非税收入征管新模式,同时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分析,对重点非税收入来源适时监控。进一步扩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面,清算并将属于我市的0.54亿元交通罚没收入划入市级国库。组织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减轻企业、社会负担的各项政策,全市实际执收的由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78项1.44亿元、省级收费基金项目1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0.25亿元、地市级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1项(价格调节基金)5.27亿元,要求相关部门取消40项、免收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降低4项涉企服务性收费。继续实行非税收入票据登记、核销制度,清理、撤销26个政府非税收入(零余额)账户。

2.更新观念、创新机制,不断扩大财政支出规模。

一是统一认识、建立机制。按照《xx市争取上级资金奖励办法》分解任务并实行年度考核、兑现奖励,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共同做大财政支出规模,共争取到上级资金119.77亿元(其中:市级84.77亿元、县级35亿元)。

二是积极协调、多方筹资。各部门、各单位通过主动与国内外各金融机构对接、协调,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牵头对各融资平台公司报审的12例融资项目进行组织评审,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融资150亿元。

三是在城市轨道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中,通过盘活土地,提高土地运用收益,引入社会资金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及学校、医院等公益性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步伐。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债务的核实、统计和管理工作。为切实防范财政风险、摸清“家底”,积极配合作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调查审计工作。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借、用、还”一体化的管理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维护好政府筹资信誉。市级财政承担的经济建设方面地方性债务已归还各银行贷款本息28.91亿元(其中:本金14.47亿元、利息14.44亿元)。结合项目进度及还款预算,市本级财政安排外债还贷准备金0.41亿元。

3.把握重点、围绕目标,全力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全面支持“9+3”义务教育项目实施。压缩市本级行政机关经费的8%共0.2亿元用于支持实施“9+3”义务教育及三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确保教育投入不低于全市gdp的4%。

二是市本级多方筹集到位保障房建设资金20.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2.56亿元),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是积极协调,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升级改造,保障xx市“12319”数字公共服务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

四是市级已根据批复项目下达资金计划0.78亿元推进“新型社区·温馨家园”社区公益事业项目,涵盖全市各社区的环境整治、照明、文体设施、安保、道路改造等。

4.整合资金、规范管理,保障“5个100”工程的顺利推进。

一是推动产业园区发展。市级财政在技改资金中安排0.47亿元专项用于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基础建设,并积极配合争取到上级资金0.65亿元对园区内企业给予扶持。

二是通过建立竞争立项机制,加强存量资金整合、园区建设推进机制、建立绩效考评体系,对25个农业现代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投入1.79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4.94亿元。

最新财政局财政信息(案例16篇)篇三

2013年,市纪委监察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一、强化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推行。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记录、有档案,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区分制度,定期做好登记统计和报送工作。同时,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把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审查融入文件审签程序,由主办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把关,签署意见,对决定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在发文的同时,上网发布并存档备查,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签发与保密审查、公开审查更加程序化、规范化。

二是强化工作时效。严格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办理网上举报投诉和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公开动态信息以及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提供信息。同时,坚持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工作信息和重大案件、群众关注案件查处情况,建立健全舆论危机处理工作机制,及时跟踪舆情,做到重大决策事项预公开,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做好面向社会、面向机关内部的'信息公开,在推行预审核、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响应、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会审会”、“旁听制”、“处(科)务会议纪要”、“乡镇议事会”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注重实效,将公开内容全方位展示。

一是把“**廉政网”作为市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渠道。“**廉政网”现开通政策法规、荣誉室、最新动态、案件检查、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教育宣传、信访工作、行风评议、源头治理、执法监察和工作研究等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宣传中共中央、河北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重大举措和取得的成效;通报违纪违法案件等工作信息和快讯,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看待反腐败形势,坚定对反腐败斗争的必胜信心。()同时,开通信访举报、效能投诉、机关作风举报窗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干部,政府部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以权谋私及其他败坏党风政风行为的检举、控告、投诉。2013年共发布专题10个,发布新闻综合类信息16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60余条。

二是以“**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为载体,强化信息公开。年初,将《**市“双减双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市“双减双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予以公示,明确16项重点工作任务,并将任务细化落实到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挂网督办;组织开展2013年专项资金检查,公布《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深入专项资金涉及的交通、农业、林业等部门,核查各单位专项资金底数,共清理专项资金21.89亿元,清理结果通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予以公布;9月份,对全市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三类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市级行政许可审批19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55项,行政监管131项;分三批次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85项,其中接收下放事项74项,取消11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市级保留行政许可审批1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36项,行政监管136项。清理结果及时公示,并通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发布了经审核批准的行政职权目录和重新绘制的行政职权流程图,做到了依法确权、科学分权、有效控权,防止权力滥用;在**电视台、**日报社、**人民广播电台相继开办“一把手眼里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访谈节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专栏,安排市直部门“一把手”,围绕政务公开等项工作进行访谈,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困难,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好“三农”工作、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等关乎民生利益事项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

三是加强网络问政,健全群众诉求受理机制。积极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电视电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信息,拓展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收到了良好效果。在《**日报》开办《纠风进行时》栏目,接听群众热线170个,解决问题170个,答复率为100%;与**电台开播了《百姓热线》节目,共接听群众热线8230个,解决问题8050个,答复率为97.8%;与**广播电视网联手建设“网上访谈”栏目,17家市直参评部门的“一把手”与网友面对面交谈,网友提问602个,当场解答587个,为广大群众拓宽了反映问题、发表心声、参与活动的渠道;搭建“网上直通车”政民交流平台,累计收到网民提问2670件,其中:咨询类997件,投诉类611件,建议类657件,求助类405件,已回复2616件,回复率为98%;开展评议科室负责人活动,将具有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职能,与企业经营、群众生活、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部门,155名重点岗位负责人纳入评议范围。测评前公示参评人员姓名、电话、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服务承诺等,公开晒权、接受监督;测评后公示结果,分类排名,满意度排名末3位的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满意度排名连续两次末3位的,进行组织调整。

三、创新载体,构建信息公开立体化平台。

一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市级建立投资项目代办中心、企业代办中心、综合代办中心,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对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的督导,建立定期联系、重大事项通报等工作制度,形成了全市政务服务一盘棋的良好发展格局;制定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市落实全省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明确“五个标准化”建设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将重点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部门,明确责任目标、责任人及完成时限,挂账督办。今年5月,对各级各部门推进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下发督办卡,责令整改。

二是搭建市、县、乡、村四级覆盖网上便民利企服务平台。以广阳区为试点,搭建市、县、乡、村四级覆盖网上便民利企服务平台,建立了“村村通”电子信息政务网络,在乡镇将劳动保障、民政、计生、司法等方面的服务项目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办公。在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制发代办项目便民卡,设立党员服务岗,启动村(社区)代办制,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以霸州市为省级电子政务试点县,待国家检查评估合格后,电子政务平台可正式投入使用。

三是抓专项资金系统平台建设。市纪委监察局利用一周时间,对10个县(市、区)专资平台建设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了解具体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市专项资金监控系统平台规范运行的通知》,将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贴、优抚等4类专资资金作为首批录入资金纳入监控平台,规范操作,对外公开。积极协调秦皇岛软件开发公司,组织10个县(市、区)进行信息录入工作,并达到内网试运行要求。目前机构建设、资金保障、信息采集等基础性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并正式对外公开运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市纪委监察局。

2014年3月26日。

最新财政局财政信息(案例16篇)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步推进财政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和财政服务水平,努力打造“阳光财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湖南省财政厅财政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财政信息,是指澧县财政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公布财政信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完整、注重实效、服务社会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责任。

第四条成立澧县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局机关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担任,成员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负责人(附件1:澧县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澧县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由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局内各单位负责制作、审查、提供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拟公开财政信息,协助牵头单位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五)信息中心负责编制、公布财政信息公开指南和财政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网上信息的编辑录入及信息公开审批程序的履行及相关资料的存档。

财政信息公开指南,包括财政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附件2:澧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财政信息公开目录,包括财政信息的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附件3:澧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本单位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责任,各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财政信息公开联络人,具体承担本单位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附件4:澧县财政局信息公开联络员)。

第三章公开内容。

第七条财政信息分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三种属性。

第八条下列财政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基础信息类。

1、单位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二)动态信息类。

1、经澧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

2、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3、各单位工作动态、重要会议及领导讲话、政务公告、公示、财政工作简报;。

5、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信息、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7、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回复工作情况;。

8、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承诺,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

9、财政改革进展、做法及成果;。

(三)政策制度类。

1、财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管理制度;。

2、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事项;。

3、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及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其他信息类。

2、财政年度专项治理行动(财政管理年、财政精细化管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财政信息。

法律、法规对上述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财政信息,不予公开。主要包括:

(一)尚未解密的财税体制改革、宏观调控政策等;。

(二)未经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草案、决算报告;。

(三)涉及军工、维稳、安全、政法、现役及预备役部队等特殊专项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五)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活动或者社会稳定的政府财政信息;。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

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财政信息,可以予以公开。财政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

第十条本办法第八条及第九条之外的其他财政信息,原则上纳入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主要包括:

(一)特定主体的财政信息;。

(二)失效但仍有可能为公众利用的财政信息;。

(三)主动公开成本较高的.财政信息;。

第十一条属于财政公文的,在机关发文稿纸中设置“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选项,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定。联合发文由各联合发文单位提出定性的建议,主办单位最后确定发文的属性。公文签发后,主办单位应当将其属性反馈给其他联合发文单位。属于非财政公文的其他财政信息,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开选项。

第四章公开方式。

第十二条属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应当采取法律规定的、符合该信息特点、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的一种或者几种形式予以公开:

(一)澧县财政局门户网站(网址:);。

(二)县级以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三)县委办、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或有关宣传资料;。

(四)政务中心信息公告栏、公开栏、电子屏幕、触摸屏等设施;。

(五)局机关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设施;。

(六)《澧县财政》、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及财政法规汇编;。

(七)局对外服务窗口设置的便民服务措施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财政信息的形式。

第十三条财政信息本身包含明确产生时间的,以该时间为财政信息的产生时间;财政信息本身不包含明确产生时间的,以财政信息最后定稿时间为财政信息的产生时间,一般为主管领导签发的时间。

第十四条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应当自该信息生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已公开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应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

第十五条主动公开财政信息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局机关各单位按本细则或有关领导的指示、决定将财政信息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信息加工整理,填具财政信息公开审批表,提出拟公开的方式;(附件5:澧县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审批表)。

(五)将财政信息提请领导小组副组长签审,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六)对所公开的信息存档。

第十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与自身相关的财政信息记录不准确、不完整、不合理的,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要求及时予以更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更正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应当作出是否予以更正的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失效告知后3个工作日内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财政信息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受理单位在收到申请的当天应当登记。(附件6:澧县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申请表)。

财政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三)申请公开的财政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十八条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办理程序:

(一)受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受理申请当日,办公室填报《澧县财政局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单》(附件6),对申请事项进行登记,提出拟办建议,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签批,交相关单位办理。交办时注明办理时限,办理时限一般为12个工作日。

(二)办理。承办单位收到交办的申请公开事项,提出答复意见,征求税政法规股意见后,填报《澧县财政局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审批表》,报局分管领导审签,重要信息报局主要领导审签。

(三)答复。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给予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及有关材料由承办单位存档,同时抄送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备案。1、属于已公开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途径。2、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按规定及时向申请人提供。3、属于不予公开信息,向申请人说明原因。4、申请内容不够明确,告知申请人作出补充。5、不属于本局公开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承办机构和联系方式。6、申请信息不存在,明确告知申请人。

第十九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因工作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作出答复,可适当延长期限,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五章监督考核。

第二十条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核办法如下:

(二)依申请公开。对公开申请超时处理或不予答复的,实行扣分。全年办理较好的适当加分。

第二十一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季度通报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局财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最新财政局财政信息(案例16篇)篇五

从实处着手,更加注重发挥财政信息在服务领导决策、宣传财政政策、推动工作开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信息宣传质量,努力为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把握宣传要点。紧扣自治区、市财政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点,及时反映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管理、财政绩效评价、“三公”经费监管、财政信息公开、惠民政策落实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保险改革、公车改革、公务卡改革、“营改增”等财政改革管理方面的工作动态。及时报送党员教育培训、“五城联创”志愿服务、改进作风建设、推进便民服务以及财政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做法成效。

二是严把稿件质量。发布信息实行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全局各股室单位报送信息,要经过股室单位负责人、局主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再送局办公室信息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筛选和文字编辑把关并上网发布,对外投稿的信息须经主管局长或局长审签同意,努力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和时效性。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每个股室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同时,通过机关课堂、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对信息员进行定期培训,充分调动信息宣传写作兴趣,努力提高信息写作水平。坚持把自治区财政网站、市政府、区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宣传工作的主攻方向。

最新财政局财政信息(案例16篇)篇六

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财政信息工作是财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并成立财政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财政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单位)、所(分局)全员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营造做好财政信息工作的舆论氛围。

二是强化责任,健全制度。结合该局的实际,制定《怀远县财政局财政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总体要求、宣传内容、信息发布流程、目标任务和奖励办法,有效调动了撰写信息的积极性,拓宽了信息来源渠道,为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综合提炼,注重时效。紧紧围绕全县财政中心工作,结合财政工作中的亮点、老百姓关注的热点、财政改革和发展中的精点、先进示范典型以及财政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等,归纳深挖出有价值、有深度、有创意、社会关注度高的`高质量财政信息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保证信息宣传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为提高财政信息员的写作水平,该局专门聘请县委办、政府办信息科的专门人员,从财政信息宣传稿件的特点、写作方法和写作技巧等方面,对信息员进行信息业务培训、人员学习交流,提高财政干部信息写作技能。

五是完善考核,落实奖惩。坚持定期通报各科室(单位)、所(分局)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对被各级宣传媒体采用的稿件,全面及时地进行统计和公示,并分级别奖励相应稿酬,激发财政干部撰写信息的积极性。年终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对积极撰写信息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科室(单位)、所(分局)、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否则将进行通报批评。

最新财政局财政信息(案例16篇)篇七

为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各项工作,经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全面完成年初收入计划

完成财政总收入28690万元,同比增加676万元,增长2.41%。其中:县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1384万元,与上年持平,税收比重同比提高;上划中央收入完成7306万元,同比增加676万元,增长10.2%。(责任领导:****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0日)

二、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支出

认真执行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县2011年财政预算》,从紧有序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从严控制新的支出口子,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将有限的财力用到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和保民生上。(责任领导:****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0日)

三、大力加强绩效财政建设

高度重视财源建设,着力抓好税源培植。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壮大城建投融资平台。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民利支出需要。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重点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和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工作。完善村级低限运转保障机制,继续改造乡镇机关和村级活动场所。积极筹措资金,认真完成省、市确定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全力保障县委、县政府2011年办理9件实事所需资金。(责任领导:****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0日)

四、努力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积极应对跟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与省市财政部门衔接,合理确定划转基数,为县本级争取最大利益;做好与税务、人民银行对接工作,加快转变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方法、管理手段;向省财政厅反映我县财政困难情况,争取加大对我县财政资金调度的力度,争取增加对我县转移支付补助额度。(责任领导:****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0日)

五、正确实施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监督法》、《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县标准预算周期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理财,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努力做好2011年财政工作,促进本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张悦音 为认真落实“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树立“为民服务,永远争第一”的思想,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特作如下承诺: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深刻领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实质,明确“创先争优”的具体要求,增强党性原则,充分认识“创先争优”的重要意义,激发“创先争优”热情;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更好的践行财政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公仆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心态、高度的热忱、严谨的作风和负责任的态度,将本股室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财政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遵守局机关各项制度,按时上下班,爱岗敬业,脚踏实地,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

四、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做好本股室工作,认真完成市局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投入到比、学、赶、帮、超的工作热潮中,乐于奉献,力求最优,不断提升财政优质服务新形象。

省财政厅、农牧厅:

根据《甘肃省省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做好2012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牛羊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甘财农〔2012〕84号)文件申报要求,实行财政补助项目投入,以扩大肉牛产业项目资金投资规模。

近年来,通渭县把发展以牛为主的草食畜牧业列为全县重点发展的产业来抓,制定了《通渭县玉米秸秆养畜转化实施意见》、《通渭县牛羊养殖扶持意见》和《关于促进牛羊扩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肉牛养殖,肉牛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为进一步推动我县肉牛产业稳步发展,提升发展质量,促进农民增收,省上把我县列入肉牛产业项目县,补助资金按中央财政、项目整合和县级财政配套的资金筹措要求,我县财政应配套资金800万元。

为了使2012年通渭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肉牛产业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我县承诺,保证如期兑现800万元的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特此承诺

通渭县人民政府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粤财农综[2011]12号)申报要求,实行财政补助项目投入,要求县级项目省、市、县财政资金配套比例8:1:1的标准实施。

仁化县红山镇茶叶专业合作社200吨茶叶加工扩建项目是利国利民的建设项目,按申请财政资金200万元,其中地方(省、市、县)财政资金100万元计,我县财政相应配套资金10万元。 为了使扩建项目尽快上报申请成功和顺利实施,我局承诺保证如期兑现10万元的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特此承诺

仁化县财政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三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这次机构改革,组织上拟让我继续担任财政局局长职务,这是组织和群众对我的信任。我将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以谦虚、务实、协调、创新、清廉的'作风,带领财政干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确保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在此,我向市人大棠委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始终把本部门的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自觉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工作中去,努力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确定的年度预算任务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不移促进发展,在培育实力财政、惠民财政、创新财政、法制财政和魅力财政上做文章、下功夫,为建设和谐财政而努力工作。一是创新工作思路,培育实力财政;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打造惠民财政;三是坚持锐意改革,打造创新财政;四是坚持规范理财,打造法制财政;五是努力塑造形象,打造魅力财政。

二、勤政廉政,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市人大棠委会对财经工作的决定、决议,坚持依法理财、聚财、用财,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处理各类事务,维护良好的财政运行秩序。

我在财政局长岗位上已整整两年,我十分珍惜这个岗位。我会像爱护家财一样捍卫国家财政利益;我会像爱护眼睛一样维护单位与个人的声誉;我会像爱护亲人一样关爱班子与队伍。以一鼓作气的精神作风,为民理财,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

以上承诺,请市人大棠委会、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最新财政局财政信息(案例16篇)篇八

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 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 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 在实践中巩固知识;实习又是对每一位大学毕业生专业知识的一种检验, 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 本就不到的知识,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也是我们走向工作岗位的第一步。暑假期间,我在地方财政局进行了一个月的实习,感受颇深。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导人员的安排,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尊敬领导,虚心学习,注意观察, 独立思考,学问结合。我在财政局参与并圆满完成了纳税评估、普通发票检查、资料归档等 工作任务,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了财政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法规,达到了预期实习目的。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无疑在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它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因此为了加深对税收政策的领悟,了解税务机关与企业,个人二者之间的关系,我来到了财政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挂职实习。 想通过本次实习达到培养和锻炼我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 提高实践能力,能尝试到一些在学校我们没有学到的知识,为我将来走入自己工作岗位和社会打下结实的基础。

1.实习过程

(1)第一天上班,心里没底,感到既新鲜又紧张。新鲜的是能够接触很多在学校看不到、 学不到的东西,紧张的则是万一做不好工作而受到批评。还好,财政局的叔叔们对我们都很有 耐心,有什么事情都是亲自给我们指导。第一天算是熟悉工作,对办公室资料的放置有个基 本的了解。然后他们给我介绍了办公室平时的一些基本的工作以及平时的上下班时 间,因为他们都是专管员,所以他们都有自己固定管理的相关工作,概括点说他们平时的工作就是督促好这些企业和个人进行相关的缴税, 另外有需要的话需要把这些相关信息录入到 相关的税务管理系统中,平时也要做好这些系统的维护工作。看似简单的工作,却还是让我有点头疼, 整理资料让我无从下手, 我们需要按照装订的规范把每个企业的资料整理好后装 订好,这不算是一件很难得工作但是需要极大地耐心,不能出现差错。数据的录入也让我很是无奈,说的夸张点,我把我这辈子要见的数字都见完了,而且录入数据更是需要小心容不 得半点差错。第一次发现其实财政局的工作也会比较繁琐,需要相关工作人员的耐心对待。 他们平时也是会很忙, 他们必须确保自己的工作不会出现失误, 因为这样才不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而且他们平时也会有相关的考核,随时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

(2)经过几天的了解以及这几天的工作,对财政局的工作有了大概的了解。我平时的工作就是协助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帮他们跑跑腿,另外就是整理资料,录数据以及对税收征管系统的维护。有时候办公室比较闲的话我就会去大厅看看大厅的工作流程。

大厅的工作人员更要有着工作的认真和热情, 要具备专业素质。 对纳税人的疑难问题必须给予解答,还得向纳税人宣传新出的政策等。由于当时正是税控发票上线不久,很多企业都对 相关内容部了解, 这时就需要相关工作人员自己先弄清楚然后给予纳税人满意的'答复。

对于纳税人的相关要求,工作人员要尽量给予配合。其次,纳税的申报期决定了代理部业务期的 特点。我们也从中学到了一些知识比如说:每月的 1 号到 15 号是企业纳税申报期,因此这 段时间大厅业务也是最繁忙的,此后的一段时期,时间就相对宽松些,相关的就可以利用这 段时间来为自己“充电”,了解到最新的税务政策依。在大厅的这段时间也让我学习到了不少 知识。 其实很多知识我们在课堂上就有学习过只是因为没有亲自的实践导致我们读这些知识还不能能有深刻的了解。通过这次实习也是对自己知识的一个巩固, 同时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中也应该注重知识的积累与运用,只有在平时打好了基础,运用起来才能得心应手。

(3) 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很快就结束了,我也有自己的一些感想:实习真的是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才知其中滋味。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最基本的知识,不管现实情况怎样变化,抓住了最基本的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如今有不少学生实习时都觉得课堂上学的知识用不上,出现挫折感,但我觉得,要是没有书本知识作铺垫,又哪能应付这瞬息万变的社会呢? 经过这次实习,虽然时间很短。可我学到的却是我大学中难以学习到的。比如说如何对 待自己的工作中的长辈们,因为我们是学生所以师-父们对我们很照顾,但也又不认识我们的其他工作人员有时会让我们做些清理工作,作为新人,我觉得我们应该很认真的做好,“和 气生财”而且这样才能能给别人留下比较好的印象。

本次实习对我意义深远,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社会经验尚且,处理的事情 能力不够,而且,在实习中我缺乏工作耐心,细心程度也不够,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错误,给实习单位来带来一定的麻烦。另一方面,我的专业知识学的不透彻,很多知识都了解一点,没有更加深刻地学习,致使在工作中出现避重就轻的现象,不能更好地完善实习工作。

在实习中不能很好地和纳税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沟通,总之,发现自己有很多的不足之处,需要自己在今后的学习中不断的学习和完善。从这次实习我也获得了许多,具体的来说,教会了我如何更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并应用到社会之中,潜意识地提升了我的学习能力和个人应用理论知识 的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第二,在社会经验方面,通过在实习的阶段里面,我学会了怎么去处理一些简单的事情,怎么去和别人进行沟通,怎么能够站在别人的 角度去考虑问题,然后怎么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来处理自己身边所发生的事。这些都是我在实习期间的所学到的社会经验,对于我来说是我步入社会的第一笔财富,为我以后走入社会工作岗位打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培养了我的耐心和 细心,在实习中,我时时刻刻都保持着一种严谨的态度,认真对待工作。通过本 次实习,让我看清了将来努力的方向,给了我充足的自信,在以后的学习的日子里,我会不断地完善自我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实习增强了我的社会责任感,让我对税务岗位有了更加的深刻的了解,我要肩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当然,也有人会觉得这份工作很无聊, 以后会选择其它的就业方式。不论怎样,我都在这次实习中有了自己的收获。同时,我们对国家公务员又多了一份敬意,正是他们的兢兢业业才保证了国家的正常运行,才有了我们现在的稳定的生活。

最新财政局财政信息(案例16篇)篇九

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停车资源,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满足群众停车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停放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占用道路停车场、内部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是指专门为社会公众存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场所,包括由政府专门规划和建设的停车场、由政府利用道路红线以内可利用空间规划和建设的停车场。

占用道路停车场是指依法在道路上设置的供车辆临时停放的场地和泊位。

内部停车场是指利用道路红线以外本单位或本居民小区自有土地建设或租用其他土地建设,供本单位、本居民小区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车辆停放的场所。

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执法机关暂扣违法车辆停放的停车场。经营性停车场是指向社会开放,为机动车提供有偿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包括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经营性占用道路停车场以及向社会开放的内部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规划、建设、市政、财政、物价、交通、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健全监督机制,依法对停车场建设和日常管理实施监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停车场管理和供需状况进行分析调研并报告本级政府。

第六条停车场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依法管理、方便群众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鼓励有条件的内部停车场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

推广普及信息化、智能化停车设备和停车诱导指示系统。

第二章规划建设管理。

第八条规划、建设等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山东省城市公共停车场(库)设置规定》及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停车场(库)配建情况的审查。

第九条新、改、扩建大中型公共建筑以及商业街区、住宅小区、旅游景区,应当按规定配建、增建停车场。

配建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条下列公共建筑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的,应当予以补建:。

(一)火车站、道路客运场站、机场以及公共交通与自用车辆换乘的枢纽站点;。

(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旅馆、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

前款规定的公共建筑因场地条件等限制,无法补建停车场的,公共建筑所有者应当按照规划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就近补建或租赁停车场。

第十一条建筑物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按照改变后的标准配建停车场。配建停车场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的,应当按规划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增建停车泊位或易地就近补建、租赁停车场。

第十二条停车场建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不得影响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二)不得占压绿地,毁坏苗木;。

(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四)不得影响其他公用设施的使用;。

(五)符合《山东省城市公共停车场(库)设置规定》以及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和设计规范。

占用道路停车场在交通繁忙时应当禁止停放车辆。

第十三条规划部门在审查公共停车场和大中型公共建筑配建、增建、补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停车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停车场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动;确需改动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通知书及变更设计图纸,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但停车泊位的数量不得低于配建标准。

第十五条建设停车场时,应当根据规划设计标准配备下列设施:。

(一)完备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消防设施、通风设施、排水设施、计时计费设施;。

(二)完善的安全监控设施;。

(三)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停车标志、标线和停车设施。

公共停车场还应当在出入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车辆停车专用泊位和明显标志,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专用停车场还应当按执法机关需求配备相应的专用器械,设置专门的危化物品车辆停放区。

第十六条对停车位不足的城市街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道路宽度、承载力、车流量和人流量等因素设置占用道路停车场,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并设立明显标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道路停车泊位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占用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应当实行总量控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要求,编制占用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占用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

(二)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区别不同时段、不同用途、不同车型的停车需求。

第十八条下列区域、路段不得设置占用道路停车场:。

(一)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盲道);。

(二)已建成能够提供充足车位的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300米以内的区域;。

(三)道路交叉口、学校出入口、公共交通站点,以及距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区域;。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设置占用道路停车场的区域、路段。

第十九条新增或撤销占用道路停车场方案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期不得少于15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和分析,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应当予以采纳。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每年对占用道路停车场实施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减情况,对占用道路停车场进行及时调整。

第二十一条占用道路停车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撤销,并通知相关街道、社区和经营者:。

(一)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已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二)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已能满足停车需要。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建成的公共停车场的使用功能或者将停车泊位挪作他用;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公共停车场功能或者将停车泊位挪作他用的,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批准,并按规定易地配建停车场。

第二十三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居民小区的车辆,应当在单位或小区内部停车场停放,不得在单位或小区外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停放。

因单位或小区建设,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停车的,应提前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市政部门意见后,依法办理相关占道手续。

第二十四条执法机关应当遵循方便执法、方便群众、方便交通的原则选定专用停车场,与经营者签订使用协议。

使用专用停车场的执法机关,对专用停车场的日常经营活动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十五条停放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的专用停车场,不得与汽车修理厂建在同一个院落,不得兼营汽车修理业务。专用停车场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或强制当事人拆检和维修车辆。

第二十六条停车场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着装,佩戴服务牌证;。

(三)建立经营管理台帐,填写内容全面、翔实、规范;。

(五)保持停车场内设施完好、清洁卫生,交通标志、标线准确清晰;。

(六)对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发放停放凭证,并在车辆离开时检验收回;。

(八)定期清点停车场内车辆,发现可疑车辆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采用电子仪表收费的,在醒目位置明示电子仪表收费设施的使用说明,并加强对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整洁、完好。

第二十七条占用道路停车场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违反规定划设交通标志、标线或设置停车障碍物;。

(二)不得擅自扩大占用道路面积;。

(三)不得损坏停车场区域内的路面。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或补偿。

第二十八条经营性停车场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或者财物;。

(三)涂改、转让、伪造有关证照、票据,或者使用涂改、转让、伪造的证照、票据;。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经营性停车场应当购买车辆及相关财产保险。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出现刮擦、损坏、丢失等情况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情况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车辆驾驶人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停车场的管理制度,听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引导,有序停放车辆;。

(二)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标志、标线;。

(三)不得停放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

(四)按照规定支付停车费用。

第三十一条在占用道路停车场停放车辆,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顺序停放,做到首尾一致,不得妨碍道路交通;。

(二)不得在规定时间、路段外停放机动车。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三十二条开办经营性停车场,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十三条经营性停车场开业前,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本办法实施前开始经营的,应按本办法相关规定补办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

(二)有效的场地证明(土地使用证明、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

(三)停车场设施清单和停车场相关图则;。

(四)停车泊位数量;。

(五)停车场内部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专用停车场还需要提供与执法机关签订的使用合同或协议。

第三十四条经营性停车场的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转让、歇业的,应当在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不得参与停车场经营和接受停车场经营者挂靠,不得擅自收取停车费。

第三十六条政府投资建设、利用公共场所建设以及占用道路的经营性停车场,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权,由财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政府投资建设、利用公共场所建设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占用道路的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三十八条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期满,应当重新实行招标拍卖,在同等条件下原经营者优先获得经营权。

第三十九条经营期满,经检测停车场设施仍能安全使用的,原经营者通过招标、拍卖取得经营权后,可继续使用;未取得下期经营权的,可与下期经营者协商进行残值转让,协商不成的,应自行拆除停车场设施。

第四十条政府投资建设、利用公共场所建设以及占用道路的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权招标、拍卖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财政,用于公共停车场和市政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四十一条停车场经营者取得经营权后,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收取场地费或占地费。

第五章收费管理。

第四十二条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两种定价形式。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经营性停车场(包括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占用道路、专用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场(包括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内部停车场提供社会服务部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十三条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差别化费率,收费标准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综合考虑停车场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

第四十四条停车场开业前应当向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确定定价形式。

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其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由停车场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由市价格主管部门直接制定或调整。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其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自主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调整服务收费标准的,应当重新备案。

第四十五条停车场服务可以分别实行按小时、天、月或年为单位计费,也可按次计费。

第四十六条停车场服务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停车场性质、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免费对象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七条停车场服务收费应当使用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发票,并按规定缴纳税费。

经营者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停车者可以拒付停车费。

第四十八条除专用停车场外,其他各类停车场应对军用车辆、救灾和残疾人专用车辆免收服务费;医疗机构设立或租用的停车场凭当日诊疗凭证免收服务费。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在停车场建设工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第五十条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其补建。

第五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停用停车场或者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实施处罚。

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处罚。

第五十二条违反规定建设和经营专用停车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物价、工商等部门依法处理;对负有责任的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移交行政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第五十三条停车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明码标价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处罚。

第五十四条停车场经营者在停车服务收费时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实施处罚。

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的规划、建设和使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潍政发〔2004〕52号)同时废止。

最新财政局财政信息(案例16篇)篇十

xx年,面对愈来愈大的经济下行压力,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大力加强财政宏观调控,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完善财政公共了职能,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加强财政科学精细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较好地保障了全县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1、收入执行情况。

1至11月,全县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93140万元,占同期的87.26%,完成年度计划的63.27%,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01427万元,占同期的96%,完成年度计划的63%;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308万元,占同期的69%,完成年度计划的79%,预计全年全县总收入完成20.4亿元,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0.8亿元,政府性基金完成1.34亿元,分别占年度计划指标的66.9%,67.5%,79.8%。

2、支出执行情况。

1至11月,公共财政支出141926万元,占同期102%,占年度预算的72%;政府性基金支出16277万元,占同期的109%,占年度预算的67%,预计全年累计完成支出14.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7.87%。

1、采取多种举措,加大财政征管力度,今年以来,我们针对煤焦支柱产业市场疲软的状况,积极开展了矿产资源产品销售市场的调研活动,根据资源产品市场行情,及时调整矿产资源产品最低保护价格,扼制了低价合同,差价现金交易的非法行为,堵塞了矿产资源税费流失漏没事,针对房地产契税征收,开展了契税政征宣传和征缴检查,堵塞了契税征管上的跑冒滴漏,切实提高契税申报率和入库率。加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纳税户的征收管理,严格征收政策,提高征收质量。加强了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以“能征不免,应征尽征”为原则,清理列收列支,截止11月底全县完成非税收入万元。

2、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对医疗、卫生、文化及农林水等事业性事务支出的力度,持续关注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截止11月底,教育支出累计完成20497万元,占市计划的103%,科学技术累计完成1654万元,占市计划的1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06万元,占同期的67%,文化体育支出975万元,占同期的77%,农林水事业性支出13083万元,占同期的14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322万元,占同期的102%。有力推进了教育科技、医疗、文化事业的发展,强农惠农政策达到了全面贯彻深化。

3、坚持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运行质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实现了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截止目前,累计办理直接业务12967笔,直接支付财政资金163160。72万元,其中:预算内12621笔,支出161763.96万元,预算外346笔,支出1396.76万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政府管财水平,截止11月底,全县预算采购金额达50698056.45万元,合同采购金额达47226068.89万元,节约资金3471987.56万元,资金节约率为6.85%,有效降低了财政采购支出,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保障财政投资资金的健康运行,截止11月底,组织工程预决算评审项目93项,送审金额39965万元,核减金额3949万元,核减率达9.9%,财政性投资资金发生了良好效益。

4、加强政策倾斜,加大三农投资力度。健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增长机制,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支农资金投入体系,提高使用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截止11月底,拔付xxxx年良种补贴118.30万元,退耕还林政策补助185.14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3.39万元,按规定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强对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依据项目进度拔付资金,截止11月底,拔付农业专项资金209万元,林业专项资金266.26万元,水利专项资金190万元,畜牧专项资金18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36万元,扶贫资金294.8万元,有效推动了农村产业化项目建设。

5、加快法制进程,创新完善财政管理。重视人大,政协提案工作,确保了提案百分百落实,加大了对个体、私营、承包、运输等行业的税收征收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流失。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人大、纪检、财政、审计、媒体“五体一体”的监管机制。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加快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加大“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力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坚持依法理财,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各个环节的监督机制,强化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执行,财政资金运行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保、扶贫、救灾等资金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

6、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机关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干部教育,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加强党性修养,着眼解决问题,坚持群众路线,贯彻边想边改,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一手抓思想教育,一手抓财政工作,做到工作教育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加强支部建设,激发争创活力。注重提高党员素质修养,坚定理相信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支部建设活动,努力打造“四型”机关。三是加强会计培训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严格内部控制,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一年来,我们虽然在财政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是:理财观念方面,尚未完全消除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传统理财要模式,创新理念还存在勇气不足,力度不大等问题;财政收入方面,以煤焦为主导的单一财源结构尚未根本改变,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扎实;财政管理方面,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方面,完善支出绩效价体系,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

(一)财政收入计划。

根据我县产业结构状况,我们在对税源调查和产品市场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初步拟定xxxx年财政收入指标:全县财政总收入计划完成13。5亿元,公共财政收入计划完成6。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完成8000万元。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注重经济发展,壮大地方财源。

一是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扶持力度。以培植主体财源为目标,积极争取和多方筹措资金,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二是紧抓省市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等区域性政策机遇,多方争取政策性支持,以政策落实拉动财源建设。三是综合运用税收、贴息等财税政策,扶持优势骨干企业,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省、市发展规划,打造后续财源坚实基础。

2、注重收支管理,做大财政“蛋糕”

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和分析。继续实行财税联席会议制度,挖掘增收潜力,拓宽增收渠道。二是坚持依法治税,以价计征。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大力清缴欠税、堵塞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三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继续坚持财力向重点领域和民生倾斜。四是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均衡性。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顺序,加强资金调度,妥善安排支出。

3、注重民生事业,着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整合支农资金,加大“三农”投入,完善村级一事一议奖补机制,扶持农村特色产业、小型水利设施、饮水安全等项目,推进农业产业化。继续做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涉农补贴发放。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制度,做好城乡低保、救济救助等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三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科技、文化体育、生态环境等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4、注重管理创新,全力深化财政改革。

一要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二要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要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三要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将绩效考评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增强绩效评价的实效性。四要积极组织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扩大“电子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优化政府采购程序,规范财政采购资金运作,推行“阳光采购”。

5、注重资金效益,竭力加强财政监督。

一要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建立事前审查把关、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检查评价相结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二要不断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列为重点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检查工作。三要加大财政违规违纪资金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和工作规程,严格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财政违规违纪问题,营造良好的财政经济秩序。

6、注重工作规范,推进科学精细管理。

要树立精益思想和治理理念,运用信息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管理技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职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实施管理,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增强执行力,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7、注重队伍建设,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最新财政局财政信息(案例16篇)篇十一

我们生活中有哪些给财政局的申请书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局申请书,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xxx市人民政府:

xx路街道办事处成立已有大半年时间,半年来为配合我市创xx家级卫生城市,和迎接“天山杯”竞赛,我处协助市直各部门做了很多的工作,投入大量的精力、物力、财力。加之今年办事处前期的筹建准备、初始运行,和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以及各类众多的文体活动,目前我处经费严重不足,财政收支存有很大缺口,已影响了我处正常的办公。

现xx路街道办事处特向市政府申请经费2万元,望有关领导能解决为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y市财政局领导:

为应对金融危机,按照济政办字[2015]111号文件,市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从2015年11月22日正式运作至今,在运行监控、项目推进、市场开拓、资金等要素保障和政策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孙书记、张的充分肯定。20xx年11月20日,市经贸委以济经贸字[2015]189号文件向市财政局呈报了关于申请办公经费的报告,市财政局大力支持,两次共拨付经费12万元,及时保障了指挥部的正常运转。

从目前情况看,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继续,指挥部工作还远未结束,前两个月运行费用支出已出现极大缺口,部分办用设备和家俱需配备,房租等运行费用需支付,现再次申请解决办公经费57.78万元。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市人民政府:

武夷山市地处闽江源头,水是我市区域发展最重要的环境要素,崇阳溪是我市重要水系,属闽江流域的建溪水系,是闽江源头重要控制节点,水环境保护是我市旅游发展的.生命线。武夷山自20xx年撤县建市以来,从原来比较贫困的山区农业县,初步发展成为一个新兴旅游城市。目前我市落后的基础设施建设与不断增长的污水处理需求的矛盾日益加剧。只有全社会共同关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大力度建设污水处理厂,才能解决好我市污水治理问题。

随着武夷山的建设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来武夷山投资兴业和旅游的人越来越多,我市的生活污水量迅速增加,而在武夷山污水处理厂一期下游和度假区上游这些区域的城市排水系统尚未完善,污水基本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崇阳溪,对河流水质造成严重污染。城市水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突出,对城市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为防治污染,实现武夷山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国际性旅游度假城市步伐,提高武夷山市城市形象,鼓励各项目单位因市政污水管网未建设到位的情况下,自行建设污水处理工程是非常必要的、迫切的。

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一)重点污染源防治;(二)区域性污染防治;(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我局申请市政府从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拨出一部分用于污染物削减量大、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建设项目,支持其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地保护武夷山水环境。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xx

xxxx年xx月xx日

最新财政局财政信息(案例16篇)篇十二

关于青岛市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10月27日青财会〔1999〕6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财务行为,加强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促进律师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企业财务通则》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包括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事务所和合伙律师事务所(以下分别简称国资所、合作所和合伙所)。

第三条第三条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第四条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考核、分析工作;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律师事务所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六条第六条国资所和合作所以自己的全部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合伙所由合伙人对该律师事务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七条第七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必须有法定的开办资金。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撤出资金。

国资所的开办资金由国家根据需要和财力的可能投入。合作所和合伙所的开办资金分别由发起人投入和筹集。

律师事务所应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开办资金的来源。

第八条第八条律师事务所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未交税金、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专项应付费用等。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职业风险基金、长期应付款项等。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时偿还各项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经确认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转作其他收入处理。

第九条第九条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第三章资产。

第十条第十条资产是指律师事务所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和递延资产。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使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和预付款项、物料用品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短期投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等。应收及预付款、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记帐。

物料用品是指律师事务所在业务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备的物资。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可于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不超过5‰计提坏帐准备,计入其他支出;不计提坏帐准备的律师事务所,发生的坏帐损失,直接计入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在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资。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房屋、建筑物、主要办公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与执行业务有关的主要器具、工具等。不属于主要办公设备的大批同类物资,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使用期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律师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编制固定资产目录。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办公设备、运输工具、工具器具等。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及国家规定不计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也不计提折旧。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平均年限法),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折旧计入业务支出,不得冲减资本。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一般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业务支出。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者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年终决算前对所有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发生盘亏或盘盈的固定资产净值收入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通过以现金、实物或者通过认购债券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递延资产指律师事务所开办费等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待摊费用。

开办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

开办费自律师事务所开业之次月起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摊销期一般不短于5年。

第四章支出。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的支出包括业务支出和其他支出。

(一)业务支出是指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所必须的各种费用开支。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费、差旅费、修理费、租赁费、折旧费、物料用品费、教育培训经费、业务招待费、涉外费、年检注册费、律协会费、保险费、职业风险基金、营业税及附加、其他税金、住房公积金计提、物料用品盘亏处理和其他业务支出。

1.工资是指律师事务所在编或长期聘用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和津贴,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临时工资补贴,进修学习人员的工资,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报酬。工资总额不超过业务总收入的30%。

2.职工福利费按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14%提取。用于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医药费、因公负伤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等。

3.工会经费是指按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提取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4.办公费是指用于办公用的文具、印刷、邮电、通讯、水电、广告等费用。

5.差旅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费用。

6.修理费是指固定资产日常维修费和大修理费用。

7.租赁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支付的办公用房租金及其附加费用,以及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不包括融资租赁费)。

8.折旧费是指按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9.物料用品费是指因消耗使用各种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而计入业务支出的费用。

10.教育培训经费是指律师事务所为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后续教育而支付的费用。

11.业务招待费是指律师事务所为正常业务往来的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在不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5%的限额内节约使用,据实列支。

12.涉外费用是指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因公出国所支出的差旅费、服装费及在国外因工作需要而花费的其他有关费用。

13.年检注册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在年检注册时按有关规定向管理部门缴纳的费用。

14.律协会费是指按照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缴纳的会员费用。

15.保险费是指按国家规定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费用。

16.职业风险基金是指律师事务所作为因工作失误而依法进行赔偿的准备金,该基金按业务总收入的5%计提。

17.营业税及附加是指律师事务所按规定应缴纳的营业税及教育费附加、城乡维护建设税费。

18.其他税金是指律师事务所按规定应缴纳的律师事务所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

(二)其他支出是指业务支出外的支出,包括财务费用、坏帐损失、固定资产盘亏和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等。

第五章收入。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收入包括业务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业务收入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外提供法律服务取得的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定额或者定项补助。

其他收入是指律师事务所存款的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和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及其他收益。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凡合同明确规定的、律师事务所受当事人委托收取或转付的款项,以及专项支出的报销费用,如:代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传真和邮费等不作为业务收入;如果没有明确的合同规定及不能确切分清费用与收入的应全部作为业务收入处理。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律师事务所的一切收入都必须统一按规定入帐,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律师事务所各项收入应于业务已经完成、款项已经收到或者取得了收取款项的凭据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收入的实现;跨项目可根据完成进度或合同确认收入。

第六条利润及分配。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利润是指律师事务所收入减去支出后的净额。在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律师事务所的利润分配,首先用于弥补律师事务所以前亏损;剩余部分按50%提取事业发展基金,按10%提取公益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或弥补福利费超支,其余部分作为应付投资者利润或未分配利润。

第七章清算。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宣布合并、分立、终止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律师事务所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表;处理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律师事务所的剩余财产。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律师事务所清算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

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的同意不得处置律师事务所的财产。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帐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重估价值或变现收入等为依据。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律师事务所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变卖,无法偿还的债务或者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企业清算损益。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在宣布终止前6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机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帐:

(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自己的债权。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清算费用包括法定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诉讼费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清算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律师事务所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

2.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3.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国资所和合作所按照比例清偿;合伙所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律师事务所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有其它约定者,国资所中的国有资产和合作所的扶持性国有资产视情收归国有;合伙所的剩余财产和国资所、合作所的剩余财产,分别由律师事务所按协议或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编制清算期内收支报表,连同注册会计师清算报告,一并报送主管部门。

第八章财务报告和监督。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应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提交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接受财务检查与监督。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应配备具有《会计证》的财会人员。未配备合格专职财会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应委托代理记帐公司代理记帐。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律师事务所建立内部财务审查制度,加强对分所的检查与监督,定期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本办法由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司法局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有关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方面的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最新财政局财政信息(案例16篇)篇十三

一是加强税收征管督促。坚持定期召开“一财两税”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税收进度,坚持依法治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最大限度地将税源转化为税收,确保实现应收尽收。二是继续完善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与国地税的交流沟通,定期召开由财税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实现涉税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三是紧跟改革步伐,推进税收改革。结合中央税收制度改革,积极搞好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改革,逐步提高主体税种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二)加大公共支出力度,保障民生投入。

20xx年将继续加大在民生方面的投入,集中财力支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所需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同时,积极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三)加大财政改革力度,确保公共财政体制高效运行。

一是要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编制口径,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公开内容,部门预算实现全覆盖。同时严格执行县级预算和部门预算,控制“三公经费”。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完善国库支付网络平台,除扩大县级支付范围外,将集中支付延伸到乡镇。三是要进一步推进“公务卡”改革。扩大发卡面,提高用卡率,加大强制目录结算率。四是进一步深化“一卡通”改革。规范涉农资金发放程序及手续,加大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力度,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五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财政部门的工作,把《条例》要求与当前的各项工作配合好,推进预算编制管理、经费管理、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工作。

(四)加强监管,完善政府采购程序。

一是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二是将政府采购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管理和处理质疑投诉上来。加强监督管理,实现“采管分离”,改变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机制,将重点放到“裁判员”身上。三是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从项目申请、采购方式确定,招标代理选择,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定标,中标结果公示,签订政府采购活动,每个环节要再细化,做好每个步骤的衔接工作。

(五)加大投资评审力度,理顺评审机制。

严格执行评审项目方案报批制,实行评审质量源头控制。所有评审项目,无论金额大小,一律明确项目负责人,由其制定出科学、规范、详细、切实可行的评审方案,并逐级审批后方可实施。执行财政评审项目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误、谁承担”的原则,一旦出现评审质量问题,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创新管理模式,深化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拟制订出台《xx县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xx县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缴管理办法》、《xx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xx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各个环节的规定办法,完善资产管理的各项程序。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对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三是加大行政事业资产收益征管力度,加强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资产监督管理。

(七)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足额入库。

加大对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和“以票管费”工作的检查力度,深化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严格实行收(罚)缴分离,收支脱钩。狠抓征收、汇缴、划解等环节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强化项目、票据、专户和罚没物资源头控管。强化措施,加强对国有土地出让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非税收入清缴监管,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八)加大财政监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一是加强乡镇资金、县直部门资金管理,继续完善乡镇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对乡镇资金全部纳入统筹规划管理。二是加大资金安全检查力度。建立财政监督与预算管理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加大对惠农资金、民生资金、重大项目建设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各业务股室加强对自己分配、使用的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促进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健全会计制度,搞好会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根据《财政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的规定,按照省、市、县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全镇财政监督检查效能。

一、认真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部门每年对有预算管理职能的内部业务管理机构重点检查数不得低于30%”的要求,认真开展对内部机构的重点检查。确定对社会事务管理办,村级财务管理的村内项目建设资金以及财政所政策性补助(贴)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度建立及执行,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接受镇财政监督检查机关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

时间安排:上半年内对财政所惠民补贴及政策性补助资金的监管进行检查,同时对村级项目资金检查,从工程合同到工程质量严格监督检查;下半年对社会事务管理办的民政资金检查,对检查情况汇总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检查报告、结论。

二、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检查。

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我镇将对财政所会计基础工作和核算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各类专款是否做到专款专用,财会业务经办人是否擅作其他垫支或调账。

三、全面检查非税收入情况。

对村镇建设管理所年度收入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在执行过程中是否自立项目违规收费;是否截留、坐支非税收入、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是否应缴尽缴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是否合规等。

四、完xx县财政局安排的各项专项资金检查。

按照上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间,由镇统一组织按规定程序实施,监督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防止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等问题,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检查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最新财政局财政信息(案例16篇)篇十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xx县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做好xx县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x年,为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监督、关心和支持xx财政工作,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建立了xx县财政局信息网,对xx县财政局职能设置、领导分工、财政动态、财政政策都进行了上网公示,全年上传、公布各类信息90余条。二是组织全局干部积极向xx手机报、xx日报、《财经天地》、《xx工作》、湘潮网、湖南非税收入管理网报等刊物媒体送信息,撰写稿件,全年共计发表信息、通讯各类稿件40余篇。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三是重大政策改革、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县电视台、网络进行公布。四是向全县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每户家庭都发放了一本《财政惠民补贴政策手册》,让全县每户居民对财政补贴项目、标准、范围都做到一清二楚,让各项财政补贴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二、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局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x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x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根据县政府《xx县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财政信息中心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二是落实责任,规范程序。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了编制原则、内容、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梳理方式和工作要求,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仍有需改进和提高的地方,如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全面,公开信息的内容浓度挖掘不够。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的整合,形成全员参与,内容充实,形成多样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

最新财政局财政信息(案例16篇)篇十五

调整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

根据市编办等三部门《关于对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项目调整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责成组织人事科牵头,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对我局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进行梳理,对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统计,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机构改革中,我局牵涉到职责调整共有五项,一是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财政局,三是划入原市人事局承担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的职责,四是增加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的职责,五是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强化收入分配财税调节功能,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一)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财政局。此项工作已调整到位。市委组织部规定,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党组单设,其人、财、物相对保持独立。

(二)划入原市人事局承担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的职责。

2010年5月,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由人社部门移交给财政部门,具体工作由财政局会计科负责。

职能调整后,2010年潍坊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总人数11278名,其中中级考生3140名,初级考生8138名,设考点三个,考场369个。2011年潍坊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总人数13440名。其中中级考生2951名,初级考生10489名,设考点七个,考场450个。

(三)增加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的职责。为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我局成立了潍坊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农村公益事业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研究解决有关农村税费改革遗留问题,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及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协调推进其他相关农村改革,支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强化收入分配财税调节功能,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我局不断探索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的新思路、新做法,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和财政经济宏观调控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收入规模实现新跨越。201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80.9亿元,增长27.2%;地方财政收入202.4亿元,增长28.2%,首次突破200亿元,继2007年地方财政收入突破100亿元之后,实现了收入规模的连续跨越。二是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2010年,全市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四个主体税种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49.3%,高于地市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三是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各级财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向民生倾斜,着力完善以三农政策扶持体系、教育保障体系、就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社会救济救助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等七大体系为主的民生保障框架,公共财政特征越来越鲜明。2010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强农惠农等民生支出145.6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50%。四是逐步建立了一套由业务管理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共同参与、分工明确、相互协调、高效运转的财政大监督机制,制定了各种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机制,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工作中的漏洞,促进了财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五)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

我们对涉及财政业务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尤其是省政府第230号令及潍坊市政府第三、第四轮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表所列示的取消、下放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按照尊重事实、明晰职权的原则,仔细查阅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认真对照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重点比对国务院、财政部、省财政厅保留的审批事项目录,查阅了其依据条款并参照确定设区的市的权限。确认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和下放的事项已全面得到落实。

(六)多部门管理事项的职责分工落实和协调配合情况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中规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以财政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市国资委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财政局与国资委的职能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问题上有交叉,与财政部与国家国资委、财政厅与省国资委的职责分工不一致。财政部与国家国资委、财政厅与省国资委在资产管理方面的相关职责不存在交叉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完全由财政部、省财政厅负责,国家国资委与省国资委负责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授权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二、主要做法。

(一)承担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组织,做好报名工作。在全市设置了17个报名确认缴费点,覆盖所有市属开发区、县市区;积极协调建设银行潍坊分行、中信银行潍坊分行,安装报名缴费使用的银行pos机;对报名人数较为集中的单位,实行预约确认的方式集中办理确认缴费手续。二是统一部署,加强考试领导。成立考试工作协调小组,由市财政局局长担任组长,邀请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与,统一协调指挥,并详细制定工作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到人。三是强化考务队伍建设。选择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来担任各项考务工作,制定严格纪律制度,责任到人。四是加大监督力度,防范考试舞弊。购买租借考场屏蔽仪积、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识别器等,积极协调纪检、公安和无管委等部门,对考试各环节、各方面进行全面监控。

(二)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方面。

我局成立潍坊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后,进一步明确了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的职责,配备了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工作。针对财政部门对农村综合改革有关政策掌握不够的现状,举办了全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奖补”工作培训班,讲解相关政策、项目申报具体要求等,并组织县市区申报一事一议项目。并已争取省级奖补资金5000万元,现已分配到相关县市区,对农村环境整治、提高公共财政覆盖面必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目前,全市已全面完成2005年底前经省厅锁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化债”2.7亿元,对稳定社会环境、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强化收入分配财税调节功能,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方面。

潍坊财政主要指标的人均水平较低,县市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压力较大。对此,我局在加强预算管理,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强化收入分配财税调节功能方面,重点采取了5项措施。

一是加大基层财政转移支付力度。2010年,我市共下达县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1.6亿元,占县市区地方财政支出的15%,除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方面转移支付外,下达调整工资转移支付3.5亿元,其中市财政配套0.79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7.4亿元,其中市财政配套0.15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4亿元,其中市财政配套0.4亿元。二是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2010年,针对近几年上级出台民生政策比较集中,新增民生支出较多,县乡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等情况,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奖补政策,对自身财力不能满足基本支出的县市区给予保障性补助,对省级返还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收奖励,以及提高民生支出比重奖励等资金全额下达到县市区,初步建立起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2010年,我市共下达县市区财政奖补资金4亿元。三是建立县级预算审查制度。积极实施县乡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建立起县级预算审查制度,对县市区政府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审查,确保地方财力首先用于人员工资、运转经费和民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四是优化体制机制,支持乡镇财政经济发展。在选择财政比较困难的临朐县和安丘市实施乡财县管制度改革基础上,2010年积极推进扩权强镇改革试点,支持重点小城镇设立乡镇金库,将镇域内实现的县级及以下地方财政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部留镇财政统一使用,进一步拓展乡镇收入渠道,提高乡镇滚动发展能力。五是财政监督按照“收入监督、支出监督、内部监督、会计监督”的要求,对财政工作,加强对财政各项政策执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更好的为我市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四)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

1、省政府第230号令下放到县以上财政部门的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设立依据是《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6]126号文件。该事项不是审批,属于依据材料核准的事项,2009年已经下放到县级财政部门实施。

(2)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此项非许可审批事项由工商部门、商务部门牵头。目前实行网上申报审核的管理模式。2007年前就已经下放到县区相关部门实施。

2、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的事项。

(1)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减免审批。此项在2005年农业税取消后即不存在。

(2)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批、契税减免审批。此两项自2011年3月份划归地税部门管理,财政部门不再行使审批权。

(3)彩票发行审批。彩票发行审批权在中央,民政部、体育总局申请,财政部审批,地方无权审批。

(4)罚没款许可证核发。2005年以来,政府法制部门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此后,各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部门职责行使罚款权,财政部门只负责管理罚没收入,不再核发罚没款许可证。

(5)旅游饭店企业取得无偿划拨土地专做固定资产审批。当前不存在此种情况,因此不存在此项审批业务。

(6)国有企业资产损失冲销和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审批;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无偿划转、核销和冲减。此两项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归属国资委管理。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局与国资委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职责问题存在交叉,在实际工作中极易造成职责不明。很多部门单位不清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由市财政局还是市国资委负责办理。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将资产管理的有关申请报到了国资委,如行政事业单位改制、对外投资、合并等应到市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却到了市国资委办理,造成效率不高现象。

建议根据财政部第35、36号令的要求,与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职责分工保持一致,进一步明晰市财政局与国资委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问题上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

1、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统计表。

2、市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落实情况统计表。

(二)、市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落实情况统计表。

(四)、市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落实情况统计表。

最新财政局财政信息(案例16篇)篇十六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全州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63200万元,比上年增长5%;全地域财政收入安排116000万元,比上年增长5.9%。全州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9074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9.2%。全州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围绕上述目标,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开辟财源,增收节支,深化改革,努力实现全年财政预算。

(一)加大依法治税力度,开创财政收入征管的新局面。一是严格依法治税。清理和纠正越权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保证税收稳定增长。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对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重点税种的征管;突出抓好烟厂税收和重点工程的税收,确保重点税收均衡入库;规范农税征管,确保征收主体到位。三是提高收入质量。严禁收过头税,不得虚增收入和负债垫税入库,同时也不能人为压减正常的财政收入规模;从今年起,州不再对县市下达收入计划,以县市人代会通过的预算和上年水平进行考核。四是坚持均衡入库。力争实现半年“双过半”,均衡完成全年收入预算。

(二)加大支持经济发展力度,探索发挥财政职能的新方式。一是加大财政资源整合力度,培育和壮大市场经济主体。按“一主三化”路子,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县域经济发展,积极扶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利用财政政策杠杆,促进减人减事减支,降低财政供养系数,提高人均可用财力水平,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做好“全省财政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县域经济发展”试点县工作,实现省提出的“到20使多数县级地方税收在年基础上增长60%左右、人均可用财力翻一番”的目标。二是加大项目工作力度,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抓住西部大开发、扶贫开发等机遇,建立项目库,积极向上申报财政扶贫、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支农、外国政府贷款和世行贷款等项目,争取中央和省更大的扶持;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大优化环境力度,促进全州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加强收费监管,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加强预算外资金和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取消罚没收入返还,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四是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落实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政策,积极化解乡村债务,加强涉农收费监管,稳步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减轻和规范农民负担;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新增支出主要用于农村;支持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五是加大财政服务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社会就业水平。支持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步伐。六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在保证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和安全的同时,规范专项资金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三)加大公共财政建设力度,建立财政支出结构的新格局。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调整支出结构,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一是确保教师、干部工资发放。继续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工资性支出预算到位,加强工资专户管理;帮助解决困难县市和乡镇收入淡季的工资发放问题;大力实施“金财工程”,推行工资管理网络化。二是确保重点专项支出,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征缴力度,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自求平衡能力;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社保投入;加强社保资金调度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确保义务教育的经费支出,将农村税费改革后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学校公用经费和危房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省财政补助的一费制地区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州规定的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必须足额到位,认真落实。加大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的力度,建立和完善财政应急机制;办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积极筹措资金和落实有关政策,支持环保、文化、广播、计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发展。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政策待遇问题。落实政法经费,确保社会稳定。加大财政支农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保证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项目。三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对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电话费、办公费等公用经费管理力度,逐步科学界定事业单位经费供给范围,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凡是拖欠工资的地方,财政不得投资上新的建设项目,不得盖办公楼、买轿车,领导干部不准出国;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四)加大财政改革力度,构建财政资金运行的新模式。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推行部门预算。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州直部门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其中47个部门实行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县市要全面启动。二是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尽快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三是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推行政府采购预算,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率要达到100%;逐步提高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比例,实行政府采购监管与执行分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全州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2亿元以上。四是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推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规范收支行为,进一步抓好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和银行代收代缴工作,对执收执罚部门实行收支逐步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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