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钢管架租赁合同精选篇一
甲方(出租房)
乙方(承租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租赁甲方质量合格、证件齐全,型号为 塔机升降机,高度为 米,共 台,每天每台租赁费 元(不含税价),施工地点:________。
二、结算方式:租赁费每 个月结清一次,如超过10日不付清,甲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停机后租费照收,并加30%的违约费。
三、本机租赁一次性租赁时间不少于 个月,不足 个月,按 个月计算。
四、甲方提供基础图,乙方负责基础制作,乙方提供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标准,因电压不稳定造成该机电器损坏由乙方自己承担,该机报验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报检资料。
五、本机安装完毕开始计费,自 年 月 日开始计费。乙方付给甲方押金每台 元。
六、该机乙方付甲方进出场费每台 元。(包括安装、加节、拆除、运输)该机进场后,乙方付给甲方进出场费 元,金额 元,退场前全部付清。(注:非正常安装、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更换一次钢丝绳)
若乙方丢失甲方本机部件,按相应价赔偿,并保证本机电盘线路整齐、清洁。
七、本机运转正常使用后,该机维修及费用由 负责。(注:维修时间早7点前晚6点后不属维修时间)。
八、春节报停(40)天不收费,报停前必须付清所有租赁费及费用,否则按使用计费。
九、乙方在本机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操作,司机及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生事故,查明原因,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十、使用结束后,由甲方到使用现场试车,试车合格后,方能拆卸送回。
十一、租赁期内,乙方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转租给另一方使用或转移工地,更不能转借、抵押、查封等,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必须按本机使用说明进行日常保养、维护。若保养、维修不当或私自拆除限位器及其它部件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本机用完拆除前,乙方提前15天通知甲方,如不通知按使用计费。
十四、拆卸前必须付清租赁费,否则按日计费。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如甲乙双方产生合同纠纷,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最新钢管架租赁合同精选篇二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达成租赁协议如下:
1、甲方将房屋租给乙方居住,租期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月租金为 元,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按月交,每月 日内支付全月租金。
3、甲方收取乙方租房押金 元。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同时乙方有义务维护房屋的完整和清洁,爱护室内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费修复(自然陈烂除外)。
5、防火、防盗。乙方应经常保持室内、楼梯间、卫生间的整齐清洁,不得乱丢垃圾、烟头,特别是卫生间下水道不能丢杂物,关好门窗、不得乱接电线等,若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财物损失及人身意外,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6、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7、水电费、垃圾费、收视费及其它公摊费用,由乙方负责。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钢管架租赁合同精选篇三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房型规格 ;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结算验收无误后,将剩余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租用期间须按时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承租方: 联系电话: 2 日
最新钢管架租赁合同精选篇四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赁材料名称和单价:钢管每天每米壹分壹厘(钢管正负10cm);扣件每天每只捌厘(接头、转向、直角)
第三条:租赁材料的的退货方式:甲方派车到乙方现场清点退货并负责运输、装卸货,运输、卸车费用合计为钢管每米壹角、扣件每只肆分由乙方承担;退货数量以甲方签字的入库单为准。
第四条:租金结算方式:本工程施工到正负零以上五层后7日内结算已发生的租赁费40%,本工程封顶后一个月内后结算已发生的租赁费50%,租赁材料全部退货完毕后二个月内一次性结清全部租赁费。
第五条:乙方如果丢失、损坏甲方物资,按现时市场价赔偿。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解决。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施工工地:
最新钢管架租赁合同精选篇五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本租赁机械设备用在项目标,用于________________工程。甲方不得利用该机械设备进行非法活动。
1、甲方拟租用乙方的机械设备(详见附表一《租用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及租赁单价表》)
2、该机械设备的相关证照手续包括:包括养路费、运营证、保险、行驶证、特种人员资格证等必须齐全,并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3、机械设备附件,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4、租赁物必须是性能良好的,无故障和缺陷,完全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的。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对租赁机械设备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机械设备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本合同采取不定期租赁方式,租赁期起讫的具体时间为“机械设备交接单”确认的进场和退场时间。
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时,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
因施工工期缩短而提前完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合同即为解除。
1、租赁机械设备的租金按月、台班、小时或完成工作量进行计算,具体单价详见附表一《租用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及租赁单价表》。在租赁期内不满一个小时的,按实际时间乘小时租金计算。
2、除合同约定的租金由甲方承担外,其余任何费用包括机械设备折旧大修费、经修费、设备进出场费、养路费、附属油费、乙方设备及员工、雇工的劳动报酬、各种保险费、相关税费、管理费和利润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含机械操作施工风险等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3、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调整租赁单价。
4、租赁机械设备的工作时间或工作量以甲乙双方人员共同签认为准。双方签认的使用时间应为机械连续有效工作时间(即扣除维修及操作人员错误等造成的时间损失)。
1、乙方每日严格填写甲方派发的租赁机械设备施工表,每日由甲乙双方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2、甲、乙双方每月18日结算一次,甲方根据双方签认的租赁机械设备连续有效工作时间及租赁单价计算租金,并签认“租金月结算单”,作为甲方财务部门支付租金的依据。甲方支付租金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或现金的方式。
3、甲方依据业主资金拨付情况向乙方拨付机械设备租赁费用,但月支付额最高不超过计量款的95%。剩余的5%,在甲方租赁期满不再续租后扣除所有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后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4、乙方在甲方支付任何款项前,须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特别约定:该工程如发生业主拖欠甲方工程款的情况,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时间顺延至业主向甲方实际支付完工程款之后。乙方承诺不向甲方索要任何利息和损失。
租赁机械设备进出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及其杂费、机械设备的安拆调试等),由乙方承担。
1、租赁机械设备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工地。
2、甲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乙方。
3、如果甲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等时,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自费更换或维修。
1、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由乙方自己负责雇用并派出,乙方与操作人员之间雇用合同原件在本合同签订前或设备进场时须报甲方备案,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有相关的上岗证照或具备其它上岗资格并进行安全培训。操作人员的工资、食宿、社会保险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2、租赁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调度管理权归甲方。操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有关劳动纪律和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不得无故缺勤而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但有权拒绝甲方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如果甲方认为该操作人员不适合此项工作,乙方应在3日内无条件更换。
1、租赁期间,甲方必须按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管理使用租赁机械设备。
2、租赁期间,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保管工作并保证设备及工地现场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赁期间,由甲方提供燃油。若经甲方委托,乙方可以自行采购燃油,但必须提供相应的采购发票。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最新钢管架租赁合同精选篇六
乙方(承租方):
根据《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设备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的标准:
甲方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的以下设备 出租给乙方租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转让、抵押、转租甲方设备。
第二条、合同的押金、租金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 机械使用期间租金结算,合同结束后,甲方一次性退还押金给乙方(不计利息)。
2、租金计算,甲方按月或(天): 收取,租期从 年 月 日开始,租期为 个月。
3、租金支付方式:先使用后再交租金,即按时间计算租用1个月即结算一次租金,逾期十日乙方拒付租金,甲方终止合同,强制拉回全机械设备。
第三条、合同提货地点与归还地点:合同设备使用地点。
第四条、合同设备使用地点。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设备的进退场、安装、拆除以及办理好相关(安装、使用)手续工作由甲方负责,安装、拆除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供的设备是合格的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装拆单位要具有相应资质,装拆人员要有相应上岗操作证,不得违章作业或野蛮操作,若发生意外事故则由安装方自行负责。
3、甲方对设备保修3个星期(不含电机),超出保修期如须甲方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下列情况如电压不足、短路、浸水受潮、使用不当及易损正常磨损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4、正常使用中的易耗黄油由甲方负责。
5、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操作及保修甲方设备,在乙方作用期间如丢失、损坏的,按价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扣除押金以抵赔偿。
6、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工场进行设备给予维护及监督,乙方不得侵犯甲方合法权益,人工费由甲方自理。
7、在乙方使用期间因不可抗力或乙方人员操作因素引起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可以协助,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交租金及结算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使用,终止合同,强制拉回全部机械设备,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本合同约定租金和押金为未含税价,如乙方需要开具含税发票,须另缴纳 %的租金。
第七条、按《_合同法》规定办理,并由签订合同法院裁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2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退还设备、结算付清余款后合同结束。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最新钢管架租赁合同精选篇七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第一条: 房室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以下简称该商用房或承租商用房)坐落于 ;乙方承租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室内为未经装修的毛坯房,乙方须重新装修及设置经营所需的配套设施,乙方对于该商用房已实地察看且已做过必要的了解。对于建筑面积在计算上可能出现的微小误差,乙方表示理解并接受。
第二条 : 商用房用途
商用房用途为:
乙方应根据承租商用房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置自身的经营项目,并就及时办理合法的报批(经营)手续,否则因些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和后果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出出租商用房没有关系。
第三条: 合同期限、租用标准
1、装修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装修期乙方不付房租,但付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装修期算在合同期内,装修期内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合同付款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付款方式为年付。租金为每年25万元整。租金应于每年提前两个月支付。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权视为乙方不再承租该商用房,另行租于第三方或收回商用房。
租金为税后租金,该租金不含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商用房的房产税、人所得税物业税等由商用房租金引起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万元。
第五条: 商用房交付及收回
1、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即将商用房移交给乙方,乙方接收该商用房以目前现状为准。
2、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搬离并交还承租商用房给甲方。交房时乙方原有的装修配套设施亦无条件交归甲方。
3、如因乙方未能履约付租金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可以提前通知(或在承租商用房门口张贴通知信函)甲方要求收回商用房,乙方应按通知要求腾空并交还承租商用房。逾期不交还承租商用房时,甲方有权采取包括换锁等手段在内的措施收回商用房。对于乙方在承租商用房内所有遗留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外理,乙方无权向甲方索要或索赔。
第六条: 关于商用房产权(使用权)的承诺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商用房产权清楚,没有纠纷,有其合法的出租资格。若因商用房产权发生纠纷,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商用房,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自由设置其经营项目并对其经营承担市场风险。在乙方申办相关证照时,甲方同意出具有交的相关手续。其申办成功与否,以及所需支付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商用房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对承租商用房及其设施应妥善管理、积极维护并负责修缮。
租赁期间,有关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同时还应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商用房改造及装修
1、在屋装修时,绝不破坏商用房结构安全;
2、保证原有的设施(包括水、电、暖)不被破坏,如需改造或增添设施,应委托专业公司安装施工,平时保证合理使用并使其功能良好。否则,如因乙方未能执行上述约定,导致出现任何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3、如果装修厨房、卫生间或其他与水相关的用途,则按规定做好防水层且须经过闭水室验,保证不会出现渗漏问题。否则,乙方应负责返工重做。如果造成甲方或相邻商户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装修施工不当或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诸如商用房和附属设施损坏等情况,影响到甲方或第三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收回商用房时包括乙方对上述商用房进行的装修和不可移动设施等,乙方不能对其装修和设施拆除或要求补偿。
6、由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其自身原因和过失造成的商用房及第三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消防责任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设有消防设施,乙方承诺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有效,防止火灾隐患。
第十条: 相关费用
乙方应按有关部门(水、电)的收费标准承担各项费用,如乙方不按时支付上述各费用,则应无条件承担延期付款的后果责任(包括停水停电)。商用房移交后,双方应及时核对水、电表用量度数,并补齐所欠全款。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与期间转让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补充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钢管架租赁合同精选篇八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身份证件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话:
通讯地址:
第1条定义
(1)“项目”是指位于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2.1承租商铺位于 ,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2.2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
2.3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2.2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广告位、配套设施……
3.1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
3.2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
3.3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3.4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3.1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3.5甲方承诺并保证,承租商铺符合甲方的租赁用途,不会因商铺的经营性质等原因不能办理经营餐饮业务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等情形。
承租商铺通过消防部门的相关验收,能够用于乙方经营餐饮店。
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
4.1商铺租赁期限为15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年月日,从交付日起至年月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4.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
5.1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5.2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5.3支付方式:
乙方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5.5乙方汇入每笔租金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5.6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6.1物业管理费
(1)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年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2)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5)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6.2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7.1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6.1(4)款)。
(1)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8.1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年月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8.2承租商铺交付日前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
8.3甲乙双方按以上8.2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8.4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8.5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6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9.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9.2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
9.3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6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10.1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年月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10.2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1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1.3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点分至晚上点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11.4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5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11.6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1.7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11.8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1.9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1.10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12.1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12.2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2.4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2.5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2.6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2.7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13.1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2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3.3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4.2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4.3甲方应当对商铺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4.6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成都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5.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5.2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15.3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15.4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1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但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16.2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16.3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16.4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17.1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未按8.2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未按9.1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未按10.1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11.3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未按13.1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15.4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17.2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17.3本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17.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17.5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17.5承租商铺的返还
(1)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2)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迟延开业经营的。
18.5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6)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19.2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9.4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20.1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22.2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22.4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23.1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23.2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2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24.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24.2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4.3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4.4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24.5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24.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8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承租商铺的平面图
附件二:
交房标准
最新钢管架租赁合同精选篇九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地址: 总建筑面积:
兹有甲方建设部门批准同意承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名称、数量及价格(该租金价格为甲方向乙方代扣、代缴税费后的租金价格)以上租赁物的类别、数量、规格根据甲方的预计提供,具体结算以乙方的送货单上双方签字为准。
二、期限及租金的计算
租金由甲方或其代理人提货之日起计算至归还租赁物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当日止,连续按日计算(春节扣租赁费20天)。租金应于每月的月底结算一次,20层以下每月按50%,20层封顶付清20层以下所有租费,20层以上每月付清租赁费。并在每月的第七日内必须付清租赁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三、送退方式
甲方需用租赁物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提货时,乙方送到甲方工地由甲方卸货,归还时,乙方到甲方场地收货,但归还时运费由甲方承担,钢管归还时不按根数,按米数计算。
四、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与保养
甲方对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保养等负有全部责任。甲方应正确、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改变租赁物原状,注意维护和保养,归还租赁物时要达到乙方的验收标准。如有损坏,应按乙方的维修规定缴纳维修费,如有丢失或严重损环,应照价赔偿(赔偿款必须在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如不能如期支付,应按照本合同继续履行,对应赔偿租赁物继续计算租赁费)。维修标准及价格:扣件螺生锈拧不动及滑丝的则按缺丝处理,扣件缺丝每套元赔偿,扣件沾油每套 元。顶托(丝杠)缺帽每个 、缺底每套 元、沾油每套 元。
五、其它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达不到甲方实际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停工待料损失。
2、乙方所提供的钢管、扣件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如有残缺、破损等,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更换。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租赁物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更不得变卖或抵押。如有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由甲方按照违约部分价值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将租赁物周转至另外工地点使用时,应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或双方另行签订《建筑机具租赁合同》,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并由甲方按违约的部分价值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收到租赁物时,应按发货明细对租赁物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质量进行验收。甲方在施工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要更换代理人时,必须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如不能按期足额支付乙方租赁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逾期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二,由甲方向乙方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诚信履行。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由当地法院裁决(甲方将租赁物交回且乙方验收完毕、并付清全部租金、维修费、赔偿金、违约金之后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为准,经双方协商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双方各有关部门执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甲方在收获时应指定专人 名同时验收签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