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少数民族骨干研究生计划表篇一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详见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栏说明;博士研究生实行以4年为基本学制的弹性学制,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
(二)学习费用
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甘肃省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三)证书发放
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相应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博士)学位证书。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按国家要求,在学生学习结束离校后,随学生的学籍档案直接寄至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
少数民族骨干研究生计划表篇二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5.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6.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少数民族骨干研究生计划表篇三
1.应届毕业生:按照网上报名审核程序,须在网上提交的审核材料有:身份证、学生证、在校证明(写明入校前所在省份、入校及毕业时间、所在院系及所学专业、能否正常毕业等内容)。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在“内蒙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下载《登记表》一式四份,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加盖公章,凭《登记表》到参加考试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名校验码后网上报名。
2.往届生(非在职):按照网上报名审核程序,须在网上提交的审核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和学位证。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在“内蒙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下载《登记表》一式四份,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加盖公章,凭《登记表》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报名校验码后网上报名。
3.在职人员:按照网上报名审核程序,须在网上提交的审核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和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在“内蒙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服务管理系统”下载《登记表》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加盖公章,凭《登记表》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报名校验码后网上报名。
(二)博士研究生报名
1.应届、往届、在职人员凡符合报考博士研究生条件的,其所需在网上提交的审核材料、程序与报考硕士研究生相对应人员相同。
2. 区内各高等学校在职人员报名由学校组织统一到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办理相关手续。
少数民族骨干研究生计划表篇四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下载《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持此表到生源省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申请报名许可(在职考生还须获得工作单位的报名许可)。
考生网报成功后将三份盖章《考生登记表》中的一份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智楼316)。邮寄时间最迟不晚于11月5日(以邮戳为准)。
2.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获得报名许可的考生,持《考生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省区的省级招办领取“网报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报时“考试方式”选择“全国统考”(联考类根据专业选择“法硕联考”或“管理类联考”),“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单位”按《考生登记表》中的盖章单位填写(非在职考生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在职考生按单位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
报考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的考生须选择“中央民族大学”为报考点,到中央民族大学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11月8-10日。
以“中央民族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网报校验码”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领取(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a606)。
3.考试安排与我校普通计划的硕士招生安排相同。
少数民族骨干研究生计划表篇五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国家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项特殊人才培养计划。报考人员在选择高校及专业时,应充分考虑地方人才需求实际。我区鼓励各类人员报考理、工、农、医、金融、财税等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文史类以民族文化艺术、公共管理等专业为主。凡自治区难以安排就业的,不允许报考该计划。
2.报考人员除具备应有报考条件外,必须牢固树立“热爱家乡、建设家乡”和“学成归来”的思想意识,必须服从审核单位在选择高校和专业等方面的调整,否则不允许报考该计划。
3.为确保为我区下达招生计划的高校都有考生报考,规定每所高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国家部属高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特殊情况待报名审核后择期处理。
4.考生应关注网上公布的允许报考的各高等学校学科门类(专业),凡不遵守规定的不予审核。
5.异地考生通过报名审核后,可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后续手续,不接受函件。
6.报名审核期间概不受理来人、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