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续签合同与合同区别(优秀9篇)

时间:2024-10-04 作者:碧墨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续签合同与合同区别篇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20xx年7月27日与xx公司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这两年来,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的做好本职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领导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公司业务发挥力量。

基于以上所述,我向公司正式提交续签劳动合同申请,并希望得到领导的认可。

致此

敬礼

申请人:xxx

年月日

续签合同与合同区别篇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xxx,女,27岁,大学本科文化,20xx年x月x日与贵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公司策划部工作。一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我在策划部工作期间,经常与客户接触,交流。为树立公司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公司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耐心细致地完成每项工作任务,给加盟商一个满意的服务。

由于我工作热情,认真、一年来不仅未未与客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因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和信任。二是合同期内,以积极认真的的态度提高了个人的自身能力。一年来,在家人的支持下,我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能力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刚到公司的时候我对施工图绘制一知半解。经过一年的实践和锻炼,现在不仅熟练完成本职工作,而且主动帮同事分担工作。

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一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工作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客户时间的事件。一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公司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公司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公司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续签服务合同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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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合同与合同区别篇三

尊敬的有关领导:

我是本厂车间配置岗位的员工xxx。我与工厂签订的`一年的用工合同。

将于本月x日到期,我很热爱自我的这份工作,自我感觉亦能胜任自我的岗位职责,我请求续签劳务合同,请领导审查批准。

申请人:xx

续签合同与合同区别篇四

在实践中,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由于疏忽等原因与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劳资双方之间劳动合同的性质就很重要,劳动者是否有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权力?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系列问题直接关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乎劳资关系的和谐,以及社会的稳定,所以我们需要认真分析并加以明确。

一、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性质应该认定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原来合同的继续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82条关于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赔偿责任的基本精神,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如果是单位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话,单位有权利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并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这时单位就不要使用劳动者,否者劳动者就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了。

二、在此情形下,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继续用工用人单位被判支付双倍工资

一些单位故意与劳动者签订期限较短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从而随心所欲地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一般劳动者处于弱势,往往对此只能忍气吞声。但是,随着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施行,此种状况有望得到改观。

原告杨利会于20xx年6月到被告重庆三温暖电气有限公司处工作,双方于20xx年6月19日签订试用期《劳动用工合同》,该合同约定试用期为20xx年6月16日至20xx年9月16日。试用期满后,被告继续留用原告。20xx年3月,原、被告又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该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合同,原告继续在被告处工作。

根据被告的安排,原告于20xx年1月29日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登高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签订《20xx年岗位承诺及目标责任书》,其主要内容为就20xx年单位的经营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并明确原告的工作目标,责任书有效期一年,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工商档案资料显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登高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谢纯强是被告方的一位管理人员。

20xx年3月7日,被告向江北苏宁商场发函,指派原告等人前去办理公司产品专柜撤场事宜。20xx年4月10日,被告发给原告落款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登高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原告的工资被告是通过银行发放,直至劳动关系终止未发生变化。

劳动关系终止后,原告向被告提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等问题时,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多次协商未果。遂于20xx年12月15日诉诸法律,要求确认20xx年6月16日至20xx年4月15日期间原、被告存在劳动关系,被告向原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的双倍工资差额22000元,失业保险待遇损失10000元。被告辩称:20xx年6月16日至20xx年2月28日原、被告存在劳动关系,但是20xx年2月之后原、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与另一单位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登高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建立了劳动关系,有《20xx年岗位承诺及目标责任书》为证;因为20xx年2月之后原、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被告没有必要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被告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登高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是劳务承包关系,被告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登高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发放工资;20xx年2月28日原、被告的劳动关系到期终止,原告20xx年12月才向被告提出请求超过了劳动争议一年时效。被告不愿意支付任何赔偿,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关于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的问题,原、被告双方对20xx年6月16日至20xx年2月2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均无异议,20xx年2月28日后原告的工作仍然系被告安排,所从事的工作仍然与此前相同,并且,原告工资也由被告发放。20xx年3月7日,被告向江北苏宁商场出具函派遣原告工作。因此,尽管20xx年1月29日,原告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登高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签订《20xx年岗位承诺及目标责任书》,该责任书的签订不影响原、被告之间劳动关系存在的事实。被告提出20xx年2月28日原、被告之间劳动合同期满,此后原告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登高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签订上述责任书,以此否认20xx年2月28日后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法院不予采信。

日期间未与原告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原告关于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成立,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具体金额应据实计算。

关于时效问题,法院认为虽然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劳动合同于20xx年2月28日期满,但事实上原、被告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是20xx年4月15日,原告于20xx年12月15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未超过一年的时效。

法院判决原、被告自20xx年6月16日至20xx年4月15日存在劳动关系,被告给付原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8000元、失业保险待遇损失10000元。

宣判以后,重庆永登律师事务所陶跃明律师分析认为,本案有一个关键问题即原、被告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的认定。原、被告双方均认可从20xx年6月16日开始建立劳动关系,若确认原、被告的劳动关系直至20xx年4月15日才终止,则因20xx年3月之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12月15日向被告提出请求也未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原告的请求应予支持。

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原告继续在被告单位工作。法院认定20xx年2月28日劳动合同期满后,被告作为用人单位继续用工,原、被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外,虽然原告于20xx年1月29日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登高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签订《20xx年岗位承诺及目标责任书》,但是该责任书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签订责任书的目的在于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对原、被告继续按原劳动合同履行并无影响,不能否认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现实生活中,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占绝大多数。事实劳动关系一样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也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按照该司法解释,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没有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视为双方原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动延续,唯一不确定的就是劳动合同期限被视为没有约定,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一些单位利用法律的这一漏洞,故意与劳动者签订期限较短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续签劳动合同,从而可以随心所欲地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一般劳动者处于弱势,往往对此只能忍气吞声。但是,随着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施行,此种状况有望得到改观,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直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规定,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虽然劳动法律法规在逐步完善,但是事实劳动关系的广泛存在,凸显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劳动者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此特别提醒劳动者,在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应当十分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以及考勤表等等,便于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续签合同与合同区别篇五

先生/小姐(身份证号:)

你好!

公司与你月月公司愿意在保持原劳动合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与你续签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公司书面向你征询续签意向,请在下列选项中进行选择()

a、同意续签

b、不同意续签

请你填写完毕此意向书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前)交回公司人事部。逾期未交的,视为不同意续签。

公司员工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员工执一份,另一份由员工签字后留人事部存档。

签收单

(编号:)

本人已于年月日收到公司发给我的'《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

本人签名:

(身份证号:)

年月日

续签合同与合同区别篇六

尊敬的有关领导:

我是本厂车间配置岗位的.员工xxx。我与工厂签订的一年的用工合同。

将于本月x日到期,我很热爱自我的这份工作,自我感觉亦能胜任自我的岗位职责,我请求续签劳务合同,请领导审查批准。

申请人:xx

续签合同与合同区别篇七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续签合同与合同区别篇八

尊敬的有关领导:

我是本厂x车间配置岗位的员工xxx。我与工厂签订的一年的用工合同将于本月x日到期,我很热爱自己的.这份工作,自我感觉亦能胜任自己的岗位职责,我请求续签劳务合同,请领导审查批准。

申请人:xxx

续签合同与合同区别篇九

/女士:

您和我公司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公司决定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请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当日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你的工资结算到年月日。

特此通知。

最后,感谢您在职期间对企业所做的服务和贡献!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员工签收:

签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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