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优秀8篇)

时间:2024-10-04 作者:琴心月

按照项目策划进行项目管理可以使项目团队更加有序地进行工作,减少冲突和焦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经典婚礼策划案例,希望能够给新人带来一些启发和帮助。

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为有效防范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教安〔20xx〕10号)任务部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学校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在全省教育系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成立消防专项政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郝立军

副组长:郝晓冲、李永强

组员:全校领导

二、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制定应急疏散预案,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建立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档案台账。

四、进行消防教育主题班会。

五、利用“河北省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进行隐患排查。

六、校内消防器材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七、进行消防疏散演练。

八、全面整治学校教室、宿舍(公寓)、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物品储藏室、配电室、控制室、锅炉房、门房、食堂、餐厅、体育场、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学校安全无小事,学校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为增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在防火安全方面的`基本技能,从而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保证社会、学校的一方平安,共同建设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一)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安全意识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实行专人负责学校各项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开展检查行动,增强防范意识

1、加强对教学楼的安全管理、查除安全隐患。

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等消防设施检查(各楼消防器材是否具备和完善;消防器材摆放是否规范;对消防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情况以及相关记录是否完善;管理服务人员对消防器材使用的掌握情况)。

2、检查教师对楼内消防器材和安全通道的位置是否熟悉;在发生紧急情况的时候,能否作出正确、迅速的反应。

3、安全通道畅通情况——钥匙的悬挂标识;锁的灵敏度;意外情况下的人员疏散工作。

(三)围绕主题活动,开展宣传教育

学校将积极利用校内外宣传阵地,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再发动、再教育。广泛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让校园安全观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事事关心安全,处处关心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1、周三利用星星河电视台向全校师生宣布“119”消防日活动内容及要求,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通过绕口令,小知识等,提醒学生怎样保护自己,人人争当消防安全小卫士。

2、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消防安全常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气氛。

3、召开班主任会议,布置宣传活动内容及要求,并要求积极落实。

4、周三召开全校家长委员会会议,积极引导家长投入到消防安全教育的活动中来。

5、周五下午班会课各中队开展“消防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班会活动。

6、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参加一次消防知识竞赛。

7、11月中旬,组织六年级的学生前往沙河口区消防中队参观体验,依次参观抢险救援车等各类消防车辆和消防隔热服等消防设备和器材;观看消防官兵表演等消防救火技术;开展防火知识普及讲座等活动。

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区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

(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选址定点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等。

(二)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或场所的建(构)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扩大生产、经营、储存规模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种类、性质等违法行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等问题。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

(四)是否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消防法》及有关法规要求,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配齐专(兼)职队员,配备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

(五)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情况。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强化抽查检查督导,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工作落实、任务落地,严防搞形势、走过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厘清职责,加强协调,防止推诿扯皮。部门之间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

(三)严格检查,铁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好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手段。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搭建多种平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加大经验推广交流和典型火灾隐患曝光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倒促整改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要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专项治理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和重大事项。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集中地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行业领域,要派出工作组跟踪问效。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到位、措施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倒查追责。

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和各级领导批示精神,切实解决各级各类学校既有建筑消防验收和抗震设防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面排查治理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各级各类学校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提高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解决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确保我街道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全街道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

(一)对没有依法履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齐全的,按照建设时的政策处理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或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对没有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审查程序的,如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时已经审查合格,按图审时的标准验收;如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按竣工时的标准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消防安全评估,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三)对未按消防、抗震设计和标准规范施工的,按原消防和抗震设计或竣工时标准规范整改;无法整改的,采取强化防范措施,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消防和防震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四)对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等申报资料缺失的,由街道办事处委托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检测,经消防安全评估合格后,以评估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五)对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按建造时的标准重新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使用。

(六)对未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的学校,由街道办事处督促开展抗震设计验算。对验算达不到相应要求的,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

20xx年8月下旬开始至20xx年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20xx年9月7日前)

成立相公街道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镇专班),统筹协调全街道校园消防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附件1)。9月7日前,召开全街道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组织力量切实摸清本区域校园消防安全和抗震设防状况,填写《校园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校园抗震设防问题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3)。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8日至11月25日)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整治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动解决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迎接区专班检查组对镇街既有建筑消防安全问题、抗震设防问题等校园安全整治完成情况的检查验收,建立健全校园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将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及时动员部署,统筹制定整治计划,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工作专班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办公,加强工作统筹和整体推进。以各学校为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三)强化责任追究。将整治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全镇通报并启动问责机制。

(四)遵守保密纪律。压实保密责任,严守保密纪律规定,对本项整治工作“只做不说”,不宣传、不报道。严格落实“十不准”保密要求,加强对工作专班人员保密教育,人人签订保密协议,坚决防止发生舆情事件。

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近期,其他地区发生几起火灾事故,引起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社会群众广泛关注。为汲取教训,深入推进全县校园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火灾多发势头,确保我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发动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保持火灾隐患整治高压态势,坚决防范严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

各中小学要科学研判本校消防安全形势,利用学校自查等方式,对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开展全方位消防安全大排查,检查的场所要逐个登记造册,建立检查台帐,切实摸清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基本情况。

1.各中小学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依法履行职责;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及时修订和演练;落实校园消防日巡查、月检查制度;落实师生及教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安排学生军训消防内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检查消除火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2.校园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重点排查学校消防管网是否有水、食堂烟油机是否落实半年1次清洗、教学楼、寝室等场所逃生通道是否畅通,安全指示标识、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学校电脑房、机房、配电房、图书室等重点场所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3.学校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二楼及以上(含)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学校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设备,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5.学校居住出租房、门面房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有无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学校闲置房产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6.学校电瓶车充电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有电瓶车在校舍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充电现象。鼓励学校电瓶车集中停放并安装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慧充电控制设施。

7.学校警务室、宿舍管理员房间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煤气做饭的情况。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整治

1.坚持大排查与大整治同步进行,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2.对学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学校应当立即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一律清除拆除相关障碍物。学校对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

(一)部署排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4日)。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立即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并组成专门检查人员,对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二)实施整治阶段(9月4日至9月30日)。各学校结合实际,合理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盯紧重大火灾隐患和不放心场所区域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对未整改的,及时整改;凡是隐患未消除的,要实施24小时巡逻防控。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8日)。2020年国庆节结束后,各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行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对排查整治不彻底、不到位的,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成立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排查整治工作。各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各校(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责任。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为巩固20xx年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既有成果,持续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高压态势,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解决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确保行业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依据《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市火灾形势平稳。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安监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4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摸底排查(20xx年5月4日至5月15日)。对所属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单位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不漏一家的.工作标准,检查一家登记一家,详细记录基本信息和火灾隐患,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为下步整治打牢基础。

(二)集中整治(20xx年5月16日至6月20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彻底整改行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组织汇报材料上报市消防委。

(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使用。

(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四)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和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责分工,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加强同所属行业所在区域的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农场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和改进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法。

(三)加大力度,严查各类隐患。对分管行业所有单位、场所、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据职责进行依法处理。

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大型综合体集购物、娱乐、餐饮等功能于一身,功能复杂、业态多样。为城市居民带来了便捷,但也因其建筑面积大、空间复杂、储货量多、人员密集等特点,成为了城市火灾防控的“重中之重”,灭火救援的“难之又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

10月份以来,xx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地深入辖区各城市商业综合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清查行动,重点排查防火分隔、管井封堵、消防设施联动等隐患问题。同时,对场所内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是否正常等情况进行了细致地排查,督促企业整改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如此复杂而又大体量的建筑,该如何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呢?

人员聚集空间复杂疏散救助困难

大型城市综合体中人员成分复杂,且人员密度高、流动性大。据统计,一般大型城市综合体每天的人流量可达20万人次,营业高峰时每平方米可达5至6人,一旦发生火灾,人员恐慌拥挤,秩序混乱,极易出现拥堵和踩踏。

多类型火灾特性同一时间与空间显现

宾馆、商场、饭店、公寓、地下车库等作为单个对象时,有其特有的火灾特点,但当这些场所被相互连接在一个独立式综合建筑体内时,这些火灾的特点会在同一个空间内相互叠加和放大。

商品货物等可燃物质多,火灾荷载大,有毒烟雾及高温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为达到舒适豪华的要求,不少大型城市综合体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增大了火灾荷载,一旦发生火灾,不但燃烧猛烈,蔓延迅速,还会释放大量有毒气体。

竖向管井多、横向通道多,火势蔓延迅速

电梯井、电缆井、管道井、各种楼梯通道、玻璃幕墙缝隙等使得建筑竖向贯通。中庭等共享空间使各楼层间相互连通,把上下空间连为一个整体,成为高温有毒烟气流动的主要途径,助推了火势的快速发展与蔓延。

用火、用电设备多,火灾发生的.几率高

大型城市综合体用电设备种类多、用电负荷大、电气线路复杂;锅炉房等固定的用火部位火灾危险性大;维修施工时使用明火或进行电焊时违反操作规程等也易引发火灾。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大型城市综合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主持召开消防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

应建立微型消防站。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对外招商时,严禁将商业综合体的消防疏散通道、中庭及亚安全区等非营业性公共区域作为经营面积对外出租、使用。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通知承租人及时办理有关消防手续。

负责对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同时负责管理承租人对局部建筑消防设施的改造施工。

承租人职责:

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

员工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熟知承租区火灾的危险性,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严查私自搭建阁楼、物品库房等。

建立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标准配置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人员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

应在每层或各经营区域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图示中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消防设施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常闭防火门上应标有警示文字和符号

营业期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救援窗上安装栅栏、隔断等障碍物,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公共疏散门不应锁闭,宜设置推闩式外开门。

人员密集场所房间的外窗不得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

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加强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配置齐全、完整好用;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火灾隐患的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消防部门申报复查。

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负责整改隐患的承租人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对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如果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依法将火灾隐患场所停止使用。

1、开展消防安全自查

2、组织消防安全培训

3、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对电气线路进行安全检查

5、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

6、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

7、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只有相关单位积极做好火情防控,做到了解风险、明确责任,日常管控、隐患及时整改,才能真正将火情危害降到最低。

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xx年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行了显著成效,我们努力的工作实现了全市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福州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孙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87089819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1、整治时间安排:

(2)1月—12月份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使用最省的资金整改隐患,又能保证安全;对存在的隐患,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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