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经销商买卖合同篇一
乙方(买方):
丙方(中介方):房地产置业服务处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区 里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元),乙方由年 月 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 年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谁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丙方承办此件代理服务。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经销商买卖合同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套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甲方同意在与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买卖协议后,自愿到公证处公证。
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
甲方授权乙方按照净房价等于或者高于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的价格介绍、联系买方(不含税费)。
第三条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税款、费用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中另行约定。
第四条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寻找合适买方、协助价格谈判、促成房屋买卖成交、代收代付定金、代拟房屋买卖协议等服务。甲方应按实际成交价格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以下简称基本服务费),同时甲方承诺,如果实际成交价格高于________万元,甲方将按照超过________万元的部分的50________%另行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以下简称额外服务费)。
第五条服务费的支付
基本服务费的支付:________
额外服务费的支付:________
在甲方收取定金后,乙方应及时协助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
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后,在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为:首付款中金额等于额外服务费的部分款项(按照实际成交价格超过________万元的部分的________%计算),由买方直接支付到本协议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余部分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出具首付款收条给买方,收条金额为首付款全额(含服务费金额)。
第六条后续事项
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纠纷处理均按房屋买卖协议执行,后期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的办理由买卖双方自行处理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乙方提供必要协助,并担任双方交易事项的见证人。
在买卖双方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即使此项房屋买卖因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违约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也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的义务。而应由无过错方按照买卖协议的约定向过错方追究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甲方与买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且买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后,甲方未向乙方支付基本服务费的,甲方构成违约,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用外,还应另行按照基本服务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且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未在3日内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外,还应另行按照额外服务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经销商买卖合同篇三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_号,所有权人为____________。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银行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二。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需要从银行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银行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见附件二。
第五条 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二) 银行贷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房屋交付
(一) 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 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 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
(三) 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四) 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 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3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三) 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 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 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一) 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附件一 略
附件二 略
经销商买卖合同篇四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a)甲方是一家从事医疗器械产品研发、生产的专业公司。
b)乙方是一家具有医疗耗材和医疗器械业务资格,且拥有销售、储存、运输此类产品的设备和经验的经销商。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按照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经销商指定、销售区域、价格、运输、期限、储存
甲乙双方现同意乙方作为福州产品(以下称“指定产品”)(详见具体的购买订单)(以下称“购买订单”)的经销商。甲方在此授予乙方从甲方购买指定产品的权利和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在本合同规定的“销售区域”(见之定义)内销售给“客户”(见之定义)的权利。
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中指定的范围作为甲方的安徽省地区经销商,乙方应严格遵守购买订单及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自行或通过其他厂商的同类产品从事经销业务。甲方保留在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前提下,以合同手段调整销售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指定其经销商的权利。
客户
乙方应对在销售区域范围内的自然人或其他法律实体(以下简称“客户”)销售指定产品,并应依照甲乙双方制定的行为准则和商业道德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机关的规定。
付款条件
(1)乙方应遵守本合同的规定购进及销售甲方产品,有关产品的名称、编号、规定等细节以双方共同接受的购买订单为准。
(2)乙方有责任直接向甲方支付货款。乙方须将全部货款电汇或以银行转帐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任何与购货支付有关的或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实施该支付的一方承担
(4)根据业务的发展和商业环境的变化,甲方可以对上述之付款期限和方式作相应的调整,双方应仅就此调整签署补充协议。
订货、供货与交付
(1)乙方应以订单方式,明确地将商品名称、规定、型号、数量、定购价格通知甲方,在符合双方约定的付款条件后,方构成有效的订货。
(2)甲方负责在收到乙方每批订单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产品,交付地为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产品一经发出,即视同交付完成。但甲方仍将在第四款约定范围内承担将产品运输到乙方在当地所指定的仓库的运输及相应的运输保险。
(3)甲方将不对其合理控制以外的延期交货负责。如果发生此类延期交货,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交货日依照延期时间顺延。甲方不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或者换货。
(4)原则上甲方每月承担两次运输费用。第三次以及第三次以后的运输费用及相应的运输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为保障运输质量,乙方同意委托甲方指定的专业物流公司操作(乙方须在发货前将运费付至该运输公司指定帐号);乙方也可以自行指定运输商到甲方指定地点提货。
(5)乙方在收货时应在5个工作日按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外在特征符合合同要求且乙方事后不得以产品的外在质量、数量等为借口向甲方要求退货或主张违约责任,但因医院或患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经法定检验、鉴定机构确认后,则不在此限。
(6)对于甲方部分内包装缺乏标识的消耗货物,乙方有责任将随货运抵的标签按照要求粘贴在相应的分包装上,以保证销售至客户的最小包装产品上附有相应的标识(包括生产日期。失效日期和批号)。
(7)在运输过程中,如货物由于第三方或者其他方而发生安全保险、包装破损及未按时交货等问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在产品销售至终端客户的过程中应保证甲方产品的包装统一,并满足甲方所规定的对甲方产品的仓储要求。
(9)双方在此确认,乙方应仅从甲方的来源购买指定产品。
产品的储存
(1)在任何时候,乙方均应确保其存放指定产品的仓库或其他储存地点货物整齐有序,并应保证储存条件适合于指定产品的性质,以使指定产品乙方出售时处于其最佳状态。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所有正常工作时间及乙方的仓库向其员工开放的时间,乙方均应允许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查存放在其储存地点的指定产品。
市场退出
若指定产品被有权的政府机关或甲方要求退出销售区域内的任何市场,乙方应协助退出的有关操作并确保该操作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
期限和范围
(1)本合同有效期详见附件一。
(2)购买订单及第十六条约定的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双方责任
甲方同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的购买订单向乙方出售指定产品,供其在销售区域销售。
(2)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按照乙方定购的数量和规定时间直接或间接地向乙方供应指定产品。
(3)向乙方提供甲方经营规范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根据实际情况,费用由甲乙双方承担。
(4)向乙方提供有关营销、广告和包装、订单管理、客户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资料和建议。
(5)凡x据本合同出售的指定产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调换,但调换的前提是指定产品在出售后未经不正确的使用。除上述保证外,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任何其他保证。
(6)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有关经销商管理方面的奖惩规定。
(7)在任何情况下,如甲方认为履行其责任将违反中国法律,甲方应有权停止履行。
乙方同意:
(1)乙方应积极促进指定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并应积极与甲方配合完成销售指标,以利指定产品在销售区域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当乙方发展经销商时,应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并将其有关资料、联系方法、销售区域及终端客户报告给甲方,经甲方正式书面同意后,方可与其建立经销关系;废除时亦同。为保障双方的经营利益,乙方应与其经销商签订有关的协议。
(2)不直接或间接向其他方购买或销售与甲方指定产品相竞争的产品,也不得作为其他方与甲方指定产品相竞争的产品的中国经销商或销售代表(无论是否收取佣金),除非事先经由甲方授权代表根据具体情况所给予的书面同意。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销售区域推销和获取指定产品购买订单的全部费用,如招标费用、通讯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合同另外有规定者除外。
(4)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甲方的报表格式要求在每月的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销售明细、销售的终端客户和库存(包括乙方二级经销商的相应报告)报告给甲方。对于提供给甲方的报告,乙方同意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随时到访乙方,进行数据核对、实地盘库以及按照甲方的要求出示销售原始单据。若乙方对甲方虚报销售,则甲方可酌情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虚报销售的处罚。
(5)乙方应保证有一个合理的库存量,以保障终端客户的供应和正常的资金占用。
(6)乙方应负责每月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指定产品的市场报导,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7)将其股东结构、法人及管理层人事的任何变化通知甲方。
(8)将任何侵犯甲方公司名称商标或其他公司利益的情况通知甲方。
(9)协助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于甲方产品有关的业务往来进行定期核查及确认。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仅于:核对甲方产品的销售数据。销售发票,盘点甲方产品库存,审核相关资料质文件等。
(10)在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代表甲方进行投标。所有投标的价格需要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11)乙方只能利用从甲方取得的市场推广的和/或产品的文献。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印刷或翻印任何甲方的市场推广的和/或产品的文献。
(12)乙方应雇用适合的、有资格的、有经验且经过培训的销售代表来促销指定产品。乙方应确保其雇员不会对甲方的产品作出任何与产品包装里或产品包装上使用说明书不符的错误的陈述。
(13)乙方同意保证其向客户提供的所有指定产品上的说明的完整性,并且将不会对甲方产品说明作任何改变或修正。乙方承诺将不会把在储存中,搬运中损坏以及因不适当的存放而损坏的产品提供给客户。乙方不得改变、除去、隐匿或扰乱任何标记、标签或标示或其他指示产品原产地的说明,并应销售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相同的产品和包装。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给客户的指定产品的指定产品的说明原封不动并有产品技术信息,就如同甲方提供给乙方时一样。
(14)乙方若在销售区域内发现任何对甲方产品的专利、商标、徽章、设计、模型、著作权或其他工业或商业的专有权利的不适当或违反的使用,应立即报告甲方。乙方应尽力保护甲方产品的财产权利和利益并在甲方要求时协助甲方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保护甲方产品的此类权利。
(15)乙方应保存指定产品的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名单,并应在甲方要求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这些信息给甲方。乙方需在其记录中保持己售所有产品的产品号和批号及对最终用户的可追踪性。
(16)乙方承诺:遵守法律
乙方同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政府管理机关的政策或任何客户的书面政策,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向客户销售产品,向甲方支付货款,以及乙方与销售有关的其他行为。乙方同意,若本合同下的任何义务违反法律,则甲方无需履行此种义务。
第三条业务标准
乙方保证:
1.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从事甲方产品经销时,不得向政治团体,政治候选人、政府机构、政府官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人员支付金钱或有价值的物品。乙方接受甲方的告知,并保证不从事上述行为,若给甲方直接或间接造成的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为了保证本合同能够得到认真履行,乙方同意在订立合同后缴纳人民币40万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并且同意按照甲方的“经销商履约保证金制度”(见附件对该履约保证金的执行)。
3.在履行本合同时,保证依法经销,确保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相应产品的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国家规定的证件,并同意甲方随时检查。
4.乙方现承诺遵守以上政策,并已接受了相应的培训。乙方保证其董事、雇员及代理人遵守本合同中以及甲方所规定的政策。
5.如乙方委托其下属经销商,必须经甲方确认,并且应确保他们也遵守条所诉政策和承诺,并对其经销商进行必要的管理。
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向第三方转让或转包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7.乙方保证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有关经销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1.乙方违反上述保证。
2.甲方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为由终止本合同。
在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乙方所拥有经销商,则乙方应保证通过其与经销商的有效协议等手段,使其经销商的管理同甲方对其经销商的管理标准(参照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标准)相符合。保证经销商的行为符合乙方在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的履行要求。
第四条信息保密
甲方同意:
1.甲方在审计、审核或检查乙方帐目或其他记录过程中获知的乙方商业及技术资料(以下称“乙方保密信息”),如乙方无意向第三方公开,甲方只能供其内部有必要了解的雇员或经销商使用,不得公开。
2.甲方应如同保护自有同样重要的资料一样,对乙方保密信息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3.经乙方要求,甲方应立即归还其所持有的乙方保密信息。
4.本合同期满后终止后三年内,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第条1至3项的义务。
乙方同意:
1.甲方根据本合同提供、但无意向其他方公开的甲方商业及技术资料(以下称“甲方保密信息”),乙方只能供其内部有必要了解的雇员或代理商使用。
2.乙方应如同保护自有重要的资料一样,对甲方保密信息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3.经甲方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其所持有的甲方保密信息。
4.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三年内,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继续承担本第条1至3项的义务。
5.本合同、本合同附件以及相关协议(若有)应严格保密。合同期内以及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除有权的政府主管机关以外。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任何内容。
6.信息的使用:乙方应仅为达成本合同之目的而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促销的文献、数据和信息,而不应在履行本合同之外传播上述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应以任何形式创作或翻印甲方公司产品的促销的、市场推广的或产品的文献。
第五条合同双方间的关系、管辖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各为独立的合同方,甲方与乙方为买方和卖方的关系。甲乙双方及其管理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并非对方的代表或代理人,无权自行或授权他人以书面或任何其他方式,以对方的名义或代表对方承担或规定任何义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应受已公布和可以公开得到的中国法律所管辖。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根据签字时中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在合同生效之后,由于中国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合同方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合同方在本合同中的经济利益。
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责任限制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对间接或特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负责。对因本合同产生、本合同有关或由本合同造成的任何索赔,无论是合同、侵权行为或其他索赔,甲方承担的责任限额不超过与索赔有关的指定产品或其部件的已付价款(即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相关产品或部件的价款)
签约双方在任何一方均不承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无法交货或其他违约。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战争、政府对进出口的限制(非由于买方的行为所致)、严重火灾或水灾或被人们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可根据受影响的时间顺延履行本合同的期限。
第七条续约及变更
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日期届满。欺满前双方如重新达成协议并规定了新的有效期,则本合同相应延长。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的有效期内(包括续约期),每十二个月,双方将仅就本合同附件中所述及的销售区域、产品、每单最低订货金额/订货周期及各类产品销售进度进行复核、商定并以重要的附件确认此变更。
第八条终止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本合同将终止。
1.期满终止:指附件中所规定的期限届满,双方没有续约亦未发生新的业务往来。
2.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
3.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由甲方决定终止,但须提前发出书面通知:
(1).乙方的控股或管理单位发生了甲方不可接受的变化。
(2).乙方不再继续其经营活动,或不再进行正常经销经营活动。
(3).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重要规定,且该违约行为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未加以纠正。
(4).甲方业务人员与乙方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关系。
第九条期满或终止时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甲方有权决定按照乙方尚未支付的净价款(不包括运费、保险费及其他杂费),从乙方获取甲方认为具有商业使用价值的指定产品,以及当时属于乙方的具有使用价值的广告和推销材料。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向其无偿提供的指定产品和材料全部无偿归还甲方。
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应终止作为甲方经销商的行为,停止使用第四条述及的公司名称和商标,如有任何第三方从乙方处获得该使用权,乙方应确保其停止使用。
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如甲方接受乙方的购买订单或向乙方出售指定产品,并不因此构成续约或恢复本合同。
乙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的义务:
(a)若依据销售区域所在国家的法律,因为税收或其他原因,本合同需要登记的,则取得此登记为乙方的义务且缺少该登记不免除下文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终止时,若甲方要求,乙方应立即取消在登记下取得的一切许可证、许可和允许,甲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费用。
(b)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七天内,乙方应发信通知其客户及相关政府机构,说明:其已经结束了与甲方的经销关系。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无法这样做,或者如果乙方未能够或拒绝或疏忽而没有这样做,则甲方和它的任何董事或官员将被视为已得到乙方授权可以乙方的名义为上述统治行为以及其他可能需要乙方完成的行为,以履行本合同(b)下的义务。
如由于本合同满期或终止,第三方是否发生预期利润损失或发生与甲方或乙方的业务和商誉有关的支出、投资、租赁或承诺,甲方、乙方没有责任向其赔偿、补偿。
本合同期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方在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放弃
任何一方未能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优先权,不应作为对该权利或优先权的放弃。单独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或优先权亦不应妨碍对任何其他上述权利或优先权或任何其他权利或优先权的行使。
第十一条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通知和其他通讯在专人递送情况下应在收件当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以邮件形式递送,则发件后第2日的次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以传真、电传、电子邮件形式递送的,则发送当日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应按照迟延交货货值按日向乙方计付千分之一的利息,乙方有权从之后的订单货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及利息。
2、如甲方出现窜货行为(即甲方自行或允许其他经销商未经乙方同意将产品销售到安徽市场的),如发现窜货行为,每次应按发现窜货货值的双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或临时更换订单品种的,应当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2、如乙方未能完成当月采购指标数,乙方应在下一个月结算日前,负责补足当月的最低采购指标数,若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仍拒绝或无法补足差额,则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差额,按上一个月的订单发货给乙方,如第二个月乙方未能按采购指标如期进货和补足履约保证金差额,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所造成的损失。
3、乙方保证不向总经销区域外其他区域发货,如发现窜货行为,甲方将按窜货货值的双倍值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乙方承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包括乙方股东,下同)和任何其它与乙方相关的经营实体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身份经营、购销、生产或宣传与甲方公司产品有竞争力或有竞争倾向的类似产品,如有以上情况,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四条、全部协议、修改和转让
本合同为甲方向乙方出售指定产品、乙方订购及销售指定产品的完整及唯一协议。与上述事项相关的陈述、条款和条件,如未纳入本合同,则对任何一方均无约束力。甲方与乙方在购买订单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有权向其关联公司转让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但须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略):
附件一:付款方式及合同有效期
附件二:经销商履行保证金制度
附件三:相关的奖励制度
附件四:指定产品的规格型号,价格
附件五:订单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盖章)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
经销商买卖合同篇五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鉴于:
1.甲方为完成景谷邦永生物资源开发项目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资金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三年内与乙方推荐的单位或个人达成出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均视为融资成功,甲方均要相应履行本合同。
2.乙方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出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人民币5亿元,大写(伍亿元)。
第二条 居间人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 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即500万(伍佰万元)元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酬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融资成功,收到第一笔融资款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5‰(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融资未能成功,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2.融资成功或者部分成功,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承担甲方融资不成功损失的责任,不承担因融资谈判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五年。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