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反欺诈宣传工作总结篇一
无信无治,无信不立。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个人的立身之本。春秋时代的孔子说过: “ 君子以诚为贵 ” ,然而,我们大学校园里,逃课现象屡见不鲜,考试作弊时有所闻,助学贷款只贷不还 在人生的航道上,我们身不由己的改变着,就为着那一己之私,为着那功名利禄,心口不一的谅解着自己日趋丑陋的心灵。 试想失去诚信,到处都是欺骗谎言,到处都是尔虞我诈,我们的生活又何谈幸福快乐? “ 君子一诺,重于泰山 ” ,基于此,我们倡议:
· 遵纪守法 , 举止文明 , 以诚待人
· 不无故旷课、迟到、早退,有事请假
· 严肃考风考纪,不剽窃,不抄袭,创建良好的学术氛围
· 重视个人名誉,履行协约协议
天之骄子,我有我的风格,那些在诚信边缘徘徊的同学们快快醒悟起来,加入诚信大军的队伍中来吧!让我们一起努力,让我们每个人在人生道路上真正无悔的且歌且行!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反欺诈宣传工作总结篇二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录片中第一个故事是——王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执法人员的男子打来的电话,该男子说王女士的银行卡涉嫌诈骗x,需要将卡内的钱转到另一个账户。王女士信以为真竟真的把钱转到了该男子提供的账户里,结果发现自己被骗了、犯罪分子的骗局有很多种,如:发布手机号中奖信息进行诈骗;盗qq号冒充熟人借钱;打电话编造说受害人的亲友发生了事故,急需钱好进行抢救;以“电话欠费”为由实施诈骗;以“刷卡消费或扣除年费”为由实施诈骗;以物品“低价出卖”为由实施诈骗;以“破财消灾(虚假绑架)”为由实施诈骗等。
为了不上当受骗,我们应做到:
1、要克服“天上掉馅饼”的贪财心理,如果对方提出领奖必须先支付钱,可询问对方是否能从应得奖金中扣除,若对方不肯,那就肯定是骗子。
2、不要相信不明来电和短信,不要透露自己的身份和银行卡信息,更不要轻易汇款。可向有关部门或亲友询问。
3、如果收到恐吓勒索电话,马上向警方报案。
4、若收到类似“刷卡消费”,“扣除年费”等可疑信息,首先应向开户银行核实短息内容,不要相信对方提供的咨询电话。
5、不要轻信不明电话或手机短信,不轻信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或危言耸听,要及时挂掉电话,不回短信电话,不给犯罪分子布设圈套的机会。
在现代社会中,骗子无处不在,我们要增强防范知识和防范意识,有效遏制。不要被犯罪分子蒙在鼓里,导致上当受骗。
反欺诈宣传工作总结篇三
住址 。
申请事项:
申诉人因不服 大队于 年 月 日作出的第 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特提请重新认定本次事故责任,请予核准。
事实与理由:
x8年7月17日05时10分,在 市 区 路,”行人甲”被”肇事司机乙”驾驶的黑色“奥迪”牌小客车(车牌号 )在道路中心北侧第一条机动车道内由东向西行驶过程中撞出,经 医院抢救无效,于x8年7月17日06时10分死亡。x8年8月15日 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申诉人认为该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以下问题:
一、事故原因未查明
申诉人认为交警并未查明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交警认为”行人甲”横穿马路是事故发生的原因,而为什么”行人甲”要横穿马路却未作调查。在本次事故发生之前,”行人甲”曾与其乘坐之出租车的司机发生冲突,并互相殴打追逐,申诉人认为”行人甲”突然横穿马路可能与出租车司机之间的矛盾有因果关系,但是交警并未就此查明相关事实,有失公允。
二、事故责任划分错误,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司机乙”存在过错
1.“肇事司机乙”作为机动车辆驾驶人,未尽谨慎驾驶义务
出具的第 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行人甲”横穿马路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司机乙”不承担责任。
但驾驶机动车辆为高度危险作业,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具备高度的注意义务。而非机动车一方相对于机动车方而言是弱势群体,故法律也要求机动车方负有更多的注意义务以保护非机动车方的利益。在事故发生时,尽管”行人甲”横穿马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其行为并不能排除”肇事司机乙”作为机动车驾驶人的相关责任。”肇事司机乙”在道路平直,视线良好的情况下,未确定前方道路是否安全畅通的情况下径直通过,导致”行人甲”被撞致死。作为驾驶员的”肇事司机乙”没有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其行为是造成”行人甲”死亡的原因之一,应当承担部分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肇事司机乙”没有与交通事故发生相关的过错行为是错误的。
在事故发生时,”肇事司机乙”未采取紧急制动的必要处置措施,经交警勘查,现场也没有奥迪车的刹车痕迹,故不难认定在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司机乙”没有采取有利的刹车处置措施,也没有全面、合理地尽到机动车避让行人及安全驾驶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致使”行人甲”被撞后,颅脑严重受伤,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乙”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此外,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交警也核实了”肇事司机乙”驾驶的奥迪车驻车制动不符合国标7258-x4中第7.14.2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肇事司机乙”明知自己的车辆制动不合格,仍驾驶上路,其行为本身就存在过错。
3.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乙”未立即停车,亦未立即报警
根据事故现场图,奥迪车停止的位置距离”行人甲”倒地的地方有近二十米远的距离,而距离”行人甲”的左脚擦痕的位置有近三十米的距离。在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乙”并未立即停车,客观上已经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致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清这起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肇事司机乙”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也违反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其理应承担事故责任。
综上所述,”肇事司机乙”在事故发生时未尽谨慎驾驶义务,其驾驶的车辆本身制动不合格,在事故发生时也未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事故发生后也未立即停车报警,其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行为,而其过错行为与”行人甲”之死存在因果关系,故其应当对”行人甲”的死亡承担部分责任,而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为”肇事司机乙”无责任显然有失“公平、公正”原则。
三、交通事故认定未进行刹车痕检测和车速检测,存在程序上的瑕疵
交警在处理事故过程的中没有对肇事车辆进行刹车痕检测和车速检测,以致无法认定在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是否有超速、刹车等违法行为,而在家属质疑为何现场没有刹车痕迹时,其也未作任何正面解释,故申诉人认为据此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仅以”行人甲”横穿马路为由而认定”行人甲”负全部责任,”肇事司机乙”不负责任,存在严重的程序瑕疵,显失公平。
综上所述,”行人甲”被”肇事司机乙”驾驶机动车撞击致死已是铁的事实。死者”行人甲”年仅26岁,有和睦的家庭,事业有成,还承担着赡养父母的义务,对于生者可以用钱弥补,但对于死者失去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故此依据上述理由,强烈要求撤销原认定书,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对事故责任重新审核予以认定,还死者及其家属一个公正的认定结论,让死者在天之灵能够得到安慰。
此致
支队
申诉人
年 月 日
反欺诈宣传工作总结篇四
会议主题:总结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
会议主持人:孙月侠
参加人员:全体居委会干部
会议主要内容:
居委会主任孙月侠布置x年的未成年人教育工作,要求在x年的基础上更好的开展未成年人教育工作。每季度更换一期未成年人教育宣传栏。
把各种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各种宣传活动与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使居民在娱乐的同时,也学到一些未成年人小常识。
利用各活动发放与未成年人教育有关的材料,发放要有多样性和针对性。
反欺诈宣传工作总结篇五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我是初三(6)班的 我讲话的题目是《懂得维权 学会诚信》。
x年3·15央视晚会以^v^共筑诚信有你有我^v^为主题曝光了一批国际国内大品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虚假欺诈行为,全球第一快餐品牌麦当劳北京某店不守操作规范,加工出售超保存期食品,郑州某家乐福被曝更改产品包装日期,三黄鸡冒充柴鸡;中华学生爱眼工程用慈善掩饰牟利,中国电信监守自盗,招商银行等内部员工被曝大量兜售客户个人信息,内部出现了监管漏洞......最让人震惊的的是,当火灾出现时生死攸关的灭火器,造假者在灭火器制造上偷梁换柱,偷工减料,低廉的价格和琳琅满目的商标,为质量本不合格的灭火器赢得了较好的销量。灭火器无法灭火,我们难以想象销量市场如此广阔的灭火器酿造过多少悲剧又制造了多少灾难!
种种虚假销售,诸多跨国巨头的榜上有名引起了我们的广泛关注,也让广大消费者心生恐惧。对于被曝光的问题,几家涉事企业也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但如出一辙的遣词用句,并未能够平息公众质疑。因为利益的驱使和诚信的严重缺失,欺诈者、造价者们纷纷粉墨登场;众多消费者不懂法,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也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
^v^3·15^v^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正义的旗帜。同学们,在你们的心中,也许有人这样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的事,与你无关。其实不然,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我们也会有机会消费手头上的零用钱。由于社会阅历浅,缺乏完善的生活和消费知识,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往往会成为消费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为避免消费过程中受到欺骗,我在这里建议同学们都去了解、关注、参与,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v^3·15^v^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在日常生活中拒绝假冒伪劣商品,提高消费意识,防患于未然。在你旅途劳顿,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时,或者残留着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着;又或者餐厅里依旧用着地沟油,瘦肉精......不能袖手旁观,置之不理,应该求助法律,让制假造假行为无处藏身。
众多案例也让我们悟出^v^诚信^v^的重要。有了诚信,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同学们,当你和他人有约之时,请记住别迟到;在你和他人约定之后,请记住不要忘记。学会诚信,就一定做到,这也是选择担起人生的责任。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用诚信为幸福生活保驾护航吧!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