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活动策划中,我们需要关注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以下是一些有趣且富有创意的游戏策划实例,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策划思路。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模板15篇)篇一
副组长:***。
组员:***。
(一)坚持政治方向。坚持教育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贯穿到立校办学、育人育才全过程,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
(二)坚持育人为本。把坚定理想信念放在首位,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协同机制,使各个教育环节同向同行,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三)坚持分工合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合理分工,强化责任,明确要求,齐抓共管,全员支持参与,构建全校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
1.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
2.定期研判、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学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加强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及时总结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督促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4.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学校主题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的价值引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5.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倡导文明上网,加强对公用微信群和qq群的管理,准确把握整体舆情动态,引导网上舆论。健全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提高校园网络信息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迅速分析研判,及时向上级报告的同事,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放大。
7.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市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1.开展自查自纠。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相关工作形成总结报告。
2.完善制度体系。按照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照自查情况,健全意识形态定期研判、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工作通报、网络信息管控等制度,完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体系。
3.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党课,加强学校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强化校园宣传阵地建设,引领校园主流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青少年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和谐文化氛围。
4.做好舆情疏导。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完善舆论引导和舆情疏导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和报送。
5.加强督查考核。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模板15篇)篇二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503号令)和《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运用出口标准对生产源头的倒逼机制,从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入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环翠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前,完成组织领导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测监控体系,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制定推进区域化管理发展规划、推进时间表及考核制度,全面启动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并建成一定规模的标准化基地。
到20xx年,达到“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产品无公害、出口无障碍”目标,建设一批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区域全覆盖、农产品品种全覆盖、从陆地到海上空间全覆盖,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到20xx年,达到四个100%,即:全区农产品100%达到无公害标准,出口农产品100%达到目标市场要求,大宗农产品100%建立市场可追溯体系,优势农产品100%使用统一标识代码。
(一)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制定并完善农业化学投入品准许名单、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专供管理规定、销售管理规定和使用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制度,加快完善化学投入品区专营、镇(办事处)配送、村直供的三级配送体系,确保农户购买方便、使用放心。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安监等部门要建立质量审核备案制度和稽查制度,严格控制农业化学品供给,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安监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登记备案,严把准入关;工商、农业、商贸等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实行专营专供,严禁剧毒、违禁农业化学品流入市场;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对使用环节加强指导检查,规范用药,科学用药。各镇(办事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和标准化基地做好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进货、销售、使用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记录,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按生产经营环节依次追溯质量责任。
(二)健全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根据产业特点,引导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目标市场技术标准、规程,按照国际市场要求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制定出口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以及收获、运输、贮藏、包装、标识等标准。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iso)、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
(三)建立建全检测监控体系。农业、海洋与渔业、环保、检验检疫部门要对农产品产前土壤、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产中适时进行田间、养殖场采样检测、分析;检验检疫部门要对产后的储存、加工、包装、出口等过程进行抽样检测、监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测协作,完善检验检测条件,加大仪器设备投入力度,整合各部门、企业及社会检验检测资源,加快农产品公共检测平台建设,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检测监控体系。
(四)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联合对各农业企业、种养基地和“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单位的产品进行统一包装标识和编码。各农业投入品销售单位、种植养殖业者都要建立完善的记录体系,包括进销货台帐、生产日志、包装标识、检测报告等;对于发生问题的区域和企业,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养殖基地、代码编号,通过查阅田间或养殖场管理日志、台帐、检测报告等分析原因,坚决做到“六不放过”,即查不清原因不放过、查不出责任人不放过、不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对有关事故产品不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责任人不追究处理不放过,逐步建立以生产、贮存、包装、流通、销售为链条的农产品可追溯制度。
(五)壮大农产品龙头企业。要提高农产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目标市场消费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口;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区域性检测中心,在做好企业自身产品质量检测的同时,为周边地区中小企业提供检测服务;大力引进外资,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在农产品质量控制、检验监测、追溯制度方面的优势,发展现代农业。
(六)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在加强对“三品”认证单位监管基础上,要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并对每个基地建档立卡。健全完善企业与基地、农户及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推进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推广国际通用的“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按照进口国的质量安全标准选用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化学投入品,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用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对基地实行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收购销售“五统一”,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实现基地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和产品的无害化、优质化。
(七)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要加快地方特色品牌培育,积极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品牌注册;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和生产基地开展国际认证;综合运用市场开拓资金、品牌建设扶持资金等多种政策手段,加大对优质农产品品牌的扶持力度。
(八)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要根据区域产业特点,搞好出口农产品的市场定位,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提高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在巩固日韩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努力拓展欧美等重点市场,积极开拓东盟、中近东、独联体、南美等新兴市场。同时,以培育地理标志品牌为抓手,以提供无公害农产品为目的,大力开拓国内市场。
(九)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按照以企业为主体、以基地为依托、以标准为核心、以品牌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公司+基地+标准+品牌+市场”五位一体的区域化管理模式,积极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国检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模式,成立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组织实施。各镇(办事处)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各自农产品生产、加工特点,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注重调动村委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建立以镇(办事处)为功能区域,以村和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为基本单位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网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领导体系建设,配套相关基础设施;支持检验监控体系建设,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支持农业化学投入品追溯制度建设,对化学投入品配送体系建设给予扶持;支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编码制度;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加大以奖代补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对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支持出口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家、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给予相应奖励。
(三)加强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建设。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监控计划,对农兽药残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并及时对质量安全体系进行完善。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进口国采取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措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相互提供出口技术规范、国内外市场动态、生产经营者诚信状况、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状况等信息。
(四)扎实搞好服务指导。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病虫害测报预报和防治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组织编写实用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农民发放“明白纸”;畜牧局负责养殖动物的预防免疫、疫情测报和防疫工作,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养殖户发放“明白纸”;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水生动物疫情测报,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普及宣传资料,向水产养殖业者发放“明白纸”;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搞好出口品种种植养殖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标准培训、发放“明白纸”等;力争多引导外地企业来我区建立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出口企业向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区农安办申报出口农产品基地材料;各镇(办事处)要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指导服务措施,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要积极配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积极投入,探索建立农产品规范化、产业化发展模式。
(五)认真搞好督查考核工作。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定期督导,强化考核。区农安办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每月对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出成效。
(六)切实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采取举办实用技术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涉农人员加强自律,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专业培训,重点抓好部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和农户培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础,切实提高区域化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1.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3、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织结构图。
4.20xx年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推进时间表。
5、农业化学投入品流程图。
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孙开连(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柳富胜(副区长)。
梁皓(副区长)。
刘宾(副区长)。
成员:蔡和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树春(区长助理、商业贸易局局长)。
曲静娟(区政协副主席、环保环翠分局局长)。
周宁(区政协副主席、外经贸局局长)。
孙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翔(区政府督察室主任)。
周军(公安环翠分局局长)。
李铁(工商环翠分局局长)。
张仁珠(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张宗浩(区财政局局长)。
张志强(区农业局局长)。
于学明(区畜牧局局长)。
阮向东(区安监局局长)。
樊西民(张村镇镇长)。
荣传伟(羊亭镇镇长)。
高军(温泉镇镇长)。
陈刚(桥头镇镇长)。
郭贤杰(孙家疃镇镇长)。
李盛(竹岛办事处主任)。
李晓宁(鲸园办事处主任)。
丛晓红(环翠楼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农安办)设在区农业局,周宁、张志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单位责任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公安环翠分局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及农资非法经营行为予以打击。
区财政局负责对农产品区域化管理工作及农产品出口给予资金支持。
环保环翠分局负责协调市环保局监测站对农产品产前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
区安监局负责农业化学投入品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区商贸局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农资销售追溯体系,并做好监督检查。
区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业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对畜禽养殖业兽药、饲料进行监测、监管。
出入境。
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组织结构图。
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办公室。
技术专家组管理执行处协调分工部门。
20xx年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推进时间表。
阶段时间主要内容。
宣传发。
动阶段2月26日—3月30日1.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
2、组织成员单位业务骨干赴先进市区观摩学习。
组织体系建设阶段3月1日—4月30日1.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农安办)。
制度建设。
阶段4月1日—6月30日1.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制定《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考核方案》。
5、出台《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基地备案办法》。
具体工作实施阶段2月26日—12月30日1.规范农业化学品投入市场。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体系。
3、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基地。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
5、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
农业化学投入品流程图。
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申请。
由区农安办筛选(组织专家评议)。
登记备案(生产企业质量承诺、工艺配方申报、许可证及检测报告等)。
暂停供货整改。
检查监督发现问题。
取消供货资格。
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供货(建立销售台帐)。
监督检查。
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单位或个人(建立使用记录)。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模板15篇)篇三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现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二、目标任务。
(一)着眼于培育社会主流价值。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培育新风尚、凝聚精气神的基础性工程来抓,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诚信建设、孝老敬老、勤劳节俭教育为重点,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传播文明、滋养心灵。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效应,宣传社会各方面温暖人心的善行义举,使广大党员群众学有标杆、行有规范。
2.抓实文明创建。做好文明创建提升工作,推进过程创建、常态化创建,提升单位文明程度和员工文明素质。进一步夯实省市两级文明单位的创建成果,加强对环境卫生、公益广告、租赁商户等方面的管理,加大对存在问题的整治力度,在党员群众中积极培育科学生活观念,反对封建迷信,革除陈规陋习,强化群众讲科学、讲卫生、讲文明意识。
(二)着眼于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夯实思想基础。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通过展板、微信、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传播和普及工作;重点抓好党支部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理论学习机制,完善和落实个人自学、学习记录等规范要求。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系列读书学习活动,推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拓展,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实践能力。
2.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尊崇党章权威,讲大局、讲纪律、讲规矩,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它纪律严起来。加强信息宣传管理引导,健全信息宣传队伍。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
党支部书记是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各分管领导是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支部宣传委员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负责。
(二)明确工作要点。
1.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制定年初学习宣传计划,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学习宣传主要内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学习。
3.办公室做好信息宣传的规范建设工作,建立信息员队伍,做好网络舆情动态管理,有序开展志愿服务、道德讲堂等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部门负责人加强对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遇有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引导员工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以任何方式妄议上级的决策部署。
4.积极配合加强网络管理。增强网上正面宣传,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加强对微信群等建设、管理和运用,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不得在微信群转发、传播各种不良、不实信息,以及各种不当言论。如单位或个人在网站和微信群众中发现各种不良、不实信自息和不当言论,必须第一时间向党支部报告。
5.做好上级部门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好的各种宣讲活动。
(三)强化意责任追究。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模板15篇)篇四
做为校友联络工作是10月110周年校庆活动圆满成功前提和基础。为广泛联络校友,构建校友联络工作网络,特制定本方案。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x。
1、按区域成立校友会。
区域名称负责人完成时间备注。
2、按届别成立同学会(待定)。
1、发布校庆公告,让广大校友知晓校庆信息。
2、州永一中设校庆专页,开通校友录,校友可以直接登录xx添加和修改个人信息,也可以将信息直接发送校庆办邮箱xx。
3、组织一次全校师生寻找校友活动。
4、12月,组织召开老领导、老班主任、老教师和在职教师代表座谈,听取对校友联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组织有关领导在2月参加州永市校友联谊会活动,在5月参加北京、上海、广州、长株潭等校友会活动,联系一批热心校友联络工作的积极分子,进一步扩大校友群体。
6、在掌握校友信息的`基础上,各班、各届确定一个校友联络负责人,负责一个班、一届的校友联络工作,分届别和班别建立校友qq群。
7、建立领导分管、工作人员包干责任制,把校友联络的具体工作分到责任人。
8、校庆办进一步收集整理校友名册,建立知名校友档案,及时掌握校友会的活动信息,安排专人同他们保持联系,建立完善校友信息数据库。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模板15篇)篇五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根据xx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教[2018]x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1、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xx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副校长xx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xx区教育局党组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2、下设办公室,由xx任主任,教务处、工会、团委各1名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党支部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1、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2、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党支部每半年向区教育局党组以书面形式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总支、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务处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支部、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
建立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教研组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模板15篇)篇六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的政治安全,在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学院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落到实处,从“三个关乎”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院各级党组织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
讲话。
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坚决亮剑,敢于负责、敢于发声、敢于担当,更好地肩负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分析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做出工作安排。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和教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及时掌握干部师生思想动态。
2. 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院领导干部对本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按照好干部标准和要求,加强学院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对不担当的干部及时调整,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有能力、敢担当的人手里,增强学院领导班子的力量。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学生会干部的政治培训和思想引导,不断提升学生干部政治素质。
1.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
牢牢抓住党委中心组学习主阵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重要内容,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动党员学习、教职工学习和学生学习。加强教师引进、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落实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制。
2.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深化大学生形势政策教育,完善领导干部作形势报告工作机制。
1. 建好学院门户网站和党委网站。
大力宣传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专人负责学院门户网站建设和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确保责任到人。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管理,把握网络舆情传播情况。
2. 进一步加大新媒体建设力度。
学院党委要紧跟时代步伐,探索新媒体党建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紧扣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主题和特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博文共享、微信群共享等新兴网络媒体,摆脱时间和空间局限,在教职工中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和教育活动。依托学院的新视传媒集团,在电视媒体、微信平台上研发、推送党政建设相关信息,宣传党中央会议精神,弥补纸媒宣传推送的滞后及其他不足。
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职责。在经常分析掌握意识形态领域动态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及时掌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督促检查。
学院党委及其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总结大会内容,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写入年度述职报告并接受监督和评议。每学期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在重要敏感时期内要建立党委书记、院长带班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党委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与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对中央、上海市教委及学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要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行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发生导向错误的;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对管辖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以及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模板15篇)篇七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省委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省委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常态化、全覆盖,确保一届任期内对所有对象至少巡视一次。
第三条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省委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五条巡视工作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的领导下开展,纳入全省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和完善省委负主体责任、省委巡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支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职责明确、责任清晰、标准具体、追责有据的巡视工作责任体系。
省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研究决定巡视工作整体安排、阶段任务和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省委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省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一般包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省委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省委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省委工作部门,设在省纪委。
第九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省委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省委巡视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省委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厅级巡视专员、处级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专员为领导职务。
省委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省委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巡视组全面工作,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情况,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巡视工作人员采取组织选调或抽调、公开选拔、单位推荐等方式选配。
省委巡视组组长(副组长)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省委建立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库,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从中抽选人员担任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建立巡视人才库,选配熟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法律等业务或相关领域和部门的优秀专业干部入库。每轮巡视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巡视人才库中抽选人员参加巡视工作,并定期抽调一定数量的新任省管干部和省管后备干部到巡视机构挂职锻炼。
抽调人员在巡视期间向省委巡视组组长负责,由省委巡视组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管理,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抽调的人员,应当具备本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条件。建立巡视工作人员退出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十五条省委巡视组实行组务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决定组内重要事项。
省委巡视组建立联络员制度,一般确定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地方、单位的日常联系,沟通协调相关事宜,配合组长、副组长做好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省委巡视机构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工作研讨,不断提高巡视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
巡视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纳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总体计划,统筹安排。
第十七条设区市党委应当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负责,纪委和党委组织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巡视工作联络组,做好日常和巡视期间有关巡视工作的联络、协调工作,办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事宜。设区市党委应督促指导所辖县(市、区)党委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认真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巡视工作联络组应做好具体工作。
第三章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八条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三)省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九条省委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五)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二十条省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重点人主要是指党的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担任重要岗位职务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事主要是指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问题主要是指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以权谋私,以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等方面的权力腐败问题。
第二十一条省委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省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省委巡视组采取本条第(四)、(十二)项所列方式开展工作,应当由省委巡视组提出申请,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商请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省委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省委巡视组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省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委书记报告。
第二十四条巡视期间,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委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省委确定巡视对象后,省委办公厅提前书面通知被巡视党组织。
第二十六条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前,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省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和单位,采取当面通报和提供书面材料等形式,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省委管理的其他干部的有关情况。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全面、客观地提供情况,特别重要敏感的问题可以向省委巡视组组长单独通报。
对省属企业、省属高等院校巡视时,省国资委、省委教育工委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对县(市、区)巡视时,上一级市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县(市、区)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市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省委巡视组根据批准的巡视工作计划、方案,结合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八条省委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通过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等方式,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并向社会公布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时间安排、联系方式等信息,为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提供便利条件。
巡视组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应当进行深入了解。
对设区市常规巡视的集中了解时间一般为2个月左右,对其他对象常规巡视的集中了解时间一般为1个月左右;专项巡视的集中了解时间视情确定。
第二十九条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省委巡视组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三十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一般自收到巡视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听取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委决定。
第三十一条省委及时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会议材料及时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十二条经省委同意后,省委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向县(市、区)反馈巡视情况的,上一级市委应派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向县(市、区)委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反馈会议。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省委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第三十三条被巡视党组织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在党委(党组)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情况报告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后以党委(党组)文件形式上报;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需由本人签字确认后上报。
被巡视党组织对整改落实负主体责任,应当做好巡视前的即知即改、巡视中的立行立改、巡视后的全面整改工作;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四条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省委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
(三)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上述问题和线索的移交手续由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巡视组会同接收机关(单位)办理,并制作移交清单。
第三十五条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相关单位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巡视期间,被巡视对象是拟提拔人选的,省委组织部或有关干部考察组应当听取相关巡视组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省委巡视机构要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建立巡视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函询、电话了解、实地查看、巡视回访等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落实巡视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单位),由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委托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成限期整改;经约谈后仍整改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八条加强巡视公开、宣传工作。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形经批准不予公开外,均应当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向党内通报,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六章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九条建立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提供信息、人员、专业等支持。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条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的;。
(七)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一条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认真整改巡视反馈的问题,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查核处置。
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二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违规插手、干预和影响巡视工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委巡视组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并报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其办公室:
(二)为特定对象请托说情的;。
(三)要求巡视工作人员私下会见相关人员的;。
(四)违反规定打探巡视信息、通风报信的;。
(五)其他插手、干预和影响巡视工作,妨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开展巡视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实施办法第四十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其办公室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共浙江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承担。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办法自4月7日起施行。6月28日中共浙江省委印发的《巡视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模板15篇)篇八
2023年山东夏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公布了,身为考生我们要了解政策的改动,那么下面给大家分享2023年山东夏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欢迎阅读!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
(一)报名工作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2〕105号)执行。
(二)做好报名资格复查工作。各市要进一步加大对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查力度,在前期报名阶段审查基础上,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做好考生报名资格的复查工作,重点对有关考生的户籍情况、学籍情况、报名材料、特殊考生材料和往年参加夏季高考的违纪作弊记录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问题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二、体检。
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其中报考军校、公安、定向培养军士生的考生还须参加由有关部门组织的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具体办法另文下发。
各市要统筹高考体检和疫情防控工作,与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制定详细的高考体检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掌握人员健康状况,做好工作场所与设备消毒,安全有序地开展体检工作。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没有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出相应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相关部门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品德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四、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包括中学档案和高考电子档案两部分。
中学档案由考生毕业中学负责按有关规定组建。应届高中毕业生档案材料应包括《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总三年)等;应届中职毕业生档案材料应包括毕业生登记表、考试成绩登记表等。往届毕业生档案材料为考生当年毕业中学档案或人事档案。
各市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考生的中学(人事)档案由考生毕业中学(单位)或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管理,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和材料(被民办高校录取的还须携带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考生毕业中学(单位)或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领取密封完好的中学档案,报到时交予录取高校。考生领取档案时要履行签字手续。各中学(单位)或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生中学(人事)档案的管理,不得向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及无关学校提供档案。未被高校录取考生的中学(人事)档案应于年底前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单位)。
考生高考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高考成绩信息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纸介质材料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体检信息的采集、核准和确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并建立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库。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高考电子档案中的夏季高考成绩仅供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有关部门及个人不得向高校、社会或他人提供。当年未被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不得向个人、高校或社会提供。
考生入学报到后,高校从本校录取库中将考生电子档案中的有关信息直接打印成纸质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与其他纸质档案一起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五、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含独立学院)均可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高校应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招生计划安排指导意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和生源情况,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
高校按教育部有关招生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经高校主管部门审核和教育部批准(备案)后,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及时、规范、准确、统一地向社会公布(公布前经高校核对无误)。
高校应加强对招生计划的管理。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必须与主管部门核定并上报教育部备案的一致。招生计划一经向社会公布,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变更。严禁任何高校超计划或计划外招生。
六、考试。
我省夏季高考实行“3+3”考试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等3科,以及考生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选报的3科。国家统一高考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3科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自主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成绩为750分。3科统一高考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科等级考试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计入总成绩,各科等级分满分均为100分。
(一)国家统一高考。
国家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6月8日下午,其中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1月8日上午,连续组织两次,每次考试时长约20分钟,考试成绩取两次中的高分计入外语科目成绩。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选报3科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9日—10日,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三)国家统一高考试题(含副题)、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为绝密级。评分参考启用前为绝密级,自启用时降为秘密级,保密期限为5年。评卷过程中制定的评分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试题(含副题)、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为机密级。评分参考启用前为机密级,自启用时解密,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评卷过程中制定的评分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考生作答后的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扫描后的考生答题卡(纸质)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公布后6个月,期间按工作秘密事项管理,仅限工作使用。
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翻印、出版或在新闻媒体、网络上公布我省高考试题、答案等考试信息。
(四)考点应当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所有考点均需达到标准化考点的要求。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另文下达。
(五)报考外语或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工作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口试内容与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口试成绩须于7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各市要加强考试管理,认真选派和培训监考工作人员,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采取得力措施,严防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作弊,坚决杜绝群体性舞弊行为。对考试中发现的违纪舞弊案件,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考试期间,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向各考区(考点)派遣高考检查组,监督检查考试组织情况。对因管理不善或监考人员不负责任造成考场纪律松懈、出现作弊行为的考区、考点,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考点设立的资格。
(七)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八)夏季高考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各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安排,由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筹组织实施。各市要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完善考试防疫制度建设,备齐备足防疫物资,做好各环节工作场所的全面消杀,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模拟演练,有序管理考试全流程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评卷与成绩汇总。
评卷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各评卷点负责具体实施。
所有科目答题卡的选择题部分实行机器评阅。答题卡的非选择题部分实行网上评阅,所有试题均采取双评。
评卷员实行聘任制。有关高校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评卷员并严格审核把关,推荐的评卷员经评卷点审查合格后由山东省教育厅颁发聘书。
各评卷点要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成立评卷点和学科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评卷实施工作,提前做好评卷的准备工作,落实评卷场所和工作人员,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要加强评卷质量检查力度,严把质量关,确保安全、按时、优质完成任务。
成绩数据汇总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国家统一高考科目原始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转换成绩于6月26日前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应在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2日(自然日)内,向参加考试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精神,依据等级分数转换的基本原则,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分数转换技术实现方案,以原始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分数分段比例,根据规定转换分数区间比例(3%、7%、16%、24%、24%、16%、7%、3%),划分a、b+、b、c+、c、d+、d、e八个等级,在每个等级中按照等比例转换法则进行分数转换。
八、录取批次设置、分数线划定及志愿设置。
夏季高考招生类别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高校招生类别和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类别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一)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根据考生夏季高考总成绩,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普通类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普通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提前批。包括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等类型的本科招生,以及飞行技术、定向培养军士生等类型的专科招生。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第2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4个顺序院校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可填报本科志愿,也可以填报专科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上考生只能填报专科志愿。
2.特殊类型批。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类型的本科招生。安排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
3.常规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安排3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第1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1.本科提前批。包括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专业招生。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考生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2.本科批。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安排3次志愿填报。统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3.专科批。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安排2次志愿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1个院校志愿;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
(三)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体育类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划线。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办法计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1.提前批。包括省属公费师范生等类型的本科招生。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考生每次可填报1个学校志愿。达到体育类一段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志愿。
2.常规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安排3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第1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九、录取工作规定。
(一)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坚持依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高校要严格执行和落实《招生章程》确定的各项规则和承诺,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
实行网上填报高考志愿,考生应根据体检结论、报考类别、层次、选考科目,结合成绩,参照《填报志愿指南》中招生专业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志愿填报。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中学校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向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帮助,进一步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服务,指导考生在全面掌握信息、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合理填报志愿。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学校、教师和家长等不得代填代报,更不得擅自修改。
(二)高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总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中,有关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总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教育部或本校招生章程有具体规定的)退档外,原则上不允许退档。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总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或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夏季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以及对其他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行为。
(三)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主动沟通无效后,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
(四)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五)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8〕5号)精神,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残疾人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残疾人,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院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高等职业院校专科专业免试录取,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六)高校对生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
(七)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下多项增加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可重复计算。
1.烈士子女,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八)所有夏季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凡符合有关照顾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市县校四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享受分数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审验各种证明材料。对于享受分数照顾的考生,由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证明材料封入考生档案。
(九)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十)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有关规定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一)加强对录取场所的管理,净化招生录取环境。根据教育部要求,录取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录取期间,除招生部门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录取场所。要做好录取场所的疫情防控,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十二)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民办高校已录取考生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并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录取的依据。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应及时将相关录取考生名册(民办高校还附有《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送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并负责将其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高校应及时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查询,提供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高校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十三)对属于考生个人的信息及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有关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十四)根据教育部规定,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不再进行补录或换录。
(十五)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十、新生入学报到和复查。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驻鲁普通高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我省新生,可根据国家及有关省政策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到有关部门办理户籍、党团关系迁移等,并携带中学(人事)档案,按高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必须加强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录取通知书》是考生取得入学资格的重要凭证,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严格审查。要将其与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优惠照顾的原始证件等相关材料(民办高校还包括《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进行反复比对,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中的照片等信息和本人一致,凡不一致者,不得注册学籍。入学后,要切实做好新生的体检复查复测工作。通过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高校要将各类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结果于11月底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一)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应及时公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夏季高考成绩、专业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有关分数线、文化、专业及综合成绩一分一段表、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缺额招生计划、我省享受照顾政策的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教育部规定的其他合格考生名单等。
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学校要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的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教育部规定的其他合格考生名单等,高中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高校要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取得本校招生相关资格的考生名单。
(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3年底。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2023年底。
(三)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_。
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十二、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一)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二)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故意扰乱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7.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
8.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10.其他破坏招生工作的行为。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社会其他人员,建议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本条处理。
(三)对在考试、录取过程中违反本规定,严重违背招生诚信、破坏招生秩序的高校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由教育部或经教育部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取消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十三、其他类别招生。
(一)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学生、港澳台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军事、公安院校的招生办法另文下达。
(三)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四)强基计划、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少年班、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保送生、公费生、飞行员、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高职(专科)院校综合评价招生、高职院校招收原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类别招生办法按有关文件执行。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模板15篇)篇九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门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曾都发15号《曾都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解决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质量行风”的原则,以提升职业道德素养为抓要,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着力解决影响教育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优化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公平,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二、加强领导队伍。
为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
组长:黄兴华(校长兼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易红兵(副校长支部委员)。
将超(副校长支部委员)。
杨清国(工会主席支部委员)。
成员:周辉(幼儿园园长)。
张艳枝(办公室主任)。
刘丽(政教主任)。
刘强(教务主任)。
梅伟(总务主任)。
蔡蕻(宣教干事)。
章华(少先队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公室,张艳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丽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评议内容。
1.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违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就近入学,免试招生的政策,做到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分快慢班。做到不收取择校费,严格遵守国家办学规定。
2.教育收费。严格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收费审批权限,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服务性收费和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严格执行教辅资料“一科一辅”要求和学校推荐,学生自愿原则。学前教育按物价局下发标准收取,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到“不公示不收费”
3.阳光治校。
坚持校务,党务公开和教职工代会制度;招生工作,学生资助规范公开;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制度落实;学校与社会沟通渠道畅通,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号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落实家长委员制度和教师家访制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得到学生及社会的认可。
4.师德师风建设。
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师聘用和考核体系;关爱学生,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做到不以权谋私,廉洁从教;教师做到不进行有偿家教和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授课。
四、评议方法。
学校主要采取群众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会,民主测评的评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进行座谈等方法。群众问卷调查采取定向调查的形式,定向调查在学生和家长中进行。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召开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学生、职工座谈会二次以上,及时掌握学生对教师工作的满意度。学校行政领导将在教职工大会上做述职报告,并接受民主测评。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5月8日)。
1、学习文件,提高认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制定实施方案。学校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方法得当。
3、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评议工作。在五月份召开干部教师大会,对搞好学校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部署。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学校网页、标语、简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评议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行评氛围。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9日----5月31日)。
学校将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按照“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访谈、设立意见箱等,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将收集的`热点问题及意见归纳整理,找准学校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政风行风的内容和要求,边查边改,以查督改。学校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及时写出自查自评书面报告,按时上报县教育局行评办。
(三)整改阶段(6月1日---8月31日)。
学校针对自查自纠情况,结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出说明。通过落实整改,推动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四)测评总结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学校将积极协助,主动配合上级行评团做好评议工作,尤其是对评议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研究整改,狠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对本次行评工作十分重视,坚持把本次评议工作与校风建设结合起来,与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和建设和谐校园结合起来,展示教育新形象,树立行业新风尚。学校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精心组织。
学校将采取措施,大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通过正面宣传,展示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宣传系统开展纠风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同时要处理好评议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的关系,推动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广大干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教书育人和服务育人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三)求真务实,讲求实效。
学校将抓住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对师德师风、教学管理、安全教育、财务管理等问题认真查摆,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加强督办,明确责任。
学校将尊重评议代表的监督权、评议权和表决权,积极主动地配合评议代表开展工作,认真对等评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议代表顺利履行职责。做好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小结和整个评议活动的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行评办。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模板15篇)篇十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报考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以下简称体育类)专业的考生。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1)符合《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2、报名办法。
凡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先于11月25日至30日每天9:00―18:00在网上(网址:)进行2011年秋季高考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月6日至11日,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单位(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的毕业学校、街道、乡、工作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其它需要出具报名资格身份的有效证件、证明,按规定先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应届“三校”毕业生既可在学籍所在地,也可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取得14位数高考报名号。
网上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再于2011年3月13日9∶00―15∶00持经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后取得的14位数报名号、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体加试全市统考现场确认凭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本人近期1寸报名照片2张(备用)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进行体育类统考现场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220元),并领取《2011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体育专项测试项目在2011年3月13日一经确认不得更改。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现场确认咨询电话:51253145。
三、考试。
1、文化考试。
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文科适用)、政治或历史或地理;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理科适用)、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2、专业考试。
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所有体育专项考试项目均按该专业项目的竞赛规则执行。考生于2011年3月27日上午7∶30前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参加专业考试,迟到15分钟取消本次体育项目的考试资格。
(1)考试项目: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二大项。
a、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00米跑、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b、专项技术考试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武术、游泳共10项。
考生可按本人专长、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规定选择体育专项(每人限测一项)。
(2)计分与成绩单发放。
本市2011年体育类专业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具体分值组成为:身体素质考试共三项,每项满分25分,三项身体素质总分值为75分;专项技术考试总分值为25分。具体各项目分值的权重由各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自行确定,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四门总成绩,确定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线。
2011年4月20日前,由市教育考试院委托体育类专业考试实施单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志愿填报。
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线上的考生,持其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单到本人文化考试报名所在区、县高招办(应届高中毕业生到所在中学)填写《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报考相关院校的体育类专业。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体育专业。
五、录取。
体育类本科专业在本科提前批中进行录取;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在高职(专科)提前批中进行录取。填报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不得再填报提前批中的其他非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中体育类本科专业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第二批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70%,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普通高职(专科)批文化录取控制线的70%。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成绩在相应文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据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已被体育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来源: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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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模板15篇)篇十一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经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同意,实行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统一考试、统一录取(五年制高职除外),由市招考委与市教育局共同领导,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市教育局有关处室以及市人社局技工学校招办协助。
中心城区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招生学校进行,实行“分段投档,段内志愿优先”的录取办法,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执行。
各郊区(市)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各郊区(市)县招委和教育局安排实施。录取工作结束后,应赓即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的新生数据报送市招考办。
民办普通高中的录取继续实行学校提前招生与集中录取相结合、多次录取的招生办法。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各民办普通高中应向社会公布本校的招生章程。中考结束后,学生在填报中考志愿的同时,可凭《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和中考成绩到报考学校,经资格审查,学校面试后,由学校确定是否预录取,学生一经被预录取,由预录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到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校,其所预录学生的《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自动失效,市招考办将按这部分学生填报的以后各批次志愿在场内予以录取。凡在提前录取中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不再参加第四批的录取。
对录取场未完成计划的学校,市招考办将统一向社会公布计划,统一组织网上补填志愿、录取。
凡在成都市招生的各类中职学校,必须在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否则所录学生均视为无效录取。未参加2015年中考的学生(包括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和进城务工人员、返乡民工等),由学校自行组织生源,到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采取本办法招生的学校必须向社会及学生公布本校的《招生章程》,内容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类别(如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等等)、办学性质(如是否民办)、招生专业、身体条件、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或面试要求)、收费标准等。各学校严禁以自主招生的形式录取已参加2015年中考的应届学生。
一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位,已被录取的学生,其它学校不得再予以录取。
九、加(降)分政策。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模板15篇)篇十二
我区的社区体制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帮助下,顺利的得到稳步推进完成了社区的区划调整、社区各类组织的选举市区现有60个社区居委会设置了36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意见》等相关社区建设方面的文件。一年来全区的社区建设工作已显现出了良好势头特别是首届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所发挥的作用已逐步被广大的干群所认肯。现就我区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职数设置与选聘。
1、职数和职位的设置。社区居委会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设置,原则上由5―7人组成,具体人员配置按照400户左右配备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对于规模较小的平房区社区居委会不少于300户配备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对于规模较大的社区,按不超过500户配备1名社区工作者。在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职位上,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若干名。社区党支部书记与社区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达到90%。
2、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选聘。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产生一律按照“公开招聘、定岗竞争、择优入围、依法选举”的原则产生。在通过对原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者竞争上岗和面向社会招考录取后,由所在社区依法选举,在选举中当选为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后,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即为社区专职工作者。以后社区专职工作者缺员增补,由街道办事处将缺员情况报区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统一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党支部书记要符合“三个代表”要求,思想解放、务实肯干、廉洁公正、群众拥护,具有组织管理才能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6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任免需报区委组织部过堂。
3、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条件。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服务意识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为本市区常住居民户口,一般应居住在本社区;对社会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知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社区工作者实行任期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期限与社区居委会成员任职届期相同。在聘期内,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书,负责管理社区工作者。
1、实行合理的工资补助制度。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实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由三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奖金。基本工资每人每月400元,岗位工资分三个档次,主任(支部书记)岗位,每人每月130元;副主任(副书记)岗位,每人每月100元;委员岗位,每人每月80元。奖金标准由各街道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结合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在各街道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兑现办法,如亭湖街道,支部书记好的社区每年工资达1.6万元,差的社区达0.8万元。
社区工作者的工资,根据社区建设事业发展情况和全市的工资水平适时调整。社区工作者受聘期间,按照《盐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盐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规定建立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社区工作者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社会保险经费由财政负担。具体负担办法为:由市政府、城区、盐都县按比例分担,每年市政府170万元、盐都45万元,其余由城区解决。
社区工作者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福利。达到退休年龄,即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按照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退休,享受规定的各项待遇。
2、建立考核评议制度。街道建立社区工作者考评小组,由街道干部、社区成员代表组成,负责对社区工作者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年度考评包括年中测评和年末考评,年中测评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底7月初,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形式对被考评人的德、能、勤、绩四个要素进行测评。年终考评时间安排在每年12月底至翌年1月上旬,被考评人进行自我年度工作总结,考评小组组织量化考评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测评。根据量化考评占年度考评总分的50%,年中和年末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测评各占25%的权重计算每位被考评人的综合得分,根据被考评人综合得分,确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考评结果公开,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员应公示。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考评小组申请复核。
街道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对社区工作者实施奖惩。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扣减岗位工资和奖金并经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给予降职使用或罢免。
3、严格教育培训制度。区、街道根据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任务要求,实行社区干部分级培训。每年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定期组织对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进行培训;各街道负责对本街道范围内的社区工作者进行全面培训。每年不少于30课时。主要在政治理论、政策法规、职业道德、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党建以及市场经济知识等方面进行培训,努力把社区干部培养成学习型干部。强化岗位培训,积极推行社区干部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对社区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社区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并通过适当方式组织考试,成绩合格的发给合格证,不合格的待岗学习。培训要结合当前社区建设的需要和社区的自身实际,采取与高校联合开办大专函授班,有计划地组织40岁以下的社区干部进行学历培训,鼓励和支持社区干部参加自学考试和函授学习,提高学历层次。适时组织观摩学习、开展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组织便民利民服务活动等方法,培养社区干部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
(三)社区工作者聘用关系的终止和解除。
社区工作者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关系随即解除。
1、社区专职工作者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定的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以及所在社区居委会被撤销,聘用合同自行终止,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2、社区专职工作者与所在街道办事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3、经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按有关法定程序罢免社区居委会职务的,所在街道办事处可以解除与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聘用关系。
4、社区工作者在履行聘用合同期间一般不得提出辞职,因特殊情况需要辞职的,应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决定其辞职的,街道办事处应解除其聘用合同。在个人提出辞职申请的三个月内,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离岗。
社区专职工作者在社区工作近一年来的时间中虽在社区建设和服务居民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在队伍自身的建设和管理中的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不适应当前社区工作的需要。当前的社区工作复杂繁重,管理难度较大。就社会保障和党员队伍管理而言,现有的保障对象和社区党员主要由离退休、部队复员退伍人员和下岗失业三部分组成。离退休大多年老体弱,以安享晚年为目的,对参与社区建设心有余而力不足。部队复员退伍人员和下岗失业者由单位党员转变成社会人员后,一时缺少有效的管理手段把他们凝聚起来,同时由于他们对我国社会体制的转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认识不足,因而对现行政策不很理解,心态不够平衡,有一定怨气;另一方面从客观上讲部队复员退伍和下岗失业党员的就业问题是他们的第一需求,往往忙于生计,无暇参与和关心社区建设。要做好社区建设工作,需要一支有丰富工作经验、较高自身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但目前的情况是:社区工作者大部分未从事过社区建设的一些新的工作,缺少一定的业务知识、工作经验和思路。他们至今仍是沿用的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指令式工作模型、业务水平偏低、社区工作意识不强。在性别结构上男女比例在1:30左右,严重不平衡。
(二)、工作能力与学历层次不对称,从而与所承担的社区工作重任不相适应。知识结构不尽合理,这将成为深入开展社区工作的瓶颈。有关文化知识的掌握水平有待提高。从我们的调查可以看出,对区域及其辖区人文史和社区建设知识的掌握较差。同时社区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的水平很差。这些都与当前创建示范社区活动所要求的不相适应。
(三)、改革创新能力与改革创新意识不相匹配,这将影响社区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目前,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中大部分的创新意识较强,而改革创新能力却较弱,二者存在较大差别。由此看来,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较弱的改革创新能力与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是不相匹配的。这一现象会使广大社区工作者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将会影响社区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四)、适应程度尚不高,不利于社区工作者发挥更大的作用。随着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能的加重,对社区干部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这支队伍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都有待提高。在社区从事群众工作,难免会碰到一些困难、麻烦,这就需要社区干部具备较强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从目前的情况看他们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有待加强。在我们初步统计分析中看,社区专职工作者能够做到想办法、出主意、作决策的不及半数,而这是工作、研究能力的核心,对社区工作的进一步开拓、发展意义重大。因此,广大社区工作者需要注意提高自己的工作、研究能力。
1、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对社区工作高度重视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让全社会了解社区工作、重视社区工作。要将社区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列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的一项内容。要通过举办社区知识竞赛、社区知识有奖问答、先进社区工作者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推动社区工作的开展。
2、开展社区工作者培训工程,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围绕培训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轮训一遍的近期培训目标及实施方案;加强社区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区级培训领导机构与机制;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培训内容要联系社区工作实际,培训形式要灵活多样,授课时间要适时安排;对于专业性很强的知识可与有关单位联合培训,建立严格的考勤、考核制度,确保培训质量,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岗前培训制度。
3、建立充实、调整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一套体系。在下岗人员中选聘年富力强,文化水平较高,有一定管理经验,热爱社区工作的人员作为充实社区居委会工作者队伍的后备力量。要选派街道、辖区单位的干部到居委挂职,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党务干部队伍。对社区居委会任职年龄、学历作出更高的限制规定。对在社区工作不力较弱或不能胜任社区工作的专职工作者,应从考核管理上实行罢免辞退制,以淘汰责任心不强的专职工作者。
4、严格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定性。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的居民自治组织,其社区专职工作者是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进而受聘的,政府及其部门不应附加任何定性。要改变在过去把他们当成行政部门附属编制的做法,以还社区居民委员会以本来面目。
5、积极开展社区发展的研究工作,指导社区工作实际。可由区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牵头,创办一份《社区工作动态》的内部刊物,介绍有关社区发展的理论,推动社区工作者素质的提高。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模板15篇)篇十三
12.对考生身体状况的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11号)执行。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体检工作组织办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考生体检应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应成立体检站,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有关文件以及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招委普[2010]9号)对考生体检做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需进行体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对于隐瞒“既往病史”或入学复查与高考体检有出入而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申请,或在得到本人体检结论5天内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检,由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复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后的为准。如考生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应于接到复检结论后15日内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逐级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终检申请,由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体检结束后,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应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
13.高等学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补充意见。补充意见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14.部队院校的面试和身体复检以及公安院校的政审、体能测试和面试工作具体按省有关文件办理。其他有面试等特殊要求的高等学校的面试等工作按有关文件执行。
15.各高等学校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招生体检、面试的有关规定,不得改变体检、面试标准,未经教育部或省招生委员会批准不得组织面试。
四、考试。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模板15篇)篇十四
工商管理类专业在国内高校极受欢迎,近些年来,学校招生人数增多,每年都有大量毕业生,为国家和社会输出了不少人才。然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就业难现象已成了社会焦点难题,毕业生规模与企业用人需求不符是原因之一,前者远远多于后者。这也导致企业的用人要求提高,竞争愈发激烈。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学生自身,缺乏实践应用能力。所以各高校应当认清形势,结合企业职位需求,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将重心转移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上。
二、明确目标定位,制定整体方案。
人才培养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需要多方同时付出,所以从一开始,就应正确定位,树立明确的目标。如果定位错误,目标不合理,之后的路会越走越偏,甚至会走上错误的方向,对最终人才的输出不利。教育工作者有必要展开实际调查,了解企业所需。我国中小企业以一种迅猛的速度发展着,数量骤增,对人才需求很大,但教育工作者要清楚,企业需要的理论型、学术型人才远远少于实践型、应用型人才。从岗位来看,高层管理人员需求相对较少,一方面企业建立者不会轻易放权,另一方面要求太高,毕业生缺乏能力和经验,难以胜任。它们需要最多的是中层、基层管理人员。所以,学校要了解实际情况,正确定位,明白人才培养到底是在培养哪方面的人才,需要什么样的能力,如此才能制定更详细的目标。当前很多高校在目标定位上都不合理,比如不清楚毕业生去向,是往企业输送人才,还是位科研机构输送。以企业为例,小型企业、中型企业、高端企业、国外企业,哪个是重点?这些都需要去调查分析,对国内外的社会环境进行对比,而且一定要符合本校条件,切不可照搬外来经验。
高校管理层应当树立全局意识,认清当前国内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自身缺陷,并能够深人分析原因,加以总结并反思。教育在改革,高校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也要及时更新,经常调整思路,试着从别的角度思考问题。就工商管理专业新型人才培养来说,教育工作者要理清楚各方面关系,多方借鉴,结合自身条件,形成适合本校发展的新思路。学校培养人才,关键在于教学,教的重点在教师,学校应当努力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师整体的综合素质。学的重点在学生,既要养成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的良好习惯,还要锻炼职业能力,提高职业素养,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中,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难题。所以,新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围绕教与学展开,进而以目标为指导,制定整体方案,主要涉及课程设置、教学体系两大块。前者又可分为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后者则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有了明确的目标,和明确的思路,接下来的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三、编写特色教材,优化课程设置。
工商管理类专业主要包括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务等,这些专业都和市场经济以及大众生活密切相关,既要反映实践,又要应用于实践。而当前社会复杂多变,信息更新速度极快,许多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日新月异,教材作为最直接的课堂教学工具,若不能跟紧时代变化,则难以真实全面地反映实践,也就无法完全应用于实践。所以教材内容应当及时更新,对于应用较多而且合理可行的新理论、新管理模式,要主动推荐和学习。理论基本上是死的,有时理论并没有错误,但并不能指导实践,所以要灵活适当地根据经验加以修改。每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每所高校的`实力也有很大差异,所以实际上并不存在完全统一的教材,而需要教育工作者自主钻研,编写具有特色的教材。既要顺应市场规律,符合国内外大环境,又要考虑当地经济状况及学校特点。一般可以由资深的专业教师编写,或者与当地其他高校教师商榷讨论后共同编与。
在具体的课程设置上,要凸显出多元化、综合化、应用化、人文化、灵活性、市场导向性等特色。技能型人才重点在于技能的培养,要求相对较低,而应用型人才则是一个新的层次,除了掌握专业技能,还要有创新意识,能够应用技能去解决实际问题。可见,实践创新能力、综合应用能力是设置课程时必须考虑的要素。之所以强调人文化,是因为人文素养在工商管理中也不可或缺,而且当前时代提倡人文主义。同教材一样,课程也不是完全固定,而要适应经济结构的变化,因此课程设置要灵活,能够根据实际所需而调整。
四、完善教学体系,提高教学效率。
理论和实践结合,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必经之路,具体的方法包括假期参加社会实践、实际案例教学、项目教学、邀请企业管理者举办讲座等。在此着重谈谈实践教学体系,这也是当前各高校工商管理类专业非常重视的部分,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第一,基础实践阶段。在学习完理论课程后,需要结合实践加深理解,同时培养学生的兴趣,使其逐渐适应实践环境。很多高校都建设有综合实验室,能够创设情境,模拟真实的市场环境,教师可组织学生扮演各种角色,在交流中能够了解不同行业不同职位的特点。在交流过程中,适当涉及矛盾,令学生自主解决,可锻炼他们独立思考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二,综合实践阶段。工商管理类专业各门课程既独立,其间又存在着联系,所以不管是课程设置,还是教材编写,都要体现出内容的联合,形成比较完整的知识体系。学生也应经常总结对比,将各门课程融会贯通,灵活应用。综合实践则主要是针对多门专业课展开的实习实训活动,毕业实习也属于这一范畴。第三,社会实践阶段。一般的本科院校,在校四年,有大量的机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通常会选择暑假,既能接触和了解社会,又能提前熟悉工作岗位。第四,创新实践阶段。有创新才有发展,很多毕业生水平相当,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呢?创新能力此时就显得无比重要。在校期间可以经常举办相关的校园活动,或者开发科研项目,强化其创新意识。
五、创新办学模式,加强质量保障。
产学研一体化、校企联合等新模式在当前高校备受欢迎,校企联合是一种双赢互惠的方式,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学校负责人才培养和输出,企业负责实训基地、实习岗位等投入。以本科高校为例,前三年的实训活动主要集中于实训基地,第四年则可尝试进人企业实习,在教师和企业人员的双重指导下参加实践。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如果愿意,毕业后可与企业达成协议,直接上岗就业。
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还应建立起健全的质量保障体系。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应用型人才评估。建立行业化和社会化的高校教学质量专业指导和评估委员会,评估的反馈机制必须严格,使评估院校对存在的问题能及时纠正。
另一方面,高校自身要完善保障机制。构建一套全方位、多元化的评价指标,包括专业理论课程、专业技能、实践、思想品德等方面,不再是传统单一的专业理论课程和专业技能指标。评价主体加人学生自己、用人单位以及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的评价。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模板15篇)篇十五
^v^关于搞好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宁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和《古田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生产环境,平安企业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思想。
xx大精神,以“”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步好转。
二、工作。
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含工业区、开发区,简称专用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持续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规,依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系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和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新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三、整治。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2、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三”;。
3、无证非法生产、经营。
四、主要内容。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村(居)、街直要本方案的要求,,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清底数。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和区域内的(含工业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已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情况,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本企业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自查中的问题要整改到位。街道、各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关于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几项安全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xx]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工艺、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五、和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
1、20xx年5月底前,各村(居)、街直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2、20xx年6-7月,街道、各对管辖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摸底调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自查。
(二)整改及“回头看”阶段。
20xx年7月至10月,各村(居)、街直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检查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的问题整改,并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整治。
(三)检查督查阶段。
20xx年11月,迎接县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市安监局也将组织抽查。
(四)总结阶段。
20xx年12月,街道、各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好措施、好办法,改进,努力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六、组织。
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组织,职责分工,街道成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组长陈洪义副主任,街道安全办。